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此消息,所以浦江清仍去“定冰”,就是按照老北京的习惯,冬天在自家冰窖里库藏大冰块,留待夏天作为“冰箱”冷藏食品。日记写:“今年定1500斤,与杨家合定。去年浦家单定1000斤。起初认为今后或许伙食很苦,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搁到冰箱里面的,所以要把已定之冰勾销。经商量后,姑且又定下了。1500斤冰要60斤玉米这代价。”
1949年2月5日:“下午发薪。仍非1月份全薪,乃是一部分维持费,数额同1月15日所发。教授约可得人民券千元,此外每个同人得小米60斤,比上次多20斤。企罗(夫人)也得到小米30斤,人民券300余元。出纳处但发支票,未领到现款。”
这次旧历年,工钱及赏钱,家中雇佣的老妈子得到200元人民币,相当满意了。
1949年2月7日:“上午到海甸去买肉菜,猪肉50元一斤,买了二斤。纸烟两盒,70元。企罗要吃的中药两帖,90元。生花生30元一斤。赤豆8元一斤,白米15元一斤(要了廿斤)。这次海甸之行,用去我950元。昨天所得到的钱,一天内已用得差不多了。以购买力而论,则人民券千元,可购白米七十斤,仅合战前大洋5圆而已。而现在市面上袁世凯头大洋,确是180元人民券一个;所以人民券千元合袁头大洋6块不足。……”
可见,当时人民币仍在贬值,市面通用银圆。1银圆合大米15斤。教授们的生活还是很困难。
难怪此后几年内,薪金一直按照实物(小米斤数)计算,折合成当月的人民币值发给。
北平军管会接管北京大学
1948年底,国民党政府派飞机接取北平的若干大学教授,要“抢救”到南京。开了一个名单,15所大学都有。北大应该“抢救”的教授名单,是傅斯年等所拟。北京大学接到这份名单,秘书长郑天挺觉得不太好办,决定公开,便要离平者登记。结果有些名单上的教授不想南行,有些讲师本来有家在南方因故要南行的,抢得此机会。北京大学校长胡适、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以及陈寅恪教授等人都走了。12月底,位于城内沙滩的北京大学仍在上课,北大同人得到了透支三个月薪水(金圆券)以应变,而且年内所应发的一部分实物分配如布、糖等,城里的公教人员都已领到。
1月29日浦江清日记,写到当天有些北大朋友从东城区(沙滩)到清华园过春节的情况:“旧历元旦日。晨起甚迟,吃莲心红枣汤,点缀元旦。我们都很高兴,小孩尤其喜欢。……早上,有些客来,游泽承(即北大教授游国恩)来,他是昨日下乡的,说到城中的情况,北大的近况。围城月余,城里的人比在清华园里的人多受熬煎。……上午,北院同人眷属,即在北院一个小圈子里走动,算是拜年。今年各家都穷,花生米、纸烟、杂糖,都成为珍品。我们做了赤豆糕,很成功。下午有李广田夫妇等来,到西院回看游公(游国恩)。中文系同人几位在马汉麟家中打牌过新年,还热闹。”可见当时北平城内外还是相通的。
1949年1月31日,北平城区正式和平解放,北京大学部分师生集体赴西直门,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城。
1949年2月28日上午10点钟,北平军管会钱俊瑞等10名军代表,到东城沙滩(红楼)北京大学,与校方行政负责人及教授、讲师、教员、助教、学生、工警代表等,在孑民纪念堂开座谈会,商谈接管及建设“新民主主义北京大学”诸问题。下午2时,“欢迎接管大会”在民主广场举行,2000余名北大师生员工到会。汤用彤教授致词,表示欢迎接管。钱俊瑞宣布正式接管,并讲述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方针,同时宣布:国民党三青团之反动组织立即解散,活动立即停止;国民党“训导制”取消,“党义”之类反动课程取消;学校行政事宜暂由汤用彤教授负责。会后列队游行。
当时,军管会下了大力气狠抓粮煤供应,稳定金融市场。从2月2日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以金圆券10元兑换人民币1元;对于工人、学生的优惠兑换率则为金圆券3元兑换人民币1元,每人可兑换金圆券510元,折合人民币170元。20天内迅速结束了兑换工作。并通告每个教职员工可以借薪2000元人民币(可购买面粉3袋约132斤)、借粮食30斤,待以后发薪时扣还。如此安定人心。
新生活开始了
北平解放后,1949年1月份,清华、北大等高等学校的教职员薪资按1948年11月份原薪(也就是最困难时期的月薪)所得,以11月份北平社会局统计的小米平均价折成小米斤数:教授871.7—985.2斤,副教授802.4—897斤,专任讲师707.8—808.7斤,教员633.2—739.2斤,助教581.7—657.4,职员487.2—909.6斤,按照1月份核定的米价折发人民币现款。此外,每人加上1948年11月份公教人员的实物配给部分(面粉一袋44斤,煤球200斤),折合小米90斤发给实物。(注:每斤小米约合今人民币1元5角左右。下同。)
也就是说,沿用而又改进了“实际薪金 = 底薪基数 × 薪金加成倍数 + 生活补助费”的办法,采取“实际薪金 = 底薪小米斤数 × 折合人民币米价 + 实物(面粉1袋加煤球400斤折合小米90斤)补助费”的变通办法。
这种基本按照小米斤数发给月薪(折合当月人民币)的办法,受到广大知识分子的理解和欢迎。因为当时老人民币仍然经常贬值,以“小米斤数”为工薪单位,近似一种实物工薪,照顾到生活费指数上涨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通货膨胀、人民币贬值带来的损失。
把留用的知识分子统统包下来
1949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新解放城市职工薪资问题的指示》决定了临时措施,认为 :
“新解放城市中关于职工与留用的公教人员的工资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也是全国性的问题,不能草率地制定新的工资标准。而且,目前的形势又不允许我们召开带全国性的会议来通盘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凡留任原职的职工和公教人员,只有暂时一律照旧支薪,即按解放前最近三个月内,每月所得实际工的平均数领薪。只有在个别地方三个月的平均数仍嫌太高或太低,才可以稍为削减或增高。”
一般说来,对于留用的公教人员、国民党军政人员实行统统“包下来”的政策;而所发薪金,相当于战乱期间的最低薪金。
1949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造旧职员问题给中共北平市委的指示》中指出,“对于企业的旧职员,在原封不动的接收以后,一俟生产恢复,秩序安定,在薪资待遇上就要着手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对一些技术不高,工作能力不大,但因接受国民党负责人而占着高级位置、领取高薪的,则应降低其位置和薪水。”
与此同时,对国民党公务员的薪资政策,中央也作了明确规定,指出:“旧职员加入我们行政机关工作者,原则上和我们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实行供给制。但有特殊技术的人员,原有高薪,又为我们必须任用的,则需要以高薪,继续任用。决不可向这些旧职员提出原职原薪的口号。”
“薪资”或“工薪”是薪水(即薪金)和工资的合称。两者本来是有区别的。通常,“薪水(金)”是付给职员、教师、公务员等脑力劳动者的报酬;“工资”是付给工人、体力劳动者的报酬。“薪水”按聘用合同付给,计算方式分为年薪和月薪;工资分为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等。1950年以前的文件称为“薪资”或“工薪”;1950年以后,就一律称为“工资”了。
解决薪资问题的两种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的一系列指示,除少数地区发放生活维持费外,一般采取了两种办法来解决当时的薪资问题:一种办法是实行“原职原薪”政策;另一种办法是在“原职原薪”的基础上,对工薪进行适当调整,规定新的工薪标准。
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经济文化事业集中的城市,基本上实行第一种办法,一般只是以解放前三个月的平均薪水为标准,旧的奖励制度也加以保留。只对显著不合理的作了个别调整。例如,对于不学无术、依靠亲朋势力和裙带关系领取高薪者,或具有较高技术能力而同主管要员不合,遭受打击,薪资特低者,分别给予适当降低或提高。在群众要求下,还取消和降低了一些高级职员不合理津贴。
太原采取了第二种办法,由于该市解放前职工的薪资过低,至解放前夕,大多数职工的薪资 已经不能维持最低生活。1949年4月太原市解放后,于同年5月,即参照当地原有的薪金制度 ,拟定了各部门临时的薪资办法。其标准为:技工197-288斤小米;正工149-192斤小米;副工108-144斤小米;徒工80-96斤小米 (1斤小米折合今日人民币1元5角左右)。
1949年9月,太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又公布了新的工资标准:重工业工人从300斤小米到320 斤小米;轻工业工人从270斤小米到285斤小米。
武汉市1949年5月解放后,市军管会决定暂发生活维持费,分别为5银圆、8银圆、10银圆等三个标准,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银圆牌价发给。(注:1 银圆约合今人民币30元。)
1950年3月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实行了“三个统一”即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统一全国现金管理;开始扭转经济困难的局面,使财政收支逐步接近平衡。为了保证职工的实际收入基本稳定,在发放工薪时,大都采用实物(如北方用小米、面粉,南方用大米)以及“折实单位”来计算,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吴组缃 宋云彬 何兹全的薪给
我查阅到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给清华大学的通知,为该校新聘教授吴组缃重评薪给:“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移交未了案内,……你校新聘教授吴组缃前次呈报,已经前华北高教会核准,薪给评定数因年资计算略有差误而重评,改定为小米985斤(注:合今人民币约1478元),应予照准;前送评定薪给数准予注销,望即按重评数发给。特此通知。”
1949年7月开始,“教科书编委会”的待遇从供给制改为薪给制。在编委会工作的宋云彬先生6月29日有日记云:“本会同人待遇将改供给制为薪给,上午与金灿然等共同商讨,大抵以北平大学教授为标准,余可得小米千斤有余。”我考证得宋云彬所定月薪为1040斤小米(合今人民币约1560元)。
据记载,宋云彬8月5日领取7月份全薪为小米1040斤,按照时价每斤88元(老人民币)折算,共91500元。但是在市场上很快涨价到每斤小米120元,因此要求每半个月发一次薪水。同一时期,北京饭店的理发师每月工资300斤小米。当时理发一次400元老人民币,折合3斤多小米。9月10日宋云彬日记:“今日领本月份上半个月薪水,小米520斤,每斤171元,折合人民币88920元。”
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对《北平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工薪津暂行标准》进行了修订。1951年,部分人员调整工资,清华大学教师214人(占教师总数435人的49 %)增加小米11 805斤,人均月增55斤小米;职员67人增加小米2 360斤,人均月增35斤多;工人205人增加小米9 050斤,人均月增44斤多。
历史学家何兹全先生说:从美国归来,到北京师范大学时工资是每月800斤小米(专任讲师、合今人民币约1200元);后来升级,任副教授时月工资为1000斤(合今人民币约1500元),升教授时月工资1200斤(合今人民币约1800元)。
1955年大学教师定编时,何兹全评为4级教授,月工资204元(合今人民币约2040元)。那时候猪肉大约5角钱1斤。出门购物买书,口袋里的人民币大把往外掏。钱还是够用的。
画家吴冠中回国后的经济生活
吴冠中1919年生于江苏宜兴农村。1942年毕业于国立艺术专科学校,后考取教育部公费留法,1947年至1950年在巴黎国立美术学院进修。根据吴冠中晚年回忆:
1950年的秋天,吴冠中从巴黎回到北京,住进西单旧刑部街教育部归国留学生接待处,第一件事是到东安市场买了一套蓝色制服,换下了西服和领带。很快地,吴冠中受聘于中央美术学院。但美术学院住房紧张,一时没有吴冠中的宿舍,靠友人帮助,暂租到东四魏家胡同一个四合院的两小间南房。南房朝北,不进阳光,房中无隔断,似堆杂物的仓屋。房门口有棵不大的树,院子极窄,这里属进入正院的入口处,大概原先是看门人的住处。
吴冠中匆匆赶回宜兴老家,接来久别三年的妻和未见过面的孩子可雨。吴家三人就落户在这小屋里,除了吴冠中从巴黎带回的三大铁箱画册和法文书籍,什么家具也没有,开始买双人木床、木桌、木椅、木书柜、煤球炉、煤、米、油、盐。妻子学习如何用煤球炉生火、封火,用一只桶到里院打水。他们开始在不习惯的北京做自己南方口味的简易饭食,往往中午做一顿饭,晚上将剩饭煮成泡饭,保持老家农村的习惯。人地生疏,门庭冷落,几乎没有客人,只有老同学董希文和罗工柳来作过客,妻子做饭招待他们,炖了红烧牛肉……
吴冠中被定级的月薪是700斤小米(注:合今人民币约1000元),并须给在故乡的父母按时寄去生活费。土改前后,他们的生活困难极了,还抚养着几个未成年的妹妹。吴冠中节省下不多的美元存在东四一家银行里,每月工资用完时,便到银行去取一点美元兑成人民币。
从魏家胡同到帅府园中央美术学院并不远,吴冠中买了一辆飞鸽牌自行车,每天骑车到校上课。 课外,骑车上街办事、买菜、写生,此后三十余年,吴冠中前后骑破了三辆飞鸽牌自行车。
不到一年时间,美术学院给他分配了住房,就是那大雅宝和小雅宝胡同间的古老院落。吴冠中跟李可染对门而居,同院尚有李苦禅、王朝闻、张仃、董希文、彦涵等等。有一次齐白石到李可染家作客,可染先生请吴冠中过去相见,这是他见齐老先生惟一的一次机会。
以“小米”为工薪单位的过渡时期
194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接管委员会(主任周扬、副主任陈微明)下发了“北平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工警薪给暂行标准(草案)”,对于薪给数额(为每月多少斤小米)作出规定。
大学校长:月薪小米1300斤至1500斤;
专科学校校长或独立学院院长:月薪小米1000斤至1300斤。
教授、副教授:月薪小米800至1300斤;
讲师、教员、助教,月薪小米400至850斤;
职员:月薪小米250至750斤,工警180至450斤,学徒工120至180斤。
(注:每斤小米约合今人民币1元5角左右。)
国立清华大学职员公会讨论后,于4月16日呈报《建议书》,提出要求:
Ⅰ、将最低薪额250斤小米拟改为350斤。理由:(1) 维持最低生活水准:根据本校生活委员会调查所得,工农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所需63斤小米(不包括衣、住、教育、医药及其他);该会调查本校职员实际平均负担家庭人口数额为3.8口(包括本人、十岁以下儿童每两口算一口)以成数4口计,则每月应需252斤小米;又据悉华在大学生每人每月所需为106斤小米(不包括房租捐税)以4口计每月应需424斤小米;照此两种标准之平均额约为350斤。本校所拟4口实为最简单之家庭而350斤小米亦实最低之生活水准。(2)三月份下半月本校职员所支之最低额底薪55元折合小米353斤,调整待遇之时不应低于原支额,以影响工作情绪。
Ⅱ、原来待遇确不尽合理、最低职员之所得,按其工作性质已感过少。希望提高薪额。
Ⅲ、补充意见:(1)每年应视同人工作成绩,拟请酌加薪俸;(2)拟请政府以救济或贷金方式补助家庭人口过多,而无生产能力或生产机会之人员。理由:在此过渡时期,生产机会,尚不普遍,而家庭负担沉重,生活不足维持者甚为影响工作情绪。……为使每人均能安心服务,则必使之生活安定,则最低要求实应满足。本会已成立研究调查机构,作更深刻,更进一步,更于具体事实相接近之探求当可随时提供意见,以供采择。
从1949年5月份起,北大、清华等院校依据文管会下发的《北平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工薪给暂行标准》,制定了教职员的支薪评定临时办法,评定教职员工的月薪。具体规定如下:
专科学校校长或独立学院院长:月薪小米1000斤至1300斤。
教授875—1300斤,副教授825—1080斤;
专任讲师630—850斤,教员570—800斤,助教400—680斤;
教职员工年功加俸,及考勤考绩加薪,每年最高小米40斤为限。
我还从历史档案中,查到了中华民国38年(1949年)8月11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文件(高教秘字第873号):关于评定薪资的指示”,签发者为华北高教委主任委员董必武、副主任委员张奚若、钱俊瑞。这个文件比较审核了“平津各院校评定薪资结果”,点名批评了北洋大学评薪结果“过高”,作修正如下:
一、教授方面:为使北洋大学不高于其他院校,除校委会主席保留月薪1300斤外,其他一律减35一40斤,教授平均每人月薪1100斤小米(与清华、北大等校平均数相同),最低薪减为月薪800斤。
二、讲师助教方面:讲师最低610斤(比较北平各院校:清华610斤,师大550斤);助教最高薪650斤。附小教员月薪金350—550斤,参照:清华大学附设成志中学教员薪金为350—670斤。
可见,新中国成立前夕所定的教员薪金(以小米数发给)一般标准偏低,因为这是以1948年经济最困难的战乱时期的月薪收入为参照基点的;后来稍有调整。由此知识分子的工薪虽然并不高,但是收入比较有保障,逐步摆脱了物价飞涨的困扰。十年战乱以来,他们头一次过上了平稳的物质生活,认为可以安心从事文化工作了。
“三万斤小米”的故事
张元济先生(1867—1959)是商务印书馆的元老。1949年9月,他应邀从上海到北平,参加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他写了一本书《中华民族的人格》广为散发。书里说:
社会上迷漫着一种骄奢、淫逸、贪污、诈伪、颓惰、寡廉鲜耻的风气,与国人普遍“只注重新知识,将人格扶植、德性的涵养都放在脑后”有关;如果只注重知识的灌输而把人格的扶植放在脑后,那就很容易诱导人们置良心于不顾,去竭力追求物质的享受;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便以为“只要抢得富贵,免得贫贱……什么都可以不管了。长此下去,将造成整个民族的堕落”。(引自傅国涌《1949:中国知识分子的私人记录》第22页。)
1949年,在新中国诞生之际,张元济先生恪守他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即使在小事上也绝不含糊。
9月14日,张元济曾托政协会议招待处给商务发过一份电报。事后他多次向招待处邓主任询问费用,邓都不肯说。无奈他只好让人去电报局了解价格,134个字,共28140元,按照招待优待,私人电报半价计算,应该付14070元。9月17日,张元济当面把电报费交给邓主任,邓还是再三推却,并说账已付出,不便收回。张元济恳切表示:“公款不可滥使,照章应缴半价,如收账过于琐屑,即收作招待处公用。”他再三要求,邓才答应留下。
9月18日,华北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等20多家单位(团体),在北京饭店举行盛大宴会,招待参加政协会议的著名人士。竺可桢说,那天出席宴会的有五百多人。“一席西菜加葡萄酒,费用相当可观。如以每人六千元计,即三百万元,或三万斤小米也。(注:当时1斤小米折合100元老人民币,约合今4万5千元,每人90元。)”很明显,他对这样的铺张有看法。与竺可桢相比,张元济则干脆“辞谢不往”。
当时张元济已83岁高龄,生活起居都需要有人照顾,所以有关方面允许他的儿子张树年到会陪伴,9月17日,招待处给张树年送了零用钱,张元济表示“不能领受”,“退回未收”。第二天(9月18日),他和政协代表中负责照顾的小组联络人李明灏谈起零用钱和电报费的事。李说这是“规定供给,不必过谦”。但他认为“公家何等艰难,余父子二人来此,食宿已极受优待,何敢再耗公款”? 并郑重表示以后送来,也“断不能从命”。
一个月后(10月18日),他在日记中写道:“招待处送零用费一万六千元。于原单上注明‘不敢领受’。” 第二天,他离京之时,招待处的邓主任还要给他一大沓钞票,说是车上无人伴送,“以此备杂用”,他坚决谢绝,“言之再四”,邓才肯收回。
只有9月25日,招待处带裁缝来给张元济量身材,要给他做棉衣,他“却之再三,坚不允,因许之”。
“及身已见太平来”,这是张元济自挽联中的一句话。1949年秋天,当他北上出席政协会议期间,他不断地将《中华民族的人格》一书送人,意味着他认为太平时代同样需要呼唤民族的人格。人格固然由他一生的事业书写,更是由点滴小事构成的。电报费、零用钱、相片钱虽然是些小事,却展现了张元济的人格风范。这样的人格取向在过去的知识分子中不是孤立的。(引自傅国涌《1949:中国知识分子的私人记录》第23页、第119页。)
50年代前后知识分子待遇的比较
我国的知识分子,从1950年前后的亲身体验里,感受了国民党政权的腐败没落、对于文教事业的漠视,以及共产党政权的廉洁奉公、对于文教事业的优待。
1949年,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等大城市先后得到解放。当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在地下党组织的协助下,妥善安排知识分子的生活问题。用什么方法保障知识分子的待遇、发放工薪呢?
首先,针对经济制度混乱、通货膨胀和物价高涨似的现实困难,采取了发放实物(如粮食米面)代替货币的办法,避免了货币贬值带来的损失。
同时,规定以解放前三个月的平均月薪为标准,作为知识分子的每月生活费。
前面说过,对于高级知识分子教授等,若解放前三个月的月薪为金圆券122元,相当于银币61圆,那么照此发给工薪1220斤小米(合今人民币1830元);
对于讲师、记者、编辑等,若解放前三个月的月薪为金圆券92元,相当于银币46圆,那么照此发给工薪920斤小米(合今人民币1380元);
对于参加工作不久的知识青年,若解放前三个月的月薪为金圆券40元,相当于银币20圆,那么照此发给工薪400斤小米(合今人民币600元);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若解放前三个月的月薪为金圆券48元,相当于标准银币24圆,那么照此发给工薪480斤小米(合今人民币720元)。
虽然老人民币发行之初,奸商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干扰市场,物价继续上涨、难免通货膨胀,但是人民政府采取了直接发放粮食作为月薪的好办法,就使得知识分子的实际收入尽量少受或不受物价飞涨的影响。
这是国民党政权十年来都没有做到的,而共产党政权在一年内就做到了。
以“积点”计算工薪的临时办法
新中国成立前后,教育部门如何计算教员的工薪呢?我从清华大学历史档案中,发现了以份“现任讲师、教员、助教计点支薪临时办法”。这份资料鲜为人知,特地抄录于此——
关于本办法的几点说明:
(1)本办法只适合于这次临时薪给的调整。以后如何年功加俸,如何考勤考绩,当不受此办法的约束。
(2)本标准原是在旧有的不合理的薪金制度下,对于同人工薪给作一个调整。可是为顾全大多数同仁的公平起见,仍采交义累进制,偏重年资。至于工作成绩积点所占成份很少,因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论,此项工作成绩的标准,似难作一客观的规定;不过本会深感工作成绩之积点之重要,因为如此同人才可以发挥创造的积极性。所以我们建议:以后年功加俸应该加重工作积点占之成份。
(3)现任讲师、教员、助教之支薪总积点,为民国37年(1948)夏季以前之“历年”累积总积点。
(4)年资积点累积计算,工作积点并不累积,只计一次。
(5)每一点以小米2斤计算。
(6)讲师、教员、助教支薪积点的范围如下:
讲师:305—425(合小米610—850斤)
教员:265—400(合小米530—800斤)
助教:200—350(合小米400—700斤)
甲、年资积点
凡在本学科相当部门服务者,每年均累加积点如下:
(1)凡现任助教者,以200为基本支薪积点。每任助教一年,累加年资积点17点,最高以350点为限。
(2)凡现任教员者,以265为基本支薪积点。每任教员一年,累加年资积点18点,最高以400点为限。
(3)凡现任教员,在未升任教员之前之支薪积点加18,如已超过265点时,则现有之支薪积点为未升任教员前之支薪积点加18,再加由(2)项所得任教员后累积之年资积点之和,其最高以400点为限。
(4)凡现任讲师者,以305为基本支薪积点。每任讲师一年,累加年资积点20点,其最高点以425点为限。
(5)凡现任讲师,在未升任讲师之前之支薪积点加20,如已超过305点时则现有之支薪积点为未升任讲师前之支薪积点加20,再加由(4)项所得任讲师后累积之年资积点之和其最高以425点为限。
说明:
(1)年资积点系自大学毕业(或同等学历)起计算,同等学历之标准由各系自行斟酌决定。
(2)凡在国内外大学任助教者,每历一年增加17点。
(3)凡在国内外工厂作普通实习者,每历一年增加17点;作独立工作者每历一年加18—20点。
(4)在国内外中学任教员者,每历一年加9—17点(其标准由各系自行斟酌决定)
(5)凡在研究室作普通研究者,每历一年加17点;作领导研究工作者加18—20点。
(6)非本科工作,均不计积点。
乙、工作成绩积点
(1)工作成绩积点包括:一、学术积点;二、技术积点;三、服务积点。三项积点共计,最高不得超过20点,最低为10点。
(2)特殊贡献积点,其最高不得超过30点。
说明:
(1)学术积点、技术积点、服务积点,三项中每项所占之百分比,由各系自行按该系每人实际情况给以积点。
(2)学术积点,系指普通研究论文成绩,凡有特殊贡献者不包括在内。
(3)技术积点,系指普通技术能力,凡有特殊贡献者不包括在内。
(4)服务积点,系指与教学、实习、讨论直接或间接有关之工作。
(5)因研究院而升级者,其毕业论文,不得再行计算学术积点。
(6)所谓特殊贡献,如文法学院之专著创作,理、工、农学院之专著创作或发明,由本人声请院长提出,交校务委员会评定,必要时请专家审查。
(7)工作积点,由各系同仁自报公议
延安时期的供给制
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召开了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政府,实际上是农民起义军的地方割据政权,红军日益壮大。1932年中共军委发布了训令,统一规定红军部队伙食费每人每日大洋1角,或口粮1斤6两,菜金3分钱;相当于每月3银圆(合今日人民币约100元)。出差人员伙食费每人每日大洋2角 (合今人民币6-7元)。零用费数目,指挥员与战斗员同等,但不定期发放。什么时候发放呢?通常是在采用武装暴力“打土豪”以后,也就是采用农民起义传统的“水浒英雄”劫富济贫方式以后,基本上平均分配“战利品”。对于专业人员(医生、电报员、机修工等)每月津贴不超过大洋10银圆。中央地方干部待遇略低于部队。我们还可以注意到,这种分配的内容主要是解决填饱肚子的生存问题,而并不保证“穿衣、住房”的条件。“民以食为天”的基本概念当发源于此。跟30年代的城市相比,这样的生活水准是较低的。但要是跟当地(特别是赤贫的地区)一般饥民相比,这样的生活就可以满意了。
1936年以后,延安时代实行的军事共产主义供给制,并非人人绝对平等(所谓平均主义),而是讲等级的,主要根据革命资历安排待遇。
1937-1938年,延安的普通战士每人每天伙食标准仅为5分钱,一般干部为7分钱;枣园“中央敌区工作委员会”(即以后的社会部)的工作人员为1角5分,这是当时延安一般干部的伙食标准(每月法币4圆5角,约合今人民币135元)。军队团级干部和边区厅级干部的伙食为一菜一汤,师级和中央党机关部级干部为两菜一汤,政治局委员则为四菜一汤。普通干部是“高粱米饭(或小米粥)、大锅菜、粗布服”。
从现代的标准看来,当时供给制生活标准称得上非常“艰苦朴素”。
此外的日常津贴(现金)如何发放呢:“干部每月生活津贴费规定班长(同战士)1圆、排级2圆,连级3圆,营级4圆,团以上一律5圆,惟著名文化人、大学者发给5圆到10圆。”而当时1圆购买力,相当于20世纪末的30—35元人民币。
何时正式开始规定“大中小灶”
1939年后,随着国共关系的恶化,中央政府停发八路军的“军饷”供应。延安跟外界的联系基本中断,处于被封锁的不利状况,延安的生活领域和社会气氛出现了变化。1940年以后,在物质匮乏的困境下,确保高级干部供应的大、中、小三灶制度正式在全党推行。
1940年5月,任弼时被政治局任命为中共七大筹委会秘书长,1941年9月,创建了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下设秘书、警卫、总务(行政)三个处,由任弼时兼任中央办公厅主任,李富春担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办公厅除了负责机要文件草拟、联络各地等业务以外,它的另一功能就是为中共中央毛泽东等领导人提供特殊服务。任弼时亲自制定了大、中、小灶干部待遇制度,将党内事实上已存在的等级差序,体现为具体分配的明确标准。
制定不同级别人员分享不同的生活待遇,问题非常复杂。任弼时具体筹划,亲自决定享受“小灶”的人选,明确规定只有中央委员或相等级别的党政军领导干部,才具有享受小灶的资格。其中有所区别,例如王若飞因做过陈独秀时代的中央秘书长,40年代初他在党内的地位下降,只是党务研究室的负责人,从而被列入“中灶”的档次。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为了保障高干的小灶和其他生活供应的需要,还开辟了从各根据地和国统区调配物资进入延安的专门运输渠道。例如,为党中央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张闻天等家庭保证“每家每日一只鸡”,又如:专门为毛夫人江青从山东置办阿胶等。诸如此类,引发了理想主义者王实味等知识分子的牢骚、不满和怨言。
文化人的回忆
卞之琳回忆说:“抗战初期延安文化人当中一度流传过一句玩笑话,叫做‘客请’,因为照例外来客人宴请延安本地主人。” 而立之年的卞之琳于1938年8月31日来到延安城,进了南城门,受优待住在西北旅社。当晚在院子里和刚从前方回来的西北战地服务团丁玲、田间畅谈。其间还随军去过前方太行山。吃小米饭加胡萝卜大锅菜,过供给制生活,吃饭穿衣和取暖的木炭全包干,此外一个月津贴(零用钱)只有2圆,叫做安贫乐道。别人如艾思奇、徐懋庸、欧阳山尊、吴伯箫资格老一些,各自每月零用津贴3、4、5圆不等(军政首长最高的零用津贴也不过5圆),有时花几分钱从街上买一大包花生共享,或者到城中心十字街头的小吃摊上花5分钱来一碗醪糟鸡蛋。至于到饭馆请客是请不起的,往往逢到外面到延安的客人(例如戴爱莲)来请,叫做“客请”。
1939年初卞之琳开始在鲁迅艺术学院任教一学期,后来进步到中级待遇;跟冼星海、蔡若虹等同事,在西山坡窑洞住过一阵子。冼星海是特殊的高级专家待遇,每月津贴零用5圆;他的爱人钱韵玲却是中级待遇,每顿饭夫妻俩分开来吃。鲁迅艺术学院学生每月津贴零用1圆2角。1939年8月中卞之琳离开延安,总共一年有余。(以上据卞之琳先生与笔者的谈话)
黎辛在《延安〈解放日报〉副刊部的负责人与编辑》一文中提到,1941年丁玲是副刊部的第一任主编,“待遇跟编委一样,为中灶伙食。丁玲任主编时,编辑有刘雪苇(中央研究院文艺研究室的研究员),借调来三个月,中灶待遇。……1945年担任编辑兼秘书的温济泽,一度负责召集例会,也仍然是大灶待遇”。特别研究员艾思奇“任副总编后,改为小灶待遇,即党的高级干部待遇”。
《野百合花》提到的生活待遇问题
1942年3月王实味在著名的《野百合花》一文中,形容当时延安的供给制生活待遇是“衣分三色,食分五等”。这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当时艾青作了说明:王实味说的“衣分三色,食分五等”是怎样的呢? 所谓“衣分三色”,就是高干的深蓝色斜纹布、中级干部的灰青色平布、基层干部的黑色土布之间的分别;并非什么哔叽、华达呢和灰布之间的分别(艾青指出:我们也不只一次看见毛泽东两志,穿了他那件右肘上破了一大块的、褪色的灰布衣服)。所谓“食分五等”,最高级的也不过四个菜一碗汤;大、中、小灶,而最差、也最普通的是小米饭加清水大锅菜。
艾青为高干辩护说:当时在延安,中共中央最高首长们的伙食,还不如大后方(重庆国民党统治区)机关里当官的来得讲究呢!
延安学生吃的是一天一餐稀粥,两餐小米饭(每周吃一两次馍)菜是大锅菜,伙食管理得好的学校(有时)还可以吃肉。王实味所说的“一天只得到两餐稀粥”是发生在某学校刚开办的时候,由于天下雨不能驮米的缘故,曾一连吃了几天稀粥。这是一种特殊情形下的偶然现象。
那么,王实味对于什么情况发牢骚呢?他“连毛泽东同志抽纸烟(太多)都在背后反对”、“指责领导人的门前挂着一串串腊肠”、“有些颇为健康的大人物作非常不必要不合理的享受,以致下级对上级感觉他们是异类”。艾青曾替王实味解释:他的话也许偏激不妥,但他并不主张“平均主义”,更没有反党。只是要求“公平合理”罢了。
艾青又指出:延安的津贴是有微小的差别的,那等级就“1圆、2圆、3圆、4圆、5圆”五种。所有的工作人员,从最高的首长,到每个党员的差别;就只有这五种。另外也有特殊优待的,那就是“文化人”和“技术人员”。这也不属于不合理呀!
真正使王实味以及延安青年知识分子产生疏离和异己感的是以“食分五等,衣着三色”为特征的、与高干地位相联系的“特殊化”。王实味十分怀恋1937-1938年那段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岁月,但他毕竟信奉马克思主义,知道“共产主义不是平均主义”。于是王实味申明自己也属于“干部服小厨房阶层,葡萄并不酸”,放言直谏决非为争个人利益。他甚至对延安的等级差序制度表现出最善意的理解,认为“对那些健康上需特殊优待的重要负责者予以特殊的优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要的,一般负重要责任者,也可略予照顾”。只是处在当前“艰难困苦的革命过程中,许多人都失去最可宝贵的健康时期”,为了“产生真正铁一般的团结,负责任更大的,倒一样表现与下层同甘共苦。这倒是真正应该发扬的民族美德精神”。
延安的重要高干家里,都有组织分配的保护首长安全的警卫员、专门照顾首长子女的保姆、以及照顾首长生活起居的勤务员或公务员(负责为首长打洗脸水和洗脚水,在刷牙上放牙粉等)。有的首长的勤务员也由警卫员兼任,另有“伙夫”、“马夫”各一人。
在范围不大的延安城,人们经常可以看到警卫员紧紧跟着首长及他们的家属沿着延安河漫步,每逢星期六,人们不难看到首长来派人接爱人回家度周末的警卫员早已经守候在学校、机关的门口。甚至连孩子们都知道:街上奔跑的那辆由海外华侨捐给八路军前方将士的救护车,是“毛主席的汽车”。至于毛泽东居住的杨家岭、枣园戒备森严,明岗暗哨,非邀不得靠近,这更是公开的秘密。
1942年春,毛泽东派李卓然邀请塞克到其住处谈话,被塞克拒绝,理由是“有拿枪站岗的地方我不去”,直到毛泽东吩咐撤去岗哨,塞克才在邓发的陪同下去见了毛泽东。
王实味和塞克等人,表现出“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自视清高的傲慢”,因而在整风运动中受到严厉批判。
延安“中央研究院”对于文化人的照顾
1938年5月5日(马克思诞辰120周年)延安马列学院成立,附设一个编译室,主要从事马列著作的译述。王实味到延安之前,除文学创作外,曾翻译出版过西方著作计100余万字。洛甫同志(张闻天)早已注意到王实味的英文水平和翻译能力,在编译室成立后就点名调王实味去工作。
1941年8月,马列学院改名为中央研究院,院长由当时中央中宣部部长洛甫(张闻天)兼任,副院长范文澜。内设九个研究室。35岁的王实味在中国文艺研究室任特别研究员。在此不足四年的时间里,他共译出200万字的理论著作。
当时中央研究院成员112人中,知识分子出身的92人(占82%),工农干部20人;抗战以后入党的83人(占74%),大多数属于小资产阶级文化人。
在院研究人员分为:特别研究员、研究员和研究生三等。特别研究员有范文澜、艾思奇、王实味、陈伯达等,是“小厨干部服”待遇,每月生活津贴4圆半(当时毛泽东月津贴5圆、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月津贴4圆)。
研究生为20至30岁的青年88人(占79%),是“大锅饭粗布服”待遇,每月生活补贴1圆2角或2圆不等。
供给制 组织 单位
供给制乃为“战时共产主义”的生命线。
延安时期的中共党员都是“职业革命家”,就是以革命为职业(工作)、靠革命吃饭的干部。文化人和知识青年奔赴延安以后吃了革命的小米饭,就成为“革命队伍”的一员,从此参加了革命也就是参加了工作,被纳入一个“单位”里接受组织领导、思想改造。
后来几十年间,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干部们填写履历表时,非常重要的一个栏目乃是“何时何地参加革命”或“何时何地参加工作”的资历,这是评定该干部的“供给制”待遇的一个首要因素。
“单位”制度源于对革命队伍的特殊管理体制,其中经济生活的管理采用供给制。在革命队伍里,“组织”专指党的组织,而“单位”就是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层层机构、具体部门。全体公职人员都在组织安排下的某个单位之中。党、军、政的机关和群众团体、公营企事业,都是革命队伍一元化组织的不同职能部分。
革命队伍中的成员一律实行供给制,其范围扩展到衣、食、住、行、学,以及生、老、病、死、伤、残等各方面,依照个人职务和资历,定出不同等级(大灶、中灶、小灶)的供给标准。供给制确定了个人的经济生活状况,不仅物质生活、还有政治待遇都依赖于“公家”的分配。饭碗是组织给的,一切依靠组织;离开组织不仅没有饭吃,还可能沦为反党分子。供给制保证了铁的纪律: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其经济基础就是供给制。
“三三制政府”准备实行“薪给制”
1942年艾青记载:很早就听说,边区政府部门将要适当采取“等级制度”,但现在尚末实行。即使将来实行了,也完全为了革命工作的需要,为了统一战线的需要。因为边区政府是三三制的,各阶层各党派联合的政权机构;在达机构里,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的成份。
大家都知道,中国共产党领导者们和八路军的将领们的日常生活,都非常简朴。他们一律穿布军服,住窑洞,吃的是两菜一汤,只在有客人来的时候添一点菜。每月只领取5圆零花钱作为生活补贴。而他们的工作的勤奋、日夜为中国人民谋解放的热忱,更是令人钦佩。
但是对于统战对象,进步民主人士、开明士绅,就得要实行在一定条件下加以优待的政策。让一切参加政府工作的人拿薪金;是绝对应该的;不然的话,工作就无法推动。
这个意见,就是后来供给制和薪给制并存的先声。
新中国成立初期供给制和薪给制并存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中央根据当时的经济条件,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待遇政策是:
(1) 解放区来的老干部实行供给制待遇;
(2) 新参加工作的青年学生:
A.没有家庭负担的实行供给制待遇;
B.有家庭负担的实行薪给制(工资制)待遇;
(3) 在国家机关中留用的旧政府职员:
A.在1949年9月底以前参加我政府机关工作的按其参加工作时的规定,实行供给制或实行薪给制工资待遇的,一般不再变动;
B.1949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除自愿实行供给制待遇的以外,一律按国家制定的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实行薪给制待遇。
当时在国家机关中, 实行供给制待遇的占80 % 以上;在事业单位中约占三分之一,主要是从解放区来的老干部和大部分新参加工作没有家庭负担的青年学生,还有极少数留在行政、司法等全部实行供给制待遇机关中工作的旧政府机关职员。
延安文化人进城后的感叹
在解放战争(1946—1949年)期间,延安的文化人,有的跟随鲁迅艺术学院(简称鲁艺)到了东北解放区,有的跟随华北大学到了张家口等新解放的城市,然后才转移到北平、天津。
延安的文艺干部,建国后大多成为文化界的领导人物,如周扬、丁玲、艾思奇、何其芳、刘白羽、郭小川等人。尽管他们担任了党政机关(中宣部、文化部等)的高级干部,享受小灶待遇,生活和工作条件都获得很好的保障,衣食住行全包干,毫无“后顾之忧”;但他们日常的津贴费有限,平时一到市场(例如买书籍字画、上馆子请客聚会)就强烈地感到缺乏零用钱,心里多少产生意见甚至“有气”。
延安文化人大多是党的文职干部。他们身上多带着文化人的味道、嗜好,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喜欢逛书摊,也常常下馆子、喝酒、闲谈、访友。而那些未曾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文艺工作者,如艾青、凌子风、张仃、田间、欧阳山、孔厥、袁静等等,他们身上那种文化人习气保留得更多。他们大多是“中灶”待遇,伙食一般,津贴费很少,逛街时鲜明地感到缺钱化,所以经常表示不满意、闹情绪、发牢骚、说“怪话”。如艾青、孔厥等干部,因为这样犯了“小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错误,又经常挨批评。
小 中灶待遇标准的划分
从1949年到1952年2月基本上沿袭战争时期供给制办法。主要特点是:供给标准较低,大体平均,略有差别。除保障工作人员的个人生活需要外,还供给一部分家属的生活待遇。供给项目和供给标准以及享受灶别的条件全国不统一。
政务院在1950年6月颁发的《关于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工作人员小、中灶伙食待遇标准的规定》中按照职务和资历(参加革命的年限)作了如下划分——
享受小灶待遇者
(1) 中央人民政府及政务院的高级干部、委员等;
(2) 厅、司长及其他同级人员中,参加革命工作期满10年以上者。所谓“参加革命工作”就 是指入党、入伍的资历。
(3) 正副处长及其他同级人员中,参加革命工作期满12年以上者。也就是抗日战争以前入党、入红军的干部。
(4) 参加革命机要工作连续期满15年以上者。
享受中灶待遇者
(1) 中央人民政府直属各机关正副科长级、地方机关正副县长级,参加革命工作期满8年以上者。
(2) 一般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期满12年以上的,及期满15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并安心工作者。也就是主要按照党龄、军龄计算。
(3) 会计、审计、医生、司药、护士、机要、报务、文书、印写、档案、演员、研究员、编译、记者等人员能掌握业务,安心工作,从事该项工作连续期满8年以上者。
凡参加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工作的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民主人士及专门技术人员,按职务评定灶别不计年限;但中央机关须经部长以上、地方机关须经省主席以上首长批准。
供给制的变通——包干制
1950年,干部们的供给制大部分变通为“包干制”。就是由各单位(国家机关)发给一定数量的实物和货币,由领取者自行处理。主要在伙食方面,自己向食堂购买“饭票”等。至于服装(干部服)还是由组织上按级别发放;住房,还是由各单位按级别分配。
关于供给制生活的回忆
(一)何其芳
何其芳是老牌的延安文化人,是领导干部。平津解放后,何其芳到了北平,在马列主义学院任教师,后又担任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解放初期,他作为一个供给制干部,级别不低,享受吃小灶的待遇、生活水平较好,政治地位较高;但津贴费零花钱不够用,他的手头还是缺乏人民币的。他1951年3月26日写给沙汀的信中说:“我在整风后写的小册子过几天就寄给你。因为现在身边邮寄的钱都没有了。我们仍是供给制,发了津贴仍常常很快就化光。不过住在城外,进城的时候非常少。身边经常没有钱,也多少感到不方便。”
(二) 符家钦
1919年生于四川合江,1943年毕业于国立中央大学(今南京大学)。他在晚年回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