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婚外爱上了自己徒弟的女职工回忆了自己的恋爱史:"那时他来学徒,有次他对我说,你不能老为别人服务,我当时听了还挺反感。有一次我看了一些枪毙人的照片,晚上做了恶梦,梦里他就坐在我旁边,说可以保护我。第二天又做了一模一样的梦。我跟他讲了这件事,他说这是他的心意托的梦。我们俩就是这次说开的。有了朦胧的感情时千万别捅破,一捅破就控制不住了。那次他过生日,问我,你送我点什么。我和我妹妹商量了这事,她说不要一下子就回绝他。于是我就给他写了个条子,让他坚强些,把握住自己的感情。他看了之后抓着我的手吻了半天。这么多年了,我都没经过这种事,觉得很刺激。有个星期天,他让我陪他走走,走到个胡同里,他对我说,我不会伤害你的。他还让我答应他,永远作他的姐姐,我答应了。那一段时间,顶多就允许他吻吻我的手。可感情已经不容易控制了,越回避就越有吸引力。虽然我那时还不想和他有肉体关系,但很想跟他接触。我丈夫上外地之后,他常来找我聊天,一聊就聊到晚上10点多钟。有一次看电影,他拉着我的手,往他那地方拉,让我伸进去摸。他有手淫的习惯,摸着觉得舒服。我当时心很慌,又觉得这么做不对,往回缩也缩不动。后来他又在我身上到处乱摸。我俩好了半年了,我都没答应他那个最后的要求。后来我想,要不就满足他一次。他上去半天也没射精,还说,我以为多舒服呢,闹半天就这么回事。20分钟之后,我来了快感,可他不觉得好。我们又把裤子脱了,再弄一次,还是那样,弄得我都疼了。我说你太坏了,从小没学好。可是我听说有这么句话:男的不坏没人爱,女的不坏没后代。"
"我刚领完结婚证之后,有过一个波动,是我的表哥,他在美国。我妈给他寄过我的照片,他就一见钟情了。我刚领了结婚证,他就回来了。我俩特别一见如故,但我没往别处想。他快走的头一天,请我过去吃早饭。他说一直在想我的事,说着就有些举动。他的动作很文雅,让我没法抗拒。他让我看他的眼睛,并且问我:你喜欢我吗?我说:不能说不喜欢。他也没跟我商量就吻了我。我觉得很荒唐。我的理智告诉我,绝不能糊涂。他又作了一些暗示,我也不知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一直没接茬。他让我洗澡我也没洗。他叫我的小名,又吻了我。我说千万别做别的了。他说我绝不会伤害你。说完又特别热烈地吻我。我当时有种晕头转向的感觉。第二天他回美国,我回插队的地方。
我趴在车上大哭,车上的人都不知我这是怎么了。命运怎么这么捉弄我呢?后来我给他写过一封信。接着就盼他的回信。见到他的信就好像接到情人的信一样,他的信写得很好。后来他在那边娶妻生子了。我们就没有再发展。当时我不知道他是只想让我当情人,还是想和我结婚。现在见他生活平静,我不愿伤害我丈夫,也不愿伤害他妻子。我虽然喜欢他,但是不太想陷进这种事里去,爱上这个又喜欢那个,自己太苦了。"
"我曾经有过情人,发生过性关系。我对丈夫一直很放心,他对我有这种担心。有一次他无意中看到了我和情人的信,他很伤心。可是真的要分手却分不开。我想主要是我们处习惯了。想来想去还是我们两人在一块儿时最轻松。"
一位女性讲述了她在离婚过程中同一位有妇之夫的婚外恋情:"我也说不清他是真是假,我可以和他随便说心里话,他能帮我分析各种事,包括很多小事,像对衣服的鉴别什么的。他总是温情脉脉的,我有时候发个小脾气什么的他也不在意。他说这是他的第一次恋爱,第二次青春。他家远在外地,就三天两头打电话来,说和我分开有多难受。他爱人是当地人,比他小六岁,他跟他爱人关系很好,但是没话可说。她现在停薪留职在家;全心全意要跟他过日子。可他说,在我这儿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能谈得来。遇到压力他老婆不闻不问,帮不上他的忙。一切外面的苦恼都无处化解。我很想他,我一个电话他马上就来了,来回一趟要一千多元。现在他想法在北京找事做,好像专门为了我似的。他总说自己配不上我,事不忙时,他天天到我家来为我做午饭。他还帮我收拾屋子,给我买袜子什么的。他在我这儿哭过好几回了。他问我今后30年打算怎样生活,还说,要是两个人能相亲相爱过一辈子多好。他说过要等我10年。"
关于婚外性关系,这位女性是如此掌握的:"性上的接触有过几次,他比我丈夫温柔多了。他总是搂着我:静静地坐着,就像侍候着我似的。我总觉得没离婚时还不能答应和他发生关系,应当离婚后再跟他干那件事。"
"刚跟那个男孩好的时候,我丈夫在党校学习,一礼拜回来两次。我孩子已经那么大了,所以我对他没有过非份的想法。
我还跟他说过,我的爱一生只有一次,决不会爱上他的。他不相信。我还对他说过,我丈夫礼拜三回来,那天我们不可以亲热。
这男孩后来说,那几年里,他忌妒礼拜三和礼拜六。后来我跟丈夫的感情越来越淡,他回家来我就跟他赌气,他做亲热动作我也不理他,可他竟然没当回事。"
"我和他处了好几年,一直没说什么。那天他路过我家来看我,我丈夫不在家。我们就聊天,后来我留他吃饭,要下楼去给他买东西,他说不用,两人推推拉拉的过程中,他一下就抱住了我。我一直对他有好感。我们就那么隔着大衣拥抱了一会儿,虽然隔着那么厚的衣服一点性感也没有,但是两人有感情的交流。我对他的爱是我从没经历过的爱,我长期积累的苦闷寂寞得到了回应。从那以后我们好了好几年。和他的吻是我一生所感到的最幸福、最甜蜜的吻。"
"有段时间我和爱人两地分居,有个男同志对我特别好,他的爱人也不在身边。那人长得特别难看,但业务能力很强。我喜欢人看两条,或者长相上符合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或者业务上令我佩服。那个人就属于后者。他老说要离婚等我,我就听着。
后来我调走了,是他送我上的汽车。他老想看看我丈夫是什么样,挺羡慕他的。他不是逢场做戏。"
"我有过外遇,有一点负罪感。我特别喜欢那个人,但也喜欢丈夫,我对他们两个都有感情。我和那个人的关系有冒险的感觉,和他也没有性高潮。对我来说,精神交流更重要,肉体不太重要。"
一位调查对象讲了她妹妹的婚外性关系:"我妹妹婚内性生活不和谐,疼痛,流血,后来她练气功,跟气功师傅有了这种关系,这位师傅好像很懂行,我妹妹跟他有快感,也不流血了。后来她和他有了孩子,我妈要到法院告他去,可我妹妹相信他的功夫有威慑力,不敢说出这老头的地址。"
一位女性讲了她嫂子的婚外恋及其悲惨结局:"我嫂嫂是自杀的。是因为婚外恋。对方为她离了婚。我哥哥一直不承认有这事。有一次我嫂嫂想跟我说破这事,我对她说,你小心出事,为这种事男人能杀人,或者女人因为在两个人之间选择太困难而自杀。有人传说她有很多外遇,我哥根本不相信。有一次,她问我哥哥,如果传的那些话是真的,你能原谅我吗?我哥说:那怎么能原谅!她是喝敌敌畏死的。我听到她自杀的消息后,第一个念头是:她居然自杀成了。她得到了解脱,摆脱了痛苦和自责。
做"第三者"的单身女性
一位当过"第三者"的女性讲过她的矛盾与痛苦处境:"我和他的约会有时就在办公室,有时在公园里。我们一星期约会一两次,可我所有的时间都在期待他。有时候我就那么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算着时间。每次一见面,就把一星期的委屈像打机关枪一样抛给他。所以有一阵我们一见面就吵。我知道不能逼他离婚,可我只能逼他离婚。他说,离了婚她(指他的爱人)怎么办?我说,不离婚我怎么办?有次我和一位女友讲到我的婚外情,她叹了一口气说,我觉得这事挺美的。我说,你觉得美,我感觉到的全是苦。"
"我和他一碰到就投合得不得了,默契得不得了。有一阵因为怕耽误了我,他就硬着心肠和我疏远。他和他老婆没有感情,是出于同情和一些误会结的婚,他纯粹是可怜她。结婚后他才发现,他老婆脾气坏得不得了,生孩子以后就原形毕露了。他俩第一次吵架之后就不过性生活了,她老婆到处和别人说自己是在守活寡,可她不想离婚,还说过这样的话:他要是提出跟我掰,我要宰了他。他在我这里哭过几次。我提出和他同居,可他觉得不道德,说:这种事连想都不该想。我担心他压力太大。我已经麻木了。这辈子我没有过什么幸福。"
一位爱上了有妇之夫的女性这样讲到自己的痛苦与忌妒:"那时我很关心他和他妻子的性生活,老问他。他说,我和她都没有这种欲望了。我明知道这是谎话,可我还是爱听。我自己骗自己,他也骗我,让我以为他们的性生活不协调。后来有一次他因病住院,一个朋友不知道我们这层关系,就对我说:他住院了,他妻子又怀了孕,你能不能照顾她一下?我这才知道他真是在骗我。后来我去医院看他时,他一看我的表情就明白了,他不敢正视我。后来他病好了,我们大吵一架分了手。"
"我和一个有妇之夫好了三年。我跟他特别投入,像初恋一样。我们刚一见面就觉得谈得来。他愿意跟我聊天,没有隔阂感。我是个单身人,一般男人接触我会有戒心,避嫌疑,他一点没这感觉。他不爱他老婆,他父母非得让他娶的她。他老婆像男的似的,能干,果断,一直不管家。我跟他好之前,他已经有过一个短期的情人。他跟她总是不拥抱,不接吻,上去就干。他跟我说,我命不好,碰上的女人都是不温柔的。他跟我好以后,一开始就说,咱们别太热烈了,怕不能持久。我们一开始不怎么说爱,他说他妈临死前嘱咐他不能拆这个家。我们感情很好,可他就是不能离婚。我和他好了半年后,有人给我介绍朋友,我要去见,他说见吧。可当我要和他吹的时候,他坚决要求我和那人断了。通过这事我和他的感情上了一个台阶。他第一次在我家里,射精在床单上,我一个月都没洗,因为我太爱他了。我爱他甚过他爱我,所以后来我特别惨。每次我送他回家,看到他家窗户灯亮了,都觉得委屈得要命。他在和我好了以后,还和他老婆做过爱。他问我能不能忍,我说,为你妈能忍,为你老婆就不能忍。后来他对我宣布:不再和老婆睡觉了。他真不和她睡觉了,当然是找各种借口了。后来他女儿得了重病,他和女儿好得要命,他们中间的关系有点恋父情结。他为了女儿绝不会离婚的,我们俩就没戏了。后来我决心要分手了。我对他说,你要是不再往前走一步,我就不想再继续这个状态了,太痛苦了。我姐说,他这个人就是一口苦井,你跟他好就会掉进去,苦不堪言。
后来我出国去,他就和另一个女孩好了。我挺伤心的。我回来后,他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我问他,你和别人做过吗?他说做过。他说,你做过吗?我说没有。我特别生气,问他,你是和你老婆吗?他说,我还能跟谁呢?一直到我们分开,他都没露过他已有新的女友了。回来后干过两次感觉都不好。有一次他说:想干活吗?说完吭吭就干,也不说爱情了。干完还说:这能管多久?我觉得这次做爱已经不是爱情了。"
"有个男人特别喜欢我,他是已婚的。有次他给我写了个条,写了他的感情。他说特别喜欢我,本想把我介绍给他的一个好朋友,后来他自己却喜欢上我了。我看了吓得要死,身上直抖,因为他是有孩子有老婆的人。第二天他问我,看见条子了吗?我说看了。他说,你怎么不去告领导呀?我说我没想到要去告领导。他说,我都做好你去报告领导的思想准备了。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就特别好,他总是找机会和我说话,我也很喜欢和他接触交流。但没说过什么感情方面的话,我对他也没有任何想拥抱接吻的念头。那时我还不懂这种事。他特别勤奋,经常写作到夜里三点。有时我下楼提水,总要抬头看看他的窗户。我要调走的前一天,他来了。那是间大屋子,隔开很多小间,不隔音,我们不能说话,只能写字。他给我写了一首诗,我也对了一首。他提出要吻我一下,我说不行。当时我20岁了,但还没有人吻过我。我觉得让他吻了就不纯洁了。后来经不住他一再要求,我就答应他,让他吻了吻我的手。"
"在大学里,我和一个男同学谈话很投机,有这样一个朋友我感到很欣慰。接触半年之后,有一次填表,我发现他填的是'已婚',我一点也没想到是这样的。我突然抑制不住自己,眼泪哗哗地流,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对他已经有了感情。后来我就给他写了封信。他告诉我,他跟我交往这么久不提已经结婚的事,就是怕失去我,他很后悔已经结了婚。后来我们就有了一些亲热的动作。一次傍晚我们在树林里看书,他搂了我,并下意识地解开了我的上衣扣。第一次接吻感觉非常好。"
"我和姐夫有婚外恋。他当时正在离婚。有一次我们一起去看电影,他挨着我坐j他说,他喜欢我姐姐,也喜欢我。他说想摸摸我。我说不行。他说摸摸胳膊还不行吗?我说不行。后来他还是摸了我的乳房和阴部。我当时有负罪感,很害怕,很紧张。他说,我真的喜欢你,不是冒犯你。我知道他这个人是真诚的。我想,这么大岁数了没人爱我,结果有人爱我了,还是个不能爱的。"
"他现在离婚了,那时还没离,我们彼此挺欣赏的,很快变得难舍难分。我们好像特别自然地就走到一起了,突然发现感觉特别好。他是个多情而温柔的男子。外人看我们很越格,但其实他是一个特别严肃的人。他对我说:我没想到跟女人在一起是那么好埃我也觉得自己内心深处的女性都被调动起来了。"
"有半年时间,我和一个人有婚外性关系。大概每月一两次的样子。他喜欢我,但他有老婆,不能离婚。他拥抱我,我有点动情,但觉得他情感幼稚。他告诉我,结婚十几年,老婆从没主动要求过性生活。他对她没有过好感,没感情,也没享受过性生活,只是为了找个能生活下去的方式。"
"我和我爱的那人说,挖墙角太累了,我想和他同居。他不同意,认为应该离了婚再说。他回家后加紧离婚,可离不成,对方大闹了一场,闹得他受不了,就出国去了。"
"我提出'陈仓暗渡',但是他很注意自己在同事中的形象,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什么都不敢跟我做。"
"我现在的男友想为我离婚,他有决心我不会阻拦。他老婆对他很冷淡。如果他真的离婚娶我,我对他老婆会有负疚感,我会对她很好的。"
一位离婚女性讲到她的一次婚外恋:"我恢复了单身生活以后,爱过一个有妇之夫。他个子高大,充满阳刚之气,长得挺黑,嗓音很厚,脸上有很重的络腮胡子的痕迹,他性格特别内向,是那种特有男子气的人。他提示了我,我真正爱的是这种人。我们是出差在火车上聊天认识的。他特别爱听我说话。他说,我一辈子说的话不如在火车上这几天跟你说的话多。一开始我有罪恶感,虽然我很爱他,但我不愿破坏他的家庭。我就老躲着他。他也是个比较保守的人,他老婆有病,他一直照顾她。她从没怀疑过他有外遇。他在我这里也从不说妻子的坏话。我一直不敢去找他。他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上说,听说我和新近结交的男友不行了,他关心我,问我是什么原因。我看了心里觉得特别温暖。有一次我和一个女友说起这件事,她这人特新潮,说,既然你喜欢他就该去争龋说完她竟然替我找人家去了,一拔腿就去了。她见到他后就说,让他去看看我。自从相识之后,半年时间我和这人接触很有限,我知道她就这么径直去找他之后,就想钻地缝,心想这下他可得把我看扁了,因为人家是模范丈夫,我好像有什么非份之想似的。后来我就写了一封信,想把这事解释清楚,可又怕引起误会,影响我们的友谊。结果我在信封上贴了邮票可又没寄,我想还是当面向他解释。我左思右想之后,拿着这封信去找他了,见了面我让他先看信。他特会安慰人,他说他明白××(替我带话的女友)是出于善意。他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我问他是怎么考虑的,他说,我怕给你造成不利,你是个单身女人,又正好在找对象。我说,我们那儿的人都认为我是个老古板,实话跟你说,××那次去找你是因为我说,要找丈夫就找你这样的。他说,我对你的印象更好了。他向我表白了心迹:他也特别爱我。那次我们分开之后,他折腾了好几天,后来就给我写了那封信,而他除了老婆以外还没给任何女人写过信。他比我大七八岁,他说愿作我的哥哥,愿帮我做各种事。这中间还有一次我们在大街上遇上了,他掐了我胳膊一下,我从心理到生理都对他有了欲望,整整折腾了两天,什么事也干不下去。聊到最后,他问我愿不愿试试,要是不愿意的话,就马上送我回去。我当时没同意,后来我们试了,我想为什么不呢?过去我和男人的交往的兴趣都是被调动起来的,而他是我真想主动去接近的。我觉得和谐极了,觉得我自己充分地变成了一个女孩子,他雄性的波浪软化了我,连说话的嗓音都变得轻柔了。我说,人家都说我像男孩子,他说不,我觉得你是个典型的女孩子。
我们后来又有过两三次。我觉得没有不透风的墙,就和他分手了。我已经有半年没见他了。"
一位单身女性讲到她对一位有妇之夫刻骨铭心的爱:"有一次下着大雨,刮着大风,风大到把树枝刮断,满街飞舞着各种刮掉的东西。我突然极想见他,就骑着车冒着大雨到他家去,雨衣也没穿,就那么淋着。我到他家就站在窗户那儿看了一阵,后来又在黑黑的楼道里站了一会儿。一听到有人来,马上吓得嗵嗵嗵跑下来。我就是那么痴情。"
婚外的恋情不一定有性内容,这种情况在知识女性中更为常见。一位性欲冷淡的女性这样讲到过她的婚外恋:"我有过婚外恋,但没有婚外性行为。因为我本来就不喜欢性事;也认为不可以做,做了是不忠;还怕让人发现了。他有过这种要求。我们之间的关系顶多是半年。当时丈夫不在身边,可能是寂寞的原故。我觉得这件事并不会影响和丈夫的感情,他这个人敏感细腻,但不是小心眼。女人就是软弱,总希望有个人经常谈一谈。
我们之间也谈到过感情,但不大多。在一起工作时间长了,男女之间就是会产生比一般朋友深一点的感情。"
对婚外恋的看法
对婚外恋的看法可以概括为基本否定和基本肯定两大类,它们同人们所处的地位(是背叛人的还是被背叛的)、夫妻感情的程度、夫妻双方的个性等因素有关。
先看严厉或一般的反对态度:
一位三十多岁的已婚女性的谈话在妻子们对情人们的看法中很有代表性,她说:"有次我家请客,我丈夫的一个已婚朋友居然带个小情人来了。她二十六七岁的样子,穿得坦胸露背的。
我很生气。我对我丈夫说:以后你们带她来就别叫我,叫我就别叫她,叫她来是向我们示威还是干什么?要是我爱人带个小情人回家来,还不把我气晕过去!"
"我丈夫有一次突然对我说:外面有很多的诱惑,今后万一我干了什么事,你一定要原谅我一次,作为交换条件,我也会原谅你一次--如果你做了什么事。我听了特愤怒,就和他吵起来。婚后他长期在外,我在家带个孩子,那么艰难。他在单位挨整、下放,我从来没想过要离开他。可他居然提出这种要求。他一说这种话我就特别委屈。我相信他倒还没有干过什么,可他多次对我说,人不可能一辈子只爱一个人;我们的婚姻要受到严重的考验;男女在性上的要求不一样,女人不容易受男人诱惑,男人容易受女人诱惑;我怕万一遇到什么诱惑,你不能原谅我,这个家就要破了,所以碰到这种情况,你一定要拉我一把。我说,我怎么知道拉你拉不拉得回来。你到外面去找女人,我怎么知道拉不拉得回来?他说海员到了国外还上妓院呢,我说,你不该跟我说这种话。也许别的女人能委屈求全,可我不能忍受这个。他一说这些话,我的心马上就活了,我也可以去找一个真心爱我的人。他总是不断地给我说这些,他没想到这样会损害我对他的感情。你要想让对方爱你,你就要说怎样爱对方,而不能说你怎样爱别人。"
"我也不是没有受到过男性的诱惑,因为我和丈夫长期两地分居,好多男人找我,赖在我那儿不走。可是只要是有这种可能性的,我全都避开,躲开,有的就干脆不讲话了。我有个同学,他的妻子是个工人,他俩感情不太好,他想作我的情人。他的原则是,要解决这种事,可婚是不会结的。后来我对他说:我们就作个朋友吧。"
一位受到有妇之夫追求的单身女性说:"虽然他对我说过'我的生活里如果没有你怎么办'这类话,但我还是不愿鼓励他发生这种关系。他这个人老爱勾引女孩子,所以我不会和他好的,我接受不了他对别的女孩好。有一次我在他家,他接了一个电话,找个借口下楼去。我也该回家了,一下楼,无意中看到他和一个女孩在一起,从另一个楼梯鬼鬼祟祟地下来。骑车遇到一个红灯,我犯了坏,恶作剧似地从他俩旁边超过去,故意让他看见我,让他知道我也看见他了。"
"他在国外时,让我住他的房子,求我照顾他母亲,我说没问题。那年他回来探亲,我觉得不能和他住在一个房顶底下,就收拾东西准备搬出去。他满心以为我会留下来的,可我还是走了。
我骨子里挺中国的,挺保守的。如果我留下来,他再出国时,对我的打击就会特别大。我摸不着够不着的。对他老婆孩子也不尊重。我觉得关系与其是这样,就不如完全不发生。"
一位离婚女性说:"我有个特别好的女友。我看得出,她丈夫喜欢我。他们俩打架闹离婚,据说是因为我。我感到很突然,也很受伤害。被朋友误解很痛苦。我绝不会去破坏他们的婚姻,因为我自己的婚姻就是被人搅了的,我恨这种人,绝不会去做第三者。后来她知道了真情,对我说:委屈了你了。多年后,他们俩在国外因为别的离了婚。他回国来,有人劝我俩好,我说,男女之间不是能够作朋友就可以作夫妻的。再说,我要是跟他好,当初那些怀疑岂不都成真的了。我跟他除了聊聊天,确实没什么。我觉得失去的并不见得就是最美好的。"
"在情人问题上,我觉得道德感的压迫很强。我丈夫非常不接受,觉得是耻辱;可我周围的文化圈里认为这是很平常的事,实际上这现象也很普遍。我对自己的自尊是很有要求的。有一次一群文化圈里的朋友们聊天,除了我之外全是男的。我正好到隔壁去做什么事,他们就谈起学者圈里的一个女人。他们以为我听不到,其实我都听到了。他们用很卑下的很坏很下流的口吻议论这个女的,听上去他们当中有好几个人跟她有过性关系,他们把她当笑话讲,然后哈哈大笑,流露出一种极其下流、低级、阴暗的心理。我当时有极强的受辱感,虽然那个女人不好,但我替她难过,觉得他们这样议论她太侮辱人了。我暗自以此告诫自己,不能和圈内的人有任何这类关系。如果有一天别人这样议论我,我自杀的心都会有。"
一位正在办离婚并已同丈夫分居的女性说:"摆脱了我爱人家的烦闷,又陷入孤独感之中。我的原则是,有孩子有爱人的我一律退避三舍,破坏别人家庭的事我做不来,也不忍心做。我知道,跟一个孩子我是竞争不过的,血缘的关系我斗不过的。相比之下,血缘关系是强大的,感情关系是脆弱的。如果我和一个男人好,他总要看孩子啦,和前妻来往啦,我肯定受不了。既然这么想,就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理他。"
"我觉得人跟兽是有区别的。我打离婚时请了个律师,他想让我跟了他,就帮我把孩子判给我。他说他妻子不在家,让我去他家。我说有时间一定去,我没去,换了一个律师。他毕竟还没有威胁逼迫我。"
"我丈夫对我说:男人不花,女人不爱。我说好吧,你去花吧。但我心想,对这样的男人,正派女人没有爱他们的。即使没有发生性关系,只是和女人保持暧昧关系,正派人也看不惯的。
比如说我单位就有那种挺'花'的男人,也有很正派的男人。而我们女同志就是只尊重、爱慕那种正派的男人,不喜欢'花'的男人。"
"我们单位有一个放荡不羁的人,人特别聪明。有次他和一个女同事乱来,他用手给那个女的弄,在公园的凳子上就让她达到快感了,又在旅馆里搞了一通,那个女的也特别疯。那次他对我提出,我能不能占有你?我说,不能。他说,我要不是看你是个大姐,我早就把你搞到手了。"
一位女性讲到她的一位女友对她当"第三者"的态度和做法:"他和我好了一段时间,又喜欢上我这个女友了,她也挺喜欢他。后来她告诉我说:她并不是真想和他好,只是想拆散我们俩,她不希望我作第三者。她这人很正统,要维护他的婚姻关系。"
"我丈夫就不如我会处理婚外的诱惑。那段他出差,有个男同学天天到我家来,我有点喜欢他,又不是真喜欢他,心情惶惑。
这时我就给丈夫打长途,我说我特别想你,他听出有点事,就赶快回来了。他一回来,我和那个同学的事也就烟消云散了。我觉得这种事这么处理就特别好。我怕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就躲一躲,这不也就过去了。你觉得在外面跳舞、喝酒、唱歌这些时候容易受诱惑,那你不能躲一躲这些事吗?我对他讲这些话他老不听,说我这是给他上课,教育他,烦不烦。"
"单位里有人觉得我们像一对似的。我有次做梦梦见和他在一块儿,记不得是做什么,很愉快就是了。他的夫人和他关系不好。有次我们一起出去办事,他说了一句:今晚和你在一起真好。我就没有接茬。我知道一接茬关系就会发展,但我不想发展这种关系。"
"我和丈夫婚姻观念不同:他说过如果他有了外遇,请我一定原谅他一次。我一听就发了火,和他大吵。他说,看来我们的婚姻基础不牢固。我和他看法不同,我觉得根本就不去搞外遇才是婚姻基础牢固。婚姻关系里面除了爱,更多的是责任。我就是这么想的。他说我还是他感情的中心。我管他这想法叫作'一个中心几个基本点'。可你不想想,你怎么就不怕你这个中心也去搞上几个基本点埃这是逼良为娼埃世上还哪有真情啊!我从小爱看书,喜欢追求真情,对那种胡搞的人看不起。我不就是在乎那份真情吗,我知道现在有那种两人都各自在外面搞的夫妻,我不是那种人,我不愿走那条道,那不是作践自己吗?"
"90年,文化圈不干事的颓靡之风挺盛的。有一次,一个女友约我去朋友家。去了一看,一共是三男三女。那三个男人都是有家的。有人说,说话多没劲,咱们跳舞吧。跳着跳着,就有人做出了过分举动。我对这个没有思想准备,感到意外,可又对自己说:你也别太大惊小怪,不要扫了大伙的兴。我就硬着头皮应付。一开始忍着,半开玩笑似地把他的手打开,后来实在忍无可忍了。我不是什么人摸我都能有快感的。后来我坚决拒绝了,还是扫了大家的兴,事情过后见到面都感到很尴尬。后来我很不高兴地对那位约我的女友说:怎么不告诉我是这样的。她满不在乎他说:你是怎么啦?这有什么呀。我有时自问,我要不要这么古板,要不要改变自己,还是应该坚守自己过去的准则。
再碰到这种事怎样才能不扫别人的兴已经成了我的一个精神负担。我并不是从道德上排斥这种事,只是我自己不喜欢,不觉得舒服,不觉得愉快,不觉得好。这样偷偷摸摸的,从心理到生理都不舒服。后来我决定,如果我真的喜欢,真的愿意,我就去做;不喜欢不愿意就不做。"
再看基本肯定的态度:
一位爱上了有妇之夫的单身知识女性这样评价自己的婚外恋:"我认为只要不伤害别人就是道德的。我和这个人就是道德的,并不想'呛'他老婆。我不愿和他继续下去,就是怕这件事漏出去伤害他老婆。他老婆身体不好,难以承受,他们可能一个月才做一次那件事。"
有的当事人认为,婚外情可以起到改善婚姻关系的作用。
一位单身女性这样谈到她对婚外恋的看法:"我并不绝对反对婚外性关系。即使双方都是已婚者,也不妨快乐一下。有些男人在外面乱搞,回家后对妻子有歉意,反而会对妻子更好。这也是一种解脱,这种关系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是好的。"
一位女性讲到男友对婚外恋的看法:"他爱妻子,又有情人。
他说这样有利于身心健康。不但心情愉快,而且有利于正常的婚姻生活。"
一位经常挨丈夫毒打的女性讲过这样一件事:"我厂有个男孩对我特别好。我对那男孩也有些好感。我丈夫看出我们俩好就一再问我,是不是已经不爱他了。我说,我早就不爱你了。他非得让我说我爱他,我最后不得不说我爱他。从那次以后他就不打我了。"
有的女性表示对真正发生了感情的婚外恋可以理解:"我认为有的婚外恋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真的有了感情,感情到了那一步,就可以理解了。"
一位自己从未有过婚外性经历而且是因丈夫外遇离婚的女性说:"我能理解别人的婚外性生活,如果感情到那儿了。"
一位女性这样讲到自己对婚外恋的看法:"我现在觉得我们俩能白头偕老,但我不知会不会碰上一个让我糊涂(指迷上)的人。但是即使到了那时,我也不会伤害他。"
一位对丈夫没有感情因而有婚外恋的女性这样说:"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这样一句话:人因为幸福才受束缚,既然没有真情,又何必束缚我自己呢?"
有人还引经据典为自己的婚外恋辩护:"我记得在哪里看到,鲁迅说过,烈女、贞女、守寡是对女人的蹂躏。"
有的女人希望丈夫有婚外恋,以便和他离婚。一位女性感到自己的丈夫不是一心对自己好,想离婚,她说:"现在我要和他分手,显得不负责任似的,也怕对孩子有不利影响。如果他有了外遇我倒好办些,那样我就可以和他一刀两断了。"
有一对夫妇,妻子刚强丈夫孱弱,妻子这样说:"我对他绝对放心。我告诉他,如果你能找到一个好女孩,我一定不反对。他说,我哪能对不起你埃"调查中还发现过夫妻双方都有婚外恋的情况,有的显然出于报复心理:"我们好不容易调到了一起之后,他告诉我爱上别人了。后来我们就分居了。那时我和一个男孩好,但没有性关系;他也和一个女孩好。我为这事和他开过玩笑,他说他是跟我那个男友学的。"
另一女性也这样讲到她对付丈夫婚外恋的方针:"他要是真的去搞女人,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离开他,一个是我也到外面搞。"
"我的情人原来和我约好,我要交别的朋友他不管,可是后来他对我说,他本来不懂得妒忌,跟我好了之后懂得妒忌了。不知他是不是在和我说漂亮话。"
在80年代未的一项北京市随机抽样调查中,我发现婚外恋的比例极低(6.4%,见李银河,第164页)。我想,这一结果很可能受到问卷调查这种方法的影响--如前所述,用这种方法调查敏感问题很难得到准确的结果。在这次深入访谈中则可得到这样的感觉:婚外恋在人们的行为中不只是这样小的一个比例。
美国40年代金赛的调查表明,有50%的男性和26%的女性至少经历过一次婚外性行为;这个比例在不断上升;有较新的研究表明,有三分之二的男性和二分之一的女性曾经经历过一次以上的婚外性行为。男性婚外性关系的三分之一和女性婚外性关系的二分之一属于有感情色彩的婚外性关系。(哈斯等,第224,226页)在对待婚外恋的态度上,大多数人持有相当严厉的否定态度,根据笔者在1989年的调查,北京随机样本中,有82.4%的人不赞成婚外恋;更有93.1%的人反对婚外性关系。对女性的婚外恋比对男性的婚外恋态度更为严厉。(李银河,第163页)不少中国人以为西方人对婚外恋满不在乎,其实不然。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75%的人明确认为婚外性关系是错误的;91%的人认为婚姻的忠贞是重要或极为重要的,不能容忍对方的婚外性行为,一旦发现,就意味着婚姻的终止。(哈斯等,第227页)从此次调查中人们对婚外恋的看法可以看出,不少女性对婚外恋的态度并不特别严厉。这可能与样本中的女性比一般人教育程度偏高有关。由于婚外恋主要涉及的是夫妻的感情问题,所以尽管它对夫妻关系绝对是一种伤害,但毕竟同有伤害对象的犯罪如肉体伤害、偷盗抢劫一类不同,好像双方都有一些责任:搞婚外恋的一方固然难脱罪责,被伤害的一方也井非完全无辜--没有能够吸引住对方的全部感情。这样说似乎对受伤害的一方有欠公允,但是在感情的问题上,情况就是如此复杂,感情的归属不像财产的归属那样确定无疑,对感情伤害的规范与处罚因此也不能像对财产伤害一样。有些被婚外恋伤害过的女性甚至会持有对男方的婚外恋"可以理解,只要感情到了那一步"这样的观点,就是证明。
23 离婚
在被访离婚女性的叙述中,包括离婚的原因、过程,离婚为当事人造成的心理压力,离婚对子女的影响,离婚后与异性的关系,等等。离婚过程中一个在中国具有特殊重要性的问题是住房问题,这在其他社会中很少见到。
离婚原因
有的离婚是男方地位变化造成的,陈世美的故事仍有现代版本,一位离婚女性给我讲了他和丈夫21年的婚姻和痛苦的离婚。结婚时,她是干部身分,他是工人,她一次次利用自己娘家的社会关系帮助他改变了社会地位,使他也进入了干部行列,进入文化单位,成为一名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可他竟然在她为他做了这一切之后提出了离婚。她说:"是他去法院提的离婚。我在家收到了法院的通知书。没多久,第二份传票又到了。我当时的反应很怪,我跑厕所去大便。嘴唇白白的,人像傻了一样。这个男人真是良心丧荆"她问我要不要看看她前夫长什么样,我同意。我以为她去拿照片,她却拿来一个墩布。她用墩布擦湿了房间中间的一片水泥地面,那上面刻着一个套着绞索的秃顶男人头像,看去刀法娴熟--她是一位学过雕塑的画家。她用这种方法来抒发心中的愤懑。
一位再婚后又离婚的妇女说:"婚后一开始还不错,那时他有外债,他两个孩子都小,还要养两个老人。那时我们厂效益不错,工资奖金都多。我就帮他还了债,帮着养他的父母。后来他俩孩子都工作了,俩老人都死了,他马上就变了,觉得我们俩不是一个层次了(他是老师,我是工人)。先是寻衅打架,后是经济上分开,房钱都是他交一个月我交一个月。他还打我,他打我我也打他,他个子小,我身大力不亏,他没占过我什么便宜。在这点上他对我有意见。"
男方移情别恋也是离婚一大原因:"那年我看出他已经和那个女人陷得很深,抱定了离婚的决心,我无力挽回了。我只好调整自己,他却视我为软弱。我想,如果为了迎合他而改变我自己,我就什么都没有了,我不能再拖下去,总是空空地等待了。
后来我主动谈到分手的问题。我不愿看到他那种痛苦的状态--那种想提又不敢提,想爱又不敢爱的样子。我一提,他马上就答应了,他就等我这句话呢。后来他看我很痛苦,又动摇了。
他对我说,你既然这么痛苦,为什么不把我拉回来?我就苦笑:你自己都不能把自己拉回来,我拉有什么用?我们离婚那段时间,正是他在单位提拔的关键时刻,单位让我去说一说,我们的离婚是不是他的错。我为了成全他,还去证明是我愿意离的,不是因为第三者。我对他做到了仁至义荆""那年他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他是上法院提出的,其实他不去法院我也能同意离。当年他想跟我好的时候,朋友们都觉得他配不上我。有一次他说,我顶多是个陈世美吧。我说,你不是,陈世美还当过驸马呢。我跟他过,如果要分手,你一定跟我说,我可以和你分手。有一次睡到半夜,他忽然把我扒拉醒,说,我特别喜欢一个人。我听后,既不想问她是谁,也不想问他们好到什么程度了。我只说:你需要我做什么?因为他说过他不想提离婚,我说我可以提。他听了就哭了,说,你还不如打我一顿骂我一顿呢。我说,我这人不会撒泼打滚。有两次我偶然回家,不是有意抓他,两次都碰上同一个女的从我家出来。我觉得大吵大闹特别丢脸。他问我,你为什么不闹?我说,你们是不是已经成熟了?我想保护自己,也保护你,不愿把事闹大,让别人看笑话。他当时还挺感动的。可是后来又突然上法院去起诉。我认为,是属于你的东西就是你的,不属于你的拴也拴不祝"男方的不体贴也会成为女性下决心要离婚的原因:"那几年他外出学习,我特别累,他也不懂得有句好话,他不懂我付出的劳动,付出的爱。那一阵是我们之间感情最冷淡最危险的时候,也是我最需要有丈夫的安慰的时候,可他一点也不懂。"
有的婚姻是因为"女高男低"而产生危机的:"他并不喜欢我这个人和我的行为方式,后来他就搬走了,搬到厂里去祝我让他来,他恨我,不来。后来我们就签了个协议,同意离婚。开始我一直不同意,觉得过得还可以,他就非要离。因为我学历比他高,他觉得和我在一起特别累,认为学历上的差别难以忍受。他骨子里特别自尊,又特别自卑。"
有人的离婚是相互不宽容、忌妒心过强所致,当然,感情不好往往还是更深层的原因,或许二者是互为因果的:因感情不好,故不宽容;因不宽容,故感情受损。一位离婚女性这样讲起和前夫第一次吵架的经过:"有一天下大雪,我回不了家,就跟单位几个男同志学跳舞。学到九点多才回家,我很兴奋,一进门就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晚回来,我跳舞来着!他冷冷地问我跟谁跳舞了。我很不高兴,就说,你们单位要是有舞会,我也不反对别人和你跳舞呀。他就大吵:我不占别人的便宜,别人也不能占我的便宜。从那以后我们关系就不好了。感情不好什么事都能吵起来。"
一位离婚女性这样讲到她的前夫:"有些男人是真爱老婆,可那种爱叫人受不了,他好像把你当成他的一个什么东西似的。
有一次我带丈夫去个舞会见见世面,那时的舞会还很正经,连迪斯科都没有。在舞会上他从头到尾板着个脸。我不跳时他就低头看书,有人请我跳时他就盯着看。从那以后,我再不跟他上舞场,我自己也不跳舞了。"
最后,缺乏感情是造成婚姻破裂的最主要原因:"我的婚姻是两边父母决定的。我没有真正的快乐,我不爱我丈夫,但是他很喜欢我,他总是像抓举一样把我抓起来。"
一位离婚女性讲到自己的压抑感:"刚结婚时,和他父母住一起,感到很压抑。他父母是工人,他也是工人。我一直在第一个男朋友(干部子弟)和他之间犹豫,等于是父母逼我和这个工人结的婚。"
一位结婚才一年多就已打算离婚的女性说:"我后来心就凉了。他要是爱我,不可能在结婚三个月的时候就走(出差),即使是为了工作。他出去一个月没怎么写信,偶尔有一半个电话。
最让我生气的是,他觉得这种作法很正常。"
有时关于感情的感觉是很细致微妙的,没有任何可用言语表达出来的明显原因,仅仅是一种感觉:"我离婚的决心很坚定。
结婚以前我知道什么是高兴,什么是不高兴,知道天是蓝的,花是香的。可现在就连高兴时心里也是沉甸甸的,挺忧郁的。"
"我做的梦里都是他(丈夫)不理我,还梦见做爱,但感觉不愉快,后来就下决心要离婚了。"
"我在感情上需求特别多,家庭使我窒息。我这个人当不了家长,所以离婚时我放弃了孩子。"
"我原来那个丈夫已经被提拔上去了,新朋友还是一个普通职工,我妈就老说,原来那个丈夫有什么不好。我想,我找的是个丈夫,不是模范。"
我在调查中隐隐发现这样一种"规律":那些兄弟姐妹中有人离婚的人,其发生婚变的概率比兄弟姐妹家庭生活都"正常"的要大些。离婚好像是一种传染病,特别容易在一个家庭的成员中传播。这种"传染脖还不仅包括离婚,也包括独身等在一般人看来属于不"正常"的生活方式。例如,调查中一位离婚女性就说过:"我家三姐妹两个离婚,一个独身。"
离婚过程
一位离婚女性说:"我感觉周围的人离婚的很多,打到法庭去的却很少,多是协议离婚,我觉得这是社会变得文明起来的表现。"
有离婚女人讲到调解工作给她留下的坏印象:"街道的老太太就那么当着很多人问我:性生活怎么不好,是谁不能满足谁呢?我说,是他的要求比我多。她就说:那有什么不好呢?整个调解过程就像是一个拷问,一个折磨过程,要我把自己的隐私全部暴露出来。"
单位的调解过程有时在当事人看来也很滑稽:"我们单位一位负责调解的中年女同志对我说,你们俩都是党员,革命的道路上走到了一起,有什么解决不了的矛盾呢?我说,我的精神要求比较多。她说:精神是什么?我和她根本说不到一起去。"
一位女性讲了她离婚过程的艰难:"那次我又提出离婚的事,他拿出一把蒙古刀搁在我脖子上说:还离不离?离不离?我说不离了。后来他又自杀一次,不知是不是为了吓唬我,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爱。他说过,世界上哪有什么爱,不就是过日子吗?还说我是看小说看多了。我一提离婚他就争孩子,争不清楚就离不了。"
另一位主动提出离婚的女性说:"头一次我提出离婚,他哭了,我心就软了。他觉得挺委屈的,因为我们毕竟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他认为我应该围着锅台转,顾家,我有逆反心理。是他妈妈坚决要离,他妈对我不好。现在他想复婚,可我觉得没有爱了,伤得大深了,没法愈合了。就像毛衣织坏了,就不想拆了重织,而想买点新线了。我犹豫过,回去过一次,到学校去看孩子,没想到碰上他了,他骂了我一句特别粗的话,我就对他彻底绝望了。"
在男性主动的离婚中,女性往往会受到很大伤害:"他家在法院有认识人,所以上法庭后,法庭的人对我态度特别不好。财产名义上有我一半,可我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少财产。他是个体户,连工商税务也搞不清他有多少财产,我怎么能拿到证据呢?
我明知道他的财产不止这一点点,可只要我说他不止这些钱,他就说,我的买卖没赚钱,还赔钱呢。我只好就那么凑合着过。现在他们家又在打孩子的主意,想把孩子要回去,我真怕,怕最后结果是我什么也得不到。"
离婚的心理压力
"我提出离婚后,因为我们是军婚,他们调查我有没有第三者,我发现他跟踪我。我的压力很大。他们单位的人都不理我了,觉得我是个坏女人。我从小一直是个好女孩,现在却被人当成坏女人、破鞋。无论走到哪儿,都有人指指戳戳的。后来我就去睡办公室了。他调查第三者无结果之后说,这更让他伤心,因为在没有别人的情况下,我就不愿和他过了。"这位女性很感慨社会风气的变化--现在离婚女人所受的压力小多了。她说,"现在巩俐和张艺谋分开别人也不觉得他们是坏人了。"
"我们离婚纯属他家干扰。他爱我,我不爱他,只有感激,是对他感情的回报。就因为我们离婚,我母亲临死都没看到我孩子,他家不让看。他是个一条道走到黑的人,接受不了我们离婚这个现实。他特别爱我,离婚五年了,他一直想跟我复婚。我一想到复婚,我妈临死没见到孩子那种痛苦的表情就出现在我面前,我就痛恨他。我恨他用各种手段折磨我,给我散布谣言。我是一个清白的女子,受了那么多折磨,那些轻薄女孩子反而过得特别快乐。我有过死的念头,后来又觉得不值得。我这个人表面和内心相反。一般都是心里流泪。表面上很不在乎,实际上很在乎。有一阵我都出现幻听了。月经期前后就想哭,感到特别凄凉。我这人又坚强又脆弱。我觉得杀人也不值得。我想在事业上奋斗出来让他们看看。后来我真考上大学的进修班。可连这都不管用,他们传我不是考上的,是跟人怎样。有次坐火车,他们一伙人坐在和我隔一个椅背的座位上,故意大声议论我。我听了气得要命,他们就特别高兴,说:看把她气的。我特别受不了的是,如果我真是那样淫荡的人倒也好,可我不是。"
"离婚后有一个月的时间,我精神恍恍惚惚的,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原来我以为结婚就是两个人融为一体,相依为命,突然间那一半没有了,人好像都要站不稳了。有时我有一种感觉,好像人飘在天上,看着地上的自己在做着无意义的事情。"
一位女性为了情人离了婚,可情人又移情别恋了。她说:"那天和他了结了。我心里特别凄凉。当初离婚时,别人就劝过我,宁要不美满的婚姻,不要搞得更惨。"
另一位离婚女性讲到自己离婚后孤寂的心情:"那段时间,我上公共汽车给带小孩的让个座,孩子谢我一声,我都快流泪了。人要是没人喜欢,在茫茫人海里也是很寂寞的。"
有的女性会因为离婚对自己丧失信心,一位容貌美丽、各方面条件也都很好的离婚女性说:"以后我再不会有那种被人倾心相爱的机会了,以后建立的家庭(如果会有的话)一定会更可怕的。我特别自卑,觉得抬不起头,不是因为自己是个离婚的女人,而是因为自己选择的不好,说明我是有问题的。我们也算是自由恋爱,断断续续拖了几年,结婚时也没人拿刀逼我,这婚姻确实是我选择的。不知为什么,我结婚时整整哭了一整天,可能是对这个婚姻的失败有预感吧。现在我心理上被打垮了,别人夸我我都觉得是假话,不是真话。"
这位女性还说:"有一次我看到单位有一个男的穿得乱七八糟,邋里邋遢的,就问旁边一个女孩他是怎么回事。她说,能好吗,成天和老婆打架。我醒悟到,一个人家庭生活要是不正常,就会是这种破破烂烂的样子。我想到自己肯定受不了别人的同情。我的痛苦憋在心里很长时间,有时和妈妈说一点。我相信感情易变,血缘不变。我觉得愧对老母,她会说:看看,这是你自己选择的吧,是你自己要嫁给这个人的吧。"
一位在离婚过程中遭受惨重折磨的女性说:"现在所有的男人我都害怕。从这事以后我对男人很少有好感。我觉得男的总是想让女的付出。"
不少离婚女性因此不能想象再次陷入婚姻:"离婚后每月男方给200块钱,原来规定是工资的百分之几。我觉得当单身母亲很光荣,不能想象再去找朋友结婚,男人什么都让女人做,太累了。"
"离婚女人带个孩子,在婚姻市场上就掉了价。但是我决心不凑合。我也不能接受双方都有孩子的婚姻,经济上、精力上都达不到。再说,后妈难做,你觉得做得不错了,对方家里还是不可能满意。我决不会去自找麻烦。"
离婚会导致一些女性择偶标准的改变,一位离婚女性说:"我可不愿意结了婚再离婚了,我也怕再找一个不如他的人。他(前夫)挺帅的,高高大大的。男孩高大使人有安全感,好像一棵大树一样保护着你。以前我找对象的标准是:1米76以下的不要,他超过了1米8。现在我不考虑这个了,我主要看内在气质。"
也有一些女性在离婚后又得到了真正的幸福:"我看不起的人都跟我离婚了,所以我那一段心情灰暗,觉得没有希望了。可是后来我认识了现在这个男朋友,他心特别细,对我感情特别好,特别爱我的孩子,老陪孩子玩。现在我们特别好。我特别感谢这次离婚。我整个人好像都变了,变成了另一个人。"
离婚与子女
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各不相同,其中最惨烈的一个个案是一个本人后来也成为离婚者的女性:"我和妈妈从小关系不好,她老爱用挑剔的眼光看我。我爸妈离了婚。在我爸家时,家里人都对我特别好,爸爸当我是掌上明珠,老捧着我。后来我妈把我要到她家,对我特别不好,就为了报复我爸爸,让我恨我爸爸。我的感觉就像从天上掉到了地下,这种落差一个八九岁的孩子怎么受得了。在我九岁生日那天,我竟然想到自杀。那天是我的生日,我情绪很激动,还记得我跑回家,站在门口,告诉我妈妈,今天是我生日,可是她和哥哥在那儿聊天,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还说,过生日怎么了。我当时就萌发了从阳台上跨出去的念头,我想摔死让她后悔。我还想到,我跳下去以后,楼下的人会喊叫的。可我刚刚跨上阳台的护栏就吓软了,吓得我呜呜地哭。以后我再也不敢上阳台去了。我的情绪到好大以后才理顺。"这位在离婚家庭里长大的女性,如今已同丈夫离了婚,她的孩子只能生活在单亲家庭里,她悲痛他说:"我小时候所经历的一切,我孩子又经历了。"
一位打算离婚的女性讲到父母感情不和对她自己婚姻的影响:"我父母关系不太好,老爱打架,现在年纪大了打架少些了,可他们40多岁时吵架,对我有很深的影响。我变得很自卑,找对象的时候都考虑这个问题,心里就想着一定要找个能跟我好好过日子的。"
因此,有的女人会因为孩子的缘故打消离婚的念头:"40多岁时我和他有几次闹得要离婚。他说:咱们这辈子是个误会。
我说,那就离婚。他说,离婚孩子怎么办?这时候儿子已经不小了,能听懂我们吵架。他听到我们嚷出这种话,就倒在沙发上流眼泪。我一看儿子伤心成那个样子,就下了决心,无论怎么样我也得忍着。后来我精神都快崩溃了。我就拼命摔东西,他(丈夫)也不吭一声,像死人一样。他不会安慰人,在这一点上,他不像个好丈夫。他这个人最不会花言巧语。他既不会骗人,也不会哄人。"
有的离婚妇女为了子女的生活环境和安全,不打算再婚:"我近期不打算找男人。现在女儿14岁,为了孩子我不打算再结婚了。孩子跟单亲生活虽然不富足,但两人在一块儿成天打架对孩子更不好。也怕继父打孩子的主意。我想等孩子能自立了再考虑自己的婚事。"
有些离婚的女人能够同子女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还有些年龄比较大的子女出于对母亲的感情和理解劝她们离婚,一位离婚后又在考虑复婚的女性讲到:"孩子劝我不用复婚,不用走回头路。当初我因为想等他18岁了再离的时候他就劝过我,觉着委屈就离婚,让我别等他到18岁了。他爸对我们母子都没有感情。"
一位离婚母亲说:"我的事对孩子都讲了,孩子从小就能理解这些。她从小就跟我说:妈,你干嘛不结婚啊?只要你觉得好,我就能接受。"
离婚后对孩子的思念为一些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母亲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执行厅那帮人和他串通好了,羞辱我,把孩子判给他。我一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小白菜'就哭。他知道我特别爱孩子,哪儿疼就往哪儿捅。"
离婚后与异性的关系
离婚女性由于身分特殊,特别吸引单身男性,她们当中有些人处于一种在一般人眼中相当奇特的生活方式当中:自由自在,不断地更换男友,经常处于恋爱之中。一位离婚女性讲了她的一段恋情:"我认识一个朋友,他比我小好多,他是个农村孩子,我对他讲的农村生活有好奇心,他讲的家庭、家族、民俗都很有趣。我们在工作上配合默契。有的时候工作结束得晚了,他就在我家住一晚。我一开始把他当小弟弟,但内心隐隐地有些欲望。因为不好说,我就给他写了封信。信中说,因为年龄差距我们不能作朋友、你只能作我的小弟弟。他看了信后说了一句话:也能作朋友吧。这样我们就有了性关系。我和他的感觉在我所有的性关系中是最好的。他很能体谅对方的感受,不把我全身调动起来,他不会进入。有时我能连续三四次达到性高潮。我跟他开玩笑:本来我以为可以教教你,没想到倒成了你的学生。"
有时离婚女人也会成为搞婚外恋的男人们容易染指的对象。一位离婚女性说:"他每周来我这儿一次。他觉得我这儿挺舒服的。那时我正和丈夫分居,还没办离婚手续,感情还在丈夫身上,所以我的话题总不离我丈夫。有一次我们谈到性的问题,两个人都很冲动。他说:我们已经等得大久了。他的那个东西又长又大又硬,时间又长。可我不兴奋。我发现我不爱他。他说,我感觉出来了。我说,咱们就到这儿了。我原来以为我爱你,后来我发现我不爱你。有一次他在我上面很兴奋他说:你是我的。我说,我不是。他'啪'地打了我一耳光(不重),我觉得那也不是。我和他有快感,但不是全心全意的高潮。后来我们就断了。我很坚决,他说还要谈谈,我斩钉截铁他说,没什么可谈的。我觉得这事不好,不对。"
离婚女性的处境还使她们成为一些男子利用的对象,一位外语教师说:"那年我和一个比我小十岁左右的人好了一段,我们是在单身俱乐部认识的。他有点喜欢我,还想跟我学外语。
一开始我挺爱他的,挺激动的。他的声音特别好听,像个男子汉似的。后来我发现他好像另有朋友,就觉得和他做爱没什么意思了。我发现这个小孩惯于利用女性,是个浅薄的小孩。他找我大概是因为我能教他学外语。"
离婚女性还常常会遇到前夫提出性要求的情况,因此有的女性有同前夫偶尔发生性关系的经历:"离婚以后,他有时还来找我。有两三次说到孩子动了感情,他要求做爱也就做了。"
另一位离婚女性提到:"我到前夫家去看女儿时,她父亲常常对我有性要求。我有时同意,有时不同意。"
离婚后的住房问题
一位通过法院离婚的女性讲了她的痛苦经历:她住的是丈夫的房,按法律规定,结婚满十年才可以有权得到男方的部分住房作为补偿,可她只有九年,就没有要房的权利。离婚后,男方允许她带着孩子暂住一年,一年期满时,就坚决要赶她走,她不走,遭到男方毒打。现在她不知到哪里去祝"我们离婚判了三次才离成,第一、第二次都是因为没房子没判离。第三次判离后,我搬了出来。感情挺受伤害的。"
"我们离婚之后,我没房子,只好仍住在一套两居室的房子里,他住一间,我住一间。房子搬不开真是太不人道了。他总是把那个比他小十几岁的情人带来同居,两个人老故意在厨房和浴室里大声叽叽嘎嘎地笑闹,故意刺激我,想把我撵走。他还去派出所报过假案,说我锁在房里自杀了。我开始还不明白这有什么用处,后来警察告诉我,他是为了趁我不在屋里时让警察破门而入,他好把判给我的东西拿走。为了把我轰走,他无所不用其极。他的朋友给他出主意让他打我,还说:只要不打到重度残废,就能把她轰走。有一天早上,他趁我没关好门,跟进来,要把我从凉台扔下去,我拼命挣扎,惊动了邻居,才制止了他。我回忆以前的事,这才醒悟到他以前也做过一次这样的事,那次是要把我推到汽车上。那次我们在街上走,他突然推了我一把,我慌忙抱住他胳臂,叫了一声,你这是干什么?一辆汽车擦了过去。
那时我一点都没有怀疑他。后来开始打离婚时,我已经感到不安全了,所以我一上法院就同意了和他离婚。我和他分手是一种解脱。"
有的离婚女性因为房子问题难以解决,离婚后还得住在婆家:"去年六月办好离婚证以后,他流露出不想让我走的意思,虽然他没明确说出这句话。我其实也不想走,因为孩子还得住在我婆家。后来我就留下来了。离婚后我们还有性关系,可是次数比以前少,感觉也不一样了。人还是这个人,可一切都不一个味了。有一次他带孩子出去玩,打了电话回来,他说,我们回去,三个人。我就猜到他是要把他情人带回来。我也没犹豫,就说:可以。后来她果然来了,我过去打了个招呼,我说:来啦。她也没说话。过了两天他俩打了一架,可能是因为这个。他那天让我下班晚点回来,说,有人要找我打架来。她来那天,天很晚了,我穿着睡衣睡裤,还像是这家的主人一样。我猜她是为这个不高兴了。"
"我觉得国外离婚的人在房子、财产上都能有保障,可我就没有房子。如果回父母家,别人会说闲话。女人带个孩子,要想找个没孩子的,他就觉得高你一等,女的就得低声下气地过日子。国外离了婚之后马上就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天地,中国就不行。我是嫁到他家去的,住的是他父母的房,离了婚他父母不能把房子给我。离婚后的问题主要是住房和抚养费,孩子还小,我得为这事操很多年的心。"
在离婚问题上,可以看到这样几个带有规律性的趋势:第一,离婚率在所有的发达国家及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都有增高的趋势。据美国统计,在过去的100年来,离婚增长率是人口增长率的13倍;有三分之一的初婚以离婚告终,有三分之一的再婚再次解体。40年代出生的美国妇女,第一次婚姻中有38%,第二次婚姻中有44%可能以离婚告终。(萨多克等,第289页;韦克斯,第39页)前苏联共有7000万个家庭;每年记录在案的共有90多万对夫妻离婚,70万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
四分之一的家庭中妻子比丈夫受教育程度高,这已成了经常引起相互不满、冲突,甚至成为离婚原因。(钟玫,第侣一51页)中国的离婚率亦呈上升趋势:1980年以来,离婚率从千分之0.7增加至1992年的千分之1.5;用同样的计算方法,1985年,下列各国的离婚率为:美国千分之4.96;苏联3.36;意大利3.20;瑞典2.37;西德2.10;法国1.95;日本1.30。(孟宪范,第174页)第二,在现代社会中,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比例高于由男方提出离婚的比例是普遍现象。据中国各地方法院统计,离婚诉讼中原告为女性的一般在三分之二左右。有资料表明,中国20年代和30年代的离婚案情况也是如此。例如,据上海市1918年统计,女方主动者占60.8%;广州、天津1929年的离婚案中,女方主动者分别为89.4%和85.7%;北平市1930年占71.9%。
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情况,例如19世纪初,法国、美国、澳大利亚。
瑞士、意大利、罗马尼亚等国的女方原告也都在一半以上,有的高达90%;日本1945年以来,妇女起诉离婚占到70一80%;前苏联的女性原告也占70%左右。由此可见,离婚中女性主动者多于男性,这在本世纪是一个跨地区跨年代的普遍现象。研究者认为,妇女家庭角色自主意识的增强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徐安琪,第116一123页)第三,离婚后女性再婚的比例高于男性;农村妇女再婚的比例高于城市女性。例如,陕西省1982年千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表明,城市女性再婚率为69%,农村却高达93%。普查资料表明,上海:广州、天津、长春、兰州、成都、乌鲁木齐、武汉、福州等市的郊县离婚人口的性别比分别比市区高2至6倍。农村离婚女性更容易再婚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的性别比高于城市,因此农村男子对农村妇女再婚需求远远高于城市男子对城市妇女的需求,尤其在边远贫困地区更是如此。
传统社会的家庭关系稳定和现代社会的家庭关系动荡不安是一个跨文化的普遍规律。我想,这同居住环境(农村的紧密形式和城市的散漫形式)、家族亲属关系(联系紧密与松散)、人们交往方式(以首属群体为主和以次属群体为主)以及观念的变化(从以离婚为羞耻到不以为耻)等因素有关。越来越多的人有离婚经历;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别人离婚;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解和同情离婚;越来越多的人以离婚来解除过去难以解除的失败的婚姻;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和旁观者把离婚当作好事看待。
这是一个趋势,这是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虽然离婚过程中有许多痛苦和伤害,我们能够做的只是设法减轻这些伤害,却不能扭转离婚率增高的总趋势。
24 同居
近年来社会生活规范的宽松,不仅使婚前性接触、婚外恋和离婚现象增加,而且使同居现象有所增加,这些同居有的具有事实婚姻的性质;有的像是"系列的一夫一妻制"--不断地更换伴侣,但每段时间只有一个伴侣;有的则更像是婚前的"试婚"。
同居原因
一位与男友同居十几年的女性说:"我们一直觉得这样就挺好,从没认真讨论过结婚好还是不结婚好。开始还有朋友问,现在也没人问了。我下意识里可能不愿受束缚,有爱在一起,无爱就分开。我觉得我们会白头偕老。但也要随缘,如果缘份尽了也没关系,这一段生活已经很好了。"
一位与现任男友已同居五、六年的离婚女人这样说:"家里都承认我们。我觉得结婚没什么用。我们又不要孩子,结婚有什么用?到需要分手时,不管是明天走还是什么时候走,他都对得起我。两个人还有缘份就在一块儿过,没有缘份了俩人也就没有关系了。
结婚证也不会给人带来安全感。那些没离过婚的人把这张证当作是买了保险一样,其实那只是一张纸,保不了什么险。"
"我33岁离婚,认识了现在这个老公,我们同居五年了,一直没领结婚证。我觉得不需要这张纸头。如果我们还有感情,没这张纸我们也会在一起;如果感情没有了,有这张纸也不管什么用。"
一位同居者也这样说:"只要两人好,就可以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两个人在一起,那张纸(指结婚证)不重要;没有感情,有那张纸也无用。"
一位一直保持处女之身的单身女性说:"38岁那年,有人劝我和人同居。我当时人显得很憔悴。我听了朋友的话有茅塞顿开的感觉。后来我就不再完全拒绝和人同居的可能性了。"
有些离婚女性是因为对再婚产生恐惧心理才考虑同居的:"我目前不想结婚,只想找个异性伴侣同居。我离婚后对婚姻有恐惧心理,害怕生活陷入一种模式,买菜、做饭、睡觉、做家务。
这样的生活给我感觉不好。一天的日子怎么过从早上一起床就知道了。我更喜欢现在这样的单身生活,早上起来不知道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什么时候一高兴,抬腿就去逛商常"同居经历"离完婚后,有一个比我小四岁的人对我很好,想娶我。他有一阵住在我这儿,同居过一段。他给我钱,还帮我干活。最后他父母认为关系不好处,没有同意我们好,他也没有再提起想结婚的意思。"
有一位离婚女性过着一种不断更换性伴侣的同居生活。她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离婚后我的生活平静多了。我一个人生活,有一种'周未感'。有一段时间我和一个摄影师好,他只是想周末在我这里轻松一下。本来我还算习惯,他每隔几天就来一次。有一次他没有来,我感到特别寂寞。"
"那年我认识了一个男的,和我感情很好。我们俩的关系从一开始就目的明确,他有他的需求,我有我的需求。时间长了,他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我了,两人的生活互相掺和的部分就越来越多,最后就成全身心的了。我有顾虑,怕他被年轻的女人吸引走,我就努点力,想让他离不开我。我对他在性上的吸引力得强一点,我们没有婚姻关系,连接我们两人唯一的链条在这里。所以每次性关系我都很下功夫,在事前和事后都要仔细思考,非常注意锻炼体形,注意自己的仪表,饮食也特别注意。以前我对这方面不感兴趣时,根本没想过这些事。"
一位女性同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相好多年,她说:"我和他好了八年。我们朝夕相处了八年。中间我们商量过结婚,他说家里不同意。可我每找一个朋友,他就给我搅了。这八年我成天围着他转,给他做饭吃。他一开始从不拿钱给我,后来大了才知道买些东西给我。有时我急了就向他要钱。我做梦都常常梦到他,他这人吃饭爱挑食,我还常常想到他吃得怎样,想他冷了热了。他如果好好设计一个结尾我会接受的。可他后来又搞上了一个小女孩。开始他瞒着我,我们俩感情太好了,互相之间也太熟悉了,所以他语音语调有一点变化,我就能感觉出来。他想还让我留在他的生活里,故意约我在他和那个女孩亲热的时候去,想让我承认既成事实。那次我去了,看见床上乱七八糟的,那女的身上衣衫不整,一看就是刚刚干过的。我怎么能容忍这个!后来他还来求过我,我坚决不理他,就这么跟他断了。"
调查中发现一个特殊的事例--同居关系中的"婚外恋"问题,这种类型的同居已经可以被当作事实婚了,因此会有"婚外恋"问题。一位与人同居多年的女性讲了她的一次"婚外恋":"他对我说,他也是离婚的,我默认了这种关系,就背着老公(她总爱管同居的男友叫老公)和他来往过四回,吃过一回饭。这段事只有两个月,只有拥抱接吻,没别的。后来他背着我和他老婆复婚了,我很生气,他怎么能骗我?我给他写信告诉他,我们的事是个错误。这封信的底稿被我老公看见了。我自己觉得这件事从开始到结束我处理得很好。我老公问了我这件事,我一开始还抗了一下,后来就承认了。他让我衡量一下,看怎样对孩子好,对我好。他对我越好,我就越觉得有愧。我没想到他对我这么好。他从没跟我许过诺,像给钱呀;一起过多少年呀什么的。那天他哭了,说,我对你这么好,你还对我不忠,我不跟你过了。我看了一眼孩子,说,你到底爱不爱我?他说我从第一眼看到你就爱上你了。现在越来越爱。我说,五年了你才说你是爱我的,是不是太晚了?他岁数比我小,我说,别人都说你小,不可能跟我过到头,所以你该允许我犹豫彷惶。你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为什么不说呢?要是没有这事,过十年过一辈子我都不知道你爱我。我们俩后来都说是自己的错。我们的关系比这件事之前更好了。"
一位与人同居十几年但从未与第三者有染的女性说:"一辈子只有一个男人会遗憾,但人不能什么都要埃"一位同男友感情非常好的同居者说:"我有时会受到其他男孩的吸引,但任何关系的发展必须在不影响我们俩关系的前提之下。要达到自己能够同意、原谅自己的程度。"
一位同居女性讲到对男友嫖妓的看法:"有一次,我的男朋友无意中漏出他在一个周未做过这种事,我觉得很脏。我和这个男朋友已经好了一年多快两年了,有段时间我们每天在一起,有时彻夜不眠,从和他的关系中,我感到和谐和美。他对那次的事感到抱歉。"
对同居的态度
有人对同居持肯定态度:"许多女人在还不知道什么人适合自己时就结婚了,真的了解是在婚后,结果有人发现无法容忍对方,就只好再分开。我认为国外有人试婚的作法是人道的、严肃的,既符合道德,也符合人道。但是中国的舆论就是不宽容这个,结果造成很多家庭悲剧,还会影响后代。"
一位单身女性讲了她对未婚同居的否定看法:"我不赞成同居,我的想法比较传统。如果两人真好就应该结婚。如果只是同居的话,双方不负责任,互相利用,会引起财产问题。我不否认同居的人有感情真好的,真好就结婚算了。我听说有个大学30%的学生试婚,一个宿舍就睡两对,这就太过份了。试婚造成男的随随便便,伤害很多女孩,这就不行。"
某些特殊职业似乎对职工有特殊的要求,一位中学教师讲了这样一件事:"我们单位一个女同志因为没结婚就同居被开除了,说她不适合作教师。"
美国有大量调查表明,大学生同居的比例从10%到33%不等。这个比例相当高。许多同居者是在有了孩子之后考虑结婚的。调查表明,有三分之一的夫妻声称,结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想要孩子。反过来看,如果不准备要孩子,婚姻的动力就小了许多。现代同居者增多,这也是一个因素。另据统计,同居者的离异率超过50%。(哈斯等,第220、233页)同居形式作为与婚姻关系形成对照的一种男女关系模式的存在,迫使人们思考婚姻这种形式的必要性和功能。如果两人生活在一起的原因仅是爱情,没有其他,婚姻的形式的确没有必要。那么婚姻形式有何功能呢?从调查对象的叙述涉及婚姻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在财产问题上,使婚姻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第二,生育合法子嗣,使财产有合法继承人;第三,使孩子有一个稳定的家庭,有合法的父母保证孩子的抚养;第四,使男女关系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使他们两人脱离择偶市场,脱离择偶期间的不稳定状态。由此回推,同居发生的基本条件包括:不涉及财产问题(双方无共同财产,各自掌握自己的收入);没有子女需要抚养;随时处于择偶状态,双方关系没有约束力。
25 同性恋
提到女同性恋,不可不提及萨福(Sap-pho)。她曾于公元前6世纪生活在勒斯波斯(Lesbos)岛的妇女群体中,由于萨福、勒斯波斯岛和女同性恋的联系,"勒斯波斯之风"(Les-bianism)和"萨福之风"(Sapphism)这两个词被用作女同性恋的同义语。根据金赛调查,在整个女性人口中,有3%的女性是纯粹的同性恋者,还有与这一比例近似的双性恋者。
调查中有几位女同性恋者(lesbian)和双性恋者(bisexual)。她们讲了自己对同性的感觉,与同性的性接触,对同性恋倾向和成因的自我感觉,与异性的关系等。调查中有些异性恋女性也讲到过她们经历过的类似同性恋的感觉,以及她们对同性恋的看法。
对同性的感觉
一位婚后才发现自己是同性恋的女性这样叙述了她第一次发现自己是同性恋的经过:"有个单身女孩有一次在我家玩牌,玩得晚了就在我家住下了。我们睡一张床,我觉得不知怎么身体上就有了感觉。过去我和丈夫在一起,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石头、像木头一样,完全没有感觉。可跟这个女孩就不一样。这个女孩并不漂亮,可我感到身心有点冲动,挨着她的皮肤,身体就有感觉。她让我搂着她睡,她可能只是当一般女朋友,可我的感觉就很强烈了。我觉得不好意思。有点想吻她,又不敢,不好意思。那天我一晚上就是睡不着。第二天我跟她说了这感觉,她觉得很奇怪。她说,你是不是阴阳人啊?我说不是。有一阵我就觉得挺想她的,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她想让我给她介绍对象,我不喜欢给她当媒人。
后来我跟她说,我会不会是同性恋哪?她挺害怕的,就开始疏远我。我这人自尊心很强,我再喜欢的东西,只要你不愿意,我就离你远远的。"
一位女同性恋者讲到她近期的恋人:"那次聊天,她吻了我,说:太棒了,太美了。她有次对我说:你要是男的多好呀,那样我就可以嫁给你了。"
同性恋之间的关系不仅是肉体的吸引,还有感情的吸引:"她特别欣赏我。有时她甚至担心我不是喜欢她这个人,只是喜欢她的肉体。我认识的女孩里有比她漂亮的,但是我跟她有感情。我跟她认识的女孩说话时,她就挺醋挺醋的。"
"这种事先要有精神上的和谐,才能有其他。纯粹的性满足不能成为目的。人不能为它所支配。以后我可能总是不快乐不满足的,可我对这也没有办法。"
"我们学校教工有几百人,据我观察男同性恋有4%左右,女的素质型的少,像我这样的多--最初意识不到自己是同性恋,只表现为对性的冷漠和对生活的不满足。有个女同事,气质和一般女人不一样,性格有男性味道。一般女人给人家庭主妇的感觉特别强烈,男人啦,孩子啦,时装啦,化妆品啦,她就不大这样。后来我跟她聊天,想证实我的猜测。她和爱人是自由恋爱的,感情也很好,只是觉得性是多余的事。她只是接受,就像接受自然一样。她自己虽然不想,也没有渴求,但也不觉得男人的作法是错的。她说,从没有对生活的满足感,每天只是忙忙碌碌,生活中没有什么东西让人感到很满足很美妙。异性恋者在生活中有了欲望,追求到了就会有满足感。可是不自觉的同性恋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满足,只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似乎并不是自己的目的。我已经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以后,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满足;不知道的时候,只能感觉到这种不满足,却不知道为什么不满足。可我也不想启发她,她生活得好好的,我不愿去破坏她内心的平静。"
有时,同性恋者互相介绍男朋友,并且讨论结婚(与异性)的问题。由此看来,女同性恋有点像婚前的女友关系,尤其对于双性恋者来说更是如此。例如,一位双性恋女性这样谈到给女友介绍男朋友的事:"我给她介绍过男朋友,她似乎有点怕男孩看不起她。这是一种很细致的感觉,外表看不出来的,可是我能看得出来。如果她结婚,我不会受太大影响;可我要是结婚,她肯定大受影响。她对我没有约束力。有一次我们讨论结婚以后怎么办(我们常常讨论这件事,半开玩笑的),她问我:我要是有了先生你还能理我吗?我说可以,实在不行还可以把先生赶走(当然是半开玩笑的)。她找男朋友都让我来看,让我帮她出主意。"
"我们单位新来一个女同事,二十二三岁。她有男朋友,我对她很冷淡,没主动去理她。不知怎么她很喜欢近乎我。我有一套房子,可是不喜欢回家去住,总喜欢住在办公室,房子对我来说像座坟墓,我一回家就很感慨,感伤。她知道我有房子。我不知道她近乎我是为了我的房子,还是为了我的什么。她给我讲她的家事,给我看她小时候和一个女友的通信,她考上大学,那个朋友表示要跟她一起去,当她的书僮,信写得像情书一样。
完全是情人的口吻。她又讲过一些事,比如大学有一个女友和她特别好,经常摸她的脸,叫她小乖乖什么的。后来她说,我和你到你宿舍去住你愿不愿意?我说愿意。住在一起后,我就试探了一下,发现她不是同性恋,但是能接受一些亲昵行为。有时她甚至很主动,比如搂一搂啊什么的。我有感觉,但是她没有感觉。她在我脸上吻过,可她即使吻我,如果她是没有动情的,我也能感觉到。她对我的感情没能转移到好感、牵挂。后来她开始叫她的男友来过夜,我几次让她走她都不走。我如果是个仅仅想解决性问题的人,那她就能满足我,可我不愿意,因为那样会更痛苦。后来我收回了钥匙,不许她再去我家。我跟她好好谈过一次。她说,究竟是你要走出我的生活,还是我要走出你的生活?我说,咱们谁也没有走进谁的生活。她却觉得已经走进了我的生活。她说,你还要怎么样,我和男朋友正谈着恋爱,能对你这样就够仁至义尽的了。我说,我要的你也做不到。她说,你也没什么男人气。我说,是埃她又说,你比我还女人气。我想,假如她是个同性恋者,就不会希望我有男人气,我的男人气再强也比不过真正的男性。其实她真正喜欢的还是男性。"
"有过一个高高大大的女孩曾经对我说过,我要是男的就娶你。"
"我知道自己对女性身体有生理反应之后,联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我印象很清晰。那时我在农村,有一次在地里,我看到有几个男人在拼命拉一个女的,为了什么事我一点也不记得了,那个女的不愿跟他们走,就躺在地上。那些人使劲拉,就把她的上衣拉开了,乳房暴露出来了。我记得当时我像中了雷击一样,我好难受啊,觉得她太亏了,怎么让人把衣服揭开了呢?好像有一种微弱的冲动。我看到男性的身体,包括下身,就不会有这种感觉。"
一位同性恋者的性幻想:"在我的想象中,我们一群人走在一条长长的甬道上。然后在一间屋子里有一张漂亮的大床。我躺在床上,一个漂亮女人拿一杯饮料递给我,用那种热切的眼光看着我......"另一位女性谈到自己有过同性恋性想象:"我的性想象中也有和女孩的。20多岁时就有和女孩搂抱的想象。想着想着,忽然间又觉得对方像妈妈似的,因为我妈从小就不管我,我一直缺少母爱。"
与同性的性关系
一位同性恋者讲了她的第一次同性性经历:"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某年某月某日。那是我第一次和女人做爱。一开始觉得有点别扭,后来就好了。那天晚上11点多,没电梯了,我们俩人一起爬了十几层楼。我以为她还要和我聊天,可她让我先去洗澡,我就去洗澡。她看我脱衣服,就过来帮我拿着衣服。我插上门开始洗澡。洗完澡回到屋里时,她把灯灭了,我想她是怕我不好意思。我穿上衬裤,戴上乳罩。那天可能也怪我,我对她提起我怀疑自己脊椎骨有问题。她就提出给我按摩。我俯身趴在一张行军床上。一开始没什么事,后来我就觉得有点不对了。
我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她问我,你怎么了?声音很有渗透力。
她说,没关系,你需要什么我可以满足你。她又说要按摩前边。
我翻过身。这时,她的手指在我的两乳间划了一下,我的胸部就挺起来了。她把我的乳罩和短裤脱了下来。她先欣赏了我半天,然后吻了我一下。我一开始觉得有点不自然,但并不厌恶。
她的抚摸让我无法抗拒。记得当时我两腿并得很紧,她让我放松放松。我慢慢放松了一些。接着,她用手摸我的乳房,吻我的乳头,后来她的手就进去了。她告诉我说,我来了八次(快感)。
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一直在顶峰上。她又让我弄她。我说,哟,我不会呀。我有一点厌恶感,后来我还是弄了她,她的体液特别多。她还说,看来女人比男人好。我估计她跟我这次不是她的第一次了。"
"我和女孩有过性关系。我和一个比我大十几岁的女人好过,是为了去追求美,既有感观的也有精神的。"
"她和丈夫关系不好。人长得很漂亮,比较放荡。她和一个日籍华人睡过觉,人家给她钱。那天我去她家,她让我留下来,她给我讲了她和那个日本人的事,我挺看不起她的。后来她又讲起她婚前的一个男友,是个司机,她说挺想他的。我说,要不要我摸摸你。我就摸了她,她一会儿就到高潮了。她也要摸我,因为我对她反感,就没有同意,结果就没做。我一开始说要摸她时,口气是半开玩笑的,她就问了一句:那样行吗?没有再说什么。她根本没觉得这事有多么严重,还对我说:我怕以后离不开你。我想我就是遇到200个女人,她们也都不会拒绝我的。"
"我抚摸女孩,她们都很乐意。我认识一个模特儿,是结了婚的。有一次,她让我住她家。那天晚上她丈夫到两点还没回来。风把窗户刮开了。我突然惊醒,看见她去关窗户,只穿了一件三点式的内衣,没戴乳罩。我当时并没有什么邪念。她说她正在减肥。我说,让我摸摸你有多胖。我不论怎么摸她,她都愿意,她长得很漂亮。我摸了她下面但是手没进去。"
"任何一个别的姑娘在某个方面吸引了我,我都能和她做那件事。"
对同性恋倾向的自我感觉
"我发现自己对女性身体有生理反应之后,刚开始有高兴的感觉,我想,噢,我原来是个比较喜欢女性的人。认识到了这一点,我有点高兴。以前跟男的生活在一起时,总觉得没意思,怪累的,感到自己是一个不喜欢男人的人;现在想到可以一个人过得很快乐,有一种很轻松的感觉。我从此才知道,自己还是能够感到人间有很美妙,很甜蜜,值得为它活下去的东西的。我从此才知道自己有一种感受能力,自己还具备追求自己想去追求的东西的能力。在以前的婚姻中,我对生活总有一种不满足感,可说不出所以然来。生孩子之前不快活,心里还抱个希望,以为有了孩子就会快活,最好是个女孩。可是有了孩子还是不快活,只觉得很累。"
"我从小和女孩玩不到一起。她们觉得好笑的事,我不觉得好笑;她们觉得好玩的,我也不觉得好玩。"
"我希望自己是个男人,而且想,如果我是个男人,我会让女人幸福的。"
"我特别崇拜女性,是自恋的一种延续。我觉得男人都特别肤浅,看不上他们,接吻的感觉也不好。从审美的角度,我喜欢女孩。我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很深沉。"
一位女同性恋者这样讲到她的女伴:"有一次她问我:我们这样的关系算不算同性恋。我觉得不是,只是因为没找到优秀的男人,作为填补。"
一位现已与丈夫离婚的女同性恋者说:"在离婚的前一年,我连同性恋这个词都不知道,或者是见到过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人对那些以为和自己无关的事是不会去注意的。"
对同性恋成因的自我认识
一位女同性恋者说:"我觉得自己是天生的,从身体的反应感觉讲是天生的。我和男的在一起,不管感情多么融洽,心情多么好,下面都不会湿润;和女的在一起就会湿润。我觉得人的大脑是有性别的。女同性恋的大脑性别是男性的;而男同性恋的大脑性别是女性的,由于表现为女性就会受人歧视,所以他们故意装成男性,甚至比一般男性更过份些。那些自以为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的认同是理智的行为,不是本能的行为。"
而另一位女同性恋者却认为,自己的性倾向是后天的:"从我自己的经历看,就觉得是后天的。从我自己的心灵经历看也是这样。我最早是倾向于异性的。第一次受到女性的吸引是我小时候认识一个女护士,她特别优雅,步态很美,我看了觉得是一种享受。"
一位同性恋者讲到她的第一次同性性关系时说:"我觉得是自然形成的,事先没有这种欲望。那天是我们三个女人在一起聊天,记得我当时是希望她们两个都不要走。结果××走了,我和她才有后来的事。"
一位从理性上否定同性恋倾向的同性恋者这样表达了她的矛盾心理:"我认为同性恋不是遗传的,而是有社会原因的。我自己是否定它的。从人类发展的角度考虑,男女才是最和谐的。
所以我从理性上是否定同性恋的。从身体的设置上看就是一阴一阳,像白天和黑夜。这是自然的,同性恋是不自然的。但是从人性完善的角度看,一个人不但对男女都应该爱,连动物连花都应该爱。当然,不应当限制在性爱上。"
对异性的感觉
一位已婚的女同性恋者说:"我结婚以后,第一次看到丈夫的性器官,就有一种不喜欢的感觉。不会把它当成有意思的东西去接近。我不愿看它,也不愿碰它。"
"我们俩的性关系很早就有危机。有了小孩以后,我就不愿意做那事了。过去我一直牵就他,每天都睡不好觉,他会趁你睡着了干那事。我不知为什么有厌烦情绪,总觉得这事是多此一举,没事找事干。我为了推掉这事,夏天就说热死了,冬天就说冻死了。生孩子后,我就和他分开睡,我和孩子睡,把门一插。
我原来以为是孩子把我累的,可是孩子大了我也没有缓解。跟他在一起生活,什么都好,他对我也特别好,只有这件事使人烦恼。有时他提要求,我就说,谁欠你的!他说,我们是夫妻呀!
我说,夫妻怎么啦?他说,夫妻就要在一起睡觉呀。我说,那咱们就作兄妹。他说,别人家女人不这样。我就问他:别人家女人什么样你怎么知道?他也不敢说了。后来他说,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听他们说,家里女人都给他们炖鸡汤,怕男人没劲。可我倒好,反而要给你炖鸡汤,反过来了。他觉得我不心疼他,不满足他。我只有结婚的头半年没怎么拒绝过他,怀孕后就很少做那事了。我那时还不知道自己对同性有欲望,只知道自己不喜欢这事。后来我们开始办离婚。没办手续之前就一直分房。他同意离婚就是觉得性生活太困难了。我们俩其他方面都能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我很通情达理,很好处,不是个难缠的人,他想再找我这样的人也不太好找。他对我的意见只有这一点,其他方面他对我还是很留恋的。"
"我和丈夫在一起的感觉就像兄妹的感觉,没有爱的感觉。
我尊敬他,信任他,可是在性上对他没有感觉。对异性的性关系谈不上讨厌、喜欢,只是很平淡,很自然。我从来没有主动提出过要求,从来没有过欲望,没这种兴奋。他对我很不满。刚结婚时一周不只两三次,但我从来没有过快感。我觉得,可能别人都是这样在过吧。有了小孩之后,我就经常拒绝他的要求。也没想过别的,只是觉得人好累啊,小孩好缠人埃""离婚后我劝他再成家,我帮他找过两三个女的。他不找我觉得压抑,他的性问题解决不了我也很难过。他要是找到,我就解脱了。"
近似同性恋的感觉
有些女性虽然没有同性恋经历,却有过同性恋或近似同性恋的感觉。一位女性这样说:"我喜欢欣赏女孩,对那些长得丰满的女孩就盯着看。女性的味很柔美,很温柔。我小时候有过自己是个男孩的意识;30岁时有中性的意识;后来才觉得自己是女性。记得上初一时,我和几个女同学有说有笑地走着,因为我那会儿头发短,有人就冲我们起哄喊:男生和女生走一起。从小家里就把我当男孩用。我家有四个孩子,我是老大,父母总让我干难干的事:让我一人去很远的地方给舅舅送东西呀,让我自己去医院看病呀,让我领着弟弟妹妹走很远的路去看电影啊,还要送弟妹上幼儿园。我从小到大,一直觉得男的没有什么可爱之处。"
一位前女知青说:"青春期时,我喜欢过一个农村小女孩,是精神恋爱。我的整个青春期都是在纯少女的圈里渡过的。"
"在大学时,我们班有个同学长得像山口百惠,她特别丰满。
有次她躺在床上,拉着帘子。我一撩帘子,发现她没盖被子。我就看了她一眼,这一眼让我想了好长时间。我觉得女人也有两情相悦的时候,包括生理的和心理的。有一次我和我爱人逛西单,我很累,都走不动了,忽然看到一个女孩的背影特别性感,她穿一件露背装。她在买梳子,我居然就为了去看她一眼,也跑去那个柜台前假装买梳子。结果一看前面大失所望。我爱人直纳闷,我刚才累得都走不动了,怎么一下有了劲跑那么快。"
"那次我在动物园332路汽车站。我在买馅饼,有一个女人问我地铁月票在哪儿买。我告诉了她。排队时我用余光看到她正用特别关注的眼光看着我。她长得特别漂亮。"
"我有时怀疑自己是同性恋。有一次我和一个女友一起去照那种一次成相的照片,两个人忽然面对面,她做了一个接吻的口型,我赶快躲开了,看来我到关键时刻还是不行。"
一位女性受到过同性恋者的追求,她讲到自己对想象中的同性恋接触的感觉:"XX对我特好,她看我不结婚,想跟我作个伴儿。我原来很反感,现在我想我会接受,因为女人之间会互相理解。我试着想象过,要是跟一个女孩好会是什么感觉,我想想乳房还有点动心,像69式的口交不就是这样吗?在教堂里,有个女孩对我特别依赖,我就觉得很舒服。要从这里过渡到同性恋,只要对方没有罪恶感,也不难,当然要等水到渠成。我喜欢女性的一点是她们没有男性的攻击性。"
一位四十多岁的单身女性说,"我是到三四十岁才知道有同性恋这种事的。我觉得自己有一点这种倾向。我对小时候的保姆感情特别深,我到如今仍然喜欢她那种形象的女人,她是矮胖型的,不漂亮也不艳丽。但是也许这只是晚辈对长辈的那种爱,是因为我从小缺少母爱,她给了我母爱。"
异性恋眼中的同性恋
"我最早见到身边的同性恋是下放农场的时候。她们俩一个像女性,细细小小的,是个高中毕业生;另一个像男孩,长得粗粗大大的,是个初中毕业生。她们俩很要好,老在一起。有一次我们农场一个又高又大又丑的女同学告诉我:她们两个有交配。
我说,你胡说什么?她说,就像一男一女那样的交配。夏天我们农场的人都挂一种小蚊帐,一人一顶都嫌小,她们两人一定要睡在一顶蚊帐里,用一条毛巾被裹得死死的不出来。一个洗澡,另一个必定坐在一边看,有时她们就用一桶水洗澡。我说,你们不嫌脏啊?她们笑笑不说话。有一次其中一位参加我们宣传队排节目,排得晚了些,那个就找来了,说,怎么还不死回家呵!口气就像夫妻一样。我倒觉得她们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性爱的对象不是那么容易找的,有人喜欢有什么不好?"
一位漂亮的女性说:"我认识一个女孩,她完全讨厌性生活(同男人的性生活)。她结交的女朋友都是特别漂亮的。她用巴结的方法和她们结交。对我也是这样。她无论去哪儿总要和我一起走,去哪里玩时也总要叫上我。她费尽心思和我调到一个班,宿舍也调到同一层,还挤走了我同屋的其他人。她周围总有一群不同职业的出色的女朋友聚在一起。我猜她可能有同性恋倾向。"
"在XX兵团时,有一个女孩对我有好感,总喜欢和我在一起。有一次她要求我把舌头让她舔一下,把我吓坏了。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
一位女性讲到了她的一位外国女友:"我从来没有过同性恋的感觉,也一点没想到过她是个同性恋,只是觉得她特别男性化。她回国去以后给我写了一封信,有点欲言又止的样子。从她的信上我第一次见到lesbian这个词,我不认识,去查了字典才认识了。我看了她的信都愣住了。她信上说,你信任我,我也信任你,而且你是搞人类学的,应当有理解力。我给她的回信很谨慎,说我不懂同性恋,但凭我对你多年的了解,我相信你会斟酌的。"
另一位在性方面很开放的异性恋女性谈到自己的一次同性性经历:"有个女友在我家里住过几天。在床上她抚摸了我,我没有什么好的感觉,也没有坏的感觉。她说是因为丈夫总要把她弄得出血,她才喜欢同性恋了。她一开始和我妹妹好过一段。
我不想在人格上评价她。她的悟性很高。我不是同性恋,但我这人不能离开精神上的东西,离开了就活不下去。"
"我从没有过同性恋的感觉。有偶然的机会和别的女孩同睡过一个被窝,但没有性的感觉。"
调查时遇到一位女性与一女伴同住,所以提问她有无同性恋感觉或经验,她说:"我没有同性恋的经验,也不能理解这种倾向,但也不认为她们不道德。"
一位女性讲到过一个对她有过好感的双性恋者:"她乳房不明显,也不来月经,见了女孩就很爱怜的样子。听人说她是'左右开弓',就是男女都搞的意思。"
有一位女性讲了她一位女性朋友的同性恋倾向和她对女同性恋的感觉:"我有一对女友就是同性恋。我中学上的是女校。
高中有一个同学对我的感情就像是这一类的。当时我是学校乐队的指挥,她是乐队总管。她有一次对我说,她特别爱我。还告诉我说,我和××是同性恋,我们接过吻。我们俩就跟恋人一样。她的那位女友从小有病,不能结婚,但她也不阻挡女友谈恋爱。听了她的坦白,我觉得别扭得不得了。她没对我说这些事时,我们关系很好,自从她说了这些话以后,我老躲着她,后来她就不找我了,她还是比较知趣的。"
一位女性讲了她妹妹的同性恋伴侣:"我小妹有一个女友,有一段时间她们同在某地,她们住在同一房间。她对我妹妹无微不至地关怀。那个人像个男的,买菜一类的事都是她包了。
她是那种特别朴实的人;我妹妹显得弱不禁风,像个林黛玉。那段时间她俩相依为命。后来我妹妹调回北京,她每次探亲不回自己家,来北京看我妹妹。她几次放弃了回自己家的机会,还经常找碴儿来北京。她家让我妹妹给她做工作,我妹就劝她,让她结婚,见男朋友。她最后碰上了一个特别合适的,可她对他提出了一个条件:你和我结婚要容得下我和××(我妹妹的名字)的感情。那人对这个条件感到奇怪,就给我妹妹写了封信。最后,他和她吹了,她现在还是独身。"
一位异性恋者说:"我听说有一个女同性恋的俱乐部,她们互相抚摸。"
一位女性对同性恋的感觉很有代表性,她说:"我自己没有这种感觉。我大伯子说,有个男人喜欢他,那人很女气。我反对这事,觉得还是异性好。当然如果两个同性感情很好,那也没有办法。我周围的人都挺正常的。"
拿我调查到的女同性恋与男同性恋相比,交友方式有些差别,她们不像后者那样愿意到公共场所去找伴侣,而较多在朋友、熟人中寻找伴侣;她们同伴侣相处的时间更长,感情的投入更多;她们在异性恋眼中较少攻击性,因而比男同性恋更容易得到异性恋人群的同情和容忍。许多异性恋者以为,两个女同性恋在一起什么也做不成,当然,这种推测就像以为两个男同性恋在一起只做肛交一样的偏颇。事实上,女同性恋者之间既有感情的交往,也有性活动。女同性恋者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异性恋霸权和"男性生殖器霸权"的挑战,它有助于我们了解人类性倾向的多样性和身体快感的多源性。
据金赛调查,终生绝对女同性恋者在女性中占3%;与同性发生过性接触的到45岁时达到20%;因其他女性产生过性唤起的女性到45岁时累计为28%。(金赛,第212页)另外,在美国,有三分之一的女同性恋者和五分之一的男同性恋者是己婚的(与异性结婚)。(哈斯等,第260页)根据金赛调查,有双性恋史的女性占独身女性的17%。对主动的双性恋生活感兴趣的人数固定在人口的5%左右。(拉里亚等,第125页,第138页)对于同性恋有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它是病态;另一种认为它不是病态。前一种观点以戈德。佩尔(GadPaille)为代表,他指出:"喜欢同性恋显然是正常的性心理发展程序出现紊乱的结果。"后一种观点以马穆(Marmor为代表,他认为:"同性恋行为和异性恋行为仅仅是人类性行为的区域不同,不能认为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本质上更自然。"(转引自萨多克等,第2一3页)据调查,在美国有43%的人觉得同性恋没有什么不对;有47%的人仍然认为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还有10%的人不表示态度。(坦娜希尔,第454页)在西方国家,历史上存在过的对男同性恋者的严厉法律有些对女同性恋者不适用,后者并不像前者那样遭到起诉,世界上只有西班牙、瑞士、奥地利和美国的佐治亚州有特别针对女同性恋的立法,或在刑法中不排除对女同性恋行为的处罚。尽管男同性恋遭到残酷的对待,女同性恋却往往仅仅被视为可以被忽略的小问题,被认为是"侍女、寄宿生和女演员们的肮脏的小过错"。(萨多克等,第98页)在20世纪的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国家和社会默认了同性恋的活动,几乎找不到完全没有同性恋的社会。一位同性恋者说:"我发现自己作为同性恋者的身分与我可以有权拥有的其他身分同样都是基本的。作一个同性恋者与我的职业、我的阶级或我的种族相比是更根本的方面。"另一位说:"知道我自己是女同性恋者就改变了我看、我听和感知整个世界的方式。我开始懂得了我一生中以前一直没有注意的许多感觉与反应。"(转引自韦克斯,第281页)福柯有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他揭示了古希腊人与现代人一种完全不同的看问题方法,现代人看重的是,一个人的性倾向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也就是性对象的性别和性活动的性别性质;而古希腊的人看重的是性活动质量的高尚与低下。"他们认为,对值得渴慕的任何事物(不管是少男还是少女)的依恋都出于同一种欲望,只不过较为崇高的欲望倾向于较为美丽、体面的事物。"(福柯,第359页)弗洛伊德也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他曾说过:"古代与现代情欲生活的差别里最惊人的是:古人看重本能本身,而我们太强调对象的重要性。古人视本能为万有之源,甚至不惜因而提升低级的性对象;我们则蔑视本能的活动本身,只有面对美好的对象时我们才能纵容其活动。"(弗洛伊德,第51页)近年来,女同性恋女权主义日趋公开、活跃,女同性恋分离主义(lesbianseparationism)也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她们提出"多元"(diversity)口号作为对"变态"(perversity)这一指责的回应。她们说,"我们已经超越了要求隐私权的阶段,甚至超越了开办女同性恋酒吧、实业和项目的阶段,达到了要求开展广泛的公开讨论的阶段。"(Barrett,95)早在50年代,一小群女同性恋者在迪尔。马丁(DelMartin)和菲丽丝。里昂(PhyuisLyOn)的领导下,建立了一个女同性恋组织,取名为"比利蒂斯的女儿",这个名字来源于由萨福一首诗改写的色情诗。目前在美国约有600个同性恋者的组织,有大量的出版物。她们经常举行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活跃在各类传媒上;选举能代表同性恋利益的地方议员和行政长官;争取法律上对同性恋婚姻的认可。
80年代,在美军中,女兵将近15万人,有大量的女同性恋者无意中在那里得以聚集。她们当中有许多人在平民生活中是难以相遇的。无怪乎有人说,曾经不敢道出自己姓名的爱已经变得滔滔不绝了。(韦克斯,第25页)在西方,有很多人将女权主义与女同性恋联系在一起,可是有的女同性恋者认为她们的文化被女权主义重新解释了。她们认为,"女同性恋是实践而女权主义是理论"的口号不失为一个好的动员令,但它却歪曲了女同性恋的历史。她们批评保守派,认为她们反对和压制了一切有关性、性别、种族和阶级的严肃讨论。她们认为,性别主义是一切压迫的根源,而女同性恋女权主义是对男性霸权的威胁,女同性恋者必须组织起自己的运动以反对男性霸权。女同性恋女权主义猛烈抨击男性对女性的暴力行为和攻击性性行为。她们还认为,母性是女性的优点,而不是女性的弱点。她们反对异性恋霸权,即那种以为只有异性恋才属正常范畴的偏见。
文化女权主义也可以被视作一种分离主义的女权主义。文化女权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女性的特质是人类行为的最佳价值和正面价值;它强调有独立存在的女性文化,它是建立在女性特征的基础之上的。文化女权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庞克斯特(ChristabelPankhurst)有一个简单明了但相当激烈的观点:"女人的利益在于反对异性恋"。(Campbell,25)文化女权主义所主张的解放妇女的战略包括建立妇女文化,从而使男女两性隔离。分离主义女权主义招致不少批评,它被批评为仇男倾向和翻转过来的性别歧视。由于分离主义主张从男性定义的体制、关系和角色活动中完全分离出来,还被批评为带有很重的乌托邦色彩。
26 停经与更年期
有一种说法,认为月经初潮和停经是女性一生的两大关口。在第一个关口,女性从儿童期进入青春期;在第二个关口,她走向生命的晚期。因此,停经在女性的生命周期中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位儿子自杀死去的离婚女性说:"我50岁时,一下就过了更年期了。就从我儿子死去的那个月,我就不来例假了。如果不是我身体底子好,我肯定会疯。有几次我在公共汽车上不知道下车,自己走路老走丢。有一次我从西单走到大北窑才知道找车上车。有几次心跳特别厉害。我去医院,大夫说你这是更年期反应。"
"我觉得停经对性生活没有什么影响,我们还是采用体外射精的方法,防个万一。停经以后,我觉得精力比以前充沛,以前一月一次的月经挺伤身体的。"
"我停经前有三五年时间感觉不舒服,头痛,有时心脏也不好,闷气。我听说是因为雌激素少了,血管硬化加快。到50岁时月经就完全停了,嘎然而止。"
"我43岁就绝经了。过去我们做那事时他老得体外射精,玩不痛快,现在可以尽兴了。我更年期反应不厉害。"
"我是47岁开始月经不正常的,有时几个月才来一次,到49、50岁时就完全停了。停了两年之后,查出宫颈萎缩。"
一位年过50的女性这样谈到停经对性生活的影响:"现在分泌物少,觉得吃力。但从没抹过润滑剂一类的东西,倒是听说过有人抹过食油的。"
在中国社会中,不少人对更年期妇女有刻板印象(stereo-type):觉得她们神经不正常,不好招惹、一个更年期妇女的艺术典型是王小波小说《革命时期的爱情)里的女厂长老鲁。不仅男人对女人持有这种刻板印象,不少女人也这样看。调查中,一位女性讲到她妹妹与更年期妇女的遭遇:有一次我妹妹骑车不小心碰了一个女的,她一个劲儿道歉,可那女的不依不饶,说:兔崽子你等着,老娘等会儿收拾你!我妹妹到了机关门口,那女人果然已经等在那里,一头朝她撞过来,把她撞倒。我妹妹不敢恋战,赶快跑进机关院里。碰到更年期妇女真是不能招惹。"
许多人对女性的性欲尤其是老年妇女的性欲怀有偏见,并由此形成对更年期妇女的刻板印象。然而,根据金赛调查,女性的性欲一直延续到60岁以上。在自我刺激和达到性高潮的性梦中,在55岁或60岁之前,女性有此类行为的频率逐步增加到其顶峰,并且或长或短地保持一段时间。几乎没有证据表明,女性在晚年之前,其性能力会因年龄增长而减弱。相反,此时男性的性反应已极大减弱,对性交的兴趣大大降低。(金赛,第145页)不同的文化对妇女的停经和更年期有不同的观念,这些观念可能与不同人种的体质差异有关,但更多是与文化遗产、风俗习惯有关。从体质上说,有的女人在更年期毫无异常反应,有的却闹到要住院治疗的程度。我们文化中对更年期妇女的刻板印象更有研究探讨的必要,可惜不是这项研究力所能及的。好在我知道已有不少中外学者在研究这个问题,我期待看到他们的研究结果。
27 色情材料
不像在一些西方国家或香港,人们可以在大街上合法地买到或租到色情材料;在中国,色情材料是严格禁止出售和出租的。然而,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意外地发现,色情材料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并不像外间人士以为的那么稀少。几乎我所有的调查对象都或多或少接触过这类材料,除了色情录像带之外,不少女性承认看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金瓶梅》等书。虽然她们当中许多人表示不喜欢这种东西,有的人就是为了见识一下那是什么样的东西而看一下,并不派什么其它用场;但在有些人那里,这类色情材料在性生活中具有固定的功能,如学习功能,帮助起性的功能等等,因而是在家中常备的。
当一位在行为和观念上都绝对谈不上"新潮"甚至相当"老派"的女性对我承认,她也看过一次"毛片"(色情录像带)时,我真是感到很意外,并由此想到,色情材料的普及程度恐怕远远超过警方甚至一般公众的印象。如果不是法不责众,而严格执行不许观看此类影视录像的法律,把凡是看过这种片子的人都抓起来,成年人的七八成恐怕都要入狱。记得80年代初北京有一次扫黄就曾试图这样去做,结果所有的拘留所马上满员,不得不动用临时监所,最后此事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这就是对人口中看过此类材料的人所占比例估计过低所致。幸亏现在有关的法律规定已成为只是写在纸上,并未严格执行的法律,否则国家将不得不拨天文数字的经费去扩建拘留所和监狱。
对色情材料持肯宝态度
有一位知识女性说:"色情品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是两性生理特征决定的。"
一位女性把自己对性的观念从"肮脏"、"下流"、"淫秽"改变为"自然"归因于社会影响和色情材料,她说:"这和社会影响有关,家家都能看到黄色录像带。(当然,事实上肯定不会家家都有。这只是她对自己熟识的家庭的印象。但由此可知,家庭拥有色情材料的普遍程度很可能大大高于一般人的想象。)我认为夫妻之间看看这类带子是可以的,而且是必须的。要指导夫妻的性生活必须有技巧。但我不愿看港台的,愿看西方拍的。
没觉得有什么危险,要是家里有未成年人,不告诉他们,把带子藏起来就行了。"
一位女性提到色情录像带被他丈夫当作性交的准备活动:"他(指丈夫)有时要先看录像带,再做那事。"
另一位的丈夫则试图用此类材料启发妻子的性欲:"我不喜欢做那事,他有时就给我看那些照片和画,他一看这种东西就很激动。我那时一心想创立功勋,每天回家都很累,顾不上看,他就很伤心。"
"一般的毛片我不喜欢,看了觉得恶心;我喜欢看有故事情节的毛片。"
"白种人的毛片好看,有的亚洲人拍的毛片太丑了,太难看了""我看过毛片,对这种东西没有兴趣;但我不反对有这些东西,有人愿意看也没什么可非议的,只是觉得去攻击这些东西很累。我去过匈牙利,看过这种录像,还有真人的表演。有一个地方,投上两弗林,帘子拉开,有女人在里面做性感动作。我认为应可以多弄点黄带让人们看看,没必要禁。传统女性每天操劳,没条件培养自己的魅力,应该让她们享受生活。"
"我觉得用这种片子对青少年做性教育是有益的。"
"我是一个人看的,是在一位男友家里,他主动让我看的。
我看了不觉得反感,只觉得挺刺激的。看欧美的觉得好,看日本的感觉不好,有肮脏的感觉,觉得他们变态,老爱演受虐什么的。
我认为,这种东西成人看看可以,文化修养高的,可以学习些方法,了解些社会现象,年轻人看了作用不好。"
一位后来与人同居的女性讲到色情材料对她性观念的影响:"我以前厌恶这种事,觉得没意思。我现在这个朋友很温柔,他给我借带子看,后来我才觉得好,才觉得这是女人的快乐。"
对色情材料持否定态度
"我看过一次毛片,看了挺恶心的。有人说觉得刺激,我没这种感觉。"
"我一开始不敢看,觉得恶心,但生理上觉得有刺激。"
"我在澳门有次看电视,看别的都听不懂话,就看了毛片。
我觉得特别难看,很丑,太恶心了。"
"我看过两次毛片。第一次看是在一个朋友家,他们都看过了,让我一人看,我看得都烦死了。好像是个法国的片子。我特别不能接受人兽交、几个人一起滥交这些情节。只有其中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的情节感觉还蛮好的,当时只是觉得这个女的-定特别舒服。总的来说我不喜欢看,没有像有的人那样看得热血沸腾过。"
"我喜欢感情炽烈,但是含蓄一些,不喜欢暴露的,看了反胃。我看过《花花公子》、《阁搂》,看了不想吃饭,看了片子也都不喜欢。"
"看过毛片,感觉不大好。我喜欢文学的激发的感觉,不喜欢那么直接。"
"我觉得黄色录像带是亵渎。电影故事总得和情节连在一起,看了才能动情,要不就成了'动物世界'了。我不敢看,不愿看,觉得恶心。"
"我觉得黄色录像很恶心。其实我对于口交、肛交这些事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我不爱看这种书,一看就困,没兴趣,不如实践。"
"我看过《曼娜日记》(一度在北京十分流行的手抄本地下色情小说),就两三张纸。那小说很恶毒,写的是曼娜十六七岁时怎样春情荡漾,浑身发热;怎样挑逗她的表哥;怎么样扒开自己的衣服让男孩子摸,舔;摸完有什么感觉。我看了很厌恶,觉得是流氓教唆。小说没有感情可言,但是有感觉,有动作,有指导性。"
一位女性有个上中学的儿子,她说:"我要求他两条,一是别赌钱,二是别看黄色录像。我儿子的回答吓我一跳,他说,我早看过了,妈,您看不看,我给您弄几盘来看看。"
有不少女性反映,对色情材料主要是丈夫喜欢看,自己一点也不喜欢。一位女性说:"我看了一会儿就去睡了,可他特别爱看,看完还要录下来,我看了只觉得恶心。"
一位娘家在上海的女性讲到在色情片问题上北京人与上海人的区别。她说:"上海人很保守,很规矩;北京人不在乎,看毛片还呼朋引类地叫一大堆人去看。上海人即使看也绝对不会这样。上海人很讲小情调,很讲温情,讲隐私和心照不宣。"
调查中却也发现有的确没看过任何色情材料的人,其中一位说:"我想看看黄色录像,不知是什么样的,所以也没有看法。"
在西方,围绕着淫秽色情品与检查制度的争论有很长的历史。维多利亚时代的净化社会和愚民运动,是从女王明令禁止出版淫秽书籍开始的,一开始还只是没收或销毁色情书,后来殃及许多著名的经典著作,就连莎士比亚、密尔顿、但丁的著作都受到审查,甚至连《圣经》中与性有关的章节也遭到删节。
在17世纪的英国,没有宗教主题的淫秽色情品是不被禁止的;当18世纪反淫秽法通过以后,没有宗教成分的色情品也要受到审查了。在1868年,由英国法官希克林等做出的一项裁决中,曾为淫秽色情品下过一个定义,即要看被指控为淫秽的东西是否有意去毒害和腐蚀那些心里准备接受这种不道德影响的人,或是否有意让这类出版物落入他们手中。美国也曾立法禁止淫秽色情品的进口。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海关曾禁止巴尔扎克和伏尔泰等人的作品进口。
后来美国最高法院对希克林定义提出质疑,并根据《尤利西斯》一书出版案,提出了一个淫秽色情品的新定义:用当代社会的标准衡量,如果这个材料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它的主题是唤起一般人对淫欲的兴趣,而且完全没有任何社会意义。换言之,美国最高法院判定是否淫秽的标准有三个:首先,制约整个作品的主题必须是淫秽的;第二,它必须是冒犯了社会共同的准则的;第三,它必须被判定为完全没有社会价值。(拉里亚等,第157页)1959年,美国最高法院根据这一定义,驳回了纽约州禁演影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要求,批准放映这部影片,理由是:禁止"意识形态上或主题上的淫秽"是不符合宪法的。(转引自塞威特兹等,第145一146页)随后,在1964年围绕法国影片《情侣们》的上映,和1966年围绕《范尼。希尔》一书的出版,最高法院又一再修正了关于淫秽色情的定义。由于这个定义实在难下,最高法院将解释权下放的州法院,有些州法院又将其下放到地方法院,允许其根据各自的标准下定义。由此可见,注重法制的国家与不重法制的国家相比,办起事来要复杂困难得多。
1970年,美国国会任命了一个全国专门委员会调查淫秽色情品问题,他们提出的报告令议员们大吃一惊。该报告发现,接触淫秽色情品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大体上都没有什么明显的损害。淫秽色情出版物与性犯罪、性过失没有必然联系。一个雄辩的事实是:没有一个社会因淫秽色情品泛滥而导致犯罪率升高;也没有一个政府因淫秽色情品的泛滥而垮台。对此的解释可以追溯到金赛调查。金赛调查早已发现,性幻想在社会地位低下和少受教育的男性的性行为中,仅占很小的分量;由于多数性犯罪者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所以缺少性幻想;而对淫秽色情品的强烈反应是与幻想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淫秽色情品不是他们性犯罪中的直接因素。鉴于85%的成年男子和70%的成年女子曾或多或少地接触过淫秽色情品,而且无论法律如何禁止,大多数美国成人还是会接触到这些出版物,不如减少控制,放宽政策。这个专门委员会的最终建议是:取消各种对成年人接触使用淫秽色情品的限制和禁令;废除所有适用于成年人的反淫秽色情的法律。(转引自拉里尔等,第165一166页)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最广为人知的是"丹麦试验"。丹麦在1967年和1969年分两步放开了淫秽色情文学和视觉产品的市常丹麦试验的两个主要结果是:第一,合法化以后,淫秽色情品的制售经过一个短暂的高潮之后急剧下降,大多数公民对淫秽色情品产生了厌恶感。一项对大量观看淫秽色情品的后果的研究表明:被试者的性行为并未发生变化,虽然最初他们对性想得多些,但不久他们的性幻想又降到了观看前的水平。试验表明,观看淫秽色情品产生了一种稳定地降低对淫秽色情品的兴趣的效果,不断接触此类材料的结果使人感到餍足和无聊。他们的欲望完全满足了,发腻了。第二,犯罪率下降。1967年的犯罪率比上年下降了25%;1968年又下降了10%;到1969年淫秽色情品彻底解禁后,犯罪率下降了31%。其中猥亵儿童罪下降了80%;露阴癖的犯罪率和报案率下降;观淫癖只剩下很小的比例;暴力侮辱妇女的犯罪(包括强奸和猥亵)也大幅度下降了。(盖格农,第321页)在淫秽色情品合法化后的10年中,任何种类的性犯罪均无增长。在英国、荷兰、西德和瑞典等国家,放宽控制淫秽色情品、同性恋和流产的法律努力获得了成功。从60年代到70年代,大多数西方国家都经历了从法律上的道德主义到更自由的法律制度的转变。据统计,西方的性犯罪率到60年代一直保持相对稳定,但到了60年代下降得相当快,而这正是许多西方国家对淫秽色情品放宽政策的年代。
目前,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有三种基本理论:第一种是模仿论,即人们会模仿在淫秽色情品中看到的行为;第二种是宣泄论,即观看淫秽色情品会使郁积的性欲得到宣泄,这一宣泄会降低性冲动,使一些男人的反社会行为减少;第三种理论是无关论,认为淫秽色情品并不会产生刺激或降低性行为的效果。
在淫秽色情出版物问题上,女权主义各理论流派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辩论与极不相同的立常围绕这一问题上的论争在70年代未和80年代的妇女运动中占据了非常显著的地位。妇女运动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不是从道德角度出发的,而是从性别主义和仇女主义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的。
在英国,女权主义者在禁止淫秽色情品问题上分成了径渭分明的两大阵营:激进女权主义者总的来说是反对淫秽色情品的,主张应当禁止淫秽色情品的生产和消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则与此针锋相对,她们认为,检查制度的危险性超过了淫秽色情品的危险性。前者对后者的反驳是:检查制度并不是仅仅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存在,检查制度总是存在的,它无时无刻不在检查着各种出版物,检查和禁止淫秽色情品并不会对检查制度起到过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两种立场出于不同的原则,强调不同的方面:反对禁止淫秽色情品的人们更强调言论自由的原则;而主张禁止淫秽色情品的人则认为,淫秽色情品的制售是对妇女暴力的合法化。因此又有人将女权主义在淫秽色情品上的两种立场概括为反淫秽色情(anti一pornography)立场和反检查制度(anti一censorship)立常也有人把女权主义者在淫秽色情品上的态度按国家区分:在英国和澳大利亚,主张采取禁止和反对淫秽色情品的观点占上风;而在美国,更多的女权主义者为言论自由辩护,警惕检查制度的危险。在美国,国会和法庭上展开了如何对待淫秽色情出版物的辩论,人们分为赞成和反对制裁淫秽出版物的两派,反对制裁淫秽出版物的一派要求对方解释其立场的政治、法律与哲学依据。
在70年代,对淫秽色情品持反对立场这一派的女权主义组织曾动员消费者抵制淫秽出版物,在制裁淫秽出版物方面十分活跃。她们的主要观点是,在色情淫秽品的制作与消费过程中,女性成为男性所消费的"商品",她们是被统治、被利用、被羞辱的。反对淫秽色情品的女权主义者认为,淫秽(obscenity)只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淫秽品(pornography)却是一个政治实践,是一种同时涉及有权者与无权者的政治实践。但是,即使在这一派内部,关于淫秽色情品问题究竟有多么重要以及它对于妇女的受压迫是因还是果,还是有着不少的争论。有些人认为,淫秽色情品是男人针对女人的暴力行为的直接原因,但不少人认为这种观点说服力不够强;大多数人赞同这样的观点,即淫秽色情品的制售是影响男人对女人态度的间接原因。
持这一立场的女权主义者非常强调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品,因此,在pornography一词之外,她们又创造出gorenography一词,专指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品;还有人认为,不管淫秽品中是否有暴力内容,它本身就是针对妇女的一种暴力。另一方面,她们也提请公众警惕那些不包含淫秽内容的纯暴力内容。她们提出,美国的电影定级制度忽略了针对妇女的非性暴力内容。有不少暴力内容由于没有被定为淫秽而得以大行其道。
这一派女权主义者指出,淫秽色情出版物已成为数以10亿美元计的产业,而且得到了公众的尊重和职业威望。她们讨论了淫秽出版物对女性的影响,研究了大众传媒中的性暴力及其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的间接影响。她们的研究设立了一个因果模式,认为文化因素与个人变量的交互作用会导致反社会行为。
她们认为,在传媒中,广告商们总是要有意无意地把受虐妇女描绘为自愿受虐。有人用印刷广告和一项电视广告为例,做了一次电话访谈式调查。调查表明,广告商完全意识到了广告中对妇女暴力的含义,但认为这样做不过是出于幽默感;不少女性也认为,传媒中包含的侮辱妇女的性质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她们认为这说明,妇女在社会教化过程中已经对视自身为受害者习以为常。
在1986年,反对生产和出售淫秽出版物的运动使两个极端不同的群体搞在了一起,他们就是激进女权主义和福音派教会。
但是,这两群人攻击淫秽出版物的原因和策略却有着显著的不同。激进女权主义认为,淫秽出版物是男人系统压制女人的作法,它暗示女性在内心深处暗自从性虐待中得到享受。他们寻找证据以证明淫秽出版物与针对妇女的暴力之间有因果关系,他们支持反淫秽出版物的立法,理由是淫秽出版物侵犯妇女的公民权,但是他们争取立法的努力以失败告终。福音派教会比起女权主义者在影响立法机构方面更为成功。他们也从实证研究中寻找证据,证明淫秽出版物伤害了家庭。他们成功地促使立法机构对淫秽出版物实行检查制度,把《花花公子》一类杂志从公众能方便得到的书店和图书馆清除出去。
在英国,由劭特(ClareShort)和理查德森(JoRichardson)发起的反淫秽色情运动已经持续数年之久,运动的目标是促进立法程序,将以盈利为目的出版女性低级下流形象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妇女反暴力团体认为她们的立场还不够激进,主张将淫秽色情品的制售规定为刑事犯罪。在澳大利亚,妇女反暴力剥削组织也掀起了反对淫秽色情品的运动。
在禁止淫秽色情品一派中最为出名的人物是美国女权主义者麦金农(CatherineMackinnon)和德沃金(AndreaDworkin)。
她们反对淫秽色情品的主要理由是,淫秽色情品的主调是男性统治女性。西方把淫秽色情品分为硬核(hardcore)与软核(softcore)两类。在所谓硬核淫秽色情品中,女人被捆绑,被鞭打,被折磨,被羞辱,被杀害;而在所谓软核淫秽色情品当中,女人则是被攫取,被使用。德沃金指出:"性别关系是一个简单的非历史的形式,即男人压迫女人。这种压迫的机制就是异性恋的性交。"(转引自Campbell,第25页)她提出,淫秽出版物侵犯了妇女的公民权;她主张,应当允许单个妇女对因淫秽出版物而造成的损失起诉,成立这一新的罪名。她指出,古希腊的porne这一字根的原意是最下流的妓女;而淫秽出版物(pornography)中的女性形象就是把女人等同于妓女。她进一步指出,淫秽出版物是一种暴力形式,它唤醒了男性内心深处的死的本能,并将其指向女性。即使有些淫秽出版物本身并没有直接描写暴力,但它们的人物形象的背后的意识形态,仍然是男性世界观念的暴力表述。她称之为"男性真理"。
上述观点受到其他女权主义者的抨击,她们指责这位激进女权主义者并没有发现什么"男性真理",而是臆造了一个激进女权主义的关于"男性真理"的神话;认为她的观点的效果不是增进了男女两性之间的了解与沟通,而是将两性的距离加大了。
麦金农和德沃金共同起草了一项《市政府法令》,法令允许性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对淫秽品的作者--"对罪行负有间接责任者"--提出起诉。这项法令草案一开始没有被批准。在1989年至1990年问,在美国的印地安那波里,地方权力机构批准了一项法令。这项法令规定,妇女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提起诉讼:第一,在她们被胁迫制造淫秽色情品时;第二,当她们被胁迫观看淫秽色情品时;第三,当她们是某项侵犯的受害者,而这项侵犯是淫秽色情品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时;第四,公开制售淫秽色情品是对妇女公民权的侵犯。
这项法案一出台,马上引起激烈的辩论,法案的主要反对者是"女权主义反检查制度行动力量"(TheFeministAnti-Cen-sorshipTaskforce,简称FACT),其代表人物有戈登(LindaGordon)、米丽特(KateMillett)、理奇(AdrienneRich)和罗宾(GayleRubin)。罗宾指出,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坚决批判对女性性行为的各种限制和压抑;另外一种是赞成保守的反性的观点。她本人当然是前一种倾向的支持者。(Bac-chi,211)她们担心的是,持保守反性观点的人会不知不觉落入道德派的陷阱,限制了女性对自身的性欲与快乐的追求;反对法案的理由还有担心它被保守派右翼用来审查女权主义观点及出版物,为传统的家庭价值辩护。罗素早年也表达过对女权主义者陷入道德派陷阱的担忧,他说过:"最初,男女平等所要求的,不仅涉及到政治问题,而且也与性道德有关......那些争取妇女权利的先锋分子是一批极为严厉的道德家,他们希望用以前束缚女人的那些道德锁链来束缚男人。"(罗素,第64页)对于这种担心,德沃金作出的反应是:如果说反淫秽色情品的法律是带有检查制度色彩的法律,那么为什么反种族歧视的法律就不算是带检查制度色彩的法律呢?巨大的争议使得反对淫秽色情品运动进展缓慢。麦金农和德沃金被攻击为性别本质主义者,把性别的概念当成了跨文化和超历史的普遍适用的概念,为不同阶级、种族、民族和不同性倾向的妇女不同经验强加了一种错误的统一性。
在这里,女权主义者遇到了一个两难命题: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不应当禁止淫秽色情品的生产;作为一个女权主义者,又应当禁止淫秽色情品的生产。有人提出,女权主义不应当"自我检查",同时也不应当允许别人来检查自己。既要反对"麦卡锡策略",也要批判维多利亚时代女性的非性化(asexual)价值观。
女权主义者瓦兰斯(ElizabethVallance)就曾说过这样一段深思熟虑的话:"我越来越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你将很难从理智上认为禁止淫秽色情品是有正当理由的。"(转引自Bacchi,第203页)持有反对禁止淫秽色情品观点的女权主义者认为,美国淫秽出版物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夸大了淫秽出版物的有害后果,过于强调了淫秽出版物对于针对妇女的暴力的潜在影响力。她们提出的主要争论点是,应不应当对有暴力内容的淫秽色情品和无暴力内容的淫秽色情品加以区别;将淫秽与色情加以区别。
有一种较为精细的观点,将淫秽出版物与色情出版物加以区分。
调查表明,前者得到负面评价;但后者得到正面评价;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出版物得到最负面的评价。(Senn,1990年)反对禁止淫秽色情品的女权主义者指出,有调查表明,接触暴力淫秽出版物和影视作品基本上不会导致针对女性的攻击性或反女性的性想象和态度。在接触淫秽出版物与对女性的态度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除青少年之外,被认为易受淫秽色情品影响的是潜在的性犯罪者,淫秽色情品会导致这些人犯罪。但一项对在押性罪错者同其他犯人及普通人的对比研究表明,接触淫秽色情品对这三组人的影响并无差别;犯罪与否的差别倒是更多地取决于年龄、教育和社会经济阶层的区别。有人指出,淫秽出版物问题的最初提出是出于道德动机。虽然现在更多的人是从女权的角度提出问题的,但它仍是一个道德问题,只不过在现在的提法中,科学和科学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创造出一个神话,即淫秽出版物与暴力的因果关系的神话。(Alti-more,1991年)在这场关于色情材料的论争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反检查制度的立常它强调指出,禁止色情材料的出版会伤害到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这一基本原则,为专制主义的检查制度张目;而对基本人权的损害也是对妇女权益的损害;检查别人也会同时检查了自己。一个明显的后果是,如果要求一般地禁止色情出版物,也就要禁止女同性恋类的色情出版物,这就伤害了这部分妇女的利益。因此,有人提议,应当做的事情不是一般地禁止色情出版物,而是改变过去色情材料以男性为主要消费对象的局面,多出版为女性服务的色情材料,以便既改变了妇女在这个领域被剥削、被消费的局面,又维护了出版自由的基本原则。她们提出,我们妇女所需要的不是去禁止男性中心的淫秽色情品;而是应当去生产女性中心的淫秽色情品;不是去禁止男性"消费"女性,而是由女性去"消费"男性,或女性自己"消费"自己。她们进一步提出,应当创造一套新的淫秽色情话语,用以创造出女性的淫秽色情品(femalepornography/erotica),用女人的话语而不是用男人的话语来表达女性的性,改变传统淫秽色情品中所反映出来的权力关系--男人以女人为商品的消费。她们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提出的口号是:"由女人来生产,为女人而生产(bywomen,forwomen)"。(Richard-son,第96页)这一观点的提出有如下实证依据:有人研究了男女两性对淫秽色情材料的敏感性的异同,结果是出人意料的:女性对淫秽色情材料的反应比男性强烈。过去人们有一种定型观念,认为男性对淫秽色情材料远比女性敏感,其主要依据是,在金赛样本中,女性报告对淫秽色情材料有所反应的比例大大低于男性。
例如,约有半数男性报告有时会被淫秽色情故事唤起性兴奋;而听过这类故事的妇女中仅有14%曾被唤起性兴奋。但是,最新调查发现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在1970年,一项以男女各128名大学生为对象的对淫秽色情幻灯片和电影反应的研究结果表明,男女两性对淫秽色情材料的反应没有差异或差异很校40%的女性报告比普通男性还要强烈的唤起反应;所有女性和差不多所有男性都有生殖器反应;是女性而不是男性报告在看这类淫秽色情材料后24小时内表现亲昵和性交行为者增加。
因此,说妇女对这类淫秽色情材料没有感应是没有根据的。
著名的1975年海曼实验采用了测量器具来记录男女两性对淫秽色情材料的身体反应。这项研究所获得的重要结果是:第一,明显的性行为描述类淫秽色情品刺激作用最大;在生理测量上和自我评定上,无论男女都对淫秽色情内容表现出最强烈的反应;女性对其刺激性的反应比男性还要强烈;而对于纯粹的浪漫故事,无论男女都没有引起性反应。第二,男女两性都感到,女性主动和女性中心的情节最具有性的唤起力。第三,女性有时会意识不到自己生理上的性唤起。(海特,第337一339页)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俄国的情况有点特殊:自从苏联解体以后,淫秽色情业十分兴旺。性自由与政治自由的气氛掺杂在一起,使那里关于淫秽色情品的论争带上了西方所不具备的政治色彩。
在俄国,从1985年开始,传媒上展开了一场关于淫秽色情品的公开辩论。1988年,发生了一件最为有名的色情事件:在俄国中央电视台电视节目《午夜前后》中,播出了一场莫斯科伏洛夫斯基街的淫秽色情表演,其中有一位只在身上抹了一些奶油的裸女。这一事件将辩论推向高潮。此外,近年来,在俄国的报刊上出现大量女性"上空"照,半裸照;淫秽色情杂志以合资形式出现;全国各地涌现出许多公开销售淫秽色情照片的公司;1990年7月,还在索契举办了第一届俄国"色情节"(FestivalofErotica)。人们对此感到疑惑:这些现象似乎是从性压抑下解放出来,但又同女性形象的商品化联系在一起。
俄国的这场公开讨论主要围绕着两个问题展开:一是此类活动可以被允许的界限;二是关于性道德和性行为的讨论。迄今为止,俄国所有的淫秽色情品展示的都是裸女,显而易见,它们是为男性观众服务的;目前性行为本身和非异性恋的性表现还比较少见。人们的意见大多集中于两个方面:从正面效果看,它是禁忌的放松,在国内营造了一种宽松的氛围;从反面效果看,这类现象是对女性的商品化利用和商业剥削。
1985年开始的这场围绕淫秽色情问题的辩论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它带有相当明显的政治色彩。俄国刑法第228条是禁止淫秽品的,淫秽的度量尺度从最广义的到最狭义的幅度很大,而这一定义往往是根据政治标准而不是根据法律标准来确定的。在基辅,有一个地下组织,取名为"进步政治色情团体"。他们认为淫秽色情品具有反对保守派的意义;淫秽色情品的女主人公不仅是色情的象征,而且是政治革命之象征。(Rai,130一144)国外围绕色情材料的争论离中国的现实似乎仍十分遥远,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根本没有争论的余地。这并非因为这个问题已经被解决了--如前所述,我的调查表明,虽然没有公开的消费,但地下的色情材料消费相当普遍--而是因为中国社会缺少出版自由的传统和以此为基本权利的意识。我想,随着中国社会的进一步现代化,这个问题或迟或早终会被提上公开探讨的议事日程。我们应当对中国的进步怀有希望。 28 性侵犯
被调查到的女性中不少有过受到性侵犯和性骚扰的经历,其中包括强奸,诱奸,露阴癖,窥阴癖的骚扰,以及男性的猥亵与纠缠。
奸污
一位女性很痛苦地回顾了她被人诱奸的经历:"他是我爸单位一个搞政工的复员兵,当时30岁左右。那是文化革命里,我爸正在挨整,我弟弟找工作要革委会开证明。我出身不好,他出身好,他强迫我和他做那件事,我如果不答应怕他再反咬我一口。当时从大环境上看我是劣势,小环境是在他的办公室里,周围没有人,他体力又强,又成熟,恨不得使点劲就能把我整个人提起来,从各方面看他都占绝对优势。那年我22岁,我也到性成熟的时候了,结果他一碰我乳房,我就软了。他先用手插进我身体,说:哟,你不是处女。我当时明明是第一次,所以觉得特委屈,我就哭了。第二天我发现我有血(又不是来例假),我特别恨他。他不但把我弄到了手,还侮辱了我。就这一次,以后我再也不理他了。后来为了考大学要开证明,他又第二次得手。他后来对我爸妈特好,爸妈一直拿他当恩人,不知道是这么回事。他是我哥哥的朋友。我不爱他,可我哥劝我说,如果我跟他好,他能帮我弟弟安排工作。当时我们家特别困难,没什么可给他,就叫我去,让我求他给两个弟弟安排工作。"
一位在幼女时代曾遭到过性侵犯的女性说:"我对异性一直没有好感,觉得男的都没好人,这种感觉一直改变不了。"后来,她为自己的无辜遭遇深受其苦,她一生都生活在这个不幸事件的阴影之中,受到这件事的影响。由于她的日记被人偷看,她的事在工作单位被传得满城风雨,弄得她抬不起头。她为这件事受到双重的伤害:性罪犯对她肉体的伤害,加上无知愚昧残忍的社会道德观念(认为性侵犯的受害者是不洁的,甚至认为她是有责任、应当受到责备的)对她精神的伤害。她说:"婚前我没跟丈夫说这件事。结婚以后,他也没发现什么,因为小时那件事并没真正做成,处女膜没破。他是后来从别人那儿听说的,说我婚前生过孩子,他就追问我。那时候他已经有了外遇,那女孩追他追得很急,加上我心里觉得对不起他,就和他离婚了。是我提出来的。他一开始还不同意,后来我们订了一个协议,他说他不会要那个女孩,离婚后把她的事处理完了,我们再复婚。离婚后那个女的真的没和他结婚,可后来他去外地做生意就没有回来。"
一位曾被人诱奸过的女性感到,这个经历影响了她后来的择偶标准和婚姻:"我那时有一种偏见,以为自己不是处女了,就没资格找个情投意合的年轻人了,只能找年纪大的,离过婚的。"
露阴癖和窥阴癖
根据记录,露阴癖在美国是最为常见的性攻击行为,占了全部性暴力案件的三分之一。(拉里亚等,第110页)此次调查的不少女性都受到过露阴癖者和窥阴癖者的性侵犯。一位女性说:"那次我在外地一个小城,离火车开还有一段时间,我没事做就坐在广场边的台阶上。那里有个路灯,过来一个小伙子,西装革履的,骑个自行车。到了我面前,他就拿出了那个东西。他紧盯着我,很紧张的样子。我看着他的眼睛,毫无表情地转过脸去,他就把那东西塞进去,骑车转了几圈,走了。"
一位在酒店工作的女性承认遇到过露阴癖者:"有一天我下晚班,是夜里11点钟。我们员工走后门。他就在那个胡同里,我走到离他还有几米的地方,他亮出来那东西。和我一起工作的另外几个女孩也见过这种事。"
"我见过一个露阴癖。在上大学时,我们一群女生去海边游泳,碰到一个男的,突然把那东西拿出来。我女儿小学时也碰到过这样的人,哭着回来跟我说。"
"我在街上碰上过露阴癖。"
"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在一个胡同里见到过一个露阴癖男人。那天我们几个女同学一起走,看到离我们四五十米有个男的露阴,把我们吓跑了。还有一次,是个中午,有个男人对我说:大姐,问个路。下边就露着。"
"75年我在大学时有次上厕所,看见门洞上有个影子,气得我要命。那人见我发觉了就跑,我气得发抖,我说,你站住!他站住了。我说,你看什么?他说,我看看。我说,你看什么看!
我特别气愤。"
"有一次我去同事家,她家住平房,我们夜里去公共厕所回来,碰上一个人。他骑着车从我们后头过来,突然说了一句话:你们俩屁股真白。当时我们气得要死,恨不得打他一顿。听说别人碰上这种人的事也很多。"
猥亵
有单身女性抱怨她们常常会遇到性骚扰:"这几年我经常受到性骚扰,有人对单身女人就持这种观点,以为我们都很随便。
碰到这种人,我就跟他们说,我是老派的人,只喜欢精神来往,把他们打发走。"
"因为我是个离婚的单身女人,经常受到骚扰。有的男人打来电话说,我喜欢你,我就是喜欢你。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性骚扰。"
"有一次我在街上走,有个男的过来对我说:大姐,有个事问问你呀。我以为他要问路什么的,就说:什么事?他说,我的小鸡鸡这么硬怎么办呀?我没敢说话,赶紧走了。"
"有一次我骑车在街上走,有个骑车的男人一路跟着我,还说:我能满足你。我不理他,接着骑,他拿自行车把我逼到马路边,我过不去了只好下来。我说,我孩子都十几岁了。可他还是不依不饶他说什么,你不跟我,我今晚怎么过呀。我对他说,你可以拿一盆凉水当头浇下去。"
"在公共汽车上常遇到流氓,从后面顶人,我就躲开。只有'文革'中有一次我当场骂了他,这是唯一一次我在公共场所骂这种人。"
谈到外企女职工遭受的性骚扰,一位外企女雇员说:"欧美公司性骚扰比较厉害,中国和亚洲公司好些。有一次我去找工作,一个南韩老板提出给我500美元月薪。我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就不对,我能感觉出来,那种怪怪的样子,我马上觉得危险。
又考虑到他提出的工资也高不到哪儿去,作秘书档次也太低,我就没去。正经的老板你一眼能看出来。"
在有关性骚扰的立法问题上,女权主义者、法律教授麦金农的工作最为突出,她致力于造就女权主义的法律理论,推动法律的改革。她的一项显著的成就是使性骚扰成立为犯罪。她是提出"性骚扰"这一概念的第一人。这一概念的提出,彻底改变了美国法律对待妇女的态度。由于性骚扰在侵犯和强迫的程度上似乎还够不上犯罪,所以在法律上、学术上都较难下定义。麦金农为之所下的定义为:"性骚扰最概括的定义是指处于权力不等关系下强加的讨厌的性要求。......其中包括言语的性暗示或戏弄、不断送秋波或做媚眼、强行接吻、用使雇员失去工作的威胁作后盾,提出下流的要求并强迫发生性关系。"(转引自海特,第413页)麦金农在70年代参加了一个律师组织,有人向她谈到了一位名叫卡米塔。伍德的女职员的情况。这位女职员为了逃避上司的骚扰不得不辞去工作。由于她是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所以无权享受失业救济。麦金农对此事感到很气愤,就写了一份诉状,其主要论点是:性骚扰是一种建立在性别基础上的歧视。
美国法律只有在两个性别相同的人受到不同对待时才承认歧视。麦金农认为,如果一种规定造成社会不平等,如果受害者正是由于性别而受到伤害,这种规定就是歧视性的。总之,性骚扰是一种性歧视。她抓住了号称平等的美国法律的缺点。1977年,在审理一起女性受害者为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屈服上司的愿望的案件时,哥伦比亚上诉法庭听取了麦金农的辩护,她指出,性骚扰直接源于受害者的低下地位。1986年,最高法院对此认可,麦金农的斗争胜利了。
据美国一个妇女组织在1978年至1979年对198名联邦女雇员的调查,有40%的人曾在工作岗位上受到过性骚扰;有25%的人因抗拒此类骚扰而被停止晋升;1196的人被调离;5%的人被解雇。另据《红书》杂志对9000余名妇女的调查,约有88%的人曾经受过不同程度的性骚扰。据美国劳动妇女协会的一项调查,在155名愿意提供答复的妇女中,有70%的人因不甘忍受性骚扰而被迫失业。(晓黎,1981年)1991年11月,安尼塔。希尔公开指控她的前上司、最高法院院长候选人拉伦斯。托马斯法官对她有性骚扰行为,至此,麦金农的性骚扰概念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由电视台实况转播的参议院听证会,使性骚扰变成了一项家喻户晓的罪行。此时,麦金农又为性骚扰提供了更加精辟的概念:工作的"不友善环境"也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因素。在一个死抠法律条文的社会中,大企业马上想到,它们必须尽快制定有关公约,并张贴在工作场所。
在随后的几年,许多国家起而效尤,例如法国。在法国,1992年,除法国共产党以外的所有政治组织都通过了妇女权利国务秘书韦罗尼克提出的制止性骚扰的法律草案。(法国《新观察家》周刊1994年1月12日)各国都有许多关于性骚扰状况的调查和对策研究,性骚扰正在成为世界通用的一种新的罪名,这是同女权主义者的努力分不开的。
福柯在与性有关的犯罪行为上有过一些最惊世骇俗的观点。所有的女权主义者都对他的观点深恶痛绝。他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我认为从原则上可以说,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受任何一种立法的制约。......如果我们惩罚强奸,那只是因为我们应当惩罚肉体暴力。并且要讲明,强奸不过是一种侵犯行为:从原则上看,在用拳头打击某人的面部和用阴茎插入某人的阴部之间,并无任何区别。"(转引自米勒,第442页)福柯的逻辑是把性器官等同于人体的其他器官,把与性有关的侵犯等同于其他人体侵犯,并不为性赋予特殊的意义。这一观点显然是他关于:'性压抑并不存在"以及"快感的非性化"思想的逻辑推衍。
应当如何看待福柯的观点呢?自由使用身体的性器官应当说是人的权利,就像自由地使用手一样。但如果用手侵犯了别人,就要受到惩罚;用性器官侵犯他人,也要受到惩罚。把性侵犯单列为一种罪状,反映出社会为性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如为女性的贞洁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强奸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身体,而且损害了受害人的贞洁,损害了珍视这一贞洁的个人、配偶、亲属、熟人的感情,因此要受到比一般肉体伤害更严厉的惩罚。
然而,以这种逻辑推论,对身体其他部分的伤害,也同样会损害珍视受害人身体的个人、配偶、亲属、熟人的感情,是否因此也应当加重对身体伤害的惩罚呢?看来,福科对于性侵犯的观点虽然乍一听有点匪夷所思,其实却是逻辑完备的。如果不是站在女权主义的立场上,我想不出反驳他的理由。 29 感情与性的关系
在感情与性的关系上,被访问的女性持有不尽相同的观点。概括起来有这样几种:感情和性同等重要,完全不能分开;二者可以分开,但感情绝对比性重要;二者可以分开且不分轻重。
只有同感请联系在一起的性才是可以接受的"我认为性和感情是在一起的。相互不认识、没有感情的性关系我就不赞成,比如说卖淫嫖娼。我认为这种行为对道德对身体都不好,败坏社会风气,全凭动物本能,像吸毒一样。对于那种夫妇感情不好可性生活和谐的,我也不能理解。"
"有了感情才有性的要求,没有感情我根本就拒绝这个。有人为了挣钱就能干这种事,人不能这样,就是生活逼迫你到了那个地步也不能做这事。"
"抛开感情的性我不能接受。我排斥纯粹的性交往。我觉得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人总是要先有感情,才能释放欲望。"
"有感情才能有性生活;没感情的性和牲口差不多,成娼妓了。"
"性要有感情基矗完全没有感情的性也得要有好感、没有坏感才行。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行为,如果既没有强迫又没有感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一位女医生这样说:"我这个人精神上的要求多。如果我对一个人没有感情,对他就不会有性欲。我有几个关系很好的男友,和他们在一起时,都没有一点性的念头。那次其中一个朋友病了,我上他家照顾他,给他洗脸,按摩,我都没有性的感觉,他可能有这种感觉。"
一位离婚并和多位男性有过短期性关系的女性说:"性和感情很难完全分开。我倒希望能分开点,那样能活得轻松点。女人如果不爱一个人,就接受不了和他的性关系。"
一位从很小就懂得自慰的女性说:"也许是因为我很早就知道这个(自慰)吧,我觉得感情更重要。我觉得没有感情绝不能做这事(性交)。"
一位与丈夫无感情的女人这样讲到她有了情人以后对丈夫的感觉:"从那以后我就没法跟丈夫相处了,我不愿跟他有性关系,可我也没拒绝过他。他做那事时我就闭着眼睛,只觉得是天天晚上被强奸一样。我到现在都不能想他的头在我眼前晃的情景,真是痛苦极了。我不能理解那种同时能和几个人好的人。
我就是觉得不能让他碰我,睡觉时我不脱衣服。他气得摔家具,大吵大闹。我实在和他过不下去了。一想到他的头在我眼前。
一想到我一辈于都要这样过下去,就觉得实在活不下去。只要我一想到要和他过,想到性生活的场景,就觉得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最后我终于离了婚。"
"我对性的想法是跟着感觉走的。没人陪我时也不大想。
这事有个'缘'字。感觉到了那儿就是个享受,没到那儿就不行。
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做这事有被强奸的感觉。"
有一位女性讲到自己和男友因为对感情与性的关系上的不同观点而发生的矛盾:"他对我说,因为外界的压力,这辈子总尝不到快感,觉得挺窝囊的。国外允许妓女,旧社会允许纳妾,他认为这是男性的生理要求。他认为性和情是两码事。他对我说,你一定要相信,我永远只爱你一个人,我要是出去跟别人玩玩,那只是为了换换胃口。可是,我认为情和性是合一的。我老为这点和他打架。他说,上上下下、国内国外、英雄人物都是这样的。"
双方有感情时性的感觉才会更好
不少女性都讲述过这样一种感觉:如果和有感情的男人在一起,她们会喜欢性;如果和没感情的男人在一起,性生活就变得索然无味,甚至是一种羞辱。一位女性原本很能享受性的快乐,可当她同丈夫没有感情之后,就厌恶同他的性关系了:"32岁到37岁这五年,我很少和爱人接触。这段时间里,前两年一个月一次,后几年半年三个月才一次。我厌烦了,他也无所谓。
他说,和尚不也就那么过来了。我妹夫让他看点这方面的录像和书,让他试试各种技巧。他让我给他一个月,练一练,看能不能有好的感觉。那是在打离婚证前后,我答应给他一个月时间。
那一个月特别难过,我一直忍着,每次都觉得特别大的委屈和屈辱。他的爱抚动作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他比以前弄得时间长了点,可我还是不喜欢。"
一位女性比较了自己与前夫及情人的性关系,来印证她心目中感情与性的关系:"我在情人那里才第一次体会到快感,我觉得和这两个男人性关系的不同感觉纯粹是因为精神上的区别。我那时还没看过那种录像带,但是和情人在一起时就知道把腿举起来,我和丈夫做过几百次却从没有这样过。我和丈夫从来没有过快感,和情人有次一晚上来五六次快感,一点都没有羞耻感。"
一位因同丈夫关系不好而找了个情人的女性比较了她与这两个男人的性关系:"跟我丈夫在一起时,觉得自己像个玩偶;和这个朋友好之后,才知道什么是女人。"
一位女性为了摆脱自己单相思的情人,同无感情的人发生了性关系,但据她说:"我那段时间想摆脱他,就开始接触别人。
有个人比他漂亮,有魅力。有一天我就在他家留下来了,发生了性关系。感觉很差,我想是因为没有感情,也因为我还爱着我原来的情人,和他的距离没拉开,心里老有他的影子。总之,那次感觉极差,结果我和那人不但成不了情人,连朋友都不能做了。"
"性这件事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才好,没感情就不行了。"
"有了感情才能有身心交融的感觉。光有性没有感情的经历我也有过,但完了就完了,没有身心交融的感觉。"
一位离婚女性说:"我有过临时的性关系,但没有和我爱的人做爱时那么好的感觉,没有太大的意思。"
感情与性的关系在某些极为敏感的女性身上可以得到量化的证据。例如,一位离婚的女性比较了她与没有感情的前夫和有感情的新任男友之间的性关系:"和他(男友)在一起时不觉得羞涩,因为他特别投入,你就会觉得特别交融。这是我从初懂男女之事以来,感觉最好的一次。我和他几乎每次都会有快感,而过去和我丈夫十次里只有两三次。"
还有一些女性则认为,即使是和同一个人做爱,感情的好与坏也会影响到性的感觉:"感情是第一位的。性和感情不能分开。没有感情就不会有性关系。即使是和我爱的人在一起,我都能感到,两人关系好的时期做爱才能做得好,两人有别扭时做爱,虽然也舒服,就不会那么投入。"
一位对丈夫的感情发生改变的女性说:"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感情,不是性。感情特别好,性生活就会特别好。心里宽松放心,性的感觉就会好。"她说,甚至她的快感都与感情有关:"感情特别好的时候才会有快感;现在感情不好了,想达也达不到。
自从我觉得他靠不注不是我终身的依靠之后,我就很少有快感了。"
一位已决定同男友分手的女性这样说:"我觉得性和精神是连在一起的。我和男友一开始有一段时间性关系很和谐。后来我才发现他性格中琐碎、俗气、阴暗的一面。发现了我们性格不和之后,我就马上降温了,其中也包括性。虽然他(在性方面)很内行,能让我舒服,但我并不遗憾和他分手。"
"我觉得感情的深浅特别容易影响到性生活的质量。我要是没感情就做不好这件事,因为没有热情了,会觉得无聊,为做而做没有意思。过去我们感情好的时候,每次都做得特别完美,我们看这方面的书、听到别人说到这方面的事都很少,也没什么训练,但就是凭直觉也能做得那么好,他说过,直到我们俩在一起,他才知道这事有多么好。"
许多女性都持有感情与性不可分开也不应该分开的观点。
有一位女性说:"我和同学聊过这事,她们都说这事和感情有关,双方爱得深理解得深,就能达到高度的和谐。"
"我想只有动了感情,性这件事才是享受。"
"我觉得性生活和感情关系特别紧密,如果你把心给了他,他要对你怎么做都可以。"
一位女性讲了她的一次婚外性经历:"我和他第一次因为是在白天,所以精神特别紧张。我问他敢不敢晚上来,他开始不敢,最后还是来了。那一晚上我可知道他的厉害了。七八次都有,有时也能射精,要很长时间(半小时)才能射精。那一夜什么姿势都敢用。我开始挺反感,他让我别大惊小怪的。我觉得自己都不是人了,成畜牲了。但我对他有感情,想对他好。"
有些女性会由于感情不好,表现为性冷淡;对象一变,则会变得很热情,一点也不冷淡:"我老觉得是尽义务。他(丈夫)要求频繁,我就尽义务。有时我故意晚上动手改稿子,躲避这种事。其实我不是性冷淡。我有个情人,和他就什么都愿意做,也喜欢做。我真不知道对这个婚姻自己怎么能忍受这么多年。"
一位被人认为是性冷淡的女性说:"跟能焕发起我的感情的人在一起做这件事,我会乐意的。其实我是个挺活泼的人,不是个死板的人。"
关于感情与性哪个更重要,一位女性说:"感情是最重要的,人只是为性而结合没意思。有一次我就对他这么说过:你要是没这功能(指性功能)我也能跟你过。性这个东西人人都能有,性是感情的润滑剂,一定要有感情。"
女人在性与情之间更看重情的例子非常多,一位在两个男于之间做困难选择的女性,往往会让感情成为最终的决定因素:"我和他已经同居了。他在性上很内行,但是技巧多于感情。从感情的角度我更珍惜另一个人。"
可是也有些女性持有感情与性同样重要的观点:"我觉得在我和他的关系中,感情和性的重要性各占50%。"
"感情和性能结合是最好的。"
"我的男友说,和我在一起有精神和肉体共同的满足。"
还有的女性认为,有了性关系就应该有感情伴随产生:"我和他有过几次性关系。我觉得有了这种关系就得负责,可是没想到几次以后他就变了。我就追问他,你到底爱不爱我。有一次我又对他表达了这种感情,他特别粗暴,说,你有完没完!我当时就觉得简直无地自容了。后来我给他写了封信说:不管怎么说,爱是没罪的。他这个人大自私了,不知道什么是感情。"
一位女性讲到自己和情人交往时先有性关系随后导致感情发生变化的过程:"跟他在一起有了性关系时,我一开始总把他当我丈夫,后来感情慢慢就转移了。所以我说,女人的感情和性的感觉特别接近。"
有的女性认为,感情虽重要,但不可有感情而无性:"我对性与爱的关系的看法是:纯粹的精神恋爱是不可能的。即使原来说得好好的也不行。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虽然表达爱的方式不止是性生活。"
感情比性重要,可以有感情而无性
"现代人说,爱的后面是性。在我看来,有爱无性是可以接受的;有性无爱是不可接受的。有爱的性是美的;无爱的性是丑的、恶的。人的堕落都是毁在性上。当然,钱也是使人堕落的东西。但有些男人偷钱还是为了女人,为了性。"
"我觉得感情和性不沾边,感情很重要,和性搁在一块儿不协调。感情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