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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最新力作:历史的空白处

_4 汪晖(现代)
三跪九叩的健身操(1)
  自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人经过革命时代的奋不顾身,忽然之间对于养生健身在意起来了,吃穿行止,都在养生上下留神。先是打鸡血、喝红茶菌,然后学气功,扭秧歌,现在是打太极拳,练健身操,有钱的泡健身房,上器械。各种名目的保健品,从当药吃的到当饭吃的,不管管用不管用,都卖得出去,活生生冒出来一个产业,发了一干白手起家的人。
  古人也讲养生,官员讲的更多一点,因为吃的好,运动少,又惜命。有节食的,有吃药的,也有练功夫的,从五禽戏到玉女经都有人钻研。在此基础上,晚清的时候,有人琢磨出的一套健身方法,很出有创意,即使在当时,也令很多人大跌眼镜。此人叫全庆,系满族正白旗人,进士出身,为官60年,是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元老,最后官拜体仁阁大学士,太子少保,活到82岁,在那个平均寿命不到40岁的年月,应该属于很长寿的了。此老长寿秘诀,据他的学生,晚清一个更有名的重臣翁同和在日记里记载,是三跪九叩。即每日磕头一百二十次,起来跪倒四十次,风雨无阻。在得知老师的这个秘诀之后,翁同和也加以效法,尤其在晚年被罢官回乡之后,每日坚持,入夜,必在房间三跪九叩凡五次,才上床安歇。翁老能活到75岁,据他自己讲,全赖于此。
  每天跪倒爬起几十上百次,有无助于健康?当然有!如此大的运动量,比起现在任何一种形式的健身操,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个老年人,每天坚持这么折腾一回,身体安有不好之理?只是,这种健身方式,的确有点奇特,奇就奇在它跟当年官员的公务活动,有太多的一致性。
  人活在那个时代,长了膝盖,就是要下跪的。不过,一般人只是在过年和祭祀的时候跪,而做了官,不仅过年和祭祀,见皇帝和见上司,都要跪,官越大,见皇帝的机会越多,跪得也越多,以至于很多高官都得准备特制的护垫,缝在裤子里,免得腿脚受不了。下跪,甚至三跪九叩,不仅仅是礼仪,还是一种为官的工作方式,比全庆早一些的官场前辈曹振镛,做官秘诀据说就是“多磕头,少说话”。见了皇帝,一句话,三个头,稍微出点差池,那头磕的有如鸡啄米一般,皇帝就是想怪罪,也多少有点于心不忍了。据说磕头也有技巧,感动皇帝,关键要响。头上不能暗藏护垫,摆放机关,不会磕的,头磕得生疼,甚至出血,也不响,会磕的,声若擂鼓,却不十分痛。因此,做官,在熟悉公务之前,要先练习磕头。
  清朝是个官员做奴才的朝代,满人见了皇帝和上司,自己就称为奴才,汉人臣子,虽说不称奴才,要称臣和卑职,其实却是比奴才还要低三分的奴才。这个朝代,皇帝不允许有名臣、能臣存在,所有的官员,都只能是心甘情愿做做事情的奴才,皇帝和太后,评价一个官员的好与坏,只是说这个人能不能办事,某人能办事,某人不能办事,某人办得好,某人办得不好等等。连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这些“中兴名臣”,到西太后嘴里,也不过是能办事而已。
  不仅如此,官员们还动辄获咎,稍有不慎,就莫明其妙地犯了错,重则丢命,轻则丢官降级,全庆60年宦海生涯,以高等种族之身,又是满人中不多见的进士出身,行事谨慎小心,身体力行“多磕头,少说话”前辈遗训,依然数次被罚,连咸丰时大学士柏葰的科场舞弊案平反,也被因所谓的“附和”(即没有抵制当时皇帝和肃顺对柏葰的处分)而被牵连进去,遭到降职处分。伴君如伴虎,无妄之灾太多,官员们能做的,大概只有磕头,三跪九叩,以磕头作公务。实际上,所谓三跪九叩的上朝礼仪,也是到了清朝才确定下来的。
  小的时候,看鲁迅先生提到过,说是有人认为,磕头有利于健康。一直以为是先生在调侃国人,没想到其实是真的,真的有人拿磕头当操做,还真的可以强身健体,活到七八十岁。不知道是上朝磕顺了,回家以后惯性动作,还是化公为私,创造性发挥,把公务活动拿回家来操练了。反正,如此家里家外地操练起来,到了官场上,动作会更加娴熟,对公务也是种促进。
三跪九叩的健身操(2)
  只是,这样的官场,这样的官场文化,只能盛产逢迎和顺从,作为皇帝和上司,固然因此而周身上下比较舒服,屁股因此而干净,但真话却听不到了,真实的信息,也收不到了。整个朝代,什么人都不缺,就是缺直臣和诤臣,连所谓的康乾盛世都是如此。所以,一旦外部威胁来到,上下全无应对之方,因此上留下来一连串挨打的记录,让后人读起这段历史时,只感觉气闷。
  时间过得很快,磕头作为官场礼仪和工作方式,已经早不见于神州,但比磕头更讨上司喜欢的方式,却依然存在,而且在以后现代的速度,在某些地方发展着。小说《神鞭》说,辫子没有了,神在。头不磕了,神也在,那种低眉顺眼,那种阿谀奉迎,都还在,在某些部门,某些地方,都能不费力气地看到。
文人的舌头(1)
  文人的舌头是惹祸的根苗,也是谋生的工具。姑不论众多三家村学究,私塾的教书先生,无日不赖这根舌头为自家换取衣食,就是那些混到庙堂之上的士大夫,无论晋升还是保级,舌头都是离不了的。我们曾经有过游说得官的年代,那时候的张仪,在被人暴打一顿之后,醒过来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舌头还在吗?有了舌头,就挡不住人家滔天的富贵。后来得官之途改道了,从推荐变到考试,但做官的人,还得要会说话。
  做官首先要建言,对政务提出建议和看法。建言当然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但开会的时候,总要说话,这时候面对面的对话,显然更要紧些。其次是拍马,拍马也一样可以有文字的形式,但直接拍,当面拍,毕竟立竿见影,喜笑颜开。其三是“忽悠”,想法让别人相信你,同意你的看法。这当然非得直接而且当面才会有效。
  不过,但凡要说话,就有风险,马屁也有拍到马腿上的时候。某些出身草莽、居心叵测的皇帝,比如朱温和朱元璋,还经常设套引诱臣子来拍,然后按个欺君的罪名杀了,比如朱温就曾经跟臣子说,柳木做车轴好。臣子马上附和道:当然好。朱温马上大怒:你们玩我,柳木怎么能做车轴,车轴必须用枣木做!于是附和的倒霉鬼就真的变了鬼。至于建言和忽悠,危险就更大,尤其是面对君主的时候,伴君如伴虎,不知道什么时候碰了哪根龙须,人家龙颜大怒,自家吃饭的家伙就没了。所以,清朝的三朝元老曹振镛说,做官要多磕头,少说话。少说话还是得说,为了防止说错,唐朝的苏味道告诉你要“模棱”,含含糊糊,藏头缩尾,到处留下活扣,见机行事,看风转舵。这些说话的“经验”,一提起来大家就痛心疾首,大批特批,说实在的,其实这些招数,多半是皇帝老儿逼出来的,又要让人说,说错了就要挨整,不想点辙可怎么混呢。
  最惹祸的舌头,是跟领导过不去的那种。上司说东,他偏说西,上司说西瓜好,他偏说南瓜也不错。中国文人因为管不住舌头活生生就下了割舌地狱的,不知有多少,但是,不吸取教训的,就是断不了根。这样的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觉得皇帝做的不对,给皇帝提意见的,学名叫诤谏。一种是自说自话,发非常奇异可怪之论,不仅皇帝听了不顺耳,连一般人都受不了。第一种比较常见,在明朝之前,朝廷里设有专门官员,专职干这个。但别的官员如果想要说点什么,在理论上也是可以的。这种事情,平常往往不显山不露水的,只有在非常时期,或者赶上了非常之人,就动静特别的大。比如东汉后半段,外戚、宦官换着专权,把官爵拿出来当街叫卖,于是自命清流的士大夫受不了,前赴后继地出来说话,太学生们也跟着起哄,闹学潮,一浪接一浪。害得朝廷不得不动用专政工具,打的打,杀的杀,抄的抄,赶的赶。明朝中叶以后,宦官再一次专权,这一次更厉害,干脆做了“立皇帝”,士大夫又嚷了起来,结社集会,不依不饶。当然朝廷也更有办法,干脆扒了裤子当廷打屁股,一直到打到稀烂,断了气。
  然而,真正令统治者感到不舒服的舌头,是那种虽然未必就具体的朝政说三道四,但是却对统治的意识形态不敬的,所谓,“得罪名教”者。东汉的王充,非孔刺孟,由于当时法网不严,让他滑了过去。接下来孔融仗着自己是圣人之后,混说什么:父子之间有什么亲情道义,当爹的制造孩子,当初无非是出于情欲,而子之于母,就像瓶子里面盛东西,东西出来了就两不相干。结果被曹操办了,连家中未成年的孩子,一并提前见乃祖去也。明朝的李贽,读了几本佛经,就混说乱道,说《论语》、《孟子》无非是圣人门下的懵懂弟子胡乱记的笔记,有头无尾,残缺不全。更令人不堪的是,虽然历代都儒表法里,行申(不害)、韩(非)之政,但却不能说破,偏这个李贽,公开说申韩的好话,硬是扯下了政治的遮羞布。于是,李贽以古稀之年,被捉将官里去,断送了老头皮。清朝文字狱最盛,但绝大多数无非是皇帝自己神经过敏,白日见鬼,只有吕留良、曾静案,才是真的“大逆不道”,吕留良(图33)在讲学中高扬民族大义,鼓吹反清,虽然未必得罪名教,但在华夷之辨上,戳了雍正皇帝的肺管子,于是,已经死掉的吕留良,被挫骨扬灰,吕氏一族,满门抄斩,嚓。
文人的舌头(2)
  看来,文人最大的祸患,在于有一条不合时宜,而且又能说出点名堂的舌头,把这样的舌头割了喂狗,天下就太平了。
小人不可得罪(1)
  无论是在皇帝还是大臣的眼里,宦官(即我们平常所说的太监)不过是伺候人、打杂跑腿的下人差役。由于所伺候的对象是皇帝,或者皇族的王爷(在没有皇帝之前是周天子或者诸侯),这些享有众多妻妾的人,恰好对自己的性占有权特别在意,或者特别没有自信,所以,这些伺候人的人,被摘掉了命根子,成了阉人。
  对于宦官,历史评价负面的多,宦官专权被史家列为历代王朝三大祸患之首,每每提起赵高、十常侍、刘谨、魏忠贤之辈,大家都恨的牙根痒痒,到今天也余恨难消。不过,宦官专权必然有昏君当朝,宦官的恶跟昏君之昏,每每有绝对的正相关,也就是说,宦官专权之权,实际上是从昏君那里趸来的。专权的宦官让人怕,不专权的宦官同样令人忌惮三分。纵然是严嵩这样的权臣,上朝的时候也得对旁边伺候的小太监拱拱手才上去。有清一朝,鉴于前朝之弊,对宦官干政防范特严,但聪明的大臣对于皇帝身边的太监却一直陪着小心,甚至刻意笼络,绝对不敢怠慢。个中的道理,最近读史读到的两个故事也许能说明一二。
  一个来自《左传》,是定公三年的事儿。一个小国邾国的国君邾庄公,一天晚上和大夫夷射姑饮酒,喝得差不多的当口,夷射姑出来小便,看门人(阍者)问他讨肉吃,大概凡是君臣饮酒的时候,大夫都会顺便给看门人点什么吃的,可是,夷射姑已经有点醉意了,不但不给肉,还一把抢过看门人手里的木杖,敲人家的头。喝罢了酒,夷射姑离去,第二天,看门人用水把门庭弄湿,邾庄公从房间里出来,看见门庭里是湿的,问看门人怎么回事,看门人说,这是夷射姑撒的尿。邾庄公恰好是个有洁癖而且性急之人,马上下令把夷射姑抓起来,从人出去以后,不知怎么,半天没有抓到,邾庄公急的直跳脚,一个绊子摔到火炉上,“烂,遂卒”,一命呜呼。一泡似是而非的尿,就这样断送了一个国君的性命。
  第二件事发生在三国时期孙权的儿子孙亮做皇帝的时代。一次,孙亮想吃梅子,要宦官(小黄门)到库里取蜜渍梅,取来之后,发现蜜里居然有老鼠屎,召来管库的藏吏,库吏呼冤叩头。孙亮问库吏,黄门是否跟你讨过蜜吃?库吏回答说,是的,但我没有敢给他。孙亮说,那事情就明白了,老鼠屎必是黄门放进去的。黄门不服,左右大臣提议交付司法审断,孙亮说,此事想弄清楚很简单,把老鼠屎剖开,如果外湿里干,则是后放进去的,如果里外皆湿,则是收藏时就有的,剖开,果然外湿里干,黄门服罪。
  邾国的阍者,虽然不知道是否为阉人(是阉人的可能性很大,左传里已经有很多寺人,即阉人行动的记载,都是国君身边的人),但没有证据表明邾君对他有所宠信。同样,对于孙亮身边的那位小黄门,似乎也不可能很得宠,一来孙亮是史书上记载的聪明正直之主,从无信宠宦官的记录,否则他被权臣废的时候,这一条肯定会被当作一大罪状;二来那位小黄门如果真的受宠的话,估计库吏也不至于连一点蜜都不肯给他。就是这样两个根本谈不上得宠的帝王身边人,居然闹出了大事,出人命的大事。前一个故事,仅仅由于夷射姑大夫没有及时到案,而且邾君性子又过于急,才阴差阳错,死了国君逃过了本该丢命或者亡命的大臣;后一个故事,如果不是摊上聪明的孙亮,那么十有八九,得罪了小黄门的库吏,小命是保不住的,弄不好还要连累家人。
  刘安升天成仙的时候,把家里的鸡犬也都带了上去,在仙人周围过活,哪怕再低贱,也沾了仙气。同理,处在权力核心的人,无论你是干什么的,能否得到有权者的信任,哪怕是烧饭、理发、看门的,也都有可能沾了“权气”,得罪不起。不知什么时候,什么机会,使一个小绊儿,就能送了你的命。只要人家在有权者身边,而且这个有权者的权力又足够的大,而且足够的霸道,那么这种机会就非常多,多到令人防不胜防的地步。
小人不可得罪(2)
  所以,无论皇帝是否明白,是否宠信宦官,给皇帝当差办事的人,都不敢轻易得罪这些原本地位低下而且缺少关键零件的人。
洋人遇见兵
  俗话说,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其实,洋人遇见兵,有时也挺麻烦的。庚子以后的中国兵,对洋人很怵,一方面被八国联军打怕了,一方面担心人家再说自己是拳匪,不文明。所以,即便在革命时期,交战双方的革命党和清军,都竞相保护洋人,动粗的时候,只要碰上洋人,不管西洋还是东洋,都客气极了,革命军满大街追着人剪辫子,碰上给洋人当差的不乐意,只要洋人出来说句话,辫子就留下了,还要道声歉。
  不过,误会总会有,尤其在打仗的时候,西洋人还好说,毕竟长相有别,东洋人就麻烦,一个不留神,弄错了,就有麻烦。
  辛亥革命后不久,袁世凯和革命党人就闹翻了,革命党二次革命,南京闹得最凶,先后两次枪声响起,打了又打。袁世凯用来镇压南京革命党人的干将,是号称辫帅的张勋。张勋拖辫子,是为了表示爱皇帝,满清的皇帝,张勋和手下的辫子兵,辫子粗,手也狠,打散了革命党人,张勋放假三日,放手让这些丘八在城里烧杀抢掠,一时中外舆论大哗。放肆够了的辫子兵,整队集合的时候,张大帅一点名,发现人少了很多,原来不少人抢够了就开溜回家享福去了。兵少了,但张勋却堂而皇之地住进了从前的两江总督府,每日吹号放炮,过过民国的“两江总督”的干瘾。
  然而,没想到辫子兵烧杀杀过了头,把三个日本人也报销了,惹出了外交事端,日本公使不依不饶,非要把张大帅撤职查办不可,外务部好说歹说,千陪情万陪钱,才保住了张勋的官位,但是条件是,张大帅必须放下身段,亲自率领辫子兵,到南京的日本领事馆道歉。辫子兵遇见洋人,凶不起来,尽管有一万个不情愿,张勋只好带着部下,拖着辫子到日本领事馆道歉,鞠躬如仪之后,日本领事指着张勋脑后的大辫子说:这玩意不卫生。
  不卫生的大辫子,张大帅后来一直拖着,不过,从此以后学乖了,不再误伤洋人,即使在最得意也最失意的复辟时期,也是如此。所以,复辟失败,才可以躲进荷兰使馆,在洋人护佑下,全身而退。
  爱皇帝爱得不得了的张勋,遭遇了洋人,直不起腰来,很是委屈,讨厌皇帝讨厌得不得了的冯玉祥,也遭遇过洋人,同样是东洋人,却有几分潇洒连带几分滑稽。那是在几年之后,身为旅长的冯玉祥被派往湖南常德做镇守使,其时,中国的民族主义正在兴起,常德也有反日示威,日本商人于是推领事去找冯玉祥,要求制止反日行为,保护日本商人。冯玉祥痛快地承诺,每个日本商店派两个士兵“守护”,荷枪实弹,刺刀明晃晃的,只要有人进店,士兵就前去盘查,一来二去,弄得日本人的商店门可罗雀,日本商人受不了,只好请求撤去保护,民众反日的事儿,也不好提了。
  北洋时期,是个军阀自己对自己的官衔说了算的时代。中央政府要想解除一个手握兵权的军阀的官职,比登天还难,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此下策,即便出来这个下策,实际上也执行不了,对军阀而言,大不了去一个空头衔,但对中央政府而言,却添一个敌人。满清时代,洋人在地方碰到麻烦,公使到总理衙门一交涉,中央政府一个命令,地方都害怕,军人也不例外,只有让步“保护”的份。但北洋时期这种事有点行不通,只要地方军阀安心找洋人的晦气,中央也无可奈何,除非洋人肯自己出头,派兵过来,但是一般的小事又不值得大动干戈,所以,碰上冯玉祥这样的人,不仅派兵“保护”过日本人,而且据说还动过粗,跟鬼子骂过街,洋鬼子也拿他没办法。实际上,其实当时只要张勋挺住,大可以不必受那个委屈。不过话又说回来,对于那些见了洋人硬气不起来的人而言,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自己什么地位,摊上事儿,遇见洋人,总归要低头。
说了不白说,做的必须做(1)
  我们的各种机关是特别喜欢发布禁令的所在,每年都有新的禁令出台,从不许上班时间打扑克,到禁止领导拥有女秘书,不一而足。有些禁令保持了跟法律条文的高度一致,比如不许受贿,不许贪污,不许泄露国家机密,禁止强奸幼女等等。有些禁令则保持了跟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比如婚事不许大操大办,吃饭限制几菜几汤,禁止接受异性按摩等等。不过,无论什么样性质的禁令,命运都一样,两个字:没用。既然没用,却还非要有,每年叙旧翻新,禁令套禁令,年复一年,谁都记不得到底哪个禁令是旧瓶旧酒,哪个是新瓶新酒,哪个是新瓶旧酒,反正不管新旧,禁令总是要出的。
  为何如此?其中的奥妙历史上早就有明示。清朝秕政,高官家的门子收“门包”,即对有事来见者索取贿赂,要算不大不小的一个。此风晚清尤甚,庆亲王奕劻多年秉政,权倾朝野,本事有点,但贪心更大,因此他家门子门包收的最多,也最横。不管是谁,也不管是公事私事,想见庆王爷,都得留下买路钱,否则概不通禀。奕劻家门包的名声大,大到连西太后老佛爷都知道。知道归知道,老佛爷也管不了,对前来打小报告的人,顾左右而言他。一次,一位官员获派江西提学使(这是新政之后的官),按规矩得拜访各个军机大臣之后才能赴任,奕劻为首席军机,不能不拜,可巧这位官员是个穷京官,掏不出据说达72两之巨的庆王府门包,因此被挡驾。最后官员急了,指着门房墙壁上贴的奕劻严禁收受门包的手谕说,王爷说了严禁,你们怎么还收?门子道:王爷那个话不能不这么说,我们也不能不这么做,总而言之,大人您的银子不能省。
  清朝的门子是一绝。说起来,这属于有技术含量的职业。有师承的想从事这个职业,得交学费学拜师傅学,类似幕僚,即我们一般所说的师爷。凡是做门子的,官场上的事儿都门儿清。所以,《红楼梦》里贾雨村官场初入,居然得听门子的,了断葫芦案(不听估计不行)。门子的那番教诲——对案情之了然,对官场之谙熟,对世态(当地巨族)之明白,令看官瞠目结舌。无怪乎毛泽东要把载有门子教诲的这一回(第四回)视为《红楼梦》的纲。这一次,奕劻的门子又说到点上了。
  说的不能不这么说,也必须这么说,作为禁令,必须说得字正腔圆,义正辞严。上级号召什么,老百姓反对什么,都要收到禁令里去,推陈出新。这不仅是官样文章,而且是官场公务。说,代表着一种态度,一种表态。但凡需要下禁令的时候,往往是官场某种陋行惹出麻烦,已达上听而且引起关注了。下禁令,白纸黑字,说明本级领导对这个问题已经重视了,表了态,要禁止或者遏制这种行为。做到这一步,至少上头再来查的时候咱有话可说。所以,说,说了,不白说。至于下了禁令有没有效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可以真禁,也可以明禁暗不禁,更可以似禁非禁。总之要考虑压力,计算成本,没有人会干亏本的买卖。至少,下了禁令而禁不了,遁辞比较多,可以讲困难,谈国情,论条件,实在推不了,也无非技术问题,能力问题,只要态度正确,政治正确,一切OK。
  这种现象,我们可以说是潜规则吃掉了明规则,隐性制度吞噬了显性制度,但是细究起来好像又不全是那么回事。一来,禁令所禁止的也不尽为潜规则,往往只是潜规则实行过程中的一些后果。禁止这些后果,自然要中止潜规则,但造成令不行禁不止的现状的,却并不是这些所谓的潜规则,而只是一些历史悠久而且适应一切事务的官场积习。这种积习,不仅对禁令产生作用,对别的官场行为也起作用,好事固然干不好,坏事有时也干不太坏;二来,禁令也说不上是明规则,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它几乎没有制度的意义,禁令贴出来,大家就在禁令下面照做“禁事”(这样的新闻照片,已经非常多了)。因为大家都知道,那仅仅是一种表态,一种对上不对下的表态,只有上面下来检查的时候,它才有临时的制度价值,上面的人一走,价值也就跟着走了,时间效应非常短。
说了不白说,做的必须做(2)
  从根本上讲,禁令不是法制社会的产物,不过是人治社会的一种治理方式。即使对那些认真对待禁令的官员而言,禁令也有因人设政的随意性,人亡(或者走)政息是难免的下场。而且对于这些人来说,禁令一多,往往就把某些原本法律规定的东西变成了政策性的禁令,这样做固然有强调的意思,但也有化法为政的嫌疑,一旦政随人亡,法也等于亡了。更何况,禁令式的治理必然伴随边际效益递减的规律,无论治理者个人有无良好的道德愿望,个人品质如何,最后都会走向禁令归禁令,做事归做事的老路上去,禁令变成了例行公事,变成了没完没了的表态。
谁的红色?何来经典?(1)
  八个“样板戏”和文革中诞生的一些文艺作品,被称为“红色经典”,(图34)已经很有些日子了。前一阵某些“红色经典”被网上“恶搞”,还引起了不小的风波,有劳有关单位,下令禁止。也不知是国人记性太差,还是这个时代变化太快,在20年前,这些作品还几如过街老鼠,即使不是人人喊打,至少也没有人敢公开拿出招摇。记得那时候许多老干部和老资格的文艺工作者,一提到样板戏就头痛,偶尔哪个电台如果不小心放了一段样板戏的唱段,马上就会招来一阵讨伐,有的老人回忆说,文革时他们受迫害,被造反派严刑拷打的时候,经常伴以样板戏的唱段。
  当然,这种事无疑是有的,笔者当年就见过。不过,打人用样板戏来伴奏,倒不能说是戏的错,当年纳粹用毒气室杀犹太人,如果用莫扎特和贝多芬的音乐来伴奏,恐怕也不能说是这两位音乐家的过错。显然,问题不在这里。凡是从文革过来的人都知道,样板戏跟文革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它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文革“旗手”江青的精心培育的产儿,尽管后来有的创作者说过,是江青劫夺了样板戏的成果,但是不容否认的是,这位“旗手”劫夺过来后,还真是下了了大功夫,一句台词,一段唱腔地推敲琢磨,以至于在每个戏上都印上了鲜明的“江青记”的烙印。样板戏不仅对文革的发动有着独特的作用,而且几乎伴随着整个文革十年的进程,八亿人民,八个戏,既起到了给烦闷之极的人们消遣的作用,也给各种急风暴雨的斗争伴了奏。那个年月,有多少人仅仅因为唱错了词,而遭到批判,甚至丢了性命。文艺界的人体会应该更深,对他们中的多数人来说,样板戏不是戏,而是棍子,棒子和刀子,在样板戏的所谓创作原则的大棒下,多少作品和作者遭殃,样板戏的繁荣,意味着中国文学艺术界的百花凋零以及栽花人的倒霉。
  即使这些陈年老账都不作数,样板戏以及文革后期的作品,诸如《龙江颂》、《杜鹃山》、《平原作战》、《闪闪的红星》之类,也由于那个特殊的岁月,不可避免地自身有着严重的缺陷。里面的“三突出”原则,高大全的人物形象,自不必说,所有的正面人物都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的情感,所有人别说男女之爱,就是正常的婚姻,都谈不上,《红灯记》里的李奶奶还没出场,老伴就已经死了,李玉和根本就没有谈过婚嫁,而李铁梅年龄18,自然不能早婚。《杜鹃山》里的柯湘,据说跟丈夫关系不错,然而在柯湘露面之前牺牲了,至于《海港》里的方海珍和《龙江颂》里的江水英,干脆是“妾身未明”,不知道single,还是double,好容易有个有丈夫,而且还活着的阿庆嫂,结果还让人家丈夫到上海跑单帮去了,连面都没让露。这样的形象,很难说是一种英雄塑造,只能说是造神,即使对中国革命的宣传,也不一定能起到正面的作用,当然,更不能反映中国革命的真实历程。这种概念化、脸谱化、为我独革的革命文学、普罗文学,当年的鲁迅就很反感,曾经告诫人们,辱骂和恐赫不是战斗。不是说写了工人,歌颂了革命,就一定是革命文学,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们很多人还是拿着那些陈腐的货色当旗帜,兴高采烈地挥来挥去。
  在我们一般人的习惯里,红色代表革命,而在某些人的习惯里,只有最高大,最纯洁、完美无缺、最不可思议的英雄才配称革命人物,这样的人物,从出生的第一声啼哭开始,就应该是政治正确的,一路走来,都完美无缺,只有这样的人,才可以称为红色,这样的人物描写,才可以称作红色经典,即使这些所谓的经典的来路,很有问题,而且参与了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灾难的政治过程,身上带着无论如何都洗刷不干净的污点,这些人们还是觉得,只有这样的东西,才是好东西,纯货。批了多少年的极左,但在某些人眼里,依然是左比右好,宁左勿右,只要是左的东西,哪怕不近人情,不可思议,走到极端,也是可爱的。好像唯有如此,才是革命的正宗,标准的红色。
谁的红色?何来经典?(2)
  现在社会上有一股暗流,暗流上往往漂着革命的浮萍,在革命的名义、人民的名义下,大张挞伐的纵队开出来了,改革好像从开始就错了,改革所有的成果都是灾难,好像只有他们才关心人民的疾苦,但在革命的成败问题上,人民疾苦好像又不话下了。在似是而非的道德制高点上俯瞰,从前的一切,都有了正确的依据,已经做出的历史决议,仿佛都不算数了,改革初期所深恶痛绝的货色,似乎又有了可爱的颜色(据说是大红的)。“江青同志”炮制的垃圾,堂而皇之地变成了红色经典,红色与革命,在不知不觉中,甚至可以被偷换成“文革”的同义词。
  难道,还真的让文革回来吗?
拳民不是秘密的秘密(1)
  ——读史札记
  拳民就是义和团的成员(图35-1),这种称谓是义和团发生那个年月的,没有褒也没有贬,他们的对手,被称为教民。在那个农民起义比较被看重的年月,中学生都知道,义和团跟太平军不一样,没有统一的领导,统一的组织。但是没有统一组织的拳民,却穿着差不多的服装,黄布包头,红肚兜,行为方式也高度一致,都是集中在一处(拳坛)“亮拳”,表演神灵附体(上法),然后舞刀弄枪,用大刀片往坦露的肚皮上砍,扎枪顶着咽喉,展示“刀枪不入”的本领。从山东到直隶,从河南到山西,北方诺大面积的土地上成千累万的义和团,都差不多,好像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一样。
  很长时间以来,义和团研究是个显学,但是学者都忙着给给义和团找根正苗红的“爹”(组织源流),只是这个出身好的爹,总也找不准,大家吵成一锅粥,有的说义和团源于鲁南半土匪性质的大刀会,有的说源于谱系上曾经有过造反历史的民间教门八卦教,有的则说是源于跟教会有冲突的民间拳会梅花拳。除了这几样之外,学者们找到的其它的组织源流,这个教,哪个门,总括起来,能有几十种之多。
  “爹”找不明白,儿子的秘密自然也没人理会,一本又一本的著述问世,但拳民到底是怎么回事,看了之后,依旧不明白(因为没有人屑于说)。其实,当年的史料文献和后来的口述材料说得很清楚,义和团大体上由这样几部分人组成,一是老师,或者叫师傅,属于传道授业的。义和团的行为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师,老师都有“法术”,说起来都是从峨眉山、昆仑山什么地方下来的,有异人相授,比金庸先生还要早些,给这些山抹上了带有气功和武功的神秘色彩。当然,实际上这些老师,也都是乡下人,本没有什么特殊的本事,不过见过点世面,胆子大,敢说,也敢做,就成了老师。
  好在要教的东西也不难,无非是点半像气功,半似技巧的玩意。这种玩意现在依然有人玩,比如用刀往运好了气的肚皮上砍(注意事项:不能用刀划,一划肯定出事),扎枪顶着咽喉(注意事项:找好角度,否则穿帮)等等。还有的有点类似于前不久曾经很是流行的气功,老师装神弄鬼弄几下,接了功的弟子们马上像神鬼附体一样,乱蹦乱跳,一跳老高。不同的是拳民们荷枪带棒,手里有家伙,而且上法(接功)之后,往往宣称自己是什么什么神仙附体,跟乡间跳大神的巫婆神汉差不多,跳够了,马上精神萎靡,回复常态,回家照吃煎饼。当然,老师传功,也像后来的气功大师,总是要弟子孝敬银钱。
  不是一个拳坛一个老师,老师要到处走,义和团就是在老师的走村串街中流行开来的。老师虽然号称传的功法各有玄奥,但就跟前些年气功热的时候的气功一样,虽然大师们的门派不同,据说奥秘也各异,但基本的招式却大致差不多,所以天南地北的拳民,比划起来,外人看上去,就都一样了。应该指出的是,义和团运动过后许多年,华北乡村兴起红枪会的时候,类似的老师,类似的功法传播,又出现了。新面孔,老招术。
  义和团拳坛的真正骨干人物,被称为大师兄二师兄的人。这些人或者是对气功感悟性好,或者有点武功底子,或者比较脾气比较暴,拳民行动的时候,一般都是这些人领头,烧教堂,杀教民,动真格的,需要这些人带头下手。当然,下手的时候,原本在拳坛练的本事,大多用不上。对方要是弱,比如妇孺什么的,就剁成肉酱,对方如果强,坚持抵抗,多半也就算了。
  拳坛的多数,是一般的拳民,老少都有,小的十岁上下,属于义和团的儿童团,老的七八十的都有。这些人平时的时候,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大师兄二师兄的带领下,在拳坛上演练,个别有条件的地方,还有民间鼓乐伴奏。这种演练,在美国学者周锡瑞看来,很有表演性和仪式性。的确,看当时人的记载,拳坛经常有很多人围观,跟看戏似的。后来气功热的时候,每逢大师出场,聚众练功的时候,好像看得人也很多,可见古今一个道理。当然,拳民办可能只在家门口表演,还要出去干事(其实真有不少拳民办打算出远门的,只在家乡玩玩算了,但袁世凯做山东巡抚,非逼着拳民北上京津,说是那边有鬼子打,实际上是以邻为壑),出去干事的时候,杀杀烧烧,吆喝呐喊,全指着这些普通拳民。
拳民不是秘密的秘密(2)
  除此而外,一个拳坛,还有若干不经常出现,但却不可缺少的人物,他们算是拳坛的后台或者叫恩主。这些人是多半是乡绅或者富户,以武举居多,武举人和武秀才。明清两代,虽然文、武都有科举,但军队的军官,却基本上不由武举来充任,大多行伍出身,武举基本上成了人们求个功名,改变身份,取得绅士资格的一种方便门路(比起文举,考试也相对容易通过),因此,武举,成了乡村社会低级绅士的代名词。这些人比较闲,好生事儿,所以,官府鼓励,拳民起来的时候,他们往往乐于掺和其间,为拳坛张罗个吃喝什么的。
  说起来,拳民起来,跟自打基督教开禁以来,尤其是太平天国失败之后,绵延几十年的民教冲突有关。“民”指一般非教徒的老百姓,“教”指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和东正教)教会和信教的教民。两者的冲突,有些属于利益方面的,比如说,一个地方只要出现了教民群体,一个社区就出现了另一个中心,新的权威,这种权威对世界有一种新的解释,这样或多或少会令原来的权威感到一点不舒服。更多的是属于文化方面的,属于基督教自身的行为和中国传统习俗的冲突。
  最早的文化冲突跟民间的戏乐活动有关。唱戏以及相关的社火秧歌活动,是中国农民的娱乐,但这种娱乐却往往以酬神演戏的方式展开,于是被教会理解为“偶像崇拜”。因此,教会特意给教民从总理衙门讨来一项“特权”,既不许教民参加活动,也不要教民分摊戏份。但是,当酬神演戏是为了求雨的时候,多少会有点麻烦,如果没求来还好,求来了,雨又不可能只下在求雨人的地上,也沾了雨露的教民,就会被人视为占了大便宜,纠纷自所难免。
  比较常见的文化冲突,跟是教会的日常仪式有关,从出生、入教时的洗礼,到死前的终傅礼,平日做弥撒,以及密室忏悔,都令中国的老百姓既感到神秘,也感到不解。容易往邪了想,双方有点摩擦的时候,就更易于流于恶意揣测。一般来讲,虽说中国人讲究男女受授不亲,但乡村世界,农家村姑,没有条件藏在深闺,所以,男女混杂再所难免,但是这种混杂,一般只限在野外、集市等空旷地方,一旦男女混杂在一个房间里(比如教会做弥撒),就难免引起人们有关脐下三寸的联想,从通奸到乱交、群交。至于密室忏悔,隔膜更甚,不可解释,则联想也就更加活跃,简直就板上钉钉认定就是密室行淫。应该说,自从1844年中法黄埔条约,基督教开禁以来,中国的城乡产生了无数的关于基督教、教会、教民的讹言,有无数份的打教揭帖在流传,其中最核心的成分,都跟“淫”有关,来自文化的隔膜,被恶意地放大了。显然,对于打破大门进来的西方人,无论输入的宗教本身怎样,中国人的观感,几乎从进入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先天不良的。
  特别被恶意放大的隔膜,还有教会育婴堂收养弃婴事件。在过去的时代,中国农村比较普遍存在溺婴的现象,主要是弃养女婴。(图35-2)虽然背后有生活的无奈,但不能说不是一个恶习。当然,中国也有人办育婴事业,收养弃婴,但这个事,做的比较大的,还是教会的育婴堂。育婴堂收来的弃婴,很多本身生命条件就不太好(视弃养的时间长短而定),收来之后,嬷嬷们往往对于拯救婴儿灵魂,比拯救他们的生命更在意,因此,造成了育婴堂的婴儿死亡率比较高。当育婴堂将这些死婴集中埋葬的时候,麻烦就来了。过去弃婴东死一个,西丢一个,狼吃狗叼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一个地点,一个棺材埋很多,就很扎眼。于是传说这些孩子,都是教会害死的,更进一步传说教会拐来中国人的小孩,挖心肝做药,挖眼睛点银(可以将铅点化为银)等等。有的育婴堂为了鼓励人们帮助收弃婴,往往会给那些送来孩子的人一点报酬,但是就是有匪类,为了这点报酬,居然去拐人家孩子,这种匪类一旦暴露,就会把屎盆子扣在育婴堂头上,“坐实”了有关的讹言。轰动全国的1970年天津教案,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闹起来的。
拳民不是秘密的秘密(3)
  当然,由文化隔膜导致的冲突,在基督教的传播历史上,并不稀罕。从理论上讲,隔膜是会随着交流的增加而消除的,基督教的某些风习固然怪异,中国人见得多了,自会见怪不怪,随之而来的会是理解,甚至和解。只要彼此没有在误会形成对抗,只要彼此的敌意没有形成刻版印象,冲突就会消散。但是,当时清政府的作为,却使这种和解的可能化为乌有。
  基督教虽然开禁,被允许放了进来,但对于清政府来说,这只是高压之下的权宜之计。清廷大员们的如意算盘是明开暗禁,用奕?的话来说,就是天主教系属异端,“虽已开禁,仍当暗为防范。”(《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五)因此,不仅某些官员出头限制甚至扑杀教会人士,而且一些乡绅有组织的对基督教的抵制活动,背后也有官府的背景。更重要的是,凡是涉及民教冲突的教案,只要官府参与调停审理,多半是在两下“拱火”,刻意把双方的敌意人为地加以扩大。后来谈到教案,有一个流行的说法,说是官府一般都屈从于西方的压力,偏向教会一方。这个说法其实只说对了一半,事实的后一半,据我查阅教务教案档的所见,是这样的,每当发生教案的时候,只要打上衙门,负责审理的官员,开始都向着民方,有时候甚至是毫无道理的偏袒,整个审理呈现一边倒的面目。但是,在这种时刻,西方国家的公使和领事往往会出面干预,这种干预,有时甚至带着炮舰。在根本不对等的外交压力下,由于总理衙门的参与,案件又开始翻过来,到了这个时候,官府又开始向着教会和教民了。“教方恒胜,民方恒屈”,仅仅是一个统计不完全的结果,产生这个结果的过程,往往被人们忽略了。
  最为奇特的是,无论怎样审理,官府是绝不会让老百姓知道真相的。许许多多诸如教会淫乱、挖心、采生折割之类的指控,在官司打完,指控者失败的情况下,并没有人来澄清,给人感觉是官府屈从于洋人的压力,胡乱断案,每每令那些原本理直气壮的民方感到含冤负屈,误会不但没有化解,反而激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恨。有的教案,当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冲突的民方原来对教会和教民心存善意的时候,官府反而故意小题大做,过分惩罚“肇事”的民方,同样激化了矛盾。(参见《被燎掉的大胡子》,《读书》1999年6月)官府利用信息的控制,权术的运作,基本做到了即使对西方让步,也点燃了民众对西方的怒火的目的,为官府日后在和西方争斗中,利用“民气”,埋下了伏笔。
  拳民,就其大多数而言,实际上就是在戊戌变法失败后,在顽固派官员“民气可用”的判断下,被利用形成的武装群体。不过,拳民最厉害的武器,是他们宣称“刀枪不入”的法术,和法术背后的神灵。也可以说,拳民的“刀枪不入”,是他们上法时附体的神仙们赋予他们的。
  当然,没有谁可以真的刀枪不入,法术,都是既骗自己人,也骗观众的玩意(只是骗不了洋人)。不过,从拳民上法(附体)概率比较高的一些神灵人物上面,倒是可以透出他们的另一些秘密。
  当然,所谓的神灵,无非是些农民熟知的戏曲人物,比如《三国》的关张赵马,《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孙悟空、沙和尚,还有公案戏里的黄天霸等等。我统计过,这三类人,是拳民上法的时候,出现概率最高的,也就是说,当他们宣称自己被神灵附体的时候,都喜欢说自己是这三类神灵。三国英雄豪杰多了,但是,拳民却根本不选曹魏和孙吴阵营里的人物,无论典韦、许褚、张辽、徐晃,以及周瑜、黄盖、太史慈有多么了得,但他们的眼里却只有关羽、张飞、赵云、马超和黄忠。看来,受到西太后眷顾的拳民,既在乎自己的“忠义”,也在乎自己的“正统”。唐僧三徒属于那种原先在野,后来被官府招安,终成正果的神(佛),特别是孙悟空,金刚不坏之身,惹多大的祸都死不了,很难不让拳民们喜爱。至于黄天霸,那是朝廷命官的鹰犬,专门为清官效命,剿灭那些采花大盗(有暗指那些淫乱的洋人洋教的可能)的。而且朝廷里特别赞赏拳民的大臣中,号称清官的刚毅,认为某些义和团的大师兄,就是他的黄天霸。
拳民不是秘密的秘密(4)
  在拳民大面积兴起前夕,不管出于什么动机,西太后戊戌政变,粉碎了清廷向西方学习的变革前程,但是,当初之所以发动这场变革的外部压力,一点也没有因六君子的人头落地而减少,反而使清朝政府更让西方、包括日本看不上眼,压力反而更大。为了应付压力,向前既然不肯,就只有向后看。从“民气可用”到“刀枪不入”,拳民,只是顽固派官员给西太后找来的抵抗工具。甘当工具的拳民们,虽然做事的时候有点荒唐,乱杀乱烧(北京前门大栅栏商业区,就毁于他们的一把火,几万无辜的教民和用了洋货的人被杀),在八国联军还没有启动的时候,就非要从大毛子杀到十毛子,把一切西方的东西,扫荡干净,其实思想意识却和中央保持一致(缺乏教育,没有灌输,能做到如此,真是难得)。只是他们借以做工具的资本实在是太可怜,法术不过来源于乡间的巫术和气功,而且还是不太像样的巫术和气功,附体的神灵,不过是他们在戏曲里熟悉的人物,想借点宗教的力,却又不大明白,服装虽然统一,不过是图个吉利(黄、红吉色),说是八卦分团,但大家都称自己是乾字团,争当老大,其它的七卦,几乎没人用。连喝的符,念的咒,都跟道教没多少关系,全靠自家糊弄。
  这些拳民秘密,在当时和过后的一段时间里,其实不是秘密,只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有意要把事情弄糊涂,才成了秘密。这些秘密不弄清楚,拳民,也许还会回来。
“肉食者”的学问(1)
  ——跟李零读《孙子》
  当我还是个男孩子的时候,也有喜欢过战争和军事,在那个年月,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孩子们能看到东西,从连环画到电影,十有八九,枪炮声声,打成一团,让你不喜欢都不行。不过,多数人成年之后,也就淡了,可我却迷得相当久,从看战争题材的小说,看到名将的传记,最后还啃了一阵兵书,从中国的五经七书到国外克劳塞维茨、约米尼、富勒,甚至柯林斯、哈特的著作,都有所涉猎。最早接触《孙子》是1975年,那年出了一本军事科学院编的《孙子兵法》,里面不仅有注释,而且还加了若干古代的战例。只是这本书编的实在太滥,注释不说,连战例都写的七颠八倒,错误百出。记得当年我看完之后,还提笔给编者写信抗议。
  我的“兵学生涯”,最后还是无疾而终了,读了那么多兵书,看的时候劲头倒是不小,但却基本上似懂非懂,甚至越读越糊涂,让我最后知难而返的,恰是被称为兵学圣典的《孙子》。因为研究解释它的人太多了,大家持久地起哄,一窝蜂地弄出来那么多相关的书,我明白的地方,大家都明白,我不明白的地方,大家都不明白,而且越说越不明白,无奈之下,我只好挂白旗放弃了。
  早就知道李零研究《孙子》,(图36)也知道他在北大开这个课,甚至知道前一段他一直在整理有关孙子兵法的讲稿,预备出版,但却没有翘首或者踮着脚盼过。原因很简单,一个经常见面的好朋友,不断出东西,就是有分量,多了,你也就麻木了。麻木归麻木,真的书出来了,而且到了手里,总免不了要翻翻,何况所研究的东西,还是你曾经热恋过的旧情人。可是这一翻,就放不下来了。在我的记忆中,世界上这么多研究或者号称研究《孙子》的书,从枪战打到商战、政战和情战,只有这本,让你真切地感觉到了两个字:明白。
  人类历史就是相斫史,打个没完,古今中外,都差不多。只是中国人喜欢弄文字(四大发明,两个跟字有关),好琢磨,记录下来的东西多,关于战争的学问特发达,四大实学,兵学为首。李零告诉我们,兵学其实也不是兵家的专利,老子、孔子、墨子和荀子,也都谈兵,在某些人看来,老子甚至就是兵书,诸子谈兵的部分,在流传过程中逐渐佚失,但痕迹还在,说别的事情,一不留神,就扯到战争上。反过来,作为兵学的著作,《孙子》中为大家耳熟能详的谋略部分(李零将归为“内篇”),当作人生的一般哲理,也相当高明。
  战争是人类的基本活动,本质上跟人类的谋衣谋食以及文化装饰并无不同,甚至就是这些活动的一部分。原始的初民状态,部落居民对不同物种下手叫做狩猎,对自己同类的抢劫叫做战争,其实目的是一个,都是为了让自己活着。所以我们今天看原始的文化遗址,每个聚落都有深沟高垒,甚至城墙,防谁?恐怕主要是同类。从事农耕的民族如此,游牧民族或者游猎的民族更是变本加厉,因为他们没法子像农民一样储粮备荒,一有灾害,非行劫掠不能活下去,如果摊上了大面积的灾害,那只好结起伙来南下找种地人的麻烦,于是有了从东到西,欧亚大陆上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之间几千年的战争。
  虽然跟农耕人比起来,游牧人没有什么兵书战卷留下来(估计当初人家就没多少心思去写),游牧人的仗却打得比农耕人好(正如李零所说,真正会打仗的人,是不写、也不读兵书的)。除了汉与唐两代的部分时段,在历史的多数时刻,农耕的汉人都是居于守势的,反反复复地修长城,修城墙,修村圩和寨墙,躲在墙后面探头探脑,还往往守不住。兵书出产越多的时代(比如宋代),仗就越是打不好。
  游牧人会打仗是天生的?不,他们自己说是狼教的,或者干脆就说自己是狼变的,狼是自己的祖先。前一段流行的小说《狼图腾》,似乎延续的就是这种游牧人的理念。当然,尽管我们的自己史书和传说上言之凿凿地确信,来自北方的游牧人是狼的后代,今天的我们,只能将之理解为农耕人对游牧人的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不过,狼教的这个说法,倒是有些道理。据猎手们说,群居的狼最可怕,在草原上,没有什么动物敢跟群狼抗衡,而群狼围捕猎物,其战略战术,我们现在记载的东西它们基本都会,什么包抄,什么埋伏,什么佯攻,什么诱敌深入,什么擒贼擒王,以及“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十六字诀,它们好像全都无师自通,可以像我们的英雄岳飞那样,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在草原上,天天跟狼群进行羊群争夺战的游牧人,向自己的敌手学了点东西,应该很自然。严格说,在古代的草原上,游牧人和狼群,不存在谁战胜谁的问题,他们处于均势,而且这个均势,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靠工具和兵器取得的。说到底,狼的兵法更高明。
“肉食者”的学问(2)
  严格说来,一切肉食者都有这样的本能,或者由本能发展起来的一种技术,其中,也包括从事狩猎的人。只是群居而且需要集体行动的狼,往往能更鲜明地把这种技术应用得比较到位,至于人,本来打猎的时候是可以运用这种本能的,但在文明的演进中,文化吞噬了本能,一度反倒堕入“礼”的讲究,像司马法提到的古兵法那样,把战争变成了贵族之间的决斗。以至于春秋时,鲁国的曹刿(李零考证过说是此人就是玩过劫持的曹沫)要感慨,肉食者鄙。要他挺身而出,回归打猎者的本能,玩点诈术,打败了齐国。这个时候的肉食者,吃的肉,已经主要来自驯化的动物,猪和羊,所以他们不行。
  有兵法的农耕人打不过没兵法的游牧人,首先在于人的身体素质。食肉的和食草的,运动多的和运动少的,耐饥渴的和不耐饥渴的,有暴发力和没暴发力的,双方的比较,近乎专业运动员和普通人之比。虽然说,战士的军事素养,可以教成,可以养成,但身体基础很重要。孙武子的吴宫教战,一向为谈兵者传为美谈,但在后来吴楚之战中,却没有人用过这些“虽赴水火犹可也”的女战士,不仅仅是因为吴王舍不得美女(最漂亮的两个已经杀了),关键这些女人从身体素质上讲,不适合上前线作战。其次,战士的基本生活习惯很重要。蒋百里说,生活方式跟作战方式一致的民族,打仗就占优势,游牧人就有这样的优势,他们都是天生的战士,平时做的,跟战时做的,没什么两样。冷兵器时代,打仗是肉身相搏,招招见血,胳膊粗力气大,再加上点勇气,自然占优势。素质差的,只有靠人多,十个打一个,才能顶事,问题是,战争的关键在于机动性,几乎没有人会像春秋之前那样,约好战场摆开了打,你要找我偏不见,你不找我偏来。兵多而弱的一方,往往只能靠兵器和工事来限制对方的机动,勉强维持均势。当汉人在兵器方面还有优势的时候,对付北方的游牧人还能打些胜仗,到了这种优势不复存在之时,就基本上只有被动挨打的份了。想出头,只能等到冷兵器时代结束,火器时代开始,靠新的技术和兵器的优势,再次占据上风。
  所以,在中国的战争史上,兵法的运用,更多的是在汉人自己打自己的场合,我们历来列举的所谓的古代优秀战例,多半是内战的杰作。这其中,还包括许多完成杰作的人,其实并没有研读过兵法,顶多听人讲过《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李零多次提到的、打过很多不可思议的漂亮仗、让外国人很是佩服的毛泽东,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他的军事著作里,提到上面的两本小说的地方,似乎并不比提到《孙子》的地方少。
  眼下,虽然国内外的军事院校依然在开《孙子兵法》的课,但真正热爱《孙子》的人,已经变成了老板和部分的领导干部,估计在所谓的儒教文化圈的国家,也差不多。我相信,尽管某些新儒家学者把这些国家的经济起飞,说成是儒教奇迹,但其实《孙子》的影响,显然要比《论语》大得多,所有的儒商,其实都不过是兵商(兵家之商)。在商战和政战的需求拉动下,《孙子》掺和一点《三十六计》,居然被制成了快餐,谁需要了,急用现填,上块汉堡包就行。不过,现在的商战和政战,毕竟不全是在丛林里打的,最大的麻烦是跟敌手不得不共处,不好让人家从地球上消失,按弱肉强食的法子,咬在一起,好像也不行,很可能学狼不成,比猪还蠢(当年宋襄公墨守古兵法教条,毛泽东说他像蠢猪,现在迷《孙子》的人,其实陷入了新的教条)。《孙子》的哲理,其实更可靠些,可以从中悟出点怎样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道理来。人比狼强的地方,是人可以接受哲理。
  这一阵,李零正在整理他的一本关于《论语》的书,谈起来,他说,其实当年孔子特别不喜欢人家称他为圣人,然而后来不仅“圣人”了,而且“至圣先师”,而且“大成”,而且“文宣皇帝”。其实,孙子(齐孙子)也差不多,生前没有人叫他圣人,死后也变成了“兵圣”,而且越到后来越吃香,连拿破仑、西点军校,都被国人拉来给他老人家抬轿子。孔夫子一旦变神,《论语》就成了祭坛上的冷猪头,中看不中吃,孙子也是一样。
“肉食者”的学问(3)
  眼下,传统又有点吃香了,国学也有人在提倡了,但真的要打算了解一点传统,一点传统的学问,只有一个办法,关起门来,不听那些“王道”的鼓噪,那些“大师”的讲道,回到文本,啃一点是一点。这个时候,李零的书,有用。
台湾的招幌(1)
  如果你是一位对传统比较热爱的人,那么到了台湾你一定不会感到陌生,甚至还可能有几分亲切。除了女人身上少了些旗袍,男人身上少了些马褂和长衫之外,大街上的一切都恍惚让你觉得回到了上个世纪30年代,给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街上的招幌。
  旧中国的店铺都有招幌,招是招牌,幌是幌子,招牌上书写店名,字号,幌子则展示行业的特征,鞋店则幌如鞋状,扫帚店则挂把扫帚,当铺则书一大大的“当”字,唯有酒家的酒幌有点特别,状若华盖,而且幌子挂得越多,证明酒家的等级越高,类似今天的“星级”。招幌到了近代,由于欧风的习染,已经有所改良,比如说加上霓虹灯,串上点洋文什么的,就像我们在老照片和过去的电影看的老上海。
  除了零星居住的农户之外,台湾几乎有人的地方就有街,有街必有店铺,有店铺就有招幌,哪怕仅仅是个卖粥的小店。稍微大一点的街市,长扁方圆的各色招幌排成队,招呼着来往行人,到了晚上,招幌上的霓虹灯花花绿绿,眩得人眼晕,几乎让人全然忘却了背后怎么看到很一般、甚至还显得有些破旧的房子。凡是从过去的中国过来的老人,以及看到过30年代上海老照片的不那么老的人,身临其境,一定会产生错觉,哦,这就是令现今上海众小资们怀恋不已的旧上海。这个错觉,百分之八十是招幌惹的祸。
  台湾的招幌是个积淀传统的地方,别的地方似乎见不到这么多的“店”、“堂”、“局”和“铺”,古色古香地就像每个都开了上千年。不仅招幌传统,跟招幌配合的街景也传统,即使是在号称大都市的台北,也依然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个老的招幌下面,当街趴着一懒洋洋的肥狗,对所有的过往者一概不理不睬。从西方学来的健身房,到了台湾也不得不跟传统有所结合,名曰“美体小铺”,当然,从这些小铺里出入的,大半是些洋气的男女。
  台湾的招幌也是个发挥创意的所在,店家的创造性思维,大概大半留在了招幌上,让人见了没法不留下印象。一家招幌曰“瓶瓶罐罐”,进去一看,哦,原来是卖各种玻璃和陶瓷器皿的。一家招幌曰“独臭之家”,进去一看,原来是卖臭豆腐的,何以曰“独臭”?一打听,原来是因为人家出的臭豆腐最好吃。还看到一个招幌上写“小道消息”四字,走进才知道是家饭馆,还见过一个招牌写着“YES”,作为店名,其实是家美发店,高雄有家饭店的招牌上写着“自由羊肉汤”五个大字,大概店主对自由有着非同常人的推崇,遗憾的是始终没有发现“民主牛腩面”,平白失了一副绝对。
  台湾的招幌有时候也能让人从中一窥一般平民百姓的生活情态。比如在台北的一条巷子里,我曾发现过一个店家的招牌,主体部分写着“美容美发”四个大字,旁边另有一行小字:“水管电工”,在我百思不得其解,想不通“美容美发”与“水管电工”有什么关系时,一旁的台湾朋友告诉我,这是夫妻老婆店,妻子做美容美发,占了店面,老公会一点管工和电工的技术,不愿意吃闲饭,也不肯为老婆打下手,所以挂出招牌吃碗手艺饭,由于收入没有老婆多,所以招牌上只能做附庸,也不占什么空间,有个工具箱即可。由此看来,台湾的市民,还是挺勤勉,也懂得“经济决定政治”的基本原理——谁收益多谁就占得空间大,可能家里的地位也高。
  槟榔店是台湾的一景,车过城乡,时常会看到路边的槟榔店,里面常常守着一或两位穿得很少的“槟榔西施”,有次一位槟榔西施还将槟榔送到我们车上来,惹得车上一阵骚动,大家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掌中宝和傻瓜机。据说这些穿着暴露的槟榔西施的规矩是“兴看不兴摸”,算不得色情行业,所以在台湾风声特急的扫黄中,还是照样做她们的生意。槟榔店的招牌很平常,不过是美美、香香之类,但就要离开台湾之际,居然让我看见了一个挂着“道德槟榔店”的店铺,看来即便是“兴看不兴摸”,多少还是有伤风化,所以有人硬是出面扭转世风。
台湾的招幌(2)
  招幌是店家的脸,或者是眼睛,走马观花,看到的也就是露在外面显眼处的脸,好在,脸或者眼睛,多少也能透出几分店家心思和当地文化的消息。其实用不着看别的,看了台湾的招幌,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有人说,台湾其实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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