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谈什么性 说什么爱

沈颢(现代)
玻璃苹果
 美 影
  去年最后一夜,我第一次遇到现实中的它。握在手中的一刻,我决定要得到它。
  现在,它就躺在我的桌上,背景音乐是《恋爱世纪》的电视原声CD。
  看《恋爱世纪》前,我在网上读到,由于这出日剧大热,铁芬尼公司的玻璃苹果竟然在中国港台地区及东南亚脱销。我以为这只玻璃苹果会在剧中充当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它只是在适当时候像幽灵一样悄悄出现在屏幕的一角,身上慢慢写出“love generation”的字样,而从未被剧中人见到。看完之后便可以理解,这只标志性的玻璃苹果在日剧迷中的受欢迎程度并不亚于剧中主角木村拓哉和松隆子。
  在很多爱情剧中,编剧总是喜欢找些物件作为信物,传情达意,回忆绵绵,甚至充当角色或线索,如《东京仙履奇缘》中的红伞,《星之金币》中的童话书《星之金币》。但是从来没有像玻璃苹果这种置身剧情甚至画面之外的用法,所以它显得尤为高超和脱俗。《悠长假期》中的广告牌,也有异曲同工的巧妙,它只是背景,但最后大家都记住了那句不知卖什么广告的话:“Don?蒺t worry, be happy。”
  其实我并不喜欢玻璃制品,它的易碎与危险,总让我联想到流血、车祸、空难、自杀等乱七八糟的事。但这只如真实苹果般大小的玻璃苹果除了那小柄外,光滑结实沉重得让我几乎相信它会天长地久,永远不会破碎,不会有伤害。而它背后的联想,除了《恋爱世纪》外,还有铁芬尼。
  当然我桌上的玻璃苹果,与铁芬尼毫无关系,它虽然标价380大元,小姐还毫不脸红地说它是只水晶苹果,但最后80元便成交了。我有一只铁芬尼的有盖瓷盒,装在非常悦目的浅蓝色盒子里,曾经有白色绸带扎着,但现在这件贵重物品还在盒子里寂寞地混迹于我厨房的锅碗瓢盆中。可能我觉得自己跟它的格调不相符,又怕它摔坏,还是国产没牌子的玻璃苹果让我舒服些。也许,我想得到的,只是一个平凡的恋爱世纪。
一切从亲吻开始(1)
 何 言
  从简单、羞怯的轻啄到深深的、热烈的、令人神魂颠倒的口舌交缠,究竟是谁发明了我们这个古怪的习惯?
  “亲爱的,你好。你在寻找什么?在你有毒的、寄生的槲寄生灌木枯萎的复叶下面,有
我似啤酒般醇香的舌头。如果现在是我最幸运的晚上,你能否用你的舌头探索我的寂寞岩洞,在千百万个细菌诞生的地方,我看见了你雪白的花生豆。”民歌这样描绘激情之吻。
  但是,对于人类学家来说,事情就不那么浪漫了。“吻比穿衣服更不自在。”一位人类学教授曾经这样意味深长地说。
  事实的确如此,吻并不是万能钥匙,不能在所有的文化中通行。
  例如,在南太平洋Mangia岛上生活的人们,他们是火辣辣的热烈情人———但直至1700年欧洲人到达那里之前,从来都不知道天底下还有“吻”这个好东西。
  即使在今天,一些文化也还把吻视为某种程度上的禁忌。在中国和日本,在公共场合接吻还是让人反感。10年前的《工人日报》曾经严肃告诫接受西方式接吻的年轻人,宣称吻是一种有害的行为,并且从生理与心理两方面进行了“辩证”的分析。
  尽管如此,许多年轻人在媒体和西方文化的熏陶下开始了吻之旅程,今天在中国城市的街头看见接吻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但是,如果吻被学习并且不是天生的,那么肯定有某对爱侣在某地最先开始接吻,并且使其他人也逐渐接受这种奇妙的行为。既然如此,究竟是什么人最先开始这冒险的舌头旅程的呢?
  关于接吻起源的理论真是百花齐放。一些人认为它起源于人类之初,当女人们将食物咀嚼并且嘴对嘴地喂孩子的时候,食物送完了,孩子的小嘴还在寻找母亲的舌头,由此产生了舌头交缠的吻。但是这一猜想并不成立,因为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南部非洲某些部落的女人,仍然在断奶之后用这一原始方式喂养孩子,但是直到欧洲人把吻带来之前,她们都不知道和爱侣接吻也是一种享受。
  即使我们的祖先确实有过亲吻,在艺术描绘中对此也是非常的隐晦、羞怯。目前所知最早的记载之一,就是公元1500年前印度早期的梵语文章中的描述。其中记录了摩擦鼻子并且紧紧相贴在一起的习俗,人类学家认为这很可能是嘴唇接吻的先兆。
  到公元6世纪,印度的《爱经》里充满对吻的介绍,它描述了在情人之间嘴唇接吻的3种“基本”类型,甚至口授天机,描述被吻者的反应究竟怎样:最正规合礼的吻是唇边的轻吻,对此,接受者不会显示出热烈反应;第二种吻也是嘴唇之间的接吻,但是两人的嘴唇紧密地来回摩擦;最热情的是第三种类型,用舌头寻找情人的嘴唇,并进而开始舌头热烈的交缠。
一切从亲吻开始(2)
  在欧洲,希腊人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但是把它推广的却是鲁莽的罗马人,拉丁文中甚至有了关于吻的不同类型的词语。比如说,osculum是面颊上的轻轻一啄,basium则是更挑逗的嘴对嘴的接吻,而saviolum更是热情无比的舌头吻。
  吻逐渐成为风行欧洲的流行事物,但是,在中世纪晚期,天主教会给它制定了严格的原则。教会认为,上帝的吻是可接受的,为肉体的快乐的吻是轻微的罪行,通奸者之间的吻则
是弥天大罪,最高可处以死刑。
  如果那些严厉的教会神父是正确的,那么我们都注定被剥夺吻的权利。事实上,肉体的快乐正是接吻风行的最重要因素。嘴唇和舌头是人类身体的两个最敏感的区域,大量的神经末端聚集在此。接吻释放荷尔蒙同时也释放快乐和兴奋的情绪,此外,唾液中的物质可能也起了吸引异性的化学作用。
  最初的吻可能是像“爱斯基摩式吻”一样,他们的习俗就是大家互擦鼻子,但是都从脸颊上吸入对方的气味。类似的惯例在太平洋岛上也很常见。当第一批欧洲探险家到达时,使他们吃惊的是,他们发现土著人的吻不是亲嘴而是用鼻子擦对方的脸。
  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棒极了,因为你的气味揭示了令人吃惊的秘密,特别是对于异性来说。气味是身体免疫系统的表现,女性潜意识里比较喜欢拥有一种叫MHC的免疫基因的男人,因为这与她们自己的很不一样。不同的免疫基因的结合将产生更健康的后代。就算你是力拔山兮的力士,靠近并且让美丽的姑娘的舌头评估你的基因健康吧。我们的嗅觉和情感是以一种直接、基本的方法相连,相信它。
  但是,槲寄生跟这有什么关系呢?民歌里还要那样深情地歌咏?早在中世纪时凯尔特人的信仰中,槲寄生就有了魔术的力量。在古罗马,如果一个男人热情地在公共场合吻了一个贵族女性,法律将要求这成为婚姻的证据。而且,直到1400年,在槲寄生下面的吻都意味着严肃的婚姻承诺。
  从人类第一次轻啄开始,吻不断成长,它意味着许多———激情之吻,生命之吻和死亡之吻。现在,它不会用婚姻强迫你,但是很可能它将引导你走向婚姻。只因为这一件事情,细菌获得了无数个殖民地。在你向你的情人献媚搭话并且食指大动之前,最好脑子里有这样的意识:吻并不只是吻,而是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当代艺术的爱情样板
 西门媚
  受编辑所命,我开始在一个庞大的图片堆里寻找当代艺术中的爱情样板。
  这个图片堆包括了“2000年上海双年展”“转世时代———2000年中国当代艺术展”“世纪之门———中国艺术邀请展”等若干个展览和《中国当代艺术史1990—1
999》《新锐的目光———1970年前后出生的一代》等几本当代艺术论著。
  但是我几乎没找到什么。寻找让我发现了缺失。
  性是当代艺术的主要表现内容,爱情却不是。
  我看到了好多和性有关的作品。比如张小涛画了好多用过的避孕套,中间浮现出一张男人的脸。比如曹恺的香水瓶中透出被捆绑的性感的女人。何森的面目模糊的少女流露一种自慰的神情。刘建华雕塑的沙发上长着白皙大腿的旗袍和一只爬过来的穿中山装的手。
  这其中都没有爱情。只好退而求其次,找一找当代艺术中的男女关系。
  我想起何多苓最主要的表现题材就是他美貌的诗人妻子翟永明,这曾经是艺术界的一段佳话。可现在听不到这样的故事了。
  我想起张晓刚画了无数的人物合影,都木木的没有表情,这是他理解的人物关系,但找出来一看,一男一女中间都多了个小孩,男女关系都成了家庭关系,都是责任与义务。
  最后我找到的爱情图像是章剑的一系列少男少女的爱情,在草地上午餐睡觉,在树枝上攀援……
  而成人世界里,爱情是俸正杰嘲弄的喜气洋洋的艳俗生活。在申玲那儿,两个人是一地鸡毛的日子,早上起床刷牙,看着镜子里的丑陋肉体。在李占洋的雕塑里,相拥的男女只是一个滑稽大场面的局部。陈余看见的两个人的关系也绝不诗意,歪坐一起,挖着鼻孔。
  到邓箭今那儿,标准的爱情姿势:手枪和裸女,是记录的一个梦境。
  到孙平那儿,男女关系已简化成了奴役符号。王晋干脆就娶了一头骡子。
  至此,我终于明白,在当代艺术里,谁说爱情谁说永远谁就是傻×。
  最后,我在廖海瑛的雕塑里终于找到了一个两棵紧紧相拥的玉米。她的作品,和人相关的都是性器的丑恶变形,让我看了很受不了,但只有这玉米,是我在当代艺术中看到的最相亲相爱的形象。
恋人们的六个理财错误(1)
 晓 南
  “谈钱伤感情”,不过,你至少知道,钱虽然不是万能,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比如恋爱和婚姻。有的恋人从一开始就信誓旦旦地决定从此以后共同分享从收入到好友到工作的一切大小事情,却很快就在如何处置和使用共有资源的具体问题上出现分歧,最后不得不放弃这个理想主义的浪漫想法。
  我们知道,爱情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它涉及两个人,是两个人的事。好比开公司,两个合作伙伴如果个性不合,怎么可能长久共事?在理财方面,假如你天生节俭,能穿的衣服继续穿,不是急需的物品决不购置,而你的另一半却是潇洒的享受派,新款式一露面就迫不及待占为己有,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长久相处下去呢?
  所以,在你决定要和他或她分享以后的岁月之前,务必看清楚你们是不是可以融洽相处,避免以下六个错误:
  第一,装出一副不在乎钱的样子。担心对方以为自己是财迷或小气鬼的人在恋爱的时候常常会摆出这么一副大方模样,嘴里说“你想要什么就买吧,只要高兴就好”,心里却巴不得对方碰钉子,然后自己就可以说“我早就知道这东西不管用,不过那天看见你那么喜欢……”之类,结果不仅赔上金钱损失,还给爱情泼了一瓢冷水。
  第二,一人负责全盘财务。不论你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忠诚而让另一半负责理财,把全部收入如数上交,还是你实在不放心,唯恐财政失算,所以希望自己独揽财务,其实都不正确。原因是,管钱的人承担了过多责任,肩上是两个人的生活重担,而不管钱的那个人什么也学不到,不知道怎样才能合理开支,也不能贡献好主意。
  第三,不能坦率交换对金钱的看法。啊,又是那个“谈钱伤感情”的俗话在作怪,其实,不谈钱才更容易伤感情。“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成长的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的思维方式,包括你对有钱和没钱两种状态的看法。如果你一直相信,有钱的人就是比没钱的人高出一等,所以努力向上爬,那么,一旦明天醒来,发现你的爱人失业,你是不是觉得他或她马上低你一等,你就要居高临下发号施令?他或她呢,受得了吗?反过来,如果倒霉的是你,你会不会觉得在他或她面前抬不起头来,郁闷成疾?这都怪你,谁叫你们在携手之前没有了解清楚,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意见不合,怎么可能不伤感情?
  第四,做事没有计划,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投资理财不是做游戏,需要周密的计划。具体的投资方式并不重要,有人喜欢把钱存到银行,图个安稳实在,有人觉得那样太老土,更愿意炒股碰运气,诸如此类,都可以,区别只是个人喜好不同而已。关键在于正确把握“度”,避免把投资变成高风险的赌博。如果你不晓得这个玄乎的“度”在哪里,不妨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明天你突然失去现在的工作,你可以供养自己一段比较宽裕的时间,直至找到下一份更有趣的工作吗?如果不能,你就要好好检讨自己的理财计划了。
恋人们的六个理财错误(2)
  第五,爱上提款机。随处可见的提款机给急需用钱的人提供了很大便利,自然有其可爱之处,却也让意志薄弱者轻易突破自己设立的规矩,大大超支,事后追悔莫及。信用卡也有这个问题。所以,专家并不建议欠缺自制能力的人使用信用卡或提款卡,就算一定要用,最好选择信用额度较低的种类,万一将来后悔,面对的债务也不至于过分沉重。
  第六,把全部收入上交变成“我们”的钱。无论你要求对方这样做还是同意这样做,都
是不正确的做法。比如,她在受到挫折的时候喜欢上街买一两件漂亮玩意儿,作为安慰和鼓励,而他觉得如果自己户口里有几个钱,哪怕明天老板请吃“炒鱿鱼”也不会惊慌失措,等等,这些生活习惯另一半未必都能理解,却又绝对不能忽略,更糟糕的是,这些小事没有对错之分,你不能强求对方放弃而改为按你认为正确的方式行事。这时候,最简单的共存捷径就是允许大家保留部分收入。
  实际上,专家早已指出,每个成年人都应该拥有自己可以掌握动用的钱,数额大小并不重要,关键是必须有那么一点松动的可以自由支配而无须摆到桌面讨论的钱。这与忠诚或爱情无关,真正的原因在于,成年人不必解释他或她的每一分钱都花到哪里去了,这是成年人特有的权力之一。只有孩子才要向父母报告,因为他们还不懂事。两个人相爱不等于放弃自主人格,成年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让我们还是忘了“谈钱伤感情”的废话吧。不好好谈谈钱的问题就许下爱情誓言,这就跟同意和偶尔路过面前的陌生人周游世界一样轻率莽撞,结局如何,你和我一样清楚。
烛光鹅肠火锅
 小 你
  约见富商的时候并不是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但该富商穿着球鞋拖着小女友的手出现时,我还是吃了一惊。采访过程中富商一直半温柔半嘲笑地凝视小女友的脸,把所有的答记者问变成了一个成功男人的调情。更糟糕的是,采访闪电般结束,富商把我扔给一班助手,和小朋友过节去了。
  要说明的是,采访大全并没有告诉我们不能在情人节约见采访对象。
  阿Joe回应我的牢骚说,真是从未见过像今次这么穷凶极恶、这么让男人们心慌意乱的情人节———电影院允诺给每个入场者一朵玫瑰花、一个安全套,女人们都铆足了劲等待男人们给她们制造惊喜和浪漫,以及———性高潮。
  说话时我们一伙兄弟姐妹已经逐个儿逃离现场,聚集于一个破败的酒吧。问题是就连破败的酒吧都人满为患,一个女孩在唱《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阿Joe最后一个胜利大逃亡,一屁股坐下后他满头大汗地说:“还是和兄弟姐妹们在一起好啊!”当然,阿Joe被折腾坏了。
  事实是,昨天他就托人在本埠一家报纸的情人节专版上登记了给情人的留言:“欢子,如果今年再送你玫瑰,我就太没有创意了。”然后今天中午他陪女友看了电影《霹雳天使》,难得阿Joe真的睡着了。这当然不意味着有创意。紧接着是下午公司那场由阿Joe负责的推广会,推广会结束已是黄昏。这时阿Joe是真正地着急了:我的天,什么叫做有创意的礼物?电光石火之间,阿Joe瞄准了推广会现场的花篮,他摘了一朵杜鹃,并花了10分钟时间写了一首诗:“爱一夜就是爱一生/正如爱一生就是爱一夜/正如/我爱你。”送给了已经在撅嘴的欢子。
  好在欢子也没看懂,蛮高兴的。
  但是欢子一直以来希望的是一个烛光晚餐,不过这个时候,哪个高雅的地方还有位子?倒是一家火锅店门庭冷落,三两个人在那里不冷不热地烫鹅肠,为省电,老板连电灯都懒得开。站在黑乎乎的火锅店外阿Joe又一次灵感迸发,他走进去对老板耳语了几句,老板给桌上添了一棵蜡烛。阿Joe跑出来,雀跃地:“欢子,请进!隆重推出今天的特别节目———烛光鹅肠火锅!”这个节目显然是太有创意了,欢子直到坐下都没说什么。席间,阿Joe给烛光下的鹅肠赋予了很多意义,比如,“鹅肠鹅肠,地久天长”。比如,“鹅肠鹅肠,一根肠子通到底,象征我们的爱情一意一心”。比如,“鹅肠鹅肠,从头到尾,有始有终”。
  就这样,阿Joe总算平安地度过了这个险恶的情人节之夜。我们一致认为,在阿Joe给鹅肠赋予的意义里,最后一个最接近爱情的本质,正如阿Joe诠释的,“鹅肠鹅肠,从头到尾。从头进去是什么,到尾出来又是什么?”
感觉就像在吻牛排
 小 宝
  愚人节那天,放假去外地。深夜,在客栈的电视机里,看到了荷兰发生的新闻:同性婚姻在当地已经为法律承认,是日,四对同性夫妻举行集体婚礼。
  至少在电视画面上看不出多少新鲜,亲朋好友济济一堂,脸上堆着客套的假笑,切蛋糕
,喝香槟,和异性婚姻一样俗气热闹。新人中的女性夫妻没什么特别,很一般的金发胖妞。两个基佬长得很登对(中国人说的夫妻相?),不太明显的谢顶,肚子圆圆的,小眼睛,绵羊般忧郁茫然的眼神。电视新闻最后拍到两位基佬相拥接吻,感觉有点恶心。
  回家后读到美国人戴土佬(David Tuller)的基佬报道———阿戴是专写此类报道的国际闻人,报道中正好有一段,说一个基佬和他的loving friend接吻,“感觉就像在吻一块牛排”。
  土佬的报道很家常,琐琐碎碎。他说基佬都喜欢看电影,但不喜欢《与狼共舞》,对好莱坞的言情名旦梅格·瑞恩更是深恶痛绝。比尔和盖芮———土佬报道中的两位主要人物———借来《本能》的录像带,边看边聊,聊的不是莎朗·斯通,他们只聊迈克尔·道格拉斯。
  比尔说:迈克尔很对路啊。
  盖芮不以为然:他有什么好,看上去自以为了不起,还是个小心眼。
  比尔抿嘴一笑:那倒是。不过他的鼻子长得真好,又靓又软,人的鼻子没长得这么好的。
  他们聊得多像咱们白领姐妹。
  但是他们的日子一点也不轻松。就像做生意的老是被税务局盯着,当官的老是被反贪局盯着,作家老是被文改委盯着(不准写错别字、异体字),基佬们脊梁骨上也老是有一双让他们心里发毛的眼睛———艾滋病的眼睛。
  土佬说,就是那些逃过艾滋病劫难的幸存者,也难免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如同大祸临头后的逃生者,他一辈子都会有沉痛的负疚感,觉得对不起死难的亲人。
  不过到了本地,一切都化为笑谈。前几天几位闲人在一起扯淡,说到了荷兰变法。紫气说,阿哥,侬快点办到荷兰去,也好把我办出去。阿哥说,怎么办法?紫气笑道,侬先与阿嫂假离婚,接下来和我假结婚,用夫妻的名义把我办出去。
  夫妻情重的阿哥当场差点把紫气掐死。当然这是玩笑。如果不是玩笑,谁玩得过咱们?
当莎莉遇见饭岛爱
 小 宝
  哈里与莎莉一起开车去纽约,这是他们第一次相遇,哈里说:说说你的故事吧,芝加哥到纽约要开上18个小时。莎莉说:用不了出芝加哥,我那点故事就讲完了。那年莎莉20岁出头,大学刚毕业。
  《当哈里遇上莎莉》(港译《90男欢女爱》)曾经是我们的经典:玩世不恭见异思迁,又有一点所谓的情感原则,享受有质量的故事,并不在意故事的数量。莎莉20岁时的那些故事,编一本书大概也就是《婚姻法》单行本那点厚薄,排字再松,也到不了50页。所以有点知识分子小鸡肚肠的哈里心里有底,盛气凌人地和莎莉调情。
  但如果哈里遇到了饭岛爱———日本当今最著名的AV片女主角、当红的节目主持人,那他肯定会觉得自己像个傻×。饭岛爱的故事把车从芝加哥开到吴哥都讲不完,将饭岛爱的全部故事编进一部书,起码是2000版的《辞海》,很有可能就是一套二十四史。
  饭岛爱的自传在日本疯卖100万册,2001年初更是把台湾国际书展办成了饭岛的个人秀场。她目前已经是东亚少男少女的代言人,他们的宣言是:“将奢侈的欲望当成生存基本需求。”
  从懂事那天起,饭岛爱看见的就是巨大的、伸手可及的社会财富。大卖场专卖店“200万的CHOPARD手表150万的黑貂皮大衣八只狐狸做成的银狐大衣”,像空气和水一样似乎天然存在,他们没有任何贫困记忆,他们面临的惟一问题是将时尚杂志和百货公司橱窗里的迷人生活搬回家。于是,性和性爱,即是他们追求的多种享受之一,也是他们追求享受的手段之一。
  如果你的童年里充斥的是向阳院工宣队公判大会游街示众红宝书……你没有资格去批评饭岛爱的豹纹衬衣,就像饭岛爱没有资格批评你热爱保尔·柯察金,你们根本就是两种人。如果我面对饭岛爱,会觉得自己老得有点狼狈。莎莉也会感到自己有点老。
  《90男欢女爱》里哈里最放肆的段子是说他参加奥运会的性爱比赛,加拿大的裁判给他打了9.8分,美国的裁判给他打了满分,而东德裁判才给他5.6分,把哈里的妈妈都气哭了,哈里自己反思:是不是我下来的动作不够漂亮?
  饭岛爱最喜欢的故事:神明创造了人类,也给了人类各种“心”,它粗心大意,忘记把羞耻心放进去。但是,人类却已经成型了。结果,极为烦恼的神明将“羞耻心”放在了“那里”,“羞耻心”非常排斥“那里”,羞耻心说,如果有其他东西进来,我就马上跑出去。
  曾经是我们青春偶像的莎莉一定会发现她和饭岛爱之间的代沟。
清者阅之以成圣
 小 宝
  杰夫请妈妈吃晚饭,在座的还有杰夫大学里的室友马克。马克长得漂亮极了,比赵忠祥都漂亮。杰夫的妈妈一直有点担心杰夫的性倾向,见到马克,她心事更重了。这顿饭她没吃好,一晚上就觉得杰夫和马克在饭桌上眉来眼去,眉来眼去当然不可怕,怕只怕马郎竟是杰儿的俏冤家。
  杰夫看见妈妈蛾眉紧锁,便悄悄地对妈妈说,我知道您在想什么,放心吧妈妈,我和马克只是室友,别的什么都不是。
  一个星期以后,马克问杰夫,你妈妈上次来咱们寝室吃饭以后,我就再也没见着那把银制的汤勺,会不会是她拿的?
  杰夫说,有可能,我写封信去问问。
  信是这样写的:母亲大人,我不说是你拿了马克的银制汤勺,我也不说不是你拿了马克的银制汤勺。我只说事实。事实是:你来过以后那把汤勺就不见了。
  几天后,回信到了:杰夫吾儿,我不说你和马克睡在一起,我也不说你没有和马克睡在一起。我只说事实。事实是:如果马克睡在自己的床上,他早就可以找到那把汤勺。爱你的妈妈。
  这是我今年听到的最具哲学意味的民间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所谓的客观事实往往是靠不住的。杰夫的事实带有他和马克的偏见,有很大的漏洞;妈妈的事实带有她事先的预谋,就像我们看到的不少新闻根本就是由媒体一手打造。
  这些年我们的知识进步主要靠自修,自修的主要教材来自口耳相传的咸湿笑话。这些笑话是成年人的克雷洛夫寓言格林童话,它们不仅有优美的构思,幽默的含义,更有道德的劝诫和宗教的譬解,全看你怎么听,怎么读。“清者阅之以成圣,浊者见之以为淫”,李敖的这副对子有点道理,虽然对得很不工整。
多少爱可以重来
 王尔冈
  香港有一句电视公益广告词是这样的:“生命无Take 2,请小心演绎。”劝诫年轻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要误入歧途,毕竟人只能活一次,不像电影可以一直拍到满意为止。
  其实就算是拍电影,也未必每个片段都能反复重来,1993年的《亡命天涯》就有绝佳例子。影片开头一段时间,哈里森·福特扮演的金保医生都蓄着大胡子,后来为了改头换面才全部刮掉。其他电影里难得见到福特毛毛糙糙的造型,何况这次的胡子货真价实,可以想像如果需要重拍将会多么讨厌,因为假胡子的效果肯定大打折扣,重新蓄真的又势必耽误太多时间。幸好福特没有因为担忧这些而承受太大压力,施施然往卫生间镜子前一站,将“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的镜头一蹴而就。虽然福特没有得过重要的表演奖,而“演技”又是这样玄妙的一个概念,但“刮胡子”一幕就可以作为实力的强硬证明。
  有的电影片段不是不能重拍,而是主动放弃了重拍的机会。在1997年的《泰坦尼克号》里,杰克给露丝画裸体肖像时命令道:“躺到床上!……啊,我是说沙发上。”如果查阅詹姆斯·卡麦隆的剧本,会发现原来的对白应该是“躺到沙发上”。扮演杰克的里奥纳多·迪卡普里奥一个不小心,将心里话说将出来,卡麦隆觉得效果更好,干脆保留了这句口不择言。“裸体画”一幕本来就带有强烈的性意味,而当初该片进入我国电影院时,不少宣传都一本正经地强调所谓“艺术需要”,倒表现出经验不足的心虚。
  不知道有没有谁会为了验证一个细节而重看《泰坦尼克号》,这可能比重拍一个镜头麻烦得多。据说该片的拍摄目的之一,就是要惩罚那些脚踏两只船乃至几只船的情圣们。此类“刑具式”电影一般具备下列特征:必须是女性爱看的电影,多数是言情的;必须是一段时期内热门的电影,可以不喜欢,但不看则不时尚;必须是放映时间很长的电影,足够让人进影院之前不敢过度饮水,否则就得被迫体会“爱是恒久忍耐”。想想看吧,要在短时间内反复欣赏一部长达三小时的作品,还得小心避免在几个不同的女孩面前表现出丝毫的厌倦,将是多么可怕的折磨。
爱我就穿越时空
 王尔冈
  韩国人擅长什么?
  最简单的答案是他们都很会说韩语。另外只要稍微了解足球,会想到他们善于跟外国合办世界杯,毕竟目前已知能这么干的只有两个国家。不过如果看过一定数量的韩国电影,特
别是21世纪的一些言情作品,也许会得出一个奇怪的结论———他们很擅长穿越时空。
  “穿越时空”本应是科幻作品中的概念,强调科学原理和科学手段,虽然实际操作连科幻作者自己都解决不了,但他们笔下的人物能想出办法。时间旅行一旦展开,向前可以发挥丰富想像,推测将来的神奇世界;向后可以卖弄历史功底,利用古今矛盾营造荒诞气氛。比如1895年H.G.威尔斯完成了小说《时间机器》(The Time Machine),他的曾孙西蒙·威尔斯导演的最新电影版在107年之后推出,其中就幻想到80万年后人类的分裂:一部分当上捕猎者,剩下的则成了猎物。
  韩国电影的穿越时空是另一回事。有两部关于穿越时空的作品于同一年出现,内容都涉及爱情:在《情迷报话机》里面,上个世纪70年代的女生用报话机联系上21世纪的男生,竟然提前得知自己故事的结局;而在《触不到的恋人》里面,男女双方时空差距只有两年,两人能通过一个邮箱交换信件和物品。
  这些电影的人物并没有作真正的“时间旅行”,他们只是穿越时空传递信息。报话机和邮箱都像是随手从道具仓库里“顺”出来的玩意儿,根本无须拿科学原理敷衍观众,不用解释为什么穿越时空,摆出一副“穿越就穿越了,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架势。
  爱我就穿越时空吧,反正时间因素根本不重要。关于“朝夕”还是“长久”的讨论已经过期、腐朽,快要长出木耳来了。韩国人好像非常迷恋这种将时间置之度外的爱情主题,会同时制作如此相似的同类作品,难免令人误以为他们精通时空穿梭。观众才最需要一台“时间机器”,不管是“美国制造”还是“韩国制造”,只要让人在看完《情迷报话机》之后立刻回到两小时之前,开始看《触不到的恋人》,那么两次的感觉就同样新鲜。
  穿越就穿越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所谓爱情喜剧片
 王尔冈
  在一部“爱情喜剧片”里,男女主角未必从开始就吵架。但是如果一部电影的男女主角从开始就吵架,那么它一定是“爱情喜剧片”,而且吵架的人最终将疯狂地爱上对方。
  安吉莉娜·朱利主演的《所谓人生》(Life or Something Like It)部分证明了这个定
律。她扮演的女主角是西雅图的一个电视主持人,有个非常不错的男朋友,还刚刚获得了事业上最好的机会,正感觉万事如意,不料却遭受意外打击。一个会未卜先知的流浪汉告诉她,她的生命只剩下一周时间,更惨的是她相信了,同时醒悟到自己的生活其实毫无意义,于是拼命抓紧时间改变生活态度和方式,希望改变不幸的结局。
  她的男朋友的确非常不错,有型有款,还是打职业联赛的棒球明星。但他还没有好到足以打破那个定律的程度。在女主角的老板给她安排了一个摄像师之后,观众就知道帅哥球星已经被三振出局,情场没戏了。因为那个同样有型有款的摄像师一见到女主角就跟她吵架,其中有一段关于镜头该由哪里开始的斗嘴是这样的:
  女:我是讲述这个故事的人。
  男:但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张照片抵得上一千个字”?
  女:这句话是专门说给你这种不认识一千个字的人听的。
  男:嘿,我认识两个字,第一个字是“F”开头的。
  ……
  银幕下的观众心中正在鼓劲:加油,把那个“F”开头的字说出来!忽然想起,这是一部所谓“爱情喜剧片”,措辞应该甜蜜一些,而且还想起了前面所说的那个定律,不禁开始暗暗为帅哥球星担忧。果然,事情发展下去,球星就在并未犯错的情况下被女主角抛弃了。也许正因为如此无辜,电影安排他在最后无关痛痒地击出了一个全垒打,算是安慰奖。
  如果所谓人生就是所谓爱情喜剧,那么冷静和自制力一定是最大的性格缺陷。它们苦口婆心地阻碍你和异性吵架,害你损失了无数次和异性相爱的机会。
猜猜谁真的爱你
 王尔冈
  如果用谜语来比喻电影的悬念,那么最有名的题目就是“猜猜谁是凶手”。看着命案一桩接一桩发生,几乎所有出场的人物都有嫌疑,甚至包括已经被杀死的人———有些凶手善于装死,观众就不知不觉投入到一场趣味十足的狂野猜测中。但在一些惊险的电影里,最有意思的谜题并不血腥,反而听起来显得文艺,那就是:猜猜哪一个才是真正爱他/她的人。
  2001年有部电影叫做《反托拉斯行动》(Anti Trust),说的是一个电脑高手被招进IT业大公司工作,偶然发现老板为了实现垄断使尽肮脏手段,于是利用才智与之周旋,最终将这个有财有势的行业大鳄一举击败。情节算得上峰回路转,但可惜我受惊险片毒害太深,许多本来应该令人吃惊的意外都能大煞风景地一猜即中。比如说,主角带着老板的犯罪证据去司法部举报,在走廊遇见司法部的负责人,该负责人亲切地请他到自己的办公室里稍等,自己要过一会儿再来。我马上醒觉,电影里一个人叫另一个人在房间里稍等,自己马上就来,通常只意味着后者将在房间里发现重要的东西。而这是惊险片,没有什么比揭穿某个“好人”原来是坏人更加震撼了。果然,主角在办公室发现这个司法部负责人是老板的同伙。
  当传统惊险元素未能提供足够刺激的时候,“男女关系”这个一般只会被当作惊险片点缀的东西发挥了好作用。电影似乎漫不经心地在男主角身边安排了两个女孩,似乎都有机会成为他最终所爱,但随着故事发展越来越紧张,这两个女孩的真实身份越来越重要,对男主角而言甚至事关生死。我也大胆地猜测了,甚至一度以为自己猜测正确,然而真相却狡猾地逃脱了我的意料。
  作为一个有公德心的观众,我五年内都不会告诉没看过《反托拉斯行动》的人哪个女孩是好女孩。但我想说说这种恋爱谜局令我联想起的另一部电影:金·凯利的名作《变相怪杰》。这部1994年的影片也给男主角安排了两位候选爱人,一个是夜总会的惹火尤物,一个是报社的女记者。他刚遇到前一个便陷入了深深的单相思,不知道她其实是坏人的帮凶;后一个则看起来朴实善良,想靠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当时我深信男主角最终肯定会迷途知返,认识到朴实的一个才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但结局无情地向我宣布这种逻辑其实早就过时。情节在转折之后还可以再转回来,女记者骗取了男主角信任,就将他出卖给了坏人;反而是夜总会艳星不愿继续做帮凶,关键时刻救了他一命。
  《变相怪杰》就像《反托拉斯行动》一样成功地把我骗倒,差别只是《变相怪杰》时日已久,公布结局也无妨。那时真不该迷信自作聪明的推理,其实只要顺应本能,就接近了正确的答案———试问哪个男性不喜欢看惹火尤物?
恋爱中提防恶犬
 王尔冈
  它出现于银幕,跟女主人奔跑在阳光明媚的海滩上。女主人由布里特妮·墨菲扮演,她刚刚跟阿姆(Eminem)合作过《8英里》,是正处于上升阶段的新晋女星,看来迟早会进入《人物》杂志评选的“全球最美丽的50人”;而它虽然永远不可能当选,但条件也不错。它是矮胖的白色虎头狗,样子比较傻,几乎称得上人见人爱,只有男主角说它“不过是头有毛的
猪”。
  这部2003年公映的电影叫做《新婚燕尔》(Just Married)。它和她一起邂逅了他,他和她一见钟情,它和他则处得不太好。直到有一天,他对它的纠缠感到不耐烦,随手扔出一个球想把它引开,谁知球跳出了窗户,它也飞身跃下,然后就是汽车急刹、撞到东西的声音。这一幕发生时,影院里富有爱心的人们发出一阵惊呼。
  《新婚燕尔》应该属于喜剧类型,讲述一对恋人的关系在婚后的蜜月期接受严峻考验。如果说他误杀了狗,那么狗也几乎扼杀了他的婚姻,因为他和她约定相互坦诚,而他一念之差隐瞒了小狗逝世的事实,等到真相被揭穿,美满姻缘也就濒临破裂了。
  后来影片结束,字幕声明没有动物在拍摄过程中受到伤害,却不用声明有没有人受到动物的伤害。狗的情节在故事中只占一小部分,但我觉得电影在偷偷向我们灌输这样的信息:狗是人类的朋友,又是人类爱情的敌人。
  同一年面世的《如何在10天之内失去一个男友》(How to Lose a Guy in 10 Days)能够证明这种阴谋理论,它甚至将养狗———或者说不恰当地养狗———列为女性最容易吓跑男友的问题之一。女主角是时尚杂志专栏作家,她想总结女性在恋爱中容易犯下的错误,于是准备先钓上一个男友,然后在10天之内做尽令异性反感的事情来,看能不能把他吓跑,再将经验整理成文章,给女读者作出错误示范:看,这些做法会令你失去男友。她真的开始了她的实验,还把一条狗当成得力道具,给它和他买同样花纹的衣服,给它起了影射他身体某部位的名字,还让它在他的球桌、赌桌上小便。这种情节也许能提醒女观众小心处理男友和宠物的关系,但同样能勾起男观众难过的回忆,平添对狗的敌视:那一次,那一次,还有那一次,我得到的待遇是否真的连狗都不如?
  有人说,跟你的女朋友谈恋爱,就是和她的一家老小、亲戚朋友谈恋爱,因为你不得不跟这些原本和你毫无关系的人打交道,平添许多麻烦。其实这还不算耸人听闻,可怕的是“一家老小”还包括她的狗。
拜激情主义
 小 七
  一天晚上,泡完吧,和一个朋友一起坐车回家。为什么女人总是要激情?他坐在前排付钱的位子上问。最近,他的感情受了打击,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跑掉了。
  因为,激情是她们的宗教啊,我说,这样也好,她走了,你正好解放,婚也不用结了,
从此以后,可以堂堂正正地花天酒地,胡作非为,别人还觉得你的放纵,是伤心的表现。
  她们总觉得别的地方更精彩,他叹了一口气,再白痴的人,也比我精彩,因为他们新鲜嘛。我也觉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不试一次,她们总不甘心的。
  折腾。他最后下了一个评语。
  婚姻这种东西,总有一天要消亡的吧,对此,我是越来越悲观了。别的不说,要一男一女,一对一地守上30年、40年,现在的年轻人,我看没几个会拍着胸脯说我可以。跟以前劝别人结婚,以享受安定的乐趣不同,我现在常常劝别人不要结婚:算了,自己玩玩吧,多开心,玩得不舒服了,换一个,何必非要结婚呢?
  倒不是我自己对婚姻有什么不满,而是看了太多的分手、离婚、折腾,越来越感觉没几个人的心态适合结婚。爱、爱、爱,然后是平静得很舒服,然后是平淡得有点不舒服———也可以说,是舒服得有点不舒服,因为这种舒服没激情。那种一上来就感情不合的,就更不用说了。
  另外一个朋友有句名言,不是婚姻的哪一方有问题,而是婚姻这个东西折磨人。
  我的格言是:最后还不是一样?
  很多女性朋友(这个词真别扭,但是也找不出一个更合适的字眼),在我看来,都有点拜激情主义,折腾;当然,在她们看来,我的信仰也只不过是沉闷而已。
七 月
 小 七
  一月,他每天准时上下班,分秒不差。
  二月,他突然爱上夜生活的糜烂,每晚转三家夜店。
  三月,他玩世不恭,什么都拿来开心,没有一点正经。
  四月,在电梯里,他突然一见钟情,爱上了自己的邻居、一个新搬进来的单身女子。整个四月,他都很晚上班,很早回家,只为能在电梯里多遇见她几次。
  五月,他们开始恋爱,然后,做爱。第二天,他敲掉了两家之间的隔墙,他不希望他和她之间有任何阻挡。他甚至扔掉了自家厨房里的用具,扔掉了她浴室的镜子,扔掉了自己的床和电视,扔掉了她的沙发和桌子。他希望和她共用一个厨房、一个浴室、一张床、一台电视、一套沙发、一张桌子。他甚至焊死了自家的大门,他希望和她共用一把钥匙。
  六月,他突然对她不满,她也觉得他实在面目可憎。于是,他们重新砌墙,重新添置家私,他也重新割开了自家的大门。在电梯里遇见,他们形同陌路,连业主委员会开会的时候,也隔开很远。
  七月,他开始爱上手机里的贪食蛇游戏。
女人味
 江 南
  别人都说,女人是比男人要老得快的。我一直认为,人活在这个世上,心态年轻最重要。我们无法阻止时间流逝,年华老去,但是可以永远保持一颗健康向上的心。
  年初,日本杂志《an.an》以女人味为题,由400名年约20至30岁的男士选出自己心目中
“最具女人味女星”。结果,藤原纪香大热胜出,远远抛离其他对手。我想,男人与女人眼中的女人味,实在差得太远。如果要我投票的话,我会投给中山美穗,成熟,知性,身上有种淡淡的忧伤,温婉却不伤人。
  藤原纪香的身材有口皆碑。难怪她可以囊括一同选出的“最佳胸部”及“最佳腰部”的第一位。但那是无法叫女人味的,我倒同意她很“女人”。好男人不会沉迷于表面的诱惑,一时的吸引是有可能的。尽管这是一个速食年代,但大凡普通人心里总盼望着有一份长久的稳定关系。就算那些投票给藤原纪香的男士们,恐怕也应该会找个人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一个有女人味的女人难得,一个懂得经营生活的女人更难得。她会让你的生活时刻都有惊喜。那是一种朝夕相处的渗透,平和而淡雅。就像好酒一样,历久弥香。好酒要酿多少年?有女人味的女人是不怕老的。
  如果一个男人看上的是一个女人的外表,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关系。彼此各取所需,用完了,也就该换了。
  我要的爱情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我们可以一起坦然地老去,一起看对方不再年轻。任岁月沧桑,容颜改变,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就算他不再气宇轩昂,风度翩翩,我也会告诉他,他仍是这个世上,我最爱的男人。
      
大,还是小
 芋 钢
  有一张广告传单很过分,为了推广其丰乳产品,不惜用诸如“她的胸部一直处于13岁的水平,我的手没有地方示爱”等极端歧视性的语言来评说那些胸部小而平的女人,想以此激将法刺激女性隆胸市场。我开始也以为这样的言语会让人反感,但我拿这传单试过好几个小胸脯女人的反应,她们非但不反感,反而很感兴趣于传单上的宣传,大有舍身一试的意思。
这其实并非孤立的现象,当西风吹来,“丰乳肥臀”早已取代“窈窕淑女”而成为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审美时尚。不光男人迷恋丰乳,就是女人自己也以胸小而自卑,感觉说不起话。于是,天生胸小的女人只好求助于后天的拯救:使用药物和手术。难怪我的朋友乌家学要大惊小怪地对我说,现在的街上真是峰峦叠起了。对此,我也无话可说。
  但是我最近看见一些消息,令我对那些追逐时尚的女性平添了一份担忧。据说,美国和欧洲已有多个著名影星和模特,将曾经隆大的胸脯又收缩回来,做了乳房缩小手术的事例。而做大之后又做小,其做小的花费是做大的双倍,其中显而易见的痛苦就自不待说了。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西风又在小巧吹。据说,在西方市场,连西瓜都不好卖了,而苹果越来越受青睐。
  大,还是小,这是一个问题。
  如果小真的成为新一波流行和时尚,我们那些已做大的姐妹们,不是就要面临十分严峻的选择:是再一次挨上一刀,跟上时代潮流,还是维持现状,傻乎乎地挺着一对过时的大乳房?
  曾经一度,我的女朋友是一个不需要任何药物和手术的帮助就可以与广告上的“挺模”媲美的女人,我也觉得挺好。后来,我的另一个女朋友就要小巧得多了,但我仍然觉得,也蛮好的。可是,女朋友受不了铺天盖地丰乳广告的煽动,盘算起要去做隆胸手术。我当然坚决反对。因为,真善美第一条就是真,你连真都没有了,还谈得上善和美吗?但她没有听我的劝告,去做了。于是,每当我和她在一起时,总有一种喝假五粮液的感觉。我和她的结局就可想而知了。前不久她打电话来说,她已准备和一个外国留学生结婚了,但那小老外有一个附加的条件,要她把胸部做小,于是她问我要不要接受这个“苛刻的”条件?又是大与小的选择,看来这真是一个国际化的问题了。
一个阶级敌人的忠告
 芋 钢
  一个心理正常、健康的少女,一个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少女,一个不慕虚荣和假充老练的少女,一个少女一样的少女,是不会喜欢上一个中年男人的。一个这样的少女如果不小心走进了中年男人的世界,她会发现,这世界原来是多么的虚假、无趣,且还有那么一点滑稽。首先,她不会接受中年男人已经习以为常的那种真理在握的说话方式,就连他们有时候表
现出来的谦逊与宽容,也仍然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具备那样做的资本和权利。其次,她也不会喜欢中年男人在性与爱上的所谓成熟,那成熟具体化就是:浪漫吗?我已经浪漫过了。爱情吗?太累也太小儿科。做爱吗?我教你。他们处处透出过来人的老气横秋与自以为是,压制少女新鲜、好奇的需求和想像。
  被大众传媒渲染的所谓中年魅力,其实是由这么几个关键词构成,如:事业有成,经济实力,阅历丰富,善解人意,性成熟等。其实,在我看来,这几个关键词构成的非但不是魅力,恰恰是危机,而且是典型的中年危机。事业有成意味着他们承受着太多精神压力,身心疲惫,患得患失,接吻的时候都可能想着合同和账号;阅历丰富表明他们对任何事情均已见惯不惊,目光中已隐隐有了浑浊、呆滞的底色;善解人意也只能说明他们毫无锐气和惯于居高临下,因无激情而假装温情;性成熟就更是危险了,它是衰老即将而至的标志,一个性成熟的中年男人以性质量为掩护,实则是在实施一系列的性操作,技巧的娴熟使他们难以有真情的流露,一切快意均建立在技术的层面。这并非我危言耸听,少女们一旦与中年男人发生恋情,那过程,无异于跟在导游的后面完成一次索然寡味、千篇一律的团队旅游。正如许多人都已看过的《美国丽人》那部影片,中年男人在少女动情之后,却会以对方是处女而临阵逃脱,以此表明自己道德的崇高,实际却是极不负责任的虚伪行为。但你看那一对年龄相当的少男少女,他们自然地接吻,自然地脱掉衣服,因为他们共同面临一个美好的未知世界,他们能够同步地去探索,并为自己每一次的新奇发现而欢欣鼓舞。
  少女们,即使要和中年男人来电,也千万别把他们太当回事———这是隐藏在中年男人队伍中的一个阶级敌人的忠告。
女人的性趣
 芋 钢
  经科学家研究并证实,女人本质上对一个男人的兴(性)趣不会超过三年半,过了这个期限,女人就会将兴(性)趣转向另一个男人。
  这则消息在报上见到很久了,我当初就没有像许多人那样表现出过多的惊讶,传统的中
国男人(西方男人好像也是)在做了丈夫后,最忌讳的就是“绿帽子”三个字。丈夫们时时都忧心忡忡地盯着自己的妻子,生怕眨眼工夫,她就会跑开去“偷奸养汉”。于是,便有了“贞洁带”之类的东西发明。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女人是怎样的,男人心里最明白。也就是说,女人的“见异思迁”的习性,其实早已被男人们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直观地感受到了。
   但是,为什么通常我们学到的知识中,又总是在告诉我们,女人对爱情是最坚贞的,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往往就是一辈子,而男人却是花心的,见异思迁的?这其实不难理解。因为这些所谓的“知识”主要是男人们发明的,是男人们耍的花招,是专为女人们设下的圈套,其目的是让女人们自己也相信女人其实是用情很专的,于是就自觉地变得“安分”起来,男人们也就省了那份戴“绿帽子”的忧虑。在这个“圈套”中,男人们还有一个最保险的设定,那就是,见异思迁的女人是坏女人。这就是说,哪怕女人从本性(也就是身体)上感知到自己已有“思迁”的欲望,也不敢正确地认识和对待这样的欲望,因为她已经被明示或暗示了,那是“坏女人”才有的欲望。
   比如,像西门庆和武松,这两个男人看起来好像势不两立,其实是一种类型。这种类型的男人骨子里都是强权和自私的,他们虽然表现的方式和手段不一样,但都不能承认女人有快乐并有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在今天,大多数男人看待女人的“见异思迁”,仍然超越不了“西门庆/武松”型的思维。
男人眼睛,女人苹果
 芋 钢
  20岁的女人:这个年龄段的女人严格说来还不是女人。如我辈略经沧桑的男人,习惯上一般称她们为女孩。她们无论从形体还是神态,都给人一种“梦兮兮”的感觉。她们自称“苹果熟了”的时候,其实苹果是还没有完全熟的。所以,如果你怀抱浪漫情怀去尝上一口,那一般是要付出代价的。她们是新鲜的,但也是最危险的苹果。能够吃这样的苹果的男人,
基本上是不计后果的男人。
  30岁的女人:毫无疑问苹果是真的熟了。这时候的苹果不仅看得,而且吃得。味道还不错。但你如果要问有没有危险,我可以告诉你,这要看你吃的是哪一个苹果。也就是说,危不危险是因苹果而异的。面对一个30岁的女人,一个男人如果还瞻前顾后,那是会相当后悔的。30岁的女人,是每一个年龄段男人的宠物。
  40岁的女人:这个年龄段的女人一般来说比较烦,通常是坏脾气或坏情绪的苹果。她们自己已经做够了苹果的姿态,也见识了太多吃苹果的人。她们太苹果了,以至于让想吃苹果的人容易望而却步。
  但公平地说,她们其实是味道不错的苹果。如果偶遇上一个好情绪和好脾气的,庸俗一点说,那简直就是你的福气。挑选这样的苹果,是需要眼力的。而要吃这样的苹果,更是得十分地讲究了。倒不是因为吃苹果的人讲究,而是苹果太挑剔。
藏在味蕾里的情人
 连 岳
  相爱的人,最后都会有些接触,手、舌或者别的东西———鉴于你已知情,我就不多说了。这样表述问题说明格列佛是个有格调的人。他还说:情人之间用尽力量相拥不过是为了融为一体罢了,可惜中间隔着衣服,到了后来,没有衣服了,也隔着皮肤。人类的物理性质注定他们只能分散。
  但是仅有的接触,就足够快乐了。格列佛低声补充道。之所以要低声,是因为这些快乐跟雪国的情人们比,太低级了。
  他们当然也像人类一样用手和舌头试探,可是他们可以把情人吃了。格列佛经常见到两个雪国人糖甘蜜甜地坐在一起,互相吃着对方。吃完以后,他们就变成了一个人。格列佛想,这恐怕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刻了。几分钟以后、几个小时后或者几天以后,他们回复成两人,但已不是原来那两个人了,他们各自带着对方的味道,把情人的一部分消化了,也被情人消化了一部分。他们喜欢的味道也许会变,但不同情人的味道却依次藏在味蕾里,每个人都有某种食物会唤醒情人的味道。
  如果他们热烈相拥,就能把自己印入对方的身体,再持续用力,他的脸就会出现在情人的后脑勺上,然后,从情人的背部走出来。这些热恋的人一转身继续拥抱。不停地转身、重叠、分离、相拥。像两颗水珠的舞蹈。
  那个身形庞大的英雄塑像逃跑以后,宪兵和警察在城市的角落游荡,许多由于吃或者拥抱正融化一体的情人就倒霉了,懒惰的追缉者拿他们去和上司交差,结果跑了一个“英雄”,却缉回十来个嫌犯。于是时代广场上有了十座塑像,除了“英雄”,还有正义、善良、勇敢、沉思、忠诚、美等主题。
  这些塑像也纷纷找到空子逃离,而且他们一落地就分成两人朝不同的方向跑去,使看管的警察首鼠两端。只好再发通缉令,又抓来了百来个嫌犯。这使雪国的恋爱成为危险的事情,情人互相啃噬和拥抱时,都得看看远处有没有宪兵钢盔的冷光。危险使恋爱增加了快感,古板的人、绝望的人、犬儒主义者、神父都加入了恋爱,城市建筑的各种缝隙里都是融化一体的恋人。宪兵更加不费劲地缉拿了成千上万的嫌犯。
  雪国很快成为情人的国度,每个人都找到他可以相融的人,不分昼夜地拥抱在一起。宪兵和警察发现自己处于尴尬的地步,雪国到处都是身形庞大的情人,在力量上已远胜于武装部队。幸好情人们很配合,事实上,每一对情人都希望自己被通缉一次。武装部队的情绪越来越低落,他们明白自己已经成了性辅助品,在价值观上等同震荡器、润滑剂、小电影、伟哥、偷。
迷宫爱情
 连 岳
  格列佛爱上了镜国的一位女医生。这次爱情与制服无关,是真正蚀骨的爱情。女医生模仿的是病态杀手,探索杀人的方法,冰凿、电锯、氰化物、神经毒气,这些常规手段,已经毫不新鲜,可是每天又必须杀一个人,保持手感,这使她进入厌恶性工作的状态。她有时草率地往人心脏捅一刀,捅不准,比如说捅在胃上,又不补一刀,使被害人极不体面———捂
住流血的心脏,脸上挂点凄楚,是很酷的死法,而捧着一堆胃里涌出的食物,就不好看了,再说,许多人的饮食怪癖是隐私,这样还有不尊重别人隐私权的嫌疑。当然,客观一点评价,她还是对被害者温柔体恤的时候居多,她会一刀扎在性神经中枢上,你在闪电一般的高潮中死去,而她却坐在一旁,忧郁地思考自己毫无突破的杀人艺术。格列佛也承认这场景有些制服诱惑,可是更多的感觉是心碎,尾脊椎骨似乎发出焦味,平衡感完全丧失,这些,只能用爱来解释。诱惑倒是其次;当然,诱惑必不可少。
  可爱毕竟是爱。
  格列佛爱上的是镜国的女医生,而不是与他同为人类的女医生,这点必须说明。镜国女医生杀人之余,发明了迷宫,一种能把迷惑固定下来的建筑。迷惑的属性是轻、柔、倏忽,却能用简单笨重的建筑捕获它,这是一个多么聪明的人,格列佛因此爱上了她。后世有人分析,格列佛也许是爱上了她能设计迷惑,沉湎于远航的人就是沉湎于迷惑;新大陆不断发现,航线图变成了常识,迷惑越来越少了,而迷宫,却能代替飓风大浪带来的幻灭感觉,连那该死的指南针也不能破坏它的迷惑,这甚至可以说,迷宫胜过了大海。这只是一家之言,据我所知,格列佛确实是想抱住镜国的女医生,吻她、说些肉麻的话、做个爱、抽根事后烟,也就是说,这是真实的爱情,不是虚指。
  格列佛抱不了镜国女医生,至少,目前是无计可施。不能抱住情人从来是真实爱情的最大困境。格列佛也是个聪明人,他的解决办法很明确,先找到一个可以抱住的人,然后在这个抱住的人身上找到一些爱情。这个可以抱住的人,就是人类的女医生,她长得像自己的情人。格列佛想,我可以在她的额上文上迷宫图;乳房、平坦的腹部、瘦削的背部、臀部,一切将吻的地方,都文上迷宫图。这个想法女医生接受不了,她认可的方案是这样的:由格列佛建一座最机巧的迷宫,她在里面寻找、追逐、捕获他,然后,吻、说肉麻的话、做爱,事后烟毕,由她用前所未有的方法杀了格列佛。
一只被爱的海绵虫
 连 岳
  我是塞纳河上的名人,巴黎人知道一个可以浮在水面上的人。可是苦处只有自己知道,正如古话所说:微笑是大家的,痔疮是自己的。
  其实,皮肤的状况越来越糟糕了,汗毛纷纷变黄、变焦,然后脱落,没多久,全身光溜
溜的,快变成一个蛋了,这让我很害羞。那时正该去兵役局体检,我想方设法逃脱,最后宪兵押着我去了兵役局,夹在一大堆愣头青当中准备体检。到了我害怕的一关,那个军医说:把裤子脱了。我死活不肯,那个军医怒气冲冲:妈的,老子一天看的鸟,你们祖宗十八代都用不完,你那根算个屁。宪兵冲了进来,强行把我裤子扒拉下来,他们看完大声报告医生:一切正常,只是没有毛。军医问:怎么回事?想不到你怪癖不少。我说:是病不是癖。他说:那就别当兵了,万一被敌人抓去,会丢我们的脸。
  由于是公众人物,我的丑闻变成了话题,我更多地漂在塞纳河上想入非非。有次奇怪地想到了一个伊索的寓言,有一只驴驮着盐掉到水里,起来时负担轻了很多;第二次驮的是棉花时也故意掉到水里,结果把自己压趴下了。因为想的时候,我已经在水底了。我叫了自己一声:驴!我的整个身体忽然变得吸水性极强,再不像以前能浮在水面了,一踏上水面脚就变重了,水的重量迅速把我往下拉,浑身吸满了水,沉到海底,像一只巨大的海绵虫。
  我就是吸满了水,皮肤也还是渴。肺快要被水呛死,而皮肤却要被火烧死;这种感觉,恐怕只有一朵在水里也熄不了的火可以理解吧?我的感觉和状态如此无常,是不是因为在想她呢?只有上帝和她可以捉弄我,而我跟上帝,并无过节。
  我躺在河岸上,好不容易沥干了身体里的水,抬起左手,想看看掌纹里的爱情线。有影子罩住了我,是她。那个神秘的女人,忽然消失,又忽然出现。
  我说:你去哪里了?我找遍了所有地方。
  她说:我知道你在找我,你在西柏林时,我在东柏林;你在巴黎左岸区时,我在右岸区;你在三八线以南时,我在三八线以北;你睡着时,我醒着;你自由时,我是囚徒;你受诅咒时,我是巫婆。
   她说:你的心灵已经死了,你看看,你变成什么人了。凶手、骗子、伪先知、无赖、海绵。
  她笑着亲了我一下,说:不过,你现在才是我所爱的人。
可能性(1)
 连 岳
  克隆技术出现,人类在BBC的电视直播中,第一次见到进入卵子的不是精子。从此时起,性史可以重新书写了,人类性爱的原动力———生殖,已经可以被忽视。一个人,求求要好的女同事,送个多余的卵子给你,反正她不用也是浪费掉;再随便从自己身上抓个细胞,就可以复制生命了。如果克隆人合法化,就是可以这么简单。
  性的副产品———快感,第一次,也是最终,成为性的惟一任务。而快感,是可以自给自足的,也就是性活动里的“自慰”。从权威的《金赛性学报告》到现在当红的《海蒂性学报告》,自慰的重要存在,越来越得到肯定。传统看法认为,男性的自慰是普遍存在的。海蒂的调查显示,女性也同样普遍存在自慰,82%的女性坦言自慰,而其中的95%可以借此得到高潮。
  贝蒂·唐森在《解放自慰》中的判断证明是真的:自慰是人类性行为的原型,也是人类性欲的基础所在;其他非自慰的各种性行为,不过是人类为求社会关系的拓展而进行的活动。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快感的丰富层面了。
  自慰无法取代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做爱,是因为快感体验不出。多数人认为,自慰的快感只是对做爱快感的简单模仿,在质量上无法胜过后者;至少,无论你怎么假想,还是知道是假的。
  但是人类从来没有认命。
  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出现,一切都重新洗牌了。首先,色情的禁令几乎成为不可能的任务。再次,信息技术最终可以制造出比真实的性爱更逼真的快感享受。到那时,性爱会不会消失了且不说,一个人独自的性爱,会成为性爱的主体。
  不用多久,电脑就可以进化成可以模拟一切场景的伟大机器,没错,我说的是一切场景,包括登陆火星和做爱。传统的简陋的充气娃娃可能进化成任何一位明星的替身,当然,前提是这位明星愿意出售她(他)的详尽身体资讯,以制造成商品。
  就是没有人愿意出卖身体资讯也没有关系,可以用功能强大的软件设计出所有人梦想中的超级偶像,而又不侵犯任何人的权益。如果微软这家公司不出大意外的话,估计将来这种超级偶像也会被它垄断。你照样要花不少钱去买软件,去升级,而且恐怕不太容易盗版。性在人类史上被生产力、宗教、意识形态、战争与金钱控制过,它接下来要被信息与无止境的快感控制,就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个人的性可以完美的同时而又没有传统性关系中烦人的附赠品或者副作用,假如它被普遍采用,也许会颠覆传统的家庭,使个人主义成为最名正言顺的个人主义。
可能性(2)
  现行的绝大多数婚姻制度,是由一对男女组成的一夫一妻,有诸多禁忌。随着荷兰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将会立法保障同性恋婚姻,因为同性恋是和异性恋一样富有尊严的人类本能。虽然我们现在的一些批评文章还把同性恋当作社会堕落现象,与吸毒并列,然而,中国的同性恋得到更多的尊重,到最后的合法化,也将是一个不可逆的进程。而克隆技术,为同性恋家庭的繁殖提供了技术帮助。一夫一妻制的性别限制也将会消失,同理,一夫多妻制的性别限制也会消失。
  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性爱,现在已经存在,即使他们像撒旦崇拜的小圈子一样存在于隐秘的地方,它们还是存在。如果他们之间的约定能给他们带来安全、快乐和满足,这种性活动,能说它是什么呢?
  应该说,在法律上,很难有什么罪名和它相适应。或者说,我相信很多国家的法律认为这种约定完全是个人的选择自由,只是做爱的一种方式。它会不会更大量地存在,可以继续观察。
  性,和任何词汇一样,并不是一个固定不移的概念,它和世界上变动着的事物一样,有新技术、新思维、新存在的不断重新定义,重新改写。
是我,还是她?(1)
 翟永明
  诚然,女性都有一个自我,但女性内心也总有一个“他我”,自我和他我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置换,构成了女人的特性。不然就无法解释从镜子的发明到当今化妆术的盛行,从整容术到时兴的变性手术,再到五花八门的美容产品的泛滥,无一不从根本上渗透着女人的内心本质,亦即:再造自我形象。
  作为美国后波普之后的女艺术家辛迪·希尔曼,她选择的是哪一个“他我”呢?从19世纪80年代初开始创作彩色摄影作品,她就以拍摄自己为主,扮演了形形色色的女性形象,主要是表现失意的、堕落的、颓废的和愤怒的女性形象。在越来越成熟的思考中,希尔曼已充分把握流行摄影与性别主体之间的关系。作为女性的她,也深感女性艺术家在男性主流艺术势力下的困境,在长长的艺术史上,女艺术家的雪泥鸿爪般的依稀印迹,根本无法构成女性艺术的文本。
  进入19世纪90年代之后,希尔曼的创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时,自拍的因素逐渐减弱,她也不再仅限于自我中心的写照,而是开始通过化装和布景来再现历史,以探讨艺术史上的女性意象。这一次,她彻底地化为她者。女权主义者肯定会津津乐道她根据圣经故事莎乐美为主题创作的作品,因爱生恨,爱恨都玉石俱焚,我为爱而生,你就必须为爱而死,否则就是“引颈成一刀,不负爱人头”。倒也快哉!奇怪的是,这个令人着迷的爱情与复仇的故事,不知吸引了多少西方文人和画家(他们大多数系男性,可见男人不免都有点受虐狂),他们据此而创作的作品也不胜枚数,希尔曼本人对这幅作品的诠释却另有深意。如果说她在这幅作品中也有强烈的女性自主意识,那么这种意识既隐藏在对他人的虚构之中,也隐藏在她自创的形式之下。在古典花纹的窗帘下,用红色绸缎缠身的希尔曼化装成美貌而忧郁的莎乐美,左手持剑,右手拎着施洗约翰的头颅。艳丽华贵的绸缎簇拥着莎乐美青白凄惶的面庞,映照着可怖的人头和冷冽的青铜短剑,使美丽更美丽,使残酷更残酷。这里面当然含有希尔曼更深入洞悉和探讨女人本性的思索。
  希尔曼绝妙的化装术帮助她成为他人,但在她的内心深处,是否真的考虑将自我交出去,让个人变得一无所有?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或从某一抽象的角度看,希尔曼永远都在扮演另一个人,她愿意成为这个和那个,某个街头妓女或衣饰怪诞的妇人,或者男人,历史人物,大众角色,惟独不愿成为自己,是否也已带有人格分裂的精神个案性质?对“前世”感兴趣,去追溯历史,直至进入历史人物角色,这种对自我的剥离,又隐含了对现代社会人与人、人与物、人与历史的关系的思考。
是我,还是她?(2)
  希尔曼自己也曾说:“我不是因为自己性格孤僻,或是不喜欢自己,才爱去扮演别人,我只是对这些衣服的前世,或什么人会爱穿这些衣服等事情感兴趣而已,在猜想衣服角色的时候,还可以运用无限的想像力。”
  对于她的拥趸来说,是我、是他、是何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在观念上逆转了男性艺术的主题,颠覆了原作与独创的关系;她对男性话语场中,由大众媒介和男性愿望构成
的女性形象进行了绝望的、批判性的模仿。这是她的作品最关键的意义。此外,她在拍摄时用光极为考究。她根据伦勃朗的著名肖像画拍摄的一系列《无题》,真正在画面上呈现出著名的伦勃朗的光线;同时,在人物造型和面部上,既有原作古典的神秘,又重叠表现出现代人轻松幽默的感性。这一时期她的思考和拍摄技巧以及化妆都臻于成熟和完美,视觉效果和画面的戏剧性张力与她的个人体验融合交集。在所有创作过程中,从她的服饰制作,到摆拍姿态,再到背景布局,光线安排,都由她一人承担,的确表现出她的过人才华。
爱情本能
 奇 迹
  最近科学家做过一个与本能、爱情有关的试验,他们想证明在生物界外貌并不是爱情第一要素。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的生物学家说,他们发现,有些动物虽然长得丑,但在求偶过程中却比“漂亮”同类更为抢手。
  目前科学家仍未证实该理论适用于人类,不过他们认为,人体免疫系统中分泌的MHC蛋白质,决定了不同男性体味各有差异,女性本能会感受到这种差异,并且进一步倾向于根据不同味道选择MHC与自己互补的异性。如此一来,MHC互补的夫妇所诞后代的MHC蛋白质组合会更为多样,这有助于人类更有效抵御疾病。
  哩八唆说了半天,翻译过来就是,人类本能居然不为金钱、地位所屈,无私地为了后代健康事业更臻完美,仅靠MHC气味就选择配偶。这结论听上去固然伟大,不过恐怕是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寻找生活美好证据时,偶获的零碎线头。
  至少它具体到同性爱侣身上就很荒谬,他们或她们总不可能是为了后代MHC结构选择对方,至于互补就更为渺茫,无证可查。而且同性关系不是人类独有,如此举例更具说服力。如果正方硬要不服,当然还可以用基因变异作为解释,但是这说法又如何解释全世界半数女性都愿与阿汤哥撕掳不清呢?总不能说大家都被靓汤自VCD光碟中散发出的体味感动。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凡人又何必苦苦追索。本能是如此复杂的生命驿动,科学家怎能渴望通过三四分钟讲解,利用一二公式说明就草草了事。
  当对对情侣嬉笑间弯进“时光流转”,耳边分明听到王菲唱着,“爱来爱去没了反应,灯火惊动不了神经,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恋爱中的肚子
 修 罗
  我有位朋友,写爱情小说。他记录恋爱感受,最独特的一点与肚子有关———男人的这个部位离欲望最近,离爱情最远,通常不是小说家关注的对象———他爱上女主角时,“肚子像被重重击了一拳”,然后“被一股暖流充斥”,随着爱情的进程,他的肚子会体会到“温柔的疼痛”,“急剧的搅动”。但他精彩的描述绝对不肯延伸到肚子以下的区域去。他告
诉我,害怕发表出来被妈妈看到。
  朋友是个小胖子,他捧着凸起的肚子闷吃闷喝,显然形势不妙;他神采飞扬,肚子平坦,说明形势大好。总之,恋爱中的肚子会缩水———这说明爱情之火会燃烧一切,包括心脏、灵魂、存款、脂肪。我想提醒热衷减肥的人士注意:谈一场恋爱吧,这比任何运动、节食、药物都好。当然,不良副作用太明显,是它无法克服的弊病。
  关于肚子,我还有其他一些精辟的意见。我原来在一个小机关呆过。那里男人官阶的高低同肚子的海拔成正比。单位的办公室原本还算宽敞,但填充了许多威风凛凛的肚子,感觉局促无比。我们高贵的头儿喜欢喝茶,但他根本无须茶几。坐在沙发上,把满满一杯茶随手放在腆起的肚子上,滴水不洒。后来,他退居二线,变成了调研员,肚子便迅速缩水。这当然并非恋爱的缘故。他私下解释原因:“局长变调研,肚里缺公款。”我很喜欢这个坦白而有趣的说法。
  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无法恭维一个坦白然而并不清白的肚子。有首不甚流行的歌曲《大肚腩》唱道:“当我有了大肚腩,你是否对我意兴阑珊。”这表明大肚腩是男人的噩梦。某些成功男人对此并不介意,许多虚荣女士也不能赞同,她们的眼中,一只肥厚的签支票的手,是男人身体上富于魅力的部位。我在游泳馆里目睹两位成功男人品评在场的女士。他们如同文坛上的酷评家,将形形色色女士们的体型讥讽了个一塌糊涂,顾盼自雄,语声响亮,而他们缺乏教养的肚子上至少可以放得住两至三个茶杯。
  有这样的肚子是耻辱———倘若一对异军突起的乳峰是女人的荣耀,一个高出同侪的粗俗的肚子,就是男人的耻辱。
  患有“暴食癖”的马龙·白兰度,晚年的体型和相扑运动员相似。他在《人魔岛》中的扮相,仿佛一吨涂脂抹粉的肥肉。他的某位女友回忆说,他们躺在酒店的床上看电视,正好看到早年的《欲望号街车》。马龙感叹:“噢,我的天,我那时多漂亮,但现在更漂亮。”———但这是“性感畜生”马龙·白兰度。如果我们沦落到这地步,这样说就会让人笑掉大牙。
  据说,对于女人的乳房,有这样一个标准:判断是否需要乳罩的支撑,看下端是否夹得住一支铅笔。对于男人的肚子,可以参考制定一个标准,判断是否需要削减。
多功能拇指
 修 罗
  摊开手掌,你会发现,拇指的地位最为低下。既粗且矬,好比武大郎,还得仰赖着食指,好一副颟顸的奴才相。
  倘若你是一名剑客,你决不会这么认为,你会对拇指充满尊敬。忘了是哪本武侠小说的
情节,恶人挟持了剑客的爱人,提出只拿他的一根手指作为交换———当然,他要的是拇指。
  除掉仗剑行侠之外,拇指还有超乎其他手指的多功能。从传情达意而言,食指仅供指点,中指聊表侮辱,小指则示轻蔑。你向对手伸出拇指,他脸上掠过一丝满意的笑容,然后,将拇指转向下方,对手像瞥见红布的公牛,一下子愤怒欲狂,你就可以好整以暇地将心浮气躁的他击倒———我的偶像李小龙就经常这么干的。更为复杂的感情也可以依靠拇指呈现。美国总统小布什在施政周年时,被记者问及感想。他只是含笑伸出拇指,一字不著,尽得风流。试想,倘若他向记者伸出的是中指或者小指……
  在人类最重要的动作之一———男女欢爱当中,拇指也可以充当关键角色。性爱专家教导男人爱抚女性的乳房要以拇指作为基点,置于腋下,可予以更正确的刺激;米兰·昆德拉也提过拇指的妙用,在于测试女性心理。交媾时把拇指伸到她唇边,吸吮拇指的一定更喜欢集体性快感,而对拇指毫无兴趣者,对于乖张倒错的诱惑肯定无动于衷。
  这一根粗笨的指头,居然承载了如此丰富的附加意义,实在是不可貌相的。
  当然,抛开特定的情境,剥离其他的暗示,拇指的终极功能只是———表示赞赏。
  要善于运用我们的拇指,这不限于单纯的性活动,而是推及到广泛的社会活动中。父母对于孩子,除掉饲养以牛奶、忠告、零花钱,佐以拇指,他会变得跟你预想的一样出色;上司对于下属,除掉赏以加薪、晋升、红包之外,佐以拇指,他必定会干得更欢。
  中国人是不太习惯运用拇指的。我的记忆中,没几个人肯对我使用他们宝贵的拇指,也许因为我不够好的缘故。中国人使用最多的通常是食指,远远地望着某个背影,指指点点,乱嚼舌头根子,胆怯而且无聊———如果成为被诅咒的对象,我宁愿面对一个向下的拇指,这是非常男子气的。
  我替拇指的遭遇感到遗憾。我们白白浪费了它的多功能。
路上的性感
 杨晓春
  善于观察的人可以从一些广告里嗅到这个时代的一些蛛丝马迹。对像我这等要求严苛的人来说,耐克专以女性为诉求对象的系列PR和广告活动(Nike Woman)就是感觉敏锐、思路清晰的成功企划。
  有些运动品牌对现在女性的生活方式的改变有很敏感的嗅觉。越来越多的女性将运动和旅行作为重要生活方式,这两种生活方式使女性的性感魅力大增。
  职场里的女性,快节奏的工作模糊了性别之间的含义。在很多工作中,一个真正有良好职业感(professional)的女性,是以性别意识低调为隐含背景的。怪不得王小波半开玩笑地说过:“工作关系是正常性关系的阻断剂,使它好像是种不正常的性关系。”
  现在的生活背景下,很多时候,只有在运动和旅行中,女性才有机会展示她性感和温柔的一面。
  结论和推理过程都出来了,现在到了举个实例的时候了。一个简单的问题可以问很多男性读者:“今年让你觉得最性感的一个女性是谁?”
  不要告诉我,只有你的太太或者女友。电影女主角也是很有可能的候选人。每个男人对女人性感的标准都不会一样。
  我的回答是:去年夏天,在贵州施秉杉木河漂流的时候,在源头遇见的一个当地姑娘。她和我们一起在漂流起点游泳。水有点漩涡。我的一个不会游泳的同伴坐着救生圈,一不留神被漩涡卷得团团转。在岸上的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她从不远处快速游过来,几下就把同伴推出了漩涡区。她游泳姿势之优美流畅,令在场所有的人惊叹。这个姑娘肤色黝黑,牙齿洁白,身材健美,落落大方。其实长得倒不是特别的漂亮。
  现在让我回想这个姑娘给我带来的性感震撼,依然是历历在目。借用奥克塔维奥·帕斯很久之前的一句话,这种性感对我来讲,是“纯粹的活力,时光的一次心跳”。
外遇的成本(1)
 艾 柯
  新《婚姻法》颁布之后,各种有关的“问题”和“解释”相继出笼,据说,这些书是去年持续至今最畅销的书。
  这部新颁法律中,人们最关心的无非是两点:一是财产。夫妻财产并非自动“公有”,
通过婚姻来劫富济贫的做法,不再受到鼓励。另外一点是“补偿”和“赔偿”。所谓之“赔偿”则涉及到“过错”,按照新《婚姻法》中列出的可以请求赔偿的过错有如下四点:
  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当然,财产、补偿和赔偿等等都是离婚时才会凸显出来的。而离婚最大的原动力,首当其冲无可否认的,是外遇。
  南方某新锐体育报纸上做了一个NBA球员婚姻的专题,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如果一个55岁的男人爱上了一个女人,那就等于老房子着了火。”无论什么样的房子着火,原因都在于有火种,有那个有意或者无意点燃了火种的人。
  在商业社会里,任何一个行为都要付出代价。已经盖好了的房子要推倒重来,代价自然比白纸上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要大得多。
  对于大多数的人,婚姻中的所谓“过错”,都是外遇导致的。所以,一个人在离婚时获得这笔补偿,等于明白无误地昭告天下:这是绿帽子换来的。
  但是换句话说,婚姻其实就是一纸协议,除了“在婚姻存续期间”赚到的钱是大家的,你的身体也是我的,绝对属于我所有,否则就是违约,我可以要求解除合约,并要求赔偿。
  在中国,一直存在着立法滞后的现实。如同当年在股市上全民动员买B股一样,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老先生曾有名言:不要等球都投进筐里了,才制定规则。一种行为如果要劳动到法律,那就说明,至少在某个范围里,这种行为带有普遍性。
  一、采信的可行性
  重婚就不用说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需要证据的。怎样的证据法庭可以采信呢?
  根据2002年1月的《北京晚报》报道,合肥出现了“第三者”胡某以“暴力捉奸”为由,状告原配侮辱罪。法庭判决这位捉奸的妻子“侮辱罪名”成立。
  媒体并没有报道,这名犯了侮辱罪的妻子,是不是要求离婚,是不是要求“过错赔偿”。如果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法庭该如何判决呢?
  2001年7月的《生活时报》报道,嘉兴一男子因为“包二奶”而起诉离婚,其妻子当庭出示了丈夫“包二奶”的证据(照片),并反诉索赔15万元。但法庭对这些照片的合法性没有予以肯定。
  而根据媒体报道的事例来看,为了所谓的“捉奸”,“第二者”(即合法的配偶)采用偷拍、跟踪等手段,有时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已经明显侵犯了私人隐私,如果法庭采信这些证据,那么私人举证势必成为一阵风,“捉奸”行为只会愈演愈烈,结果可能是直接滋生了私家侦探业的兴旺发达。但是如果不采信,那么,如何有证据判断对方的“过错”?
外遇的成本(2)
  也许最合法的办法是,找我们的警察———毕竟,他们是人民的纳税钱养着的,人民的要求,应该考虑吧?
  二、赔偿额的不定性
  “过错赔偿”如何计算?法律并没有规定。我们看到的个案是,各地判决赔偿的数目各
不相同。
  2001年6月28日人民网报道,福州市林某因重婚被判刑,出狱后起诉离婚。其妻陈某同意离婚,但是索赔“精神损失费”。根据法庭判决,陈某获赔1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2001年7月,上海对一起因为丈夫与他人同居导致婚姻破裂的离婚诉讼判决离婚,并且同意无过错方索赔20000元精神损失费的请求。
  2001年12月,天津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离婚的案子,支持原告无过错女方要求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
  另外,根据“司法解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只能向自己的合法配偶索赔,而不能向婚姻以外的人索赔。就是说,想向“第三者”出气,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而从已有的事例来看,我们不知道“索赔”的数目是如何确定的,是根据对方的收入水平,还是当地的生活水准?或者是对方财产的多寡?法律没有界定,从媒体报道的案例来看,“过错赔偿”,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而且,是在有法庭采信的证据的前提下。
  根据广州市有关部门的统计,提出离婚诉讼的,70%是女性。而到妇联去看一下,寻求法律援助的,基本上都是因丈夫外遇问题引起的。
  在离婚中处于弱势的妇女,万元左右的赔偿好过没有,但是又能支撑她们多久的生活呢?
  另外,只有提出离婚,“过错赔偿”才能成立,如果不离婚,就不是“过错”了,没有婚内索赔的可能。
  三、心态的男女可比性
  民间语文道:每一个腐败的男人后面,都有一个更加腐败的女人。
  有的,不止一个女人。
  从所有的大案要案看出来,上自大贪官,下到普通一个银行小职员,深究下去,背后都有女人。
  看最近几年风靡一时的影视作品,无论中外,都可以看出,外遇问题的普遍性。
  流行代表了受众的心态和社会文化的一个方面。所以,在修改婚姻法时,关于是否要立法惩治“包二奶”的行为,是否要惩治第三者“妨害家庭罪”等等的争论一度甚嚣尘上。
  那么,在已婚男女中,谁的外遇几率更高?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就像女性每年都有一个三八节一样,从来没有人提议给男人过一个“三九”男人节。我们讨论的是一种心态,即,同样有外遇,男和女主动离婚可能性谁更高?答案似乎也是明摆着的。
外遇的成本(3)
  再宽容的男人,也不可能让人挑战底线,绿帽子应该是男人的最后底线吧;而女人,大部分女人,如果爱上了丈夫之外的男人,都会主动选择离婚,因为,她们不太可能忍受灵魂与身体的互相背离,总觉得身体和灵魂必须放在同一个地方才妥帖。
  你见过哪一个男人为了外遇主动离婚?《一声叹息》里的男人的心态就是外遇中的男人的普遍心态:对老婆———摸着老婆的手,是左手摸右手;但是如果你的腿断了,就如同我
自己的腿断了一样疼;对情人———这年头哪有仙女啊?
  于是,他们的办法是:拖。如果有孩子,那是最好最现成的借口了。
  因此,中国的孩子们应该庆幸,至少他们中的大多数,不会像那个美国笑话里说的:我们的爸爸妈妈都离婚了,为什么你爸爸妈妈还不离婚?
  四、男人索赔的可能性
  按照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网上有个笑话,说的是,根据新《婚姻法》,想离婚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找人同居,并且采取广而告之的态度,你想离婚,自然调解无效。当然,你不要有太多的财产。
  法律有空子可钻是难以避免的。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结不成的婚,没有离不成的婚。
  有一篇小说曾描写一个男人为了甩掉妻子,精心设计了一个陷阱,让妻子不自觉地爱上另一个男人,同时让他“发现”,而让妻子悔愧交加地主动离婚。
  今天如果有人按照这个套路设计一下,情形会怎么样呢?
  就目前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基本上是妻子向丈夫索赔,尚无丈夫向妻子索赔的实例。如果是妻子红杏出墙,做丈夫的男人,会不会索赔?绿帽子换来的钱,男人会要吗?
  由于没有实例,我们不能妄自猜测。但是既然男女平等,为什么男人不可以理直气壮地索赔?
  我们没有看到实例的最大可能是,当事人没有闹上法庭,在法院外就协议了。
  五、成本总核算
  核算下来,你明白了吧,如果你打算将外遇进行到底,总有一天事情会露馅的,不离不弃的想法比较天真,既然“过错赔偿”本身的灵感来源于合同法,那么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一项投资不能赚钱,那就得止损,所以有必要核算成本在先。
  表面上看,离婚是最大的成本,加上数万元的赔偿———如果你的法定配偶看在曾经的夫妻情分上,不那么狮子大开口;又或者,她(他)没有请到一个激情和口才都足以打动法官的律师。当然,身心的折腾是不能算的,因为你一定乐在其中才要这样折腾的呀。
外遇的成本(4)
  民间曾有一句恶俗的话,与婚外性成本有关:“想喝牛奶,为什么要养一头奶牛呢?”
  这次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提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等于明确告诉你,一时的通奸和一夜情,都不在此列。同样是出轨,“持续稳定地居住”符合索赔的条件,一夜情和嫖娼,都不算“过错”,不符合索赔的要件。如此推断下来,“养奶牛”的人至少是爱牛的,
属于有情人,只喝“牛奶”的当然谈不上情了,却是最节约最经济的。法律到底要打击谁和保护谁呢?如果一个妇女到法庭请求离婚,理由是其丈夫屡次嫖娼,并且要求赔偿,根据这个“司法解释”,她的愿望或许会落空。出轨的丈夫可以理直气壮地根据这个“司法解释”驳回。———难道法律认为嫖娼和一夜情都不足以破坏婚姻?不会给配偶带来精神伤害?
  而对被侵权的第二者,最大的成本应该是捉奸费用,万一这部分的支出,以及雇请律师的费用,加起来远远大于获得的赔偿,而且———你自己捉的奸,法律是有可能不认账的,因为这是侵犯隐私。
  那么,谁会在这些赔偿案中受惠呢?答案是可笑的,但却是事实,那就是:律师和法院,以及冲晒胶卷的影楼。
  很多聪明人看到这一点,于是不会闹到法院,平白做了神圣法庭的经济支柱,还免费娱乐了旁观者,更有可能成为正愁无处找社会新闻的记者的好素材。
  这是从经济出发算出来的。
  当然,如果有孩子,孩子可能永生的心灵缺陷,是为人父母的最大成本吧。
  况且,科学家们说了,爱情是一种化学反应,好像最长也就36个月,便化为乌有———你要是活70岁的话,36个月才是几分之几?
职业失恋者
 谁谁谁
  有幸认识一位擅写情感小说的女作家,30岁左右,相貌平平,却艳福不浅,经常与财貌俱佳的杰青交往。但或许是佳人难逢,抑或是她要求太高,感情总不尽如人意。她于是也不断地陷入失恋。不过,每次失恋后,她总能和着悲痛欲绝的心情,写出一段段撩人心弦的奇情故事,令人叫绝。
  终于有一次,梦中情人来了。男主人公几近完美,无论才情、资产,还是体魄都堪称极品,令人艳羡。不料,女作家快快乐乐享受了半年的爱情后,突然又宣布和平分手了。
  原来,被幸福笼罩的她,几乎失去了创作能力,再也写不出凄美的文字。这使得她不得不面临另一种痛苦。一边是失恋的痛苦,一边是失业的痛苦,想来想去,还是选择失恋吧。为了事业。
  这个故事,客观地叙述出来,就是这个样子。但通过当事人的表现,或者别人添油加醋的转述后,便是完全另一种意境。所有接到女作家电话的人都会被她那凄苦到绝望的嗓音吓得毛骨悚然,恨不得立即冲过去阻止一桩奇情自杀案的发生。
  我真不知这位作家朋友是否真的如她表现出来的那样痛苦,或者,她只是在把想像中的痛苦情状身体力行地重现出来。
  这一次的失恋,她很“敬业”,绝食了三天,被朋友送到医院输液去了。然后,当然康复了。再接着,又一部长篇爱情巨著问世了,事业上的又一个辉煌。
  朋友失恋了,很痛苦,你一定会去安慰他(她):不要紧,前面会有更幸福的爱情。
  碰到这样的职业失恋选手,你如何开口呢?用上述的安慰词吗?或者,干脆实际点,对她说:恭喜恭喜,下一篇的作品,又有猛料了。
家庭内部的交易(1)
 党国英
  近些年中国社会有了许多积极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更合乎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的货币化程度大大提高了。但问题的另一面也已经发生,许许多多不该货币化的人际交易行为,也被货币化了。
  俗话说,“先小人,后君子”。这话在一定范围内很是正确,但如果用得不当,不仅君子之利不能得到,反徒添烦恼。上海出了一则新闻,一位杨先生,不仅因为儿子给自己编写软件便付工资给儿子,还因为自己的太太在家里做饭,又付工资给太太。这件事情被放在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中来介绍、讨论,看上去它没有被电视台的编辑当一般新闻来处理。难道这个动向反映了一种“趋势”么?回答这个问题,还真牵涉到一些经济学知识。
  杨先生在家里引入了市场关系,双方交换的是服务。他的太太认可了这种交易,还说杨先生是她的“领导”。杨先生奉行的原则是“先小人,后君子”。一般理解,“先小人”,就是用市场原则来办事,将产权尽可能界定清楚,从而减少“外部性”,调动交易当事人的生产积极性。“后君子”,实际上说的是契约执行过程中,双方不伤和气,使交易可以继续下去,甚至也可能指用某种扶弱济困的道义行为来影响交易的价格。在市场关系条件下,奉行这个原则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但是,不能认为任何一种交易(例如家庭内部的交易)都可以引入货币关系或市场原则。家庭是夫妻之间靠一种长期契约建立的交易结构,其中,最重要的交易是子女的养育。子女所提供的福利,其内涵比较复杂,包括精神满足与养老保障等。夫妻双方在子女的养育中都会做出贡献。在传统家庭,这种交易如果用货币来衡量,成本实在太大。谁给子女换了多少次尿布,谁又给子女教了多少知识,哪里说得清楚?特别是谁的遗传基因在子女身上表达了多少,计量起来太难。所以,自古以来货币关系没有介入家庭,即使是现在流行的“婚前财产公证”、“婚后分账生活”,也远没有使家庭的全部交易货币化,更不至于到丈夫给太太支付工资的地步。
  因此,杨先生的做法应是大有问题。
  杨先生好像想安排一个获取“剩余价值”的公司结构———在服务合作中,自己承担风险,付给太太旱涝保收的稳定工资,合作产生的一切剩余都归自己。这样一来,杨先生就好像有了“合法”性做“雇佣者”,自己的太太则是“被雇佣者”。合作关系是否解体,也当然由杨先生说了算,因为他是风险的承担者。然而,这个结构在经济分析中是不能成立的。首先,杨太太的许多风险是无法规避的,子女的成长与成就给她带来的满足感或者子女的困厄给她引起的挫败感,不会因为得到2000元月工资而消失。所以,她不会放弃自己在家庭交易中的“支配权”,当然也不会放弃家庭交易中的“剩余索取权”。其次,杨先生的做法在社会习俗和法律上也得不到支持。如果他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把相当一部分家庭财产划归杨太太,也就是说,家庭合作的剩余价值不可能由杨先生一人占有。杨先生做不得“小人”。
家庭内部的交易(2)
  同时,杨先生的做法不仅在经济上没有什么意义,反倒还增加了家庭内部的交易成本。家庭作为一种长期合约,必须避免斤斤计较。斤斤计较增大了交易成本。当然,夫妻作为“经济人”来合作,每一方都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即使一次半次吃亏,考虑到未来的不确定性与合作的未来收益,也不会计较,否则就太不理性。为了免除夫妻之间的斤斤计较,人类社会还发育了一种关于“爱情”的文化包装,异性之间的性吸引,被华丽的语言符号装点起来。其实,这也是人类“发明”的一种降低夫妻之间交易成本的办法。但在杨先生的“工资制
”下,这种“爱情”包装被破坏了。
  归结起来说,在夫妻之间的交易中,还是要做君子,做“小人”的成本实在太高。这首先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经济合理性问题。至于杨先生究竟为什么要在家里尤其是在夫妻之间实行工资制,在这里根本不可能讨论。
  世界上总有一些领域不可用货币来交易,在这样的领域,要把产权界定清楚非常困难,于是,就要人们只做君子,不做“小人”。货币这个东西本身就是用来降低交易成本的,它存在的前提是交易对象要容易计量,容易用竞争的方式来生产和消费,除此之外,我们就要发明一些降低交易成本的手段。道德和法律就是最常用的手段。
  “先小人,后君子”中的“小人”,不是我们常骂的那种“小人”。在货币交易关系中,人们尽可能界定清楚产权,使契约尽可能完备,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在一定意义上,这样做才是君子。这条谚语对于小人和君子的区别,可能反映了我们大众价值观的某种缺点。过去,我们可能看不惯斤斤计较的商人交易习惯,把君子取义不取利的浪漫主义理想捧得老高,结果呢,君子之风未见得炽盛,不守规矩的流氓之气倒是不绝于朝野。近些年中国社会有了许多积极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更合乎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的货币化程度大大提高了。但问题的另一面也已经发生,许许多多不该货币化的人际交易行为也被货币化了。但愿这种趋势能得到遏制。
四月的一个婚礼
下一页 尾页 共2页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