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一路走来一路读

_2 林达(当代)
  这个男孩叫克拉克·巴易尔,现在他已经80多岁了。他还是和南方的农民们一样,习惯地戴着一顶草帽,怎么看都不像今天意义的“广告人”。但是,在当时,他可是真正的广告人。从寻找推销对象、推销广告、直到制作广告,一个人全包。他开着车,寻找路边的谷仓,设法找到谷仓的主人。推销的方式说来简单,就是答应替对方免费油漆谷仓屋顶,以交换在屋顶上面刷上几个大字“看石头城”。然后,他就自己爬上屋顶,开始“制作广告”。老谷仓们的屋顶都是铁皮的,不用几年就锈迹斑斑,刷屋顶不仅花钱,还是个吃力活儿。所以,他的推销总能一举成功。
  一开始,喀特先生还不放心撒手让这个小男孩自己干,总是他亲自出马,选到合适的谷仓,再派克拉克去。终于有一次,克拉克发现一个位置很好的谷仓,隐藏在几棵大树后面,他主动说服谷仓主人砍去那几棵树,结果,“刷出来的广告个把英里之外就能看到”。80多岁的克拉克今天还对此十分自豪。因为喀特先生也走过这条线路,可是他压根儿没看见躲在大树后的谷仓。从此,这个好眼力的男孩克拉克就放“单飞”了。后来越走越远,还带着两个帮手,足迹遍布美国东南部和中西部,我们看到的“石头城谷仓”,原来只是数以百计的同类谷仓广告中的几个。克拉克干着干着,还会编些新的广告词,自娱自乐,比如这个:“从石头城看7个州,世界第八大奇迹”!
  “制作广告”就是一个技术活儿了。字迹要清楚漂亮不说,广告人至少要站在屋顶上能够保持平衡,不摔下来。这种“技术要求”我们倒是深有体会,因为我们给自己的住房,一栋百年的农民老屋,刚换过屋顶。他们先给谷仓屋顶刷上全黑的油漆,干了以后,上去刷白字。最要命的是,一不小心踩上白字,湿的油漆溜滑,一定是一溜到底。不但破坏了广告画面,往下跳还要技巧,既不要摔坏自己,还要让手里的油漆罐少洒掉点油漆。要是一罐子倒扣在草地上,还得挖去草皮掩埋,否则牛吃了要中毒。
  这些广告过几年就要翻新,所以连新带旧的活儿干都干不完。克拉克后来还成为一个着迷的旅行者。可是,像只恋巢的鸟儿,离家一阵,他又惦着要回家。他会先寄张明信片回去通知喀特先生,有时写得挺风趣:“用光了钱也用光了漆,我要回家去看我的妻。(Out of paint and out of money, Going home to see my honey)”。
  就这样一份兢兢业业的谷仓广告人的工作,使克拉克挣到了自己的土地,1947年,就在他制作广告的一个谷仓附近,他成为100英亩土地的主人,盖起了房子,和妻子一起,抚养了3个男孩、2个女孩。这是典型的所谓“美国梦”模式。在官不扰民的前提下,老百姓只要辛勤劳动,就能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这些“美国梦”的个体集合以及时间积累,就是美国强盛起来的秘密。这一次,克拉克爬上了属于自己的屋顶,自豪地漆上几个大字:“看石头城”。
  从60年代起,情况开始发生变化。美国开始建立跨州的高速公路网,从小公路带走了大量的旅行者,使得原来在小公路旁的广告,突然间失去了读者。1965年,约翰逊总统夫人促成了《公路美观法》,也迫使他们停止在很多路边的谷仓顶上刷写“石头城”广告。这个特殊的谷仓广告的制作,渐渐走进历史。然而,“石头城”已经“名扬天下”,成为美国东南部的著名旅游胜地。
  又过了20来年,喀特夫妇的外孙比尔·卡宾,成为“石头城”的新一代经营者。1988年,比尔·卡宾和我们的这位新朋友大卫·简肯聊天。比尔·卡宾说自己一直有个梦想,就是为所有现存的谷仓出一本影集,只是他还不能立即投资去做。他请经常外出拍摄风景的大卫留意一下,假如顺路看到这样的谷仓,就先拍一些下来。他给了大卫110个谷仓的位置。6年以后,大卫拿着一些谷仓照片和调查结果,告诉比尔·卡宾,还像点样子没有全部坍塌的谷仓,不到100个了。
  比尔·卡宾凝视着这些照片,15分钟后,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们做。
  几天后,大卫收到了一个包裹,里面是一大包老旧的明信片,每张明信片上,几乎都贴着一张小小、已经发黄的“石头城谷仓”的照片。这是几十年前克拉克寄回给喀特先生的广告记录。原来,当年克拉克每做完一个谷仓,就会为新完成的广告拍一张照片,并且记录谷仓的主人和位置。大卫告诉我们,这些照片透出的历史感,深深打动了他。此后,他尽可能抽出一切时间,以一个摄影艺术家的眼光,打量和拍摄这些“石头城谷仓”。2年后的1996年,大卫跑了3万5千英里,造访了500多座“石头城谷仓”的遗址,在14个州里,在大大小小的公路边,发现了现存的255个谷仓,可是,还没有坍塌的,只剩85个了。
  我们听着这个故事,又想起我们老朋友阿兰·南斯和他画的老谷仓。他们在做着一件同样的事情,为一方土地描绘一部民间历史。他们都不是专家学者,他们只是热爱自己生活的地方。
  就这样,我们的书架上又多了一本由大卫给我们签过名的摄影集:《石头城谷仓——一个过去的年代》。
  第一部分 走路(一)洗不掉的血迹(1)
  ——塞勒姆小镇和审巫案
  从波士顿出来,沿95号州际公路往北开,不多久就可以看到通往小镇塞勒姆的标志了。塞勒姆是海湾边的一个老镇,她的历史几乎和英属北美殖民开发的历史一样长。1620年,“五月花号”载着第一批清教徒在附近的普利茅茨上岸,才5年后就有人在这个地方定居了。如今这个小镇就以它的早期建筑吸引游客。为方便外来的游客,小镇的人们在老城区街道上画了一条半尺宽的醒目红线。人行道上的这条红线,曲曲弯弯长达将近3公里,沿途尽是值得一看的老房子,门后藏着历史典故。说它是美国最老的小镇之一,那是当之无愧的。
  塞勒姆这个小镇,它的名字几乎每个美国人都知道。我不知道在美国还有哪个小镇有它那样家喻户晓的名气。不过,这么大的名气,不是来自它在早期清教徒开发史上的地位,也不是来自于它精心保护的老建筑老街道,而是来自于300年前这儿发生的一系列法庭审判案,来自于这些案件在美国人心中投下的阴影,虽然案件发生的时候,还没有美国这个国家。
  这就是写进了每一本历史教科书的“塞勒姆审巫案”。
  一、塞勒姆怪案
  300年前,在塞勒姆镇西北还有一个塞勒姆村,现在叫做丹佛斯镇。1688年,塞勒姆村的教堂请来一个叫帕利斯的牧师。这个牧师是从加勒比海的巴巴多斯搬来的,带着妻子、6岁的女儿蓓蒂、一个侄女和一个黑人女奴蒂图巴。
  1691年漫长的冬天,又冷又阴,牧师的女儿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她行走跌跌撞撞,浑身疼痛,还会突然发作痉挛,表情非常恐怖。随后,平时和她形影不离一起玩的一共7个十几岁少女相继出现了同样的症状。本地的医生试了各种方法均无效,只得说,这种病症可能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造成的。在那个时候,这种说法就暗示着有人使用了巫术,使这些少女中了邪。而这些少女的举止也变得怪诞离奇,她们结成一伙,形影相随,互相重复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或者突然尖叫,又突然歪歪斜斜地摆出僵硬静止的姿态,实在是匪夷所思。
  这些少女的奇怪病症没法解释,猜疑和不安开始在人们脑子里发酵,酿造着恐慌和流言蜚语。他们必须有一个解释,而在300年前,这个解释看来只能是巫术。那么,谁在用巫术使邪呢?
  人们首先怀疑的是帕利斯牧师从巴巴多斯带来的女奴蒂图巴。那时候就有这样的传说,事实上,一直到现在还是这样传说的,说热带的巴巴多斯盛行种种巫术。巴巴多斯黑人的外貌、女奴的卑贱地位,都使得蒂图巴成为最容易遭受怀疑的对象。人们要这些“中了邪”的少女揭发,是谁对她们施了巫术,她们果然揭发是女奴蒂图巴,还有一个女乞丐和一个孤僻的从来不上教堂的老女人。
  这三个女人,恰恰都是少女们平时不喜欢的人。
  村子里的头面人物向县政府投诉,县里安排了一次听证会,让这些少女和被指控的巫婆对质。1692年3月1日,听证会在村里的酒店举行,但是来了几百个村民,只好转移到村里的“会屋”。少女们活灵活现地讲述,这些巫婆都带着一个光圈,她们看到巫婆的光圈就“中了邪”。当把那三个女人带到会上的时候,这些少女果然一看到她们就发出惊恐的尖叫,然后摆出歪斜僵硬的姿态,凝固不动了。
  随后,有些村民提供了一些他们认为也是巫婆作祟的现象:他们的牛奶和奶酪无缘无故地坏了。有一个女人来看过一家的牲口以后,牲口就生下了一个怪胎,等等等等。这一切,对于村民们来说,似乎毫无疑问是巫婆作怪的结果。如果不是巫婆作怪,那又会是什么呢?主持会议的官员一遍一遍地讯问那三个被指控的女人:你是巫婆吗?你见过恶魔吗?如果你不是巫婆,为什么那些少女见到你就中了邪?
  终于,这个案件出现了一个缺口。那就是头号嫌疑蒂图巴。一开始,她还拼命地辩解,说自己和这些奇怪现象没有关系。后来,她明白自己是逃不过了,她一味抵赖也没有用,而巫婆是要被处死的。为了救自己,她答应弃恶从善,揭发恶魔。她承认自己是一个巫婆,恶魔从波士顿来,是一个高高的男人的样子,来和她接头。恶魔有时候装扮成一条狗,有时候装扮成一头猪,恶魔要她签下字来,在村子里作祟行邪。然后,她当场还揭发了另外四个巫婆,她说,她们能够像传说中的魔鬼和巫婆一样,在没有月亮的黑夜,或者冬天潮湿的浓雾里,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蒂图巴的坦白和揭发打消了所有人的怀疑,人们突然都明白了,在他们周围,有恶魔发展的代理人,那些巫婆巫汉,在危害他们的生活。
  如今,这个会屋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原址,福列斯特街和霍巴特街的交叉路口,人们立下了纪念标牌,纪念这一不幸事件的开端。
  随后不久,马萨诸塞的总督费普斯从英国回来,他听说塞勒姆村的巫婆弄得人心惶惶,决定尽快采取法律行动。他下令组成正式的审判法庭(Court of Oyer and Terminer),把审判地点转移到县政府所在的塞勒姆镇。“塞勒姆审巫案”正式开始了。
  在这个法庭上,共有5个法官,都是当地德高望重显赫一时的大人物。经过一番讨论,法官们决定,“中了邪”的人声称的,看到了巫婆身上的光圈的证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为了验证,他们还决定在法庭上进行“触摸检验”,就是命令巫婆嫌疑人当庭触摸声称是“中了邪”的人,看是不是发生了意料中的事。一些怀疑自己受到巫婆作祟伤害的人,说自己身上的红肿,或者任何不能解释的印痕,都可以作为巫婆伤人的证据。
  被揭发出来的巫婆立即给关押了起来。人们突然发现,自己周围平时看起来没啥两样的老实巴交的人,其实骨子里是心怀恶意的巫婆巫汉,这些巫婆巫汉早就在寻觅机会,要加害于人。这些不可思议的怪事原来都是因为这些暗藏的巫婆巫汉在施法。这可太危险了,太可怕了。一旦处于这样的惊恐心态里,人们好像被恐惧挟持了,对最为荒诞不经的事情也会深信不疑。
  受指控而关押起来的人发现,事情糟糕了,她们陷进了一个怎么也说不清的境地,弄不好就会给莫名其妙地吊死。为了避免这个命运,她们一个个走上了蒂图巴的同一条路,承认自己是巫婆,揭发别的恶魔和别的巫婆,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她们弃暗投明、隐恶从善,甚至于夫妻互相揭发,女儿检举父母。有人被揭发为巫婆的时候,家人纷纷表示“划清界线”,赞同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清白。
  第一个受审判法庭审判的是村妇布列吉特·毕歇普(Bridget Bishop)。1692年6月2日,在法庭上,一个农夫作证说,他看到毕歇普偷了鸡蛋以后,把自己变成一只猫溜走。有两个村妇,其中一个显然有精神病,都宣称自己是巫婆,说毕歇普也是她们巫婆中的一个。还有一个村民说,毕歇普夜里来到他的屋里拷打他。有几个声称自己受巫婆作祟的少女作证说,她们看到毕歇普就感觉中了邪了。甚至有人声称,把毕歇普押解到法庭的路上,只要毕歇普眼睛注视过的房子,就会有一部分墙倒塌。这些天方夜谭般的指控都让法庭作为证据接受了。陪审团判定毕歇普有罪。有一个法官桑顿斯泰尔反对这样的审判,愤而辞职。而毕歇普坚持宣称自己是无辜的。
  毕歇普被判处死刑,1692年6月10日,她被押往绞架山(Gallows Hill)吊死。7月19日,又有5个被审判法庭定罪的巫婆送上绞架山受刑。
  受到指控的人,面对漫无边际的控诉和证据,求生的惟一机会就是认罪,并且揭发别的巫婆巫汉和恶魔。但是还是有人即使面对死刑也不愿承认罪过,不祸及他人,他们最终只能在绞架山结束自己的命运。1692年的夏天,塞勒姆审判法庭的一系列审巫案,一共把19个被告送上了绞架山,还有4个人死于监狱中。总共有200多人被逮捕和监禁。还有一个叫吉尔斯·柯莱(Giles Corey)的人,他是一个80多岁的老人,他和他的老伴都受到指控,而他拒绝接受这样的审判,以藐视法庭的罪名在塞勒姆监狱里关押了5个月。他仍然拒绝走上法庭接受审判。根据中世纪传下来的英国法律,对待这样的藐视法庭者,要施以peine et fort 的惩罚,即用巨石压在犯人身上,直到气绝身亡。柯莱在石头下压了2天后才死去。3天后,他的妻子和其他7个犯人被吊死。
  历史证明,这些人全部是清白无辜的。
  第一部分 走路(一)洗不掉的血迹(2)
  二、神与魔共舞
  到1692年的秋后,审巫风潮像它的突然兴起一样,突然消退了。人们好像不约而同地从梦魇中醒来。塞勒姆镇受过教育的精英首先起来质疑审巫案。波士顿著名的牧师,曾经当过第一任哈佛学院校长的英克里斯·玛泰(Increase Mather),原来也赞成审巫,后来发现审巫案的株连越演越烈,连他的妻子也可能被别人揭发为巫婆了,终于大彻大悟。他发表了《良心案》(Cases of Conscience),被后世称为“北美的第一部证据系统”。他指出,“错放过十个巫婆也比冤枉一个无辜的人要好。”
  这些质疑促使总督费普斯下令,审判法庭不能接受所谓看到巫婆的光圈的证词,不能采用当场触摸来检验巫婆的做法,定罪必须要有清楚的令人信服的证据。在排斥了“坦白揭发”的证据以后,最后一批33个被告,有28个被法庭认定无罪,其他的人后来也得到了赦免。1693年5月,在最初的审巫案差不多一年以后,总督费普斯下令释放所有被指控的人。塞勒姆审巫案结束了。
  说来奇怪的是,塞勒姆的审判法庭一解散,巫婆神汉的怪现象也像当初突然出现一样,突然地消失了。一年前引出审巫案的那些少女,那些奇怪的病症都消失了,后来她们都正常地长大、出嫁,正常地度过了一生。当人们不再一根筋地认定有巫婆作祟的时候,那些不能解释的现象也消失了。
  可是,塞勒姆审巫案在北美历史上留下的阴影却一直没有消失,300多年来,人们一直在探索和思考,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清教徒这块平静的英属殖民地上,会出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到底什么地方出了错。
  人们无法不沉重,为什么会在一个公认有法治的地方,设立了正式的法庭,经过正式的司法程序而处死了几十个绝对无辜的人?
  人们检讨了当时的社会状态,指出清教徒的宗教执着,在相对封闭的社区环境下,会变成一种意识形态的偏执和狭隘,只承认自己认可的东西,只信任自己相信的东西,不见容于任何不同于自己的异端,并且把一切异端都视作邪恶。当年,清教徒在欧洲受到残酷迫害,他们怀着坚毅的宗教信仰,逃离欧洲,来到新英格兰建立殖民地。在他们有了自己的生存空间以后,他们也会像当年迫害他们的人一样,不能容忍和他们不一样的人。这种要纯洁自己心灵,纯洁世界的理想主义的执着,一瞬间就会变成残酷迫害异端的可怕动力。对神的追求,会变成同魔的舞蹈。正是基于这一教训,现在的人们把司法独立、政教分离,看作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把多元和容忍看作一种必须的进步。
  对于塞勒姆少女的奇怪症状,长期来比较一致的认识是,这是一种集体歇斯底里,多发于比较紧密而孤僻的少女群体,和环境的压抑也有一定的关系。这种歇斯底里症状通常会在一段时间以后消失。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人们才发现,真正的祸首很可能是一种寄生于黑麦的真菌:麦角菌。这种麦角菌会产生一种类似于现在的毒品LSD的毒素。吃了这种受麦角菌感染的麦子以后,抵抗力较低的人会产生幻觉。塞勒姆少女的奇怪症状,其实是一种麦角菌中毒。但是塞勒姆审巫案后来演变成一场大规模的迫害,其根源却在于当时司法体制和程序的缺陷,在于新英格兰的社会状态,和当时人们的不安全感。
  塞勒姆审巫案留给后世的最重要遗产是法庭证据的严格认定原则。在塞勒姆审巫案中,被告和证人的互相坦白、揭发和道听途说都可以作为证据,逼供信是塞勒姆审巫案法庭失控的主要原因。300年前在塞勒姆发生的事情给了人们一个严重的教训,只有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确切无疑的证据,方能在法庭上作为陪审团判断的依据。法庭必须排斥那些不经呈证程序检验的证据,排斥非法取得的证据。被告必须享有专业律师为之作辩护的权利。
  至于很多人在法庭内外的坦白、认罪和互相揭发指控,其原因虽然很复杂,难以用一句话讲清,这种现象却并不是我们所陌生的。原本无辜的弱者互相指责、互相迫害,大规模地残害同类,是很多地方多次发生过的事情。这种事情在局外人看来十分荒唐,事后也显得不可思议,身处其中的时候却几乎无人可以逃脱,大部分人都会像吃了迷魂药一样,身不由己地参与互相迫害。
  300多年过去了。那条从审判法庭通往绞架山的路,还在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的地图上清清楚楚地标着。当年牺牲在绞架山上的几十个无辜者,用他们的生命奠定了后世美国司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宁可放过十个,不可错杀一人。
  三、历史的验证
  在塞勒姆审巫事件中,有一个人,只有一个人,逆流而行,公开谴责这种审判。他叫约翰·普洛克特(John Proctor)。普洛克特是一个普通的农夫,还开了一个小酒店。审巫事件一开始,他就公开表示反对,谴责那些歇斯底里的少女是胡说八道。不久,有人揭发他的妻子就是一个巫婆,他立即大声疾呼地为妻子辩护,尽管他知道这样做对他非常危险,引火烧身几乎不可避免。果然,他家的女仆出来揭发,他也是一个巫汉。
  1692年8月5日,普洛克特受到审判。当他被关在监狱里的时候,普洛克特写信给波士顿的牧师,要求他们干预,要么把对他的审判转到波士顿去,要么掉换审判法庭的法官,因为塞勒姆审判法庭的法官已经形成偏见,审判纯属形式。受这封信影响,波士顿的8个牧师举行了一次会议。后世普遍认为,这次会议是促使塞勒姆审巫风潮结束的一个重要事件。可惜的是,对普洛克特来说,结束得太晚了。8月19日,他被吊死在绞架山上。他的妻子,因为怀孕而挨到了风潮结束,幸免于难。19年后,1711年,他的家人获得了150英镑以作为他被害以及他妻子被囚禁的赔偿。
  260年后,1953年,著名剧作家阿瑟·米勒根据普洛克特被害而创作的《验证》(The Crucible)在纽约百老汇上演。观众和评论界都认为,这是米勒继《推销员之死》以后最出色的作品。对于那个时代的很多观众和评论家来说,毫无疑问,米勒就“重大题材”创作的这个剧本,是对“麦卡锡主义”和“国会非美活动委员会”的勇敢回答。
  塞勒姆审巫案和麦卡锡主义不同于历史上的民众私刑,它是在制度化的权力运作下进行的。恐惧和不安全感,是这种制度化的权力手里的工具,用来胁迫和挟持民众,冤枉无辜,迫害异己。塞勒姆审巫案的教训是,必须强调法庭程序,特别是有关证据的程序。麦卡锡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因,也正是因为主持调查的是国会非美活动委员会,而不是法庭,因而回避了严格的司法验证程序。塞勒姆审巫事件警告所有的后人,即使在当时当地看来似乎确切无疑的事情,如果不严格按照独立的法庭程序和证据排斥方法加以检验,那么冤枉无辜的荒唐悲剧是随时有可能发生的。在制度化的权力的参与下,罪名是可以罗织的。
  1992年是塞勒姆审巫案300周年。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决议,宣布为300年前塞勒姆审巫风潮中的所有受害者恢复名誉。当年的人,不管是迫害无辜的人,还是受迫害的人,都早已在世界上消失了,历史却牢牢地记住了这一迫害无辜的事件。在当年审巫的法官中,有一个人叫约翰·霍桑。霍桑家的后代里,出了一个大作家,那就是写了《红字》的那塔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在说到他这位先祖的时候,他说,在约翰·霍桑的身上,那些受害者的血迹,是再也洗不掉的了。
  第二部分 走路(二)美国的摇篮(1)
  ——访殖民时代威廉斯堡
  如果有人问,什么地方是美国的摇篮,相信大多数人都答得出来,那是“五月花号”靠岸的地方,是清教徒们在马萨诸塞建立的殖民地。这个回答不错。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就像我们的凤阳小岗村农民的民约一样,表达了民众自治的理念,那就是相信,普通人集合在一起,有足够的理性和智慧管理好他们的公共事务。这种信念和随之建立的地方自治的制度,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之一。这种信念至今没有中断。
  不过,这个答案只答对了一半。在美国政治制度中,还有一个传统,一条从来没有中断的线索,那就是尊重以往的制度设置,重视过去的政治管理经验和政治智慧的保守主义传统。这一传统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非常稳定,究其来源,就不得不追溯到北美大陆最早的殖民地——弗吉尼亚。
  1606年冬天,在伦敦的弗吉尼亚公司,得到英王授权,组织了一批商人,分乘3条船,前往北美大陆。次年5月13日,他们在如今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镇上岸,建立了英国人在北美的第一个居民点。13年以后,普利茅斯公司组织的“五月花号”才抵达北方的新英格兰。先来的这些商人,在弗吉尼亚的殖民地几乎是照搬了故乡的法律制度,建立了早期北美殖民地最正规的政府。
  以后,为了安全,他们把政府所在地向内陆迁移,建立了一个小镇,叫威廉斯堡。1693年,就在这儿,他们建立了北美殖民地仅次于哈佛大学的最古老的学院:国王威廉和王后玛利学院。从1699年到美国革命成功后的1780年约80余年里,这个小镇是弗吉尼亚殖民地的首府所在。在这80余年的时间里,就是在这个小镇上,美国最早的一代既有理想又具务实精神和操作技巧的政治家成熟了,包括乔治·华盛顿、托玛斯·杰弗逊,派屈克·亨利,等等,如果一一列举,几乎就是美国革命时期最重要的政治家的名单。
  如今,这个地方叫“殖民时代威廉斯堡”。这儿是美国政治制度的真正的摇篮。
  一、北美第一镇
  威廉斯堡在弗吉尼亚东部靠近海岸的地方,在一南一北詹姆斯河和约克河怀抱下的一个半岛上。这一带集中了殖民时代早期的遗迹,如今被划为国家殖民时代历史公园,但是殖民时代威廉斯堡这个小镇,却是一个民间非营利的历史遗迹保护机构的财产。
  访问殖民时代威廉斯堡,交通十分方便。无论从那个方向,按照指示牌下了高速公路,跟着标志走,很容易找到。在小镇外面,先碰到一个十分现代化的旅游服务中心,有电影和录像介绍,有书面资料。汽车一律停在这儿的停车场上。殖民时代威廉斯堡恐怕是美国惟一的一个不允许汽车进入的小镇。
  我们在进入威廉斯堡的旅游中心,观看介绍录像影片的时候,一个细节让我感到震动:这里是美国革命的摇篮。影片描述在独立战争之前,两个威廉斯堡人在讨论动荡的时局,一个说,“我最近打算回家(英国)去了,你呢?”另一个回答说,“我已经在家里了。”而正是这样的一种心态的变化,为流亡情节划上句号,以主人翁的姿态热爱这块土地,才是威廉斯堡所象征的英属北美殖民地,最终步入美国的前提,也是此后成千上万的各国移民逐步成为美国人的前提。
  一旦进入殖民时代威廉斯堡,就好像科幻电影一样,你穿过时光隧道进入了200多年前的弗吉尼亚。漫步在殖民时代威廉斯堡,感觉是非常奇特的。这种奇特感一开始说不上来为什么,只是一种感觉,就是觉得这地方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这种感觉倒不是来自那些打扮出来的18世纪殖民地警官、铁匠、市民或村妇。他们虽然扮演得非常道地,兢兢业业,说起当年的历史来,都用第一人称,好像时光倒流,又回到了过去一样,而且一个个都十分的专业,有问必答,好像他们真的在那个时代生活过一样,连说话的语音腔调都是模仿当年的殖民者。可我们知道这毕竟是一种表演。这种感觉也不是来自于那些保护得很好的建筑物。镇中心的大街两旁,几乎每一栋房子都有一番讲究,都有一连串大名鼎鼎的历史故事。例如前面提到的小小的“国王威廉和王后玛利学院”,就曾走出过三名美国总统。在独立战争期间,小镇上一栋被称为魏兹公馆的小屋,曾是华盛顿的独立军队的司令部,而这栋房子原来的主人魏兹,不仅是《独立宣言》签署者托玛斯·杰弗逊的老师,还是美国的第一位法学教授。
  好半天以后,我突然明白了,这种感觉来自于这儿给人的独特的视觉印象。你走在殖民时代威廉斯堡的大街上,放眼出去,你就是看不到最近200年里“新”发明的东西。这儿没有水泥铺地,没有电线杆子和蛛网般的电线。大街是砂石铺的,人行道是石块铺的,大到教堂、商店、监狱,小到门把手、窗搭扣,大大小小,点点滴滴,所有的一切,全部是200多年前的式样。这时候方才感到一种震撼。我们真切地站在了殖民时代,站在了弗吉尼亚殖民地的首府。
  我们参观了当年的总督府,这是一栋两层楼的红砖房,镇上最壮观的建筑之一。给人印象深刻的是,总督府的内部、大厅、楼梯、走廊,所有的墙面和天花板,都用200多年前的亮锃锃的长枪短枪排列成图案,这种特殊的墙面装饰,我们在其他地方还没有见到过。那个时候,弗吉尼亚殖民地的总督就是选举产生的。合众国成立以后,总督一词没有变,但我们却得将它翻译成州长了。独立战争以前,华盛顿是弗吉尼亚的一个民兵军官,也是总督府的常客。就是在这里,当年的华盛顿表示,他要自己出钱征募民兵,带他们前往北方,参加历时8年的独立战争。
  在大街的另一头,是当年弗吉尼亚的议会大厦。议会大厦和总督府遥遥相对,很有点像如今联邦首都华盛顿市的国会大厦和白宫的关系。美国人习惯用建筑物来指称政府机构,这里头隐含着对政府结构的精心思考,建筑物的位置和布局象征着权力的区分、限制和互相约束。就是在这议会大厦里,1776年5月,议员们通过决议,派出代表参加大陆会议,由此迈出了美国独立的第一步。
  大街上所有的商店都按照当年的式样开张,有些甚至还做买卖,出售的当然是应该作为旅游纪念品的东西。报馆里前店后堂,可以看到当年的印刷机在手工印制报章书籍。当年的邮局也开张着,可以寄出明信片,只不过用的邮票可不是200年前的。铁匠铺里,炉火熊熊,锤声叮当。历史上名气最大的是一家酒店。当年,弗吉尼亚的绅士们到首府来开会或做买卖,夜里就在这家酒店里畅饮阔论,从而酝酿出了和英国决裂的独立思想。就是在这里,1765年,派屈克·亨利慷慨演说,抨击英国强加给北美殖民地人民的印花税法。“没有代表不纳税”,这一呼声随后响遍了北美大陆。
  就是这个小镇,就是弗吉尼亚,不仅向美国革命贡献了它的军队总司令和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不仅产生了《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和第三任总统托玛斯·杰弗逊,这儿也是美国政治制度设计方案的主要来源。1787年,前往费城参加制宪会议的弗吉尼亚代表们,带去了著名的“弗吉尼亚方案”。美国政治活动中的保守主义传统,就从这儿开启。它和北方来自于大都市和大学的更为活跃、更为开明的自由主义传统相抵平衡,取长补短,发展出美国社会既不断变化又相对稳定的200多年历史。
  这个殖民时代威廉斯堡,即使是在全盛时代也没有超过2,000个居民,却实在是一个值得一看的地方。当夜色降临,我们离开那儿的时候,一开始的奇怪感觉虽然是没有了,脑子里却留下了一个疑问:这芝麻大的一个小镇,怎么会保存得这么好的呢?
  第二部分 走路(二)美国的摇篮(2)
  二、一个穷牧师的事业
  1780年,弗吉尼亚议会决定,将首府向内陆迁移,迁到北面大约80公里的地方,就是后来南北战争时非常著名的城市里士满。威廉斯堡一夜之间冷落下来。19世纪的工业革命和都市化,使得威廉斯堡和美国几乎所有小镇一样,不可避免地衰落了。这种衰落是一种慢性的下滑。由于就业机会少,年轻人外流。居民的年龄老了,生活的节奏慢了,地方上越来越穷了。过了100年,老房子倒的倒、塌的塌,殖民时代的威廉斯堡,眼看着就要消失了。
  1902年,威廉斯堡镇上一个历史悠久的教堂,由于经济困难,几乎维持不下去了。教会派来了一个牧师,叫威廉·古特温。他是一个普通的穷牧师,却是一个有历史感的、也敢想敢干的人。在这个衰破冷落的小镇上,他为自己踩在华盛顿和杰弗逊走过的土地上而激动不已。他下定决心,只要他在这儿,就要设法不让这个“伟大的小镇”衰败下去。可他自己没有钱,他只能四处动员有钱人捐款。
  要打开有钱人的钱包,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1924年,校小名气大的威廉和玛利学院在北方举行的一次活动上,穿着袖口磨光了的皱巴巴西装的古特温,偶然碰见了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古特温几乎是习惯性地不放过这种机会,立即邀请洛克菲勒访问“历史名镇”威廉斯堡。这个邀请当场就被谢绝了。
  4个月后,这位穷牧师到纽约办事,顺便就给百老汇的洛克菲勒办公室打了一个电话,要求富翁给威廉斯堡一栋老房子的保护项目捐款。他后来收到洛克菲勒的秘书一封短信,说洛克菲勒先生的捐款是通过专门的基金会机构进行的,他不会为威廉斯堡破例。
  连连碰到这样冰冷而礼貌的钉子,要是常人就不干了,却不会使专门为上帝工作的牧师泄气。第二年4月,古特温又给洛克菲勒写了一封信,邀请洛克菲勒来威廉斯堡。信里说了,你带着钱包来也好,把钱包留在家里不带来也好,都没关系的。穷牧师的这封信想来是让大富翁有所触动了。古特温又收到了表示谢绝的短信,但是这一次,是洛克菲勒亲自签名的。
  第二年,古特温听说,洛克菲勒要出席50公里外汉普顿学院的一个活动。这是一所黑人学院,而洛克菲勒终其一生是以慷慨支持黑人教育机构出名的。古特温再给洛克菲勒写信,邀请他活动以后顺便来威廉斯堡看看。这一次,洛克菲勒答应来了,他和他的儿子大卫一起来到威廉斯堡。
  古特温陪着洛克菲勒在镇上转转,介绍那些衰朽但是历史悠久的老房子。在这个过程中,只有一次,洛克菲勒问道,你们有没有什么计划来保护这些老房子呢?这真是一个等候已久的天赐良机,他连忙抓住这个话题,急得“差点咬下了自己的舌头”。可是洛克菲勒随后什么也没有说。
  可是,也许就是从这一次威廉斯堡之行开始,一个念头在洛克菲勒脑子里渐渐地诞生了。以后,洛克菲勒派他的精干助手约谈古特温,还多次要古特温提供一些历史老照片。不久以后,洛克菲勒趁开会路过的机会,又来了一次,和古特温谈得投机起来。他们谈到了这个小镇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谈到保护这个小镇对于未来美国在教育上的重要作用。然而,精于理财的洛克菲勒却不肯轻易打开钱包,他只肯出点小钱要古特温请建筑师画一些测绘图纸。
  古特温理解洛克菲勒的心机。要保护威廉斯堡这个小镇,光有钱还不行,还要精心地操作。关键是,这儿仍然是有人居住着的城镇,每一栋房子里,仍然住着当年殖民者的后代。房子是他们的私产。要保护这些历史性的老房子,先得处理好房子的产权关系。
  1926年底的一天,古特温写信给洛克菲勒,告诉他,镇上有一栋历史上非常重要的砖房,现在产权落到了原来主人的远房亲戚手里。这远房亲戚在不知什么地方,想立即就把房子卖了,“价格非常低”,开价8,000美元。古特温描述了这房子的情况,告诉洛克菲勒,房子里的墙上,甚至还保存着殖民时代的招贴画!3天后,古特温接到一封电报,“用8,000买下文物”,发报人写着,“大卫他爸”。只有古特温一个人知道,这大卫他爸就是洛克菲勒。
  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洛克菲勒推出了他的计划,他要古特温用牧师的名义一栋一栋地买下威廉斯堡的房子,不管是旧的还是新的,然后开展修复计划,但是他要复原的不是一栋一栋老房子,而是整个殖民时代的弗吉尼亚首府。为了防止房价的混乱,精打细算的洛克菲勒要古特温全盘出面操作,绝对不让外界知道这后面洛克菲勒捐款的背景。
  可是,古特温十分了解威廉斯堡的居民。在这些老房子里,住着很多老人,他们一辈子就住在这儿,不可能迁移到别的地方了。把房子买下来是可能的,但是你不可能让这些一生都住在这儿的人离开。古特温就制订了一个办法,叫做“现在买,以后取”,就是用一个慷慨而合理的价格从房主那儿买下房产,再把房子租给原来的房主直到他们安度余生,每年只收象征性的1美元租金。
  就这样,人们只看到那个穿着皱巴巴旧西服的穷牧师,进出于那些开始歪斜的老房子,把他们一栋一栋地买下来,却一直猜不出是谁在经济上支持这样庞大的收购计划。洛克菲勒这时候对古特温说,你现在是在为基金会工作了,我可以给你开一份薪水。这一次,是穷牧师高傲地拒绝了大富翁。他说,他是一个牧师,他是在保护“我的历史名镇”,所以他是不拿钱的。
  一个庞大的修复保护计划开始了。这个时候,古特温才想到,古建筑的修复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他是不懂行的,必须由专家来进行。早在1926年,波士顿有一个叫佩利的建筑师有一次来这儿游览,古特温陪他在镇上转。在一栋古特温正着手修复的房子前,这位对古建筑修复有相当造诣的专家告诉古特温,古建筑修复的第一步是扎实的研究考证,查明当初建筑的真实情况,然后全盘恢复原样。作为对这个他慕名已久的名镇的贡献,他指着一扇陈旧的门上失落了的门锁留下的印痕说,我会把这印痕原样拓画下来,然后查找到当年这种牌号形式的老锁。他答应捐给威廉斯堡一把当年的这样的锁,原来他也是一个古锁收藏家。
  修复计划在30年代大萧条的岁月里全面展开,工作量非常大。有很多房子由于陈旧或火灾已经消失,现在要重新确定位置。为此,专家们硬是一锹一锹地挖遍了整个镇几百英亩的范围,根据残存的地基分毫不差地查明了原来所有房子的位置。凡是原有而后来消失的房子,要按照原样重建,凡是原来没有而后来加建的房子,以后一律拆除。有些房子后来经过改建,已经不是原来的面目,现在要恢复原样,为此甚至派人远渡重洋,到英国不列颠博物馆和牛津大学寻找当年的铜版设计图。威廉斯堡的居民们,很多人提供了自己家里的老照片,老辈人的日记和书信,从中可以查明老房子的真实原样。修复砖房的时候,发现以前的砖和现在的砖颜色有差异,经过再三研究,才查明,必须在老式的砖窑里用硬木才烧得出当年的砖,而不能用现在烧砖的松木。全镇所有的电线都要埋入地下,所有在殖民时代以后才加上去的东西,都要拆除干净。还要在附近各城镇收购一些老房子老家具,以便得到正宗的建筑配件和摆设。
  古特温提出,在以后开放的殖民时代威廉斯堡,还要展示当年的手工艺和市民生活,包括弗吉尼亚历史上的缺憾,即奴隶制度的历史事实。1934年,当复原的殖民时代威廉斯堡重新向公众开放的时候,罗斯福总统前来主持仪式,朝拜这一美国历史的圣地。当殖民时代威廉斯堡的议会大厦修复的时候,弗吉尼亚州议会全体议员从首府里士满赶来,在议会大厅里举行了州议会相隔150年的又一次会议。
  就在这时候,小镇穷牧师古特温的健康不行了。1939年,古特温去世,葬于威廉斯堡。洛克菲勒亲自在墓地里安放了一块纪念牌。殖民时代威廉斯堡这个美国最重要的小镇的历史,由于这位穷牧师的努力而延续下去了。
  第二部分 走路(二)栗子树的故事
  前不久,我们开车去芝加哥。美国中西部传统农区的平原,在身边缓缓掠过。感觉中,好像总是有什么地方不对。猛然醒悟过来,那是因为辽阔的冬天原野上,我们所习惯的南方莽莽苍苍的森林,已经被一望无际的农田所替代了。一撮一撮的树丛成了大片空白中的点缀。我想,这就是“人”在地球上做的事情了。人的生存发展,不断在使这个地球的面貌产生变化,只是被我们视作理所当然罢了。
  我们来到美国东南部,喜欢上这里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无边无沿的森林。森林的神秘一直使我着迷。我们也曾经在中国的一个北方林区生活过,只是那里过量的砍伐,早已使得超过“一抱”的大树差不多绝迹了。每年冬天要砍柴取暖,在近处已经找不到“出柴”的像样林子,砍柴的路途,必须一年比一年更为遥远地深入大山。森林倒下的地方,密密的灌木站起来。阳刚的山岭变得柔弱。原来听到赫赫有名的山岭的名字,以为自己终于走近了森林,没想到,森林却在后退,后退的速度甚至超过我们走近的脚步。森林重又变成一个梦,似乎触到了它的边缘,却又无法真切地看到它的面容。
  一个多年的森林之梦却圆在了这里。这里有松柏,却以落叶乔木为主。有各种枫树,还有银杏、鹅掌楸、甜胶姆树、榆树、柞木和桦木等等。现在数着,眼前就出现它们的身姿叶型和四季色彩。它们有着生命的一切美好特征,亲和真实、宁静安闲,有气势却不逼人,不由你不动感情。在这里,无数棵的参天大树在天空挽起手臂,夏天茂密,秋天浓郁,冬天疏朗,在春天勃发的天真中,还会意外地放出一树花朵。尤其是无所不在老橡树,像是活的历史,也像是你永远可以倾诉的老人。森林的四季变幻给我们带来视觉的丰富,更在无形中为我们平衡情绪、启迪悟性、抚慰心灵,成为人与未知神灵之间的一种奇特的沟通。我们庆幸自己能够择林而居,更是常常庆幸地对自己说:幸亏这里绝大部分的自然景观还没有遭遇人的大笔涂改。
  然而不久就发现,我们还是错了。仅仅100年前,整个美国东部的景象,是另外一种样子的。
  原来,我们并没有看到过美国东部最壮美的森林景观。不知从远古的什么时候开始,直至100年前,美国东海岸,从北部的缅因州(Maine)之南,到最南端的佛罗里达州(Florida),东起皮特蒙(Piedmont),西至俄亥俄山谷(Ohio valley),都生长着比我们今天看到的老橡树更为巨大的美洲栗树。
  北美是一块移民者的土地。移民先驱们来到这里,栗树自然地被他们尊为“树王”。这里满山遍野地长着几百年树龄的栗树。称它为王,也许首先是因为它大。美洲栗树的高度可达一百多英尺。现在保存的栗木样品中,就有不少是直径八英尺至十英尺的,几个人都抱不过来,相传还有过更大的。不仅大,栗树还是美国东部地区森林里最主要的品种。这里几乎每4棵落叶乔木里,就有1棵是栗树。人们说,松鼠们只需在栗树的枝头跳跃,就可以轻松地从南方的佐治亚跳到纽约,爪子都不用沾地。在美国东部最著名的阿巴拉契山脉,许多山头都是整片的栗树林。初夏的晚风吹过,山民们系在河边的独木舟里,就盛满了娑娑落下的栗花,回头望去,整个山顶都如积雪一般,覆着乳白色的花朵的华盖。这一切,对于我们的邻居杰米,只不过是他的父亲还亲眼看见过的景象。
  对于处境艰难的新大陆移民来说,美洲栗树还提供越冬的最基本保障——栗子,就如栗树千百年来为所有的鸟类、松鼠、直至鹿和熊所慷慨的提供一样。栗子还是许多阿巴拉契山区贫穷家庭主要的现金来源。在收获季节,从那里运来的新鲜栗子、烤栗子,摆满了大城市街头的小摊小铺。渐渐地,这里的人也开始砍伐栗树,因为栗树可以为他们提供上好的硬木。栗树历史悠久,遍布欧亚,品种却不同,美洲栗树有它很独特的地方。它的质地优良,又如北美有名的红木那样耐腐蚀。而且,美洲栗树的树干笔直挺拔,从地面以上,能有整整50英尺不出枝桠。所以,人们不仅砍栗树做家具,还用它建房,甚至作铁路的枕木。砍树,这当然是同样吃栗子的动物们不会去做的忘恩负义的事情。但是,由于这里美洲栗树资源的丰厚,相对来说北美的移民数量还不多,所以,他们的砍伐还远没有达到破坏森林面貌的地步。
  可是,不仅是人类的生存需求会改变自然地貌,就是人的流动本身,也会导致自然界的突变。几年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讲的是在美国举行的国际博览会,如何使一支来自日本的藤蔓,在美国南方泛滥的故事。虽然,那也可以被称作是由人的交流而引起的一场阶段性植物灾难,但是,不知怎么,那故事听上去总带点喜剧意味。现在这个美洲栗树的故事,就完完全全是一个悲剧了。
  大凡移民都有同样的经验:历尽艰辛,温饱之后,思乡之情油然而生。他们想到的会是一些非常具体的东西。比如,一罐特别腌制的咸菜,一杯飘散着特别清香的绿茶,一个母亲种在后院的果树上的果子。就这样,他们开始千方百计地寻觅这样的情感慰籍,一丝一屡、一草一木地向他们新的家园移过来。于是,移民不仅是人的迁徙,物种也开始超越它们本身的传播能力,开始漂洋过海地在各大洲之间流动。不但是移民,就是人的越境旅行和交往也带来这样的物种交流,中国的西红柿和土豆就是这样来的。西红柿的前缀指其来自境外的“西方”,而土豆在中国南方被称作“洋山芋”,此“洋”也就是“外洋”了。
  北美的移民也不例外。在我们这里,有一种叫做“沙萨弗莱沙”的树,我们刚来就被它吸引。它长得很高,春天开花,秋天有着别致的亮黄。朋友塞林娜曾经特地在人们挖掘土地时丢弃的小树苗里,给我们找来一段树根。它的根部肥大,有一股奇异的香味。这就是它从遥远的欧洲来到北美的原因。因为法国人习惯用沙萨弗莱沙的根部泡茶。法国裔的移民就孜孜不倦地向北美移栽这种树苗,以此治疗他们的乡愁。沙萨弗莱沙特别不耐移植,我们曾试图从邻居那里移栽几棵小苗到自己的院子里,用尽各种方式,屡试屡不成。可以想见当年北美的法国移民千里迢迢地一次次尝试,怀着怎样的思乡之苦和“植物疗伤”的坚韧。
  于是,亚洲的栗树也就这样涉过大洋,进入了美洲。
  一百年前,物种交流引起的一场大灾难,终于在美国东部爆发。灾难就发生在“树王”身上。1904年,在纽约市的布朗士动物园(The Bronx Zoo),人们惊讶地发现,一棵巨大的美洲栗树开始枯萎。更不幸的是,这并不是一个孤立事件。不久,美国东部的栗树相继开始枯萎和死去。植物病理学家很快发现,这是由亚洲移植的栗树所携带的一种霉菌而致。亚洲栗树对这种霉菌有很强的抗病力,美洲栗树对此却毫无抵抗能力。当时的科学家没有任何方法遏制这种霉菌的扩散。人们眼睁睁地看着一棵棵巨木染病,看着它们的绿叶开始失去光泽,继而卷曲、陨落。生命的绿色汁液从枝桠的尖端开始,向下退去。从第一棵树的发病开始,只经历了短短几十年,到上世纪50年代,美国东部地区900万英亩森林中的主要品种——美洲栗树,已经事实上全部被灭绝了。巨大的栗树依然站立,却已经是一尊尊无生命的塑像,它们站立着,似乎只是为给人类以警示。
  又经过40年,待我们来到这里,美国东部的美洲栗树已经了无痕迹,就像一段历史的见证,被生生抹去。在我们感叹这里森林的壮观的时候,并不知道,眼前的美国东部森林,其实已经因美洲栗树的消失,整整缩小了一个尺寸。这里仍然有少量的栗树,那是亚洲栗树,可是出枝低,树干不那么直挺,树型也小得多。100年来,美国的科学家一直在梦想着恢复美国东部原来的森林景观,在孜孜不倦地寻求培育能够抗御霉菌的美洲栗树的方法,包括和亚洲栗树杂交,等等。1983年,美洲栗树基金会成立。基金会筹措资金,采取合作研究的方式。但是,所有的这些努力,在很长时间里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直到基因科学的发展应用到这个研究领域,人们才得到突破性的进展。他们今天至少知道,以前的研究错在哪里,更重要的是,他们终于知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什么,知道他们确实有能力,把失去的梦境,重新寻找回来。但是,不仅需要资金,还需要时间。
  美洲栗树基金会得到了大量科学研究机构的支持,也得到大量民众的捐赠,因为他们有着同一个梦想。最近,住在宾夕法尼亚的玛丽·安娜·欧南,把自己拥有的82英亩的土地捐给了基金会,作为美洲栗树的实验种植基地。这块土地正位于当年栗树林区的中心地带。玛丽从小就听自己的父亲一遍遍地讲述美丽的栗树林。现在,她捐出父母留下的土地,作为恢复古老的栗树林的实验基地。她觉得自己想不出更好的方式,来纪念自己怀着栗树之梦的父亲和母亲了。
  自然生态的毁坏,常常是一件人类可以轻而易举就做到的事情,但是要恢复,却是如此艰难。大量物种消失之后,甚至永无恢复的可能。美国的科学家说,即使今天就培育出能够抗病的美洲栗树,即使今天就能够种植同样数量的树苗,要恢复当年的东部森林景观,仍然需要几百年的时间。
  我们的邻居、78岁的杰米老头说,一旦培育出了抗病的美洲栗树,他一定要立即去买一棵栽在自己的院子里。他虽然看不到重新站起来的栗树林了,可是,有人会看到的。
  我说:是啊,我们也要种一棵。
  第二部分 走路(二)居所
  “居所”这个词儿,看着真是再简单再直白不过了。它显然就是指人类的“居住场所”,或者说是“栖身之所”。可是,就这么一个简单概念,却一直和人类文明发展史这样一个复杂沉重的东西挂在一起。这么一挂,居所二字也就变得含混暧昧起来。
  于是,居所问题,有时会变成经济问题。例如,在今天,城市的人均居住面积,怎么说,也算是一个起码的经济指标。居所又跑不了成为一个现代社会学命题,在发达国家,无家可归者,也就是居无定所者的数量和状况,不仅是社会学家,也是全社会严重关注的对象。
  冥冥之中,居所的定义都在随文明的发展演变。就说穴居,它曾是我们祖先最正常的居住状态。可是今天,谁要说是找个石洞,或者刨个山洞就住进去,他自个儿怎么说冬暖夏凉都不管用,没人会承认他解决了“居所问题”。他至少得把那个栖身之洞来点加工,再简单也得加工到今天中国陕北窑洞的文明程度,才会有人认账。
  更不可思议的是,一个简单的居所比较,甚至会引发出所谓文化比较这样的重大课题。岭南大学奠基人陈序经,就曾以其1924年对美国居所的考察,将我国“城市的达官贵人的住宅”,“与美国的一般工人、农夫的住宅相比较”,前者竟“相形见拙”。他以典型的居所比较作为重要的实证依据之一,构筑了他相当土气的“全盘西化”的文化主张,他直言不讳的理论,直到今天读来还让人们饱受惊吓。
  建筑不仅仅是居所,可是居所属于建筑的范畴,这显然没有争议。因此,居所一向被建筑理论和建筑历史学家看作是自己当然的囊中之物。在传统的建筑研究中,居所落在建筑的住宅部分。它虽然从一开始就在建筑史上露头,但却迟迟撑不成一个大角色。其原因是传统的建筑理论研究,偏重于艺术风格和建筑结构的发展,以及文化内涵的表现。面对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建筑,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建筑,甚至建筑的典雅主义、粗野主义、浪漫主义、折衷主义,这样很“主义”的庄严表述,我们就比较容易理解,住宅建筑为什么被迫谦虚,为什么它很难与公共建筑的这样的大块文章相提并论。
  在漫长历史中,宗教建筑、纪念性建筑,甚至帝王陵墓建筑,以人类在它们身上所奉献的时间和金钱、智慧和信仰、才华和想象,已经耗尽心力,再没有多少余力去关照自己的居所。公共建筑自然地吸引了建筑研究者的主要目光。也许有人会说,皇宫算个例外。可是,就拿北京故宫来说,眼看着满朝文武呼啦啦地跪了一地,谁又敢说,这不是一个中央王朝的政府象征,而只是皇上的一个“居所”?
  在中国余姚河姆渡村,距今六七千年前,已经有了榫卯结构的住宅。可是漫漫几千年,人类的居所似乎还停留在一个距河姆渡不远的水平,它只是一个避风雨的庇护所。居所开始有艺术风格,变得功能复杂,发展成为“住宅建筑”,是在人对自身的重视和肯定时开始的。人们常常以为,居所简陋是因为没有实力改进。从整体能力来说,长期的居所落后并不是财力不够。只是人类把钱投向了权势与庄严。个体的人本身既被忽略,也就更谈不上他们容身的居所。
  居所本身的发展,几乎沿着人的尊严发现的走向。在对文明发展灵敏的城市,总是帝王神灵领先,然后是总督贵族,再是市民社会发展后的市民。这条线索是阵发性的,掀起一个个住宅风格发展的小浪潮。例如中世纪到文艺复兴后贵族府邸的一波波浪潮,以及市民住宅的温情发展。而与此同时,另有一条稳定线索,就是在静穆乡间,人在与自然和睦相处之中取得自信和尊严,逐步创造出与自然相容的居所风格。这条线索发展缓慢,没有一个个明显如西方的巴洛克时期、洛可可时期,这样的时髦浪潮的推动。但是它的发展却坚久而平和。乡间居所风格以地域为界,脉络清楚。是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生长起来的蘑菇。
  今天我们站在21世纪的开端,回首100年前,在人类走到20世纪初时,居所,从住宅建筑的角度,可以唱的重头戏都已经唱过了。100年前,在发展风口浪尖的城市中,高层建筑已经此起彼伏;在近现代建筑历史上,最具革新意义的现代建筑大师们,也已经处于鼎盛期。此后,新理论依然层出不穷,甚至在言辞上耸人听闻。比如悍然宣布:“新建筑死了”。否则,建筑理论家靠什么实现他们的人生抱负呢?但是,假如抛去理论家所需的面具,像个普通人俯瞰四周,在着意发展传统建筑理论的意义上,他们也许会承认:自己确实生不逢时。
  这100年,传统意义上的建筑风格,似乎并没有在质的层面发生多少变化,而只在量的层面有所改观。后现代建筑理论顺着老路,从建筑风格下手,试图脱颖而出,可是,与现代建筑时代的实质性力度相比,实在无法等量齐观。“后”了许久,还是挣不出现代建筑的怀抱。那么,这过去的100年,人类的居所,是否也和建筑理论一样,没有什么实质变化呢?
  假如我们仔细观察,会大吃一惊。居所是和人类最息息相关的一个特殊建筑。它悄悄在发生着根本的改变,却逃过了大多数理论家们的眼睛。这恰恰发生在我们刚刚走过的这一个世纪。
  这100年来,我们的居所在外观风格上并没有变成一个奇物,相反,它们呈现出相当保守的面容。翻开每期建筑杂志,都只有对一些小聪明产生的小惊喜。而不会受到什么大刺激。居所的变化是发生在它的内在本身。
  过去的100年,是以技术高度发展为标志的世纪。高技术的成果不仅层出不穷,而且价格低廉。领先的发达国家,不经意中,门窗的密闭性开始越来越好;保温材料的使用越来越普遍;照明、通风、取暖、制冷、加湿、加负离子等设施的功能日趋完善。设备在造价中的比例大幅上升。人类在自己的居所,乐不可支地玩着一个前所未有的游戏,为自己制造舒适。
  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人类对于居所舒适的追求,终于被高科技迎合,而且没有节制。于是,居所被灌注了一个有生命的基因。它开始活起来,张口开始呼吸。居所,从这一刻起,不再是一个简单庇护所,也不仅是一个建筑艺术品。它演变为一个次环境,演变为人的外沿。它不仅遮蔽风雨,而且阶段性地隔绝了人与自然。生活在越“先进”的地方,隔绝的时间就越长。人们呼吸由居所预先呼吸过的空气,接受它提供的温度和湿度,也被迫接受在这个充满化纤地毯、化学涂料等人工制品的温暖躯壳中生长的,大量莫名的化学分子、放射物质、微生物和病菌病毒。
  听上去像是在故意耸人听闻,事实却远比想象的严重。居所千年修炼,终于成精。这时,居所不再属于经济学社会学,不是文化比较,甚至不是传统意义的建筑学,居所就是居所。它的外延也在扩大。此刻,没有理由只把住宅才叫“居所”了。对于室内工作的人,他们“居”于自己工作场所的时间,高达一天的1/3以上。这样的居留空间,没有理由不称之为人们的“第二居所”。甚至,他们在往返于住宅和工作两个“居所”之间时,依然套着汽车这样一个呼吸着的外壳,一个变相的“居所”。
  后果已经显现,首先在发达国家。那里绝大多数的人在“新居所”工作,在“新居所”生活,度过生命的绝大多数时间。居所呼吸功能的强化,导致了人的呼吸系统的退化,使得在自然界呼吸过敏的人数剧增。一些以前在旧环境生活的人,一旦进入新环境,也会很快产生同样病症。更有一些莫名感染在发生。20世纪末,美国终于决定炸毁两幢办公楼,其原因,仅仅因为居于其中的工作人员,都无可避免地患上莫名病症。只知和大楼的气息一定有关,却找不出确切病因。活的居所恐怖而神秘。
  面对一个新世纪,虽然人类的大多数还没有进入20世纪后期的居所。可我们并不因此轻松。今天的新居所,已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许多人都在把进入这样的居所,作为下一世纪的奋斗目标。即使今天尚不富裕的国家,它们率先富起来的一部分,都无一例外地踏入“新居所”。富裕程度增加,居所的呼吸功能也就加强,以至在风和日丽的天气,我们停在一个居所前,会猜测:今天里面呼出的是冷气还是暖气?回答是:不知道。
  进化论有这样的观点,就是生物的进化不是意味着它从低级走向高级,而是它改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人类凭着一颗聪明的头颅,在20世纪末,智化了自己的居所,却大大弱化了自己适应自然的体质。人类在这个新世纪的当口,是不是应该停下来,先想一想,再往前走呢?
  第二部分 走路(二)寻访高迪(1)
  我们是从法国南部进入西班牙的。邻近西班牙的时候,火车的一边是白雪盖顶的比利牛斯山,另一边是峭崖之下蓝得迷人的地中海。火车上的旅客都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轮换地看着两边在移动着的景色。这一个动人的开端,似乎在预示着前方将会出现别具色彩的风光。
  法国建筑是浪漫和凝重的结合。它们就像一个个沙雕,似乎被海中推来的细浪,轻轻地扫了一下。所以,它们是微微下沉的,稳稳地站在那里。惟有金顶和无所不在的精美雕像,在那里诉说着浪漫情怀。而西班牙建筑,虽然也脱胎于中世纪的沉重,却越来越挡不住地多变而热情奔放。它们无可抗拒地开始扭曲、舞动,向上飞扬,似乎有一股活力,压不住地要随时向外释放。
  所以,当我们看到安东尼·高迪(Antoni Gaudi,1852—1926)这个20世纪最奇异的建筑大师,是出现在西班牙,而不是别的什么地方,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西班牙,那是一块最富于幻想的土地,是毕加索的故乡。
  西班牙的城市巴塞罗那,有着魅力无穷的海滨。我们来到巴塞罗那的第一天,原来打算先去旅馆卸下背上的重负,却被这里的海滨所吸引,背着身上的大旅行包,从火车站直直走到了海边。那里,是哥伦布出发去寻找新大陆的起点。今天,在海边高高的纪念柱上,在海一样蓝色的天幕下,哥伦布的塑像正站在顶端,顽强而固执地指着美洲的方向。巴塞罗那还有着令人流连忘返的老城区。在那里,中世纪的主教堂、一个个中世纪的广场和庭院,由夹在石墙中的狭小的古老街巷,谜一般地串连在一起。夜晚,在铸铁花枝街灯的昏黄灯光下,只听到萨克斯管在忧郁地随风飘荡,你循着那时续时断的摄人魂魄的音符去走,会在一瞬间完全失去对自己所处的时间和空间位置的判断,不知今夕何夕,身在何方。
  可是,巴塞罗那的旅游宣传首先向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推出的,却是“高迪之旅”。一个大都市,以一个现代建筑师为最佳旅游卖点,这在世界上大概是独一无二的了。
  高迪,他是谁?
  安东尼·高迪并不是一个对我们非常陌生的名字。可以说,每一本有关“近现代西方建筑历史”的著作,都不会贸然越过高迪。只要看过这些历史书的人,不管怎么说,也都会对高迪留下一个印象。非常可惜的是,我们在很长的时期里,对高迪的印象大多是并不准确的。这个不准确,居然是因为我们这个发明了印刷术的国家,却曾经一度非常忽略书籍课本上对图像的印刷质量。谁知道,我们因此遏止了多少想象力被激发的机会,抹杀了多少神奇的幻想。而这些,对于一个在读着建筑历史的青年,对一些未来的建筑师来说,几乎就是创造力的来源了。
  我们曾经糊糊涂涂地走过高迪身边。除了相当概念化的一些介绍,就是纸张粗糙、印刷拙劣的图片了。在那里,高迪的作品显得疙里疙瘩,丑陋不堪。我们甚至以为,高迪被留在历史里,就是因为他“丑得出奇”,才“别具一格”。就连当时学院里那些教授西方建筑历史的教师,也只能以其昏昏,使人也昏昏。因为,他们常常只是比学生早读了几年这些含混的教材,他们的面前也只有那几张不知所云的照片,也根本无缘见过真实的“高迪”。值得庆幸的是,今天,这样的局面已被彻底改变,我们不仅可以看到注重精美插图的图书或杂志编辑,我们甚至可以在巴塞罗那的街头,邂逅那些年轻的来自遥远东方的建筑教师。他们神气地提着炮筒子一般的照相机,利落地像剥花生米一样地剥着幻灯片的胶卷,犀利的眼光透出专业。这不仅是他们的幸运,更是今天的中国学生们的幸运了。
  高迪和今天的我们一样,成熟在世纪之交,只是比我们整整早了100年。1852年6月25日,他出生于西班牙一个只有23,000人口的叫做Reus的城市。6岁之前,他一直是个病病歪歪的孩子,被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困在一个狭小的天地里。幸好,在慢慢长大起来的时候,他也渐渐好起来,虽然他一生都没有彻底痊愈,都时不时地被病痛所困扰。人们说,小时候体弱的孩子比较敏感,人们也说,西班牙如画的景致孕育了一个艺术家。可是,我们也可以说,这些可能都是在高迪已经成为高迪以后,人们随意添加的注解。
  我们只知道,他小时候是个普通的孩子,惟一表现出艺术倾向的,是他在一份和小朋友一起办的杂志上,负责画插图。高迪一家后来搬到巴塞罗那,他在那里读建筑,读得非常刻苦。在此期间,家里的重要经济支柱被折断——他当医生的哥哥去世了。家里5个兄弟姐妹,只活下了他和婚姻失败的姐姐。父亲老了。他必须刻苦。高迪读着书,体验着建筑的语言,甚至没有女友。相对他给后人留下的那些建筑作品,他自己本人似乎并不留给人们多少幻想的空间。
  在我们周围,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一些人是高度兴奋、妙语连珠的,本身就是一个散发着巨大热量的感染源。他们有能力即刻地就使周围的人被调动起来。然而,也有一些人,他们显得沉稳,有时甚至表现得有些木讷和走神。可是,他们将热情倾注在他们的创造物之中。你只能间接地通过一个作品,一个不能言语的物件,感受他们心中的汹涌波澜,甚至天真烂漫。当然,这是两个极端的例子。至于高迪,不是一个极端,可他大概是接近于后一类人的。
  高迪不是一个超人。从他走过的路径,你可以看到任何一个艺术家的常规痕迹。他们都是先开始学习,然后开始做专业化的、但是并不突出的早期作业。然而,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和一个平庸者的区别,是在某一天,或是某一刻,他突然能够把自己的灵魂揉入自己的作品。这个作品表现的内容和形式,都可以是灰暗的沉闷的,但是某种光亮,会在深不可测的地方突然闪现。打动那些能够感应的人们。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悟”。它可能来得早,也可能在很晚才出现,可是,没有它,一定不能算是艺术家。
  而高迪开始发出光亮,不仅是在深处,他表现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亮丽的、精彩的、焕发着宗教热情的。高迪是一个充满宗教感情的人,这种宗教性是西班牙式的。西班牙是一块浸透了宗教的土壤。但是,西班牙人的宗教感情不走向抑郁的成熟,而是怀着热烈的献身的强烈向往。
  第二部分 走路(二)寻访高迪(2)
  巴塞罗那是高迪工作和生活的地方,有着高迪的主要作品。专家们分析他的作品是东方式的,但凭我的愚钝,很难看出这些理论的深层妙处,我只感到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西班牙人。他设计的公寓们,不论放到哪一个都市的大街上,也许都会有突兀和破坏城市整体感的风险,可是,放在巴塞罗那,就是恰到好处。公寓,那是多么令建筑师们沮丧的枯燥题材,可是高迪却把它们处理得神采飞扬。
  人们很容易注意到,高迪的建筑是雕塑性的。可是,在外形非常大气的整体雕塑感后面,还隐藏着高迪对庭院和建筑内部的精心处理。这在他的米拉公寓中(Casa Mila,1906-1912)表现得很充分。他耐心地在这个交给他的空间里,一点也不肯马虎地,里里外外做着他迷恋的事情,把一团团泥土,捏成一个个精巧的作品。又用一串串铁花,舒服地把它们搭配连接在一起,一层又一层地盖上去。人们看高迪,不仅从外面看到里面,从下面看到上面,甚至要一直钻出顶层,看到屋顶。那里,本应该是烟囱是通风口的地方,竞有一片扭动着的精灵的塑像,精致却又粗犷,仿佛有白云飘过,它们就会吟唱,在乌云下面,它们就会嘶喊。
  在欧洲,那也是一个早期印象派和新艺术运动的时代。高迪和他们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他是一个独立的探索者。但是新艺术运动在室内设计上的效果,几乎是高迪建筑的最佳配合。那是上一个世纪之交迸发的光彩,流动的曲线连着梦幻的走向。在那个时候,艺术家用的还是相当传统的手段,可是,他们的开放的精神,却使他们的能力挣脱和超越了他们手中能够掌握的材料。
  高迪也做园林。他做的盖尔公园(Parc Guell,1900-1904)也在巴塞罗那。那是用马赛克镶嵌成的一个幻想世界。从那个门口的小教堂,你似乎可以感受到高迪的巨手,在轻重恰如其分地捏塑着墙面。然后,在几乎是带着指纹痕迹的曲线里,高迪顽童般地,用他对色彩的特殊感觉,一小块一小块地,向柔性的泥里,摁进那些闪闪发亮、五彩缤纷的马赛克。登上公园的大平台,人们决不会转一圈就舍得下去,平台的边缘,是游动着的马赛克座椅,舒展着作为建筑作品的力度和气势,而每一段细细看去,又都是一幅小小的印象派美术作品。从那里向下看去,你会看到公园“趴”着那只著名的彩色大蜥蜴的台阶,通向教堂,通向出口,通向外面的世界,这个时候你会问自己,人长大了为什么就不可以依然天真?
  巴塞罗那最叫人服气的,是正在建造中的“萨格拉达家族教堂”(Expiatory Temple of the Sagrada Familia)。它始建于19世纪末,而我们站在它的面前的时候,已经是21世纪之初了。是的,没有算错,它已经建造了100多年。然而,它还正在被建造之中。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创了现代建筑的记录。但是,这确实是现代社会罕见的对艺术的坚韧追求。在这100多年里,许多著名的西班牙艺术家怀着对宗教和艺术的双重热忱,投入了它的设计和制作。大家也都承认,对它倾注了十几年心血,把自己最后的岁月完全交给它的高迪,使这个教堂获得了灵魂。
  望着大教堂的照片,我又回想起在巴塞罗那的日子,想起在一个又一个教堂中的流连和静默,想起在巴塞罗那有过的心情。西班牙并不是哥特式教堂的发源地,它的发源地是法国。正因为如此,当这里开始修建哥特教堂的时候,已经是这个建筑形式的成熟期了,它们不论大小,都近乎完美,都非常适合呼唤一颗敏感的心。今天回想巴塞罗那,我都有一种近乎是尖利的痛苦感觉: 在那些日子里,曾经有过的纯净和朴素,竞如此轻易地就被自己完全丢失了。现在,是我最应该闭上眼睛,重新感受巴塞罗那教堂中一片烛火中的气味,遥望那消失在夜空中的高迪的教堂尖顶的时候。
  高迪不是一个在生前就倍受赞誉的人。人们并不理解这样一种奇异的思路。可是高迪已经不再环顾四周。在建造“萨格拉达家族教堂”的时候,已是高迪的晚年。他完全沉浸在宗教精神之中。这个教堂对于他,首先是一个宗教圣殿,而不是一个单纯的艺术品,更不是一个冰冷的建筑物。在这时,他已经有足够的智慧面对世界也面对自己。一个仰慕他的年轻的德国建筑系的学生,向人们打听,怎样才能见到老年的高迪。人们指着巴塞罗那主教堂对他说,每天清晨5点,当这里响起弥撒的钟声,你一定可以看到高迪。果然,在那个时候,在主教堂第一排的凳子前,他找到了跪在上帝面前的高迪。高迪不再寻找什么,他只寻找上帝的指引。没有人知道他那颗跳动的心在感受什么。人们只看见那高迪在全力营建的大教堂,那“基督诞生”正立面的钟楼,在一年又一年地缓缓升起。
  它们是浑厚的,有着千年的宗教根基;它们又是现代的,有着最奇特的造型,顶尖缀着高迪式的马赛克,色彩斑斓,在阳光和月光之下,一闪一亮。它们升起来,在晨曦中,像是尚未苏醒的生长着的巨木,也像是上帝指引下的高迪那难解的心灵。每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有着不同的位置和能力,高迪是一个富于幻想的人,却不是一个有能力和这个世界纠缠的人。他只能希望这个世界忘记他,留给他创作和思考的清静。多少年后,人们打开一篇论述高迪的文章,前面以这样一句引言,使人们想起了当时真实的高迪,那句话是:
  “请远离我的生活和我的思想。”
  第二部分 走路(二)斯密森的神秘礼物
  每个大国都有自己顶尖的博物馆。到法国,不可不去罗浮宫;到英国,不可不去大英博物馆;到俄国,不可不去冬宫。到我们中国来的老外,没有一个不去故宫博物院。这些博物馆,无一例外地是当年的王室遗产,那里面是几百年上千年的精华积淀,不是光花钱就能建得起来的。就像法国人说的,“世界上有哪个拍卖行,胆敢给《蒙娜·丽莎》估价的”?美国只有200年历史,没有王室遗产这一说,在艺术收藏上就先短一口气。可是,你要是跟美国人这么说,他们在点头承认的同时,或许会悠悠地回你一句:“不过,我们有斯密松宁,他们有吗?”
  斯密松宁就在首都华盛顿。华盛顿的国会大厦前,是著名的国家广场,广场的南北两边,有一栋一栋壮观的大厦,北边是美国历史博物馆、自然历史博物馆、国家艺术博物馆,南边有佛利尔美术馆、沙可乐美术馆、非洲艺术博物馆、艺术工业大厦、赫尚博物馆、雕塑园、国家航空宇航博物馆等等。这些博物馆和位于别的地方的威尔逊国际中心、国家动物园、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以及在纽约的库伯惠特博物馆,等等,就组成所谓斯密松宁学会。而华盛顿市国家广场两侧的这些博物馆,号称是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体系。
  在国家广场北侧,有一栋欧洲中世纪复兴风格的大楼,有着高高的塔楼。和附近的宇航博物馆相比,虽然体量不大,但是古典的风格十分引人注目。这就是斯密松宁大厦。从南大门进去,在进入正厅以前,有一段不长的走廊。走廊左侧是一个大理石的房间,正中的高台上,放着一个花坛形状的大理石棺。洋洋大观的美国斯密松宁学会就是从这个石棺开始的。
  200多年前,大致在美国刚建国的时候,在英国有一个年轻的科学家,叫詹姆斯·斯密森(James Smithson)。他的生父是诺森伯兰公爵,母亲有皇室血统,可以说他身上流着英国最高贵的血。可惜,他是一个私生子。按照当时的法律和习俗,他不能继承父亲的名位,而且一辈子受到歧视。他天赋极好,聪明过人,而且由于受歧视而极其用功。21岁自牛津大学毕业,一年后就选为皇家学会会员。他在科学上卓有成就,有一种锌矿就以他的名字命名。
  由于是私生子而遭受的歧视,使他始终耿耿于怀。据说他曾经对他的父亲说,我会让自己青史留名,即使是将来的人们把诺森伯兰这个名字忘得干干净净的时候,也还会永远记得我的名字。
  1829年6月29日,64岁的斯密森死于意大利。他在遗嘱中把自己的遗产留给了他的侄子。奇怪的是,在遗嘱最后,他附加了这样的条件:如果侄子死的时候没有子嗣,那么这笔遗产就捐赠给美利坚合众国,“用于增进和传播人类的知识”。
  这样的遗嘱,在当时就引起了人们的好奇。欧洲和美国的报纸上都披露了这个新闻,对斯密森的动机猜测纷纷。斯密森从来没有到过美国,他为什么要把遗产留给这个从未谋面的新兴国家呢?
  6年后,斯密森的侄子去世,死时果然没有子嗣。1836年,美国的第一个出身平民的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宣布,在欧洲,有这样一笔私人遗赠有待美国领取。谁知道,这一消息在国会引起了一场政治辩论。反对美国接受这笔遗赠的主要是州权的维护者,他们的理由是,宪法没有授予联邦政府代表整个国家接受这种遗赠的权力,这样做会在事实上缩减州的权力。参议员约翰·卡尔洪说:接受任何个人的礼物,美国就丧失了它的尊严。
  当时有一位众议员是前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他看到,这笔遗赠对于年轻的美国意义非常深远,因为这会是一个良好的重要开端,他主张拿这笔钱用于科学研究。
  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是主张接受这笔遗赠的,他认为美国人民可以将这笔遗赠用于有益的事业,但是他也拿不准自己是不是有权这样做,所以他要求国会立法允许他派人去领取。
  1836年7月1日,国会同意接受斯密森的遗赠。杰克逊总统立即派出外交官理查德·腊思前往英国。这个时候,斯密森的侄子的家人,已经向英国法庭提出申请,要把这笔遗产留在英国。
  腊思是一个出色的外交家,本人也是律师。这一场遗产官司整整打了2年,腊思也在英国待了2年,为这场诉讼熬得精力交瘁。1838年5月9日,英国法庭宣布,价值50万美元的斯密森遗赠属于美国。腊思代表美国领取这笔巨款的时候,特地将自己在美国的所有财产折合美元作为抵押,以保证这笔国家财产的安全。
  在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这样发达的国际金融和信用制度,没有航空邮汇,没有电汇。腊思将斯密森的遗产换成金币,金币的正面刻有女王的头像,反面刻有英国的王冠。斯密森的遗产总共是104,960枚这样的金币,再加8先令7便士。腊思将它们装在11个箱子里,再带上斯密森从事科学考察生涯中收藏的矿石标本、藏书、科学笔记,以及其他私人物品,于1838年7月17日搭船启程,前往斯密森从没到过的新大陆。这一航程持续了6个星期。到达纽约以后,腊思将金币转交联邦财政部。金币重新熔化成金子,价值508,318.46美元。
  这笔遗赠该怎样利用呢?怎样是最好的“增进和传播人类知识”的用法?美国朝野又兴起了一场辩论。一开始,人们集中在一个主意上,就是用它来建立一所国立大学。
  美国是没有国立大学的。最早的大学,比如闻名遐尔的哈佛、耶鲁,都是私立大学。建国以后,美国人开始重视公立教育事业,各州先后立法建立州立大学。但是联邦政府却一直没有能力在教育上有所作为,因为各州认为教育是州的事务,不愿意看到联邦政府扩大权力。国会不授权拨款,总统和联邦行政系统即使想搞教育,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现在,联邦政府突然有了这么一笔钱,主张促进教育的人们就提出,这是建立一所国立大学的时候了。建立怎样的一所大学呢?很多人主张,现在是科学昌明的时代了,要建立一所重视科学考察、探索、研究和应用的大学,而不要传统的哲学、文学和思辨的大学。用我们的话说,就是大家都主张办一所理工医农科的大学,不要办文科大学。而在此以前承袭欧洲传统的大学,都是以人文学科为主的。
  众议员罗伯特·戴尔·欧文,是著名的乌托邦社团创办人欧文的儿子,他提出要实行免费的公共教育,为此需要培养大批中小学教员,他主张办一所师范学校,还要促进农业和化学的研究。
  还有一些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些科学家提出建立一所国家科学研究所,有人提出建立一所天文台,有人提出建立国家图书馆。这些主意都不错,都符合斯密森“增长和传播人类知识”的初衷。这样的辩论从1838年持续到1846年,最终还是出于对州权的维护而放弃了办国立大学的方案。国会终于立法,用斯密森遗赠创建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一个集博物馆收藏、展览、研究、交流和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机构,这就是斯密松宁学会。
  斯密松宁学会的第一栋建筑物就是我们眼前的斯密松宁大厦,这栋1855年落成的风格古典的大厦现在俗称“城堡”。这一城堡成为当时年轻的美国致力于促进科学和传播知识的象征,后来美国各地的大学学院纷纷仿效“城堡”的建筑风格。
  在以后的100多年里,很多人为斯密松宁学会慷慨解囊,国家广场两侧的博物馆大厦相继建造。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民间财力的增加,大量艺术珍品悄悄地流入美国,成为一些富有的商人、工业家、银行家的私人收藏。其中许多收藏又悄悄地成为斯密松宁博物馆的收藏。上世纪30年代,银行家安德鲁·梅隆出资5,000万美元为斯密松宁建造了“城堡”对面的艺术博物馆,并且捐出了自己价值1,500万美元的艺术精品收藏。他拒绝用他的名字为大厦命名,坚持博物馆应该命名为国家艺术博物馆,因为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捐赠和维护艺术收藏的行动中来。
  浏览于华盛顿的斯密松宁博物馆,你可以感受到那种奋发上进的精神状态。在美国历史博物馆里,小到一根针,大到火车头,历史上的锄头镰刀、瓶瓶罐罐,你可以看到各行各业的历史发展。在航空宇航博物馆里,有各种高科技的航空航天器。在艺术博物馆里,有价值连城的绘画雕塑精品。据说,以现在的价值估算的话,联邦政府全年的预算,也买不起艺术博物馆这一座楼里的绘画收藏。
  1905年,在斯密森去世75年后,斯密松宁学会理事会的贝尔受美国之托,前往意大利一个叫日诺阿的地方,斯密森去世后就安葬在这儿的墓园里。贝尔将斯密森的遗骸,连同精美的大理石棺,带回了华盛顿,安放在“城堡”——斯密松宁大厦门厅的墓室里。每年有上千万的游客,从这里开始游览华盛顿的博物馆。“归来了,终于归来了!”也许,只有斯密森本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把遗产赠送给那个时代还显得相当蛮荒的美国,但是美国人都深信不疑,斯密森这样做决不是没有理由的,决不是偶然的。不知有多少人甚至相信,这是全能的上帝在借助斯密森向美国人传达一个信息。他们怀着对这个从未谋面的英国贵族后裔的深深感激之情,深信“增长和传播人类知识”的事业,是他们义不容辞的。
  第二部分 走路(二)当沃尔玛来到小镇(1)
  阿希兰是弗吉尼亚州的一个小镇,位于州府里士满市的北面,就在95号州际公路附近。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小镇,只有一条短短的主街。和主街平行的是铁路线,当年就是铁路造成了小镇的繁荣。如果说它有什么特别地方的话,那就是现在偶然还会有铁路慢车在小镇停车,上下旅客。现在全美国只有这个小镇还保留着火车直接在主街上停车上下客的传统。
  美国公共电视台曾经播放过1小时的文献片,专门讲这个才7,200人口的小镇事情。不过,这个文献片的独立制片人选择拍这个小镇,不是因为它特别,恰恰相反,而是因为它太普通。这是美国无数其貌不扬的小镇中的一个,把它放到任何地方都可以。拍它,是因为它遇到了很多小镇都有的悲喜交集的问题:沃尔玛要来了!
  一、永远便宜的沃尔玛
  沃尔玛是全球最大的连锁零售商。
  连锁店这种销售形式,在西方商业中历史悠久,不过却是美国人把这种方式的优势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美国的大宗消费品,从全世界都熟悉的麦当劳,到租录像带商店,从无所不在的加油站,到在甲地租部汽车,开到哪儿算哪儿,随时随地可以还车的汽车卡车出租,连锁店是最方便、服务最好、也是美国人最信任的商家。美国人把连锁店这种商业方式办得如此出色,既有制度和法律层面的条件,也有美国文化的影响。连锁店的成功反映了追求个人自由的美国人也具备的团队精神。连锁店中的佼佼者,公认沃尔玛。
  沃尔玛的创始人山姆·沃尔顿,几乎是赤手空拳起家的。他出生在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小时候当过报童,年轻时在别的连锁百货店里打工,勤工俭学在密苏里大学毕业。“二战”中他当过兵。战争结束后,他借钱和自己的兄弟一起开零售店。沃尔玛就此诞生。
  零售商和房地产发展商有三大规则:第一:地段;第二:地段;第三:还是地段。开店最讲究的是地段位置。在沃尔玛以前,美国已经有不少历史悠久、实力庞大的连锁零售商。这些大百货店、购物中心,清一色地选择最靠近大量消费者的地方,那就是城市的市区,人口集中的地方。而美国广袤大地上星散的小镇,很少能引起这些财大气粗的大连锁商的兴趣。就像我们现在住的偏僻乡下,买东西相当不便。
  山姆和别人不同,他自己就是小镇出来的,他太了解小镇了。美国小镇确实是小,上了1万人口就算大地方。就小镇人口本身的消费能力来说,确实不大。但是,“二战”后公路网的发展,使得农村地区和小镇上人们动不动就开车出门20英里。而对消费者,尤其是低收入的乡下小镇人们,低价永远是不可抗拒的诱惑。
  山姆同样服从开店三大规则,却和别人反其道而行之,选择农村小镇为战略发展方向。他拿出乡下人的勤奋和固执劲头,将连锁店的优势用足。连锁店销售总量大,对于生产商来说就是一个大买主,就可以把采购成本降到最低;而连锁店本身,把利润率也降到最低,从而使商品标价达到别人无法竞争,消费者无法抗拒的低水平。
  沃尔玛就这样发展起来了。1962年,沃尔玛的第15家购物中心开张,1990年达1700家,到现在沃尔玛仅仅在美国就有3,000多家,并且以每2个工作日新开张1家,每年打入一个新国家的速度继续发展。1980年销售额10亿美元,1989年就达260亿美元。沃尔玛高踞全球财富500强。每个星期,全美国有1亿人次逛沃尔玛。沃尔玛雇佣的工人人数,在商界位居第一,总数仅次于联邦政府,要知道联邦政府的雇佣人数是把美国军队全算进去的。沃尔玛的成功,反应了“二战”后美国中产阶级生活水平大幅度扩展到广大农村地区的趋势。
  沃尔玛超级市场和折扣商店,都有宽敞的停车场。店堂面积巨大,分门别类,从衣服百货、医药、珠宝化妆品,到汽车零件、五金工具,沃尔玛超级中心甚至有种类齐全的生熟肉类蔬菜食品部门。举凡美国人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几乎一网打尽,而且质量有保障。店堂环境整洁明亮,全体店员永远笑容满面。沃尔玛给你档次不低之感,而它的口号却是别人无法模仿的“永远便宜”。
  沃尔玛要到阿希兰小镇来,为什么会引起紧张呢?
  二、沃尔玛的破坏力
  任何公正而了解实情的人都承认,沃尔玛也有它的可恨之处。沃尔玛来到小镇,其破坏力不能不叫人忧心。首当其冲遭受破坏的,就是小镇上原有的商家和小镇的文化。
  传统的美国小镇,主街上集中着一些小商家。这些小商家向小镇居民和附近的农民们提供日常用品。它们全部是家庭经营,代代相传。它们的顾客也代代相传。小商店小本买卖,种类虽不多,但都是当地顾客需要的。这些商店和它们的顾客都相熟信任,可以订货,可以赊账。附近居民也可以把自己生产的东西放到小商店里寄售。这种商业,是小镇文化的一部分。那儿的居民,就是在这样的互相照应中长大。孩子们身上可以从不带钱,饿了就到店里吃,渴了就到店里喝,记账。小镇孩子们甚至上电影院看电影也记账。过一段时间,会有老奶奶来店里,把自己家孩子们欠的账付清。
  传统的小镇生活方式和小镇文化是一种地方性的社区文化,它建立在人际信任的基础上,也维系着这种十分有特色的人际关系。它是舒缓的、轻松的,感性而浪漫。美国小镇清洁、宁静,如梦如画,十分适合朴素而注重生活质量的人们居住,特别是孩子们成长和退休老人养老。
  沃尔玛却是另外一种风格。沃尔玛代表了全球化时代的肌肉和力量,它是紧张的、进取的,理性而冷峻。它的满面笑容服务周到的店员们,笑容面具下只有工作规范,没有人际关系。它知道它的力量不在人际文化,而在物质优势:多品种高质量低价格的商品及其服务,所向披靡。
  沃尔玛所到之处,小商店顿时日子难过了。当小商店纷纷倒闭的时候,却看到周围几十英里范围的人们驾车来到沃尔玛购物。小镇周围道路交通流量大增,空气污染明显。沃尔玛停车场满满登登,小镇主街却萧条冷落。沃尔玛就像一个年轻的巨人,在它的压迫下,小镇显得苍老无力。伴随着小镇主街的萧条,是原有社区文化的衰落。
  这一幕景象,在沃尔玛所到的小镇上重复出现。这就是阿希兰的人们,听说沃尔玛来到,要感到紧张的原因。
  第二部分 走路(二)当沃尔玛来到小镇(2)
  三、选择
  沃尔玛想在小镇阿希兰外围开一家新店,就得服从小镇的城镇规划法律,向小镇政府申请批准方行。
  美国的小镇,承袭欧洲自由城镇的传统,从来就是自治的。小镇的行政官员全部选举产生,像阿希兰这样几千人小镇的大部分官员,都是兼职的市民,与其说是当官,不如说是义务劳动,为公众服务。小镇的事务,特别是涉及公共收入和支出计划的,都要按照一定程序展开。在北方的新英格兰地区,通常每年要召开所有成人居民都有权参加的“城镇会议”议事,投票决定。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直接民主形式。在美国的其他地方,通常由民选的城镇委员会为修桥铺路之类的事务作出决策。这种城镇委员会其实就是城镇的立法议会。为了对涉及多方利益或者有不同意见的事务作出决策,城镇委员会在投票以前,会安排一些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沃尔玛来到阿希兰小镇,小镇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城镇委员会召集听证会,请本镇居民发表意见,我们该不该让沃尔玛在阿希兰开新店。
  面对沃尔玛将为小镇带来的利益和冲击,阿希兰的居民分裂了。
  同意沃尔玛在阿希兰开店的,主要是年轻一代,他们指出,阿希兰镇上有一家沃尔玛,就会引来其他商家,形成商业中心,第一个好处就是给小镇带来税收。任何人在这个商业中心购物消费,零售税里都会有一部分留在镇上,镇上有了钱就不愁繁荣。有了沃尔玛,还给小镇带来了低价消费品,使小镇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提高。更重要的是,沃尔玛会为小镇带来就业机会,这些就业机会的综合效果会使房地产增值,带动百业繁荣。沃尔玛将会给年轻一代带来机会。
  反对沃尔玛的,主要是年长的一代。首先是当地原有的小商店的主人,还有退休养老的人们,他们不愿意看到小镇的安静被打破。特别是一些在大城市辛苦了大半辈子,退休以后特地来小镇安度晚年的老人,看中的就是小镇的安静。他们指出了沃尔玛所到之处对环境的破坏,导致生活质量的实际下降。他们说,沃尔玛的进取性经营,对雇员苛刻,增加的工作机会实际上都是低薪职位。交通流量增加,外来人员增多,夜不闭户的治安状况必然一去而不复返。
  人们争论最激烈的,是沃尔玛对小镇传统文化的冲击。
  美国历史短,小镇上住的都是底层农民工人。外界常常错以为美国人缺乏文化底蕴,有时候美国人自己也这样以为。可正因为如此,一般美国人对历史文物,对文化遗产,有一种物以稀为贵的珍惜。几乎所有小镇上,居民们都会自发组织历史学会,保存和传承本地社区的历史。上了100多年的房子,稍微像样一点的,历史学会就会认为是应该保护的文物。小镇的地方法规就会规定,在以后的发展建设中,这类房子的改建必须听取历史学会的意见或认可。道理非常简单:虽然这些房子都是私房,房产是属于私人的,但是这些老房子的文化价值是属于全民的,首先是属于小镇全体居民的。私房的所有者,有责任为社会保护好这种文化价值。根据利益平衡的公平原则,这些老房子在维修的时候,镇上会用纳税人的钱来补贴。同时,美国人不停地开发出新技术新设备,改造老房子的内部,使得这种老房子的内部居住舒适性达到现代标准。
  这样,我们现在在美国的无数小镇上,还可以看到老的镇中心,那儿一切看上去都是“老”的,但是却保持了一种文化上的完整性。3,000个沃尔玛购物中心遍布全美国,却全部是在小镇的外围,没有一个能够“打入”小镇中心。
  可是,小镇文化上的完整性,离不开人的生活。如果原有的社区生活方式改变,镇中心即使得以保存,也不过是一种历史遗产了。原来小街上熙熙攘攘,一旦人潮涌向镇外的商业广场,小街店面的橱窗就会纷纷挂出“待租”牌子,冷冷落落,一副“濒临死亡”的惨状。这是许多小镇已经发生过的故事。
  阿希兰的居民们为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在小商店、酒吧、咖啡馆、饭店里,在各种会议上,在当地的报纸上,两派各执己见,心急火燎。两派都组织了起来,发动宣传,争取居民们的支持。在以后城镇委员会的一系列听证会场外,两派都集会示威。表示支持或表示反对的大小广告牌,到处树了起来。最重要的,在听证会上,两派都精心收集材料,邀请专家作证,阐述沃尔玛来到小镇的利弊。沃尔玛也派人在听证会上阐述自己的计划,承诺要对社区福利作出贡献。除了缴纳税款以外,还承诺对小镇的教育、老人福利、基础建设作出捐款。仅仅针对交通流量增加,沃尔玛就承诺在开张的同时捐出400万美元用于道路建设。
  最后,在第一次听证会以后整整一年半,阿希兰城镇委员会正式公开投票表决。表决结果是,小镇批准沃尔玛在其外围地区开张一家新店。
  第二部分 走路(二)当沃尔玛来到小镇(3)
  四、沃尔玛来到以后
  沃尔玛是强有力的,阿希兰小镇最终还是没有挡住沃尔玛的到来,就像大多数小镇一样。至今为止,尽管全美国有将近200个小镇经过居民的民主讨论后拒绝了沃尔玛,但沃尔玛还是遍布了它想去的地方。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沃尔玛在一个小镇上遭到拒绝,它就转向相邻的小镇。沃尔玛自己的专家发现,它的每家超级市场,具有半径20英里范围的吸引力。这样,当相邻的小镇上有了沃尔玛,人们就会到那儿去购物。沃尔玛周围的小镇,会受到交通流量、空气污染、小商店凋敝等负面影响,却得不到增加税收等正面影响。拒绝沃尔玛,最终结果还是对小镇不利。分散而自治的小镇们不可能联合起来一起抵挡沃尔玛。
  今天世界各地都有人在讨论着,要抵挡经济的全球化。而很多国家,在全球化之前,其实都先经历了这样类似的“全国化”。正面抵御之所以很难成功,就在于沃尔玛迎合了普通民众想改善自己日常生活的最朴素愿望。哪怕是看上去非常正当的理由,要用来扼杀这种朴素愿望,都无法持久成功。很多人为沃尔玛毁坏小镇文化而忧心,然而大家都承认,沃尔玛的进军是无法扭转的。沃尔玛这样一种商业方式,能够给大多数低收入者提供丰富产品,实际上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准和生活品质。惟一的办法是寻找某种平衡。
  爱荷华州立大学的经济学教授肯·斯通,多年追踪考察沃尔玛对乡村发展的影响。他认为,要保持小镇的文化价值,首要之处是保持小镇中心商业繁荣。只有在小镇中心传统商业繁荣的基础上,才能够营造和保持传统的文化氛围和生活风格。他和小镇上的小商家一起,寻找在沃尔玛时代生存的策略。他在全美国旅行,到沃尔玛插足的小镇上,向传统小商家演讲。他的建议是简单而直截了当的:不要跟沃尔玛直接竞争。传统小商家要注重特色商品,提高质量,延长营业时间,强调为顾客服务。要增加广告,针对当地消费者,宣扬传统镇中心小商业的文化内容。为此,更重要的是,镇中心小商家要联合起来,营造文化氛围。
  这样的建议并不是不可实现的神话。[電子书下载-Tao shuke]在美国小镇,还有更为普遍的联锁的1元店。在那里,扫帚最贵的时候也就卖3美元一把。。我们的朋友摩尔,毕业于佐治亚大学农业系,却选择了以做扫帚卖扫帚为业。摩尔坚持用墨西哥进口的上等扫帚草,用古老的传统机械和手工艺制作,编出好看的图案,用原生长于法国的、带皮的小树杆做柄,刻上别致的头像,卖22美元一把,虽然是联锁店的数倍价格,却始终供不应求。沃尔玛的丰富只可能是表面现象,难掩其低价和大众化的实质,有它永远无法覆盖的漏洞,而这些漏洞,就是其他人的机会。
  最近,美国西部有一个小镇,居民投票决定,拆除原来的现代化商业中心,恢复和重建小镇商业街,使大家对恢复小镇文化的远景,开始建立信心。但是,必须注意到的是,这是建立在当地生活已经普遍提高的基础上,人们在满足了最基本需求之后,开始寻求商品和生活中更高层次的“味道”。而在此之前,不可能强制囊中羞涩的人们牺牲以低价换取更好生活的本能。
  因此,像斯通教授一样,研究沃尔玛现象、在肯定它的正面意义同时,也提醒社会注意它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呼吁政府和社会扶助地方经济、寻找对策,学习先进的经营方式,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各类学者的责任,而激进地鼓动盲目抗衡,最后未见得就能获取预想中的成效。后者的思维缺陷,是忽略了沃尔玛的成功自有它顺应天时地利人和之处。
  第二部分 走路(二)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1)
  一
  一个世纪以前,戴屯(Dayton)是田纳西州一个默默无声的小镇。
  自从1859年达尔文建立学说,到上世纪初,在美国公立学校的生物学教科书里,达尔文进化论已经是一部重头戏,宗教气氛浓厚的保守南方州也不例外。美国人,包括科学家们,他们的宗教信仰和科学知识似乎可以和平共处。恰如布什总统最近所说,95%的美国人是有宗教信仰的。美国是世界上宗教气氛最浓的国家,也是科学技术最发达的国家。进化论教学在美国南方的展开,就是一个证明。
  1921年,著名政治家布莱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却发起了一个“反对在公立学校讲授进化论”运动。经过几年努力,他们在本州推动了禁止在公立学校教授“任何否定圣经创世说而代之以人类由低等动物进化而成”的法律。它宣布教师在学校教进化论是违法行为。史称《布特勒法》(the Butler law)。
  布莱恩曾建议不要将惩罚内容写入该法,但州议员们还是写进了罚款。尽管如此,1925年3月21日田纳西州州长Austin Peay在签署此法案时宣布这只是“象征性法案”。所以此后,该州的学校没有变化,教师还是照讲原来的课本,并不担心受罚。而保守教派民众因推动立法成功,表达了自己反对进化论的立场,而感到满意。
  有一个组织却把这个法案“认真”了,这就是成立于1920年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在民间组织多如牛毛的美国,ACLU近百年来独树一帜,名声响亮。它的宗旨是保护公民的思想言论自由。《布特勒法》是对进化论教学权利的限制和侵犯,他们就要去帮忙打官司。可要向司法挑战,必须有一个案子告上法庭。现在情况很特别:不是教师不敢教进化论,没有勇敢的人站出来挑战;而是《布特勒法》在田纳西州是个象征性法案,警察并不去抓教进化论的教师。ACLU没有办法,就在田纳西州的各大报纸上刊登启事,承诺支付诉讼费用,“征”一名教师出来自愿“做被告”。
  那是1925年的春天。阿巴拉契山区的戴屯,小镇人并不关心这些。他们正在渡过一个艰难时刻。阿巴拉契山区居民点多半依矿产生存。戴屯的矿业公司刚刚破产,前景莫测。戴屯人十分沮丧。这时镇上来了一个纽约人拉帕耶,来处理矿业公司的破产。这位都市年轻人曾给几个报社写信,表示反对《布特勒法》。5月4日早晨,他偶然在报上看到ACLU的启事,突然念头一闪:这个面对厄运的无名小镇,干吗不借这个事件振兴自己呢?
  他兴冲冲地来到镇上的罗宾逊药铺。美国的学校是校董制。校董会都是当地人选出来的,药铺的主人罗宾逊就是校董会主席。他听了这个主意很是兴奋,当即找来了校董会的其他负责人。大家拍手叫好。是啊,这么刺激性话题的官司开审,一定会吸引人来。有人来,小镇就可以有钱挣。经济困境也许能就此摆脱,“为什么不呢?”
  他们算算,就数单身的年轻教师斯寇普(John Scops)无牵无挂,最合适当“被告”。他们派人去网球场找来了斯寇普,他当即就答应了。
  此事有关宗教和科学,有关思想言论自由,小镇的绅士们完全明白这个案子“挑大”后的新闻性。他们特地拿来照相机,留下“历史性决定”的合影。然后叫来警察。虽然这个“象征性法律”并不要求警察主动执法,可有人坚称自己就是违法,要求被捕,警察只好去开逮捕证。斯寇普则又回到球场。第二天,斯寇普如约被捕,罗宾逊打电话给报社联系ACLU,事情就这么“启动”了。
  第二部分 走路(二)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2)
  二
  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是一种复杂的科学假说,对于普通人来说,却总是落实到“人是猴子变的”这个并不准确、却很形象的比喻上。对斯寇普违反《布特勒法》一案的审判被称为“猴子审判”,轰动全国。小镇名流们没有料到的是,他们不仅招来了全国的新闻记者、大学教授和科学家,带来了旅馆饭店客满的好生意,还招来了当时美国出了名最善辩的两个人:来自芝加哥代表被告的名律师戴洛(Clarence Darrow)和作为检方律师的著名政治家布莱恩。
  “猴子审判”在1925年炎热夏天开审。首先要判定的,是《布特勒法》本身是否违宪。7月13日,被告律师戴洛作了精彩发言,要求判定《布特勒法》违宪。7月15日,这个要求被洛斯敦法官否决。既然法官判定《布特勒法》不违宪,那么,在第二阶段,就只是要证明被告是否违反《布特勒法》。因此,虽然被告律师戴洛从北方请来了一批科学家和大学教授,准备为进化论辩护,法官却否决了他们的出庭作证。不过在法庭第一阶段,辩方还是充分引用了科学家对进化论的说明。
  从7月13日到7月21日,这个审判一共持续了8天。最后,陪审团只花了9分钟就得出了确认被告违法的结论。然而,对于检辩双方的律师来说,法庭审判的结果是不重要的。站在戴屯的法庭上,通过新闻传媒,他们面对的是整个美国,他们在留下历史记录。
  被告律师戴洛的演说尽管没有布鲁诺、伽利略面对死亡威胁的悲壮,却同样铿锵有力:“假如今天,我们容许‘在公立学校教授进化论’成为罪名,那么明天,在私立学校这样做也会成为罪名,而明年,在教堂的讲台上宣讲也会成为罪名。下一次的法庭上,我们禁止的就将是书本和报纸。无知和狂热总是在骚动、总是需要吞噬的,总是贪婪和要吞噬更多的东西。今天吞噬的是公立学校的教师,明天是私立学校的教师,再下面就是牧师和演讲者、杂志、书本和报纸。尊敬的法官,这是在鼓动人与人之间对抗,信念与信念对抗,如此下去,直到有一天,伴随着飘扬的旗帜和敲击着的鼓点,我们会倒退到16世纪的光荣时代,在那里,盲从者点燃薪柴,烧死任何一个敢于将知识、启迪和文化带给人类头脑的人。”
  法庭呈证的最后一天,经验老到的刑事辩护律师戴洛,居然要求检方律师布莱恩作为对被告有利的证人出庭。布莱恩是一个老资格的政治家,出名的善辩,但是已经有30年没有从事律师工作。这次他落入了戴洛设定的圈套。法庭对于证人有一套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你只能对提出的问题作“是”或者“不是”的直接回答,你不能随意地详尽阐述自己。那是南方最炎热的7月中旬,当时还没有空调设备,热到如此地步,法官不得不宣布在室外一棵大橡树树荫下的草坪上开庭,上千民众把四周“旁听席”围得水泄不通。戴洛知道布莱恩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就利用人们对《圣经》中一些传说的疑惑,通过法庭提问,用一个个《圣经》传说里的问题来“煎烤”布莱恩。他用这个办法让布莱恩表现得“愚昧”,一直到法官判定被告律师是在“骚扰证人”而宣布停止作证。
  布莱恩有严重的糖尿病。在夏天的闷热里,他一杯杯地喝着凉水。他没有律师现场操作的经验,他知道,在作证阶段,他还不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在最后,有一个双方律师分别结辩陈述的程序,那是可以全面阐述自己观点的机会。所以,从此案一开始,他就在认真准备这个陈述。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在最后一刻,戴洛耍了一个“程序性策略”,他宣布放弃他的结辩演说。这样,鉴于双方权利对等的原则,布莱恩也失去了最后陈述的机会。
  最后,被告斯寇普被判罚100美元。该案上诉到田纳西州最高法院,1927年1月,州最高法院以不符合程序为理由推翻了对斯寇普的判决,却并没有否决《布特勒法》。同时,州最高法院指示,为了维持田纳西州的宁静与尊严,任何检察官不得以该法再起诉任何人。使得《布特勒法》真正如布莱恩当初所建议的,成了一个非惩治的彻底的“象征性法案”。
  戴洛一方,是典型的输了官司却赢得全国称道,成为“反现代宗教裁判”的著名案例,并以此流传,成为后世熟悉的故事。审判结束5天以后,1925年7月26日,在参加一场教堂弥撒后,睡眠中的布莱恩再也没有醒来。他被描述成一个悲剧性的负面人物,巴尔蒂摩太阳报的名记者曼肯(Henry Louis Mencken)对布莱恩“生命发端于一个英雄,结束于一个小丑”的评介,也广泛流传开来。
  第二部分 走路(二)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3)
  三
  1年以后,布莱恩至死也没有能面向全国发出的《最后的演说》出版了。可是,事过境迁,再加上媒体倾向于被告,它并没有得到注意。布莱恩当年到底要说什么?如果我们今天仅仅用科学与宗教的对峙来看待这个事件,而不去深掘出它的历史背景,我们也许会遗漏一些历史教训。在布莱恩的法庭辩论以及最后的演说中,有大量为宗教辩护的内容,然而,同时他也表达了清楚的超越宗教范围的内容。这些内容是不应该忽略的。
  即使是最贬低布莱恩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生命“发端于一个英雄”。布莱恩在政坛上几乎是一个神童。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的最低年龄是35岁,布莱恩刚满36岁就成为总统候选人。在他一生中,虽然从未当选总统,却总共有三次成为总统候选人。他被看作“英雄”,是因为他始终站在历史进步的一端,在当时的人看来,甚至还有一些超前。从19世纪末,他就开始反对财团的腐败,呼吁妇女的选举权,代表底层工人、农民的利益。他因此被称为“伟大的普通人”。年轻的布莱恩非常英俊,是出名的银嗓子,他的政治演说和他的理念,都有着很强的感染力。只要是对美国稍有了解的人,都不会相信,一个三次入选的总统候选人,会轻易否定美国宪法中最重要的有关公民权利的思想言论自由。
  事实上,在达尔文学说刚刚出现的时候,作为一个基督徒,布莱恩和美国大多数人一样,已经习惯宗教与科学的互容。一开始,他一直是以开放的心态对待进化论的。此后,达尔文进化论中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观点,越来越普遍地被人们接受,被尼采等德国哲学家推向极端,这一切逐渐使布莱恩感到不安。他说:“达尔文学说声称,人类是在仇恨法则的作用下达到现在的完善程度的。进化论是一种没有怜悯心的法则,按照这种法则,强者群起杀死弱者。”他认为《圣经》是反击这种没有怜悯心法则的“爱的法则”。这正是他在未能发表的结辩演说中的重要内容——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
  在100年前的20世纪初,清晰而道德中性的现代自然科学观念,事实上还没有形成。布莱恩所批评的,正是达尔文不应该把人类社会问题和动物进化问题完全混为一谈。他引用了达尔文1871年的论述,达尔文说:
  在原始状态里,身体和精神上的弱者很快就灭绝了;存活下来的一般都显示出健康活力。另一方面,我们文明人,却尽其所能地抵挡这种淘汰过程;我们为低能儿、残废人和病人设立庇护所;我们设立贫穷救济法案;我们的医务人员竭尽其技能救助每个人的生命直至最后一刻。有理由相信,牛痘疫苗救下了成千上万以前会死于天花的人的生命。这样,文明社会的较弱的成员也在繁衍他们那种人。任何曾经饲养过家畜的人都不会怀疑,这样做会极大地伤害人类种族。不注意这个问题,或者处理不对头,那么一点不奇怪,这会导致家畜品种的退化;几乎没有人会如此粗疏大意而任凭他的不好的牲畜繁殖后代,可是人类对自己这个品种却开了例外。
  生物进化论在当时是一个全新的科学假说,它第一次把人类和动物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对“人”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人们在发现、研究、接受它的初期,很自然地会从进化论的角度,思考动物世界和人类世界的关系,甚至扩大外延,试图让人类社会延用动物世界的法则,如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当时的人并没有意识到它可能包涵的危险性,这种趋势非常容易从社会达尔文主义走向尼采的“超人”,也走向种族主义,甚至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
  作为美国中学生物学课本主体的进化论教育,也是如此。戴屯的中学所用的生物学课本,是1914年在纽约出版的《亨氏普通生物学》(《Civic Biology》Hunter, George William)。这是田纳西州,也是美国很多学校普遍使用的一本教材。
  这本教材在介绍了“自然竞争和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健康、体质和头脑强健者取胜”的生物进化理论之后,就将它引向人类社会。它指出,达尔文“给我们今天世界的进步提供了理论证明”。当时的进化论研究者普遍涉及的、非常容易失控而走向种族主义的人种问题,在教科书中也同样有所反应。《亨氏普通生物学》在“人类的种族”一章中,例举了5种“在本性和社会习惯方面,其基本构成都各自大不相同”的种族:
  ……发源于非洲的埃塞俄比亚和黑人类型;太平洋岛的棕色种族;美洲印地安人;蒙古及黄种人,包括中国、日本和爱斯基摩人;最后,也是所有类型中最高的类型,白人,由欧洲及美洲的文明白人居民为代表。
  经社会达尔文主义推论,带有强烈种族主义色彩的“优生学”,成为必然结果。在同一本教科书中,在“人的改进”标题下,提出了通过生物进化“选择”的法则,“对未来人的种族进行改进”。课本中的“优生”理论,不仅仅讨论疾病和低能的遗传,还列出了后来恶名昭著的道格代尔(Dugdale)和哥达德(Goddard) 调查报告,他们的调查“发现”:犯罪、酗酒、贫穷和娼妓,都是可以遗传的。
  于是,在“寄生和社会代价”一节,课本这样教育孩子:“大量上述的家庭在今天存在着,向全国散布疾病、道德败坏和犯罪行为……就像某些特定的动物和植物,寄生在别的动物和植物身上,这些家庭成为社会的寄生者。”接下来,在“救治”一节,课本作者指出,“救治”这些社会问题的“优生”方法是:“假如这些人是低等动物,我们大概就杀死他们,以防止他们扩散。人道主义不容许这样做,但是我们确实可以用庇护所、隔离区这样种种方式防止生殖交叉,使得一个低等堕落退化的种族也可以生活着。”
  布莱恩强烈谴责社会达尔文主义“不道德”,指责这样的“进化理论”,把“丛林法则”引入社会,只谈弱肉强食而从来不谈人的合作,指责它把带有种族歧视、贫穷歧视、对弱势群体歧视的所谓“优生”,作为人类适应自然的惟一方式。
  当时正处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社会达尔文主义很快被一些德国哲学家接过去,用于解释战争的起因,标榜战争是“为了人类的生存而举行的进化战”。事实上,这个理论的恶意推进和在德国得到刻意宣扬教育,成为民众支持希特勒发动二次大战和屠杀犹太人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有着进化论科学强劲的掩护,那些今天听起来不可思议的种族灭绝理论,在当时才可能振振有辞。在上世纪20年代,在美国进行这样的教育同样是危险的,尤其是在几个还存在种族隔离制的南方州。不能说这样的“科学教育”,和南方种族隔离制度的顽固,就完全没有关系。一个含糊不清的进化论,给种族主义打了一剂强心针。
  回首去看,并不是《亨氏普通生物学》的作者特别邪恶,而是达尔文学说盛行的初期,人们确实不知如何将生物和人类既在进化上连贯看待,又严格区分动物界和人类社会的不同法则。这些复杂问题,包括人的基因遗传的课题,直至今天,还值得探讨和研究。只是今天的人类,又进步了将近百年,懂得必须非常谨慎地对待这些问题了。而当时能够敏锐地指出其中的问题,能够在科学至上、新学科风靡一时的时候,提出潜在的道德问题,却需要勇气。尤其是在美国,冒“反科学”、“反言论自由”之大不违,更是需要加倍之勇气。
  第二部分 走路(二)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4)
  四
  在法庭上,深知“言论自由”在美国崇高地位的布莱恩,曾经说了一句让人惊心动魄的话:“思想也可以是危险的。”他提到了1年前的一桩刑事案件——里欧波德和罗伊伯案(The Leopold and Loeb Trial)。这是他的对手戴洛经手辩护的一个著名刑事案件。
  里欧波德和罗伊伯,是芝加哥两个不到20岁的富家子弟,都聪明过人。罗伊伯狂热地崇拜尼采的“超人”学说。 1924年5月21日, 他们无故杀害了一个14岁的邻家孩子,只为了证明他们自己智力高超,能够干成一桩“完美谋杀”而不被侦破。他们在法庭上被定有罪,戴洛律师要以辩护使两名被告免受死刑。戴洛在法庭上辩解说,“谁应该受到指责?大学应该比他受到更多的指责;这个世界的学者们应该比他受到更多指责;这个世界的出版界应该比他受到更多的指责。尊敬的法官,由于大学里教给他的哲学之过错,就把一个19岁的男孩吊死,这很难说是公平的。”戴洛的辩护成功了,也可见当时社会达尔文主义学说风行的程度。具有嘲讽意义的是,仅仅1年以后,戴洛却又成了“捍卫科学教育”的英雄。
  戴洛其实也知道,所谓“言论自由的公民权利”和青少年教育问题,是有一定区别的。在里欧波德和罗伊伯案的法庭上,戴洛曾经表示,他支持伊利诺州1年前的一项法案,该法案禁止未成年人阅读有犯罪内容的故事,因为阅读这些内容是使他们产生犯罪思想的原因。可见他也并不把限制青少年阅读的范围,看作限制“思想自由”。戴洛在法庭上的立场态度之多变,是一部分追赶新潮的人中间的常见现象。
  相反,布莱恩去世的时候,有人评论说,随着他的逝去,“整整一个时代过去了”,因为像他这样全身心地追随道德目标,“把自己的政治行为完全建立在宗教道德之上”的政治家,在现代社会已经非常罕见。这表达了时代和观念的变化。而布莱恩对于这种变化充满忧虑。这也是他关注教育问题,认为教育不能违背人类基本道德底线的原因之一。戴洛律师,则是一个风格完全相反的人。他是摩登的,带着无神论者对于宗教文化的倨慢。他曾经说,“我只相信人的头脑,我是不会为自己的灵魂担忧的。”
  五
  那么,布莱恩所主张的,是不是违反了“言论自由”的大原则呢?
  布莱恩在他未能发表的结辩演说中解释说,此案与思想自由无关,教师作为个人可以持任何观点,信不信神皆可;此案与言论自由也无关,作为个人他可以在任何议题上发表任何观点。但是,当他以州政府雇员身份出现,就受到一定的约束。布莱恩提到,在1925年6月1日的“俄勒岗判例”(Pierce et als. vs. Society of the Sisters of the Holy Names of Jesus and Mary)中,法院认定州政府对教育有指导权,禁止教授“明显侵犯公众利益”的内容。美国的公共教育事务由地方民众选出来的校董会决定,包括选用什么课本、聘请什么教师,等等,政府有权指导,无权干涉。可是,有一条必须遵守,如美国最高法院在某案判决中指出的,在任何行为“有违公共利益”时,立法机构有权禁止。简单地说,你不能在学校教孩子杀人、偷东西。这不是教师的“言论自由”。
  考察当时公立学校的进化论教育,可以看到,它的某些重要内容是“明显侵犯公众利益”的。而当时的大多数人,不仅对此缺乏应有的警惕,他们自己也是把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进化论科学”照单全收地接受下来。在为罗伊伯辩护的时候,戴洛坚持罪犯不应该为谋杀负责的原因之一,是犯罪来自于遗传,“我不知道他的多遥远的一个祖先传给了他这样堕落的种子,我所知道的是,那是事实。而世界上没有一个生物学家会不支持我的说法。”对此,布莱恩一针见血批评说,假如通过对孩子的教育,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被普遍接受,那么,“自由意志(free mind)将被否定”,“这个世界有关责任和道德的信念,将会受到威胁和摧毁。”
  布莱恩认为,除却当时的进化论内容违背了“不得明显侵犯公众利益”判定,还侵犯了该法律判定的,家长有保护自己孩子的宗教利益的权利。此外,布莱恩在这个案子里要求人们思考“科学”本身的界定方式。什么是科学,而什么不是科学。
  这个案子很容易给生活在美国之外的人一种错觉:是宗教和科学在争夺教育阵地,保守的南方是想以基督教“创世说”来取代进化论教育。其实并非如此。因为他们根本做不到。在美国历史上,虽然很多地区的民众希望学校有宗教教育,也不断有少数人在作出尝试,但是,美国政教分离的原则,明确规定公立学校不准教授任何一种宗教,不能用纳税人的钱来支持某一种宗教。必须说明的是,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反对宗教,而是它吸取了欧洲和早期北美英属殖民地宗教迫害的教训,禁止多数人利用公共资源推行某一种特定宗教,而排斥或者迫害少数人的宗教。
  1967年,田纳西州取消了《布特勒法》;196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定所有类似的反进化论立法为违宪,但是,必须同时看到,40多年后的60年代末,不仅进化论教育本身已经进步和改观,不再包括那些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内容,而且,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少数族裔的立法,都已经在美国逐渐完善。而这个案子涉及的许多重大议题,直至今天,也还没有完全解决。这不是一句“科学反愚昧”,就能一言而概之的。
  戴洛律师一开始是《巴尔蒂摩太阳报》的名记者曼肯要求他介入此案的。曼肯承认,他是带着偏见来戴屯的,他想象中这一定是个“肮脏的南方村子,黑人在懒散地打瞌睡,猪在房子底下乱拱,而住宅里不是蛇虫百脚,就是乌烟瘴气”,可是当他来到戴屯,他看到的南方小镇“不仅迷人,甚至是美丽的”,这使他“吃惊”。根据当时的现场记录可以看出,大多数戴屯和田纳西州人对待整个事件和其中之争论,就如同他们引入这场“审判”的方式一样,带着轻松的心情。他们编了许多诙谐幽默的乡村歌曲,调侃自己是不是“猴子变的”,报纸上刊登了大量漫画,多与猴子有关。在审判期间,一名女士天天把自己的一只宠物猴子带来,替它每天换一套新的衣服。庭审期间,人们的注意力都在两位全国闻名的雄辩家身上,把被告斯寇普几乎遗忘了。斯寇普那几天在干什么呢?那几天他在顶替一位临时有事而离开小镇的记者,代替别人写审判的报道,有空的时候,他还和协助检方工作的、布莱恩的律师儿子一起游泳,相处得十分愉快。小镇跟过节一样热闹。而不论审判前还是审判后,田纳西州都没有停止教授进化论,当时也根本找不到没有进化论的生物学课本。
  第二部分 走路(二)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5)
  六
  布莱恩的突然逝世在美国底层民众中引发了极大悲伤。他毕生为“普通人”疾呼,拖着病体发出最后一次呼吁后,无声地死了。一列专车载着他的遗体前往首都,安葬在阿灵顿国家公墓。一路上,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列队铁路两旁致敬。戴屯人伤心痛哭。他们已经把他当作小镇的一员。1930年9月,在斯寇普教过书的中学旧址上,办起了以布莱恩的名字命名的私立教会大学,校园今天扩展到了100英亩的山岭。小镇人年年纪念这个审判。在35周年的1960年,当年的教师斯寇普重访小镇。他坦白说,他其实并没有资格成为“被告”。他是生物教师,可也兼教体育。为了让学生多练球,他自作主张跳掉了许多课,结果,进化论也就跳过去了。他根本就没有讲授过进化论。可是,谁也不认为这是重要的。斯寇普和那个《布特勒法》一样,只是一个象征。
  戴屯人就这样把自己“标上了地图”。而引出的恒久思考,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料。
  七
  30年代,美国进入了空前经济大萧条,而在欧洲,德国纳粹正在崛起。1933年6月24日,著名女记者Dorothy Thompson从德国发回来的报道发表在《星期六晚邮报》上,第一次报道了纳粹的反犹灭犹政策。她指出,这一政策建立在一种“科学理论”的基础上。
  这种科学理论认为,人的体力、脑力和精神因素,植根于人类染色体中,是随着染色体的移动而遗传的,是会散布的。不同种族有不同的染色体,由此而决定了他们体力、智力和文化上的特质。维护一个种族的文化特质,就依赖于维护种族的纯洁。纳粹用所谓先进科学理论使德国人民相信,日尔曼人种是最高等的人种,而犹太人是劣等人种。犹太人的存在,会在社会上散布堕落、疾病,并且会污染高等种族。所以,消灭犹太种族是日尔曼人保护自己生存的正当事业。
  Thompson女士指出,这样一种“科学理论”,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它必须先局限于科学界按照科学原则来检验、来判断,也就是要看历史事实和生物学实验是不是能够支持这种理论。但是在纳粹德国,这一理论成为一种不可怀疑的教条,没有一个科学家出来表示怀疑而不遭受迫害。希特勒用全国上下必须“统一”这个口号,禁止人们自由地探讨科学,从而把当时的一种科学理论当成了政治工具。以后几年的事实证明,纳粹的反犹太政策得到德国几乎全民族的参与,犯下了人类史上罕见的种族灭绝罪恶。
  Dorothy Thompson女士对纳粹运动的报道和分析,使希特勒十分恼怒。1934年,希特勒亲自下令驱逐Dorothy Thompson,她成为第一个被希特勒驱逐的美国记者。她回国后,从1936年起为《纽约先驱论坛报》主持叫做“立此存照”的专栏。她的专栏写作受到广泛关注,从1941年起受170多家日报转载。在她的文章、无线电讲话和集会报告里,她再三提醒大众注意纳粹德国的活动。《时代》杂志把她评为仅次于罗斯福总统夫人的最受大众欢迎的妇女。
  由于一代美国记者和知识分子的报道、分析和呼吁,在美国这个有着大量德裔移民家庭的国家,在这个最重视先进科学技术的地方,纳粹的种族理论没有成为一种国家政策。当种族偏见在科学的掩护下向人类良知挑战的时候,美国人的道德信念坚守着阵地。
  那个时代还有一个对20世纪美国新闻业有重大影响的记者,那就是报道猴子审判案的《巴尔蒂摩太阳报》名记者曼肯。曼肯是德国人后裔,他对自己的血统非常自豪。这种自豪的来源是十分耐人寻味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曼肯在30年代访问德国,热心寻根,却在自己的报道里对纳粹的反犹太政策只字未提。在1938年访问德国时,几乎所有访问过德国的美国记者都报道和谴责了纳粹的反犹灭犹政策,曼肯却还是保持沉默。这种沉默是由于疏忽还是出于偏见?一直要到80年代曼肯的日记发表,人们才从日记中的反犹言论中看到了他不为人所知的种族偏见。这种偏见的来源也是十分耐人寻味的。
  八
  自从科学和神学分道扬镳,当代科学和宗教就在回应着人类不同精神领域的需求。科学寻求的是知识,宗教寻求的是意义。宗教不能代替科学为现实世界提供方案,同样,人类向宗教寻求的回答,科学也永远无法代替。布莱恩的历史局限,在于他有时试图让宗教越过这条界限。而事实上,人们在处理科学问题的时候,也有同样的倾向。社会达尔文主义就是一个例子。
  近100年来,我们民族的一代代志士仁人致力于从西方引进德先生和赛先生。我们的启蒙和救亡刚好赶上了西方科学革命和工业化背景下世俗化浪潮的尾巴。近百年来,德先生不幸经常缺席,而赛先生挟技术的冲击力,渐渐地成为一种语言强势。我们误以为有了赛先生就可以强国富民了。在引进的主义扫荡了传统儒佛道以后,我们把赛先生供了起来。
  到了21世纪,回头看,我们看到一片道德的废墟。待到试图在废墟上重建道德的时候,我们才发现,一个对超越性事物不存敬畏之心的人类群体,不容易找到重建道德的材料。传统已经是一片废墟,缺席的德先生和供台上的赛先生却不能给我们这个民族提供我们亟需的道德资源。
  早晚有一天 ,我们得重新审视以往、开始反省。
  第二部分 走路(二)弗利梅森——自由的石匠(1)
  几年前,一个好朋友来到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说来惭愧,在那个时候,我们游荡美国的旅程,向西虽然有过横越大陆的壮举,向北却还没有突破过纽约。这一下,北上的机会和借口就很充分了。
  逛过哈佛离开波士顿之后,我们开车拉上朋友,一起在冰天雪地里到处瞎逛。大雪弥漫,有时车轮大概不算是在滚动,而是在玻璃般的路面上滑行。州际公路上白茫茫一片,实在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我们都可以在高速公路上“当街”停车,拍个雪景留个念什么的。惟一遇到的同样不知好歹的旅行同好,是翻在公路上的一辆集装箱大卡车。回头想想,这个朋友对我们的车技也是过于轻信,居然肯在如此恶劣的天气,提着性命跟我们一起上路。
  说好在分手之前,我们把他送到他的另一个朋友家里,那是在费城附近。我们当然乘机也逛逛费城。独立钟、独立宫之类的经典项目,当然不会错过。我到了独立钟前,在大家对历史的感情充分酝酿起来之后,才恶作剧地宣布我憋了两个月的新发现。我在一本历史书上读到,有关独立钟的故事,绝对是后人添油加醋的杜撰。
  最后,我们无所事事,在费城大街上闲逛。这一天,倒是阳光灿烂。就这样,我们逛到了一个像是美国少有的古迹面前,好像是个大教堂。假如不是星期天,在美国想上教堂和上帝交个心,也还是要找到那个负责管教堂大门钥匙的。不像在欧洲,通向天堂的道路那么通畅。所以我们看了一下门口的牌子,发现这里果然像是一个古迹兮兮的东西,因为全天候对旅游者开放。只是,那天的开放时间只剩下10来分钟了。
  我们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拔腿冲进去再说。这才发现,里面似乎是个博物馆,可是,好像又不像博物馆,铁定不是教堂,却又异乎寻常地富丽堂皇。印象比较深的,是在展品里不断重复看到一个特别的标记。那是用各种工艺制作的纹章,看上去很古老,应该都是些文物级的古董了。可是,它一反古纹章通常使用的美丽的曲线装饰,而是一个很“科学”、很现代的标志。它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个菱形图案。上部是一把打开的圆规,下部是一把开口向上的直角尺。还没有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在美国难得遇到的冷峻面孔,过来提醒我们,参观时间已过。我们就像误闯入宫廷的流浪汉一样,稀里糊涂地又回到了外面的世界。只在脑子里留下一片梦幻般奇特的印象。临离开前,我们在门前读到,这是一个弗利梅森的会址。
  弗利梅森(Freemasonry),弗利梅森,我们一边拼命搜刮肚子里的英语和知识,一边念念有词。我们只知道梅森(mason,masonry)是石匠的意思。可是这弗利梅森,按字面理解,应该解释为“自由的石匠”。可那又是什么路数?又一个基督教的教派吗?怎么没听说过?最后,一向在朋友面前假充“美国通”的我们,只好难为情地从实招来:我们一点不知道“弗利梅森”是何方神圣。然后,把这个败坏我们良好声誉的该死的“弗利梅森”撂在脑后,继续赶我们的路了。
  夏天,朋友已经回国。我们去一个田纳西州的艺术节。开到停车场,走下车来,不经意地环顾四周。正对停车场对面,是一个几乎全封闭的、没有窗子的红砖建筑。造型简洁,像是个仓库,没有一点诱人之处。正面是一个关闭着的深色的大门。惟一的装饰是大门上方的一个标记。我们仿佛都有点愣愣傻傻的样子。记忆的某一个角落似乎开始蠕动,接着脑子里电光一闪,圆规,角尺!我们几乎同时叫起来,弗利梅森!
  再也不肯轻易放过弗利梅森。我们找了一大堆书,探个究竟。原来,这是在美国历史上很有风光的一个……,写到这里,下笔迟疑,怎么定义呢,会道门?是的,一个会道门。也许这么定义比较恰当。
  弗利梅森,也被称为共济会。为什么我们定义它的时候,就显得犹犹豫豫?看起来,它很像是一个宗教组织。因为它有着许多宗教的基本内容。它有明确的道德追求,其宗旨强调上帝对人类的父亲地位,以及人类间的兄弟关系。它教育自己的成员要认真学习和改善自己的技能,服务他人,善待他人。他们每次聚会的开场和结尾,都是一个祈祷的仪式。但是,它显然又不是宗教组织。因为,它在接纳会员的时候,没有什么排外性原则。既不排斥世界上的任何民族和政治倾向的个人,甚至也不排斥任何宗教的信仰者。可见在它宗旨中的所谓上帝,只是一个有点面目不清的笼统形象和抽象概念而已。所以,它显然不是什么特定宗教的教会组织。
  弗利梅森常常被一些书称之为秘密团体,可是,很多专家却并不同意。理由是他们并不隐讳自己的存在,也不对自己的宗旨和所做的工作含含糊糊。尽管如此,局外人还是觉得弗利梅森是一渊神秘莫测的深潭。这种神秘部分来自他们接纳成员的方式。
  美国最常见的基督教会,总是张开双臂,期待着拥抱更多迷途的羔羊。弗利梅森从不出门“扩大招生”,只是静候在他们称之为“会”(lodge)的深院里。但是,人们总会看到,一个,又一个,从不知何方走来,也不知为何被吸引,默默走进他们大门要求入会的新成员。在入会之前,他们还必须找到一个老会员,愿意引荐和对新会员本人的品质作担保,否则还是入会无门。这显然和一般的宗教组织又有本质区别。众所周知,一般的宗教都不会对人们入教之前的罪恶斤斤计较。不要说基督教的原罪概念,就是佛教,也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弗利梅森对新成员的高标准严要求,显然是另一条思路上的结果。
  弗利梅森特殊的标记更引出过许多富于想象力的猜测。有的猜测,这是从伊甸园的故事中引申出来的;也有猜测,它和埃及的金字塔相关联。可是实际上,这个标记却是和这个会道门一样来源平凡。弗利梅森源自于英国中世纪的建筑行会。有书面证据表明,弗利梅森至少可以上溯到14世纪。中世纪的欧洲建造了大量石头建筑,特别是高耸入云的大教堂,这些工作都需要特殊的技艺。所以,石匠是社会上的精英阶级,他们和农奴(serf)不同,不受严格的旅行限制。弗利梅森(Freemasonry)一词是从石匠(mason)发展出来的,“自由石匠”的自由一词就源于此,只收男性入会的传统也来自于此。而他们的标记——圆规直尺,只是石匠的劳动工具罢了。
  中世纪的欧洲就盛行神秘主义。神秘主义是人类社会一种从来没有绝迹的现象。人们对神秘主义的追求,既有现实性的需要,也有精神性的向往。特别是在社会变动的年代,追求神秘色彩,追求神秘团体的归宿和保护,是一部分人的生存手段之一。越是社会动荡,越是弱势群体,越有神秘团体的需求。弗利梅森显然也受此影响。一个普通的同业行会,就在18世纪初,在英国演化出了这样一个有现代系统的会道门。从此不再是一个限于石匠的组织。
  此后,由于种种机缘,他们开始向世界各地扩展。也随着英国的移民,来到了美洲大陆。现在,世界上有大约500万左右的弗利梅森会员,是全球最大的兄弟会性质的组织,其中美洲占了一大块。一种说法是,约有100万在美国,35万在加拿大,另有50万散布在各个南美国家。还有一种说法,说是今天世界上的弗利梅森,有一半在美国。
  第二部分 走路(二)弗利梅森——自由的石匠(2)
  弗利梅森内部有一些外人看来颇有神秘味道的组织形式和仪式,其实仔细探究并不复杂,大多还是来自于中世纪神庙教堂建筑的术语。他们有一个规矩,在他们之间是不谈论政治和宗教的,因为这是两个最容易使人们产生分歧和争议的话题。他们之间是提倡兄弟之爱的。但是会员在外面参加宗教活动和组织却受到鼓励。
  这个神秘的会道门在美国建国之前就有了。北美殖民地是它蓬勃发展的一片沃土。因为这里的初垦开拓条件艰苦,而弗利梅森既给人以半宗教的精神慰籍,又有很强的互助意味。这两个方面的救助,精神救援和生活上的实质帮助,都是开拓者们最迫切需要的。据说,早期会员都带着一个他们的标记戒指。不论走到哪里,只要伸手一亮,就有吃有住了。所以,在弗利梅森中,自然地聚集起了一批北美最优秀的人物。在美国的建国历史上,深深留下了他们的印记。
  弗利梅森是美国独立和建国的一个重要部分。在独立战争中,弗利梅森相当坚决地站到了美国自由独立的一边。它的会员因此踊跃参加独立军,最著名的当然要数美国独立军司令乔治·华盛顿了。最初我看到这个美国历史上最受敬重的人物,第一任总统,居然是个神秘会道门的成员,大吃了一惊。我总觉得是哪里不对头了,甚至怀疑华盛顿是不是有些不为人知的隐秘。后来才发现,是自己大惊小怪了。是我们的思维中,太习惯把这样的对象格式化了。
  乔治·华盛顿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异数。在美国的开国元勋中,弗利梅森不是一个稀奇古怪的名词。包括大家熟悉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内,有9名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者和13名美国宪法的制定者,是弗利梅森的成员。至于在美国各个领域的历史名人中,那就更多了。例如,华盛顿之后,就还有8名美国总统是弗利梅森,包括不久以前的福特总统。
  弗利梅森在美国的发展相对比较顺利,一般民众也还能以平常心对待。大家都知道,弗利梅森对成员有严格的道德要求,也大量从事慈善事业。这些慈善事业包括老人院、孤儿院、伤残儿童医院、眼科基金会和血库等等。他们的基金会为学生提供奖学金,还资助一些图书馆和博物馆。他们显得温和,看不出他们从事的工作有什么必要披上一件午夜般的神秘外衣。可是,神秘性始终是弗利梅森传统的特殊追求,这也决定了它仍然是一个独特触目的民间社团。就像在一片平原上,突兀起来的一个锐利而玄秘的黑色尖角。
  美国人最平常的社区活动,就是教会活动了。那是任何人随时都可以推门进去,坐下参与的。而弗利梅森的大门永远是紧闭的。就是在开会讨论做好事行善,也摆出一个黑帮会议的架式。这种与众不同,常常引出许多奇奇怪怪的传闻。弗利梅森维持神秘性的最基本做法,就是在新成员入会的时候,要宣誓为他所看到听到的一切终身守密。也就是说,假如他只是感恩节在里头聚餐一顿,压根儿没看到什么稀奇东西,出门也不能对外人说,“我们今儿吃了个火鸡”,而是对火鸡守口如瓶。这就叫追求神秘。这么一来,看到这一伙人老是鬼鬼祟祟,有人自然会寻思,这帮家伙感恩节一定不是在吃火鸡,没准还杀了个人呢。所以,美国每次出现重大谋杀案之类,例如肯尼迪总统的被暗杀,都会引出有关弗利梅森的阴谋故事。
  根据美国的宪法,结社自由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宪法也没有对结社的方式作任何规定和限制。惟一的一条,是不得违反现行法律。由于美国讲究的原则是“好汉做事好汉当”,所以,在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是追究违法的个人,而不是连坐到这个人所参加的组织。所以,弗利梅森虽然始终在阴谋论的传闻笼罩之下,却还是能够在美国200多年我行我素,维持神秘。
  在美国历史上,弗利梅森遇到过的最大危机,是在180年前。那是1826年。当时,有一个弗利梅森的成员,威廉·摩根上校,破天荒地宣称,他要出版一本公开弗利梅森秘密的书籍。这对于弗利梅森来说,是前所未有的背叛事件。弗利梅森的组织并不是非常严密。各个分会之间有联系,也有总会分会的结构,但是迄今为止,美国没有一个统管全国弗利梅森的大总部。摩根上校事件是发生在纽约州的巴塔维亚。与摩根联系的出版社因此遭到攻击。摩根上校其后失踪。
  近200年过去了,这个案子没有确认的结论。一个最普遍的猜测是,摩根上校被弗利梅森的某个成员谋杀。但是,弗利梅森的当地会员却坚持说他是逃往加拿大去了。反弗利梅森的组织宣称,摩根的尸体曾经被找到和确认,但是另一种说法是并非如此。尽管这是一个谜案,然而考虑到谜案主角与弗利梅森的明显关联,将犯罪动因指向弗利梅森,是最合理的怀疑。这个案件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反弗利梅森的浪潮。人们长期以来对于弗利梅森的疑惑终于被引爆。当时,反弗利梅森的最大团体甚至发展成一个政党,并且在1832年参与竞选总统。
  弗利梅森遭遇史无前例的压力,可是,压力是来自民间的各个方面,而不是来自政府。其原因在于,政府能够做的,是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行事。既然该案没有充足的指控证据和确认的指控对象,就无法仅仅依照“合理的怀疑”就采取任何行动。该事件引起的民间压力,还是导致弗利梅森的不少分会由于其成员的离去而解散。例如,成员来自家庭的压力。还有,既然弗利梅森不是宗教组织,它的成员就分属各个教会,他们普遍在这个时候受到来自教会的压力。
  经过近10年的衰退,弗利梅森逐渐又恢复元气。在没有确认犯罪指控的情况下,美国民间反弗利梅森的浪潮开始退去。弗利梅森又恢复了它原来的状况。它以自己的宗旨和神秘传统,吸引一小部分民众,形成一个稳定的小社团。聚会时依然紧闭它的大门。近200年来,弗利梅森和美国社会和平共处,再没有什么轰动的事件发生。
  也许,还值得一提的是弗利梅森在美国之外的状况。就世界范围来说,弗利梅森遇到的最大挑战,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它第一次被一系列国家的政府列为必须取缔的组织。它们是:西班牙的佛郎哥政府、意大利的墨索里尼政府、德国的希特勒政府,和苏联的斯大林政府。在二次大战以后,除了苏联之外,随着一些国家的政府更换,弗利梅森又恢复了在那里合法地位和正常活动。至今为止,在一些和当时的苏联有着共同原则的国家,弗利梅森还是一个被禁止的非法组织。从没有听说弗利梅森作为一个政治团体在什么地方上台执政,那些禁止弗利梅森的政府还是烟消云散了。
  第三部分 读书(一)瞬间华彩(1)
  一个人一生有多少分钟,有多少瞬间,几乎没有人去计算。有些人,像特莱莎修女,一生几十年如一日,亲自劳作,为加尔各答的贫病服务。还有一些人,用他们一生中的几分钟、几秒钟,为人类的历史写下了精彩的一笔,就像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没有人知道他一生其他时间是怎么过的,但是谁都记得他跨上月球的那一瞬间,“这是一个人的一小步,却是全人类的一大步”。
  在我的面前,有一张陈旧的美联社新闻照片。照片上是美国黑人短跑运动员汤米·史密斯,他曾经打破200米世界记录,曾经代表美国获得奥运会金牌。可是这张照片记录下的,却不是一个短跑冠军冲向终点的辉煌瞬间,那样的瞬间,辉煌却并不罕见。照片记录的是汤米·史密斯另一个瞬间,一个凝固、沉重、却依然辉煌至今的瞬间。
  故事必须回溯到60年代,那时候汤米·史密斯是美国加州大学圣荷塞分校的学生,校田径队的运动员。汤米出身在加州一个农民的家庭。家里穷,父亲从小就把孩子们赶到棉花地里干活,干够了活才能上学,才能玩耍。摘棉花、卖棉花,汤米从小就有被恶意的白人称呼为“小黑鬼”的经历,从小就感受过黑人遭遇的不平等。尽管美国黑人的政治地位在战后起了很大变化。但是黑人从历史上承袭的贫穷和落后却不能一日改变,在那个时候,不少白人还抱着对黑色种族的偏见、歧视和敌意。
  汤米是天生的奔跑者,他被加州大学圣荷塞分校的田径教练看中。这个教练召集了好几个出身贫穷的黑孩子,后来都成为世界田坛上的英雄。汤米是他们中的佼佼者,他的骨骼、肌肉和神经几乎是专门为短跑而诞生的。几十年后,这位教练还由衷地感叹,汤米从起跑、加速到冲向终点的每一个瞬间,每一个姿态,每一个动作都绝对地完美无缺,你看着他跑的时候,会有一种看慢动作电影的感觉,从技术角度讲,他跑得实在是太完美了。
  汤米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他内心非常敏感。他从小上教堂,在教堂唱诗班唱圣歌。进了大学依然如此。每天训练的时候,他背着一个大书包。他告诉他的黑伙伴们,我们必须上完所有的课,通过所有的考试,我们必须名副其实地从大学毕业,尽管他们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些出身贫穷的黑孩子,摆脱贫穷和出人头地的最佳机会,那就是现在跑出好成绩来,拿到奖牌。
  就这样,他们迎来了1968年,那一年,奥运会将在墨西哥举行。
  1968年是全世界各种思潮大振荡的一年。那一年,发生了布拉格之春和苏军入侵捷克斯洛伐克的事件。美国还深陷在越战的热带丛林里,国内的民权运动却此起彼伏。在芝加哥,示威学生和警察对峙,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占领了校园。在巴黎,大学生和警察的对抗几乎要重现巴黎公社的街垒战。4月4日,马丁·路德·金被刺杀,6月5日,同情民权运动主张结束越战的总统候选人罗伯特·肯尼迪被刺杀。全世界的空气中弥漫着愤怒、狂躁和不安。每个人都意识到,这个世界面临着一场变化。在美国,表面上的混乱掩盖不了这种不可逆转不可回避的深刻变化的主流:变革传统制度和习惯中腐朽的虚伪的不人道的东西,走向一个更符合人性、更尊重别人,更自由、更平等的社会。
  美国的黑人运动员自然受社会思潮的影响,把眼光集中在黑人社会地位这一问题上。60年代是美国种族状况产生深刻变革的年代。自从1955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布朗案”中裁定学校里的种族个例为非法以后,美国南方的民权运动进入了要求实质性制度变革的阶段。经过10年抗争,在几任美国总统的倡导下,1964年通过了历史性的《新民权法》,1965年在约翰逊总统任内通过了选举权法。到60年代末,在制度和法律层面已经基本纠正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种族不平等,并且用反向优惠的做法来弥补黑人弱势的“平权措施”也呼之欲出。但是,在社会文化层面上的不公正,在人们思想意识中的不平等,却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消除的。黑人仍是相对贫穷的,还常常会遭到人们歧视的白眼。作为优秀的运动员,汤米·史密斯就有过很多这样的经验,穿上运动衣,人们为他欢呼,一脱下运动衣,他就还是被人叫做“黑鬼”。
  将要参加10月奥运会的黑人运动员们在酝酿集体抵制奥运会,以抗议当时美国社会依然存在的种族歧视。美国奥委会的官员当然不希望这样的抵制发生。他们请出了大名鼎鼎的黑人运动员杰西·欧文斯,他曾经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获得4块金牌,从而用事实粉碎了纳粹关于种族优劣的阴险理论。他来给后辈黑人现身说法,劝说黑人运动员们不要轻率行动,自毁前程。严格地说,杰西·欧文斯是有道理的。
  很有象征意义的是,全部是白人的哈佛大学划船队,这些白人精英的代表,是支持黑人民权运动的。他们公开声明支持黑人运动员的诉求。事实上,在美国白人中,最顽固反对黑人民权运动的,大多是底层的农民和工人。
  最后,在赶赴高山营地集训之前,黑人运动员们放弃了集体抵制奥运会的念头,其原因非常简单:这些黑人青年,作为个人,他们付不起放弃奥运的代价,这是能够使他们个人和他们家庭的生活改观的惟一机会。他们发起了一个叫做“寻求人权奥林匹克”的活动,呼吁每个人用他们个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各自表达他们对美国黑人人权状况的观点。
  美国奥委会在落矶山的高山上专门建立了田径集训地,这是在高山森林里开辟出来的跑道,跑道的两边古木参天,真是世外桃源。汤米·史密斯他们训练得非常专心刻苦,但是1968年夏天发生的事情,依然传到这个高山营地,撞击着他们的神经中枢。
  终于他们开赴墨西哥了。在此以前,墨西哥的民众和政府发生了流血冲突,由于经济恶化,学生和民众企图阻扰奥运会。在武力镇压下,民众死亡数百,受伤成千。尽管如此,墨西哥政府还是承诺奥运会如期举办。当各国运动员陆续到达的时候,墨西哥城处于戒严状态,到处是荷枪实弹的军人。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就在这样一种奇怪而紧张的气氛中开始了。
  第三部分 读书(一)瞬间华彩(2)
  美国的黑人田径运动员一开场就表现出色,出现了几个精彩场面。
  黑人跳远运动员罗伯特·比蒙的一跃,看台上随之一片惊叹声。奇怪的是3个裁判围着沙坑里比蒙的脚印愣住了,足足2分钟,显示板上打不出成绩。原来,沙坑事先就做好了长度测量标记,皮梦却超出了事先准备的最长标记足足2英尺多!裁判们只好临时再找一条皮尺来测量这一新世界记录,8.90米。这一新记录保持了23年没人能打破。
  汤米·史密斯的200米跑开始了。他疾风一样率先冲向终点,黑色的肌肤闪着亮光,就像一只黑豹。全世界都注视着他。19.8秒,又一个世界记录。获银牌的是一位澳大利亚运动员。他的同伴,来自纽约的黑人队友约翰·卡罗斯获得铜牌。
  作为一个短跑运动员,人生再也没有比这更辉煌的瞬间了。
  就要走上领奖台了。他一身运动衣,穿戴整齐,在脖子里系上一条黑色的丝巾,胸口是一枚“寻求人权奥林匹克”的徽章。他向观战的妻子伸出手去,默默地接过一付黑色的皮手套。他把左手的那只手套递给卡罗斯,对这位一向信任他的兄弟说,“看着我,我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吧。”
  他们登上了领奖台,他们俯身戴上了亮闪闪的奖牌,看台上观众一片欢呼。待欢呼声停寂下来,升国旗的时候到了。
  当美国的国歌在运动场上响起,当星条旗冉冉升起,当全美国全世界都注视着这儿的时候,汤米·史密斯缓缓地、坚定地举起了他戴着黑色皮手套、紧握拳头的左臂!他把黑色的拳头举得高高,直指云霄,却把头深深地低下,目光低垂,俯视着脚下的土地。约翰·卡罗斯看着汤米,毫不迟疑地举起了他戴着黑手套的左拳。
  在美国的国歌身中,在国旗庄严升起的时候,他们两人像两尊黑色的雕像。他们是沉默的,就像他们祖先的家乡非洲大地,就像美国黑人400年的屈辱和苦难。他们就用这个沉默的姿态,提醒全世界注意美国黑人的处境,向全世界表达他们作为一个人,要求尊严、要求自由和人权的强烈愿望,他们要告诉全世界:
  黑人依然未能获得自由;黑人的命运依然被隔离的镣铐和歧视的锁链悲惨地束缚着;在一个巨大无边的物质繁荣海洋中,黑人依然生活在贫困的孤岛上;黑人依然在美国社会的角落中潦倒,在自己的土地上过着被放逐的生活。(马丁·路德·金语)
  全场观众愣住了!美国奥委会和国际奥委会的官员惊呆了!美国和全世界的人们,不管是什么肤色,不管是什么观点,看到这个镜头,都被深深的触动了,有些人吃惊,有些人感动,有些人震怒。
  这就是我面前的这张美联社新闻照片。这是奥运会金牌短跑运动员汤米·史密斯和他的黑人兄弟约翰·卡罗斯人生最辉煌的瞬间。在时间的长河里,这只不过持续了2分钟,但是只有这2分钟,汤米和约翰真正表达了他们对人权和人的尊严的追求。这瞬间,被记录在几乎所有有关1968年的年鉴、百科和照相集中。这真是瞬间华彩,瞬间辉煌,一切,只是为了表达一项个人的理念。
  为了这样瞬间的表达,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当时的国际奥委会认为,汤米和约翰的举动,是把政治带进了体育,是一种破坏行为。而美国奥委会的官员,像美国的很多保守民众一样,认为这样的做法是公开地羞辱美国,是一种不爱国的行为。国际奥委会当天开会责令美国奥委会处罚这两个运动员。美国奥委会命令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立即离开墨西哥回国,并且终身不得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
  只有他们自己明白,这个代价是什么分量。从此以后,他们必须和其它底层黑人民众一样地谋生了。尽管开始一段时间会有人请他们去做报告,他们是黑人的英雄,但是作为一个短跑运动员,他们离开跑道的那一刻,体育生命就结束了。他们和所有凡人在这样的处境下的经验一样,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找工作、失业,甚至饥饿,他们的家人也跟他们一起吃苦,尝尽世间炎凉。
  很多年后,曾经有一度,汤米在洗车站以给人洗车为生。有一次,他洗的一辆高级汽车玻璃上贴着他的照片,原来这人是他的崇拜者。汤米看了,想起当年,不禁感慨万千。
  岁月如水,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当年的行动,到底是对是错,是表达了黑人的正当呼声还是错误地混淆了体育和政治,人们已经不再深究。奥运会还在4年一次地如期举行。美国黑人早已不像昔日那样受人公开歧视。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里描绘的那一天,已经到来。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汤米·史密斯在他田径事业的最高峰上选择了他的瞬间表达。他所表达的理念是正义的,今天再不会有人怀疑他的爱国与忠诚。而当年,他却几乎付出了一切。
  再一次仔细辨析这张照片,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表达的力度和深度是有所不同的。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亲如手足。当汤米在上领奖台之前匆匆把手套递给约翰,让他行动起来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做了。他行为的依据,除了作为黑人运动员的表达信念的愿望,还有他对于汤米的一贯信任。从照片上可以看得出来,他并不是不可抑制地一定要以这样惟一的方式表达自己。而照片上的汤米却不同,他是在燃烧自己,照片上的他就是一把火炬。任何看到这张照片的人,都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这是一道生命的闪光在划破一个历史的瞬间。对于汤米来说,这就是生命的意义。为了一个理念的瞬间表达,他原意点亮和焚毁自己。
  1996年,奥运会将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举行。美国奥委会找到了51岁的汤米·史密斯,邀请他担任传递奥运火炬的荣誉接力跑步。那天是星期六,汤米·史密斯举着奥运火炬,跑步穿越洛杉玑的繁华闹市区,穿过唐人街。人们挥舞国旗,美国的国旗和中国的国旗,在路旁欢呼着,叫着:“好样的,汤米,加油!”在同一届奥运会上,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为美国拳击运动员阿里,补授了他当年获得的一枚金牌。间接表达了国际奥委会对于当年美国黑人运动员表达人权理念的理解和支持。全场掌声雷动。在场的人们都知道,原来的那枚奖牌,曾被阿里奋力扔进了河水,以表达一个黑人运动员和汤米·史密斯的共同理念。
  汤米说:“我只是做了千百万人应该一直做的事情,为争取人权而努力。”
  第三部分 读书(一)国王,请恪守你的诺言(1)
  在我们面前,是一个玻璃柜子,光线有点暗,再加玻璃的反光,一下子很难看清柜子里的东西。我们却充满好奇地站在柜子前面。这是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国会大厦的圆形中央大厅里。1999年底,我们路过华盛顿,再一次游览国会大厦,这一次就是为了看一看这个玻璃柜子。
  国会大厦的这个中央大厅,是整个建筑物最富丽堂皇最壮观的大厅,光线从天顶高高的穹顶上射下来,照耀着四周的雕塑、油画,特别是圆形拱顶下四周墙上360度的浮雕,讲述着美洲和美国的历史,吸引了参观人群的目光。这儿是参观国会大厦的出发点,是人群的集散地。可以看的东西实在太多,每一件陈列物后面都有一段历史故事。来不及看,来不及记,在这儿待的时间再长,你还是感觉自己过于匆忙,走马观花。
  相比之下,这个玻璃柜子太不起眼,它靠着墙,静悄悄的。我们读着说明牌上的文字,不敢小看它的静默。在这个柜子里,曾经陈列过《大宪章》。
  《大宪章》是785年前,英格兰的国王和贵族之间的一个协议,一份合同书。800年前,英国的国王和诸侯贵族们经历长期共处,形成了互相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国王把土地以采邑的形式分赐给贵族,贵族则向国王提供劳役和赋税。国王策划战争,贵族出人出钱去为国王打仗。国王和贵族约定俗成,打大仗或征重税以前是必须和贵族商量的。
  13世纪初,英格兰国王约翰在对法兰西的长期征战中运气不佳,战争升级,贵族的负担逐级加码。到1204年,约翰国王丢掉了祖上传下来的在法兰西北部的土地:诺曼底和安如。国王只好再加税再征兵,这次他没有得到贵族的同意,违背了一向和贵族之间的约定。
  这时,英王约翰还和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起了纠纷,教皇宣布对英格兰动用褫夺教权的禁止令,不再提供宗教服务,这立即在民众中引起了不安。英王内外交困,只好向教皇妥协。他接受了教皇任命的驻坎特布雷的大主教,并于1214年承诺罗马天主教会在英格兰的权力,承认自己是教皇在英格兰的封侯,教皇则将英格兰作为采邑回封给英王。
  英王约翰为了夺回诺曼底和安如,准备多年,要和法王菲力浦二世决战,为此必须更多地征税征兵,负担都落到了那些诸侯贵族的头上。他害怕下面不服,就采用严厉的手段逼迫服从。这一仗,倒霉的英王又大败而归。
  当英王回到英格兰想征收更多的钱用于战争的时候,贵族们终于不干了。1215年春天,他们起兵占领了伦敦,和英王形成对峙的局面。贵族开始和英王谈判。1215年6月15日,在离温莎城堡不远的兰尼米德,贵族们将一份文件面呈国王,国王在文件上加盖皇家封印。这就是英国历史上,也是西方政治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大宪章》。
  《大宪章》立即被快骑送往各郡,向所有的自由人宣读。
  《大宪章》共计63条款。这是国王和手下25个分封贵族的权力划分协议书,是互相对义务和责任的承诺。国王承诺实行较宽松的统治,而贵族们承诺将国王做出的权益让步落实到下面的佃户身上。很多重要条款涉及司法制度,国王承诺实行较为公正和宽宏大量的司法。最后,在条款中包括了怎样实行这些承诺和协议,在任何一方违背承诺的时候,另一方有些什么样的权力。
  《大宪章》中,有两条极其重要的条款。第40条承诺:“任何人的权力和公正都不能被出卖、被否决、被拖延”。这一条从此在历史上开创了所有公民在法庭面前平等的原则。在第39条中,国王承诺,未经法律或陪审团的合法判决,任何自由人都不能被拘捕、囚禁、没收、驱逐、流放,或受任何其他形式的伤害。这一条款确立了这样的规矩:国王想要惩罚一个人,也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对国王的权力作出限制,是英格兰贵族的长期努力,而在纸面文件上明确作出规定并且由国王盖印保证,这是第一次。这是西方政治史上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件。
  英王约翰几乎立即就想反悔。他向教皇申诉,说他是被胁迫的,是在武力威胁下才盖章做出承诺,要求教皇出面宣布《大宪章》无效。然而,《大宪章》有条款规定,25个得到授权的贵族在国王违背承诺的时候,有权使用武力强迫国王遵守承诺。教皇宣布废除《大宪章》的消息传到,贵族们立即起兵。1216年,英王约翰死去,他的9岁的儿子亨利三世继位。
  贵族们组成的摄政委员会重新颁布了《大宪章》。以后亲政的亨利三世宣布遵循《大宪章》。所以,除了1215年的原始版本外,还有1217年1225年等后来版本的《大宪章》。此后的英王们也相继表示受《大宪章》的约束,陆续多次重新颁布《大宪章》。《大宪章》成为英王和贵族关系的一种保障。
  在《大宪章》诞生后的700年里,它在英国政治史上的作用时大时小,有时几乎要被遗忘了。但是在关键的时候,它仍然是国王头上的紧箍咒,是对抗国王权力膨胀、防止滥权枉法的武器。1628年,英国女王伊莉莎白的司法大臣、詹姆斯国王的大法官、同查尔斯一世作对的爱德华·科克(SirEdwardCoke)在议会里吼出:“在《大宪章》面前,没有君王。”他向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们强调,即使是国王,也必须服从法律。
  第三部分 读书(一)国王,请恪守你的诺言(2)
  今天的人们看《大宪章》,它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它纸面上的内容。《大宪章》诞生的时候,只是25个贵族要求国王承认他以前允诺的权利,恪守自己的承诺。它仅仅是国王和贵族之间的分权协议。但是,从《大宪章》到今日的英美法制,有一条清晰的成长脉络。可以说,今日英美法制的几乎所有重要原则,都可以在《大宪章》中找到萌芽。《大宪章》种下了今日西方法治的基因。
  最重要的是,《大宪章》明确了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制约的原则。国王的从上到下的权力,必须有一个对立面。国王不能垄断一切权力,不能包办一切,不能一手遮天。国王必须把一部分权力出让给这个对立面,来制约国王。而这样的分权和互相制约,必须通过共同的契约,通过互相的承诺来实行,这就是法律。《大宪章》第一次明确了,国王也必须服从法律,没有人能够置自己于法律之上。
  从《大宪章》的条款中,演化出了现在西方法律体系中的一些重要原则。在《大宪章》以前,西方历史上的国王拥有对臣民的生杀大权。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那时还没有司法独立这一说。从《大宪章》中产生了英美法律中极其重要的“人身保护令”原则,从而有了今日妇孺皆知的法律思想:只有法庭有权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在法庭判定有罪以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
  也是从《大宪章》中,直接推导出了“没有代表不纳税”的思想。凡纳税人都有权利派出代表,参与立法。从《大宪章》中产生了英国关于请愿权的法律,从而演化出一系列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大宪章》是后来英国《权利法案》的先声。
  1765年,在经过耗资巨大的7年战争以后,大不列颠陷入了财政困难,议会决定把困难转移到北美殖民地身上,通过了《印花税法》。根据这个法律,北美殖民地的几乎所有文件,报纸、许可证、保险文件、司法文件,甚至扑克牌,都必须贴有印花,都必须交纳税款才是合法的。这个法令没有经过殖民地自己的议会通过,也没有殖民地的代表在英国议会里辩论过,完全是从上面、从外部强加于美洲殖民地人民的。这个时候的殖民地上层都熟知此前爱德华·科克对《大宪章》的阐述:共同法居于国会之上。根据科克的思想,如果议会通过的法令违背了共同法,违背了法理,或者是无法实施的,那么就必须按照共同法而宣布国会的法令无效。
  《印花税法》造成了北美殖民地和英国议会之间的对抗。就像550年前英国贵族要求英王承诺他们的权利一样,殖民地民众要求英国议会恪守承诺,保障他们的权利,没有代表不纳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英国议会不愿意交给北美殖民地以同样的权利,北美民众就决定用战斗来夺取自己的权利。美国革命就这样爆发了。在革命的前夜,马萨诸塞州的议会通过了他们的印玺,那上面是一个民兵,他一手拿着剑,一手拿着《大宪章》。
  15个月后,托马斯·杰弗逊写下了《独立宣言》。
  现在,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国家档案局的中央大厅里,和《独立宣言》、《联邦宪法》和《权利法案》这几项通称为自由宪章的国宝陈列在一起的,有一份1297年版本的《大宪章》。这是国家档案局从佩罗特基金会(PerotFoundation)无限期租借来的。
  《大宪章》的原本,世界上现存17份。最初的1215年版本只有4件,都在英国国内,其中2件在伦敦的不列颠图书馆,1件存于索尔兹伯里大教堂,1件存于林肯大教堂。
  1976年,美国民众庆祝建国200周年。英国议会十分慷慨地把一份1215年的《大宪章》借给美国国会展览一年。那一年,这份历史性文件就放在我们面前的这个玻璃柜子里。历史学家说,观念能改造世界。细细想来,20世纪西方文明的强大势头,完全立足于他们的法治文明,而这种法治文明的源头,无论是原则上还是技术细节上,都可以追溯到那几页陈旧的纸上。
  我们站在玻璃柜子面前,思绪凝固在780年的漫漫岁月里。可惜我们没有看到那份原件,我们看到的是用金子复印在玻璃上的《大宪章》手稿文本。蓦然回首,想起来,1976年的时候,“文革”才刚刚结束。
  第三部分 读书(一)英国下议院议会厅随想
  美国专为报道国会的电视频道:C-SPAN,周末经常会播放英国下议院的辩论,看英国首相布莱尔舌战众人。虽然听不懂他们辩论的具体内容,旁观他们的唇枪舌剑却饶有意味。让我感兴趣的是他们的辩论规则。
  现在英国议会下议院的议事厅,是“二战”中让德国人空袭炸了以后重建的,已经是下议院的第三个议事厅了。它和大多数国家议会大厅不同,不是以主席台为中心放射型布置的,而是承袭传统,布置成一个狭长的长方形。当中一条空地,两边是一排排长椅,后排逐级升高。像一个缩小挤扁了的室内篮球场。端头的高靠背椅是议长的席位。两侧议员们的长椅没有扶手,男女议员们坐得相当紧凑,要舒服地翘个二郎腿都不行。长椅前连个放文件的小台子都没有,坐那儿肯定远不如一般的电影院里舒服。下议院的直译是“平民院”,故而长椅是绿色的,象征着“草根性”,“代表民众”。相反,上议院里的椅子不仅宽敞豪华,而且是红色的,象征的是对皇室的“忠诚”,因为上议院的直译是“贵族院”。
  议长右侧的长椅上,第一排坐的就是首相和他的内阁成员,后面是支持他们的执政党议员们。对面第一排,坐着主要的反对党成员,如“影子首相”、“影子内阁”,后面就是反对党的议员们。完全是两军对垒的阵势。在第一排椅子前面,地毯上有一条鲜明的红线,任何人不可越过。谁要是说着说着激动起来过了线,就会遭到议长的训斥。两条红线间的距离长度,是两边的人都拔出剑来的话,刚好够不着,可见英国议会历史的久远,当年议员们一激动,弄不好会拔剑打起来的。
  议员们质询首相的时候,想发言的就站起来,由议长从中挑一个,点到的,就站在原地发言。提出问题之后,首相就站起来回答。可见,议长的权力很大。议长是议员们选出来的。一旦当选,议长就必须取消自己的党派身份,公正地主持会议。这很要紧,否则,议长所不待见的议员岂不是永无说话的机会了。上届议长是位女士,她退休后,选出了一位先生。别看议长“风光”,历史上,这可是个危险的职位。因为下议院议出意见,得由议长去禀告国王。若是惹得国王龙颜大怒,一怒之下,没准就先斩了议长出气。英国历史上,总共有五六个议长,就是这样丢了脑袋的。当然,现在的国王是没有这个权力的了。
  最有意思的是议员们和首相的问答。名义上,问和答都是对着议长说话,而不是问答者之间的对话,直接你来我往的对话是规则所禁止的。这样,他们发言里的第二人称就只能是议长,提到对手,只能使用第三人称,更不允许直呼其名,而必须称之为“我尊敬的朋友”,或是“某某选区的我尊敬的朋友”。这样一来,话说得再激烈,听起来也成了这样的味儿:
  议长先生,事实是怎样怎样的,而不是如我尊敬的朋友说的那样。在这个问题上,某某选区的我尊敬的朋友是撒谎者!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道理很简单,就是要避免直接的争论,避免话语的纠缠。面对议长说话,发言者就注重于把自己的意见表达清楚,听者就集中精力理解对方的本意,辩论就是对事不对人的。
  下议院质询首相的时候,节奏非常快,议员们的问题在变换,首相就得当场作答。议员们会当场对回答发出呼应,满意的就叫:“Yayh!”,不满意的就叫:“Nayh!"”议事厅楼上的座位向公众开放。看过他们辩论,你不得不承认,英国首相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当得了的,光是这一关,就不容易过。
  英国议会的整套议事规则,后来成了各国议会规则的样板。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议事,也有类似的规则。从19世纪60年代起,美国民间制定、并延续到现在的《罗伯特议事规则》,专为开会提供了发言、辩论、提议、附议和表决的规则。它也是以英国议会规则为基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英美政治的特点,就是议事决策讲程序讲规则。这一点对于民主政治非常重要,因为,说到底,民主政治其实就是一种程序性的东西,就是一套议事决策的程序规范。
  通常人们认为,在欧美民主史上,以法国革命为代表的大陆模式是一种激进革命的历史,他们满怀理想地追求自由、平等,追求社会公正等目标;而英美模式是保守的缓进改良的历史。可是,如果考察200多年来欧美各国的政治变迁,考察自由、平等、民主、社会公正等价值的实现程度和前后对比,就会发现,英美模式导致的变化程度,并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也是天翻地覆的变迁。之所以给人保守缓进的印象,无非是因为反复小,血流得少。这正是英美模式成功的地方。而这种成功,至少有一半得归功于人们对程序、对规则的尊重。
  美国革命史上,最重要的事件是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来自分散的13个州的代表,既代表着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利益,又互相之间不熟悉,互不信任,互相提防,他们关起门来几十天,居然成功地制定了人类历史上最出色最智慧的第一个成文宪法。后人们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称之为“费城的奇迹”,是“上帝亲自干预的革命”。
  “费城制宪会议”为什么会成功呢?
  会议一开头,第一件事,他们制定开会的程序和规则。发言、提案、附议、修正动议、表决等等,大家公认一套规则。遵守规则的后面,是这些革命者的绅士风度和荣誉感。有规则而且守规则,是制宪会议成功的第一个条件。
  然后,他们选出了主持会议的主席,大家都服膺的前大陆军队总司令乔治·华盛顿。
  华盛顿是一个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的人,严以律己,特别讲究细微末节,服从规则到了刻板的地步。整个制宪会议期间,几十天里,华盛顿天天在主席座位上,凭他的威望、尊严和对权力的恰如其分的使用,保证会议一天天地按照规则进行。这是制宪会议成功的第二个条件。
  在制宪会议上,华盛顿自始至终没有发表过一点点意见,因为他知道,由于他的身份和威望,只要他开口,代表们就会把他的话看得很重,反对的意见无形中就会受到压制。还有一个原因是出自他谦虚的本性,他知道自己所持的观点很可能一点不比别人高明,别人也许有更好的构想。以后在第一任总统任内,他也经常这样,沉默地听别人的意见,表现得“不自信”。我们如今回头看历史,近代史上几乎所有人祸,无一不是出自有权势的人过分自信。
  只有一次华盛顿发了火。会议一开始大家约定,为了防止外界的猜测和谣言,这是一次秘密的代表会议,谁也不能向外界泄漏会议的争论。所有人的笔记必须妥加保管,不可丢失。可是,有一个代表不小心将笔记失落在走廊里,让人拣到交给了华盛顿。华盛顿在下一次会议时,非常严厉地责备了这种疏忽,然后把笔记放在桌子上,让失主自己取走。
  正是这种在规则面前谨慎谦虚的态度,使制宪期间的各种不同的意见和不同的利益都能和所有代表见面,从而为妥协创造了条件。制宪会议的成功是妥协的成功,正是程序和规则使妥协成为可能。
  还有一个人对达成妥协起了很大的作用,那就是他们中年龄最大的84岁的本杰明·福兰克林。福兰克林不仅是老资格的革命家,而且是世界知名的科学家、作家和思想家,还是费城人都很熟悉的成功的商人。在制宪会议争论得不可开交,眼看着就要散伙的时候,福兰克林提议,请一位牧师来,带领大家祈祷,祈求上帝帮助大家,驱散大家心里“唯我正确”的邪念。
  在“自我”之外有所敬畏,对“自我”能够反省,代表们不再“唯我正确”,这是制宪会议成功的第三个条件。
  纵观英美300年的历史,他们稳定的进步,国家的强大,人道、人性和人权的张扬,以及民众的福祉,其要点说穿了并不复杂,就是在议会厅里通过民主程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于街头的流血。
  而议会厅的成功,关键是规则。这对我们也一样。什么时候,大家靠公平规则来议事决策,而不是靠实力和谋略来获取成功的时候,事情就好办了。
  第三部分 读书(一)美国的镇国之柱——联邦最高法院(1)
  美国首都华盛顿市,位于波托马克河边,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交界的地方。作为联邦政府主要机构的所在地,这个城市有很多值得观光客停留的地方。除了脍炙人口的国立斯密松宁博物馆系统,以及一系列闻名世界的纪念碑纪念堂以外,联邦政府的各大机关也有值得一看的地方。国会大厦、总统府邸白宫、国防部五角大楼、联邦调查局大楼、还有国会图书馆、档案馆,都向公众开放。这些艺术博物馆也好,纪念馆也好,凡是联邦政府的机构,还都不要买门票。不管什么人,都可以长驱直入,这个门进,那个门出,如入无人之境。相比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看博物馆,这可省下数目不小的门票钱。
  和国会大厦隔开一条马路,国会图书馆的旁边,有一栋白色大理石的建筑,一排排台阶把希腊神庙式的建筑抬起,正面粗大的大理石柱子,顶着饰有石雕的三角形屋顶,蓝天白云下十分壮观。这就是联邦最高法院。来此游览的观光客不多,其实这儿很值得一看。
  联邦最高法院和全美国所有大大小小的法院一样,依照法律必须向公众开放。最高法院专门有展览区,介绍最高法院从建筑到历史令人感兴趣的内容。展览区陈列着美国司法史上的一些文物,有接待人员回答问题,还提供免费的书面资料。最高法院的听证和辩论也向公众开放。在最高法院举行听证和辩论的日子里,台阶下的小广场上通常会排有两列队伍。一列是专门供好奇者进去听3分钟的,法庭里最后两排座位就是这样的流水席。还有一列是供认真想从头听到底的,按先来后到的原则,坐满为止。由于最高法院的法庭里从来不允许电视摄影记者和录音,最高法院的工作状态就从来没有出现在电视屏幕和广播上,所以到了重要的听证会举行之前,想一睹真相的人惟一的办法就是早点来排队。比如2000年总统大选危机的这次听证,50个幸运儿提前2天冒着深秋的寒风细雨在此排队。美国排队的事情很少,可这时候粥少僧多,也得排,还得防止插队的。这时候也不顾政治观点的分歧了,先得维护排队秩序。他们发明了一套编组登记,定时点名,三次缺席则除名的制度。我发现,这套办法和我们当年在上海通宵排队买火车票发明的办法几乎一模一样。可见老百姓到了要自己管理自己的地步,天下英雄所见略同。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