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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生活

_2 爱德华·伯曼(英)
从前,谈话有礼貌只是举止得体的一个方面,而举止得体是成为绅士的关键。威廉·威克姆所说的"举止造就男人"广为流传,也成为他本人创立的两所学校——温彻斯特公学和牛津新学院的格言。事实上,随着行为举止对绅士阶层日渐重要,相关图书也日益流行开来。英国第一个伟大诗人杰弗里·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序言中,就强调了良好的餐桌行为的重要:
嘴唇从不漏食物碎屑,
手指头也不会浸入汤里;
她能够将食物轻轻举起,
不让一星半点掉在胸前。
大约公元1460年左右,也就是威廉·威克姆之后,一位无名作者的《举止行为手册》是为年轻僧侣撰写的。该书前言详细介绍了遇到勋爵时,人们应该怎么做:
遇见一位勋爵大人的时候,
请摘下你的帽子或头巾,
放到你右膝的位置两次,
直到得到许可,
方能戴上帽子或头巾。
请收紧你的下颚,
注视着勋爵大人的脸,
手脚不能乱动,
不能吐痰、流鼻涕,
更不能大声放屁。
走进大厅、礼堂时,
不要过于紧张,
也不要羞怯。
他所讲的内容与威廉·威克姆如出一辙,"无论何时何地,良好的行为造就一个人。"而时刻注意讲话措辞非常重要,因为"话语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正如大家所看到的,早在500多年前,人们就明确抨击三种不文明行为:吐痰、流鼻涕、放屁。这些行为在今天的中国随处可见,很多人却熟视无睹,不以为然。在一位英国绅士看来,这是三种最令人憎恶的行为,也是那些渴望拥有绅士风度的人应该完全摈弃的。
当然,丰富的学识、良好的习惯来自于长期的体验和实践,进而形成稳定的社会行为,这种行为从小就主宰着他们,直到他们离开人世。当他们不必为工作或赚钱奔忙,有闲暇掌握这些知识的时候,这个社会阶层的稳定或多或少就得到了保证。社会理论学家索尔斯坦·维布伦在关于"有闲阶层"的研究中,确认了这一点。该文撰写于19世纪末,当时美国正崛起并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他认为,精致的谈吐、举止和生活习惯,都是优雅的标志;良好的教养需要时间、实践和成本,所以那些时间和精力全部用于工作的人们很难拥有良好的教养。
因此,良好的学识修养是丰裕安康生活的首要标志。他们无需在别人的监督下工作,无需为了获得对自己没有多少正面影响的东西而工作。在索尔斯坦·维布伦看来,举止得体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们正是有闲生活的明证。因为如果一个人整日为了生计劳碌奔波,就没有工夫追求良好的教养。绅士风度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于绅士的行为举止,而后者即便在今天的公立学校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培养。
绅士的言行举止:规则
规则
富有的新兴实业家和专业人士的孩子,与豪门贵族的孩子一起学习、游戏,部分冲破了原有的社会壁垒。无论在公立学校之外的头衔和地位如何,他们都必须遵守校内的各项规则和秩序。学校的理念是"使劲玩游戏",你可以尽力表现自己,但必须遵守规则。这种严守规则的理念深深植根于中产阶层文化,以至于有时候造成了悲剧。
其中,一个不幸的案例发生在1825年,沙夫茨伯里勋爵在伊顿公学就读的13岁儿子,在一场斗殴中丧生(他们家族似乎有暴力倾向,曾经也就读于伊顿公学的沙夫茨伯里勋爵十世,2005年4月初,被人谋杀于法国的乡下)。值得注意的是,勋爵拒绝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控告学校或儿子的对手,他认为那场不幸的斗殴是根据当时的打斗规则进行的。依照这些规则,在任何一方弃权之前,打斗应该继续。事实上,当天大家都喝了些白兰地酒,这也是导致勋爵儿子死亡的主因。为了个人荣誉,勋爵儿子在同比自己年长、高大的对手交锋时表现出很大的勇气,而勇气正是那个年代男性的美德之一。在运动场,在生活中,勇气与公正的结合是绅士应有的品格。
绅士的言行举止:道德的维度
道德的维度
因此,绅士的概念绝不仅仅指社会、阶层,而包含了道德因素。这也让试图界定绅士概念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倍感困惑,尽管尝试的人数不胜数。很多人断言,绅士的概念是骑士精神在19世纪的复兴,正如哥特式建筑和中世纪装饰图案在19世纪的复兴一样。
正规教育与绅士价值观的道德内涵两者之间的联系,迄今为止,可以在关于英国绅士最准确的定义中清楚地看到。该定义出现在1852年出版的一本名叫《大学理念》的书中,作者是约翰·亨利·纽曼。其中,有关绅士的定义虽然篇幅较长,但是表述清楚,值得引用:
绅士的定义就是,他是一个从来不会给别人带来痛苦和麻烦的人。上述描述既精炼,也相当准确。他的主要工作只是去清除那些影响个人自由的障碍,他赞同别人的行动,而不愿自己出什么风头。他喜欢所谓舒适、方便的东西,比如一把舒适的椅子、一堆好柴火,它们可以帮助人们驱走寒冷和疲劳,尽管造物主为人类提供了各种休息的工具和热量。真正的绅士总是小心翼翼,举止得体,避免可能发生的冲突和不快,避免所有意见摩擦或感情冲突,避免所有的猜忌、忧伤、怨恨。他最关切的东西,就是让每个人自在、洒脱;他关注所有同伴,和蔼地对待害羞者,温和地对待陌生人,仁慈地对待可笑之人;他会记住曾经聊天的人,避免那些可能激怒人的不合时宜的暗示或话题;他与人交谈时很少出风头,也从来不会乏味无聊;他喜欢别人,也招人喜欢,他在付出的时候也得到了很多。他从来不说自己,从来不会为了反驳别人,而替自己辩解;他从来不愿意听流言飞语;他向干扰自己的人,小心谨慎地讲述自己的目标;他完全出于善意,理解周围的一切;他在争论的时候,从来不用卑鄙、猥琐的手段;他从来不占用不公正的好处,从来不侮辱人格或使用激烈的言辞,也从来不会含沙射影去攻击别人。从更长远的眼光看,他遵循古代贤哲的格言,即我们应该拥抱自己的敌人,就好像有朝一日他们将会成为我们的朋友那样。他机敏异常,以至于无法面对任何冒犯和侮辱;他公务繁忙,以至于记不住任何对自己的伤害;他疏懒放松,以至于无法承受各种蓄意伤害。他从哲学法则出发,忍耐、宽容、顺从;他承受痛苦,因为他认为痛苦无法避免;他承受丧亲之痛,因为他认为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他坦然面对死亡,因为他认为这是自己的命运。如果参加各种论争,他所经受的学识训练,足以保证自己避免大的失误。
这也许是对绅士基本道德品质最明晰、详尽的概括,非常接近中国古代儒家的理想,它也是一个真正绅士需要坚持的硬性标准。
所以,真正的绅士品质并不取决于表面的时尚或礼貌,而取决于道德价值;并不取决于个人的财富,而取决于个人的品质。1900年前后,各种行为、品质,包括优雅得体的谈吐、举止,永恒不变的谦逊以及面对重大困难时的从容、勇气,通过公立学校这条途径最终确定下来,随着大英帝国的迅速扩张而名闻天下,英国绅士的概念于是也深入人心起来。
绅士的培养
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写给儿子菲利普·斯坦福的一些信函中,就绅士品质提出了极其深刻的见解,这些信件组成了一本关于绅士风度的行动指南。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建议儿子,尤其要注意自己在公众场合的言行,注意保持谦逊和沉默,而英国绅士正是以谦逊和沉默著名。他说:"永远不要显得比你周围的人更聪明、更有学识。将你的学识像怀表一样,小心地放进自己的衣袋里,不要轻易拿出来炫耀,而只是让人知道你也拥有它。"最重要的一点,作为19世纪著名的自控能力超强的绅士,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强调了不要违背个人情感的重要性。
16世纪末,有一条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成为绅士的成功途径。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依照今天的说法,就是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我们在克兰顿勋爵撰写的有关理查德·韦斯顿爵士的小传一开始,就可以看到这样的例子。理查德·韦斯顿爵士生于1577年,后来成为财务大臣,又被加封为波特兰伯爵。克兰顿勋爵写道:
他是一位绅士,父母都属于名门望族。借助书本和周围人的言传身教,他接受了很好的教育。在中殿律师会馆学过多年法律之后,他开始了国外旅行,此时他正处于能够进行观察思考的年龄。通过这些历练,他拥有了人们常说的经验。然后,他投身宫廷事务,并且一待就是好多年。
克兰顿勋爵还告诉我们,这位年轻人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义无反顾地将自己继承的大部分遗产花在了宫廷。这种付出不会马上带来回报,因为在当时,人们在出名之前首先要引起别人关注。然而,学习法律、国外旅行、长时间的观察与思考,都为他将来的政治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里没有提及军事训练)。
事实上,在这样一个经济迅速扩张的时代,想要维持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很困难。名门望族将自己的儿子送到城里做学徒,以便将来成为新的商业贵族,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因此,"现代"需求或社会分化,是促使"新人"诞生的原因之一。其中一个方法就是詹姆斯一世(1603年到1625年在位)提出的。他创立了"从男爵"爵位,要求其候选人的父辈必须有三代是身着盔甲的骑士,母亲也应该很有教养,这样可以确信,他们生来就应该成为绅士。
尽管英国国内和平、安宁,仍然有一些小男孩试图通过参战获得成功。克兰顿勋爵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例子,主人公乔治·芒克1608年出生于一个非常古老的家族,这个家族是英格兰西南部德文郡的贵族。"作为小弟弟,他很早就成为了一名战士,当时一些欧洲国家,主要是西班牙和荷兰之间正在进行一场战争。"因为战争只是提供一个职业或场地,无需什么爱国情感,所以这样的行为人们也就可以接受。这些都引领着芒克成为一名将军,走向成功。
更著名的例子是有关菲利普·西德尼爵士的,他是英国一个伟大家族的后裔。他出生于1554年,是驻爱尔兰的钦差大臣亨利·西德尼爵士的儿子,莱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的外甥,也是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的教子。
菲利普·西德尼爵士是知名的宫廷大臣,也是知名的学者、诗人,以勇敢和喜欢诗歌闻名天下。从牛津大学毕业后,他先后赴法国、德国和意大利游学。1582年,他被授予爵位,3年后成为荷兰弗利辛恩的总督。他短暂的职业生涯至今仍是个谜团,仅仅4年后,32岁的他就死于一场战斗。
由于他的博学多识和在战斗中的勇敢无畏,在菲利普·西德尼爵士去世后至少一个世纪里,他一直是很多希望成为绅士的人们的偶像。在文学史上,他的名字直到今天仍为人们传颂。不过,最重要的是,他是以谦逊礼貌的新楷模而著称。
绅士的培养:切斯特菲尔德…
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给儿子的信
一件与绅士概念有关的饶有趣味的"副产品",是切斯特菲尔德勋爵(1694-1773)欧洲旅行时写给私生子菲利普·斯坦福的一些信函。切斯特菲尔德勋爵是一位英国政治家、作家,曾经担任过驻海牙的大使、议会议员,也曾做过爱尔兰总督。在这些篇幅较长、内容详尽的信里,勋爵教导儿子菲利普怎样做人处事,度过自己的人生。正如收录信函的图书书名所暗示的:《致儿子的信(1746-1747),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就如何成为男子汉和绅士的精辟论述》,由切斯特菲尔德勋爵这样的18世纪里的模范绅士,在信函中就绅士品质提出的极其深刻的见解,自然非常重要。尽管后来菲利普没有按照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的忠告去做,又过早去世,然而,这些信函的忠告和建议仍然给我们揭示了18世纪英国绅士的风范。
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强调了严肃的生活态度的重要,也强调了现代语言、法律、历史和地理等知识学习以及诸如着装之类细枝末节的小事情同样重要:
人人都需要穿衣,因此你必须留意着装。不是为了攀比炫耀,而是避免过于单调、招人嘲弄。一定要注意,要像周围充满理智的同龄人一样着装打扮;无论如何,衣着都不应过分邋遢,也不应过分讲究。
直到今天,这些建议也都称得上是金玉良言。
接下来,切斯特菲尔德勋爵指出,绅士的真正乐趣在于"他们也在桌上玩牌,却一定注意适度;他们拥有好伙伴,因为这些伙伴都有这样那样的优点;他们适度娱乐、休闲,不带任何功利色彩;他们乐于与那些时尚、聪慧的女士轻松愉快地聊天"。不过,所有这些活动都不应该超过一定限度,否则只会带来羞辱和污点。他赞赏法国人,委婉地强调行为举止的重要,正是通过这些愉快、轻松、有教养的行为举止,他们弥补了自身弱点和缺陷。他本人提供了写出优雅、准确书信的范本,介绍了如何结识好朋友、如何从国外旅行中受益。作为父亲,他也向儿子发出了警告,比如,"记住,明年夏天我将在汉诺威看到你,我希望你到时候更加完美;如果到时候不那么完美,你我在一起可能就不会很愉快。我将用显微镜剖析你,发现你身上哪怕最小的缺陷。"当然,他允许儿子进行一定的消遣、娱乐,也常常提及自己青少年时代的放纵生活,借以鼓励自己的儿子。
这些信件组成了一本关于绅士风度的行动指南。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建议儿子,尤其要注意自己在公众场合的言行,注意保持谦逊和沉默,而英国绅士正是以谦逊和沉默著名。他说:"永远不要显得比你周围人更聪明、更有学识。将你的学识像怀表一样,小心地放进自己的衣袋里,不要轻易拿出来炫耀,而只是让人知道你也拥有它。"作为18世纪著名的自控能力超强的绅士,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强调最重要的一点,即不要违背个人情感的重要性。他说:"你要把握个人的情绪和表情,这样,无论你内心感受如何,至少都不会表现出来。"他告诫儿子,一定不要像普通人那样笑得过于频繁,笑得过于放肆,因为"经常笑、大声笑是傻瓜们的特点"。他还抱怨说,儿子说话语速太快了。的确,在如何与他人谈话这个问题上,这位有点书生气的父亲可谓费尽心机。他注意到,"有教养的人,与下属或晚辈谈话时毫无傲慢之气,与上司或长辈谈话时也是既尊敬又放松自如"。
切斯特菲尔德勋爵认为,如果能够按照所有这些建议行事,并取得成效的话,那么,自己在欧洲大陆逗留期间,儿子菲利普·斯坦福就不会遇到什么大麻烦。在所有信函中,切斯特菲尔德勋爵一直都在强调举止、礼貌和优雅三个方面,这是能否成为绅士的关键。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一定要注意拥有"文雅的举止、优雅的姿态、机敏的言辞"。
粗俗的绅士:斯夸尔?韦斯顿
粗俗的绅士:斯夸尔·韦斯顿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绅士都是这么博学、优雅、谦逊,就像切斯特菲尔德勋爵期望自己儿子所要成为的那样。我们可以在著名的文学形象——斯夸尔·韦斯顿身上看到这一点,他是亨利·菲尔丁1749年出版的著名小说《汤姆·琼斯的历史》中刻画的一位马虎、守旧的乡村绅士。菲尔丁的父亲是一位陆军将军,他本人就是一位绅士,在乡间长大,曾经就读于伊顿公学,后来又远赴荷兰莱顿大学学习法律。他是一位小说家、剧作家,也曾经出版过一些法律手册,后来他成为一名法官。他拥有丰富的生活素材和经验,足以成功刻画一位绅士败类形象。
斯夸尔·韦斯顿是与我们在本章中所看到的绅士截然不同的一个形象,却也非常典型。比如,就音乐爱好而言,他喜欢简单、通俗的歌曲,而不喜欢严肃音乐;女儿感到很委屈,因为他不允许女儿演奏自己喜欢的音乐,比如亨德尔的作品。在斯夸尔·韦斯顿看来,音乐只是他喝酒时的一种娱乐。他每天下午的习惯就是"喝醉酒之后,听着女儿在琴键上演奏"。女儿"尽力想引导父亲喜欢上自己喜欢的高雅音乐",却一直未能成功。他的人生态度异常简单:在一桩关于偷窃的官司中,他显然被律师引用的一段拉丁文搞懵了(他更愿意喝酒,而不愿意动脑筋思考复杂的法律事务),他说:"让我们喝酒吧,谈一点国家大事或者大家都懂的话题,因为我对那位律师引用的拉丁文一点不懂。"他也曾经动情地发誓,将所有时间放在猎狐上面。对他来说,没有什么财产比猎狐犬和马更珍贵。在这一点上,他倒是一位典型的乡间绅士(粗俗而真诚)。
18世纪诗人理查德·萨维奇一首名为《私生子》的诗中,还提出过一个与传统绅士概念更加对立的观点。在萨维奇看来,私生子是真情的结晶,他比合法的儿子更强壮,拥有一种在世界上生存所必需的力量。萨维奇的诗中这样写道:
他依靠过人的体格生存,
从不夸耀自己不凡的出身。
私生子不是那些面色苍白的祖先的"复制"(祖先的画像就悬挂在宽敞老屋的墙壁上),他们的面容充满光泽、力量和朝气。萨维奇写道:
他们不会有一张愚蠢的面孔!
思维敏捷、天资聪颖、拥有迅速决策和行动能力的中国企业家与这些人相似,他们也许生于贫穷的农村家庭,没有继承什么"愚蠢的面孔",但是拥有一种天生的力量,以及对成功和财富的热情。这就是一种完全值得赞美的热情。实际上,无论是第三代还是已经兴旺千年的豪门望族,都始于这样一个人。问题在于,怎样才能经营成功,保持曾经创造了第一笔财富的热情(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刚刚富起来的中国企业家正在向第二代、第三代人交班,而在很多商业实例中,企业家成功完成两次交接的比率相当之低,大约只有10%到20%)。
最后,理查德·萨维奇本人的情况也值得一提。他不仅是一位伯爵和贵妇人遗弃了的私生子,而且是一位犯有谋杀罪的凶手,后来死于债务人监狱,这也是他最好的解脱。
第五章绅士的狩猎
身穿红色外套的绅士带着猎犬骑马打猎的形象,早已成为英国的重要标志之一。狩猎是王子和高贵者的游戏,受到所有年龄段人士的追捧。今天英国绅士们最大的嗜好仍然是狩猎、射击和垂钓,就像道格拉斯·萨瑟兰伯爵从保姆那里学会的儿歌所暗示的那样,成年之后,他也会像其他英国绅士那样,毫不费力地学会使用猎枪:
绝不能,绝不能把你的枪口,
指向任何一个人······
所有的野鸡都是一点点养大的,
私人的损失无法弥补。
传统绅士的狩猎(1)
早在孩提时代,传统的绅士就接触到了狩猎观念。根据15世纪一部专门写给绅士的图书——收录了三篇文章的《圣奥尔本著作集》(BokeofStAlbans)介绍,狩猎是绅士的主要特征。
第一篇文章讨论狩猎(其他两篇分别讨论用鹰行猎和纹章术),这样描绘了绅士的形象:他们独自拥有财富,一年大多数时间生活在乡间,享受着乡村的乐趣。因此,他们最经常进行的活动就是狩猎,既是为了一饱口福,也是为了体验射杀的快乐。特别是我们所熟知的血腥运动,包括当年盛行、今天已经绝迹的运动,如逗熊游戏(这是一种十六、十七世纪流行于英国的游戏,驱狗去咬绑着的熊,很残忍,后被禁止)、斗鸡、斗狗,也有一些今天仍在进行的运动,比如鹰猎、钓鱼、猎狐等。从那时起,英国人就认为一些血腥的运动适合绅士消遣,且与绅士的其他志趣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身穿红色外套的绅士带着猎犬骑马打猎的形象,早已成为英国的重要标志之一。
《圣奥尔本著作集》出版几年之后,人们开始用一群嗅觉灵敏的猎犬追逐狐狸,这次猎狐活动发生的时间是1534年,地点是在诺福克郡。这也是迄今为止,人们所知道有明确记载的最早一次猎狐活动。实际上,在十六、十七世纪,狩猎是绅士们的最佳运动。伊扎克·沃尔顿是一位五金商人,也是传记作家,曾经撰写过一些著名诗人的传记。1653年,他写了一部至今仍然非常有名的书——《垂钓大全》,内容是讨论钓鱼活动。该书很快成为超级畅销书,10年内发行了五个版本。
他通过对话的形式阐明自己的观点。对话的三位绅士分别代表三种休闲运动:狩猎、钓鱼、鹰猎(用他自己的话来讲,就是地上、水中、空中的运动)。他们一起从伦敦出发,讨论他们各自选择的运动的优点。其中,猎人名叫维纳多(Venator,拉丁文"猎人"的意思),他这样赞美狩猎的好处:
狩猎是王子和高贵者的游戏,受到所有年龄段人士的追捧。它是希腊将军、历史学家色诺芬给予赛勒斯的荣誉之一,赛勒斯是捕获野兽的猎人。狩猎能锻炼年轻人的个性作风,使他们成年后拥有男子汉的气派。这种男子汉的训练要比打野猪、牡鹿、狐狸、兔子重要得多。狩猎还可以保持身体健康,增加体能和活力。
现存最古老的猎狐场位于北约克郡的比尔斯达尔,始于1670年左右。另外一个著名的猎狐场位于莱斯特郡的阔恩,始于1696年(阔恩网站提供的狩猎主人姓名始于1698年,第一位是布思比。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担任狩猎主人的时间长达55年)。60年后,由于一系列相关的约束性法规建立起来,在很多乡村地区,猎鹿更加困难,因为猎鹿要有较大面积的开阔地带。同样,新竖起的需要跨越的围栏分开了传统的狩猎场。猎鹿活动衰落的同时,猎狐活动却正在兴起,新竖起的围栏、树桩鼓励人们跨越追逐,而这种跨越追逐也成为猎狐活动本身的一部分。因为如果一群猎犬嗅到了一只狐狸的气味,就会沿着尽可能短的路线追逐,不论遇到什么障碍。1800年前后,传统的红色猎装不断演化发展,终于成为"正确"的着装。19世纪,随着铁路网络的扩大完善,狩猎者、马匹能够跨地区旅行、约会,猎狐活动逐渐流行起来。伟大的小说家、社会观察家安东尼·特罗洛普(1815-1882)在其《狩猎杂记》(该书是在为当时的畅销杂志《巴尔摩街报》撰写的系列文章基础上完成的)中曾经调侃说:"铁路网的完善、手头的阔绰,让从事狩猎运动的人数迅速增加,在火车站附近,养一两匹老马的人司空见惯。"
现在,最有名的狩猎是由博福特公爵家族组织起来的,他们的庄园位于格洛斯特郡的科茨沃尔德丘陵地带,主屋位于班德蒙顿(Badminton,他们家族发明了以此命名的羽毛球运动,如今在中国非常流行)。据说,1762年的一天,博福特公爵五世在一次非常成功的狩猎行动中,感到狐狸是比牡鹿更好的狩猎对象,从此决定将来专门猎狐。最近的事情是,博福特公爵十世从1924年到1984年间,一直担任博福特猎狐活动的主人。结果,很多人都称他"主人",而不是"公爵"。博福特猎狐活动所在的猎场是现存为数不多的私人猎场之一,当然,它目前主要靠订金维持,而不仅仅是靠博福特公爵家族支持。他们家族的所作所为印证了作家特罗洛普的断言,那就是作为狩猎活动的主人,"没有财富就不会受到欢迎,而且如果他不准备花钱让其他人满意,也就不要奢望这个位置"。
传统绅士的狩猎(2)
现在,博福特猎狐活动大约有250位客户,他们每周带着猎犬狩猎4次,而且那些猎犬最为有名。根据官方网站的介绍,从1640年起,班德蒙顿就开始驯养猎犬。一只猎犬的家谱可以追溯到1743年,这意味着在此期间的54代猎犬纯粹为了猎狐被系统驯养着。这些猎狐犬非常强调嗅觉、毅力和品质。然而,博福特猎狐活动绝非一个孤立的个别现象。2004年11月的最新统计结果表明,英国大约有40个狩猎协会,个人或狩猎团体拥有318个猎犬群。
所以,今天英国绅士们最大的嗜好仍然是狩猎、射击和垂钓。道格拉斯·萨瑟兰是一位伯爵的后裔,他在自己撰写的一本幽默而富有启迪意义的书中,介绍了他从出生之日起,类似运动在绅士生活中占据的重要位置。书中说,从保姆那里所学的儿歌中,他就开始学习乡下打猎的规矩。比如:
绝不能,绝不能把你的枪口,
指向任何一个人……
所有的野鸡都是一点点养大的,
死人的损失无法弥补。
这些儿歌实际上在暗示,孩子们成年之后将会参加像这样的狩猎活动,他们也会像其他英国绅士那样,毫不费力地学会使用猎枪。萨瑟兰还用略带讽刺的口吻说,很多绅士认为,控制狐狸数量是自己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之一。一个普遍现象是,富有的退休者都热衷于打猎和射击。
中国的马术与狩猎
有意思的是,虽然马文化和狩猎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今中国的新富们似乎并不愿意为马费心。而在早先的多个朝代里,马一直是这个"中央之国"不可或缺的角色,战车、骑士都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骑马历史上,中国人用自己的智慧实现了三项重大发明:以胸带为基础的高效驾驭系统、马镫、马项圈。在唐代,马背上的运动——马球和狩猎非常流行,男女皆宜。与此同时,马有时也与一些骄横轻佻的富人联系紧密,我们可以从白居易的诗中领略到这些:
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
借问何为者?人称是内臣。
朱绂皆大夫,紫绶或将军。
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
白居易《轻肥》
数百年来,狩猎也是中国贵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元朝、清朝的皇帝每年都要外出狩猎,因此,前往位于承德北部的皇家猎场——木兰围场狩猎,也成为宫廷定制。康熙皇帝、乾隆皇帝都曾经在木兰围场射猎鹿、野鸡和虎,常常一去就是30多天。1714年,康熙皇帝在紫禁城皇宫仅仅待了14天,而在北京郊区圆明园东北的畅春园待了131天,在承德行宫待了139天。他曾经写道,站在长城之外,清新的空气和土壤就可以洗涤人的精神和灵魂。在整个19世纪,擅长狩猎、马术和剑术的人备受推崇。乾隆年间(1736-1795)一些最优秀的画家,包括意大利画家郎世宁,都描绘过狩猎场面。与皇帝一同外出狩猎的王子、贵族、官员、旗手人数有时甚至高达3万,同时举行各种仪式、舞蹈、演习和宴会,当时参加者所占全国人口比例与英国狩猎者所占全国人口比例相仿。如今,这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烟云。不过,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的设立,狩猎之风开始悄悄地进入中国。
目前,中国拥有1100万匹马,占世界马匹总量的1/6,包括26个品种。根据2002年所做的调查,中国大约有130万人参加马术活动,约占总人口的0.1%,比较而言,这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中国没有参加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马术比赛,却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准备了一支参赛队伍。即便一点点成功,都有可能让人们对马术运动产生巨大的兴趣,包括对赛马运动的兴趣。2005年3月,香港赛马会向中国马术协会捐赠了51匹赛马(其中一匹很快就死于北京的一场车祸),媒体的兴趣被激发起来。在这些马匹中,训练出了24匹,供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现代五项马术比赛的各国选手使用。
1979年,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马业协会联合成立了中国马术协会。协会主要精力集中于奥运会三大马术项目的两项,即跳跃障碍赛和三日赛(马匹评比赛,测验马匹和骑手的全部技能,项目有花式骑术、越野、耐力和跑道超越障碍)。根据协会安排,马上项目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内蒙古、西藏、新疆等地以及解放军体育代表队。截至2009年,全国已有107家马术俱乐部和数千匹良马。很多马术俱乐部由私人投资兴建,配有标准的马术运动场,不仅吸引了很多马术爱好者,也成为了富人们休闲渡假的新去处。
位于河北丰宁坝上的骑马假日俱乐部是新近开张的一家。像这样越来越多的马术俱乐部重燃了中国人对狩猎运动的热爱。北京通顺赛马场也很有代表性,它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占地160公顷,拥有三条国际级赛道,还出版《马业》杂志。传统的绅士俱乐部文化、狩猎与赛马之间的联系,在俱乐部网站上有着清楚的说明。他们声称与北京最著名的两大俱乐部——长安俱乐部、首都俱乐部有着"良好的关系",而这两家俱乐部都试图模仿英国的俱乐部(尽管与英国早期的俱乐部相比,这两家俱乐部的商业色彩更浓)。2005年,位于北京市东南三十多公里处的北京龙头牧场举行了一场拍卖会。35匹马总共拍出了230万元,买家主要是京、沪两地从事建筑工程、金融和房地产业的企业家。拍卖的马匹当然都是一些纯种马,不过,即便普通的马匹喂养起来都成本不菲。在美国,每年一匹马的喂养成本大约在4500美元(包括马厩、谷物、除虫、兽医、蹄铁匠等费用),还要有大约2500美元用于购置一些基本器材,比如马鞍。买下一匹马,通常需要花费800到2500美元。这也就意味着在第一年中,你的花费大约相当于购置一辆小轿车。而且即便是一匹普通马,花费显然也相当于一辆价值不菲的小轿车,更不要提那些在北京龙头牧场拍卖会上售价高达50万元人民币的马了,或者那些售价超100万美元的良种马。
绅士的运动
爱好运动是绅士精神气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希望绅士们个个都是运动高手。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通过各项运动,将早已有之的绅士概念,转化为一种男性魅力。事实上,主要是通过那些运动和绅士、议员、明星的表现,十九世纪的英国才得以名扬天下。他们不仅制定了诸如高尔夫、赛马、拳击等个人运动的比赛规则,而且向外输出了诸如足球、橄榄球、板球等今天已经风靡世界的团体赛事。
爱好运动是绅士精神气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希望绅士们个个都是运动高手。从实际情况看,也的确如此。
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通过各项运动,将早已有之的绅士概念,转化为一种男性魅力。事实上,主要是通过那些运动和绅士、议员、明星的表现,十九世纪的英国才得以名扬天下。他们不仅制定了诸如高尔夫、赛马、拳击等个人运动的比赛规则,而且向外输出了诸如足球、橄榄球、板球等今天已经风靡世界的团体赛事。在这些运动项目推广和发展的背后,潜藏着这样一个观念:团体运动项目能够激励人们恪守已经建立起来的规则,把孩子培养成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但是,现代评论家有时候会对在社交圈子形成的过程中学校所起的作用横加指摘。一些人认为,孩子要是知道自己将来会成为社会领袖的话,会产生"领袖崇拜",因而表现得狂妄自大且心胸狭隘。不可否认,一个极其普遍的倾向就是,把生活甚至战争看做一种游戏。这种错觉一直延续到爱德华七世时代结束之后。1914年3月号的《赛马与猎犬》杂志的一篇文章曾经写道:
就个体而言,英国人之所以比一些野蛮人优越,是因为英国人与生俱来的对各种各样运动的热爱。的确,打猎是培养人自信、敏捷和冷静的绝佳途径。
然而,他们的某些观念可能已经被误导。在今天这个商业化的世界里,开球的时间和比赛的规则都被电视台所左右,在比赛的过程中更是不惜代价赢得胜利。如足球运动员可以凭借引导对方犯规而使对方被罚点球的技巧让队友们欢欣鼓舞,哪怕是运用戏剧化的假摔动作。在他们看来,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爱德华七世时代早期英国中产阶层的运动员精神显得无比天真浪漫。
维多利亚时代的精神气质,或许可以在一个名叫哥林多队的业余足球队中找到。在运动专业主义倾向不断加强的年代,他们寻求并坚持着运动的业余价值。他们认为,为金钱而比赛会给输赢带来新的负担,他们抵制任何可能对比赛结果产生影响的规则变化。例如,他们反对罚点球,因为他们坚持认为没有哪位绅士会去故意犯规。这种观念的一个直接的逻辑结论就是:他们拒绝通过罚球得分,也不愿意去改变一个对他们不利的判罚。这种态度自然有些不合时宜,最终导致了他们在比赛中屡战屡败,运动队本身也可能因此不复存在。比如,1996年,汉普郡伍德曼科特村板球队就因为"过于专业",而被逐出了国家锦标赛。
哥林多队也拒绝参加任何颁发奖杯的比赛,他们认为,颁奖违背了重在参与的体育精神(皮埃尔·德·顾拜旦男爵倡导的著名的奥林匹克精神,就认为"最根本的一点不是征服,而是奋斗不息")。他们不仅禁止对裁判的判罚说三道四,其中一些人甚至认为,在绅士们参与的比赛当中,裁判的存在毫无必要。有一次,他们甚至公开发表文章,建议一名同裁判发生了激烈争执的曲棍球运动员从俱乐部辞职。在他们看来,唯其如此,这位运动员才可能赢得尊敬。
虽然几乎没有什么人会像哥林多队这样,在这种归谬法中走得如此之远,但是在有关网球和板球等体育运动的新闻评论中,对这种态度的怀恋仍然屡见不鲜。因此,从十九世纪中期开始直到现在,"这不是板球"这句话的一个含义是"不公正",或者"没有运动家风范"。
绅士的运动:橄榄球
橄榄球
在所有的运动项目中,橄榄球(rugby)也许是最具绅士派头的。它发端于著名的拉戈比公立学校(publicschoolofRugby),并且在同其他学校的比赛中,逐步变成了绅士派头十足的最具代表性的运动(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开始拥有实力雄厚的橄榄球队,并向全国输送顶尖球员,这才是前不久的事情)。其他一些著名的公立学校也都有五花八门的橄榄球比赛,不过这可能应该归功于托马斯·阿诺德博士。正是由于他的卓越才能,其他学校也都在1860年前后接受了橄榄球的比赛及其规则。
1823年,一个名叫威廉·韦伯·埃里斯的小男孩,用手拣起了球并抱着球奔跑。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拉戈比公立学校的孩子们开始玩一种可以用手抱着球跑的新式球类运动。多亏了威廉·韦伯·埃里斯,此前至少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学校的比赛中还只允许球员用手触球,而不允许抱着球奔跑。
直到今天,在玩橄榄球和玩英式足球的人们(足球最初是工人阶层的游戏,足球强队一般都在像利兹或者曼彻斯特这样的新兴工业城市中)之间依然存在着阶层的差别,虽然最近这些年来英式足球已经被更广泛阶层的人们所接受。在橄榄球比赛中,在与一名快速跑动的球员俯冲争抢的时候,"勇气和果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英国公立学校以及后来的文法学校中所培养的男子汉气概。橄榄球比赛的公认规则,一般认为是由发起成立英国橄榄球联盟的三位律师草拟的。这三位律师在1871年前后,都曾经就读于拉戈比公立学校,而第一次国际橄榄球比赛也是在这一年举办的。居住在香港的英国人早在19世纪70年代就曾组织橄榄球比赛,香港橄榄球总会也早在1952年就已经成立,但是,橄榄球在中国并不普及。从20世纪20年代到1949年,上海也有一些橄榄球队定期组织起来同香港的球队进行比赛。今天,香港的七人制锦标赛(每队七名选手,而不是通常的十五名选手)是世界上重要的橄榄球赛事之一。
板球
更神秘、更有英国味的板球运动,长期以来也被认为是绅士运动,尽管在英国及其先前的殖民地(比如印度、巴基斯坦、西印度群岛、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外的地方,一直没能普及。早在18世纪,板球就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运动,无论是乡野贱民还是王公贵族,都乐此不疲。18世纪60年代,就像是拉戈比公立学校确定了橄榄球规则一样,位于汉普郡汉布列顿的一家板球俱乐部将板球的规则确定了下来。此后不久,伊顿公学、哈罗公学、温彻斯特公学等大型公立学校的男孩子们开始打板球,板球也就和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些运动项目一样,开始成为他们最感兴趣的团体运动项目之一。因此,在那个年代,板球在富裕家庭的孩子当中已经相当普及。从1806年到1863年,他们每年都要在伦敦的勋爵板球场举行所谓的"绅士队与运动员队"年度比赛。来自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和一些公立学校的业余"绅士队",同被称为"运动员队"的半职业橄榄球队进行比赛,这也成为当时社交界中的一项重要赛事。
绅士的运动:高尔夫
高尔夫
橄榄球和板球在中国新富阶层中不曾风行,而打高尔夫的人群和高尔夫球场过去的几年里却在中国显著的增长。虽然高尔夫运动已经存在了好几百年,现代高尔夫运动的比赛规则却差不多是与橄榄球、板球在同一个时期正式确立起来的。1860年,第一届高尔夫公开赛在苏格兰的圣安德鲁斯球场举行。圣安德鲁斯高尔夫球场是人们第一个特地兴建的高尔夫球场,1851年正式投入使用。在像阿诺德·帕尔默那样的伟大美国球员横空出世之前,正式的高尔夫球比赛中,苏格兰和英格兰选手几乎是独霸天下。
从本质上来说,高尔夫是一种中产阶层绅士的运动。2005年初,在前英国高尔夫球赛冠军马克斯·福克纳以88岁高龄逝世之际,人们回忆起很多年以前,他身着颜色鲜艳的运动服,对传统的高尔夫俱乐部成员形成强烈冲击的一幕:
他成了第一位身着颜色鲜艳(比如淡黄色、孔雀蓝以及彩虹的所有颜色)的运动服,漫步球场的英国高尔夫选手。自然,这并没有得到俱乐部会所大佬们的认可。当时,所有的职业球员都必须明白自己的社会地位。这样,当福克纳提早抵达位于三维治的球场,为1949年公开赛热身的时候,他被禁止进入更衣室,并被告知要在工作间穿衣。绅士们就是以这种方式,将他们自己同运动员区别开来。
职业运动员应该明白,自己的社会地位大大低于俱乐部的绅士会员,即便像英国高尔夫公开赛冠军福克纳这样优秀的高尔夫球手,也概莫能外。
今天,伴随着中国中上层人士的迅速增加,他们对高尔夫球运动的激情与日俱增,高尔夫球越来越成为新兴中产阶层显示自己身份地位的一项运动。现代高尔夫运动在中国的推广始于1984年,当时,由阿诺德·帕尔默设计的一个球场在中山温泉俱乐部开放。不过这个俱乐部基本上是由香港商人投资,其目标会员也还只是当地的外籍居民。而到今天,中国大陆已经建起了大约250个高尔夫球场,包括世界上最大的、拥有十个球场的深圳观澜湖高尔夫俱乐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指出,目前大陆高尔夫球运动的爱好者已经达到450多万人。过去的几年中,高尔夫球已经变成了一种重要的商务活动工具。
然而在北京,高尔夫球运动还不是一种可以常年开展的运动,因为大约20个球场每年都是到了4月底才能运营。另外高尔夫球运动似乎还不大算是精英的运动。几年以前,打一天高尔夫球大约要花费800元人民币;现在,球场为了尽快回收成本,鼓励人们更充分地利用运动设施,打高尔夫球的价格已经下跌到过去价格的一半。即便这样,也还不足以使高尔夫运动能够像在苏格兰那样普及。在苏格兰,类似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高尔夫球场向数十万中产阶层家庭开放。中国最著名的观澜湖高尔夫球场,花费与苏格兰的球场价位大致相当。而且,观澜湖高尔夫球场还有便捷的免费班车,在香港、广州和深圳之间接送打球的人们。
眼下,随着中国的一些年轻运动员不断在国际上得到认可,中国人的运动热情也一再被鼓舞而高涨起来。随着中国人收入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具备了置办高尔夫运动所需要的专业装备的支付能力。由此,可以预见的是,高尔夫运动在中国普及也指日可待。
绅士的餐饮
中国新富似乎最乐意在吃上面大把花钱,他们喜欢价格昂贵的进口鱼翅、鲍鱼。与之相反,正统的绅士喜欢吃自己土地上出产的东西:一点乡下养的家禽肉、野味和鱼肉,还有自家花园出产的新鲜蔬菜和自家果园生长的水果。用餐的过程却非常讲究,比如酒具的挑选,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酒杯,可以让人们充分领略酒的色泽;一只带有边槽的好酒杯,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闻到酒香,避免倒酒过程中洒酒。喝酒前,人们可以举起酒杯在灯下静静观察,靠近鼻子静静地感受,然后优雅地举杯一饮而尽。
中国新富似乎最乐意在吃上面大把花钱,他们喜欢价格昂贵的进口鱼翅、鲍鱼。与之相反,正统的绅士喜欢吃自己土地上出产的东西:一点乡下养的家禽肉、野味和鱼肉,还有自家花园出产的新鲜蔬菜和自家果园生长的水果。用餐的过程却非常正式,20世纪的绅士们不再穿戴白色的领结、黑色的燕尾服,取而代之的是相对"随便"的黑色领带(结)、简式无尾礼服。除了一些特定场合或在一些豪华饭店、一些传统的自视高档的餐馆要求男士穿戴黑色领带或领结、简式无尾礼服,女士身着晚礼服之外,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在晚餐上那么穿戴。在如今这个略显粗俗的物质时代,搭乘一架直升机抵达米其林蓝星级餐厅,已经取代了系着领带、着装整齐的赴宴。
食物
正宗的英国晚餐有七道内容,包括汤、鱼、果汁冰糕(通常是柠檬味,有助于清理人舌面上的味蕾,以便更好地品味鱼肉的鲜美)、牛肉或家禽肉、干酪和(或)色拉、甜点、咖啡。假如缩减到五道或者三道,先后次序仍然会保持不变。从前,这些食物都有相当的水准,绅士们喜欢这为数不多的菜肴,直到现在,仍为很多英国人喜爱。比如温莎汤,这在伦敦俱乐部的菜单上可以找到,在一些高档餐厅却并不常见。在今天多元文化环境中,英国人餐桌上的食物也更加国际化。印度、中国风味流行,而从地中海沿岸的法国、意大利菜肴中所吸收的东西也相当的多。现在,最具特色的英国饭是一种印度咖喱饭,更准确地说就是红咖喱鸡,即在鸡肉中加入咖喱粉、番茄酱,在木炭火炉上烤制而成。不过,俱乐部、饭店和留存下来的乡绅人家则提供更传统的菜式:罐装小虾、多佛比目鱼、松鸡馅饼、半熟的烤牛排、正宗的英印咖喱肉汤,还有像夏日布丁(用面包、新鲜浆果制成)之类的甜点。
绅士的餐饮:葡萄酒(1)
葡萄酒
对于酒,绅士们从来不会不懂装懂,他们知道自己该喝些什么酒,并在自家酒窖里存放着一些好酒。很多时候,他们自己就能尽情享用一些质量上乘的好酒,从来不会给侍应生带来太多麻烦。吃牛肉的时候,他们喜欢喝香槟;吃鱼的时候(尤其是用蘑菇之类的好东西烹鱼的时候),他们喜欢喝一些红葡萄酒。他们不大喜欢那些招摇惹眼的东西,比如用酒架将酒瓶平放在桌面上,或者倒酒的时候用餐巾绕着酒瓶瓶颈。
然而,有关喝酒的一些基本规则,特别是酒的温度,人们却常常未能正确理解。比如,所谓室温,也就是喝红葡萄酒的理想温度,实际指的是英国乡村住宅或法国城堡餐厅里的温度,大约在15℃或16℃,它远远低于北京一般人家厨房的温度。同样,所谓"冷"或"较冷",也就是喝干白葡萄酒的理想温度,指的是酒窖的温度,大约在7℃或8℃,并不是现代冰箱、冰柜接近0℃的温度。总而言之,中国餐厅所提供的红葡萄酒有些过热,而白葡萄酒有点过凉,这些都影响了酒的口感和味道。
在家里放酒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酒瓶应该平放,以免软木塞(主要对红葡萄酒而言)变干;温度高低则不那么重要,当然阴凉的地方总是最好。一般说来,喝酒之前,先打开酒瓶至少一个小时或一整天,口感就会好一些;对于新酿酒来说,也是如此,因为通过"呼吸"空气,酒香才会更加浓郁。绅士们往往喜欢将酒倒进其他容器,尤其是那些放在餐桌上更显雅致美观的玻璃器皿中。不过,使用设计精良的酒壶可能会让他们知道,谁才是喝酒的真正高手——他们无需查看酒瓶上的标签,就能品出酒的优劣(试想一下,如果某人声称自己对酒的了解就如同熟悉罗马多利亚庞菲利画廊的所有西方艺术作品一样,人们可能就会对他肃然起敬,因为那里的绘画作品都仅仅以数字编号,而不标明画家的姓名)。
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应该用玻璃酒杯喝酒(即便是在野外就餐),因为纸杯或塑料杯都有可能影响美酒的口感。而且,绅士不会用喝红葡萄酒的玻璃酒杯喝白酒,也不会用喝白葡萄酒的玻璃酒杯喝红葡萄酒。但是,它们都可以用现代的香槟酒杯来享用。在中国的餐厅或家庭中,小小的玻璃酒杯里往往斟满酒,甚至到了酒杯边沿。不过,如果用稍大一些的酒杯,斟到酒杯的1/3处就更好了。这样,酒就可以"自由呼吸",酒香更醇,口感更佳。对于品质上乘的好酒来说,必须使用大玻璃酒杯,最好是一瓶酒刚好能倒六杯。这样,酒的三个方面——色、香、味就会更好。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酒杯,可以让人们充分领略酒的色泽;一只带有边槽的好酒杯,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闻到酒香,还可以避免倒酒过程中洒出来;喝酒前,人们可以举起酒杯在灯下细细观察,靠近鼻子静静地感受,然后优雅地举杯一饮而尽。
如今,市场上也有一些不错的中国红葡萄酒,根据2004年发布的中国市场研究报告,大约只有800万中国消费者喝红葡萄酒。而与之相对照的数字是,喝啤酒的中国人大约有3300万,喝白酒的中国人大约有1300万。张裕、长城、通化、王朝等生产葡萄酒的中国公司,为每天喝红葡萄酒的消费者提供了价格适宜、品质合格的产品,它们与另外几家生产葡萄酒的公司占据了中国国内葡萄酒市场90%的份额。不过,随着近年来进口关税的降低,不少来自法国、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的葡萄酒,也能在中国以稍高于国产优质葡萄酒的价格买到。很多过去深受传统绅士垂青的质量上乘的葡萄酒,如今也可以在蒙特罗斯之类的酒品商场或像欧尚之类的高档超市买到。
绅士的餐饮:葡萄酒(2)
在此,我介绍一下英国人如何选购产自中国之外的葡萄酒。
每天必备的红葡萄酒:
中等价位的有罗讷河红葡萄酒(CtesdeRhne,产于法国)、里奥哈红葡萄酒(Rioja,产于西班牙)或者澳大利亚红葡萄酒。
每天必备的白葡萄酒:
一种来自美国加州或澳大利亚非常爽口的夏敦埃酒(Chardonnay,一种类似夏布利酒的无甜味白葡萄酒)。
一般场合喝的红葡萄酒:
基安蒂红葡萄酒(Chianticlassico,产于意大利)、柏美洛红葡萄酒(Pomerol,产于法国)、圣特美隆红葡萄酒(St-Emilion,产于法国)和美国加州赤霞珠红葡萄酒。
一般场合喝的白葡萄酒:
一些果味更浓郁的白葡萄酒,比如澳大利亚雷司令(Riesling)、奥维多白葡萄酒(OrvietoClassico,产于意大利)、桑塞尔白葡萄酒(Sancerre,产于法国)和比诺格里乔白葡萄酒(PinotGrigio,产于意大利)。
特殊场合喝的红葡萄酒:
高档商场售卖的薄酒莱红葡萄酒(Beaujolais,产于法国)、巴罗洛红葡萄酒(Barolo,产于意大利)、布鲁尼洛红葡萄酒(BrunellodiMontalcino,产于意大利),或者像玛尔戈红葡萄酒(Margaux)之类的上品波尔多葡萄酒。
特殊场合喝的白葡萄酒:
口感鲜美的澳大利亚设拉子白葡萄酒(Shiraz),或者格拉夫白葡萄酒(Graves,产于法国)。
专供饭后喝的一些酒:
波特酒(产于葡萄牙)、苏特恩白葡萄酒(Sauterne,产于法国)或马沙拉白葡萄酒(Marsala,产于意大利)。
传统绅士都乐于在自家酒窑中收藏这些葡萄酒,尽管一些产自澳大利亚和美国加州的葡萄酒不是那么有名,因为英国也是在近年来才大量进口红葡萄酒的。以上提及的葡萄酒在中国国内商场也可以看到,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一定不要过于迷信葡萄酒的产地。
以上仅仅是一些建议,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喝葡萄酒应该成为有教养、有品位的人饮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现在在中国,喝葡萄酒也被看做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尽管人们还不大注意葡萄酒的品质。不过,一些人已经开始在餐厅里试着享用外国葡萄酒,品味赤霞珠葡萄酒与梅洛葡萄酒的不同。尤其是在年轻消费者中,喝葡萄酒被看做一种更深沉、有品位的嗜好。据说,1996年中国葡萄酒零售额为900万美元,2003年为3000万美元,整整攀升了3倍多。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里,一些公司还开设了讲授葡萄酒知识的课程,促进人们对葡萄酒的了解,培养葡萄酒的消费者。一些外国公司开设的大型超市,往往也有在中国成为畅销品的来自法国、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的葡萄酒。然而,葡萄酒的消费在中国真正普及,仍然有赖于中国社会消费习惯的形成。如果像在英国那样,喝葡萄酒成为中产阶层生活方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即便在英国,喝葡萄酒曾经也仅仅是贵族们的专利;近年来,喝葡萄酒才成为中产阶层生活的标志),那么,葡萄酒才会在中国真正普及起来。
一点提醒:千万不要与一位…
所有外国人在中国人的酒宴上一定都会遇到中国人的喝酒比赛,有时候完全是一种一饮而尽式的喝酒挑战——"干杯!"我发现,对生意场上这种习惯的描述,最早出自艾丽丝·迪斯戴尔·霍巴特的小说《中国油灯的故事》(纽约BobbsMerrill出版公司,1933年出版)。小说中的石油代理商斯蒂芬·蔡斯(该形象以霍巴特的丈夫为原型,他曾经在中国为标准石油公司工作)常常成为宴会上被试图灌醉的对象,而这种宴会是商业谈判的一部分。
其实,早在1244年,圣芳济会的修道士威廉·鲁布鲁克就曾经抱怨说,在一次与蒙古王蒙哥可汗的宴会上,翻译的醉酒让他们已经开始的讨论不得不暂时中止。
有些时候,中国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不可能灌醉一位英国绅士。因为差不多从襁褓中开始,英国绅士就没有离开过美酒,而大学期间的很多活动也伴随着大量饮酒。实际上,18世纪成为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教授的一个前提就是,他在晚宴上能喝掉多少波特酒。当时的正规标准是可以喝掉三瓶,因此,他们的教授都是"三瓶酒先生"。正是在这一时期,产生了很多著名的三一学院教授,包括艾萨克·牛顿,他们个个都酒量超群。而当时的一些贵族,包括达佛林勋爵、布莱尼勋爵和潘姆尔勋爵,都以能够一口气喝下六瓶酒而闻名。苏格兰西北部斯嘉岛上有个邓韦根城堡,麦克劳德家族在此生活了750年。游客在那里能够看到一只镶有银边的牛角杯,牛角杯能盛一升酒。据说,他们家族有一个传统,新继位的家族首领必须一口气喝下牛角杯中的酒之后,仍然能够行动自如。
事实上,绅士与葡萄酒一直关系密切。"滴酒不沾怎么能成为一名绅士呢?"爱默生在《英国人的性格》(EnglishTraits)中如是说。男管家是高级绅士们的侍从,也是超级富豪身份的标志。英语中的"男管家"(butler)一词,原意就是照管酒窖的人,由法语"搬运酒瓶的人"一词演化而来。
托马斯·杰弗逊、约翰·伊夫林、托拜厄斯·斯莫利特、亨利·菲尔丁等一些伟大的绅士作家们,曾经记述了自己在法国喝葡萄酒的经历。作家塞缪尔·佩皮斯经常提及自己买酒、饮酒的经历,他还把酒作为礼物赠送给朋友,当然也接受朋友馈赠美酒;他经常去莱茵河酒馆,在那里品味德国葡萄酒,而且往往是一边喝葡萄酒,一边品尝凤尾鱼。他非常珍爱美酒,以至于在伦敦大火期间,他像其他绅士那样,在自家花园里挖了一个洞,掩埋自己收藏的美酒以及进口奢侈品——意大利干酪。他在日记中写道:"W·巴滕爵士不知道怎样转移自己的酒,就在自家花园里挖了一个坑,把酒藏了进去。傍晚时分,W·彭爵士与我另挖了一个坑,将我们的酒藏了进去。这样,我的酒、意大利干酪和其他一些东西都藏了进去。"(塞缪尔·佩皮斯《日记》,1666年12月4日)
然而,当时的很多葡萄酒,包括塞缪尔·佩皮斯所提及的葡萄酒,实际上都是品质不佳的西班牙、葡萄牙葡萄酒。18世纪,一些比较挑剔的人开始从法国进口质量上乘的美酒。17世纪末,贝德福德公爵进口了一批夏布里白葡萄酒,这是法国勃艮第地区最好的白葡萄酒之一;索尔兹伯里伯爵进口了非常好的埃尔米塔(Hermitage)红葡萄酒,它产于法国罗讷河谷地区。钱多斯公爵买下了种类繁多、数量惊人的上等红葡萄酒。1716年,他买了50桶(每桶约有327升)埃尔米塔红葡萄酒,每桶花费60英镑(参见约翰逊《酒的故事》,第300页)。与此同时,一些贵族人士开始喝香槟酒。
首相罗伯特·沃波尔爵士也买下了大量上等葡萄酒,比如玛歌堡葡萄酒和拉菲堡葡萄酒,另外还有不少香槟酒。事实上,英语中的"claret"(红葡萄酒)一词就出自法语,指的是波尔多地区的一种淡红色的葡萄酒。自从13世纪英国曾经拥有法国西南部的波尔多地区之后,这种红葡萄酒就备受青睐。它有点像现在的玫瑰葡萄酒,也像现在的薄若莱新酒那样招人喜欢,不过却出自酿造赤霞珠葡萄酒与梅洛葡萄酒的先辈之手。贵族们新建成的房子里,总要修一个专用酒窖,储存新式的瓶装酒。此前,人们是从一个大酒桶中直接倒酒。酒窖通常用砖块或石头砌成,分成一个个隔间,可以储存25打酒,相当于一大桶酒。
此后不久,一位伦敦出版商推出《酒窖手册》一书。他声称,对于"酒窖里储存着酒的所有绅士们"来说,该书都非常有用。当今这个时候,家里建有酒窖储存美酒,就不再像18世纪60年代那样完全属于贵族们的专利,而是所有绅士的作为。书中提议,一位绅士的酒窖应该储存有400瓶波特酒、48瓶红葡萄酒、85瓶白葡萄酒、48瓶勃艮第葡萄酒、19瓶香槟酒。显然,这是用来满足社交聚会、盛大宴请的酒窖。我们由此也能看出,18世纪后期一般绅士酒窖里的规模。
现在,人们不再那么喜欢喝波特酒。然而,绅士们对于红葡萄酒和其他传统酒类依然兴致不减。这一点,只要看一眼酒类商店的橱窗或商品目录就能明白。值得一提的是,有关英国人饮酒的研究表明,贵族们喝葡萄酒的历史已经长达数百年,而20世纪后半叶人们生活水准和收入水平的提升,更使喝葡萄酒成为中产阶层生活的标志。虽然很多人预言中国的葡萄酒类经销商将会发财,但实际上他们现在却愁眉苦脸,因为喝葡萄酒尚未成为中国中产阶层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尽管经济宽裕的中国年轻一代正在开始学习喝葡萄酒。
下午茶
19世纪,喝茶才成为英国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在乡下,饭后喝茶非常流行,往往是女主人自行沏茶,而男士们则在另外一间屋里喝波特酒(为的是仆人出入倒酒方便,免得让女士们感到难堪)。其实,那也是英国上层社会的生活规范之一:在饭后的一小段时间里,女士们回头准备沏茶或煮咖啡,随后男士们来喝茶或咖啡。
英国人以下午四时喝茶闻名天下(尽管现在除了星期天,英国很少有人还能有这样的闲暇),其实这种习惯也只是从19世纪40年代才开始在英国风行起来。这是晚餐时间不断调整的一个结果,因为一点钟的午餐与八点钟的晚餐之间时间过长。起初,女士们下午喝茶、吃点心,是悄悄在化妆间或卧室里进行,接着则是公开地在客厅享用。1842年,拉特兰公爵夫人在自己位于贝尔沃的化妆室里,向朋友提供茶水。到了1850年,茶水已经成为所有时尚家庭客厅里的必备之物。19世纪末,不分男女,都来品尝四点钟的下午茶。寒冷的季节,或是天气糟糕的时候,人们就在客厅喝下午茶;而在天气好的时候,人们就围坐在房子周围的草坪上喝下午茶。总而言之,喝下午茶已经成为乡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以来,各种家政手册、食谱对于喝下午茶所涉及的各方面知识都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其中包括邀请、礼仪、沏茶、招待方法、衣着和茶具等。喝茶聚会成为人们优雅、富裕生活的标志。冒着热气的鲑鱼、黄瓜三明治、小点心,还有最上等的茶水,都分别盛放在精美的瓷碟和瓷杯中,配以亚麻桌布和餐巾,供人们悠闲享用。
幸运的是,刁敏谦教授再一次为我们提供了当时英国人喝下午茶的情景。他首先解释了英国人的这种嗜好,说明"如果不喝下午茶,英国人就做不了什么"的原因:
无论何时何地,无论这个人社会地位或高或低、经济上或穷或富,无论他当时是在事务缠身的办公室,还是在悠闲自在的茶室,他都会在预定的4点钟兴致勃勃地赶来喝下午茶。这里没有任何强制或要求,只要时钟走到了喝下午茶的时间,所有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赶过来。也就是说,到了下午4点,似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将大家从各自的工作岗位拉过来,自觉自愿地喝下午茶。
刁敏谦教授说,英国各个阶层的人士都有这种嗜好,不过,他所举的例子都出自于绅士阶层。当然,这也是由他本人的身份决定的。他是一位毕业于伦敦经济学院的律师,其朋友圈中不少人就是议员。他注意到,一小块三明治或者蛋糕对于人们谈话的帮助非常大。他说:"你完全不必为自己所讨论的话题绞尽脑汁。一杯好茶,几盘别致的点心,还有其他一些活动比如乐队的演奏,都会让您雄辩滔滔,口若悬河。"
在介绍伦敦的一些时尚饭店、餐厅里为高级绅士、淑女准备的下午茶时,刁敏谦教授还提到了乐队。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他为我们描述了这些优雅人士的生活情景,其中喝下午茶已经成为绅士休闲生活的重要标志之一。他们有闲有钱,完全有条件进行这样的消费。他说:
"一些高级饭店、餐厅还出'新招'吸引顾客,尽管他们的茶水、蛋糕等与其他饭店、餐厅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比如,在富勒饭店、标准饭店,喝茶时会有管弦乐队演奏优美的乐曲;在特罗卡迪罗饭店,喝茶时会有歌手的演唱;而在华尔道夫饭店,喝茶时会有专业演员表演探戈舞或其他最新的舞蹈。"
看起来,刁敏谦教授在伦敦过得非常惬意!
更有意思的是,在记录伦敦绅士生活时,刁敏谦教授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那就是一场家庭茶话会。一位上层家庭的女主人,向很多朋友、熟人发出邀请,邀请他们于某一天几点至几点之间(不过,实际上没有人在这个时段一直待在那里)来自己家里喝茶。这是当时绅士们一种基本的社交活动。从当时的小说中也可以看到,这也是年轻的绅士遇到未来新娘的一个主要途径。不过,刁敏谦教授指出,如果纯粹从身体舒适的角度看,这类家庭茶话会对自己实在是一场折磨。
在主人家的客厅里,所有人都想有上佳表现。如果是女客人,她会戴上自己最漂亮的帽子,穿上自己最好看的礼服。客人太多,你实在找不到桌子放茶杯、茶托,所有东西都必须小心翼翼地放在自己膝盖上。如果没有人打扰,自然还算安全。你一只手端着茶杯、茶托,另一只手护着膝盖上的盘子。不过,你肯定也不会感到轻松自在。
然而,还有一些更严重的问题和尴尬需要避免(或承受)。如果你的身体协调性非常好,足以应付这些高难动作,那么尚能保持绅士风度,但是,
"假若还有人来到客厅,尤其是一位女士来到客厅,那你可能就惨了!如果你面前已经没有空桌子,那就会有两种情形发生:你端着自己的茶杯、茶托和盘子站起来,直到新来的客人找到了一个座位,或者你就在自己座位上稳坐如山,免得在整个过程中将茶水泼洒在别人衣服或主人的地毯上。这些事情最让人烦恼,甚至会让你后悔当初接到了茶话会邀请。"
刁敏谦教授显然为此感到困惑、苦恼,他认为这种家庭茶话会并不像当初设想的那样是一种很好的社交场合,因为即便你在这种家庭茶话会上遇到一位谈得来的人,谈话也很难进行下去。女主人可能会喋喋不休地介绍新来的客人,你们的谈话不得不一次次被打断。或者,与你谈得来的人可能更愿意去找一套"实实在在"的桌椅,享用自己的茶点。
由此,也许我们就不难理解,刁敏谦教授为什么感觉自己常常处于窘迫、尴尬的境地。假如培养一位绅士需要三代,那么,仅仅在英国待7年,显然不足以领略一场正式的家庭茶话会的乐趣。不过,无论如何,正如他自己所言,在20世纪初的英国,喝下午茶已经成为贵族和中产阶层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美国好莱坞著名影星凯瑟琳·赫本曾经大叹当今男士的“退化”。其表现在于对女士们不够尊重和关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小伙子与老人、孕妇争夺座位,对女士们出口不逊,粗言秽语,这些都是现代文明所不屑的。正如一个女孩子所言:“我衡量好男人的标准是:他对女人仁慈而亲切。我讨厌粗暴而无礼的人”。对此,应该引起每位男士的注意。我们也应该提倡点“绅士”气派。
  那么,“绅士气派”应该是怎样的呢?这具体体现在与女性的交往中。
 1.充满自信,坦然相处
  例如小张刚工作不久,在与女孩子的交往中总是窘迫拘谨、心情紧张,很不自然,到后来索性不愿和异性结交了。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造成的。
  其实,有这种心理的人,他往往把这种正常的社交活动看成一种神秘的事情。特别是未婚男女,心里存有顾虑,以为和异性交往总需涉及到婚恋和隐私上去,或者太注重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形象,结果所表现出来的又往往适得其反,因此,导致对女性过分敏感和紧张,小张就是一例。
  所以,关键在于端正认识,把与女性交往作为扩大社交面的正常途径。记住这样一条原则:爱人只有一个,朋友却可以无数。有这种心理态度,在与女性交往时你也就坦然得多,自信得多了。
  而自信和坦然是男士气派的一个标志。女性最不喜欢男孩子腼腆和胆怯,她们以为这是最不成熟的表现。
 2.积极主动,注意分寸
  在与女性的交往中,传统的习惯是男性持积极主动的态度,这也是对女士们的一种尊重。
  比如,在一个舞会上,你被介绍和一个女性认识,你应该有礼貌地点头致意:“你好,张小姐,认识你很高兴。”但注意不要先伸出手去,否则是欠妥的,需等对方伸出手来后,轻握对方的手,热情而不失分寸。既不能碰一下就赶紧缩回,敷衍了事,显得不尊重对方,也不能像见到分别已久的好朋友一样,握得太紧时间太长,而又因为一时找不到适当的话题而使对方陷入尴尬境地。从这一点说,握手也是一门学问。
  介绍以后,男士不妨主动找些适当的话题。刚开始认识,话题当然不能涉及到私人问题。譬如年龄、收入、婚恋等等,这些都是私人的秘密,除非她愿意主动告诉你,否则,冒然询问这些是很失礼的。交谈过程中需随时注意对方的神色,注意话题能吸引对方,使对方愿意与你交谈下去,否则,就不需唠唠叨叨,喋喋不休,令人生厌。
  双方认识以后,如果你觉得彼此印象都不坏,就可以提出进一步的交往。为了减少对方的顾虑,约会的地点不妨找个人多的地方。譬如,请她看电影、去公园赏花、或是参观画展、雕刻展什么的。当然,节目内容最好是女方感兴趣的。如果她喜欢轻音乐,你硬拉她去听流行歌曲演唱会,这显然不识相的。在没摸清对方爱好之前,不妨多提出几个方案,由她挑选。
 3.彬彬有礼,礼貌周道
  当你和女友约会时,如果你能礼貌周道,她就会觉得跟你在一起很光彩,别人看在眼里也会暗自赞叹。
  但有的男士却习惯大大咧咧,比如下面一些男士们常犯的毛病,不能忽略。你和她一起出游,路上碰到你的熟人,不要一个劲儿地拉着朋友闲聊,而把她冷落一边,应该马上为她和你的朋友作介绍,先把她介绍给你的朋友,再把朋友介绍给她,顺序不可颠倒。
  在公共场合,千万不要挽着她横冲直撞,或是大声和她讲话,这样会使她感到尴尬。如果人多拥挤,你需牵着她礼貌地请人让让,甚至必需的回头致谢。
  约会时不要迟到,稍稍提前一点点到达约会地点。女士往往矜持一点,迟到一百回也无伤大雅,如果男子也要耍耍性子,故意迟到,那就有失气派了。让一个亭亭少女在那里闲等,有些过意不去吧?所以,如果真的迟到,见了面一定要马上说明情况并道歉。
  如果她硬是得理不让人,千万不要生气,你可以用幽默的口吻来缓和这个问题。譬如她埋怨说:“人家已经等了足足30分钟呢。”你不妨说:“30分钟算什么,我从上次约会结束一直等到现在呢,你算算,有多少分钟啦!”尽管把她逗得破涕为笑,但不管怎么说,迟到终究是不好的。没有时间观念的人,女孩子怎么会喜欢呢?
 4.女士优先,照顾周全
  从生理上看,男人体格强壮,动作敏捷,所以,帮助女性,减轻她们的负担,是男性“绅士”风度的一种突出表现。
  比如在餐厅就餐,一定要让女士先落座,方能坐下。点菜时,先询问女士的意见,倒茶递纸巾就更不必说了。就餐完毕,男士应先站起,等待女方离座,再帮她取下衣服,为她穿上。进出门口,务请走在她前面,替她开门。
  如果到电影院的时间已经晚了,你应该牵着女方的手走在前面,如果有服务员,就麻烦他带路;没有服务员,也不必心慌,先在戏院里停留几分钟,等眼睛能适应室内的环境时,再牵着女友的手,很小心地去找自己的位子。
  搭乘公共汽车时,上车的时候,男士应该站在后面,扶持女方坐下,下车的时候就必须先女方而下。总而言之,尊重女性是男子汉的“绅士”风度,它能使每位男士魅力倍增。
1, 别人给倒水时,不要干看着,要用手扶扶,以示礼貌
2,别人对你说话,你起码要能接话,不能人家说了上句,你没了下句,或者一
味的说着啊啊啊,是是是.
3,有人盯着你看的时候不要直视对方,假装没注意到.
4,心情不好,再好的护肤品和化妆品也补救不了皮肤.
5,睡眠不好,会使人说话语无伦次,反应迟钝,黑眼圈突出.
6,别人释放“有毒气体”的时候不能嫌恶地躲开或者拿手扇,装作若无其
事.
7,被领导训斥的时候,不要低头,要直视领导,面带微笑,表示接受批评,领
导的火就会慢慢消退,否则,领导会火上加油.
8. 女人一辈子不能手心朝上向男人要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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