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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2102658338

_22 佚名(现代)
    
    孔子的微言大义如同达芬奇密码,让两千年来无数的睿智之士前赴后继。从这层意义上说,经学就是密码学,而这一密码学中的公理就是:密码是当真存在的。以下继续作一点管中窥豹的工作,看看不同时代的专家们是如何以不同的风格与方式来孜孜以解码的。
    
    
    
    
    
    (一)救时之弊,革礼之薄·啖助、陆淳、赵匡的学术革命
    
    唐代安史之乱以后,太平盛世骤然冰消瓦解,这也在思想领域里促成了一场革命。——政治要想搞得好,就得有高明的政治思想来作指导,那么,时政的情形既然不算太好,这是否说明现有的政治思想还不够完善?啖助、陆淳、赵匡这三位《春秋》学的大家回顾学术历史,觉得“三传”以及专研“三传”的前辈名家们把路线走错了——《春秋》不应该仅仅被追溯到周公制礼,其意义更不仅仅是黜周王鲁或者褒贬劝诫,前代学者们这么讲,虽然也得了一些《春秋》真谛,但流于表面,未能达到《春秋》的真正内核。
    
    那么,孔子修《春秋》到底有什么深意?啖助说道:“孔子的深意究竟是什么,‘三传’并没有明文记载,解‘三传’的学者们则各说各话。搞《左传》的认为《春秋》意在秉承周公之志,在周德衰落、典礼丧失的情况下,孔子根据鲁国史料编纂《春秋》,考其行事,正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杜预就是这一派的代表。搞公羊学的则说:孔子作《春秋》是黜周王鲁,变姬周之‘文’而从殷商之‘质’。何休就是这一派的代表。而治《榖梁传》的却说:平王东迁之后,天下板荡,王室衰微,孔子很痛心,于是作《春秋》以褒善贬恶,给天下确定是非标准,使好人安心,使坏人害怕。范宁就是这一派的代表。三家各执一辞,但是照我看来,他们谁也没说到要点。这三家既然在宏纲大旨上就走偏了,等而下之的那些解说就更加离题万里了。依我看,《春秋》的大旨就是八个字:救时之弊,革礼之薄。”
    
    啖助这个结论的理论根据就是前文讲过的夏、商、周三代不同政治特色的流变:夏的特色是忠,忠的弊端是野;殷商上承夏政,政治特色是敬,而敬的弊端是鬼;周人上承殷商,政治特色是文,文的弊端是僿。要想革出僿这个弊端,最好的办法就是引入夏政之忠。从这三代的政治演变可以看出:所谓文,其实只是忠的末流,也就是说,忠是本,文是末。国家制订政治纲领,取法于本,其弊为末,如果取法于末,弊病可就大了。
    
    那么,武王和周公都是一代英杰,难道看不出这个问题吗?不是他们看不出,而是因为他们上承殷商之弊,不得已而以文为自己的政治特色。周公过世之后,按说周人自家的政治已经基本稳定了,对当初不得已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也应该变革一下了,但一直没人动手来作改革,就任凭原本的权宜之计变成了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周代政治的弊端还要大于夏、商二代。及至东周,王纲废绝,人伦大坏,孔子很痛心,说道:“虞夏之道,人民少有怨恨,殷周之道则弊端太多。”又说:“后来的世代里就算还能有明主兴起,怕也很难赶上大舜了。”孔子大概是觉得大舜那种淳朴的政治难以行于末世,但退而求其次,夏代的忠道却是可以复兴的。所以《春秋》是以夏代之忠道作为核心纲领,以权辅正,以诚断礼,正以忠道,原情为本,不拘浮名,不尚狷介,从宜救乱,因时黜陟,进退抑扬,去华居实。所以才说《春秋》的核心纲领可以概括为那八个字:救周之弊,革礼之薄。
    
    佐证还有不少,比如《淮南子》说过“殷变夏,周变殷,《春秋》变周”,又说“三王之道如循环”,等等等等,三政循环,要救周政之弊自然要以夏政为优。所以我们知道,《春秋》是参用二帝三王之法,以夏代的政治特色为本,并不是完全信守周典的。如果按杜预的说法,《春秋》本之周礼,那么周德虽然衰落,礼法尚未泯灭,又何必另作一部《春秋》?所谓“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这和孔子说的“知我者亦《春秋》,罪我者亦《春秋》”明显是矛盾的。杜预见解浅陋,不可尽信。
    
    何休的见解又如何?何休说过《春秋》是“变周之文从先代之质”,这确实把话说对了几分,但何休显然没有本着这个精神去作。何休没有把这个纲领用之于忠道原情,而是用之于名位上的纠缠,在黜周王鲁上大做文章,实在是失之于浅末,对于《春秋》宏旨未得其门而入。《春秋》要以夏之忠道革除周代文道的弊端,重点在于立忠为教,原情为本,而不是改革爵列、损益礼乐。
    
    范宁的榖梁学更不靠谱,所谓劝惩褒贬云云,历代史书有哪个不是劝惩褒贬,难道只有孔子的《春秋》才这样么?所以三家之说都没能把握住问题的核心。我们研究《春秋》,还是得把握住“救周之弊,革礼之失”这八字真言。1326
    
    ——这一番议论,把杜预、何休、范宁这分列“三传”学术颠峰的三位大师一网打尽,重新确立了学术新基调,挑战着学术权威。但要说到啖助这一派的成就,大概可以评为“勇于冲破藩篱,精神可嘉”,而他们的诸多新论往往只能说在穿凿附会的程度上比前辈们又前进了一步,并且开启了一个推尊《春秋》而摒弃“三传”的新的研究倾向。
    
    如在克段一事上,陆淳引述赵匡的意见点评“三传”得失。——《左传》解经,说:“如二君,故曰克”,而“克”字为能胜之名,并无二君之义,《春秋》全文并没有两位国君交手而用“克”字的例子。(他们在这点上倒很有几分严谨求证的精神。)《左传》又说:“不言出奔,难之也”,陆淳引啖助语说:这是孔子贬斥郑庄公志在杀弟,所以不提叔段出奔,因为如果说了叔段出奔,那么郑庄公就只有逐弟之恶而没有杀弟之罪了,而且也看不出叔段的逆心。
    
    《左传》又说“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啖助的意见是:庄公分明说过“姜氏欲之,焉避害”,还说过“不义不昵,厚将崩”,可见郑庄公是不愿意给自己惹上恶名的,只不过不知大义这才终于有了杀弟的举动,但要说他作为儿子把亲生母亲囚禁了起来,这就不可能了。《左传》这么写简直就是瞎说。
    
    ——啖助的这种解释已经近乎于以义理来平衡事实了,在《春秋集传辨疑》里更直指“郑伯必不囚母”,以至四库馆臣论道:啖助实属臆断——郑庄公掘地见母所挖的那条大隧道留有故址,《水经注》明文有载,哪能随便就说《左传》捏造?照啖助这么说,哪还有可信的史料?1327
    
    啖助接下来再评《公羊传》。《公羊传》说:“克者,杀之也”,陆淳引赵匡的话说:通观《春秋》体例,从没有把“克”字用作“杀”的意思。《公羊传》又说:“不称弟,当国也”,这个说法也靠不住,之所以不称弟,是为了表示叔段没有谨守为弟之道,在这点上还是《左传》的解释比较恰当。
    
    《榖梁传》的解经是:“克者何?能杀也”,赵匡的意见是:《榖梁传》对“克”字的解释并不恰当,但总体来说《榖梁传》的解释还算尽在骨肉情理之中,所以只要把“能杀也”这个说法去掉,其他内容倒也值得保留。
    
    《榖梁传》又说:“《春秋》对叔段不称公子,因为叔段没有谨守作公子之道。”——叔段是郑武公的儿子,按惯例是可以被称为公子段的,而《春秋》既没有称他为弟段,也没有称他为公子段,只是单单用了一个“段”字。赵匡的看法是:《春秋》笔法是把握问题的重点,而在对叔段的称谓上,弟弟的身份是最重要的一层意思,公子的身份则在其次,《春秋》已经不称叔段为弟了,这就是择其要领了,就没必要再在不称公子的问题上多费周章了。
    
  赵匡接下来还提出了一个考据上的疑点:郑伯克段于鄢,这个鄢应当是邬,也是郑国的地盘。
  
    赵匡的这个说法后来确实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比如明代陈耀文《正杨》举《切韵》为证:“帝虎并讹,乌焉互舛”,这是字形相近而发生讹误。1328这个邬地,就是《左传》后文提到的“王取邬、刘、蒍、邘之田于郑”之邬,“郑伯克段于邬”在传抄的过程中被误写为了“郑伯克段于鄢”。杜预注鄢地为“颍川鄢陵”,大错特错。道理是:从京地到邬地并不太远,邬地又在郑国的疆域之内,所以叔段麾下能网罗有一批人马,和郑庄公两雄相争,这才被《春秋》称之为“克”。如果叔段从京地远走鄢陵,这便出了国境,也就没有了人马可用,郑庄公若在这里打败叔段便不能被称之为“克”。加之《左传》又说叔段从鄢地出奔,到了共地,而考之地理,自邬地过河正是通往共地的捷径,如果叔段已经南行到了鄢陵,是不大可能从鄢陵跑到共地的。——在对“于鄢”的解释上,《公羊传》也是错的,还是以《榖梁传》为优。1329
    
    
    
    赵匡的说法无论是对是错,首先是打破了旧有的一种经学传统——以往的经学家们大多专攻一传,贬斥其他,有人捍卫《左传》,有人说《公羊学》才是圣人的大义传承,有人则说《榖梁传》最优,互相攻讦,不死不休。尤其在汉代,不同学派为了争立学官,获得官学地位,打得更是不可开交。但陆淳这部《春秋集传纂例》汇集啖助、赵匡之说,不主“三传”中的任何一传。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三传”被近乎平等地摆在了新式显微镜下,被同样地分析、辩驳、梳理、审查,今、古文经学的坚固藩篱好像完全看不到了。大约可以说,陆淳这部书开启了宋代《春秋》学“舍传求经”的先河——也许几百年下来,人们对旧有的门户斗争已经深感厌烦了吧?
    
    再者,赵匡对“于鄢”的辨析明显求之于史实地理的考据,而不止是一味地在义理上下功夫。对义理杀伤力最大的往往不是对立义理的雄辩,而是对事实的发现。如果赵匡的考据是对的,《左传》和《榖梁传》倒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可《公羊传》却会遭受毁灭性的打击,连带着那些公羊学家的地位也会受到相应的动摇。
    
    经学家普遍认为,《春秋》笔法微言大义,所以“郑伯克段”和“郑伯克段于鄢”在涵义上是很不一样的。《公羊传》解释《春秋》为何不称叔段为弟,说“当国也”,何休解释说:叔段想当国君,所以《春秋》就本着叔段的心理,像描写一位国君那样来描写他,以此来凸现叔段的谋逆之心。1330
    
    从文义来看,《公羊传》说“当国也”, 意思是:《春秋》把段当作匹敌一国之君的人物。接下来,《公羊传》又解释“于鄢”的涵义,说:“其地何?当国也。”——《春秋》为什么要特地标明叔段被克的地点,原因也是“当国”。接下来便和齐人杀公孙无知的事情作对比,得出来的结论是:这类事情如果发生在国都之内,《春秋》就不写明地点;而如果发生在国都之外,但谋乱被杀之人并没能匹敌一国之君,《春秋》也不会写明地点。
    
    为什么《春秋》在笔法上会有这个区别?据何休的解释:如果“当国”之人身处在国都之外,就很有可能结交邻国,借邻国之力造成内乱,所以《春秋》才要特别注明其人所在之地,用意是说:这个人已经很有里通外国的危险性了,得赶紧除掉才行!而如果这个人势力没有那么大,即“不当国”,那他即便身在国都之外,具有交结邻国的可能,也没有力量造成太大的危害,所以《春秋》便没必要特地注明地点。如果是在国都之内,当国之人受诛,祸患已绝,便没有必要注明地点;其人力量若不足以当国,《春秋》就以杀大夫的体例来作记录,也没必要注明地点。1331
    
    何休的解释不知道是上有师承还是完全根据《公羊传》的文本所作的揣摩,而赵匡的考据则直击《公羊传》本身,其结果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公羊传》在这一地点的记载上完全失误的话,那么多随之而来的义理发挥也自然就没有了着落。——在训诂考据上对经典的质疑要到清代才大行其道,阎若璩证伪了古文《尚书》就是最有力的一个例子。相形之下,赵匡他们的考据功夫就薄弱得多了。但毕竟他们发起了这个攻势,“三传”的权威性同时受到了怀疑。
    
    从克段一事管窥啖助、赵匡的解经风格,虽有考据但失之于浅薄,多出新裁但失之于无据,乃至尽废“三传”而直解《春秋》,从此开启了一代崭新学风。余绪流传,愈演愈烈。到了清代,有人感觉这一派经学胡编乱造、肆意发挥,实在太过分了,后来乾隆朝编了一部《御纂春秋直解》,要以政治力量来一匡经学是非,四库馆臣在对这部书的评论里说道:自从啖、赵开风气之先,学者们秉承其绪,多以私见揣度经义,在见解上力求出新,结果继踵者越多,《春秋》之学越荒。及至孙复出现,提出《春秋》有贬无褒的新说,经学更入歧途,学者们在字里行间到处探求孔子的贬抑所在,实在找不到了就大搞深文周纳。这些实在是信不得的。而这些书里影响最大的要算是胡安国的《春秋传》,满篇都是牵强附会。1332
    
    牵强附会的始作俑者倒不能算在啖助、赵匡他们头上,四库馆臣引王充评论《公》、《榖》两家的话说:“平常之事有怪异之说,径直之文有曲折之义,非孔子之心”,可以说作为经学重镇的《春秋》之学从一开始就是这个基调。
    
  
  
作者:好熊熊逸 回复日期:2008-4-17 0:13:06 
  
    (二)宋学管窥
    
    1.孙复
    
    在啖、赵之后,四库馆臣主要驳斥的对象一是孙复,一是胡安国,前者是北宋《春秋》学开山祖师,后者是南宋《春秋》学颠峰人物。孙复的《春秋》学据说受之于范仲淹,上承啖、赵,其特色一是尊王攘夷,二是认为《春秋》笔法有贬而无褒。——道德标杆至此有了越来越苛刻的倾向,对真理唯一性的认同感也越来越强,其导致的结果是:虽然人无完人,但看人的眼光却多少套上了完人的模子,正于邪的壁垒也越发森严起来。余风及于明代,便有名满天下的复社、东林党,再到后来更有《老残游记》感叹清官为恶甚于贪官。
    
    看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对克段一事的阐发:段是郑伯的弟弟。怎么看出来的?因为在《春秋》的写法上,诸侯杀大夫,或称人,或称国,杀世子,杀同母弟弟则称君,而这里称呼郑伯,属于称君的情况,由此而知道郑伯所克的段就是自己的同母兄弟。所谓“克”,是力胜之辞,以郑庄公的力量方才能够制服叔段,可见叔段骄悍难制,国人莫能与之相抗。郑庄公养成了叔段之恶,最后加之以刀兵,这就叫做兄不兄,弟不弟,都该批评。1333
    
    对于郑庄公兄弟二人,历来有维护郑庄公的,也有为叔段辩护的,但同加批评仍属主流意见。但孙复的问题是:不仅在这一个问题上把所有当事人一勺烩,而是在所有的问题上都保持了这种一勺烩的风格。当然,无论孙复也好,旁人也罢,意见再怎么新奇,一般而言都是在“探求孔子的真谛”而不是自作发挥——虽然事实上刚好相反。经典对于后人来说,其启事是在一开始便已告完成的,后人所作的种种努力在理论上说不过是把圣人的启事给揭示出来而已,至于谁的揭示才是正确的揭示,这就只能仰赖于权威机构的认定了。
    
    从这层意义上看,经学并不像是一门世俗的学问,反而和神学非常近似。——罗马天主教对教义的看法也是这样:教义是从一开始便完全无误地交给我们了,只是我们没有能力完全理解罢了。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天主教并没有教义史,有的只是对教义的领会史。同样对于经学,并没有经义史这回事,有的只是对经义的揭示史。奥顿在《教理史手册》里的一段话同样适用于经学:“所谓教理史必须预先假定(假设)所启事的真理在客观方面看来是永远不会更改的;然而,在主观方面,人们对于教理的理解上是可能有进步的。”1334
    
    
    
    啖、赵开舍传求经之风,孙复开有贬无褒之例,1335杂说越来越多,苛评也越来越甚。道德标杆的树立通常会造成这样的影响:在“非常高尚”变成新标准之后,“高尚”便是要被批评的了,知人论世的口吻也就越来越严厉了。
    
    宋代一部不知作者的《春秋通义》1336这样评道:“如果郑庄公杀了叔段,《春秋》就该写作‘郑伯杀其弟。’如果叔段出奔,《春秋》就该写作‘郑公子段自鄢出奔共。’而《春秋》却书郑伯、书克,不书弟,叔段之恶由此而明,郑伯之恶也由此而明。”1337褒贬议论同于孙复。
    
    风气所及,《春秋》背后的史实支柱似乎越来越不重要了,清代四库馆臣评程公说《春秋分纪》时论及宋代学风,说道:自从孙复之后,人们都以臆断来解说《春秋》,恐怕前人的意见会对自己不利,便把“三传”的义例一概废掉。尤其害怕《左传》事实分明,不能由着自己随意发挥,便把《左传》的记事也一并置之不顾。就好像赃官断案,先把证据毁了,又把证人杀了,是非曲直就可以全由自己空口白牙怎么说怎么是。1338评赵鹏飞《春秋经筌》则指出了舍传求经只是一个不可能的口号:就以《春秋》开篇的几件事为例,如果没有《传》文,就算有穷理格物之儒者尽毕生之力,也不可能弄清声子、仲子究竟是怎么回事,也不可能弄清经文“克段”之段到底是谁,又究竟出了什么事,问题到底处在哪里。1339
    
    
    
    
    
    2.刘敞
    
    但大风气虽然如此,倒也并非人人都是这样,至少在程度上也是有些区别的。比如刘敞也是北宋治《春秋》的大家,据四库馆臣的评论,北宋以来出新意解释《春秋》的要数孙复与刘敞为始作俑者。但这两人大有区别:孙沿袭啖、赵的学风,几乎尽废“三传”,而刘对“三传”则既不尽信,也不尽废,所以刘的训释水平比孙要高出很多。1340——这是刘的优点,而缺点是,他还开了另外的一个先河,即篡改经传文字的先河,大约有些看不顺眼的地方就由着自己的意思动笔改了,也不作出任何说明。1341
    
    按四库馆臣的意见,刘敞的训释水平远远高于孙复。的确,有些地方刘敞的意见非常平实,如评《榖梁传》对“克”字的解释,说《榖梁传》先训“克”为“能”,又转训为“能杀”,完全不合语法,1342而从《左传》对《春秋》的语例阐释中,刘敞又推出了叔段确实被杀的结论:《左传》阐释《春秋》语例,有所谓“得儁曰克”,如果叔段出奔共地,就不存在“得儁”一事,所以《春秋》也就不该称之为“克”。1343
    
    所谓“得儁曰克”,见于《左传·庄公十一年》的解经文字:“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得儁曰克,覆而败之曰取某师,京师败曰王师败绩于某。”
    
    在《春秋·庄公十一年》,有一句简短的记载说:“公败宋师于鄑”,意思很简单,是说鲁庄公在鄑地打败了宋国的军队。《左传》简单介绍了一下这次战争的来龙去脉,说宋国要报当年乘丘兵败之仇,向鲁国发动了进攻,鲁庄公率兵抵御。宋国的军队还没有列好阵势,鲁国军队就迫近攻击,在鄑地打败了宋军。1344——事情很简单,但《左传》继而阐释《春秋》的书法体例,说凡是作战,趁敌人没列好阵势而击败敌人的就写作“败某师”,大家都摆好阵势作战的就写作“战”,大溃败就写作“败绩”,俘虏了敌人的头领就写作“克”,伏击取胜的就写作“取某师”,周天子的军队打了败仗就写作“王师败绩于某”。
    
    无论《左传》的这个说法是否属实,至少从它给出的这一套体例来看,《春秋》的一句“公败宋师于鄑”便应该隐含着这次战斗是鲁军趁宋军还没列好阵势就发起进攻的事实,而“得儁曰克”,“儁”即“俊”,意指才俊之士,在这个打仗的语境之下可以引申为将官、首领。《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记陈汤有“……无武帝荐延枭俊禽敌之臣,独有一陈汤耳”,颜师古注释:“俊谓敌之魁率,郅支是也。《春秋左氏传》曰:‘得俊曰克’。”所以,按照“得儁曰克”这个体例,刘敞质疑道:郑庄公只有擒住了叔段才能被《春秋》称之为“克”。所以,既然《春秋》明明白白地写作“克段”,叔段应该就没能跑掉,落在了郑庄公的手里。
    
    那么,《左传》说叔段出奔共地又是怎么回事?共地在卫国,刘敞分析说:《左传》在本年十月还记载了公孙滑出奔卫国。公孙滑是叔段的儿子,照理说父子应该在一起才对,而《左传》只提到公孙滑出奔卫国,却没提叔段。而且《左传》好几次提到公孙滑,旁边都没有叔段的身影,这是不合情理的。所以,事实真相应该是叔段已经遭了郑庄公的毒手,之后只有叔段的儿子公孙滑出奔在外,《左传》所据的材料误把公孙滑的出奔记作叔段的出奔了。1345
    
    刘敞这是在《左传》的解经之辞里寻找证据,给出了一个“合理的怀疑”,但问题是刘敞的论证没能作到自洽——这里的怀疑是建立在《左传》对《春秋》语例解释正确的基础上,而他紧接着却对这个基础发出了质疑:《左传》说“如二君,故曰克”,这句话在性质上和“得儁曰克”是完全一样的,而刘敞说:《春秋》二君相伐的记载很多,都称“伐”而不称“克”,不知《左传》根据什么得出了“如二君,故曰克”这个结论?1346
    
    如果相信“得儁曰克”的义例,那么《左传》的叙事自然有误;如果相信《左传》的叙事,那么“得儁曰克”的义例便站不住脚。这与其说是考据问题,不如说是取舍问题。刘敞取了前者,而清代沈彤则取了后者,至于“得儁曰克”与“如二君,故曰克”的矛盾,赵匡以为前者是常例,后者是特笔。1347三种论断,都很难找到依据。而庄存与《春秋正辞》又有弥合——庄是公羊家,首先要认定训“克”为“杀”的公羊义理,但他还说,叔段也确实出奔,出奔与被杀这两者并不矛盾,因为是叔段在鄢地受了伤,出奔之后才伤重而死的。1348
    
    经义终于会被说圆的。再看刘敞,纰漏归纰漏,他在辨析求证的一面也许确实比孙复作得出色,但另一方面,我们从克段一事上来看,至少刘敞的道德标杆并不比孙复更低。——《左传》表彰颍考叔的纯孝,而刘敞认为颍考叔根本够不上纯孝的标准:庄公放逐姜氏又立下不到黄泉不相见的誓言之后,已经大感后悔了,颍考叔也已经知道了庄公的悔意,他应该向庄公这样明言才对:“您立下这种誓言,分明属于不孝,鬼神肯定不会喜欢,所以也不会听的。您不如把母亲迎了回来,这才叫做‘迁善徙义,君子之道’,鬼神也会保佑您的。”庄公若听了这种劝告,必然会欣然接受。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庄公已经有了悔意,自己又抹不开面子破誓,身边也没有人用合适的意见来引导他,这才拖到了一种非常尴尬的地步。所以,颍考叔如果能这么建议,庄公哪会不从?而颍考叔却大搞曲折迂回的办法,如此隐晦的表达要是庄公没听明白那可怎么办?他还建议挖地道,说这样就不会违背誓言,可这种小伎俩上之不足诳鬼,下之不足诬人,内之不足欺心,使君主不能明明白白地悔过,这简直就是孟子所批评的犯了错还要文过饰非的那种人,哪里称得上纯孝?1349
    
    对于刘敞的这种议论,现代人可能会觉得迂腐,但也不能否认直言敢谏确实有着绚烂迷人的道德光环。这里体现的是对“方”与“圆”的一种认识——君子到底应该取外圆内方还是内外都一样方?吕祖谦《东莱博议》评论《左传》里“臧僖伯谏观鱼”的故事,也谈及进谏问题:进谏之道,与其让君主畏惧我的话,不如让君主相信我的话;与其让君主相信我的话,不如让君主喜欢我的话。这三种进谏分别体现为:戒之以祸、喻之以理、悟之以心。1350照吕祖谦的这个标准,颍考叔当属悟之以心的一类,尤其值得表扬才是。
    
    其实在进谏问题上,颍考叔风格原本很占优势的。这一派首先可以在大舜那里找到理论资源——大舜侍奉自己那位典型化的坏父亲就大有以柔克刚的风格,“舜从未对父亲的权威提出挑战,他也没有无视父亲的权威;他的所作所为只是谨慎地矫正了这种权威,因而也就恢复了这种权威”。1351再者,《孔子家语·辩政》以孔子之口谈到忠臣之谏君的五种方式,孔子自己就很赞同讽谏,因为个人安全还是很值得被慎重考虑的。1352其后,至少在宋代,人们还是认可讽谏多于直谏的。1353但从这里来看,这个方、圆之辩,至少在表面上刘敞一派颇占上风。从此以后,东方朔式的人物濒临灭绝了,而多是方孝孺、刘宗周这样的道德楷模在历史舞台上熠熠生辉。如方孝孺的名文《豫让论》,对豫让的苛责就如同刘敞这里对颍考叔的苛责,两者如出一辙。道德苛责虽然塑造了一些越发远离人情的道德楷模,但必然也会促发更多人的作伪,而对社会来说更加危险的是:正邪不两立的思想越发严峻了,这世界越来越黑白分明,芸芸众生非黑即白、非此即彼。道德感越纯,手中的大棒挥舞起来也就越狠。
    
    刘敞是庆历经学的领军人物,庆历年间正是新政时期,王安石变法,党争沸沸扬扬,政治见解之争被阐释为君子与小人之争。一切矛盾几乎都被阐释为君子与小人的矛盾,而矛盾的化解方法大约之有两途:理想的途径是君子感化小人,比较现实的途径是君子打倒小人。经学的世界也是现实的世界。
    
  
  
作者:好熊熊逸 回复日期:2008-4-17 0:14:23 
  3.王安石
    
    王安石新政,对科举考试也有很大的改革。唐代经学的科举标准是孔颖达主持的“五经正义”,而进入宋代以后,政治形态有了变化,知识分子们对政治哲学也开始有了新的要求。唐代末年的藩镇割据和再后来的五代十国的纷乱局面在宋人眼里都是清清楚楚的近代史,辽国与西夏的压力又是有着切肤之痛的时政,所以宋代经学大讲尊王攘夷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经义顺应时局开始不断出现新解,但随之而来的麻烦就是解经的人越多,经义也就越乱。那时候的人并没有什么多元化的观念,经义一定要求统一。统一是必然的,问题只是统一于谁。宋神宗把这个重任交在了王安石的肩上,于是在熙宁八年颁行了《诗经》、《尚书》、《周礼》的王安石经义版,将之立为官学。1354
    
    官学的意义在于:一个人要想走读书做官的路线,就得背熟官学教科书,哪怕你觉得其他学者的经学再好,也只能弃而不顾。至此,孔颖达主义淡出历史舞台,王安石主义成为新时代的官方政治哲学。当然,无论是孔颖达主义还是王安石主义,在名义上和基本素材上还都是一样的孔子的旗号,只不过要看谁把孔子思想解释得更先进罢了。
    
    王安石在科举改革上步子迈得很大,不仅是自己的经义注讲作为了考试标准,是为“新义”,他甚至还把进士科所考的“五经”科目作了变动:废掉了政治哲学的第一经典《春秋》,替换为诸经之中最为晚出的《周礼》,此举一出,天下大哗。1355
    
    为什么要废掉《春秋》,说法不一。大约因为自孙复以来,《春秋》这门学问越来越空疏穿凿,让大有实干精神的王安石非常不以为然。而据孙觉《春秋经解》周麟之跋语:王安石曾经有心撰写一部释《春秋》之书以行天下,而孙觉的《春秋经解》已经先一步刊行了,王安石暗生怨恨,又觉得自己的学术水平超不过孙觉,便干脆用政治势力打压学术私敌,把《春秋》废除出科举考试必修课。——这个充满小人之心的说法未必可靠,而二程的弟子杨时以为:《春秋》并非被废弃不用,而是“三传”互相出入,实在无法考订真伪,这就使《春秋》成为所有经典中最难读难解的一部。所以《春秋》才被排除出官学体系,让那些急于科举的士子们不必在这上面耗费时间。1356
    
    杨时的这个看法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春秋》很难懂。——这样说看似比较荒谬,《春秋》被认为是孔圣人唯一的一部撰著,是经学当中的第一大经,是政治哲学的最高纲领,居然让杨时这样的大学者也能说出“很难懂”这样的感慨!
    
    杨时这么说,倒不应该是俯伏于王安石的权势之下——这两人其实可以称得上死对头,甚至在王安石死后,战火还没烧完:王在崇宁三年曾被配享孔庙,和颜渊、孟子排班而立,结果在钦宗时杨时上书劝谏,又把王从圣殿里给拉下来了。1357
    
    这对老对头各自都是顶尖的学者,也一样认为《春秋》太过难懂。王安石在给韩求仁的一封信里泛论自己对经典的见解,开篇说《诗经》洋洋洒洒,后来谈到《易经》,说《易经》很难,自己当初没摸到门,而结尾处寥寥两语谈论《春秋》,说“三传”不足信,所以《春秋》在诸经之中是最难懂的。1358
    
    金景芳曾以《史记·孔子世家》“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二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为据,推定“《诗》、《书》、《礼》、《乐》是普通科,人人共习。六艺则不然,其中有《易》和《春秋》二书,是具有高深理论的著作,非高材生不能通。故在孔子弟子中身通六艺者只有七十二人。”1359
    
    在这“非高材生不能通”的两部书里,王安石眼认为《春秋》要比《易经》还难,而难的原因在于“三传”的不足信。大胆揣摩一下王安石的意思,似乎是说:《春秋》即便真有什么深意的话,我们恐怕很难从互相龃龉的“三传”当中看出多少端倪。
    
    至于《周礼》,其可靠性向来争议极大,褒之者如朱熹认为这是周公以此书辅佐成王,垂法后世,1360但贬之者也不乏其人,尤其是经今古文学派之争,今文公羊学极为排斥古文阵营中的《周礼》。王安石废《春秋》而代之以《周礼》,难免会令一些时人怀疑。比如欧阳修,他也曾经主张重新统一经义,却很是觉得《周礼》可疑;再如蜀学的领军人物苏辙,也辨析过《周礼》有“三不可信”。表面看来《周礼》是周公治理天下的详尽而近乎完备的政治法典,有着很强的可操作性,但越是细看就越感觉它像是后人杜撰出来的政治乌托邦,甚至当时很多人都认为这是刘歆伪造的。那么,刘歆为什么花费如此大的心血要伪造一部儒家经典?持此论之学者一般的看法是:刘歆是王莽的国师,伪造《周礼》是要给王莽的篡位提供理论依据。
    
    这种说法虽然现在不再为学者们所采信了,但当年的杀伤力着实不小。刘克庄一次在缉熙殿进讲《周礼》,上奏说道:《周礼》这部书曾经三度大行于天下,第一次是用于王莽时代,第二次用于后周,第三次用于王安石熙宁变法,都酿成了天下大祸。1361
    
    从应用上看,三次应用,三次大祸,而从理论上看,古文学派曾经以为《周礼》是周公亲作,刘歆、郑玄更推之为周公治国平天下的法门尽在书中。1362而推行《周礼》和天下大乱之间虽然很难说有什么牢固而确定的因果关系,但至少《周礼》看上去实操性太强,不像《春秋》尽是一些谁也搞不清的原则性的大道理——或者可以这么说:《春秋》比之《周礼》更有弹性,或者说:《春秋》是“难得糊涂”,而《周礼》太过清晰了,太过清晰也就意味着顺应时事而任意曲解的可能性相对要小很多,真要照着去做的话,麻烦和问题也就会更多。
    
    作为新时代的改革家,王安石在革新精神上似乎和王莽走上了一个近似的路子,而在“三经新义”当中,他对《周礼》也是用力最勤的,甚至是亲自执笔写就。但明白晓畅、格局井然的《周礼》并没有完全淹没那部“难懂”的《春秋》。北宋学术,除王安石的新学之外,还有二程的道学、司马光的朔学、苏氏兄弟的蜀学。而《春秋》学术的两个主流学派一是前述之孙复一派,一是苏轼与苏辙兄弟的蜀学一派。正是在熙宁年间王安石主政时期,苏氏兄弟遭到长期外放,苏辙在这外放期间完成了他的《春秋集解》。
    
    
    
    
    
    4.苏轼与苏辙
    
    在存《春秋》还是弃《春秋》的问题上,苏氏兄弟站在了王安石的对立面,而在《春秋》如何解法的问题上,他们又站在了孙复、孙觉等人的对立面。孙复号称尽弃“三传”,苏氏兄弟则独尊《左传》;孙复特重义理发挥,苏氏兄弟则力图以史实解说经义,实在解不通的地方才会到《公》、《榖》和啖、赵那里取经。1363或者可以这样比喻:孙复一派尽情展翅高飞,苏氏兄弟则一步一个脚印。
    
    苏辙解克段就很有蜀学的典型风格:《春秋》对叔段为什么既不称弟也不称公子?因为叔段就要篡位为君,不再是臣子的身份了。《春秋》为什么不称叔段出奔而称郑伯克段?因为叔段的作乱是郑庄公故意养成的。所谓“克”,是“能胜”的意思。叔段作乱是蓄谋已久的,郑国人大都心知肚明,而郑庄公却不闻不问。郑庄公并不是治不了叔段,而是故意让叔段酿成大恶然后好加以诛戮。所以在驱逐了叔段之后,国人不敢有反对意见,姜氏也不敢再关照叔段,这都是郑庄公处心积虑而造成的结果。所以《春秋》记作“郑伯克段于鄢”,就是为了凸显出郑庄公的这种心思。另外,其他诸侯国里出的事情,只有人家来告知了,本国史官才会记录在策,如果人家没来告知,本国史官也就不会记录。就算是灭国这种大事,如果人家不来通报,也不会被记录在策的。公羊家和榖梁家以为诸侯之事尽在《春秋》,而由此生发出诸般解说,这实在是求之过深了。1364
    
    苏辙这里尊《左传》而轻《公》、《榖》,给出的是一个春秋时代史官、史册的书写惯例,这个观点后来深得朱熹的赞同与发挥,1365但另一方面,这段解经似乎又过分地依据了《左传》,是对《左传》给出的描述与义理作了一番阐释,却没有考虑到《左传》本身的叙述未必就是那么可靠的,《左传》对二十多年间复杂史事的浓缩也未必就是没有太多主观倾向乃至臆测的。当然,要求苏辙具有现代史家的严谨性那也实在是苛责古人了。
    
    苏辙的解经主于《左传》,把许多义理问题解释成单纯的修辞问题或史实问题,相对于旧时代的公羊家以及孙复一派,走的是朴素的求实一路,甚至可以说是除魅。——如今我们以史学的眼光来看,自然容易扬苏抑孙,但在历史上,《春秋》并不是以史书的角色发挥作用的,作为政治哲学纲领而言,史实问题毕竟是小节,“大义”才是最要紧的。而“大义”是否在政治上正确,这主要取决于经学家的阐释在多大程度上与时政的合拍合节。换句话说,经学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学术,它是每一个时代中“当代的”的政治学,时局变了,经学纲领也跟着变,对经义的阐释也跟着变。孔子是虚的,时政才是实的。
    
    
    
    
    
    5.胡安国
    
    孙复之学与苏氏之学在北宋各领风骚,及至靖康之耻,宋室南渡,经学风气又生变化,以胡安国《春秋传》最为代表。一般认为,胡安国的学术承自程颐,在国仇家恨的背景下更把孙复的尊王攘夷之论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而胡氏的《春秋传》在南宋被定为官学,降及元、明两代更成为科举取士的标准教材。到了清代,胡安国的攘夷之论自然难以通过细腻的文网,从九天之上一下子被打入九泉之下。
    
    当然,抛开政治因素不谈,胡安国的《春秋传》继承了北宋学人的苛评原则,浑身充满道学色彩,重义理而轻史实,仅以这几点而论,或许可以在政治哲学的意义上高标独树,若要拿到清代汉学的阵营里,却绝对算不上什么佳作。
    
    从克段一事上可以略窥胡安国的解经风格,他说:用兵是国之大事,需要君臣合作才行,所以用兵之事当称国命才对;讨伐叔段,公子吕作主帅,则当称将;派出了二百乘军队,则当称师。而《春秋》既不称国命,也不称将、不称师,只称“郑伯”,是认为罪过全在郑伯身上。单是这样还嫌批评的力度不够,所以又接着写“克段于鄢”——克,是表示以武力取胜;对叔段不称弟,是说郑庄公分明把叔段当作路人;于鄢,是说郑庄公对叔段迫之太甚。1366
    
    胡安国虽然为《春秋》重新作传,却绝没有“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坐终始”,就在这一小段里,史料上得自于《左传》,义理辨析上得自于《公羊传》,都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最后解释“于鄢”说“操之为已蹙矣”,这就是引自《公羊传·庄公三十一年》的文字,就连使用方法也是一样的,1367甚至在训诂上都是得自于何休的。
    
    更要紧的是,胡安国的这个议论大异前人。以往一般都是说叔段坏、郑庄公更坏,而胡安国却说《春秋》之义完全是批评郑庄公的。胡安国也知道自己的意见比较特别,接下来便发出一个设问:所谓“君亲无将”,叔段以弟篡兄,以臣伐君,犯的是必诛之罪,而郑庄公只是拗不过母亲而已,为什么说《春秋》放过了叔段而独独归罪于郑庄公?1368
    
    “君亲无将”,这是公羊学的一个重要哲学命题,已见前述。那么,按照“君亲无将”的准则,叔段只要动了一点谋逆的念头就该被赶紧杀掉,既然如此,郑庄公就算这时候杀了叔段也是符合春秋大义的,被褒奖还来不及,怎么还会被批评?更何况叔段何止有一点点谋逆的念头,分明是荷枪实弹地把谋逆付诸实施了,《春秋》为什么放过叔段而独罪庄公?
    
    胡安国的回答是:郑武公还在世的时候,姜氏就一心想立叔段为接班人,等到郑武公去世之后,姜氏以国君嫡母的身份主于内,叔段以国君宠弟的身份居于外,况且叔段多才好勇,很得国人的拥戴。郑庄公把这些看在眼里,恐怕叔段终将成为自己的心腹大患,故而费尽心机,纵容叔段走上邪路,然后再名正言顺地加以讨伐。到这时候,国人不敢不从,姜氏不敢掣肘,叔段自会被革除属籍,无法再居于父母之邦。这一切后果都源于郑庄公的心计。而王者之政是以德行教化民众,以自身的道德光辉感染民众,哪能用险恶心计对待天伦之亲再加之以刀兵?《春秋》探究事情的本质,首先要诛灭的就是人的不良动机(“《春秋》推见至隐,首诛其意”),以此来正人心,并昭示天下为公,不可因私乱公的道理。1369
    
    胡安国在这里强调了一个重要的《春秋》学命题:“《春秋》推见至隐,首诛其意”,这就意味着,虽然叔段恃宠而骄,终于走向谋逆之途,但这主要是郑庄公刻意养成的,所以祸根还是得算在郑庄公的身上。
    
    《春秋·桓公十一年》记有“郑伯寤生卒”,饱受后人争议的郑庄公就在这一年里辞别人世,而胡安国继续批评道:作为一国之君,所作所为一定要遵循天理,可不能让私欲压倒天理。郑庄公之事是我们永远的反面教材。1370
    
    这里明显看得出二程的渊源,问题说到最后,终于归结为天理与人欲之辨。
    
    
    
    
    
    6.真德秀
    
    (1)淮南王刘长案例
    
    真德秀《大学衍义》引述了胡安国对克段一事的议论,后面还有一句,说在郑庄公死后,嫡子出奔,庶子为君,诸公子互相争斗,乱相愈演愈烈,而祸乱之源,“起于一念之不善,有国者所以必循天理而不可以私欲灭之也”。1371道德政治之说,天理人欲之辩,这是南宋理学家眼里的经学世界。
    
    真德秀是南宋理学大宗,是朱熹的再传弟子。这部《大学衍义》上承朱子之学,自谓“帝王为治之学,帝王为学之本”,共为四纲,即: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关于克段的议论在第八卷“格物致知”,卷末点题:“以上论天理人伦之正(长幼之序)”。真德秀既然以帝王之学为立言宗旨,就得说清楚帝王应该怎样处理兄弟关系——也就是说,单单批评郑庄公是不够的,还得告诉现任及以后的皇帝在处理这类事情上怎么做才是对的。
    
    真德秀举了一个西汉淮南王刘长的例子。刘长是汉高帝刘邦的小儿子,是被吕后养大的,一直很受宠爱。等到汉文帝即位之后,刘长自恃是皇族中最亲的人而越发骄纵。刘长多次违法乱纪,汉文帝总是宽恕了他,但他还是蛮横无理,对汉文帝也不太客气。后来刘长为生母报仇,杀了辟阳侯,汉文帝怜他报仇之心,也没有治他的罪。
    
    那个时候,从太后到太子再到诸大臣,没有不怕刘长的,而刘长回到封国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使用天子仪仗,不服从中央法令,给皇帝上书也不注意语气。汉文帝不便亲自责备他,就让舅舅薄昭给刘长写了一封长信,语重心长,陈述利害,但刘长不但没受到教育,反而作起了谋反的安排。事发之后,这可不能置之不理了,汉文帝便派人诏刘长进京,安排审讯。
    
    一审的结果是:刘长有罪,该杀。汉文帝下诏说:“我不忍心治他的罪,你们再商议一下吧。”大家再议,二审的结果还和一审一样,汉文帝说:“那就赦了他的死罪吧,废掉他的王位就好。”官员们上书,提议把刘长流放蜀地,汉文帝同意了,但又叮嘱了一些优待措施,判决就这样执行了。——汉文帝的做法基本符合前文《礼记·文王世子》所谓“三宥”的原则。
    
    袁盎向汉文帝劝谏道:“皇上您一向纵容淮南王,不为他设置严厉的相傅,这才搞到今天这个地步。以淮南王的性情,突然受了这么大的打击,一定承受不住,路上再有点霜寒露冷的,他恐怕就得一命呜呼。到那时候,天下人就该议论是陛下杀死了兄弟,这可就不好了。”
    
    汉文帝说:“我也很苦恼。我只是想让他悔过,然后就会诏回他的。”
    
    事情的发展果如袁盎的预测,刘长当真死在路上。汉文帝杀了一些所谓的责任人,又把刘长的四个儿子分别封侯。
    
    事情还没有就此完结。后来民间又有歌谣流传,唱的是“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正是针对刘长之死。这大概让汉文帝很是恼火,说道:“过去尧、舜放逐他们的亲生骨肉,周公杀掉亲兄弟管叔、蔡叔,天下称之为圣人,赞美他们不以私害公。难道天下人以为我处置淮南王只是为了贪图他那点土地吗?”于是徙城阳王到淮南王的故地为王,又追尊淮南王谥号为厉王,按照诸侯的礼仪为他安置陵园。1372
    
    真德秀引述这段历史,抬出了汉文帝这个处理兄弟关系的较好的例子。汉文帝和淮南王刘长的关系大体就相当于郑庄公和叔段,而汉文帝的做法无疑要好得多。但是,这还不够十分好。——真德秀评论道:淮南历王之死并不是汉文帝有意为之的,汉文帝的一系列所作所为也算符合亲亲之道,尽管如此,汉文帝对待淮南王的做法也不能说是完全没错。《周易》说“童牛之牿,元吉”,这是指牛在幼小的时候,犄角还没有长成,这时候对它加以控制是比较容易的。1373刘长在擅自杀死辟阳侯的时候,已经桀骜难制了,但还没有酿成大患,在这个时候,汉文帝应当派遣官吏去管理刘长的封国,而把刘长留在京城长安,挑选通经术、有品行的名儒作他的老师,朝夕相伴,以先王之训典来教化他,以汉家的法律来威慑他,如果刘长能够从此改恶向善,那再放他回到封国,否则的话,要么给他迁到一个小封国去,要么把他降为通侯。这样一来,刘长必定后悔,会生出改过自新之念。但汉文帝不是这么作的,赦免了刘长的死罪,却没有加以必要的教导,又轻易让他返回封国,这反而助长了他的骄纵气焰。在刘长死后,汉文帝没有按照贾谊的方针办事,把刘长的诸子一一封王,这又错了。因为刘长并非无辜而死,汉文帝就算怜悯他,把他的儿子们封为列侯也就够了(汉代的列侯只食租税,其力量不足以作乱),却瓜分淮南旧地,分封刘长诸子为王(诸侯王地大人多,力量足以为乱),酿成后来的反叛,这真是一错再错,比起大舜处理同类事件时兼顾仁、义两途就差得远了。我以为,后世帝王再有处理这种亲戚作乱之情况的,只应该以大舜为榜样。1374
    
    真德秀以为唯一的榜样就是大舜,汉文帝也说过过去尧、舜放逐他们的亲生骨肉,周公杀掉亲兄弟管叔、蔡叔,天下称之为圣人,赞美他们不以私害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作者:好熊熊逸 回复日期:2008-4-17 0:15:23 
  (2)周公榜样
    
    先说周公。武王克商之后,把原来商代的王畿分为几个部分,北部作为纣王之子武庚的封国,中部和东南部作为“三监”的封国,“三监”顾名思义,是起到监视武庚治下的殷商遗民的作用。
    
    “三监”之说大体有四种,大略而言,分别指管叔、蔡叔和霍叔。后来武王去世,成王年幼,周公执政,管叔和蔡叔联合武庚发动叛乱,周公敉平叛乱,杀掉了管叔和蔡叔。——这件事是可以和郑伯克段一事作比较的,周公所杀的也是自己的亲弟弟,况且郑庄公只是逐弟(依《左传》),周公却是杀弟,为什么周公一向被尊为圣人,郑庄公却饱受骂名?
    
    和胡安国同榜进士的叶梦得对此有个说法:周公杀管叔是出于不得已。如果周公一早就知道管叔要反,肯定会有相应的对策,不会弄到最后杀掉管叔的地步。周公虽是圣人,但也不是完人。所以说,如果罪不当杀,即便像郑庄公对待叔段,一开始的时候多相容让,君子也不会认为郑庄公仁慈,所以《春秋》写作“郑伯克段于鄢”;如果其罪当杀,即便是季子对待叔牙那样,用毒酒把他杀死,君子也不以为过,所以《春秋》记作“公子牙卒”。这就是君子处理亲亲之道的原则。1375
    
    ——这里还有必要指出,叶梦得是认为郑庄公杀掉了叔段的,1376所以把周公和郑庄公对举,对比的色彩更强。也就是说,郑伯杀弟是“谓之郑志”,周公杀弟是因公忘私,不得已而为之。
    
    宋人周孚《蠧斋铅刀编》也持类似的论点,很是典型:周公诛杀管叔、蔡叔,不遗余力,后人却不认为周公做得不对,那《春秋》在克段一事上为什么单单归罪郑庄公?因为管叔和蔡叔的受封都不是周公安排的,其后讨伐管叔、蔡叔也不是周公出于个人角度的考虑。管、蔡受诛之后,周室得以安定,而安定周室才正是周公的用心。相反,叔段居于京邑是郑庄公亲手所封,叔段扩充军备是在郑庄公的纵容之下,等叔段的罪恶彻底显形了郑庄公再加以诛杀,郑庄公的这般用心又怎能与周公相比?司马懿诛曹爽也是这般道理,能和周公一样吗?1377
    
    
    
    
    
    (3)大舜榜样
    
    杀弟而有理,周公就是典型;弟弟虽坏却能不杀,大舜就是典型。
    
    在处理兄弟矛盾的问题上,大舜历来被视为最高典范。真德秀称之为“唯当以大舜为法”;宋代赵鹏飞称之为“盖庄公不幸有悖逆之弟,如舜之待象可也”;1378明代姚舜牧称之为“凡人有孝友之诚心而又明予夺之大义,则母子兄弟之间必能委曲承顺而区处得宜,若舜之与象,其极也”1379——这段话还被改写进清代《御定孝经衍义》,成为官学定论;朱善称之为“若是则庄公所以处段者无以异于舜之处象,孰得而议之哉”;1380湛若水称之为“惟大舜之仁心,笃于亲爱之诚,故能处傲象而烝乂不格奸也,可以为事长慈幼之法矣”……1381
    
    要解决郑庄公与叔段这类的问题,当以大舜为法。那么,大舜究竟是怎么处置的?
    
    这件事见于《孟子·万章上》,为我们展示了一番什么才是“尧舜之道”:
    
    万章说道:“舜的父母打发舜去修理谷仓,等舜上了屋顶,就把梯子抽了下来,舜的父亲瞽瞍亲手放火,把谷仓给烧了。舜大难不死,之后,瞽瞍又打发舜去淘井,等舜下到井地,就用土把井口给填上了。大家都以为舜这回在劫难逃了,舜的兄弟象说:‘谋害哥哥都是我的功劳!舜死了,家产得重新分一下了:牛羊分给父母,仓廪分给父母,兵器和琴都归我,嫂子也归我。’象进了舜的房间,却发现舜坐在屋里弹琴,象大出所料,对哥哥说:‘我很想念你!’但神情很是尴尬。舜回答道:‘我惦记着臣民百姓,你也帮我管理一下吧。’”
    
    万章讲完了这些,问老师孟子道:“我不清楚舜这时候是不是知道了弟弟要杀自己?”
    
    孟子答道:“怎么会不知道?象忧愁了,舜也忧愁;象高兴了,舜也高兴。兄弟两人心灵相通,舜怎么会不知道?”
    
    万章问道:“那么,舜的高兴是假装的吗?”
    
    孟子讲了一个君子可欺以其方的故事,继而说道:“象既然假装成关心哥哥的样子,舜便真心相信了他而高兴了起来。怎么能说舜的高兴是假装的?”
    
    万章又问:“象已经把谋害哥哥的事当作自己的日常工作了,可是,在舜作了天子之后,却仅仅是流放了象,这是什么道理?”
    
    孟子答道:“是有人说舜流放了象,而其实是舜封象作了诸侯。”
    
    万章很是不解:“舜把共工流放到了幽州,把驩兜流放到崇山,把三苗之君驱逐到三危,把鲧流放到羽山,从此天下归服。天下为什么归服,就是因为惩处了不仁之人,但是,象是最不仁的一个,舜却封他以有庳之国,有庳的百姓有什么罪?同样是坏人,如果是别人就加以惩处,如果是自己的弟弟就给他封国,难道仁人的做法就是这样的吗?”
    
    孟子答道:“仁人对于弟弟,有怨恨而不藏在心里,只是亲爱他罢了。亲他,便要使他贵;爱他,便要使他富。舜把有庳封给弟弟,正是要使弟弟又贵又富。如果自己当天子,弟弟却是个老百姓,这还可以说是亲爱吗?”
    
    万章又问:“为什么又人说象是被舜流放了?”
    
    孟子答道:“因为象虽然受了封地,但天子还派了官吏来治理这片封地,安排上贡纳税,所以象就不能在自己的封地上为所欲为,于是便有人说象是遭到了流放。总之,在这样的安排下,象再坏也没可能虐待封国里的百姓。象在受封之后,舜还是想经常看到象,象也经常来看望哥哥。古语说‘不必非要等到规定的朝贡时间,即便是平常的日子也假借政治上的需要来会面’,说的就是舜和象的事情。”1382
    
    
    
    舜和象的这段故事,很难说是不是真的,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历代学者们大多把它“当作真的”。于是,这段故事便有了道德训示、垂法万世的意义。
    
    从现代角度来看,这个故事很像是一则寓言,因为人物刻画实在太典型化了:舜是大好人,好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象是大坏蛋,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而这极端化的两个角色还偏偏是兄弟。所以,现实生活中的兄弟矛盾哪怕再严重,也不会超过舜和象的矛盾程度,那么,既然舜都可以用自己的方法把象感化,其他人为什么就不可以?再者,天下最坏的父母恐怕也坏不过舜的父母,既然舜可以良好地处理和父母的关系,其他人为什么就不可以?
    
    现在我们回到克段事件中来:姜氏再坏、再偏袒叔段,也不可能超过瞽瞍对待两个儿子的程度;叔段再坏、再怎么想谋害哥哥,也不可能超过象对待舜的程度,既然舜都可以把这些关系处理好,为什么郑庄公就不能?
    
    儒家一般认为:政治之道,首在人伦。朱熹曾经概括《春秋》的开篇大义,说:“《春秋》一发首,不书即位,即君臣之事也;书仲子嫡庶之分,即夫妇之事也;书及邾盟,朋友之事也;书郑伯克段,即兄弟之事也。一开首人伦便尽在。”1383——《春秋·隐公元年》寥寥几件事,便述尽了君臣关系、夫妇关系、朋友关系和兄弟关系,这些既是切身小事,也是政治要诀,故而“修身而后齐家,齐家而后治国,治国而后平天下”,按部就班,顺理成章。
    
    那么,如果再问一步:当叔段已经具有京邑、并吞廪延之后,乱象已生,这时候郑庄公又应该怎么做?换句话说:如果在这时候把大舜放到郑庄公的位置上,他又会有什么妥善的解决之道吗?
    
    ——苏轼就曾经议论过这个问题。作为宋代蜀学的领军人物,苏轼虽然没有《春秋》方面的专著,倒是有过一些相关散论的,其中便有一篇《论郑伯克段于鄢》,认为到了叔段乱象已生的时候,就算大舜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对叔段是非杀不可的。《春秋》之所以称“郑伯克段于鄢”,而不称“郑伯杀其弟段”,是认为到了这个时候就算圣人也无法保全兄弟之情。夫妇、父子、兄弟之亲,都是天下之至情,至情之间酿成这般相互残杀的局面,定非一日之寒。——郑庄公到底应该怎么做?苏轼品评“三传”的解决方案道:《榖梁传》给出的解决之道是“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但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矛盾之深都已经到了这种田地,就算真的缓追逸贼,恐怕也保全不了亲亲之道了。所以说,真到了这种时候,就算圣人也会杀弟,但圣人显然有办法防患于未然,不会使事情恶化到这般地步。《公羊传》说“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又分析当国、内外云云,见识短浅。《左传》认为“段不弟,故不称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敎”,若要探求圣人的深意,《左传》还是比较可取的。1384
    
    
    
    看来,即便大家都能同意用大舜和周公来作参照系,得出的结论也未必相同。甚至还可能是完全相反的——据《旧唐书·高祖二十二子传》,李世民的手下劝他除掉李建成和李元吉,说是那两人早就想除掉李世民了。见李世民迟疑不决,大家就引大舜为例,问道:“您觉得大舜这人怎么样?”李世民自然是一番夸赞,说大舜既是孝子,又是圣君。大家再问:“大舜当初被骗到井里的时候,如果没能侥幸脱身,岂不就被困死了,哪里还有被人夸作孝子的机会?被骗到谷仓上的时候,如果就那么被烧死了,又怎么可能在将来成为圣君?小委曲可以忍一忍,但大难可一定要躲一躲!”李世民这才下了决心,要把李建成和李元吉除掉。1385
    
    周公诛管、蔡的例子也被这些人援引过。《旧唐书·房玄龄传》载,李世民到李建成那里吃饭,中了毒,一众手下大为惊骇,房玄龄便和长孙无忌商量,说现在矛盾已经化解不开了,再这样下去恐怕会出大乱子,到时候不要说秦王府,就连国家社稷都会动摇,那还不如学周公好了,古人说“为国者不顾小节”,该下手就得下手。1386
    
    同样是大舜和周公的例子,重要的是解释权掌握在谁的手里。
    
    
    
    
    
    7.吕祖谦《东莱博议》:科举范文
    
    如果不对大舜和周公的故事作出过度曲解的话,不得不承认这两个光辉形象(尤其是大舜的形象)实在是太高大了,高大到几乎遥不可及的地步。大舜和周公被树立为了至高典范,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谁,和这两位大圣人比起来只能显出一副灰头土脸,其间区别只是灰头土脸的程度不同而已。
    
    道德标准树得越高,现实批判也就往往批得越狠;圣人深意求得越深,诛心之论也就往往越诛越玄。种种议论,除了学者专著之外,还有大量的科举论文,要想把文章写得既别出心裁又不至于偏离官学划定的意识形态准绳,那就得把圣人深意比别人挖得更深。这样的例子,最典型的怕要算是吕祖谦的《东莱博议》。
    
    吕是朱熹的好友,曾经邀集过著名的鹅湖之会,他在东阳授课期间为学生们讲述《左传》,写下了不少科举范文,辑录成册,便是后来很著名的《东莱博议》,无论是老师授课还是学生练习作文都常用这部书。比之象牙塔里的一些专著,这部书在中国传统上发挥了更大得多的影响。
    
    科举文章,不仅要有好见解,也要有好文笔,而吕祖谦既是经学家,也是散文家,兼具两家之长,议论经学也常常从文学角度着眼。《东莱博议》的第一篇范文就是论郑伯克段的,句式多对仗排比,议论多峰回路转,很有几分炫技的味道,而诛心的技术也被发挥到了极至:
    
    
    
    钓者负鱼,鱼何负于钓?猎者负兽,兽何负于猎?庄公负叔段,叔段何负于庄公?且为钩饵以诱鱼者,钓也;为陷阱以诱兽者,猎也。不责钓者,而责鱼之吞饵;不责猎者,而责兽之投阱,天下宁有是耶?
    
    庄公雄猜阴狠,视同气如寇雠而欲必致之死,故匿其机而使之狎,肆其欲而使之放,养其恶而使之成。甲兵之强,卒乘之富,庄公之钩饵也;百雉之城,两鄙之地,庄公之陷阱也。彼叔段之冥顽不灵,鱼耳,兽耳,岂有见钩饵而不吞,过陷阱而不投者哉?导之以逆,而反诛其逆;教之以叛,而反讨其叛,庄公之用心亦险矣。
    
    庄公之心,以为亟治之则其恶未显,人必不服,缓治之则其恶已暴,人必无辞。其始不问者,盖将多叔段之罪而毙之也。殊不知叔段之恶日长,而庄公之恶与之俱长;叔段之罪日深,而庄公之罪与之俱深。人徒见庄公欲杀一叔段而已,吾独以谓封京之后,伐鄢之前,其处心积虑曷尝须臾而忘叔段哉?苟兴一念是杀一弟也,苟兴百念是杀百弟也,由初及末,其杀段之念殆不可千万计,是亦杀千万弟而不可计也。一人之身杀其同气至于千万而不可计,天所不覆,地所不载,翻四海之波亦不足以湔其恶矣。庄公之罪顾不大于叔段耶?
    
    吾尝反复考之,然后知庄公之心,天下之至险也。祭仲之徒不识其机,反谏其都城过制,不知庄公正欲其过制;谏其厚将得众,不知庄公正欲其得众。是举朝之卿大夫皆堕其计中矣。郑之诗人不识其机,反刺其不胜其母以害其弟,不知庄公正欲得不胜其母之名;刺其小不忍以致大乱,不知庄公正欲得小不忍之名,是举国之人皆堕其计中矣。
    
    举朝堕其计,举国堕其计,庄公之机心犹未已也。鲁隐公十一年,庄公封许叔而曰:“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况能久有许乎?”其为此言,是庄公欲以欺天下也。鲁庄十六年,郑公父定叔出奔卫,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则共叔有后于郑,旧矣。段之有后,是庄公欲以欺后世也,既欺其朝,又欺其国,又欺天下,又欺后世。
    
    噫嘻!岌岌乎险哉庄公之心欤!然将欲欺人,必先欺心。庄公徒喜人之受吾欺者多而不知吾自欺其心者亦多。受欺之害,身害也,欺人之害,心害也。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亦次之。受欺者身虽害而心固自若,彼欺人者身虽得志其心固已斫丧无余矣。在彼者所丧甚轻,在此者所丧甚重,本欲陷人而卒自陷,是钓者之自吞钩饵,猎者之自投陷阱也。非天下之至拙者讵至此乎?故吾始以为庄公为天下之至险,终以庄公为天下之至拙。
    
    
    
    从文字技巧来看,吕祖谦这篇范文确实称得上范文。先从比喻入手,说明郑庄公如同钓者,叔段好比鱼儿,这世上没有人会因为鱼儿被钓上了钩而责怪鱼儿的不是。叔段原本并不坏,只是脑瓜笨,这才一步步上了庄公的当。然后词锋一转,加以道德评论,说叔段之恶与日俱增,而庄公之恶也随之与日俱增,人们都认为庄公只是杀了一个弟弟,作者却认为庄公动一下杀弟的念头就算杀弟一次,动了千万次念头自然要算是杀掉了千万个弟弟,罪过实在太大。
    
    接下来再论郑庄公的用心,阴险至极,骗过了举国之人,处心积虑要除掉叔段。但这还不算完,作者又举《左传》后文的两处例子,以证郑庄公的欺世之心。最后一段峰回路转,说郑庄公虽然是加害人,自己却也是个受害者。这实在是一个怪论,自然会引起读者的好奇,于是作者解释道:要想骗住别人,先得骗住自己的心,庄公得意于自己骗过的人很多很多,却没想到自己的心也同样被骗过很多很多。受了别人的欺骗,其害处无非只是身害;去骗了别人,自己却会落下心害。哀莫大于心死,心害甚于身害,欺人者本要欺骗别人,却也害了自己,好比钓者吞了自己投下的钩饵,好比猎人掉进了自己挖下的陷阱,天下只有最笨的人才会做这种事。所以说,郑庄公既是天下最阴险的人,也是天下最笨的人。
    
    
    
    解经一路发展,从凿空之言到过苛之论,不一而足。当前人在某一点上做到极至之后,后人便容易从其他角度或其他立场来作一些翻案文章,非如此不足以出新。这大约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经学如此,其他领域亦然。如《东莱博议》论“介之推不言禄”,惊世骇俗地说道:“盗跖之风不足以误后世,而伯夷之风反可以误后世;鲁桓公之风不足以误后世,而季札之风反可以误后世”,其实这话倒也可以用到吕祖谦自己身上。一个社会里,如果道德标杆不切实际地树得太高,是不是“反可以误后世”?
    
    吕的道德标杆可以说已经达到宗教标准了——庄公动一下杀弟的念头就算杀弟一次,动了千万次念头自然要算是杀掉了千万个弟弟,这就像《新约·马太福音》的逻辑:“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但和宗教不一样的是,神自然有能力洞悉人的内心世界,人又有多大可能隔着肚皮、隔着粗糙的史料、隔着千百年前的史官的眼睛、隔着千百年前辗转了不知几手的传闻来洞悉古人的内心?湛若水称吕祖谦“深诛其心术之微”,1387但无论他深诛得对与不对,都是无从证实的了。
    
    要论诛心之重、发掘之深,似乎吕祖谦可以瞠乎其后,但事实远非这么乐观。比如我们还可以看看明代黄正宪的《春秋翼附》,把罪魁祸首跨过郑庄公而追溯到郑武公的头上,说他这个作父亲的当初没把事情处理好,这才给儿子们留下了致命的隐患。1388
    
    这道理乍听上去实在令人吃惊,细想一下却也真有几分道理,可见对经义的发掘是没有止境的,像吕祖谦那样把加害者说成受害人也一样能说得通。
    
    
    
    但是,事情到此却有一转:吕祖谦写这种科举范文,这到底是直抒胸臆,还只是为了展示文章技巧?——吕祖谦另有一部《左氏传续说》,也有专文论及克段一事,这回多用口语,毫不顾及文章华彩,而立意却与《东莱博议》那一篇完全相反,说一开始姜氏为叔段请制的时候,庄公没有答应,这全是出于一番好意,不是因为制地险要才不敢封给弟弟;后来祭仲两次进谏,一是追溯先王之制,一是谈到君之宠弟,也没有看出兄弟不和的意思——尤其是“宠弟”二字,并未露出庄公要害叔段的意思,直到后来公子吕出来劝谏,语气才开始激愤。看来庄公一开始并没有要害弟弟的心思,只是后来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这才有了克段之事。1389
    
    同一个人,两部书,截然相反的两番说辞,也不知道吕祖谦是想法有了变化还是一篇发自随想,一篇只为技术示范?无论如何,这左右手的一番互搏打得倒也不相上下。
    
    不管吕祖谦的观点变化,单看他立论的基点,主要都是从《左传》出发,甚至“舍本逐末”,抛开《春秋》而专攻《左传》,其分析议论与其说是捉摸经义,不如说是发表史论,从史事当中引发一些人情世故的道理。
    
    当时,朱熹、陆九渊、吕祖谦各为一派宗主,吕在史学上着力尤深。一般在古人而言,史学毕竟要低经学一头,而《左传》的意义在于解经,如果仅把《左传》当作史料来看,似乎辱没了它。况且,读史很容易读出权谋利害,会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得低了”——朱熹就这么说过吕祖谦:“伯恭(案:吕祖谦字伯恭)无恙时爱说史学,身为后生辈糊涂说出一般恶口小家议论,贱王尊霸,谋利计功,更不可听。”1390
    
    朱熹这番话是批评吕祖谦的,却也间接地批评到了《左传》。吕祖谦重视《左传》,劝人读《左传》,甚至是远离经义而径读《左传》,而《左传》恰恰多有“贱王尊霸,谋利计功”的论调。孟子很硬朗地说过“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1391而《左传》却每每对齐桓公、晋文公这些霸主的事业津津乐道,所有早有人议论过《左传》的是非标准大异于孔子,所以作为《春秋》的解经之作是很不合格的,甚至顾炎武还举出了这样的例子:《左传》记载周王室之事,居然有“王贰于虢”,“王叛王孙苏”这样的话,周室以王者之尊而称“贰”、称“叛”,好像与对方身份相当一样。孔子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可见《左传》实在是不了解春秋大义。1392
    
    顾炎武的批评是否得当,尚存异说,1393而《左传》“贱王尊霸,谋利计功”,这风格总是看得出的。但是朱熹反对吕祖谦劝人读史,并没有否定《左传》的意思,他自己曾说“看《春秋》且须看得一部《左传》,首尾意思通贯,方能略见圣人笔削与当时事意”,又说“《左氏》所传《春秋》事,恐八九分是”,再有“‘三传’唯《左氏》近之”,1394可见朱熹对《左传》还算很推崇的,他之反对吕祖谦,应该是不满后者把《左传》作了史论而脱离了经学的高度。
    
    吕祖谦由经入史,自然不会入得那些所谓醇儒的法眼,也算是经学阵营中的一个异数。而在王霸义利之辨上,朱熹的死对头并不是吕祖谦,而是陈亮,但这就属于另外的领域了。
    
    
    
    
    
    赵鹏飞《春秋经筌》·为叔段辩护
    
    随着道德标准越树越高,郑庄公的罪过也越来越大,而在一片对郑庄公的苛责声里,也有为叔段辩护的声音。赵鹏飞挺身而出,说诸位实在错会了孔子的深意,而要真实领会孔子的深意,就需要把握一项原则,并引进一个新的方法。
    
    这一项原则,就是《春秋》的核心重点,即所谓名教,对郑伯克段的索隐不能违背名教的宗旨;一个新的方法,就是以《诗经》之旨与《春秋》之意互相参照,既然《诗经》是孔子亲手删订的,《春秋》是孔子亲手所作的,两者的宗旨必然相合。
    
    于是,赵鹏飞在《春秋经筌》里论道:圣人治理天下,始于修身、齐家。我们看看古时候的几位大圣人:尧的治道始于亲九族,舜的治道始于逊五品,周文王的治道始于以身作则,把自身道德逐渐影响到妻子和兄弟身上,周武王的治道始于对民众的教化。孔子说:“大学之道,始于齐家。”所以说孔子作《春秋》,尤其以名教为重。
    
    《春秋》的一开篇,就记载了克段之事。名教讲齐家之道,兄友弟恭,而郑庄公既不友,叔段也不恭,这两位全都是名教罪人,而叔段的罪过更大。世人论说《春秋》,只一味地责备郑庄公,却对叔段很宽容,真不知道叔段有哪点是值得宽容的。
    
    按照名教伦理,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父虽不父,子不可以不子;那么,兄虽不兄,弟就可以不弟吗,就可以犯上作乱吗?追究一下这些谬论的源头,应该就是《毛诗序》了。《毛诗序》只不过是汉人的附会,并非圣人之言,可信度不高。《叔于田》、《太叔于田》这两首诗,从文辞来看分明都是讥刺叔段的,而《毛诗序》却说是讥刺郑庄公。
    
    看看诗中的描写,“巷无居人,不如叔也”,这是写叔段之横,“叔在薮,火烈具举,袒裼暴虎,献于公所”,这是写叔段之暴。两首诗没有一个字提到郑庄公,《毛诗序》所谓讥刺庄公之说又从何而来?
    
    这个说法应该来自于《左传》。《左传》说:“称郑伯,讥失教也”,这是特别指出庄公失教才导致了叔段的愚顽,并不是论定庄公的罪过大于叔段,而《毛诗序》的作者却误以为是讥刺庄公的,照这么说,岂不是兄不可以不兄而弟可以不弟了么?
    
    我认为,圣人的批评一贯对臣子之过重,对君主之过轻。这种轻重之别并不是随随便便的,而是长幼之分使然,是尊卑之义使然。
    
    长幼有别,尊卑有序,名分定了,天下也就安定了。这才是圣人的宗旨,所以我是不相信郑庄公的罪过要大过叔段的。
    
    《春秋》一书中,诸侯之弟,凡是称弟的,是为了表示血缘之亲;凡是称公子的,是为了表示宗法之情。叔段既不称弟,也不称公子,分明是被当作路人了。《春秋》把叔段比作路人,又怎能说是宽恕了他?
    
    郑庄公不幸有了叔段这样悖逆的弟弟,应该怎么作才对?大约效法一下舜对待象的方式也就对了:用礼法约束他,用仁德感化他,给他俸禄却不使他参政,给他财富却不给他兵权。而郑庄公的错误,始于姜氏请邑而没能拒绝,后来叔段扩充武装而没能禁止,放纵叔段的愚顽,纵容叔段的暴虐,终于使叔段越过底线,起兵造反,而庄公以兵克之。《左传》所谓“讥失教”,说的只是这个意思而已。
    
    所谓“克”,是胜之之辞。如果郑庄公没能克了叔段,叔段就会克了郑庄公。《春秋》记作“克段”,是表现叔段的强暴,并为郑庄公的胜利而称幸。假使结局相反,叔段克了郑庄公,大家对经文又该如何作解?
    
    照我看来,体会到《诗经》的宗旨便可以明了《春秋》的大义,可以看明白《春秋》是如何谴责叔段之罪的。毕竟根据名教的原则,不可以重责兄而轻责弟。1395
    
  
  
作者:好熊熊逸 回复日期:2008-4-17 0:16:34 
  以上,赵鹏飞为郑庄公提出的“正确的办法”是效法大舜,对叔段“用礼法约束他,用仁德感化他,给他俸禄却不使他参政,给他财富却不给他兵权”,这其实正是赵自己时代的政治取向,他这是以后世之经验给古人开药方。——当初宋太祖分封宗室,便是只给名分和俸禄而不给封国,“赋以重禄,别无职业”,1396亲王们都住在开封城里,可以尽享荣华富贵,却没有多大的实际权柄,甚至为了弱化小宗,还剥夺了小宗子女读书的权利。1397明代的情况也很类似,自靖难之变以后,朱棣以藩王夺帝位,转而实行削藩政策,于是“有明诸藩,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1398正与赵鹏飞提出的方案相同,从而“最引人注意的是,除了在祖先祭祀和宫廷典礼中的礼仪功能以外,宗室其实是百无一用的皇家造物”。1399
    
    就学风而言,赵鹏飞的议论大体而言仍没脱出宋学的主流风气。他也一样认为历来的经学家们拘泥于“三传”,各自护卫自家师说,反倒离圣人的主旨越来越远了。所以作《春秋经筌》,立意要离开“三传”而以经解经。赵鹏飞在自序里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三传”未曾出现之前,《春秋》的意旨究竟何在?
    
    这就是说,《春秋》原本其意自足,意旨并不是只依赖于“三传”而存在的,如果抛开“三传”,悉心体会《春秋》的文辞,默会圣人的深意,与孔子作超越时空的心灵沟通,这才更可以窥得圣人的真意。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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