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万马堂几乎是笼罩在一片惊骇之中,莫名其妙失踪的失踪,莫名其妙死的死,连那传说中的吸血鬼都赫然出现了,有哪个不怕呢?
所以一轮到当夜班的人,无不都带着恐惧惊吓的心情来轮值。
不过有一点可安慰的是,今晚的月色很亮,林俊站的地方那根旗杆上又挂着盏很大的风灯。
明亮的月光和风灯,多少给黑暗带来了一点光明,所以林俊的心情就稍微踏实了一点。
——自古以来,黑暗岂非就是恐惧的根源?
寒意随着风而袭人了林俊的衣服内,在这种酷寒里,如果不保持“动”的话,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保证就成了冰棍了。
林梭左手紧握着长刀,原地慢跑了起来,右手已从怀里拿出一小瓶烧酒,对嘴一灌就是一大口。
等酒到了肚子里,林俊才稍微觉得暖和一点,照规定,当值是不准喝酒的,可是又有哪个不喝酒?
只要不误事,不被看到,上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酒逐渐在瓶中消失时,暖意才扩散到全身,林俊停止了慢跑的运动,大概是酒的关系,或是这宁静的夜色使他心里的恐惧不再那么浓厚了。
林俊正准备靠着旗杆打一下盹时,忽然看见一条人影由黑暗中慢慢地浮了出来,就仿佛是由无数黑暗凝结出来的一样。
“谁?”
林俊睁大眼睛,左右手的刀与酒瓶也互换地握着。
“谁?口令!”
人影没有说话,却发出阴森恐怖的笑声,他的双脚不动,人却一直走了过来。
林俊发觉这个人影竟是凌空飘了过来,就仿佛鬼魅在游走般,他吓得左手的酒瓶不觉得掉了下去,右手虽然仍握着长刀,刀尖却抖得像风中的柳枝。
一双鼠眼般的眼睛已被恐惧所占据了,林俊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你……你是……谁?”
“嘿……”
仿佛来自地狱的阴森笑声,随着人影的靠近而响亮。
等看清这个人影赫然就是己死了的飞天蜘蛛时,林俊的裤裆竟然都湿透了。
明亮的月光将飞天蜘蛛那苍白的脸色照得更苍白,将他嘴角的血迹照得更鲜红,嘴里的那双长长的虎牙竟然发出如刀锋般的光芒。
临敌偷跑的速度本是一流的林俊,此刻双腿竟仿佛已生了根,只会抖个不停,竟然不知跑,眼看着那双发出阴森光芒的虎牙靠近自己的脖子时,林俊才发觉一股刺痛由脖子传遍全身,然后他的人就死了。
血未被吸完,他的人就死了。
林俊竟是被吓死的。
虎牙一离开脖子,飞天蜘蛛手上的两根细竹筒立即插进林俊脖子上的伤口,然后马上拿出一个大水袋接住由竹筒流出的鲜血。
看着逐渐流满的水袋,飞天蜘蛛的眼中散出了愉快得意的神情。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竹筒里的鲜血就不再流了,飞天蜘蛛在等到鲜血已不再滴了,才将水袋拿起,扎紧袋口后,才将两根竹筒拔出。
看着“吸”光血的林俊,飞天蜘蛛得意地笑着。
明天他们又会发现一个被吸血鬼吸光血的尸体。
天气不管再怎么热,寒意再怎么冷,傅红雪永远都是那一身黑色粗布衫,外加一件已褪了色的皮袄。
他这个人就仿佛是深山里原始森林内的黑豹,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变化多大,都永远能适应、能生存。
傅红雪不但有黑豹般坚韧的身体,也有黑豹般敏锐的第六感官。
对于周遭潜伏的危险和杀气,甚至比黑豹的感触还来得敏锐。
寒夜未飞,昏灯已残。
傅红雪躺在黑暗里,躺在冰冷的床上,窗外边城的夜风在呼啸,他已倦。
就在傅红雪将睡未睡时,他忽然听见一声响,轻轻、轻轻的一声响,就像是灯残将扑灭时那么轻的一声响,在如此的风声中,就算仔细听都不大容易听得到、听得清。
傅红雪没有听见别的声音,他什么都看不见。
但是,他身上每一个有感觉的地方,每一个有感觉的肌肉,每一根有感觉的神经都忽然抽紧。
因为他已感觉到一股杀气。
杀气是抓不住摸不到听不见也看不见的。
只有杀人无数的人和杀人无数的利器,才会有这种杀气。
只有傅红雪这种人才会感到这种杀气,他全身的肌肉虽然都己抽紧,但是他一下子就从那一张冰冷的坚硬木板床上跃起。
就在他身子如同鲤鱼在水中打挺般跃起时,他才看见了一道本来可以将他刺杀于床上的剑光。
如果他不是傅红雪,如果他没有黑豹般敏锐的第六感官,如果他未曾有那些可怕而又可贵的经验。
如果他没有感觉到那股杀气,那么他一定被刚刚那一道剑光刺杀于床上。
剑光一闪,剑声一响。
剑没有声音,傅红雪听到的剑声,是剑锋刺穿床上的声音。
他听到这一声响时,剑锋已经刺穿了木板,剑锋刺穿的地方,本来应该是傅红雪的心脏,可是现在剑锋刺穿的只不过是一块木板。
不管这把剑是一把什么样的剑,这把剑一定在一个人的手上,不管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这个人一定还在床下。
傅红雪身于凌空,全身上下每一根肌肉每一分力气都己被充分运用发挥,他的身子忽然又一翻,然后就直扑下去,向一个他算准该有人的地方扑下去。
他没有错。
床下是有一个人,剑锋还在床板间,剑柄却已不在那个人的手里。
傅红雪一扑下去那个人立即跃起,黑暗中,傅红雪仿佛看见有道淡淡的刀光从那个人手边闪出。
这时傅红雪的身子是下降式,全身潜在的力量已在刚刚空中扭身时用尽了,当他看到这淡淡的刀光时,他的旧力已竭,新力未生。
这个来刺杀傅红雪的人,无疑是高手中的高手,他算准了傅红雪一定能躲得过他的第一剑,也算准了傅红雪会扑向他的藏身之处,他当然算准了傅红雪一定知道他在傅红雪扑下时的一刹那间,无法将床板间的剑拔出。
他更算了傅红雪一定猜不到他还有另一把刀。
这一刀,才是真真正正的致命一刀。
人在空中,已无法再退。
刀光闪出,人必亡。
一刀挥出,淡淡的刀光映着刺客已有笑意的嘴角,他知道这一刀,傅红雪绝对是无法料到,也无法闪开。
料不到,闪不开,就得死。
就在这刺客准备欣赏鲜血溅出的美景时,他忽然听见了一种声音,一种仿佛很熟悉的声音。
一种只有在刀锋破风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他听见的是刀声。
当他听见刀声时,他就已感觉到泥土的冰冷,更奇怪的是,他居然看见傅红雪冷冷地站在他面前,正在用一种仿佛远山之巅上的星辰般眼睛看着他。
怎么可能?那一刀已是必死的一刀,傅红雪怎么可能躲得过?
他记得仿佛听见刀声。
是谁的刀声?
不可能是傅红雪,根本没看见他拔刀,刀未拔,又怎么可能有刀声呢?
他想用力撑起身子,忽然发觉右手竟然没有感觉,等到傅红雪点燃了残灯时,他才看见自己的右手居然已断了。
难道刚刚听见刀声时,他的右手腕就已被砍断?他只听见刀声,没有看见刀,难道世上真有这么快的刀吗?
在昏黄的残灯下,傅红雪发现这个来刺杀他的人竟然是个完全陌生的人,此刻他正用不胜恐惧的目光看着傅红雪。
“你不信我一刀能砍断你的手?”傅红雪淡淡他说。
“只有听见刀声,刀声……”他喃喃他说:“看不见刀,看不见刀……”
他脸上表情扭曲,并不是因为伤口的疼痛,而是因为内心对于事实的挣扎。他不信世上有这么快的刀,可是事实偏偏又摆在眼前。
“你是谁?”傅红雪冷冷地问他。
他没有回答,只是将视线移向地上自己的断手,看着仍握着刀的手,他眼中忽然露出一种混合无奈、哀伤、沉痛和解脱的神情。
在这么多复杂的情绪里,为什么会有解脱的心态呢?
傅红雪也将目光转向地上的断手,当他接触到那只断手时,他的脸上也忽然露出一种很怪的表情。
当傅红雪看到那只断手时,他就“忽然间了解”那个刺客为什么看着自己的断手会露出那种很复杂的神情来。
其实傅红雪看的不是断手,而是断手上的刀。
那是一把很弯的刀,弯如弦月,弯如渔翁垂钓的钩。
这种弯刀大部分是边疆人民有用的刀,但是三年前,中原武林忽然间出现了一位用弯刀的高手。
那位高手以一把如弦月的弯刀,在三年间刺杀江湖豪客武林名家各派掌门一流高手共计五十二人。
至今他从未败过一次。
傅红雪转头再次凝视着他,过了良久,才开口:“你就是‘弯刀阿七’?”
“是的。”阿七说:“我就是弯刀阿七。”
傅红雪又注视他好久后,才淡淡他说:“你错了。”
“我错了?
“你如果光明正大地来找我,或许你就看得见刀。”傅红雪一字一字他说。
“看得见刀?”
昨天之前,阿七绝对不相信这句话,但是现在他已不能不信了,他的眼中再次露出那种复杂的表情。
傅红雪的目光又迎向阿七眼中的那一抹“解脱”的神情,他静静地看着阿七,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轻轻叹了口气。
阿七也叹了口气,脸上那些复杂的表情也随着这一口气叹出而消失,只剩下一种解脱的欢愉和虚脱,然后他忽然用一种很真诚的口气说:“谢谢你。”
“不用客气。”傅红雪淡淡地回答。
阿七为什么要对砍断他手的傅红雪说谢谢呢?
傅红雪当然了解阿七的意思,所以他才会说“不用客气”,因为他也是用刀的人。
痴于刀的人往往和痴于情的人一样。
陷身于情网中,被情丝困住的人,不但无法自拔,甚至想求死都不能。
那种生不如死,那种发自骨髓深处的痛楚,也唯有痴于刀的人才能了解。
所以情丝往往需要慧剑来斩,痴于刀的人也只有死于刀下才能解脱。
所以傅红雪虽然砍断了阿七的手,他非但没有怨言,还很感激傅红雪。
阿七努力挣扎着站了起来,用那剩下的左手捂住断手,然后对傅红雪说:“你不用送我。”
“我知道。”傅红雪说。
两个人又默默地对视了一会儿,阿七忽然转身走了出去,当他走到门口时,傅红雪忽然开口。
“左手一样可以用刀。”傅红雪淡淡他说:“在小李飞刀那个时代里有一位本来用右手剑的人,后来右手虽然断了,可是他的左手剑却比右手来的快。”
傅红雪说的是荆无命,阿七知道,但他只是淡淡地回头,淡淡地对傅红雪说:“我离家已有三年了,我的故乡还有一位痴情的人在等着我。”阿七平静他说:“或许我会用左手来炒菜,用左手来陪她喝几杯。”
“有机会我一定去吃你炒的菜。”傅红雪说。
“我一定等你。”阿七说:“我的家在拉萨城外,一个叫‘风铃’的地方。”
第六章 风铃下的少妇
拉萨的星光,朦胧如梦中的江南。
灯光仿佛已遥远如江南,人在灯下的风铃下,少妇依旧张着那如梦的眼睛凝视着遥远的地方。
她的梦是否在远方,或是远方有着她思念的人几?拉萨晚上虽然也寒冷,夜风却不像边城那么刺骨,甚至还带着拉萨健壮男儿的热情。
晚风吹过了“风铃”外的那株古老的松树,也吹响了屋檐下的风铃。
清脆的风铃声,在如此的夜晚听来,更增加了浪子思家的乡愁和游子的惆怅与悲伤。
——星光比家乡更远,可是星光看得见,家乡呢?几个小孩坐在一桌,每个人都放怀大吃着,在他们这种年纪,根本还不懂得家的真谛,他们只要有得吃有得玩有得睡,那么就算是天塌下来也无所谓。
叶开也曾有过这种年纪的时候,可是他在这种年纪时已懂得家的珍贵了。
人为什么都在失去后,才知道家的好处?少妇在看着远方,叶开在看着少妇,苏明明注视着叶开,金鱼早已和小华他们“和”在一起了。
少妇的眸子如梦,叶开的眼睛如某种精制的观察仪器,苏明明的眼睛则早已如星光般朦胧了。
“想不想听个故事?”苏明明忽然轻声说。
“故事?”叶开回过神,回望着苏明明:“什么故事?”“她的故事。”苏明明将视线移向风铃下的少妇。
“想。”
“请跟我来!”
要讲“她”的故事,当然不好意思当着“她”的面说,所以苏明明就带叶开到了一处飞泉旁。
今夜拉萨有星也有月。
江南呢?星光朦胧,月色明亮,将那倾泻而下的飞泉映成一条银色的长带。
泉水旁有个很大的岩石,苏明明就坐在上面,叶开当然也坐在上面,坐在苏明明的旁边岩石上。
月色如此的亮,风景如此的美,泉水声如此的柔细,大地如此的安详,如果他们是一对情侣的话,那该是多么浪漫的一幅画。
“她的名字叫娜娃。”苏明明柔声他说。
叶开当然知道“她”就是指风铃下的少妇:“娜娃?”
苏明明的表情忽然变得很悲伤:“如果你要了解娜娃这个人,就一定要先听一个故事才行。”
她说的是个悲伤的故事。
娜娃是个女人,是千百年前,生长在圣母之水峰北麓,古代的廓尔喀族中的一个伟大而圣洁的女人。
在凶恶歹毒强悍元耻的尼古族人围攻廓尔喀部落时,她的族人被击败了,她的爱人被俘了,她也被尼古族的酋长活捉了。
尼古族的标志是“红”,带着血腥的“红”,他们喜欢腥红和血朽。
他们的酋长想奸污娜娃,她抵死不从。
于是酋长威胁要杀她的爱人。
于是娜娃只有……她忍受,因为她要复仇。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她终于等到机会,救了同族和被俘的爱人。
她自己也不得不牺牲。
等到她的爱人带领同族复仇大军攻入尼古族尊酋长的大帐营下时,她已化作芳魂。
是芳魂,也是忠魂。
她手里还紧握着她在临死前写给她情人“果敢”的一首情曲。
是情曲,也是史诗。
请拾得这支歌曲的人,妥交给我那住在杜溪下的果敢。
我爱的果敢,你一定要活下去。
你要生存,就该警惕,时刻警惕,永远记住,记住那些喜欢污腥血红的人。
他们是好杀的。
你遇到他们,也不必留情,你要将他们赶入穷海、赶入荒塞,重建你美丽的故国田园。
故国虽已沉沦,田园虽已荒芜,可是只要你勤勉努力,我们的故国必将复兴,田园必将重建。
她的情人没有辜负她,她的族人也没有辜负她。
她的故国己复兴,田园已重建。
她的白骨和她的诗,都已被葬在为她而建的娜娃寺白塔下,永远受人尊敬崇拜。
这不是个壮烈的故事。
这是个悲惨的故事。
二叶开没有流泪,一个人如果胸中已有热血沸腾,怎么会流泪?不过他还是不能不问。
“她的白骨既然已埋在白塔下,你所说的这个娜娃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娜娃虽然没有那些血腥的恶汉在压榨她的族人,”苏明明的声音中有了一丝哀愁,“但是却有个仿佛血腥恶汉的东西在压榨着她和她的爱人。”
“什么东西?”
“成名。”苏明明说:“她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要他成名。”“她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要到江湖中去闯名号?”叶开说。
“是的。”苏明明的声音如飞泉声般梦幻:“所以她就被关在‘名利的酋长’的帐篷里,忍受寂寞孤独,忍受着岁月的侵袭,等着她的爱人有朝一日回来救她。”
“多久了?”叶开问:“她和寂寞为伍已有多久了?”
“三年。”苏明明说:“风铃在那株古松树下已有三年了。”“她的爱人叫什么名字?”
“阿七。”苏明明说。
“阿七?”
叶开的脑海里突然闪出一个人的影子,一个手拿着一把弯如月的弯刀的年轻人。
“弯刀阿七。”叶开喃喃他说:“会是他?”
“你在说什么?”
“没有。”叶开显然不想让她知道弯刀阿七这个人,所以他马上又问:“那么她知不知道阿七在江湖上是否闯出名堂了?”
“她曾经告诉过我,就算阿七在江湖上有了名,他还是不会回来的。”苏明明说:“因为他有了名后,也就有了无奈。”
“这倒是真的。”叶开笑了,“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了名之后,往往都也会有些无可奈何的事。”
“一个人出了名,往往会再有另一个想出名的人来找你决斗,然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直到你败了。”苏明明说:“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苏明明顿了一下,又缓缓他说:“所以娜娃又说,阿七如果回来,一定是他死的时候到了。”
“她既然知道结果是这样,为什么还要等下去?”叶开说。
“因为她痴于情。”苏明明的声音又有了淡淡的伤感:“明知道结果是这样,她还是要等下去,一个痴于情的人,就好像痴于剑的人一样,明知道结果是死于另一痴于剑的人,他还是一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这句话的人,还真他妈的了解江湖人。
月色洒在泉溪上,碧波荡漾,就仿佛溪水里也有无数颗星辰在眨眼。
月光下,苏明明那双有着淡淡哀愁,浓浓寂寞的眸子在盯着叶开。
“你呢?你是不是也在等着那永无休止的决斗?”苏明明问:“你为什么不退出江湖是非呢?”
叶开没有看她,他的目光透过粼粼水波而落在泉水深处。
“纵然人退出江湖,但名仍在江湖。”叶开苦笑:“想出名的人一样会找到你,纵然你的人在天之涯海之角,在虚元的飘渺间,你一样元安宁的日子可过。”
苏明明没有再说话,她的人已陷入了沉思,仿佛在咀嚼着叶开这句话的意味,她的目光也转向那清澈见底的泉溪。
她没有开口,叶开当然更不会说话,在这么宁静美好浪漫的时刻,何必让那些恩恩怨怨无可奈何的事情来破坏这气氛呢?可是就在叶开准备享受一下这情调时,苏明明忽然叫了起来:“你看看,看看溪水上飘着的是什么?”
叶开立即转头望向泉溪。
碧波荡漾的溪面上,有着一只鞋子在飘动,是一只很小的鞋子,看样子仿佛是小孩子穿的。
“鞋子。”叶开说:“好像是小孩子穿的。”
“快,快去捡——”
苏明明的这句话还未说完,叶开已掠起,人在溪面上轻轻一点,又回到了大岩石上,他的手里己提着那只小鞋,水珠一滴滴落在岩石上。
苏明明刚刚急得很,可是此刻她并没有接过鞋子,她只是用一种带有恐惧的眼神看着叶开手上的湿鞋子。
她为何会有这种表情?这只不过是一只很平常的鞋子而已,她为何会有如此的举动呢?叶开没有问她,并不是他已知道原因,而是他知道苏明明一定会有解释的。
苏明明果然解释了,在她盯着鞋子看了一会儿后,她才开口:“这只鞋子是三个月前我做给玉成的。”
这只鞋子是玉成的,而他昨晚就已失踪了,现在有他的一只鞋子飘到这里,那么他一定出事了。
叶开回头看着那泉水倾泻之处的断崖:“上面是哪里?”
苏明明也看着断崖,她的声音也有了恐惧:“据说这道泉水是经过‘猴园’的地下。”
“猴园?”叶开微愣:“猴园就在断崖上?”
“是的。”
鞋子是顺着泉水由断崖流下,流到这里,断崖上是猴园,而玉成又是在要去猴园而失踪的,照这样看来,这座猴园里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不可告人的秘密。
三第一道突破云层的曙光,由死颈的站头上射了出来,天色虽已亮了,但是大地还是一片灰蒙蒙。
朦胧中的“死颈”,看来就像是一幅水墨,却又比水墨多了一份神秘,一份怪异,一份恐怖。
伤口虽然疼痛,却已被心中的喜悦而掩盖了,阿七注视着朦胧中的“死颈”,欢欣已上了眉头。
过了“死颈”,就是拉萨,阔别了三年的拉萨别来元恙吧?布达拉宫的圆顶是否依旧在蓝天下闪闪发光,那些活佛的虔诚信徒,是否依旧不远千里的三步一拜,五步一叩,用艰苦的方法来表示他们的虔诚和尊敬?城里的长街是否依旧充满了那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的酸奶酪味。
城外屋檐下的风铃是否依旧垂挂着?是否依旧会发出引人思乡的响声?风铃下是否依旧有个人儿在倚窗远眺?她的眸中是否依旧带着淡淡的伤感?想到她,阿七就恨不得立刻飞回到她的身边,他依稀记得当年要离开她时的情景,她没有吵,没有哭。
她也没有挽留,只是用一种很淡很淡的口气说:“记得拉萨有个风铃。”
“我一定记得。”当年阿七很肯定他说:“只要我的梦想一实现,我一定会回来。”
那时的阿七还是一个充满抱负的年轻人而已,以为江湖就像他家的客厅一样很好走动,对于梦想就仿佛几时的诺言般有信心。
等他带着梦想、抱负和一把弯弯如月的弯到江湖上时,他才知道江湖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梦想”后来虽然实现,但人却已变了。
不是变心,不是变坏,而是变得“怕事”,变得不敢回家,因为他随时随地都要预防一些怀着和他当初一样的心理的人来找他决斗。
他怕回来家后,会连累到她。
一次不敢回去,两次不敢回去,三次四次……久了就更不敢回去了。
“江湖越走越怕”,这句话虽并不完全正确,却也有它的道理在。
阿七知道这一辈子大概已无法回家,因为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死人回不回家都已无所谓了。
——真的无所谓吗?江湖上的大侠客大名人英雄好汉,并不像传说中一样过的挺惬意,他们和平常人一样要生活要吃饭要玩要喝要花钱。
没有收入,又怎能花呢?这些侠客名人英雄好汉又不能去偷去抢,于是有的人就开始“兼差”。
兼差的行业中最好的当然就是“职业杀手”。
在人类所有的职业中,历史最悠久最无奈的职业,就是杀手,也是男人最原始的一种职业。
甚至比女人生育还来得古老。
干杀手的钱虽然赚得多,但大多数是悲剧人物,因为他们“出任务”时,随时随地都会有“死”的可能,而且还要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有时接到的任务是刺杀自己的亲人,那时不但不能迟疑,还要连眉头都不能皱一下。
杀手不但要六亲不认,而且必须冷酷无情,更要绝情,决不能有一点儿女私情,也不能有天伦之情。
绝情绝义、残酷狠暴、冷血无名,这些都是干杀手的必备条件,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元我。
没有自己的时间,没有自己的利益,没有自己的恩仇,没有自己的家恨,属于自己的一切都必须绝离。
更重要的一点是,杀手这一手没有“退出”的机会,只是你一踏进来,至死才方休。
如果你想等捞饱了钱,然后退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就算仇人不杀你,同行的人一定会追到你,追到你完全不能说出秘密时才会停止。
——不能说出秘密的人,在这世上大概只有死人一种而已。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别人已认为你不可能对他们构成威胁时,或许会放过你。
就像阿七现在这样。
他的右手已断,人已残,纵然拥有重大的秘密,但为了保命,死也不可能会泄露出去,有时反而会去毁掉那些知道他秘密的人。
所以阿七的这种下场,是杀手们最幸运的,因为他已死过一次了。
别人一定会以为他已死在傅红雪的刀下,绝对想不到傅红雪居然会放过他。
傅红雪虽然砍断了他的一只手,却保往了他的生命。
从此江湖上再也没有“弯刀阿七”这个人。
晨阳升起,驱散了大地的那一片苍茫,也赶起了昨夜残留的酷寒。
“死颈”的险恶已清晰可见,但阿七并不怕,他从小就在拉萨长大,不知在这“死颈”已玩过多少次了,对于妖魔鬼怪的传说,他更是不信。
所以他虽然三年没有回来了,走到这“死颈”,心中已浮起了一丝甜意,看到了“死颈”,就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家一样,他的脚步不由得快了起来。
高耸的断壁挡住了阳光,阿七走在阴影中,很地就可以穿过“死颈”,很快地就可以进入拉萨,当然也就很快地可以看见她了。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了有个佝偻的老人从“死颈”的那一头走过来。
这个背已弯的老人背上背着一个竹篓子,他的右手拿着一个用两片竹片做成的夹子,沿路挟起路上的废弃物。
这个老人原来是个“拾荒者”。
阿七看见这个拾荒老人,心中不由得浮起了一丝敬意,这么老的人还在为生活奔波,岁月虽然在他身上留下了很多残酷的痕迹,这拾荒老人却没有低头,他的背虽已弯,行动己不太灵活,但是他还是凭着自己的努力去赚取生活的费用。
他没有儿女亲人吗?一定没有,否则谁又忍心让这么老的人出来为生活而劳累?这种不被现实生活打倒的老人,自尊心一定很强,他如果想去同情他施舍他,他一定会跟你翻脸。
幸好阿七已想出了方法,既可以帮助他,也不会损了他的自尊心。
阿七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银票,然后捏皱了,就丢在地上,他的人仍然很快地走着,很快地就和拾荒老人一错而过。
拾荒老人的眼睛一直盯着路面,他当然一定会发现阿七丢在路上的银票。
捡起掉在路上的钱财,并不会损失老人的自尊,所以阿七的心情实在愉快极了。
——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事,可是却可以使自己的心情愉快极了。
早晨的风是最清新也最温柔的,风中不但有远山的木叶芬芳,也有拉萨城里的酸乳酪味道。
阿七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是多么熟悉的味道?每次在酒后或午夜梦回时,多么渴望能闻到的味道?他贪婪地闻了好几口,然后正准备再加紧脚步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声音。
“年轻人!”
声音苍老低沉,又带着历尽沧桑的味道,一定是抬荒老人的声音,阿七一回头就看见老人朝他走了过来。
“年轻人就不知道钱的可贵。”拾荒老人手上拿着阿七刚刚故意掉在地上的钱在他的面前扬了扬:“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万一被别人捡去了,不就要心疼好久了吗?”
阿七立即摇着剩下的左手:“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
“不是。”阿七又从身上掏出了一些银票说:“我的钱都还在这里,你拿的那些钱不是我的。”
“哦!”抬荒老人看着手上的钱,叹了一口气:“唉!这么多钱居然没人要。”
“是您看到的,就应该是您的。”阿七说:“我还有事先走了!”阿七回过身,刚想走,忽然听见老人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
“我杀人的代价虽然很高,但一向都是活人会送钱给我的,想不到这一次居然有死人会送钱给我。”
杀人的代价?莫非这拾荒老人是个杀手?阿七猛然回身,双眼盯着拾荒老人,可是任他怎么看,也看不出这个拾荒老人会是个杀手。
“老人家,您刚刚说什么?能不能再说一次?”
“可以。”抬荒老人眯起眼睛说:“我杀人一向是活人付钱的,想不到这一次居然会有死人付钱。”
“死人付钱?”阿七说:“死人是谁?是谁要你杀人?杀的又是谁?”
“死人就是你。”拾荒老人笑着说:“你刚才偷偷地将钱丢在地上,大概是怕伤了我的自尊心,是不是?”
来了,阿七担心的事果然来了。
想不到傅红雪虽然放过了他,组织却还是不放过他。
“是组织派你来的?”阿七戒备的注视着拾荒老人:“我已经是个残废,逃命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泄漏秘密?组织为什么还不放过我?”
“为了风铃。”
“风铃?”阿七微怔:“为了我老婆。”
“是的。”拾荒老人笑了笑:“你不死,傅红雪又怎么会死呢?”这句话阿七一定听不太懂,所以抬荒老人又解释。
“你虽然离家三年了,可是你老婆还是痴痴地在‘风铃屋’等,就算再等十年,她还是会等下去。”拾荒老人说:“如果你死了,那么情况就不同了,你老婆一定会替你收尸,也一定会替你报仇。”
拾荒老人又笑了笑,才接着说:“你老婆的本事,你一定很清楚的,不管是谁杀了你,她都能追踪得到,而且也一定能够杀了对方,不管对方是多么厉害的高手,她都有办法杀死。”
“既然你们都知道‘风铃’的报仇的心理重,那么就更不该杀我。”阿七说。
“我们哪要杀你?”拾荒老人眯起眼睛,嘴角露着诡异的笑容:“你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我们还全心全意要替你报仇。”
大地虽然已渐渐地热了起来,可是阿七却觉得一股寒意自脚窜起,他总算明白组织的目的了,他们想嫁祸给傅红雪。
他们当然一定有办法让“风铃”以为他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只要她知道他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那么傅红雪往后的日子恐怕就很不好过了。
“凤铃”的追踪与报复手段,没有人比阿七更清楚,就算你是天皇老子,她都有办法将你从皇殿深宫里扭到荒野凌迟而死。
四拾荒老人用一种很慈样的眼神看着阿七,当然也用一种很慈祥的声音问阿七。
“你知不知道我要用什么兵器来杀你?”
“刀。”阿七回答:“你只能用刀。”
“因为傅红雪是用刀的。”这句话并不需要说出,两个人心里都明白。
“你知不知道我要用什么样的刀来杀你?”拾荒老人又问。
什么样的刀?“两尺七寸,宽六分的刀。”抬荒老人笑着又解释说:“重量不能超过十七斤。”
阿七虽然见不到傅红雪的刀,但是他“当”过傅红雪的刀,所以他知道拾荒老人说的这些尺寸,一定是傅红雪那把刀的长度和重量,只是没想到拾荒老人居然拿出那把刀来。
漆黑的刀把,漆黑的刀身。
整把刀都是漆黑的。
漆黑得就仿佛寒夜雨中的苍穹,却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光华。
刀形却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
这样的一把刀,居然会是令人胆寒的魔刀?阿七盯着拾荒老人手中的刀,脸上竟然浮上了恐惧和尊敬的表情。
恐惧的是因为他知道今天已非死不可了。
——世上又有谁能真正的不怕死?尊敬的当然是拾荒老人手中的刀,因为这把刀就象征着傅红雪。
他尊敬的傅红雪。
迎着阳光,漆黑的刀锋中那股说不出的诡异忽然闪出了一道光芒。
一刀挥出,刀风破空。
刀声还未响起时,阿七的脖子已经和他身体离别了。
拾荒老人很慈祥地从背后竹篓里拿出一条白丝中,轻轻地擦着刀锋上的血迹,轻得就仿佛慈祥的祖父在擦孙儿的嘴角。
阿七的头落在滚烫的荒漠上,他的眼睛没有闭上也没有痛苦之色,他的眼睛居然是带着笑意地看着拾荒老人。
因为他临死之前总算知道了一件事,他没有看见傅红雪的刀,只听见刀声,但是他看见了拾荒老人的刀,却没有听见刀声。
一个只听见刀声,一个只看见刀,这其问有何差别?阿七的头落地时,远在拉萨城外“风铃”屋檐下的风铃忽然响了起来。
第七章 水晶屋中的王老先生
一
水晶装饰成的屋子,晶莹剔透的水晶墙,晶莹剔透的屋顶,在无风和元云的夜晚,从这屋子里可以看见柔美的月色和朦胧的星光。
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是用水晶雕成的,甚至连桌椅都是。
因为这间屋子里的主人喜欢水晶。
每个人都喜欢水晶,可是住在一间这么样的屋子里,就很少有人能受得了。
水晶虽然可爱美丽,但是,太冷,太硬,也大无情,尤其是水晶做成的椅子。
大多数人都宁愿坐在一张有丝绒的软榻上,用水晶杯喝着波斯来的葡萄酒。
这间屋子的主人却喜欢水晶,他拥有的水晶也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多得多。
这间屋子里的主人是一位已白发苍苍的老人,外面认识他的人都喜欢叫他一声“王老先生”。
每个人虽然都知道“王老先生”是个老人,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究竟有多老?
他一头自发虽然已如白银般亮丽,却多如少年的头发,他的脸上虽然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但却带着少年的童稚可爱和纯真。
他的眼睛虽然充满了智慧的光芒,却也有着少年的热情。
他整张脸看起来很慈祥,他对人也很慈祥,只有他的“秘密手下”才知道,他究竟是个多么“慈祥”的人。
用水晶雕成的椅子虽然冰冷坚硬,王老先生坐在上面却显得很舒服。
一个人坐在这间屋子里,面对着这些用水晶雕成的东西,看着闪动的光芒,通常就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喜欢一个人待在这屋子里,因为他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愉快,就正如他也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水晶一样,所以很少有人敢闯进他这屋子里来,连他最亲近的人都不例外。
今天却有了例外。
水晶的纯度绝对比水晶杯中的醇酒更纯净,王老先生的衣饰也极讲究,衣服的质料是极好的、趾甲修得极干净整齐的赤足,放在对面一张用水晶雕成的矮几上,整个人都似已放松了。
只有在这里他才会喝酒,因为只有他最亲信的人才知道这个地方,尤其是在他喝酒的时候,更没有人敢来打扰他。
可是今天就在他正准备喝第三杯的时候,外面居然有人在敲门,而且居然不等他允许,就已经推开门闯了进来。
王老先生很不愉快,但是他在表面上一点点都没有露出来,他的脸上依旧带着慈祥的笑容。
这并非因为敲门闯进来的人是他最亲信的属下“福伯”。
福伯姓张,叫张福,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福怕,或是福总管,因为他是王老先生家里的总管。
看着忠心有过的张福奔了进来,王老先生轻轻地喝了一口,说:“要不要坐下来陪我喝一杯?”
“不想。”张福说:“不要。”
他不像他的主人,他心里有了事脸上立刻就会露出来,现在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就好像家里刚刚失了火。
“我不想喝酒,也不要喝。”张福说:“我不是为了喝酒而来的。”
王老先生又笑了,他喜欢直肠直肚直性子的人,虽然他自己不是这种人,可是他喜欢这种人,因为他一向认为这种人最好驾驭。
也就因为他自己不是这种人,所以才会将张福当作亲信,他问张福:“你是为什么事来的?”
“为了一件大事。”张福说:“为了那个叶开。”
“哦?”王老先生仍然在笑。
“叶开已经到了拉萨。”张福说:“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他一定会在这一两天内到‘猴园’来。”
“这件事当然是大事。”玉老先生指了指对面的椅子:“你坐下来慢慢说。”
张福这次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坐下来。
“叶开到了拉萨,一定对‘猴园’起了疑心。”张福说:“他这个人是爱管闲事的人,凡事有他插手,他就必定追查到底。”
“他的确是这种人。”王老先生又浅浅地啜了一口酒,然后才问张福:“你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张福毫不考虑就回答:“我们现在应该立刻将组织里的好手都调回来。”
“哦?”
“叶开虽然是个难缠的人,但是我们组织里的高手有不少。”张福说:“如果我们能将好手都调集回来,以众击寡,以逸待劳,这一次叶开就死定了。”
说话的时候,他脸上已经忍不住露出了得意之色,因为他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而且相信这是个好主意。
大多数的想法都会跟他一样,都会热烈赞成他这个主意,王老先生却没有反应。
晶莹的光芒在闪动,杯中的酒剔透的光也在闪动,王老先生看着杯中酒上的闪动光芒,过了很久之后,忽然问出句很奇怪的话。
他忽然问张福:“你跟我做事已经有多久了?”
“二十年了。”张福虽然不懂他为什么忽然问这件事,却依然照实回答:“整整有二十年了。”
王老先生忽然抬起头来看他,看着张福那张丑陋诚实而富于表情的脸,看了很久之后才说话。
“不对”
“不对?”张福微愕:“什么地方不对?”
“不是二十年。”王老先生说:“是十九年十一个月,要到下个月的二十一才满二十年时间。”
张福吸了口气,脸上露出了佩服之色,他知道王老先生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可是他想不到竟然好得如此惊人。
王老先生轻轻摇荡着杯中的酒,让闪动的光芒看来更耀眼。
“不管怎么说,你跟着我的时间已经不算太短了。”王老先生说:“已经应该看得出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的。”
“你知不知道我最大的长处是哪一点?”
张福还在考虑,王老先生已经先说了出来:“我最大的长处就是公正。”
他又接着说:“我不能不公正,跟着我做事的人最少时,也有七八百个人,如果我不公正,怎么能服得住人?”
张福承认这一点,王老先生确实是个处事公正的人,而且绝对赏罚分明。
王老先生又问他:“你还记不记得刚才我进来时说过什么话?”
张福当然记得:“你说,任何人都不许走进这屋子的门,不管什么人都一样。”
“你是不是人。”
“我是。”
“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
“我不一样。”张福已经有点发急:“我有要紧的事。”
“我只问你,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王老先生依旧很慈祥地问。
“是。”张福心里虽然不服,可是再也不敢强辩。
“刚才我有没有叫你坐下来陪我喝杯酒?”王老先生又问。
“有。”
“你有没有坐下来?”
“没有。”
“你有没有陪我喝一杯?”
“没有。”
“你还记不记得我曾说过的,我说出来的话就是命令?”
“我记得。”
“那么你当然应该记得,违背我命令的人应该怎么办?”
说过了这句话,王老先生再也不去看那张诚实而丑陋的脸了,就好像这屋子里已经不再有张福这么一个人存在。
张福的脸已经变成了像是张白纸,紧握的双拳上青筋一根根凸起,看起来就好像恨不得一拳往王老先生的鼻子打过去。
他没有这么做,他不敢。
他不敢并不是因为他怕死,他不敢只因为四年前他已经娶了妻子,他的妻子已经为他生了个儿子。
一个又白又胖又可爱的儿子,昨天早上才刚刚学会叫“爸爸”。二晚年得子的张福,额上已沁出了一粒粒比黄豆还大的冷汗,他用那双青筋凸起的手,从身上拔出一把刀,刀锋薄而利,轻轻一刺就可以刺入人的心脏。
如果是四年前,他一定会用这把刀往王老先生的心口上刺过去,不管成败他都会试一试的。
可是现在他不敢,连想都不敢想。
——可爱的儿子,可爱的笑容,叫起“爸爸”来笑的多么可爱。
张福忽然一刀刺出,刺入自己的心脏,他倒下去的时候,眼前仿佛忽然出现了一幅美丽的图画。
他仿佛看见他的儿子在成长,长成为一个健康强壮的少年。
他仿佛看见他那虽然不大美丽,但却非常温柔的妻子正为他们的儿子挑选新娘。
虽然他也知道这只不过是他临死前的幻像,可是他偏偏又相信这是一定会实现的。
因为他相信“公正”的王老先生一定会好好地照顾他的妻子和儿子,他相信他的死已经有了代价。
王老先生依旧很慈祥地喝着水晶杯中的葡萄酒,他连看都没去看他这个忠心的属下,直到张福刀口中的鲜血开始凝结时,他才轻轻地叫了声:“吴天。”
过了半晌门口才有人回应:“吴天在。”
他回答得虽然不快,也不算太慢,门虽然开着,可是他的人并没有进来。
因为他不是张福。
他和张福是绝对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王老先生说过的话,他从来没有忘记过一句,也没有忘记过一次。
王老先生还没有下令要他进去,他就绝对不会走进这屋子的门。
每个人都认为他的武功不及张福,看来也没有张福聪明,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张福那么忠诚热心,可是他自己相信他一定会比张福活得长些。
吴天今年四十六岁,身材瘦小,容貌平凡,在江湖中连一点名气也没有,因为他根本不想要江湖上的虚名,他一直认为“名气”能带给人的只是困扰和麻烦。
——这一点他的看法是绝对正确的。
他不喝酒,不赌钱,吃的非常简单,穿的非常简朴,可是他在山西四大钱庄中都已经存了五十万两以上的存款。
他至今还是独身,因为他一直认为就算一个人每天都要吃鸡蛋,也不必在家里盖个鸡棚子。
——这一点他的看法不知是否正确呢?
他静静地站在门外,直到王老先生下令之后,吴天才走进这水晶屋子,走得并不太快,可是也绝对不能算太慢。
看着吴天走进,王老先生眼中忍不住地露出了满意的表情,他的脸孔看起来就更加慈祥了。
无论谁有了这么样的一个部下都不能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