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既篡,王舆率兵杀其党,孙秀使伦为手诏,迎惠帝复位,传诏者以驺虞幡敕将士解兵,文武官皆散走。(伦传)
长沙王乂又发兵攻齐王冏,冏遣董艾率兵拒之,潜令人盗驺虞幡,呼云「长沙王矫诏。」乂又称齐王谋反,冏战败被擒。(冏传)
南渡後,桓玄之变,会稽王道子遣司马柔之以驺虞幡宣告荆、江二州。(柔之传)
王敦犯阙,甘卓在襄阳起兵,将袭其後。敦惧,求台以驺虞幡止之。(卓传)
桓温兵东下,殷浩欲以驺虞幡止其军。(温传)
此皆驺虞幡之故事也,他朝未见有用之者。
建业有三城
六朝时,建业之地有三城。
中为台城,则帝居也,宫殿台省皆在焉。
其西则石头城,尝宿兵以卫京师。
王敦内犯,周札守石头城,开门纳敦,敦遂据之以败王师。
後苏峻之反,劫迁成帝於石头。峻败,帝始出。
卢循舟师将至,朝臣欲分守诸津,刘裕谓「兵分则势弱,不如聚兵石头,则众力不分。」乃自镇石头,果败贼。
宋末,袁粲据石头,欲诛萧道成,为道成所杀,当时谚曰「可怜石头城,宁为袁粲死,不作褚渊生。」
梁末,王僧辨镇石头,陈霸先使侯安都往袭之。石头不甚高,军士捧安都投入女姮内,众随入,遂执僧辨。
後徐嗣徽引北齐兵入石头,来逼台城。安都自台城以甲士突出东、西掖门,败之。贼还石头,遂不敢逼台城是也。
台城之东,则有东府,凡宰相录尚书事兼扬州刺史者居之。实甲尝数千人。
晋时会稽王道子居之。刘裕秉政亦居此。裕出征,则曰「留府。」尝使刘穆之监府事。裕讨刘毅回,公卿咸侯於新亭,而裕已潜还东府矣。
宋末,後废帝之弑,萧道成移镇东府。顺帝纪「萧道成出镇东府辅政,後进爵齐王。卞彬戏谓曰『殿下今以青溪为鸿沟,溪东为齐,溪西为宋。』因咏诗曰『谁谓宋远,跂予望之。』」
陈安成、王顼辅政,入居尚书省。刘师知等忌之,矫诏令其还东府是也。
可见是时,二城皆为要地。
宋後废帝狂暴,阮佃夫欲俟其出游,闭台城,分人守东府、石头以拒之。会帝不出,乃止。
齐豫章王嶷守东府,竟陵王子良镇石头,而皆造私第於京师中,游讌忘返,因范云谓「重地不宜虚旷。」嶷乃还东府,子良乃还石头。缘此二城,拱卫京师,最居要害故也。
其时尚有冶城,当徐嗣徽等引北齐兵据石头,而市廛在南路,去台城稍远,恐为城所乘,乃使徐度镇冶城寺,筑垒以断之。此又在台城之南。
南朝多以寒人掌机要
魏正始(齐王芳)、晋永熙(惠帝)以来,皆大臣当国。晋元帝忌王氏之盛,欲政自己出,用刁协、刘隗等为私人,即召王敦之祸。自後非幼君即孱主,悉听命於柄臣,八、九十年,已成故事。(晋韦华谓姚兴曰「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统驭之实。」宰辅执政,权在臣下,遂成习俗。)
至宋、齐、梁、陈诸君,则无论贤否,皆威福自己,不肯假权於大臣。而其时高门大族,门户已成,令仆三司,可安流平进,不屑竭智尽心,以邀恩宠,且风流相尚,罕以物务关怀,人主遂不能藉以集事,於是不得不用寒人。
人寒则希荣切而宣力勤,便於驱策,不觉倚之为心膂。
南史谓宋孝武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能无所寄,於是戴法兴、巢尚之等皆委任隆密。
齐武帝亦曰「学士辈但读书耳,不堪经国,经国一刘系宗足矣!」此当时朝局相沿,位尊望重者,其任转轻,而机要多任用此辈也。然地当清切,手持天宪,口衔诏命,则人虽寒而权自重,权重则势利尽归之。
如法兴威行内外,江夏王义恭虽录尚书事,而积相畏服,犹不能与之抗。
阮佃夫、王道隆等,权侔人主,其捉车人官虎贲中郎将,傍马者官员外郎。
茹法亮当权,太尉王俭尝曰「我虽有大位,权寄岂及茹公?」
朱异权震内外,归饮私第,虑日晚台门闭,令卤簿(仪从、警卫)自家列至城门,门者遂不敢闭。
此可见威势之薰灼也。
法亮在中书,尝语人曰「何须觅外禄?此户内岁可办百万。」佃夫宅舍园池,胜於诸王邸第,女妓数十,艺貌冠绝当时,出行遇胜流,便邀与同归。一时珍羞,莫不毕具,凡诸火剂,并皆始熟,至数十种。虽晋之王、石,不能过此。
可见贿赂之盈溢也。
盖出身寒贱,则小器易盈,不知大体,虽一时得其力用,而招权纳贿,不复顾惜名检。其中亦有如法兴遇废帝无道,颇能禁制,然持正者少,乘势作奸者多。
唐寓之反,说者谓始於虞玩之而成於吕文度,此已见蠹国害民之大概。
甚至佃夫弑主而推戴明帝。
周石珍当侯景围台城,辄与景相结,遂为景佐命。
至陈末,施文庆、沈客卿用事,自取身荣,不存国计。隋军临江,犹曰「此常事,边臣足以当之。」不复警备,以致亡国。
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其害可胜道哉?大臣不能体国,致人主委任下僚;人主不信大臣,而转以群小为心膂,此皆江左之流弊也。(按公孙瓒常言「衣冠之人,皆自谓职当富贵,不谢人惠。」故所宠皆商贩庸儿,亦同此见。)
相墓
古人但有望气之法。
如秦始皇时,望气者谓东南有天子气,乃南巡以厌之。又谓金陵有王气,乃凿淮水以泄之。光武未贵时,望气者苏伯阿过南阳,望舂陵郭,唶曰「气隹哉,郁郁葱葱。」然孙皓时,临平湖开,皓以问陈训,训曰「臣止能望气,不知湖之开塞。」陈敏反,或曰「陈家无王气,不久当灭。」此古来专以望气占吉凶,未尝有相墓之术也。
相墓术相传始於郭璞。
然後汉书袁安传:安觅地葬父,有三书生指一处云「葬此当世为上公。」从之,故累世隆盛。
晋书羊祜传:有相墓者,言「祜祖墓有帝王气。」祜乃凿之。相者曰「犹当出折臂三公。」後祜堕马折臂,果位三公。则又在璞之前。
即璞本传,载其卜筮灵验之处甚多,谓「先有郭公者,精於卜筮,璞从受业,公授以青囊书九卷,遂洞五行天文卜筮之术。」亦未尝及相墓也。
又璞所着书,载其灵验事迹者曰「洞林抄」,京费诸家最要者曰「新林」,又「卜韵」一篇,注尔雅、三苍、方言、穆天子传、山海经、楚辞、子虚、上林赋及所作诗赋诔颂,共数十万言,亦未有所谓葬经也。
惟传内称「璞葬母暨阳,去水百步,或以近水言之,璞曰『当即为陆矣。』其後果沙涨数十里。」又「璞为人葬墓,晋明帝微服观之,问主人『何以葬龙角?』主人曰『郭璞云「此葬龙耳,当致天子。」』帝曰『当出天子耶?』主人曰『非出天子,能致天子至耳。』」此璞以相墓擅名,而後世皆以为葬术之始也。而葬术之行,实即由是时而盛。
陶侃将葬父,家中忽失牛,有老父谓曰「前冈见有一牛,眠山污中,若葬之,位极人臣。」又指一山曰「此亦其次,当出二千石。」侃寻得牛,因葬其处,以所指别山,与周访葬其父,後侃果为三公,访为刺史。(晋书周光传)
宋武帝父墓在丹徒侯山,有孔恭者善占墓,谓此非常地,後果为天子。
齐高帝旧茔在武进彭山,冈阜相属,百里不绝,其上常有五色云。宋明帝恶之,遣占墓者高灵文往相之,灵文先给事齐高,乃诡曰「不过方伯耳。」私谓齐高曰「贵不可言。」後果登极。(南史宋齐二纪)
齐高之母刘氏与夫合葬时,墓工始下锸,有白兔跳起。及坟成,又止其上。(刘后传)
荀伯玉家墓,有相之者谓「当出暴贵而不久。」伯玉官果至散骑常侍,坐事诛。(伯玉传)
柳世隆晓术数,於倪塘创墓,与宾客往游,十往五往,常坐一处。及卒,正葬其地。(世隆传)
富阳人唐寓之祖父,皆以图墓为业。(沈文季传)
梁武丁贵嫔薨,昭明太子求得善墓地,被俞三副以己地奏,帝买葬之。有道士谓此地不利长子,教以用蜡鹅诸物厌之。後事发,昭明以此惭惧而薨。(昭明太子传)
杜嶷葬祖父,梁元帝忌之,命墓工恶为之,逾年而嶷卒。(嶷传)
吴明彻葬父,有伊氏者善占墓,谓其兄曰「葬日必有乘白马逐鹿者过此,此是最小子大贵之徵。」明彻後果大贵。(明彻传)
此皆见於各列传者,可见六朝时此术已盛行,如昭明传曰「不利长子。」明彻传曰「最小子大贵。」则术家所云「长房、小房」之说,亦即起於是时矣。
唐人避讳之法
唐人修诸史时,避祖讳之法有三。
如虎字、渊字,或前人名有同之者,有字则称其字。
如晋书公孙渊称公孙文懿。刘渊称刘元海。褚渊称褚彦回。石虎称石季龙是也。
否则竟删去其所犯之字。
如梁书萧渊明、萧渊藻,但称萧明、萧藻。陈书韩擒虎,但称韩擒是也。
否则以文义改易其字,凡遇虎字,皆称猛兽。
李叔虎称李叔彪。殷渊源称殷深源。陶渊明称陶泉明。魏广阳王渊称广阳王深是也。
其後讳世为代,讳民为人,讳治为理之类,皆从立义改换之法。
卷九 宋齐梁陈书
宋书多徐爰旧本
沈约於齐永明五年(武帝)奉敕撰宋书,次年二月即告成,共纪、志、列传一百卷。古来修史之速,未有若此者。
今案其自序而细推之,知约书多取徐爰旧本而增删之者也。
宋着作郎何承天己撰宋书纪传,止於武帝功臣,其诸志惟天文律历,此外悉委山谦之。谦之亡,诏苏宝生续撰,遂及元嘉诸臣(宋文帝)。
宝生被诛,又以命徐爰,爰因苏、何二本,勒为一史。起自义熙之初,迄於大明之末(孝武帝)。其臧质、鲁爽、王僧达三传,皆孝武所造。惟永光(前废帝)以後至亡国十余年,记载并缺。今宋书内永光以後纪传,盖约等所补也。(案王智深传「约多载未明帝鄙渎事,武帝谓曰『我昔经事明帝,卿可思讳恶之义。』於是多所删除。」可见宋明帝以後纪传,皆约所撰。)
其於爰书稍有去取者
爰本有晋末诸臣及桓玄等诸叛贼并刘毅等与宋武同起义者,皆列於宋书。约以为桓玄、焦纵、卢循身为晋贼,无关後代;吴隐、郗僧、施谢混义止前朝,不宜入宋;刘毅、何无忌、诸葛长民、魏咏之、檀凭之志在匡晋,亦不得谓之宋臣,故概从删除。
是约所删者,止於此数传。其余则皆爰书之旧,是以成书之易也。(徐爰传「爰虽因前作而专为一家之书,起元义熙(晋安帝,西元405年),为王业之始,载序宣力,为功臣之断。於是内外博议,或谓宜以义熙元年为断,或谓宜以元兴三年(晋安帝,西元404年)为断。诏曰『项籍、圣公,编录二汉,前史已有成例。桓玄传宜在宋典,余如爰议。』」是可见爰旧本体例也。)
余向疑约修宋书,凡宋齐革易之际,宜为齐讳;晋宋革易之际,不必为宋讳。乃为宋讳者,反甚於为齐讳。然後知为宋讳者,徐爰旧本也;为齐讳者,约所补辑也。人但知宋书为沈约作,而不知大半乃徐爰作也。观宋书者,当於此而推之。(何尚之,何偃之父也,乃偃传在五十九卷,尚之传反在六十六卷,可见宋书时日促迫,仓猝编排,前後亦不暇审订。)
宋书书晋宋革易之际
宋书作於齐,其於晋宋革易之际,固可无所避讳。
乃宋武纪「历叙其勳高绩茂,以致晋恭帝自愿禅位。宋武尚奉表陈让,晋帝已逊於琅琊王第,表不获通,乃即位。封晋帝为零陵王,令食一郡,载天子旌旗,一用晋典。」斯固俨然唐虞揖让光景,绝不见有逼夺之迹。(纪内惟将禅时,有司以禅草呈晋帝,晋帝欣然曰「桓玄之时,天命已改,重为刘公所延,将二十载,今日之事,固所甘心。」此数语,略见禅位之非出於晋帝本心。)
至零陵王之殂,则王被废後方虑祸,自与褚妃煮食於床前。宋武使其妃兄褚淡之往视妃,妃出与相见,兵士即踰垣入,进药於王,王不肯饮,乃以被掩杀之。(南史)此其悖逆凶毒,为自古所未有,则书法自应明着其罪。乃永初二年,书「零陵王薨。车驾三朝,率百官举哀於朝堂,一依魏明帝服山阳公(汉献帝)故事。」一若零陵之寿考令终,宋武之恩礼兼备者。
又文帝为太子劭所弑,尤属千古之奇变,而本纪亦只书「上崩於合殿,年四十七。」绝无一字及於被弑。
其他如前废帝以药酒酖死沈庆之,而本纪书「新除太尉沈庆之薨。」
明帝赐刘道隆死,而书「新除中护军刘道隆卒。」
建安王休仁以酖死,而书「建安王休仁有罪,自杀。」
帝又赐巴陵王休若死,而书「巴陵王休若薨。」
凡遇朝廷过举,无一不深为之讳,皆徐爰旧书也。约作宋书於齐朝,可无所讳;爰作宋书於宋朝,自不得不讳,讳之於本纪,而散见其事於列传,当日国史体例本如是。沈约急於成书,遂全抄旧文而不暇订正耳。
南史於零陵王殂,则书曰「宋志也。」於文帝之崩,则书「元凶劭构逆,帝崩於合殿。」以及沈庆之、建安王、巴陵王之死,亦直书曰「赐死」、「酖死」,较为得实矣!
宋书书宋齐革易之际
沈约在萧齐修宋书,永光以後(前废帝)皆其笔也,故於宋齐革易之际,不得不多所忌讳。
如後废帝纪,但历叙帝无道之处,以见其必当废杀。
顺帝纪,亦但叙萧道成之功勳,进位相国,封十郡为齐公。备九锡,进爵齐王,增封十郡,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下云「天禄永终,逊位於齐,帝迁居於丹阳宫。齐王践祚,封帝为汝阴王。建元元年,殂於丹阳宫,年十三,諡曰『顺帝』。」绝不见篡夺之迹。(南史书「帝逊位於东邸时,王敬则以兵陈殿廷。帝在内闻之,逃於佛盖下。太后惧,自帅奄竖索之。黄门或促帝,帝怒,抽刀杀之。帝既出,居於丹阳宫,齐兵卫之。齐建元元年五月,帝闻外驰马者,惧乱作,监者杀王,而以病讣。齐人德之,赏之以邑。」)
其於诸臣之效忠於宋,谋讨萧道成者,概曰「反」、曰「有罪」。
如昇明元年(宋顺帝),书「沈攸之举兵反。」(南史书「举兵不从执政。)
又书「司徒袁粲据石头反。」(南史书「粲据石头,谋诛萧道成,不果,旋见覆灭。」)
「吴郡太守刘遐反。」(南史书「据郡不从执政。」)
「王宜兴有罪,伏诛。」(南史书「贰於执政,见杀。」)
「兖州刺史黄回有罪,赐死。」(南史书「贰於执政,见杀。」)
「临沣侯刘晃谋反,伏诛。」(南史书「诛临沣侯刘晃。」是也。)
其党於道成而为之助力者,转谓之起义。
如「张敬儿等起义兵」是也。
作刘宋本纪而以为刘氏者曰「反」,为萧氏者曰「义」,此岂可笔之於书?顾有所不得已也。然亦有可见其微露实事之处。
如後废帝纪,谓「废帝昱无道,齐王顺天人之心,潜图废立,与王敬则谋之。敬则结昱左右杨玉夫等二十五人,乘夜弑昱。玉夫以昱首付敬则,敬则驰至领军府以呈齐王,王乃戎服入宫,以太后令迎安成王即位。」是道成为弑君主谋,已不待辨也。
沈攸之传,虽不敢载其「宁为王凌死,不作贾充生」之语。(见南史)然犹存攸之上武陵王赞一书,以见其忠於宋室之志。(书曰「下官位重分陕,富兼金穴,岂不知俯眉苟安,可保余齿?何为不计百口,甘冒患难?诚感历朝知遇,欲报宋室耳!若天必丧道,忠节不立,政复阖门碎灭,百死无恨。」)
黄回传亦载「其与袁粲约,欲从御道直向台门,攻齐王於朝堂。会粲败,乃不果。」刘秉传,谓「齐王辅政,四海属心,秉密怀异图,与袁粲及黄回等谋作乱,为齐王所诛。」此亦各见其尽节於宋。
至袁粲传,虽不敢载当时谚语「可怜石头城,宁为袁粲死,不作褚渊生」之句,然传内谓「齐王功高德重,天命有归,粲自以身受顾托,不欲事二姓。乃与黄回、卜伯兴等谋,矫太后令,使伯兴等据宿卫兵,攻齐王於朝堂。事泄,为齐王攻破石头,被杀。」则明着其送往事居(埋葬死者,事奉生者),不济,则以死继之,其志节为不可及也。
又如明帝诸子传:随阳王翽、新兴王嵩,皆先书「元徽四年,年六岁。」下书「齐受禅,以谋反,赐死。」元徽四年至昇明三年,齐受禅仅三阅岁,则翽等仅九岁耳,九岁之人,岂能谋反?而曰「以谋反,赐死。」则齐之戕及亡国之童稚,不言可知也。
然则约之书宋齐间事,尚不至大失实也。盖是非之公,天下共之,固不能以一手掩万目。
约撰宋书,拟立袁粲传以审於帝,帝曰「粲自是宋室忠臣。」(王智深传)
刘祥在永明(武帝)中同修宋书,讥斥禅代事,王俭密奏之,上衔而不问。(南史刘祥传)
又有诏「袁粲、刘秉同奖宋室,沈攸之於景和之世(前废帝),特有乃心,岁月弥往,宜特优奖,可皆为改葬,其诸子丧柩在西者,亦符送还旧墓。」则帝亦不能掩天下之公论耳!
案沈约不讳齐高帝废弑之事,非彰齐之恶,乃正以见苍梧之当废也。废昏立明,本有故事。晋宋间去汉未远,霍光废昌邑之例,在人耳目间。
故少帝义符以失德为徐羡之等所弑,时论亦但以废杀为过,未尝以废立为非也。
前废帝子业无道,明帝结阮佃夫等弑之,时论亦未尝以明帝为非也。
当苍梧无道时,阮佃夫、申伯宗、朱幼等已有废立之谋,事泄而死。(废帝纪)齐高亦先与袁粲、褚渊谋废立,袁、褚不敢承而止。(齐高帝纪)
是当时朝野内外,本无一不以苍梧为当废,齐高之举,固协於天下之公。其答沈攸之书亦云「黜昏树明,实惟前则,宁宗静国,何愧前修?」固已明目张胆,自认为理所宜然。故约明书「齐王顺天人之心,与王敬则谋废立。」而不讳也。
其後齐郁林无道,齐明帝废而弑之,论者亦止恶其假废立为篡夺,而未尝以废郁林为非也。至(齐)东昏无道,内而始安王萧遥光起兵欲废之,张欣泰、胡松等又结党欲废之,许准又劝宰相徐孝嗣废之;外而陈显达起兵欲废之,崔慧景又起兵欲废之,最後梁武起兵,卒令殒命。夫固皆以废立为势所不得已也。
当东昏赐徐孝嗣、沈昭略死时,昭略骂孝嗣曰「废昏立明,古今令典,宰相无才,致有今日。下官与龙逢、比干欣然相对,霍光若问明府今日之事,何辞答之?」
又梁武围城日久,张稷召王亮等曰「桀有昏德,鼎迁於商;商纣暴虐,鼎迁於周。今独夫自绝於天,斯微子去殷之时也。」乃遣范云等诣梁武。
可见当时人意中,各有伊、霍故事,以为理之常然。约之书此,正见齐高之应天顺人也。
宋书本纪书法
史记汉高祖初起事,称「刘季」;封沛公称「公」;封汉王,称「王」;及即位,称「帝」,此本虞书旧法也。
宋书本纪,於刘裕起事,即称「高祖」;及封豫章公,乃称「公」;封宋王後,称「王」,登极後,称「上」,此又仿陈寿魏志例。
魏志,曹操初起事,即称「太祖」;後乃称「公」、称「王」,然操之封公,在建安十八年,而本纪建安元年,方叙天子封太祖为武平侯,下忽改称「公」,殊觉两无所着。
宋书於封公後称「公」;封王後称「王」,尚为得实矣。南史则於起事时即称「帝」,以後封公、封王及登极,皆称「帝」,亦是一法。
宋书於萧道成,书法尤有窒碍者。
沈约在齐朝作宋书,自不敢直书道成之名,故於宋明帝纪,已称「齐王」,若蒙上文而下,应书「进齐王爵为齐公」,而文不可通,乃书「进太傅位相国,封十郡为齐公。」下始云「进齐公爵为齐王」,是称「齐王」在前,封齐王在後,终觉文义不顺。南史直书「萧道成」,盖易世之後,无所避讳,故易於下笔也。
宋齐书带叙法
宋书有带叙法,其人不必立传,而其事有附见某人传内者,即於某人传内叙其履历以毕之,而下文仍叙某人之事。
如刘道规传「攻徐道覆时,使刘遵为将,攻破道覆。」即带叙「遵,淮西人,官至淮南太守,义熙十年卒。」下文又重叙道规事,以完本传。是刘遵带叙在刘道规传内也。
庐陵王义真传「义真从关中逃回,藏匿草中,值段弘来寻,始得就路。」因带叙「弘,鲜卑人,本慕容超尚书。元嘉中为青、冀二州刺史。」下文又重叙义真事,以完本传。是段弘带叙於义真传内也。
他如何承天传带叙谢玄也,何尚之传带叙孟顗也,谢灵运传带叙荀雍、羊璿之、何长瑜三人也,皆是此法。
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不为立传,则其人又有事可传,有此带叙法,则既省多立传,又不没其人,此诚作史良法。
但他史於附传者,多在本传後,方缀附传者之履历。此则正在叙事中而忽以附传者履历入之,此例乃宋书所独创耳。
至如刘义庆传,因叙义庆好延文士鲍照等,而即叙「鲍照,字明远,文词赡逸。」又因照文词赡逸,而即载其河清颂一篇,二千余字,并叙「照惧孝武忌其才,故为鄙言累句以免祸。」而其下又重叙义庆之事,以完本传。遂觉一传中,义庆事转少,鲍照事转多,此未免喧客夺主矣!照本才士,何不入文苑传?而载其赋颂於本传中,今乃不立照传,而以照颂附入义庆传,成何史体也?
齐书亦多带叙法。
如文惠太子传,因文惠诱执梁州刺史范柏年,而带叙「柏年先在梁州平氐贼之绩。」又带叙「襄阳有盗发冢,得竹简书,王僧虔以为科斗书,考工记阙文也。」因文惠使徐文景作乘舆服御之属,而带叙「文景父陶仁,恶文景所作,曰『终当灭门。』乃移家避之。後文景果赐死,陶仁遂不哭。」
又如张敬儿传,因敬儿斩沈攸之使,而姚道和不斩攸之使,遂带叙「道和本姚兴之孙,自称祖天子,父天子,身经作皇太子云云。」
宋书纪魏事多误
宋书有索虏传,叙魏太武(拓跋焘)後文成帝即位之事,谓「太武有六子,长名晃,为太子。次晋王,被太武赐死。次秦王乌奕肝,与晃对掌国事,为晃所谮,遣镇枹罕。次燕王,次吴王,次楚王。太武南征,所虏获甚多,晃私遣人择取。太武闻之,大加搜检,晃惧,谋行弑 诈死,遣近侍召晃迎丧,至则执之,罩以铁笼,杀之。立秦王为太子。会太武死时,使嬖人宗爱立吴王博真。後宗爱、博真恐为乌奕肝所害,杀之而自立,燕王曰『博真非正嫡,当立晃子濬耳。』乃杀博真及宗爱而立濬,即文成帝也。」
案魏书「太子晃,极有令德,正平元年薨,諡景穆。次秦王翰改封东平王,即宋书所谓乌奕肝也;次燕王谭,改封临淮王;次楚王建,改封广阳王;次吴王余,改封南安王。正平二年,太武为中常侍宗爱所弑。宗爱又矫皇太后令,赐秦王翰死,迎南安王余立之。已而余为宗爱所害,大臣长孙渴侯、陆丽等迎立皇孙濬,是为文成帝。」
据此,则太子晃以疾薨,非太武赐死也。吴王为宗爱所擅立,非太武遗命也。继又为宗爱所害,非燕王杀之也。宋书所云,盖南北分裂,徒以传闻为记载,故有此误耳。
又如宋书柳元景传「元景有从弟光世,留仕於魏。司徒崔浩,其姊夫也。拓跋焘南寇时,浩密有异志。光世邀河北义士为浩应。浩谋泄被诛,河东大姓连坐者甚众。光世南奔得免。」
案魏书「崔浩之诛,以修国史,刊石於路衢,为众所嫉,事上闻,故至族诛,并连及柳氏、卢氏等族。」是浩之死以国史,初非别有异图也。宋书所云,盖光世南奔时诡托之词,後遂笔之於记载耳,自当以魏书为正。
北史叙太子晃、秦王翰及南安王余事,俱据魏书;南史柳元景传亦但云「从弟光世留乡里仕魏,为河北太守,与崔浩亲。浩被诛,光世南奔。」而不言浩有异图被祸,固以宋书所记不足凭也。
宋书南史俱无沈田子沈林子传
宋武开国,武将功臣以檀道济、檀韶、檀只、王镇恶、朱龄石、朱超石、沈田子、沈林子为最。
田子
从武帝克京口,平京邑,灭慕容超。卢循内逼,田子与孙季高从海道袭广州,倾其巢穴,循无所归,遂被诛戮。
武帝北伐,田子先入武关,据青泥。姚泓率大众来御,田子大破之,遂平长安。武帝宴诸将於文昌殿,举酒属田子曰「咸阳之平,卿之功也。」後旋师,留田子及王镇恶、傅弘之、王修等,辅桂阳公义真镇长安。会赫连勃勃来寇,田子与镇恶出师御之。或言「镇恶本北人,欲尽杀南人,自据关中。」田子乃矫武帝令,诛之,而自归於义真,为长史王修所杀。是其身虽死,而勇烈固在诸将之右也。
林子
从武帝灭慕容超,而卢循奄至京邑,林子与徐赤特断拒查浦,赤特轻战而死,林子收败卒,再战破之。徐道覆又至,林子复断塘而斗。会朱龄石至,与林子并力,贼乃散去。
武帝每征讨,林子皆摧锋居前,至夜辄召还宿卫。
武帝北伐,林子为先锋,杀董神虎於襄邑,袭薛帛於解县。与道济等攻蒲阪,林子以蒲阪城池坚深,非可猝下。潼关天险,而王镇恶孤军无援,若使姚绍先据之则难图。乃亟赴潼关,而姚绍已举关中之众来设长围,诸将疑沮,议欲渡河避其锋。林子力争不可,率麾下犯其西北,绍众稍却,林子乘其乱而薄之,绍乃大溃,遂进屠定城,杀姚鸾,屯河上,走姚瓒。绍又遣姚伯子等凭河固险以绝粮援,武帝使林子累战大破之。於是粮运无阻,遂平长安,擒姚泓。是克关中之功,林子又其最也。
沈约撰宋书,所以不入列传者,以此二人功绩,详载於自序中,以显其家世勳伐,故功臣传缺之。李延寿作南史,既非如沈约另有自序载其功绩,则自应将此二人作传,与道济、龄石等同入列传中,乃竟遗之,而仍附於沈约传内。可见延寿作史,但就正史所有者删节之、离合之,不复另加订正也。
齐书旧本
齐书亦有所本。
建元二年(齐高萧道成),即诏檀超与江淹掌史职。超等表上条例「开元纪号,不取宋年。封爵各详本传,无假年表。立十志:律、历、礼、乐、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艺文,依班固;朝会、舆服,依蔡邕、司马彪;州郡依徐爰;百官依范蔚宗;日蚀旧载五行,应改入天文志。帝女应立传,以备甥舅之重。又立处士、列女传。」诏内外详议,王俭议,以为「食货乃国家本务,至朝会,前史不书,乃伯喈(蔡邕)一家之意,宜立食货,省朝会。日月应仍隶五行。帝女若有高德绝行,当载列女传,若止於常美,不立传。」诏「日月灾隶天文,余如俭议。」(见檀超传)此齐时修国史体例也。
又有豫章熊囊着齐典,沈约亦着齐纪二十卷,江淹撰齐史十志,吴均撰齐春秋,俱见各本传。
今案萧子显齐书,但有礼乐、天文、州郡、百官、舆服、祥瑞、五行七志,而食货、刑法、艺文仍缺。列传内亦无帝女及列女,其节义可传者,总入於孝义传。改处士为高逸。又另立幸臣传。其体例与超、淹及俭所议者,皆小有不同,盖本超、淹之旧而小变之。超传内谓「超史功未就而卒,淹撰成之,犹未备也。」此正见子显之修齐书,不全袭前人也。
齐书缺一卷
梁书萧子显传,谓「所着齐书六十卷。」今齐书只有五十九卷,盖子显欲仿沈约作自序一卷附於後,未及成或成而未列入耶?案南史子显传,载其自序二百余字,岂即其附齐书後之作,而延寿撮其略,入於本传者耶?
齐书书法用意处
为尊者讳
萧子显本齐高帝(萧道成)之孙,豫章王嶷之子,故高帝本纪於「帝使王敬则结杨玉夫等弑宋苍梧王」之事不书,但云「玉夫弑帝,以首与敬则,呈送高帝。」此为尊者讳也。
其於受禅於宋顺帝之处,亦仿宋书例,载九锡文、禅位诏,绝不见篡夺之迹。然於顺帝逊位时,出东掖门,问「今日何不奏鼓吹?」左右莫有答者。则亦微露禅受事,皆高帝为之,而宋帝不知也。
郁林王无道,为萧鸾(即明帝)废杀,固无所隐讳。
扬明帝之恶
於海陵王纪则书「宣城王(即鸾)辅政,帝起居皆咨而後行,思食蒸鱼菜,大官答以「无录公命。」竟不与。见明帝之目无幼主,久视为机上肉也。七月,废帝,十一月,即称「海陵王有疾,数遣御医占视,乃殒之。」本纪直书其事,尤深着明帝悖逆之罪也。
明帝杀高、武子孙几尽,子显本高帝孙,幸而不死,於明帝有隐痛焉,故不复为之讳也。
见梁武义举
子显修书在梁武时,其叙(齐)郁林失德之处,不过六、七百字,叙(齐)东昏无道之处,则二千余字,甚东昏之恶,正以见梁武之兵以义举,此又作史之微意也。
见褚渊负恩
褚渊传,先叙「其在宋时,宋明帝在藩,与渊素善。及即位,深相委寄。临崩,驰召渊,付以後事。」而下即叙「其见萧道成(齐高),识为非常人。苍梧无道,道成与渊及袁粲谋废立,粲不肯,渊独赞成之。顺帝时,沈攸之事起,袁粲有异图,渊谓道成曰『西衅易弭,公当先备其内耳。』道成遂杀粲。」传末又叙「其子贲,恨渊失节於宋,遂终身不仕於齐,以封爵让其弟蓁。」通篇於渊之失节处,不置一议,而其负恩丧节自见。
见王晏负义
又如王晏传,先叙「其在宋时,倾心於齐高,常参密议。至齐武帝更位任亲重,朝夕进见,言论朝事,自豫章王以下,皆降意接之。武帝临崩遗诏「以尚书事付晏,令久於其职。」及郁林无道,明帝辅政,谋废立,晏即响应,推奉明帝即位,晏自以为有佐命功。
见萧谌背信
又如萧谌传,先叙「其在武帝时,帝倚以心膂,密事皆使参掌。临崩,犹敕谌在左右宿直。郁林即位,更深委信。谌每出宿,帝通夕不寐,谌入乃安。明帝辅政,或不得进说,则托谌入内言之。」其亲信如此,而谌已潜附明帝。废立之际,郁林犹手书呼谌,而不知谌已为明帝领兵作先驱也!
见萧坦之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