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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结婚》

_4 童仝 (现代)
  看那架势,哪是暂住呀,分明想当常住客了。
  周总,我好喜欢你的房子。
  周总,我做梦都想有你这样的房子,等我将来有了钱,一定在这儿购买一套。
  卡卡是一个有些野心有些虚荣的女孩,从她见到我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她的功利,她的讨好,她的小聪明我都明白,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她。我喜欢她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喜欢她把头发弄得怪模怪样,我还喜欢她眼巴巴地看着我,一副软弱,可怜,又需要呵护的小样儿。
  在我家里,主次位置因为卡卡而黑白不分。不管多过分的要求,只要她喊一声周总,我的心马上柔软得一塌糊涂。我觉得她是一个孩子,或者一个需要我保护的妹妹,我愿意宠着她,愿意看她因为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兴高采烈的模样。
  每天晚上躺在床上,因为隔壁睡了这么一个小孩子我的心里既兴奋又踏实,觉得屋子里有了人气,觉得没有男人陪伴也不会寂寞。卡卡来我家之后,我破例地改变了工作方式,像一个良好的家庭主妇那样,朝九晚五,上班下班。回到家里,就算见不到卡卡,我的心里也是稳妥的,踏实的。
  我帮卡卡准备饭菜,我帮卡卡收拾衣服,我帮卡卡干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卡卡的心思虽然不在手模上面,但那双宝贵的手还是需要全力呵护。衣服不能洗,厨房不能去,每天吃完饭,卡卡把筷子一扔,就坐在沙发上收拾自己的手。她有一个专门美手的箱子,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营养水,抹的,拍的,干的,湿的。她把手当成宝贝,这儿抹抹,那儿按按,鼓捣一番后,她就把白手套重新戴起来,看电视,玩游戏,或者躺在床上没完没了地打电话。
  有时候,她还会向我撒娇,钻进我的被子,小手紧紧地吊在我的脖子上,或者想方设法地讨好我,帮我捶捶背,讲各种笑话给我听。
  小明去买肉,他妈妈告诉他,不要肥不要瘦不要骨头不要肉,周总呀,你猜是什么呀?
  开始的新鲜已经成了厌倦。
  我又开始找理由不回家,但一想到我不回家卡卡就要胡作非为的时候,我难免有些不舒服有些小心眼。我回家之后,又要陷入被卡卡纠缠的痛苦之中。我咬着牙,尽可能不让自己发火。
  卡卡,你打电话时间能短一些吗?因为你老占线,我的电话根本打不进来。
  好的好的。明着答应,暗中却仍旧。再说卡卡就开始撒娇,你让他打你手机呀。
我的手机不要钱似的,我的电话也不要钱似的。
  卡卡,你能不能洗完澡把卫生间收拾一下?
  我不会呀。再说我的手……好啦好啦,周总,你就收拾一下吧,你要是嫌累就请个保姆好啦。
  卡卡,你什么时候回去呀?
  再说吧。
  你住在我家没觉得不方便吧?
  没有啊,挺方便的。
  回答得无心无肺,我后悔得直想抽自己一个嘴巴。
  卡卡睡得比我晚,电视声音又开得特别大。我警告多次仍然没有用,我气得购买了一个耳塞,结果呢,手机响了几百次,我也没有听到。
  一个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因为这个电话而耽搁了。
  每一天,不,每一刻,我都盼望着卡卡搬走。但没有,她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让我看她的衣服、她的鞋子、她的耳环。
  我下班后不再急着回家,尽可能在外面吃饭,回到家对于她的讨好爱搭不理的。我以为她会自觉,但没有,她仍然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进进出出。
  我今天碰到一件特别好笑的事情。周总,我说给你听。
  你帮我洗洗衣服吧,我急着穿。这衣服不能用洗衣机洗,真是没办法。说着,她的嘴巴往我脸上亲了一下。
  以前的感觉,有点像女儿亲吻母亲,现在我心中就两个字,恶心。
  因为公司的事情,我去澳大利亚呆了一周。回来的时候我也没给卡卡打电话,就直接回了家。结果推开门的那一瞬间,我差点没气晕过去。卡卡把我的衣服全部从衣柜里拎了出来,正在一个男孩的注视下,打着摆子走猫步。她的耳朵上、脖子里,戴的全是我的首饰,那个我视为珍宝的祖母绿正扣在她的小手腕上。
  啊,你怎么回来了?
  听听,好像这是她的家。
  坐在沙发上的男孩也站了起来,他的脸都红了,看来比卡卡有自尊。
  你告诉我,我去接你呀。周总,你不在我好想你呀,卡卡扑过来。
  我躲开了。
  我想试试你的衣服,嗯,你看看好看不?卡卡厚着脸皮在我面前转圈。
  我把堆在地板上的衣服往卡卡身边踢了一下,送你了。拿去,全拿去!
  我不要。我只是试试,再说这些衣服不适合我。周总,我是太想你了。卡卡跟我进屋,一副委屈样儿。周总,你别生气了,你一生气我心里特难过。我穿你的衣服不好,我只是好奇,平时看你穿着这些衣服很好看,我一直想试试。
  以后记住,不要随便动别人东西!这个毛病不好,你把衣服拿去吧,我送你了。
卡卡一脸惊讶,这么多衣服都送我啊?
  你还嫌多吗?不过这个不能送你,我把祖母绿从她手腕子上撸下来。刚进我家的时候,卡卡就对这个祖母绿手镯爱不释手。我生怕她要就撒谎说这个手镯是仿制品。
卡卡把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拿下来,这个是白金的吧?
  送你了。
  不会吧?白金可是真的噢!卡卡的眼睛盯着我的祖母绿,还是要这个吧,也不值几个钱。
  可真识货,祖母绿不值钱。我黑了脸,不,因为这是老情人送的,所以不能送你。
  怪不得啊。这些我也不要,我只是开个玩笑。好啦周总,别生气啊。说着卡卡指挥客厅里的男孩。亮亮,你帮我把衣服收拾收拾。
  亮亮僵直的身体马上活跃起来。他把地板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叠起来,分门别类地放好。然后看着卡卡却问我,放在哪儿呢?
  我拿出一个箱子,放这儿吧。
  不放衣柜里吗?
  我说送你了。
  我不要!卡卡突然火了,我为什么要你的衣服?
  不要我的衣服为什么动我的衣服?不知道别人的衣服不能随便动吗?
  我只是穿了穿。
  穿了穿?你不怕有传染病吗?
  卡卡愣了一下,马上反击我,我不怕,是你怕吧?我明白了,你是嫌我。好好,我赔你。卡卡拿出钱包,说吧,多少钱?
  随便拎起一件衣服,都不会低于两千元,这么多你赔得起吗?
  亮亮在一边解围,因为紧张他有些磕巴,周,周总,要不我帮你洗洗。
  出去!这儿有你说话的地方吗?
  卡卡马上站到亮亮的一边,他是我朋友,你不能这样对他说话。
  请出去,带着衣服,出去吧。
  卡卡没动,亮亮扯住她的衣角小声埋怨,早说不来你非得要来。
  卡卡甩开亮亮,跑到里屋,叮叮当当地收拾东西。我心里窃喜,心想这下可走了。
  暗室里放着我的全部家当,首饰珠宝、存折、基金、股票,还有三个房产证。我把这些宝贝一件一件地拿出来,仔仔细细地检查。我真有些后怕,如果卡卡拿走了这些东西我能怎么办?
  她是谁?她的背景是什么?我对她一无所知,只凭着一个好印象就和她成了朋友。就算卡卡没事,那个带来的亮亮呢?猥猥琐琐的,一看就不是正经孩子。
第17幕 卡卡
  人就是这样,骨子里都有一点贱性,对自己太好,受不了,对自己不好,恨不得把心掏给人家。我觉得,在爱情面前,人们表现的总是特别弱智。
  房子出租的时候,我一点儿也没有考虑后果。我目光短浅地认为,房客租的时间越久越好,押金和房钱给得越多越好。在众多想要租房者里面,我之所以选择老闰一家,就是因为他们租得久,不仅交了三个月的押金,还给了一年的房租。
  如果不是我中途变卦,我和老闰一家的合作还是挺愉快的。老闰的老婆是一个很干净的女人,我每次找理由去看房子的时候都能见到她在干活。拖地,洗衣服,打扫卫生。
  老闰的女人是一个很老实的女人,她听我说明来意之后,马上为我的处境担忧,她还建议我先和她的女儿住在一起。她的女儿十三岁,瘦瘦的黑黑的,剪着一个男孩的头型。
  老闰回来的时候,我基本上同意了她的建议,还主动提出我住的时候减他们一半的房租。我想如果我把他们赶走了,要是王子光再让我回去呢?那么我又得到处找房客。不如先在这儿凑合一下,双方获利皆大欢喜。
  你不放心房子啊?我们会把房子偷走吗?见到我,老闰就黑了脸。我马上解释,没等我说完,老闰就蹦了起来,什么什么?你想收回房子?亏你想得出来,你让我们住在哪儿?你们北京人就这个德性,觉得有个房子好了不起。我交了房租这房子就是我的,你无权收回更无权不经过我的同意就闯进我的家。
  我气得快要哭了。
  你嚷什么啊?我也没逼你们马上搬。我这不是和你们商量吗?
  没有什么可商量的,我不想搬,也不想另找房子。
  但是闰先生,我有困难。
  你有困难?我们没有困难吗?这么一个小破房子这么贵,还一天到晚的过来看,你要是对外地人不放心最好不要租出去,自己留着住呗,反正你们挣钱容易。说到这儿,老闰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如果有可能,我恨不得扑上去揍他一顿。
  老闰的老婆特别不好意思,一边骂老闰一边安慰我。我跌跌撞撞地从楼上下来,左抹一把是眼泪,右抹一把也是眼泪。
  想想,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十足的笨蛋。以为抓住一个男人就抓住了一切。现在我却因为这个男人无处可去。想到这儿,我有些恨王子光了,如果当初不认识他,我也不会搬到他的家里,如果不搬到他的家里,我也不会出租自己的房子。房子,在现实生活中太重要了,尤其对女人来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好多女人为了一套房子而抛弃爱情,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为了一套房子打得头破血流。
  我走在马路上,又饿又困。为了找到一个住的地方,为了能填饱肚子。我开始后悔,我不应该把王子光当成全部,我应该存点钱,我应该给自己找条后路。和王子光在一起的日子,我基本上把他当成我的钱包、我的面包、我的一切一切。我从来不为钱和饭发愁,拿了就花,花完再要。
  亮亮的电话关机,柳拉拉的电话也关机。黄大程的电话通了,但是一直没有人接。我觉得自己特别倒霉,能帮的人好像约好了一样,都视我的困难不顾。亮亮肯定搂着小丫头睡觉,柳拉拉肯定在泡帅哥,黄大程为什么不接电话?因为正在床上运动。
  这是实话,以前我们俩在床上运动的时候,黄大程的电话也响过,他总是视而不见。等到一切完事,黄大程才躲进卫生间,装出很生气的样子给对方解释,我在开会呀!
  晚上八点的时候,我仍然坐在马路边,该找的人都找了,该打的电话也都打了。但没有一个人能够帮我。我坐在那儿,饿得差一点要晕过去了。一种从来没有的绝望从头到脚地弥漫,我竟然想着,找一辆车撞死算了。
  我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身体和卡车相撞的锐响。
  这种响声让我害怕让我难过。
  我并不想死,我还年轻,我还想认认真真地活着。
  这时候,有人给我发了一条短信。
  卡卡,我是欧姆,上次说的MTV,现在已经决定下来了。你要是有兴趣,马上联系我好吗?
  关于这个MTV,它曾经像一块肥肉,在我的嘴边晃来晃去。我也为了这块肥肉,不停地做着白日梦。但这个梦做得太久,所以它再次到来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欣喜。不过此时,欧姆的短信无疑是我的救命稻草,我想也没想地给他编了瞎话。我说我的钱包被人偷了,正坐在马路边等警察叔叔。
  我就是你的警察叔叔,你在那儿别动,我三十分钟就过来。
  我从一个身无分文饥困交迫的孩子,突然间成了被人宠爱的公主。我一边听他说话一边在豪华餐厅里大块朵颐的时候,我不由得对自己是一个女人感到高兴。从某些方面说,女人碰到生存危机的时候,一定会有一个男人过来救命。不管是情人还是婚姻,只要有,女人会不顾一切地抓住或者利用。而男人不行,男人碰到生存危机的时候,除了自己努力,很难依靠或者抓住一个女人。
  欧姆离过婚,有一个儿子。他的那个前妻,是一个贪图享受的女人。她凭着姿色和心计,成为一个有钱人家的二奶,然后经过三年的马拉松,终于让有钱人踢掉原配,成为光明正大的富家太太。
  不会结婚了,不管多优秀的女人。不过我也不会太花心,我只想找一个对孩子好的女人。她可以对我不好,但一定对我儿子好。你知道吗?卡卡,我现在就是为我儿子活着,我觉得自己特别对不起他。
  我没在意,觉得欧姆的话有夸张的成分。现在离婚又不是什么大事,现在的孩子也成熟得很。他们不会因为父母的吵架或者家庭不健全而让自己闷闷不乐。像我一个朋友的孩子,朋友在离婚的时候为了得到她而和前夫争得不可开交,那个年仅十岁的孩子,却无所谓地对她说,争什么啊?我跟谁过都无所谓。
  她不会做饭,衣服也不洗。你说洗衣服有什么难的?按一下开关就行了。但她不洗,衣服堆得像小山一样。我每天回来,都得像一个老妈子一样。
  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所以你就应该庆幸,要是她不离开你,你的苦日子能到头吗?
  话是这样说,但是呢,她也有好处。欧姆喝了酒,有些前言不搭后语。我其实很烦听这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但碍于欠了人家的人情,我不得不手托下巴,装出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来。
  吃完了饭,就要考虑睡觉的问题。人家刚请我吃了饭,借钱的事情万万说不出口。好在喝了点酒,以酒壮胆,我像牛皮糖一样靠在欧姆的身上。欧姆顺理成章地把我带回了家。欧姆请我吃饭的目的肯定想要上床,我跟他回家的目的正好验证了他的想法。虽然我从心里并不想和他上床,我只是希望找到一个地方,让我安安心心地睡觉。
  我们在床上纠缠的时候,有两个人打我的电话,一个是亮亮,一个是王子光。我看着电话,像黄大程一样没有理会。欧姆洗澡的时候,我才回拨了他们的电话。亮亮问我在哪儿?他去周铁军那儿找我才知道我搬走了。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很讨厌亮亮,要是他的电话早来一些,我也不会跑到欧姆的床上来。虽然我对性爱不在乎,但还是担心有什么传染病。一个有钱的男人毕竟不如没钱的男人让人放心。身边女人那么多,谁知道谁有什么病啊。
  所以,我不冷不热地说,我在朋友家。
  亮亮说,我在网吧,我到处在给你拉票。卡卡,你要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
我要睡觉了。
  亮亮说,卡卡……
  没等他说完,我就挂了电话。
  王子光问我在哪儿?他想和我谈谈。
  听到他的声音我就生气,我说没有什么好谈的了。
  王子光说,我知道你生气了卡卡,但是你得理解我。你给我点时间,我想办法让他走。
  洗手间里的水突然停了,我不知道欧姆是洗完了,还是在偷听我打电话。我拒绝了和王子光和好,王子光对我的态度非常不满意,他追东追西,一副做了婊子还想立牌坊的样子。
  我哪儿也没去,有人在我家里,我能做什么呢?倒是你,卡卡,我不在你身边,你找其他人了吧?我敢肯定,你的身边肯定有一个男人。
  对对,正忙着呢。说完,也不顾王子光的感受,我把手机摁掉。
  不是男朋友吧?欧姆一丝不挂地从洗手间出来。
  哪有男朋友啊?我妈。
  欧姆搂住我,你知道卡卡,我看起来花心,其实很老实的。再说现在艾滋病这样厉害。我基本上过着和尚一样的生活。
  都一样。
  卡卡,你喜欢我吗?
  喜欢。
  这次MTV一播出你马上就会红的。所以你现在不要计较报酬有多少,只要有这么一个机会就行了。
  黄菜菜不是看不上我吗?
  她算什么啊?还是我说了算。再说就凭我们的关系,我也对你要照顾一点儿是不是?
  那谢谢啦。
  谢什么啊?我们。欧姆又搂住我。我早就盼望这一天了,真好。你爱我吗,卡卡?
  相对女人,男人有时候也真弱智。见一面,有过关系,就以为经过了什么惊世骇俗的爱情。
  卡卡,你早上起来早一些吧,我要上班,而且,欧姆不好意思地说,我不想让我儿子知道。
  已经很晚了,欧姆还像老太太一样叨叨,我翻过身,装出困得不行的样子。心里却在恨自己,为了一张床、一顿饭,我就这样和一个男人发生了关系?
  亮亮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我的身边,并毫不犹豫地再次收留了我。为了让我住得开心,亮亮特地找了一室一厅,然后把屋子装成我喜欢的格局和色调。亮亮像以前那样,帮我洗衣,帮我做饭,把我宠爱成公主。
  面对可口的饭菜,我的眼泪再一次不争气地淌下来。
  卡卡,不要难过,在我眼里你早就是冠军了。亮亮抱着我,为我抹着不停涌出的泪水。
  和冠军无关。亮亮,我只是想哭。
  嗯,我知道,卡卡,你哭出来吧,靠在我的怀里好好地哭吧。
  我再也忍不住,扑在亮亮的怀里哇哇大哭。具体哭什么,我自己也想不清楚,好像为了比赛,又好像为了王子光,或者再为了自己那样为难亮亮。哭完之后,亮亮一边帮我擦泪一边说,卡卡,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好好照顾你。虽然我没有多少钱,人也长得不帅,但是我决对不会让你饿着,不会让你伤心……
  我的小巫。但亮亮是我的小巫吗?
  我的小巫长年穿着一条泛白的牛仔裤,配上不同色彩的T恤;我的小巫天生文弱,配一头飞扬的自然卷,走在街上,回头率绝对百分之百。我的小巫不仅是一个外表优秀的男人,论他的性格和修养,相处了那么久,我没有发现他的缺点。
  我喜欢粗糙的男人,但我过分注意男人的小细节。比如:我不反对男人抽烟,但抽得太多就受不了。因为我喜欢男人身上的烟草味,淡淡的。我也不反对男人喝酒,但要适可而止。我讨厌男人穿拖鞋,讨厌男人留长指甲,讨厌男人的黄牙齿,还讨厌男人不分场合地说黄色笑话。
  也许在某些人眼里,我这是鸡蛋里挑骨头。可是正因为我挑到了没有骨头的鸡蛋,才会在和小巫分手后,见到每一个男人,我都会把他推出来和某一个男人对比。
我常常想,如果当初不和小巫分手,随着天长日久的磨合,他在我的眼里是不是还像现在这样完美?再退一步说,如果我碰到的每一个男人都要优秀于小巫,我还会记着他吗?
  一个人,在告别了一段爱情之后,不管甩人的还是被甩的,都渴望自己的下一位比上一位优秀,当这种优秀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人们自然地会想念上一位。
  分手的场景,已经在我的脑海里过了几万遍了,每一次回想起来,我都觉得感动,真的,我感动,不是伤心。我不知道别人分手是什么样子,但我们的分手,我认为是比较平静也比较浪漫的分手。
  我和他从电影院里出来,小巫像以前那样抱着我上天桥,我和他已经看了九十九场电影,每次出来的时候,小巫总会这样抱我过天桥。
  我没有让他背,因为所有的浪漫都让《魂断蓝桥》的男女主人公背光了。我要发明一种独特的方式,让他抱着。起初的时候,我没有把手扣在他的脖子上,而是任身体下垂,这样我看起来就像某个电视剧中冤死的女主角。后来小巫让我扣住他的脖子,我的整个身体缩在他的怀里,像只温柔的猫。
  我趴在他的耳边,像往常一样说着极其无聊极其肉麻的台词。
  我是你的第几个女朋友?
  最后一个!
  你爱我吗?
  爱。
  有多爱?
  只要我活着。
  那为什么不结婚?
  我害怕,你可以给我时间吗?
  不,不可以。
  我爱你!
  我也爱你!
  你是我的毛衣。
  你是我的手套。
  分手后你会想我吗?
  会。
  我说真的分手?
  嗯。他抱我的胳膊一松,我从他的身上滑了下来。
  你不难过吗?
  你找到了比我更爱你的男孩吗?
  是,当然是。他比你帅,比你有钱。
  我像风一样旋下天桥。回头的时候,天桥上已经没有了他的影子。
第18幕 柳拉拉
  为了让自己早点嫁出去,我像所有的女人一样,和不喜欢的男人频繁约会。而且用世俗的眼光把自己剥离得一文不值。只是当我面对某一个男人时,当我想到要和这个男人厮守一生时,我又无法说服自己!
  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
  因为越来越紧迫的就业环境,总编简高明天天拿这个来提醒我。那个长得像女人一样瘦弱又特别好色的简高明,经常在开会时拖着长腔说,小朋友们,现在的失业率可是越来越高啦。看看外面顶着太阳拿着简历为工作四处奔波的人,想想你们坐在办公室里一边吹着空调一边拿着薪水,这很难得呀。
  你们得到了这份工作,就应该珍惜,就应该怀着激动、感恩的心情。而不是一天到晚混水摸鱼,滥竽充数,吊儿郎当,这山望着那山高。简高明不亏为中文系博士,一场十分钟的会议,他一边跑马拉松一边用着各种不同的词语。结果会议的内容没有记住,倒是被他精彩绝伦的演说搞得哭笑不得。
  你们工作好了,只会受益不会吃亏。不要觉得现在所做的工作是为单位,其实单位就是学校,学的东西老师能捞到吗?还不是全归你们?批评了一番,简高明不知为什么扯上我,柳拉拉最近工作状态太不好了,总像睡不醒一样这可怎么办?你也算是一个老同志了,是单位领导的后备军。我早就说过,你做专题一定要时尚,一定要走在读者前面。你要做的专题别的杂志早就做过了,你得用脑子好好想一想柳拉拉同学。
  在会上没说够,简高明又把我提溜到办公室说。其实我明白他的小心思,大不了就是让手掌占点便宜。不过,我这次学精明了,穿了掩胸盖肩的衣服,坐在离门口很近的沙发上。我的一只脚在门前晃来晃去,以防简高明借着各种理由关门。
  简高明惊于我的狡猾,他动不了手只好用语言引诱。现在车床族很流行,你可以做一期车床族。你知道吧,百分之九十的人喜欢在车里做爱,如果策划这样一期文章,肯定有卖点。简高明怕我不明白就进一步诱导说,你没有经历过不怕,你可以去采访,去国外的一些网站看看,其实在车里做爱早就风靡于美国……
  简高明讲得绘声绘色,根本不怕同事听到。对于做爱和谈情,简高明好像家常便饭,开会讲,吃饭讲,听的人脸红心跳,他却一脸严肃,字正腔圆地强调,这有什么不好意思?这是艺术,这是生活。
  我毕竟是经过了一说屁股就脸红的时代,不管现代的人如何开放,如何把性爱不当回事,我听到这些东西仍然觉得不舒服。以前在饭桌上,我还因为一个男人的黄色笑话而掀了桌子。
  简主编,这期的专题也不错,针对现在越来越多的女人回归家庭,当了全职太太的现象而引发讨论。你知道我为这个专题准备了好久,并采访了许多名人,现在要是撤掉,我该怎么向别人交待?
  这种事又不是没有过?解释一下他们会理解的。要不让他们改改采访内容,请名人谈谈车里做爱也不错。不过我相信没有几个人愿意出来谈。哼,这些人就是敢想不敢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没做过!
  我据理力争,这个专题会让很多女人感兴趣,我们的杂志百分之九十都是女性不是吗?像车床族这样的专题我觉得应该给男人看,我们可以放在下期的男性视点中。
相对车床族,你选的题材过于老套了,得来点新鲜的。
  在车里做爱就新鲜吗?
  对呀,这个当然新鲜,也许你的文章一出来,会有很多人去尝试模仿。我们是一个时尚的杂志,任何稿子都要走在流行的前面。
  就这样,我精心策划的专题流产了。为了新的专题,我加班加点,昼夜付出。结果都快要交稿子了,我却还没有写完。简高明罗列的一大堆人,人家一听题目都笑了,借各种理由推托搪塞。后来我没有办法,只好自己写,然后用不同的身份和名字来装点这期版面。
  你得动点脑子,一个专题那么多字你自己何时写完?简高明像一个鬼魂一样出现在我的身后,显得无比失望。
  怎么办?人家都不接受采访!我有些愤怒。
  现在的人啊,真是又当婊子又立牌坊,算了算了,还是我帮帮你吧。过来,简高明挥了一下手。我没动,办公室的人大部分都走光了,我可不想把自己送进虎口。
  谢谢,我快写完了。
  简高明见我不上当,笑笑,你可以去网上找找,这种题材网上多着呢。我听说有好多女强人,都跑到网上找一夜情,宾馆不方便,家里也不方便,所以就在车里搞。我那儿有这么一个案例,还有图片呢。正好配图。你过来拿吧。
  你发给我吧,谢谢!
  简高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干吗啊?我办公室里又没有老虎!
  我主要着急,我男朋友还在楼下等着我呢。急中生智,我编了一个男朋友出来。
咦,这么快就有男朋友啦?
  我有些狼狈。
  那是,我这样漂亮,追我的男人太多了。既然给脸不要,我只好反巴掌打过去。我的潜台词就是,我身边不缺男人,不用打我的主意。简高明再次笑笑,咬着牙说,好吧,明天早上我要看到完整的稿子。
  女人经常把男人的调情当成爱情。
  我一直在想,如果在认识李晓刚之前,自己能悟透这句话,我也许就不会和李晓刚发生故事了。那时候的我一味地被心中理想的爱情所蒙蔽,所以才会义无反顾地投身这场爱情。如果说从一开始我就不希望有什么结果,那是非常错误的,我也希望能和李晓刚携手一生白头偕老。可是经过这么久的纠缠,我才知道自己完完全全地错了。
  自己只不过是他寂寞时的一枚棋子。
  真正爱一个人,怎么可能只求对方单方面的付出?
  我为他委曲求全,他呢?
  他需要我,随时可行,只要一句话,我想你。我就傻里巴叽地扑上去。等到我想他的时候,他不是没时间就是不方便。他怕伤害他的妻子,那我呢?如果在这场感情中我有什么目的倒也罢了,我一心一意不求结果地对他,可是,事情还是这么不了了之了。
  难道他就不担心我,不担心我想不开,不担心我死了?如果我死了他会不会伤心?我经常找出这样的理由,可是最后我还是想办法替他开脱。
  事实在等待和失望中越来越清晰了,李晓刚别说来找我了连电话都没有打一个。以前好的时候,我不听手机他都会把电话打到办公室里。现在倒好,我们已经快一个月没有联系了,他竟然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我灰头灰脸地坐在办公室里,我想所谓的爱情也就这么回事,正如书上说的那样,男人的爱情是在上床以后开始萎缩的,好在李晓刚没有像书上说的那样,最起码我们还保持了一段时间的鱼水之欢。
  真正的爱情都经不起考验,更别说情人了。
  如果此时我的身边能有一个男人,就像电影或者小说里说的那样,有一个死心塌地爱着自己的男人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的身边,我相信自己也会像电影或者说小说里的女主人公那样一下子扑在他的怀里,不管这个男人是否喜欢,或者说一点儿也不喜欢,只要他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的身边,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
  这只是想象而已。事实上,在我心情低落最需要安慰的时候,不仅没有英雄救美的男人,连替代品也没有一个。
  有一段日子,我频繁地出入咖啡厅,我像一个道具一样坐在某一个男人的面前,耐心地回答自己的职业,年龄,工作等等。
  每一次从咖啡厅出来,我都发誓就是嫁不出去,我也不来相亲了。可是每次机会来临的时候,我又害怕自己真的会嫁不出去。
  我得承认,我是一个情绪化的女人,我可以因为一句话一个动作而喜欢一个人,同时也会因为一句话一个动作而讨厌一个人。这几年来,我认识了那么多的男人,这些男人里面肯定有那么几个不错的男人,可是我没有接受他们的原因,就是因为一些看起来不值一提的小事。比如,一个男人曾经留着很长的指甲,也有一个男人喜欢穿着拖鞋上街,还有一个男人有口臭却喜欢趴在我的肩膀上说话。
  时间就在犹豫中悄然溜走,我不知道哪一个男人会停在我的身边,与我相亲相爱,白头偕老。
  再次看到林建的时候,我正陷入一场马拉松式的饭局当中。简高明请几个所谓的朋友吃饭,非得拉着我和小吖作陪。这好像从某些方面成了规则,只要简高明出去,身边总会有两个女人相伴。长得怎么样没有关系,只要是女人,只要能不停地变换,简高明就会很开心。
  我被简高明请过无数次了,我也不知道他哪儿来这么多朋友,每一次见面的人都是陌生的,都是北京或者说全国在某个行业大名鼎鼎的,简高明和他们称兄道弟,关系颇为亲密。
  饭桌上的简高明是一个非常严谨的男人,他不苟言笑,语言简洁,动作沉稳,就连和自己有过关系的女人,他都不会透露出一丝一毫的暧昧来。
  这是哪一个简高明?我不知道,也想不明白。不过此时的简高明,我并不讨厌,而且因为简高明的某个饭局某些人收获频丰,比如可以认识不同的达官显贵,可以认识不同的男人女人。有一个女记者就是在简高明的饭局中认识了电视台的头儿,一跃成为电视台某栏目的主持人。还有一名女编辑,之所以嫁给一个心仪的男人,也是因为简高明的饭局。由此种种,所有被请过的女人,都从最初的不愿意变得特别主动,每次简高明出去的时候,都会有人跟在他后面,像开玩笑一样,头儿,今天有没有饭局?
  李晓刚又发来短信,说着对不起的话。他让我不要生气,要理解他的难处。他只顾为自己开脱,根本没有想到要是我想不开自杀了呢?莫名地,我有些恨李晓刚,恨自己的轻率,恨他的薄情。
  我删短信的时候,简高明突然说,我考虑好了,编辑部主任的位置非柳拉拉莫属。
  这个大蛋糕,在我眼前晃了太久,我已经没有想吃的欲望。而且像简高明这样的男人,不知道把这个职位许诺给多少个女同事了。不过,他当着这么多人说这件事情,还是让我有些意外。
  小吖及时地用脚踢了我一下,来,我们为柳主任干杯,像我们柳主任这样漂亮这样有才的女孩早就该委以重任,是不是啊简主编?小吖及时向简高明投去了一个暧昧的眼神,桌上的人们就借着这个由头喝了一圈酒。
  喝完酒之后,桌子上的男女开始兴奋起来,尤其是小吖。她像表演一样拿着酒杯乱窜,来,我敬王总一杯,来,我敬马总一杯。小吖喝的是白酒,好像白开水一样,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灌酒。
  男人们和小吖喝完之后,又挨个地过来灌我,柳主任,祝贺你高升啊,来,干一杯!
  啊,别叫柳主任,再说我还不是呢!
  怎么不是呢?
  马上,找个时间我就宣布了。简高明也喝得不少,笑嘻嘻地期待我的感恩。其实他可能没有想到,我对这个主任已经没有了兴趣,我现在之所以还跟着他吃吃喝喝,就是想在吃喝中认识一些人,然后找一个机会炒他的鱿鱼。
  一杯酒刚喝下去,身边又站起来一位,挡住我拿酒杯的手,柳主任,喝了王总的不喝我的,你看不起我呀?
  我只好又喝了下去。
  男人们鼓掌,然后又有男人过来。
  对不起,我不能再喝了。
  没关系,喝吧喝吧。
  男人们一起盯着我,既然已经开了头,我只好把所有的酒都喝下去。酒是正宗的北京二锅头,刺鼻,脆香,辣嗓子,我借着去卫生间的机会,跑到酒店外面消磨时间。
  其实我挺讨厌喝酒,尤其和一群没有什么关系的男人。
  我有些头疼,有些恍惚,很想走路,也很想说话。
  也许喝醉了,我还没有尝过喝醉的滋味呢。
  一辆宝马驶来,下来几个男人。其中有一个男人笑嘻嘻地向我走来。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楚了,我以为是某位熟人,于是伸出手和对方客套。你好你好,好久不见。
你喝醉了吧?
  握住我的手突然一紧,林建凑近我像小狗一样嗅了嗅,二锅头吧?真行啊你!
  一起的男人一边走一边回头。
  我的手还被他握着,有些湿润,有些温暖。
  和他的认识,并无数次戏剧性地相逢,看起来很是符合童话爱情的标准。但是我知道,我已经不是童话里的那个等待爱情的公主,而林建,更不是那个丢下水晶鞋寻找灰姑娘的王子。
  真巧,每次都能碰到。
  我耸耸肩膀,想开一个玩笑,心里却莫名地有些悲伤。
第19幕 周铁军
  男人就这德性,你对他越好他就越不在乎!我早就说过你,不要和这样小的男孩来往,哪是爱情?有爱情吗你们?
  从某些方面说,我已经离不开梁近。
  我从来没有这样迁就一个人,也从来没有这样巴结一个人。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害怕做错事,说错话,但现实就是这样残酷,你越害怕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于是,我说的话我做的事总是怀着美好开头,带着遗憾结束。
  比如我为了照顾梁近的生意,鼓动我的朋友和客户去梁近的律师事务所。结果有一个客户因为费用的事情和梁近吵翻了。那个客户埋怨梁近不近人情,收的费用过高不说,服务也不能让他满意。
  他真是你的朋友啊?一点儿也不懂事。
  哪有这样做生意的,亏得还是律师呢,一点人之常情也不懂。
  周总,我可是看着你的面子,否则……
  后面的话人家没说,但我已经知道是什么。当我怀着一肚子愤怒去找梁近的时候,他正帮江洋按摩后背。江洋趴在沙发上,很是享受地眯着眼睛,往上一点,往下一点,往左,对,左!
  一个屁大的孩子,不上学,十七岁就出来混,混到二十三了,仍然一无所有。人没有钱并不可怕,只要能吃苦,慢慢就会有钱了。如果一个人又没有钱,又吃不得苦,那么他就什么也做不成。
  比如这个江洋,从出来到现在,换了不止二十个工作。每一个工作最长也就干半年,不是嫌累就是嫌钱少,天天坐在家里做白日梦,我将来会有钱的,一定会有的。我能做生意,真的,我喜欢服装,开个服装店也挺好的。你想想,周总那儿有货源,我只需要一个店,店的租金最多不过二千……
  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江洋在享受按摩的时候还没忘记公关。
  但你不懂服装!
  谁懂啊?谁一生下来就懂啊?你放心,我会做得很好滴!只要你说动她,给我一个机会!说着,江洋突然搂住梁近的胳膊,像个孩子一样撒娇,好吗好吗?
  我还是希望你学点什么,有技走遍天下!
  行了行了,我不爱听,你也不要再说了!
  看到江洋发怒,梁近有些不忍心,我问问看吧。这时候梁近一下子看到我,马上站起身来,有些难堪,你怎么来了?
  听听,好像我是外人。
  周总啊,我刚才正和梁近说呢,我想开个服装店,你觉得怎么样?
  梁近马上给江洋使眼色,江洋歪着头看我,看了一会儿,拎起包走了。一个男人,穿着七分裤,穿带各种口袋的花衬衫,头发能扎马尾巴了,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他却美得不得了,觉得自己是一个艺术家。
  你对江洋太好了!
  总觉得他小。梁近的眼睛不肯看我。
  你能管他一时能管他一世吗?你这样宠他,不是帮他是害他!
  也许!
  你应该放手,让他自己去闯!
  万一出事。
  那你就管他一辈子?管他结婚管他生子?
  不会的。有些事情你不理解。别说了好吗?
  江洋的事情我们无法达成一致,从当初到现在,磨过争过但就是没有结果。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家爱管我操这么多心干吗。但让我想不到的是,在私事方面梁近不妥协,在生意方面梁近也不肯听我的。
  我这儿不是菜市场,想打折就打折。我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关系,他想找便宜的,完全可以去找别人!
  你以为呢?要不是看着我的面子,人家能来找你吗?你以为你是名人?你以为你多了不起?这话只是想想,我并没有说出来。我只是苦口婆心地给他讲我当初创业的艰难,以及如何获得现在的江山。
  你不懂。我们完全是两个毫不相关的行业!梁近突然发起火来。
  我希望你好。我看着梁近,可怜巴巴地解释。
  我知道你对我好,梁近突然叹息一声。人总是这样,总是伤害最亲近的人,我不该那样冲你嚷,别生气啊。
  没有,哪有生气啊,我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我为自己能成为他最亲近的人感到欣喜,感到幸福。
  你很包容我,我很感动。你知道吗,我其实很想对你好,很想呵护你,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张口就想发脾气,但发了脾气又很后悔。真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是不是你太迁就我了?
  当然,我比你大。
  胡说,在我眼里你还是一个小丫头。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俩很幸福。我躺在他的怀里,不顾时间,不顾生意掏心掏肺交流彼此的感觉和想法。
  我小时候是一个苦孩子,十六岁就去给人家当球童,就是在高尔夫球场给人家捡球。那个时候,我的理想可不是当律师,我想当司机,最好给有钱人开车的司机,可以跟着有钱人东奔西跑。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什么,你能不能猜得到?就是在茶水炉给人家烧开水,地毯厂有一千多名职工,每人喝一杯水都得多少杯水了?那么一个大茶炉,我每天早上四点起来……
  我抱紧了他,也讲我的过去。
  以前我在服装厂工作的时候,天天加班加点,钱少不说,根本就没有出路。那时候我就想,如果这样一辈子呆在工厂里,我会疯掉的。所以我要上学,我要去别的城市。
  和你一样,我们都是不安分的孩子。不过现在好了,苦难已经成为过去,你已经成功了。
  是呀,但成功有什么用呢?你知道吗?如果再有选择,我并不想过这样的生活。我想像一个平常的女人那样,结婚,生子。
  那就结婚,生子。你是女人,你有权利选择这一切。说着,梁近突然把头低下来,亲了亲我。
  好像喝多了,又好像一切顺其自然。
  他的嘴唇、他的眼睛、他的鼻子,离我这么近、这么近。我可以感受到他的体温,他的心跳,以及他缓缓呼出的烟味酒味。一时,我有些眩晕,我有些情不自禁。
  梁近,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我爱你。
  我也爱你。
  精神在那一瞬间终于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之后,身体自然地合二为一。
  他很瘦。
  瘦得我可以摸到他的肋骨;瘦得我会被他突出的骨头硌醒。
  我歪着头,借着窗外的月光看他。
  紧闭的眼睛,挺直的鼻子,嘴角刮过又生长出来的胡子。
  我看着他,怎么看也看不够。没有困意,没有厌倦。不经意,我轻轻地吻他,轻轻地抱他。以至东方大亮,在我的亲吻中梁近突然睁开眼睛。
  他的身子仍在我的怀里,他的手仍然搂在我的脖子上。
  你为什么看我?
  我喜欢看。
  他看了看表,天亮了。
  你要走吗?
  不,梁近一把搂住我。
  最愚蠢的女人,就是在下床之后,仍然相信男人和爱情,仍然相信幸福从此属于自己。
  哪怕他不和我结婚,只要和我在一起就好了。
  我总是这样想,并在梁近熟睡之后近距离地看他,他富有弹性的肌肤,黝黑的脸庞,还有微微翘起的嘴角,还有每一根头发。我看着,爱着,想着。并在分别之后,幻想下次或者一辈子的幸福。
  梁近来我家的时候,我没有把那些男人的睡衣呀,拖鞋啊给他穿,我宁肯他什么也不穿,也不能让他穿别人穿过的。我觉得梁近是全新的梁近,我也是全新的我。
  我购买了睡衣、拖鞋、内裤,因为我注意到梁近穿的内裤比较劣质,大约是地摊上或者小超市购买的便宜货。我给他购买了最贵的,质地最好的,叫超猛的三角内裤,纯白,纯黑,纯蓝。我喜欢这三种色彩,我足可以想象这样的内裤穿在他富有弹性的身上该是多么的完美。
  后来,我又看到了情侣牙刷,价格不菲,但我想也没想地购买了。当我把两对牙刷放进牙缸的时候,我的心中突然涌出一种说不清楚的幸福。这种幸福让我的脾气变得温和,让我变得年轻。以致我开会时候,很多人发现我竟然穿了一件无袖的带荷叶边的粉色连衣裙。
  周总,你真漂亮!每一个人都这样说。
  周总,这件衣服真好看!像一个十八岁的小丫头。有些熟悉的客户跟我开玩笑,就连打扫卫生的阿姨看到我也感到惊讶,周总,你一下子变了啊。
  怎么变了?以前对她总是冷冷的,不知道因为她是下人还是自己不太喜欢她。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一个打扫卫生的女人,穿金戴银的,每一次看到她枯瘦的手腕上套一个大金镯子,我就从里到外地不舒服。
  这样的身份,这样的人,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先不说金镯子价值几何,就凭她的身份也不该戴,最起码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不该戴。再说了,这种东西虽然金贵但只能和俗气联系在一起,有什么可炫耀的?她不知道有钱人早不戴金了吗?
  哪儿不一样啊?语调温柔得自己都不敢相信。
  变年轻了。
  难道我以前很老呀?虽然是不高兴,但并没有咄咄逼人。
  以前也不老,只是现在更年轻了。周总,你穿这样的衣服好看,你的身材好,我和你差不多,看看我。真是比不得,一比想死的心都有了。
  好啦,各人各命,你也不错啊,儿女全有,哪像我,一个人。好啦好啦,好好工作,表现好了给你加薪。说着,我竟然伸出手,安慰地拍拍她的肩。女人对于我的安慰感到惊诧又感激涕零,眼泪抹了一大把,不知是为我的亲近,还是为自己的命运。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爱情让我瞬间变成了另外一个女人。
  我的衣着尽可能精致,尽可能年轻化。我抛开套装和长裙,把学生时代的牛仔裤和T恤衫收拾出来。据说牛仔裤不仅可以让人显得年轻,还能提臀收腹。我的身子保养得再好,毕竟到了年龄,肚子上的赘肉一抓一大把,屁股下垂得厉害。最重要的是,我的皮肤正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失去弹性。
  爽肤水、眼霜、口红、腮红,为了显得眼睛有神,我还特地去烫了眼睫毛。我企图用自己的精致来掩饰年龄的真实。可是我心里知道,年龄其实掩饰不住的,只要我站起来,走一走,笑一笑,全部露馅了。
  我停留在镜子前的时间越来越长,我还像个小孩一样渴望得到别人的肯定。梁近特烦这个,但我不长记性,只要有时间,我就会缠住他,让他看我的脸、我的皮肤、我的脖子、我的双手。
  人家说女人老的时候先老脖子,再老手。我的脖子和手怎么样,我心里明白,但我就是要梁近的意见。你看看,不要看我的脸,光看我的手,看看我有多大?看完了手,我又让他看脖子,看完了脖子,我仍然没有自信,我知道自己没有自信的原因在哪儿,因为从始至终,梁近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我的问题。
  还行,和你年龄差不多。
  挺好的。
  他越这样,我越想得到他的实话。在又一次追问之后,梁近火了,年不年轻自己知道,就算人家说你长得像十八岁的又能怎么样?事实是你不是十八岁。不明白你们女人为什么这样在乎年龄!
  我是在乎年龄吗?我是在乎别人的眼睛,我是在乎我和梁近走在街上,会不会有人说我老牛吃嫩草!
  说好不哭的,但我忍不住。不过我没当着他的面哭,而是跑到洗手间狠狠地哭了一场。不知为什么,自从有了梁近,我的眼泪突然多了起来。他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动作,都会让我伤心,心里想着别哭别哭,我的眼泪总是不争气地淌下来。
  怎么啦?
  发生什么事了?
  刚开始的时候,梁近还赔着小心,抱着我,安慰我。后来,他就有些烦了,又哭什么啊?又怎么啦?
  没怎么!
  没怎么干吗哭啊?真搞不懂你们女人!真烦!
  见到他这样,我马上把脆弱和委屈收回肚子里,装出无所谓的样子说,哭泣对眼睛有好处。
  噢!
  梁近看都没看我一眼,只顾摁着计算器盘点一天的收入。
  虽然现在是法制社会,人们动不动会打官司,会请律师,但梁近的律师事务所并不如当初想象的那样好。生意好的时候一天有几个客户,生意不好的时候好几天都没有一个客户。作为经理,梁近表现得完全尽职,他几乎二十四小时守在所里,要不是我三番五次地叫他回来,想必晚上他就住在律师事务所了。
  跑来跑去挺麻烦。
  既然我们在一起了,既然这是我们俩的家,我就不能允许这个家里只有我一个人。
  那怎么办?我又不会飞!
  你开我的车吧。我把车钥匙丢给梁近。
  我不要。
  我以为他是怕我没车开,马上说,我正好借此机会购买一辆新的。
  女人的车!梁近的声音很低,但我还是听到了。
  奥迪车怎么是女人的车呢?
  红色的。
  好多男人开红色的,红色的车多吉利啊!
  梁近没说话。
  要不,给你购买一辆车?四十万以内的?
  算了!说完梁近合上笔记本,我要出去一趟。
  已经十点了,你要去哪儿?
  我去所里看看。
  明天吧,马上要睡觉了。
  你睡吧,我睡不着。说着,梁近已经到了门口,又转过身来,太晚我就不回来了。
  门在我的面前轰然关闭。
  我呆呆地站在那儿,一种说不清楚的委屈突然涌上心头,眼泪又淌了下来。
第20幕 幸福
  你这么快就有了新男人,足以证明,你是不爱我的!得到肯定之后,王子光有些失态,说我是小姐,水性扬花。你以为我真的想给你结婚,真是可笑!我怎么会找你这样一个公共汽车!
  怎么样确定一个女人幸不幸福?
  以前我以为是金钱、权力、名车、服装,现在我不那么认为了,我觉得没钱的女人不一定不幸福。
  现在,我可以睡到自然醒,醒后还能吃到亮亮给我亲手做的早餐。亮亮能把普通的早餐做出好多花样,比如花边包子,几何形的饺子,他还会做果汁奶,还会做土豆饼。
  每天,亮亮为我的早餐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我总是感动得不行。
  亮亮准备好早餐,也不叫醒我,而是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懒懒,早餐做好了,你起来吃的时候放在微波炉里热一下!我上班去了,亲亲!我的懒懒!
  懒懒是他对我的昵称,他喜欢看我躺在床上发懒的样子。
  懒懒是一个新名字,意味着我可以重新开始。我坦然接受这个名字,并希望这个名字能给自己带来好运。所谓的功利、金钱,是属于卡卡的,现在的懒懒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我喜欢睡觉,喜欢吃零食,喜欢站在阳台上看星星。有时候,我还会像所有的家庭主妇一样,逛商店,逛菜市场,并在亮亮的教导下,我开始学会与菜贩讨价还价。
  比如一块五的苹果,我可以讲到一块四,比如八毛的黄瓜,我可以讲到七毛。
  以前从来没有讲过价,现在觉得讲价也不那么丢人了。
  在失败的时候,如果有一份幸福垫着,失败就不会那么明显了。
  我不想美美乳青年歌手大奖赛,也不理会报纸电视上对大赛的跟踪报道。
  我单纯地睡觉、我单纯地吃饭、我单纯地笑。我没想以后,我觉得以后,包括明天或者下一秒都很虚幻。世界越来越复杂,谁也想不到自己会出车祸,前一分钟还高高兴兴地在马路上走着,后一分钟就扔在车底下了;谁也不想自己会得病,但病就是找到自己身上来了,好好的一个小丫头已经到了胃癌晚期;谁也不想被打劫,省出的那点钱竟然被人盯上,钱丢了难受,好多人围观没有人伸手更难受。
  我认识的一个好朋友,她的父亲死了,四十多岁的年龄,正是男人一枝花的年龄,突然心脏病发作,抛妻别女地去了。我这个朋友把钱看得很重,自己开一个服装店,为了省钱天天吃方便面。这一次,她哭着对我说,我很后悔,如果我知道爸爸会走这么早,我就是不做生意不挣钱也得陪陪他啊。
  她见我的时候,胳膊上绑了黑纱,一副悲痛欲绝的样子。
  人都死了,伤心是没有用的。死去的已经死去,活着的还得活着。
  对自己好一些,对别人好一些!她停了一会儿又说,你该去看看你的妈妈,不管她做错了什么,不管你多恨她,你都应该去看看她。
  但是,已经晚了。好多事情,在失去的时候已经晚了。
  比如我和王子光。
  在我们分手之后,王子光马上就后悔了,尤其他看到长相不错的亮亮之后,他就更加后悔了。
  他不停地给我发短信,不停地给我打电话,王子光希望我给他一个机会,他一定会离婚把我娶回家里的。王子光的短信写得特别煽情,他把我们从认识到上床再到分手仔仔细细地回忆了一番。回忆完毕,王子光还情深意切地向我示爱,卡卡,回来吧,我想你,我离不开你!你得想想我对你的好处,如果我不爱你,我怎么会给你那么多?
  那么多是什么?我不太明白他的意思。感情?或者金钱?还是一周两次的床上运动?
  你这么快就有了新男人,足以证明,你是不爱我的!得到肯定之后,王子光有些失态,说我是小姐,骂我水性杨花。
  你以为我真的想跟你结婚,真是可笑!我怎么会找你这样一个公共汽车!我这样有身份的男人,我的太太很漂亮,又有一份体面的职业,我之所以找你诉苦,哈哈,那不过是男人哄骗女人上床的一种手段罢了。
  王子光想用这种方式伤害我,他简直太幼稚了,他以为我是三岁小孩?他以为这样一说我就会愤怒或者自杀再或者找他算账然后扑在他的怀里继续犯贱?我把恶毒的语言通过短信发了出去,然后我就把手机卡拔出来,我再也不想理这个疯子了。
  和亮亮在一起的日子,我变得非常安静,我不知道亮亮是不是我的最终归宿,但有一点我明白,我要重新开始,一切重新开始!
  我铰了头发,铰了留了多年的手指甲,我铰手指甲的时候,好多人看我的手指甲,看我漂亮的双手。那个曾经给我做过无数次美甲的女孩迟迟不肯动手,她一次又一次地问我,你想好了?真的想好了?想好了我可要剪啦?
  我坚定地点头。
  真可惜啊!你不做手模了吗?你的手这样漂亮,不做手模太可惜了!
  剪吧!我有些不耐烦。
  手指甲剪得整整齐齐,我还把以前的指甲彩绘洗掉,抹上了一层保护油。我看着我的双手,一时有些恍惚。
  没关系,很快就长出来啦!她可能看出我的伤心,她在安慰我。
  我的头发理成了小子头,短短的,显得很青春。
  我想给亮亮一个惊喜,所以我跑到菜市场,也不知道他最爱吃什么,就按着自己的喜好购买,丝瓜可以做成丝瓜汤,胡萝卜可以炒鸡胗,黄瓜可以切丝凉拌,西红柿炒白菜很好吃,最好是圆白菜。
  人家好像看出我不会做菜,所以才会把做法教给我。
  我点头,很感谢的样子。
  我家那位就爱吃这道菜,清爽还开胃!我说人家女人爱吃也就罢了,你一个大老爷们儿!
  她长得一般,头发和衣着谈不上精致,可能是养育了孩子的缘故,腰上有了游泳圈,屁股和乳房下垂得厉害。她好像无视这些,在等电梯的时候,开开心心地谈老公和孩子。
  她是幸福的,最起码比我幸福。不过想到我有一天也会变成她这样,我的心里又涌出一种说不清楚的绝望。我奋斗了这么久,我努力了这么久,难道就这样过一辈子吗?
  你喜欢谁谁谁吗?我觉得她唱得真好,我到处给她拉票!谁谁是我认识的一个女孩,美美乳青年歌手大奖赛上我们一起练歌,一起吃饭。她长得一般,歌声一般,但不知为什么,她却过五关斩六将成了美美乳青年歌手大奖赛的冠军。
  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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