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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德〕黑格尔

_4 黑格尔(德)
算作科学知识的材料;这乃是理智思维的开端。第二部门为神话与宗教;这两者对于哲学的关系常常表现为敌对的,在希腊如此,在基督教时代亦如此。第三部门为抽象理智的哲学,即理智的形而上学。
(一)哲学与科学知识的关系
说到特殊科学,知识和思维诚然是它们的要素,正如是哲学的要素一样。
但特殊科学的对象只是有限的对象和现象。
把关于这种内容的知识聚积起来本身就不是哲学的任务。这种内容以及它的形式均与哲学不相干。如果它们是系统的科学,包含有普遍性的原则和定律,并根据这些原则和定律进行研究,则它们涉及的也只是有限范围的一些对象。它们所出发的根本原则正如它们所研究的对象一样都是假定的。外在的经验或内心的情感,出于自然或基于教育的法律观念和义务观念,就是构成这些科学的源泉。它们的方法假定了逻辑和一般思维的范围和原则。
通行于各种特殊科学之中、并构成其材料的最后支柱的思维形式,以从观点和原则,并不是它们所特有的,而乃是一个时代和一个民族的文化一般所共同具有的。这文化一般是由共同的观念和目的以及支配意识和生活的特定的精神力量所构成。我们的意识就以这些观念作为它的最后准则,并运用它们作为指导和联系的原则,但它却并不知道这些观念,也没有把它们作为考察的对象。试举一个抽象的例子:每一个意识都具有并运用那极其抽象的范畴——“有”(或译“是”
〔Sein〕——译者)
,譬如说:太阳是在天上,这葡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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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等等以至无穷。或者在较高的学术领域里,我们的意识进而又有了因与果的关系,力量与它的表现的关系等等,所有我们意识内的知识和观念都为这类的形而上学的观念所意识着,所支配着。这样的形而上学是一个纲,纲罗着或把握着人在实践和活动中所从事的一切具体材料。但这个纲和它的结在我们通常意识里是沉没在多层性的材料之中,这材料包含着我们意识着的当前的兴趣和对象。但我们对于这些普遍的线索却没有抽引出来,明白地作为我们反省的对象。
我们德国人很少把一般的科学知识算作哲学。但也并不是没有这样的迹象。譬如大学中的哲学院,就包含有不是直接为了教会和国家目的的一切科学。联系到哲学这一名词的意义的问题,现在在英国尚引起重要的讨论。在英国一个为汤姆生编的“哲学杂志”讨论到化学、农业(肥料)
、农业经济,技术知识,有点像“黑尔谟布施泰特杂志”
,并且报导与这些科目有关的许多发明。英国人并称物理学的仪器,如风雨表和寒暑表,为哲学的仪器。又如许多理论,特别是关于道德或伦理学的理论,一些从人心的情感和经验得来的理论也被称为哲学,最后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原则亦被称为哲学。所以至少在英国,“哲学”这一名字是受到尊重的。前些时利物浦举行的欢宴财政大臣康宁的宴会上——在他的答谢词里,他祝贺英国,因为在英国管理政府的哲学原则业已付诸实施。在这里,至少哲学不仅是一个开玩笑的名词。
在文明初启的时代,我们更常会碰见哲学与一般文化生活混杂在一起的情形。但是一个民族会进入一个时代,在这时精神指向着普遍的对象,用普遍的理智概念去理解自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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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物,譬如说,去要求认识事物的原因。于是我们可以说,这个民族开始作哲学思考了。
因为寻求因果与研究哲学一样,皆以思维为其共同内容。
或者就精神方面看来,当关于伦理、意志(义务、人的主要关系)的普遍原则被说出来了,而说出这些原则的人就被称为贤人或哲学家。所以在希腊哲学起始的时候,我们就遇见了七贤和伊奥尼亚的哲学家。从他们那里传递给我们许多接近哲学命题的观念和发现。所以据说泰利士(据别的人说,不是泰利士,而是另一人)解释日蚀由于月亮或地球在中间隔开。
这类的说法人们也叫做哲学思想。
毕泰戈拉发现了音调谐和的原则。别的哲学家对于天体有一些观念:认苍穹是为有孔隙的金属所构成,通过这孔隙我们可以看见那最高天,那围绕世界的永恒之火。像这一类的命题乃是理智的产物,不属于哲学史范围,虽说这些科学的命题业已超出了单纯感觉的直观,并同样超出了只是凭想像去表象那些对象。在这种方式下天和地都没有神灵居住了;理智把事物外在的自然的特性与精神对立起来。在这时期我们又发现具有一般伦理内容的伦理训条和道德箴言,有如七贤所说的许多话。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一般自然事变的一些命题。
在稍晚一些时候,文艺复兴时代,就这方面而论,亦值得注意。关于政治等等方面的一些普遍原则是说出来了,这些原则里面有其哲学的一面,霍布士和笛卡尔的哲学就是如此。笛卡尔的著作包含有哲学原则,但他的自然哲学和他的伦理学却只是经验的,反之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却包含有普遍的理念,关于神和自然的知识。虽然从前医学只是一些孤立的个别事实堆集,而且掺杂有通神论的成分,与占星术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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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而且即在不久以前,还有用神灵的遗物来治疗疾病的事)
,但与此甚相反,现在出现了一种考察自然的方式,人们根据这种方式去发现自然的规律和力量。依据宗教或经院哲学的形而上学、藉先验推理来观察自然事物的办法,这时人们已经放弃了。牛顿的哲学所包含的没有别的东西,只是自然哲学,亦即从经验、从知觉所产生的关于自然定律、力量、普遍性质的知识。
这种知识虽显得与哲学的原则有些违反,但是两者有其共同之点,即两种知识的基本原则都是普遍性,再则,这经验是我所具有的,它存在于我的意识之内,因此它是属于我的。
这种形式的知识大体讲来是与权威相反对的,而它的出现特别是与宗教相对立,与宗教中的权威成分相对立。如果说在中世纪教会坚持它的教条作为普遍真理,那么现在恰好与此相反,人们是以自己的思想①、情感、观念为凭据,引起了对于教条的不相信。同样,这种主观的原则曾经转而反对当时公认的政治制度,进而寻求别的新原则,校正那旧的制度,因而普遍的政治原理也就建立起来了。又由于同样的观点,正如宗教是权威的,所以平民之服从权威,服从封建侯王的根据也同样是基于权威的。国王的即位是经过主的傅油仪式的,有如犹太的国君那样,他的权力据说是从上帝那里得来的,但只须对上帝负责,他的权威是上帝所赋予的。在这意义下,神学和法律学大体上皆是固定的权威的科学,姑
①“我自己的思想”其实乃是重复的语句。
因为每人必须为他自己思想,没有人可以替别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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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不论这权威是从那里来的。反思的作用就在于反对这种外在的权威。这样,特别在英国,国家法和民法的来源已不复仅来自上帝的权威,像摩西的法律那样。例如胡果。格罗丘曾著了一本关于国际法的书,把各民族历史上的东西,当作法律,把大众的公意看作法律中的主要环节。于是只能从别的方面去为国王的权威寻找根据,譬如国家的内在目的或人民的幸福等。这完全是真理的另一种来源,与那天启的,给予的和权威的真理来源,正相反对。这种于权威之外另寻别的根据来代替的活动,人们便叫做哲学思想。
所以这种知识就是关于有限事物的知识,这世界只被认作知识的内容。这内容既是通过了自我的反省,来自人的理性,所以人就是主动的。这样的自己思维甚受尊重,曾被称为人的智慧或世界的智慧,因为它是以地上的事物作为对象,而且又是从世界本身之内涌现出来的。
这就是哲学的意义。
人们所以正确地称哲学为世界的智慧。
哲学诚然研究有限事物,但依斯宾诺莎,是长存于神圣理念中的有限事物。而哲学与宗教还有着同一的目的。希雷格尔曾经使得哲学是世界智慧这徽号又活跃起来,他意在指出哲学必须脱离那些较高的领域,譬如说宗教。他这种说法得到很多赞同者。精神的主动活动在这里是属于哲学的完全正确的环节,虽说哲学的本质由于这种形式的定义,把它只限于有限的对象,尚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于这些现在与哲学也有区别的有限科学,教会早就加以排斥,认为他们足以引导人离开上帝,即因为他们只是只有限事物作为研究的对象。这些科学在内容方面的缺点,可以引导我们到与哲学相关联的第二个部门——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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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哲学与宗教的关系
科学是通过形式的独立的知识一般地与哲学有关系,而宗教虽由于内容与科学相反,却通过内容与哲学相关联。宗教的对象不是地上的、世间的,而是无限的。
哲学与艺术,尤其是与宗教,皆共同具有完全普遍的对象作为内容。艺术和宗教是最高的理念出现在非哲学的意识——感觉的、直观的、表象的意识中的方式。由于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依时间次序,宗教的现象总是先行于哲学的出现,所以主要地必须对这种关系加以讨论。而且这与决定哲学的起始是密切关联着的,——因为哲学史必须指出那些属于宗教的成分,并把这些成分从它里面排除开,而哲学切不可从宗教开始。
在宗教里各民族无疑地业已表示出他们对于世界的本质,对于自然的和精神的实体,以及人与这本质的关系的看法。这里,绝对本质就是他们的意识的对象。这对象是外在于他们的,是超越于他们的,是或近或远、或友或仇甚或可畏的。在默祷或崇拜的仪式中,人就取消了这种对立,进而意识到他与这绝对存在——他的绝对本质——的统一,提高到对神的依赖之感或对神恩的感谢之忱,并感觉到神是可以接受人同它相和合的。像这种对神的观念,例如像古希腊人那样,这种绝对的本质已经是对人非常友好,所以崇拜神灵的仪节愈成为对于这种神人合一的狂欢与享乐。这个绝对本质一般说来就是那独立自存的理性,那普遍具体的实体,那客观地意识到它自己的根源的精神。因此绝对本质不仅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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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般合理性的观念,而又是对于普遍无限的合理性的观念。
正如上面提到过的,我们首先必须认识宗教,像认识哲学一样,这就是说,必须确认并承认宗教是合理性的。因为宗教是理性自身启示的作品,是理性最高和最合理的作品。认为宗教只是教士们虚构出来以欺骗人民,图谋私利的东西,乃是可笑的说法。同样认宗教为出于主观愿望和虚幻错觉也是浅薄和颠倒事实的看法。教士们诚然常有滥用宗教的事实,——这种可能性乃是宗教的外在关系和时间存在的一个后果。由于它是宗教,它诚不免这儿那儿受这些外在联系的牵制。但本质上它是坚决地反对有限的目的和与之相关的纠纷,并形成一崇高的领域超出世俗目的之上。这种精神领域就是真理的圣地,在这圣地里,所有一切感官世界的幻觉,有限的观念和目的——意见和任性的场所皆消失了。
这种理性的成分既是宗教的主要内容,似乎可以抽引出来,并依历史次序排列成一系列的哲学命题。哲学与宗教站在同一基础上,有一共同的对象:普遍的独立自存的理性。
但精神要使这对象成为自己的一体,譬如在宗教里就有默祷和礼拜的仪式以期达此目的。但宗教与哲学内容虽同,而形式却异,因此哲学的历史必然与宗教的历史有区别。默祷只是虔诚地默念着那对象,而哲学便要通过思维的知识实现这种神人和合(VersJhnung)
,因为精神要求回复到它自己的本B质。哲学通过思维意识的形式与它的对象相联系。宗教便不采取这种形式。但两个领域的区别又不可抽象地去看,好像只有哲学里才有思想,而宗教里却没有。殊不知宗教亦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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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37
象和一般的思想。由于宗教与哲学是如此密切关联着,所以哲学史里有一个旧传统,常常列举出一个波斯哲学,印度哲学之类,——这个惯例一直尚部分地保持在整个哲学史里。
因此有一个很流行的传说,说毕泰戈拉的哲学是从印度和埃及传授过来的。这些民族的智慧是有古老的声誉的,而这智慧据了解是包括有哲学在内。又如在罗马帝国时期浸透了西方的东方思想和宗教仪式也得到东方哲学的名称。在基督教世界内,基督教与哲学是更明确地分别开的,反之,在古代东方,宗教与哲学是没有分开的,宗教的内容仍然保持着哲学的形式。由于宗教与哲学不分的看法流行,为了要使哲学史与宗教观念的关系有一更明确的界限,对于足以区别宗教观念与哲学思想的形式略加以确切考察,应该是很适合的。
宗教不仅有一般的思想作为它的内在内容,潜伏在它的神话、虚幻的想像、传统的历史里,对于这种内容,我们首先必须从神话里加以发掘,形成哲学思想;而且宗教又具有显明的思想的形式作为它的内容。在波斯和印度的宗教里有许多很深邃、崇高、思辨的思想被说出了。我们甚至在宗教中还遇见显明昭著的哲学,譬如教父的哲学。经院哲学基本上是神学,在这里我们发现神学与哲学的结合,或者也可以说是混合,这很使我们烦难。
现在我们的问题是:一方面,如何区别哲学与神学(作为对宗教的知识)或宗教(作为意识)?
其次:在什么程度内我们在哲学史里面必须讨论到有关宗教的问题?要解答这后一问题须分三层来说,第一,须讨论宗教的神话和历史方面,及其与哲学的关系;第二,须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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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哲学的和思辨的思想之明白表示在宗教里面的;〔第三,须讨论在神学中的哲学。
〕①
第一:〔哲学与宗教的区别〕②
考察宗教的神话方面,其中包括一般历史的传统的方面,是很有趣味的,因为从形式方面的区别看来即可以表明它的内容是与哲学相对立的。的确,就两者的关系看来,它们的对立简直到了好像不相容的地步。这种对立并不仅在我们的认识里面,而且甚至构成了历史的一特定阶段。哲学达到了与宗教相对立的阶段,反之宗教和教会亦仇视哲学、排斥哲学。因此我们不只要问,哲学史里面是否要涉及宗教,而这乃是既成的事实:哲学曾涉及宗教,宗教也曾涉及哲学。既然在历史上两者不是互不相干涉,所以我们也不能置两者的关系于不问。
哲学自然必须证明它的起始和它的认识方式的正确性。
即在希腊,民众的宗教已驱逐了好几位哲学家,但宗教与哲学的对立在基督教教会里尤其剧烈。对于两者的关系,我们必须明确地、公开地、诚实地加以说明,像法国人称为“aborEder
la
question“
③那样。
我们用不着顾虑,好像这问题太微妙,亦用不着说空话塞责,更用不着规避躲闪,致使得到后来别人不知所云。
我们不可以装出对宗教不闻不问的样子。
这种伪装没有别的,只不过想掩盖哲学曾经反对宗教这一事实
①据米希勒本,第二版,英译本,第六十四页增补。——译者②同上。
③有“接触问题”或“针对问题”的意思。——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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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57
罢了。宗教或神学家也装出不理会哲学的样子,但也不过是为了当他们作主观任性的抽象推论时,不致遭到哲学的反驳罢了。
这显得好像是宗教要求人放弃对于普遍对象的思维,放弃哲学,因为哲学的思维仅只是世间的智慧、人间的工作。
这样人的理性就与神的智慧相反对了。在这里我们真是听惯了关于神圣的教训和法则与人的制作和智巧的区别,意思是说后者包括了一切从人的意识、理智和意志产生出来的现象,以及一切与神的知识和神圣事物(神的启示)
相违反的东西。
由这种对立所表示出来的对于人的一切贬抑,尚有更进一步的趋向,即包含在这样的看法中:认人的使命在于赞美上帝在自然中的智慧,——植物的种子、高山的雄壮、黎巴嫩的柏树的荣茂、枝头雀鸟的歌唱、动物神奇的技巧和自保的本能,皆可赞美为出于上帝的神功与擘划。不用说关于人生方面许多事物,也须归功于上帝之大智、大仁和大公,但人的建树、法律以及通过人的意志而创造出来的事业和世界进程方面却认作与上帝无关,反而说它所主宰的主要的乃在于人的命运,亦即外在于人的知识和自由意志的活动,换言之,偶然的事变方面,——所以这外在的偶然的方面却主要地被认作上帝的作为,而那本质的一方面,即根源于意志和良心而产生的活动,乃被认作人的作为。外在的关系、环境和事变与人的一般目的之谐和诚然是很高的境界,但这也只是因为这里所讲的谐和是指符合人的目的而言,而不是符合自然的目的,如一个麻雀寻觅食物而生活等等。如果认为上帝是自然界的主宰,为一切事物的顶峰,那么,什么是自由意志呢?难道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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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超出于精神世界的主宰,或者既然它自身是精神性的,难道它不是内在于精神世界的主宰吗?
那种从自然事物本身,从树木、动物出发,而不从人生方面出发去赞美上帝,与古代埃及宗教,在崇拜红鹤,或在崇拜猫、狗中去寻求神灵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呢?
这又与那古代和近代印度人的可悲状况,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呢?他们现在仍然崇拜母牛和猿猴,他们很虔诚和小心翼翼地去饲养并保护这些牲畜,而让人去挨饿,人若由于避免饥饿而杀戮牲畜甚或分享牲畜的食物,就会犯罪!
这些贬抑人性的看法似乎认为人的行为与自然相比是渎神的,自然的产物是神的作品,而人的作品却是渎神的。但人的理性所产生的东西至少与自然有同等的贵重。不过像这样说来,我们还没有给予理性以应有的地位。如果动物的生活和作为都是神圣的,那么人的作为应远为较高,应在无限较高的意识下更为神圣。人的思维的优越性必须立即予以承认。关于这点,基督曾说过(“马太福音”
,第六章,二十六至三十节)
:“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这里面当然包括有红鹤和蜂鸟)——“……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么?……。。。。。。。。。。。
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上帝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作为上帝的肖像,人之优越于动物和。。。。。
植物是谁也承认的,但一问到在什么地方去寻求神性,去看见神性,于是像前面那些说法,却不从优越方面而从低级方面去求。
同样,即就关于上帝的知识而论,最值得注意的,即基督不把对于上帝的知识和信仰放在对于自然产物的赞美上面,亦不放在所谓对自然的主宰的惊叹或对预兆与奇迹的惊叹上面,而乃放在精神的证验上面。
精神是无限地高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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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性表现在精神里较多于在自然里。
但那自在自为的普遍内容藉以初次成为哲学的形式乃是思想的形式,亦即普遍者自身的形式。在宗教里这内容却通过艺术成为直接的外在的直观、表象和感觉的对象。它的意识是供性灵体味的,这意义是精神的见证,惟有精神才能理解那个内容。
说得更明白一点,我们必须紧记着这一区别:我们的所是和所有,是区别于我们如何知道我们所是和所有的,这就是说,区别于在什么方式下我知道我之所是所有,并把它作为对象。这个区别有无限的重要性,它特别关涉到民族和个人的文化陶养,并且也包含着上面所说的文化发展阶段的区别。我们是人,并且有理性。凡是人的和理性的事物都在我们这里,在我们的情感、性灵、内心——一般地在我们的主观性里激起一种共鸣。
通过这种共鸣,这种特定的激动,一个内容一般地便应为我们的并为我们所有了。这内容所包含的多样性就在内心里集中起来并蕴蓄起来了,——这是精神的一种不知不觉地在它自身中、在普遍的精神本质中交织的过程。所以这内容与我们自身的单纯抽象的确定性或自我意识是直接地相同一的。但精神由于它是精神,它本质上亦同样是一个意识。那单纯地潜蕴在自身内的内容必须成为自己的对象,必须成为知识。就在精神的这种客观化的方式和形态里——亦即在意识的方式和形态里,存在着意识和文化在发展阶段上的整个区别。
这种方式和形态由蒙昧的感觉之单纯的表现伸张到最客观,或自在自为的客观,思想、精神。最单纯最形式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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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表现在用一个名字或一句话来表示某种情绪或某种情调,譬如说:“默祷”
,“祈祷”等等,或“让我们祈祷”
,“让我们虔心默祷”等等,就只是单纯地令人回忆起某种感觉。但譬如说:“让我们思维上帝”
,那就进了一大步。这就表示出那一充实的情感之绝对广包的内容了,也就表示出主观自觉活动形式的内容。但这对象虽说包括了整个充实的内容,它自身仍然是没有发挥出来的,完全没有确定性的。但发挥出它的内容,并把包含的各种关系掌握住、表示出、提到意识前面——这也就是宗教的起始、创造和启示了。这种发展了的内容,主观化其自身最初所采取的形式乃是当下的直观,感觉的表象的形式,或者从自然的、物理的或精神的现象和关系中得来的较为明确的表象的形式。
艺术是表现这种意识的媒介,由于它能将这内容之客观化在感觉里的飘忽即逝的假象把捉住,并予以固定永久的形式。那没有形式的圣石,那单纯的地点,或任何与客观性的需要有密切联系的东西,都从艺术那里得到了形式、色彩、性格和确定的内容,这内容是可被意识到的,而且现在是作为对象呈现在意识前面。这样,艺术就成为人民的教师,譬如,“荷马和赫西阿德,他们是为希腊人制定神谱的人”
①,因为他们把所得来的(不管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现成的混乱的与民族精神一致的观念和传说加以提高,加以固定,使之得到明确的意象和观念。他们所代表的不是那样的艺术,这艺术
①“赫罗多德”
,第二卷,第五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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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把一个在思想、观念和文字方面已经发挥完成了的宗教内容现在又弄到石头上、书布上或文字上去,像近代的艺术那样。当近代的艺术家处理一个宗教题材,或处理一个历史题材时,都有了现成的观念和思想作为根据。
他们所作的,只是把那已经完善地表现了的题材,再依他们自己的方式重新表现一番。这种宗教的意识是思维的想像产物,或者是思维的产物,这种思维只有通过想像的机能才能把握对象,也只有通过想像的形式才能得到它自身的表现。
如果无限思想、绝对精神曾启示其自身或正启示其自身于真正的宗教里,则它所藉以启示其自身的媒介就是内心、能表象的意识和有限个人的理智。宗教并不仅是一般地向着每一形态的文化而传播的——“福音是向着贫穷的人宣说的”
——;但宗教既是宗教,必须明白地指向内心和性灵,打进主观性的范围,因而进入有限的表象方式的领域。在知觉的和对知觉加以反省的意识里,人对于绝对者的思辨的关系,他所能凭藉的只是一些有限的关系,惟有通过这些有限关系,他才能够(无论在完全真实的意义下或仅在象徵的意义下)
认识并表示出无限者的本性和关系。
在作为最切近地最直接地启示上帝的宗教里,表象的形式和反省的有限思维的形式并不是上帝存在于意识内的惟一形式,但是它却必须显示其自身于这种形式内,因为只有这种形式对于宗教意识才是可理解的。为了证明白这点,必须说明一下什么叫做“理解”
(Verstehen)。一方面,如上面所说,理解主要地就是内容的实质的基础,这基础出现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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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里就成为精神的绝对本质,激动了精神的最深处,即在这最深处引起了共鸣,而且即在这里面得到了关于精神的证明。
这就是理解的第一个绝对条件。凡不是潜在于(即自在——译者)精神自身之内的对象,即不能自外进入到它里面,也不能使它实现出来(即自为——译者)
,换言之,这种内容就是无限的和永恒的。因为实体之所以为无限,即由于不受与它相关联的对象的限制,——因为若不然它就会是被限制的而不是真正的实体了。
精神不只是潜在的东西,不只是有限的、外在的东西。即因为凡有限的和外在的东西便不复是潜在的东西,而乃是对方,为他物而存在,与他物相关联。但另一方面,既然真的和永恒的东西必应是被意识到的,换言之,必应进入有限意识,作为精神的对象:所以,为这真的永恒的事物所寄托的精神乃是有限的,而精神之意识到它的方式也只包含在对有限事物和关系的观念和形式里。这些形式是意识内最流行熟习的东西,也就是表达有限性的一般方式;意识掌握这些方式并运用这些方式使成为它表象有限事物的一般媒介,它必须把任何进入意识的事物,均归结到这种媒介,以便藉此保持它自身,并认识它自身。
宗教的态度是这样的:通过宗教而达到我们的真理,只是外在地给予的。人们说:真理的启示是给予人的,他只须谦卑地加以接受就得了,因为人的理性是不能掌握真理的。
宗教的真理是存在着的,但我们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所以这给予的内容是高于理性、超越理性的。——这就是传统宗教的看法。真理的启示是通过不知什么地方来的先知或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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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18
的使者。他是一个个人;究竟这个个人是谁,对于宗教内容的本身是无关轻重的。
譬如,塞雷斯①和特里普托勒谟②曾经介绍了农业和婚姻,他们就受到了希腊人的尊崇。民众对摩西和穆罕默德的感谢,也由于类似的情况。真理通过那一个个人启示出来,这乃是外在的历史事实,与绝对的内容不甚相干的。人身不是教义内容的本身。但基督却没有这样的特异之处:即这个人身,基督本人,他的作为上帝的儿子的使命,是属于神性的本身的。如耶稣基督对于基督徒只是一个教师,像毕泰戈拉、苏格拉底——甚或哥伦布那样,那么,这就不是普遍的神圣内容,不是神的启示,不是对于神性的教义了,而唯有这点才是我们在宗教里面所要寻得的教训。
真理无论在什么阶段,它进入人的意识首先必须在外在方式下作为感觉表象的、现前的对象;像摩西在烈火的丛林中瞥见了上帝,和希腊人用大理石雕像或别的具体表现使神显示在意识面前那样。不过另外一个事实就是,真理是不能停留,也不应停留在这种外在形式里的。——在宗教如此,在哲学亦是如此。这样的想像形态或历史内容(如基督)必应是为精神而存在的精神性的对象。这样他就停止其为一外在的存在了,因为外在的形态是没有灵性的。我们应当“在精神内并在真理内”
认识上帝。
上帝就是那普遍的、绝对的、本质的精神。
人的精神与这绝对精神的关系,有下面这些特点。
人是要信奉一个宗教的。他信仰宗教的根据何在呢?基
①司穀女神。——译者②希腊爱留西国王,传播农业。——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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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哲学史讲演录  第一卷
督教说:精神自身就是这种内容的见证。基督斥责那想要看奇迹的法利赛人;只有精神才可了解精神,奇迹只是精神的预感,奇迹是自然律的中断,只有精神才是逆着自然过程的奇迹。精神也就只是对于它自身的了解。天地间只有一个精神,普遍神圣的精神,——这并非仅因为它是无所不在。它不是散漫杂凑的多数独立个体之外在的全体或共同性,而是浸透一切事物,是它自身和它对方的假相的统一,它是主观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作为普遍者,精神自己以自己为对象,作为特殊者,精神就是一个个体。但作为普遍者,它又超出了这个体性,统摄了它的对方,是它的对方和它自身的统一。
真正的普遍者,用通俗的话说来,表现为普遍者自身和特殊者的结合。在精神理解其自身的过程中产生二元化,精神就是了解者与被了解者的统一。被了解的对象是神圣的精神;主观的精神即是能了解者。但精神不是被动的,被动性对于精神只能是暂时的;精神是一实质的统一。
主观精神是能动的,但客观精神本身就是这种能动性。那能了解神圣精神的能动的主观精神,就其了解神圣精神而言,就是神圣精神的自身。
精神的这种只是自己与自己发生关系就是绝对的使命。神圣的精神是生活于并显示于它的教团里。这样的了解就叫做信仰。这却不是历史的信仰。我们路德宗的人——我个人是属于路德宗并愿意继续属于这宗——只有那种本源性的信仰。
这种统一性并不是斯宾诺莎式的本体,乃是在自我意识内能知的本体,这自我意识无限化其自身,并与普遍性相关联。
侈谈人类思维的限制是浅薄无聊的;认识上帝是宗教的唯一目的。精神对宗教内容的证验就是宗教性本身。精神的证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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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38
证明同时又是证明者。精神首先在证验中证明其自身。精神之被证明,只在于它自己证验、自己表示、自己显现其自身。
还有一点就是:这种精神的证验,亦即它自己内在的自我意识、它自身的交识、它在内心虔祷中的生活,乃是一种本身混沌朦胧的意识,这种意识还没有达到它真正的意识,因而也就没有达到客观化,因为规定主体与对象的区别还没有建立起来。
①但那自身浸透着并浸透了的精神现在便进入到表象里,上帝过渡到它的对方,而以它自身为对象。于是举凡给予了的和接受了的一切宗教上的观念,皆出现在神话里,宗教的一切历史方面和传统方面皆在这里有其适当地位。更确切点说,我们这时有了基督,他约略在两千年前就来到世界了。但他说:“我与你们在一起,直到世界的边缘,只要什么地方有两个人用我的名义,聚会在一处,我就与你们在一起。”如果我的肉身不复在你们前面,则“我的精神将会引导你们达到一切真理。”
——外在的关系不是真正的关系,它将会被扬弃。
这里就指明了宗教的两个阶段:第一,默祷、崇拜的阶段,譬如圣餐的仪式。
这就是在教团中倾听着神圣的精神,在教团中现在那亲临的、内在的、活的基督,作为自我意识,得到了实在性。第二为发展了的意识的阶段,在这阶段里宗教的内容成为对象。
在这里亲临的内在的基督退回到二千年前,回到巴勒斯坦的一个小角落,他是远在拏撒勒或耶路撒冷历
①从这段起始到这里,术希勒本第一版似有错落,意思不明白,这里是根据荷夫麦斯特本,第一七九页,第十四——二十一行译出。——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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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的一个个人。同样在希腊宗教里,在默祷中的神变成了现实化的雕像和大理石或在书图中变成了书布和木片;——宗教达到了外在化的形式。圣餐在路德宗只是在信仰中、在神圣的欣赏中,并不当作圣饼来崇拜。所以对于我们一个圣灵的图像除了被当作一块石头、一件物品外没有别的。这第二个观点当然必须认作我们据以得到意识的开始。意识必须从这种形态的外在认识出发,被动地接受启示,保留所接受的于记忆中。如果只停留在这一阶段,则这种观点就是非精神的观点。停留在这第二观点——在这历史的死去了的遥远之处——就叫做摒弃精神。一个人欺骗了圣灵,他的罪恶是不能赎的。
这种对圣灵的欺骗无异于说,圣灵不是普遍的,不是圣洁的,亦即认基督只是一分离的或孤立的,只是另一个人,只在犹太地方,或者他虽然现在还存在,但是在他界,在天上,在无何有之乡,而不是真实地亲临在会众里。一个只是说人的理性、只是说理性的限度的人,他是欺骗了圣灵。
因为圣灵或精神作为无限的、普遍的、自己认识自己的存在,决不认识其自身于仅只有限的事物里,它与有限的东西不相涉,它只在它的无限性中自己认识自己。
有人说:哲学认识本质。这里主要之点在于本质并不是外在于现象。
我的精神的本质即在我的精神之内,不在外面。
同样,一本书的本质、内容也就没有了,如果我们抽掉了它的封皮、纸张、油墨、语言和千千万万的字母等。单纯普遍的内容,作为本质,并不在书之外。同样,定律并不在个体之外,反之,它是构成个体的真实存在。我的心灵的本质是我的真实存在、我的实质,不然我就会是没有本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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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58
种本质,我们可以说,是可以烧燃的材料,它是可以为那客观的普遍本质所引燃、所照明的。只要这种燐质或火种在人心内,则认识、着火、照明就是可能的。只有人心中对于神的情绪、预感、知识才是这样的火种。没有这一点,即使那神圣的精神也就不是自在自为的普遍性了。本质本身就是一有内容的实质,不是无内容的、不确定的。一如一本书尚有别的内容,同样在个人的心灵里尚有一大堆别的东西,只属于这个本质的现象。宗教就是认识到这本质的一种境界,而那为许多外在事物所围绕着的个人必须与这本质区别开。本质是精神,不是抽象的东西。
“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①真正讲来,是活生生的精神的上帝。
伟大的造物主感到孤独无友是它的缺陷,于是它就创造出众多的精神,作为它的圣洁性的圣洁表现。
那最高的本质是无对无双的,从整个精神世界的盃中,涌现出它本性的无限。

就知识形态在宗教和哲学中的不同而论,则哲学显得是对宗教的知识形态起了摧毁的作用,因为在宗教里这普遍的精神只是最初表现于外在的、客观形式的意识里。——从外在的仪式开始的宗教的崇拜,如前面所说那样,它就转而扬
①这是从新约“马太福音”
,第二十二章,第三十二节引用来的。——译者②这几行诗句是从德国大诗人席勒(Schiler)
的一首有名的叫做“友谊”
的诗中摘录出来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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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这种外在的形式,所以通过默祷与崇拜更可以证明哲学的作用了,因为哲学所作的,也就同崇拜一样,在于扬弃这种外在性。哲学所处理的约有两点:第一,哲学与宗教的崇拜一样,所要把握的同是实质的内容、精神的灵魂,第二,把这种内容提到意识前面作为对象,但具有思维的形式。被宗教所表象为意识的对象的东西,不论是想像的作品,或是历史的存在,哲学均加以思维、加以把握。在宗教意识里,对于对象的知识是属于表象的形式,多少包含有一些感性成分。
在哲学里面我们不会说,上帝生下一个儿子,——这类从自然生活中借来作譬喻的关系。这种关系中的实质,当然在哲学里要予以承认。哲学既然思维它的对象,它便有了一种优点,即在宗教中两个不同的环节,在哲学中便是统一着的。
在宗教的崇拜里,意识沉没在绝对本质里面。这两个阶段的宗教意识,在哲学思维里均合而为一了。
这两种形式,〔表象和思想〕①是彼此不同的,因而好像是互相反对,彼此冲突似的。
这是很自然而且也是必然的现象,即当它们以较明确的形式出现,且仅意识到两者间的区别时,则它们最初是会显得彼此互相敌对的。在现象里,那前一形式是一有规定性的自为的存在,与另一形式相反对。但只有在后一形式里,思维才具体地认识它自身,深入它自身,而精神之所以为精神才得到自觉。具体者就是有规定性的普遍者,因此包含有它的对方在内。在前一阶段里,精神是抽象的;受了抽象性的拘束,它只意识到它自己是相异于并相反
①据荷夫麦斯特本,第一一八页增补。——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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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78
于它的对方。当精神具体地把握住它自身时,则它便不复拘束在规定性里面,只自知其区别并自安于区别了。但作为具体的理智,精神在与它相异的形态里面同样能把握实体,精神只有把握住实体的现象,并转而反对这现象,它才能在实。。
体的真实内容里,在实体的内在核心里,认识它自身,而且才算把握它的对方,使对方受到公正的处理。
一般说来,这就是这种对立在历史上的过程:第一,思维之最初出现在宗教内是不自由的,是在个别的外在表现中。
第二,思维坚强起来,感觉到自己是建筑在自己的基础之上,对于与它不同的形式,采取敌对的态度,而不能在对方中认识自己。第三,于是这过程就完成于即在对方之内认识到自己,〔把对方认作它自己的一个环节。
〕①
因此哲学必须从自己独立处理自己的事务开始,必须将思维从一切民间信仰里孤立出来,寻找完全另外的一个领域,把表象世界丢在一边。
这样思维与表象便安静地彼此并列着,或者亦可以说,哲学一般地尚未达到反省它的对立者的阶段,也同样没有想到要把两者加以调解,因而对民间信仰予以解释和合理化,(因为民间信仰所表现的乃是同一内容,不过只通过另一外在形式而不是通过概念罢了。)
——因而能反过来用民间宗教的形式以表示自由思维的概念。
所以我们看见,哲学最初受了束缚并局限在希腊的异教信仰范围内。等到它自己站稳了脚跟,它乃起来反对民间信仰,并对它取敌对态度,直到哲学把握住民间信仰的内在核
①据荷夫麦斯特本,第一八九页增补。——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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