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那德。格里姆斯里:《卢梭:宗教的问题》,牛津大学出版社D K1968年版,P13。
B达朗贝尔:《评爱弥儿》,转引自卡西勒《卢梭的问题》,P69。
D L B扬。斯特罗宾斯基:《起诉社会》,巴黎版,P35。
D M B
-- 225
02道德理想国的覆灭
《走向澄明之镜——卢梭随笔与书信集》,上海三联书店190D N年版,P21B同,P706。
O E D E B葛力、姚鹏:《启蒙思想泰斗》,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O FP357。
B法兰西斯。韦渥:《卢梭》,新华出版社,1989年版,P173。
O G B茨威格:《玛丽。安东奈特》(中译本作《断头艳后》)
,北京出版O H社190年版,P14。
BG。勒诺特尔:《法国历史轶闻》,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第1O I卷,P262—264。
B马迪厄:《法国革命史》,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P25。
O J B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2年版,P282—O K B284。
同,P23。
O L O J B雷吉诺。佩尔努:《法国资产阶级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1年O M版,下册,P247。
B同,P21。
O N O J B同,P232。
P E O M B同,P236、P241。
P F O M B索布尔1981年华东师大学术报告:《哲学家与革命》,打印稿。
P G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P165。
P H B卢梭:《爱弥儿》,P721、P260。
P I B同,P21。
P J O J B启蒙哲学出现无神论倾向,以及这一倾向在当时法国精神生活P K中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最终究应如何评价,是一个牵涉多方面互动因素的重大问题,错综复杂,需要有专著篇幅才能阐述清楚。这里限于本文主题和篇幅,从特定角度切入并提出的观点,解释范围有边际
-- 226
第五章 卢梭复活:从论坛到神坛 102
限定,不应理解为是对这一庞大问题的总体看法。
同,P245。
P L O M B同,P249。
P M O M B圣日耳曼伯爵:冒险家,Saint-GermainComtede?—1784,P N以巫术震惊法国上层沙龙和王宫,声称自耶稣—基督降世以来,便在人间。
1750—1760年间是法国著名人物。
卡廖斯特罗(Cagliostro,1743—1795)
:意大利冒险家,以江湖Q E医术和秘术轰动巴黎,后涉嫌王后项链事件,被逐出法国。
卡萨诺瓦(Casanova125—1798)
:意大利冒险家,混迹于上层,Q F遍游欧洲。
麦斯麦(Mesmer,1734—815)
,德国医生,声称发现了“动物磁Q G气”
,治疗百病,在巴黎轰动一时。
同,P25—256。
Q H O M B爱弗瑞德。科班:《卢梭和现代国家》,伦敦1934年版第2章。
Q I雷蒙德。特鲁松:《卢梭和他的文学命运》,巴黎1971年版,Q JP53。
BP普朗编:《有关让。雅克。卢梭流言的新闻和时间》,巴黎Q K B1912年版,P227。
B布罗姆:《卢梭和道德共和国》,P138。
Q L同上,P143。
Q M B同上,P143。
Q N B同上,P14。
S E B转引自巴奈:《法国革命中的让。雅克。卢梭》,巴黎1977年S F版,第10卷,P6034—6035。
B同上,P6038。
S G B同上,P6038。
S H B同,P140。
S I Q L B
-- 227
202道德理想国的覆灭
同,P14。
S J Q L B同,P147。
S K Q L B此说在国内由高毅首创,见高毅著:《法兰西风格——大革命政S L治文化》。
同,P146。
S M Q L B饶勒斯:《法国革命社会史》,8卷本。巴黎192—1927年版,第S N5卷,P180。
B同,P142。
T E Q L B转引自麦伊:《卢梭对罗兰夫人的影响》,日内瓦1964年版,T FP145—146。
B同上,P175。
T G B同上,P213。
T H B米什莱:《法国革命史》,巴黎1952年版,第1卷,P1269。
T I B卢梭在《爱弥儿》下卷中的信仰自白,自称为一个萨瓦教士的信T J仰自白。
饶勒斯:《法国革命社会史》,第3卷,P7。
T K B瓦尔特:《罗伯斯庇尔》,巴黎1961年版,第1卷,P25。参阅中T L B译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P13。
B汤普逊:《罗伯斯庇尔》,纽约1968年版,第2卷,P47。
T M B科班:《罗伯斯庇尔:法国革命面面观》,纽约1968年版,T NP151—152。
B鲁德:《罗伯斯庇尔——革命民主派的肖像》,纽约1975年版,W EP95—96。
B陈崇武:《罗伯斯庇尔评传》,华东师大出版社1989年版,P11、W F BP12、P23。亦可参见瓦尔特:《罗伯斯庇尔》第一章有关内容。
B同,P52。
W G W F B转引自王养冲、陈崇武主编:《罗伯斯庇尔选集》书后附录:“法W H
-- 228
第五章 卢梭复活:从论坛到神坛 302
国历史学家论罗伯斯庇尔“
,华东师大出版社1989年版,P308。
B同上,P282。
W I B同,P30—31。
W J T L B着重号是我加的。前一部分内容以往的中文译法不够显豁,根W K据英释本重译;后一部分内容在瓦尔特《罗伯斯庇尔》一书中又被删略,然而却极其重要。现根据布罗姆《卢梭和道德理想国》一书中附录的罗伯斯庇尔这一献辞中有关部分,补译于此,见布罗姆书,P35。布B罗姆提供的原版出处是1840年巴黎版《罗伯斯庇尔全集》第2卷,P473—474。该版本在国内颇难寻觅,故只能从布罗姆书中转译。
B同,P46—47。
W L W F B《罗伯斯庇尔全集》,巴黎1950年版,第5卷,P187—18。
W M B《罗伯斯庇尔全集》,巴黎1950年版,第6卷,P285。
W N B同,P17。
X E W M B同,P20。
X F W M B同上。
X G同上。
X H《罗伯斯庇尔全集》,巴黎1950年版第8卷,P31。
X I B同上,P308。
X J B瓦尔特书中两次提示罗伯斯庇尔这一观点,见该书中译本,X KP12、P370。
B B雷吉娜:佩尔努《法国资产阶级史》下册,P26、P27、P71。
X L B茨威格:《断头艳后》,P12。
X M B有朋友提出反驳,说笛卡儿就毫无文学色彩,他看高乃依名剧X N《熙德》时,在激动的观众中自问:“它到底说明了什么?”
笛卡儿的哲学面包为何法国人能咽下去?对这一反驳的回答,我倒不想讨个便宜的路走,只说笛卡儿的大部分著作写于国外。我想指出的另外一点是,笛卡儿哲学的先验性继承了法国帕斯卡传统,填补了法国社会当时的神
-- 229
402道德理想国的覆灭
意欠缺。可以这样说,笛卡儿哲学面包没有涂上法国的奶酪,但是涂有法国人最亲近的先验奶酪,法国人还是喜闻乐见。关于18世纪法国文学的政治化以及政治的文学化,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第三编第一章“到18世纪中叶,文人何以变为国家的首要政治家,其后果如何”
,有着更为犀利的批评。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P260。
Y E B罗伯特。丹通:《法国文化史上的大屠杀及其它事件》,纽约Y F1984年版,P249。
B巴奈:《法国革命中的让。雅克。卢梭》,巴黎1977年版,第10Y G卷,P6063。
B同,P236。
Y H Y E B
-- 230
第六章1789—1792:卢梭思想从背景走向前台
眼看着专制制度走向灭亡和真正的主宰正在觉醒,眼看着四面八方乌云翻滚,风暴即将来临……我愿踏着您那令人肃然起敬的足迹前进。
——罗伯斯庇尔
历史在召唤,上有让。雅克,下有罗伯斯庇尔。
1789年至1792年的法国,是大革命的初期阶段,也是卢梭思想从背景走向前台,从书斋走向广场的发展阶段。
道德理想国的精神氛围、外部环境在革命危机中不断加温,逐渐成熟。
一、革命初期的宪政观念——冉森主义与卢梭思想合流
1789年5月5日,法国三级会议开幕。法兰西大革命在民情汹涌中拉开了它的序幕。
1789年6月17日,第三等级代表因久等第一、第二等级合厅议事不果,自行组成国民议会。
6月20日,国民议会代表
-- 231
602道德理想国的覆灭
在网球场宣誓:“不制定法国宪法,决不解散。”
6月23日,米拉波对奉命前来驱赶的王室司仪官说:“去告诉你们的主子,我们代表民意在些开会,要我们离开,除非你们动用刺刀。”
7月9日,国民议会改为制宪议会。
从此,法国的立法机构始终旋转在制宪旋涡里,短短15年里制定了五部宪法: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1799年宪法和1804年宪法。这样频繁的宪法产出率,在大革命之后也难以停歇。19世纪有1814年宪章、1830年宪法、1842年第二共和国宪法、1852年法兰西第一帝国宪法、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20世纪则有1946年第四共和国宪法、1958年第五共和国宪法。
至今200年内,总计12部宪法,平均每16年产生一部,换言之,平均每一代人一生中要经历三次以上的宪法危机。这一历史现象,与美国革命一锤定音,首创1787年宪法,二百年不变,一以贯之,形成强烈反差。反过来说,亦同英国革命一次定向,没有一部成文宪法,却能保持200年宪政体制稳定不变,也构成令人奇异的对比。
1794年,作家尚福尔因雅各宾专政通缉而自杀。死前留有一句名言,似乎点破法国人的宪政困境:“英国人重法而轻权,法国人重权而轻法。”
然而此言既公平,也不公平。法国革命不正是从改变重权轻法这一民族顽症开始的吗?
上述1789年6月20日的网球场誓约,真诚地说明了这一点。三级会议一变为国民议会、二变为制宪议会,也真诚地说明了这一点。
革命确实想改变民族的政治重心,把权力重心转向立法重心。
问题在于:这一重心转移之后,为何长久处于风雨飘摇之中,难以稳定?
除了外部环境恶劣社会危机频频发生这一“硬件因
-- 232
第六章1789—1792:卢梭思想从背景走向前台 702
素“
之外,法国宪政的“软件因索”
——法兰西人的宪政观点、宪政心态在起步之初是否就发生了某些有待调整的偏差?对此,当代法国年鉴学派对长时段社会心理因素的研究方法值得借鉴。
法兰西近代宪政观念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7世纪初期冉森教派的活动,以及这一教派发展到大革命前夕与卢梭政治哲学的合流。
冉森派17世纪初起时,尚有天主教色彩,并曾强烈反对加尔文派“分裂教会”
的新教活动。
但是,它在“恩宠论”
、“先定论”
以及道德世界中“正义”
与“邪恶”
势不两立的二元对抗观等问题上,却深得加尔文派要旨。
此外,在哲学渊源上,冉森教派与卢梭哲学的前身笛卡儿理论具有内在的联系。专门研究法国资产阶级史的雷吉娜。佩尔努认为:“冉森教派代表着的倾向与笛卡儿理论中所表现出来的物理学必须与形而上学彻底决裂的倾向,是一回事”。发展至18世纪,冉森派教义尚披有神学外衣,内里却出现可为世俗政治间接引用的直接民主制观点,如:教会是信徒的议会,所有信徒都有权参加这一议。。。。。。。。。。。
会的管理;任何教会所作出的决定只有在取得教民一致同意。。。。
的情况下方能生效;——这就是著名的“一致性”
原则。
这一原则,与卢梭政治哲学的“公意说”
、“公意不会错误说”
、“主权在民说”
已经非常接近了。
更为重要的是,冉森派到18世纪以后大部分转向法律界、司法界活动,出现在西欧其它各国近代宗教改革运动所不曾出现的特点,影响至为深远:“冉森教派在法律资产阶级身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直到19世纪末,还能感觉冉森教派的
-- 233
802道德理想国的覆灭
影响。“
①1727年,冉森派反对教皇克莱芒11世《乌尼詹尼图斯谕旨》失败,转向巴黎高等法院结盟,试图利用这一世俗机构干预宗教裁判所的专横,保护本教派的存在。从此,冉森派卷入巴黎高等法院与法国国王之间的斗争,并从自己的教义中吸取法律灵感,为高等法院塑造限制王权的立宪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法国有本土宪政资源,即法国古宪法;高等法院反王权的斗争自有合法性渊源;国王只不过是一种在政治上对民族而不是对上帝负责的“代理人”
、“被委托人”。
表达这一观点的冉森派律师勒佩日《关于高等法院基本职能的史学信札》(1752—1753)
流传极广,影响巨大。全国的青年法官几乎是“人手一册,每日必诵”。
直到1788年,它的一些主要论点还是政治辩论中的热门话题。
171年,掌玺大臣莫普逮捕、放逐高等法院130名成员,解散巴黎高等法院、里昂高等法院。
这一事件迫使冉森教徒脱去神学外衣,公开投入世俗政治,到启蒙思想中去寻找新的同盟。
冉森派律师出入于各种启蒙沙龙,冉森派教宗教语言寻找与世俗启蒙语言联盟的契合点。然而,就在这一关键时期,冉森教派受到启蒙运动伏尔泰阵营的激烈抵制。伏尔泰毕生反对冉森教派,抵制它的道德清教色彩。
②这一立场使启蒙运动的主流未能与冉森派合流,失去了最后一次吸收、整合法国社会宗教资源的机会,造成了本书在前一章总结部分提出的那种悲剧性后果。
卢梭哲学与启蒙主流对抗,与冉森教派有天然的亲和力。
前者的世俗面貌与后者的救赎立场互为需要,互为呼应,一拍即合。到70年代初期,冉森教派在语言上已频频使用卢梭式
-- 234
第六章1789—1792:卢梭思想从背景走向前台 902
的政治哲学概念:“自然状态”
、“人性本善”
、“尘世幸福”
等。
172年,梅伊神父等人出版《法国公法原理》,开始大段采用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论述。
③这一事件,标志着冉森主义与卢梭哲学的正式合流。
冉森主义与卢梭哲学合流,具有深远意义:1在此之前的卢梭影响多在文学界和道德层面,在此之B后,卢梭思想向法律界、司法界渗透,并直接进入法哲学层面,与其他因素一起,塑造法国革命初起阶段的宪政观念。
法国民众在宪政观点上的共识:直接民主制、一致同意、政治公开、国民至上不受法律约束等,在卢梭思想、冉森教义两方面得到互相映证,更加强烈,并积淀为大革命中以及大革命后长久左右法国政局动荡不安的政治文化要素。
2宪政观念的另一来源为英美外来资源:重经验理性,B轻先验原理;重制度安排和惯例养成,轻理想争辩。启蒙哲学的主流皆在这一层面活动,难以寻找与本土宪政资源的结合部、支援点,呈悬空孤立状态。
冉森主义挟本土资源而来,与启蒙主流交臂而过,与卢梭思想合二而一,在这种情况下,启蒙主流则更显英美资源的舶来烙印,单薄无力,难为法国文化自我中心主义所容。这一层面在冉森主义、卢梭思想两面夹击下,在本土资源迟迟寻不着落脚生根的支援点、结合部,逐渐落潮而去。
二、“法兰西制宪之父”
——西耶士转述卢梭教义
卢梭思想与冉森主义合流后的声势,在下级教士、第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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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道德理想国的覆灭
级代言人西耶士的宣传小册子中强烈表现出来。
西耶士,网球场誓约的起草者、人权宣言的作者,后来又是1791年宪法、1799年宪法的设计者,人称“法兰西制宪之父”
、“头号政治设计师”。他最成功的宣传宪政的作品,是1789年1月发行的那本小册子——《第三等级是什么?
》,两个月内行销3万册,确曾轰动人心。西耶士自称“完成了政治这门学科”
,“我们革命的重大发展都是根据这部教材行动的”。
④
让我们看看这本法兰西革命教科书中,浸透有多少卢梭思想的汁液。
第一,否定英国宪政制度。
西耶士在此书有限篇幅中特意安排两节(第六节、第七节)
回答这一问题。
可见在当时各种街头演讲,沙龙辩论中,有关英国宪政制度是否可以借鉴,确实成为一个尖锐的争论热点,扰攘人心,不容迴避。
西耶士的态度十分鲜明。
第六节发问,题为:“有人提议仿效英国宪法”
,第七节回驳,题为“仿效精神不会把我们引向正确道路”。
西耶士的反驳基本上是从笛卡儿——卢梭式的原理至上出发,并带有浓厚的法国文化自我中心主义色彩:
我很怀疑,这个被人吹嘘以如此厉害的杰作能否经得住按照真正的政治秩序的原则来做的公正检验。也许我们会承认,它是偶然性和机遇的产物。
将立法权分为三部分,其中只有一部分被认为是国民的代言人,这种想法是否从真正的原则汲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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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789—1792:卢梭思想从背景走向前台 112
我在英国宪法中并未看到井然的秩序,而只发现为防止混乱而建立的叠床架屋式的提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