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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逗了,费曼先生

_2 R·P·费曼(美)
  走出餐厅的时候,我向苏丝说:“小心,你拿给我的玻璃杯有点古怪,上面是满的,下面却有个洞!”
  第二天我再到这家餐厅去,发现他们换了个新的女服务生来招呼我,苏丝再也不理睬我了。新的女服务生说:“苏丝气坏了,她叫老板出来,两个人研究了老半天,但他们没空慢慢讨论该怎么办,最后决定还是就那样把第二个杯子拿起来,结果水流得满桌,简直是一塌胡涂,苏丝还滑了一跤,他们都很生气。”
  我大笑。她说:“这一点都不好笑。如果有人这样对你,你会怎么办?”
  “我会拿一个汤碗,很小心地把杯子滑到桌边,然后让水流到汤碗里,水就不用流到地板上了。然后,我再把铜板拿起来。”
  “噢!这主意不错。”她说。
  那天晚上,我把咖啡杯翻过来盖在桌上,把小费放在里面。
  第二天晚上我到餐厅时,还是同一个服务生在招呼我。
  “昨天晚上你为什么把咖啡杯盖在桌上?”
  “我是想,即使你那么匆忙,你还是会跑回厨房,拿一个汤碗,然后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把杯子移到桌边……”
  她抱怨:“我就是这么做,但杯子里却一点水也没有!”
  谁偷走了门?
  我的恶作剧经典之作是在兄弟会中发生的。
  有一天早上我很早就醒来,大概才 5点钟左右,我再也睡不着了。我走下楼去,迎面看到有张海报写着:“门!门!谁偷了这扇门?”有人把门从枢纽上拆了下来,这扇门上原先挂了块牌子,上面写着:“请关门!”
  我马上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住在那房间的是一个叫班尼斯的家伙以及另外几个男孩,他们很用功,不喜欢别人吵闹,如果你晃到他们房里找东西或者是问他们功课,离开时他们都会大叫:“请关门!”
  很显然有人不喜欢他们这种作法,所以把门拆走。但这个房间本来是有左右两扇门的,因此我想到一个主意:我把另一扇门也拆掉,搬到楼下,藏在地下室的油槽后面,然后静悄悄回到楼上睡觉。
  那天早上我假装晚起,下楼时看到其他人像无头苍蝇般四处乱转,班尼斯和他的朋友都很烦恼:房门不见了,而他们还得读书……一见到我,他们便问:“费曼,你有没有把门拿走?”
  “噢!有啊!”我说:“你们看我手指关节上刮伤的痕迹,那是我把门搬到地下室的时候,在墙上擦伤的。”
  他们不满意这个答案;他们根本不相信我!
  偷走第一扇门的那些家伙留下太多线索了,例如牌子上的字迹——他们很快就发现是谁的杰作。我的想法是:当他们发现是谁偷去第一扇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以为他也偷了第二扇门。我的计划果然天衣无缝,偷第一扇门的那些家伙被每个人拷打逼问。受了种种磨难之后,他们终于说服了逼供者:他们只偷了一扇门,尽管这个说法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我冷眼旁观,觉得好玩极了。
  另一扇门失踪了整整一个星期,班尼斯他们愈来愈焦急了。最后,为了解决问题,兄弟会的会长在晚餐的时候宣布:“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但我自己对这个问题已经无能为力了。因此我希望你们能提一些建议,班尼斯他们真的很想好好念书。”
  大家纷纷提出建议。
  过了一会儿,我站起来说:“好吧!”我装出一副委屈的声调,“不管是谁偷了这扇门,我们知道你很棒,你很聪明!我们猜不出来你究竟是谁,你一定是个超级天才!不必告诉我们你是谁,我们只想知道门在哪里;所以,你只要在某个地方留一张字条,告诉我们门在哪里,我们会永远尊你为奇才。你太聪明了,居然可以把门偷走,而不让我们猜到你是谁。但看在老天爷的份上,留张字条给我们吧!我们会永远感激你。”
  接着有个家伙站起来说:“我另外想到个主意。身为会长,你应该问每个人,要他们以兄弟会会员的名誉担保,说清楚他们有没有把门偷走。”
  会长说:“这真是个好主意!以会员荣誉发誓说真话!”
  于是他绕着桌子,逐一问:“杰克,是你把门偷走的吗?”
  “没有,我没有把门偷走。”
  “提姆,是你偷走门吗?”
  “没有,我没有偷走门。”
  “墨里斯,是你把门偷走的吗?”
  “没有,我没有偷门。”
  “费曼,是你把门偷走的吗?”
  “是的!是我把门偷走的。”
  “别闹了!费曼,我们是很认真的!山姆,是你偷走的吗?”
  他绕了一圈,每个人都很震惊,兄弟会里一定有个真正的卑鄙小人,竟然不尊重兄弟会会员的荣誉!
  那天晚上,我留了一张纸条,上面画了一个油槽,旁边有一扇门。第二天,他们把门找出来,重新装上。
  后来,我终于承认门是我偷走的,大家立刻指责我说谎。但他们不记得我当时说了些什么,他们只记得当兄弟会会长绕了一圈,问过每个人之后,结论是没有人承认把门偷去。他们只记得笼统的结果,却记不得每个人的实际说词。
  很多人常常觉得我是个骗子,但事实上我都很诚实,只不过,我常常诚实得没有人相信而已!
第一部 小顽童的成长
  你在说什么鬼话?
  纽约布鲁克林(Brooklyn)有个意大利电台,我小时候一天到晚都在听他们的节目。我爱死意大利话那种滚动的声音了,它让我觉得好像徜徉在风平浪静的大海上——我很喜欢沉浸在这美丽的意大利语音大海中。
  节目里经常有爸爸和妈妈在家中争辩不休的场景。你会听到一个尖嗓子说:“尼欧——泰科——梯埃——科佩托——突托……”然后低音大声嚷:“德罗——托内——帕拉——突托……”以及用力击掌的声音。
  真棒!于是我学会了用不同声调表达各种喜怒哀乐的情绪;我能哭、能笑,意大利文真是种可爱的语言。
  那时,我家附近有不少意大利人。有一次我骑着自行车,后面几个意大利卡车司机因为嫌我挡路而大为恼火,把头伸出车窗外,比着手势大叫:“咪——阿鲁恰——拉姆佩——埃塔——提切!”
  我觉得自己像个呆瓜。他在说什么鬼话呀?我很想回他几句。
  于是我问学校里的意裔同学,他教我:“你只要说:‘阿贴!阿贴!’意思是‘你也一样!你也一样!’就可以啦!”
  这主意很棒。从此我都回答:“阿贴!阿贴!”而且还加上手势。等我愈来愈有信心之后,还自己做了一些发挥。例如有一次在骑脚踏车的时候,有些女士开车挡着我的路,我就说:“普吉亚——阿——拉——玛洛许!”她们害怕地赶紧让开,心里大概在想,这个可怕的意大利男孩刚说了些什么可怕的咒语!
  要发现我讲的是冒牌意大利话并不容易。在普林斯顿念研究所时,有一次我骑着自行车要进入帕尔默实验室(Palmer Laboratory)的停车场,有人挡住我的路。 我习惯性地对那家伙一边比着手势、一边说:“欧瑞兹——卡澎卡——米切!”
  老远的一大片草地上,有个意大利园丁正在整理花草。他停下来,挥着手,高兴地大喊:“瑞扎——玛——里亚!”
  我回喊:“隆地——波尔塔!”他不知道我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事实上他也不知道我说了些什么。但是无所谓!我们这样居然还可以讲得通!真是妙极了!
  常常当我那样开口说话时,他们立刻认定那是意大利话——也许是米兰口音或罗马口音——认定我是意大利人!只要你有绝对的自信,只管装下去,绝对不会出什么问题。
  拉丁文?意大利文?
  有一次,我回家度假,发现妹妹有点不开心,快要哭了。原来她隶属的女童军团要办父女会,但是父亲出差去了。于是我说我以大哥的身分带她去。 由于我比她大上9岁,因此这样做也不算太离谱。
  到了父女会那儿,我先坐在父亲坐的一方,但很快就觉得厌烦。这些爸爸带着女儿来参加这么美好的小宴会,却都在谈论股票市场!事实上,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和自己的孩子交谈,更不必说孩子的朋友了。
  宴会进行当中,女童军站出来表演短剧、吟诗等娱乐节目。突然她们拿出一件好像围裙的滑稽衣服,上面有个洞,可以从头上套在身上。她们宣布,现在轮到当爸爸的来娱乐她们了。
  于是,每位父亲都得站起来,套上那件怪衣服,说些话。他们都不大知道该怎么办,有个爸爸朗诵童谣“玛丽有只小小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轮到我上台时,我告诉大家说我要朗诵一首诗,虽然我很抱歉这不是首英文诗,但我相信他们还是会一样地欣赏。然后我念:
  但托——撒卡——突尔纳提,纳普塔——突奇——普提提拉。
  伦托——卡塔强托——强塔——曼托——奇拉提达。
  亚尔他——卡拉——苏尔达——米——恰塔——皮恰——皮塔——提托
  布拉尔达——培堤——奇纳——纳那——穿达拉拉——钦达拉拉!
  我就这样念了三、四节,把意大利电台听回来的各种表达情绪的声音都用上了,女孩子都乐不可支,在走道上跑来跑去,笑个不停。
  宴会结束后,童军团团长及学校老师都走过来告诉我,他们刚刚一直在讨论我的诗。有人觉得我念的是意大利文,另一个则觉得是拉丁文。学校老师问我:“到底谁猜得对?”
  我回答说:“你得去问问那些女孩——她们全都晓得我念的是什么文!”
第一部 小顽童的成长
  好险,又过关了!
  念麻省理工学院时,我只对科学有兴趣,其他科目都不在行。但是,学校有个规矩:你得修几门人文课程,好沾染一点“文化”气息。于是,我拿着选修科目表从第一行开始看起。没想到“天文学”被归作人文科目!那一年,我就藉着“天文学”逃过一劫。到了第二年,我又拿着选修科目表继续往下读,看看除了天文学之外还列了些什么玩意。终于,跳过了法国文学之类的科目后,我发现了哲学。这是我所能找到跟科学最接近的东西了。
  在谈哲学课的事之前,让我先谈谈英文课。教授规定我们要按某些题目来写文章。例如我们奉命评论米尔(JohnStuart Mill)讨论自由的文章。 但是我没有像米尔般讨论政治上的自由,我写的是一般社交场合中的自由问题,像为了表示礼貌而假装或说谎;还讨论这种永无止境的伪装把戏,会不会带来“社会道德的败坏”?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但并不是原来的写作方向。
  另一次,我们要评论的是赫胥黎(Huxley)的《一枝粉笔》(On a Piece of Chalk)。 在文章里,他谈到了手中握着的一枝普通的粉笔,原是动物骨头残骸,地球内部的力量把它往上推,成为白灰崖的一部分。后来被人采来做粉笔,在黑板上写东西、传达观念。
  我没有依照老师指定的文章,而另外写了一篇模仿之作,题目是《一颗灰尘》,讨论灰尘如何造成夕阳的五彩缤纷以及促成雨水凝聚等等。我总是耍赖,永远在逃避。
  但当我们要就歌德的《浮士德》写作文时,我简直没辙了!《浮士德》是本长篇大论的巨著,要模仿它或变其他花样都很难。我简直发狂了,在兄弟会宿舍内走来走去,不停地说:“我写不出来,我不要写了,我就是不写了!”兄弟会的哥儿们说:“好吧,费曼,你不要写。但是教授会认为你是因为不想写才没做功课。你还是应该写一篇字数差不多的文章,附张字条说你实在看不懂《浮士德》,你对这本书就是没感觉,没办法写出来。”
  我照着做了,我长篇大论地写《论理性的限制》。我确实曾经想过“以科学技巧来解决问题”可能会有的种种限制,像道德价值就不可能靠科学方法来评定等等。
  这时候,又有另一位兄弟提出建议。他说:“费曼,这样是不行的,你不能交一篇和浮士德毫不相干的文章。你应该想办法把你写的文章和浮士德扯上关系。”
  “这太荒谬了吧!”我说。但其他兄弟会的朋友都认为这个主意很好。
  “好吧!好吧!”我心不甘情不愿地说,“我会试试看。”
  于是,我在写好的文章后面又写了半页,说浮士德代表精神,魔鬼则代表理性;歌德在作品中要展现的是理性的限制。我加油添醋,东拼西凑,把文章交出去。
  教授把我们一个个叫去,个别讨论我们的文章。轮到我时,我作了最坏的打算。教授说:“文章开头写得不错,但关于浮士德的内容有点太简略了,否则这会是很不错的文章,你得B+。”我又过关了!
  探讨睡觉哲学
  现在谈哲学课。哲学教授是个留胡子的老先生,叫鲁宾逊,上课讲话时总是咕哝咕哝的,我一点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其他同学好像比较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他们却不怎么专心听课。我有个1/16英寸粗的小钻头,上课时我都拿在手里,在鞋底钻孔打发时间,很多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
  终于有一天下课时,鲁宾逊教授又“获卡墨卡墨卡获卡获卡……”地咕哝了一阵,大家都很兴奋!纷纷交头接耳,讨论个不停,我猜他一定讲了些什么有趣的事情了,真要感谢上帝!我真好奇他到底说了什么?
  我问旁边的同学,他们说:“我们要写篇论文,四星期后交。”
  “写些什么呢?”
  “写他一年来讲过的东西。”
  我真的被难倒了。整个学期我听过而刚好记得的只有一次当他说:“墨卡获卡意识流墨卡获加,”然后“呼!”的一声又回复一片混沌。
  但是“意识流”这个名词,倒是让我想到多年前父亲问过我的一个问题。他说:假定一群火星人来到地球,假定他们从来不睡觉,只是不停地活动,从来没有叫“睡眠”的现象。而他们问:“睡觉时有什么感觉?睡觉时到底发生什么事?你的思想会突然停顿吗?还是只是脑袋会转得愈——来——愈——慢?你的心智如何关起来的?”
  我兴趣来了。现在我要回答这个问题:睡觉时我们的意识流是如何停顿下来的呢?
  于是接下来的四星期,我就这题目进行研究。我把房里的窗帘拉下、关掉灯、睡觉,我要观察自己入睡时发生的事情。晚上我会再睡一次,因此每天有两次观察机会——太好了!
  起初我注意到的都是跟入睡无关的小事。比方说,我注意到我会跟内在的另一个我对话,进行思考。我也会幻想出很多影像。而当我逐渐疲倦时,我发觉自己居然可以同时想两件事情!我是在进行内心对话时,发现这个情形的。当时我一边对话,一边呆呆地想象着床尾绑着两条绳子,穿过很多滑轮,绕过一个旋转中的圆筒,慢慢把我的床吊起来。起先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只不过在想象着这些绳子;直到我开始担心其中一条绳子会缠上另一条、以至运转不顺畅时,我内心说:“噢,不用担心,绳子上的张力会摆平这困难。”以致打断了原先的思路——让我发觉自己同时想着两件事。
  搞不懂为什么搞不懂
  我又注意到,入睡时思想还会继续产生,但各种意念之间愈来愈不合逻辑;但起先你不会注意到这点,直到你问自己:“我怎么会这么想?”而你勉强回想,却完全记不起来是什么鬼东西让你有那个想法!因此各种逻辑幻象都会出现,但你的思想很快便不受控制,独断独行,全不相连,然后,你就睡着了。
  过了四星期昏昏沉沉的日子,我写了一篇论文,说明了所有观察结果。在文章的结尾,我指出:我都是在看着自己入睡的状况下进行观察的,而我实在不知道当我没有看着自己入睡时,入睡又是怎么一回事。我以一首小诗作结,指出进行内省的困难:
  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搞不懂为什么;
  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搞不懂。
  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搞不懂为什么,
  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搞不懂!
  大家都缴了卷。到下一堂课,老教授在班上念了其中一篇:“墨波获卡墨波……”我完全没法搞懂那位同学写些什么。他又念另一篇:“墨卡获卡墨波获卡获卡……”这一篇我还是听不懂;但到了结尾,他念:
  获卡波刀惟深哥,获卡波刀惟深哥;
  获卡波刀惟深哥获卡波刀。
  获卡波刀惟深哥获卡波刀惟深哥,
  获卡波刀惟深哥获卡波刀!
  “阿哈!”我说,“那是我的论文!”我真的听到结尾,才把自己的文章认出来!
  功课应付过去之后,我的好奇心却停不下来,每次入睡时仍会观察自己。一天晚上,我发现在梦中也可以自我观察,我已深入到睡眠的层次了!
  我身处一列火车的车顶上,火车正要走进山洞里,我害怕了,拼命趴下来,呼的一声连人带车进了隧道!
  我跟自己说:“原来在梦中也可以有害怕的感觉,车子进入隧道时也能听到声音的改变。”
  我也注意到梦里有颜色。有些人说他们的梦是黑白的,但我的梦是彩色的。
  现在我又在火车厢内,甚至感觉到火车的晃动。
  我跟自己说:“看来还能有运动的感觉呢。”我往车尾走去,有点举步维艰。突然我看到一面大窗户,好像橱窗一般。后面是三个穿泳衣的女孩——是真的女孩,而不是模型那种,她们看起来漂亮极了!
  我继续走到另一节车厢,边走边抓紧车上的吊带,这时我跟自己说:“嘿!如果现在能兴奋起来——在性方面——那一定很好玩,那么我应该回去刚才那节车厢。”我发现我能够转过身来,穿过火车走回去,换句话说,我能控制梦的方向。回到有特别窗户的车厢,却看到那里只有三个老头在拉小提琴,但他们立刻变回女孩子!
  因此我确实可以改变梦的方向,但并不那么随心所欲。
  我真的觉得很兴奋,但除了性方面之外,部分是因为我跟自己说:“哗!这是可能的!”然后就醒过来了。
  我在梦中还有其他的观察,除了不停地问自己:“我的梦真的是彩色的吗?”我还会很好奇:“梦里能看得多清楚?”
  在下个梦里,我看到一个红发女孩躺在草地上。我努力尝试能不能看清楚她的每根头发。我发觉我连绕射效应——太阳照射的地方出现一点点彩色光——都能够看到!似乎在梦中你要看得多清楚都可以,这简直是完美的视力!
  另一次梦里,有个图钉钉在门框上。我伸手顺着门框摸,感觉到图钉的存在。因此我认为脑袋中的“视觉部门”跟“触觉部门”似乎是相互关联的。但我问自己:它们可不可能分隔开?我再看门框,图钉不见了,但当我顺着门框再摸一遍时,却依旧能感觉到有图钉!
  还有一次,我在睡梦中听到“笃笃、笃笃”的敲击声。敲击声跟梦中的情节切合,但又不那么吻合,声音好像来自外面。我想:“这敲击声绝对是来自外面,不是梦里头的,我只不过听到声音才制造出这个梦而已,我要醒来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敲击声仍然持续,我醒过来……一片死寂,什么也没有,这声音跟外面环境无关。有人告诉过我,他们把外面的声音编到梦里去;但在我这次经验中,我很小心地“在里头观察”,而且很确定声音来自梦外面,结果却不然。
  在所有这些实验里,我觉得醒过来是个颇为可怕的过程。刚开始醒来时,你会感到全身僵硬,好像被很多层棉花压着一样;这感觉很难解释清楚,但有一刹那感觉好像逃不出来了。于是我告诉自己——在醒过来之后——那太荒谬了,我还未听过有哪种病是令人自然入睡后醒不过来的。而我那样告诉自己很多次之后,我不那么害怕了。事实上,我发现醒过来这个过程还蛮刺激呢,有点像坐过山车;当你不害怕以后,才开始懂得享受其中滋味。
  大家也许有兴趣知道,我后来如何停止这种实验。有个晚上我像平常一样作梦、进行观察,看见面前的墙上挂了面三角形旗子。我大概已回答过自己几百次了:“是的,我的梦是彩色的。”突然意识到我的头一直睡在一条铜杆上。我伸手去摸后脑勺,感觉软软的。我想:“呀哈!那就是为什么我能够在梦里观察到这么多的原因了,这根铜杆扰乱了我的大脑皮层。只要我睡在这根铜杆上,就随时有办法进行实验了,我想不必再观察了,睡觉吧。”
  等我醒过来后,那里没有铜杆,我的后脑勺也没有软软的。不知怎的,我厌倦了观察这些事情了,便发明出这些借口,作为停止观察的理由。
  梦的解析
  根据这些观察,我想出了一点理论。我之所以喜欢研究梦,是因为我很好奇人类怎么能够在眼睛闭上、没有外来讯号输入的情况下,却还能看到影像?也许你说,那只不过是脑神经随机出现的活动;但事实上,你醒着的时候,反而没法控制脑神经,让自己能像在梦里看得那样的清楚。那么,为什么我们在睡眠时能“看”到彩色,而且“看”得清楚?
  我的结论是,我们脑袋中一定有个“解读部门”。当你实际在看东西时,你不会单看到一块块的颜色;有些东西会告诉你。你在看着什么。一切都必须被解读;当你作梦时,解读部门仍在运作,但变得乱七八糟。它会告诉你,你在看着这个人,而且看得很清楚;实际上却什么也没有。它只是把所有跑到你脑袋中的杂七杂八的信息,都解读为很清楚的影像!
  还有一件跟梦有关的事。我有个朋友叫岱殊,他太太来自维也纳一个心理分析学家的家族。一天傍晚,我们促膝长谈梦的种种,他告诉我梦的重要性:梦里出现的符号都可以解释。我不相信这个说法,但那天晚上我作了个很有趣的梦:我们在玩撞球。那里有三个球,颜色分别是白色、绿色及灰色,游戏的名称居然是“奶头”,规则是把球打到球袋里。在梦里,白球和绿球都很好对付;但灰球呢,我怎么打都不成功。
  醒过来后,我发现这梦很容易解释:游戏的名称指的当然是女孩子!其他的也不难解释,白球是个在餐厅里工作的出纳员,她是个有夫之妇;但我那时偷偷地跟她约会,而她的制服是白色的。绿球代表了两天前晚上,跟我一起去汽车露天电影院看电影的女孩子,她穿的正是绿裙子。但灰球呢?那代表了什么?我晓得它一定代表了某个人,我甚至都可感觉到了——这有点像你在回忆某个名字,已经在你舌尖上,却差那么一点点没法记起来。
  我想了老半天,才记起来大约在两三个月前,我才跟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分手。她去了意大利,人很好;我也打定主意当她回来以后,我会再跟她交往。我记不清楚她有没有灰色的衣服,但我一想到她,就觉得她一定是灰球了。
  我跑去找岱殊,告诉他,“梦的分析”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但等到他听我描述那个有趣的梦时,他却说:“不,那样分析太简单、太肤浅了,你要更深入分析才行!”
第一部 小顽童的成长
  伟大的化学部主任
  从麻省理工学院毕业的那年暑假,我想找个暑期工。之前我已应征过贝尔实验室两三次,也拜访过他们。萧克利(William Bradford Shockley,1956年获诺贝尔物理奖)在麻省理工的实验室里见过我,每次到贝尔时,他总会带我到四周参观;我参观得很过瘾,但他们都没有录用我。
  我的教授替我写了推荐信给两家公司,一家是包殊洛布(Bausch and Lomb Company)公司,工作是研究透镜的光线进程:另一家是位于纽约的电器检验实验室。那时候,没有人知道物理学家到底是什么,工业界更不会提供物理学家任何职位。工程师可以,但物理学家呢?大家根本不晓得该怎么去“用”他们。有趣的是过不多久——就在战后——情况整个逆转过来,到处都想聘请物理学家。但在大萧条的日子里,我这个物理学家却处处碰壁。
  大概在那时候,我在老家法洛克卫(Far Rockaway)的海滩上,碰到一个老朋友。我们一起长大,十一二岁时在同一家学校念书,是很好的朋友,而且我们都是科学型思考的人。他有一个“实验室”,我也有,我们经常玩在一块,讨论事情。
  我们也常常为邻近的小孩表演魔术——利用化学原理的魔术。我这朋友很会表演,我也觉得那样很好玩。我们在一张小桌上表演,桌上两端各有一个本生灯(Bunsenburner),上面放了盛着碘的小玻璃碟子——表演时,它们冒出阵阵美丽的紫烟,棒极了!
  我们玩了很多花样,像把酒变成水,又利用化学颜色变化来表演。压轴是我们自己发明的一套戏法。我先偷偷地把手放在水里,再浸进苯里面,然后“不小心的”扫过其中一个本生灯,一只手便烧起来。我赶忙用另一只手去拍打已着火的手,两只手便都烧起来了。(手是不会痛的,因为苯烧得很快,而皮肤上的水又有冷却作用。)于是我挥舞双手,边跑边叫:“起火啦!起火啦!”所有人都很紧张,全部跑出房间,而当天的表演就那样结束了!
  后来,念大学时,我告诉兄弟会的兄弟这些故事,他们都不相信:“胡扯!不可能的!”为了说服他们,我经常必须做各种示范表演。像有一次,我们争论尿液是不是由于地心吸引力作用而排出身体外,我是持反对意见的一方。为了证明,我便一边倒立、一边小便给他们看。另外一次,有人说如果阿斯匹林跟可口可乐一起吞进去,你会立刻昏倒;我跟他们说这真是废话连篇,便提议试给他们看,接着,他们却开始争论到底要先吞阿斯匹林再喝可乐,或者先喝可乐再吞阿斯匹林,还是把阿斯匹林溶在可乐里喝。于是我找来六颗药片和三瓶可乐:第一次,吞了两颗阿斯匹林,然后喝可乐;第二回,我把阿斯匹林溶在可乐里头,喝掉;最后,我把第三瓶可乐喝下去,再吞阿斯匹林。每一次,那些呆瓜都站在我身旁,预备我昏倒时把我扶着;但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倒是记得,那个晚上我睡得不怎么好,最后起来做了很多功课,证明了好几条黎曼-西塔函数(Riemann-Zeta function)。
  我说:“好吧,各位兄弟,我们去找些苯回来吧!”
  他们把苯找来,我把手放在水里浸,再放在苯里,然后点火……却痛得要命!原来,隔了那么多年,我手背上长出毛来了——它们就好像灯芯的作用一样,吸收苯而燃烧;但小时候表演时,手上根本没有毛!不过。在众多兄弟面前表演过后,我的手背上的毛也没有了。
  权充化学家
  我和那位童年老友在海滩上碰面之后,他告诉我现在他懂得一套在塑胶上镀金属的方法。我说这不可能的,因为塑胶不导电,你无法接上电线的。但他说他可以在任何材料上镀上金属。为了要让我心服,他还捡起沙里的一个桃子的核,说他能在上面镀上金属。
  整件事情最好的是,他安排我到他的小公司工作。公司位于纽约一幢房子的顶楼,全公司总共才四个员工,他的父亲负责筹措资金,是公司的——我想——“总裁”。我的朋友是“副总裁”,另外一个家伙负责推销,我则是“化学研究部主任”,他那不怎么聪明的弟弟负责洗刷瓶子什么的;公司内有六个金属电镀槽。
  他们的电镀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在硝酸银溶液里加入还原剂,再让由此产生出来的银沉淀在要镀的物体上,情形就好像在制造镜子一样;接下来把铺着银的物体放在电镀槽里,金属就可镀到银上面。问题是,那层银会一直粘在物体上吗?
  答案是不会,它剥落得才容易呢。因此在中间往往要多加一道手续,因材料而异。比方说,像电木(Bakelite,酚醛树脂)——这是当时很重要的一种塑胶——我的朋友就发现,他只要先把电木喷砂打磨过,再把它放在氢氧化亚锡(stannous hydroxide)溶液里泡上几小时,让溶液渗进电木表面的小孔里,那么在电镀之后,银层就会牢牢地附在电木上。
  但这个方法只适用于少数几种塑胶上,而当时新塑胶材料不断出现,例如甲基丙烯酸甲酯(methyl methacrylate,我们称为压克力的塑胶材料),开始时简直无法电镀。又像价钱便宜的乙酸纤维素(cellulose acetate),起初也是无法处理。后来我们发现可以先把它放到氢氧化钠溶液里泡一下,然后再放进氢氧化亚锡溶液里,电镀效果就会很好。
  我在那里当“化学家”当得还蛮成功的。我的优势是我那朋友从未学过化学,从来没做过什么实验;他做的很多事情都是碰巧做对、无法重做一次的。我则把不同材料的球放在瓶子里,把各种化学品倒进去,详细记录,因而找到方法,能电镀更多种类的塑胶材料。
  我也试着简化他的方法。根据书上所说,我改用甲醛为还原剂,因此能够立刻释出百分之百的银,而不像以前那样,往往要等好一会才能回收溶液里的银。此外,在准备氢氧化亚锡溶液时,我在里面加了点盐酸,使氢氧化亚锡能在水里溶得更容易、更快,这是我从大学的化学课上学来的。结果以前要花上几个小时的步骤,现在只要五分钟就够了。
  我的实验不停被担任推销员的家伙打断,因为他每次回来时,都从正在争取中的客户那里带回来一些塑胶材料。往往当我把瓶子排好,全都做好标记时,突然,“你要停下所有实验。先替行销部做这件‘超级案子’!”许多实验都要重做许多次。
  有一次,我们碰到前所未有的大麻烦。有个艺术家替人设计杂志封面,题材是汽车,他很小心地造了个塑胶车轮。不知怎么的,这个推销员告诉他,我们什么也能电镀;艺术家便要我们把轮壳镀上银,好让它闪闪生光。但这是种新塑胶材料,我们并不很清楚如何电镀它——事实上,那个推销员从来搞不清楚我们能镀什么、不能镀什么,他永远随便答应人家——我们的第一次尝试便失败了。这时候我们要把轮子上的银弄下来,但那很不容易。最后我决定用浓硝酸去溶解它;结果没错,把银层弄掉了,但同时也在塑胶上留下许多坑洞。那时真的身陷水深火热之中呢!其实,类似的“水深火热实验”,我们也做了不只一次。
  有一阵子,公司的其他人觉得我们应该在《现代塑料》(Modern Plastics)杂志上刊登广告。我们有几样东西电镀得很漂亮,在广告里看起来棒极了。公司里也设了一个展示柜,里面放了几件东西让来访的潜在客户参观。不过,没有人能把广告上或展示柜内的成品拿下来,仔细看看电镀部分是否牢靠耐久。有些的确镀得很不错,但基本上它们都是经过特别精心泡制的,不是平均水准的出品。
  暑假结束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到普林斯顿大学;而他们随即接到一宗大生意,做的是塑胶“钢”笔。于是大家可以买到又轻便、又便宜、银光闪闪的笔——这种笔销路很好。看到周围的人带着这种笔走来走去,而且又知道它们从哪里来,着实令人兴奋。
  但是他们公司处理这种塑料的经验实在不足——又或者是在处理塑料的填料上,经验不足——大部分的塑料都不是纯净的,它们使用“填料”。那些时候,大家对填料的特性都不大能有效控制。结果塑胶笔上会出现一些泡泡,而如果你手上有件东西,它开始出现小泡泡并且剥落,你会忍不住去弄它;因此,周围都看到有人撕笔上剥落下来的金属碎屑。
  这时公司陷入紧急状况,必须想办法补救。我的朋友觉得他们需要一台大显微镜。事实上,他并不知道要看些什么,或为什么要看;但这项盲目的研究却花掉公司很多钱,最后他们还是没能解决问题。公司失败了,只因为他们接的第一宗大买卖,居然大大失败了。
  几年后,我在罗沙拉摩斯工作,碰到一个叫狄霍夫曼(Frederic de Hoffman)的人。他也算是个科学家,但他更擅长管理;虽然没受过多少训练,他却很喜欢数字,也很用功,这弥补了他在训练上的不足。后来他成为了通用原子公司(General Atomics)的总裁或副总裁什么的,之后一直是工业界的大人物。不过那时候,他只是个活力充沛、机灵和干劲十足的小伙子,尽其所能地为原子弹计划贡献力量。
  有一天我们在富勒小馆吃饭,他提到来罗沙拉摩斯之前,他都在英国做事。
  我问:“你在那里做些什么工作?”
  “我是实验室里的研究人员,我研究塑胶的金属电镀方法。”
  “你们进行得怎么样?”
  “还算顺利,但我们碰到不少困难。”
  “哦?”
  “正当我们开始研究出我们的方法时,纽约有家公司……”
  “纽约的什么公司?”
  “它的名字是金塑企业(Metaplast Corporation),他们的进展比我们快。”
  “你们怎么晓得?”
  “他们一直在《现代塑料》杂志里刊登全页广告,炫耀他们镀出来的成品,我们就明白他们进度比较快了。”
  “你们拿过他们的东西来看吗?”
  “没有,但从广告就看得出来,他们的技术领先我们太多了。我们的方法也不错,但要跟美国人那一套拼,是拼不过的。”
  “你们实验室里有多少个化学家?”
  “我们有6个人。”
  “你觉得金塑企业会有多少个化学家在工作?”
  “噢!他们一定设有真正的化学部门。”
  “你能不能形容一下,在你心目中,金塑企业的化学研究部主任是什么模样?他们的实验室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猜他们一定有25或50名化学家,化学研究部主任有自己的专属办公室——很特别、装了玻璃的那种,你知道,就像电影里看到的那样——不停有下属跑进来,手里拿着研究计划的资料,向他请教,再冲回去深入一点研究,人来人往的。他们有25或50个化学家,我们怎么拼得过他们?”
  “你一定很有兴趣知道、也会觉得很好笑,现在跟你聊天的就是——金塑企业的化学研究部主任;而他当时的部下呢,总共只有一个洗瓶子的工人!”
第二部 误闯普林斯顿
  “别闹了,费曼先生!”
  在麻省理工学院念书时,一切都惬意极了。我觉得那是个很棒的学校,因此很自然地想留在那里继续念研究所。然而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史莱特(Slater)教授时,他说:“不,我们不会让你留在这儿。”
  我大叫起来:“什么?”
  史莱特说:“你为什么觉得应该留在这里念研究所?”
  “因为麻省理工是全美国最适合念科学的学校呀!”
  “你真的这样想?”
  “当然。”
  “这正是为什么你应该去别的学校。你应该看看其他地方长什么样才对。”
  这就是为什么我去了普林斯顿大学。千万别误会我的意思,事实上,普林斯顿是所很优雅的学府,从某个角度来说,他们很有英国的传统。我在麻省理工兄弟会的哥儿们(他们都很清楚我不修边幅、随便的性格),却开始调侃我:“等他们弄清楚来普林斯顿的是谁时,可有得瞧了!那时候他们才明白犯了多大的错误!”当下我便决定,到了普大之后一定要好好表现一番。
  父亲开车送我到普大,看着我搬进宿舍后便离开。我在那里待不到一个小时,便有人来找我,带着浓重的外国口音说:“我是这里的舍监。今天下午院长举办茶会,他希望你们每个人都来参加。也请你通知你的室友——薛瑞特先生。”
  就这样我被引进普林斯顿大学的研究院了。这里的特色是,所有研究生都住在一起,整体说来有点像牛津或剑桥的翻版——各种外国口音一应俱全,例如,舍监是法国文学的教授。宿舍楼下有仆人,房间很舒适,每天,所有人都要穿上学生袍子、在镶满彩色玻璃的大礼堂内一起进餐。
  总之,我到普林斯顿的第一天下午,便跑去参加院长的茶会,不过当时我连“茶会”是什么都没弄清楚,更不用说聚会的用意何在了。我是个社交白痴,在这类事情上毫无经验。
  抵达聚会地点时,艾森赫(Eisenhart)院长站在大门口,跟新生打招呼:“噢,你就是费曼先生了,很高兴你来普林斯顿。”那令我觉得好多了,因为他一眼就认得我,不管他是怎么把我认出来的。
  穿过大门,看见一些女士和年轻女孩。那是个很正式的场合,我开始担心自己的言行举止,脑袋中光想应该往哪儿坐,要不要坐在这个或那个女孩身旁。突然背后有个声音响起:
  “费曼先生,你的茶要加牛奶还是柠檬?”原来是艾森赫夫人在跟我说话,她正在替我们倒茶。“哦,两样都加吧,谢谢。”我一边说,一边四面张望,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忽然听到她说:“嘻嘻嘻……别闹了,费曼先生!”
  别闹了?我刚刚说了些什么来着?然后我立即醒悟,自己又做了什么好事!这就是我生平第一次的茶会经验了。
  在普林斯顿待了一段日子之后,我才深切体会出这“嘻嘻嘻嘻嘻”的真正意义。其实,就在那次茶会上,当我要离开时,我就明白那代表“你犯了社交错误”。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我再听到艾森赫夫人的“嘻嘻嘻嘻嘻”,是有个人在向她告辞时,吻了她的手。
  又有一次,也许在一年以后,我在茶会中碰到维尔特(Wildt)教授。他专攻天文学,曾经提出关于金星大气云层的理论。根据他的说法,金星云都是甲醛——他全弄清楚了,像甲醛如何凝结等等,这很有趣。我们正谈得起劲,一位个子瘦小的女士跑来对我说:“费曼先生,艾森赫夫人要见你。”
  “好,等一会儿……”我继续和维尔特谈话。
  过一会儿,瘦小妇人再度走过来说:“费曼先生!艾森赫夫人要见你。”
  “好啦!好啦!”我走到艾森赫夫人身边,她正在替客人倒茶。
  “你要不要喝点咖啡或茶呢,费曼先生?”
  “那位夫人说你要见我。”
  “嘻嘻嘻嘻嘻。你要喝点咖啡,还是要喝点茶呢,费曼先生?”
  “茶,”我说,“谢谢你。”
  过了一会儿,艾森赫夫人的女儿和她的同学走过来,艾森赫夫人介绍我们认识。这时我才搞清楚她“嘻嘻嘻”的真正意思:艾森赫夫人并不是想和我谈话,她只不过是要在她女儿和朋友过来时,我刚巧站在那里等着喝茶,好让她们有个谈话对象。从头到尾,就是这么一回事。到这时候,我早已受到制约,每当听到“嘻嘻嘻”时便知所进退。我不会再问:“什么意思嘛?‘嘻嘻嘻’?”我明白“嘻嘻嘻”代表了“失礼”,最好赶快乖乖自我纠正。
  很合我的胃口
  每天傍晚,我们都得穿上学生袍子进餐。头一个晚上我真的吓坏了,因为我最讨厌形式。但过不多久,我发觉那些长袍好处甚多。刚刚还在外面打网球的小子可以赶回房间,抓起长袍往身上一罩,直奔餐厅,大家不必花时间换衣服或洗澡。因此在长袍之下,光着手臂、圆领衫,什么都有。而且,学校还规定长袍不准洗;因此单用眼看,便可以看出谁是新生,谁是二年级生,谁已在研究院待了三年,也可以看出谁是脏猪!新生的学袍都很新;到了第三年,它会看来像披在肩上的硬纸,上面挂着几条破布。
  于是,在那个星期天——我到普林斯顿的第一天,下午参加了茶会,晚上穿上长袍在研究院内吃晚餐。到了星期一,我想做的第一件事,是去看回旋加速器。
  还在麻省理工念大学部时,他们刚巧建了一座新的回旋加速器,那真是美极了!加速器的主体在一个房间内,所有控制面板则在另一房间,接线由控制室经过地下管道通往加速器,整个工程设计精巧无比,我称之为“镀金加速器”。
  这时我早已读过很多利用类似加速器做出来的研究论文。不过,可能是由于麻省理工尚在起步阶段,大部分的论文都来自其他学校,例如康奈尔、伯克利,特别是普林斯顿;因此我真正渴望想看的,是普林斯顿的回旋加速器——在我想象中,那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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