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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二-列王的纷争

_8 乔治.R.R.马丁(美)
  "红罗兰败了,诸神该死!"一位男子咒道。
  "洛拉斯会教训这蓝--"同伴的回答被另一阵突来的惊叫所淹没。
  又一个战士落马。伤残的马儿压住了骑士,人马都在痛苦地嚎叫,侍从们急忙上前帮忙。
  这真是疯了,凯特琳想。真正的敌人近在咫尺,半壁国土烽火连天,蓝礼居然还呆在这儿玩他的打仗游戏,活象个初次拿到木剑的男孩!
  领主和贵妇们坐在看台上观看比武,和下面的观众一样津津有味。从中,凯特琳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父亲常和南境的领主打交道,很多人都曾来奔流城做客。她认出马图斯·罗宛伯爵,此人较前更加结实健壮,白色上衣上延展着金树家徽。在他身下坐了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纤细娇小。而在她左边则是角陵的领主蓝道·塔利,他的巨剑"碎心"依靠在椅背。其他人她只能辨认出家徽,甚至很多纹章她也说不上来。
  在他们之中,在一位年轻的王后身边,一个头戴金冠的幽灵正有说有笑。
  难怪领主大人们对他趋之若骛,她想,他简直就是劳勃重生。蓝礼和劳勃年轻时一样俊美:四肢纤细,肩膀宽阔,柔顺平直的炭黑头发,湛蓝的眼珠,甚至那浅笑也一模一样。他额上那条纤细的冠冕与他十分般配,乃是软金制成,一轮玫瑰精巧地镶嵌其上,正面有个暗色翡翠做的鹿头,装饰着金眼金角。
  国王在雄鹿宝冠下穿了一身绿色的天鹅绒外套,胸前用金黄的丝线--高庭的色彩--绘着拜拉席恩的纹章。与他同坐高位的女孩也穿着高庭的服饰,那定然是他年轻的王后玛格丽,梅斯·提利尔公爵的女儿。凯特琳明白,正是由于他们的联姻,全南境的贵族才联合在一起。蓝礼现年二十一岁,那女孩则比罗柏还小,非常漂亮,麋鹿般温柔的眼睛,长长的棕色卷发慵懒地披散在肩膀。她的笑容既羞涩又甜蜜。
  武场上,又一人被彩虹披风的骑士击落下马,国王也和大家一起赞叹。"洛拉斯!"她听见他喊道,"洛拉斯!为高庭而战!"王后则兴奋得不住拍手。
  凯特琳回身过去,打量比武会的残局。如今,场地中央只剩下四个人,而毫无疑问谁受国王和观众的宠爱。她从没见过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但即便在遥远的北国,仍旧流传着少年百花骑士的故事。洛拉斯爵士骑在一匹银甲的高大白马上,手握一把长柄战斧,头盔中央有金玫瑰冠饰。
  幸存者中有两人很快达成共识。他们脚踢马刺,一起朝深蓝铠甲的骑士扑去。待他们一左一右接近靠拢,蓝骑士猛地一拉缰绳,用破碎的盾牌狠狠地砸中一位袭击者的面孔,同时他黑色的战马则抬起刚硬的蹄铁扫中另一位对手。一瞬之间,一位骑手已然倒地,另一位也蹒跚退下。蓝骑士把破盾扔下场地,空出左手,静静地面对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奔上前来,钢铁的重量丝毫不减其优雅和敏捷,彩虹的披风在身后迎风飞舞。
  白马和黑马搅作一团,有如丰收舞会上的恋人,只是骑手挥舞兵器而非倾身亲吻。长斧掠过、链锤旋动,两者皆已预先钝化,却仍旧产生可怕的声响。由于少了盾牌,蓝骑士似乎逐渐处于下风。洛拉斯爵士一次又一次照着他的头颅和肩膀挥击,应和着满场"高庭万岁!"的狂热呼喝。蓝骑士则用流星锤竭力还击,可每当锤球击出,都被洛拉斯爵士那面打扁了的、装饰着三朵金玫瑰的绿盾格挡开来。当长柄斧最终击中蓝骑士的手背,把流星锤打飞出去时,群众的情绪达到了高潮,如发情的野兽一样尖声呐喊。一片喧闹中,百花骑士举起长斧,准备最后一击。
  第101节:保护您免遭一切危难
  蓝骑士冲锋了。两匹战马猛然相撞,钝过的斧刃向伤痕累累的深蓝胸甲砸去……但那蓝骑士却不知从哪儿生出一股劲道,用套着钢甲的手指在空中生生夹住了斧柄。他把斧头从洛拉斯爵士手中扳下,两人扭作一团,突然便双双坠马。两匹战马互相蹬踏,两名战士轰然撞地。洛拉斯·提利尔被压在下面,承受了大部分撞击的力道。蓝骑士顺势拔出一把长匕首,挑开提利尔的面甲。人群的吼声变得如此之大,凯特琳无从听出洛拉斯爵士到底说了什么,不过从那破裂、染血的唇边,她分辨出两个字:投降。
  蓝骑士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子,高举匕首,指向蓝礼·拜拉席恩。这是冠军在向国王致敬。侍从们匆忙奔进场,照料战败的骑士。当他们卸下他的头盔,凯特琳惊讶于他的年轻,只怕比罗柏大不了两岁。这男孩和他妹妹一般秀美,虽然破碎的嘴唇,散乱的目光以及纠结的头发上不住流下的鲜血使他大为失色。
  "请上前,"蓝礼国王召唤他的冠军。
  他跛着脚,朝看台移去。由近观之,那身灿烂的蓝甲并不耀眼,在它上面布满创伤,有战锤和钉头打下的凹痕,长剑刻出的凿槽,胸甲和头盔上的瓷釉片片脱落,披风被撕成碎条。从移动的姿势来看,此人本身亦受了不轻的伤。稀稀拉拉有几个人呼喊着:"塔斯万岁!",或是奇怪地喊着:"美人!美人!"但多数人保持沉默。蓝骑士走到国王面前跪下。"陛下,"他说,隔着砸扁的头盔听来翁声翁气,
  "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并没有夸大其辞,"蓝礼的声音响彻全场,"我这辈子,只见洛拉斯爵士被打落过一两次……而且决没有这样子难堪。"
  "那不是正当的击落下马,"凯特琳身边一位喝醉的弓箭手抱怨,这人上衣缝着提利尔的玫瑰。"只是下流的诡计,把我们的少爷撞下马来。"
  人潮逐渐疏散。"科棱爵士,"凯特琳对护送她的人说,"这奇男子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人们这么讨厌他?"
  科棱爵士皱紧眉头。"她根本不是男子,夫人。那是塔斯家族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
  "女儿?"凯特琳惊骇莫名。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她……不过谁都不敢当她面说,否则就得作好决斗的准备啰。"
  这时,蓝礼国王宣布:塔斯家族的小姐布蕾妮是苦桥团体比武大会的优胜,一百一十六位骑士中的佼佼者。"作为冠军,你可以向我要求任何你想得到的东西。只要我能力所及,就将其赐予与你。"
  "陛下,"布蕾妮应道,"我向您请求彩虹护卫的荣誉职位。我请求成为您的七卫之一,为您献出我的生命,跟随您到天涯海角,时时刻刻不离左右,保护您免遭一切危难。"
  "我同意,"他说,"请起,摘下头盔。"
  她照办了。当那顶巨盔拿掉后,凯特琳终于明白了科棱爵士的暗示。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他……多么可笑。头盔下的发髻,如松鼠用肮脏稻草铺的窝,那张脸……布蕾妮的眼睛又大又蓝,那是少女的眸目,纯真而直率,但除此之外……她的面孔又圆又糙,一排牙齿暴突不齐,嘴宽得可怕,唇肥胖得象毛虫。无数的雀斑密密麻麻地散布在额头和面颊上,她的鼻子看来被打断过好多次。凯特琳心中充满怜惜: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生物比一个丑陋的女人更为不幸的呢?
  然而此刻,当蓝礼扯掉她破烂的披风,亲手为她系上崭新的彩虹披风时,塔斯家的布蕾妮却并非是不幸的。她的脸庞洋溢着欢笑,她的声调高亢又骄傲:"我的生命是您的了,陛下。我向新旧诸神起誓,从今天起,我就是您的盾牌。"她望向国王的眼神--准确地说是俯视,尽管蓝礼几乎和他死去的兄长一般身材,她仍比他高了近一个手掌--教人看了心碎。
  "陛下!"格林普尔家族的科棱爵士策马向看台奔去。"恕我打扰您,陛下,"他单腿跪地。"我很荣幸地为您带来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她是她儿子临冬城主罗柏·史塔克的信使。"
  "临冬城主和北境之王,爵士。"凯特琳纠正,同时翻身下马,走到科棱爵士身旁。
  蓝礼国王似乎很惊讶。"凯特琳夫人?欢迎,欢迎之至!"他回头望向他年轻的王后。"我亲爱的玛格丽,这位便是临冬城的凯特琳·史塔克夫人。"
  "非常欢迎您,史塔克夫人,"女孩温和有礼地说,"对您亲人的遭遇我感到非常遗憾。"
  "谢谢您,"凯特琳说。
  "夫人,我向您起誓,兰尼斯特将为谋害您的丈夫付出代价,"国王声明,"一旦我拿下君临,即刻把瑟曦的人头交给您。"
  这能让奈德回到我身边吗?她想。"听到您愿意声张正义,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大人。"
  "陛下,"新任的蓝卫布蕾妮尖锐地更正,"而且你应当在国王面前跪下。"
  "大人和陛下之间的差距比你想象的要小得多,小姐。"凯特琳说。"蓝礼大人戴着王冠,我的儿子也一样。依我看,我们与其站在尘土和泥泞中争论礼仪与头衔,不如马上来谈谈许多更迫切的话题。"
  听罢此言,蓝礼部下不少贵族蠢蠢欲动,国王本人倒只笑笑,"说得好,夫人。战争结束之后,我们有的是时间讨论'陛下'的问题。告诉我,您儿子打算何时进军赫伦堡?"
  除非明了这位国王真实的打算,否则她决不把罗柏的部署向他透漏一星半点。"我并未列席我儿的作战会议,大人。"
  第102节:莫非你已被悲伤所淹没
  "没关系,我应该感谢他,毕竟他吸引了兰尼斯特大部分的军队。对了,他拿弑君者怎样?"
  "詹姆·兰尼斯特目前被关在奔流城的牢里。"
  "还活着?"马图斯·罗宛伯爵惊讶地接口。
  蓝礼也十分困惑,他说:"看来冰原狼果然比狮子温和。"
  "比兰尼斯特温和,"奥克赫特伯爵夫人苦笑着呢喃道,"好比比大海干涸。"
  "我看是懦弱。"蓝道·塔利伯爵留着一把短硬灰胡,说话出了名的耿直。"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史塔克夫人,但罗柏大人应该亲自前来向国王陛下表示臣服,别要躲在母亲的裙子里。"
  "罗柏国王正与强敌对抗,大人,"凯特琳冰冷而有礼地回答,"他可不是在比武玩闹。"
  蓝礼露齿而笑,"放松放松,蓝道大人,别太卤莽了哟。"他招来一名身着风息堡服饰的侍从。"去为夫人的随从安排住所,一定确保他们安全舒适。我将邀请凯特琳夫人住进我自己的营帐。自从好心的卡斯威大人把自己的城堡供给我使用后,营帐已经空了好几天。夫人,您休息好之后,我很荣幸邀请您与我们共进晚餐,参加男爵大人安排的宴会。这是一次送别宴,大人他一定早早盼着我饥肠辘辘的大兵们快些离开哪!"
  "并非如此,陛下,"一位纤细的年轻人抗议,此人大概便是卡斯威。"我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您。"
  "每当别人这么对我老哥劳勃说,他总是信以为真,"蓝礼道,"你有女儿吗?"
  "有的,陛下。有两个。"
  "那你应该感谢天上诸神,我不是劳勃。全世界的女人,我唯一想要的只是我可爱的王后。"蓝礼伸手抱住玛格丽,扶她起身。"等您养足精神后我们再谈,凯特琳夫人。"
  蓝礼带着他的新娘朝着城堡走去,他的侍从则把凯特琳带到国王那绿丝绸做的大营帐前。"需要什么,请尽管开口吩咐,夫人。"
  对这地方凯特琳真是无话可说,我还需要什么?帐里的空间比寻常旅馆的厅堂还大,各种奢侈品比比皆是:羽毛床垫和毛皮睡衣,一个木板镶铜、足够两人共用的大浴缸,用来驱散寒夜冷气的无数炭盆,悬吊起的皮革折椅,摆放着墨水瓶和鹅毛笔的书桌,桌上还林落地摆放有一盘盘桃子、李子和梨子,一圈精致的银杯围绕着一壶葡萄酒,一堆雪松木箱子装满蓝礼的换洗衣物、书籍、作战图、以及一架高竖琴,一把长弓和一袋箭。四周还有一对红尾巴的猎鹰和一堆精心打制的兵器。他真舍不得亏待自己呀,这个蓝礼,她边看边想。难怪他的军队走得这么慢。
  营帐入口两旁,国王的铠甲哨兵似的矗立:一套森林绿的全身铠,雕镂着金饰,头盔上有两根庞大的金鹿角。甲胄打磨得那么闪亮,以至于她能从胸甲上看清自己的脸庞,那张脸活像深埋在一条又深又绿的河中,瞪望着她。一张被淹死的女人的脸,凯特琳想。莫非你已被悲伤所淹没?她断然转头,痛恨自己的脆弱。哪有余暇来顾影自怜?她必须赶紧洗掉发暨间的灰尘,换好适合国王盛宴的服装啊。
  与她同往城堡的包括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卢卡斯·布莱伍德,派温·佛雷爵士等几位贵族。卡斯威城堡的"大厅"其实算不得大,蓝礼的骑士挤满了房间,只能在长凳上为凯特琳的随从安插座位。凯特琳坐上高台,左右分别是红面孔的马图斯·罗宛伯爵和绿苹果佛索威家的琼恩爵士。琼恩爵士待人亲切,爱开玩笑;罗宛爵爷则礼貌地问候她的父亲,弟妹和儿女。
  塔斯的布蕾妮坐在长桌末端。她并没换上贵妇的礼服,而是穿着骑士的服饰:天鹅绒上衣上缝着玫瑰与苍天的四分纹章,此外还有马裤、靴子和做工优良的剑带,崭新的彩虹披风披在后背。可是,没有衣物能遮掩她平庸的相貌:满是斑点的巨手,又圆又平的脸,暴突的牙齿。没有了铠甲,她的体形看起来也极丑陋,宽阔的臀部,粗壮的大腿,隆起的、肥厚的肩膀,却一点胸部也无。从她的一举一动中,可以看出她自己也深感困扰,并默默地承受苦痛。她只在必要时简短作答,几乎从不把视线自食物上抬开。
  这里的食物供应的确充足,战火并未触及丰饶繁华的高庭。在歌手和杂耍艺人的表演中,人们首先享用了烈葡萄酒煮的梨子,接着是滚盐炸脆的美味小鱼和填满洋葱、蘑菇的公鸡。随后是大块烤得棕黄的面包,堆积如山的芜箐、甜玉米和豌豆,上等火腿和烤鹅,一盘盘啤酒和大麦墩的野鹿肉装得满溢。至于甜点,卡斯威男爵的仆人们端出一碟蝶由城堡厨房精制的糕饼,有奶油天鹅,糖丝独角兽,玫瑰状的柠檬蛋糕,加香料的蜂蜜饼干,黑莓馅饼,苹果酥,黄油乳酪等等
  丰盛的晚宴并未提振凯特琳的食欲,但眼下,她的使命成功与否全赖于她的坚强,丝毫不能展现脆弱。于是一点一点,她吃了下去,一边留心观察这个称王的人。蓝礼左边坐着他年轻的新娘,右手是新娘的哥哥。虽然洛拉斯爵士的额上还绑着白色的亚麻绷带,但他整个人已完全从日间的不幸中恢复过来。他正如凯特琳料想的那么英俊。他的眼神不再呆滞,而变得聪明伶俐、灵动有神;他那一头自然卷曲的漂亮棕发,不知会让多少少女羡慕不已。比武时那件破烂的披风已被一件新的取而代之--这是蓝礼彩虹护卫华丽的条纹丝披风,钩扣是高庭的金玫瑰
  蓝礼国王不时拿匕首尖挑食物给玛格丽,或俯身轻柔地在她脸上印下一吻,但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和洛拉斯爵士玩笑戏语,或说悄悄话上。显然,国王很享受食物和美酒,但他并没有酗酒或滥吃。他不时开怀大笑,不论与出身高贵的领主,还是地位卑贱的女仆,他都能亲切交谈。
  第103节:她已成为真正的女人
  有些宾客就没那么收敛了。他们喝得太多,声音太吵,使她不得安宁。威廉伯爵的儿子乔苏拉和埃利斯为谁将第一个翻过君临的城墙而争论不休;瓦尔纳伯爵将一名女侍抱到膝盖上,用鼻子拱她的颈项,一边将手伸进对方胸衣;绿衣卫古德自诩为歌手,正在拨弄竖琴,演奏一曲狮子尾巴打结的歌;马克·穆伦道尔爵士逗着一只黑白相间的猴子,拿自己餐盘里的东西喂它;最夸张的要数红苹果佛索威家的坦通爵士,他跳到桌上,发誓要在一对一决斗中干掉桑铎·克里冈。若不是这位爵士的一只脚刚巧插进了调味瓶,人们还不会笑得那么厉害。
  当一位肥胖的弄臣从镀金的锡桶中跳出,头戴布制狮子帽,绕着桌子追逐一名侏儒,拿起气球打击对方的头颅时,这场闹剧达到了高潮。蓝礼国王笑完后询问弄臣为何追打自己的"兄弟"。"哎呀,陛下,我是弑亲者呢,"弄臣回答。
  "是弑君者!你这傻瓜中的傻瓜。"蓝礼道,全场哄堂大笑。
  坐在她身边的罗宛伯爵没有加入嬉闹。"他们好年轻,"他道。
  是啊。当劳勃在三叉戟河上斩杀雷加王子时,百花骑士还不满两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都是这个年纪。君临城陷时,他们尚为婴孩,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起兵时,他们还在安享无忧无虑的童年。他们从未见识血光沙场,凯特琳一边看着布莱斯伯爵怂恿罗拔爵士表演匕首特技,心里一边想。对他们而言,这不过是场游戏,一场盛大的比武会,而他们将在其中猎获光辉、荣誉和宠幸。他们是沉溺于歌谣和故事的小孩,小孩子总以为自己力大无穷。
  "他们会在战争中长大成熟,"凯特琳道,"就和我们一样。"当劳勃,奈德和艾林举起叛旗,对抗伊里斯·坦格利安时,她自己也是个小女孩。但等战争结束,她已成为真正的女人。"我怜悯他们。"
  "为什么?"罗宛伯爵问她,"瞧瞧他们,年轻力壮,充满生机和欢笑。哈,活力充沛,充沛到他们不知如何是好。我敢说,今夜又会有无数私生子出世。为何要怜悯他们?"
  "因为这不会久长,"凯特琳悲伤地回答,"因为他们是夏天的骑士,而凛冬将至。"
  "你错了,凯特琳夫人,"布蕾妮用和铠甲一般深蓝的眼睛打量着她,"我们是夏天的骑士,对我们而言,凛冬永不会到来。即便在战斗中牺牲,也会有歌谣传唱我们的事迹。在歌谣里,永远都是夏天。在歌谣里,所有的骑士都是英雄,所有的少女都是美人,阳光则永远普照大地。"
  孩子,不论你情愿与否,凛冬终将降临到每个人身边,凯特琳心想。对我而言,它降临在奈德横死的那一刻;对你而言,它也将降临,只怕会快得超乎你的想象。她没有心情去探讨这个话题
  国王替她接了围。"凯特琳夫人,"蓝礼唤道。"我想呼吸新鲜空气,陪我出去走走好吗?"
  凯特琳立刻起身。"荣幸之至。"
  布蕾妮也跟着起立。"陛下,您不能没有保护。请稍等片刻,容我穿戴铠甲。"
  蓝礼国王微笑:"如果我在卡斯威爵爷的城堡深处,在我全部军队的包围下都不安全,那么多一把剑又有什么用呢……即便那是你的剑,布蕾妮。请坐下来好好用餐。需要你的时候,我自会召唤。"
  他的言语给她的打击比她今天下午在武场上承受的任何一记都要深重。"遵命,陛下。"她垂头丧气地坐下来,不再抬眼。蓝礼挽起凯特琳的手臂,带她离开大厅,路遇一名无精打采的卫兵。对方一见他连忙立正,差点没把长矛松脱。蓝礼拍拍兵士的肩膀,跟他说了句俏皮话。
  "请这边走,夫人。"国王带她穿过一道矮门,来到一座塔楼的阶梯前。接着他们向上爬去,途中他说:"呃,只怕巴利斯坦·塞尔弥爵士和您儿子一块待在奔流城吧?"
  "没有,"她困惑地答道,"难道他不在乔佛里身边?他可是御林铁卫的队长啊。"
  蓝礼摇头。"兰尼斯特嫌他老迈,将他的披风给了猎狗。听说他离开君临时,发誓为真正的国王继续服务。今日下午布蕾妮要求的那件披风,原本是我留给塞尔弥的,希望他能投奔于我。他一直没在高庭出现,我猜想他或许去了奔流城。"
  "我们没见到他。"
  "唉,他老则老矣,可确实是个好人。但愿他别受什么伤害。兰尼斯特都是些大混蛋。"他们又上几级阶梯。"劳勃逝世当晚,我打算用手下百名卫士援助您丈夫,我劝他把乔佛里控制起来。如果他听了我的话,眼下他就是摄政王,我也不必出兵去争夺王位了。"
  "奈德拒绝了你。"这还用说吗?
  "他发誓保护劳勃的孩子,"蓝礼说。"而我没有独自起事的实力。所以一当艾德大人赶走了我,我只能抓紧时间,一走了之。如果不走,王后会让我和我哥死在一起。"
  如果你留在君临,全力支持奈德,他一定还活着,凯特琳苦涩地想。
  "我很欣赏您丈夫,夫人。他一直都是劳勃最忠实的朋友,我明白……但恕我直言,他脑筋太死,不懂能屈能伸的道理。现在,让我给您展示一番。"阶梯到了尽头,蓝礼推开一扇木门,带她踱到屋顶。
  卡斯威男爵的堡垒其实没有高到可以称为塔楼的程度,只因四周都是平坦空旷的原野,凯特琳才能极目眺望遥远的地平线。不论望向何方,惟有焰火可见。火焰如同坠落的繁星,覆盖四野,组合成无穷无尽的星辰大海。"夫人,请您好好算算。"蓝礼平静地说,"即便数到旭日东升也数不完。奔流城夜间有多少营火,能告诉我吗?"
  第104节:未完待续
  凯特琳听着隐隐约约的音乐声从大厅里渗透而出,发散于夜空之中。她不敢去点数那繁星。
  "听说您儿子越过颈泽时身边跟了两万人马,"蓝礼续道,"现在三河诸侯也追随他,或许他有了四万人。"
  没有,她想,相去甚远,我们打仗折了不少兵马,还有的回家忙收获去了。
  "而在这里,我有两倍于此的军队,"蓝礼道,"这还仅是我手下大军的一部分。梅斯·提利尔带着一万兵士留守高庭,另一支强大的队伍替我看守风息堡,不久多恩人也定将带着他们的军力加入我方。还有,别忘了我哥哥史坦尼斯,他拥有龙石岛,统御狭海诸侯。"
  "忘了史坦尼斯的恐怕正是您吧,"凯特琳道,话一出口,方才觉得过于尖锐。
  "您指的是……他的继承权?"蓝礼大笑。"就让我们直说吧,夫人。史坦尼斯要当上国王那才叫可怕。不,他不适合当国王。人们尊敬他,甚至畏惧他,但没有人喜欢他。"
  "可他仍旧是你的兄长。如果你们兄弟俩真有这个权利要求铁王座,那也应当是史坦尼斯大人。"
  蓝礼耸耸肩。"告诉我,我老哥劳勃有什么权利要求铁王座?"他没有等她回答。"噢,的确人们传说拜拉席恩家族和坦格利安家之间有血亲关系,数百年前的联姻,私生次子和老王的大女儿……除了学士谁在乎这个?不,劳勃得到王座靠的是他的战锤。"他伸出手臂,扫过无边无际的篝火。"是的,这就是我的权利,和劳勃当初一样。如果您儿子象他父亲支持劳勃一般支持我,他将发现我是个慷慨的人。我会乐于承认他的一切领地、头衔和荣誉。只要他高兴,他可以永远统治临冬城。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保留北境之王的称号。只需他向我屈膝臣服,承认我是他的主人。国王的称呼不过就是一句话,而顺从,忠诚,服务……这些才是我的目的。"
  "如果他不愿把这些给您呢,大人?"
  "我想当个国王,夫人,并且决不要一个肢解的王国。我说得还不够明白吗?三百年前,一位史塔克的王向龙王伊耿屈膝,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机会成功。这是明智之举。您儿子为何就不能当个明理的人呢?只要他投入我帐下,便能底定大局。我们--"蓝礼突然停下,烦乱地望着前方。"怎么回事?"
  铁链的卡嗒声宣告闸门正被升起。在下方的院落,一位带着有翼头盔的骑手猛力催促着他那匹气喘吁吁的坐骑。"有急事禀报王上!"他高喊。
  蓝礼从城垛口探出头。"我在这里,爵士。"
  "陛下。"骑手踢马靠前。"我尽了最大努力赶来。从风息堡。我们被包围了,陛下,科塔奈爵士正与他们交战,但是……"
  "这……这不可能。泰温大人离开赫伦堡,我怎会一无所知?"
  "不是兰尼斯特,主公。是史坦尼斯公爵兵临城下。现在,他自称为:史坦尼斯国王。"
  琼恩
  狂风夹着细雨,抽打在琼恩脸上,他踢踢马刺,跨过涨水的溪流。在他身旁,莫尔蒙总司令扯紧斗篷的兜帽,喃喃地诅咒着天气。他的乌鸦停在肩上,风弄皱了羽毛,使它看来和熊老本人一样又湿又躁。朔风突起,湿叶纷飞,好似一群死亡的飞鸟。鬼影森林啊,琼恩可怜兮兮地想,不如说是水淹森林。
  他暗自希望跟在后面的山姆还撑得住。就算天气和煦,他也骑得不好,而今,雨下了整整六天,路况变得十分凶险,处处是软泥和碎石。狂风卷起,漫天的雨落入眼睛。温暖的雨水混合融雪,注满所有的小溪与河流,让人以为南方的长城也说不定会被它们冲垮。此刻,派普和陶德一定会坐在大厅的炉火边,喝着晚餐前的开胃热葡萄酒。琼恩羡慕他们。他自己一身浸透的羊毛衣粘在身上,湿漉发痒,脖子和肩膀则因盔甲与长剑的重量而压得疼痛,更难受的是,他已彻底受够了盐鳕鱼,咸牛肉和硬奶酪的滋味。
  前方,一只猎号发出震颤的声调,隔着交织的急雨显得分外朦胧。“是布克威尔,”熊老宣布,“诸神保佑,卡斯特总算没挪窝。”他的乌鸦把大黑翅膀扇了一扇,嘶哑地叫声“玉米”,便又继续整理羽毛。
  琼恩常听黑衣兄弟们讲述卡斯特和他的堡垒的故事,现在终于亲眼目睹。经过了七座空无一人的村庄,每个人都开始怀疑卡斯特的堡垒是否也像其他地方一样死寂荒凉,聿好担忧没有成真。或许熊老能在那儿找到苦苦追寻的答案,他想,但至少,我们能摆脱大雨。
  早前,索伦·斯莫伍德曾向大家保证,卡斯特虽然名声不好,但确是守夜人的朋友。“我承认,这家伙精神不太正常,”他告诉熊老,“但要换你在这受诅咒的森林待上一辈子,也会跟他一样。他虽然疯癫,却从不把我们游骑兵拒之门外,对曼斯·雷德更没好感。他应该能向我们提供一些忠告。”
  只要他提供一顿热饭,提供屋檐和干燥衣服,我就很满足了。在戴文口中,卡斯特不仅弑杀亲人,还是骗子、强盗和懦夫,他甚至暗示对方和奴隶贩子与魔鬼打交道。“更可怕的是,”老林务官“劈啪劈啪”地嚼着木制假牙,补充道,“这混蛋身上有股寒冷的味道,真的。”
  “琼恩,”莫尔蒙司令命令,“骑到后面去,把消息告诉大家。还有,提醒军官们约束部下,我不允许任何人打卡斯特老婆的主意。谁也不准毛手毛脚,没事少跟她们搭腔。”
  “遵命,大人。”琼恩把马转回来时的方向。能让飞雨暂离自己的脸庞,虽然为时不长,他也觉得舒心。一路穿过众多兄弟,每人看来都像在哭泣,整个队列在树林中延伸半里之长。
  在辎重车辆问,琼恩遇见了山姆威尔·塔利,塔利戴着一顶宽边稻草软帽,无精打采地坐在鞍上。他骑着一匹高大笨拙的驮马,吆喝着其他几匹马。雨点嗡嗡地打在遮住铁笼的篷布上,里面的渡鸦拍打嘶叫,不住地抗议。“哈,你莫非放了只狐狸进去?”琼恩打招呼。
  山姆抬头,雨水从帽檐如注流下。“喂,你好,琼恩。不是的,它们只是讨厌下雨,和我们一样。”
  “你感觉怎样,山姆?”
  “湿透了。”胖男孩竭力装出笑容。“还好,没什么危险。”
  “那就好。卡斯特的堡垒就在前面,希望诸神保佑,他让我们在温暖的炉火边借宿一宿。”
  山姆露出半信半疑的神情。“忧郁的艾迪说卡斯特是个恐怖的野蛮人。他娶自己女儿为妻,除了自己订的规矩,什么律法都不依。戴文还跟葛兰说他身上流的是没心肝的黑血,因为他母亲是个女野人,和游骑兵通奸,才有他这个杂……”突然间,他住了嘴。
  “杂种,”琼恩笑道,“只管直说就是,山姆,我以前又不是没听过。”他踢踢马刺,驱策胯下那匹结实的矮马前进。“我得去找奥廷爵土。对了,不可招惹卡斯特的女人哦,”好像山姆威尔还需要提醒似的,“扎营以后,我们再聊。”
  找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时,他正率领后卫部队一路缓行。奥廷爵士和莫尔蒙年纪相当,矮短身材,尖尖的脸,模样总那么疲惫(从前在黑城堡时也一样)。大雨无情地冲刷着他。“好消息,”他说,“这里的湿气都浸进我骨头里去了,瞧,只怕连鞍子都在抗议哩,痛得很哪。”
  回程路上,琼恩远远避开拉长的队列,转而在浓密的森林中选择捷径。人马的声音渐渐降低,吞没在润湿的绿荒中,不一会儿,耳中只剩瓢泼大雨击打叶子、树木和岩石的声响。天色刚入下午,森林里却黑如黄昏。琼恩在岩石和水坑之间寻找道路,穿过大橡树,灰绿的哨兵树和黑皮铁树。浓密的树枝为他搭起天篷,使他暂时摆脱雨点的敲打。骑经一棵被闪电击中,爬满野生白玫瑰的栗树时,他听见草丛里沙沙作响。“白灵,”他唤道,“白灵,过来。”
  钻出来的却是戴文,他骑着一匹鬃毛杂乱的灰矮马,旁边还有葛兰。熊老在行军纵队两翼都派出轻骑,不仅为了探察地形,更为了警报敌人的逼近。他不敢大意,训令侦查兵们两两一组,结伴行动。
  “啊,是你呀,雪诺大人。”戴文咧嘴大笑,他的假牙是用橡木雕的,且极不搭配。“我和这孩子还以为咱遇异鬼了哩。怎么,狼走丢了?”
  “他打猎去了,”白灵不爱和队伍一起前进,但也不会跑远。每当人们安营扎寨后,他自会找到总司令帐篷,返回琼恩身边。 :
  “照我看,只怕是捉鱼去了吧,到处都是滔天大水。”戴文说。 :
  “我妈常说,多下雨对庄稼好,”葛兰乐观地插话。 :
  “吓,庄稼上的霉长得比较快,”戴文道,“像这样的雨能带来的惟一好处,就是 —省了洗澡的工夫。”他的木假牙发出一声清脆的劈啪。 :
  “布克威尔找到了卡斯特,”琼恩告诉他们。 :
  “他弄丢过他吗?”戴文咯咯笑道,“你们这些小伙子啊,可千万别招惹卡斯特的老婆,听到没?” :
  琼恩笑了,“想独占芳泽么,戴文?”
  戴文再度嚼起假牙。“别说,我还真有这种打算哩。卡斯特还不是十根指头一个鸡巴,最多数到十一。少两三个,想来也发现不了。”
  “说真的,他到底有几个老婆啊?”葛兰问。
  “反正你是永远别想比啦,兄弟。是嘛,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哦,雪诺,你那家伙回来啦。”
  白灵小跑着来到琼恩马边,尾巴高翘,一身白毛在大雨中显得厚实了许多。他来去无声,琼恩也不知道是何时出现的。葛兰的马一闻到气息就惊得退开——即使现在,经过了一年多时间,马儿们还是没能习惯冰原狼的存在。“跟我走,白灵,”琼恩朝卡斯特的堡垒骑去。
  他不敢想像在离开长城这么远的地方还能发现石制城堡,所以便自顾自地勾勒出一幅树丛之中栏栅围着木楼的景象,没料到,事实却更为糟糕:这里只有一个垃圾堆,一间猪舍,一栏空虚的羊圈和一座枝条与泥土敷的厅堂,不值一提,连窗户都没有。大厅又长又矮,房木粗糙,屋顶上铺了草。这个“堡垒”建在一座简直不配称为山丘的小坡上,四周环绕着一道土堤。常年的雨水在堤防上蚀出无数小洞,棕色的水流随之溢下斜坡,汇入一道向北蜿蜒的奔流小溪,因为暴雨,原本便水源丰富的溪涧已成黑暗的急流。
  土堤西南方,有一扇开着的小门,门边有一对插着动物头骨的长竿:一边是熊头,一边是羊头。琼恩加入进门的大队伍,发现熊头上还有一点残存的血肉。里面,贾曼·布克威尔的侦察兵与索伦·斯莫伍德的前卫部队已经把马排成行,忙着搭帐 ·篷了。猪圈里,一大群小猪偎在三头肥母猪身边。旁边,一个小女孩一丝不挂地蹲在 :雨中的菜园里拔萝卜,另两个女人正准备屠宰一头猪。牲畜尖声惨叫,高亢而恐怖, :好似悲苦万分的人所发出的哭喊。齐特的猎狗们疯狂咆哮回应,且不管齐特怎么咒 .骂制止,它们还是吠个不休,惹得卡斯特养的一群狗也叫喊着回应。不过它们一见 —白灵,便纷纷住嘴,夹着尾巴逃走,只有少数几只还在低声抱怨,不肯认输。冰原狼 :对它们不理不睬,琼恩也一样。好吧,现在我们之中大概有三十人能暖暖和和,烘干衣服了,琼恩仔细打量房子一眼得出结论,说不定能容纳五十人。然而这地方太小,绝对不够两百入睡,所以多数人肯定还得待在外面。可要他们住哪儿呢?在这个杂乱的院落里,除了及踝深的水坑,就是湿漉漉的泥泞。看来,又一个阴郁的夜晚等在眼前。
  总司令已经把坐骑交给忧郁的艾迪照管。琼恩下马时,他正忙着洗刷马蹄上的泥巴。“莫尔蒙司令在大厅里,”他宣布,“他叫你过去。不过你最好把狼留外面,瞧他饿成那样,你会以为他要把卡斯特的孩子抓来吃了。好9巴,说真的,我自己就饿得能吃他一个孩子哩,只要热腾腾端上来就行。去吧,马交给我。对了』口果里面又暖又干,就不用给我说啦,没人请我进去。”他边说边弹开马蹄底部一撮湿泥。“这泥巴,你看像不像屎?会不会这整个山坡都是卡斯特拉出来的呢?”
  琼恩微笑道:“这个嘛,听说他在这儿住了好久哟。”
  “你安慰不了我。还是快进去见熊老吧。”
  “白灵,留在这儿,”他命令。卡斯特堡垒的门是两片鹿皮,琼恩推开它们,弯腰越过门楣。在他之前,已有二十来个游骑兵头目进了屋,围站在泥地正中的火盆边,水顺着靴子流下,聚成一个个小水塘。厅堂里混杂着煤灰、粪便和湿淋淋的狗的气味,很难闻。然而烟味虽重,空气却仍旧潮湿。雨水从屋顶的烟洞渗进。整栋屋子就只有这一个房间,外加顶上一个用做卧室的阁楼,通过一座摇摇欲坠的梯子相连。
  琼恩还记得从长城出发当天自己的感受:纵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期待前方不断升起的陌生地平线后有怎样的神秘和奇迹。好啊,现在总算是发现了一个,他看着这问又脏又臭的大厅,一边告诉自己。辛辣的烟雾熏得他眼睛流泪。真可惜,派普和陶德错过了这么精彩的事儿。
  卡斯特靠在火盆边,他是屋内惟一一个有椅子坐的人。连莫尔蒙司令都只能挤在长凳上,他的乌鸦在他肩上嘀咕着。贾曼·布克威尔站在他身后,打补丁的盔甲和湿得发亮的皮衣不住淌水,索伦·斯莫伍德也站在旁边,身穿以前属于杰瑞米爵士的胸甲和黑貂皮斗篷。
  相较之下,卡斯特一身羊皮背心和兽皮拼成的斗篷显得寒酸了许多,然而在他粗大的手腕上,却带有一只手镯,分量颇重,金光闪闪。他看上去虽已进入人生末途,头发由灰转白,时日应该不多,但毋庸置疑,仍旧是个很有力量的人。扁平的鼻子和下垂的嘴唇让他的模样带有几分凶残,他还缺了一只耳朵。这就是活生生的野人。琼恩想起老奶妈口中用头骨饮血的蛮人。但眼前的卡斯特喝的是淡黄啤酒,用的是琢石杯子。也许他根本不知道那些故事哩。
  “三年没见着班扬·史塔克了,”他告诉莫尔蒙,“说实话,我一点都不想念他。”六七只小黑狗和一两头落单的猪在长凳之间躲迷藏,穿着褴褛鹿皮的女人们送来一杯杯啤酒,并升好炉火,开始往壶里切萝卜和洋葱。
  “就去年,他应该路过这儿,”索伦·斯莫伍德道。一只狗在他腿边嗅来嗅去。他飞起一脚,踢得它汪汪直叫。
  莫尔蒙司令说:“当时,班是出来搜寻威玛·罗伊斯爵士的,他跟盖瑞及小威尔一起失踪了。”
  “哦,这三个我还知道。带头的贵族小少爷比这些狗崽子大不了多少,穿一身貂皮斗篷拿着黑剑,就骄傲得了不起,还不屑于睡我屋子呢。不过我老婆们倒把眼睛瞪得牛大,望着他瞧。”他转头斜视离他最近的女人。“盖瑞说他们在追踪土匪强盗。我给他说,你自个儿当头的都是个菜鸟,最好别真的追上。就乌鸦而言,盖瑞还不算太坏的种。这家伙,耳朵比我还少,都是给寒风咬的,和我一样。”卡斯特笑了,“现在么,听说他头也没啦。不知栽在哪条道上哕?”
  琼恩回想起洒在白雪里的那滩红血,想起席恩·葛雷乔伊踢死人头的情景。此人是个逃兵。回临冬城的路上,琼恩和罗柏一起赛跑,在雪地里发现六只冰原狼小崽。一千年前的往事。
  “威玛爵士离开后,去了哪里?”
  卡斯特耸肩,“我事情多着呢,哪有空管乌鸦打哪儿来,飞哪儿去。”他把酒一饮而尽,杯子放到一边。“嘿,整整一年,都没南方的好酒来啦!我缺酒,还缺把新斧子。旧的太钝,没用,老子有一大堆老婆要保护哩。”他环视他那群忙碌的妻子。
  “你们这里人少,又孤:立无援,”熊老说,“只要你愿意,我这就派人护送你南下长城。”
  乌鸦似乎很喜欢这提议。“长城,”它尖叫,一边张开黑色的翅膀,莫尔蒙的颈上好似戴了高领子。
  主人做出一个肮脏的笑容,露出满口破黄牙。“我们去那儿子什么,伺候你晚餐么?咱可是天生的自由民。我卡斯特决不伺候任何人。”
  “如今是艰难时代,独居荒野很不妥啊。冷风已然吹起。”“让它们吹。我的根基深得很。”卡斯特猛然抓住一‘个路过的女人的腰。“告诉他,老婆。告诉乌鸦大人我们有多喜欢这地方。”
  女人舔舔薄唇。“这里是我们的土地。卡斯特的堡垒保护我们的安全。我们宁可身为自由人而死,也决不当奴隶。”
  “奴隶,”乌鸦咕哝着。
  莫尔蒙倾身向前,“一路走来,每个村子都遭遗弃。离开长城以后,你这儿是我们头一处见到活人的地方。其他人都消失了……被杀,逃走,还是被俘,我不知道。连动物也都不在了。什么都没有。早些时候,我们还在离长城仅几里格的地方找到班杨·吏塔克手下两个游骑兵的尸体。他们苍白冰冷,手脚乌黑,伤口不流血。我们把他们带回黑城堡,他们却在半夜里爬起来杀人。其中一个杀掉了杰瑞米·莱克爵土,另一个跑来杀我,可见他们虽然保留着生前的某些记1艺,但已经换成了一副毫无人性的歹毒心肠。”
  女人合不拢嘴,脸上活像长了个潮湿的粉红洞穴,但卡斯特嗤之以鼻:“我们这儿可没那种麻烦……我谢谢你,不要在我的屋檐下说这些邪恶的事。我是个敬神的人,神灵会保佑我平安。就算尸体变鬼爬出来,我也知道怎么送他们回坟墓。不过嘛,得先找把称手锋利的新斧子。”他一巴掌打在妻子身上,吼着要她快行动,“再拿点啤酒来,搞快点。”
  “既然你不怕死人,”贾曼·布克威尔说,“那活人呢,大人?你的国王怎么说?”
  “国王!”莫尔蒙的乌鸦尖叫道,“国王,国王,国王。”
  “那个曼斯·雷德?”卡斯特朝火堆淬了一口。“所谓的‘塞外之王’?哼,自由民要国王干嘛?”他转头斜视莫尔蒙,“好吧,我可以给你讲讲雷德和他干的那些勾当,不过我记性可不太好。告诉你吧,这些空荡荡的村庄,都是他干的。如果我也那么好欺负,等你们找到这儿,早不见人了。他派来一个骑马的,叫我务必离开自己的堡垒,去他脚边摇尾巴。人被我赶走了,只要了舌头。喏,就钉在墙上。”他指了指,“或许我能告诉你上哪儿去找曼斯·雷德,如果我记得住的话。”他又咧开黄板牙笑了,“这个我们可以慢慢谈。你们大概很想住我的屋檐下吧,嘿嘿,只怕还想把我的猪报销光呢。”
  “有个屋檐遮风挡雨咱们感激不尽,大人,”莫尔蒙说,“我们走了很长的路,全身都湿透了。”
  “那么,今晚你们就算是这里的客人。就只今晚,我可不太喜欢乌鸦。上面的阁楼我和我老婆睡,下面的地板你们爱怎么安排都行。我提供二十人份的肉和啤酒,多的没有。你手下多余的黑乌鸦就啄自己带的玉米去吧。”
  “我们有足够的给养,大人,”熊老说,“我们很乐意与您分享我们的食物和饮酒。”
  卡斯特用毛茸茸的手背揩揩下垂的嘴唇。“我会尝尝你的酒,乌鸦大人,我会的。最后一件事:哪只臭手敢碰我老婆一下,我就把它给剁掉。”
  “你的屋檐下,你说了算。”索伦·斯莫伍德道,莫尔蒙司令僵硬地点点头,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高兴。
  “那就说定了,”卡斯特不情愿地哼了一声,“你们这群乌鸦里有会画图的吗?”
  “山姆·塔利行,”琼恩挤上前,“山姆他爱死地图了。”
  莫尔蒙示意他走近,“叫他吃饱了就过来,带上羽毛笔和羊皮纸。把托勒特也找来,让他拿上我的斧头,作为送给主人的谢礼。”
  “这家伙是谁?”琼恩正要离开,卡斯特开口道,“他看来像个史塔克。”
  “他是我的事务总管和侍从,琼恩·雪诺。”
  “哦,私生子?”卡斯特上下打量着琼恩。“男人要跟女人睡,就该把她讨来当老婆,像我这样。”他挥手赶琼恩离开。“好吧,赶快去办事,小杂种,一定给我拿把又好又利的斧子,锈铁不顶用。”
  琼恩·雪诺僵硬地一鞠躬,连忙离开。出门时奥廷·威勒斯爵士刚好赶到,两人差点在鹿皮门边撞个满怀。门外,雨势稍缓,院内到处搭起帐篷,堤外的树木下也有。
  忧郁的艾迪正在喂马。“送野人一把斧子,有何不可?”他指指莫尔蒙的武器,那是一把镶着金饰花纹的短柄战斧,黑铁斧刃。“他会还我们的,我发誓。不过到时候是插在熊老的头骨里还,聊胜于无。咱们干嘛不把所有的战斧长剑通通都给他算了?骑马的时候,它们丁当喀啦,吵死人啦。没了它们,我们大概会走得更快,直通地狱之门。你说,地狱里也下雨吗?也许卡斯特该要顶好帽子。”
  琼恩笑道:“他要的是斧子,还有葡萄酒。”
  “你瞧,这就是熊老高明的地方。先把野人灌得酩酊大醉,等他操斧子杀我们时,说不定就只砍到耳朵。头只有一个,耳朵却还有两个哪。”
  “斯莫伍德说卡斯特是守夜人的朋友。”
  “你知道是守夜人朋友的野人和不是守夜人朋友的野人区别在哪儿吗?”这位阴沉的侍从道,“敌人会把我们弃尸荒野,喂乌鸦和野狼;朋友则会把我们悄悄埋起来。我在想,门上那头熊到底挂了多久啊,我们吆喝着到来之前,卡斯特挂在门上的又是什么呢?”艾迪怀疑地望着斧子,雨水不住流下他的长脸。“里面干不干?”
  “比外面当然干得多喽。”
  “如果我进去以后,不太靠近火堆,说不定他们到早上才发现我。虽然进到房里的人算是最先没命,但至少死的时候身上干干燥燥的。”
  琼恩忍俊不禁,“卡斯特是一个人,而我们有两百弟兄。他杀得了谁呀?”
  “你在安慰我,”艾迪说,他的语气低沉到极点。“不过嘛,死在上好的利斧下还算不错。要是被槌子谋杀可就惨了。有一次,我见人被槌子挥中,皮一点没破,可脑袋里全打烂啦,胀得像个大葫芦,整个变成紫红。他人长得本来不错,死的时候却很丑。谢天谢地,我们送的不是槌子。”艾迪摇头走开,一身浸透的黑斗篷不住淌水。
  琼恩喂了马,才想起自己没吃晚餐。他正思索上哪儿去找山姆,忽然听到一声惊恐的尖叫:“狼!”他沿着厅堂飞跑,冲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靴子不断陷入烂泥。一个卡斯特的女人背靠溅满烂泥的墙,“别过来!”她朝白灵尖叫,“你别过来!”冰原狼嘴衔一只兔子,身前还躺着一只血淋淋的死兔。“快帮我把他赶走吧,大人,”她看见他,便开口哀告。
  “他不会伤害你,”他只需一眼便明白问题所在:一个小木栏箱,板条碎了,湿草散了一地。“他一定是饿了,很久都没发现猎物。”琼恩吹个口哨。冰原狼立刻几口把兔子吞下,齿间嚼着碎骨,轻轻走到他身边。
  女人紧张地瞪着他们。他这才发觉她有多年轻,估计才十五六岁,因为雨的关系,黑发乱糟糟地贴在憔悴的脸上,光脚丫子上直到脚踝都是泥。兽皮拼凑缝成的衣服下,她的身体初露怀孕的迹象。“你是卡斯特的女儿?”他问。
  她把一只手放在肚子上。“现在是他老婆,”她沿着墙壁,小心翼翼地避开狼,然后伤心地跪在破碎的兔箱前。“我是来喂兔子的。我们没有羊了。”
  “我们守夜人会补偿你。”琼恩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否则他定会倾囊而出……虽说他不知在长城之外,一把铜板甚或一块银币对她来说有什么用。“明天我会给莫尔蒙司令说。”
  她用裙子擦擦手。“大人——”
  “我不是什么大人。”
  然而受女人的尖叫和兔箱破裂的声音吸引,这时其他人也围拢过来。“小妹妹,别信他,”姐妹男拉克道,他来自于三姐妹群岛,是游骑兵中的无赖,“他可是雪诺大人。”
  “临冬城的私生子,还是国王的兄弟咧,”齐特嘲笑道,他把猎狗留下,独自前来凑热闹。
  “这头狼饥肠辘辘地望着你哟,小妹妹,”拉克说,“说不定他盘算着你肚里面那团嫩肉呢。”
  琼恩可不觉得有趣。“你别吓她。”
  “确切地说,是警告她。”齐特咧牙露齿的笑容和他满脸的疖子一样丑陋。
  “我们不能和你们讲话,”女孩突然想起。
  “等等,”琼恩说,但迟了。她突然跳起来,跑了开去。
  拉克想抓剩下的那只兔子,不料白灵更快。他露出利齿,吓得姐妹男在泥地一滑,瘦小的屁股坐倒在地。众人哄堂大笑。冰原狼叼起兔子,交给琼恩。
  “没必要去吓小女孩,”他告诉他们。
  “你少来教训我们,杂种。”齐特一直怀恨琼恩使他失去了在伊蒙学土身边的好差事。其实这也有理,若不是他为山姆·塔利去找了伊蒙,齐特眼下一定还好端端地照料着盲眼老人,而不是成天牵起这群难伺候的猎狗。“你不过是总司令的小狗,还没当上总司令呢……若不老带着这头怪物,你他妈的敢这么说话吗?”
  “在长城之外,我不想和兄弟打架。”琼恩道,声音意想不到地冰冷。
  拉克撑起一条腿。“他怕你,齐特。在我们三姐妹群岛,对这种人有个专门的称呼。 ”
  “我哪种称呼没听过,你就省省吧。”他说完便走,白灵紧跟在后。到得大门,雨已经减弱成细细的毛毛雨。天快要黑了,又一个潮湿凄冷的夜即将来临。层层乌云将遮住月亮,遮住星星,遮住“莫尔蒙的火炬”,把树林变得和沥青一样漆黑。若他担心属实,搞不好连晚上小便都会成为大冒险。
  院外的树林间,游骑兵们收集到足够的落叶和干树枝,便在山脊的岩石下升起一堆篝火。有的人更搭起帐篷,或把斗篷挂在低垂的枝头,做个简单的遮蔽所。巨人找到棵死橡树,勉强把身子塞进树洞,“嘿嘿,我的城堡怎么样,雪诺大人?”
  “看起来好暖和。你知道山姆在哪儿吗?”
  “沿着这个方向继续走就行。假如走到奥廷爵士的帐篷还没看到他,就是走过头了。”巨人笑笑,“除非山姆也找到棵树。那得多大一棵树呀。”
  不久,白灵发现了山姆。冰原狼好似十字弓射出的飞矢,疾驰而去。在一片突出的岩层下——它或多或少能阻挡雨势——山姆正喂着渡鸦。他每动一步,靴子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脚湿透了,”他凄惨地承认,“我下马时,不小心踩进坑里,水一直淹到膝盖啦。”
  “靴子脱掉,先把袜子晾干。我去找点干柴。如果这石头下的地不太湿,我们就能升火,”琼恩提起兔子在山姆眼前晃晃,“然后美餐一顿。”
  “你不在大厅里陪莫尔蒙司令?”
  “不,要去的是你。熊老叫你去画地图。卡斯特会为我们指出曼斯·雷德的所在。”
  “哦,”看样子山姆并不怎么想见卡斯特,即使这意味着温暖的火堆。
  “不过嘛,他让你吃饱了再去。好了,快把脚晾干。”琼恩跑去收集燃料,他在地面堆积的枝叶里深深挖掘,以求干燥的树枝。然后他仔细剥开湿润的松针,直到确信能引火为止。即使这样挑选,仍旧花了老半天工夫,方才擦出火花。他脱下斗篷,盖在岩石上,以保护这堆冒烟的小火苗。最后,他终于为俩人建好一个温暖的小空间。
  当他跪下来剥兔皮时,山姆已经脱了靴子。“我觉得脚趾间一定长苔藓了,”他困惑地动动趾头,悲伤地宣布。“这兔子看起来不错,血……不管了,我不在乎……”他边说边转头,“呃,还是有一点……”
  琼恩把兔子叉好,找来两块石头靠在火堆上,把他们的晚餐架在上面。兔子虽然瘦小,闻起来却像国王的大餐。其他游骑兵纷纷报以羡慕的眼光。就连白灵也馋得抬头,嗅来嗅去,火光在他的红眼睛里闪烁。“你的那份已经吃了哟,”琼恩提醒他。
  ‘‘这卡斯特……真像游骑兵们传说的那样野蛮吗?”山姆问。兔子烤得半生不熟,但味道美妙极了。“他的城堡是什么样子?”
  ‘‘一座有屋顶、有火盆的垃圾场。”琼恩把自己在卡斯特堡垒中的所见所闻告诉山姆。
  等他说完,天已全黑,山姆舔舔手指:“这兔子不错,真想再来只羊腿,要一整只腿,我一个人吃,上面要撒薄荷、蜂蜜和丁香。你瞧见里面有羊羔吗?”
  “羊圈是有的,不过没有羊。”
  “那他怎么养活他的人呢?”
  ‘‘可不是?我也没见什么男子,只看到卡斯特本人、他的老婆们和几个小姑娘。真不知他是怎么守住这儿的。他的防御设施根本不值一提,只是一道土堤。好啦,你该去大厅画图了,找得到路吗?”
  ‘‘没事,只要不陷进泥里就成,”山姆奋力穿上靴子,拿出羽毛笔和羊皮纸,挤进夜幕之中,雨点拍打在他的斗篷和软帽上。
  白灵把头搁上前爪,依偎在火堆边睡了。琼恩舒展身子,躺在他旁边,暗暗感激火堆的温暖。虽然他还是又冷又湿,但比之前已经好得多。或许在今晚,熊老便能知道如何去找班杨叔叔……
  他醒来时,只见自己的呼吸在清晨的冷气中结成薄雾。刚起身,骨头就随之酸痛。白灵已然离去,火堆早巳熄灭。琼恩拉开挂在岩石上的斗篷,发现它又硬又冰。他爬出住所,走到外面,站在水晶的森林里。
  淡淡的粉红晨光闪耀在枝头、叶子和岩石上。每片芳草都是用翡翠刻成,每滴露珠都成了璀璨钻石。鲜花和蘑菇好似穿上玻璃的衣服,就连污水泥坑都放出明亮的棕色光辉。在一片闪闪发光的林木绿丛中,兄弟们的黑帐篷上包裹着一层完美的冰雕。
  这么说来,长城之外果然是有魔法的。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妹妹们,或许昨晚正是梦见了她们吧。珊莎会将这里的奇景称为魔术,感动得热泪盈眶;而艾莉亚会笑着叫着,跑来跑去,要将一切亲手触摸。
  “雪诺大人?”有人唤道,轻柔又温顺。他转过头。管兔舍的女人蹲在昨晚替他遮蔽一夜风雨的大石头上,裹着一件大黑斗篷,那斗篷大得快把她淹没。这是山姆的斗篷,琼恩一眼便认出来,她怎么穿着山姆的斗篷?“胖子说能在这儿找到您,大人,”她说。
  “真的很抱歉,兔子被我们吃了。”坦承事实让他有种荒谬的罪恶感。“那位老乌鸦大人,就肩上有只说话鸟儿的那位,给了卡斯特一把十字弓,值一百只兔子呢。”她用手紧紧护住隆起的肚腹。“是真的吗,大人?您真的是国王的兄弟?”
  “同父异母的兄弟,”他承认,“我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我哥哥罗柏是当今的北境之王。对了,你来找我做什么?”
  “是那胖子,山姆,他叫我来找您的。他还叫我穿上他的斗篷,以免被人发现。”
  “你这样做,不怕卡斯特生气?”
  “父亲昨晚喝多了乌鸦大人的酒,大概会睡上老半天。”她急促紧张的喘息在空气中结霜。“人家说国王会主持正义,保护弱者。”她一边说,一边从岩石上笨拙地往下爬。岩石表面的冰很溜,她的脚猛然一滑,幸好琼恩及时抓住,扶她安全落地。她跪在结冰的地面上,“大人,我求求您——”
  “什么都别求我。回你的厅堂去吧,你不该出现在这儿。我们奉命不得与卡斯特的女人讲话。”
  “您不用跟我讲话,大人。只求您离开时,带我走吧,我只求您这个。”
  只求我这个,他心想,好像这挺容易似的。
  “如果您高兴,我会……我会作您的妻子。我父亲,他已经有了十九个,少一个也没关系。”
  “黑衣兄弟发誓永不娶妻,你难道不知道?何况我们还是你父亲家的客人呢。”
  “您不是,”她说,“我仔细看过了。您从没在他桌上吃饭,从没在他火边睡觉。他并没让您享受宾客权利,所以您对他也没有义务。为了这孩子,我必须离开。”
  “可我连你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吉莉,他叫我吉莉,是用紫罗兰花取的名。”
  “好美,”他忆起珊莎曾指导他,当小姐透露姓名时,应该怎么应答。他帮不了这女孩,但礼貌殷勤或许能让她开心,“卡斯特吓着你了吗,吉莉?”
  “我是为孩子,不是为自己。如果这是个女孩,那么一切还好说,长大之后他便会娶她。可妮拉告诉我这是个男孩,她已经生了六个孩子,对这些事算得很准的。他将把男孩奉献给神。当白色寒神到来,父亲便会动手。最近他的来临越来越频繁,起初父亲奉献羊羔——其实他自己最喜欢羊肉。现在连一只羊都没有了,接着便会轮到狗,再往后……”她垂下眼睛,抚摸肚子。
  “神?什么神?”琼恩猛然想起在卡斯特的堡垒中根本不见一个男孩,更别说成年男子。这里只有卡斯特一位男性。
  “寒冷之神,”她说,“只在夜间行走。如同苍白的阴影。”
  刹那间,琼恩仿佛又回到了司令塔。一只僵硬的手掌爬上小腿,他用剑尖撬开,它掉在地上翻腾,指头开开阖阖。死人爬起来,劈成两半的肿胀脸庞上,湛蓝的眼睛发出非人的光芒。他腹部的大裂口旁悬挂着撕烂的肌肉,却一点血也没有。
  “他们的眼睛是什么颜色?”他问她。
  “蓝的。明亮犹如蓝色的星。充满寒意。”
  她见过他们,他意识道。卡斯特在撒谎。
  “您会带我走吗?只到长城边就好——”
  “我们不去长城。我们往北走,追踪曼斯·雷德,以及这些鬼怪、白影、幽灵之类的东西。我们在追寻它们,吉莉。你的宝宝跟着我们并不安全。”
  她的恐惧清楚明白地写在脸上。“可是,你们会回来的。等您把仗打完,您还会经过这儿。”
  “我们‘可能’会。”如果我们之中还有谁活下来的话。“不过那得由熊老决定,就那位被你称做乌鸦大人的老人。我只是他的侍从,不能自作主张。”
  “不要,”他听出她声音里极度的挫败感。“{艮抱歉麻烦您,大人。我只是想……人家说国王会保护人民平安,所以我只是想……”她绝望地别过头,跑开了,山姆的斗篷在她身后扑打,宛如硕大的黑翼。
  琼恩目送她离开,清晨朦胧易碎的美所带来的好心境随之消逝。她真该死,他愤愤不平地想,山姆更该死,居然叫她来找我。他以为我能为她做什么?我们是来和野人打仗的,不是来营救他们的。
  这时,其他人也纷纷从他们的遮蔽所里爬出,打着呵欠,伸着懒腰。魔法已然褪色,在初升的秋日下,闪亮的冰晶化为露水。有人升起了火,他闻到林间飘荡的柴火烟味,以及培根的味道。琼恩拿下斗篷,对着岩石猛拍,好把昨晚结成的薄冰壳敲碎。然后他拿起长爪,套上肩带,走开几码,对着一丛结冰的灌木小便。尿液在寒气中蒸腾,所到之处,冰雪竟相融化。最后他系好黑羊毛马裤,循香而去。
  一群兄弟围坐在火堆边,其中包括葛兰和戴文。哈克递给琼恩一份夹心面包,里面有焦培根和被培根油脂弄热的大块腌鱼。他三两口吞下食物,一边听戴文吹嘘昨晚睡了三个卡斯特的女人。
  “你才没有,”葛兰板起脸孔说,“不然我看得到。”
  戴文用手背给了对方耳朵一巴掌,“就你?看得到?你比伊蒙学士还瞎。你连熊都看不见。”
  “什么熊?这里有熊?”
  “别说这里,上哪儿都有熊,”忧郁的艾迪语调中透着他惯有的无可奈何。“我小时候,不知从哪儿冒出一只熊把我哥杀了。后来它还用皮带把他的牙齿串好戴在脖子上。那是口好牙,比我的好。我最烦我这一口烂牙。”
  “山姆在哪儿?昨晚睡大厅里吗?”琼恩问他。
  “照我说,那不能称之为‘睡’。地那么硬,草席一股怪味,兄弟们的呼噜更是吓人。嘿,说到熊,熊的鼾声准没黄伯纳厉害。说真的,暖和倒暖和,因为晚上一群狗全爬上我身子,不过斗篷正要干的当口,却被它们尿在上面。或许是黄伯纳干的也说不定。你们注意到没?我刚进屋,头上遮着呢,雨就停止;现在我出来了,瞧着吧,雨马上又要开始啦。诸神和野狗都拿我当尿壶咧。”
  “我去看看莫尔蒙司令有什么需要,”琼恩道。
  雨虽然停了,院里仍是一片充斥浅坑烂泥的泽国。黑农兄弟们正在收拾帐篷,喂养马匹,一边嚼着腌牛肉条。贾曼·布克威尔的侦察兵已在整束鞍带,准备出发了,“琼恩,”马上的布克威尔跟他打招呼,“记得把你那柄杂种剑磨利点,很快就要派—卜用场了。”
  天亮以后,卡斯特的大厅仍很昏暗。厅内,几根夜间点的火把快要燃尽,摇摇摆摆,太阳的光芒几无所见。最先发现他的是莫尔蒙司令的乌鸦。它抬起巨大的黑翅,懒洋洋地扇了三下,飞到长爪的剑柄上。“玉米?”它啄住琼恩一绺头发。
  “别理这狡猾的乞丐鸟,琼恩,我才把半份培根给了它。”熊老坐在卡斯特的桌边,与其他军官一起吃着早餐——烤面包,培根和羊肉香肠。卡斯特的新斧头就放在桌上,镀金装饰在火炬微光下闪烁。它的新主人在阁楼里睡得不省人事,只有女人们集体起身,忙碌不休。“天气如何?”莫尔蒙问。
  “有些冷,但雨已经停了。”
  “好,好。去把我的马鞍配妥当,我打算即刻动身。吃过了吗?卡斯特这儿食物普通,分量倒足。”
  我不能吃卡斯特的东西,他突然下了决心。”我和弟兄们一起用过早餐了,大人。”琼恩把乌鸦从长爪上赶开,鸟儿飞回熊老的肩膀,迅速拉出一堆屎。“留给我干嘛?在琼恩那儿方便了不就好?”熊老抱怨,乌鸦尖叫回应。
  他在屋后找到山姆,对方正站在破损的兔笼前与吉莉谈话。女人帮他穿回斗篷,当她回头发现琼恩,却连忙逃开。山姆给了他一个受伤的表情,“我以为你会帮她。”
  “怎么帮?”琼恩尖刻地说,“把她包进你的斗篷,然后带她一起走?别忘了,我们奉命不得与——”
  “我知道,”山姆愧疚地说,“但她真的好害怕。我明白恐惧的滋味,所以我告诉她……”他嗫嚅着。
  “告诉她什么?告诉她我们要带她一起走?”
  山姆的胖脸胀成紫红。“只是回程时顺路带她而已,”他不敢看琼恩的眼睛,“她快生孩子了。”
  “山姆,你完全丧失理智了吗?我们连回程走不走这条路都不知道。就算会经过这儿,你以为熊老会准我们偷走卡斯特的老婆?”
  “我是想……或许到时候……能找到什么办法……”
  “我可没工夫关心这个。我得去照管马匹。”琼恩大步走开,心里又气又急。山姆那颗心,真和他的身躯一般大,在琼恩眼中,他简直跟葛兰一样没头脑。这是不可能的事,不名誉的事。可是,我拒绝他,为何又觉得自己可耻呢?
  准备妥当后,守夜人弟兄们川流不息地越过高挂头骨的栅门,再度出发。琼恩和往常一样,骑行在熊老身边。人们沿着一条弯曲的狩猎小径,朝西北行去。古树枝头,融雪滴落,犹如徐缓的雨,配着轻柔的节律。堡垒以北,小溪泛滥,浮满落叶和枝条,所幸先前出发的斥候已经找到了渡口,足够人马涉过。渡口的水直淹到马肚子。白灵当先游过去,白毛滴着污水,出现在对岸。他用甩身子,泥水四处飞溅。乌鸦朝他尖叫,但莫尔蒙一直保持沉默。
  “大人,”当他们再度深入丛林后,琼恩静静地开口道,“卡斯特家没有羊。他也没有儿子。”
  莫尔蒙没有作答。
  “在临冬城,有位老女仆很喜欢说故事,”琼恩续道,“她常对我们说,野人会与异鬼苟合,繁衍半人半鬼的恐怖后代。”
  “那不过是炉边故事。难道你觉得,卡斯特看来不像人?”
  他不像人的地方可多了。“他把自己的儿子丢进森林。”
  长久的沉默。“是啊,”熊老最后说,“是啊。”乌鸦边嘀咕边昂首阔步地走着,“是啊,是啊,是啊。”
  “您早知道?”
  “斯莫伍德告诉过我,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其实游骑兵们都知道,只是大家嘴上不提而已。”
  “我叔叔也知道。”
  “游骑兵们都知道,”莫尔蒙重复了一遍,“你是不是觉得我该阻止他,甚至杀了他?”熊老叹口气,“唉,要真是因为他养不活孩子,我很乐意叫尤伦或康威来带他们走。我们可以让他们穿上黑衣,守夜人军团就缺人手。但野人侍奉的神比你我的神更残酷,这些孩子是卡斯特的祭品……唉,是他的祈祷方式。”
  是吗?他老婆的祈祷可与他大相径庭。琼恩心想。
  “这些事,你怎么知道?”熊老转而问他,“卡斯特的老婆给你说的?”
  “是的,大人,”琼恩坦承,“但我不能告诉您这是谁说的。她吓坏了,她向我求助。”
  “琼恩,世界如此辽阔,到处都有求助的人。其中有的人,或许该鼓起勇气,自己拯救自己。这会儿,卡斯特就瘫在阁楼上,浑身酒臭,毫无知觉。楼下的长桌搁着咱们新赠的利斧。如果我是他老婆,我会把这当成天神对祈祷的回应,就此了结他。”
  是啊。琼恩想起了吉莉,想起了她的姐妹们,她们共有十九人,卡斯特孤身一个,可……
  “其实对我们而言,卡斯特的死并不值得庆幸。你叔叔若健在,必会告诉你卡斯特堡垒对我们的游骑兵来说,通常意味着生与死的差别。”
  “我父亲说……”他犹豫起来。
  “说吧,琼恩。想说什么只管说。”
  “我父亲告诉过我,有的人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琼恩道,“一个残暴不公的封臣不仅玷污了自己,还玷污了他的主人。”
  “卡斯特是个自由人,他没有对我们宣誓,并不需遵从我们的律法。你有一颗高贵的心,琼恩,但你得学会这一课:我们不能按自己的想法来塑造这个世界,这并非我们的目的,咱们守夜人军团的职责只是战斗。”
  战斗,是啊,我必须谨记。“贾曼·布克威尔也说我的剑很快就要派上用场。”
  “是吗?”莫尔蒙看来有些忧虑,“昨晚,卡斯特对我们说了许多,完全印证了我之前的担心。我躺在地板上,一夜没睡。曼斯·雷德正在霜雪之牙上聚集部众,因此村落纷纷荒废。这跟出发之前,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的部下从大峡谷里抓到的野人口中得到的消息一模一样。惟一的区别在于,卡斯特把他们集结的确切地点告诉了我们,情况越来越复杂了。”
  “他是想建筑要塞?还是要组织军队?”
  “是啊,这正是关键所在。那里‘究竟’有多少野人?其中又有多少能操起武器作战?没有人说得清。霜雪之牙是一片严酷、冷漠、荒凉的冰山,无法供养大批人群长期停留。照我分析,曼斯·雷德只有一个目的——南下长城,扫荡七大王国。”
  “从前,野人也曾大举入侵,”在临冬城时,这些故事琼恩都听老奶妈和鲁温师傅讲过,“在我祖父的祖父的时代,‘红胡子’雷蒙率领他们南下,再往前,‘吟游诗人’贝尔也曾兵临城下。”
  “不错,比他们更早,有‘长角王’,‘兄弟王’詹德尔和戈尼,在远古,还有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唤醒巨人的乔曼,他们都做过同样的尝试,但每次不是在长城下一败涂地,就是被临冬城的援军奋力杀退……但如今,且不论守夜人军团的实力只有夕日的一鳞半爪,又有谁会与我们并肩作战、对抗野人呢?临冬城主已经丧命,他的继承人带着所有军队南下与兰尼斯特交兵。对野人们而言,这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琼恩,我很了解曼斯·雷德,不错,他背弃了誓言……但他为人一向目光敏锐,行事果断,是个千里挑一的人才。”
  “我们该怎么办?”琼恩问。
  “找到他,”莫尔蒙道,“了结他,阻止他。”
  凭这区区三百人,琼恩心想,前去对抗整个北野洪荒的愤怒。他的五指开开合合。席恩无可挑剔,她美得惊人。为什么你的第一次总是如此美丽,席恩不禁想。
  “瞧您,笑得多灿烂哟,”女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大人您喜欢上了她,是不?”
  席恩回头审视这女孩。他喜欢她的模样。真正的铁种,一望而知:苗条、长腿,剪得短短的黑发,饱经风霜的皮肤,强壮有力的胳膊,腰间别着的匕首。虽然对她那张瘦脸而言,她的鼻子显得又大又尖,不过她的笑容足以弥补。他认定她比他大几岁,但不超过二十五。哈,走起路来活像上辈子都在甲板上讨生活似的。
  “没错,她看起来真甜,”他告诉她,“不过嘛,却连你的一半也比不上。”
  “噢,噢。”她笑道,“我可得当心,大人您有蜜糖般的唇舌呢。”
  “来,尝尝看?”
  “可以吗?”她边说边露骨地瞧他。铁群岛中有的女人——虽然不多,但确有一部分——和男人们一起驾驶长船为生。俗话说海和盐能改变女人,使她们有男人的癖好。“您在海上待太久了么,大人?莫非您去的地方没女人做伴?”
  “唉,女人是不少,可哪有你这样的人才。”
  “您怎知道人家是怎样的人呢?”
  “我的眼睛会瞧啊,瞧你这漂亮脸蛋儿;我耳朵会听嘛,你笑起来真是没得说。喏,我那儿比桅杆还硬啦,还不都因为你。”
  女人踱上前来,伸出一只手压上他马裤。“嘻嘻,您没骗我,”她边说边隔着衣料挤压,“痛不痛?”
  “痛啊,痛死啦!”
  “可怜的大人,”她放手走开去,“真不巧,人家已经结婚了,还刚怀孕了呢。”
  “诸神在上,”席恩说,“那我不能给你孩子啦。”
  “私生子?哈,恐怕还要我男人感激您哟?”
  “他不会,可你会。”
  “怎么?人家以前可陪过许多大人的。他们嘛……和外面的野男人也没啥两样。”
  “可你跟过王子吗?”他问她,“当你年老色衰,白发苍苍,连奶头都松松垮垮的时候,你却可以骄傲地告诉孙子,你爱过一个国王呢!”
  “噢,我们这是在谈情说爱吗?我还以为您只关心鸡巴和阴道呢。”
  “你想要爱情?”他觉得自己暗暗喜欢上了这婊子,管她是谁,她那尖刻机巧的话语是这又冷又暗的派克岛能给他的最好舒解。“你要不要我拿你的名字来为自己的长船命名?要我整天给你弹竖琴,把你带上城堡的高楼,用珠宝打扮,让你像童话中的公主一般?”
  “您本该用我的名字来命名您的船,”她答道,忽略了其他承诺,“她是我建造的。”
  “不对吧,应该是西格林,我父亲大人的造船大师。”
  “我是伊斯格蕊,安布德的女儿,西格林的老婆。”
  他不知安布德还有个女儿,西格林的老婆?……但他和年轻的造船师傅只有一面之缘,而对以前那位大师更是记忆模糊。“你和西格林在一起真浪费。”
  “噢,西格林告诉我,把这艘漂亮的船给你才浪费呢。”
  席恩怒火中烧。“你知道我是谁?”
  “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王子,对不对?说实话,大人,你喜不喜欢她,这艘献给你的美少女?西格林很想知道。”
  这艘长船崭崭新新,散发着沥青和树脂的味道。明天,伊伦叔叔将在新船下水之际予她祝福,但席恩已等不及,便飞马从派克城赶过来预先观看。她的大小比不上巴隆大王的泓洋巨怪号和维克塔利昂的无敌铁种号,但即便躺在岸边的木船坞,已能让人充分感受她的灵巧与敏捷:一百尺长的黑色流线形船壳,一根独立的大桅杆,五十条长桨,足够一百人站立的甲板……船首则是一座塑成箭头形状的钢铁巨锤。“西格林取悦了我,”他承认,“她真的就跟看起来一样跑得快?”
  “很快很快——只要驾御她的是懂行的人。”
  “我有几年没驾过船了。”事实上,从未当过船长。“不过,我是葛雷乔伊家的人,我是铁民,大海融入了我的血脉。”
  “如果你想好好开船,你的血脉应该融入大海,”她告诉他。
  “放心,我不会亏待这位美少女。”
  “美少女?”她嘻笑道,“她么,应该叫海婊子才对。”
  “瞧,你给她取了个好名,就叫她海婊子吧。”
  她被逗乐了,他看见她黑眼珠里闪烁的火花。“您刚才不是说,要用我的名字为她命名么?”她用受伤的语调责备道。
  “嘿,我可是说到做到了呀,”他执起她的手,“来吧,夫人。青绿之地上的人都说,怀孩子的女人能给睡她的男人带来好运。”
  “青绿之地上的人怎么知道船上的事?怎会了解船上的女儿家?我想,您不会在哄我吧?”
  “嗨,我投降啦。你还爱我吗?”
  “什么?我啥时候爱上您啦?”
  “就算还没有吧,”他承认,“可我不是在尽力弥补么?亲爱的伊斯格蕊,你瞧,外面寒风凄冷,就请上我的船,让我跟你暖和暖和。明天,我叔叔伊伦就要过来用海水浇灌她的船首,念念有词地向淹神祷告祈福,我打算先用我俩的精液来祝福她呢。”
  “淹神老爷没定这规矩吧。”
  “去他的淹神老爷。他敢来烦我们,我他妈把他再淹一次。两周后我们就要去打仗,你怎么忍心让我彻夜无眠、满怀思念地上战场呢?”
  “那样的话,我最开心了。”
  “好残忍的女孩。我的船真是取了个好名。唉,若是我驾船分心牵挂,说不定就让她触礁了呢,你可后悔都来不及啦。”
  “您可真会说笑话,莫非您用这个驾驶?”伊斯格蕊的手再度绕过他的马裤,她一边用手指勾勒他硬得似铁的命根子一边微笑。
  “跟我回派克城吧,”他沉吟半晌,突然道。巴隆大王会怎样说?嘿,我关心个屁!我是个大男人了,想带婊子上床是我自己的事,谁管得了?
  “我去派克城干嘛?”她的手还放在那儿。
  “今晚,我父亲会大宴诸位船长。”其实他每天都在宴请他们,只等他们聚齐,不过没必要给这婊子讲这么仔细。
  “呵,我就是您今夜的船长么,王子殿下?”她露出他从未见过的邪恶笑容。
  “我同意。只要你为我平平安安撑船返航。”
  “好啊,我知道怎么撑船划桨……首先是放开绳子和索结……”她伸出另一只手,解开他的裤带,然后笑着轻快地走开,“不过人家结婚·了,还怀了孩子,可惜哟。”
  席恩慌忙提住裤带,“总之,我必须马上回城。你不跟我走的话,只怕我会永远为今天悲叹,就连群岛也将终日失色哪。”
  “我们别那么坏哟……可我没马呀,殿下。”
  “你可以骑我侍从的马。”
  “我害你倒霉的侍从一路走回派克城去?”
  “好了,骑我的马。”
  “你这家伙!本就这样打算吧,”她又笑了,“那么,我是坐你后面,还是前面?”
  “你想坐哪儿就坐哪儿。”
  “我要骑在上面啦!”
  我真该早些遇上这婊子。“我父亲的厅堂又黑又潮,惟有伊斯格蕊能让那/L焕发光芒。”
  “大人您有蜜糖般的唇舌呢。”
  “嘿,我们不就这样开始的么?”
  她猛地抽回手,“这也是结束。伊斯格蕊跟你走,亲爱的王子,带我去城堡,我要好好瞧瞧您那海中升起的矫健塔楼。”
  “来,我把马留在了旅馆,”他们并肩走下浅滩,席恩又去挽她的手,这次她没有拒绝。他喜欢她走路的姿势:透着一股蛮野劲儿,悠闲地摇摆,想来她在毯子底下也同样蛮野,同样棒。
  君王港和从前一样,非常拥挤,鹅卵石岸上挤满长船水手,有的在防波堤边固定船锚,将船在岸边排成一列。铁民们不常屈膝,更不易屈膝,但席恩经过时发现无论桨手镇民似乎都通通闭上了嘴巴,朝他恭敬地点头。他们终于明白了我是谁,他心想,花的时间可不少嘛。
  大威克岛的古柏勒头领昨晚刚到,带来了他的船队主力,约四十条长船。这时,他的部下正四处游荡,围着斑纹山羊毛做的腰带,十分醒目。旅馆的闲人都说老板“水濑”吉普肯的妓女都被这群花腰带没胡子的男孩操弯了腰啦。呵,这些小子才不关他席恩的事,他可不想见那些脸上长痘的荡妇,还是身边的人更合胃口。她嫁给了父亲的造船师,肚里还拖着孩子,吓,多么诱人!
  “王子殿下,您挑选好船员了吗?”他们朝马房走去时,伊斯格蕊开口道。“喂,蓝牙,”她朝一位路过的船员高喊,那人十分高大,穿着熊皮背心,头戴鸦翼盔。“你新娘子呢?”
  …怀孩子变胖啦,就念着双胞胎。”
  “这样快啊?”伊斯格蕊又露出邪恶的笑容,“你在水里划桨总是这般猛。”
  “嘿嗨,划呀划呀划呀,”男人吼着。
  “粗汉一个,”席恩评论,“他叫蓝牙?我可以选他上海婊子。”
  “你莫非想侮辱他?蓝牙有自己的漂亮长船。”
  “我离开得太久,很多人际关系都扯不清喽,”席恩承认。他用心寻访过儿时玩伴,但一无所获,他们要么死了,要么成了陌生人。“我叔叔维克塔利昂答应把自己的舵手借给我。”
  …风暴狂饮’瑞摩尔?人选不错,只是他清醒的时候不多。”她认出更多熟人,朝旁边一个三人组叫嚷,“乌勒,科尔,你们老哥上哪儿去啦?嗯,斯基特?”
  “唉,恐怕淹神老爷急着要个好桨手哪,”那矮小身材,胡子半白的男人答道。
  “他是说,埃迪斯喝得太多,把大肚子撑暴喽,”斯基特旁边粉红脸颊的少年续道。
  “逝者不死,”伊斯格蕊说。
  “逝者不死。”
  席恩跟着他们呢喃祷词。“看来你很受欢迎嘛,”男人们离开后,他告诉女人。
  “谁不喜欢造船师傅的老婆呢。不多恭维点,说不定哪天船沉了都不知道。你想找桨手,这三人倒不错。”
  “君王港里多的是壮汉。”席恩早考虑过这个问题,他要的是经验丰富的战士,要的是赤胆忠心的伙伴一不是对他父亲大人,不是对他叔叔,而只对他本人。眼下,他不得不暂时扮演恭顺尽责的王子殿下的角色,眼看着巴隆大王执行计划。可只要时机成熟,计划出了岔子,或是他不喜欢自己的角色了,那么,那就……
  “光有力气是不够的,要想一条长船跑得快,关键是她的桨手必须整齐一致。你聪明的话,得尽量选择以前共事过的船员。”
  “贤明的建议。依我看,应当由你来帮我挑选船员。”让她知道我有多赏识她的智商,女人就喜欢这道道。
  “或许吧』口果您待我好点儿的话。”
  “还不够好么?”
  他们走近密拉罕号,席恩陡然加快脚步。这条船甲板上空无一人,在波浪中不住摇晃。早在两周前,船长就试图驾船离开,却被巴隆大王发话禁止。自席恩归来以后,君王港所有的商船都不准出港;父亲希望在准备就绪之前,不让大陆得到一丝一毫军队集结的讯息。
  “少爷!”商船船楼上传下一声凄惨的呼唤。船长的女儿倚在栏杆边,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她老爸不准她上岸,于是每当席恩前来君王港,总能见她在甲板上没头苍蝇似的四处徘徊。“少爷,请等我一下,”她在他身后大喊。“如果少爷您高兴……”
  “就这女孩?”当席恩领着伊斯格蕊飞快地越过小船后,她问,“逗少爷您高
  幸?”
  我可不会为这小女孩脸红。“有一段时间吧。她得寸进尺,想当我的盐妾。”
  “噢,噢,没错,当盐妾再没更好的可人儿了。你看看,她娇嫩又柔弱,不是么?我说得没错吧?”
  “没错。”娇嫩又柔弱。中肯极了。可她怎么知道呢?
  他吩咐威克斯在旅馆等他。此时大厅里人头攒动,席恩只好从门边一路挤过去。长椅和桌边都没了空位,他的跟班不见了。“威克斯,”他在一片喧嚣和谈笑中高声大叫。如果他跑去睡那些长痘痘的婊子,我就剥了他的皮,他正这么想着,转头便瞧见了男孩,对方正在壁炉边掷骰子……赢了不少,面前的钱币堆得小山似的。
  “该走了,”席恩宣布。男孩不理他,他一把揪住孩子的耳朵,将他拖离赌局。威克斯慌乱中抓起一把铜板,一言不发地跟席恩出去。他就这点讨席恩喜欢,别人的侍从都是多嘴多舌,只有他的威克斯天生是个哑巴……惟一的遗憾是他跟其他十二岁男孩一般机灵古怪。他是波特利头领的同父异母兄弟的私生子之一,带走他当跟班也是席恩为换取波特利的好马所付出的代价。
  当威克斯瞧见伊斯格蕊,眼睛顿时瞪得老大。你还以为他这辈子从没见过女人呢!席恩想。“伊斯格蕊跟我一起骑马回派克。快把马鞍备好,快!”
  男孩的坐骑只是从巴隆大王的马房里随意拣的一匹又瘦又矮的小马驹,但席恩的马不同凡响。“这该死的马你打哪儿弄到的?”伊斯格蕊一见便问,从她笑的模样,他知道她被打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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