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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历史·奥巴马传

张立平 王一旸(现代)
第1节:童年的迷惑:父亲是谁?(1)
  一、童年的迷惑:父亲是谁?
  “老实说,我对父亲并不了解,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回到了肯尼亚。从那以后,只留给我一个个故事。”2006年8月28日,奥巴马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大学的演讲——《一个诚实的政府,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An  Honest
Government, a Hopeful Future)。
  成功,人们在谈论这个词的时候往往非常自然地去探问成功的条件,教育和个人气质是人们谈及最多的两个话题。如果说对一个人的教育主要是由社会完成的,那么像蚕丝般细腻、精韧的个性则形成于父母的言传身教。中国古话说的好:“有其父必有其子。”
  每当我们被奥巴马后文中的“奥巴马”指“小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  Jr?)”,“老巴拉克”则指奥巴马的父亲“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 Sr?)”,特此区分。的个性而吸引、为其优雅的谈吐而倾倒、因其渊博的知识而折服的时候,我们都不禁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是什么样的父亲教导出了这样优秀的孩子。2004年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崭露头角时,很少有人知道这位黑人是何方神圣,更别提其父母了。这位给今日众多美国人带来希望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当年又是如何从他的父亲那里看到未来的希望呢?
  许多中国学生的成长记忆中都会有一个成绩优秀、聪明伶俐、精力旺盛但是经常调皮捣蛋、特立独行的同学。大家对这样的人又爱又恨,可到头来他兴许还是全班最有出息的那个。这样的人不仅仅在我们身边,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可能出现,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 Sr?)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肯尼亚,老巴拉克从小就引人注目,他拥有天才的潜质,每次考试都能神奇地把第一名据为己有。在当时的肯尼亚,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并不多,能接受精英教育的人更是凤毛麟角,一旦学有所成,不论出世入世前程均锦绣可期。老巴拉克的父亲奥扬戈(Husseinn  Onyango Obama)一直把天资聪颖的老巴拉克视作骄傲,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盘算着像白人那样把孩子送去最好的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以便日后能够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但是,和许多同年龄人一样,老巴拉克的调皮是出了名的,顶撞老师的有他,打架闹事的也有他,就差进局子走一回了。最终老师们无法接受这种矛盾的事实,不得不把他从著名的肯尼亚马西诺高中(Masino  High  School)扫地出门。在马西诺高中的记录中,老巴拉克最终是被学校“开除”的,可见他的确玩过了火,搅得“人神共愤”。
  失学之后的老巴拉克只得步入社会,去了肯尼亚的海边城市蒙巴萨(Mombasa)做店员。但是他的恃才傲物的性格却一点没有改变,不管什么场合,只要他觉得老板的做法有问题就敢直言不讳地顶上两句,最后落个被开除的下场。虽然有些不识时务、不通人情,但平心而论老巴拉克确实是少见的聪明、坚定和正直的人,只要他认为正确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到底,不惜代价。由于之前多次被雇主辞退,老巴拉克想继续找好工作并非易事,他不得不找些技术含量低、报酬很少的事情来做。一颗希望之星似乎就要“泯然众人矣”。
  时代救了他。20世纪50~60年代恰逢肯尼亚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摆脱英国殖民统治成了这个国家新潮流。200年前北美大陆那场风起云涌的独立运动极大地激励了肯尼亚的民族意识。眼看着原来的同学纷纷进入高等学府甚至英国名校深造,为国家的命运而努力、为自己的前途而打拼,老巴拉克心中平生波澜,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过去,考虑自己的未来,决心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生活和家庭。这个时候,他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并初为人父,人生在平凡中酝酿着转机。
第2节:童年的迷惑:父亲是谁?(2)
  有一天,老巴拉克偶然中结识了两位美国来的老师,交谈中他得知自己仍然有机会读书,而且是去美国留学,前提是他必须通过函授课程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高中学历。于是,已为人父的巴拉克报名参加函授课程,在家中重新拿起书本自学。功夫不负有心人,数个月之后的考试结果让人喜出望外,他轻松地获得了高中同等学历。
  但是,问题却接踵而来,由于生活拮据,又有老婆孩子需要养活,老巴拉克根本凑不到足够的学费。苦思冥想之后,他写信给美国的大学,希望学校能够给他提供奖学金。经过漫长的等待,夏威夷大学向他伸来了橄榄枝,学费全免!23岁的老巴拉克“漫卷诗书喜欲狂”,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拜托给继母照料之后,迫不及待地只身奔赴夏威夷,去亲身体验“美国梦”了。
  改变男人的,通常是女人,当然还有运气。如果老巴拉克不是恰巧选了俄语课,自然就不会遇到风华正茂的18岁少女斯坦利?安?顿汉姆(Stanley  Ann  Dunham),更不会以“希望之父”(奥巴马被美国支持者称作希望)的身份而频繁地被人提起。我们今天已很难确认俄语复杂而精密的舌颤音究竟在安的脑海中留下什么印象,但毫无疑问的是,老巴拉克英俊的外貌、巧舌如簧的个人魅力使这位白人少女心驰神往。不仅安,就连安的父母也一样对他的优雅举止印象深刻。爱情对于双方来说,来得太顺利了。
  一见钟情固然令人陶醉,但是文化上的差异似乎从一开始就横在了两人的感情之上。第一次约会,老巴拉克就给这位新女友上了一课。在肯尼亚,女人们的职责莫过于相夫教子,对丈夫则需要近乎无条件的服从。老巴拉克认为安是一个好女孩,所以一定会耐心地等待自己的心上人。于是,故意迟到一个多小时之后,他才终于出现在约会的地方,向朋友们炫耀自己的新女友,顺便展示一下自己的魅力。相反安比较尴尬,她若不是无意间多睡了一个多钟头,老巴拉克的牛皮恐怕就要吹破了。
  安的家人“二战”时因珍珠港事件逃离夏威夷,父亲斯坦利?阿莫尔?顿汉姆(Stanley  Armour  Dunham)随后应征入伍,据说还在巴顿将军的部队服役过。在部队里,斯坦利和黑人战友一同出生入死,经历过战火的洗礼,种族偏见也被战友之间的深情厚谊所淡化,在他的心中黑人并非异类。服役期满之后斯坦利带着全家辗转加利福尼亚、堪萨斯和得克萨斯。在得克萨斯,他们第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了弥漫在美国的种族歧视。在斯坦利工作的家具店,白人员工只能在下班之后才可以为黑人或墨西哥人提供服务。安的母亲麦德林?李?佩恩(Madelyn Lee  Payne)同样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在她工作的银行,不允许以“先生”来尊称有色人种。心地善良的斯坦利夫妇对这些不公平的现象非常不满,这些观点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安,让她从小就对种族歧视有本能的逆反心理。斯坦利一家后来举家迁往西雅图。安进入梅赛岛高中(Mercer  Island
High  School)就读,学习成绩优异的她16岁就完成了高中学业并获得了芝加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过,父母顾忌安年龄太小,不愿让她远赴伊利诺伊芝加哥大学坐落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市,是美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求学。作为折中的选择,全家再次回到了夏威夷的檀香山,安进入夏威夷大学修读人类学,在校园里遇到了主攻计量经济学的老巴拉克。
  奥巴马的母亲安年轻时和她的父母在一起
  老巴拉克和安的感情进展迅速,两人计划在1960年结婚。当老巴拉克高高兴兴地写信告诉父亲自己订婚之后,远在肯尼亚的奥扬戈对这桩婚事却很犹豫。这倒不是因为老巴拉克在家乡已有妻儿,在肯尼亚离婚是很方便的。而是他觉得白人的生活和黑人大相径庭,白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这桩婚姻有可能无法善始善终;更何况他无法接受这种双方父母不在场的婚事。在肯尼亚的习俗中,婚姻必须由双方父母操持,至少家长们得见上一面。最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他对老巴拉克前途的定位。奥扬戈认为像儿子这样受过良好欧美教育的人才应该回到肯尼亚,为国家的未来、为自己的人民做出贡献。所以他反对老巴拉克在美国成家。
第3节:童年的迷惑:父亲是谁?(3)
  同样的疑虑也存在于安的父母心中。他们喜欢老巴拉克,但是担心同黑人结婚会让女儿长期生活在社会的歧视中。万一有一天种族歧视席卷而来,安会不会有危险?好在夏威夷刚刚成为美国的第50州不久,州中居民大多来自五湖四海,种族歧视意识相比其他州要淡薄许多。就这样,不同种族的两个人按期举行了婚礼。
  老巴拉克不仅学业出类拔萃,而且在校园里也十分活跃。他一手组建了夏威夷大学国际留学生协会并担任第一届主席。1961年8月4日,老巴拉克与安的第一个孩子在檀香山的卡皮奥拉尼医疗中心出世,取名小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  Jr?)。在斯瓦希里语里,Barack代表“被祝福的”;而在阿拉伯语里面,“Hussein”的意思是“美丽的”。父母对小奥巴马充满了祝福和期待,而这样的期待最终在一位风度翩翩的黑人男子身上成为了震撼美国的梦想和希望。
  四年大学生活临近结束,老巴拉克决意攻读博士学位。他同时收到了两所大学的全奖,其中一所便是大名鼎鼎的哈佛大学。然而,哈佛大学提供的奖学金无法负担全家人的开销,另一所大学则不仅给他全额奖学金还能够提供他住宿和工作,老巴拉克陷入两难的境地之中。最终,他还是做出了和四年前相同的选择,将妻子和孩子留在了夏威夷,只身前往哈佛深造。
  两地分居的日子让安能静下心来来仔细思考她和老巴拉克的婚姻。当时恰逢肯尼亚国内政局不稳,暴力事件频发,安的母亲害怕女儿随夫回国之后会受到伤害,安也越来越对这段婚姻失去信心。1965年,老巴拉克结束博士学业执意要回国发展,安终于提出离婚。
  奥巴马从两岁起便生活在没有父亲的环境中,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到底是谁。关于父亲的一切都是故事,而这些故事全都是从外公外婆和妈妈的口中听来的。既然是故事就难免有夸大的成分。久而久之,这个离家出走的父亲成为奥巴马心中的偶像,幻化成一位为正义而战的英雄。
  幼时的奥巴马和外公在一起
  外公一家竭尽全力保护奥巴马不受种族歧视的伤害。他们努力把奥巴马的父亲塑造成高大光辉的形象,让孩子相信自己是名门之后、出身不凡。每个故事的细节都仔细设计,小心翼翼地回避小孩子满是问题的脑袋。尽管父亲没能陪伴左右,照片和数不胜数的故事却总是让奥巴马觉得他就在自己身边。奥巴马从来不缺乏父亲般的关爱,在保护他不受种族歧视伤害的同时,外公扮演起了代理父亲的角色。可是孩子终究是要长大的,奥巴马的问题一天比一天多,而对于奥巴马一家人来说,最棘手的问题莫过于:“既然爸爸这么伟大,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呢?”
  奥巴马4岁那年,母亲安与一位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男子再婚。这个印尼人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罗罗?苏托洛(Lolo
 Soetoro),“Lolo”一词在夏威夷语里面是“疯癫”的意思。他和安大学时便认识,交往两年之后决定结婚。婚后不久罗罗回国,奥巴马和母亲随后迁往印度尼西亚。对于母子二人来说,这个国家是崭新的,安借此机会“摆脱”了谨小慎微的父母,打算调整好心情做点能体现自己价值的事情,奥巴马则对印尼数不清的岛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除此之外,巨大的石佛和稀奇古怪的神灵、以及儿时玩伴小猴塔塔(Tata),这些异域文化深深地印在了奥巴马的记忆中。
  奥巴马和母亲安、继父罗罗、同母异父妹妹玛雅在一起
  由于家境不是很好,奥巴马没法就读国际学校,只能被安排到本地的普通学校,在那里人们都叫他巴里(Barry)。但这没能影响奥巴马的远大志向,他在一年级的时候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我想当总统》;无独有偶,在三年级写的作文《我的梦:长大了想做什么》中,奥巴马再次写到自己的理想是当总统。多亏了奥巴马是个美国人,“美国梦”不至于使他的远大理想落空。而其他国家的孩子们即使在作文里表达了自己的“鸿鹄之志”,结果却往往是“痴人说梦”。真是“橘逾淮则为枳”啊。
第4节:童年的迷惑:父亲是谁?(4)
  为了满足奥巴马旺盛的求知欲、保证他受到良好教育,安为他报了一个美国的函授课程,让他像父亲当年那样通过间接的方式获取知识。
  严格来讲,罗罗是奥巴马的继父。但罗罗并没有存在于老巴拉克的阴影中,他带给奥巴马的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经历,一种充满了冒险奇遇的生活,一个现实的世界。不到半年的时间,奥巴马就可以用当地方言流利地和他交谈了。罗罗经常要做一些户外工作,于是奥巴马就跟着罗罗到处跑。对奥巴马来说,这绝对是既新鲜又刺激的事情。遇到其他人,罗罗总说奥巴马是他的亲生儿子,奥巴马对此从不提出异议。不管是在外公外婆那里还是远在印度尼西亚,奥巴马都不缺少父爱。
  罗罗后来进入了一家美国石油公司,负责政府公关方面的事务。所有人都觉得罗罗事业有成,但安却认为自己移居印尼似乎是个错误,这并非是因为她人生地不熟,不适应环境。真正让她感到不安的是她和罗罗之间的关系已不如以前在夏威夷的那段日子。
  罗罗的转变其实是有原因的。20世纪60年代的印尼,政治气氛让人喘不过气来。当年一纸突然回国的文书并非针对罗罗一人,印尼政府召回了所有海外留学生并且取消了他们的护照。随后,官僚政府开始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罗罗被送往新几内亚的军队服役。面对这种白色恐怖,人们几乎没有勇气站出来和当权者抗争,安怕这种消极思想会毁了奥巴马。在她心里,诚实和坚守原则是最为重要的品格,是一名合格父亲所必备的素质,但是罗罗在这两点上却乏善可陈。这样下去,奥巴马会成为这种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牺牲品么?
  即便是在当时的环境下,安依然要求奥巴马保持上进、积极的态度,每天4点钟就叫奥巴马起床学英语,天大的借口也不例外。她给奥巴马讲美国的民权运动,让他读小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的讲演,听玛哈丽雅?杰克逊(Mahalia  Jackson)的录音。虽然黑人运动在美国可谓四处碰壁、处境艰难,但安总是挑那些积极而振奋的事件讲给儿子听,她无时无刻不提醒奥巴马自己的生身父亲多么伟大,暗示他不仅要继承父亲的个性,更要继承父亲高贵的品质。
第5节:少年的迷惘:我是谁?(1)
   二、少年的迷惘:我是谁?
  “对于我来说,父亲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概念。坎坷不平的少年时代让我对这个词有了更深的理解。”2007年3月4日,奥巴马在塞尔玛选举权游行示威纪念会上的演讲(Selma Voting
Rights March Commemoration)。
  奥巴马10岁那年一个人回到了美国。由于完成了所有的函授课程,他有资格申请在美国继续上学。碰巧外公的老板是当地一所著名学校夏威夷的普纳胡学院附中(Punahou  Academy
prep School)。的校友,经他推荐奥巴马获得了录取通知书。
  奥巴马在外公的陪同下来到了他的新学校,新的班主任老师以前在肯尼亚工作过,她从奥巴马的外公那儿得知奥巴马的爸爸也是肯尼亚人,于是就亲切地叫他“奥巴马”,她觉得这样称呼没有距离感。对于班里的小孩子们来讲,“奥巴马”这个名字的发音简直太奇怪了,一群人笑个不停。后来奥巴马在自传《无畏的希望》(The
 African National  Audacity
of  Hope)中也调侃了自己的名字,他说通常人们初次认识他的时候只问两个问题,其中一个就是:“你这奇怪的名字是从哪儿来的?”
  “你爸爸是哪个部落的?”班主任老师问道。一下子当着这么多陌生人的面回答问题,奥巴马显得有些发窘。“我爸爸是卢奥(Luo)部落的。”“Luo……Luo……luo,”还没等他说完,一群同学就调皮地重复着这个地名。更有人一定要摸摸奥巴马的小卷发,搞得他好像是一个供大家观看的稀有标本一样。
  肯尼亚各主要部族为基库尤族、卢希亚族、卡伦金族和卢奥族。卢奥(Luo)部落是当时(20世纪60~70年代)肯尼亚国内第二大部落,仅次于第一大部落基库尤(Kikuyus)。长期以来,肯尼亚政府奉行民族平等、和睦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政策,但是这样的政策却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基库尤人长期占据着肯尼亚国内政治舞台,肯尼亚的执政党——肯尼亚非洲国家联盟(Kenya  Union)中的多数重要职位也被基库尤人所把持。因此,以卢奥人为首的非基库尤人长期以来都在为争取自己的政治声音和基库尤人进行斗争。汤姆?姆博亚(Tom  Mboya)是肯尼亚历史上最著名的卢奥人之一,曾任肯尼亚非洲国家联盟的秘书长并进入肯尼亚内阁。他才能出众,是总统乔莫?肯雅塔的得力助手,在肯尼亚国内享有崇高的声望,被视作非基库尤人在肯尼亚政治中的标杆,亦被广泛接受为乔莫?肯雅塔的接班人。1969年7月5日,年仅38岁的姆博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遇刺身亡,凶手是一位基库尤人。这一事件引发了肯尼亚国内持久的大规模骚乱,非基库尤人认为这是基库尤人的种族政治阴谋,并将矛头直指总统乔莫?肯雅塔。
  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学成回国之后进入了肯尼亚政府,因对基库尤人侵占卢奥人领地公开发表意见而招致反对者猛烈抨击,后被解除了职务。
  1971年,奥巴马的父亲要来美国过圣诞节,恰好安和玛雅也要回来,这是一家人第一次团聚。为了消除奥巴马和父亲的距离感,安想办法为他搞到了肯尼亚第一任总统乔莫?肯雅塔的自传以及一些肯尼亚的资料,还教了他一些卢奥人的方言。父亲来的那天,班主任老师特地准许奥巴马提前回家,可他却在家门口犹豫了很久才进门。推门见到的是一个高个儿的男子,皮肤黝黑犹如黑夜,腿上缠着厚厚的绷带,但比想象中的要瘦削一些,怎么看也不是一个力大无比、能轻易把人举过头顶的巨人。
  奥巴马对这种巨大的落差很失望,因为在这之前他总是很自然地向小伙伴们炫耀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伟大人物,还把奥林匹亚诸神的传说移到了自己父亲身上,说他是个英俊的王子,历经磨砺接替爷爷成为部落的首领,还说自己以后也将加冕为王,跟随父亲的脚步成为伟人。面对同学们的嘲笑,他曾经郑重其事地告诉大家自己的名字“奥巴马”有着神圣的含义,意为“燃烧的战戟”(事实上,“燃烧的战戟”是肯尼亚第一任总统乔莫?肯雅塔名字的含义),自己祖祖辈辈都是威震四方的勇士,丝毫不容亵渎。但这一切,在奥巴马和父亲见面之后突然变得有些可笑。
  奥巴马与外公、外婆、同母异父妹妹玛雅在一起
  在对奥巴马的监护权问题上,外公、外婆、安和老巴拉克意见不一。事实上每个人都对奥巴马有监护权,孩子自从回国之后就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二老一直对外孙关爱有加;安虽然远在印尼,但是仍然负有母亲的义务;同样,即便八年多未见,老巴拉克仍然还是孩子的父亲。三方都觉得应该按照自己的方式来教育奥巴马。对于奥巴马来说,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家庭里不和谐的音符所打破,因为父亲的到来,家里多了不少吵嘴的事情。他开始觉得自己生命中并不需要这么一个父亲。
  就在这个时候,奥巴马听说班主任老师准备邀请父亲去班里演讲。以前他总是在同学面前夸耀自己的父亲多么伟大,就连画画的时候也把父亲画成巨人一般模样,至于王子勇士一类的故事更是编了不少。眼看着事情要穿帮,奥巴马忧心忡忡,晚上都睡不好觉。可事实证明,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老巴拉克从人类的非洲起源讲起,讲了非洲广袤大地上数不胜数的野生动物,讲了卢奥部落的风土人情,再从文化讲到了肯尼亚的民族解放运动,睿智的语言和渊博的知识让全班同学为之一震。
  奥巴马和父亲之间的关系因为这次演讲而升华,他多想让父亲一直留在自己身边,作为自己学习的目标和知识的源泉。这时候,他又觉得这样的父亲是自己生命之中不可或缺的。
  可老巴拉克终于还是要走的,毕竟他在地球的另一边还有一个家庭,毕竟他属于肯尼亚。奥巴马曾经想过以后要去肯尼亚见父亲,可是这样的愿望最终变成了遗憾。
  安拖着两个孩子住在距离奥巴马的学校一个街区远的小房子里,靠自己微薄的助学金和粮食救济度日。奥巴马是学校里的贫困生,这点毋庸置疑但鲜有人知。学校的学生大多来自富有的白人家庭、亚裔以及夏威夷本地。这群人时不时地逗他玩,并非是因为他家穷,而更多是因为他奇特的名字、胖乎乎的相貌以及特殊的血统。
第6节:少年的迷惘:我是谁?(2)
  安重返校园读的是人类学硕士,她需要重新回到印尼去完成一个实地调查项目。奥巴马再也不愿意挪地儿了,他清楚知道要是和妈妈再回印尼一切又得重新开始,迎接他的只能是又一群好奇的目光。外公外婆的意见和奥巴马的差不多,他们觉得奥巴马还是呆在自己身边比较好。于是安只带了玛雅回印尼,奥巴马则被托付给外公照看。
  外公的众多朋友中有一个年近80的人,名叫弗兰克?马歇尔?戴维斯(Frank  Marshall  Davis)。他曾目睹了美国国内旷日持久的黑人民权运动并且亲身参与其中,他不仅写诗支持黑人民权主张,还加入过一些为黑人谋福利的进步团体。奥巴马很想从弗兰克那里知道自己今后应该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但是在奥巴马心中并非只有严肃的种族话题,和当时很多人一样,他被蜂拥而来的流行文化裹了个严严实实,应接不暇的电视、音乐、电影和体育运动为他提供了更多可以效仿的对象。
  篮球运动开始进入奥巴马的生活。自打那年圣诞节父亲送了他一个篮球之后,奥巴马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篮球彻底改变了奥巴马,他每天放学后都会在临近的球场打到天黑。终于,他进入了校篮球队的预备队,可是肤色的差异慢慢地在奥巴马的心中产生了隔阂。虽然和队友们相处融洽,但他总是时不时地感到一种异样的眼光盯着自己,他觉得周围人的和和气气下面掩藏着一种轻蔑和伪善。在《从父辈而来的梦想》一书中,奥巴马描绘了自己这一时期的内心斗争,他觉得篮球场上的规则似乎也成了白人限制黑人的条条框框,他甚至感觉到一种无时无刻不存在的种族歧视威胁——即便有一天哪个白人裁判冲自己唾沫横飞他也只能听之任之,这是他们的运动,自己只是一个“外来人”,没有权力发表什么看法。
  很明显,在这一时期奥巴马逐渐成长的性格强化了他自己的种族自尊心,从而造成了一定的性格分裂。表面上他和球队所有人都是好朋友,但是内心中奥巴马却和白人社会渐行渐远,他坚持认为肤色是一面天然的屏障,自己最终还得回到属于黑人的角落。
  球场之外,奥巴马常常和黑人朋友们一起消遣,搞派对、看电影、天马行空地瞎侃一气,当然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东西——迪斯科。70年代流行音乐和舞蹈风靡全美,大街小巷不论老少都为之疯狂,奥巴马和自己的朋友也不例外,只不过他们所崇拜的大多是像史蒂夫?旺达(Stevie  Wonder)和马文?盖耶(Marvin  Gaye)那样的黑人音乐家。和大多数的夏威夷本地人一样,有色人种所崇拜的对象或“英雄”大都不是白人。受这样的想法驱使,奥巴马和黑人朋友们越走越近,肤色上的一致加上黑人
  “抱团儿”的人群性格让他很快融入其中。
  在所有黑人朋友中,有一个叫基思?角川(Keith
  Kakugawa)的和奥巴马最为要好。基思是一个日本人和非洲人的后代,同样有一身黑色的皮肤,同样对于自己的黑人身份也很矛盾,但他的境遇和奥巴马截然不同,因而对白人群体有了不同的观点。在基思看来,白人之所以歧视黑人完全是因为白人整个种族有问题,而不是个别人,因此他对白人群体充满了仇视。
  这种情绪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了奥巴马的爱情观或者说在感情上的价值观。奥巴马高中时期的感情生活放荡不羁,结交女友无数,全是白人女子而且个个相貌出众,但是奥巴马却总是寡情薄性,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就和对方分手,有时候甚至没有任何理由。从一定程度上讲这和感情无关,而是出自一种“报复心理”,他以这种方式来向白人社会索取“赔偿”,或者希望以这样的行为向歧视自己的人示威。
  高中时代的奥巴马得过且过的奥巴马将所有的时间和金钱花费在酒精和大麻大麻(Marijuana)是毒品中普通的一种,相对纯度更高的可卡因和海洛因来讲,致幻程度和依赖程度较轻。美国政要中常常蹦出吸食大麻的丑闻,比如前总统克林顿就曾经坦陈自己“抽过大麻但是没有吸进去”,后成为媒体竞相挖掘的灰色新闻。上,要么酩酊大醉,要么吞云吐雾,反正就是要和这个社会对着干。基思后来因为贩卖毒品进了监狱,出狱之后惊讶地发现自己儿时的玩伴竟然在竞选总统,于是威胁奥巴马说要编造负面新闻,除非给钱封口。这件事情让奥巴马很苦恼,儿时的莫逆之交突然变得如此这般嘴脸,那些从前看似格格不入的白人朋友却一个个投来笑颜,难道这就是他所谓的改变?
第7节:少年的迷惘:我是谁?(3)
  高中时,奥巴马开始阅读著名黑人作家的著作,为自己关于黑人运动的疑问寻找答案。他发现,以前的黑人民权运动的先驱都没有找到解决美国种族问题的方法,最后不得不承认美国黑人问题的不可调和性,在失望和气馁中含恨而终。唯一能让人看到些希望的,是马尔科姆?艾克斯(Malcolm  X)晚期的部分著作。马尔科姆在自己短暂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开始思考如何调和白人与黑人的矛盾。这些思考让奥巴马相信种族和谐并非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
  有一天晚上,外公和外婆因为一件事情争得不可开交。原来那天外婆遇到了一个追着她要钱的黑人乞丐,不给就不走,着实把她给吓坏了。其实这本不该引起争论,但是由于那个乞丐是个黑人,一个关于施舍的简单话题就被转移到关于种族歧视的讨论上来,外公更是直接指责外婆有种族歧视的倾向。突然间,奥巴马发现原来在自己的家里,自己最亲近的人里面,关于种族的看法也存在着差异。
  奥巴马为此特地寻了个机会去请教外公的老朋友弗兰克。弗兰克的见解可谓一语中的:“尽管你的外公和外婆都是善良而仁慈的人,但是他们毕竟来自于不同的世界,有着不同的教育背景,而在这样的教育背景里,几乎没有黑人的影子。如果连基本的交流都没有,又何谈相互理解和尊重呢?对于所有白人来说,换一身肤色生存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不管他本身反对种族歧视的意愿有多么强烈,也不管他有多少黑人朋友。对于黑人来讲,只有进入白人的世界、理解白人的想法才能换取自己的生存;而对于白人来讲,只有开诚布公、放下骄傲的一面去理解黑人的想法,才有可能使种族问题多一分解决的可能。”
  弗兰克的这段话给奥巴马的精神世界带来了巨大的挫折,他陷入了和那些著名的黑人民权运动先驱相同的绝望和沮丧之中。在他看来,不管自己如何努力,天生的肤色注定了最终的命运。教育、目标、原则,这些曾被母亲百般强调的东西突然间失去了光彩,变成了没有任何用处的符号。
  安结束了在印尼的社会调查回到了夏威夷,及时地发现了奥巴马的心理变化。奥巴马告诉安自己不想继续读大学了,即便读也就读个半工半读的罢了。这一席话让安很不能接受,毕竟她对儿子有着很高的期望,也付出了很多。
  母亲坚决的态度让奥巴马很难受,但为了不让母亲失望,他打起精神完成了高中学业,升入洛杉矶的西方学院(Occidental College)继续深造。
  在高中毕业仪式上,奥巴马和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拥抱在一起。
第8节:我的大学:西方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1)
三、我的大学:西方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
  “希望让我们甘之如饴、乐此不疲,让我们愿意为它付出一切。”2005年4月26日,奥巴马在全国新闻俱乐部(National  Press
Club)上的演讲,《希望可待》(A Hope to Fulfill)。
  西方学院(“Occidental  College”,昵称“Oxy”)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私立学校,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市,面积为120英亩,现有教职工145人,本科生约1800人。学校校训为“Occidens  Proximus
Orien”,意思是“The West is nearest
the  East(东学西渐)”。该学院诞生于1887年,由一群长老会(Presbyterian)教徒创立,是美国西海岸历史最悠久的文科高等学校之一,从校训来看西方学院创立的初衷是为了效法、推行东海岸的高等教育。西方学院课程设置严格,招生人数极少,学生来自五湖四海,受到洛杉矶市的鼎力支持。西方学院第一届学生共40人,其中有13名女生。1912年,学院从原校址波尔高地(Boyle  Heights)迁移至洛杉矶市东北部鹰石校区(Eagle
Rock  Campus),同年,校方决定将学校改为男子学校,不再招收女生,此举引得全校师生一致强烈反对,学校董事会最终放弃了这一改革方案。
  西方学院在2008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全美文理学院排名中列第40位。
  1979年,奥巴马拿着全额奖学金进入西方学院开始自己的大学生涯。刚到学校,他就发现这是一个人员构成非常复杂的地方,得选个适合自己的群体先稳定下来再说。这个选择对于他来讲相对简单,时刻提醒自己黑人身份的最好办法莫过于和黑人呆在一起,高中和黑人同学的愉快相处也证明了这一点。于是,奥巴马一头扎进了黑人学生的圈子里,迅速和他们交上了朋友。虽然这些黑人学生各自背景不同,但他们所讨论的却不过是那几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奥巴马喜欢关注那些站在社会前沿的人物:朋克乐队、黑人民权运动家、激进主义者、拉美移民和女权主义者。在他看来,这些拥有先进思想的人才是讨论人权和政府的最佳人选,除此之外的其他人都或多或少是这个时代的羁绊。但即便这些“最佳人选”也分三六九等。奥巴马曾不止一次在背地里指责某个男生“不够黑”,言下之意是说他并不是传统的那种黑人,说话的时候文绉绉的,谈起黑人问题的时候也不见应有的责任感。
  大二时奥巴马选了一门新的课程,课程内容涉及非洲种族歧视和美国历史的比较。他们通过课程了解到了种族隔离制度的由来:荷兰和英国的白人是以外来人的身份进入非洲的,但是他们却希望在那里建立一种以白人为核心的社会秩序,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种族隔离制度是一个将南非的白人、印度人和黑人隔离开来的强制法制,类似20世纪60年代臭名昭著的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除此之外,少数白人凭借自己建立起来的不公平制度挤压其他族裔,霸占了几乎所有的好工作,把黑人剥削得又穷又苦,这一点又和美国南方的情况颇为相似。
  “二战”期间南非制造业获得发展,带来了黑人工人队伍的壮大。战后初期,在非洲大陆民族独立运动的推动下,南非的非洲人、“有色人”和印度人纷纷提出了民族解放要求。为抵制这股潮流,南非国民党在1948年赢得白人大选后立即把一系列种族隔离政策用法律条文固定下来,将种族主义制度推向极端。为“维护白种人纯洁性”、禁止白人与“非白人”通婚或发生性关系,南非政府相继颁布了1949年《禁止(不同种族)通婚法》和1950年《不道德法》;以肤色为依据,南非当局1950年又制定了《人口登记法》,对白人、“有色人”和土著人的划分规定了严格标准,此后的《集团居住法》又严格将不同种族的人居住区域和地点分开,一个地区被指定为某种族的居住区,其他种族的人必须搬出该地区。这些强化了的种族隔离法令使得黑人的政治地位不断恶化。国民党上台后更是变本加厉,非洲人、“有色人”和亚洲人曾经有的一点间接代表权力被取消,1948年连亚洲人选举几名白人作为他们的代表进入议会的权利也被剥夺。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仅仅是在20世纪70~80年代才有所改观。杨立华:“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演变”,《世界知识》,
  1990年第12期。
  当时,美国一部分有识之士已经开始站出来反对南非这种不公平的社会制度,他们举行集会和游行,把宣传场所放在了大学校园里面,通过这里的国际交流环境把反对种族隔离的声音传向世界,同时通过这些活动对美国政府产生压力,促使美国政府与南非政府就废除种族歧视制度交换意见。他们清楚,政治上的要求很容易就能通过经济上的手段体现出来,如果是美国以经济制裁相要挟,南非必然难以承受,不得不寻求种族政策方面的改革。受这些活动的影响,奥巴马所在的某个学生社团决定邀请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简称“非国大”)的官员来学校进行演讲,希望借此激发听众的热情,在校园里聚集更多的力量,促使政府做出有利于国内种族和解的行动与政策。很明显,活动的组织者通过南非种族问题的国际干预看到了影响政府行为的有效途径,他们想把这样的模式引用到国内问题上来。
  演讲之前,组织者安排了一个垫场剧,由奥巴马和几个朋友负责排演。那是一个挺有创意的表演,奥巴马在众人面前力陈种族隔离制度的荒谬性,而其他人则在奥巴马演到一半的时候像幽灵一样悄悄地爬上台又拖又拽,试图阻止他。整个表演想表现的是南非的种族斗争现状,即黑人在政府里没有自己的声音,而政府则想方设法在暗地里破坏黑人的民权运动。
第9节:我的大学:西方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2)
  奥巴马大学生涯进入第三年,西方学院和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建立了交换生项目,允许一所学校的学生申请到另一个学校完成学业。奥巴马得知这一消息后欣喜若狂,他早就听说纽约黑人区是黑人的聚居区,眼前的机会刚好能让他去实地感受一下。
  纽约的一切和奥巴马在西方学院的芝加哥同学嘴里描述的浪漫场景大相径庭。出门在外的日子里,奥巴马培养了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渐渐地专注于自己的学业,除了吸烟外其他的不良嗜好都戒了,还养成了写日记的好习惯。闲来无事就去旁边的球场打打球,或者去附近的街区听杰西?杰克逊(Jesse
  Jackson)的演讲。尽管奥巴马在学校里学到了不少东西,真正让他切身感受美国种族现状的还是纽约黑人的普通生活。贫民区里的黑人数量要比白人多得多,远远超出了正常的比例,要放在南非这还说得过去,可这是在美国,在一个文明发达的国家,种族之间的不平等为什么会这么严重呢?说到不平等,人们可能义愤填膺,可是真要做点什么,却是步履维艰。
  奥巴马和外公外婆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四年的大学生涯就快要结束,奥巴马似乎已经从原来那个意志消沉的状态中完全走了出来。他变得更加理性,更有责任感,渐渐地向自己的父亲看齐。有一天,他告诉母亲自己想去肯尼亚见见父亲。安很高兴,把心中收藏多年的关于老巴拉克的故事如数家珍地和奥巴马讲了一遍。但是命运总是捉弄人,就在奥巴马满心憧憬地想和父亲第二次相会的时候,噩耗传来,46岁的父亲因车祸受伤而去世。也许是为了纪念自己的父亲,奥巴马决定去社区工作,尽自己的能力帮助黑人社区里那些朋友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尊严。
  奥巴马为自己的社区服务制定了个计划,同学们大多认为这个计划志向高远但可行性不大,但是一种强烈的使命感驱使着奥巴马一定要把它付诸实施。在他看来,如果能够从草根“草根”直译自英文“grass
  roots”。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辞典》中将grass?roots单列为一个词条,释义是:群众的,基层的;乡村地区的;基础的;根本的。Grass?roots一词的使用,始于19世纪的美国,当时美国正沉浸于淘金狂潮。当时盛传,山脉土壤表层草根生长茂盛的地方,下面就蕴藏着黄金。后来“草根”一说引入社会学领域,被赋予了“基层民众”的内涵。见高乐:“闲话‘草根’”,《现代语文》,语言研究版,
  2008年第1期。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个人入手,自己的执着和热情一定能赢得对方的信任。有了这样的基础,加之自己特殊的双重背景,两个种族的人群应该可以慢慢地展开沟通与交流。通过不懈的努力,白人和黑人是有可能实现相互理解和融合的。到时候,奥巴马心中隐隐作痛的分裂人格也许就能够最终弥合。
  奥巴马所计划的“从草根(Grass?root)一点一滴”,意思是从基层做起。当时的美国黑人社区面临较大的困难,部分原因是政府在黑人社区存在着“服务真空”。一方面政府没有改善黑人社区环境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这些社区的居民(白人和黑人)凝聚力还有待提高,无法组织起有效的社区服务。奥巴马的社区服务计划瞄准了这一“真空地带”,希望通过这种“群众性的、基层的”甚至是“单打独斗”的方式来引起政府对黑人社区问题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社区环境,促进黑人和白人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
  毕业临近,奥巴马一直都在给全国各个社区的组织者和黑人领袖写信,但是却从来没有收到过回信。无奈之下,他打算另外找个工作先干一年,挣点钱把学生贷款给还了,顺便再存点积蓄,然后再等机会。奥巴马最后去了商务国际公司(Busines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做研究助理,除了秘书、门卫和保安,他是第一个黑人职员。其他的黑人员工都把奥巴马当作自己的骄傲,可是当奥巴马告诉大家自己今后的目标是社区管理员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支持他这个想法。理由很简单,薪水少、没前途,小得不起眼的工作,而且社区里的那些人要管理起来会很有难度。
  由于工作出色,奥巴马获得了提拔,这样一来不仅收入增加了,责任也变得更大。他开始思考究竟要不要放弃自己眼前的这份工作去实施自己的社区计划。有点闲钱,有自己的办公室和秘书,在这行继续干下去没准儿也能做出点成绩来。
  突如其来的另一场变故改变了奥巴马的想法。同父异母的哥哥戴维(David)死于一场摩托车交通意外事故,这个晴天霹雳再次惊醒了奥巴马,社区计划以及为黑人权力奋斗的愿望重新占据了他的脑海。几个月之后,奥巴马辞掉了咨询公司优厚的工作,重新开始寻找为社区服务的机会。
第10节:在人间:社区服务的日子(1)
  四、在人间:社区服务的日子
  “我们也许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故事,但是我们心中怀有同样的希望,同一个美国梦。”2008年4月14日,奥巴马在首都华盛顿美联社年度午宴上的致辞。
  芝加哥是当时种族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黑人社会和白人社会在诸多问题上表现出巨大的分歧,而且势头愈演愈烈,矛盾似乎无法调和。奥巴马给刚刚当选的市长哈罗德?华盛顿(Harold  Washington)写信,希望能寻求一份相关工作,但是和其他政客一样,这位市长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这时,一个叫杰拉尔德?科尔曼(Gerald  Kellman)的人出现了。杰拉尔德是一个犹太人,他希望做点实际的工作来提高芝加哥部分贫民区的居民生活水平。但由于他本身是个白人,要想和黑人占大多数的社区居民打交道很难一下子建立起信任,于是他打算找个能够深入到黑人教堂、与黑人群体展开交流的帮手。杰拉尔德告诉奥巴马,政府在种族问题上骑墙的立场刚好给他和他的想法带来了用武之地。很明显,杰拉尔德是这方面工作的老手,而奥巴马缺的正是经验。
  在黑人社区里面,黑人教堂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对于部分黑人来讲,不去教堂几乎等同于把自己和社会割裂开来。教堂不仅仅是一个人们获得精神指引的地方,更是让那些从未进过学校的人接受教育的地方。在这里每周都有专门的人讲黑人的历史,美国黑人的传统文化也在这里传承。来者不限,无论贫富、教育程度,在这儿人们的生命都是平等而交结的,任何人如果想孤立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会被视作对所有人的冒犯。
  除了进行宗教和教育活动之外,黑人教堂在历史上一向是黑人反奴隶制、反种族主义的坚强堡垒。当今美国绝大多数黑人是基督徒,主要集中在浸礼会(Baptists)和卫理公会(Methodism)这两大基督教派中。黑人成为基督徒在历史上并非一帆风顺,最初北美奴隶主是禁止黑奴信教的。在18世纪第一次大觉醒运动中,传教士开始深入到种植园中传教,他们说服种植园主允许黑人奴隶信教,以便让奴隶更加效忠主人。但是为了防范黑奴反抗,奴隶主对他们的宗教活动严加控制,为了摆脱这种控制,1773年美国第一个黑人独立教会在南卡罗来纳州建立,此后在南方出现了一大批黑人自己的教会。这些教会在布道过程中强调基督教的灵性自由和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有的矛头直指奴隶制,因此遭到奴隶主的强烈敌视,有的地区的黑人教会惨遭解散命运,19世纪,美国南方多所教堂遭到白人焚烧。
  南北战争期间,许多黑人教会发挥了巨大作用,救助了大批逃奴。战后,黑人教会发展迅速,人数急增,成为黑人宗教、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中心、互助团体,还成为培养黑人领袖的最重要场所,华盛顿、杜?波依斯、马丁?路德?金以及杰西?杰克逊都是从黑人教会成长起来的。段琦:“从美国黑人教堂被焚说起”,《世界宗教文化》,
第11节:在人间:社区服务的日子(2)
  1996年第4期。
  这个项目第一年的经费是1万美元,杰拉尔德多给了奥巴马2000美元买了辆二手车。这笔钱与奥巴马在商务国际公司的薪水简直不可相提并论。但是这份工作却是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那种最基层的草根组织活动。奥巴马的工作是参与阿特格社区发展计划(Developing  Communities
Project,  DCP),该计划隶属于一个较大的组织——芝加哥卡路美社区宗教联合会(Calumet Community Religious
Conference
in  Chicago)。按照杰拉尔德的设想,这里的人要想重新赢回工作机会,首先必须携起手来,求同存异,改善社区环境,而“社区发展计划”的核心就是给社区带来改变,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和士气,争取能让该地区曾经繁盛的小制造业重新开张。重新吸引制造业落户芝加哥南部的这些地区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杰拉尔德了解这些社区居民们的心态,他们是如此地渴望改变,以至于一点小小的希望也能为他们带来积极的转变,这种希望可以是一件事情也可以是一个人。对于这些居民来说,奥巴马就是他们的希望。
  在美国,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黑人开始大量涌入市区,而白人的反应则相反,他们希望搬离市区,有人把这称作“白人逃离”(White  Flight)。随着白人的流失,便利店、银行渐渐从这个区域消失,市政服务如垃圾清理、停车场、道路保养和治安保障近乎停止。黑人聚居的地方,社区服务质量、环境、房价等指标都不理想。有的人家孩子书读得不错,毕业之后就举家迁走了,留下较穷的一批人继续进驻原来的老房子,他们没钱修缮也没心思弄这些东西,久而久之社区面貌就成了现在这种破败景象,这就是所谓的“城市衰败”(Urban Decay)。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奥巴马发现,父母们最担心的事情是孩子的安全问题。随着失业率的上升,抢劫案件扶摇直上,但是警方却对孩子们的人身安全重视不够。通过调查,奥巴马认为,如果能请到这个社区的分管警长做客讨论有关社区安全的话题,会有很多居民愿意参加,这样一来社区的交流就能够得到促进。于是,奥巴马开始联系相关人员,准备举行一场讨论会。但是由于该地区宗教领袖的反对,奥巴马原先的计划几乎全乱了套,活动最后的结果也差强人意。
  这件事情让奥巴马受益匪浅。首先,他第一次认识到了黑人社区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程度。事实证明这项工作并不是仅凭一腔热情就能做好的,需要细细筹划、小心运作。其次,他意识到了黑人教堂的核心作用。以前他只是听说黑人教堂在黑人社区中的“心脏”地位,这一次让他亲身感受到了黑人社区中宗教领袖的巨大号召力,任何黑人社区活动,如果没有黑人教堂的支持,不大可能取得什么实质性的效果。第三,他找准了自己的定位。一年1万元的工作经费对于整个社区来讲只能是杯水车薪,要纯粹靠第三方来完成社区改造简直是痴心妄想。奥巴马所能做的,是找准那些效果明显、起效迅速、成本可控的“施力点”,牵头推动事情的完成而不是“单打独斗”,因此必须要将政府的力量放在“主力”位置,怎样协调政府成了奥巴马思考的重点。以上三点成了后来奥巴马社区工作的三件法宝。
  针对本地区的失业率,杰拉尔德曾组建了一个工作信息数据库,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信息服务。但是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对于这些失业人员来讲,仅仅提供工作信息是不够的。他们中的很多人都需要接受再培训和再教育以适应新的工作领域,这显然是一个信息平台无法完成的。况且,事实证明,由于受教育程度的差距,越贫穷的人越难以从这样的平台获取信息,但是这些人恰恰是最需要帮助的。
  奥巴马和两位同事在调查阿特格地区失业情况时,无意中从一本小册子上面发现,原来政府早就设立了再就业培训项目,只是从来没有在阿特格地区设立培训点。于是,他们的目标开始集中到说服就业与再就业指导处在阿特格开设培训点上。为了配合这一申请,奥巴马等人还联合黑人教堂组织了一场近百人的居民大会,邀请政府官员参加。整个大会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与会群众表现积极,让政府官员非常感动,当场做出六个月之内建立一个阿特格就业与再就业中心的承诺。对于奥巴马等人来说,这是一次巨大的成功!
第12节:在人间:社区服务的日子(3)
  奥巴马的社区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这让他终于能够抽出点时间和自己远在肯尼亚的亲人们联系。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叫奥玛(Auma),在德国留学,戴维车祸去世之前两人本来约定要在美国见面,但却因为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而取消。这次姐弟俩终于有时间见个面,尽管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但是两人却一见如故,好像他们从小就是在一起长大的一样。奥巴马给奥玛仔细讲了自己的身世和背景,奥玛则更多讲了自己在德国的生活以及和父亲在肯尼亚的日子。奥巴马从奥玛口中得知他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叫罗伊(Roy),现在就住在华盛顿特区。其中还有一些连安都不曾知道的故事。
  奥玛和罗伊其实都是老巴拉克的第一任妻子科吉亚所生,父母离婚之后,孩子依照规定判给了老巴拉克。在肯尼亚,离婚之后孩子都是判给男方抚养。科吉亚当然舍不得但是也没办法,老巴拉克属于相对富裕所谓的“相对富裕”是指能够负担得起家庭的开支,有独立的收入来源,这在老巴拉克那个时代的肯尼亚已经算是不错的条件了。的肯尼亚人,孩子跟着他毕竟要比跟着科吉亚幸福得多。
  和奥巴马的父亲一同返回肯尼亚的还有一个叫露丝(Ruth)的白人女子,这个女子后来顺理成章地取代了科吉亚,成了两个孩子的继母。
  老巴拉克曾经在肯尼亚的美国石油公司工作过,借此机会认识了不少肯尼亚政府的高官。回国之后,老巴拉克凭借这些人脉进入了肯尼亚旅游部工作。时值肯尼亚国内部落矛盾恶化,老巴拉克的部落卢奥人指责当时最大的部落基库尤人占用了太多的资源,把最好的工作都给霸占了。政府内部对于这样的争端一般选择沉默的态度,只有少数人敢发表评论,老巴拉克就是其中之一。他认为部落制根本不再适合肯尼亚的未来发展,而且工作应该以劳动者的素质来衡量,不管他们是来自哪个部落,能者居之。也许老巴拉克说的都是对的,但是在当时的环境下这样的言论很可能会把部落间的争端引到政府内部来。他为自己的直言不讳付出了代价,总统乔莫?肯雅塔解除了老巴拉克的职务。
  被解职后,老巴拉克一直赋闲在家,开始借酒浇愁,而且喝得很厉害。妻子露丝开始忍受不了他的行为。一场严重的车祸之后,两人离婚了。老巴拉克的伤花了一年多才康复,这次车祸碰巧促成了奥巴马一家人在美国的那次团聚。
  美国之行,老巴拉克曾经希望和安复婚,由于种种原因被安拒绝了,这给老巴拉克的心理带来了更严重的伤害。由于车祸,他失掉了自己在自来水公司的工作,带着罗伊和奥玛搬到了距离城区较远的地方。没有收入来源,一家人的生活比较拮据,不得不靠向亲戚借钱度日。孩子们被迫出门打工挣钱养活自己,但他极力想向外人证明自己仍然有能力操持这个家。老巴拉克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他不希望自己的变故给孩子的心理产生任何影响,在花销方面尽量做得比原来还体面。还好奥玛上了寄宿高中,罗伊到各个亲戚家轮流借住,两个孩子不在家,生活压力要小很多。1978年肯雅塔总统去世之后,老巴拉克得以重回旅游部任职,但是一直都没能从周围人的误解和冷漠中走出来,性格也变得有些古怪。
  奥玛后来搬去了德国,在一个新的地方开始自己的生活,渐渐地将以前那些不愉快的家庭经历慢慢淡忘。她的确忘掉了不少,以至于老巴拉克去德国探亲的时候,父女俩度过了一段很开心的日子,原本破碎的家似乎又重新快乐起来。可好景不长,老巴拉克从德国回来不久的一场交通意外将一切击碎。
  姐弟俩长长的谈心到此结束,奥玛的出现是奥巴马一生中必要的插曲,从她那里父亲的一切终于开始变得完整和丰满。在奥巴马心中,父亲的传奇经历和近乎神话的形象并没有因其人生的低谷而显得暗淡,反而给正处于事业奋斗期的奥巴马以韧性,今后每每遇到挫折他都会回忆起父亲的事迹,让心灵得到慰藉和平静。与此同时,奥巴马对自己同父异母的亲人也多了几分了解,与这些素未谋面的兄弟姐妹之间的距离感突然消失了,有个想法在他心中萌发,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他们。
  奥玛启程回到德国,奥巴马的生活重归平静。就业与再就业指导处信守承诺,在罗赛岛附近开设了培训中心,距离阿特格花园小区非常之近。有趣的是,哈罗德市长还亲临中心剪彩,看来他终于开始关心黑人社区的福利问题了。杰拉尔德因为工作部署的需要不得不离开芝加哥去另一个城市,临走前他给了奥巴马一个重要的提醒:“小小的成功还不足以改变这个世界。”
  不久,奥巴马就迎来了自己在黑人社区工作的又一项成功。他有一天从报上看到芝加哥房管局登广告雇人要把阿特格分理处办公室的石棉给清除掉。于是,机警的奥巴马怀疑阿特格的公寓在建筑的时候全都使用了石棉这种危险的建筑材料石棉是一种建筑材料,其颗粒吸入肺中会给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奥巴马派人去打听这事,得到的回答模棱两可。当他们直接去房管局找负责人询问的时候,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所有的房屋内装修中都使用了石棉并且眼下还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通过巧妙的周旋,奥巴马终于引起了公众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同时引起了美国房屋和城市发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的重视,该部划拨了紧急专项清理资金,帮助阿特格消除石棉隐患。
  社区服务的经历让奥巴马受益匪浅,但是对黑人社会了解越多,越让他觉得如果要使穷人们获得帮助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让他们站在和那些既得利益的白人平等的位置,于是他决定申请法学专业深造。
  牧师耶利米?奈特(Jeremiah  Wright)曾经在三一联合基督教堂发表过著名的演讲《大胆的希望》(The Audacity of
  Hope),借此指引教众在失望的迷雾中寻找希望的点点星光。他鼓励大家:“膝行而前,至死方休。”这句话就好像一个低沉而有力的声音,在奥巴马的耳边久久回响、越发清晰。
第13节:寻根记:非洲之旅(1)
  五、寻根记:非洲之旅
  “整个非洲的历史就是一部古帝国和辉煌文化的历史;拿起武器反抗殖民统治的不仅仅是那些伟大的英雄,还有饱受煎熬仍不屈不挠的平凡的人。”2006年8月28日,奥巴马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大学的演讲,《一个诚实的政府,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An  Honest
Government, a Hopeful Future)。
  奥巴马进入哈佛学习之前打算实现自己多年前的那个愿望,去肯尼亚走一圈。尽管他此前对殖民主义的种种恶行早有耳闻,但所见所闻还是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无数的非洲人民仍然饱受殖民主义者的压制,殖民主义的余孽仍然死而不僵。让奥巴马担心的还有一个事情,他怕这片土地不能接受他,或者说他不能接受这片土地,特别是肯尼亚。他曾花了好长的时间在脑子里构建肯尼亚的图景,怕肯尼亚会让他失望,就好像当年初见父亲一样。
  是奥玛来机场接的奥巴马,一起来的还有老巴拉克同父异母的姐姐则图尼(Zeituni)。奥玛开车把弟弟接到了家里,因为旅途太累,奥巴马小小地打了个盹儿,醒来时才发现周围站了一群猴子,一点都不怕人,自顾自地到处走,这让他想起了自己在雅加达的小猴塔塔。
  让奥巴马感到熟悉的还不止这些,放眼望去,周围的人和他长得差不多,没人会注意他的肤色和身材,没人会好奇地摸他的小卷发,没人会因为他的肤色而投来怀疑的眼光。他也不用卷入关于种族话题的辩论中,更不用费劲地在周围人里去寻找归属感,因为他本身就属于这里。
  奥巴马发现,那些美国、欧洲和亚洲来的游客从没有感到过异样的排斥,就好像自己根本就不是在国外一样。而且,别样的肤色反倒使他们拥有了一种先天的免疫力,他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从事什么工作也没人干涉,反观奥巴马却仿佛和这些不相干的争斗永远地联系在了一起。历史好似不温不火地告诉你这样一个事实,在这个地球上,有些人的命的确比他人的金贵一点。
第14节:寻根记:非洲之旅(2)
  家里人在卡雅克(Kariako)办了个聚会给奥巴马接风洗尘。奥巴马一一见过了各位亲人。肯尼亚人的家庭观念比较重,奥玛带着弟弟挨家挨户去见亲戚,一个都不漏,奥巴马不想得罪任何人,只得跟着。在肯尼亚人看来,有点出息的人都应该回报自己的家庭,和大家分享。以前是老巴拉克,总有一天会轮到罗伊和奥巴马。
  则图尼姑妈陪着奥巴马去见了另一个姑妈萨拉(Sarah)。萨拉姑妈因为和家里人积有宿怨而没有参加上次的欢迎聚会。老巴拉克死后,家里人因为争遗产的事情差点打起来。萨拉姑妈在老巴拉克小的时候曾照顾过他,却从来没捞到过什么好处。按照肯尼亚的习俗,男丁才有继承权,父亲死的时候萨拉没有得到半分钱。于是她不得不指望老巴拉克能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科吉亚和科吉亚的孩子自然成了她的敌人。则图尼给奥巴马解释说,老巴拉克曾经很慷慨,即便对那些在他人生窘困的时候不理不睬的人也是这样。等老巴拉克重回政坛之后,那些曾经背叛过他的人也受过不少照顾。则图尼觉得这挺不妥的,并曾经和老巴拉克就这些事情交流过。在她看来,老巴拉克得为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多考虑些,把每个人都当家人意味着个个在他心目中都一样重要,即便自己的孩子也一样,这样下去最后的结果只会是没有家人。奥巴马的两个父亲,老巴拉克和罗罗,显然在慷慨这个问题上有自己不同的标准。
  奥玛极不情愿地把弟弟带去和父亲的第三个妻子露丝见面,碰巧露丝的儿子马克(Mark)也在。马克长得和奥巴马有些神似,在加利福尼亚的斯坦福大学读书,回来过暑假。露丝把奥巴马抓在跟前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把自己的儿子和奥巴马从小到大比了个遍也不服气。第二天,奥巴马和马克单独聊了一会儿,马克说自己对老巴拉克的确没什么好感,每次都选择性地略去自己是肯尼亚后裔这个事实。对于他来说,往事不堪回首。很明显,他俩不是一路人,今后想说也说不到一块儿去。
  奥巴马说服奥玛带他去马赛马拉(Masai  Mara)看看野生动物栖息地。黎明的时候,奥巴马终于看到了自己久违的景象:狮子潜伏草丛,水牛睡卧沼泽,就像父亲说的那样。到了晚上,还有野狗和其他的野兽。这一切的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动静相宜,当年父亲在班上讲述的那些故事今天都变成了真切的感受。
  大草原的旅行结束后一大家子人再次聚会。多一次聚会,就多一分温馨,一群人团团围坐共度相聚的美好时光,每一件往事都能让奥巴马对这个大家庭多一点认识。
  从奶奶萨拉?奥扬戈口里,奥巴马终于听到了一些关于父亲的真实的一面:学习出类拔萃但是调皮捣蛋,最后被校方开除;打个工挣不了俩钱儿还老是被炒鱿鱼;以及他从上函授课程到上夏威夷大学的全过程。那时候老巴拉克写了无数的申请投到美国的学校去,和奥巴马申请社区服务时的情形如出一辙。
  奥巴马还听人讲了当年爷爷反对自己父母婚事的缘由——奥扬戈说什么也不相信安会跟着老巴拉克回肯尼亚做一个卢奥部落的普通妇女。最重要的是,奥巴马学会了如何原谅父亲多年不在身边,原谅他的过错,崇敬他从不屈服于命运的勇气和毅力。奥巴马跪在父亲和爷爷的坟前失声痛哭,用泪水发泄自己多年来茫然不知的痛苦,发泄从来没有父亲陪伴左右的酸楚。是他该站起身来忘掉过去的时候了,心中那曾经挥之不去的虚构的阴影已经烟消云散,父亲的形象是那么真实而清晰。
  回美国前,奥巴马在学校的操场上看到了父亲最小的孩子乔治(George)。虽然那只是一次简短的对话,但奥巴马却希望这能让乔治明白应该怎么去了解自己的父亲,就好像自己这样,带着一颗虔诚的心,回到父亲的地方,回到属于自己的大家庭,去一一叩响缺失的记忆。
第15节:常青藤:哈佛岁月
  六、常青藤:哈佛岁月
  “这是一场过去和未来的较量。”2008年1月30日,奥巴马在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的演讲,《过去与未来的较量》(The  Past Versus the
Future)。
  1988年,奥巴马被世界著名的哈佛法学院录取,成了父亲的校友。此前他在芝加哥呆了四年,27岁的他比同班的许多同学稍大几岁,但是这并没成为他和其他同学交流的隔阂。奥巴马对自己的学习依然保持着很高的要求,每天都在图书馆勤奋学习好几个小时。他继续参与反对种族歧视的校园活动,多篇文章刊登在权威的《哈佛人权——公民自由法评论》(Harvard  Civil
Rights?Civil Liberties Law Review)上。
  第一学年结束之后奥巴马回到了芝加哥,在一家后来叫西德莱?奥斯丁(Sidley  Austin)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米歇尔?拉沃恩?罗宾逊(Michelle
LaVaughn  Robinson)负责对他进行指导和培训。奥巴马第一次见到米歇尔就喜欢上了她,但是米歇尔却相反,她以为这个实习生很可能是个夸夸其谈、溜须拍马的家伙。米歇尔觉得和自己的实习生约会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而且他们俩是整个公司仅有的两个黑人,他们俩要是恋爱岂不是正中其他人的下怀。这种环境倒是让奥巴马觉得很熟悉,在夏威夷读书的时候他不得不和自己年级唯一一个黑人女孩儿玩儿。可此一时彼一时,奥巴马已不是当年那个懵懵懂懂、不谙世事的少年,他和各种肤色的女孩儿都交往过,他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人。他选择了米歇尔。
  米歇尔来自芝加哥南边的一个黑人聚居区。从小她和弟弟就表现出众,姐弟俩不仅学习拔尖还擅长篮球。一家人关系和睦、平平安安,就是父亲因病常年不能下床走动。米歇尔一直都希望用自己出色的表现来报答父亲对家庭的付出,事实上她也从未让父亲失望过。她进入著名的普林斯顿(Princeton)大学,而后考入哈佛法学院。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交往,米歇尔终于同意和奥巴马约会。第一次两人约在了冰淇淋店,从那天起,两人的感情仿佛巧克力和冰淇淋一样融在了一块儿。米歇尔随奥巴马一起去南城的教堂地下室上培训课,与单身母亲座谈。在这之后,米歇尔被奥巴马的魅力彻底折服,两人的感情越发牢固。奥巴马结束实习返回哈佛后,继续和米歇尔保持着交往。
  奥巴马的个人能力在哈佛得到了巨大的施展空间,凭借出色的协调能力和口才,各项工作可谓游刃有余,尤其是在帮助弱势群体争取权益方面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不久他成为了《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的编辑,1990年以很高的呼声参与竞选该刊主编。在那个时候,《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要么是激进的自由派,要么是不折不扣的保守派。奥巴马偏向自由主义主张,但是却不拘泥于其中,在做出某一项结论之前,他总是会广泛地听取双方的意见。他的这种品质赢得了编辑部保守派编辑的赞赏。当时自由派得势,保守派几无当选主编的可能,于是当奥巴马宣布竞选主编的时候保守派都站到他的一边。
  在美国,“自由派”和“保守派”这两个名称被用来区分有不同政见的政界人士,以及持不同主张的经济界、学术界人士等。这两个术语并没有公认的严格的科学定义,在如何划分两派的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不少争议。一般来说,主张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和社会现状实行某种资产阶级改良措施的,属于自由派,主张维持现状,反对“大规模”改良的,叫保守派。早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新兴的资产阶级曾提出一套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自由主义主张,这在历史上被称作“古典自由主义”。目前美国通常所说的自由派和保守派两个称谓,则是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总统推行“新政”以来才开始广泛使用的,一般情况下,赞成“新政”的被称为自由派,反对的被称为保守派。介乎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间的还有“温和派”,但人数较少。郭长林:“美国的‘自由派’和‘保守派’”,《世界知识》,
  1981年第4期。
  当主编期间,奥巴马遇到一个难题:编辑部一共数十人,但是高级职位有限,如何分配这些职位成了令他头痛的事。他认为,在编辑部里非洲裔美国人、女性和其他各个弱势群体都应该有自己的声音,但是也不能因为肤色而把那些能力出众的白人编辑排除在外。最终出台的是一个折中的方案,各派都分得一些高级职位,最不高兴的要数黑人,他们觉得自己被压制好多年了,应该获得更多的权益作为补偿,但很显然未能如愿。除了职位分配一事有点小小的矛盾之外,编辑部在奥巴马的领导下运转良好。
  奥巴马是《哈佛法律评论》历史上第一个黑人主编,好多人都把这看做一个里程碑似的事件。当地一家出版社主动找上门来,请他写一本关于自己传奇身世的书。各大知名律师事务所更是纷至沓来,力邀奥巴马加盟。在这些络绎不绝的追求者中,贾德森?迈纳(Judson  H?  Miner)算是幸运儿,在他之前曾经有646个公司争着要奥巴马,但是奥巴马却选择了他的B?G?迈纳律师事务所(Miner,
Barnhill
&  Galland),原因有二:一是迈纳律师事务所在芝加哥,奥巴马去了之后能够经常和米歇尔在一起;二是迈纳律师事务所在种族问题和民权方面口碑不错,和自己对路。如果一定要找第三个理由,那就是迈纳与哈罗德?华盛顿的关系。哈罗德是芝加哥历史上第一任黑人市长,在任期间曾聘请迈纳为黑人维权,对抗市议会,这给奥巴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1991年,奥巴马从著名的哈佛法学院顺利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第16节:凭栏远望:政坛新星冉冉升起(1)
第二章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第二章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一、凭栏远望:政坛新星冉冉升起
  “古之成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宋?苏轼:《晁错论》。
   奥巴马毕业之后并没有立刻就到迈纳的律师事务所报到,而是投身到一个选民登记计划(Project
  Vote)中,该计划预计进行六个月的时间,主要任务是帮助从来没有参加过投票的民众了解美国大选的投票程序并且鼓励选民参加1992年美国大选投票。奥巴马负责该项目伊利诺伊州部分的实施,计划登记选民15万人。奥巴马出色地完成了这个项目,他的努力最终让克林顿在伊利诺伊州的大选中战胜老布什。与大选同时进行的国会改选更是高潮迭起,伊利诺伊州众议员卡罗尔?莫斯利?布劳恩(Carol  Moseley  Braun)竞选成功,成为历史上第一位美国国会非洲裔女参议员,这件事给奥巴马的触动很大。
  奥巴马在芝加哥大学讲课除了完成选民登记计划,奥巴马利用晚上的时间在芝加哥大学讲授宪法学。当年初到哈佛的奥巴马便小有名气,任《哈佛法律评论》主编期间更是名扬校外,这给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迈克尔?麦康纳尔留下了深刻印象。得知奥巴马回到了芝加哥,迈克尔为奥巴马在芝加哥大学找到了一个兼职讲师的职位,还给他配了一台电脑和一个办公室。晚上下了课,奥巴马就在这个电脑上工作至深夜,敲打出后来畅销的自传《从父辈而来的梦想》。
  选民登记计划、芝加哥大学的课程和自传三项工作把奥巴马的时间占了个精光,米歇尔对此颇有微词。这时候两人已经订婚,米歇尔希望奥巴马能多关注一下个人和家庭,不要一心扑在事业上。
  1992年10月18日,奥巴马迎来自己人生又一个重要时刻:在庄严的芝加哥三一联合基督教堂里,在他最为敬重的牧师耶利米?奈特的主持下,奥巴马和米歇尔共结连理。
  事业和生活的双丰收并没有让奥巴马感到自满,迈纳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虽然得心应手,但是这毕竟只能帮助和影响一小部分人,而奥巴马希望的是更大更亮的舞台,卡罗尔?布劳恩参议员的成功让他心中一个长久以来的想法开始萌发。
  1995年,机会来了。伊利诺伊州议会参议员爱丽丝?帕尔默(Alice  Palmer)决定竞选美国国会众议员,其所在第13选区州参议员席位将空缺,奥巴马果断地瞄准了这个机会。由于在诸多方面政见一致,帕尔默参议员一开始对奥巴马竞争民主党提名表示完全支持,但是后来整个事情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帕尔默的众议员竞选进行得相当不顺,处处碰壁,几无胜利的可能。无奈之下她改变初衷,决定把竞选的重心放在州议会参议员的连任竞选上。 
  获悉此变故,包括黑人在内的许多官员都认为奥巴马应该放弃竞选,为帕尔默让路。然而在奥巴马看来,这局棋的胜负还不一定。一来帕尔默是现任议员,要想竞选连任必定要把大量时间和精力放在竞选活动上面,这对她来讲并不现实;二来奥巴马的竞选活动早在帕尔默改变计划之前就展开了,而且势头不错,就此放弃于情于理说不过去,特别是对于那些支持自己的人来讲更是这样。
第17节:凭栏远望:政坛新星冉冉升起(2)
  奥巴马在竞选拉票奥巴马坚持竞选的决定在伊利诺伊的诸多政坛老手看来有点不识时务,他们坚定地站在帕尔默一边摇旗呐喊。帕尔默借此声势组织了一次签名请愿活动,意在展示自己的号召力,没多久就搞到了100多人的签名。奥巴马察觉了其中的蹊跷,他质疑帕尔默在签名请愿的结果上做了手脚,欺骗选民,要求核查签名的真实性。后经调查,事情果然像奥巴马猜测的那样,真正在帕尔默请愿书上签名的人根本不到100人。帕尔默因此名誉扫地不得不退出竞选,于是奥巴马戏剧性地获得了民主党的提名并且在正式选举中击败共和党对手,赢得了第13选区的参议员席位。这是奥巴马政治生涯中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转折点。
  是年11月,奥巴马的母亲安罹患卵巢癌不幸去世。那时奥巴马正忙于竞选,母亲去世时都没能回家见她最后一面,这成了奥巴马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奥巴马通过一场戏剧性的胜利赢得了席位,但这并不足以服众,就连一部分黑人要员也认为他的胜利没有说服力。于是奥巴马接受专家建议,组织了一次全州范围内的巡回演讲,广泛参加活动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以便为今后竞选更高的公职打下基础。通过这次巡回演讲,奥巴马颇受鼓舞,他发现自己对伊利诺伊偏远部分的白人中产阶级有相当的亲和力。这些人并没有因为肤色而排斥他,反而对他喜爱有加,即便在那些民权运动时期表现最为激进的白人地区,奥巴马也丝毫没有受到过冷遇。奥巴马用实际行动和事实告诉所有人,自己的当选实至名归。
  除此之外,奥巴马在议会工作中也展现了出色的才能。在当时的伊利诺伊州参议院里,共和党是多数党,所以民主党议员如果要提出某项有利于自己选民的立法,通常会遭遇到更多的阻挠。但奥巴马是一个例外,身为民主党参议员,他在伊利诺伊州议会里扮演了非常活跃的立法角色。在自己第一、第二任期中,奥巴马平均每年完成14个议案的立法推动工作,在第三年,他所提出或共同提出的60项法案中有11项被批准为法律,立法效率之高让人惊异。从法案内容来看,奥巴马的立法建议党派痕迹较少,对共和党议员友好,自然获得较高的跨党支持。有了这些额外的支持,奥巴马仕途平坦,不久便出任州参议院健康与公共事业委员会主席一职。
  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参议院期间推动完成的多项立法都获得了跨党支持,其中大多数是关于公民健康。前列腺癌是非裔美国男性的一种多发疾病,由于一系列原因,以前往往都是疑似患者自己掏钱进行检查,不仅费时费力还难以保证检查的连续性。奥巴马提出的议案旨在让州政府划拨资金主动负担起这项检查费用,并且将这种检查列为常规预防性检查,让更多的民众免于痛苦。此法案一出即获得好评,不仅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拥护,更是赢得了广大选民的信任。其次,奥巴马还成功推动了多项公共计划经费的增加,其中包括学生第二课堂计划、民居除铅计划、艾滋病预防计划。除此之外,他还推动了低收入者健康保障计划、警察局档案种族内容审查制度以及刑讯实录法案(依照此法案,所有谋杀嫌疑人的刑讯过程都将录像,该资料将作为辅证在必要时提交巡回法院,有利于维护司法正义减少错判)。奥巴马不仅在公共健康方面立法成绩斐然,更在其他领域建树颇丰。他的竞选经费改革法案明确定义和有效限制了竞选经费的来源并且限制立法人员收取礼物,进一步净化了伊利诺伊州的竞选和立法环境。
  1999年,奥巴马的第一个孩子玛利亚(Malia)出世。随着家庭责任的增加,奥巴马的政治抱负并未减少,在积累了一定政治资本之后他决心挑战更高的目标。最开始,他把目标放在了芝加哥市长的宝座上,但仔细分析之后,他发现和鲍比?拉什(Bobby
  Rush)竞争国会众议员民主党提名的胜算较大一些。拉什也是黑人,曾经是伊利诺伊州黑豹党的头儿,人脉颇广,当年曾经以黑豹党成员的身份公开表示支持“携枪自卫法案(Gun?toting)”,然而该法案最终被证实是一个错误,“携枪自卫”让枪击事件和刑事案件不降反升,给社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在整个社会的一片质疑声中,拉什的国会众议员席位似乎岌岌可危。奥巴马敏感地抓住了这一点。但是,仅仅凭这点就想扳倒拉什并非易事,毕竟拉什是政坛老手,20世纪60年代他搞民权运动的时候奥巴马还不识字呢。
第18节:凭栏远望:政坛新星冉冉升起(3)
  拉什所在的国会选区黑人选民占了大多数,带有明显的黑人偏好和价值观。于是,有人站出来质疑奥巴马这个接受了白人精英教育、谈吐不俗的黑人是否“足够黑”,是否能够代表这个选区争取广大黑人的利益,是否打心眼儿里和黑人站在一起,更有人公开怀疑他会因为浓重的白人背景而和黑人群众貌合神离,甚至做出危害黑人利益的事情。这种情绪直接影响到了奥巴马的竞选活动,他甚至没有筹到足够的钱来做电视广告宣传。相比之下,拉什在本区黑人中一直保持着非常高的声望,即便他在国会的表现长期乏善可陈,那些黑人也照样买他的账。拉什一直就标榜自己是土生土长的、真正的黑人,认为自己才能最好地代表本区的广大黑人群众。竞选形势对于奥巴马越来越不利。
  就在奥巴马盘算如何调整竞选策略争取黑人支持的时候,戏剧性的事件再一次发生,拉什的儿子因枪击案丧命。老年丧子一下子把拉什推到了悲情角色,在这样的情况下谁还忍心指责他呢?关于“携枪自卫法案”的争论也就此停止,奥巴马失掉了最有力的竞选武器,竞选工作彻底陷入窘境。雪上加霜的是,奥巴马因为女儿玛利亚生病而错过了一个重要法案的投票。该法案名叫“邻里安全法案(Safe  Neighborhoods
Act)”,由时任州长乔治?瑞安(George  Ryan)牵头提出,主旨是限制枪支使用。一直将枪支管制作为自己核心政纲的奥巴马竟然错过了这次投票,不论有什么理由,在公众看来都是难以接受的。
  在这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奥巴马的竞选被早早地宣判了失败,最终以30%的劣势败北。奥巴马在后来的自传中并没有过多描写这次考虑欠周的竞选,但是这一惨痛的失败让奥巴马懂得了政治仕途有许多不确定性,不可能一切都按计划实行。
  由于这次竞选经费不足(他和他的团队仅筹到了53万美元),奥巴马不得不动用了自己的私人账户,欠下了一大笔债务,这笔债务什么时候能还清还是个未知数。同年,奥巴马的第二个女儿萨莎(Sasha)出生,家庭责任让奥巴马不得不暂时放弃远大的政治抱负,把精力更多地放在照料家庭上。
  奥巴马和家人在一起
  与拉什一战让奥巴马不仅在个人财务上捉襟见肘,更让他在州议会中的形象受损,一部分人甚至认为他不自量力。看来,奥巴马确实需要好好地反思一下,重新修补形象了。于是,奥巴马低调地回到了州议会,有意识地将自己从众人的视线中淡出,专心致志地做自己分内的事情。渐渐地,以前曾批评奥巴马的老议员们发现身边少了一个嚣张跋扈的毛头小子,多了一个低调务实的年轻人。奥巴马在州议会的八年成绩让人吃惊,他一共推动完成了280多个法案的立法工作,多数同事难以望其项背。
  2002年,一个稍纵即逝的机会摆在了奥巴马的面前。该州国会参议员,共和党人皮特?菲茨杰拉德(Peter  Fitzgerald)在国会任职期间表现差强人意,
  2004年连任竞选充满了变数,这让奥巴马心中再次燃起希望。希望并非来自一雪前耻的心态,输给拉什对于他来讲其实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他毕竟还年轻,有的是时间。事实上,奥巴马心里所想的恰恰是和这些一点都没有关系的人——他的父亲。父亲当年在肯尼亚政府任职的时候因为部落势力争斗而被打入冷宫,从那之后一蹶不振。奥巴马希望能借这个机会重新振作起来,不仅仅是为自己的政治生涯而努力,更是为了纪念父亲,证明自己能够超越父亲。
  另一个吸引奥巴马竞选的是党派因素。此时国会两院均被共和党所把持,如果要在民主党内树立威望、赢得尊重,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击败共和党议员夺取国会议席。碰巧皮特的席位松动,机会难得,缺的只是横刀立马的勇气。奥巴马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周围的同事,大家对他的计划皆表示支持。毕竟这关系到民主党的荣誉,能让嚣张的共和党人颜面无光也算是党派斗争的一大乐趣。
第19节:凭栏远望:政坛新星冉冉升起(4)
  这样一来,唯一可能影响奥巴马竞选的因素就是家庭。不用说,奥巴马一家的经济情况仍然不容乐观,要是这次竞选筹款情况再不理想,全家的财务肯定会再次陷入危机。奥巴马倒是比较乐观,他向米歇尔保证自己能够靠写书赚钱偿还贷款;而米歇尔的想法更为务实,她清楚地知道稿费这东西只能是杯水车薪,要是这次再输了,整个家没准儿都要搭进去。但是米歇尔毕竟不是一般女流,仔细思考之后她最终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为了支持奥巴马竞选,两人横下一条心把房产做了二次抵押。
  奥巴马要想最终竞选成功大概需要1000万美元,怎样筹集这笔巨款是个难题。当务之急是要组建一个有能力的竞选团队。奥巴马有幸遇到了正在寻找合作伙伴的竞选专家大卫?阿克塞罗德(David  Axelrod),后者的出色能力让整个竞选工作迅速走上了正轨。
  此时美国国内政治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是“9?11事件”的影响。2001年,9?11恐怖袭击让整个美国的命运发生改变,也给奥巴马带来了消极影响。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这个名字一听就有浓郁的伊斯兰味道。在当时的环境中,一切和伊斯兰教有关的内容都被打上了怀疑和仇视的印记,不管奥巴马曾经做出过什么成绩,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给他带来无法抗拒的阻力。
  阿富汗战争之后美国将矛头对准伊拉克,美国方面坚持认为萨达姆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被蒙在鼓里的美国民众群情激昂,许多国会议员也深受影响。与此同时,伊拉克驱逐了调查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联合国核查人员,并且拒绝他们再次进入伊拉克,这一事件给了布什总统以口实,他旋即要求国会授权对伊拉克进行军事打击,美伊战争一触即发。
  人人言战,奥巴马却出人意料地站在了反战的立场之上。他在芝加哥2002年10月2日的反战集会上公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贸然开战于美国无益。在布什的煽动和鼓吹下,萨达姆简直就成了恐怖主义的代名词,是美国国家安全明显而现实的威胁。在这样的环境下选择和民意相左的态度,不论对奥巴马的竞选还是对他个人来讲都是很危险的。
  要想获得民主党的提名也并非易事,和奥巴马一同竞争的民主党人一共有七位,其中最大的威胁莫过于布莱尔?豪尔(Blair
  Hull)。豪尔是一个富有的商人,计划斥资数百万角逐提名,来势汹汹、志在必得。奥巴马则采取稳扎稳打的战略,他极力寻求非裔美国群体和党内自由派人士的支持,其中包括著名的杰西?杰克逊牧师。拉什的坚定支持者也是奥巴马需要着力争取的对象,当年和拉什的选战得不偿失,许多拉什的铁杆选民至今耿耿于怀。但是,奥巴马也有自己的优势。所谓的为黑人着想、为人民服务的声誉并非靠金钱和广告堆起来的,奥巴马勤恳服务社区的记录和在州议会优异的表现有力地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和诚意。黑人群众开始相信眼前这位有着白人血统的年轻人的确是他们最好的代言人,以前的质疑烟消云散。对于白人来讲,奥巴马不是一个传统的黑人,或者简直就是一个白人。他的母亲祖祖辈辈都是白人,他接受过白人的精英教育,他在《哈佛法律评论》的事迹被当作传奇交口传诵,他似乎就是一个集中了一切优点的选项。
  最大的竞争对手豪尔后来因为个人婚姻问题一蹶不振,这给了奥巴马更大的机会。在应对其他竞争对手的威胁时,奥巴马的竞选团队发挥了巨大作用。阿克塞罗德在电视宣传方面巧手运作让奥巴马的公众形象不断提升,“是的,我们能!”(“Yes,  we  can”)一时间成为让所有人为之激动的竞选口号。奥巴马的追随者相信“是的,我们能”的确能够为美国污浊的政治空气带来一缕清风,能够为民众的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改变。
第20节:凭栏远望:政坛新星冉冉升起(5)
  虽然选票结果揭晓之前形势对奥巴马来说已经非常有利,但最后结果还是让许多人着实吃了一惊,95%的黑人站在了奥巴马一边,总选票的53%被悉数收入囊中,奥巴马在诸多对手中脱颖而出,一骑绝尘。在选举结束之后的庆功宴上,人群里不断发出“Yes,  we
can!Yes,
we  can!”的呼声,这种发自内心的支持和狂热的场景是美国选举多年未见的景象。为了这一胜利奥巴马付出了很多,而且将付出更多。最大的付出莫过于,如果奥巴马最终当选,他将远离自己的家人长期呆在国会山。父亲当年只身前往哈佛求学的故事对于奥巴马来说不只是一种崇拜而且还是禁忌。
  现在,挡在奥巴马国会参议员道路上的对手只剩下一个——共和党的杰克?瑞安(Jack  Ryan)。但是杰克的竞选活动一开始就不是很光彩,这也最终导致了他的失败。为了了解奥巴马的一举一动,杰克雇用了一个人全程跟踪奥巴马,还把奥巴马的言行举止用摄像机全拍了下来。这一行为显然超出了合法竞争,有侵犯隐私之嫌。奥巴马巧妙地在最恰当的时间和地点向媒体揭露了杰克的这一伎俩,如饥似渴的新闻媒体哪能放过这个机会,第二天这件事情就上了报。杰克及其竞选团队不得不公开赔礼道歉,而杰克自己更是被这件事情以及自己的婚姻危机弄得灰头土脸,与自己的参议院梦想越来越远。共和党盘算着要更换候选人选。
  风头正劲的奥巴马引起了民主党大佬们的注意。受约翰?克里(John  Kerry)之邀,奥巴马出席了2004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并在大会上作基调演讲“无畏的希望”,这对于奥巴马来说意义非凡。基调演讲是要表现该政党、该年政党的总统候选人、该代表大会想向全国观众传递的思想或政策信息。能够与前总统比尔?克林顿、杰西?杰克逊牧师和纽约州前州长马里奥?科莫(Mario
  Cuomo)同台致辞,本来就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
  2004年7月27日,面对5000余名代表,奥巴马从自己的身世娓娓谈起,展望美国未来的走向,整篇演讲酣畅淋漓、妙语连珠,将大会带向了高潮。
  面对美国意识形态极化、党派政治日益强烈的现状,奥巴马在演讲中称:“这里不存在一个自由派的美国和一个保守派的美国,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这里不存在黑人的美国和白人的美国、拉美裔的美国和亚洲裔的美国,而只有美利坚合众国。很多所谓的专家喜欢将我们的国家分成红色的州和蓝色的州:红州是共和党人的地盘,蓝州是民主党人的天下。但我要对他们说:我们蓝州人信仰庄严的上帝,我们红州人不喜欢联邦政府的官员在图书馆打探我们的阅读兴趣。我们蓝州人也给小棒球队做教练,我们红州人也有同性恋朋友。反对伊拉克战争的是爱国者,支持伊拉克战争的也是爱国者。我们是一个民族,所有人都宣誓效忠星条旗,所有人都捍卫美利坚合众国。”奥巴马憧憬一个融合团结的美国,而不是一个四分五裂的美国,他大胆地说:“希望是上帝赐予我们的最好礼物,是这个民族的基石,是坚信不曾见到的前景,是坚信明天会更好。”
  这种乐观的积极向上的精神感染了在场的所有听众,也感染了电视机前的美国人。可以说,17分钟的基调演讲使奥巴马一鸣惊人,成为民主党最炙手可热的政治明星,从此迈向了全国的政治舞台。
  2004年8月4日,奥巴马和家人一起度过自己43岁生日
  携此声威,奥巴马荣归伊利诺伊,共和党人见情形不妙立即打算更换本党提名。根据他们的分析,奥巴马之所以如此受欢迎是因为他的种族背景,于是打算拉一个黑人来和他竞争,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抵消奥巴马在种族问题方面的号召力。最终,共和党决定提名阿兰?凯耶斯(Alan
  Keyes)。凯耶斯的思想极度保守,与大多数的美国黑人比起来简直是个另类。既是另类,必然从者甚寡,凯耶斯并没有像共和党盘算的那样给奥巴马造成太大威胁。最后结果揭晓,奥巴马以70%的压倒性优势获胜,当选美国参议员,再次让所有人为之一震!
  不断上涨的政治声誉让奥巴马受到各大出版商的追捧,最终他签下了一份200万美元的合同。《无畏的希望》(The Audacity
of  Hope)于2006年出版,该书一面世就登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榜,而且连续保持了30周,创造了又一个不大不小的传奇。
第21节:升堂入室:奥巴马先生来到华盛顿(1)
  二、升堂入室:奥巴马先生来到华盛顿
  2005年1月,奥巴马宣誓就任美国国会伊利诺伊州参议员。仪式结束后一家人漫步在国会西边的大草坪,6岁大的玛利亚突然问起父亲以后会不会竞选总统。对于奥巴马来说,参议院已经是一个不小的舞台了,自己的责任就是好好履行誓言,为选民服务。至于做总统,暂时奥巴马还真没有考虑过。
  说到总统,奥巴马的母系家族渊源不得不提,如果你认为这位黑人只是一位普通的肯尼亚人后裔就大错特错了。刨根问底,奥巴马和著名影星布拉德?皮特是远房表亲;是主持参议院宣誓仪式的副总统切尼的外甥。奥巴马还和美国历史上多位总统有亲戚关系,其中包括詹姆斯?麦迪逊、哈里?杜鲁门、林登?约翰逊和杰拉尔德?福特。他还是小布什家族的远亲,和英国著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美国内战著名将军罗伯特?李亦有血缘关系。
  作为参议院历史上第五位黑人议员,奥巴马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只能算是新一届参议院里的晚辈。但他的政治顾问团队却不这么看,认为奥巴马应该考虑参加2008年的总统选举,一来扩大在广大选民中的影响力,为以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来碰碰运气,他的种族背景刚好能够为其他的总统候选人提供有效的补充,没准会被挑中成为副总统候选人,甚至有可能作为候选人去角逐总统宝座。
  当选参议员之后,奥巴马一共在伊利诺伊州组织并参加了40多场群众集会,借此了解民意、寻找对策。作为对外关系委员会委员,他还多次到访其他国家,其中包括俄罗斯、中东和美军驻扎的伊拉克。除此之外,奥巴马并没有太大的立法动作。
  由于民主党在国会中处于少数党地位,奥巴马要想像当初在州议会那样成功推动很多议案几乎不可能。但是在州议会和多数党周旋的经验告诉他,不能让党派分歧限制住自己的手脚。于是,他主动和共和党议员交流,寻求提出跨党派议案的可能,借此表达自己的立法意愿。虽然这种做法有时候显得一厢情愿,但是这是唯一能够做点事的尝试。奥巴马就职还不到两周就在一个民主党支持的法案中投了反对票,这让他的民主党同僚十分不满。
  同年5月,奥巴马联合亚利桑那州共和党参议员约翰?麦凯恩(John  McCain)和马萨诸塞州民主党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Edward  Kennedy)共同提出了“安全的美国和有序移民法案”(Secure
America and Orderly Immigration  Act),旨在限制美国的非法移民,但该法案最终搁浅于众议院。
  奥巴马的最佳拍档要数共和党人汤姆?科本(Tom  Coburn),两人在诸多方面看法一致,共同提出了多个法案,其中包括“联邦资金责任和透明法案”(Federal  Funding
Accountability and Transparency  Act)和有关规范新奥尔良卡特里娜飓风(Hurricane
Katrina)灾后重建的监督法案,后者获得参议院一致通过。
  奥巴马和科本奥巴马和卢格
  奥巴马在参议院期间最成功的立法当数“卢格—奥巴马法案”(Lugar?Obama  Act),该法案建议增加国务院的相关权限,帮助前苏联加盟共和国封存冷战时期的武器库。为此,奥巴马和印第安纳州共和党参议员理查德?卢格(Richard  Lugar)曾于2005年远赴俄罗斯、阿塞拜疆和乌克兰三国实地了解情况。2007年1月,布什在法案文本上签字,“卢格—奥巴马法案”正式生效。
  2006年,奥巴马携全家访问非洲。奥巴马的非洲之行第一站放在了南非。南非是种族隔离制度的发源地,几十年来南非人民坚持不懈的斗争终于换来了正义与公平,黑人开始成为这个国家的主人。
  非洲之行的第二站是肯尼亚的内罗毕,在那里奥巴马受到了好莱坞明星般的待遇,不仅受邀参加该国领导人的私人晚宴,还引得无数人前来观看,人们都想来看看这个肯尼亚人的儿子到底什么样。
第22节:升堂入室:奥巴马先生来到华盛顿(2)
  奥巴马和米歇尔此行的一个重要活动就是宣传艾滋病预防的相关知识。在非洲,平均每5个人中就有1个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他们因为生活条件差、医疗水平落后,根本无法获得有效的艾滋病病毒阻断药物。其次,传统观念让这里的人认为艾滋病和艾滋病预防是羞耻的事情,因而不愿参加艾滋病的预防计划,给艾滋病的防控带来很大的难度。为了向家乡人民宣传艾滋病预防的重要性,号召全社会正确面对艾滋病,奥巴马和米歇尔还志愿示范了HIV病毒测试。
  这次非洲之行临近尾声之时,奥巴马应邀造访了肯尼亚的著名学府内罗毕大学,与师生一起畅谈肯尼亚政治。在一个国家最著名的高等学府发表演讲是国家元首的标志性待遇,奥巴马能否有一天以美国总统的身份再次站在这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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