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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史札记

_12 (宋)
  又萧坦之传,先叙「其在(齐)郁林时,亲信不离左右,得入内见皇后。」其见信如此。乃改附明帝谋废立,萧谌尚迟疑未敢举事,坦之曰「废天子何等大事!今曹道刚等已有猜疑,明日若不就事,弟有百岁老母,岂能坐受祸败?正应作别计耳!」谌遑遽,明日遂废帝,坦之力也。
  
  此数传皆同一用意,不着一议,而其人品自见,亦良史也。
  
  失检处
  
  古未有子孙为祖父作正史者,独子显为祖作本纪,为父豫章王作传,故於豫章传,铺张至九千余字,虽过於繁冗,然亦不失为显扬之孝思也。惟豫章乃高帝第二子,则应入高帝诸子传内,与临川王映等同卷,乃以临川等为高祖十二王,编在三十五卷,而豫章则另为一卷,编在二十二卷,与文惠太子相次,以见豫章之不同诸子,此则苟欲尊其父而於义无当也。
  
  又宗室传,衡阳王道度、始安王道生,皆高帝兄也,自应编在高武诸子之前,乃高帝子在三十五卷,武帝子在四十卷,而道度等反在四十五卷,此亦编次之失检也。
  
  至萧宝寅避梁武之难,逃入魏,封齐王,此岂得没其实?且和帝纪既称「宝寅入魏」矣,而宝寅传则云「中兴二年,谋反,诛。」(南史云「谋反,奔魏。」)岂子显修史时,宝寅在魏,尚无音耗,而以诛字了此局耶?(汲古阁本如是,或系传刻之误,当别求他本校对。)
  
  至魏虏传,谓「魏太子晃以谋杀太武,遂见杀。」此盖仍宋书之误。又谓「魏文明太后冯氏,本江都人。太武南侵,掠得之。濬以为妾。」案冯后系长乐信都人,父西域郡公朗,为秦、雍二州刺史,坐事诛,后没入宫,以选为后。初非江都人也。又云「其先匈奴女,名拓跋,妻李陵。北俗以母为姓,故拓跋实李陵之後,然甚讳之。有言其是李陵之後者,辄见杀。」案魏、齐、周诸书皆无此说,则亦皆传闻之讹也。
  
  
  
  齐书类叙法最善
  
  齐书比宋书较为简净。
  
  豫章王嶷及竟陵王子良二传,过为铺张,此另有他意。
  
  他如刘善明传所陈十一事,皆檃括(剪裁修改)其语载之。
  
  张欣泰传所陈二十事,只载其一条,若宋书则必全载矣!
  
  孝义传用类叙法,尤为得法。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不立传,则竟遗之,故每一传,辄类叙数人。
  
  如褚澄传叙其精於医,而因叙徐嗣医术,更精於澄。韩灵敏传,叙其妻卓氏守节,而因及吴康之妻赵氏、蒋隽之妻黄氏、倪翼之母丁氏。传不多而人自备载。
  
  惟张敬儿传,忽载沈攸之与萧道成绝交书,及萧道成答书,共三千余字。与敬儿关涉者,不过攸之反闲敬儿,敬儿不从数语耳。而覶缕至此,未免喧客夺主。又柳世隆传,讨沈攸之时,有尚书符檄一篇。案宋书沈攸之传,亦有尚书符檄一篇,其文又不相同,此不可解也。
  
  案类叙之法,本起於班固汉书。
  
  如鲍宣传後,历叙当时清名之士:纪逡、王思薛、方郇越、唐林、唐尊、蒋诩、栗融、禽庆、苏章、曹竟等。货殖传後,类叙樊嘉、如氏、苴氏、王君、房豉、樊小翁等。
  
  其後范蔚宗後汉书,董卓传叙李傕、郭泛、张绣等。公孙瓒传叙阎柔、鲜于辅等。
  
  陈寿三国志王粲传後叙一时文人徐干、陈琳、阮瑀、应瑒、刘桢及阮籍、嵇康等。卫觊传後叙潘勖、王象等。刘劭传後叙缪袭、仲长统、苏林、韦诞、夏侯惠、孙该、杜挚等。此本古法也。
  
  齐书之後,梁书亦有此类叙法。
  
  如滕昙恭传,因昙恭之孝而并及於徐普济被火伏棺之事。又因普济之孝,而并及宛陵女子搏虎救母之事。又如叙何逊工诗,而因及会稽虞骞、孔翁归、江避等俱能诗。皆此法也。
  
  以後惟明史用之最多。
  
  
  
  梁书悉据国史立传
  
  梁书本姚察所撰,而其子思廉续成之。(说见前)今细阅全书,知察又本之梁之国史也。各列传必先叙其历官,而後载其事实,末又载饰终之诏。此国史体例也,有美必书,有恶必为之讳。
  
  如昭明太子以其母丁贵嫔薨,武帝葬贵嫔,地不利於长子,昭明听墓工言,埋蜡鹅等物以厌之。後事发,昭明以忧惧而死。(事见南史及通监)而本传不载。
  
  临川王弘统军北伐,畏魏兵不敢进,军政不和,遂大溃,弃甲投戈,填满山谷,丧失十之八九,此为梁朝第一败衄之事。(见南史及通监)而本传但云「征役久,有诏班师,遂退还。」绝无一字及溃败之迹。
  
  他如郗皇后之妒、徐妃之失德、永兴公主之淫逆,一切不载。
  
  可见国史本讳而不书,察遂仍其旧也。其显然可据者:
  
  简文诸子:大器、大心、大临、大连、大春、大雅、大庄、大钧、大威、大球、大昕、大挚外,尚有:大款、大成、大封、大训、大圜,而俱无传;元帝诸子:方矩、方等、方诸外,尚有方略,亦无传。梁书谓「其余诸子,本书不载,故缺之。」所谓本书者,即梁朝国史也。
  
  昭明有五子:豫章王欢、河东王誉、岳阳王察、武昌王敕、义阳王鉴,武帝以昭明薨,不立其子继统,故各封大郡以慰其心。今梁书欢等皆无传,惟誉有传,而与武陵王纪同卷。此必元帝时国史,纪与誉皆称兵抗元帝者,故同入於叛逆内也。
  
  豫章王欢有子栋,为侯景所立,建号改元,未几,禅位於景。景败,元帝使人杀之,此亦当时一大事,而梁书无传。
  
  贞阳侯明陷於齐,齐人立之,入主梁祀,为陈霸先所废。齐人徵还,死於途,追諡曰「闵皇帝。」
  
  又方等(元帝子)有子庄,敬帝时为质於齐,陈霸先将篡,王琳请於齐,以庄为帝,即位於郢州。後兵败仍入齐,封梁王。此亦皆梁末余裔之当传者,而梁书亦无传。
  
  王琳当梁、陈革命之後,犹尽心萧氏,崎岖百战,卒以死殉。此尤梁室第一忠臣,所必当传者,而梁书亦无之。盖当敬帝时,王室多故,不暇立史馆,入陈以後,又莫有记之者,故无国史可据,而梁书亦遂不为立传。尤可见梁书悉本国史,国史所有则传之,所无则缺之也。南史增十数传,其有功於梁书多矣!(又兰钦有子京在东魏,刺杀高澄,应附其事於钦传後,梁书钦传绝无一字,南史钦传亦不附见,何也?)
  
  
  
  梁书编传失检处
  
  古未有创业之君,其母编入皇后传者。自沈约宋书始,梁书亦因之。
  
  (梁)武帝即位,追尊其父顺之为文皇帝,母张氏为献皇后。於是皇后传内,首列张后。然顺之官职事蹟已叙入武帝纪,未尝另作纪传,则张后生武帝有菖蒲花之祥,亦即叙於武帝纪可矣,乃特立一传,於诸后之首,是妻有传而夫无传,殊非史法。
  
  又武帝兄弟九人,应立为宗室传。
  
  如宋书之长沙王道怜、临川王道规是也。梁书乃变其例,编为太祖五王及嗣王四人。案太祖本武帝追崇其父之称,非及身为帝者,而以其子系之,已属位置失宜。既系之於太祖矣,则长沙王懿,太祖长子也,自应叙在太祖诸子之首,其余衡阳王畅、永阳王敷、桂阳王融,亦应以次叙入,总为太祖九王。乃以其没於齐朝,遂不为立传(前述四王),而转附见於其子嗣王传内,其意以临川王弘、安成王秀、南平王伟、鄱阳王恢、始兴王憺皆武帝登极後身受王封,故列为太祖五王,懿、畅、敷、融则身後追封者,故但传其嗣子,以别於生封之五王耳。然此九王,皆太祖子也,皆武帝所封也,五人则系之於父,四人则系之於子,强为区别,究属无谓。
  
  既不立宗室传矣,而吴平侯景,武帝从弟也,不便附於太祖诸子内,又别无可位置,只得另立一萧景传,一似同姓不宗者。
  
  此盖皆国史旧编之次第,国史本武帝时所修,以诸王皆武帝亲兄弟,若列作宗室传,转似推而远之。故修史者创为此例,而不知转多窒碍也。姚察修梁书,则已时代革易,自应改正,乃亦仍原书体例,何也?南史尽入之宗室传,较得矣!
  
  梁书以萧颖胄附於其弟颖达传内,此却位置得宜。
  
  盖颖胄与梁武同起兵,未及平建邺,先卒,既非梁臣,不便入功臣传内,而远族又不便入宗室传。齐书萧赤斧传後,虽附见之,然梁书终不可缺也,附颖达传极当。南史则亦附於赤斧传内,作齐宗室。
  
  
  
  梁书多载饰终之诏
  
  梁书诸王及功臣列传,必载其没後加恩饰终之诏。盖本国史体例如是。至修入正史,自应删除,以省繁复。
  
  乃王茂传,诏曰「旌德纪功,哲王令轨,念终追远,前典明诰。」
  
  吕僧珍传,诏曰「思旧笃终,前王令典,追荣加等,列代通规。」
  
  南平王伟传,诏曰「旌德纪功,前王令典,慎终追远,列代通规。」
  
  孔休源传,诏曰「慎终追远,列代通规,褒德酬庸,先王令典。」
  
  篇篇如此,殊可呕哕。其後作史者,亦自知其芜冗,至蔡道恭、范云、冯道根、昌义之、周舍等传,则去此冒语,但存诏中述其生平功绩之处,斯较为得之矣!
  
  
  
  梁书有知足传无方伎传
  
  梁书有不必立传而立者,又有应立传而不立者。
  
  处士之外另立知足一门,
  
  其序谓「鱼豢魏略有知足传,谢灵运晋书有知足传,宋书亦有知足传,(今沈约书无此门,盖徐爰旧本也)故梁书亦存此门。」然所谓知足者,不过宦成身退,稍异乎钟鸣漏尽,夜行不休者耳。传中如顾宪之政绩,自可入良吏传。其余陶季直、萧视素辈,传之不胜传也。
  
  至如方伎一门,累代所不废。梁时沙门释宝志,精於佛学,能知未来,其谶记往往流传後世,即其散见於各传者:
  
  如南史梁武纪「天监中,宝志有诗曰『昔年三十八,今年八十三,四中复有四,城北火酣酣。』帝命周舍纪之。帝年三十八,克建邺;八十三,同泰寺灾;四月十四日,火起之日也。其言皆验。
  
  王僧辨传「天监中,宝志有谶云『太岁龙、将无理,萧经霜、草应死,余人散,十八子。』时人谓萧氏当灭,李氏当兴。遂有李洪雅起兵湘州,後为僧辨所败。」
  
  徐陵传「陵数岁,家人携以见宝志,宝志摩其顶曰『此天上石麒麟也。』」
  
  此见南史者也。
  
  即以梁书而论:
  
  何敬容传「宝志谓敬容曰『君後必贵,终是何败何耳!』及敬容为相,恐何姓者当为其祸,遂抑没宗族,无仕进者。後为河东王誉发其请嘱私书,遂及於败。此何败何之验也。
  
  刘歊传「宝志遇歊於兴皇寺,惊曰『隐居学道,精净登佛。』如此三说。」
  
  此又见於梁书者也。
  
  则其生平,必尚多可纪述。且王筠传「筠奉敕制开善寺宝志大师碑文,词甚丽逸。」是不惟为时人所敬信,并人主亦崇奉之,此岂得无传?乃梁书无方伎一门,遂少此传。南史附传於陶弘景之後,可补梁书之缺矣!
  
  
  
  古文自姚察始
  
  梁书虽全据国史而行文则自出鑪锤,直欲远追班、马。盖六朝争尚骈愈,即序事之文,亦多四字为句,罕有用散文单行者。梁书则多以古文行之。
  
  如韦叡传,叙合肥等处之功。昌义之传,叙锺离之战。康绚传,叙淮堰之作。皆劲气锐笔,曲折明畅,一洗六朝芜冗之习。
  
  南史虽称简净,然不能增损一字也。
  
  至诸传论,亦皆以散文行之。魏郑公梁书总论,犹用骈偶,此独卓然杰出於骈四俪六之上。则姚察父子为不可及也。
  
  世但知六朝之後,古文自唐韩昌黎始,而岂知姚察父子已振於陈末唐初也哉!
  
  
  
  陈书多避讳
  
  陈书於「武帝之进公爵、封十郡,加九锡、进王爵、封二十郡、建天子旌旗,以及梁帝禅位,逊於别宫,陈武奉梁主为江阴王,行梁正朔。次年,江阴王薨,丧葬如礼。」一一特书,绝不见有逼夺之迹。此固仿照前史格式,当时国史本是如此。姚察父子,固不能特变其体也。
  
  第本纪所讳者,恃有列传散见其事。
  
  乃衡阳王昌,本武帝子,陷於周未回。武帝崩,从子文帝即位,而昌始归,文帝使侯安都往迎,而溺之於江。(见南史)本纪既但书「衡阳王昌薨。」而昌传亦但书「济江中流,船坏,以溺薨。」即侯安都传,亦但云「昌济汉而薨。」(南史昌传,则谓「济江於中流,陨之,使以溺言。」)初不见有被害之迹也。
  
  始兴王伯茂,乃废帝伯宗之弟,与伯宗同居宫中。伯宗为宣帝所废,伯茂出就第。宣帝遣盗,殒之於途。陈书伯茂传,但谓「路遇盗,殒於车中。」亦隐约其词,不见被害之迹也。
  
  不特此也。刘师知为陈武害梁敬帝,入宫,诱帝出,帝觉之,遶床而走,曰「师知卖我!」师知执帝衣,行事者加刃焉。(见南史)此则师知弑逆之罪,上通於天,何得曲为之讳?乃陈书师知传绝无一字及之。但叙其议大行灵前,侠御不宜吉服一疏,并载沈文阿、徐陵、谢岐、蔡景历、刘德藻等各议,共三千余字,敷演成篇,以见师知议礼之独精。此岂非曲为回护邪?
  
  又如虞寄本梁臣,侯景之乱,遁回乡里,流寓晋安,陈宝应厚待之。梁元帝除寄中书侍郎,宝应留不遣。後陈武代梁,宝应有异志,寄惧祸及,不受其官,尝居东山,着居士服。此不过知几能远害耳。其於陈武,未尝有君臣之分也。若以报韩为心,正应佐宝应拒陈武,乃反为书劝宝应臣於陈武,书中并称陈武曰「主上」、曰「今上」,以自托於班彪王命论。试思彪本汉臣,故宜归心於汉,寄非陈臣,何必预附於陈?当其不仕宝应,尚不失为洁身远害,及其推戴陈武,适形其望风迎合而已。而陈书专以此为寄立传,且详载其书千余字,欲以见其卓识高品。亦思寄之於陈武,有何分谊?而汲汲推奉耶?盖姚察父子本与刘师知及寄兄荔同官於陈,入隋又与荔之子世基、世南同仕,遂多所瞻徇,而为之立佳传也。南史於师知传明书其事,洵为直笔。而寄传亦全载其劝宝应之书,又无识甚矣!
  
  
  
  萧子显姚思廉皆为父作传入正史
  
  司马迁、班固、沈约作史,皆以其父入自序中,未尝另立父传,列於正史也。
  
  惟萧子显作齐书,为其父豫章王嶷立传;姚思廉修陈书,为其父吏部尚书察立传,凡生平行事及朝廷之优礼、名流之褒奖,无一不纤屑叙入,故嶷传至七千余字,察传亦至三千余字。为人子者,得藉国史以表彰其父,此亦人之至幸也!
  
  或疑嶷传只载其子子廉、子恪、子操、子行、子光而子显不载。当是子显亲为父作传,故隐己之名。
  
  至察传并载思廉在陈为法曹参军,入隋为司法,似非思廉所自作者。
  
  然传末云「察所撰梁、陈二史未毕功,虞世基奏思廉踵成之。自尔以来,稍有撰续。」云云,而不言思廉卒於何时,可见察传实思廉自作。
  
  况察之父僧坦以医术着於梁代,官太医丞。所得赏赐,皆给察游学。事见南史。而陈书察传,但云「察父上开府增坦,知名梁代,二宫礼遇优厚,每得赏赐,皆给察兄弟为游学之资。」而不言以医术得幸,并不言官太医丞。盖思廉耻以方伎轻其家世,故讳之也。则察传系思廉自作,无疑也!
  
  
  
  八朝史至宋始行
  
  南北八朝史,宋书成於齐,齐书成於梁,魏书成於北齐,其余各史皆唐初修成。然虽成於唐初,而天下实未尝行也。
  
  观苏洵等进陈书,云「陈书与宋书、魏、齐、梁等书,传之者少,秘书所藏亦多脱误。嘉佑六年,始诏校雠,因臣等言『恐馆阁所藏,不足以定,请诏京师及天下藏书家,使悉上之。』至七年冬,始稍稍集,因得藉以参校。」
  
  又刘攽等校北齐书,云「文襄纪,其首与北史同,而末多取魏孝静帝纪,其与侯景书则载梁书侯景传内。此外序列尤无伦次,盖原书已散佚,後人杂取北史及高氏小识等书以补之者。」
  
  是宋时并已失其原本,虽购之天下,亦终无由订正也。
  
  可见各正史在有唐一代,并未行世。盖卷帙繁多,唐时尚未有镂板之法,必须抄录,自非有大力者不能备之。惟南北史卷帙稍简,抄写易成,故天下多有其书,世人所见八朝事迹,惟恃此耳。若无镂板之法,各正史盖已一部不存矣!
  
  
  
  
  
  卷十 宋齐梁陈书并南史
  
  南史仿陈寿三国志体例
  
  宋书武帝本纪所载晋帝进爵禅位诏策,无虑十余篇,南史只存九锡一策、登极告天策,其余皆删。此盖仿陈寿魏志旧式也。
  
  汉献帝建安十八年,赐曹操魏公爵,封十郡、加九锡,既有策文。二十年,进操爵为王,裴注中有献帝诏二道。及禅位曹丕时,袁宏汉纪有诏一道,裴注中又有手诏三道,而寿志一概不载,仅存九锡策一道、禅位策一道。
  
  南史删节宋书,亦只存九锡、禅位二策,固知仿寿志例也。
  
  
  
  南北史子孙附传之例
  
  传一人而其子孙皆附传内,此史记世家例也。至列传则各因其人之可传而传之,自不必及其後裔,间有父子祖孙各可传者,则牵连书之。
  
  如前汉书之於楚元王(裔孙向、歆)、周勃(子亚夫)、李广(孙陵)、张汤(子安世,孙延寿)、金日磾(子安上)、疏广(兄子受)、萧望之(子育、咸、由)、翟方进(子宣义)、韦贤(子玄成)。
  
  後汉书之於来歙(曾孙历)、邓禹(子训,孙骘)、寇恂(曾孙荣)、耿弇(弟国,子秉、夔)、窦融(弟固,曾孙宪,玄孙章)、马援(子廖、防)、伏湛(子隆)、梁统(子竦,曾孙商,玄孙冀)、桓荣(子郁,孙焉,曾孙鸾,玄孙典、彬)、班彪(子固)、班超(子勇)、杨震(子秉,孙赐,曾孙彪,玄孙修)、荀淑(子爽,孙悦)、陈实(子纪)。
  
  三国志之於袁绍(子谭、尚)、公孙度(子康,孙渊)、曹真(子爽)、荀彧(子恽,孙甝)、锺繇(子毓)、王朗(子肃)、杜畿(子恕、预)、胡质(子威)、诸葛亮(子乔、瞻)、张昭(子承、休)、步骘(子阐)、吕范(子据)、朱桓(子异)、陆逊(子抗)、陆凯(弟允)。
  
  代不过十余人。
  
  然後汉书班彪与固为一传,班超与勇又为一传,一家父子尚各为传。三国志诸葛瑾与诸葛恪,父子也,而亦各为传。
  
  其以子孙附祖父传之例,沈约宋书已开其端。
  
  然如萧思话、萧惠开;徐羡之、徐湛之;谢弘微、谢庄;王宏、王僧达;范泰、范奕;王昙首、王僧绰;颜延之、颜峻,皆父子也。
  
  檀道济、檀韶、檀只;谢晦、谢瞻,皆兄弟也。
  
  犹各自为传,则以其事当各见,故不牵混,使阅者一览了如也。
  
  若一人立传,而其子孙兄弟宗族,不论有官无官、有事无事,一概附入,竟似代人作家谱,则自魏收始。
  
  收谓「中原丧乱,谱牒遗逸,是以具书支派。」然当时杨愔、陆操等已谓其「过於繁碎。」
  
  乃南北史仿之而更有甚者。魏书一传数十人,尚只是元魏一朝之人。南北史则并其子孙仕於列朝者,俱附此一人之後。遂使一传之中,南朝则有仕於宋者,又有仕於齐、梁及陈者;北朝则有仕於魏者,又有仕於齐、周、隋者。每阅一传,即当检阅数朝之事,转觉眉目不清。
  
  且史虽分南北,而南北又分各朝,今既以子孙附祖父,则魏史内又有齐、周、隋之人,成何魏史乎?宋史内又有齐、梁、陈之人,成何宋史乎?
  
  又如褚渊、王俭为萧齐开国文臣之首,而渊附於宋代褚裕之传内,俭附於宋代王昙首传内,遂觉萧齐少此二人,刘宋又多此二人,此究是作史者之弄巧成拙!其後宋子京修唐书,反奉以为成例而踵行之,其意以为简括,而不知究非史法也。
  
  案南北史仿魏书子孙附传之例,亦稍有不同。
  
  魏书凡是某人之子孙,尽附於其传後。如朱端子孟允及弟珍,珍弟腾,腾弟庆宾,庆宾子清,皆但有官位,毫无事蹟。
  
  北史则删之,较为简净。
  
  新唐书仿之,又更有别择,必其子孙有事可传者,附之,否则削而不书,尚不至如魏书、北史之代人作家谱也。
  
  
  
  南史删宋书最多
  
  南北史大概就各朝正史量为删减,魏书、宋书所删较多。然魏书尚不过删十之二三,宋书则删十之五六。盖宋书过於繁冗,凡诏诰符檄章表悉载全文,一字不遗,故不觉卷帙之多也。今就纪传所载,略摘於左:
  
  本纪
  
  刘裕诛桓玄後,晋帝还都,进裕都督一诏、一策,裕论起义诸人一疏、讨司马休之一表。桓玄余党尽平,晋帝褒策一道。裕讨刘毅符下荆州一檄。又请以侨人归土断一疏。讨司马休之,休之自诉一表。裕招韩延之一书,延之答裕一书。平洛阳後,进裕位相国、封十郡、加九锡一诏、一策。裕西伐,过张良墓,祭文一道。克长安後,晋帝进裕爵为王,加封十郡一诏。裕受宋公九锡之命,下令国中赦文一道。晋帝禅位一诏、一策、一玺书。群臣劝裕不许太史令骆达陈符瑞一表。即位告天一策。御太极殿一诏。特存王导、谢安等祀一诏。追论战亡将士一诏。遣使巡方一诏。增百官俸一诏。改旧制从宽一诏。优复、彭、沛三郡一诏。赦罪人一诏。置晋帝守陵户一诏。禁淫词一诏。兴学校一诏。悉载全文,不减一字。
  
  南史惟载韩延之答裕一书,以见休之被伐之枉。及九锡文一、禅位策一,登极後告天策一,以见革易之典故。而其他概从删削。(太史令所奏祥瑞,宋书但括之云数十条。南史以宋书不载,反备载之。此亦好异之过)
  
  至宋书列传。
  
  如王宏传,载其辞爵一表。因旱求逊位一表。成粲与宏论彭城王不宜在外一书。宏自请彭城王入辅一疏,答诏一道。宏又请以相府事力全归彭城王一疏,答诏一道。其同伍犯法不罪士人应罪奴仆一事,载宏创议一疏,江奥一议,孔默之一议,王淮之一议,谢元一议,何尚之一议,又宏折衷一议。(案宏为宋名相,其请彭城王入辅一事,足见其逊让。至议同伍坐罪之事,岂足为相业?而连篇累牍若此耶?)
  
  徐羡之传,载其归政三表。文帝诛羡之等一诏。
  
  傅亮传,载其演慎一篇。
  
  谢晦传,载其起兵诉冤一疏,尚书符其罪状一道,晦檄京邑一道,再诉冤一表,被擒在道作悲人道一篇。
  
  王徽传,载其与江教辞官一书,二千余字。与王僧绰一书,二千余字。答何偃一书,二千余字。吊弟僧谦文一篇,二千余字。
  
  郑鲜之传,载其议滕恬父丧不返仕宦如故一书,三千余字。弹刘毅一疏,一千余字。谏北伐一表,一千余字。
  
  何承天传,载其谏北伐一表,五千余字。
  
  何尚之传,载其铸钱一议,及沈演之一议。又袁淑止其致仕後再出一书。
  
  谢灵运传,载其撰征赋一篇,一万余字。山居赋一篇,数万字。劝伐河北一疏,二千字。
  
  颜延之传,载其庭诰一篇,四千余字。
  
  袁豹传,载其讨蜀一檄。
  
  沈攸之传,载萧道成罪状攸之一檄。
  
  王僧达传,载其求守徐州一疏,一千余字。请解职一疏,二千余字。
  
  孔灵符传,徙民一事,载江夏王一议,湘东王一议,沈怀文一议,王元谟一议,王昇之一议。
  
  颜竣传,铸钱一事,先载徐爰一议,沈庆之一议,江夏王一议。方载竣二议。又庾徽之劾竣一表。
  
  顾觊之传,载其定命论,三千余字。
  
  周朗传,载其答羊希书,二千余字。上言时政书,三千余字。
  
  吴喜传,载明帝数喜罪一书,三千余字。
  
  建平王宏传,载刘璡为宏诉冤一书,二千余字。
  且不特此也。
  
  邓琬传,虽无书疏,而专叙浓湖赭圻之战,至一、二万字,竟似演义小说。
  
  又如记功册籍,宜乎卷帙之多也。
  
  南史於此等处,一概删削,有关系者则檃括数语存之,可谓简净,得史裁之正矣。宜乎宋子京谓其「刊落酿词,过於旧书远甚也。」
  
  
  
  南史过求简净之失
  
  南史有过求简净而失之者。
  
  王镇恶传「武帝谋讨刘毅,镇恶以百舸前驱,扬声刘兖州上,毅以为信然,不知见袭。」云云。
  
  所谓刘兖州者,何人耶?是时毅有疾,求遣其从弟兖州刺史刘藩为副,故武帝伪许之,而镇恶假其号以袭之也。宋书所载甚明,南史不先叙明,遂觉兖州句突无来历。此犹不过文字之小疵也。
  
  谢晦传,宋书载其被讨时自诉表云「若臣等颇欲执权,不专为国,初废营阳,陛下在远,武皇之子尚有童稚,拥以号令,谁敢非之?而泝流三千,虚馆三月,奉迎銮驾,血心若斯,易为可鉴。只以王宏、王昙首等,在陛下左右不除,臣等罔得专权,所以交结谗慝,成此乱阶。」此最为当日实情。
  
  南史虽摘叙数语,而未能明其本志之无他,此则但求简净而未免太略而没其真也。
  
  当徐羡之、傅亮、谢晦受武帝顾命,立少帝义符,而义符失德,羡之等谋欲废立。而庐陵王义真以次当立,又轻动多过,不任四海。乃先奏废义真,然後废帝,而迎文帝入嗣。其於谋国非不忠也。文帝即位之次年,羡之等即上表归政,则亦非真欲久於其权,而别有异图者。其曰「徐、傅执权於内,檀、谢分镇於外,可以日久不败。」此亦王华、王昙首等之诬词,而未必晦等之始念也。只以华、昙首等系文帝从龙之臣,急於柄用,而徐、傅、谢等受遗先帝,久任事权,不除去之,无由代其处。是以百方媒孽,劝帝以次翦除,然後已可得志。观於王华传谓「华见羡之等秉权,日夜构之於帝。」此可知三人之死,不死於文帝,而死於华及昙首等明矣!
  
  宋书於(傅)亮传载其演慎一篇,见其小心畏祸,(谢)晦传载其自诉二表,见其本志为国,此正作史者用意所在,而南史尽删之,未免徒求文字之净,而没其情事之实矣!
  
  惟羡之等废少帝而又弑之,并杀义真,此则威权太恣,杀人两兄而北面事之,岂有不败者?毋怪华、昙首等之得逞其构陷也。霍光不学无术,仅废昌邑王使之归国;羡之等不学无术,乃更甚於霍光。当时范泰已预烛其必败,曰「吾观古今多矣,未有受遗顾托而嗣君见杀,贤王婴戮者也。」则虽无华等之倾陷,亦岂有自全之理乎?
  
  
  
  南史误处
  
  南史宋後废帝纪,谓「孝武二十八子,明帝杀其十六,余皆帝杀之。」
  
  今案宋书,前废帝、明帝、後废帝三本纪及孝武诸子传:
  
  孝武子新安王子鸾、南海王子师,则前废帝子业所杀也。
  
  明帝所杀者,前废帝子业、豫章王子尚、晋安王子勋、安陆王子绥、临海王子顼、邵陵王子元、永嘉王子仁、始安王子真、淮安王子孟、南平王子彦、庐陵王子舆、松滋侯子房、东平王子嗣,又子趋、子期、子悦,皆未封而为明帝所杀。
  
  其余晋陵王子云、淮阳王子霄,及未封之子深、子凤、子元、子衡、子况、子文、子雍皆早夭。
  
  是孝武诸子,为前废帝杀者二,明帝所杀者十六,殇者九。
  
  南史孝武子传内,又有齐敬王子羽亦二岁而亡。
  
  是孝武诸子,除前废帝及明帝所杀共十八人外,余十人皆夭死,并无为後废帝所杀者。
  
  後废帝纪内,但有桂阳王休范、建平王景素举兵被杀之事,而非孝武子也。
  
  然则南史所云「明帝杀十六,余皆後废帝所杀者」,实缪悠之词。即以南史各纪传核对,亦无後废帝杀孝武子之事,此李延寿之误也。
  
  又檀韶传,谓「韶卒,子臻嗣位员外郎。」案宋书韶传「韶卒,子绪嗣。」臻则檀只之子也,在只传内。今以臻为韶子亦误。
  
  
  
  南史增齐书处
  
  南史於宋书,大概删十之三、四,以宋书所载章表符檄,本多芜词也。於齐不惟不删,且大增补。今以两书相校,惟豫章王嶷及竟陵王子良二传,多所删削,其他则各有所增。姑摘录於左:
  
  王俭传(增)
  
  齐高帝(萧道成)为相,俭请间於帝曰「功高不赏,以公今日地位,欲北面居人臣可乎?」帝正色裁之,而神采内和。俭又言「公若小复推迁,恐人情易变,七尺不能保。」帝笑曰「卿言不无理。」俭即曰「当令褚公知之。」帝曰「我当自往。」乃造渊,款言移晷,曰「我梦应得官。」渊曰「今授始尔,恐一、二年间,未容便移。」帝还告俭,俭曰「褚是未达事理。」乃即令虞整作诏。及高帝为太尉,以至受禅,诏策皆出於俭。 此见俭倾心於齐高,为佐命功臣之处。
  
  更定衣服之制:引汉书及魏都赋,为藩国侍臣服貂之证。又引晋典劝进表,定百僚致敬齐公之礼。引春秋曹世子来朝,定齐国世子之礼。及受禅改元,应特举郊祭之礼,立春在上辛後,仍应南郊之礼。 正见俭深於礼学,为开国文臣之首。
  
  褚渊传(增)
  
  幼时父湛之有所爱牛堕井,湛之躬率左右救之,渊勿顾也。
  
  湛之殁,有两府宝物在渊生母郭氏处,嫡母吴氏求之,郭不与,渊再三请,乃从之。
  
  山阴公主见渊貌美,请於废帝,召以自侍,备见逼迫,渊终不移志。
  
  时淮北已属魏,江南无鳆鱼,一枚直数千钱,或有饷三十枚者,门生请卖之,可得十万钱,渊悉以与亲游噉之,少日而尽。
  
  後废帝时,袁粲知渊私於齐高,谓渊曰「国家所倚,惟公与刘丹阳及粲耳,愿各自勉,无为竹帛所笑。」渊曰「愿以鄙心寄公腹内。」然竟不能贞固。
  
  齐高功业日重,王俭议加九锡,齐高恐渊不同,任遐曰「渊保妻子,爱性命,非有奇才,遐力能制之。」果无违异。
  
  张敬儿传(增)
  
  敬儿贫时,尝为襄阳城东吴泰家担水,通其婢,事发,逃空棺中,以盖加上,乃免。及建鹊尾军功,收籍吴氏家财数千万,并取所通婢为妾。
  
  王敬则传(增)
  
  生时,母为女巫,谓「应得鸣鼓角。」人笑曰「汝子得为人鸣鼓角,幸矣!」及长,与既阳县吏斗,谓曰「我若得既阳县,当鞭汝背!」吏唾其面曰「汝得既阳县,我应作司徒公矣!」又尝至高丽,与其国女子私通,後将被收,乃逃归。後果得既阳令,昔日吏逃亡,勒令出,遇之甚厚,曰「我已得既阳,汝何时作司徒公邪?」
  
  禅位时,宋顺帝逃入宫内,敬则将舆入宫,启譬令出,顺帝谓敬则曰「欲见杀乎?」答曰「出居别宫耳!官昔取司马家亦如此。」顺帝泣曰「惟愿生生世世,不复与帝王作因缘。」宫内尽哭。
  
  敬则与王俭,同拜开府仪同三司,徐孝嗣戏俭曰「今日可谓合璧。」俭曰「不意老子与韩非同传!」或以告敬则,敬则欣然曰「我南沙小吏,遂与王卫军同日拜三公,复何恨!」
  
  柳世隆传(增)
  
  世隆初起兵应明帝,为孔道存所败,逃匿,其母、妻并絷在狱。时购世隆甚急,或斩一貌似者送道存,道存示其母、妻,母哭不甚哀,而妻号恸方甚,窃谓姑曰「今不悲,恐为人所觉,故大恸以灭其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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