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密切的关联。
这场争论是因内阁学士宋晋奏请停办福州船政局、江南制造总局的造船 工程而引起的。宋晋是顽固派的一个著名代表人物。他在咸丰六年(1856 年)
任光禄寺卿、署理礼部左侍郎时,曾向清廷建议雇用外国轮船来配合清军进 攻太平军。咸丰十一年(1861 年),他又为镇压太平天国,疏请扩大曾国藩
的兵权,并请求提升左宗棠、沈葆桢等人。当曾、左等人在镇压了太平天国 之后大举兴办洋务之时,宋晋又视西方的科学技术、机器生产为洪水猛兽,
竭力加以抵制,主张恪守祖训,注重礼义道德,维护纲常名教。同治十年十 二月十四日(1872 年 1 月 23 日),他向清廷上奏说:福州船政局连年制造
轮船,经费已拨用四五百万两,“糜费太重”。他认为,如果说造船是将用 以“制夷”,现在中外早已经议和了,因此“不必为此猜嫌之举”。他把福
州船政局说得一无是处,即便是造了一些船,但真的用于同外国在海上交锋, 也断不如各国轮船之便利,“名为远谋,实同虚耗”。他还说江南制造总局
造船的情况与福州船政局相同,建议将两处轮船局厂“暂行停止”①。
清廷收到宋晋的奏折后,觉得也有些道理,假如福州船政局与江南制造 总局的造船情况果真像宋晋所说的是“徒费帑金,未操胜算”,那么也只好
“迅速变通”,停止造船了。清廷将宋晋的奏折发交地方官员讨论。 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文煜、福建巡抚王凯泰倾向于宋晋的观点。他们
于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九日(1872 年 3 月 17 日)上奏称:福州船政局用款已 超过原来的预算,现在虽造成六艘轮船,但“与外洋兵船较之尚多不及,以
之御侮实未敢谓确有把握”。因此,他们主张“将闽省轮船局暂行停止以节 帑金”①。
而曾国藩、左宗棠、沈葆桢、李鸿章等一批洋务派官员则反对宋晋停止 造船的奏请。两江总督曾国藩于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1872 年 3 月 7 日)
致函总理衙门说:“铁厂之开,韧于少荃;轮船之造,始于季皋;沪局造船, 则由国藩推而行之。非不知需费之巨,成事之难,特以中国欲图自强,不得
不于船只炮械、练兵演阵入手,初非漫然一试也。”②陕甘总督左宗棠见到宋 晋、文煜等人停止造船的奏议后,怒不可遏,拍案而起,立即于三月二十五 日(5 月
2 日)上奏指出:“制造轮船,实中国自强要著”,其目的是“师 其长以制之”。他驳斥了宋晋那种认为中国所造之船不如外国兵船,因此中
国不必造船的谬论,强调制造轮船“为沿海断不容已之举,此事实国家断不 可少之事。若如言者所云,即行停止,无论停止制造,彼族得据购雇之永利,
国家旋失自强之远图,隳军实而长寇仇,殊为失算”。③四月初一日(5 月 7 日),船政大臣沈葆桢上奏力驳宋晋的非难,他指出宋晋以制造轮船为“猜
嫌之举”,有碍同西方列强“和议”,那么就应该尽撤藩篱,甚至水陆各营
① 《同治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内阁学士未晋片》,《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05—106 页。
①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九日文煜等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07—108 页。
② 《海防档》(乙),《福州船厂》,第 1 册,第 325 页。
③ 《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左宗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10—113 页。
也必须全部解散而后可。他论述了自造轮船的“未雨绸缪”目的,比较了轮 船与沙船的优劣,认为“沙船自沪达津以月计,轮船自沪达津以日计”,建
议船政局解决“费无从出”的一条出路为“间造商船未尝不可,亦不患领者 之无人”①。五月十五日(6 月 20 日),直隶总督李鸿章也上奏指出:“窈
维欧洲诸国,百十年来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东北,闯入中国边界腹地, 凡前史之所未载,亘古之所未通,无不款关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
与立约通商以牢笼之,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 年一大变局也。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变局;狃于目
前苟安,而遂忘前二三十年何以创巨而痛深,后千百年之何以安内而制外, 此停止轮船之议所由起也。”他不同意停止造船之说,认为“苟或停止,则
前功尽弃,后效难图,而所费之项转成虚糜,不独贻笑外人,亦且浸长寇志”。 接着,李鸿章进一步论述了船政局的经营问题,并由此而提出了“间造商船,
以资华商领雇”的建议,认为“中国殷商每不愿与官交涉,且各口岸轮船生 意己被洋商占尽,华商领官船另树一帜,洋人势必挟重资以倾夺,则须华商
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本巨用繁,初办恐无利可图。若行之既久, 添造与租领稍多,乃有利益”。李鸿章还认为“船厂、机器之用非铁不成,
非煤不济”,于是建议“招觅商人购买机器开采”煤、铁矿,“设法劝导, 官督商办,但用洋器洋法而不准洋人代办,此等日用必需之物,采炼得法,
销路必畅,利源自开。榷其余利,且可养船、练兵,于富国强兵之计,殊有 关系”①。
这场争论的结果是,不仅福州船政局、江南制造总局得以续造轮船,而 且沈葆桢、李鸿章的兼造商船,由华人雇领的建议也得到清政府的采纳。总
理衙门上奏称:“间造商船、华商雇领一节,李鸿章、沈葆桢俱以为可行, 应由该督抚随时察看情形,妥筹办理。”清廷下旨曰:“依议,钦此。”②
经李鸿章半年的努力,同治十一年十一月(1872 年 12 月),轮船招商局在 上海成立。左宗棠对轮船招商局的设立是表示赞同的。他说:“宗棠原奏请
以新造轮船运漕,而以所雇沙船之价给之,并听商雇,薄取其值,藉以护商 捕盗,与现设之招商船局所议略同。”③由此可以说左宗棠是近代民用企业的
倡导者,特别是福州船政局的创办和经营确为轮船招商局的诞生带来了机 遇。对于这种机遇,李鸿章是颇有感触的。他说:“思同治六七年间,曾国
藩、丁日昌在江苏督抚任内,迭据道员许道身、同知容闳创议华商置造洋船 章程,分运漕米,兼揽客货,曾经寄请总理衙门核准,饬由江海关晓谕各口
试办。日久因循,未有成局。”现在机会到来了,李鸿章设想通过轮船招商 局的创办而“从此中国轮船畅行,闽沪各厂造成商船,亦得随时租领,庶使
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其关系于国计民生者,实非浅鲜”。① 此外,李鸿章在关于续造轮船的奏折中,提出了以官督商办形式兴办近代机
器采煤的建议,也为日后煤炭工业的兴起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样,在 19 世纪 70 年代,由创办近代军事工业转向兴办近代民用企业,从“求强”观转
① 《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一日沈葆桢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14—117 页。
① 《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五日李鸿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19—124 页。
② 《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6 册,第 5 页。
③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三,页四一。
① 《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6 册,第 5—6 页。
向“求富”观,已是大势所趋。 用“求富”特指兴办近代民用企业以同以往笼统谈富强的观念加以区别,
并明显地界定“求强”与“求富”的内涵,是由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薛福成 提出来的。光绪元年(1875 年),薛福成在代李鸿章写给盛宣怀(字杏荪,
号愚斋,江苏武进人)的信中说:“方今中国欲图自强,先求自富,自富之 道,以矿务为一大宗。”②此后,李鸿章正是接受了他的幕宾薛福成等人的建
议,使其对洋务的认识水平大为提高,甚至超过了左宗棠等其他洋务派官员。 而左宗棠虽在西北征战多年,却并未因此而落伍于时代发展的认识水平,他
的“求富”思想依然跟上了近代化发展的历史脉膊。
左宗棠“求富”观的内涵是“阜民即所以裕国”。他着手于兴办近代民 用企业的实践活动始于光绪三年(1877 年)。是年他致函在上海的胡光墉,
主张设立兰州织呢局和采用机器治理河道。他说:
来示新出掘井、开河机器,极为利用。自明以来,泰西水法已著称。前年曾托幼 丹制军代购,迄未见复。又兰州制造委员赖长以意新造水机,试制洋绒呈验,竟与洋绒
相似,质薄而细,甚耐穿着,较之本地所织褐子美观多矣。惟以意造而无师授,究费工
力。伊拟购办织呢、织布火器全付,到兰仿制,为边方开此一利,希即留意访购,赖镇
所呈之图并附览。盖此间羊毛、驼绒均易购取,煤亦易得,只要有火机便省工力也。见
通饬陕人凿井区种,以救旱荒。尊处购掘井、开河机器,并请雇数洋人,要真好手,派
妥匠带领来甘,以便试办。此种机器流传中土必大有裨益,。与织呢、织布火机同一利 民实政也。左宗棠把兴办民用企业视为“利民实政”,完全是为了实
现“阜民”的目的。特别是他主张以民用机器生产“为边方开此一利”,更 为祖国大西北的开发和近代化的起步立下了首功。光绪五年(1879 年),左
宗棠鉴于兰州织呢局试办一年初见成效,主张将机器生产加以推广。他指出:
陇中寒苦荒俭,地方数千里,不及东南一富郡。新疆南北两路夙号腴区,从未经 理,兵燹以后,更难覆按。见筹开河、凿井、制呢诸务,以浚利源,阜民即所以裕国。
购运泰西机器,延至师匠,试行内地,有效则渐推之关外,以暨新疆。纵使有成,亦
非十年以后不能睹其成效。自知衰朽余年,神识钝绌,未足语此。然目睹时艰,
①
舍此不图,又无以善其后,如是则劳费虽巨,亦有所不辞耳。
左宗棠提出“阜民即所以裕国”的主张,目的是通过引进西方的民用机 器来改变西北地区的落后状况。仅就织呢等行业的情况来说,这已同洋务运
动进入“求富”阶段之初,许多民用企业多有服务于军事工业的情形大不一 样,表明左宗棠兴办民用企业的“求富”思想确有独自的特色。其“求富”
观不仅仅体现在“裕国”方面,而是以“阜民”作为前提的。
对于“阜民”和“裕国”的关系,左宗棠于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885 年 2 月 7 日)的《试办台糖遗利以浚饷源折》中的论述颇有代表性,从中可
以归纳出其基本思路及实质所在。他认为:
开利之源,自以因民所利而利之为善,盖源开而流弊自少,故与民争利不若教民 兴利之为得也。
海滨之农,种蔗熬糖者十居七八。昔年中国自为贸易,衣食粗足。外洋通商 以来,岁购红白糖数十万后,民当增富。讵农日加勤,其贫犹昔。考厥缘由,证诸西艺,
② [清]薛福成:《代李伯相复盛杏荪观察书》,《薛福成选集》,第 91 页。
① 《与胡雪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九,页五九至六○。
① 《答王夔石少宗伯》,《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二,页三三。
盖中国贫农制器不精,熬煎失法,不能与外夷比,而朴拙同安,虽无利犹觉无害。今外
夷互市,彼精我粗,彼巧我拙,虽购华糖,并非自食。香港等处已广设机厂,提红糖变
为白糖,以其半载回彼国,半仍卖还华商,皆获重利。中国贫农之辛苦,不能自享其膏 腴,岁产徒饶利权,外属无如之何。
臣宗棠等抵闽之后,见边防紧急,营勇日增,库司告竭,邻协维艰。不得已商借 洋款,暂顾目前。然款多息巨,筹填匪易。适有条陈糖利者,据称洋人煮糖之法精于中
国,出糖之数加多一二倍,由红提白之法,中国亦可自行,不夺民间固有之利,收回洋 人夺去之利,更尽民间未尽之利。
拟于借款内提银数万两,先派熟知糖务之员,亲赴美国产糖之区,参观做法,购 小厂机器,兼雇洋工数名来华试制。俟考定得糖实数,另议章程,或购蔗制糖,或代民
熬煮,民利仍还之民,官止收其多出之数,著有成效,即行扩充,不惟内地各口可以一
律照办,台湾产蔗尤多,军务一平,即须加意仿办。惟以官经商,可暂而不可久,
如官倡其利,民必羡之,有的实之户不搭烊股者,呈资入股,应准承课充商。官办既还, 止收岁课,不必派员管厂。左宗棠此论与其所一贯坚持的“为政必先利民”的
思想是一致的。外国资本主义机器生产对中国手工劳动的冲击,造成了中国 民间原有之“利”被攫夺的局面。清政府在财政危机、饷源枯竭的情况下,
也千方百计地搜刮民间之“利”。这样,如何才能“收回洋人夺去之利”和 怎样避免争夺“民间固有之利”,成为晚清经济发展中能否正确对待的一个
重要问题。左宗棠试图通过引进机器生产,以提高劳动效率和产品质量,从 而使中国的工业化产品能够与外国的商品相抗衡,以“挽回利权”,这是其
举办洋务的活动中所不断奉行的原则。同时,在兴办洋务企业的过程中,左 宗棠反对只求官府的利益而对民间加意盘剥的作法。他主张“不夺民间固有
之利”,表明其重视民间的利益。他强调“更尽民间未尽之利”,则是要通 过机器生产来改变原有的手工操作,把社会生产引入资本主义的近代化轨
道,以顺应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他所说的“官止收其多出之数”,指的正 是采用机器生产后由于技术提高多产出的那一部分,这对于解决以往官与民
争利的矛盾是有益的。在左宗棠看来,无论是照顾民间之利以“阜民”,还 是官府收其多出之利以“裕国”,都是为了“收回洋人夺去之利”,他兴办
近代民用企业的认识水平已达到了为抵御外国资本主义的掠夺而振兴民族工 业的高度。尤其是他在处理中国近代资本主义产生进程中的官与商的矛盾
时,一直强调官办不如商办,“以官经商,可暂而不可久”,这正是对洋务 企业自创办到经营的十几年实践中,因官办近代工业所产生的种种弊端的清
醒认识,表明左宗棠是力倡商办企业的,反映了近代商人投资于新式企业的 愿望,不能不说左宗棠的“求富观”和创办近代民用企业的主张代表了洋务
运动的正确方向。
当然,在对待“阜民”和“裕国”这一既辩证又矛盾的关系时,左宗棠 作为朝廷命官,不可能不对“裕国”问题加以关注。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七日
(1884 年 1 月 4 日),他在两江总督任内谈及安徽池州煤矿时说:“集资拓 办,冀收自有之利以济财用之穷,实于税课饷糈大有裨益。”①尽管清政府与
洋务派官僚都试图谋取由贫转富、由弱转强的出路,但洋务派创办的近代民 用企业又不能冲破封建主义的羁绊,左宗棠的“求富”愿望也不可能从根本
① 《试办台糖遗利以浚饷源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三,页五四至五五。
① 《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七日两江总督左宗棠奏》,《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7 册,第 108 页。
上得以实现。然而,他对于“求富”的追逐与渴望,却是值得称道的。
到 19 世纪 80 年代,左宗棠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主张涉及纺织、开矿、 电报、铁路、制糖等轻、重工业,其思想认识已较 60 年代大为提高,特别是
他任两江总督和督办福建军务期间,又一次得沿海省区开风气之先社会环境 的影响,其洋务思想不断深化。光绪八年十一月十四日(1882 年 12 月 23
日), 左宗棠在奏请开采徐州铜山矿务时指出:“南北洋筹办防务以制造船炮为第 一要义,而各省所设机器、轮船等局制造一切,又以煤、铁为大宗”。于是,
他建议“以机器开采”煤、铁矿,并建议“酌减税银”,以敌“洋产”。② 光绪九年六月初三日(1883 年 7 月 6 日),左宗棠主张筹办长江沿岸陆路电
线。他认为:“电线兴自泰西,无论水陆程途千里,音信瞬息可通,实于军 情、商务大有裨益”。这样,左宗棠改变了 60 年代创办福州船政局时把“信
线”视为“运思巧而不适于用”的看法,并鉴于“洋商议添设水线,由长江 以达汉口,虽经盛宣怀、王之春竭力阻挡,幸即暂止。然洋人狡作嗜利,未
必遽作罢论”的情况,主张“应由中国先行设立陆线,杜其狡谋,所有一切 经费仍由华商自筹”,请求清廷“敕下总理衙门速咨江西、湖北、安徽各省
一律举行”①。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1885 年 3 月 11 日),左宗棠又把 铁路视为“大政”,要求“次第举办”②。
在左宗棠的洋务思想中,他对西方国家致富的原因有着深刻的认识。他 指出:
自海上用兵以来,事势纷坛,未能确操胜算,虽阅四十余年,内外极力支持,尚 无定局。诚以泰西各国以经商致富,广造机器,增制轮船,动辄挟其所长,多所凌忽。
自古谈边防者不外守、战与和,而就三者言之,亦有次第,必能守而后能战,能战而后
能和,斯固古今不易之局也。泰西各国均以经商为本务,而英吉利为之宗,所以雄视诸
国者,该国之规模法度较西人本为整齐,又明避实击虚之略,故所向无前。从左宗棠 的这一段论述中可以归结出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左氏认为自鸦片战争以 来
40 多年中,中国虽萌发并进而搞起了以“求强”、“求富”为目的的洋务 运动,但成效不大,“尚无定局”,其根本原因就是只抱着言守、言战、言
和的古训,而没有从泰西各国学到“以经商致富”的根本。其二,他把西方 列强“动辄挟其所长”,对中国备加凌辱局面的形成,视为泰西各国能够通
过经商致富,且“以经商为本务”,以致于国富兵强。其三,左氏感到英国 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实因“该国之规模法度较西
人本为整齐”。这表明左宗棠已开始有从对器物文化的追求转向对制度文化 探索的倾向。尽管他还没有提出学习西方制度文化的要求,但其对英国“法
度”的赞赏,恰与 19 世纪 80 年代从洋务思想游离出来的早期维新思想有着 某种相同之处。可见,从仿造坚船利炮、师法工商技艺,从向往西方的“规
模法度”,正展示出左宗棠的洋务思想逐步由低向较高层次发展的轨迹。
② 《开采徐州铜山县境煤铁援案请减税银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九,页七二。
① 《筹办沿江陆路电线叶》,《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一,页八至九。
② 《请旨敕议拓增船炮大厂以图久远析》《左丈襄公全集》奏稿,卷六四,页七。
③ 《筹办海防会商布置机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页三六。
第六章左宗棠的外交思想
左宗棠外交思想的内容,主要包涵他在议论或参与清政府对外交涉事件 与活动中的一些看法和主张。
在左宗棠人生旅途的后 45 年里,经历了从鸦片战争到中法战争等一系列 列强侵华的重大事件。他面对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凌辱,不能不有
感而发,有言必出,形成了敢于抵制列强藉端要挟的外交观,在晚清备受欺 侮的外交格局中堪称难能可贵。
一、“欲存国体,必难尽协夷情”
左宗棠在对待有关中外交涉的一系列重要问题上,均能坚持力挽主权、 反对妥协的基本立场,其“欲存国体,必难尽协夷情”一语正体现了他的外 交思想的主导意识。
还在鸦片战争时期,身为乡曲布衣的左宗棠已经开始对清政府的妥协外 交政策加以指陈。他针对琦善在广东的投降行径,作诗写道:“和戎自昔非
长算,为尔豺狼不可驯。”①他对《南京条约》的签订更感痛心疾首,认为:
“时事竟已至此,梦想所不到,古今所未有。”②他此时只能发出慨叹并进而 研究“海国故事”,企望有朝一日能向清廷进一家之言。左宗棠的言论,同
在京师充任翰林院编修的曾国藩所说的“此次议抚,实出于不得已,但使夷 人从此永不犯边,四海宴然安堵,则以大事小,乐天之道,孰不以为上策”③
的观点相比较,真可谓有天壤之别。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左宗棠尚在湖南巡抚幕府。他一面为镇压太平 天国出谋划策,同时也关注着英、法侵华战局的变化。咸丰八年(1853 年),
英法联军曾攻占大沽,侵至天津郊外,并声言进攻京师,迫使清政府签订了
《天津条约》。对此,左宗棠致函胡林翼说:
为人臣子,当时局败坏时,一心为国家计算,不但置己之生死利害勿顾,即所事 之成败利钝亦不深较,亦可谓纯臣之用心矣。夷务屈辱至极,恐将更有不堪者。然窃意
华夷杂处,衅端之开必速。彼时以一枝劲旅护天津,而后与之决死战,当可得志。但只 求勋旧诸公勿参异论以惑视听,则吾事谐矣。④左宗棠此论,可谓切中要害。
在对付外来侵略问题上,清政府决心不大。大沽炮台失陷后,咸丰皇帝急忙 派出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全权议和大臣,前往天津议和。桂良等
人在谈判中受到英、法代表的“咆哮要挟”,使他们“畏夷如虎”,以“该 夷枪炮迅利”,“若抵都门,祸恐难测”①为由急忙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因此,
左宗棠对清政府内部妥协势力的指陈和提出派劲旅赴天津同侵略者决一死战 的设想,都反映出他勇于抵御外侮的坚定立场。咸丰十年(1860 年),英法
联军通过扩大侵华战争不仅进占天津,进而劫掠京师,咸丰皇帝仓惶北逃热 河行宫。在此之前,左宗棠被任命力曾国藩军务帮办,以对付太平军。他刚
刚在湖南练成楚军,便得悉“燕都夷患逼近,征调川楚勇丁赴援”的消息, 深感“时事之大可忧者”,表示:“我既挺身任事,亦不敢有所推诿,竭吾
心力所能到者为之而已”。②于是,左宗棠向曾国藩请求由自己率兵北上“勤 王”。曾国藩在致左宗棠的信中对其“慷慨勤王之志,敬仰无既”。但他并
不愿上奏荐左北上。因为曾国藩此时一意在皖南进剿太平军,当他接到清廷 令其调兵“勤王”的命令后,上奏要求清廷在他与胡林翼两人中指派一人统
兵北上。他显然想利用奏折呈批往返需一个月来拖延北上的时间。所以曾又 对左说,“此时若再陈奏,别无可说,只有自行耳。若不能自行,而奏请阁
① 《感享四首》,《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 459 页。
② 《上贺庶农先生》,《左文囊公全集》书牍,卷一,页二六。
③ [清]曾国藩,《禀祖父母》,《曾国藩全集》家书,第 1 册,第 33 页。
①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二六,页一二;卷二七,页一。
② 《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 13 页。
下一行,或骆一行,是近于推诿也。”①恰巧,恭亲王奕在京师办成了“抚 局”。曾国藩接到的是“言抚议就绪”,勿庸北行的“寄谕”,兴奋地说:
“吾辈得以一意筹议南事,岂非至幸?”②左宗棠北上抗击侵略者的希望成了 泡影。他只能对“英夷事已于九月十二三互换和约”的结局发出“辱甚矣”③ 的感叹!
19 世纪 60 年代初,出现了所谓的“中外和好”局面。一方面清政府在 两次鸦片战争失败后,采取了对外妥协的外交方针。奕诉认为:“自换约以
后,该夷退回天津,纷纷南驶,而所请尚执条约为据。是该夷并不利我土地 人民,犹可以信义笼络。”④随后,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深感“英、法两
国,自换和约后,彼此均以诚信相罕。此次在上海帮同剿贼,尤见真心和好, 克尽友邦之谊”。⑤另一方面西方列强则在对华策略上暂易武力侵略为互相“合
作”政策,企图通过公使驻京和控制中国海关等办法来对清政府的内政和外 交施加影响,并以“借师助剿”为诱饵进一步迫使清政府加深对列强的依赖 程度。
“借师助剿”问题经清朝统治集团内部的数次争论,清廷于同治元年正 月初十日(1862 年 2 月 8 日)决定采纳此策,在“上谕”中称:“上海情形
实属万分危急。借师助剿一节,业经总理衙门与英、法住京使臣商酌。 上海为通商要地,自宜中外同为保卫。其事后如有必须酬谢之说,亦可
酌量定议,以资联络。”①左宗堂本来并不赞成“借师助剿”,他在咸丰十年 代曾国藩所拟《复陈洋人助剿及采米运津折》中,既主张对外国提出的此议
可“奖其效顺之忱”,但又强调须“缓其师期”,进而申明要牢记“自古外 夷之助中国,成功之后,每多意外要求”的古训,且认为“此次款议虽成,
岂可一日而忘备?”②表明他对“借师助剿”是抱有警惕的。此刻,他作为浙 江巡抚,只好接受清廷的谕令,并在同太平军作战的过程中确也使用过德克
碑及“常捷军”。这表明左宗棠在维护清朝的统治以镇压太平夭国方面不惜 勾结外国侵略者。然而,左宗棠却并不想去认真贯彻清政府“借师助剿”的
政策,他反复阐述要对外来势力的渗透加以防范。他认为借助于外国势力对 太平军加以进剿,“虽可偶用其长,未可常恃其助也”③。“主弱客强,终非
长久之计”④。他还对“争附洋人”,“趋利如鹜,举国若狂”的境况表示不 满,主张将不断迅速扩充的洋枪队“稍加裁禁,予以限制”⑤。左宗棠在致宁
绍台道史致谔的信中谈到了他本意不愿“借师助剿”,但奉旨不得不行的苦 衷。他说:“我不必借其力以为强,亦不必因自强而求逞”⑥。“我不求彼之
① [清]曾国藩:《致左宗棠),《曾国藩全集》书信,第 3 册,第 1685—1686 页。
② [清]曾国藩:《复胡林翼》,《曾国藩全集》书信,第 1692 页。
③ 《与孝威》,《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 14 页。
④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一,页一八。
⑤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页二。
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页二至三。
② 《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一二,页五七至五八。
③ 《台州宁波郡县克复温郡渐就肃清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1 册,第 68 页。
④ 《请以奏如虎署理浙江提督片》,《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1 册,第 107 页。
⑤ 《发给勒伯勒东札凭片》,《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1 册,第 124—125 页。
⑥ 《史氏家藏左宗棠手札》,《江浙豫皖太平大国史料选编》,第 235 页。
助,彼无可居之功,尚可相妥以处,否则衅端日积,何以善其后乎?海上士 大夫多不知兵,故宜妄自菲薄,所恩议者,无非得过且过之计。”①因此,他
告诫史致谔不要像李鸿章在江苏处处依赖英人戈登那样“全资其力”。他指 出:“海上用兵以来,过犹不及,言之腐心。我辈于此,争得一分是一分,
了得一件是一件,不必事事仿效吴中。”②所以他在攻取全浙后,就令史致谔
“将洋兵陆续遣散”,以防止“洋将有功则益形骄慢”,“日后更多要挟”③。 左宗棠在担任浙抚和闽浙总督期间,鉴于东南沿海中外交涉事件颇多,
而一旦事发,外国人常常先告状到总理衙门的情况,感到“内地驿递迟滞, 较之由甬沪轮船直达都门,迂捷自异;或有时彼国信息早到,而此间尚待查
询确切,始敢咨呈,所有公牍必落其后”④,便致函总理衙门建议应实行“欲 存国体,必难尽协夷情”⑤的外交方针。也就是说在涉及中国主权和民族利益
的原则问题上,不能完全满足列强的侵略胃口和无理要求。左宗棠此说,恰 对习惯于妥协外交的总理衙门是当头一棒。而且他也正是以此作为自己在论
及或参予对外交涉中所坚持的基本准则。
左宗棠对英人赫德攫取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一职从而控制中国海关大权之 事非常不满,他说:“总理衙门之信督抚,不若信赫德之专,亦殊可笑。”⑥
他还就外国驻华使节的干政阴谋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同治五年(1866 年), 英国驻华使馆参赞威妥玛在公使阿礼国的授意下,向清政府提交了《新议略
论》,建议清政府“内改政治,外笃友谊”,认为中国如试行“新法”,“各 国闻之,无不欣悦”,还称这些虽“于外国有益,实际中国更有大益”,并
声言清政府必须照外国的意旨行事,否则“一国干预,诸国征之,试问将来 中华天下,仍能一统自主,抑或不免分属诸邦,此不待言而可知”。①左宗棠
对这种赤裸裸的强盗逻辑感到异常愤怒,他说此次威妥玛与前不久赫德所递 的论议、说帖,“悻慢之词,殊堪发指”。他揭穿了所谓“中外和好”的骗
局,指出:“西洋各国,外虽和好,内实险竞,共利则争。”左宗棠认为威 妥玛此论并不是要立即借端挑衅,而是为以后换约攫取到新的权益制造舆
论。他说:“窃有虑者,各口未开以前,英人专互市之利,所获甚饶;各口 既开之后,有约、无约之国均来中国贸易,利以分而见少。未届换约之
期,或无异说,数年以后,彼因生计愈耗,求赢于我,将顾而之他,借端要 挟,恐所不免。”②
不出左宗棠所料,根据咸丰八年(1858 年)《天津条约》的规定,十年 后中英双方要修订海关税则和通商条例,英国方面想通过这次修约的机会,
用“和平方式”从中国攫取更多的权益。总理衙门在修约谈判之前一年发出 了“致各省将军督抚修约书”和“条说”,希望地方军政要员对修约一事提
出具体意见和办法。时任陕甘总督的左宗棠在临潼接到此密件后,即致函总
① 《史氏家藏左宗棠手札》,《江浙豫皖太平无国史料选编》,第 236 页。
② 《史氏家藏左宗棠手札》,《江浙豫皖太平夭国史料选编》,第 247 页。
③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六,页一二。
④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六,页一○。
⑤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六,页一一。
⑥ 《答徐树人中丞》,《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三五。
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页二四至三六。
② 《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68—69 页。
理衙门,谈了他对“请觐”、“遣使”、“铜钱、铁路”、“内地设行栈、 内河驶轮船”、“贩盐挖煤”及“开拓传教”等六个问题的看法。①
“请觐”之争的关键是外国使节在面见中国皇帝时应否行三跪九叩之 礼。清朝统治者一向以天朝大国自居,把西方各国来使视为古时周边的朝贡
国来对待,令其在觐见皇帝时须行三下跪、九叩首的大礼。直到同治初年,
“请觐”的礼节问题仍未解决。左宗棠认为:“自古帝王不能胥外国而臣之, 于是有钧敌之国,既许其钩敌矣,自不必以中国礼法苛之,强其从我。泰西
各国与中国远隔重洋,本非属国”,又何必强求其尊行中国礼法呢?他对嘉 庆皇帝强求阿美士德使团非行三跪九叩之礼不予接见,并将该使团遣返回
国,以致“英人衅端实伏于此”的教训加以重温,希望一改前此的闭关心态 和妄自尊大习性。左宗棠已意识到当修约届期,英人“必首先以此事相读,
其必不遵行拜跪仪节自在意中”。因此,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愚以泰西 诸国君臣之礼本极简略,当于无意中询知,岛人见其国主,实无跪拜之事。
今既不能阻其入觐,而必令其使臣行拜跪礼,使臣未必遵依。即能如来谕酌 中定制,亦似于义无取。窃思彼族以见其国主之礼入觐,在彼所争者中外钧
敌,不甘以属国自居,非有他也,似不妨允其所请。”左宗棠能提出如此开 明的见解,非当时顽固势力视改礼仪为“伤国体”的一片叫嚣,所能望其项 背。
“遣使”问题是指西方列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根据《北京条约》取得 了公使驻京的权利,遂又喋喋不休地要求清政府也“遣使”出洋。在国际交
往中,互派使节本来是正常的事情。但西方列强则是在武力征服中国的同时, 试图通过驻华使节直接对清政府进行外交讹诈和干涉中国政务。而在清代,
由于长期闭关锁国心理的影响和谁欲与外人打交道就可能被扣上“变而从 夷”、“深为可耻”的帽子这种社会氛围的制约,出使外国并非荣耀,总理
衙门也就以种种理由对“遣使”而加以拖延。然而,左宗棠对这个问题却有 远见卓识,他指出:
外国于中国山川、政事、土俗、人情,靡不留心谘考,而我顾茫然;驻京公使恣 意横行,而我不能加以诘责。正赖遣使一节,以诇各国之情伪,而我公使之专横。尊虑
远隔重详,择使既难,筹费不易,自是目今实在情形。惟思自海禁大开以来,江、浙、
福建、广东沿海士商经历各海国者,实不乏人,其中亦有通晓各国语言文字者。惟
责成各督抚及总理船政大臣精为访择,必有可应命者。此项人才以游历为名,搭坐各国 轮船,所费亦少。其使臣则五年一派,即从此项人才内挑派。这些言论实开中国
近代向国外派遣使节以促成外交近代化之先声。
“铜钱、铁路”、“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与“贩盐挖煤”等问题 均属外国资本主义想通过修约之机向中国索取的新的经济权益。左宗棠此时
还没有意识到中国应自办电报和铁路以抵制外国在华架设电线和修筑铁路的 图谋,只是强调应以“或妨民间出入,或近田畴”等理由加以拒绝。他还指
出:“议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此皆洋商怂恿所致,若允其请,则中国 好商匀附洋人与局卡为难,影射偷漏,厘税因而减少,船商行户因而失业”,
因此他建议总理衙门在修约谈判时“以此折之”。可以看出左宗棠此说既有 防止中国自然经济免受解体的消极一面,同时也更具有反对外国资本主义经
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二至五五。
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三至五四。
济侵略的积极一面。左宗棠还认为:“洋船拖带盐船大为盐务之害”,“洋 人挖煤,实则开矿”,“如准其租山,则变成夷业”,对于这些都须予以阻 绝。
外国教会势力在中国的“开拓传教”问题是晚清中外关系中一个交涉频 繁、颇为棘手的难题。通过两次鸦片战争,西方列强同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
的不平等条约,其中外国的教会势力获益颇丰。因为“传教士是外国人,他 们自然从条约的某些条款中获益”,且依据治外法权“使传教士不受中国法
律的管辖”①。特别是咸丰八年(1858 年)中英、中法《天津条约》规定外 国传教士可以到中国内地自由传教,更为传教士的活动带来了方便。咸丰十
年(1860 年)中法订立《北京条约》时,法国特使葛罗的翻译德拉马和美里 登竟在条约的中文本中私添了“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②
的内容,进一步为外国教会势力的侵略活动创造了条件。传教士在租买土地、 建造教堂等活动中势必要同中国民众和官府发生纠纷。因此,在外国教会势
力不断向中国渗透的过程中,自然有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影响使中国人视西方 宗教为“异端”而加以排斥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则是外国教会势力在中国强
买土地,修建教堂,欺压民众,挟持官府,致使“人民积不能平,官绅亦渐 嫉怨”①,而引起了教案的发生。教案迭出,此伏彼起的局面,又使清政府难
于应对。所以,左宗棠在谈论修约时向总理衙门提出了他对传教问题的看法。 他指出:“若遇有中国民人与教士构衅之事,中国但持原议,与之争论,彼
亦不得横生枝节。全在地方官之贤者为士民扶持正气,乃能渐睹成效, 非一时所可骤。几观天主、耶稣之教,自利玛窦等人中国至今三百余年,根
株不能净绝,可知塞源拔本之难。惟不令教民得恃为护符,遇有教士干涉公 事、袒庇教民,则地方士民公同排斥,官从而维持之,尚可随时补救。”
左宗棠给总理衙门提出的上述 6 条建议,可谓为总理衙门不久将要进行 的修约谈判开出了应付之方。左宗棠认为“所有此次修约,有可迁就者,有
不可迁就者”。其“可迁就者”为第一、二条建议,即他对“请觐”和“遣 使”的阐述并不是为了适应外国侵华的需要,而是顺应了中国外交近代化的
历史趋向。其“不可迁就者”为第三、四、五、六条建议,即关于“铜钱、 铁路”、“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贩盐、挖煤”、“开拓传教”等
的论述则具有反对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和宗教侵略的意义。诚如左宗棠 所言,此次“蒙垂询修约事宜”,深感“时务之可虑,筹策之多艰”,但他
知难而进,献策数条,目的是“于此而欲变已成之局,别图自强”①。左宗棠 的这些建议对清政府的外交政策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同治七年(1868 年)为
中英修约之年,清政决定在谈判中采取“窒碍最甚者应行拒绝,其可权宜俯 允者,仍与羁縻相安”②的方针。经谈判,中英双方在次年签订新订条约 16
款及新修条约善后章程 10 款。因这个新修条约未能满足英国的侵略欲望,英 国政府拒绝批准。
① [美]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第 591—592 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 年中文版。
②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 1 册,第 147 页。该汇编“注”中称:法文本并无“并任法国传教 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的规定。
① 《筹办夷务始未》(同治朝),第一一卷,第二五页。
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二。
②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六三,页一。
当然,左宗棠在议论修约问题时也不是没有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做出一 些让步的倾向,他主张对列强采取“羁縻”之策,就反映了一定程度上的妥
协性。他在致总理衙门函的同时,向清廷递上《尊旨密陈折》,在此折中说:
“夷务之兴,其始由于中国不悉夷情,而操之太蹙,疑之太深,遂致决裂不 可收拾。迨庚申之变,则寇深祸迫,不能不暂与羁縻。立约之初,原冀乘此
闲暇,急谋自强,以待事机之转。此次修约,但能就已成之局仍与羁縻, 不能禁其多方要挟也明矣。”同治九年(1870 年),发生了天津教案。这次
教案的起因是法国在天津望海楼设立的天主教堂育婴堂频繁拐骗幼孩并常发 生婴幼死亡事情而引起了群众的不满。五月二十日(6 月 18 日),拐犯武兰
珍诱拐幼孩时被村民发现,被抓送县衙。武兰珍供认用药迷拐属实,迷药系 教堂内的教民王三所给。王三归案后,先供认迷药由传教士神父所授,后又
翻供。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为尽快了结此案,将武兰珍正法。愤怒的群众仍聚 于望海楼天主教堂门外,抗议育婴堂残害幼婴的行径。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
业要求崇厚派兵弹压,但崇厚不予置理。丰大业便直奔崇厚衙署,竟取枪向 崇厚射击。在未击中目标的情况下,丰大业又捣毁衙署器物,随后冲出。行
至浮桥,适遇天津知县刘杰,丰大业又举枪向刘杰开火,刘虽躲过,但其随 从高升却被击伤。丰大业的蛮横狂妄,导致了事态的扩大。围观的群众怒不
可遏,遂当场将丰大业及其秘书西蒙打死。接着,群众焚毁法国教堂、育婴 堂、领事馆和英、美教堂,又打死 18 名外国人。天津教案发生后,法国驻华
代理公使罗淑亚竟撇开丰大业率先开枪、屡次挑衅的事实不提,反而联络英、 俄、美、德、西、比等国公使发出七国联合照会,向清政府提出抗议,井进
行武力威胁。清政府只好派直隶总督曾国藩由保定赶赴天津去办理此案。尽 管曾国藩表示“我兵久经行阵,不惮战也;我年逾花甲,不惧死也”①,有进
行抗争的欲望,但他毕竟又不想因为此教案导致战争的爆发,遂在上奏中主 张“为消弭衅端”而“委曲求全”②。因此,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的结果为:
“先后两次,共得正法之犯二十人,军徒各犯二十五人,办理不为不重,不 惟足对法国,亦堪遍告友邦。”③天津教案发生后,左宗棠正在甘肃忙于镇压
回民起义,他对这一震惊中外的教案不能不予以关注。他致函总督衙门说:
“津郡事变之起,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与之为难。虽受迷无据,而幼童百 许、童贞女尸适从何来?王三虽未承招,武兰珍则生供具在,不得谓无其人
无其事也。百姓之哄然而起,事出仓卒非官司授意致然。丰领事且以洋枪拟 崇大臣、天津令,从人已受伤矣。”他对天津教案的缘起和事态扩大原因所
作的分析是正确的。他接着指出,此案“曲不在我”,法使罗淑亚“所称四 层,如志在索赔了结,固无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偿,则不宜轻为允许”。
显然,左宗棠反对杀民谢敌的做法。他进而陈述道:“津民之哄然群起,事 出有因,义愤所形,非乱民可比,正宜养其锋锐,修我戈矛,隐示以凛然不
可犯之形。”①左宗棠强调借助民众的义愤和进行整军备战以对付列强的武力 威胁。左宗棠还致函浙江巡抚杨昌浚说:“津门近事,民间激于义愤,弟于
③ 《遵旨密陈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481 页。
① [清]芍唐居士编:《防海纪略》,下卷,第 30 页,上海书店 1987 年版。
② [清]曾国藩:《复陈津案各情片》,《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二九,页四七。
③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七,页一八。
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犊,卷一一,页一三至一四。
复总署信时略举胸臆以告。未审近时有无变态,然沿海宜未雨绸缪。”②接着, 他又写信给总理衙门指出:“方津事之殷也,彼方虑词恫喝,调兵船入津门,
由电线寄信本国,我能无戒备申警乎?彼如思逞,疆吏自当防患未然,岂能 束手以待!”③左宗棠远在西北,对天津教案处理的情况不可能完全了解,他
起初就曾国藩了结津案的奏折表示赞同,在致福州船政局提调夏献纶的信中 说:“律门事暂作了局,曾侯之奏尚为得宜。”④但他进一步掌握了津案结案
的实情后,又致函夏献纶指出:“津事草草了结,侯相颇不为时论所许。然 当仓卒时,议论纷坛,莫敢执咎。侯相平日于夷情又少讲求,何能不为所撼。
观其内愧方寸,外干清议之奏,亦可谓较然不欺者。彼张皇夷情,挟以为重, 与严索抵偿、重赔恤费者独何心?数月内尚有谭夷务之人,稍暇,则又
将脑后置之耳。”①左宗棠的主张不仅与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措施完全不 同,而且同接替曾国藩为直隶总督的李鸿章所说的“我诎彼直,不论势之强
势,总以议和为是”②的论调更是大相径庭的。
同治十三年(1874 年),出现了日本侵略台湾事件。日本自 1868 年明 治维新以后,开始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积极向外扩张。从 19 世纪 70
年代 起,日本把朝鲜、琉球和中国台湾作为它的侵略目标。同治十三年初,日本 成立台湾事务局,准备侵台。三月二十一日(5 月 6 日),日本侵略军在陆
军中将西乡从道的指挥下在台湾南部琅 (今恒春)登陆,进犯台湾。清政 府急派福州船政大臣沈藻桢为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率
轮船兵弁赶赴台湾,加紧布防。左宗棠也立即致沈葆桢说:“贼图逞志于此, 必先上岸作埠头,我军水陆并力,乃可制此凶锋。”③随后他又写信给总
理衙门,强调:“水陆防剿,均宜兼筹。”他指出:“闽中各郡半滨大海, 台防有警,各郡海口均宜设备。台郡地形如梳,延袤千有余里,均须严密布
置。是本省兵力不敷分布,不能不别有调拨。而滨海各省均须戒备。”他对 李鸿章派援兵赴台深感欣慰,称赞道:“少荃之请调枪队,所见诚伟。”但
他担心的是“惟不知人数若干,此外尚有可续派否?”他对福州船政局“轮 船已成十五号,洋防可固”和清廷派沈葆桢总理台防而倍增信心,他认为:
“幼丹志虑忠实,久悉中外情形,兹以闽人办闽事,朝廷任之既专,以事理 而言,自能有济。”①正如左宗棠所说的那样,沈葆桢在台湾的积极布防,挫
败了日本企图攻取台湾的阴谋,又由于日本“抵台南之船均非中国新船之敌”
②,日军也不敢贸然开战。在这种情况下,日本转而通过外交谈判勒索清政府。 日本先是以驻华公使柳原前光进行外交讹诈,继而又派大久保利通为特
使于七月三十日(9 月 10 日)到北京进行谈判。大久保声称要中国赔款“至 少亦须二百万两”,被总理衙门拒绝。接着他又扬言“日本一意要办到底”③,
② 《答杨石泉中丞》,《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一七。
③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二八。
④ 《与夏小涛》,《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一八。
① 《答夏小涛》,《左文襄公全集》卷一一,页二六。
② [清]李鸿章:《复丁乐山观察》,《李文忠公全书》,卷一○,页一五。
③ 《与总理海防沈幼丹大臣》,《左文囊公全集》,卷一四,页二○。
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二一至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