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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那些事儿

周膺 (现代)
《宋朝那些事儿》
目录
第一章经济新途径/1
900年前的现代化问题/1
《救荒活民书》/4
纸币与信用/7
奇璞与良侩/10
开肆三万家/15
粘在地上的商业/19
皇家外贸/22
官办“公司”/26
专业户/29
《耕织图》/33
画金刺绣满罗衣/35
南宋官窑/38
龙井问茶/42
第二章崇文时代/49
宋学精神/49
理学为谁用/53
官学私学/57
选人考什么才/61
觊觎一官而老死不止/65
道学收心/68
鸿篇巨制/72
临安三志/75
春秋笔法/82
宋徽宗的画院/87
苏黄米蔡/91
别的东西放进画/95
禅参诗/99
平淡入调/103
雅颂与郑声/107
瓦子勾栏/110
四百八十寺/119
是和尚是道士/126
第三章世相变态/131
见在佛不拜过去佛/131
兵士书/134
“大家”与“奴”/138
商羡官官羡商/142
婚姻不问阀阅/146
心中有妓/149
宋词宋艳/153
西湖盛不下许多欢乐/159第四章政局变易与官戏/165
杯酒释兵权/165
一个历史平衡点/169
金匮之盟/172
伐外伐内/177
天子造天书/180
泥马渡康王/184
经术派与史学派/188
禅位闹剧/192
登闻鼓/196
谏君与谏相/200
谁是宰相/203
神仙之职/206
糊涂官学/210
无常手足情/214
大人物的小脾气/217
自证政见/220
真假帝姬/223
宋江公案/226
贺兰古国/230
第五章不可或忘之人物/235
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235
毕昇这个名字/239
主编司马光/246
步随芳草远/250
明星苏东坡/256
尽拾灵均怨句新/260
料青山见我应如是/264
义尽仁至/268
南宋四洪/272
税官包拯/283
降将杨业及杨家将/286
第六章君主与权相/291
武士太祖/291
宋太宗“治史”/295
英锐之神宗/299
中兴二主/303
少帝出家/311
曹高二后/314
秦桧得政/318
贾似道要君/323
主要参考文献/329
序言蝴蝶梦里家国(1)
宋徽宗办画院,招画师采用唐人诗句命题考试。其中有一题“蝴蝶梦中家万里”,夺魁者王道亨画苏武牧羊假寐,以见万里意。此句出自唐崔涂《春夕》诗:“水流花谢两无情,送尽东风过楚城。蝴蝶梦中家万里,子规枝上月三更。故园书动经年绝,华发春唯满镜生。自是不归归便得,五湖烟景有谁争。”诗借梦蝶意象写游子孤眠异乡的空虚、失望:思乡入梦——梦醒益思——子规声里愁益愁。“蝴蝶梦”与“家万里”虚实相应,“蝴蝶梦”与“子规啼”乐悲同构,“子规啼”与“三更月”声色相照,清冷、凄凉、愁惨的气氛令人触目伤怀。王道亨的发挥扩充了原诗的意境,这种意境又正好影射了宋朝的国运,包括徽宗本人的命运。自秦汉以来,中原国家与周边少数民族国家的冲突一直不断,汉唐时期中原王朝通过武功与和议十分困难地维持着对峙局面。宋初开国之君建立起一套不同于汉唐的体制,改变了开拓向外、宣武播文的方针,代之为以强内虚外、沉潜向内为特点的文治靖国策略。这是唐末五代战乱之后的必然选择,事实证明是十分明智务实的。但强内虚外、沉潜向内是痛苦的、得有耐心的,只有太祖懂得其中的道理,太宗、真宗、仁宗,包括徽宗,都曾憋不住气想对外发泄一番,在“强内”不足的情况下贸然行动,结果都不得不缩回了头。真宗在取得澶渊之战胜利的时候,果断地以巨大的利益让渡与辽国签订历史上著名的“澶渊之盟”,是对时势的深刻洞见。继真宗签订“澶渊之盟”之后,宋朝与辽国之间和平相处了119年。后来辽国后院崛起女真部落,叛离其宗主辽国而独立,一年之后建立了号称“金”的国家。徽宗和蔡京、童贯、王黼等认为有机可乘,一相情愿地想要火中取栗,企图与其相互联合,腹背夹击,搞垮辽国。结果是灭了辽国,金国挥兵南下,直取开封,于是有了“靖康之耻”。国破家亡,徽宗本人北掳,也出现了许许多多洪皓一样的“宋之苏武”,“蝴蝶梦中家万里”由此成为一种时代的苦痛。
撇开“家万里”,“蝴蝶梦”本身也是宋朝的一个隐喻。与其他朝代相比,宋朝更具有梦幻特征。在“文治靖国”的方针支配之下,专制政权的独裁和残忍有所消解,士人大谈建国治国方略,产生了王安石这等具有伟大思想、伟大理想的改革家。当时各种思想得以兼容并蓄而集大成,形成了难以胜数的学说,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或更多的价值取舍。其时科举制度又十分完善,平民有了更多进入上层社会的机遇。经济形态益多元化,尤其是商业、手工业的地位空前提高,国民有了更多自由选择生业的机会。随之而来的是人的生活方式的改变。商人活动的舞台不断扩大,明显形成了商人阶层,农村和城市出现了许多种养、加工专业户,财富与政治的关系更加紧密,包括皇室在内的婚姻限制益弛禁。前朝各代的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得以全面综合并向精深化方向发展。造纸、印刷、纺织、制陶、医疗以及远洋、天文、物理等方面的科学技术成就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诗词、戏曲、绘画、书法全面趋于精熟,达于极致。除《资治通鉴》、《通志》、《续资治通鉴长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史学巨著之外,还出现了体例详备、征引赅洽的《乾道临安志》、《淳祐临安志》、《咸淳临安志》等地方志著作。另外,还开创性地编纂了规模宏大的《开宝大藏经》、《太平御览》、《太平广记》、《文苑英华》、《册府元龟》、《神医普救方》、《崇文总目》等丛书、类书和目录学著作。在宋朝体系宏大而且结构复杂的皇权制度和种种鸿篇巨制之间,我们可以看到伟大的理想主义者的“蝴蝶梦”。
崔涂的“蝴蝶梦”意象自也与庄周梦蝶有关。庄周梦蝶还有它本来的一种哲学意义:不知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人不可能确切区分真实和虚幻,但人与物齐,若能打破生死、物我的界限,则可无往而不快乐。清人张潮于《幽梦影》中言:“庄周梦为蝴蝶,庄周之幸也;蝴蝶梦为庄周,蝴蝶之不幸也。”宋朝的君臣百姓在相对自由的自我经营和十分浓郁的文化建构气氛中,确实有点儿忘了自己是“庄周”而甘做“蝴蝶”。自太祖立不杀文臣的规矩后,尽管后来实际上也有过一些文字狱,但从政为官的环境还是比较宽松的,所以王安石、司马光、苏轼辈在朝堂上说话办事都比较意气用事,敢于大胆向皇上进谏自己的意见,还常常据理力争。许多人因此一生仕宦浮沉。起而落,贬而起,如同家常。王安石行改革,将个人的安危和利益置之度外,一心要施展自己的抱负。苏轼一生在患难中度过,但其似乎从来不接受教训,有机会还是照常发表自己的意见。宋徽宗天赋很高,并不如一般意义上认为的那样是个昏君,只是在朝堂上制造了他美妙的画境,用艺术手段做皇帝的事。南宋的大部分皇帝则在过着一种虚无缥缈的生活。宋朝的普通百姓似乎并不比前朝富裕多少,但他们都善于从自己平常的职业中发现创造的乐趣,制造出诸如南宋官窑、画金刺绣这等美丽的作品来。当时的许多文人入不了朝堂,便去做行吟诗人,其中写到万首诗词之多的不在少数。宋朝人将儒、释、道融为一体,不知自己是为儒、是为释、是为道,也不知自己之为“庄周”了。庄周梦蝶原本也极易滑向虚无主义、怀疑主义,但宋朝人好像并未如此,这是难能可贵的。“庄周”梦为“蝴蝶”,是宋朝人的幸事,也是宋朝的幸事。宋朝人在他们的超迈之间,创造了无与伦比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财富,拓展了自身的生活意境,更多地求得了人性化生活。当然,“蝴蝶”不再梦为“庄周”,也是宋朝的问题。
序言蝴蝶梦里家国(2)
以蝴蝶比宋朝,在我来说,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以大历史来观,中国古代社会至于宋朝达于顶峰或极限,其整个国家体系、经济模式、文化思想全面走向圆熟,进入到如同蝴蝶羽化一样的蜕变期。我曾深入研究过中国书法,总的感觉是:中国书法在魏晋时进入由旧书体向新书体转变的时期,艺术创造的可能性被极大拓展,因而也把中国书法推向艺术高峰。书法自唐代而及宋走向精熟,基本在技巧方面打圈子,创造性的一面被消解。宋朝而后连在技巧上打圈子的余地也没有了,所以基本可以评估为末流。中国古代社会自宋朝以后也是如此,蜕变为“蝴蝶”后要进入死亡期,须重建新结构,但中国封建社会死亡期太长久。由于固有的农业社会根基太深,尽管有王安石等改革家的努力,其仍没有较早地向工业社会转进。元明清几代所能作的努力也就十分有限了。宋朝人所追求的那种理想社会仍是“蝴蝶梦中家万里”。
见在佛不拜过去佛
欧阳修《归田录》卷一头条载:“太祖皇帝初幸相国寺,至佛像前烧香,问当拜与不拜,僧录赞宁奏曰:‘不拜。’问其何故。对曰:‘见在佛不拜过去佛。’赞宁者,颇知书,有口辩,其语虽类俳优,然适会上意,故微笑而颔之,遂以为定制。至今行幸焚香,皆不拜也。议者以为得礼。”“见在佛”即佛门所谓当今如来,赞宁把皇帝当做法力无边的活佛,有其得意处。此一新说与旧制大有异趣。
佛教初入中国,有许多戒律与中国传统习俗不相合,比如不娶妻生子、不蓄头发之类,这些都还好解决,后来中国僧人出家也做得到。但有一条却冒犯龙威。佛规中有不拜君父这一条,反倒要君父拜和尚。后秦姚兴弘始三年(401年)译成的佛典《梵网经》卷下载:“出家人法:不向国王礼拜,不向父母礼拜。六亲不敬,鬼神不礼,但解法师语。”很显然,要循这个规,于佛教的传布是极为不利的,它不讨好皇帝。所以佛教入中土后,其门内人便就此展开了争论。一些有气节、认佛理的高僧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大多数僧人也都认这个理。据《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载,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年)四月十五下《制沙门等致拜君亲敕》,但不到两个月,于六月八又另颁《停沙门拜君诏》。可见佛教势力在这个问题上的强硬姿态。一些趋炎附势的僧徒如北魏的法果,致拜太祖拓跋珪,也要来个自我解释,称太祖是“当今如来”,“我非拜天子,乃是礼佛耳”(《魏书·释老志》)。
但是宋代僧人拜君却很常见,还正式载及著作。《古尊宿语录》卷一九《后住潭州云盖山海会寺语录》载释方会之法语:“师于兴化寺开堂……遂升座,拈香云:‘此一瓣香,祝延今上皇帝圣寿无穷。’又拈香云:‘此一瓣香,奉为知府龙图,驾部诸官,伏愿常居禄位。’复拈香云:‘……奉酬石霜山慈明禅师法乳之恩。’”这著名的“三瓣香”,不光拜君,还要奉承地方官,最后才轮到自家的佛门师傅。方会(992—1049)是禅宗在北宋新形成的两大支派中最重要的一支临济宗杨岐方会派的创始人,他尚且如此,何况他人?
佛教的这一世俗化后果,首先是引来朝廷对佛教的提倡与资助。宋太祖曾赐钱3万,让僧人150人游西域。从太祖至真宗,先后数次组织编译增补《开宝大藏经》等佛教经典。真宗还先后写了《释氏论》、《感应论》,以为“释氏戒律之书,与周、孔、荀、孟迹异而道同”(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咸平二年八月丙子》)。唐武宗“会昌灭佛”(845年)前全国有僧尼260500人(《旧唐书·武宗纪》),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则达458854人之多。佛教完全融入了皇帝的政治学说体系,就像宋太宗说的那祥:“浮屠氏之教,有裨政治……朕于此道,微究宗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太平兴国八年十月》)
佛教世俗化的第二个后果,是它自身学说体系的消解。经六祖惠能改革佛教而成的禅宗,原本“教外别传”,直指心源,不立文字。这种不立文字的办法非常方便普及,也有利于佛教向体悟开慧的独特方向发展。到宋代则出现了大量的禅宗灯录,使禅宗由不立文字变成不离文字。一些官僚、知识分子,如王安石、欧阳修、程颐、杨亿、张方平、陈尧佐、富弼等侵入佛教学说。方外人与禅僧的交往益频繁。苏轼曾说:“吴越多名僧,与予善者常十九。”(《东坡志林》卷二《付僧惠诚游吴中代书十二》)黄庭坚因与禅宗黄龙一支过往甚密,竟被列为传人,载入灯录。这种文字化的倾向使禅宗乃至整个佛教渐渐同化于道学,自身的独特个性丧失。这可能是佛教自宋后逐渐消亡的重要原因。当时的赞宁、智圆、契蒿等人,不仅为禅立字据,还广泛习儒术、读儒书,以儒学来进行佛理论述。契蒿的《镡津文集》卷八《西山移文》有这样的文字:“与其道在于山林,曷若道在于天下?与其乐与猿猱麋鹿,曷若乐与君臣父子?”行文有北宋文风,内容则是典型的儒家思想。《镡津文集》卷三《戒孝章第七》谓:“五戒,始一曰不杀,次二曰不盗,次三曰不邪淫,次四曰不妄言,次五曰不饮酒。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言,信也。是以五者修,则成其人,显其亲,不亦孝乎!”以“五戒”附会“五常”,早在南北朝时就有人说过,如颜之推在《归心篇》中就有论述。这种附会由佛门外之颜之推来做尚可说得过去,因为他明显倾向于强调儒学的优越。契嵩不但不避这个嫌,还最终归结到“孝”上,可见佛、儒在他思想中的逻辑顺序了。他在上书卷九《万言书上仁宗皇帝》中又公开宣称:“而如此数说者,皆造其端于儒,而广推效于佛。”卷一九引惠洪《礼嵩禅师塔铭》又谓:“吾道比孔子,譬如掌和拳,展握故有异,要之手则然。”这些话都把儒学说成根本,把佛学看做外表。确实如此,此时的佛教已完全同化于儒学之中。
所以本文的命题“见在佛不拜过去佛”的题旨,其实是“见在儒不拜过去佛”,或径直就是“外国佛礼拜中国儒”。
兵士书(1)
避讳始自周代,且绵延不绝,其滑稽多多。据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载,北宋时,宗室赵宗汉恶人犯其名,将“汉”称做“兵士”,举宫皆然。有一次他的妻子供奉罗汉,又请人教儿子《汉书》,宫中人说:“今天夫人请僧人供十八大阿罗兵士,太保请教官教点《兵士书》。”京城百姓传为笑柄。又据上书卷五,田登知应天府,自讳莫名,触犯者要重罚,所以全府皆讳称灯为“火”。正月十五上元节点灯,依例百姓入州治游赏,州吏写榜张贴于闹市:“本州依例放火三。”这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出典。元代仇远《稗史·志杂》载,大臣钱良臣讳名,幼子十分聪慧,凡是经史上读到“良臣”二字都为之改正。有一次读到《孟子》“今天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这句话,便改为“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张端义《贵耳集》卷中又载,李清臣之父名不陋,有一次派小吏修理屋漏,问他修得怎么样了,小吏回答说:“这次修了不漏。”李不陋大怒,立即严惩这个小吏。赵方在楚州,问一娼妓从何而来,回答说:“因求一碗饭,方到此。”赵方怒其讳言自己和父亲之名,将其处死。陈卓知宁国府,一司法参军初次参见。陈卓问他到哪里去,回答说:“回安仁县寓居去。”陈卓转身入内,在家庙里边哭边诉说:“下属随便乱称先世之名。”司法参军慌了手脚,托病寻医而辞职。清人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避讳》载,蔡昂为谄媚蔡京,称其为父,全家不准犯“京”字,亲属犯者训斥,奴婢犯者鞭笞,宾客犯者罚酒,自己犯了打耳光。《齐东野语·避讳》载,刘温叟因父名岳,终身不敢听乐,不游嵩岳和岱岳。徐积父名石,平生不使用石器,遇石头不踩。这等故事在各类野史笔记中比比皆是。不要以为这是文人们写的幽默剧,那些神气活现的显贵们在这个问题上确实“可爱”而猥琐。
朝廷对这等事还相当正儿八经的。为了避私讳的问题,下过多个“文件”。据《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三之一九、二○,太宗曾在雍熙二年(985年)下了官员三代的名讳只可行于自家的诏。又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三,当时规定上书奏事,犯祖庙讳,杖八十。这种规定时紧时松。而官员在接受差遣、升迁官阶时,一般都有个回避家讳的讲究。方法很多。宋敏求任提举万寿观公事,因观名犯其父姓名,改受提举醴泉观。贾易知寿州,因州名犯其祖讳,改知宣州。詹猷新差主管告院,因高祖名告,便与新监进奏院胡涓对换。太祖时侍卫帅慕容延钊和枢密使吴廷祚都因父、祖讳章或璋,拜使相“平章事”称同中书门下二品。张俊授枢密使,因其父名密,改称“枢使”。太府寺丞楼钥原应迁太常博士,但“常”字犯其祖讳,申请回避,朝廷命其暂任旧职。秦桧专权时,凡食物的“脍”都改为“鱼生”,他妻子名山,所以山都称“岩”。哲宗时,章惇为相,安惇为从官,安惇见章惇,必称己名为“享”。光宗皇后叫李凤娘,宫中称凤仙花为“好女儿花”。
私讳尚且如此,国讳就更得有个说法了。国讳主要有三部分。一是皇帝生前的正名、曾用名,皇帝死后这些名成为“庙讳”。如孝宗于淳熙十五年(1188年),下诏将高宗“御名”改为庙讳。二是有些皇帝的生父和太祖、太宗的几代祖先之名。如孝宗生父赵偁,被称为宣祖的太祖、太宗之父赵弘殷。三是皇太子、亲王以及皇后之父等名。如仁宗初年刘太后执政,其父刘通追封彭城郡王,“通”字定为官讳。据洪迈《容斋三笔》卷一一《帝王讳名》之说,宋代的庙讳共有50个字。避讳的方法有改字、改音、缺笔、空字、用黄纸覆盖等。高宗时规定钦宗之名“恒”字各以其义而定读音,如“威武”义读“威”,“回旋”义读“旋”,“植立”义读“植”(《宋史·礼志十一》)。
这种避讳给人们的常生活带来很大不便,也造成混乱。许多庙讳加上其读音,士人在参加科举考试时最易相犯,稍有不慎便名落孙山。考试前贡院都“晓示试人宗庙名讳久例全书”,张挂在墙壁或铺陈在道路上,但是每次总有人不小心因犯讳而黜落。苏轼祖名序,苏轼为人写序文,都改成“叙”,又以为不妥,改用“引”。此为尚不损文意。而其《念奴娇·赤壁怀古》词,原作“乱石崩空”,为了避“崩”字,改成“乱石穿空”。秦观《踏莎行》词,原句“杜鹃声里斜阳树”,为避英宗“曙”字,改为“杜鹃声里斜阳暮”,遂不成文。孝宗时,宫中宦官校雠《文苑英华》,以国讳大改,搞得面目全非。如押“殷”字韵诗,因冒犯宣祖赵弘殷讳,改为“商”,将全诗之韵全部以“商”改过。这些宦官招募“后生举子”为门客,竟以改避为能事。周必大批评其尽坏旧本,殊可痛惜,决定自校一本藏于家。
像周必大这样不耐烦者大有人在。《齐东野语·避讳》载,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5年),常州徐申会见一名知县,知县说:“已三状申府,未施行。”徐申怒形于色,训斥道:“君是一县之长,怎么不知道上级的名字?是故意侮辱我吧!”知县不服,大声回答:“今此事申府不报,便当申监司,否则申户部,申台(指御史台),申省,申来申去,直到死了才罢休。”说罢,长揖而退。仁宗时,胡瑗为皇帝讲解《乾卦》,说到元、亨、利、贞,这“贞”犯御讳,仁宗动色。胡瑗不慌不忙地说:“临文不讳。”包拯在开封府上任时,下属来问家讳,包拯说:“我没有什么讳,只忌讳赃吏。”富弼之父名言,他照样当右正言、知制诰,韩保枢之子韩亿,孙韩绛、韩缜,都当过枢密院官,未曾回避。
兵士书(2)
避讳是最丑陋且让人掩鼻的酸腐文化之一。它的来历已不大说得清楚。其产生的原因,必定由来于统治者对身份的自尊。这是一种恶性膨胀的自尊。避讳的时代必定要终结。不过要避之讳不惟名这一节,每个时代总有一些东西要避讳。要避讳者有之,善避讳者更大有人在。
“大家”与“奴”
读古书不惟有古文的障碍,民风习俗之不通,也常会让你当丈二和尚。请看下面这句话,宋仁宗对嫔妃说:“渴甚,可速进熟水。”嫔妃送上水说:“大家何不外面取水而致久渴耶?”(魏泰:《东轩笔录》)“大家”是皇帝的尊称,如果望文生义就不知错到哪里去了。这个“大家”颇有些来历。据蔡邕《独断》里的用法,这是汉代的习惯。宋人赵彦卫考订,晋代多称“天”,唐代为“天家”或“官”,宋代叫“官家”,宫禁中又叫“官里”。其义取自“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三)。而《东轩笔录》里偏偏还用“大家”,可见前代后代的叫法还在混用。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六载,苏轼次子苏过于徽宗政和年间(1111—1117年)来开封,见娼妓仍被称做“录事”,惊讶不已。因为那是唐代的叫法。由此看来,这称谓是一种稀罕的知识,你读《宋史》,还得知道前朝的掌故。
即便当朝的东西,研究起来也很复杂。看书的时候稍不小心,就会张冠李戴。比如“公主”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长公主”呢?是大公主吗?不是。是皇帝的妹妹。“大长公主”呢?是皇帝的姑母。欧阳修有“旧女婿为新女婿,大姨夫作小姨夫”的诗句说自己,怎么会又做女婿又做姨夫的?欧阳修与王拱辰同为薛奎的女婿,欧阳修先娶长女,王拱辰娶次女,后来欧阳修又娶三女,从大女婿变成了三女婿。但是宋代女婿之间互称“大姨夫”、“小姨夫”,所以他要叫王拱辰为大姨夫了。还有一些称谓滥用,很难说出个道道儿来。文彦博刚当侍从官时,家仆们自称“仆射”;刚当宰相,家仆们又先升等称“司徒”。这样称有点儿开玩笑,但都是用得一本正经的。曾慥《高斋漫录》曾谈到,近年贵人仆隶,以仆射、司徒为卑小,便称“保义”,或称“大夫”。说到“保义”,你可能会想到“呼保义”宋江。“保义”即保义郎,原称右班殿直,为武官的一阶。在官僚之间过称官名的也为宋时风气。比如诸司使便被人称为“司徒”。所以在书上审察一个人的身份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宋朝许多常用的称谓,其意义比我们熟知的要宽泛得多,而且大有来历。比如“员外”这个称呼,在《水浒传》等小说里随处可见,一般解读为现在的“地主”。但南宋末年的方回考订过,北宋时开封“富人皆称员外”。“员外”得名于尚书省各部的员外郎,为各部副长官。再往前推,它的原意指称“添差”,即超编官员。这倒与“员外”的字面意思对得起来。还有一个什么“郎”的,来源于宋代中下级文武官员的寄禄官通称,如“承务郎”、“迪功郎”、“承信郎”,被用来称呼富人。孝宗时,湖州许六以售饼为生,始被叫做“许糖饼”,后来家业渐进,遂有“六郎”之称。(《夷坚支志》卷五《许六郎》)“武大郎”之称不知是否有相同的道理。今大学里有个“助教”的称呼,意思相当明确。宋时自称“助教”的遍地都是。凡市井之巫师、医人、祝卜、技艺之流,无不如此。“助教”的原意倒与“教”确实相干,是指各类官学的低等学官,后又指州衙所属的低级官员。这类官员没有职掌,有类于今之“助理调研员”,皇帝以之授予要安抚的士人或用以安置犯过失的官员,更多的是由富人纳粟买得。有了如此出典,三教九流称“助教”当是很自然了。还有一个“丈”,宋代女婿普遍称岳父为“丈人”,称岳母为“丈母”。但是士大夫私交,都常以“丈”相称。这时我们不能联想为“丈人”、“丈母”之类。现存宋代士大夫往来书信多以“丈”互称。朱弁《曲洧旧闻》卷一○载:“近岁之俗,不问行辈年齿,泛相称必曰‘丈’。不知起自何人,而举世从之。”如司马光被称为“司马十二丈”、苏轼被称为“东坡二丈”。还有一类行第称谓大家都熟悉,如武松被叫做“武二”。这行第的叫法也是大有“学问”的。明人顾炎武考证,兄弟名同用一字,如德宗、德文之类,起自晋末。这是一种。第二种是起单名以偏旁为排行,顾炎武说它“不知始自何时”(顾炎武:《知录》卷二三《杂论·排行》)。第三种按出生次序排列。如赵德文是赵廷美的第八个儿子,其兄三人早死,而依活着的五兄弟排序,真宗称他为“五秀才”,仁宗称他为“五相公”。第四种是前面用百、千、兆等为一个字序辈,下一字按出生次序排行。现存《宝祐四年登科录》殿试榜名单,文天祥称为“第千一”、陈桂为“第兆二”。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卷五中曾说:“今吴人子弟称长,便不欲人呼其小名,虽尊者亦行第呼之矣。”可见风气之盛。
妇女的称谓五花八门。妇女自称“奴”、“奴奴”、“奴家”、“妾”等等。据清代钱大昕考证,妇女自称“奴”始自宋代。宋代丈夫称妻子为“老婆”或“浑家”、“老伴”。“小姐”的称呼一般指歌舞伎或妓妾,只有区别长女次女才叫“大姐”、“小姐”。未婚的女婢称为“妮”、“小妮子”、“小环”。女性以身份称谓,大多没个正名。像李清照、朱淑真有正名字号的得有相当社会地位。《水浒传》里孙二娘、顾大嫂这类叫法在当时比较普遍。孙二姐是孙家排行第二的小姐的意思。如果未婚的就叫“某某小娘子”。还有一种叫法是在姓氏前加“阿”字,如阿正、阿张之类。姓王、张、孙的人很多,三娘、阿王究竟是谁,只能在语境里特指。
商羡官官羡商
许唐目不识丁,却以财富多称雄边郡。后来,他到开封、洛阳,看见进士们进进出出很体面,私自感叹:“生儿子当如此啊!”他便不再经商,在睢阳(今河南睢县一带)定居下来,娶李氏的女儿,生许骧。许骧长得风骨俊秀,许唐自我安慰说:“我的愿望能实现了!”当地有个戚同文设馆教经术,许唐让儿子拜他为师。看见许骧13岁便能诗善文,许唐倾其家产助儿子四处寻师请教,广结名流。许骧廷试中甲科,与吕蒙正齐名,终于做了大官。
据《湘山野录》记载,大官僚石曼卿饮酒过人,对朋友秘演说:“我俸禄清薄,不能尽兴痛饮,同僚还来抢我的酒,真是无可奈何呀!”秘演说:“过几天,我叫个酒主人来。”这个钱多有义气的“酒主人”,叫牛监簿,常对秘演说:“我虽薄有资产,但出身贱微,难近清贵。很想结交些名流,请你给我引见。”石曼卿见了牛监簿,问他住在哪里,牛监簿说在繁台寺边。石曼卿就说,繁台寺十分可爱,好久没登临了。牛监簿马上接上去:“如果想登阁,我备些菜在阁上迎候。”石曼卿、秘演同登繁台寺阁,解衣宽带,高声放歌,饮至落。石曼卿醉后高兴地说“此游可记”,便用毛笔题词:“石延年曼卿同空门诗友老演登此。”牛监簿说:“微贱之人,有幸侍陪,也请挂个名。”石曼卿握笔想了一会儿,对秘演说:“捧砚用事可不可以?”秘演同意。竟题“牛某捧砚”。
周朝末年有了土地的兼并,商业开始兴起。司马迁在《史记》里便总结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史记·货殖列传》)但是直到唐代还崇尚门第,九品士庶待遇各不相同。仕者禄秩即厚,有功者有封邑之租,可以荫及子孙,所以可不与小民争利。商人自然没什么社会地位可争,还是居于“士、农、工、商”四民之末,甚至被视同囚徒、奴婢。封建王朝奉行“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市井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汉书·食货志》)的政策。商人非但不大能依靠封建特权来谋取财富,还要备受官府以及大小官吏的敲诈勒索。但是唐代封邑开始实行计邑给绢,而无实际上的邑土。到了宋太宗时,经济权利尽收之于官府,士大夫须得兼营农桑之业才能赡养家庭。宋代商业吸纳和聚积财富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商人资本迅速膨胀,社会生产所达到的水平对大力发展商业提出了要求,而传统农业基本上已发展到极点,以致开封城内“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古时候士的后代方可为士,而这时候不经商便读不起书,大有商人之子才能为士的势头。所以“今之所谓钱者,富商巨贾、阉宦权贵皆盈室以藏之”(《宋史·杨万里传》)。在商业的猛烈冲击之下,大批官吏席卷其中,商人与他们的联系益增多,交往趋频繁,对立的关系渐渐转为相互依赖、利用的关系,等级界限逐步淡化。越来越多的人把商业看成“本业”,把商人看做“同是一等齐民”。叶適公开说选拔人才不能把商人排除在外。朝廷不仅实行“通商惠工”政策,不禁富商大贾舆服,而且允许商贾中的“奇才异行者”(《宋会要辑稿·选举》一四之一五)应举。
有了“奇才异行者”应举这个口子,许多农工商之家便舍其旧为士。仁宗朝宰相富弼的女婿冯京,出身于商家,考了状元入仕为官。但是,与熟谙仕道、有家学渊源的士大夫相比,商人科举入仕仍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恰好宋朝的财政一直缺口很大,便使卖官鬻爵“生意”十分兴旺。北宋中期即达高潮。“其富民猾商捐钱千万,则可任三子。”西北六路,“许纳三千二百缗买斋郎,四千六百缗买供奉职,并免试注官”(《宋史·范仲淹传》)。徽宗时买官的每年以千计,形成“此流遍满天下,一州一县,无处无之”(《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三九至四○)的局面。宋时民间有“三千索,直秘阁;五百贯,擢通判”(《曲洧旧闻》卷一○)之说。
买官毕竟有个数量上的限制,不少商人在此路不通时,便以结交权贵来谋求政治地位或发展生意。欧阳修在《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中说,地近京师的寿州“诸豪大商交结权贵,号为难治”(《欧阳文忠公文集》居士集卷二一)。陆游《渭南文集》卷二《上殿札子》载:“吴蜀万里,关征相望,富商大贾,先期遣人怀金钱以赂津吏,大舶重载,通行无苦。”
许唐弃商羡官的故事,表面看是商人想就官之高,实际上反映了那个时代商人的自信:钱能得官。牛监簿弄个“牛某捧砚”,人格上是矮了半截,石曼卿讨酒喝不也是政治的低眉?政治的绝对权威在这里已发生了动摇。与许唐、石曼卿比起来更不含蓄的故事,在那时比比皆是。仁宗时,身为馆阁清贵之职的凌景阳娶酒店富人之女,吏部侍郎孙祖德“娶富人妻,以规有其财”(《宋史·孙祖德传》)。哲宗时,许州阳翟县盖渐家资巨万,有三女,“有朝士之无耻者,利其财,纳其仲为子妇”(《宋会要辑稿·刑法》三之四五)。商业对社会的影响,渐渐使官僚政治的傲慢减少,预示着传统农业经济的主导地位要发生变动。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专制政权,是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之上的。商业经济的大规模介入,不仅使经济走向多元,也使政治权力分化。商人干政,优点是增强了政权的经济管理和民主意识,缺点是腐蚀了官吏。如果撇开这种优缺点,单就商业与商人阶层的兴起而言,即说明中国政治有了一种更加合理的新的内在要求。
婚姻不问阀阅(1)
郑樵曾说,隋唐以前“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五代以来“婚姻不问阀阅”(《通志·氏族略第一》)。沈括在《梦溪笔谈》卷二四《杂志一》也说过类似的话。所谓“阀阅”就是门第。这里的门第有特定的含义,即讲“谱系”,又称四姓,包括“膏粱”、“华腴”、“甲姓”、“乙姓”、“丙姓”、“丁姓”等几个等级。按《新唐书·柳冲传》的解释:“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判断门第得考察三世的谱系。唐代后妃中出身于高级门第的居大多数,而宋代只占少数,够得上“膏粱”、“华腴”、“甲姓”的无一人,算做“乙姓”的也只有个别。唐代后妃中出身于非官僚家庭的也只占极少数,宋代则超过半数。过去皇帝挑选皇后有所谓“为天下择母”之谓,是最庄严不过的婚事,所以“前世皆择良家子以充后宫”,“祖宗之时,犹有公卿大夫之女在宫掖者”,“近岁以来,颇隳旧制”[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言后宫等级札子(嘉祐八年十二月二上)》],是有代表性的世风。
确实如此,宋代士庶通婚渐成风俗。当时的社会价值取向与前代明显不同。《梦溪笔谈》卷九《人事一》载,北宋中期有个叫刘庭式的读书人,与田家女订了婚约。但他中进士后,女家以“庸耕不敢姻士大夫”为由请求辞婚。刘庭式“坚不可”,与这位“家极饥困”的女子成婚,婚后“闺门极雍睦”。刘庭式“以一事而人誉之终身”,荣列《宋史·卓行传》之首。南宋初年,黄龟年未入第时很穷,福州永福县(今福建永泰)主簿李朝旌却愿把女儿嫁于他,定下了亲事。后来黄龟年登第,李朝旌却死,其家庭贫困,连衣裳都卖尽。李朝旌的妻子对他说,你中第了应该与望族结亲。旁人也劝他别娶。但黄龟年还是娶了这位清贫女子。此事传为佳话,《宋史·黄龟年传》及《五朝名臣言行录》之《御史黄公龟年》均为之特书。司马光在《温公书仪》卷三《婚仪》中,要求家人议婚“勿苟慕其富贵”。朱熹在《朱子家礼》卷三《昏礼》中加以引征,遂成为世人制定家规的依据。南宋中期的袁采写了本《袁氏世范》以“厚人伦而美风俗”,其卷一《睦亲》便主张“议亲贵人物相当”,“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南宋末年的陈元靓将它编入家庭用大全式的类书《事林广记》。皇室对婚姻的规定也明文放宽。唐代宗室不仅在风俗上流行与世勋名臣家通婚,唐德宗还专门下了一个《令有司取门阀者配焉》的诏令。(《新唐书》卷一六六)宋初没有明文立仪制,后来英宗在治平年间(1064—1067年)作了“婿家有二世食禄,即许娶宗室女”(《宋史·礼志十八》)的规定。神宗于熙宁十年(1077年)对宗室远近三等的衡量标准,最近的宗室放宽到三代中一代为官。大官僚钱惟演门第观念很重,他的妹妹嫁给真宗刘皇后的哥哥刘美,两个儿子分别娶了宋仁宗郭皇后的妹妹和宰相丁谓的女儿,还想与仁宗生母、真宗李宸妃通婚,被满朝大臣瞧不起。他后来被贬官,“与后家连姻”即是主要罪状之一。相比之下,唐代的情形大不一样。武则天门第并不算低,其父虽然早年做过木材生意,但后来官至尚书,其母是隋朝皇家女子,仍被斥为“地实寒微”,不能径直立为皇后,其正位便费了相当周折。按理说她的门第观念应该比较淡薄,而事实上她对门阀士族也有所压制。但当高宗拟将太平公主下嫁薛绍时,她却以“我女岂可使与田舍女为妯娌”为由,意指薛绍的嫂子萧氏“非贵族”而反对。有人作证萧氏是唐初宰相萧瑀的侄孙女,她才认可。可见世风相异之大。
宋代婚姻不问阀阅又问什么呢?大致有二:一是重人才。元祐年间(1086—1093年),高太后为其孙哲宗选皇后时,对宰相大臣说:“不欲选于贵戚,家政恐骄,骄即难教。”所选中的孟氏女并非“颜殊未及”,而是出身于“小官门户”,其“自应不骄,亦须易教,不在富贵中生,则必谨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二《元祐七年四月戊午》)。仁宗张贵妃,其祖父为县令,其父为州推官,俱是八品小官。徽宗王后父为五品州刺史,高宗邢后父为七品朝清郎、潘贤妃父为医官,孝宗夏后曾祖为九品县主簿,度宗全后父为六品知州。(《宋史·后妃传》)公主择配驸马则讲究文化修养,“欲求儒生为主婿”(《宋史·王审琦传附王承衍传》)。英宗“出嫁皇女,访求儒门”(《宋会要辑稿·帝系》八之五○)。理宗“欲以进士第一人尚主”(《宋史·公主传·周汉国公主》)。二是重资财。蔡襄《福州五戒》曾说,分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真宗时,开封茶商马季良娶了红极一时的外戚刘美的女儿,刘美的儿子又娶了“起自裨贩”的土豪王蒙正的女儿。此等事司空见惯。
“婚姻不问阀阅”在宋代还是相当有限度的。宋初颁行的《宋刑统》照抄了《唐律疏议》有关良贱不婚的全部条文,历宋而不变。但实际上,宋代婚俗已经打破了门阀政治的旧格局,成为官僚政治发展的有力杠杆。反过来说,官僚政治的兴起又是“婚姻不问阀阅”的原因。
婚姻不问阀阅(2)
心中有妓
《二程集》等书上载,程颢、程颐二兄弟关于夫妻关系问题与人有过这样的对话——二程说: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以少女从长男,叫随。夫妇之道应该是永恒的。问:再娶不合礼仪吗?答:官至大夫的人无再娶之礼。夫妇婚约中,没有一人先死,另一人再娶或一人再嫁这一条。只约定做终身夫妇的。又问:如果孤孀贫穷没有依靠,可以再婚嫁吗?答:那是后世人怕因饥寒而死,才有这种说法。但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二程的贞节“高论”对后世影响甚大。
还有个故事。有一次二程同去赴宴,座中有妓女,程颐拂袖而去。程颢则视而不见,同其他客人尽情欢宴。第二天,说到这件事,程颐犹有怒色,程颢笑道:“我当时在那里喝酒,座中有妓,心中原无妓;而我弟今在斋中,斋中本无妓,心中却有妓。”程颐听了这一席话感到既惭愧又佩服。这程颐的心中有妓,是因为他把两性事看得太重。这看得重,要么是尊重女人的人格,要么是爱与女人寻淫逸。程颐当然属前一条。
唐代是一个开明的时代,不仅官方容忍,而且由于西域文化的输入,少数民族崇母观念的影响,女子的禁忌较前代大为减少。唐代公主再嫁的多达23人。社会底层的女子做妓女,也为人熟视。不少达官贵人和文人与之相往来。宋代的狎妓之风较之唐代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代名相寇准,抱负远大的范仲淹,文学家欧阳修,均与歌妓保持一定友谊。柳永、苏轼、辛弃疾、陆游更是在青楼里觅了知音。“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柳永的词句道出了他与妓女们的深情。难怪有人说宋词的发展与妓业的兴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更有甚者,大将王权被派屯边抗金,竟与几十名妓妾泣别三,没能成行,以致贻误军机。朱熹有首著名的《自警》诗:“十年浮海一身轻,归对梨涡却有情。世上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朱熹是感叹名臣胡铨贬官十年,召回京师途中即作诗赠妓黎倩一事。如果说狎妓之风于文人墨客尚弄出点趣味的话,其于社会各阶层别种影响就太多了。自西汉有了董仲舒的“三纲”理论,东汉又有了班昭的《女诫》,女子被好好地调教了一回。但是唐宋以来,戒命弛,不惟家庭夫妻关系受影响,而且此风弥漫于社会,尤其浸染了士风。儒家学说的宇宙观有周敦颐著《太极图说》加以发展,而伦理一脉,老的历经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佛学冲击,已支离破碎,没了说教的本本。二程就是在这种关头开始发挥他们的理论的。
这一理论并无歧视女子的原则,而是对男女各打五十大板。至于“夫唱妇随”之说,至今还是一种理想的婚姻模式,有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蕴涵于其间,并非全无道理。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经后人无限发挥,确实危害不小。二程对女子讲贞节,对男子讲灭欲。他的灭欲思想来源于孟子养气说。所谓“孟子言养心莫善于寡欲,欲寡则心自诚”(《二程集》卷二上)。男人不灭欲,心不诚,气不养,则何心报国?而女子坏了贞节,则男子寡欲就保不牢了。二程倡导的夫妇伦理,其理论根据是《大学》和《周易》。“有天下国家者,未有不自齐家始”(《二程集》卷四),这是《大学》的意思。“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周易程氏传·家人》)这是他们对《周易》的一种解释。他们把人伦说得很重。但是宋代除男女淫逸流行而外,婚嫁观念也有了较大改变。北宋时婚姻关系中的财产观念已代替了魏晋南北朝以来的门第观念。当时厚嫁之风盛行。据吕祖谦《宗法条目》载,嫁女费用100贯,娶妇50贯。官方文件规定,兄弟分家财时,女儿的嫁妆要计算在内。据《夷坚丙志》卷一四《王八郎》载,富人王八郎,每年去江淮经商,与一妓相好,厌其妻。其妻告到官府,官府判他们离婚,平均分配财产。真宗时,宰相薛居正之子薛惟吉###有“十万囊家产”,向敏中、张齐贤这两位宰相争娶,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只能由皇帝裁夺。厚嫁之外,当时再婚之风也颇盛。上自宗室,下到普通百姓,对再嫁都不嫌弃。英宗、神宗对宗室之女再嫁还专门发了诏令。范仲淹在其子范纯佑死后,即劝其妻改嫁门生王陶。王安石因其子嫌妻,怕儿媳受屈,遂为其选人另嫁。范仲淹还办义庄为再嫁女提供资金。理学家们觉得社会纲纪的改善,必须有赖于调整这一倒错现象。胡瑗就说,嫁女儿须是胜过我家的,这样嫁过去便会有人调教;娶媳妇必须是不如我家的,这样婆婆便可行妇道。这只是说说家常话,二程的见解就上升到社会学、政治学高度了,后来为皇帝资鉴。
不过二程的说教在当世并无多大市场。北宋理学只是草创,南宋朱熹才集大成。但即便在南宋中后期,理学还屡屡遭禁。朱熹的《性理大全》以及由他注的四书之作为科举教材,那是宋代以后的事。而在明清之际,这种理论的负面作用确实是相当大的。二程贞节观男女并重,不过是一个善良愿望。在二程伦理观中,夫妇之道为三纲之首,根本的却是君臣之道。但男性统治天下,其自制便不能保持,克制色欲便要渐渐淡化,所以明清士大夫蓄婢狎妓之风较前朝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贞节问题便单一地指向女子,最后便是“好男不事二君,好女不事二夫”。
宋词宋艳(1)
近人陈寅恪著《柳如是别传》,谓明末艳妓柳如是乃“儒士而兼侠女”、“放诞多情”、“罕见之独立女子”,诗词境界“骎骎进入北宋诸贤之范围”。“多愁多病身”、“倾国倾城貌”之黛玉、莺莺并非虚构,柳如是即是一真身。陈氏艳羡陈子龙、钱谦益图书、美人之两得,发“对如花之美女,听论剑之雄词,心已醉而身欲死矣”之长叹。
这种妓的情趣,无独有偶,近代有,明清有,宋亦有之。清人徐士銮写过一本《宋艳》的书,辑宋之韵事作以汇观。而朱彝尊《词综》、徐《词苑丛谈》、张宗《词林纪事》、叶申芗《本事词》、宋人黄昇《花庵词选》、何士信《草堂诗余》、明人陈耀文《花草粹编》、卓人月《古今词统》,也大有记载。失传的宋人《本事曲》、杨湜《古今词话》也是如此。这些书汇集了各种书籍,尤其是野史逸闻中的琐碎材料。其中的故事曲折离奇,缠绵悱恻。后世传奇小说的众多题材均取之于此。
杭州西泠桥边有个苏小小墓,有联云:“湖山此地曾埋玉,花月其人可铸金。”张祜、李贺、温庭筠都为苏小小写过诗。南齐有个苏小小,南宋也有个苏小小。《西湖游览志余》载,南宋的苏小小原名苏小娟,姐姐盼奴与太学生赵不敏相好。赵不敏贫穷,盼奴周济他完成学业,后来他当了襄阳司户。但在任上三年,因想念盼奴而病故。他嘱弟分一半遗产与盼奴,并说:“盼奴有个妹妹小娟,俊雅能诗,可以想法娶来,是个佳偶啊!”赵弟托在钱塘当通判的宗人找盼奴。但是盼奴已死,小娟受姐姐在于潜县的一段官司连累下在狱中。通判召见小娟,诘问她:“你诱骗商人官绢百匹,怎么偿还?”小娟说:“这是死去的姐姐盼奴的事,恳请您周旋解脱,我感激涕零,九泉下的姐姐也会有知的。”通判对她的口齿伶俐很喜欢,便问她:“你认识襄阳赵司户吧?”小娟说:“赵司户从前与姐姐相好,授官后远去外地,姐姐因相思病亡。”通判告诉她:“赵司户也去世了,让人送来遗物,还有他弟弟的一封信,你看看。”小娟打开信一看,是一首诗:“当时名妓镇东吴,不好黄金只好书。借问钱塘苏小小,风流还似大苏无?”通判要她唱和一首,小娟推说不会作诗。通判强迫说:“不和就还官绢。”小娟不得已,信笔写来:“君住襄阳妾住吴,无情人寄有情书。当年若也来相访,还有于潜绢也无?”通判喜而免其罪,赎其妓身,嫁与赵弟偕老。此一种诗词姻缘较之其他更能令夫妻投合。通判可能懂点爱情心理学。
清李逊之《三朝野史》载,有士人越墙偷人室女,知府马光祖勒令当堂面试,出题《逾墙搂处子诗》。士人秉笔写道:“花柳平生债,风流一段愁。逾墙乘兴下,处子有心搂。谢砌应潜越,韩香许暗偷。有情还爱欲,无语强娇羞。不负秦楼约,安知汉狱囚?玉颜丽如此,何用读书求。”光祖大赏,判《减字木兰花》词:“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好个檀郎,室女为妻也不妨。杰才高作,聊赠青蚨三百索。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马公。”马公不以犯奸之事问罪,反配以佳偶,有人评说是以礼待士。
以上所说均以诗词述爱情感动他人、感动“上帝”,而情人对咏各自得惓情自当更多。宋皇都风月主人《绿窗新话》卷上引《丽情集》:陈敏夫随兄任广州参军,其兄无妻,专宠一妾,名越娘,美貌能诗。兄养不起她,便让敏夫带越娘回家。路过洪都时,越娘吟诗:“悠悠江水涨帆渡,叠叠云山缓辔行。”敏夫应声和之:“今夜不知何处宿,清风明月最关情。”这天晚上二人对饮,余兴无尽。越娘问敏夫:“今夜何处睡?”答:“廊下可以看月。”晚上敏夫闻廊下有脚步声。越娘过来与他尽欢,并吟《西江月》:“一自东君去后,几多恩爱睽离。频凝泪眼望乡畿,客路迢迢千里。顾我风情不薄,与君驿邸相随。参军虽死不须悲,幸有连枝同气。”宋张端义《贵耳集》载,周邦彦在李师师家,恰逢徽宗皇帝来,避之不及,藏于床下。徽宗带来一只鲜橙,说是“江南初进来”,与师师谑语。周邦彦在床下赋得《少年游》:“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后来师师把它唱给皇上听,皇上问是谁写的,告以周邦彦,皇上大怒。上朝时责问蔡京:“听说开封府监税周邦彦收税不力,为什么不抓来问罪?”蔡京摸不着头脑,就说:“容臣退朝召京尹是问,再奏请皇上。”退朝后即召京尹,京尹说:“只有周邦彦增收许多税。”蔡京说,皇上的意思,只得迁就,便作了个假报告,得旨:“周邦彦玩忽职守,贬出京城。”过了一两天,皇上再幸李师师家,师师不在,一问得知去送周监税。皇上想周邦彦已贬出去,师师碰不到的。但是等到深夜才见她归来,而且愁眉泪眼,憔悴可怜。皇上大怒道:“你到哪里去了?”师师说:“臣妾该死,知道周邦彦得罪离京,跟他喝杯酒道别。不知皇上来了。”皇上问道:“作词了吗?”师师说:“有一首《兰陵王》。”皇上说:“唱一遍看。”师师说:“皇上喝酒,我唱来让你高兴高兴。”于是唱道:“柳荫直,烟里丝丝弄碧。隋堤上、曾见几番,拂水飘绵送行色。登临望故国,谁识、京华倦客。长亭路、年去岁来,应折柔条过千尺。闲寻旧踪迹,又酒趁哀弦,灯照离席。梨花榆火催寒食。愁一箭风快,半篙波暖,回头迢递便数驿,望人在天北。凄恻,恨堆积。渐别浦萦回,津堠岑寂,斜阳冉冉春无极。念月榭携手,露桥闻笛。沉思前事,似梦里、泪暗滴。”皇上大喜,复召周邦彦为大晟乐正。后来周邦彦当了大晟乐正、乐府待制。据王国维考证,此条所载失实,当时周邦彦已56岁,宋代也没有大晟乐正、乐府待制这种官。这个公案不好判断。王国维时代对这种风流事不好理解。依我们今之风习,或由宋人之情调,56岁有韵事也并非不可能。
宋词宋艳(2)
反过来,艳事很容易牵动诗情,《绿窗新话》卷上引《古今词话》:秦观在扬州刘太尉处做客,有一姬佐酒。她有一手绝艺,善玩箜篌。秦观借她的箜篌来看,适逢主人去更衣,又狂风灭烛,姬急与秦观相亲并说:“今为学士瘦了一半。”秦观得仓促之欢,作《御街行》道一时风景:“银烛生花如红豆,这好事,而今有。夜阑人静曲屏深,借宝瑟、轻轻招手。可怜一阵白风,故灭烛、教相就。花带雨,冰肌香透。恨啼鸟、辘轳声晓。岸柳微风吹残酒。断肠时、至今依旧。镜中消瘦。那人知后,怕你来僝僽。”宋代诗词中描述的此等妙事数不胜数,为解诗之圭臬。宋陈元靓《事林广记》癸集卷之一三载,灵隐寺有僧名了然,不守戒,常宿娼妓李秀奴家,久衣钵为之一空。秀奴不接待他,僧迷恋不已,乘醉上门,吃了闭门羹,怒起随手一击,竟打死了她。弄到知州苏轼那里。苏轼大怒,要拿他好好审讯一番,但一看他臂上刺着“但愿同生极乐国,免教今世苦相思”之句,便即兴判成一词:“这个秃奴,修行忒煞。云山顶上持斋戒。一从迷恋玉楼人,鹑衣百结浑无奈。毒手伤人,花容粉碎。空空色色今何在?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随即押赴市曹处斩。苏轼此等机灵词,比他的皇皇大作要来得有意思。
还有别一种故事,牵动人之恩恩怨怨。宋庞元英《谈薮》载,谢直在杭州狎妓,他的老师理学大师陆九渊责怪他:“士人君子朝夕与贱娼混在一起,这不坏了名教吗?”谢直不好意思,说今后不敢了。但他后来专为娼妓造了一栋鸳鸯楼,陆九渊又来找他。他说:“不是单单造个楼,还写了个记。”陆九渊喜欢他的文章,便问楼记怎么说。谢直信口说开头一句是“自逊、抗、机、云之死,天地英灵之气,不钟于男子,而钟于夫人”。陆逊等都是陆姓前朝英雄,陆九渊知道他在侮辱自己,气得说不出话。而谢直不知怎么就自行觉悟了,一在娼妓处遽起归兴,便不告而行。娼妓追到江边,泣涕涟涟,谢直毅然取围巾书一首《卜算子》词给她:“双桨浪花平,夹岸青山锁。你自归家我自归,说着如何过?我断不思量,你莫思量我。将你从前与我心,付与他人可。”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三一引《古今词话》:柳永与孙何是贫贱朋友,后来孙何做了临安知府,门禁甚严。柳永见之不得,便作《望海潮》词:“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清佳。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柳永拿着这首词去见名妓楚楚,请她在府会上演唱。中秋节,楚楚一歌后,孙何果然接见了他。许多史书夸张地说,经楚楚这一唱,这首词流传到金主完颜亮耳中,完颜亮有慕于“三秋桂子,十里荷花”,遂起投鞭渡江南侵之志。
西湖盛不下许多欢乐(1)
据清人王晫《西湖考》统计,中国共有36个西湖。苏轼做过杭州、颍州、惠州的地方官,这三地均有西湖。诸多西湖之中,以杭州西湖最为驰名。
杭州西湖成因之说繁多,有火山说、泻湖说、海平面升降说、构造湖盆—泻湖—人为治理综合说和潮沼或盐沼说等。构造湖盆—泻湖—人为治理综合说综合了自然与人为两种因素,比较符合西湖历史发展的事实。汉代以前的西湖仍有海潮出没,处于若有若无之间,汉晋时才有固定的湖泊。因地处武林山麓,此时称武林水。汉代有金牛见湖中的传说,人言明圣之瑞,故其时又称明圣湖。唐代因地处钱塘县境而称钱塘湖,另又与钱塘门、余杭门外的下湖对应称上湖,中晚唐或宋初始称西湖。
西湖之闻名天下,始于宋代。北宋景德四年(1007年),王济为杭州知州,时西湖湮塞严重,乃命工浚治,增置斗门。天禧四年(1020年),知州王钦若奏报朝廷,以西湖为放生池,禁捕鱼鸟,以为祈福。后又葑土湮塞,并为豪族僧释侵占甚多。庆历元年(1041年),知州郑戬用工数万整治。嘉祐五年(1060年),知州沈遘开南井,引西湖水入城,便民使用,人称沈公井、惠迁井。熙宁五年(1072年),六井俱废,知州陈襄于翌年修复,再引西湖水入井。元祐四年(1089年),西湖又葑积为田,漕河失利,六井复废塞。苏轼任知州,奏请朝廷以救荒余款万缗、粮万石,度牒200道,募民疏浚茅山运河、盐桥运河,以通漕运,并造堰闸,修六井。将浚湖葑泥筑为苏公堤,以通南北行人。南宋绍兴九年(1139年),临安知府张澄调集厢兵200余人专职浚湖,委任钱塘县尉兼领浚湖事宜。并公布法令,凡有占湖种田者,重置于法。绍兴十九年(1149年),知府汤鹏举改变由钱塘县尉兼领浚湖的做法,派武官一人专司撩湖事宜,并补足撩湖兵卒,重申“永不许请佃栽种”的法令,“违犯之人,科罪追偿”(汤鹏举:《撩湖事宜》,引自李卫、傅王露:《西湖志》)。乾道五年(1169年),知府周淙奏请浚湖,将所剩撩湖兵卒30余名增补为100余名,重申旧规以罪赏。淳熙十二年(1185年),两浙转运副使兼领临安府张杓疏积年湖壅,并修三闸六井。十六年(1189年),张杓又以兵部尚书兼领临安府,时内侍毛伯益占西湖菱池筑亭,将其依法治罪。淳祐七年(1247年)大旱,湖水尽涸,诸井也竭,知府赵与奉朝廷命疏浚西湖,自六井至钱塘门、上船亭、西林桥、北山、第一桥、高桥、苏堤、三塔、南新路、长桥、柳洲寺前等处,菱荷茭荡一律除去,并拓广湖面。以所挖葑泥在苏堤东浦桥至曲院风荷筑堤,人称赵公堤。咸淳年间(1265—1274年),知临安府潜说友又疏浚整修西湖,恢复旧观。
西湖在历次疏浚整修的过程中,其湖内、沿岸也同时增建了大量亭台楼阁、梵宇精舍。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称:“自六蜚驻跸,益繁艳,湖上屋宇接连,不减城中。有为诗曰:一色楼台三十里,不知何处觅孤山。”由此西湖成为“游观胜地”。宋末元初学者周密在《武林旧事》卷五《湖山胜概》中即将西湖风景划分为南山路、西湖三堤路、北山路、葛岭路、孤山路、西溪路、三天竺路等部分,进行分类描述介绍。这种分类方法一直沿用至清代。如李卫、傅王露《西湖志》,梁诗正、沈德潜《西湖志纂》,许承祖《西湖渔唱》等著述,即沿用此法。
南宋以前的诗人画家对西湖的歌咏描画多从整体着眼,而自南宋对西湖风景进行精雕细琢以后,诗人画家的审美方式也有了很大的改变。诗人董嗣杲曾在孤山四圣延祥观出家,期间写成诗集《西湖百咏》,于咸淳年间(1265—1274年)出版。这本诗集对上述大部分景点进行了详细记述和歌咏。他在序中说:“予长兹地,与山水为忘年交。凡足迹所到,命为题,赋以唐律。几二十余年,仅逮百首。然皆目得意寓、叙实抒写,非但如杨、郭二子披图按志、想象高唐而已。搜索奇胜难遍以数举,此直据予所见,不以夸奇斗胜为工也。”另外,郭正祥也有诗集《钱塘西湖百咏》。南宋画院的马远、马麟、陈清波等画家对前人作品和创作经验进行提炼概括,将表现西湖景观的题材确定为几种定式,如“雷峰夕照”、“断桥残雪”、“苏堤春晓”、“平湖秋月”、“石屋烟霞”等,此种方式一时演为风气。后来又逐渐从因景作画到因画名景,经过朝野认可,遂有“西湖十景”名天下。“西湖十景”即断桥残雪、平湖秋月、曲院风荷、双峰插云、苏堤春晓、花港观鱼、南屏晚钟、雷峰夕照、三潭印月、柳浪闻莺。“西湖十景”各景名形成时间有先后,大约始于南宋中期的理宗时代,完善于度宗景定、咸淳年间。南宋的“西湖十景”有数处与后来所指有所不同。在现平湖秋月址或附近原有望湖亭,南宋时因兴建四圣延祥观将望湖亭迁于宝石山,登山可眺湖赏月,是为“平湖秋月”所指。明季始移建望湖亭于孤山路口,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建现亭于其址。前为石台,三面临水,旁构水榭,曲栏画槛。据《西湖游览志》所记,“九里松旁,旧有曲院”。曲院为南宋官办酿酒作坊,约在原洪春桥南的赵公堤侧。“苏堤春晓”原指苏公堤锁澜桥一带的风景。据《梦粱录》所记,这里“栋宇雄杰,面势端宏,冈峦奔赴,水光滉漾……盖迩延远挹,尽纳千山万景,卓然为西湖堂宇之冠,游者争趋焉”。陈清波所绘《湖山春晓图》即以这样的一组湖边建筑为主体。
西湖盛不下许多欢乐(2)
西湖成名后,游人如织,极大地影响了杭州人的生活观。苏轼《怀西湖寄晁美叔同年》云:“西湖天下景,游者无愚贤;浅深随所得,谁能识其全。”这“愚贤”、“浅深”是雅俗之意,即西湖的美可以感动所有人,如宋人所言:“若往西湖游一遍,就是凡夫骨也仙!”《西湖志》卷一《水利》谓其“衣冠毕会,商贾云集”。《武林旧事》卷三《西湖游幸》载:“西湖天下景,朝昏晴雨,四序总宜。杭人亦无时而不游,而春游特盛焉……糜金钱,靡有纪极。故杭谚有‘销金锅儿’之号,此语不过也。”家住临安癸辛街的宋末学者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二《西湖》也描述:“杭州苑囿,俯瞰西湖,高挹两峰,亭馆台榭,藏歌贮舞,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矣。”淳熙年间,孝宗常常陪太上皇即逊位的高宗游幸西湖。据《武林旧事》卷三《西湖游幸》载,“御舟四垂珠帘锦幕,悬挂七宝珠翠”;宫姬韶部即教坊乐部,“俨如神仙,天香浓郁,花柳避妍”。一次孝宗经断桥,见桥旁一爿小酒店十分雅洁。店中素屏书有太学生俞国宝“醉笔”《风入松》词:“一春长费买花钱,醉湖边。玉骢惯识西泠路,骄嘶过、沽酒楼前。红杏香中歌舞,绿杨影里秋千。东风十里丽人天,花压鬓云偏。画船载取春归去,余情在,湖水湖烟。明再携残酒,来寻陌上花钿。”孝宗观赏后说:“此词甚好,但末句未免儒酸。”建议把“明再携残酒”改为“明重扶残醉”。俞国宝因此升官走运。好一个“再携残酒”、“重扶残醉”。后来当过参知政事的蜀人文及翁刚登进士第时,有人问他:“西蜀有此景否?”文及翁即赋《贺新郎》一首。开头一句是“一勺西湖水,渡江来百年歌舞,百年酣醉”。这可不是“直把杭州作汴州”,杭州园林的人工精致哪里是开封比得了的?它是南宋朝廷制造的巨大酒缸,将旧钱塘湖的自然气质以及男儿血性尽腌醉了。
在这么一个刻意制造出来的生物栖息所,它的吸收和排放是难以畅通的。历任临安知府都要为西湖的疏浚犯愁。第一任知府张澄自建康府调来,第二年便发布条令严禁包占西湖种田或向湖中倾倒粪土,并专门调配府属厢军200余人浚湖。但是总会有人抛弃粪土、栽植茭菱及洗衣、洗马,把西湖搞得污秽不堪。自绍兴八年(1138年)南宋定都临安后,皇亲贵戚、官僚地主、富商豪贾竞相兴建庭院,100多年间修建的大小花园散落各处。各家“因缘包占,增叠堤岸,益填塞”(《咸淳临安志》卷三二《西湖》),又使有些地方几乎变成平地。西湖以她的美丽姿容取悦了南宋,但她盛不下如此多的欢颜和废旧的情感。她太有限了,有限得连她自己的清纯都不能保有。
900年前的现代化问题
公元1068年即宋神宗熙宁元年,被封为翰林学士的王安石应召入京。宋神宗问他治国最要紧的是什么,王安石回答说选人之道为先。神宗又问:唐太宗如何?王安石说:陛下当效法尧、舜,怎么以唐太宗来比呢?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后来的效仿者不能洞明,以为高不可及。又说,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契相助,魏徵、诸葛亮何足道。第二年王安石拜参知政事,实施变法。王夫之在《宋论》里斥其大言震主,大言无实,是志小而图大。此为有明一代人的意气。不过这个“大”字倒让我想出些许道理。
其实王安石是带着切实的经验入朝的。他的自信来自从27岁起在浙东的一个小县鄞县(今浙江宁波鄞州区)当县令的四年吏治经历。鄞县海滨有田,民以抵押向豪右贷款。王安石以官钱低息贷之,秋收还贷,即所谓青苗法。鄞人感恩戴德,在东钱湖畔为之立祠。王安石秉朝政,即以青苗法推而广之,推诸全国、推诸工商。此为以大易小。梁启超在《王荆公》中分析,早先诸国疆域为后之一省或数州县大小,像鄞县一样,改革起来可以控制;近代欧洲诸国大者不过中国的一二省,小者为一二县,情况差不多,所以施新法能有成效。若施之大国,则为各种因素干扰,可能会弊大于利。古来治大国或用专制,或放任,利于武夫做舞台,利于无能之徒藏身薮,最不利于刚毅密察之大政治家。王安石志大、言大,但以泱泱中华之大易州县之小而为新治,殊非易事。
以国之大小论政治成败总还是比较表面的,略备一说吧。我想王安石法托尧、舜,是立政治上的高屋建瓴之势。中国历代几乎都用严密的集权体制成功地进行政治控制,但这一统治是相当费力和危险的,因为经济结构相当涣散。王安石的着眼点是找到经济的牛耳来领政治优势。这才是王安石真正的“大”之所在。让人惊叹不已的是,他找到的牛耳竟是现代经济之命脉的金融资本。
当时的王公大臣是很难理解这东西的。司马光对王安石说,善理财嘛,不过会聚敛罢了。王安石回答:“我有个办法不加赋税而国用足。”司马光不相信:“天下哪有这样的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有个定数,不在民则在官。如果设法夺民,害处比加赋税还大。”在此八年以前,王安石曾给当朝的仁宗皇帝上万言书,即言:“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耳。”法先王之政,法其意而已。这个“意”仁宗听起来还很玄。神宗聪明一点儿,听懂了。青苗法已经改变了古已有之的民间借贷的性质,近于今原来意义上的农业银行之功能。由青苗法再衍化出来的市易法,既有汉代控制物价的专卖法功能,又发展了近于今原来意义上的工商银行之功能。此法是以资本经营刺激资本增值。当时曾竭力反对新法的司马光、苏轼、程颢等人,在很久以后才懂得其中的奥妙。据考证,王安石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金融资本经营理论的,以致甚至有人想据此断定当时有所谓资本主义萌芽。这事发生在900多年前。
王安石的见解当然也是有局限的。他所倡办的是“官办银行”。官吏或不懂业务不善其事,或借以营私;法律制度不健全,难以制约官方,也不可能有公平而牢固的契约关系。所以实施新法注定要失败。当过三朝宰相、时被贬为河北安抚使的韩琦上疏说:所立的条例规定还二分息,但有的地方官僚擅自放贷取息,借钱一千,要还一千三百,与初衷相违。而且借贷要担保,贫户必须富户担保,一旦还不出便逃散而去,富户也受其连累,成了贫户。不惟王安石,直至近世,各国经过几百年的尝试,仍未完全解决这个问题。梁启超在考察王安石变法及欧洲诸国的实践后提出,各国中央银行以集股而成,而政府施之以严格监督,其他大小银行委诸民办,才是合理模式。这个经验让我想到现实问题。
我在政府机关工作有年,参与过地方宏观经济决策讨论。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即现在中国的经济已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多元化,基本上所有的企业都在按市场自由贸易原则运行,但总会因为资本和资源配置的问题而大起大落。这是不是有金融这个牛耳仍为官所执的原因?政府调控的范围是否应该尽快缩小到市场失灵的那一块儿以内,才会较快地使资源配置最优化?王安石的问题仍是今中国之要害问题。以现代“大”金融观易“小”农经济思想,仍待时。
《救荒活民书》
南宋董煟《救荒活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荒政学专著。董煟字季兴,号南隐,江西德兴人,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进士。初授筠州新昌尉,历知应城、瑞安、辰溪。董煟幼时对北宋的宰相富弼救治河朔50万饥民一事印象很深,对富弼十分倾慕。他熟睹民间疾苦和地方政府的无能,立志一旦从政要在救荒活民上有所作为。他对历代荒政进行了系统研究,写出三卷《救荒活民书》。上卷考察了古代荒政,中卷陈述当朝救荒之策,下卷详备本朝名臣贤士的真知灼见。每条史事后都有作者的评语,常发前人所未发。书成之后,他于嘉泰年间(1201—1205年)呈送宁宗,并要求宁宗颁发给各州县以致用。
在中卷里,董煟归纳了20种救荒措施,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救荒思想体系。这个体系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一是粮食储备制度,二是赈济策略,三是流通与物价管理。
宋代之仓储已发展有常平仓、义仓、广惠仓、惠民仓、丰储仓多种。其基本性质有平抑物价和赈贷两大类。常平仓的主要功能是平抑市场粮价。常平仓于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在京师初置。真宗景德三年(1006年)于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江南、淮南、两浙设立,天禧四年(1020年)又推广于荆湖、川陕、广南等地。但是当时常平仓渐向赈贷性质靠近。董煟批评常平仓收购定额太死,收成不好时也强行收购。一旦有了库存,闹饥荒时不调出,收成好时不收购,使仓谷久腐烂,达不到调节物价的目的。他提倡按年成丰歉逐年流动仓谷,出陈易新。遇灾州县不应拘泥常平仓本钱“不许挪用”的规定,可将其用于收成好的州县购粮谷以赈灾民,事后再拨还原仓。由于“水脚之费,搬运之折,无所从出”,致使县里不敢问州里要,村里不敢向县里要,所以常平仓很难普及。董煟针对这一常平仓不能福泽于村的问题,提出每升增价一文补偿所需运费,以使赈谷遍及村落。
义仓以截留上供米或省仓米贷于生计艰难的农户,不取利息,每户不过一石,或施与老幼残疾孤贫无以为生之人,属赈济赈贷性质。董煟反对将义仓置于州县的做法。因为饥民分布于乡间,不大可能到州郡来借贷,而且义仓之米常转充军粮等他用。他建议在诸乡建仓贮米,县里掌握一个总数。各乡由年长有德之辈主持管理。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朱熹于崇宁首创社仓,立仓于社,以州郡若干常平米为谷本,夏季借贷于民,入冬征还,每石取息二斗。息米超过谷本十倍后将谷本还官,以息米出贷,并减其息。淳熙八年(1181年),朱熹奏请推广各地。董煟书中备载此法,以资推行。
在流通方面,董煟提出“劝分”。“劝分”即劝富户出钱谷救济灾民。若官府按户等高下摊派,他们便没有积极性。因此董煟主张劝上户和富商巨贾出钱,官府派人在丰收地购买米谷运回本地赈济百姓,然后归还富户本钱。富户愿意自行贩运,亦听其便。官不抑价,有利可图,富户必争先贩运。这样就可以达到“以不劝劝之,则其米自出”的目的。董煟讥讽那种担心粮食出境过多会造成本地粮荒的观点是见识浅陋之论。若本地之米不许出境,他处之米亦不入境,一有饥馑,各地环视壁立,则会加重饥荒。他主张循环贩卖,不仅可接济饥民,还可缓解粮食紧张。
董煟还系统地阐述了从上到下各级官吏应履行的救荒职责,分为人主当行、宰执当行、监司当行、太守当行、县令当行五部分,分别对君主、宰相、部省、州、县官僚提出详细的要求。《救荒活民书》的政治主张,主要就是“厚下”恤民、“仁政”减灾。古代救荒大抵以宽征薄赋为先,董煟认为更要注意平时厚下恤民,“蓄积于民为上”。
这部著作有许多版本广为流传,有很大的影响。其最大价值在于它是荒政研究的拓荒之作,像一部百科全书,综合汇集了各朝救荒大事,已行的各种救荒措施、荒政制度,总结救荒经验得失,提出可行的办法。荒政科学由此奠定了基础。继它之后,荒政专著,元、明、清各时期代有所出,但都以之为范本。荒政研究起于盛行科举的宋代,不是一件讨巧的事。董煟不像一般士大夫那样太看重自身的功名,而特别关心社会与百姓生活的一个不起眼然而又十分重要的方面,不仅他的良心与责任感值得称赞,他的科学精神尤其让人钦佩。历代研究政治、经济、文化问题的学人不少,研究流氓、娼妓的也不乏其人,它们的赢利功用均比之董煟的研究要大得多。
纸币与信用
用金属做货币,体重值小,流通不便。在发明了纸张和印刷术之后,人们很自然想到制造纸币。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四川16户富商连保印交子,用一色纸,印树木房屋人物等图案,加押印信,各户都设置红黑二色相间的暗记。以贯为单位,面值不限,常常是万贯百贯。持交子者要用现钱时可持之变现,也可直接使用交子。以交子兑换现钱,须割去每贯30文的利息。每年丝蚕米麦收成时印交子一二次。后来交子常因发行人破产等原因不能兑现,官府遂禁止民间发行。天圣元年(1023年),官办四川交子务设立并发行首界官交子。“界”是流通期限,当时规定每两年一界,每界发行额为1256340贯,备36万贯铁钱以备兑取。这种交子面值固定并盖有官印,开始为1贯至10贯面值,熙宁元年(1068年)改为1贯和500文。兑付时要将字号登记入簿,按字号销账,以防止伪造。若用现钱去兑换交子,要扣去每贯30文入官,不同于民间交子以交子兑现钱时才扣。官交子设置专门的交子务负责印刷、发行和回笼。
最早的交子有点儿像私人借款字据,也有点儿像今之有价证券,所以既非常原始,又有货币资本的许多属性。当时政府直接用交子作为大宗支付手段,如向商人购买军资粮草,或直接充做军费。王安石改革时也将其用做青苗本钱,政府之常平仓也以交子垫付。由于支付确实方便,政府便有推行的积极性。但是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是北宋曾出现严重的“钱荒”。所谓钱荒即通货短缺。对于钱荒的原因,专家考证结论不一。有的说是因“铜币外泄”,有的说是因商品经济发展导致货币供应量不足,有的说是因民间大量私销铜币,也有的说是因物价失控。因为冶铁技术不如冶铜成熟,加之铁还容易腐烂,所以当时铜币是主要通货。而金属币的币值与市价失衡,铜铸货币更是长期币值高于币价。经多道手工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铜币,一经销毁,反而获5倍以上的厚利。北宋币制本身内含着一种自我消亡的因素。在金属币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北宋又实行官吏薪俸和军队俸饷实物、货币参半的制度,食薪者阶层的生活全部或部分地纳入了市场交换。而市场中的硬通货又是金属币,所以不少官僚、官府将其聚集起来,进一步导致金属币的短缺。金属币的短缺,反过来推动了纸币的推广。南宋时,政府还曾在局部地区限制或禁止使用金属币。
但纸币本身又很不牢靠。纸币发行量的增大,特别如南宋,不顾经济规律,通过行政权力强行保护和推行纸币,导致了通货膨胀。北宋天圣年间(1023—1032年)初发行交子时,每界发行额相对固定,且备有铁钱兑付。至徽宗时,由于战事起,滥印交子,增多至2600余万贯。南宋时,除继续发行交子(当时称为钱引),还陆续发行了行在会子、湖会、淮交及银会等多种纸币,且数量越来越多。以行在会子为例,乾道五年(1169年)初发行时,以1000万贯为界额,但到第15界时差不多达23亿贯。如此巨大的发行量,再加上无现钱可兑换,使纸币急剧贬值,引起社会震荡。为了扼制这一势头,朝廷采取了一系列办法。这办法可有点儿病急乱投医,令人不敢想象。除用金属货币收兑纸币、以纸币抵赋税、出售货物回笼外,还出卖官田、官爵来回笼。如南宋高宗绍兴末年至孝宗乾道二年(1162—1166年),出卖官田价值540万贯。尽管如此,纸币还是免不了大幅贬值。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换发新交子时,需4贯旧交子才能兑换1贯新交子。徽宗时亦复如此。
纸币作为一种支付手段的便利性很容易被人认识,所以它一旦被发明,便被民间和朝廷迅速推广。但是孰不知它还有信用资本的属性,既可以调度成强大的经济积聚力,用之于商业营运、集中建设,也极易背离价值而无限膨胀,毁经济运行体系于一旦。这是封建王朝所始料不及的。这也是现代经济始终难以绕开的问题。中国自宋代开始发行纸币起,就向理财的智者提出这个问题了。可是他们一直没能看透它。
货币的贬值并非全是坏事,适度的贬值能刺激消费,但是历代封建王朝却几乎将其作为转嫁矛盾的途径。本投降时,东北老百姓持有大量伪钞票,国民党政府便不予认账,老百姓哀而有怨。国民党政府印的钞票,多过宋朝。这当然不可比,但其贬值的幅度可是大大超过4∶1了。国民党政府由此失去的不仅仅是经济信用。
纸币自它产生的那一天起,上面便印有信用印押,还有防伪措施,并有信用担保。民间交子的瓦解正是由于信用担保的丧失。“官交”能取而代之,也是由于它的信用可靠度较私印为高。于民生计,一个社会最大的信用就是经济信用。所以对它不可不多思多虑,慎重待之。
奇璞与良侩(1)
“市侩”如今被当做骂人的话,而它的原意是买卖中介,相当于现在的经纪人、交易所、代理商、公证人。“市”是买卖的意思,“侩”是会合的意思。“市侩”又称牙侩、牙人。“牙”是交互的意思。旧时又称马匹交易中介人为驵。市侩因其经营的对象不同等原因,而被称为市驵、牙驵、侩驵、大驵、牙郎、侩父、村侩、官侩、女侩、良侩、书侩、画侩等等。王安石《寄曾子固》诗云:“思君挟奇璞,愿售无良侩。”以奇璞与良侩比曾巩的怀才不遇,也可见当时人们对市侩的认识。
据说秦汉即有市侩。宋代之市侩由前代延续而来,始于民间。不过这时民间市侩活动的经济价值已为社会所认识,规模和格局非前代所能比。洪迈《夷坚支志》上记载,江陵有某氏世代以养猪为业,50里外有一个村侩为之购贩往来。像这类市侩经纪活动在当时非常普遍。宋代人放债取利的意识较强,也出现了一批资本较大、与原来又有所不同的民间高利贷者,带有资本经营的性质。抚州有个叫陈泰的,以贩布起家,积累了大量财富,每年以较大的资本向崇仁、乐安、金溪等县发放贷款。他雇了一批代理人常驻各地,自己每年六月至暮秋前往收贷收息。后来为一个代理人曾小六谋害。像曾小六这样的市侩,宋代又称“行钱”。“行钱”代人发债,从中取利息一半,另一半交钱主。宋代不抑兼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土地交易主要有以地抵押贷款的倚当、将土地典卖的典当和产权易主的卖断三种。这三种关系都需要订契约来确立。立契的参与者,除业主、钱主两方外,尚有牙人、邻人、写契人,钱主和牙人是主要角色。而诸如契约呈报官府、加盖印信、缴纳契钱、新立税额等事务,一般由牙人操办。牙人在此时充当了公证人的角色。《夷坚乙志》上记载了一个著名的故事:广都人张九,典同姓人田宅。不久田主想提高押金,张九乘机买通官侩,瞒着他立下买断契。第二年田主与张九商议卖断事,张九出示田契说去年已买断。田主没办法,只能骂骂人。可见市侩公证在其间有相当权威。市侩还参与妾、娼、乳媪、婢仆等的所谓“生口”买卖。这些事在宋代都不算非法。《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九的判词中说,陈女雇用于郑万七为220贯,过了一个月转雇牙人徐百二,徐百二随即抛出给陈廿九,价钱涨到700贯。又过了六个月,陈廿九又将其雇于周千二,身子钱增至3倍以上。这个市侩徐百二倒腾了一阵,转手之间取利两倍多。贩卖人口是违法的,但因为有暴利可图,不少市侩便铤而走险,到贫穷地区去拐骗女子。当时一些人到福建山区,以嫁为人妇或做人养女为诱,将一些妇女和少女骗出,辗转贩卖。官府查办,市侩踪影难寻,致使父母女子永不相见。
民间市侩对经济发展有相当大的刺激作用。这给执政带来很大的启发。一批专门为州县乃至朝廷的经济管理或服务机构做事的市侩逐渐形成。王安石变法时,有市易法。市易法用以打破富商大贾垄断,平抑物价,获取商业利润。市易法由市易司(务)执行,市易司即招纳有大量的牙人。实际上,市易司是生产商与贸易商之间最大的经纪商,是官办的、最大的“市侩”。南宋孝宗时,义乌有山民织罗为生,官府强行收掠经营,填塞商税漏洞。有人告上去,孝宗下诏,应由柜户牙人自由买卖。柜户是乡间收购织户产品的片区收购商。可见当时国家财政的改善有赖于市侩,朝廷也给其以合法的地位。简单商业贸易是现金交易,但是卖和买会有时间差,而且销售大宗商品有时商人拿不出大额现金,这就需要以赊买赊卖来解决。《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七之九载,真宗时即有允许赊买赊卖的诏令。这个诏令规定,赊卖时买主量行贷多少,请有经济能力的三五家人担保,订立字据。到期无力偿还的由担保人赔债。无担保只立字据,则官府不予理会。寻担保户、办理担保手续,是牙人的工作。所以这个诏令特别指出,如果买主串通牙人作假,要治罪。其实当时有许多牙人自己资金不足,便借赊买而自己行商。市易法中也有结保赊清的条款,规定行贩可结保向官府借贷。市易司根据行铺抵押产业的数量,将收购的商品“均分赊清”给所属行铺。行铺半年还钱加息10%,一年加20%,过期不偿每月再加2%的罚钱。宋代虽有“不加农田之赋”的遗规,但由于财政拮据,于夏秋二田税外,其他名目繁多的税收项目还是不断增加。特别是货币地租的出现,免役法以钱代役以后,收税的烦琐很令官府头痛。各种赋税揽纳人便应运而生。揽户由官方认可并给以印记,地位与县吏等同,但官吏不能兼做揽纳人。一些大户富民广置产业,也雇用一批揽纳人。揽纳人“于出纳之间”获利有三条途径:其一是揽户将所揽的几家雇主的资产进行必要的调度,利用收缴之间的时间差获取经营之资或为借贷人出息;其二是雇主在税期临近无法交税时,揽户代为交付,然后高价算还;其三是包揽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事宜,收取佣金。有的揽户还专门设立类似如今的事务所一样的店铺。这种揽纳人比之于收取佣金的小牙侩,已进步到一定量的货币资本经营,为市侩中之上乘。
市侩客观上便利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但其仅以逐利为目标,屡做违法害民之事,所以官方对其认可的同时又加以限制。据宋李元弼《作邑自箴》载,当时官府规定做牙人须有人担保,并到官府登记。官府发给木牌子,类似于今之营业执照。这个木牌子上刻有《牙人付身牌约束》:“一不得将未经印税物货交易;一买卖主当面自成交易者,牙人不得阻障;一不得高抬价例、赊卖物资、拖延留滞客旅。如是自来体例,赊作限钱者,须分明立约,多召壮保,不管引惹词讼。”牌上刻明某人做牙侩,在履行业务时要读示此牌。这是要求牙人挂牌经营。对客商也要求只能用系有牙牌的牙人,否则要予以查究。不过这一制度只在局部地区实施过。
奇璞与良侩(2)
过去有人说,大凡求利,莫难于商贾,莫易于牙侩。商贾要四处奔波,以大资本赚小利,风险莫测。牙侩则稳坐一地,不管商贾是盈是亏都有佣金可取。这话把牙侩与商人分得太清了,其实他们的角色常常二者兼而有之。市侩从事纯经纪活动,图利有限。而与行商相结合,则利益往往大得多。
可以说市侩在宋代从事的是最高级的经济活动之一,他们在社会流通中起着润滑剂的作用。但是宋人思想观念中对商人倒有相当程度的认可,对市侩仍有偏见。当时士人不为侩,把市侩看做不名誉的职业。
开肆三万家(1)
唐李华《杭州刺史厅壁记》曾描述杭州“骈樯二十里,开肆三万家”,其实这种局面在宋代才真正形成。唐末五代,中原干戈四起,独吴越国钱氏集团采取保境安民、不事兵戈的策略,使杭州不仅免遭战乱,而且使北宋时期杭州的经济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南宋建都后,大批北方贵族、军人、士大夫、商贾南渡,带来了中原的大量人才、财富还有消费习惯,繁荣了杭州的经济。据吴自牧《梦粱录》记载,南宋100多年中,临安人口翻了一番,而在府城所在地的钱塘、仁和两县则增长了两倍半,“商贾买卖者十倍于昔,往来辐辏,非他郡比”。
北宋以前,杭州的商业街区仅今官巷口至羊坝头一带一处。南宋时沿御街分别形成了北、中、南三个商业街区。官巷口至羊坝头仍为主商业街区,《梦粱录》等文献中可考的商店即有120余家。南商业街区在皇宫北边,自和宁门外一直至朝天门外的清河坊,紧邻皇宫和中央官署,四周遍布皇亲贵戚和达官显贵的宅第,故这里的商店“珠玉珍异及花果时新、海鲜野味、奇器,天下所无者,悉集于此”(耐得翁:《都城纪胜·市井》)。北商业街区在棚桥至众安桥、观桥一带,附近有当时最大的瓦舍北瓦子,礼部贡院则在观桥附近,故这一带集中了大量书铺和饮食店。除上述三处较大的商业街区外,其他尚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街。而在街坊制度下,其实“大小铺席,连门俱是”。各商业街具有一定的专业分工和特色,商店则往往以行、团、市等相称。如融和坊的珠子市,不仅热闹,而且买卖动辄以万贯计。另有官巷方梳行、销金行、冠子行、城北鱼行、城东蟹行、姜行、菱行、北猪行、横河头布行、修义坊肉市、城北米市、城西花团、泥路青果团、后市街柑子团、浑水闸鲞团等。这些行、团、市有的是纯粹的商店,大部分却是自产自销或代为加工的手工业作坊店。清河坊与清泰街之间有一条巷,称扇子巷,为自产自销扇子的商业街。王星记扇厂即孕育于此。其他此类作坊还有如碾玉作、钻卷作、腰带作、金银打钑作、裱褙作、装銮作、油作、木作、砖瓦作、泥水作、石作、竹作、漆作、钉铰作、箍桶作、裁缝作、修香浇烛作、打纸作、冥器作等。
临安的饮食业特别发达,著名的即有上百家之多。如杂货场前的甘豆汤、戈家蜜枣儿、官巷口光家羹、寿慈宫前熟肉、钱塘门外宋五嫂鱼羹、涌金门灌肺等。饮食店的种类很多,粗分有酒肆、餐馆、面店、茶肆、点心店等。酒肆有官库酒楼和私营酒楼两种。官库酒楼为官办酒库所附设。据《都城纪胜》、《南宋市肆纪》等文献记载,官库共有东库、西库、南库、北库、中库、南上库、南外库、北外库、西溪库、天宗库、赤山库、崇新库、徐村库13处。东库设太和楼,西库设西楼,南库设和乐楼,北库设春风楼,中库设中和楼,南上库设和丰楼,北外库设春融楼。私营酒肆有包子酒店、宅子酒店、肥羊酒店、花园酒店、直卖店、散酒店、庵酒店、罗酒店等几类。较为著名的有熙春楼、花月楼、嘉庆楼、赏心楼、新楼、三元楼、五间楼、严厨、银马杓、康沈店、翁厨、任厨、陈厨、周厨、巧张、沈厨、郑厨、张花18家。酒肆而外,茶坊居多,有的地方还形成茶坊一条街,如茶汤巷。较著名的茶坊有八仙、连二、连三、清乐、珠子、潘家等20多家。其中有一些配置妓女的“花茶坊”,如市西坊南的潘节干、俞七郎,保佑坊北的朱骷髅,太平坊的郭四郎,太平坊北首的张七相干等茶坊。酒肆、茶坊不仅是聚会之处,往往还是评话、小说、小唱等的表演场所。
由于临安的流动人口较多,经常在四五万,约占府城人口的1/10,所以旅馆、塌坊(客货栈)遍布大街小巷。今中山中路三桥址一带是旅馆最集中的地方。这里的旅馆大多房间宽敞、设备优良、服侍周到,所以官员朝对、士子应试、豪绅巨贾行商,爱在此处下塌。城南江干码头和城北运河码头、西湖边、贯桥、礼部贡院一带旅馆也相当集中。塌坊多集中在码头区。
当时还出现了许多新兴的服务业,如租赁、会务等行当。据《武林旧事》等文献记载,有所谓“四司六局”。“四司”即帐设司、茶酒司、厨司、台盘司。帐设司专掌布置、打扫事项,茶酒司(宾客司)专司招待宾客等事项,厨司掌烹制菜肴,台盘司专管菜肴上桌与碗盘清洗事项。“六局”即果子局、蜜煎(饯)局、菜蔬局、油烛局、香药局、排办局。果子局负责采办和装点时新水果,蜜煎局负责供应蜜饯盘果,菜蔬局采办异品菜蔬,油烛局掌管灯火照明,香药局提供香料,排办局掌管桌椅与清扫。
临安还有许多行会组织。入行会称“入行”,已“入行”的工商业户称为“行户”。行会的首领称“行首”或“行头”、“行老”。行首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政府办理本行人的税收、科索(政府摊派)、回买(低价值强买)以及评定物价、监察不法等,同时代表本行协商事务、接洽业务及与政府交涉。有的行会还有专门的会聚行人或办公的场所。
唐以前,商店营业时间大都在上午,过午渐散,至夕而罢。不少地方实行“中而市”的旧制,夜间宵禁。唐后期开始,宵禁渐渐松弛,夜市开始出现,至南宋时夜市大行。《梦粱录》记载:“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御街两旁的夜市最为密集,其中清河坊、三桥址、官巷口、众安桥、观桥最为热闹。
开肆三万家(2)
由于商业繁荣,南宋时税收收入增。临安内外设有都税务、浙江税务、北郭税务、龙山税务、江涨税务5处。淳熙年间(1174—1189年)临安(包括属县)年商税达到102万缗,相当于景祐年间(1034—1037年)全国商税的1/4,居全国首位。(参见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四)
粘在地上的商业
中国的商人出现得很早,司马迁在《史记》里便有“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之说。他还描述了临淄、陶、睢阳、邯郸、洛阳、成都等城市繁忙的商业活动。但是商业成为一大社会生产部类,却是相当晚的事。唐代均田令规定了农民的授田办法,把工商业者也列入均田户。国家未征专门的商税,工商业者与农民一样按“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的原则交租庸调,即将商税作为租庸调来交。商业仍未确立独立的经济地位。后来均田制崩溃,至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杨炎创行两税法,将租庸调改做两税,规定行商所交税与所在州县居者田税相当,商税事实上仍包含在按田亩定税的两税中。商业被视做农业之一部分。宋朝建立,太祖立国的基本着眼点仍是农业,但以“不立田制”、“不抑兼并”为基本国策。这一政策鼓励土地买卖和农业资本集中,为农业注入前所未有的商业因素。这时两税便改做向租户征收的田税,两税之外另有专门的商税,国家从法律上确立了商业的地位,使之逐渐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太祖还以“通商惠工”为宗旨,着力拓展商业领域。他于乾德三年(965年)下诏规定京城开封夜市至三鼓不得禁止,严禁非法滞留和搜检商旅之勒索行为。后来朝廷对商品的质量、店户的管理、度量衡等都制定了管理制度,并发展和利用行会来强化商业组织。王安石变法时推行市易法,鼓励和保护民间商贸。市易法规定,外地至京师的商旅,其物货一时无法出售,若市场行铺需要,即由市易司收购,赊给行铺销售。半年纳还加10%的利息,一年纳还加20%的利息,过期不纳每月处2%的罚金。“通商惠工”表明,宋代的统治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对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
但是宋代的商业仍基本上依附于农业及官僚地主政权。农业随着垦田面积扩大、水利兴修、工具改良、优良品种推广和精耕细作特别是类肥的使用,单产有了较大提高,形成了诸如两浙地区那样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其他诸如桑蚕、棉花、茶果、花卉、蔬菜、药物、林木等经济类作物以及畜牧业,也成为一些地区的基本经济来源,如平江府太湖洞庭湖地区,农民多种柑橘桑麻以口。农副产品是商业最基本的经营项目。商业受产品产地、农时品种、数量,特别是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制约相当大,经营范围主要局限于生活消费品。大多数商人的活动范围,仍以区域市场或地方市场为主,跨地区、跨国间的海外商贸由极少数大商人或官府垄断。商品交易基本是现货交易。所以宋代的商业活动基本上仍以使用价值为目的,是农业经济的自然延伸。
宋代官办手工业产品主要特供皇室、官府和军队,很少作为商品流通。民间手工业则以纺织、造纸、制糖等为大业,基本是农业的加工产业,有类于今所称“开发农业”。宋代的城镇集市较唐代繁荣得多。据不完全统计,当时人口10万户以上的大中城市增至40多个,北宋市镇的数量在1900个以上,南宋也有1300多个。市镇之下,各地还有星罗棋布的乡村集市、庙市等初级商业市场。这些市场主要经营大宗农业和手工业产品,以中小商人居多。史书上记载开封资产百万者至多,10万以上者比比皆是,是一种夸张说法。不过也确实有一些商铺的规模和交易量较大。如邢州张氏,以贩布起家,资产10万缗以上,但其并未形成资本经营的规模。
宋代商业经营资本本身的积累方式也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商人的最终投资仍回到土地,所谓“累千金之得以求田问舍”。海商张勰从事海外贸易赚了大钱,在婺州(今浙江金华)城外购买了大批田地。宋代允许商人参加科举考试,可以为官,不少商人又把资本用以买官,有的买官仅作为商号招牌。商业资本与官僚、地主结合起来,最终还是向田宅集中,封妻荫子,没能超出自然经济的常规突变性增长。
宋代商业资本的主体是官员和胥吏(官府的办事人员)、皇室、士人乡绅、寺庙僧尼、乡村农户、城乡手工业者、行商坐贾等。官吏经商是习五代旧习,至宋变本加厉。皇室国戚经商则赶了时髦,僧侣是在扩展寺院经济。凡此种种,都把封建国家的专制强加于商业。而商人阶层也就不能脱离政治、宗法关系独立地成长起来,最终商业未能脱离农业,打破旧有的社会生产结构,商人只不过是懂一点儿买卖的农民。
宋代的商业较前代有了相当的推进,从税收也可以推断出宋代的商业较前代有了成倍或几倍的增长,这是史书告诉我们的事实。但是宋代为什么还“积贫积弱”?这固然与它巨大的军费开支和行政开支有关,但是也不能不说与其自身的经济状况有关。我们在看到宋代商业经济有了突破性进展的同时,也要看到旧有的农业经济结构已经相当老化,无论怎么改造,它都发不出大的新芽。农业经济在中国历史上至宋已基本达到极致,从总体趋势上开始走下坡路。而新兴的商业经济在宏大的自然经济基础上,也未能冲破旧的经济格局,其基本运作方式仍是春秋战国之际那种小商人经济,并未形成一大独立的商业部类。商业的基本载体是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人们还没有形成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生产观念。有宋一代的经济,老的长而不进,新的进而未多。
皇家外贸
在王安石变法稍晚,北宋发动了一场大规模的外贸制度改革。其基本内容是:全国只设广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杭州三个市舶司,所有外贸须在三个市舶司进行。市舶司最高长官改称“市舶提举”,由本路转运副使兼任。很明显,这种改革使外贸权高度集中于中央,禁止民间贸易。
早在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即设立榷易院,把全部外贸产品都收归政府专卖。所有外国来的香药宝货到广州、交趾、泉州、两浙,不经官库不得私自交易。据《宋会要辑稿·职官》记载,凡私自贸易价值超过100文以上的就要论罪,超过15万文刺配海岛。这样一来,权是收起来了,却弄成个高成本低收入的外贸体制,政府很难支持。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年底,即改行有限禁榷,把外贸商品分做禁榷物和放通行物两类,除珠贝、牙犀、乳香等8种外,其余商品为放通行物。不过放通行物得在“官市”交易,绝大部分商品的贸易仍控制在政府手里。淳化二年(991年),进一步放松到除禁榷物外的其他商品只须在官市交易一半。天圣年间(1023—1031年)以后,仁宗又进一步减少了官市。但是,对中国商人远洋出海的控制仍较严。宋初政府对商船的出海口、停靠地规定不多,到了端拱二年(989年)则规定海外商贸须呈报两浙市?##肌?
外贸控制的后果是,市舶司所在地的市舶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但是效益一直不好。那些未设市舶司的地方,地方政府不满,民间“走私”泛滥。朝廷把问题的症结归结为管理不严。熙宁九年(1076年),曾任广州知州六年的程师孟,上奏请废杭州、明州市舶司,只设广州市舶司。这个方案未被神宗采纳。但后来颁行的《元丰市舶条》,规定杭州、明州市舶司掌管与本、高丽的贸易,广州市舶司则掌管与其余十几个国家、地区的贸易,以广州为重点实行垄断贸易。这个条例无法执行,一年后便名存实亡。像泉州,本来远洋可利用季风,春去夏来,一岁一往返,按这个条例则须先赴广州市舶司请领公凭,归途又须绕道广州交税和入官市,每次远洋须在外度过两个冬天,第三年才可返回泉州。商人要么只能停业,要么便搞违法经营。这致使南去的船越来越少,广州市舶司税收锐减。
不少注重实际的官员,倒是看清了一些实质问题。泉州、密州(今山东胶县)的地方官分别奏请在本地设置市舶司,广州的地方官奏请放宽乳香的专卖制度,但未被神宗采纳。神宗去世后,哲宗元祐年间(1086—1094年),泉州、密州市舶司才得以设立。但是这两个市舶司的增设,反而增强了中央对两地及周边地区的控制权。原先市舶司主管官一般由所在地军政长官担任,《元丰市舶条》也只规定由各路转运使担任,到徽宗时期,则变成朝廷直接委派专职官,市舶司成了完整意义上的中央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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