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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潜规则

_2 吴思(现代)
  注:
  (1)《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御史阿内情”作“郭瑞”,《明史》卷三百四作“郭阳”。
  (2)(7)参见《明史》卷一百八十二,王恕列传。
  (3)参见《明通鉴》纪三十六,弘治元年十一月甲申。
  (4)参见《明通鉴》纪四十,弘治十七年六月。
  (5)刘辰《国初事迹》,转引自吴晗《朱元璋传》第108、196页。
  (6)《明史》卷二十四,庄烈帝二。
摆平违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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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年底,山西官场出现危机:介休一位姓林的县令向省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告发一串高级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并恳请将报告转奏皇上。林县令的揭发属于正式公文,不是可以随便扣压的告状信或匿名信,省长不能隐瞒不报。可是林县令的揭发实在叫人看了害怕。他揭发的内容共二十二项,其中最要命的一条,竟是告发钦差大臣接受厚礼。(注1)
  林县令揭发说,在钦差大臣来山西的时候,比如前不久汤金钊大学士和隆云章尚书分别驾到,总要由太原府(类似现在的太原市政府)出面,以办公费的名义向山西藩司(近似省政府,主管财税和人事)借二万两银子招待钦差。事后,再向下属摊派,每次摊派的数目都有三五万两银子。
  三五万两银子不是小数。当时福建一带家族械斗,雇人打架,一条人命不过赔三十两银子,这三五万两银子可以买上千条人命。当时在江南买一处有正房有偏房的院子,价格不过一二百两银子,这三五万两可以买二三百处院子。若以粮价折算,这笔款子大约在一千万人民币上下。同时,林县令所告的大学士更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其地位近似现在的政治局候补委员或国务委员,尚书也是中央政府的正部长--那时候中央政府可只有六个部,不像现在有好几十。
  林县令揭发的问题,其实是一项地方官员与钦差大臣交往的潜规则,当时叫做"陋规"。陋规二字,在明朝的文献里便经常出现了,而陋规二字所指称的行为,在春秋战国时代便不稀罕了,堪称源远流长。陋,自然不好明说,说起来也不合法,但双方都知道这是规矩,是双方认可的行为准则,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期待。钦差一出京就知道会有这笔收入,地方官员也知道钦差得了这笔收入,会尽量关照本省,凡事通融,至少不会故意找麻烦。送钱的具体方式也随着时代演变,原来是作为盘费交给钦差带走,后来钦差不肯带了,地方便等他们回京后通过汇兑送到家里。总之,双方配合早已默契,违规才是意外。大概正由于这种习以为常,太原府的领导们也就放松了警惕,竟然亲笔给下属写信,要求摊派款项,并送太原府汇总。林县令手里拿着这些证据,其中包括首道姜梅(类似太原市委书记)的亲笔信,真称得上铁证如山。
  此外,藩司(即布政使司,近似现在的省政府)在给县里办事的时候,经常索取额外费用,收取各种名目的好处费。在中央这叫部费(如今大概叫跑部费,不如古称简洁),在地方则统称使费。这一切都是官场中的潜规则,是心照不宣的内部章程,如今全被林县令抖搂出来了,并且有藩司官吏开出的收据为证,谁也别想抵赖。
  据说,藩台(布政使,近似省长,为二把手)张澧中接到林县令的揭发,一连数夜睡不着觉。这些事都有他的份,奏到皇上那里,肯定没他好果子吃。可是擅自扣压给皇上的奏章,恐怕罪过更大,最终也未必捂得住。经过几个不眠之夜的权衡,不得已,张澧中向杨国桢巡抚(近似山西省省委书记,一把手)请示汇报。
  杨巡抚刚调到山西不久,正在雁北视察。看了张省长的汇报材料,很是惊愕--不是为钦差费和使费惊愕,而是为山西官员的"不上路"而惊愕--连官场共同遵守的"陋规"都要告发,山西官员未免也太"生"了点。杨巡抚把张藩台的汇报给陪同他视察的朔平知府(近似现在的雁北地区行署专员)张集馨看了,问道:山西的吏风怎么如此荒谬呀?张集馨清楚山西官场上这段恩怨的内幕,答道:这是激出来的。
   

  介休的林县长并不是埋伏出击的清官,也不是生瓜蛋子。他是个老滑的官吏,很懂得官场上的潜规则,也认真遵守这些规矩。领导让他摊派,他就摊派,上级部门索取好处,他就送上好处,并没有抗拒的意图。但是上级领导却有不守规矩的嫌疑。
  几个月前,山西接到皇帝的一道指示,说据汪御史(近似现在中纪委的处长)汇报,平遥县大盗张金铃的儿子结伙轮奸妇女,奸后将女人的小脚剁下,如此重案地方官却不缉拿严办。皇帝命令立刻严拿惩办。接到皇帝的命令,山西立刻紧急行动,委派张集馨去平遥介休一带调查处理。
  据张集馨说,他去介休调查的时候,林县令送这送那,他本人一概不要。林县令再三苦求,他才收下一两种食物,其他东西全部推掉。由此可见,林县令是很懂规矩的。送礼还要"苦求"人家收下,这正是规矩的一部分,目的是让领导实利和面子双丰收,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张集馨描绘说,因为他只收下一两种食物,"林令以为东道缺然,心甚不安。"这更证明林县令懂规矩。他知道怎样做东道,人家不让他遵循东道的规矩就不安心,可见这规矩已经深入心底。
  不过,对方不按照规矩收礼也暗示着另外两种可能,第一是人家要公事公办、不徇私情。御史已经告地方官失职了,公事公办当然令人担忧。第二种可能是嫌你送得少,要敲你一笔狠的。这便是危险的迹象了。张集馨明白林县令的担忧,遇到轮奸剁足案之外的百姓上访控告,一概按常规送交林县令的上司,自己并不插手,毫无搜罗敲诈理由的意思。于是林县令的顾虑打消了,感到自己欠了张集馨的情。这种领情再一次证明了林县令懂规矩:他承认,人家本来是应该多吃多占、收礼受贿的。
  轮奸剁足案很快就有了结果。大盗张金铃的儿子被拿获了,但是只承认盗窃,不承认轮奸剁足。张集馨查了报案记录,访问了乡绅,也说没有这种案子。查来查去,了解到一个传闻,说介休县某贡生的女眷花枝招展地在村里看戏,被盗贼看中,尾随入室强奸,最后还把女人的弓鞋脱走了。张集馨又传来贡生,反复开导,贡生只承认家里被盗,坚决不承认有轮奸之类的事。
  这案子本来就可以结了。但皇上交办的案子,查来查去却说没那么回事,不过是一起寻常的盗窃案,总有不妥的感觉。正好原山西巡抚去世,新的一把手接任,下令再查。二把手张澧中藩台接受了任务,委派他信任的虞知府赴介休调查,这一查就查出了毛病。
  却说虞知府到介休后,百般挑剔,要这要那,日夜纵酒,甚至挟优宿娼。这一切林县令都忍了。毕竟人家是来查自己的,处理此事的权力在人家手里,要什么给什么就是。闹了两个月,得出的结论与张集馨并无不同,虞知府也玩够了,满载而归。回到省里,向皇上写了汇报,大意是事主只承认盗,不承认奸。这关系到两家的脸面,一经供认,乡里见难以见人。反正盗犯已经问斩,轮奸属实也不过如此了,建议就此结案。皇上同意,还夸奖说办得好。
  如此说来,介休的林县令并没有隐瞒失职之处,自然不该处分。但是御史既然告了,总要给人家一个面子,虞知府就撺掇张藩台把林县令在另外一起案子上隐瞒不报的错误附带上奏,结果中央下令,将林县令"斥革"。林县令鸡飞蛋打,白守规矩了,白白巴结上司了。
  林县令的反击是极其凶悍的。我们知道他凭着铁证揭发了钦差大臣,揭发了省政府,揭发了太原府。他还揭发了虞知府,并且把帮助虞知府找娼妓的差人的供词,把虞知府嫖过的娼妓的供词一并搜集齐全,显示出很高的专业水平。只要把林县令的报告往北京一送,山西乃至全国就要兴大狱了。
   

  在官场中,违背潜规则的现象并不常见。我在读史书时留心搜集数月,收获寥寥。时间长了,我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违背潜规则,意味着互动中的某一方要擅自涨价或者压价。这不是小事,简直就是抢劫钱财。除非双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发生显著变化,潜规则是不能随便修改违背的。而帝国体制延续两千多年,利害格局已经相当稳定。双方都认识到,遵守这套成规对自己最有利。这就好比交易,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不成交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既然是交易,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拿了人家的东西还要害人家,对无力反抗的小民可以,在官场上则难免遭到报复。
  在虞知府与林县令的关系中,林县令已经尽了东道的责任,连娼妓都帮他找了,虞知府还要撺掇张藩台出卖林县令,从潜规则的角度说,这就是虞知府不对。
  在张藩台与林县令的关系中,林县令也算小心伺候了。省政府办事索取使费,介休就老老实实地给,并没有说三道四。招待钦差大臣本来并不是林县令的直接责任,钦差大臣得了数万两银子,只能领几个省市领导的人情,绝对不会领他林县令的人情,但是上级摊派下来,林县令并没有说二话。他买的是省市领导的面子。既然林县令已经尽到了在陋规中的责任,并没有露出公事公办的脸色,省市领导也就有义务替他担待遮掩,不能再摆出公事公办的架势。既然如此,怎么可以把他的小错误卖给御史呢?从潜规则的角度说,这又是张藩台的不对。
  总之,尽管从表面看来林县令违规了,好像他不懂规矩,揭发了钦差大臣与山西几位领导人的私下交易,但在本质上,并不是林县令违规,相反,他的所作所为正是维护潜规则的尊严,他要惩罚违规者。出卖钦差大臣只是一个间接的连带,一张惩罚违规者的王牌。
  遭到林县令的重击,张藩台很快就清醒过来,他立刻决定向七品芝麻官低头。在向一把手杨巡抚汇报的同时,张藩台和姜首道(太原一把手)与林县令谈判,答应赔他一笔巨款,补偿被"斥革"的损失,也请他认个错,撤回上诉。张藩台肯出的巨款数目是一万两银子,虞知府激变责任最重,一个人掏三千两,其余七千两由张藩台、姜首道和太原的王知府分担。
  以当时中央规定的粮价折算,一万两银子将近二百万人民币,数字不算小了。我不清楚道光年间捐一个县令的官价是多少,但我知道清朝同治年间,也就是此事发生的二三十年后,买一个县令只要三千两银子(注2)。由此看来,林县令赚了不少,但是他仍然不干。几经周折,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林县令宣称介休财政亏空巨万,张藩台和姜首道答应由后任承担这笔亏损。按照清朝的正式的规矩,林县令的亏空要由他自己赔补,赔不起就要抄家。现在林县令不用赔了,等于又得了一万两银子。对张藩台一方来说,这个方案的好处是不用自己掏腰包,麻烦是需要找一个肯顶着这笔巨额亏损接任介休县令的冤大头。姜首道找到了这样的大头,名字叫多瑞,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
  于是,林县令认错撤诉,姜首道则出面向一把手杨巡抚汇报,说事已查明,不用入奏皇上了。杨巡抚看了汇报,对张集馨说:姜首道等人既然已经查办明白了,我也不愿入告。一旦入奏皇上,张藩台恐怕不能不受连累。不过这摊派钦差费一项,事关重大,必须再查,以免后患。杨巡抚委派张集馨和叶名琛专查这笔款子。
  我以为杨巡抚的决定是非常英明的,这事不能就这么完了。林县令凭着几封信,把山西的省领导们折腾得焦头烂额,用两万两银子才算把事摆平,这分明树立了一个危险榜样,想学习林县令的人还有多少?这种地雷一般的、一旦处分下级官员就会爆炸的信件还有多少?花多少银子才能摆平?留着如此重大的隐患,省领导还怎么当?
  张集馨受命之后,与叶名琛商量了一个清除地雷的办法,其名义之严正,构思之巧妙,清除之彻底,直叫我看得目瞪口呆,拍案叫绝。张集馨声称,此事固然不能因为林县令说一句话就信以为真,也不能因为林县令认一个错就断定全无。因此,特为此事通知山西全省各级政府,凡摊派过钦差费的,立刻要据实上报。没有摊派过的,也要出具切实的书面保证,加印盖章,送省备案。
  试想,林县令与领导翻脸时是什么处境?他已经被中央下令"斥革",整个成了无产者,再没什么可损失了。现在的各级领导又是什么处境?他们最要紧的是保官和升官,谁愿意拿自己的前程冒险,像绑票的土匪一样敲诈领导?果然,张集馨很快就收到了下属各级政府盖了大印的保证书,全省皆无摊派问题。地雷报废了,危机摆平了。
   

  如果把官场上的潜规则体系比喻为一座大楼,那么,这座大楼始终躲藏在堂皇的正式规则大厦的阴影中,而上述事件不过是在灰暗大楼的一个高层套间里闹了几个月的一段小事。大楼里还有许多楼层和许多房间,那里边的人们每天过着平凡多于热闹的日子。在大楼外边的院落里,也不时上演一些精彩的剧目。
  全面描绘潜规则大楼内外及其悠久历史,远非本文所能胜任,但我们不妨随张集馨在西北角的楼梯上转几层,看看其他楼层和房间的模样。因为楼层和房间太多,我只能以静态描绘为主,迅速浏览一遍部分房间的门窗尺寸,房间里发生的故事只好简略或者由前边的事件代表了。但读者不难想象,每一间房子里,都可能演出过精彩纷呈的戏剧。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十七日,上述危机过去五年之后,四十五岁的张集馨接到皇上的任命,出任陕西督粮道。这个官是著名的肥缺,近似现在的陕西省军区后勤部主任,勉强也可以叫省粮食局局长,主要负责征收、保管和供应西北地区的军粮。俗话说"过手三分肥",陕西粮道每年过手粮食二十万石(约一万五千吨),他该有多肥?又该如何分肥?(注3)
  我得先声明一句:张集馨不是贪官,按照官场的真实标准衡量,他的操守要算相当不错。这一点就连皇上也很赞赏。在接到任命的第二天张集馨拜见皇上,皇上说:听说你的操守甚好,前几年申启贤(山西一把手)年终密考,还称赞了你的操守。此去陕西,你更要坚持,老而弥笃,保持人臣的晚节。张集馨表示:谨遵圣训。
  拜领皇帝的教导之后,张集馨开始按照潜规则处理分肥问题。
  一般来说,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穷。外官有大笔的养廉银子,其数目常常是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也比较多。可是京官对外官的升迁和任命又有比较大的影响,"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并不难懂。于是,在长期的官场交易中就形成了一种交换机制:京官凭借权势和影响关照外官,外官则向京官送钱送东西。前边提到的"钦差费"就是这类交换的一种。这类陋规的名目还包括离京送的"别敬",夏天送的"冰敬"和冬天送的"炭敬"。"敬"的具体分量取决于双方关系的深浅、京官的用处和外官的肥瘦。
  张集馨接到任命时,已经在北京住了四个月,旅费快用完了。他写道:"今得此缺,向来著名,不得不普律应酬。"于是大举借债。他托人从广东洋行以九厘行息借了九千两银子,从山西钱庄借了五千两银子,又从同事和朋友那里借了二千两。张集馨记载道:连同我在京买礼物的数百两银子,共用去别敬一万七千两,几乎都没有路费了。
  一万七千两这个数字似乎有点吓人。我们知道这相当于人民币三四百万,可以买上百处房产或五六百条人命。陕西粮道能有这么肥么?此外,用得着如此出血分肥么?究竟粮道有多肥,我们一会就会看到。至于分肥,从情理推测,掏私人腰包的一方肯定是知道心疼的,张集馨也用了"不得不"这个词,想必是无可奈何,不敢不遵守规矩。
  这次在北京究竟是如何分肥的,张集馨没有详细记载。但两年之后他调任四川臬司(主管公安司法的副省长),在北京又送了一万五千两银子的别敬,并记下了具体的"尺寸":军机大臣(类似政治局委员)的别敬,每处四百两银子。上下两班章京(类似为军机处服务的秘书处,共三十二人),每位十六两。其中有交情的,或者与他有通信联系,帮助他办折子的,一百两、八十两不等。六部尚书、总宪(类似监察部长),每位一百两。侍郎(副部长们)、大九卿五十两。依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一概要应酬到。看看这些数字,动辄就出手一两座宅院,少说也送上半条人命,潜规则所承担的分配财富的重任,真叫人刮目相看。
  在张集馨任上,每年还往京城送炭敬,具体数目未见记载。
  我们已经转完潜规则大楼的京官层,现在随着张集馨下一层楼梯继续转。
   

  陕西粮道的日常工作是收发军粮。发放军粮的程序中包含了重大的利害关系,其中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就是粮食质量。这方面的冲突,张集馨刚刚到任就领教了。
  张集馨的前任叫方用仪,为人贪婪,卸任前他的子侄和家人在大雁塔下的市场上买了四千石麦壳搀入东仓。这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如果用这批麦壳替换出小麦卖掉,用载重量三吨的卡车运,大概要装一百车,价值高达数十万人民币。按说,规模大了便难以掩人耳目,作弊也就不容易得逞--后任不肯替前任背这么大的黑锅,听到风声后通常会拒绝签字接手。但是与张集馨办理交接手续的不是方用仪本人,而是代理督粮道刘源灏。代理督粮道是公认的发财机会,如果刘源灏和方用仪办交接手续的时候拒绝签字,显然会失去这个好机会,于是他签了字,方用仪作弊得逞了。我估计方用仪所以敢如此大规模作弊,正因为他算透了刘源灏的心思。当时有一个流行比喻,叫做"署事如打抢"。署事就是代理的意思,连打带抢则是标准的短期行为特征。这个比喻所描绘的可以叫"署事潜规则"。
  张集馨到任后访知此事,便拒绝从刘源灏那里接手签字。刘源灏苦苦劝说,说仓粮肯定没有其他方面的亏损短缺的问题,再说方用仪已经回了江西老家,还能上奏皇帝将他调回来处理此事么?细品刘源灏说服张集馨的理由,其中包含了一个暗示:如果漏洞确实就这么几千两银子,为了等待方用仪回来重办交接,公文往来加上路途花费的时间恐怕需要好几个月,张集馨因等待而蒙受的物质损失恐怕还要超过这几千两银子。如果再算上得罪人的损失,算上在官场中不肯通融的名誉损失呢?换句话说,等待公事公办的代价太大,不值得,还是认账合算。张集馨果然被说服了,认了账。由此反推回去,方用仪离任前决定掺一百卡车麦壳,而不是五十卡车,也不是二百卡车,这分寸实在拿捏到了老谋深算的水平。
  按照常规,满营八旗的官兵每个月分八天领粮。到了领粮的日子,张集馨叮嘱部下说:我这是初次放粮,绝对不许像方用仪任上那样掺假,让众官兵轻视我,以后的公事反而不好办。他指定用好粮仓放粮。
  领粮的官兵们来了,他们早就知道方用仪掺麦壳的事,警惕性很高,断定仓吏带他们去的仓是麦壳仓。仓吏极力辩解,官兵更加怀疑,"围仓大哗",坚决不肯在张集馨指定的粮仓领粮。于是粮道方面请官兵自己指定仓库,没想到官兵们指定的仓库,恰好是掺了麦壳的仓库,开仓一看,官兵们脸色变了,开始互相抱怨。张集馨下令打开刚才指定的仓库让他们看,里面装的果然是圆净好麦。最后张集馨下令把这四千石麦壳筛了出去,铺在粮仓的路上,解除了众兵的怀疑。
  八旗的骄兵悍将并不是好惹的。激军队闹事,在任何时代都是很难遮掩的大罪过,粮道不能不小心伺候。
  按照程序规定,八旗每月领米之前,粮仓要派官员将米样送到将军那里检验。这里说的将军是各省驻军的最高领导,省军级干部,粮道的伺候对象。他对粮食质量的态度,对领取粮食的官兵影响极大,将军稍微挑剔两句,在第一线领粮的八旗骄兵就能闹翻天。张集馨说,粮道必须应酬将军,因为怕他从中作梗。
  应酬将军的方式早有成规。首先,按照规定,将军和两个副都统本人的月粮是大米和小米并放,而大米贵小米贱,将军自然不愿要小米,粮道便全给他们大米。这是小事,算不了什么。其次,将军和副都统推荐家人在粮道工作,甚至只挂个名,到时候领钱,粮道也照例接受。再次,就是按常规给将军和其他高级军官送礼。
  清朝官场通行的送礼名目叫"三节两寿"。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本人和夫人的生日。陕西粮道送给将军的三节两寿数目如下:银子每次送八百两,一年五次总计四千两;表礼、水礼每次八色;门包(给门政大爷的小费,由他分发给将军的私人助手)每次四十两,一年二百两。我不清楚八色表礼和水礼的价值几何,但每年给将军的陋规尺寸当在五千两银子以上。
  在粮食问题上有权说话的军官还有副都统和八旗协领。粮道也送两个副都统三节,但没有两寿。三节的陋规是每节二百两银子,一年六百。此外还有四色水礼。八旗协领有八位,每节每位送银二十两,上等白米四石。
  我们已经知道,直接到仓库领米官兵有理由保持警惕,不能太老实了。话又说回来,他们并不老实,从来就不是省油灯,也需要粮道方面小心应酬。张集馨说,每到放米的日子,满营的一位低级军官率士兵来领粮,按照规矩,粮道要备一桌酒席,叫做"送仓",由粮道方面的官员陪同带队的低级军官吃一顿。满营八旗,一连要陪八天。遇到挑剔的旗人,仓库方面的人员必须忍气吞声,闹大了还要请将军和副都统推荐来的家人从中做工作,好言安慰劝说,才能不闹出事来。
  粮道在军队方面的固定应酬,还有每年春秋年节的宴会。请将军、副都统的筵席必须有戏班子唱戏,叫做"戏筵"。驻扎在西安城里的满营和绿营(汉族军队)的中级军官,每年春秋也要宴请一次。这些联络感情的工作显然是有成效的。在张集馨之前,一个叫豫泰的官员曾当了半年督粮道代理,代理期间专收坏粮,希图民间踊跃交粮,以便得到过手的好处。这位官员收下的坏粮最后自然要到士兵及其家属的肚子里,却又没见到张集馨关于军队方面为此闹事的记载,想必粮道把军官们糊弄得不错。
  与军界有关的陋规大体如此。下边我们再换一层楼,看看粮道与地方官员的关系。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在张集馨担任陕西督粮道期间,陕西巡抚(一把手)是大名鼎鼎的林则徐。我们知道,林则徐写过"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的名联,他也确实如此身体力行了。这样的好官收不收陋规?据张集馨记载,那一年由于灾荒,停征军粮,"而督抚将军陋规如常支送",以至陕西粮道深感困难。所谓督抚,指的是陕甘总督和陕西巡抚。这就分明告诉我们:林则徐也和大家一样收陋规。我并没有贬低林则徐的意思,他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正派廉洁的官员。我想强调的是,如此高洁的操守并没有排斥陋规--这进一步证明了潜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多么宽广。
  粮道给林则徐送的陋规比给任何领导的都要多。这是因为陕西巡抚每年都要向皇上密报下属官员的操守才干和各方面的表现,这叫年终密考,对官员的前程影响巨大。粮道给巡抚的陋规按季节送,每季一千三百两,一年就是五千二百两。此外还有三节两寿的表礼、水礼、门包和杂费。这是上百万人民币的巨款。
  陕甘总督的官比陕西巡抚还要大一点,但是隔了层,不算直接领导,人也不住在西安,所以陋规的数量反倒略低于巡抚。总督的陋规按三节送,每节一千两,此外还有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所有这些东西,都由督粮道派家人送到总督驻节的兰州。
  陕西粮道有"财神庙"之称,省领导们自然不容庙里的和尚独吞好处,他们把粮道当成小金库来用,来往客人一概由粮道出钱招待,这也是长期形成的规矩。下边我们来仔细看看清朝官场如何请客吃饭。张集馨在这方面的记载极为详尽,语言也比较明白,我将原文照抄如下:
  "遇有过客,皆系粮道承办。西安地当孔道,西藏、新疆以及陇、蜀皆道所必经。过客到境,粮道随将军、中丞(引者注:即陕西巡抚)等在官厅迎接,俟各官回署后(引者注:即各位领导回到本衙门后),差人遍问称呼,由道中幕友(引者注:即张集馨请的师爷)写好送到各署,看明不错,然后差人送至官客公馆,一面张灯结彩,传戏备席。
  "每次皆戏两班。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窝烧烤,中席亦鱼翅海参。西安活鱼难得,每大鱼一尾,值制钱四五千文,上席五桌断不能少。其他如白鳝、鹿尾,皆贵重难得之物,亦必设法购求,否则谓道中悭吝。戏筵散后,无论冬夏,总在子末丑初(引者注:半夜一点左右)。群主将客送出登舆(引者注:即送客登轿),然后地主逐次揖送,再著人持群主名贴,到客公馆道乏(引者注:可见粮道纯粹是给本省的军政领导作脸),又持粮道衔柬,至各署道乏(引者注:可见粮道清楚自己真正的伺候对象)。次日,过客起身,又往城西公送,并馈送盘缠,其馈送之厚薄,则视官职之尊卑。
  "每次宴会,连戏价、备赏、酒席杂支,总在二百余金(引者注:即二百多两银子,折人民币四万上下),程仪在外。
  "其他如副都统,总兵,非与院(引者注:即巡抚)有交情者不大宴会,惟送酒肴而已。如口外驼马章京、粮饷章京,官职虽微,必持城里大人先生书来以为张罗计,道中送以四菜两点,程仪一二十金,或四五十金不等。
  "大宴会则无月无之,小应酬则无日无之。春秋年节,又须请将军、副都统及中丞、司(引者注:即藩司和臬司的领导,藩司负责全省的钱粮,臬司负责全省的刑狱)、道、府(引者注:道府皆相当于现在的地市级官员)、县,以及外道府县之进省者,皆是戏筵。"
  "如十天半月,幸无过客滋扰,道中又约两司(引者注:藩司和臬司)、盐道(引者注:负责全省盐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由国家垄断,是历代王朝的利税大户)在署传戏小集,不如是不足以联友谊也。"
  陕西粮道衙门的三堂上有一副楹联,清楚地描绘了督粮道的生活,楹联曰:
  问此官何事最忙,冠盖遥临,酒醴笙簧皆要政;
  笑终岁为人作嫁,脂膏已竭,亲朋僮仆孰知恩?
  别看张集馨那么忙,花了那么多的银子,人家还不领情。因为这是规矩,是应该的,你做得也许还很不到位呢。即使领情,外客主要也领省领导的情,省领导满意就算张集馨没有白忙。
  就如同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有利润平均化的趋势一样,在竞争声望、关系、安全和人缘的官场上,似乎也存在一种官场利益平均化的趋势。当然这么说不确切,因为官场利益是向着制造利益和伤害的能力流动的,如果制造利和害的能力谁都有一点,就会呈现利益均沾的局面,不过这种能力的分布并不那么平均。从平均的方面说,每个在官场上有影响的官员都有理由认为:我们都没有说你的坏话,我们有能力害你却没有害你,我们甚至还说了你的好话,让你得了这么一个美差肥缺,难道你就不能出点血,让大家也沾点光么?从不平均的方面说,京官、将军、上司之类的官员最有造福能力或者加害能力,自然应该多分。这种能力的强度像水波一样呈环状递减,分配的利益也如此递减。打秋风、请客吃饭、表礼水礼、程仪、炭敬冰敬别敬、三节两寿等等,都是在此规律下支配的官场利益分配机制。
  如果不遵守这些陋规又会怎么样呢?张集馨只简略地提了一句:如果你请客时不上白鳝和鹿尾之类的贵重难得之物,别人就会说你"悭吝"。显然,一个被大家看做吝啬、别扭、不懂规矩、吃独食的人,其仕途恐怕就不那么乐观:说你坏话,挑你毛病的人多了,你又不是圣贤,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某个地方莫名其妙地栽了。张集馨没有这方面的详细记载,但我们可以在清末小说《官场现形记》里找到生动的补充。
  《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一回写道:"向来州、县衙门,凡遇过年、过节及督、抚、藩、臬、道、府六重上司或有喜庆等事,做属员的孝敬都有一定数目,甚么缺应该多少,一任任相沿下来,都不敢增减毫分。此外还有上司衙门里的幕宾,以及什么监印、文案、文武巡捕,或是年节,或是到任,应得应酬的地方,亦都有一定尺寸。至于门敬、跟敬(引者注:给上司跟班的钱),更是各种衙门所不能免。另外府考、院考办差,总督大阅办差,钦差大臣过境办差,还有查驿站的委员,查地丁的委员,查钱粮的委员,查监狱的委员,重重叠叠,一时也说他不尽。诸如此类,种种开销,倘无一定而不可易的章程,将来开销起来,少则固惹人言,多则遂成为例。所以这州、县官账房一席,竟非有绝大才干不能胜任。"
  后来,在这些规矩之上又生出了一个规矩:前后任交接时,要用数十两银子甚至上百两银子买这本账。《官场现形记》中的一位候补官员好不容易得了个缺,不懂这个规矩,惹怒了前任账房师爷,该师爷便给他做了一本假账,记载的尺寸都是错的。结果这位知州按照假账孝敬上司,得罪了一圈人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年就被参劾革职了--好多懂规矩的候补官员正排队等着这个位置呢。
   

  现在我们转到了潜规则大楼的基层。
  据张集馨记载,陕西粮道每年花在请客送礼(包括京城炭敬)方面的银子在五万两左右,他本人的进项每年在一两万两银子之间,粮道每年的入项有六万多两银子。按照当时中央规定的粮食价格折算,这相当于一千多万人民币(注4)。
  这么一大笔额外收入,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张集馨说得很清楚:"虽非勒折,确是浮收。""缺之所以称美者,不过斗斛盈余耳。"
  "浮收勒折"是明清社会的常用语,其流行程度与如今粮食收购中的"打白条"和"压级压价"不相上下。所谓"勒折",就是粮食部门不肯收粮,强迫百姓交纳现金,而现金与粮食的比价又由官方说了算,明明市场上六毛钱一斤大米,官方硬规定为一块,他还一定有理,譬如说三年中市场平均价就是一块等等。于是,百姓每交一百斤大米,就要被官方"勒折"走四十块钱。
  "浮收"则是变着法地多收,多收的手段花样繁多。张集馨没有记载当地浮收的花样,但我们可以从别的地方找到参照。下边是清朝康熙十七年(1679年)和乾隆十七年(1752年)苏州府常熟县禁止浮收的两块石碑上提到的花样,原文罗列就用了二三千字,我摘录部分名目如下:
  不许淋尖、踢斛、侧拖、虚推。不许将米斛敲松撬薄甚至私置大升大斗。不许索取看样米、起斛米、扒斛钱、筛箱钱。不许勒索耗费、外加、内扣。不许勒索入廒钱、筛扇钱、斛脚钱、酒钱、票钱、铺垫等钱。不许索取顺风米、养斛米、鼠耗米。不许索要兑例、心红、夫价、铺设、通关席面、中伙、较斛、提斛、跟役、催兑、开兑等陋规。不许开私戳小票,令民执此票到家丁亲友寓所额外私加赠耗,方给倒换截票。不许故意耽搁,挨至深夜收受。(注5)
  这一切手段所以能够奏效,是因为农民必须完成纳粮任务,否则就受到合法暴力的追究惩罚。不交皇粮是要挨板子蹲班房的。这样一来,农民就成了求人的一方,衙役就成了被求的一方。利害格局如此,各种敲诈勒索的花样早晚要被创造发明出来。张集馨明白这一点,他说:"小民终岁勤动,所得几何?赴仓纳粮,任听鱼肉而不敢一较。"他的数万银子就是如此鱼肉百姓的成果。因此,他写道:"余居是官,心每不安。"
  从每年二十万石粮食周转,得六七万两银子的数字推算,农民比应交数额多交三分之一。但这只是张集馨可以控制的那一部分。民间还有棍徒包揽,官方还有仓手斗级等一大堆在第一线搜刮的喽罗,他们的所得也绝不是小数。我看到过清朝四川一个县里负责征收钱粮的典吏(比副科级干部略低)因为分赃不均而写的揭发信,这个小吏每年浮收勒折的收入就有一万多两银子(注6)。张集馨把这等巨额数字说成"斗斛盈余",未免过于轻描淡写了。
  顺便再提一句:本文讲述的故事基本都发生在(清)雍正(1723-1735年)之后,这并不意味着雍正之前就没有这类事情。雍正之前的陋规非常严重,不过官员的工资很低,雍正皇上体谅部下,认为官员们离开陋规很难生活,干脆把陋规的收入合法化了,变成了养廉银子。按理说俸禄高了,陋规从灰变白了,天下也该太平了。可是我们看到的结果表明,皇上考虑不周,对潜规则的性质认识不透,他的期望落空了。
   

  以上提到的人物事件,都是一些生活在潜规则阴影里的人,叫人看了难免生疑:莫非"洪桐县里没好人"么?有好人。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是清官中的侥侥者,坚决不肯拿老百姓和国家的利益做交易。
  (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秋,黄河决口,淮安一带闹灾,人民流散,朝廷下诏放赈。江苏山阳县当年领得赈银九万余两,知县王伸汉一人就贪污了二万五千两。这时,两江总督铁保按照惯例派官员赴各地检查赈灾工作,派到山阳县的官员是新科进士、刚分配到江苏工作的李毓昌。
  李毓昌到达后,山阳知县王伸汉就派出自己的长随(近似生活秘书)包祥,与李毓昌的长随李祥接触,行话叫"二爷们代老爷讲斤头",一般都是讨论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这是常规,贪污者不能独吞,监督者总会凭借自己的加害能力得到或大或小的份额。
  李毓昌的长随李祥告诉王伸汉的长随包祥,自家的老爷到各乡巡视了,看到灾民濒死的惨状,十分震惊。回到县里调集户册核对后,发现了严重的贪冒情况,正打算拟文呈报呢。李祥的意思很明白,他亮出了一张王牌:我们老爷掌握了证据,能害你们老爷,你肯花多少钱买安全?王伸汉立刻开出了价格,让自己的长随传话,愿意拿出一万两银子。
  没想到李毓昌是个新官,一心要当个清官,不熟悉这些官场黑幕,当即严词拒绝,还要把王伸汉行贿的事情向两江总督汇报。
  这样一来,不仅贪官王伸汉和包祥骂他是书呆子,李毓昌的长随李祥等人也骂他。不替自己打算,也不替自家人打算,放着这么好的买卖不做,这长随还有什么干头?包祥看出了对方阵营的内部矛盾,就许以重利,让他们把李毓昌掌握的清册偷出来烧毁。李毓昌复命的时间要到了,一旦烧了,没有时间从头查。以后再查,就有时间做手脚了。李祥等同意。没想到李毓昌警惕性很高,长随难以得手。王伸汉被逼急了,派包祥出面和李祥等三人谈判,只要他们下手害死主人,重金酬谢,还要替他们另找新主人。这几位二爷想来合算,反正李毓昌这家伙也不懂事,跟着他发不了财,不如先拿他卖个好价钱。于是他们在茶水中投毒,然后又用绳子将将李毓昌勒死,伪造了一个自缢身亡的现场。
  查赈官员自缢,按说也不是小事。但是王伸汉拿了二千两银票找淮安知府王毂活动,王毂再拟一道呈文到省,大事先就化小了。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接受了自杀的结论,两江总督铁保也点头同意,小事又进一步化无了。万事大吉之后,王伸汉通知死者家属来领棺柩,再把李祥推荐给长州通判当长随,把另外两个长随也推荐出去,又给了重金酬谢,事情就算处理妥当了。
  偏偏死者的家属在遗物中发现了一份文稿,上面有"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等语。家人顿生疑心。但是这案子连总督都核准了,没有特别过硬的证据很难翻案,只好先运棺柩回乡。
  灵柩到了家,李毓昌的妻子收拾遗物,发现他平常穿的一件皮衣上有血迹,疑心大起,告诉了运灵柩回来的族叔。族叔做主开棺验尸,发现了中毒症状。家属立刻进京向都察院喊冤。都察院按程序奏呈皇帝,皇帝立即责成军机处追查,很快破案。
  后来,李毓昌被树为官员的榜样,皇上亲自写诗褒扬,追加知府衔,皇上还为他过继了一个儿子传宗接代,并赏这儿子举人功名。王伸汉和包祥处斩。李祥和另外两个参与谋杀的长随被凌迟处死。有关领导也受到了严厉处分。(注7)
  那么清官究竟在哪里呢?清官光荣地牺牲了,成了大家的好榜样。
  我想,每个人都会从这个案例得出自己的结论:同流合污的利益和风险与当清官的利益和风险比较,究竟哪头大。当然,这不是单边的计算,而是一场双边博弈的计算,双方的行为相互影响,各自的得失还要取决于对方的策略。李毓昌与王知县互斗,真正的赢家是根本就没资格上台面当对手的零散百姓,两位旗鼓相当的对手得到的却是"双输"的结局,双方同归于尽。既然这场对局成了一场要命的灾难,恐怕双方的策略都难以为后人效法,我们也就不能指望其成为定势或者叫常规。真实的常规是:对局者双赢,老百姓买单。
  注1:关于整个事件的描述,见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十九年。中华书局1981年11月第1版。
  张集馨(1800年-1878年),江苏仪征人,道光年间中进士,入翰林,历任知府、道员、按察使和布政使,《道咸宦海见闻录》是他的自编年谱。
  注2:刘愚:《醒予山房文存》卷七,第30页,转引自鲁子建编:《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第521页。
  注3:全部描述参见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二十五年。
  注4:据《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三十年记载,甘肃一带粮食"部价每石一两",清代每石稻谷的重量为71.6公斤。本文通过粮价进行的银子与人民币比价的折算,大体以此"部价"为根据。在平常年头,西北粮食的市场价格并没有这么高,稻谷的比重也不如圆净小麦。所以本文对银子的购买力的估计偏低,读者不妨把我提到的人民币的数字看做很保守的估计。
  注5:参见《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605、647页,转引自洪焕椿:《明清苏州农村经济资料》第568、571页。
  注6:四川省社科院历史所藏《巴档抄件》,转引自《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第580页。
  注7:引自完颜邵元:《封建衙门探秘》,天津教育出版社,第210页。
论资排辈也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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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丕扬于万历二十二年(公元1595年)出任吏部尚书,时年62岁。他的职责是协助皇帝,选拔德才兼备的官员,将他们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孙丕扬的职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长,在明朝的地位高居中央六部尚书之首。明朝在名义上没有宰相,六部尚书之首在名义上简直就是天下最大的官了。
  孙丕扬是个廉洁清正的人。《明史》卷二百二十四上说,"丕扬挺劲不挠,百僚无敢以私干者"。遥想当年,这个陕西籍的倔老头整天板着脸端坐办公,成千上万善于钻营的官迷,居然没人敢打他的主意,真叫我们这些五百年后的晚生肃然起敬。意味深长的是,这位孙先生当了吏部尚书之后,创建了"掣签法",明朝的干部安排方式从此一变,官员们无论贤愚清浊,一概要凭手气抽签上岗了。一个聪明正派的重臣,竟把皇上托付给自己的选贤任能的重大职责,转交给了一堆竹签。
  按照现代管理学的原则,不同的职位对人员素质有不同的要求,要根据不同的职务要求选择人才,扬其所长避其所短。这个道理当然是不错的,当时的人完全明白。于慎行比孙丕扬年轻十来岁,当过礼部尚书,他就在《谷山笔尘》卷五中批评孙丕扬道:人的才能有长有短,各有所宜;资格有高有下,各有所便;地方事务有繁有简,各有所合;上任的路途有远有近,各有所准。而这一切差别都付之竹签,难道遮上了镜子还能照见面貌,折断了秤杆还可以秤出分量么?于慎行的这些批评很精当,简直就像是比照着管理学原理说出来的,而且他还考虑到了上任路途远近这个时代特点很强的问题。顺便提一句,那时候交通不便,千里赴任,通常要借一大笔债。在工资不高的条件下,还债的压力很容易转化为贪污的动力。因此,这个距离因素便关系到"德才兼备"中的"德"。赴任的官员到了千里之外,情况不熟,语言不通,办事便要依靠名声很坏的吏胥,领导和监督作用也就无从谈起。这又关系到"德才兼备"中的"才"。可见这个不起眼的距离因素也不容小看。
  明朝大学者顾炎武对竹签当政的指责更加尖锐。他从孔圣人的教导的高度出发,径直联系到天下兴亡,真是堂堂正正,义正词严。
  顾炎武说:孔夫子对仲弓说"举尔所知。"如今科举取士,礼部要把名字糊上再取,这是"举其所不知";吏部靠掣签安排干部,这是"用其所不知"。用这套办法的大臣在知人善任方面很笨拙,在躲避是非方面倒很巧妙。如此选出来的官员赴任之后,人与地不相宜,于是吏治就要变坏,吏治变坏则百姓造反,百姓造反则大动刀兵。(注1)
  总之,孙丕扬创建的抽签法很危险--甄别使用人才的重任怎么能转交给没头没脑的竹签呢?这位正人君子既违反圣人的教导,又违背职责的规定,用现代的说法就是"违宪"地另搞一套,他到底出了什么毛病?
   

  据《明史》记载,孙丕扬谁都不怕,惟独怕太监。千千万万的文官都不敢找孙丕扬走后门,但是宦官敢。宦官没完没了地托他给亲信安排肥缺,孙丕扬安排又不是,拒绝又不敢,于是就发明了抽签的办法,让那些宦官不要再来走后门。孙丕扬用心良苦。
  宦官在名义上当然没有孙丕扬的官大。孙丕扬是正二品的高官,而宦官的头子,也就是担任太监的宦官,不过是个四品官,与孙丕扬差着四档。而且宦官是不许干预政事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规定,宦官干预政事者斩。同样,明朝也是没有宰相的,开国初期的三个官居一品的宰相似乎都不可靠,朱元璋杀掉他们,然后就废除了宰相制度,并且在《皇明祖训》中写下一句严厉之极的话:后代有敢建议立宰相者,灭九族。如此说来,孙丕扬只需直接向皇上负责,除了皇帝本人之外不必再怕什么人。但是实际情形不然。
  朱元璋废除宰相,就等于迫使他的子孙后代亲自出面管理国家。必须由所有者亲自出面管理一个大企业的制度,尚且不能叫好制度,更何况管理一个大国。这是个体户的思路。这个思路容不下专业分工的出现,不承认臣民之中有更善于管理而且乐于管理的专家人才。
  这种制度禁止外人插手代理,它自己所提供的皇帝又如何呢?显然,生长在深宫内院的皇太子,对民间实际情况的了解必定是肤浅的,中国的儒家教育又是春秋笔法的隐恶扬善教育,告诉学生的都是理想的模式是什么样子,为什么说这是理想的等等。教的那一套与实际情形相去甚远。也就是说,一个满脑子教条和理想的书生,就是这种制度所能提供的最好的领导者。这不过是一个有德无能的最高管理者,而更大的可能是碰上一个无德又无能的管理者,一个既缺乏理想又没有头脑的败家子。这两种皇上都缺乏管理国家的能力,很需要一些助手协助他处理六部首脑提出的复杂问题。
  在实际情形中,皇上批阅的章奏,譬如孙丕扬的什么奏疏,首先要由内阁大学士--皇上的秘书--看一遍,替皇上草拟一个处理意见,用小纸条贴在奏疏的前面,这叫拟票。现在的官场用语譬如"拟同意"之类,大概就是从这里来的。票拟过的章奏呈到皇上手里,皇上便参考大学士的意见口授旨意,秉笔太监持红笔记录,这叫批红。无论名义上如何规定,呈送章奏的人,总不如阅读章奏并提出处理建议的人权力大;提建议的拟票人,总不如拿着红笔写批示的人权力大--特别是在皇上又懒又好糊弄的条件下。譬如正德皇帝贪玩,太监刘谨便把章奏拿回家与亲戚和哥们商量着批,首辅李东阳也难以辨别真假。于是,就在这个并不违背常识和情理的过程中,行政权力的重心悄然转移。
  《明史·职官志》总结明朝的行政权归属,说:洪武十三年废除宰相制度之后,天下事就由各部尚书负责处理。大学士当顾问,皇帝自己做决定。这时候的大学士很少能参与决策。到了第五代的宣德年间,大学士因为有太子的老师的资格,威望隆盛,地位和作用已经在六部尚书的地位之上了,内阁权力也从此超过了六部。到了第十二代的嘉靖中期,夏言、严嵩用事,其地位已经赫然为真宰相。不过,内阁的拟票权,不得不决于内监的批红权,于是,宰相权实际就到了宦官手里。
  不知不觉中,朝廷决策、官员进退,都把持在宦官之手了。不许干政云云,早就成了一纸空文。
  (明)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卷八讲了一个宦官对这种权势变化的亲身体会。嘉靖年间的一位宦官说:"我辈在顺门上久,见时事几复矣。昔日张先生(引者注:内阁大学士中的首辅张璁)进朝,我们多要打个躬。后至夏先生(首辅夏言),我们只平着眼看望。今严先生(首辅严嵩)与我们拱拱手,方始进去。"
  这套体现在鞠躬拱手上的礼节变迁,实际上标出了明朝行政权力的变迁。名义上权力在皇帝手里,但是皇帝不能干、不肯干,这时候,在没有合法的代理制度如宰相制度的条件下,行政大权就悄悄落在皇帝的私人顾问和随从手里了。这是潜在的规矩,却是真正管用的规矩,不懂这个规矩的人将在官场上碰得头破血流。究竟是公开代理的宰相制度好,还是明朝的悄悄代理好呢?公开代理好歹还有个公开推选宰相的过程,悄悄代理则全凭个人的私下手段,譬如刘谨那种引导皇上玩鹰玩狗讨皇上欢心的手段。
  话扯远了。简单地说,就是明朝必定出现一个灰色的权势集团,一个在典章制度中找不到的权势集团。这个集团有能力让正式制度的维护者给他们让路。孙丕扬不愿意让路,又不敢得罪宦官,不能不让路。双方较量的结果,就是孙丕扬带头放弃自己手里的安排干部的权力,放弃肥缺的分配权,同时也就取消了灰色权势集团的肥缺索取权,任何人都不能凭自己的标准安排干部,一切由竹签和当事人的手气决定。这个抽签制度建立后,吏部的后门果然堵住不少,当时的人们便盛赞孙丕扬公正无私。在这种盛赞中,我们也可以感觉到人事安排或者叫肥缺分配方面徇私舞弊的严重程度。
   

  顾炎武在《日知录》里考察了论资排辈的由来。论资排辈制度和抽签制度一样,都是舍弃了选贤任能功能的官员选择制度,都是蒙上眼睛碰运气的肥缺分配制度。这两种制度还可以配合使用:首先要够资格,够年头,然后才轮得上你抽签。有意思的是:在论资排辈制度的源头,顾炎武看到了我们在抽签制度的源头看到的景象。
  顾炎武说,如今谈到论资排辈制度,都说起源于北魏的崔亮。读读崔亮的本传,才知道他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注2)。
  据《魏书》卷六十六崔亮传记载,崔亮当吏部尚书的时候,正赶上武官得势,太后下令要选拔武官在中央和地方的政府中做官。但是官位少,应选的人太多,前任吏部尚书李韶按照老办法提拔人,众人都心怀怨恨。于是崔亮上奏,建议采用新办法,不问贤愚,完全根据年头任用官员。年头不对,即使这个职位需要这个人,也不能任命他。庸才下品,年头够长就先提拔任用。于是久滞官场的人都称赞崔亮能干。
  崔亮的外甥,司空谘议刘景安,对舅舅的做法很不满,就写了封信规劝崔亮,大意是说:古往今来,选用官员一直由各级政府推荐,虽然不能尽善尽美,十分人才也收了六七分。而现在朝廷选拔官员的方式有很多问题,选拔标准片面,途径狭窄,淘汰不精,舅舅现在负责此事,应该改弦更张,怎么反而搞起了论资排辈呢?这样一来,天下之士谁还去修厉名行呢!
  崔亮写信回答说:你讲的道理很深,我侥幸当了吏部尚书,经常考虑选贤任能,报答明主的恩情,这是我的本意。而论资排辈,实在有其缘故。今天已经被你责备了,千载之后,谁还知道我的苦心呢?
  崔亮说,过去天下众多的贤人共同选拔人才,你还说十收六七。今日所有选拔的任务专归吏部尚书,以一人的镜子照察天下,了解天下人物,这与以管窥天有什么区别呢?如今在战争中立下功勋的人甚多,又有羽林军入选,武夫得势,却不识字,更不会计算,只懂得举着弓弩冲锋,追随踪迹抓人。这样的人怎么能治理好天下?再说武人太多,而官员的名额太少,即使让十人共一官,官职也不够用,更何况每个人都希望得一个官职了,这怎么能不引起怨恨呢!我与上边当面争执,说不宜使武人入选,请求赐给他们爵位,多发他们俸禄。但是上边不接受。所以用了这个权宜之策,用年头限制一下。这就是我的本意,但愿将来的君子能够明白我的心。
  顾炎武评论说,北魏失去人才就是从崔亮开始的。不过看他回信的意思,考察当时的形势,羽林之变并不是他姑息的,武人封官也不是他滥给的,崔亮用这个规矩也是不得已。奇怪的是,现在上边没有那些立下功勋的人压着,下边没有鼓噪的叛党逼着,究竟怕的是什么,还用这论资排辈的办法呢?
  顾炎武说得很清楚,崔亮的办法是用来安抚上上下下的压力集团的,是被迫的让步。我们也从孙丕扬的故事中看到,顾炎武所说的"现在"--明朝末年,也同样面对着权势集团的压力。抽签等等也是不得已。孙丕扬和崔亮这两位吏部尚书相隔一千余年,但是选官规则的形成法则相同,形成的情势相近,形成的结果自然也差不多。一个很明白的问题竟然用一千年也解决不了,真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
   

  我们已经看到了三个层次的选任官员的方式。表层是理论上冠冕堂皇的"选贤任能",中层是论资排辈和抽签,底层是权势集团的私下请托,或者叫走后门。
  明朝小说《醒世恒言》卷三十六介绍了一种在吏部走后门当官的规矩,名字叫"飞过海"。明朝沿袭元朝制度,吏员每三年一考,三考合格,即为考满,考满的吏就可以去吏部候选当官。"吏"是不入流的国家工作人员,并不是官。用当代语言打个比方说,他们没有干部身份,只能算国家正式职工。如果想工转干,就要苦熬九年,通过三次考察,这才有了"工转干"的资格,可以混个三把手四把手干干。但是有了资格并不一定能当上干部,人多位置少,什么时候能上岗是很难说的。于是就有人发明了一种抢先的办法,这便是"飞过海"。
  《醒世恒言》中说:"原来绍兴地方,惯做一项生意,凡有钱能干的,都到京中买个三考吏名色,钻谋好地方,做个佐贰官出来,俗名唤做’飞过海’。怎么叫做’飞过海’?大凡吏员考满,依次选去,不知等上几年。若用了钱,挖选在别人前面,指日便得做官,这谓之飞过海。还有独自无力,四五个合做伙计,一人出名做官,其余坐地分赃。到了任上,先备厚礼,结好堂官,叨揽事管。些小事体,经他衙里,少不得要诈一两五钱。……所以天下衙官,大半都出绍兴。"
  当然这也不能怨绍兴人。绍兴地少人多,生活不下去,总要谋一条出路。(明)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山阴、会稽、余姚,人口繁多,本地的房屋耕地连一半的人口也供养不起,于是聪明敏捷的人,就进京当了都办,从要害部门到闲曹细局,到处都是这一带的人。--全中国的大小衙门里充满了绍兴人,原来是生存环境逼的。而从绍兴人的角度看,"飞过海"不过是激烈的生存竞争的一种手段。民间的生存压力,就是这样转化为官场内部的"请托制"的运行动力。
  绍兴人在北京托人走后门花的钱,只是推动请托方式运行的一小部分费用,因为它只涉及到吏员"工转干"这一条途径,不过是明朝选官的数条途径之一,并且还是很小很不重要的途径。至于推动整个"请托制"运行的费用总额有多大,当时没有正式统计,我现在也很难估计。但我们知道,在孙丕扬上任前的嘉靖年间,也就是《醒世恒言》中写到的"飞过海"的流行年代,吏部的一个吏员的肥缺就价值上千两银子,相当于当时一个县太爷二十年的名义工资。权贵们收了人家的厚礼,经常点着名安排某个人到某个位置。另外,在孙丕扬生活的万历年间,如果某人从官员的位置上退下来,你想让他推荐你接任,即使你的学历资格年头全够,这笔推荐费也要五六百两银子(注3),大概相当于一户自耕农二十年的收入。上边这两个例子不过是群豹身上的两块斑点,明朝文职官员的"岗"在两万个以上,吏员超过五万五,武职更超过十万,这两块斑点的大小,可以帮助我们管窥和推测请托费用的整体规模。
  这笔官场上的巨额投资,最终自然要从老百姓身上一钱一两地捞本取利,《醒世恒言》已经介绍得很清楚了。
  请托盛行,意味着谁有路子谁当官。这又大体相当于谁有银子谁当官,谁会巴结谁当官。谁有银子谁当官的道理还可以再推进一步,因为明朝的官员工资甚低,不应该有很多银子,银子多恐怕也就是灰色收入多,贪赃枉法的嫌疑大。这就意味着溜须拍马高手和贪赃枉法的嫌疑犯最有可能当官。当然也可以像《醒世恒言》中说的那样,大家先凑钱买个官当,按入股的比例分赃--这就意味着贪污准备最充分、贪污压力最大的人最可能当官。这显然是一幅很糟糕的前景:衙门里充满了贪官污吏和结伙打劫的强盗,动辄敲诈一二两银子,如此用不了多久,天下就只能看见穷山恶水贪官刁民了。
  在上述情景之下,如果我们设身处地替孙丕扬想一想,就会发现他胆识过人。
  掣签法一出,请托无处容身了,那些权贵,包括孙丕扬的那些花大钱钻营进来的部下,都断了一条财路。没有过人的胆量,或者头上有许多小辫子被人家攥在手里,谁还敢做这种得罪人的事情?自己先断了自己的财路,谁又肯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此外,论资排辈和抽签本身堪称极其高明的流线型设计。如果要发明一种在官场中的阻力最小、压力最轻、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肥缺分配办法,恐怕那就是论资排辈加抽签。资格和辈分是硬指标,不容易产生争议,这就能够持久。人人都会老的,谁都不会觉得这个办法对自己格外不公平,这就容易接受。已经老的人关系多,经验丰富,常常还是年轻人的师长师兄,年轻人很难公开反对他们,这就让反对者难以成势。至于在相同资格和辈分的条件下抽签抓阄,这是把前程交给天意和命运安排,而天意和命运也是人人尊重,根本就无法反对的。
  最后还有一条好处,一旦开始了论资排辈,再要废除就不太容易,代价会很高,因为耐心等待多年的编织了坚实的关系网的人们会群起围攻,说他的坏话,造他的谣言,保护自己即将到手的利益。
  事实上权贵们也犯不上去招惹众怒,因为请托的道路并没有被孙丕扬彻底堵死,他只是在自己领导的吏部堵住了这条路,而吏部的考选只是官员升迁的途径之一。另外还有一条途径叫做保举。为了弥补吏部考选的不足,京官五品以上和州县正官以上,都有权保举官员。被保举者的升迁调用不论年头和资格,也不用抽签。崇祯年间的刑科给事中李清在《三垣笔记》中记载,曾有一个人求他保举,开口就要送他三千两银子,由此可以想见保举的行情。在保举的道路上,权贵们的乡里亲旧僚属门下络绎不绝,从来就没有断过。这条溢洪道虽然不那么干净,但也起到了稳固大堤的作用--权贵们可以绕开抽签制度,无须推翻它。
  到了明朝的最后几年,崇祯皇上觉得抽签选上来的官员实在不好用,又提倡保举。第一批保举出来的人果然不错,但接下来便一塌糊涂了。经皇上的倡导,保举的口子越开越大,请托方式也逐渐取代了抽签方式,溢洪道豁成了主渠道。作为主渠道的吏部也同流合污,挤入捞一把的行列,于是形势大坏。忧国忧民的人又呼吁恢复抽签制度,却发现这东西也成了可望不可及的梦想。李自成破陕西,京都大震,明王朝到了生死存亡的最后关头,这时吏部仍然在选官的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崇祯听到了报告,就把祖宗牌位摆在朝廷上,让官员们在神圣的气氛中抽签定岗。当时许多地方已经成了一片废墟,有的地方危机四伏,险地和肥缺全在一个箱子里装着。崇祯规定,不管是什么地方,一旦抽签抽中了,立刻就要上路,限期到任。有的官员规避不出,就令排在他前边的人替他抽签,不能让他溜了。(注4)这就是说,在明朝灭亡前的最后关头,抽签制度再获新生,而主持恢复这个制度的竟是励精图治、与朝廷共命运的崇祯皇帝。皇帝本人也和孙丕扬一样让步了。皇上有权,但是找不准打击或提拔的对象,分不清敌我友,贪官污吏用信息战打败了他。
  抽签当然不好,但考虑到这许多复杂情况,《明史》的作者最后还是说了许多体谅孙丕扬的话。这位史官前辈说得十分到位,我只能老老实实地转述如下:孙丕扬创建掣签法,虽然不能辨才任官,关键是制止了放任营私的弊病。如果不是他,说不定情况更糟。这也是因地制宜,不可援引古代圣贤的话去责难他。(注5)
   

  说了半天,官场上的各种关系都摆平了,大家都没牢骚了,老百姓又如何呢?老百姓缴了皇粮国税,养了千千万万的文武官员,自然期望上边派来一个贤能的领导,否则很应该大发牢骚。不过发牢骚也白发,他们的嗓门不够大,掌权者听不见。这个比喻是嘉靖和万历年间著名的清官海瑞说的,原话是:"百姓口小,有公议不能自致于上。"(注6)海瑞这句话说得异常简洁精确,后人很难超越。但是这话的背后隐藏了一个可疑的前提:上边知道了老百姓的不满一定会替他们作主么?事实上,大量的官办企业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再明白不过地表明了官员的服务对象对他们的工作不满意。这条信息通道并没有堵塞,但是那些工部和户部的官吏很少因此丢官,除非他们在官场上瞎了眼。海瑞的假定显然不能得到历史经验的证实。老百姓的嗓门确实有问题,但是加害于人或者造福于人的实际能力更成问题。
  这就是说,在进行官场谋划,努力摆平各种利害关系的时候,无须考虑老百姓的压力,他们根本就不能构成一个压力集团,甚至连一个舆论集团也不是,不过是一盘散沙。那时候又没有"海选"的手段,难道某粒沙子还能跑到吏部去为你争肥缺或者砸饭碗么?如果不能,考虑他们岂不是多余?
  作为整个政权的根基,老百姓在理论和原则上非常重要,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因此才有了"选贤任能"、"为民父母"、"爱民如子"之类的大原则和正式规则,以免洪水泛滥,大家遭殃。如果真能做到这一套,老百姓也会感到十分幸福,当牛作马虽然免不了,皇亲贵族的三宫六院和伺候他们的万千宦官也要好好养活着伺候着,但身边毕竟有了一个好牧人。只要他早出晚归,兢兢业业地替天子放牧,屠宰的季节和数量掌握得比较有分寸,老百姓也就像鲁迅说的那样暂时做稳了奴隶。
  但是在现实的制度运作中,老百姓什么也不是,无论是压力还是牢骚,什么也传不上去,这就难免"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因此就培养出了敲诈勒索,勾引出了官场请托,豺狼饿虎们一个个地混进了牧人的队伍,吃得牛羊们纷纷断子绝孙,这便是最黑的潜规则。按照鲁迅的比喻,这就进入了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论资排辈和抽签法可以算作灰色规则,位于白色的正式规则和黑色的潜规则之间。沿着这条灰色道路上来的放牧者则是个大杂烩,勤狗懒狗好人坏人豺狼虎豹都有,老百姓赶上谁是谁。这条灰色规则能够大体通行,已经很不容易了。在老百姓什么也不是的情况下,孙丕扬等有觉悟有勇气的好干部,运筹帷幄,建立各种同盟,巧妙地动员官场上的各种力量,经过努力才给牛羊们争取到这个政治成果。这个成果的取得,既可以称之为成功,也可以称之为失败,这大概也是各朝代总能够维持二百多年,最后却终于难免灭亡的道理之一。
  注1:(明)顾炎武:《日知录》卷八·选补
  注2:(明)顾炎武:《日知录》卷八·停年格
  注3:《万历野获编》卷十二
  注4:《三垣笔记》附识上·崇祯
  注5:《明史》卷二百二十四,孙丕扬传赞
  注6:《海瑞集》上编,《淳安县政事序》
新官堕落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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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他讨过饭,打过仗,从一个马弁干起,最后得了天下,对人情世故的了解相当透彻。他当然明白自己给官员定的工资不高,所以,在地方官上任之前,他经常要找他们谈一次话,讲讲如何正确对待低工资,如何抵抗贪污受贿的诱惑。他会给自己的部下算一笔很实在的利害关系账。
  朱元璋说,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井底之泉。井虽然不满,却可以每天汲水,泉不会干。受贿来的外财真有益处么?你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再高明的密谋也隐瞒不住。一旦事发,首先关在监狱里受刑,判决之后再送到劳改工场服苦役,这时候你那些赃款在什么地方?在数千里之外呢。你的妻子儿女可能收存了,也可能根本就没有。那些赃物多数藏在外人手里。这时候你想用钱,能到手吗?你家破人亡了,赃物也成了别人的东西。所以说,不干净的钱毫无益处。(1)
  这样的利害分析也算得透彻了,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派下去的官员,如同冒着枪林弹雨冲锋的战士,一排排地被糖衣炮弹击中倒下。前仆后继,一浪接着一浪,一代跟着一代。后来,朱元璋当皇帝当到第18个年头(公元1386年),这种现象见得多了,便总结出了一条规律。朱元璋说,我效法古人任命官员,将他们派往全国各地。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当久了,全都又奸又贪。我严格执法,决不轻饶,结果,能善始善终干到底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很多。(2)
  请留意中间那一句话:
  “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当久了,全都又奸又贪。”这就是新官堕落定律。“全都”云云肯定是绝对化了。但在统计学的意义上,这条定律大概真能站住脚。仔细分析起来,朱元璋发现的这条规律,背后大有道理。
  科举制实行之后,官僚大体是读书人。他们读了十几年圣贤书,满脑袋都是理论上的人际关系,如忠君爱民、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之类,书生气十足,教条主义倾向严重,未必明白建立在利害算计之上的真实的人间关系。这种关系,圣贤们不愿意讲,胥吏和衙役的心里却清楚得很。《红楼梦》第四回便详细描写了一个衙役向新官传授潜规则的故事。这段描写堪称经典。毛泽东主席把《红楼梦》看做那个社会的百科全书,就以这一回为全书的总纲。因此我不避啰嗦,转述几段。
  却说贾雨村走了贾府的后门,当上南京知府,一下马就受理了一件人命案。当地名门望族子弟薛蟠,打死了小业主冯渊,抢了个丫头,然后扬长而去,受害方告了一年多也告不下来。贾雨村听说,登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说着就要发签,派人去抓。这时他看见旁边一个门子向他使眼色。
  进了后边的密室,门子和贾雨村有几段精彩的对话。门子问:“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护官符’来不成?”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说着拿出一张抄好的“护官符”来,上边就有薛家。
  贾雨村问门子此案该如何处理,门子说,薛家和帮助你当上知府的贾家是亲戚,何不作个人情,日后也好去见贾府的人。贾雨村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实是重生再造,正当殚心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而废法?”门子听了,冷笑道:“老爷说的何尝不是大道理,但只是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岂不闻古人有云:‘大丈夫相时而动’,又曰:‘赴吉避凶者为君子’。依老爷这一说,不但不能报效朝廷,亦自身不保。还要三思为妥。”
  贾雨村低了半日头,最后嘴里说着不妥,还要再研究研究,实际上完全遵循门子的建议,很巧妙地解脱了薛蟠。
  曹雪芹卒于1764年,与朱元璋相隔约400年,但是这个世界并没有多少变化。洪武十九年(1387年),朱元璋曾经写道:建国以来,浙东、浙西、广东、广西、江西和福建的政府官员,没有一个人干到任满。往往还未到任期考核的时间,自己就犯了赃贪的罪过。这里确有任人不当的问题,但在更大的程度上,这些官员是被当地那些胥吏衙役和不务四业(士农工商为四业)之徒害了,是受了他们的影响、劝说和引诱。(3)因此,当年朱元璋与上任的官员谈话,总要警告他们当心那些胥吏,不要让胥吏支配决策。(4)看看贾雨村的实际经历,朱元璋的预防针确实对症下药,那些胥吏和衙役果真在劝诱官员们学坏。他们跟新官算利害关系账,同样算得清晰透彻,只是与朱元璋的结论完全相反:要坚持原则吗?不但不能报效朝廷,自身也难保。轻则丢官爵,弄不好还会丢性命。您可要三思。
  新官上任,还会碰到一个不请自来的教师,这就是土豪。在这里,土豪是一个比地主富农更恰当的名词。他们有可能是地主富农,也可能是商人,但绝对不是老实胆小的土财主。他们甚至可能没有正经职业,以欺行霸市或坑蒙拐骗为生,即朱元璋所说的那些把官员教坏的不务四业之徒。在《水浒》对西门庆、镇关西、祝家庄等的描绘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土豪的身影。这些人是地头蛇式的强者,在当地苦心经营多年,已经建立起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分配格局,他们很愿意把新官拉下水,教他们适应并且保护这种格局。
  《明史》中描绘了两个不肯好好学习适应的新官的遭遇。
  有一个叫徐均的人,洪武年间在广东当阳春县主簿,这个官类似现在的县政府秘书长。阳春地方偏僻,土豪盘踞为奸,每有新官上任,就以厚赂拉拢腐蚀,最后也总能把持控制,政府就像他们自己家开的一样。徐均刚到阳春,一个吏便向他提建议,说他应该主动去看看莫大老。莫大老就是一个土豪。也不知道徐均是不懂,还是不吃这一套。他问:难道这家伙不是皇上的臣民吗?他不来,我杀了他。说着还拿出了自己的双剑给那位吏看。
  莫大老听了那位吏的通风报信,害怕了,就主动去拜谒徐均。徐均调查了解了一番,掌握了他的违法勾当,将其逮捕下狱。莫大老或许认为这是一种敲诈手段,就很知趣地送给徐均两个瓜,数枚安石榴,里边塞满了黄金美珠。徐均根本就不看,给他带上刑具,径直押送至府。没想到府里的官员也被买通,将莫大老放回家了。面对强权,莫大老的脾气很好,再一次给徐均送上那些装满金珠的瓜果。徐均再次大怒,打算再将其逮捕法办。在这关键时刻,府里来函将徐均调离,到阳江县任职去了。(5)
  徐均真是清官。假如他不声不响地收下瓜果,难道真会像朱元璋说的那样被送进劳改工场吗?根据史书上的记载判断,他的前任都被拉拢腐蚀了,结果并没什么事。他在府里的上司也被拉拢腐蚀了,并且动静很大地放莫大老回家,结果还是没事。收几个瓜果又能有什么事?倒是不收瓜果的徐均遇到了麻烦。可见门子算的账很正确:不但不能报效朝廷,自身也难保。而朱元璋算的账显然有问题,下狱和苦役云云,多半是吓唬人的。
  也是在明朝的洪武年间,道同(蒙古族)出任广东省番禹县知县。知县号称一县父母,为当地最高行政首脑,但是还有他管辖之外的权力系统,这就是军队和贵族。
  坐镇番禹的是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是打江山的开国元勋,征讨杀伐立过大功。《明史》上说,朱亮祖勇悍善战而不知学,办事经常违法乱纪。而道同偏偏是一个执法甚严的清官,没有道理的事情,不管来头多大,坚决顶住不办。
  当地的土豪数十人,经常在市场上干一些巧取豪夺的勾当,以低价强买珍贵的货物。稍不如意,就变着法地栽赃陷害。道同严格执法,打击这些市霸,将他们当中的头头逮捕,押在街头戴枷示众。于是斗法开始。
  这些土豪明白,道同这家伙不好教育,便争相贿赂朱亮祖,求他出面说句话。应该说,土豪的这样做是很合理的。贿赂既是必要的买命钱,同时也是一种投资。有了永嘉侯撑腰,将来谁还敢惹?如果没人敢惹,这个市场就是他们的金饭碗,永远衣食不愁。
  朱亮祖果然被土豪们勾引教坏了。他摆下酒席,请道同吃饭。在席间点了几句,为土豪头子说情。侯的地位在一品官之上,是道同的上级的上级的上级。应该说,以他的身份出面请客,算是很抬举道同这个七品芝麻官了。可是道同偏偏不识抬举。他厉声道:“公是大臣,怎么竟然受小人役使呢?”永嘉侯压不服他。朱亮祖也不再跟他废话,干脆就派人把枷毁了,将街头示众的土豪头子放了。这还不算完,随后又寻了个差错,抽了道同一顿鞭子。
  有一位姓罗的富人,不知道算不算土豪,巴结朱亮祖,把女儿送给了他。这姑娘的兄弟有了靠山,便干了许多违法的事,如同土豪。道同又依法惩治,朱亮祖又将人夺走。
  道同实在气不过,便将朱亮祖的这些事一条条地写下来,上奏朱元璋。朱亮祖恶人先告状,劾奏道同傲慢无礼。朱元璋先看到朱亮祖的奏折,便遣使去番禹杀道同。这时候道同的奏折也到了,朱元璋一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想,道同这么一个小官,敢顶撞大臣,告他的状,这人梗直可用。于是又遣使赦免道同。两位使者同一天到达番禹,赦免的使者刚到,道同也刚被砍掉脑袋。于是,门子的预言再一次应验:“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不屑于接受再教育的清官道同,终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一般情况下,这事到此也就算完了。为非作歹的王侯比比皆是,遵纪守法的却如同凤毛麟角。即使朱亮祖直截了当,擅自将道同收拾了,只要他给道同安上适当的罪名,也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碰到开国之君朱元璋,这事就不能算完。朱元璋吏治之严,堪称空前绝后。杀人只凭一时性起,这一点我们已经在道同的下场中看到了。此外还爱发脾气,激烈且毫无宽容。第二年九月,朱元璋召朱亮祖到京,将朱亮祖和他儿子一起活活用鞭子抽死,然后亲自为他写了墓志,以侯礼下葬。两种规则的斗法至此告一段落。(6)
  我没有仔细计算,不清楚明朝初期贪赃枉法者被揭发处罚的概率有多少。在阅读时得到的印象是:离朱元璋越近,被揭发处罚的概率越高。而不归朱元璋直接管的小官,被揭发处罚的概率则逐级下降。也就是说,在省部级官员这一层,朱元璋算的账比较有说服力。而到了县处级,门子算的账更有说服力。朱元璋惩治贪官的手段极其酷烈,大规模地砍头剥皮截肢剜膝盖,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也惩办了大量贪官污吏。血洗之下,洪武年间的官场乃是整个明朝最干净的官场。不过即使在最干净的时候,仍有大批高级官员不认朱元璋的账,例如朱亮祖。我估计,在这批靠造反起家的高级官员之中,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的比例一定很高,很不容易管理。
  朱元璋死后,管账的大老板不那么能干或不那么上心了,下手也不如太祖那般凶狠了,朱元璋的那套算法便越发不对路了。不过,他发现的新官堕落定律却越发灵验了。
  明朝制度规定,官员不许在本乡本土当官,怕他们受人情的影响,不能坚持原则。但胥吏和衙役们一定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土豪们就更不必说。他们熟悉当地的语言和风土人情,有一张亲戚朋友熟人织成的关系网,盘根错节,信息灵通,熟悉各种惯例,并且依靠这些惯例谋生获利。那些圣贤书上不讲的潜规则,正是通过这些人继承并传播的。他们是活的教科书。在他们的言传身教和热心辅导之下,官员们学习的时间大大缩短,学费大幅度下降,许多摸着石头过河的麻烦都可以省去了。这便是朱元璋的“新官堕落定律”的实现过程。
  所谓堕落,当然是从圣贤要求的标准看。如果换成新官适应社会和熟悉业务的角度,我们看到的则是一个重新学习和迅速进步的过程,一个接受再教育的过程。第一次是接受圣贤的教育,第二次则是接受胥吏衙役和人间大学的教育。第一次教育教了官员们满口仁义道德,第二次教育教了他们一肚子男盗女娼。
  注;
  (1)朱元璋:《大诰·论官之任第五》。
  (2)参见《明朝小史》卷二。原文是;“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惠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
  (3)朱元璋《大诰续编·松江逸民为害第二》。
  (4)朱元璋:《大诰·论官之任第五》。
  (5)参见《明史》卷一百四十。
  (6)参见《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卷一百四十。
晏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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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晏子春秋·外篇第七》中记载了一段晏子改规则的故事。晏子(名婴,卒于公元前500年)是与孔子同时代的齐国贤臣,年龄大概相当于孔子的父辈。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正是为后世建立种种基本规则的所谓轴心时代,他的故事也蕴涵了这类规则问题。
  故事说,齐景公派晏子去东阿当领导,在晏子领导东阿的第三年,齐景公把他召回来训斥了一顿。齐景公说:“我还以为你挺有本事呢,派你去治理东阿。现在你竟把东阿给我搞乱了。你回去好好反省反省吧,寡人要狠狠处理你。”晏子的态度极好,立刻表示改正,他说:“请允许我改弦更张,换一个办法治理东阿。如果三年治理不好,我情愿以死谢罪。”齐景公同意了。
  第二年,在晏子上来汇报税收工作的时候,齐景公迎上前去,祝贺道:“好极了!你治理东阿很有成绩嘛!”
  晏子回答说:“从前我治理东阿,后门全部关死,贿赂根本就没有。池塘里的鱼都造福穷人了。那时候老百姓没有挨饿的,而您反而要治我的罪。后来我治理东阿,大走后门,大行贿赂,加重老百姓的税赋,搜刮来的财富不入国库,都孝敬您左右的人了。池塘里的鱼,也都入于权贵之家。现在东阿的老百姓有一半在挨饿,您反而迎上来祝贺我。我这人傻,治理不了东阿。请您准许我退休,给贤能的人让位。”说着连连磕头,请求退职还乡。齐景公听了,从座位上走下来道歉说:“请你一定勉力治理东阿。东阿是你的东阿,我不再干涉了。”
  分析这个故事,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三个要点。第一,晏子初期不媚上不欺下,实行了一套合乎仁义道德的政策;第二,晏子后期欺下媚上,实行了一套竭泽而渔的政策,这是只做不说的潜规则;第三,合乎仁义道德的政策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被迫向潜规则转变。这三个要点构成了一个堪称经典的制度变迁模型。读读中国历史,这类制度变迁总是在人们的眼前晃来晃去,似乎生怕大家不认识它。为了识别方便,我们干脆给它起个名字,叫做晏氏转型。
  在晏氏转型的前型中,老百姓也要纳税,但是还不至于被剥夺到挨饿的程度。在晏氏转型的后型中,老百姓的赋税大大加重了,一半的人在挨饿,继续下去,恐怕纳税人口将锐减。我们可以把这种关系想象为那条传说中的食物链:“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老百姓是虾米,靠泥土中的微生物生活。县太爷之流的小官是小鱼,靠百姓生活。权贵以及权贵左右的助手是大鱼,靠勒索小官生活。虾米的生长繁殖速度是固定的,只要吃的数量适当,别超过虾米的生长繁殖速度,这就是合理的。孟子所谓“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治于人者食(音饲,喂养之意)人,治人者食于人”,就包含了这个意思。领导当然是应该吃虾米的,但是要有规矩。例如皇上一顿可以吃多少,皇后一天可以吃多少,县太爷一个月可以吃多少,都有一个规定,不能过分,不能竭泽而渔,不能让人家拼命生长繁殖还供不上你吃。如果吃的分量恰当,就是仁政,譬如晏子前型。如果吃得过分,像晏子后型那样,就是苛政。苛政猛于虎,吃人可以不吐骨头。苛政越过了界限,虾米的种群被吃得急剧缩小,大大小小的鱼们没了食物,最后谁都活不下去。所以,苛政是公认的坏政,仁政是公认的好政。难题在于,仁政总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好像水往低处流一样,按捺不住地转变为苛政。
  在《晏子春秋》这本书里,晏子治东阿的故事先后讲述了两遍,上面引用的那个版本是在“外篇”里讲的,还有一个版本是在“内篇”里讲的。在内篇的版本里,晏子刮穷了百姓,喂足了权贵之后,齐景公将晏子召回嘉奖,同时还让晏子介绍一下经验——你是如何取得如此巨大的成绩的。于是晏子向齐景公分析了前后两种政策所涉及的利益集团及其利害关系。听听这位贤人的分析,我们可以找到仁政堕落为苛政的压力来源,领会晏氏转型的动力机制。
  晏子对齐景公说:过去我治理东阿,堵住小路,关紧后门,邪民很不高兴;我奖励勤俭孝悌的人,惩罚小偷坏人,懒民很不高兴;我断案不偏袒豪强,豪强很不高兴。您左右的人求我办事,合法我就办,不合法就拒绝,您的左右很不高兴;我侍奉权贵不超过礼的规定,权贵们也不高兴。邪民、懒民、豪强这三邪在外边说我的坏话,您的左右和权贵这二谗在里边进我的谗言,三年内坏话就灌满了您的耳朵。
  晏子说,后来我小心地改变了政策,不堵小路,不关后门,邪民很高兴;不奖励勤俭孝悌的人,不惩罚小偷坏人,懒民很高兴;断案时讨好豪强,豪强们很高兴;您的左右求我办事,我一概答应,您的左右很高兴;侍奉权贵超出了礼的规定,权贵们很高兴。于是三邪在外边说我的好话,二谗在里边也说我的好话,三年内好话就灌满了您的耳朵。其实,我过去招致指责的行为才是应该奖赏的,我现在招致奖赏的行为正是应该惩罚的。所以,您的奖赏我不敢接受。
  晏子把讨厌正式规则和喜欢潜规则的人分成了两类,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两大利益集团:一个是民间的“三邪”,另一个是统治集团内部的“二谗”。这两类人的利益所在决定了他们的好恶,而他们的好恶关系非常重大。
  统治集团内部的人,控制着通向以暴力组织为后盾的最高权力的信息渠道,他们是齐景公的耳目。晏子实际上干得如何并不要紧,要紧的是信息渠道中传上去的是恶言还是美言,在正常情况下,他本人的命运便是由此决定的。作为信息通道的把关人,二谗在晏子面前碰壁,愿望没有得到满足,预期中的利益未能实现,积攒了满腔怨恨,自然不肯传达有利于晏子的好话,也不肯拦截诋毁晏子的坏话。如果实在听不到什么坏话,我想,只要有机会,他们一定也愿意编造出一些谣言。更何况民间还有三邪存在,不愁听不到坏话。
  民间的三邪,是有能力也有愿望与二谗勾搭的人。二谗接触的几乎都是这些人。二谗吃他们的,拿他们的,听他们的,在信息通道中传递他们的意见。因此他们在政界的嗓门格外大,就好像现代政治中强势的“院外活动集团”。晏子得罪了这个集团,自然要成为他们游说攻击的目标。
  那么,从正式规则中受益,在潜规则中受损的普通老百姓呢?他们自然是支持晏子的,可惜,他们的力量太弱,声音太小。他们的赞赏不能使晏子升官,而三邪二谗却可以。他们挨饿并不能让晏子丢官,而三邪二谗却能够。这些老百姓,按照马克思的比喻,就好像是一麻袋毫无组织的土豆。而缺乏组织的土豆,一麻袋也好,一火车也好,在土豆们进行利害计算的时候,损益得失无异于一个土豆,并不像通常想象的那样是所有的土豆之和。零散的土豆无力保护自己的利益,需要高高在上的皇帝代表他们,赐予他们雨露阳光。
  按照马基雅维里的分析,这些土豆不仅能力不足,热情也不够。在晏子建立的理想秩序中获利的老百姓,只是一些无精打采的支持者。他们怕三邪二谗,也不相信理想的秩序能够推行到底。相反,三邪二谗却热情十足,利用每一个机会向晏子进攻。当然,我们也不好抱怨老百姓不够意思,说他们胆小怕事。如果把晏氏转型中的所得所失分摊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头上,在每次转变造成的新增得失中,每个人确实摊不上多少。他们犯不上为这一点东西冒险招惹政府官员。而分摊到三邪二谗的头上,每个人得失的份额都足够多,足以激发起大家高昂的热情。总之,老百姓不如三邪二谗的政治热情高昂,这是有数学计算上的根据的。
  双方的热情和影响力的差距如此巨大,从趋利避害的角度看,行政官员何去何从已经命中注定了。
  我还要再补充一句:晏子在分析中忽略了他本人和他的同事们的物质利益。难道他这个级别的官员就不爱吃鱼虾么?难道只有三邪二谗的嘴馋么?当然晏子本人很廉洁,而且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比较早,中华帝国尚未建立,大量官吏衙役的职位还没有发育成熟,食物链还比较简单。不过,二千多年之后回头再看,我们就必须补充上这一点:包括晏子本人在内的官僚集团也是可以从晏氏转型中获益的。他们可以参与分肥,可以多吃几口虾米。在三邪二谗之上再加上这块砝码,理想秩序向潜规则坠落的速度将愈发势不可挡。
  让我们在想象中变成这块砝码,从个人在官场中生存和发展的策略的角度,设身处地验证一下这个说法。
  最开始,我们遵守仁义道德,不欺下不媚上,努力当好父母官。这是理想中的为官之道,是冠冕堂皇的官场进步策略,在历朝历代的官场上确实也可以找到这样的清官。可是我们在抵抗堕落的诱惑,努力当一个忠君爱民的好官的时候,竟然受到了来自上边和下边的强大压力。我们发现,原来上边是很想让我们媚的,诱导我们媚,暗示我们媚,强迫我们媚,不媚就有祸。而媚上就要上贡,就要贡鱼贡虾,这就难免欺负下边,让鱼虾们倒点霉。出乎意料的是,下边也很愿意我们欺负,虾群中的积极分子会主动协助我们欺负,把他们的邻居加工好,送货上门,并不用我们太费心。如此容易地“欺下”之后,我们又进一步认识到,原来老百姓并不难欺负,欺负了他们几次,他们也没什么办法。那么我们如何是好?是放弃仁义道德,转而采取欺下媚上的官场生存策略呢,还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硬要跟领导和群众对着干呢?
  从利害关系的角度看,对抗当然是要倒霉的,听话才有出路,自己也可以跟着沾点光。但是从道德是非的角度看,欺下媚上毕竟有点不对劲。怎么办?这是每个官员都躲不开的实际问题,也是一个可以逼迫大多数人显现原形的问题。如果碰上思想不那么纯洁,立场不那么坚定的人,恐怕就会冒出这样的念头:我对抗领导,然后丢掉饭碗,真能起到什么好作用么?白白牺牲了自己,换上来一个新的,说不定一点良心也没有,欺压老百姓更加残酷,还不如我呢。为了减轻东阿人民的损失,我要坚守岗位,多跟领导合作,少搞对抗。——如此一想,良心竟然被我们糊弄平整了,我们也就可以坦然地媚上欺下了。这种官场生存策略的转变正好与晏氏转型相对应。
  晏子毕竟不是等闲之辈,他聪明过人,路子也过人。晏子拒绝正面回答问题,避开了尖锐的选择及其政治风险和良心负担。他利用最高领导亲自听取汇报的机会,把不同的选择方案及其后果摆到了领导本人面前,请领导替他做主。最高领导倾听之后,亲笔批示:特准晏子在官场上遵守仁义道德,不媚上不欺下。钦此。
崇祯死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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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命的U形弯
  崇祯十七年(1644年)旧历三月十九日,是明朝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检上吊自杀的日子。在此二十多天前,内阁大学士(类似现在的副总理或政治局委员)蒋德璟和皇上顶嘴,说了几段为时已晚,但在我看来仍然非常要紧的话,惹得皇上大怒,蒋德璟也因此丢了官。
  这次顶嘴起源于对加税的不同看法。五年前,崇祯十二年春,皇上在全国范围内加派730万两白银,作为练兵费用,叫做练饷。这是崇祯即位之后的第四次大规模加税,全国人民的纳税总额至此几乎翻了一番。皇上加税确实也是出于无奈。中原一带的农民造反还没有平息,满洲又闹翻了天。就在决定加税的一个多月前,清兵在河北山东一带纵横蹂躏2000里,掳掠人口牲畜50余万,还在济南杀了一个德王。人家大摇大摆地杀了进来,又大摇大摆地满载而归,明朝的官军竟然缩作一团不敢跟人家交手。这样的兵岂能不练?练兵又怎能不花钱?不过皇上也觉得心虚,税费一加再加,老百姓方面会不会出什么问题?杨嗣昌是当时的兵部尚书,类似现在的国防部长,他办事认真,聪明干练,替皇上做了一番阶级分析。
  杨嗣昌说:加税不会造成伤害,因为这笔钱是加在土地上的,而土地都在豪强手里。杨嗣昌以上次加征的剿饷为例,100亩地征三四钱银子,这不但没有坏处,还能让豪强增加点负担,免得他们钱多了搞土地兼并。这种分析听起来颇有道理。
  皇上还听过另外一种支持加税的分析。崇祯十一年考试选拔御史,一位来自基层的名叫曾就义的知县也说可以加税。他说关键的问题在于地方官不廉洁,如果他们都廉洁了,再加派一些也未尝不可。皇上觉得这种观点很对心思,便将他的考试名次定为第一,又升了他的官。(1)据说曾知县为政廉洁,他的见解想必是有感而发,在逻辑上也绝对正确。从百姓负担的角度看,腐败等于一笔额外的重税。假设真能减去这笔“腐败税”,多派一些军饷当然无妨。
  有了这些分析的支持,皇上又征求了另外两位内阁大学士的意见。这二位也赞成加税。于是皇上拍板定案,加征练饷。(2)假如是现在,决策者大概需要追问一些数字,譬如腐败造成的额外负担究竟有多重,有把握消除多少?究竟有百分之几的土地在豪强手里,又有百分之几的土地在自耕农手里?豪强们的佃户负担如何?等等。奈何帝国的最高决策者和他的顾问都不擅长定量分析。
  一晃练饷征了五年,原来企图解决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加重了。官军照样不灵;清兵还在闹着;李自成更由战略性流窜转为战略性进攻,从西安向北京进军,已经走到了大同一带;杨嗣昌本人也在与张献忠的作战中失利自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需要检讨一下大政策了?这时一位叫光时亨的给事中(近似总统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的秘书)给皇上写了份奏疏,他认为,加征练饷的政策是祸国殃民的政策,应该追究倡议者的责任。
  按照规矩,这份奏疏先由内阁大学士过目,替皇上草拟一份处理意见,再交皇上最后定夺。于是内阁大学士蒋德璟就替皇上草拟了一段话,大意是:以前的聚敛小人,倡议征收练饷,搜刮百姓,导致人民贫穷,种下了祸根……皇上看到这段话很不高兴,这练饷明明是他拍板征收的,蒋德璟却说什么“聚敛小人”,谁是小人?皇上把蒋德璟叫来,当面问道:聚敛小人指的是谁?
  蒋德璟心里想的小人是杨嗣昌,但杨嗣昌死在岗位上,皇上对他一直心存好感,蒋德璟不敢直说。皇上心里想的小人是他自己,他怀疑蒋德璟在指桑骂槐,非要问个明白。于是蒋德璟就拉出一只替罪羊来,说他指的是前任财政部长。皇上不信,为自己辩护道:朕不是聚敛,只想练兵。
  蒋德璟道:皇上当然不肯聚敛。不过那些部长的责任却不可推卸。他点出了一连串征税的数字,任何人听了都会感到这是搜刮百姓;同时他还点出了一连串兵马的数字,任何人听了都会明白练兵毫无成绩。搜刮了巨量的银子,却没有练出兵来.这究竟应该算聚敛还应该算练兵,已经不言自明了。
  后边的话还长。总之是蒋德璟顶嘴,皇上震怒,蒋德璟又为自己申辩,诸位大臣替他讲情。最后财政部长主动站了出来,说本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好,把责任都揽到了自己头上。皇上听了这话,火气才消了一点。
  这位蒋阁老是福建人,说话口音重,不擅长争辩,但是文章典雅,极其博学。蒋德璟回家后便给皇上写了一份奏疏,进一步解释自己的思想。奏疏的大意是:现在地方官以各种名义征税,追讨拷打,闹得百姓困苦,遇到贼反而欢迎,甚至贼没有到就先去欢迎了。结果,兵没有练出来,民已经丧失了,最后饷还是征不上来。因此我想追究倡议练饷者的责任。我这样做很冒昧,我又傻又直,罪该万死。随后引罪辞职。(3)
  请注意这几句话。蒋德璟向皇帝描绘了一种反向的关系:你不是想加饷平贼么?偏偏你筹饷的规模和努力越大,百姓迎“贼”就越踊跃,“贼”也就越多。百姓投了贼,饷更没处征了。这意味着一个空头政策换来了更多的敌人和税基的永久消失。为了表达这个意思,内阁最博学的蒋阁老惹怒了皇上,并且引罪辞职。
  崇祯很要面子,心里却不糊涂。与这种矛盾的心理一致,他容许蒋德璟辞了官,但不久也取消了练饷。清朝的史学家赵翼推测崇祯罢练饷的心理,说了一句很简明的话:“盖帝亦知民穷财尽,困于催科,益起而为盗贼,故罢之也。”(4)用现代汉语更简明地表达,就是:皇帝也知道征税越多盗贼越多。
  说到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皇上转了一个弯。皇上的思维原来似乎是直线的,他想多敛钱,多练兵,从而消灭反叛者。在敛第一个、第二个、甚至第七八个100万的时候,这种思维似乎还对头,银子多了,兵也多了,叛乱也开始平息了。但是这条路越往前走越不对劲。敛钱敛到第十几个100万的时候,老百姓加入叛乱队伍的速度和规模陡然上升。皇上新敛到的那些军费,新增加的兵力,还不足以镇压新制造的叛乱。如此描述这个转弯,带了点现代边际分析的味道,明朝人确实没有如此清晰地讲出来。不过他们显然意识到面前存在一个致命的拐弯。这个死弯在我们2000多年帝国的历史上反复出现,要过无数人的性命,现在又来要崇祯的命了。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U形山谷,从侧面看,崇祯率领着官府的大队人马一路压将下去,挤压出更多的钱粮和兵员,镇压各地的叛乱,并且取得了一些成绩。不过越往后越费劲,最后他撞到了谷底。这时候,他的努力便造成了完全相反的后果。沉重的赋税压垮了更多的农民,逼出了更多的土匪和造反者,叛乱的规模和强度反而开始上升了。
  总而言之,征税的压力越大,反叛的规模越大。帝国新增的暴力敌不过新生的反叛暴力。全国形势到了这种地步,崇祯便走投无路了。在我看来,崇祯和明朝就是被这个U形弯勒死的,故称其为崇祯死弯。
  李自成:谷底的硬石
  在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社会集团来说,崇祯死弯的谷底是在不同的时刻出现的。陕西是明末最早露出谷底的地方。至于确切时间,如果以推翻明朝的核心人物李自成的反叛为标志,这个谷底出现在崇祯三年(1630年)夏季的一天。在那天,一路压榨下来的官府,碰上了李自成这块硬石头。
  关于发生在这一天的故事,我看到过三种说法。其中与政府催粮派款联系最为直接的说法,出自毛奇龄的《后鉴录》卷五。毛奇龄是《明史·流寇传》的撰写人,算得权威人物了。他说“自成……相推为里长”。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李自成被村民推选为行政村的村长。明末征收税费的途径和现在差不多,也是通过村干部进行的。钱粮交不齐,拿村干部是问。毛奇龄说:“值催科急,县官笞臂,枷于市。”明朝有一套固定的催粮派款的办法,这里记载的“笞”——打板子,“枷”——戴上木枷在大街上示众,都是“催科”的常规程序。按照这种程序,逾期未完税的,每隔五天十天便要打一顿或者枷上示众一回,直到你完成政府分派的交纳任务为止。如果李自成在村子里收不齐钱粮,自己又赔不起,只好逃到一个政府逮不着的地方去。李自成正是如此。
  与政府催粮派款的联系稍微间接一点的说法,是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十二的记载:“李自成,陕西米脂县双泉堡人。……因负本邑艾同知应甲之债,逼勒为寇。”
  按照这种说法,李自成也是被政府的赋税逼反的,不过中间经了当地一个叫艾同知的乡绅之手。所谓乡绅,大体是指那些退休或养病在家,有干部身份或者叫干部任职资格的地主。所谓“应甲之债”,是在支应政府派到村里的差役时欠下的债务。大概李自成为了支应官府,找艾同知借了债,恰好赶上灾年,一时还不起,被有权势的财主往死路上逼,于是反了。
  从名义上说,万历年间实行一条鞭法之后,所有的乱收费乱摊派都并入了一个总数,不应该再有什么额外的支应了。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官总有办法征收额外的钱粮,更何况中央政府也没有起到好的带头作用。在偏僻一些的地方,地方政府竟敢公然签派各种额外的追索,连借口都懒得找。
  关于那个谷底的故事的第三种版本,是说李自成的祖父和父亲那辈人,已经在为政府驿站养马的差役中赔累破产,李自成自幼贫穷,吃不饱穿不暖,出家当了小和尚,俗名黄来僧。稍大又给一户姓姬的人家放羊,20岁便到驿站当了驿卒(近似邮递员)。崇祯二年,因为财政困难,中央政府背不起驿站这个邮局兼招待所的巨额亏损,便下决心大规模裁减驿站。次年,24岁的李自成下岗失业。
  郑廉在《豫变纪略》卷一中记载了李自成失业后的遭遇。他说,李自成在当驿卒的时候人缘很好,那年饥荒,姓艾的乡绅放贷,李自成还不起欠款,被艾家的奴仆戴上木枷,在大街上暴晒。他的驿卒哥们儿想把他移到荫凉地方,给他点水喝,艾家的人不许。李自成也不肯屈服求情。他的哥们儿按捺不住愤慨,干脆毁了木枷,拥着李自成出走城外。饥民们跟着入伙,于是就成了一支队伍。《豫变纪略》的作者郑廉被李自成的军队俘虏,在农民军中多年,这套说法可以看做造反队伍中的流行版本。
  我啰啰嗦嗦地罗列了三种版本,是因为这三种版本涉及到的所有因素都对崇祯死弯的形状和谷底的位置有重要影响。譬如天灾的影响,地主的影响,政府的赋税和额外摊派的影响,严厉的追逼手段的影响,失业下岗的影响等等。
  地主的影响就不必细说了,我们听过许多地主压榨农民的故事。中国历代的田租确实高得过分,常规是产量的百分之五十,如果佃户拖欠,政府也会动用专政工具帮助地主,因为田中含着皇粮。我们已经看到李自成被枷在大街上暴晒,而“枷”是政府专用的刑具,枷的出现是官府介入的标志。在勾结官府失去约束的状态中,土豪劣绅是将全社会压向崇祯死弯谷底的一股重要力量。
  天灾的影响也不可忽视。明末的大乱从陕西开始,这一点很有自然地理方面的道理。据说中国气候在明末进入了一个小冰河期,想必降雨区域普遍南移。从气象记载来看,就表现为陕西一带连续多年的大旱,动辄七八个月不下雨。在陕西那个靠天吃饭的地方,这意味着大面积的饥荒。明朝曾有人观察到一个现象:江南的米价从每石四五钱银子涨到每石一两五到二两银子的时候,路上就可以看到饿殍了。而在李自成造反前后,陕北的米价在每石六两到八两银子的超高价位徘徊不落,与此相应的就是饿殍遍地和大量的人相食的记载。更何况陕西不比江南,底子本来就很薄,哪里架得住这样连年的天灾。
  到了这种关头,官府应该做的是救济和赈灾,绝不应该继续加税压榨。而崇祯所做的正是加税,而且催逼严厉。《明史·流贼列传》记载说:当时陕西所征的名目有新饷、间架、均输,名目恨不得每天都有增加,而且腐败的吏胥们因缘为奸,民大困。李自成在造反的第一个版本中挨县官的板子,戴枷示众,就很好地体现了官府火上浇油的作用。
  按照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规定,各地遭灾,地方官一定要及时报告,隐瞒不报者死。如果情况紧急,地方官有权直接开仓放粮,事后补报户部批准备案。中央政府自然更有赈灾的责任。这是合乎儒家治国理论的正式规定,但不过是一纸规定而已。据《明史·流贼列传》记载,李自成造反的那一年,兵部郎中(近似国防部的局长)李继贞曾经上奏崇祯,说延安一带饥荒,眼看老百姓都要当强盗了,他请求国库发放10万两银子赈济饥民。结果“帝不听”。皇上不听,你又能拿他怎么样?对明朝的皇帝来说,朱元璋是他们的祖宗,祖训的地位相当于如今的宪法,但皇上就是违宪了,谁又敢拿他怎么样?
  话又说回来,各地的粮仓里也未必有多少粮,好多地方账面上有,实际已被那些冗官冗兵偷偷吃了黑了,或者换成糟朽的了。李自成围困开封的时候,开封的粮仓就露出了这样的黑馅,结果开封大饥,一个人单身走路经常失踪,被人像偷鸡摸狗一样悄悄杀了吃掉。我国粮食部门的黑暗有上千年的悠久传统,难道崇祯就能找到根治的灵丹妙药?
  李继贞申请赈灾的10万两银子并不是大数,那几年仅仅加征辽饷这一项,陕西百姓就多掏了26万两银子。比起每年数以千万计的军饷来,比起即将发生的许多轰轰烈烈的大规模战役和高级将领的胜利或者自杀来,这些钱粮方面的小数字不过是一些没有多少人注意的零碎,但是就在这些零碎中,在人们无可奈何的官府腐败和官家冷漠中,崇祯死弯已经逼近了谷底。
  我看到过一句崇祯元年农民造反前的动员口号:饿死也是死,当强盗也是死,坐等饿死,还不如当强盗死!(5)这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当良民和当强盗的风险已经相等了,而当强盗活下去的希望却大得多,这就是崇祯死弯的谷底。
  一般说来,赋税加重意味着皇上豢养的专政工具更加强大,老百姓造反的风险也应该随之加大。尽管从钱粮变成威慑的转化渠道腐败朽坏,严重渗漏,那一大笔钱粮总要变出一些军队和刀枪,明晃晃地逼到造反者面前,并且在心怀不满的百姓面前晃动,构成冷飕飕的威胁。可是,如果压榨过度,老百姓到了横竖也是一死的地步,风险就无法继续加大了,上述道理就失灵了。万一官府的镇压力量跟不上劲,或者外强中干,或者可以收买,让老百姓看出犯上作乱倒是一条活路,这时候,崇祯死弯就见了底。在这块地方,造反有收益,当良民却没有。造反有风险,但良民同样有,说不定还更大。这就是崇祯死弯形成的微观基础。
  更深广的背景
  李自成造反并非偶然。他不过是一场在时间和空间上更为深广的政府与民间冲突的一部分。统治集团垄断了所有权力,压榨老百姓,这本来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老百姓一盘散沙,根本抵挡不住,这个社会迟早要沉落到崇祯死弯的谷底。而李自成不过是一波又一波的谷底中的一块硬石头,他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七月,农民陈胜吴广和九百戍卒到现在的北京一带服役,大雨路断,不能按期赶到,依法当斩。这二位商量如何是好,商量的内容就是如何对付政府,不同的对策有什么样的风险和前景。继续赶路无疑是自己送死,而逃亡与造反比起来,吴广认为二者的风险差不多,仍是一个死。陈胜说天下苦于秦朝的统治已经很久了,造反倒有可能成功。于是决定造反。通过这个我们已经熟悉的计算,可以断定陈胜吴广正处于标准的崇祯死弯的谷底。而“天下苦秦久矣”,则意味着全国人民的处境离崇祯死弯的谷底不远了,这确实是造反成功的绝好条件。后来陈胜吴广对同伙做了一个动员报告,大讲众人的“谷底”处境。这大概是中国历史所记载的最早的造反动员报告。
  动员报告说:大家遇雨,全都不能按期赶到了。误期就要砍头。就算不砍头,戍边的死亡率通常也有十之六七。壮士不死则已,死就要干大事出大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6)众人赞成这个结论,于是造反,天下大乱,秦朝由此灭亡。
  元朝的至正十二年(1352年)三月,陈胜吴广造反的1560年之后,李自成造反的278年之前,明朝创始人朱元璋25岁,正在安徽凤阳的一座寺院里当和尚。和李自成一样,他也是因为家里太穷才出家当和尚的。当时元朝已经用沉重的徭役和赤裸裸的腐败逼出了红巾军,官兵和造反者杀来杀去,天下已乱,官兵经常捕杀良民冒充战功。这时候朱元璋开始计算凶吉。他想入伙造反,又怕风险大。留在寺院里,又迟早要给官军捆去请赏。正在计算不清的时候,同村的哥们儿汤和托人带给他一封信。信中说,他投奔了红巾军,已经当到千户(类似现在的团长)了,劝朱元璋也去入伙。朱元璋烧掉信,犹豫了好几天,同屋的师兄悄悄告诉他,前天那信有人知道了,要向官府告发。(7)
  我们知道,这时候的朱元璋已经走投无路,接近崇祯死弯的谷底了。但是朱元璋办事很慎重,他拿不定主意,就回到村里和另外一个哥们儿商量。他的问题是:是在庙里等着人家抓呢,还是起来跟他们拼了?(8)那位哥们儿认为还是投红巾军好,但又不敢肯定,就劝他回去向菩萨讨一卦,听菩萨的。朱元璋回到寺院,发现寺院被烧光了,和尚们也跑光了。据说官军认为红巾军供奉弥勒佛,和尚也供奉弥勒佛,怕和尚给红巾军当间谍,就挨着班烧寺院。这天正好烧了朱元璋的安身之处,他没了吃饭的地方。谷底到了。
  朱元璋还是讨了一卦。结果,留下是凶,逃走也是凶。和吴广当年分析的结果一样,风险相同。投红巾军呢?答案是吉。于是,这位即将埋葬元朝的人上路了,投奔红巾军去了。
  还不到三百年,世道又转了一个圈,轮到朱元璋的子孙面对当年明太祖一流的人物了。
  明末陕西农民造反的第一人是白水王二,时间是天启六年(1627年),比朱元璋晚275年,比李自成早三年。
  那年三月,澄城知县张斗耀在大旱之年仍然催征不已,而且手段残酷,老百姓受不住了。有个叫王二的人,在山上纠集了数百人,都用墨涂黑了脸。王二高叫道:“谁敢杀张知县?”众人齐声回答:“我敢!”当时的口语与现在非常接近,这敢不敢的问答是史书记录的原话,并不是我的翻译。问答之后,这伙黑面人下山,拥入县城,守门者吓得躲在一旁。众人径直闯入县政府大院,而此时的张知县正在“坐堂比粮”——按照条文规定,坐在大堂上用刑,催逼百姓完粮纳税。黑面人各持兵器拥上公堂,张知县逃到自己在县政府大院后面的住宅里,乱民直入私宅,将张知县乱刀砍死。然后,王二等人退聚山中。(9)明末陕西农民起义从此开幕。
  在我看来,张知县死得颇为冤枉。他怎么会死呢?按照官方理论的说法,这类恶性事件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官府和百姓是一家人,他们的关系就好像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朱元璋来自贫苦大众,本人就是崇祯死弯的谷底中的一块有名的石头,很明白政府和人民的亲情是怎么回事,也很注意强调他们一家人的关系。我们知道他有赈灾方面的漂亮规定,那就是亲情的证明。按照那些漂亮的规定,坐在大堂上的张知县应该正在放粮而不是催粮。下边应该有颂声一片,怎么竟冒出一群黑脸的持刀大汉呢?谁都明白,开仓放粮是一件很得人心的事情,甚至是很有油水的事情,更何况放粮又不是放他张家的粮。难道张斗耀这家伙有毛病,不喜欢用别人的钱给自己买好,偏偏要冒险得罪人,替别人讨债么?或者他别有苦衷?
  据给事中李清记载,崇祯刚即位,便严于征收钱粮,并且做了一些具体严格的规定。譬如知府不完成赋税不能升迁,知县等官员不完成赋税任务干脆就不能参加升迁前的考选。这是用胡萝卜勾引毛驴前进的政策。同时还有大棒驱赶的政策。完不成钱粮任务要降级,还要扣罚俸禄。这可不是虚张声势,松江府和苏州府的钱粮任务重,竟有扣罚俸禄数十次,降十级八级的情况。而且参与考成的完粮纳税指标不仅是正额辽饷,后来又加上了许多杂七杂八的项目。其内容之庞杂,连户部(财政部)的局长们都搞不清楚了,只能依靠具体登记办事的书手处理。(10)
  如此说来,县官催逼钱粮,根本就是中央政府和皇上逼的。工资和乌纱帽毕竟在人家手里,而不在老百姓手里。在这种情况下,知县们如何是好呢?
  目前我知道的至少有三种办法。第一个办法,也是最老实或者叫最笨的办法,就是拿百姓开刀。张知县是在崇祯即位前一年被杀的,我们不好把导致张知县死亡的责任扣到崇祯头上,但崇祯实行的政策更加严厉,手段也更多,县官和百姓身上的压力更大。给事中李清有一次路过鲁西北的恩县(今山东平原县一带),亲眼看到县令催逼钱粮,将老百姓打得“血流盈阶”。他说,这里本来就是穷地方,钱粮任务难以完成,但是正饷杂项无一不考成,通过了考成才有升任科道美缺的希望,于是无人不催科(11)。中央政府设置的赏罚格局如此,张知县们面对的就是一个简单问题:你自己的前程和工资重要,还是某个欠税农民的屁股重要?
  当然也有取巧的办法。既然财政部的司局长们都搞不清楚那些苛捐杂税的名目,便很有可能蒙混过关。明朝有一句描绘官场潜规则的行话,叫做“未去朝天子,先来谒书手”。天子本来是最大的,当然要朝拜,而且应该排在第一位。但书手是负责登记造账的,在没有完成钱粮任务的情况下,可以向书手行贿,让他们在账目上做手脚,“挪前推后,指未完作已完”。反正皇上和那些局长也搞不清楚。在这个意义上,书手比天子更能影响地方官的命运,自然要排在皇上前边。
  我在顾山贞的《客滇述》上还看到过一个知县完成钱粮任务的高招。他说,崇祯派廖大亨当四川巡抚的时候,彭县的欠税很多,当地的知县就想了一个办法,以这些欠账作为衙役的工资,让衙役们自己去要。这显然是一个调动广大衙役追付欠款积极性的好办法。崇祯十三年(1641年)除夕前,衙役们大举追索,闹得民间怨声载道。
  没想到衙役们的积极性一高,老百姓被逼到崇祯死弯的谷底了。进入正月,彭县“豪民”王纲、仁纪敲着锣召集群众,发出“除衙蠢”的倡议,众人热烈响应,将衙役们的家全部捣毁。四川的各州各县闻风而起,将彭县的“除衙蠢”运动扩充为“除五蠢”运动。其中既包括了州县的吏胥衙役,还包括了府蠢——依仗王府势力横行霸道者,豪蠢——民间恃强凌弱者,宦蠢——缙绅地主家的豪奴恶仆,学蠢——包揽词讼生事害人的秀才。在这场群众运动中,“五蠢”中被活活打死的,被扔到锅里炖烂的,被推入土窑活埋的,“不可胜记”。
  这场运动在新繁、彭山等县蔓延,省会成都的城门前也聚集了众多的百姓,“呼噪城下”。官方多方抚慰,而老百姓似乎非要讨个什么说法,不肯听政府的话。于是政府派出正规军镇压,这才恢复了安定团结局面。此事的最后处理结果,是以激起民变的罪名将四川巡抚廖大亨撤职,发配边疆。
  我不清楚廖大亨为人如何,但就事论事,他也怪倒霉的,完全给皇上当了替罪羊。民变的直接起因是追讨欠税,而这一条原因与崇祯的政策有关,廖大亨最多不过是执行者之一。在执行的过程中,衙蠢想必还有许多敲诈勒索多吃多拿的腐败行为,但这只能算依附性的。再说衙门中的腐败乃是明朝二百多年深厚积累的成果,廖大亨何许人,能有清除百年腐败的本事?
  有意思的是,群众运动中打出了“除五蠢”旗号,这分明是反贪官不反皇帝的表白。我们的先人只要求除去旗杆上的蠢虫。并不想砍倒龙旗。衙门还是好的,但里边的蠢虫很坏。如此主张是出于自卫策略的考虑呢,还是我们祖先的真实想法呢?我认为这是他们的真实想法,因为我们在别处并没有看到什么高见。李自成似乎走得最远,他反皇帝,但他的目标是自己当皇帝,然后再像朱元璋那样制订出许多漂亮的规定,再渐渐变成具文,过二三百年再重复闹那么一场。这算不得高见。
  通向谷底的路途
  要把一个繁荣的社会压榨到崇祯死弯的谷底,也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我想用田地价格的走向作为这项工程进度的浮标。
  我们知道,田地负担越重,苛捐杂税越多,田地就越不值钱。这就像开饭馆一样,除了交纳各项税费之外,三天两头来几个穿官服的横吃横喝,吃完一抹嘴走了,你还得赔笑脸,不然就给你撕一张罚款单,这样的饭馆很难赚钱,自然卖不出好价钱。这就是说,皇上的好坏,贪官污吏的多少,对土地价格影响甚大。土地价格可以近似地看做政府对百姓压榨程度的浮标。压榨越狠,价格越低。
  元末明初天下大乱,人口锐减,地广人稀,田地的价格很便宜,不过一二两银子1亩。折成当时的粮价,大约值三四百公斤大米,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600元左右。明朝中期,天下承平日久,人口增加,赋税也不太重,田地的价格达到高峰,每亩能卖到50两到100两银子。折成当时的粮价,大约值一二万公斤大米,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3万元左右。后来,富于理想的好皇上弘治死了,他的顽童儿子正德皇上即位,赋税繁重,土地价格开始一路走低。据说,在正德和嘉靖之世,人们一度以田为大累赘,有拱手送人而人不肯要的。(12)当然这不是常规,南方土地每亩一般还可以卖十两八两银子,但是政治状况对地价的影响已经很显然了。
  嘉靖是在顽童正德之后即位的皇帝。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以敢骂皇帝著称,他骂嘉靖帝,说嘉靖嘉靖,就是家家皆净。与此相近,崇祯即位后老百姓中也传开了一句话,把崇祯称为重征。重征能征到什么程度呢?据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三》中记载:“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
  我没有替崇祯辩护的意思,但我得老实承认,这个数字实在太离谱了,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可能。当时福建的粮食亩产最多三石(不到300公斤),正常年景不过卖一两银子。这可是白花花的银子,不是想印多少就印多少的票子。就算福建的粮价涨疯了,三石大米也不过卖六两银子,怎么可能收十两的饷?后来,我看到明朝刑科给事中孙承泽的一份奏疏,他向皇上描述了地方“私派”的问题。设身处地进入他所描绘的地方,我就得承认顾炎武说的十两并非不可能。孙承泽这样描绘地方官吏的处境:——忽然就下来了个发文,要取几千石豆和大米,几千束草,若干头健骡,若干条口袋,若干口铜锅,若干匹战马,送到某某部队驻地交纳。——州县没有办法,就先借用正饷送上去。可是摊派到村子里的,那就比比皆是了。所以,私派比正赋要多。(13)
  私派比正赋多,暗的比明的多,这才是要害。由此我也再一次长了教训,就是我恶习不改,经常对统治者存有幻想。说到这里,我干脆就一并承认了吧:尽管我自称没有替皇上辩护的意思,但我内心深处潜伏着对崇祯的同情。这位年轻人当了十七年皇上,满心焦虑,天天熬夜,不近女色,没完没了地批阅文件,处理他难以胜任、恐怕也没人能够胜任的天下特大号难题,动不动还要下一道罪己诏作自我批评。十七年如一日,简直就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换了我当皇上,被那许多诱惑包围着,我能像他那样严格要求自己吗?说话要凭良心,皇上可不是坏人,我愿意相信皇上,也愿意相信中央政府的种种明文规定。可是,我这样做是要犯错误的。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的关键,恰恰在于搞清楚隐蔽在漂亮文章下边的实际利害格局。没有这种格局的保障,那些规定不过表达了政府的善良愿望或者骗人唬人的企图。
  我们还是接着说税收摊派和土地价格。公派私派和明税暗税征到十两银子的份上,地还能要么?按照顾炎武的说法,这时候人们的反应是:“往往相率欲弃田逃走。”这就意味着,在到达崇祯死弯的谷底之前,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现象,那就是大面积的土地抛荒和流民的出现。流民是土匪或造反队伍的后备军,他们的出现又可以更多地制造荒地和流民,进一步压低田价。
  据钱泳《履园丛话》记载,崇祯末年,盗贼四起,年谷屡荒,人们都以无田为幸运,每亩田价不过一二两银子。田的成色稍差,也有白送没人要的。(14)如果一个饭馆白送也没人要了,或者便宜得一塌糊涂,我们当然可以推测,这时候不会再有人开饭馆了,饭馆的厨师和服务员也要大规模失业了。事实上这正是明末农民的处境。我们可以看到大量户口(纳税单位)“逃亡过半”,流民遍天下的记载。
  人逃走了,地也荒了,官吏和军队的数目却越来越大,他们总要穿衣吃饭。这就要求我们的父母官更加严厉地催逼那些尚未逃走的农民,把他们也逼跑。(明)杨士聪在《玉堂荟记》卷四里痛骂杨嗣昌,说他服毒自杀活该,不死也要建议砍了他的脑袋,砍了脑袋仍然死有余辜。如此痛骂就是因为杨嗣昌建议加派。他加派的兵饷,只能加于尚未造反的地方,湖广、河南、陕西、四川这些已乱的地方根本就没法加。而未乱的地方,“一日未乱,则加派一日未已”。最后闹到天下全乱,无处加派拉倒。杨士聪描述的大体是一个恶性循环,是崇祯死弯最后阶段的加速下跌。
  以上说的都是农村和农业,没有涉及工商业。实际上,工商业的财富更集中,敲诈勒索起来也比较省事,而官场与乡绅联系密切,与工商业的联系却弱得多,敲诈起来的内部阻力也小得多。所以,在农村发生危机的时候,工商业的失业大军也出现了。据统计,在山东临清,73家布店中的45家,33家绸缎店中的21家,都于17世纪初被迫倒闭关门。北京门头沟的矿工曾在1603年进城示威。苏州、松江、杭州、北京和所有重要的手工业中心,几乎每年都出现市民暴动。(15)工商业对税率和腐败的反应比农业敏锐得多,农民以肚子的忍耐程度为底线,工商业没了利润便要破产。工商业的崩溃导致农产品市场萎缩,又会加剧农村的危机。这方面的内容讲起来另是一大篇文章,在此暂且从略。
  在崇祯死弯的下坡路上,明朝的官军又狠狠地踹了社会一脚。
  明朝的郧阳巡按高斗枢在《守郧纪略》中记载了明末的情景和官军的表现。他说,崇祯十四年(1641年)六月,他奉命驻守郧阳。七月初,他从长沙动身,水路到达荆州,路经襄阳,八月初六进入郧阳。一路数百里的农田里都长满了蓬蒿,村落破败,没有人烟。惟有靠近城市的一些田地,还有城里人耕种糊口。
  他说,在他抵达郧阳前的十几天,左良玉率领的官军路过此地,二三万官兵一涌入城,城中没有一家没有兵的。“淫污之状不可言”。住了几天大军开拔,又将城里所有人家清洗一空,十多天后他到了,竟然找不到米和菜。士绅和百姓见到他,无不痛哭流涕,不恨贼而恨兵。
  高斗枢不愿细说官军的“淫污之状”,但我们可以在别处找到补充材料。李清在《三垣笔记·下·弘光》中说:左良玉的兵一半要算群盗,甚是淫污狠毒。每入百姓家勒索,用木板将人夹住,小火烧之,胖人有的能流一地油。他们抢掠来妇女,公然在大街上奸污。将她们拉到船上抢走时,有人望着岸上的父亲或丈夫哭泣,立刻被这些兵砍下脑袋来。
  公平地说,左良玉的部队在明朝官军中并不是最坏的。他们烧杀抢掠,但是好歹还能打仗,这总比那些见到百姓如狼似虎,见到清兵和土匪便抱头鼠窜的家伙管点用。另外,官军抢劫百姓,明朝官府要负多一半的责任。尽管官府的税费一征再征,仍然严重拖欠军饷。士兵们被迫卖命打仗,却又缺粮断饷,抢劫起来自然理直气壮,军官们也就不敢真管——已经有许多把官兵逼反的先例。在这个意义上,官军的抢劫等于一次刮地三尺的极其凶残的高额征税,过度和违法之处,则相当于政府摊派和收税时免不了的“腐败税”,当时的正式称呼叫“陋规”、或者叫“常例”,反正都是那些按规矩必定落入贪官污吏腰包的黑钱。
  明朝的官军数以百万计,这是横行天下的百万豺狼饿虎,在计算崇祯死弯及其谷底的时候无法忽略。
  李自成可以抬高谷底
  与官军的表现相反,李自成的军纪越来越好。高斗枢在《守郧纪略》中说:早先,张献忠和李自成每攻陷一城,就要大肆抢掠一场。到壬午(1642年)夏秋,李自成和罗汝才每得一城,则改为派“贼”防守,并且严禁抢掠,以笼络民心。
  马世奇还向皇上汇报了一件意味深长的事,他说“贼”知道百姓恨什么,专门打出了“剿兵安民”的旗号,结果百姓望风投降。而“贼”进一步发放钱粮赈饥,结果老百姓把“贼”当成了归宿。(16)形势发展到这个份上,剿匪已经没有“剿兵”的旗号吸引人了,漂亮话的作用也就到头了。——漂亮话本来对安抚人心大有作用:同样是饿肚子,心里以为饿得对,饿得公道,就可能缩在家里等死;心里以为不公道,就很可能骂一声娘,拎着大棒子出门。所以林彪元帅说:“枪杆子,笔杆子,夺取政权靠这两杆子,巩固政权也要靠这两杆子。”漂亮话可以使公正的旗号高高飘扬,不公却是爆炸性很强的危险品,确实能当武器用的。
  皇上听说了“剿兵”之类的事,会有什么感想呢?李清记载了崇祯和蒋德璟等内阁大学士的一段对话。
  皇上听说百姓多跟着李自成跑,叹息了很久,然后说:我以前当面对河南的督抚说过,叫他们选好将领,选好官员。有了好将领,自然兵有纪律,不敢扰民。有了好官员,自然安抚百姓。百姓视之如父母,谁还肯跟着贼跑?这是团结人心,是比剿贼还要靠前的事。(17)
  在明朝的干部选拔机制中,崇祯想要的“巧媳妇”究竟能不能选到,选到后如何做出无米之炊,已经是另外的问题了。我在这里想说的还是崇祯死弯,而李自成等人的出现,对崇祯死弯的谷底的高度有重大的影响。
  没有李自成,谷底会比较深,非等到“反正也是一死”的时候才算到了底。有了李自成之类的强大反对势力,人们利害计算的结果顿时改变,崇祯死弯的谷底就要抬高了。李自成的力量正在发展壮大,不那么容易被消灭,反过来倒有得天下的可能,这时候入伙的风险就降低了,甚至比当流民的风险还要低了。而自己当官坐天下的利益似乎也可以列入人生预算了。此外,李自成等辈将大批官军吸引过去,闹得全国各地兵力空虚,无论是造反起义还是当土匪抢东西,风险都大幅度降低了。到了这种时刻,当然不必等到快饿死的时候再造反。这已经不是生死之间的选择,而是怎样更有利的选择,是比生死底线高出一大截的选择。
  对于一无所有,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民来说,答案是很明白的。对于躲在城里的良民来说,跟谁走的利弊恐怕还要算算清楚。这时候,李自成散布的歌谣给出了一个粗直的答案。歌曰:“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对于那些饥寒交迫的人们来说,对于那些即将被苛捐杂税和贪官污吏逼得倾家荡产的人们来说,痛痛快快地吃他娘几顿饱的,穿他娘一身暖的,不再给狗日的纳粮了,这是多么美好的世界啊!
  结局
  崇祯十七年(1644年)旧历三月十二日,李自成大军逼近北京西北100多公里的军事重镇宣府,巡抚朱之冯开会,号召誓死守城。而城中哄传李自成免徭役、不杀人,全城喜气洋洋,张灯结彩,点上香准备迎接。镇守太监杜勋打算带人去30里外欢迎李自成。朱之冯痛斥这位皇上的特派员没良心,杜太监嘻嘻一笑,兀自领着人走了。李自成的队伍到了,朱之冯无可奈何,亲自登上城楼,向左右下令发炮,左右默然,谁都不动。朱之冯亲自点火放炮,又被左右拉住。细看时,大炮的线孔已经被铁钉钉死。朱之冯叹道:没想到人心至此。然后仰天大哭,给崇祯写了封遗书,劝皇上收拾人心。随后上吊自杀。(18)
  五天后,三月十七日,李自成大军抵达北京,发炮攻城。十八日,崇祯在炮声中发出罪己诏,宣布取消所有加派的新饷旧饷。当晚,北京城破。十九日凌晨,崇祯自缢于皇宫后的景山脚下,时年33岁。
  注:
  (1)(清)严有禧:《漱华随笔》卷一。顺便提一句:曾就义上任不久就病死了。严有禧恨恨地骂道:“夫国计民生,何等重大,而昧心妄言,以博一己之官,此天地不容。曾之死,阴祸致然也!”我觉得他骂得有点不分青红皂白。
  (2)《明史》卷二百五十二,杨嗣昌列传。
  (3)(明)李清:《三垣笔记·附识》。
  (4)(清)赵翼:《甘二史札记》卷三十六。
  (5)《明季北略》卷五。
  (6)参见《烈皇小识》卷一,《颂天胪笔》卷二十一,转引自柳义南《李自成纪年附考》第22页。
  (7)皇陵碑上这几句话的原文是:“当此之际,逼迫而无已,试与知者相商。乃告之曰:果束手以待罪,亦奋臂而相戕?”
  (8)参见吴晗:《朱元璋传》第47页。
  (9)《史记·陈涉世家》。
  (10)李清:《三垣笔记上·崇祯》。给事中的职位,近似如今总统办公室中负责监察工作的秘书,职位不高,但有权驳回中央各部甚至皇帝本人的不合成法的决定。
  (11)《三垣笔记上·崇祯》。
  (12)参见黄冕堂:《明史管窥》。
  (13)《春明梦余录》卷三十六。
  (14)这并不是天方夜谭。1999年春,我到安徽农村调查,发现那里就有白送土地给人耕种而无人接受的现象。当地每亩土地分摊各项税费将近200元,扣除种子肥料等项成本后,种地只能挣出来低廉的工钱。只要有机会干两个月的临时工,就没有种地的道理。当地抛荒的顺序,也是先从差地没人要开始。还有一点也是有启发性的:按照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的规定,农民负担不能超过收入的百分之五。而那里每亩土地的负担竟在“减负办”(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的眼皮下达到了百分之二三十。这也进一步证明,每亩赋税10两银子,并不是顾炎武在胡说八道。尽管这等数目在名义上是不存在的。
  (15)(法)谢和耐:《中国社会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70页。
  (16)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九。
  (17)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上·崇祯》。
  (18)《明通鉴》卷九十。
笑话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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