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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三:冰雨的风暴

_4 乔治.R.R.马丁(美)
第六章 珊莎
  这份请柬看来如此单纯,可珊莎每读一次就觉得肚子紧了几分。她快当上王后了,又漂亮又富有,人人都喜欢,为何偏要急着与叛徒之女共进晚餐?不合情理,她心想,也许玛格丽?提利尔想试探一下失势的竞争者?她是不是恨我?认为我暗地里诅咒她……
  前几天她带着庞大的队伍踏上伊耿高丘时,珊莎就在城堡长墙上观看。为欢迎未婚妻前来都城完婚,乔佛里亲自去国王门迎接,两人在欢呼的群众中并驾齐驱。小乔穿着闪亮的金甲,而提利尔家的女孩穿一件由秋天的花朵编织而成的斗篷,斗篷随风飘扬,内里则是绿衣,显得格外迷人。她年方十六,棕头发,棕眼睛,苗条而美丽。当她经过时,人民高呼她的名字,举着孩子让她赐福,在她的马蹄周围散下无数花瓣。她的母亲和祖母跟在后面,坐在一座侧面雕刻着一百朵纠结玫瑰的大轮宫里,每朵玫瑰都镀了金、闪闪发光。老百姓也向她们欢呼致敬。
  他们把我从马上拖下来,若非猎狗来救,肯定一命呜呼。珊莎没做过对不起平民们的事,相反,赢得他们爱戴的玛格丽·提利尔连都城都没来过。她希望我也喜欢上她吗?珊莎注视着请贴,默默地想。似乎这确由玛格丽亲笔手书。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吗?不知乔佛里是否知道这次晚宴的事。她觉得,整件事的幕后黑手也许正是他,想到这,便不寒而栗。如果乔佛里是始作俑者,他一定备下不少残酷的玩笑,用来在那年长的女孩面前羞辱她。他会再次命令御林铁卫脱她的衣服吗?上回,他舅舅提利昂制止了他,现今小恶魔大伤初愈,显然不可能来救她。
  除了我的佛罗理安,没人会来救我。唐托斯爵士许诺送她回家,但得等到乔佛里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安排好了,她亲爱的、忠诚的弄臣骑士保证,现在只需耐心,默默计算时日……
  看来我不得不默默地参加晚宴……
  或许我错怪了玛格丽·提利尔;或许这份请柬是礼貌的表示,一点单纯的心意;或许这只是一顿普通的晚宴。可这里是红堡,这里是君临城,这里是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宫廷,如果说珊莎在这里还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谁也不能信任。
  但不管心里怎么想,她都必须接受。她没有地位,只是一位遭到抛弃的叛徒之女,叛军首领的妹妹。她无法拒绝乔佛里的未婚妻。
  真希望猎狗在我身旁。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桑铎·克里冈来到她的卧室,想带她逃出城去,却被珊莎拒绝。近来,她常在深夜里醒来,思索自己的决定是否明智。她把他那身污染的白袍藏在装夏季丝绸衣衫的雪松木箱里,却不知为何要这样做。人们都说猎狗是懦夫,战斗进行到最高潮时,他喝得大醉,只能由小恶魔代他率军出击。珊莎理解他,她知道他那半边烧烂脸庞的秘密。他只怕火。那一晚,野火让长河自己似乎都燃烧起来,空中满是绿色烈焰。身处城堡以内,珊莎尚且感到无比恐惧,在外面……简直不堪设想。
  她长叹一声,取出鹅毛笔和墨水,给玛格丽·提利尔写了一封和蔼亲切的回函,表示接受邀请。
  当约定的夜晚来临时,另一位御林铁卫来到她的房间,这名男子和桑铎·克里冈的差别就像……没错,就像鲜花和野狗的差别。望着挺立在门槛外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珊莎的心跳不断加速。自他率领他父亲的前锋部队杀回君临以来,这是她头一回和他如此接近。刹时间,她不知该说什么好。“洛拉斯爵士,”她勉强应道,“您……您看上去真俊。”
  他迷惑地微笑,“小姐过誉,您才真是漂亮。来,舍妹正急切盼望您大驾光临呢。”
  “我也是这般急切地盼望着。”
  “不仅玛格丽,我的祖母大人也在等您。”他挽起她的手,带她下楼梯。
  “您的祖母?”当洛拉斯爵士触碰着她的手,她几乎无法走路、说话和思考。透过丝衣,她感觉到他手上的温度。
  “奥莲娜夫人,她也会参加晚宴。”
  “噢,”珊莎道。他在和我说话耶,他靠近我,挽着我,触摸我。“我知道了,她人称“荆棘女王”,是吗?”
  “是的,”洛拉斯爵士笑了。那是全天下最温馨的笑容,她心想。“当然啦,可别当面这样讲,否则会给刺到哦。”
  珊莎脸红了。傻瓜都知道没有女人会喜欢“荆棘女王”这种外号。也许瑟曦·兰尼斯特说得没错,我确实是个苯女孩。她努力搜寻机智或有趣的事来和他攀谈,可一切风趣都离她远去。她想称赞他的帅气,却意识到自己已经说过了。
  可他真的好漂亮。自打上次见面以来,他似乎长高了,但柔和与优雅丝毫不减,珊莎没见别的男孩子有他那对绝妙的眼瞳。不,他不是男孩子,是大人了,是御林铁卫的一员。她觉得他穿白袍比穿提利尔家族绿色和金色的服装还要好看许多。全身上下,惟一的异色来自于扣住披风的胸针,那是一朵柔金制成、黄澄澄的高庭玫瑰,配有精致的绿宝石树叶。
  今天把守梅葛楼大门的是巴隆·史文爵士。他同样一身雪白,却没洛拉斯爵士一半好看。走过钉满尖刺的护城河,二十多个男人正在院子里练武。近来城堡十分拥挤,外院早已让给宾客们搭建营帐,只剩狭小的内庭用于训练。雷德温家双胞胎中的一个被塔拉德爵士打得节节败退,雇佣骑士的盾牌上有眼睛的徽章。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生得矮胖,尽管每次提剑都气喘吁吁,却能勉力抵挡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与之相对,奥斯尼的兄弟奥斯佛利把青蛙脸的侍从莫洛斯·史林特一顿好揍,不管用的是不是钝剑,反正史林特看起来全身青肿。珊莎瞧见不禁一缩。他们还没埋葬上场战争的尸体,就已在为下场战争做准备了。
  广场边缘,有一个盾牌上绣一对金玫瑰的骑士独自抵挡三个人的攻击。就在他们注目之时,他击中那三人其中一位的头部,敲得他失去知觉。“那是你哥吗?”珊莎问。
  “是的,小姐,”洛拉斯爵士道。“加兰通常和三人一起练,甚至四个。他说战场上鲜有一对一的机会,因此得早作准备。”
  “他一定非常勇敢。”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洛拉斯爵士回答,“真的,他使剑比我强,我只有长枪胜他半筹。”
  “是啊,我记得的!”珊莎忙道,“我记得您骑马挺枪的英姿,爵士先生。”
  “小姐您真体贴,可您是何时见我骑马的呢?”
  “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您不记得了吗?当时你骑一匹雪白的坐骑,铠甲上有千束不同的花朵。你给了我一朵玫瑰,一朵红玫瑰,抛给其他女孩的却是白玫瑰,”谈到这个她便脸红了,“您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我一半美丽。”
  他温和地笑笑,“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相信每个有眼光的男人都会认同。”
  他真的不记得了,珊莎吃惊地意识到,他只是随口奉承,根本不记得我或者玫瑰或者别的事情。一朵红玫瑰,不是白玫瑰。她一直以为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一切啊!“当时你刚把罗拨·罗伊斯爵士打落下马,”她绝望地补充。
  他突然抽离手臂。“我在风息堡杀了罗拨,小姐。”年轻骑士没有自吹自擂,语调中是深深的悲哀。
  你不仅杀了他,还杀了蓝礼国王另一名彩虹护卫。珊莎曾听井边的洗衣妇谈起过,如今竟然忘了。“当时蓝礼大人刚过世,对吧?对您可怜的妹妹而言,这多么可怕啊。”
  “对玛格丽?”他的声音有些不自然,“……她倒没关系。她人在苦桥,根本没有目睹。”
  “即便如此,当她听到……”
  洛拉斯爵士的手轻轻掠过剑柄,握把由白皮革制成,圆头则是雪花石膏做的玫瑰。“蓝礼死了。罗拨也死了。再说他们有什么用!?”
  他尖锐的声调吓得她踉跄后退,“我……大人,我……我无意冒犯,爵士先生。”
  “你的话也冒犯不了我,珊莎小姐,”洛拉斯回答。所有的善意烟消云散,他也不再挽她的手了。
  他们在深沉的静默中攀登蜿蜒的螺旋梯。
  唉,为什么要提起罗拨爵士?珊莎心想,我把一切都搞砸了,他在生我的气。她竭力想说些什么来赔罪,可能想到的一切话语都那么蹩脚虚弱。闭嘴,你只会搞得更糟,她告诉自己。
  梅斯·提利尔公爵和他的队伍住在王家圣堂背后那座长长的板岩顶堡垒里,此地名为“处女居”,前朝国王“受神祝福的”贝勒便于此幽禁他的姐妹们。因为他认为,看不见自己的姐妹们,就不会被引诱而陷入肉欲中。高大精雕的木门外,站着两位戴镀金半盔、披金线滚边绿袍的卫士,胸前绣有高庭的金玫瑰,两人均七尺身高,宽肩细腰,浑身肌肉。珊莎走近来观察,发现自己无法将对方分辨开。他俩有同样强健的下颚,同样深邃的蓝眼睛,同样稠密的红胡须。“他们是谁呀?”她询问洛拉斯爵士,不由得抛却了刚才的不快。
  “我祖母的私人护卫,”他告诉她,“双胞胎,一个叫艾里克,一个叫阿里克,由于难以分辨,祖母干脆称他们为左手和右手。”
  左手和右手打开大门,玛格丽·提利尔亲自奔下短短的阶梯,前来迎接。“珊莎小姐,”她喊道,“你能前来我真是太高兴了。欢迎你,欢迎你。”
  珊莎在未来的王后陛下脚前跪下,“您给了我莫大的荣耀,陛下。”
  “为何不叫我玛格丽?快,快起来。洛拉斯,快扶珊莎小姐。对了,能叫你珊莎吗?”
  “如果您高兴的话。”洛拉斯爵士扶她起来。
  玛格丽用一个兄妹间的吻打发走骑士,挽起珊莎的手臂,“来吧,我的祖母在等你呢,她的耐性可不是太好唷。”
  壁炉里,炉火劈啪燃烧,甜美的香草撒在地板上。长长的搁板桌边,坐了十来个贵妇人。
  珊莎只认得提利尔公爵高大而威严的妻子,艾勒莉夫人,她长长的银色发辫上绑着珠宝环。玛格丽为她引见其他人:首先是她的三位表妹,梅歌、雅兰和埃箩,年龄均与珊莎相仿;丰满的洁娜夫人是提利尔公爵的妹妹,嫁到绿苹果佛索威家中;秀丽、长着一对明亮眼珠的莱昂妮夫人也是佛索威家的人,她嫁给了加兰爵士;娜丝特瑞卡修女有一张单调而长满痘子的脸,但她似乎兴高采烈;白皙、优雅的格雷佛德夫人怀着孩子,而布尔威伯爵夫人自己都还是个小孩,尚不满八岁;玛格丽称喧闹肥胖的梅内狄斯·克连恩为“欢乐的玛瑞”,她开始还以为这是玛瑞魏斯夫人的昵称呢,后者是一名性格开放的黑眼睛密尔美女。
  最后,玛格丽把她领到长桌首位那个白发的干枯老妇人面前,“我很荣幸地向你介绍我的祖母奥莲娜夫人,前任高庭公爵罗斯·提利尔大人的遗孀——他的音容笑貌是我们共同的慰籍。”
  老妇人身上散发出玫瑰香水味。她看起来好小啊,怎可能有刺呢?“吻我,孩子,”奥莲娜夫人边说,边用斑驳柔滑的手拉住珊莎手腕,“你真好心,肯来和我及我这群蠢母鸡们共进晚餐。”
  珊莎恭敬地吻了老妇人的面颊,“不,是我该感谢的您好意,夫人。”
  “我认识你祖父,瑞卡德公爵,虽然彼此了解不深。”
  “他在我出生前就死了。”
  “是的,我想起来了,孩子。据说你的徒利外公也快死了,霍斯特公爵,他们告诉你了吧?他是个老头,虽然没我岁数大,但黑夜终究会降临到每个人头上,只是对某些人而言快一点。你比大多数人更能体会这点,可怜的孩子。我明白,你很悲伤,我们都为你逝去的亲人们感到遗憾。”
  珊莎瞟瞟玛格丽,“当我听说蓝礼大人的死讯时,的确十分悲伤。陛下,他是多么堂皇的人儿啊。”
  “你真好心。”玛格丽道。
  她祖母则嗤之以鼻,“没错,他堂皇,有魅力,澡也洗得干净。他知道如何打扮、如何微笑、如何沐浴,从而得出结论自己该当国王!毫无疑问,拜拉席恩家的人总有些荒唐念头,我觉得,这都是从他们的坦格利安血统中继承的。”她擤擤鼻子。“他们曾想让我嫁给坦格利安家的人,我可不依。”
  “蓝礼既勇敢又温柔,祖母大人,”玛格丽说,“父亲很喜欢他,洛拉斯更是尤有过之。”
  “洛拉斯还小,”奥莲娜夫人直截了当地说,“善于用木棒把别人敲下马来,但这种运动不能让他变聪明。至于你父亲,我有时候觉得自己要是个乡下农妇就好了,才好拿大木勺敲他,把各种思量灌进那颗肥脑袋里。”
  “母亲!”艾勒莉夫人申诉。
  “闭嘴,艾勒莉,少来这种语气。还有,别叫我母亲,如果生过你,我会记得的。总而言之,我又没说你,只是责备我儿子,痴呆的高庭公爵。”
  “祖母,”玛格丽说,“注意一下言辞嘛,不然珊莎小姐会以为我们是一群怪人呢。”
  “她会以为我们是一群风趣的人,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中有一员是这样。”老妇人转回珊莎的方向,“那是叛逆,我警告过他,劳勃有两个儿子,蓝礼还有位兄长,他怎么能要求那张丑陋的铁椅子呢?啧-啧,我儿子告诉我,您就不想让您的甜心当上王后吗?你们史塔克家族曾经世代为王,艾林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也是,即便拜拉席恩家,从母系计算也是古代的王族,只有提利尔家在龙王伊耿于‘怒火燎原’一役中烧掉正统的河湾王以前不过是总管地位。如果照实说,正如讨厌的佛罗伦家经常哀号的那样,我们家对高庭的权利确实有点站不住脚。‘这有什么关系?’你问,无疑这没关系,除非是碰上我儿子这样的呆瓜。将来可能看见孙子坐上铁王座的前景让他自我膨胀,就像个……得,你们怎么称呼那个?玛格丽,你最聪明,行行好,告诉你可怜、半聋的老祖母,那种产自盛夏群岛、一戳就膨胀十倍的怪鱼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它充气鱼,祖母。”
  “它就是那样,盛夏群岛人可没夸大其词。如果照实说,我儿子该拿充气鱼当纹章,最好还弄顶王冠戴在鱼头上,就像拜拉席恩家在他们的雄鹿上弄的一样,这样该心满意足了。如果你问我,我得说我们本应和这状该死的愚行保持距离,挤下的乳汁可不能注回乳房去。充气鱼大人给蓝礼公爵戴上王冠以后,我们家就只好没完没了地下跪,还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你对此怎么看,珊莎?”
  珊莎的嘴张了又合,她觉得自己就象条充气鱼。“提利尔家的血统可以追溯到青手加尔斯,”这是仓促间她能找出的最佳答案。
  荆棘女王不以为然,“有什么用?佛罗伦家、罗宛家、奥克赫特家……一半的南方贵族都一样。都说加尔斯善于播种,使万物欣欣向荣,依我看,他用来播种的可不只手而已。”
  “珊莎,”艾勒莉夫人打断谈话,“你一定饿坏了,就让我们一起享用烤野猪和柠檬蛋糕吧?”
  “我最喜欢柠檬蛋糕,”珊莎承认。
  “行了,我们都知道,”奥莲娜夫人宣布,她显然不打算住嘴。“瓦里斯那家伙似乎以为我们该为这点情报感谢他,如果照实说,我不太了解太监的思维模式,在我看来,他作为男人最有用的部位都给切掉了。艾勒莉,你叫上菜了吗,还是想活活饿死我啊?这儿,珊莎,坐我旁边,我可不像她们那么讨厌。你喜欢看小丑表演,对吧?”
  珊莎扶平裙子,然后坐下,“呃……小丑,夫人?您的意思是……穿杂色衣服的那种?”
  “今天他穿的是羽毛衣。你以为我在说谁?我儿子?这些可爱的女士?不,别脸红,配上头发你看起来活像个大石榴。如果照实说,所有人都是小丑,而穿杂色衣服的比戴王冠的更有趣。玛格丽,好孩子,召‘黄油饼’进来,让我们看看珊莎小姐的笑容。你们其他人都坐下,我先前没交代吗?瞧你们的样子,珊莎一定以为我孙女身边是群绵羊呢。”
  黄油饼先于饭菜到来,此人穿着绿黄羽毛做的小丑套装,头插一根绵软的鸡冠花。他非常肥胖,圆滚身材,有三个月童那么大。他翻滚着进入大厅,跳上桌子,把一颗硕大的鸡蛋恰好放在珊莎面前。“请敲碎它,小姐,”他指示。于是她敲碎蛋壳,十来个黄色的小鸡从里面冒出来,四下乱跑。“抓住它们!”黄油饼呼喊。年幼的布尔威伯爵夫人拦住一只,并把它交给黄油饼,只见他昂头将小鸡塞进自己肥肿的大嘴里,似乎一口便吞了下去。当他打嗝时,细小的黄羽毛从鼻子里飞出。布尔威伯爵夫人伤心得号啕大哭,可当她看见小鸡从自己的裙服袖子里蠕动而出、爬到手臂上时,眼泪又立刻化为喜悦的尖叫。
  仆人们送上韭葱和蘑菇炖的肉汤,黄油饼玩起杂耍,奥莲娜夫人把身子向前噌了噌,手肘靠在桌子上。“你了解我儿子吗,珊莎?你了解高庭的充气鱼大人吗?”
  “他是一个伟大的领主,”珊莎很有礼貌地回答。
  “他是一个伟大的白痴。”荆棘女王纠正,“他父亲同样是个白痴。我指的是我丈夫,前任公爵罗斯。啊,千万别误会,我很爱他,他心地善良,在床上也不无能,可脑筋就是转不过弯来!你知道吗?猎鹰时,他竟从悬崖上掉了下去。他们说,他一直盯着天空,根本没注意马。”
  “而现在呢,我的白痴儿子也在干同样的蠢事,只是他骑的换成了狮子而不是马。骑狮容易下狮难啊,我警告过他,可他只会傻笑。如果你有了孩子,珊莎,记得常常责打,他才会听你的话。我只有这一个儿子而我舍不得,所以他现在对黄油饼的兴趣都比对我的大。我告诉他,狮子可不是随便能打发走的猫咪,而他把我当做‘唠叨的母亲。’如果你问我,我得说在这个国家里唠叨的人的确很多,而所有这些国王若肯先放下剑,听听他们母亲的话无疑会干得出色许多。”
  珊莎意识到自己又张大了嘴巴。一旁,艾勒莉夫人和其他贵妇正被黄油饼的表演——用头、肘和宽大的臀部颠橘子——逗得大笑,她赶紧往嘴里塞了一勺肉汤。
  “关于那个小鬼国王,我希望你说实话,”奥莲娜夫人突然道,“我指的是乔佛里。”
  珊莎握紧汤勺。实话?我不能。别问这个,求求你,我不能说出来。“我……我……我……”
  “是的,我在问你,有谁比你更了解呢?我承认,那小子看起来确有王者风范。嗯,显得有些傲慢自大,这也应当归结于他的兰尼斯特血统。然而,我们听说了许多令人困扰的谣言。这些谣言有没有真实的成分?那小子虐待过你吗?”
  珊莎神经质地四处张望。黄油饼把一整个橘子放进口中,咀嚼、吞咽,边用手掌拍打脸颊,边用鼻子将种子一颗颗吹出来。女人们咯咯发笑,仆人则进进出出,处女居中回荡着盘子和汤勺的碰撞声。一只小鸡跳上桌子,走进格雷佛德夫人的肉汤里面。看样子,无人关注她,即便如此,她仍旧害怕。
  奥莲娜夫人不耐烦起来,“你傻盯着黄油饼作甚?我在问你问题,等待你的回答。你的舌头教兰尼斯特家拔了吗,孩子?”
  唐托斯爵士警告过她,只有在神木林里,才能放心说话。“小乔……乔佛里国王,他……陛下他英俊又潇洒,而且……而且像雄狮一样勇敢。”
  “是啊,兰尼斯特家的人都是狮子,而提利尔放屁都有玫瑰的香味,”老妇人厉声喝道,“我问的是他究竟怎么样!聪明吗?有没有颗好心肠?能不能关心人?具备国王必须的骑士风度吗?他会钟爱玛格丽、深情地待她,并像保护自己的荣誉一样保护她的荣誉吗?”
  “他会的,”珊莎撒谎,“他非常……非常帅气。”
  “见鬼,孩子,你可知道,别人都说你是个像黄油饼一样的大傻瓜,从前我还不肯相信呢。帅气?起码我教导过玛格丽‘帅气’的价值,那东西全是狗屁!‘明焰’伊利昂够帅气,你瞧他是个什么样的怪物。我把问题再清楚地说一遍: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她伸手抓住一名路过的仆人。“我不喜欢韭葱,把肉汤端开,上干酪。”
  “蛋糕之后才上干酪,夫人。”
  “我想什么时候上就什么时候上,立刻把干酪给我端来。”老妇人转向珊莎。“你在害怕,孩子?别怕,在场的都是女人,只管说实话,没人会伤害你。”
  “我父亲总是说实话。”珊莎静静地说,她发觉自己无法抛开疑虑。
  “艾德公爵,是的,是的,他有那样的好名声,却被他们当作叛徒,砍了脑袋。”老妇人直勾勾地瞪着她,目光锋利而明亮,犹如利剑的尖头。
  “乔佛里,”珊莎说,“是乔佛里干的。他答应过我会手下留情,可依然砍了父亲的头。他说这就是手下留情,然后带我到城墙上,强迫我看,看那头颅。他想让我哭,可是……”她忽然停下来,遮住嘴巴。我怎么回事?诸神在上啊,竟然在他们面前说这些,如今覆水难收,早晚会有人告诉小乔……
  “继续,”催促的人变成了玛格丽。她是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不知她刚才听到多少。
  “我不能说,”如果她把我的话告诉他,如果她说出去?他一定会杀了我,或把我送给伊林爵士。“我……我父亲是叛徒,我哥哥也是,我只是个叛徒之女,求求您们,别再让我说了。”
  “镇静,镇静!孩子。”荆棘女王命令。
  “她吓坏了,祖母,你看看她。”
  老妇人朝黄油饼大喊,“小丑!来,给我们唱个歌,唱个长点的,让让我想想……‘狗熊和美少女’很合适。”
  “好!”肥大的小丑应道,“说唱就唱!我可以倒立着唱吗,夫人?”
  “这样会唱得好些?”
  “不会。”
  “那就给我好好站着唱。我可不想你把帽子掉下来,就我所知,你从不洗头!”
  “如您所愿,”黄油饼深深鞠躬,打了一个响嗝,然后立正站好,腹部吸气,吼叫起来:“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奥莲娜夫人向前蠕动,“我比你还小的时候就知道,红堡里的石墙都是长耳朵的。好,他们爱听就听,让他们去欣赏歌谣,我们好好谈谈。”
  “可是,”珊莎说,“瓦里斯……他知道,他总是……”
  “唱大声点!”荆棘女王朝黄油饼叫嚷,“没吃饭是吧?我这对老耳朵都快聋了,你还说什么悄悄话?肥小丑,我付钱可不是来听你说悄悄话的!给我唱!”
  “……狗熊!”黄油饼大喝,宏伟的低音震动屋檐。“噢,人们都在说,快来见美人!美人?他懂,可我是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满脸皱纹的老妇人笑道:“高庭的花丛里,同样有不少蜘蛛。只要遵守规矩,我就放它们一马;若敢碍事,立即踩死。”她拍拍珊莎的手背。“好啦,孩子,现在可以说实话了。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为何他冠着拜拉席恩的姓氏,做起事来却包含了兰尼斯特所有的劣根性?”
  “沿着大路这头到那弄。这头!那弄!男孩,山羊,跳舞的熊!”
  珊莎觉得心脏提到了嗓子眼。荆棘女王靠得如此之近,她能闻到老妇人酸败的呼吸,对方消瘦而纤细的手指更捏痛了她的手腕;另一边,玛格丽也在关注。她不禁浑身颤抖。“他是个怪物,”她低声说,声调颤巍,以至于连自己都听不清,“乔佛里是个怪物。他在屠夫小弟的事情上撒谎,逼得我父亲杀掉了我的小狼;当我惹他不高兴时,他会叫御林铁卫打我。夫人,他既邪恶又残忍,真的,太后也和他一样。”
  奥莲娜夫人和她孙女交换了个眼神。“啊,”老妇人说,“这真遗憾。”
  不妙,诸神在上,珊莎恐惧地想,如果玛格丽不肯嫁给他了,小乔会怪罪我的。“求求您,”她脱口而出,“千万别耽误婚礼……”
  “别害怕,充气鱼大人下定决心要让玛格丽当上王后,而提利尔的承诺比凯岩城所有金子加起来还值价,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是这样。不管怎么说,我们感激你的实话,孩子。”
  “……边跳边转,慢慢走向美人!美人!美人!”黄油饼跳着、吼着、跺着脚。
  “珊莎,有兴趣去高庭拜访吗?”玛格丽·提利尔微笑时,像极了她哥哥洛拉斯,“秋天的花朵正在那边到处盛开,果树丛和喷泉,阴凉的庭院,大理石柱廊。我父亲大人的城堡里聘请了很多歌手,他们唱得可比这黄油饼好多了,除此之外,我们还请来笛手、提琴家和竖琴手。高庭有最好的骏马,有可供你沿曼德河游玩的花船。对了,你会玩猎鹰吗,珊莎?”
  “会一点,”她承认。
  “噢,她好甜,纯洁,美容!蜂蜜在少女发丛!”
  “你会像我一样爱上高庭的,我就是知道,”玛格丽拂过珊莎额头一髻松开的头发,“等你到了那儿,就不会想离开了。而且……你也不必离开。”
  “发丛!发丛!蜂蜜在少女发丛!”
  “嘘,孩子,”荆棘女王尖刻地说,“珊莎还没告诉我们,是否愿意作此旅行呢。”
  “啊,我当然愿意,”珊莎道。高庭听起来就像她梦中的殿堂,那个她曾期盼过的,美丽动人、充满魔力的君临宫廷。
  “……跟随夏日里的气涌。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可是太后,”珊莎突然想到,“她不会准许我……”
  “她会准许的。兰尼斯特家靠高庭的支持才能保住乔佛里的王位,只要我的白痴儿子提出要求,她除了答应别无选择。”
  “他会吗?”珊莎问,“他会提出要求吗?”
  奥莲娜夫人皱起眉,“这事包在我身上,当然,暂时不会把真正的打算告诉他。”
  “他跟随夏日里的气涌!”
  珊莎跟着皱眉,“真正的打算,夫人?”
  “笑着喊香味在这弄!蜂蜜在空中!”
  “让你平安地举行婚礼,孩子,”黄油饼吼着那首非常古老的歌谣,老妇人轻声说,“和我的孙子。”
  和洛拉斯爵士结婚,噢……刹那间,珊莎几乎无法呼吸。她想起洛拉斯爵士穿着闪亮的宝石铠甲,扔给她那朵红玫瑰;她想起洛拉斯爵士披上白袍,无暇、纯洁而迷人;她想起他欢喜时嘴角的小酒窝;她想起他悦耳的浅笑声和手上的温度。接下来,她无法抑制地想象如何脱掉他的外衣,如何爱抚他光滑的皮肤,如何掂着脚尖亲吻,如何将手指深深埋进那稠密的棕色卷发里,如何盯着他那双深沉的棕色眼眸,神魂颠倒,如痴如醉。一阵红晕爬上她的颈项。
  “噢,我是女孩,纯洁而美容!跳舞不跟毛狗熊!狗熊!狗熊!跳舞不跟毛狗熊!”
  “这样子你喜欢吗,珊莎?”玛格丽问,“我没有姐妹,只有哥哥。噢,求求你同意吧,求求你答应嫁给我哥哥吧。”
  她跌跌撞撞地挤出言语:“是的,我愿意,比做什么都乐意。我会嫁给洛拉斯爵士,好好爱他……”
  “洛拉斯?”奥莲娜夫人恼火起来,“别傻了,孩子,御林铁卫是不能结婚的。你在临冬城没有老师吗?够了,我们谈论的是我孙子维拉斯。毫无疑问,他比你大一点,但非常可爱。怎么说,在我们家里,他是最不像白痴的一个,也是高庭的继承人。”
  珊莎头晕目眩,前一刻脑袋里还装满对洛拉斯的幻想,转眼间就被她们夺走了。维拉斯?维拉斯?“我,”她迟钝地说。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注意言行,你不能冒犯她们。“我还没那个荣幸认识维拉斯爵士呢,夫人。他是……他是个像他弟弟一样伟大的骑士吗?”
  “……把她举在空中!狗熊!狗熊!”
  “不,”玛格丽说,“他没发过誓。”
  她的祖母又皱起眉,“告诉这女孩实话。那可怜的小伙子跛了腿,这就是实情。”
  “他是在侍从时代残废的,在他的第一次比武会上,”玛格丽透露,“他的马踩碎了他的腿。”
  “冬恩的红毒蛇应该对此负责,我指的是奥柏伦·马泰尔和他手下的学士。”
  “我呼唤骑士,可你是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维拉斯虽然断了腿,可他心肠好,”玛格丽说,“小时候,他常为我读书,还给我画星星的图案。你会像我们大家一样爱上他的,珊莎。”
  “边踢边喊,少女惊恐,可他舔蜂蜜的发丛,发丛!发丛!他舔蜂蜜的发丛!”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他?”珊莎犹豫地问。
  “很快,”玛格丽承诺,“我和乔佛里成婚以后,我祖母就带你去高庭。”
  “是的。”老妇人道,边拍拍珊莎的手臂,边给她一个柔和、起皱的笑容,“这是我的心愿。”
  “叹息尖叫然后踢向空中!狗熊!她唱,美丽狗熊!我们一同,海角天空,狗熊,狗熊,少女美容。”黄油饼吼出最后一个音节,跳到半空,然后双脚重重撞地,震得桌子上的酒杯乱晃。女人们笑着拍手。
  “我还以为这恐怖的歌曲没个完呢,”荆棘女王说,“看哪,我的干酪终于来了。”
第七章 琼恩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荡在风中。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温暖火堆奔去。火堆很多,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伴随着冰冻的白色乳河,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此情此景,让他右手五指不自禁地开开合合。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听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得得声,以及叮当衫身上骨甲的碰撞。头顶某处,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马和白色冰原狼。
  马蹄踢动碎石,石块滚下斜坡,琼恩看见白灵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他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这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他就会睁大血红的眼睛跑开了。一如既往,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但冰原狼漠不关心。六天前的晚上,他们扎营后,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不料白灵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满身伤痕、落荒而逃。从此以后,狗群始终和他保持距离。
  琼恩·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但抚摩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地平复就好了。他一身漆黑,这是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可他却骑行在敌人之中。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野人。耶哥蕊特穿着“断掌”科林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套被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拿走,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相貌平庸的矮个子“长矛”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耶哥蕊特。叮当衫将科林的骨头装进口袋里,放在伊本那颗血迹斑斑的头旁边,琼恩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骑行在他身后,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如果让乌鸦飞走,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
  耶哥蕊特斥骂他:“你到底要不要这个人?如果要,就少废话,我们自己知道怎么做。”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琼恩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乌鸦,你骗得了其他人,骗不了曼斯。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然后呢,我会把你那只狼的皮拿来做斗篷,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缝只黄鼠狼进去。”
  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手套下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矛里克在旁笑道:“这么大雪,你上那儿去找黄鼠狼呀?”
  头天晚上,经过整日骑行之后,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的浅石滩,就地扎营。雪花飘飞,人们蜷缩在火堆旁,琼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迅速融化消解。尽管他穿着层层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旧感觉寒冷彻骨。用餐以后,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风帽,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等曼斯听到你对断掌的所为,会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轻笑道:“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你以为自己是头一个飞离长城的乌鸦?我知道,你从心底渴望自由飞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缓缓地说,“也可以自由离开吗?”
  “当然可以,”她的笑很温馨,惟独牙齿有些歪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险的事物,但人人都渴求它的滋味。”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膝盖上。“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我还不懂,琼恩心想,但我会去看、去听、去学,探明底细就奔回长城。野人们把他当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汉子,执行着断掌科林交给他的最后使命。在我杀他之前,他的最后托付。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乳河的小溪,看似纹丝不动,反射光芒,但坚冰下传来水流的响声。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时,曼斯·雷德的斥候靠过来。琼恩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枪,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幅破烂的盔甲。对方首领有些特别,胖呼呼的,水汪汪的眼睛,满头金发,提一柄巨大而锋利的钢铁镰刀。这是哭泣者,他立时反应过来。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他。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
  “骸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边打量着琼恩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人称为骸骨之王,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他怕我像趴断掌的骨头一样趴了他。”他提起那袋战利品,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
  “是这小子杀了断掌科林,”长矛里克说,“他和他的狼。”
  “他把欧瑞尔干掉了,”叮当衫说。
  “这小子是个狼灵。”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插进来,“他的狼咬下断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潮湿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是吗?哦,他有狼的特质,我瞧见了。带他到曼斯那儿去!由他发落。”他调转马头,决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排成单列,在乳河河谷的营地里穿行,寒风又湿又重。白灵紧随琼恩,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宣告了他们的到来。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琼恩说,“它们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交给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种力量,”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曼斯·雷德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或睡在车子下面。琼恩看见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长木矛的尖头,一边还掷矛试手;另两位穿皮甲留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给弓箭上羽毛。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琼恩心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箭,为临冬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为北境而准备的箭。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气象。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羊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公猪串在木叉上熏烤。
  骑到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叮当衫下了马。“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芮温勒和其他人,“将马、狗、还有你们自己都喂饱。耶哥蕊特、长矛,把乌鸦带走,让曼斯好好瞧瞧,接着我们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白灵依然在后紧跟。琼恩没见过这么多野人。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这片营地无边无际,不,不是一片营地,而是上百处,每一处都易受攻击。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因此根本谈不上防备,没有陷坑,没有削尖木桩,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巡逻。各个团队、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就直接扎营下来,丝毫不管别人。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虽人多势众,可缺乏守夜人军团的纪律。纪律严明,十战九胜,父亲曾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音乐声从帐内传出。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皮缝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纯白毛绒。帐篷顶围一圈巨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奔放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直走到这里,他们才碰到守卫;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看到白灵,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野兽不能进。”
  “白灵,停下,”琼恩命令。冰原狼听话坐下来。
  “长矛,看好这家伙。”叮当衫掀开帐门,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
  帐内酷热,充满烟雾。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射出暗淡的红光,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皮作地毯。一身黑衣的来此地,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色龙处置自己,琼恩感到无比孤单。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色烟雾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但没人关注他。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一角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边弹竖琴边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琼恩听过这首歌谣,不过在这里——在长城以外的兽皮帐篷中,在离赤红山峦和温暖煦风的多恩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听着它有些异样。
  叮当衫拉下发黄的头骨盔,等待歌唱结束。脱掉骨甲和皮甲之后,他其实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节,短胡须,面颊扁平而灰黄,眼睛则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鸡。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雪白的胡子里,而他欢快地嘻笑着。他粗壮的胳膊上,带着雕刻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色环甲——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几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对着地图皱眉,穿着缝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横跨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此人像矛一样笔直,长条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却秃了,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算得上潇洒,可惜他一只也没有。琼恩不知是霜冻还是战争造成的,总而言之,缺了它们,男人的头有些失衡,显得又窄又尖。
  白胡子和秃头都是战士,琼恩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他不知他们中谁是曼斯·雷德。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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