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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二-列王的纷争

_18 乔治.R.R.马丁(美)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城市彼端,成千上万的人拥入维桑尼亚丘陵上的贝勒大圣堂。他们也在唱歌,声音溢出城外,越过河流,响彻云霄。诸神一定会听到我们的呼声,她心想。
  大部分的圣歌珊莎都知道旋律,就算不会的,也尽量跟着一起唱。她跟头发斑白的老仆和忧心忡忡的少妇一起唱,跟女佣和士兵一起唱,跟厨师和司鹰骑士和仆人,侍从、厨房小弟和奶妈们一起唱。她跟城墙之内与之外的人一起唱,跟整个城市一起唱。她为诸神的慈悲而唱,为生者与死人而唱,为布兰、瑞肯和罗柏而唱,为妹妹艾莉亚和远在长城的私生子哥哥琼恩·雪诺而唱。她为父母双亲而唱,为外公霍斯特公爵和舅舅艾德慕·徒利爵士而唱,为她的朋友珍妮·普尔、酒鬼老王劳勃、茉丹修女、唐托斯爵士、乔里·凯索和鲁温学士而唱。她为今天要战死的英勇骑士和果敢士兵而唱,为那些将悼念他们的孤儿和遗孀而唱,最后,到·了末尾,她甚至为小恶魔提利昂和猎狗而唱。他不是真正的骑士,但他救了我,她告诉圣母。求求您,请您保佑他,并平息他胸中的怒火。
  但等修士上台,呼唤诸神保佑他们真正的、高贵的国王时,珊莎站了起来。过道里全是人,她用尽全力才能挤过去,她一边用力,一边听见修士祈求铁匠赋予乔佛里的剑盾以神力,祈求战士赐他勇气,祈求天父在危机时刻保护他。愿他剑折盾破,珊莎冷冷地想,一边赶紧出门,愿他六神无主,为世人所唾弃。
  除了几个在城门楼边巡逻的卫兵,整个城堡空寂无人。珊莎驻足聆听,听到远处战斗的声音,歌声几乎将它们盖过,但若仔细倾听,其实一直都在:战号的低吟,投石机的甩动和撞击,水花溅起,木头碎裂,燃烧的沥青桶噼啪作响,弩炮射出一码长的铁头箭……这一切之下,是活人濒死的呼号。
  这是另一首歌,一首可怕的歌。珊莎拉起兜帽,掩住双耳,匆忙往梅葛楼赶去,太后保证大家在这座城中之城中很安全。她在吊桥边遇到坦姐伯爵夫人和她两个女儿。法丽丝昨天刚从史铎克渥斯堡带着一小队土兵赶到:此刻正好说歹说哄妹妹上桥,但洛丽丝死命扣住她的女仆,泣道:“不要,不要,不要。”
  “战斗开始了!”坦妲伯爵夫人颤声道。
  “不要,不要。”
  珊莎无法避开,只好礼貌地向她们致意。“我能帮忙吗?”
  坦妲伯爵夫人羞红了脸。“不用了,小姐,谢谢你的好意。请原谅我女儿,她身体不太舒服。”
  “不要。”洛丽丝紧抓着她的女仆。那是个苗条漂亮的女孩,短短的黑发,只是脸上的表情恨不得把女主人推进干涸的护城河,落到那些铁刺上。“求求你,求求你,不要。”
  珊莎柔声对她道:“我们在里面受到重重保护,还有东西吃,有饮料喝,有人弹奏乐曲哦。”
  洛丽丝张大嘴巴瞪着她,那双呆滞的棕目艮总湿乎乎含着泪。“不要。”
  “你非去不可,”姐姐法丽丝尖刻地说,“好了,到此为止吧,雪伊,帮我一把。”她们一人架一个胳膊,半拖半抱地将洛丽丝带过吊桥。珊莎和作母亲的跟在后面。“她病了,”坦妲伯爵夫人说。怀孩子算生病么,珊莎心想,城里众人皆知,洛丽丝怀了孩子。
  守门的两个卫兵戴着兰尼斯特的狮盔,身穿深红披风,但珊莎知道他们只是装扮起来的佣兵。还有一个坐在楼梯下——真正的卫兵应该挺直站哨,而不是坐在台阶,长戟横放膝头——好在他看到她们便站起来,开门领她们进去。
  太后的舞厅不及城堡大厅的十分之一,也只有首相塔里小厅的一半大,但坐下一百人没问题。空间虽不大,布置却极典雅。每个火炬托架后都有磨平的大银镜,因此光亮成了两倍;墙上镂着精致的木雕,清香的灯芯草覆盖地板。楼座上飘来长笛和提琴轻快的旋律。南墙排列着一排拱窗,却被厚重的天鹅绒幔布遮掩,透不过一丝光线,也隔离了祈祷与战斗的声音。没有差别,珊莎心想,战争已与我们同在。
  城里几乎所有贵族仕女都坐在长桌边,还有几位老先生和小男孩。这些女人是妻子,是女儿,是母亲,也是姐妹。她们的男人出发跟史坦尼斯公爵作战,多半一去不回。气氛凝重,人人悲哀。身为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有一个尊贵的座位,就在太后右手。登上高台时,她看到那个站在后墙阴影里的男人。他身穿一件长长的、刚上油的黑锁甲,手握巨剑——那是父亲的“寒冰”!几乎跟他人一样高。剑尖着地,剑柄紧攫在瘦长冷硬的指头中,双手交握。珊莎摒住呼吸,心提到嗓子眼。伊林·派恩似乎感觉到她的凝视,瘦长的麻子脸转过来。
  …他’在这儿干什么?”她问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他是太后招募的红袍卫队的新队长。
  奥斯佛利咧嘴一笑。“陛下认为今晚会用上他。”
  伊林爵士是国王的刽子手,他只有一个用途。她要谁的脑袋?
  “全体肃立,向全境守护者,摄政太后,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陛下致敬!”御前总管高唱。
  瑟曦穿一件雪白的亚麻布裙服,白如御林铁卫的袍子,长长的拖袖露出金绸衬底,浓密的明黄卷发披在裸露的肩头,纤细的脖子上挂一条钻石和祖母绿的项链。这身白衣让她有种奇特的纯真,除了脸上有些色斑,真的跟少女一样。
  “请坐,”太后在高台上就位之后道,“欢迎各位光临。”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替她扶住椅子,一名侍童则为珊莎服务。“你看上去脸色不太好,珊莎,”瑟曦说,“初潮还在继续?”
  “是的。”
  “真是,男人在外面流血,你却在里面流。”太后示意上菜。
  “伊林爵士为什么在这儿?”珊莎冲口而出。
  太后瞥了一眼沉默的刽子手,“为惩办叛徒,必要时也保护我们。你知道吗?成为刽子手之前,他原本是个骑士。”她拿汤匙指指舞厅尽头,高大的木门已经紧闭,并上了闩。“当它被利斧劈开时,你就会庆幸他在这儿了。”
  猎狗在这儿,我才会庆幸,珊莎想。桑铎·克里冈虽然粗暴,却很厉害,她坚信他不会让自己受到任何伤害。“是啊,还有您的卫兵呢,他们也在保护我们。”
  “哼,你应该担心的是谁来保护我们不受这些卫兵的伤害!”太后横了奥斯佛利一眼。“上天入地,你找不到贞洁的妓女,也找不到忠诚的佣兵。如果战斗失利,我的卫兵会十万火急地扒下身上红袍,偷走能偷的东西,一走了之。这些仆人,洗衣妇,马夫……统统都一样,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那副毫无价值的臭皮囊。珊莎,你有没有一点概念,被洗劫的城市是什么样子?不,你什么都不知道,对不对?你对生活的认识全部来自于歌手,而没有一首歌会赞颂苦痛与不公。”
  “真正的骑土会保护妇女和儿童。”她一边说,一边觉得这些话好空洞。
  “真正的骑士。”太后似乎颇感有趣。“当然哕,你说得对。你干嘛不当个乖女孩,好好喝你的汤,等着‘星眼’赛米恩和龙骑士伊蒙王子来救你呢?亲爱的,不用怀疑,那个时刻就要到了。”戴佛斯
  黑水湾内波涛汹涌,浊浪滔天。
  黑贝丝号随着满潮前进,变换无常的风将帆吹得咯啦作响。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分居两侧,船与船的间隔不超过二十码。看来儿子们已学会保持战列,戴佛斯为此深感自豪。
  隆隆的战号穿越海面,啸叫嘶哑深沉,犹如魔鬼的呼唤,船船相传。“收帆,”戴佛斯命令,“降桅。桨手就位。”儿子马索斯传令下去。船员们匆忙跑上岗位,推开舰上站立的士兵——每到此刻,他们总显得碍手碍脚——黑贝丝号的甲板一片忙碌。先前伊姆瑞爵士宣布入河后只准用桨,以免君临城上的弩炮和喷火弩发动攻击,引燃船帆。
  戴佛斯往东南望去,凝视着怒火号的身影。她的船帆闪着金光,帆布纹饰了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十六年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是站在她的甲板上,率领舰队攻打龙石岛;这一次,他决定随陆军前进,将怒火号和舰队指挥权交给大舅子伊姆瑞爵士,此人在风息堡下随艾利斯特伯爵与佛罗伦家族一起投效。
  对怒火号,戴佛斯几乎跟自己的船一般熟悉。她有三百支桨,甲板两边布满弩炮,船头和船尾各放置一座投石机,用来投掷燃烧的沥青桶。她不仅令人望而生畏,而且十分敏捷迅速。然而伊姆瑞爵士却让她的甲板挤满装甲骑士和步兵,白白浪费了她的速度。
  号声再度响起,怒火号上传出指令。戴佛斯感到消失的指尖一阵麻痒。“下桨,”他叫道,“成列。”一百片桨叶同时入水,桨官轰隆击鼓。鼓声犹如硕大而和缓的心跳,每敲一下,桨动一分,百人一体,整齐划一。
  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也同时展开木翅膀,三舰速度一致,叶刃搅拌黑水。“减速,”戴佛斯高喊。瓦列利安大人银色船壳的坐舰潮头岛之荣光号已驶入海灵号左舷,到达预定位置,傲笑者号跟上宋,但老妇人号才刚放桨入水,海马号更慢,降桅还没完成。戴佛斯朝船尾望去。果然,在后面,遥远的南边,剑鱼号一如既往地慢慢吞吞,拖在最后。她有两百支桨和全舰队最大的撞锤,但戴佛斯很怀疑船长的能力。他听见士兵们隔海遥呼,彼此鼓励。自风息堡出发以来,他们一直闷在舱内,无所事事,早已迫不及待,渴望战斗,并且自信满怀,坚信胜利。在这点上,他们和舰队总司令伊姆瑞·佛罗伦爵士倒是一条心。
  三天前,舰队在文德河口抛锚后,司令召集所有船长到怒火号上召开作战会议,以传达部署。戴佛斯和他的儿子们被安排在第二战列,暴露于危险的右翼。“荣誉的位置,”阿拉德叹道,非常满意有机会证明自己的英勇。“危险的位置,”父亲指出。儿子们报以同情的目光,连年轻的马利克亦然。洋葱骑士成了老朽妇人,他能听到他们的想法,父亲骨子里还是个走私者。
  呵,至少后者不假,他也不为此遗憾。席渥斯是个荣耀的贵族姓氏,但在心底,他一直都是跳蚤窝的戴佛斯。如今他要回家了,回到这座三丘之上的城市。他对船只、帆桨和海岸的了解在七国上下出类拔萃,也曾在潮湿的甲板上刀刃见红、浴血搏杀,只是今天这种战斗让他觉得自己突然成了青春少女,既紧张又害怕。走私者是决不会吹响号角、升起战旗的。一旦嗅到危险的迹象,他们便会升帆启航,以比风还快的速度逃之天天。
  倘若我是司令,泱不会如此行动。首先,我会挑选数艘快船深入河道,仔细审察,刺探虚实,而非轻率地猛扑而进。他曾向伊姆瑞爵士提过这个建议,舰队总司令客气地道谢,眼神却不那么友好。这个出身微贱的懦夫是谁呀?那双眼睛在问,他就是那个用洋葱换来爵位的人吗?
  由于船只总数足足是小鬼国王的四倍,伊姆瑞爵士认为小心谨慎或精巧谋划都不必要。他直接将舰队编成十道战列,各由二十艘战舰组成。头两列负责扫清河道,摧毁乔佛里的小舰队——伊姆瑞爵土和贵族船长们谈笑中称其为“小孩的玩具”。紧随其后的舰只首先将船上大批弓箭手和长矛兵登陆到城下,然后加入河上的战斗。最小和最慢的船放在后面,负责将史坦尼斯的主力部队自南岸运到北岸,他们的行动由萨拉多·桑恩的里斯舰队掩护。队伍末端的里斯舰队奉命留守海湾,以防兰尼斯特军将舰只隐藏在岸边,伺机偷袭舰队后方。
  公正地讲,伊姆瑞爵士的激进并非毫无道理。自风息堡而来的航行途中,海风一直不善。启航当天,两艘小船在破船湾触礁沉没,糟糕的开始。随后在塔斯海峡又沉了一艘密尔战舰。进入喉道过程中,舰队遇风暴侵袭,队列溃散,有的船甚至被吹到狭海正中。等到达洋流较和缓的黑水湾,在马赛岬的岸脊遮蔽下重整完毕,整整十二条船不见踪影,更糟的是,他们耽误了太多时间。
  史坦尼斯几天前就赶到了河边。风息堡和君临之间是笔直的国王大道,原本就比海路短捷,外加国王的部队几乎全数骑马:将近两万骑土、轻骑兵和自由骑手——蓝礼违心地留给兄长的遗产。他们虽已抵达,但重甲战马和十二尺长枪奈何不了黑水河的辽阔深水与君临城的石砌高墙。史坦尼斯带着诸侯部属在南岸扎营等候,想必沸腾着无奈的怒火,猜疑伊姆瑞爵士将他的舰队带往了何方。
  两天前,通过美人鱼礁时,他们遇见五六艘小渔船。渔民们一见大船便分头逃窜,最后还是被一个个抓获,关进船舱。“一小匙胜利,大战前的开胃菜,”伊姆瑞爵士兴高采烈地宣布,“有助于我们放开肚皮,打扫正餐。”戴佛斯只关心俘虏吐露的君临守备情况。侏儒似乎忙着修筑某种铁索以堵住河口,然而渔民们众说纷纭,弄不清障碍物是否完工。他暗暗希望有铁索横江,如果河道上不去,伊姆瑞爵士便别无选择,必须停下来,做好整顿。 ·
  海上众声喧嚣,充斥着吼叫、呼喊,号角、鼓声和笛子的颤音,还有成千的木桨起落击水的声响。“保持阵线,”戴佛斯喊道。一阵海风牵起他老旧的绿披风,他没穿铠甲,只罩了件皮背心,脚边搁着一顶圆盔。在海上,沉重的盔甲不但不能救人于水火,反而会断送性命,对此他坚信不疑。伊姆瑞爵士和其他出身高贵的船长却不这么看,他们在甲板上走来走去,身上的铠甲闪烁着光芒。
  此时,老妇人号和海马号已就位,赛提加大人的红蟹号也即将就绪。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右舷是史坦尼斯从不幸的桑格拉斯伯爵手中夺来的三艘战舰:虔诚号,祈祷号和奉献号,她们甲板上排满弓箭手。连剑鱼号也已驶近,她帆桨并用,摇摇摆摆地在洋面挪动。一艘如此多桨的大船本可行得更快,戴佛斯不以为然地想。一定是撞锤的缘故,它实在太大,使她失去了平衡。
  现下是南风,但由于舰队换帆用桨,所以行动没受什么影响。他们将跟着潮水长驱直入,但一旦入河,优势便会逆转,兰尼斯特军势必会好好利用河道激流,众所周知,黑水河人海处的水流又强又急。在黑水河里与他们交战真是蠢透了,戴佛斯心想。如果在大海中相遇,他们能从两翼合围,将敌军挤向中央,全部消灭。但在河上,伊姆瑞爵士的船再多再好都无用武之地,一次顶多摆开二十艘,惟恐桨叶交害IJ,互才目抵角虫。
  战列之外,戴佛斯远眺耸立于伊耿高丘之上的红堡,黑色的建筑贴近柠檬色的天空,其下便是黑水河口。河对面,黑压压的全是人马,一见船队出现,骚动得像炸了窝的蚂蚁。史坦尼斯肯定没让他们闲着,而是着手建筑小筏,制造飞箭,虽然如此,等待也一定心焦。人群中喇叭吹响,微弱但刺耳,随即被千军万马的呐喊声所淹没。戴佛斯用残废的手指紧握装有指骨的小袋,默默祈祷好运降临。
  怒火号主持第一战列,左右是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两者皆是两百桨的大船。第一战列的其他舰只分列两边,也都是百桨等级:哈拉夫人号、亮鱼号、欢笑君王号、海魔号、荣光角号、珍娜号、三叉戟号、快剑号、雷妮丝公主号、狗鼻号、王权号、信仰号、红鸦号、亚莉珊王后号、猫号、勇敢号和龙祸号,每艘船尾都飘扬着光之王的烈焰红心,红橙黄三色。戴佛斯和他儿子们所在的第二战列后还有一列百桨等级大船,这一列由骑士和贵族船长指挥。再往后,是船身小、速度慢的密尔船,每艘船桨不过八十。更远处的船还张着帆,她们是大型商船和笨重的货船。最后压阵的是萨拉多·桑恩的瓦雷利亚人号,一艘巨型的三百桨战舰,里斯战舰群聚在她周围,她们都有与众不同的彩绘船壳。浮华的“狭海亲王”对奉命殿后不太满意,很明显,伊姆瑞爵士和史坦尼斯一样不信任他。他抱怨得太多,老爱谈论人家欠他的黄金。话虽如此,戴佛斯却深感遗憾。萨拉多·桑恩是个足智多谋的老海盗,手下全是经验丰富的海员,在战斗中个个亡命,放作后卫实在浪费。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透过汹涌的白沫和齐整的拍打,怒火号前甲板上传来指令:伊姆瑞爵士发出总攻信号。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剑鱼号终于加入战列,但帆还不及降下。“加速前进。”戴佛斯咆哮。鼓声加急,击桨的速度随即跟上,木叶在水面翻飞,嗨哟——噗咻,嗨哟——噗咻,嗨哟——噗咻。甲板上,步兵们以剑击盾,弓箭手则飞快搭好弓弦,从腰上的箭袋里抽出羽箭。第一战列挡住了视野,戴佛斯只好在甲板上走来走去以便观察。迄今为止,他没发现铁索的痕迹,河口在面前无遮无拦地张开,好似要将他们尽数吞没。哦,除了……
  在漫长的走私生涯里,戴佛斯常对人玩笑说他对君临的河滨比对自己的手背还要熟悉,这不难理解,他可没花半辈子在手背上潜进摸出。黑水河口两岸这两座新砌的石塔对伊姆瑞爵士而言或许毫无意义,但对他来说犹如手上多出两根指头一样。
  他举手遮挡西洒的阳光,仔细眺望石塔。它们太小,藏不下多少守卫。北岸那座就建在红堡的悬崖下,与之相对的南岸石塔根基则在水中。他们在岸边挖了一道深沟,他立刻看出,如此一来,石塔便难以攻击:要么涉过深水,要么搭桥而行。史坦尼斯在塔下布置了十字弓兵,只要守卫在堡垒上露头,便能加以射杀。他所做的仅止于此。
  塔底旋转咆哮的黑水里,某种事物闪闪发光。那是阳光在钢铁上的反射,戴佛斯一望便知。一条巨型铁索……然而并未升起,以阻止我们入河。这是为什么呢?
  他正想仔细揣摩,不料时间不等人。前方战舰传来一阵呼喝,战号再度响起:敌人迎战了!
  在王权号和信仰号飞速起落的桨叶之间,戴佛斯瞧见一列稀疏的舰船顺流而下,阳光闪烁在船壳金色的图绘上。对这些船只,他也像自己的船一般了若指掌。当走私者的时候,只要这些帆在地平线上一出现,他便知来船是快还是慢,知道船长是渴望荣誉的青年,还是垂暮之年的老人。由于他判断准确,所以每次都应付自如。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战号长呜,“战斗速度,”戴佛斯高喊。他听见左右两舷的戴尔和阿拉德也同时下令。战鼓狂暴敲打,船桨起起落落,黑贝丝号破浪而前。当他转头望向海灵号时,戴尔给父亲敬了个礼。剑鱼号再度掉队,被两侧小一号的船超过,除她之外,整条战列整齐得像道盾墙。
  远处看来狭窄的河道,如今却辽阔得像无边的海洋,城市也在眼前愈变愈大。红堡雄踞于伊耿高丘,掌控河口要道。它有钢铁加固的工事、巨型的堡楼和厚实的红墙,好似蹲坐在河流与市街之上的凶残猛兽。堡下的悬崖多石而陡峭,点缀着苔藓与荆棘。舰队必须从城堡下经过,方能入港攻城。
  第一战列已经入河,敌舰却开始逆流退却。看来他们想诱敌深入,使我军堵在一团,互相牵制,无法伸展队列,进行侧翼包围……别忘了后面还有那条铁索。他在甲板上来回踱步,伸长脖子想看清乔佛里的舰队。‘小孩的玩具”包括笨重的神恩号,他认出来,还有陈旧迟缓的伊蒙王子号,丝绸夫人号和她的姐妹舰夫人之耻号、野风号、君临号、白鹿号、长枪号、海花号。可是,狮星号呢?劳勃国王为纪念他所深爱却又失落的少女而造的华美漂亮的莱安娜小姐号呢?劳勃国王之锤号呢?她不仅是王家舰队最大的战船,拥有四百支桨,更是小鬼国王手中惟一能与怒火号抗衡的舰只。照理说,应该由她居中组织防御才对。
  戴佛斯嗅出陷阱的味道,却看不出敌人有任何埋伏或突袭的迹象,只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庞大的舰队排成整齐的队型,一直连到天边。难道对方打算适时升起铁索,把我军一截为二?这样做好处何在?留在湾外的船照样可把人马运到北岸,虽然进度慢一点,倒更安全。
  一群摇曳的橘红飞鸟从城堡上层翅俯冲,约有二三十只:这是燃烧的沥青罐,拖着长长的火尾呈抛物线射下河流。河水吞噬了大半飞鸟,也有几只在第一战列船舰的甲板上着陆,炸开,散射火花。亚莉珊王后号上的步兵乱成一团,他还看见龙祸号三处冒烟,也难怪,她最靠近河岸。第二波攻击接踵而至,这次夹杂飞箭,弓箭手从石塔上无数的箭孔中发射。一名士兵翻过猫号的船舷,撞上桨叶,沉入水底。这是 4'-天流的第一滴血,戴佛斯心想,却远远不是最后一滴。
  红堡的城垛上高高飘扬着小鬼国王的旗帜:拜拉席恩家族的金底宝冠雄鹿旗,兰尼斯特家族的红底怒吼雄狮旗。沥青火罐不断掷下,勇敢号上焰火弥漫,士兵们尖声惨叫。此时此刻,船舷下的桨手有甲板遮蔽,倒十分安全,挤在上面的步兵却不太走运。正如他所担忧的,右翼被迫承受所有攻击。马上就轮到我们了,他提醒自己,心里忐忑不安。黑贝丝号和北岸间只隔了五艘战舰,正在火罐射程之内。右舷方向,有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笨拙的剑鱼号——她现今落得太远,与其说是第二战列,其实更接近第三战列——以及虔诚号,祈祷号和奉献号,她们三个被放在如此危险的位置,真得希望船名所许的神灵赐福了。
  第二战列通过双子塔时,戴佛斯抓紧时间仔细观察。只见塔底有个约莫人头大的洞,一条巨型铁链蜿蜒而出,水上只见三个环节,其余都在河底。石塔只有一扇门,且离地二十余尺。北塔顶上,十字弓手正拼命向祈祷号和奉献号发动攻击。奉献号甲板上的弓箭手予以还击,有人被射落,戴佛斯听见惨叫。
  “船长阁下。”儿子马索斯来到身边。“请戴上头盔。”戴佛斯双手接过,笼在头上。这项圆盔除去了面甲,他痛恨视线被阻的滋味。
  接着,沥青火罐如雨般在船边坠落。其中一罐在玛瑞亚夫人号的甲板上炸裂,阿拉德的船员迅速将火扑灭。左舷,潮头岛之荣光号吹响号角,桨手们拼命击桨,拍出无数水花。一只足有一码长的箭自城上弩炮射出,落在离马索斯不到两尺的地方,深深没入木制甲板,颤个不停。前方,第一战列和敌舰之间已进入弓箭射程,船船之间飞箭往来,好似嘶嘶怪叫的毒蛇。
  黑水河南岸,戴佛斯看见土兵们正将粗制木筏拖入水中,大军整队,千旗飘扬。随处可见烈焰红心,渺小漆黑的雄鹿被禁锢在火焰之中,几乎无法辨认。我们理应在宝冠雄鹿旗下作战,他心想,雄鹿是劳勃国王的徽记,整个城市都会欣然接受。陌生的纹章只会引起反感。
  看见烈焰红心,他不由得想起梅丽珊卓在风息堡底的阴霾中诞生的影子。至少今天我们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战,用的是正派人的武器,他告诉自己。红袍女及她的黑暗子孙将与这场战斗毫无瓜葛。史坦尼斯已把她和他的私生侄儿艾德瑞克·风暴一起送回了龙石岛。之前,除后党人士发出微弱抗议外,他的船长和诸侯纷纷坚持不要女人加入这场光荣的战役。不过说归说,史坦尼斯本不打算理会,直到布莱斯·卡伦伯爵的一句话逆转了潮流:“陛下,若巫魔女还跟着咱们,将来人们便会把这场胜利称之为她的胜利,而不是您的。别人会说您靠她的符咒才赢得王冠。”在激烈的争论中,戴佛斯管住了嘴巴,但说心里话,他乐于见她被遣。对梅丽珊卓和她的真主,他只想避而远之。
  右舷,奉献号朝河岸驶去,放出跳板,弓箭手随即乱哄哄地涉进浅滩,将弓高举,以保持弓弦干燥。他们冲进悬崖和河水之间狭窄的滩头。城上飞石如雨,跳跃砸落,其间还混杂有弓箭与长矛。然而角度太小,在峭壁的掩护下,这些武器作用不大。
  祈祷号在上游二十多码的地方登陆,虔诚号则歪歪斜斜地朝河岸撞去。这时,守军出来了,他们冲下河岸,军马的铁蹄踏过浅滩,溅起水花。骑士们杀进弓箭手中,好似恶狼驱逐小鸡,大多数人还不及搭箭,便又被赶回船上,甚至落入河中。步兵连忙赶到,用长矛和战斧加以抵御,瞬间之后,整个场面便是血肉横飞。戴佛斯认出猎狗的狗头盔。他骑着骏马,通过跳板,杀上祈祷号,肩上的纯白披风迎风飘扬。不管是谁,只要近身,便被不由分说一斧砍翻。
  过了城堡,在环型城墙之中,山丘上的君临跃入眼帘。河滨成了一片焦土,兰尼斯特把所有建筑付之一炬,并将各色人等都赶进烂泥门。烧焦的桅杆和沉没的船只堆积在河滩,使船只无法靠近长长的石码头。看来这里无法登陆。烂泥门后,三架巨型投石机露出头来。维桑尼亚丘陵顶,艳阳映在贝勒大圣堂的七座水晶高塔上,璀璨发光。
  戴佛斯瞧不清前方的战斗,但能听见作战的声音。两艘战舰相撞,发出撕裂的巨响,他辨不出是哪两条船。顷刻之后,又一声巨大的碰撞回荡在水面,接着是第三声。在船木分解的刺耳尖啸中,他听见怒火号船头投石机深沉的咚——咚声。海鹿号将一艘乔佛里的船迎面劈成两半,狗鼻号却开始起火燃烧,亚莉珊女王号被丝绸夫人号和夫人之耻号夹在中间,动弹不得,她的船员正与登舰的敌人做殊死搏斗。
  正前方,敌方君临号穿过信仰号和王权号之间的缝隙,猛扑而来。信仰号右舷的桨手在撞击之前及时收起船桨,但王权号左舷的桨却如火柴棍般被掠过的君临号全数撞断。“放箭,”戴佛斯命令,他的十字弓兵立刻掀起一阵致命的箭雨。他看见君临号的船长倒下,一时却想不起对方的名字。
  岸上,巨型投石机的手臂一只、两只、三只,纷纷抬起。数以百计的石头爬上黄色的天空,每块都大如人头。它们坠落下来,或溅起巨大浪花,或击穿橡木甲板,把人活生生打成碎骨、肉泥和肝浆。第一战列的船已全部加入战团。爪钩穿梭,铁撞锤砸过木壳,士兵群聚登船。在流动的浓烟之中,只见箭矢遮天蔽日。人们纷纷死去……所聿到目前为止,他的部下尚无阵亡。
  黑贝丝号逆流而上,桨官鼓声雷动,好似她正饥渴地寻找撞锤的第一个牺牲晶。亚莉珊女王号已被两艘兰尼斯特战舰捕获,三船由爪钩和绳索连成一体。
  “撞角速度!”戴佛斯高呼。
  鼓点模糊,成了一片绵长、狂热、无休无止的锤打,黑贝丝起飞了,船首劈开水花,飞沫犹如乳奶。阿拉德发现了同样的机会,他的玛瑞亚夫人号与黑贝丝号并驾齐驱。此刻,第一战列已经散开,各自为战。三艘纠结的战舰就在前方,缠绕着缓缓旋转,甲板上血肉模糊,人们用斧剑互相挥砍。再转过去一点,戴佛斯·席渥斯向战士祷告,让她再转过去一点,把侧舷暴露出来。
  战士定然听见了他的祷告。黑贝丝号和玛瑞亚夫人号几乎同时扎进夫人之耻号体内,把她从头到尾撞个稀烂,力道之猛,连隔着三条船的丝绸夫人号上的人也被抛入海中。相撞的刹那,戴佛斯的牙齿猛地闭合,差点咬断舌头。他吐出一口鲜血。下次记得闭紧嘴巴,你这蠢货。在海上讨了四十年生活,这还是他头一遭主动撞击别人的船。回头一看,船上的弓箭手正自由射击。
  “后退,”他命令。黑贝丝号倒划船桨,河水迅猛灌进刚才砸出的大洞,夫人之耻号就这样在她面前支离破碎,成群的人落入河中。活人挣扎求生,死人寂默浮沉,而穿重板甲或锁子甲的人不论死活立刻沉入河底,不再动弹。即将淹死的人们的苦苦哀号,一直萦绕在他耳际。
  一抹绿光闪过眼帘,飞向前面,落到左舷方向。刹时,一窝翡翠毒蛇咝咝叫着在亚莉珊女王号的船尾升起,翻腾,燃烧。恐怖的哭喊从前方传来:“野火!”
  他脸色大变。燃烧的沥青是一回事,野火的威胁则大不相同。这种邪恶的物质,几乎无法扑灭。哪怕只有一点火星,用斗篷闷,斗篷反而着火;用手掌拍,手掌反而燃烧。“尿在野火上,你那玩意儿就得烤焦,”这是老海员们的名言之一。伊姆瑞爵士已警告过他们可能会碰上这种炼金术士的邪恶物质。所幸世上活着的火术士寥寥无几,这种物质很快便会耗尽,伊姆瑞爵士向人们保证。
  戴佛斯下达新指令:战舰掉头,一舷桨手往前划而另一舷往后划。玛瑞亚夫人号也在撤离,没有沾上火苗。烈火以他难以想象的速度吞噬了亚莉珊女王号,随即蔓延到她的捕获者。绿火缠身的人跳进水中,发出非人的惨嚎。君临城上,喷火弩射出死亡,烂泥门内,庞然的投石机掷下巨石。一颗公牛大小的岩石坠落在黑贝丝”号和海灵号之间,激得双船摇晃不止,甲板上的人浑身皆湿。另一颗小不了多少的石头直接命中傲笑者号。这条瓦列利安家的战舰像—‘块从高塔上抛下的孩童玩具般爆炸分裂,溅起的碎片有手臂那么长。
  在漫天的黑烟和绿火中,戴佛斯瞥见一群小船顺流而—F:其中有渡船、划艇、驳轮、木筏、小帆船和船:身腐烂得几乎无法漂浮的货船,混乱不堪。真是绝望的挣扎,凭这一堆浮木怎可扭转战局?只能挡道罢了。显而易见,敌军战线已无法重整。左翼,史蒂芬公爵号,珍娜号和快剑号突破了防守,冲向上游。右翼还在酣战,然而,我军中央部分却在投石机的巨石袭击厂:亡崩瓦解,有的船调头朝下游避去,有的船靠向左边,大家都在匆忙闪避无情的石雨。怒火号调转方向,企图用船尾投石机还击,不料射程不够,投出的沥青桶只砸在城墙上。王权号失去泰半船桨,信仰号被敌舰撞穿,开始下沉。他率领黑贝丝穿出两船之间,擦过瑟曦太后装饰华丽的镀金游艇——如今艇上满载土兵而非糖果蜜饯。这记碰撞将十几个敌人掀进河中,他们试图游泳,却成了黑贝丝号上弓箭手们的活靶子。
  马索斯高声叫喊,警告左舷方向出现的危机:一艘兰尼斯特战舰正挺着撞锤,:直扑而来。“右满舵!”戴佛斯大喝。他的部—F用桨n十推开游艇,其他人则拼命划水调头,让船首对准那不顾一切冲来的白鹿号。一时之间,他恐惧不已,生怕动作太慢,只剩被撞沉一途,幸而潮流及时帮助了黑贝丝号,当碰撞最终发生时,只是相互擦击,两船壳摩擦刮割,桨叶齐断。一块参差刁;齐的木板从头顶飞过,锋利如矛,戴佛斯不由得缩了一下。“登船!”他叫道。爪钩抛出。他抽出长剑,带头翻过栏杆。白鹿号的船员迎上船舷与他们对峙,但黑贝丝号的步兵如一阵钢铁洪流扫荡过去。戴佛斯穿过混战的人群,寻找敌舰船长,此人却在他靠近之前丧命。他站在船长的尸体旁,突然被人从后用战斧偷袭,幸好头盔挡下这一击,脑袋只是嗡嗡作响,并未碎裂。他昏头转向,下意识地着地翻滚。偷袭者喊叫着发起冲锋。戴佛斯双手握剑往上,抢先刺入来人腹中。
  手下一名船员扶他起立,“船长阁下,白鹿号已被我方夺取。”确实如此,戴佛斯抬眼四望。大多数敌人不是已死,便是奄奄一息,还有一些人投降。他摘下头盔,擦擦脸上的血迹,调头返回自己的船,一路小心翼翼,人们流出的内脏肚肠使甲板黏滑无比。马索斯伸手扶他翻过栏杆。
  接下来短短时间,黑贝丝号和白鹿号倒成了暴风雨中心的平静风眼。亚莉珊女工号和丝绸夫人号仍捆在一起,如一团绿色的地狱火,拖带夫人之耻号的残骸,飘向下游。一艘密尔战舰不幸撞上了她们,顷刻间也着了火。猫号正靠在迅速下沉的勇敢号边拯救人员。龙祸号的船长操纵坐船于两个码头间的缝隙处强行登陆,龙骨被撕得粉碎,船员和弓箭手、步兵一起蜂拥上岸』口入攻城队伍。红鸦号也被撞穿,正在缓缓倾斜。海鹿号同时与火势和敌兵搏斗,但她把烈焰红心旗插上了身边乔佛里的忠臣号。怒火号神气的船首被巨石打得不见踪影,正与神恩号接舷对战。他看见瓦列利安大人的潮头岛之荣光号撞开两艘兰尼斯特的快船,掀翻一艘,正向另一艘发射火箭。南岸,骑士们正领着战马陆续登上货船,许多小型战舰载满步兵,已开始渡河。她们格外谨慎地在半沉的船只和漂浮的野火之间挑选路径。史坦尼斯国工的全部舰队已驶入了河流,只有萨拉多·桑恩的里斯船还在湾内。很快我军将掌控整条黑水河。伊姆瑞爵士终于得到渴望的胜利,戴佛斯想,史坦尼斯终于能让军队跨过天堑,然而诸神在上,代价实在是……
  “船长阁下!”马索斯碰碰他肩膀。
  是剑鱼号。她的两行桨叶起起落落,但风帆始终没降下来。燃烧的沥青点燃索具,火势逐渐蔓延,爬过绳子,登上帆布,长成一个黄焰大瘤。她那笨重的撞锤,形塑成船名所指的鱼类的模样,歪歪斜斜地栽向前方水面。剑鱼号正前方,一艘小船缓缓飘来,在河中缓缓打转,形成一个诱人的目标。这是一艘兰尼斯特的废船,吃水很低,黏稠的绿血从舷板间的隙缝渗漏而出。
  见此光景,戴佛斯·席渥斯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不,”他大喊,“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但在一片吼叫和撕杀声中,除了马索斯,没人听见他的话。至少剑鱼号的船长肯定没听见,他兴奋不已,手中笨拙的剑终于找到了合适目标。顷刻间,剑鱼号提升至战斗速度。戴佛斯抬起残废的手掌紧紧握住装指骨的皮袋。
  碰撞、撕裂、分解,剑鱼号把腐朽的废船撞成纷飞的碎片。她像一颗熟透的水果般爆裂开来,虽然没有一种水果能发出木头分裂的尖啸。伴随漫天的果肉,绿色的汁液从一千个罐子中流溢而出,好似垂死野兽的肚肠,闪耀绿芒,光彩夺目,在河面上散开……
  “后退,”他咆哮,“快离开。赶快离开她,后退,后退!”绳索砍开,戴佛斯感觉到甲板移动,黑贝丝快速脱离白鹿号,木桨重新入水。
  接着,只听一声急促而尖利的低吠,好似什么人凑在耳边喘气。半晌之后,成了怒嚎。脚下的甲板消失不见,黑水扑击脸庞,灌进鼻子和嘴巴。他呛水,淹溺,不知身在何方。在无边的惊恐中,戴佛斯盲目挣扎,直到终于浮出水面。他吐出积水,深吸口气,抓住最近的木板,紧抱不放。
  剑鱼号和废船消失不见,焦黑的残躯同他一起漂向下游,溺水的人们死死抓住散落水中的冒烟木板。河面上升起一个五十尺高的绿火恶魔,他旋转着,翩翩起舞。他有十几只手臂,每只都握着长鞭,鞭子一挥,那儿就起火燃烧。黑贝丝号烧了起来,两旁的白鹿号和忠臣号也一样。虔诚号、猫号、勇敢号、王权号、红鸦号、老妇人号、信仰号和怒火号全都烈焰冲天,连君临号和神恩号也未能聿免,恶魔不分敌我地狼吞虎咽。瓦列利安大人华丽的潮头岛之荣光号企图掉头,但恶魔懒洋洋地伸出一根绿手指,扫过她银色的船桨,把它们像蜡烛一样点燃。一时之间,她好似在用两排长长的明亮火炬击水划行,努力挣脱。
  流水紧抱住他,裹挟着他,旋转漂流。他咬牙奋力游水,方才避免被一块漂过身边的野火残片触到。我儿子呢?戴佛斯想,但在这一片空前的喧嚣中,根本无法寻找。又一艘满载野火的废船在身后爆炸。整条黑水河似乎从河床开始沸腾,到处是燃烧的桅杆,燃烧的土兵,船只爆裂的碎末纷飞于空气之中。
  这样下去,我将被冲进海湾。但不管怎样总比待在这儿强,只要能离开,就可想办法上岸。他是个货真价实的游泳好手,何况萨拉多·桑恩的舰队就在海口,伊姆瑞爵士命令他们留在湾内担任后卫……
  这时,激流刚好把他的身子转了个方向,似乎要他仔细瞧瞧下游等待着的残酷命运。
  铁索。诸神救我,他们把拦江铁索升起来了。
  在河流汇入黑水湾的宽阔海口,铁链紧密地伸展,大约比水面高出两三尺。已有十几艘战舰撞上屏障,湍急的黑水正把其他船只牵引过去。几乎所有船都在燃烧,尚还完好的也无法聿免。透过铁索,戴佛斯看见萨拉多·桑恩舰队的彩绘船壳,但他知道自己永远也到不了那儿。一座由火红的钢铁、炽热的船木和旋转的绿火组成的长墙挡在他们之间。黑水河口成了地狱之门。提利昂
  他蹲在城垛上,如石像鬼般一动不动。烂泥门外,隔着曾为渔市和码头的废墟,河流上烈焰熊熊。史坦尼斯的舰队半数起火,乔佛里的绝大多数船只也在燃烧。野火的亲吻使神气的舰船化为葬礼的柴堆,把人变成活火炬。空中满是烟尘、箭矢和尖叫。
  在下游的船长,不管出生高贵与否,都眼睁睁地看着木筏、驳轮和废船载着致命的绿色水果,顺着黑水河朝他们袭来。密尔舰船上长长的白色大桨像蜈蚣的脚一般疯狂摆动,奋力扭转方向,但无济于事。这些蜈蚣无路可逃。
  城墙下燃起十几处大火,但沥青罐爆裂的威力与野火对比相形见绌,就好似燃烧的房子里点的蜡烛。它们那橙色和鲜红的光辉,在翡翠色的火祭大典前显得如此渺小。低矮的云层染上河流的颜色,深浅不一的绿覆盖天空。美得诡异,美得可怕,正如书中的龙焰。不知征服者伊耿在怒火燎原一役中凌空飞翔时,是否也有相同的感触。
  热风掀起绯红披风,抽打到裸露的脸上,但他不想避开。他隐约意识到堡楼里的金袍卫士在欢呼,却无法出声加入。胜利只到手了一半。还不够。
  又一艘塞满伊里斯国王的烂熟水果的驳轮被饥渴的火焰所吞没。一股翡翠色的喷泉从河面陡然升起,足有三四十尺高,爆炸的亮光使他不得不遮住眼睛。火焰在水面舞动,噼里啪啦,咝咝作响,盖过所有惨叫。河里成百上千满是人,要么被淹,要么着火,要么两者皆有。
  你听见他们的惨叫吗,史坦尼斯?你看见他们在燃烧吗?这不仅出自我的计谋,更是由于你的愚蠢。提利昂知道,黑水河南岸沸腾的人群中,史坦尼斯正在观望。他没有哥哥劳勃对战斗的渴望,却有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之风,习惯坐镇后方,指挥预备队。此刻他可能正在马背上,穿着明亮的甲胄,头戴王冠。那是顶赤金王冠,瓦里斯说过,边缘弄成火焰形状。
  “我的船!”乔佛里在城墙过道上嘶哑地叫喊,他跟护卫们一齐挤在城垛后面,战盔上戴了一个代表国王身份的金环。“我的君临号烧起来了!还有瑟曦王后号和忠臣号。看,海花号也在燃烧,在那儿!”他用新剑戳指,绿焰舔食着海花号金色的船体,爬上船桨。船长紧急调头逆流规避,却逃不过野火的毒手。
  她注定难逃一劫,提利昂心知肚明。别无他法。若不主动邀战,史坦尼斯就不会上钩。箭可以瞄准,矛可以挪移,甚至投石机也可以调校,但野火有自己的意愿,一旦出手,非人力所能控制。“没办法,”他告诉外甥,“无论如何,我们的舰队总会完蛋。”
  即便在城垛上——他身体太矮,看不到外面,因此让人把他托上去——也只能看见浓烟烈火和一片混战,无法分辨确实的状况,但他脑海里早已操练过千百遍。当史坦尼斯的旗舰一经过红堡下方,他便发出信号,敦促波隆抽打牛群,驱赶它们行动。铁索极其沉重,所以巨大的绞盘转动很慢,同时吱吱嘎嘎发出轰鸣。当闪光的金属透过水面时,叛军的整个舰队应该都过去了。巨链将一环接一环冒出,滴滴答答淌水,有些还沾有亮晶晶的烂泥,直到整个绷紧。史坦尼斯将他的舰队驶进黑水河,却别想再出去。
  但是,有些船得以逃脱。水流难以捉摸,野火不如他希望的那么散布均匀。确实,主河道化为一片火海,但不少密尔舰艇逃向南岸,有希望全身而退,还有至少八艘船已在城下登陆。不管顺利登陆还是失事搁浅,结果都一样,她们把人弄到了岸上。更糟的是,在废船起火前,敌军最前两个战列的左翼已突破防御,到达上游。这样估算,史坦尼斯大概还剩三四十艘战舰,一旦他们重拾勇气,足以将整个军团运过河。
  那恐怕得花上一点时间——就算再勇敢的人,看到数以千计的袍泽被野火吞噬,也会感到恐慌。哈林说这种物质烧起来非常炽热,血肉将像油脂一样融化。即便女口止匕一一一 .
  提利昂对自己的人不存幻想。只要势头不妙,他们将即刻崩溃,逃之天天,杰斯林·拜瓦特警告过,因此获胜的惟一办法就是确保战斗从头至尾一直占上风。
  他看见焦黑的码头废墟中一片黑压压的人影。是再度突击的时候了,他想。军队踉跄上岸时最为脆弱,不能给敌人在北岸集结的时间。
  他翻下城垛。“告诉杰斯林大人,河边有敌情,”他对拜瓦特派来的其中一位传令兵说,然后转向另一个,“替我向亚耐德爵士致意,并让他将‘君临三妓’西转三十度。”虽不足封锁河面,至少能投得更远。
  “母亲答应让我指挥‘君临三妓’,”乔佛里说。提利昂恼火地发现国王又将面甲掀了起来。这孩子无疑在厚重的钢甲里闷得够呛……但此刻他最不愿看到的就是一支流矢戳进外甥的眼睛。
  他“咣”一声拉下面甲。“另U掀起来,陛下,您的安全对大家弥足珍贵。”你不想毁掉这张漂亮脸蛋吧。“如您所愿,‘君临三妓’就由您指挥。”暂时还不要紧,往燃烧的舰船上扔东西没什么意义。先前,小乔已叫人把“鹿角民”们扒光衣服绑在下方广场,一个个头钉鹿角。当初御前审判,他发誓要把他们送还史坦尼斯。人没有巨石或沥青桶那么重,肯定投得更远,金袍子们还为此下注,争论那些叛徒会不会直接飞越黑水河。“速战速决,陛下,”他告诉乔佛里,“很快我们又需要投石机来扔石头。野火也有燃尽之时。”
  乔佛里高高兴兴地快步离开,马林爵士随侍在旁,奥斯蒙爵士准备跟进时,提利昂扣住他手腕。“无论发生什么,保护他的安全,并q-~4~待在那儿,明白?”
  “遵命。”奥斯蒙爵士和蔼地微笑。
  提利昂早警告过特兰和凯特布莱克,若国王有个万一,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下场。除了他俩,还有十二名资深金袍子在阶梯下准备护送乔佛里。我尽全力保护你肮脏的杂种,瑟曦,他苦涩地想,你能同样对待爱拉雅雅吗?
  小乔离开不久,一个传令兵气喘吁吁地登上阶梯。“大人,快!”他单膝跪地,“他们在比武场登陆了数百人!带着攻城锤往国王门去了。”
  提利昂一边咒骂,一边高低不稳、摇摇晃晃地爬下阶梯。波德瑞克·派恩牵马等在下面。上马后,他二话不说,沿着临河道疾驰,波德和曼登·穆尔爵土拼力跟上。家家门户紧闭,房屋被绿影笼罩,路上人马皆无,提利昂早巳下令清空街道,以便守军在各城门间快速调度。即使如此,赶到国王门时,已能听见木头受撞的轰鸣,无疑攻城锤投入了战斗。巨大的铰链吱嘎作响,好似垂死巨人的呻吟。门前广场布满伤兵,但马匹排了几列,其中不少并未带伤,幸存的佣兵和金袍子足以组成一支强大的队伍。“全体整队!”他大喊着跳下马。城门在又一波冲击下摇晃。“这里谁负责?他妈的给我冲出去!”
  “不行,”城墙的阴影里冒出一个阴影。身穿烟灰色盔甲的大个子桑铎·克里冈双手扯下头盔,扔到地上。狰狞的狗头盔焦黑变形,右耳已被削掉。猎狗一只眼睛上方正在淌血,流过他旧时的灼伤疤痕,遮住半边脸。
  “必须去!”提利昂直视对方。
  克里冈呼吸粗浊,“去你妈的。”
  一名佣兵走上前。“我们出击过,大人。一共打了三次,伤亡了一半。四处是席卷的野火,马嘶得像人,人叫得像马——”
  “你以为我雇你们来参加比武大会?想来杯可口的冰牛奶,外加一碗果莓?啊哈?他妈的快给我上马!你也一样,猎狗。”
  克里冈脸上的鲜血闪着红光,眼睛却是惨白。他缓缓拔出长剑。
  他在害怕,提利昂震惊地意识到,猎狗在害怕!他转而解释紧迫的形势:“你竖起耳朵听一听,他们把攻城锤抬到了城门口,必须阻止他们一一”
  “把门打开,让他们进来,然后围起来杀掉。”猎狗将长剑插入地面,倚在剑柄上,身体摇摇晃晃。“我已经损失了一半部下,马匹也所剩不多,不能把整队人都葬送在烈火里。”
  身穿釉彩白甲的曼登·穆尔爵士走到提利昂身边,打扮得洁白无瑕。“你必须执行御前首相的命令。”
  “去你妈的御前首相,”猎狗半边脸黏乎乎地全是血,另外一半却比牛奶还苍白,“给我拿点喝的!”一名金袍子的军官递上一个杯子。克里冈喝了一口便即吐掉,反手把杯子摔出去。“水?操你妈的水!拿酒来!”
  他不行了,提利昂只能面对现实,这伤,这火……他不行了,我得找别人带队。谁上?曼登爵士?他扫视众人,知道这行不通。克里冈的恐惧动摇了军心,若无人出面,人人都会怯阵,可曼登爵士……诚如詹姆所言,是个危险角色,却不能赢得人心。
  远处又传来一声巨大的撞击。城墙上方,黑暗的天空泛着翡翠和橙色的光晕。城门能坚持多久?
  真是疯了,他想,但发疯总比失败,好。失败意味着死亡和耻辱。“很好,我来带领突击。”
  若他以为如此便能令猎狗知耻而后勇,那就错了。克里冈只是哈哈大笑:“你严
  提利昂看到众人脸上的怀疑。“是的,我。曼登爵士,由你执掌国王的旗帜。波德,我的头盔。”男孩跑去执行命令。猎狗靠在那柄满是豁口、血迹斑斑的长剑上,睁大苍白的眼睛望着他。曼登爵士扶提利昂重新上马。‘‘全体整队!,’他高喊。
  他的大红马戴着颈甲和护面,绯红丝幔罩住后半身,底衬一袭锁甲,高高的马鞍镀了金。波德瑞克·派恩递上头盔和盾牌,盾牌由橡木制成,以红色为底,装饰着金狮环绕金手的图案。他策马兜圈,看着场子里的人马。只有少数人响应,未过二十,他们坐在马上,苍白的眼睛与猎狗无异。他轻蔑地看着其他人,那些克里冈麾下的骑士和佣兵。“你们说我是个半人,”他道,“那你们这些‘完人’比我多出了什么?”
  这话大大羞辱了他们。有位骑士不戴头盔便上马加入,两个佣兵一声不吭地跟进。人越来越多。其间国王门又抖了一下。不一会儿,提利昂的队伍翻了一番。他用言语套住了他们。我上战场,你们就得跟上,否则就是自认不如侏儒。
  “我不会高呼乔佛里万岁,”他告诉他们,“也不会高呼凯岩城万岁。史坦尼斯要洗劫的是你们的城市,要撞开的是你们的城门。跟我一起来,宰了这狗杂种!!”提利昂拔出战斧,拨转马头,朝突击口冲去。他认为他们跟了过来,却始终不敢回头。珊莎
  托架后的镜子反射着明亮的火炬为太后的舞厅注满银色的光辉,然而厅中仍有阴影。珊莎从伊林·派恩爵士的眼里看得到——他如磐石一样杵在后门,不吃不喝——从盖尔斯伯爵痛苦的咳嗽和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的低语中听得出。奥斯尼不时溜进来向瑟曦报告消息。
  他头一次从后门进来时,珊莎刚喝完汤。她瞥见他先和弟弟奥斯佛利说了些什么,接着才登上高台,跪在太后的高位边。他浑身马味,脸上有四条结痂的细长抓痕,头发披散,越过颈项,遮住双眼。尽管他话音很轻,珊莎还是忍不住去听。“我军已缠住敌舰队,有些弓箭手上了岸,但猎狗把他们冲得七零八落。太后陛下,您的弟弟正升起锁链,我听到他发出信号。有些跳蚤窝的醉汉想乘机打家劫舍,拜瓦特大人已派金袍卫士去处理。贝勒大圣堂挤满了人,大家都在祈祷。”
  “我儿子呢?”
  “国王陛下也去过大圣堂,以接受总主教的祝福。眼下他跟首相一起在城墙上,安抚守军,激励士气。”
  瑟曦要侍童再拿一杯酒。这是青亭岛的上等金色葡萄酒,带果味的醇酿。太后喝了许多,愈喝愈是美丽。她脸颊绯红,俯视大厅的眼睛里有一种明亮而狂热的神色。一双燃烧着野火的眼睛,珊莎心想。
  乐师们在演奏,杂耍艺人变戏法,月童踩着高跷在厅里摇摆走动,嘲笑在场每个人,而唐托斯爵士骑着扫帚马追逐年轻女仆。宾客们大声欢笑,却显得言不由衷,仿佛随时都能化为抽泣。他们人在这里,思绪和心灵却在城墙上。
  肉汤之后上了苹果、坚果和葡萄干拌的沙拉。其他任何时候,这都是一道美味,但在今晚,所有食物都添加了名叫恐惧的调料。厅里没胃口的远不止珊莎一人。盖尔斯伯爵咳嗽的时间比吃的时间多,洛丽丝·史铎克渥斯驼背坐着发抖,蓝赛尔爵士手下一名骑士的新娘不可遏抑地哭泣起来。太后命法兰肯学士给她一杯安眠酒,安排她上床睡觉。“眼泪,”女子被带离大厅后,她不屑地对珊莎说,“正如我母亲大人常说的刀口样,是女人的武器。刀剑则属于男人。这说明了一切,不是吗?”
  “但男人必须勇敢,”珊莎道,“要骑马出去面对刀斧,每个人都来杀你……”“詹姆曾对我说,只有在战场和床上,他才能感觉自己的生命。”她举起酒杯,喝下一大口,面前的沙拉一点没碰。“我宁可面对亿万刀剑,也胜过无助地坐在这里,假装乐意跟这群受惊的母鸡为伴。”
  “陛下,是您邀请她们来的。”
  “这是当然,身为太后,就得做这种事。将来,你若跟乔佛里结婚,迟早也会明白这个道理。趁现在好好学一学吧。”太后打量坐满长凳的妻子、女儿和母亲们。“这些母鸡本身一钱不值,但和她们同群的公鸡是当下的关键,其中有些还会从战斗中生还,所以我必须为他们的女人提供保护。若我那可恶的侏儒弟弟侥幸成功,她们就会回到丈夫和父亲身边,宣传各种故事,说我如何勇敢,如何坚强,如何激励她们的士气。说我如何坚定不移,从无片刻疑虑。”
  “要城堡陷落吗?”
  “你就希望那样,对不对?”瑟曦不等她否认,续道,“如果不被卫兵出卖,我或能在此坚守一时,等待史坦尼斯公爵到来,以登城向他请降,避免最糟的情形。但若他抵达之前,梅葛楼就告陷落,那样的话,我敢说在座诸位都得忍受一点强暴。非常时刻,虐待、奸淫和拷打是谁也管不了的。”
  珊莎吓坏了。“这些都是女人啊!手无寸铁,出身高贵。”
  “出身会提供保护,”瑟曦承认,“但没你想象的那么多。虽然她们每个都值一大笔赎金,但经过疯狂的战斗后,士兵们对血肉娇躯往往比钱财更感兴趣。其实她们应该庆幸,有金子当盾牌总比什么都没有好。街上那些女人会受到更粗暴的对待,我们的女仆们也一样,像坦妲小姐的侍女这样的漂亮妞会被玩上一整夜。对了,亲爱的,千万不要以为年老色衰或天生丑陋的就会被放过,灌下几杯烈酒,瞎眼的洗衣妇和臭烘烘的猪圈小妹就跟你一样标致。”
  “我?”
  “另U像只老鼠一样咋咋唬唬,珊莎。你已经是女人了,明白吗?你还是我长子的未婚妻。”太后啜一口酒。“城下换作别人,我还能试试去哄他,但这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我不如去哄他的马!”她注意到珊莎的表情,轻笑失声。“我吓到你了,亲爱的小姐?”她倾身靠近。“你这小傻瓜,眼泪并不是女人惟一的武器,你两腿之间还有一件,最好学会用它。一旦学成,自有男人主动为你使剑。两种剑都免费。”
  珊莎正不知如何回答,两个凯特布莱克又走进厅里。这两个弟弟和奥斯蒙爵士一样,在城堡很得人缘,他们总是面带微笑,俏皮话信手拈来,不论跟骑士、侍从还是马夫、猎人都很合拍,而且最得女仆们的青睐。如今奥斯蒙爵士取代了桑铎·克里冈在乔佛里身边的位置,井边的洗衣妇们聊天时说他跟猎狗一样强壮,但更年轻,反应更快。要真这样,为什么在奥斯蒙爵士当上御林铁卫之前,她从没听过凯特布莱克这个姓呢? ·
  奥斯尼满脸堆笑地跪在太后身边,“火船出动了,太后陛下,整条黑水河沐浴在野火中。一百艘船起火燃烧,或许还不止。”
  “我儿子呢?”
  “他在烂泥门,跟首相及御林铁卫们一起。陛下,他刚与堡楼上的士兵交谈,并教授他们一些操作十字弓的小技巧,这是真的,大家都认为他是个勇敢的男孩。”
  “他要做的是当个活着的男孩。”瑟曦转向他的兄弟奥斯佛利,这一位比较高,也比较严肃,留着一圈耷拉的小黑胡子。“你呢?”
  奥斯佛利长长的黑发上戴了一顶钢制半盔,表情阴郁,“陛下,”他平静地说,“小伙子们逮到一个马夫和两个女仆,他们偷了三匹国王的马,想溜出边门。”
  “今晚的第一批叛徒,”太后说,“但不是最后一批。交给伊林爵士处置,把头插在枪上,挂在马厩外以儆效尤。”他们走后,她转向珊莎。“你想坐在我儿子身边的话,这又是一课。今晚这种时刻,倘若心慈手软,叛徒就会如雨后蘑菇一样冒出来。让臣民保持忠诚的惟一办法就是确保他们害怕你更胜敌人。”
  “我会记住的,陛下,”珊莎说。她向来只听说,要让人民忠诚,爱比恐惧可靠。我要当上王后,会让他们爱我。
  沙拉之后是蟹爪派,接着是装在空心面包盘里的韭菜胡萝卜烤羊肉。洛丽丝吃得太快,结果吐了出来,洒自己和姐姐一身。盖尔斯伯爵咳嗽了喝酒,喝酒了咳嗽,最后昏睡过去,脸趴进餐盘,手泡在一滩葡萄酒中。太后厌恶地瞪着他。“诸神一定是疯了才让男人的器官长在他这种人身上!我也一定是疯了才会把他救出来。”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突然快步返回,红袍飘飘。“陛下,不少百姓在门外广场聚集,请求到城堡避难。他们不是暴民,而是富商匠人之流。”
  “叫他们回家,”太后说,“若是不走,就用十字弓射杀几个。不许出击,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开门。”
  “遵命。”他鞠躬离去。
  太后变得阴沉恼怒,“我真恨不得拿剑上战场!”她的声音开始含糊,“小时候,詹姆和我长得太像,连父亲大人也常分不清。有时为了恶作剧,我们会互换衣服,假扮对方一整天。可当詹姆得到他的第一把剑时,我却没有份。‘那我呢?气己得当时自己问。我们如此相像,我永远无法理解为何彼此会受到迥异的对待。詹姆练习长剑、枪矛和钉头锤,我却学会微笑、唱歌和讨人欢喜。他成了凯岩城的继承人,我则像马一样被卖给陌生人。新主人想骑就骑,想打就打,若有了新的母马,就把我扔到一边。詹姆抽到一支荣耀和力量的上签,我抽到的则是生育和月经。”
  “可您是七大王国的太后呀,”珊莎说。
  “在刀剑面前,太后也不过是个女子而已。”
  瑟曦一饮而尽,侍童忙过来舔酒,但她将玻璃杯翻转,摇摇头。“够了,今晚我得保持清醒。”
  最后一道菜是山羊奶酪加烤苹果,肉桂的香气满溢大厅。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又一次匆忙进来跪在她们之间。“陛下,”他嗫嚅地说,“史坦尼斯的部队在比武场登陆,更多敌人正在渡河。烂泥门遭到攻击,他们还抬了一根攻城锤到国王门。小恶魔已带兵出击。”
  “嗯,不错,这招会吓死他们,”太后淡淡地道,“他没带小乔去吧?”
  “没有,陛下,国王由我哥保护,正在监督‘君临三妓’把‘鹿角民’往河里抛。”
  “烂泥门不正遭到攻击?神经病,告诉奥斯蒙爵士,这太危险了,立刻撤离,护送国王回城!”
  “小恶魔命令——”
  “我的话才算数。”瑟曦眯起眼睛,“你老哥要么照办,要么就率下一拨突击队出击,连你也一起去。”
  食物清走之后,众宾客纷纷请求去圣堂祈祷,瑟曦慈蔼地一一批准。坦妲伯爵夫人和她的女儿们也在其中。一个歌手被带进来,为留下的人弹奏古竖琴,甜蜜的乐声填满大厅。他歌颂琼琪和佛罗理安,歌颂龙骑士伊蒙王子和他对兄嫂之爱,歌颂娜梅莉亚的万船横渡。歌谣虽然美丽,却又充满悲伤,让在场的女人忍不住落泪,珊莎的眼睛也渐渐湿润。
  “很好,亲爱的,”太后再度倾身靠近,“抓紧时间练习流泪,会派上用场的,史坦尼斯国王就要到了。”
  珊莎不安地动了动。“陛下?”
  “噢,饶了我吧,省省这套装模作样的鬼把戏。战况若非绝望,是轮不到侏儒出战的。好了,你也摘下面具,我对你在神木林里那些小小的叛国行径可是了若指掌。”
  “神木林?”别看唐托斯爵士,别看,别看,珊莎告诉自己,她不知道,没人知道,唐托斯向我保证过,我的佛罗理安不会让我失望。“我没有叛国,只是去祈祷。”
  “哼,为史坦尼斯,还是为你哥哥?够了,你去找你父亲的神还有什么好事?无非就是祈祷我们失败。这不是叛国是什么?”
  “我为乔佛里祈祷,”她紧张地坚持。
  “为什么?为他对你的爱?”太后从经过的女侍手中拿过一壶甜李子酒,倒满珊莎的杯子。“喝,”她冷冷地下令,“但愿它给你勇气,迎接即将到来的事实。”
  珊莎把杯子举到唇边,啜了一小口。酒甜得发腻,非常烈。
  “你能做得更好,”瑟曦道,“干了它,珊莎,这是太后的命令。”珊莎差点噎着,但勉强喝完一杯,黏稠甜腻的酒下肚,脑袋开始晕眩。
  “再来?”瑟曦问。
  “我不行了。求求您。”
  太后有些不悦,“好吧……我告诉你,之前你问到伊林爵士时,我撒了谎。想不想听实话,珊莎?想不想知道我叫他来的真正原因?”
  她不敢回答,但无所谓,太后根本没理她,便举手招呼。先前珊莎没见伊林爵土回来,但他就那么突然出现了,大步从高台后的阴影里跨出飞口猫一样安静,手提出鞘的寒冰。记得父亲每次取人性命后,都会去神木林里将这把剑洗干净,但伊林爵士没那么讲究,泛着涟漪的瓦雷利亚钢剑上沾有逐渐凝固的鲜血,红色蜕为褐色。“告诉珊莎小姐,我为何让你留在这里,”瑟曦命令。
  伊林爵士张开嘴,发出一连串梗住的咯咯声,麻子脸上毫无表情。
  “他说,他为我们而来,”太后道,“史坦尼斯也许能攻进都城,夺取王位,但我决不会接受他的审判。我不会让他擒住我们。”
  “我们?”
  “没错。所以我奉劝你更换祷词,珊莎,祈求另一个结局。我向你保证,兰尼斯特家族若是倒台,史塔克家也不会高兴。”她伸出手,轻轻地将珊莎的头发从脖子上拨开。提利昂
  头盔的眼缝限制了视线,提利昂只能看到正前方,但当他扭头,只见三艘战舰已靠在比武场,还有一艘大船,正在岸边用投石机抛射沥青火桶,以为掩护。
  提利昂的人从突击口鱼贯而出。“楔形队列,”他指示。突击队组成矛头,由他担任矛尖。曼登·穆尔爵士在他右手,一身釉彩白甲映着火光,木讷的双眼依旧无神。他跨下战马炭黑,披一身扩体白甲,御林铁卫的纯白盾牌绑在手臂。而在左手,提利昂吃惊地发现波德瑞克·派恩提剑跟随。“你太小,”他立即喝道,“回去i”
  “我是您的侍从,大人。”
  提利昂没时间争论。“那就跟着我,跟紧了!”语毕踢马出发。
  大家骑得很近,膝盖抵膝盖,循高墙而行。曼登爵士高举乔佛里的旗帜,红金相间的战旗在风中飘荡,雄鹿与猛狮共舞。队伍绕过堡楼基部,行进速度逐步加快。箭矢从城上疾射而出,石块在头顶旋转翻飞,盲目地撞向地面和河流,粉碎钢铁与血肉。国王门就在前方,敌军蜂拥而上,奋力推动一根巨大的铁头黑橡木攻城锤。船上下来的弓箭手围在他们四周,只要城门楼边有人露面,即刻放箭去射。“长枪准备,”提利昂命令,同时开始冲刺。
  地面潮湿滑溜,半是烂泥,半是血水。他的马在一具尸体上绊了一下,蹄子打滑,搅动烂泥,差一点令他在冲到敌人队伍之前便滚落马鞍,幸亏最后人马维持了平衡。城门下的敌军转过身来,匆忙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冲击。提利昂举起战斧,呐喊道:“君临万岁!”众人高声应和。矛头阵形飞射而出,发出钢铁与丝绸的绵长尖啸,滚滚马蹄与犀利剑刃融汇火光。
  曼登爵士在最后关头放平长枪,用乔佛里的旗帜刺穿了一个穿镶钉皮甲的敌人胸膛,并将来人提离地面,枪杆随即断裂。提利昂面前是个骑士,外衣上有只花环中的狐狸。他首先想到的是“佛罗伦”,第二个念头是“他没有头盔”。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加上马的惯性,抡起斧子劈向对方的脸,将他脑袋一分为二。碰撞的冲击令他肩膀麻痹。夏嘎若看见,一定会笑我,他边想边继续前进。
  一支矛砰然击中他的盾牌。波德在身边飞驰,砍向每一个经过的敌人。他隐约听见城墙上的人们在欢呼。攻城锤已被遗忘在烂泥地上,簇拥它的人要么逃走,要么转身战斗。提利昂策马撞倒一个弓箭手,从肩头到腋窝齐齐砍下一个长矛兵的胳膊,随后又在一顶剑鱼头盔上擦过一击。奔到攻城锤前,他的大红马人立起来,但曼登爵士的黑马却从身边一跃而过,爵土本人活如包裹白袍的死亡使者,剑到之处,手折头断,盾牌粉碎——不过,能带着完整无损的盾牌过河的敌人甚少就是了。
  提利昂最终还是催马越过了攻城锤。敌军正在溃逃。他左顾右盼,就是不见波德瑞克·派恩的踪影。猛然间,一支箭“咔哒”一声撞上面甲,离眼缝仅差一寸。他吃了一惊,险些落马。不能像个木3J3_-t~的待在原地,这好比胸甲上画靶子!
  他策马在四散的尸体间游行。黑水河下游塞满燃烧的战舰躯壳,片片野火仍在水面漂浮,炽烈的绿焰旋转上升,直至二十尺之高。他们虽驱散了操作攻城锤的敌人,但河岸边处处都有厮杀。敌人从燃烧的舰船中蜂拥上岸,巴隆·史文和蓝赛尔的人正竭力抵抗。“去烂泥门!”他下令。
  曼登爵士喊道:“烂泥门!”于是他们再次出发。“君临万岁!”途中他的人此起彼伏地叫嚷,还有人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真不知是谁教他们的。透过加衬垫的厚重钢盔,传来痛苦的嘶叫,火焰饥渴的劈啪声,颤抖的战号,嘹亮的铜喇叭。到处都是火。诸神慈悲,难怪猎狗吓坏了。他怕的是火……
  一声巨响回荡在黑水河上,有艘船被一块马大的石头扎扎实实地截为两段。这是我军还是敌军?烟雾弥漫,无法分辨。楔形队列已经散乱,每个人都各自为战。我该回去了,他一边这么想,一边继续往前骑。
  手中的战斧越来越沉,身边只剩几个人,其余的要么死去要么逃散。他使劲拽马,迫使它始终向东。这匹大红马跟桑铎·克里冈一样不喜欢火,但好歹容易驾驭。许多敌人狼狈不堪地从河里爬出,身带烧伤,通体浴血,一边不住呛水,多数都快死去。他带着他的小队伍在他们中间穿行,给那些还能站起来的人一个利落的死亡。战争局限于眼缝之前,比他高出一倍的骑士若不拔腿逃窜,就得死于非命。他们变得如此渺小,如此惊恐。“兰尼斯特万岁!”他纵声高呼,大开杀戒,手臂一直到肘成了红色,在河面的光线照耀下泛着血光。他勒马直立,向着天上的群星一振战斧,只听众人狂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提利昂醉了。
  这就是战斗狂热吧。詹姆从前经常描述,但他从未想过会亲身体验。时间变得含糊,变得缓慢,终至停顿,过去和将来一齐消失,惟有此情此景、此时此刻,而恐惧、思想、甚至身体都不复存在。“你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感觉不到铠甲的沉重,感觉不到淌进眼睛的汗水。事实上,你不再感觉,不再思想,不再是你自己:只有战斗,只有对手,一个,下一个,再下一个。他们又累又怕,你则生龙活虎。纵然死亡就在身边,但你何惧他们缓慢的刀剑,轻舞欢歌,放声长笑。”战斗狂热。我只是个半人,陶醉在杀戮中,你们有3-事就来杀我吧!
  他们确实在试。又一个枪兵向他奔来。提利昂围着来人绕圈疾走,砍掉他的矛头,接着是手和胳膊。一个没了弓的弓箭手抓着箭像匕首一样戳来,大腿却被红马踢中,摔了个四脚朝天,提利昂哈哈大笑。他骑过插在烂泥地里的一面旗帜,上面有史坦尼斯的烈焰红心纹章,便一斧将旗杆砍为两截。一个骑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举起巨剑对着他的盾牌一下又一下猛砍,却不防被人用匕首偷袭,捅进了腋窝下。救他的应该是他的手下,但提利昂根本没看清。
  “我投降,爵士,”远处河边另一位骑士大喊。“我投降。骑士先生,我向您投降。这是我的保证,给,给。”那人躺在黑水坑中,扔来一只龙虾护手,以为臣服。提利昂正俯身去拾,又一罐野火在头顶爆炸,绿焰四散,在刹那的强光照映下,他发现坑里不是黑水,而是鲜血,而那手套中有骑士的手。他把它丢回去。“投降,”对方无助而绝望地抽泣。提利昂掉马走开。
  一个士兵一手抓住提利昂的马缰,一手拿匕首朝他脸刺来。他拨开刀刃,一斧砍进对方脖背。就在使劲拔斧时,余光扫见白袍一闪,提利昂连忙转头,以为曼登·穆尔爵士又回到身边,不料是另一位白袍骑士。巴隆·史文爵士穿着同样的铠甲,但马饰上有自己的家徽:黑白天鹅互斗的图案。他不像白袍骑士,更像污垢骑士,提利昂麻木地想。巴隆爵士浑身是血,被烟熏黑。他提起钉头锤指向下游,锤头沾满脑浆和骨髓,“大人,您看。”
  提利昂拨转马头,朝黑水河下游望去。河面之下湍急漆黑,河面之上翻滚血焰。天空是红、橙和鲜艳的绿。“什么?”他刚发问,便看到了。
  全副武装的士兵从一艘撞毁在码头的战舰上鱼贯而下。怎么这么多?从哪儿来的?提利昂眯起眼睛,透过烟雾和火光,视线追随他们直至河心。原来有二十艘战舰堵在一起,或许更多,无法尽数。她们船桨互相交错,船身被绳索纠缠,撞锤相互钉死,坠落的索具则构成罗网。小船托住大船的残骸,彼此紧紧相连,俨然一座横跨天堑的桥梁,敌人从一个甲板跳到另一个甲板,源源不断穿越黑水河。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手下数百名胆大士兵正在过“桥”,甚至有个愚蠢的骑士想骑马过来,拼命催促惊恐的坐骑跨越船舷和木桨,通过布满鲜血和燃烧绿火的倾斜甲板。我为他们搭了座该死的血桥!他沮丧地想。虽然桥的某些部分缓缓下沉,其余部分则在燃烧,整体吱吱嘎嘎地移动,随时可能分崩离析,却阻止不了敌人的步伐。“他们是勇士,”他对巴隆爵士赞道,“我们去宰了他们。”
  他领着大家在摇曳火光和扑面烟灰中穿行,经过河滨的废墟,踏上长长的石码头。巴隆爵士带领手下紧紧跟随。曼登爵士也来汇合,他的盾牌已打成一堆烂铁。烟尘与灰烬在空气中弥漫,敌人在冲锋下瓦解,往河流退去。他们争先恐后地入河,将同伴撞进水中。北桥头是一艘半沉的敌舰,船首漆着“龙祸号”三字,龙骨已被提利昂置于码头间的沉船刮破。巴隆爵士还来不及下马,一个佩戴赛提加家族红蟹纹章的长矛兵便将矛尖捅进他的坐骑胸口,将他从马鞍掀下。提利昂从旁一闪而过,向着来人脑袋狠狠劈下,而后想勒马却迟了。他的马跃出码头,飞过碎裂的船舷,落到及膝深的水中,发出一声嘶鸣,溅起一片水花。战斧旋转脱手,提利昂自己则狠狠砸在潮湿的甲板上。
  接下来的状况更是疯狂。他的马折了一条腿,恐怖地嘶叫,他好不容易拔出匕首,割了这头可怜牲口的喉咙。血如猩红的喷泉,浸透手臂和胸膛。他再次站起,蹒跚着向栏杆走去,甲板扭曲,满是积水。接下来是无止无尽的战斗。他杀死几个,击伤几个,还有一些人逃跑,可敌人就是源源不绝。他丢了匕首,却抓着一截不知打哪儿来的断矛,反正抓起就刺,一边尖声咒骂。对手从面前奔逃,他则在后面追赶,翻过栏杆跳到另一艘船,再到下一艘。巴隆·史文和曼登·穆尔披着光彩的白甲』口两道白影左右跟随。一—群瓦列利安家的长矛兵包围了他们,他们背靠背地战斗,优雅如同舞蹈。
  提利昂觉得自己杀起人来笨拙了许多。他趁人转身刺其腰,利用身高抓住人腿,将对方掀进河里。箭在头顶呼啸而过,或从甲胄上弹开,其中一支插入胸甲与肩膀间的缝隙,他却浑然不觉。一个裸体男子从天而落,坠到甲板上,血肉横飞,好似塔顶掉下来的西瓜。鲜血模糊了提利昂头盔的眼缝。接着石雨骤降,砸穿甲板,搅拌肉泥,最后整个桥一阵颤抖,脚下剧烈运动,他翻倒在地。
  河水陡然涌进头盔。他赶紧扯掉,一边沿着倾斜的甲板缓缓行进,直到水深只及脖子的地方。四周吱嘎作响,犹如巨兽垂死的哀嚎。这些船,他恍惚地想,这些船要散架了。损毁的战舰分散开来,血桥正在瓦解。他刚回过神来,只听“啪”的一声巨响,如雷鸣一般,甲板在身下倾斜,将他滑回水中。
  倾斜的幅度如此之大,他得用尽全力拉住一条断绳,一寸一寸艰难地爬回去。眼角余光瞥见先前纠缠一起的某艘船已开始漂流而下,同时缓缓自转,上面的人争先恐后地跳水。有的佩戴着史坦尼斯的烈焰红心标记,有的则是乔佛里的公鹿雄狮纹章,还有其他家族的人,而今这已不重要了。上游和下游都成为一片火海。放眼望去,北方是混战杀场,挣扎奋斗的人海上摇摆着一大簇难以分辨的明亮旗帜,盾墙甫一组建,即告崩溃,无数跨着骏马的骑土杀进拥挤的人群,穿过尘土和泥泞,鲜血与烟雾;在南边,红堡高踞丘顶,弹射出点点火球。这不对!片刻之间,提利昂以为自己疯了,史坦尼斯和城堡如何换了位?他是怎么渡河到北岸的呢?随后才意识到由于甲板的转动,他自己被掉了个头,因此城堡和战场换了方向。战场,什么战场,如果史坦尼斯没有过河,他的大军在和谁作战?提利昂实在疲惫,无法弄清其中意义。肩膀疼得厉害,他伸手去揉,这才发现那支箭,然后想起受伤的事。我得赶紧离开这艘船。下游只有一堵火墙,船只一旦解体,他就会被水流冲去。
  一片喧嚣嘈杂中,隐约听见有人喊他。提利昂竭力大声回应,“这儿!这儿,我在这儿,快来救我!”声音出口却变得细小,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他勉强从倾斜的甲板上站起,挣扎着去够栏杆,刁;料船身陡然撞上另一战舰,剧烈摇晃,差点掀他再度落水。他的力量上哪儿去了?一定要坚持住啊!
  “大人,快抓住我!提利昂大人!”
  隔着一片渐渐变宽的黑水,曼登·穆尔爵士站在邻船甲板上,伸出一只手来。他的白甲映着黄色与绿色的光,龙虾护手黏黏地全是血。提利昂顾不得这些,伸手够去,只恨胳膊太短。直到十指在空中相触的一刹刀口,他才感到一丝不安……曼登爵士出左手,为什么……
  是这念头令他退缩?还是看见那把剑后的本能反应?他不知道。说时迟那时快,剑尖从眼下划过,冰凉的碰触,随后是剧痛。他像挨了一记巴掌似地别过头去,扑面而来的冷水是第二记更响亮的巴掌。他胡乱摆臂,寻找可抓的东西”乙知一旦下沉,就再也上不来了。一支断桨居然给他抓住,他像不舍的情人一样紧紧抱牢,一点一点往上爬。眼里是水,嘴里是血,脑袋阵阵剧痛。诸神赐予我力量,让我爬上甲板……除了桨,水和甲板,其他东西统统消失。
  终于他翻了上去,筋疲力尽地躺平,喘不过气来。绿色与橙色的火球在头顶爆炸,于群星之间留下条纹,好美啊。景色维持了片刻,接着被曼登爵士阻挡。骑士是个白色的铁皮幽灵,阴郁的眼睛在头盔后闪光。提利昴一点力气也使不上,只能像布娃娃般任人宰割。曼登爵土将剑尖抵住他喉头,双手紧握剑柄。
  突然骑士向左一个趔趄,撞断栏杆,木头碎裂。随着一声惨叫和水花飞溅,曼登·穆尔爵土消失无踪。两船再度相撞,力道如此之猛,整个甲板都跳将起来。有人跪在他旁边。‘‘詹姆?’’他哑着嗓子喊,差点被满口鲜血呛到。除了哥哥,谁会来救他呢?
  ‘别动,大人,您伤得好重。,’是个孩子的声音,没道理啊,提利昂心想。这声音好像波德。珊莎
  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将战斗失败的消息禀报太后,她懒洋洋地转着手里的空酒杯,“去对我弟弟说,爵士。”她声音漠然,浑如事不关己。
  “您弟弟很可能死了。”蓝赛尔爵士手臂受伤,外衣浸满渗出的血。他进入舞厅时,许多宾客吓得惊声尖叫。“据我们推测,船桥解体时,他和曼登爵士都在上面。没人找得到猎狗。天杀的!瑟曦,你为什么让他们把乔佛里带回城堡?国王一走,军心顿时涣散,成百上千的金袍卫土扔下长矛逃跑。黑水河已被船骸、火焰和浮尸封堵,我们本可守住,如果——”
  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从他身边挤过来。“目前河的两岸都在厮杀,陛下。史坦尼斯的大营似乎起了内讧,没人说得准是怎么回事,一片混乱。猎狗不见了,到处都找不到,巴隆爵士撤回城里。河滨被敌人占领,他们重拾攻城锤,继续撞击国王门。蓝赛尔爵士说得没错,您的人纷纷弃守城墙,格杀长官。暴民蜂拥而至,企图打开钢铁门和诸神门,跳蚤窝更是乱成一‘团糟。”
  诸神保佑,珊莎心想,我的祈祷终于成真。乔佛里就快人头落地……而我也会。她慌忙搜寻伊林爵士,但国王的刽子手不见了。我可以感觉到他。他就在附近,我逃不掉,他会砍下我的脑袋。
  太后异常冷静,她转向奥斯佛利,“升起吊桥,关上大门。未经我允许,谁也不准出入梅葛楼。”
  “去祈祷的那些女人怎么办?”
  “她们选择离开我的保护,就让她们去祈祷,或许诸神会保护她们。我儿子呢?”
  “陛下在红堡城门楼上指挥十字弓兵。门外有暴民叫城,其中半数是他离开烂泥门时扔下的金袍卫士。”
  “马上把他带进梅葛楼。”
  “不行!”蓝赛尔恼怒得忘了压低音量。众人听见喊叫都转过头来,“烂泥门的一幕又会重演。让他留在那儿,他是国王——”
  “他是我儿子。”瑟曦·兰尼斯特站起来。“堂弟,你也号称是兰尼斯特家的人,用行动来证明吧。奥斯佛利,愣在这儿干嘛?我叫你马上出发。”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赶紧跟兄弟一起跑出大厅。许多宾客也逃出去。女人们有的哭泣,有的祈祷,有的只是留在桌边,招呼拿酒。“瑟曦,”蓝赛尔爵士恳求,“你应该很清楚,城堡一旦失守,乔佛里性命难保。让他留在那儿吧,我不会让他离开我身边,我发誓——”
  “滚。”瑟曦一掌拍在他的伤口上。蓝赛尔爵士痛苦地叫了一声,险些晕厥,太后则扬长而去,甚至瞥都没瞥珊莎一眼。她忘了我。伊林爵士会杀死我,她却一点都不在意。
  “噢,诸神在上,”一位老太太号哭起来,“我们失败了,战斗失败了,她也逃跑了。”几个小孩跟着哭。他们嗅到了恐惧。珊莎发现自己独坐高台。该留在这里,还是去追赶太后,乞求饶命呢?
  她不知自己为何要站起来,但就是站了起来。“别怕,”她大声宣布,“太后陛下升起了吊桥,这里已是全城最安全的地方。有壕沟高墙的保护,护城河里还有尖刺. ‘ , . . . ,,
  “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略为熟识的女人间,她是某个小领主的妻子。“奥斯尼跟她说了些什么?国王受伤了吗?城市陷落了吗?”
  “告诉我们实情,”众人纷纷要求。一个女人问起父亲,另一个则询问儿子。
  珊莎举手示意安静。“乔佛里回到了城堡,毫发无伤。据我所知,战斗仍在继续,我军打得很英勇,而太后很快会回来。”最后一句是谎话,但她必须安抚大家。她看见两个弄臣站在楼座下,“月童,让大家欢笑起来吧。”
  于是月童一个筋斗翻上桌,抓起四只酒杯,开始玩杂耍,不时被杯子砸中脑袋。惶恐而零星的笑声在厅里回荡。珊莎走向蓝赛尔爵士,跪在他身边。太后打在他的伤口上,而今血流不止。“真是疯了,”他喘着粗气,“诸神在上,小恶魔才是对的,他总是对的……”
  “帮帮他,”珊莎命令两个仆人。其中一个看了她一眼,便带着酒壶逃跑了,其他仆人跟着他溜出大厅,她无能为力。珊莎和另一个仆人合力扶起受伤的骑士,“带他去法兰肯学土那儿。”蓝赛尔是他们中的一员,但她就是不忍心看他死掉。乔佛里说得没错,我是个软弱的蠢女孩。我该杀死他,而不是帮4e,。
  火炬越烧越短,一两支已经泯灭,大家也懒得去换。瑟曦始终没有回来。唐托斯爵士趁大家注意力都在另一个弄臣身上,偷偷爬上高台。“亲爱的琼琪,回房间去,”他轻声道。“把门锁好,待在里面比较安全。战斗结束后我会来找你。”
  有人会来找我,珊莎心想,是你,还是伊林爵士?片刻之间,她发疯似地想乞求唐托斯过来保护自己。他曾经也是骑士,学过剑练过武,并发誓保护弱者。不行,他没有勇气和技艺,我只会连累他一起被杀。
  她很想飞奔出门,但还是用尽全副心力控制住自己,缓缓走出太后的舞厅。一到楼梯口,她就真的跑起来了,向上跑过重重阶梯,直到最后气喘吁吁,头晕眼花。有个卫兵在楼梯上跟她撞个满怀,包裹东西的红袍里掉出一只镶珠宝的酒杯和一对银烛台,一路“噔噔”滚下楼梯。当他断定珊莎不打算抢他的战利品后,便对她不闻不问,急急忙忙去追东西了。
  卧房黑如沥青,珊莎将门闩好,摸黑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她的呼吸哽住7
  南方的天空映着下方熊熊大火,不断变换鲜明的颜色。诡异的绿潮在云层中流动,橙色的光亮在天际蔓延。或红或黄的普通火焰与碧绿翡翠的野火竞相攀比,此消彼长,孕育出无数转瞬即逝的影子。翠绿的黎明转眼化为暮色的黄昏。空气本身也有焦灼的味道,好似炖煳了的肉汤。余烬如群群流萤,在夜空中飞舞。
  珊莎从窗边退开,回到安全的床上。睡,巴,她告诉自己,醒来后便是新的一天。天空将会变蓝,战争将会结束,自有人来决定我的生死。“淑女,”她轻声呜咽,不知死后是否能与小狼重逢。
  身后有东西在动,一只手从黑暗中猛然伸出,扣住她手腕。
  珊莎张嘴欲喊,却被另一只手捂住,一阵窒息。手指粗糙多茧,黏黏地全是血。“小小乌,我就知道你会来。”声音刺耳,带着醉意。
  窗外,一束旋转的翡翠长枪射过星空,令房里充满耀眼的绿光。在这一刹那,她看到了他,绿黑身影,脸上的血污暗如沥青,眼睛在强光照射下如狗眼般闪烁。接着光线暗淡,他成了一团巨大的黑影,穿着污渍斑斑的白袍。
  “你敢出声,我就杀了你,明白吗?”他放开她的嘴,这才让她缓过气来。床头柜上猎狗放了一壶酒,他长饮一口。“你不问问谁是赢家吗,小小鸟?”
  “谁?”她吓得不敢不问。
  猎狗哈哈大笑。“我只知道谁是输家。我。” .
  她从未见他醉得如此厉害。他刚才居然睡我床上!他想干嘛?“为什么?”
  “我输了全部。”他被烧伤的半边脸上覆了一层干涸的血。“该死的侏儒,多年以前我就该宰了他。”
  “他们说他死了。”
  “死?不,去他妈的,我不要他死。”他丢开空酒壶。“我要他被烧个够。诸神有眼,烧他!但我是看不到了,我要走。”
  “走?”她想挣脱,但他的手像钢铁一般。
  “小小乌就会照着别人念。不错,我要走。”
  “你去哪里?”
  “离开这里。离开火焰。我会从钢铁门出去,去北方,随便哪儿都好。”
  “你出不去,”珊莎说,“太后封锁·了梅葛楼,城市的门也都关上了。”
  “关不住我。我有白袍。我有这个。”他拍拍剑柄圆球。“拦我就纳命来……除非他身上有火。”他苦涩地笑笑。
  “那你到这儿来做什么?”
  “小小鸟,记得吗?你答应要唱首歌给我听。”
  她不明白他什么意思。此时此地,空中火焰盘旋,成百上千的人正在死去,她怎么能唱歌呢?“我不能唱,”她说,“放手,你吓到我了。”
  “什么都能吓到你。看着我,你看着我!”
  凝固的血覆盖了他脸上最可怕的伤疤,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白得吓人、充满恐惧,烧伤的嘴角一次又一次地抽搐。珊沙可以闻得到他身上刺鼻的味道,混合了汗臭、酒臭、呕吐物的恶臭,其中最难以忍受的是呛人的血腥,血,血……
  “我可以保护你,”暗哑的声音再度传来,“他们都怕我,再没有人敢欺负你,否则我就杀了他。”他将她拉近,片刻之间,她以为他要吻她。他太强壮,珊莎明白自己无法反抗,于是闭上眼睛,希望一切赶紧过去。但等了很久,什么也没发生。“还是不敢正眼看我,是吗?”她听见他说。他猛然扭转她的手臂,拖她到床边,推在床上。“我要听那首歌。你说你会唱一首佛罗理安与琼琪的歌。”他拔出匕首,抵向她喉咙。“唱,小小鸟,唱,否则我要了你的小命。”
  她的喉咙因恐惧而干涸紧绷,她所知道的每一首歌都从脑海里消失。求求你,她想尖叫,我会当个乖女孩,请你不要杀我。她感觉到刀尖旋转,压进咽喉。当她就要闭上眼睛,听天由命时,忽然记起了那首歌,不是佛罗理安与琼琪的那首,但确实是一首歌。她的嗓音又尖又细,不断颤抖: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住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贝美好的名天。
  温柔的圣母,归人的希望,
  帮助您的女儿不受苦难,
  平息怒火,驯服狂乱,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她忘记了其他段落,声音也逐渐减弱。她好怕他会杀她。但过了一会儿,猎狗把刀从她咽喉移开,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本能地伸手捧起他的双颊。屋里太暗,她看不见他的面容,但能感觉到黏稠的血,和一种湿湿的不是血的东西。“小小鸟,”他又说,声音粗糙刺耳,如同钢铁刮过岩石。然后他从床上站起来。珊莎听见衣服撕裂,接着是轻轻的脚步,渐行渐远。
  良久,她爬下床来,孤身一人。他的袍子掉在地上,紧揉成一团,雪白的羊毛料被血与火所污染。窗外的天空已经暗下来,惟有丝丝绿影仍在群星问召F徊。凉风习习,吹得窗户“砰砰”作响。珊莎好冷。她抖开撕裂的白袍,裹住身子缩在地板,瑟瑟发抖。
  她不知自己躺了多久,直到听见钟声从城市彼端传来。那是青铜的低沉轰鸣,一声比一声急促。珊莎正在纳闷,另一口钟也随即加入,接着是第三口……钟声响彻山丘和谷地,街道与塔楼,传遍君临的每一个角落。她撇开袍子,走到窗边。
  黎明的第一丝曙光刚从东方显现,红堡的钟也响起来了,汇入自贝勒大圣堂七座水晶高塔上流泻出来的汹汹之音。她1艺起劳勃国工驾崩时曾经敲过钟,但这次听起来不一样。这不是悲哀的丧钟,而是欢欣的乐章。她听见街上的人们也在喊叫。欢n乎。
  给她报信的是唐托斯爵士。他跌跌撞撞走进门,用松垮的胳膊抱起珊莎,胡乱地跳起舞来,一边语无伦次地呼喝。他的话,珊莎一个字也没听清。他跟昨天的猎狗一样醉得厉害,只是情绪充满欢悦。当他终于放下她时,她已头晕眼花,喘不过气。“怎么了?”她紧抓住一根床柱,“发生什么了?快告诉我!”
  “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城市得救了!史坦尼斯公爵战死了,史坦尼斯公爵逃跑了,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在乎。他的军队崩溃了,我们的危机解除了。杀的杀,逃的逃,投降的投降,是的!噢,明亮的旗帜啊!旗帜,琼琪,旗帜!您有酒吗?我们该为今天干一杯。是的!您知道吗?您安全了!”
  “到底怎么回事!”珊莎用力摇他。
  唐托斯爵士一边大笑,一边双脚轮换着跳,差点摔倒。“当河流还在燃烧时,他们穿过灰烬掩杀而来。河流啊,史坦尼斯正在渡河,却被从后袭击。噢,真想再当上骑士,参加这光荣的战役!据说他的人几乎没作抵抗,有的拔腿就跑,更多的屈膝投降,高呼蓝礼万岁!史坦尼斯听到会作何感想啊?我是听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说的,他是听奥斯蒙爵士说的,现在巴隆爵士回来了,他的人也这么说,金袍子也这么说。我们得救了,亲爱的!他们沿着玫瑰大道,顺着河岸而来,穿越被史坦尼斯烧焦的土地,灰尘靴边飞扬,甲胄染成灰色,只有——噢!旗帜明亮,金色的玫瑰,金色的狮子,所有的一切:马尔布兰的燃烧之树,罗宛的金树,塔利的健步猎人,雷德温的葡萄,以及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的橡树之叶。所有的西方人,高庭和凯岩城的全部力量!泰温公爵坐镇北岸,指挥右翼,蓝道·塔利统领中军,梅斯·提利尔负责左路,但胜利的关键在于咱们的前锋。他们像长枪穿透南瓜一般击溃史坦尼斯的部队,个个都像咆哮的钢甲恶魔。您知道前锋由谁带领吗?您知道吗?您知道吗?您知道吗?”
  “罗柏?”这样的期望太不切实际,但是……
  “是蓝礼大人!蓝礼大人全身耀眼绿甲,金鹿角上闪耀火光!他手持长枪,勇不可挡!他一马当先,将古德·莫里根爵士挑落马下,随后又杀了十来个了不得的骑士。蓝礼,蓝礼,蓝礼万岁!噢!明亮的旗帜啊,亲爱的珊莎j噢!真想再当上骑士!,,丹妮莉丝
  她吃着早餐,一碗冰凉的虾米柿子汤,伊丽给她带来魁尔斯长袍,象牙色绸缎上用小珍珠缝成图案,清凉通风。“把它拿走,”丹妮说,“去码头不用华服。”
  奶人把我当野蛮人,我索性穿给他们看。她穿着褪色的沙丝长裤和草织凉鞋去了马厩,一对小乳房在多斯拉克彩绘背心下自由晃动,奖章腰带上悬一把小弯刀。姬琪为她编了多斯拉克式的辫子,并在末端系上一个银铃。“我没有打过胜仗,”银铃轻响,她对女仆说。
  姬琪不这么认为:“您在尘埃之殿烧死巫魔,把他们的灵魂扔回地狱。”
  那是卓耿的胜利,不是我的,丹妮想分辩,却没有出口。如果头上多几个铃铛,想必多斯拉克人会更钦佩齐心。于是她从跨上小银马起,就刻意弄出声响,但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都没在意。外出时,她选择拉卡洛保护她的子民和龙,乔戈和阿戈则同往码头区。
  他们将大理石宫殿和芬芳花园抛在身后,穿过城市的贫民区。这里只有朴素的砖瓦房,临街一面连窗户也无。马匹和骆驼尚且稀罕,舆车自不必说。街上多的是儿童、乞丐和骨瘦如柴的沙色狗。肤色白皙的居民穿着灰尘仆仆的亚麻裙站在拱门下目送他们经过。他们知道我是谁,并且不爱我,丹妮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得出。
  乔拉爵士本想让她坐舆车,安稳地躲在丝幔后面,但她拒绝了。她靠着绸缎垫子坐了太久,老是让牛拉着来去。重新骑上马背,才让她觉得脚踏实地,有了目标。
  去码头并非她自愿,而是另一次逃亡。她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逃亡。打从娘胎起,就没有休止,不曾停下。有多少次,她和韦赛里斯在漆黑的夜晚偷偷溜走,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不逃就是死。札罗获悉,俳雅·菩厉把幸存的男巫招集到一起,要对她不利。
  丹妮听他说时忍俊不禁:“你不是告诉我,男巫们跟那些赢弱的老兵一样可笑,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不顾力量与技能早已离他们而去吗?”
  札罗却忧心忡忡,“本来确实如此,但现在起了变化。据说熄灭一百年之久的玻璃蜡烛又在‘夜行者’厄拉松的宅子里重新燃烧,鬼草在吉海因花园中生长。人们看见幻影龟在男巫大道的无窗房子之间传递消息,而城里所有老鼠纷纷咬掉自己的尾巴。马索斯·马拉若文的老婆曾经嘲笑一个男巫虫蛀的袍子,可现在她发了疯,什么衣服都不肯穿,因为最新鲜的丝绸都让她感觉有成千只虫子在上面爬。人称‘食眼者’的瞎子赛比欣又能视物了,至少他的奴隶们如此发誓。这些情况怎不让人疑惑呢?”他叹口气。“魁尔斯处于非常时期,非常时期对贸易不利。我很难过地奉劝您,彻底地离开魁尔斯,宜早不宜迟。”札罗抚摸她的手指,以示安慰。“但您不会孤单。你在尘埃之殿看到黑暗的景象,札罗的梦境却一片光明。我梦见您喜乐地躺在床上,将我们的孩子抱在胸口。现在还不晚,跟我一起去玉海航行,让美梦成真!给我一个儿子吧,我可爱的天堂之星!”
  给你一条龙吧,你真虚伪。“我不会跟你结婚,札罗。”
  闻听此言,他的脸沉下来。“那你走吧。”
  “我该去哪里?”
  “远离此地就好。”
  好吧,是时候了。从前她的卡拉萨在红色荒原饱受折磨,需要时间恢复元气,而今他们精力充沛,已经开始不耐烦了。多斯拉克人不习惯在一地久留,他们是马上民族,不适合居住城市。也许她沉溺于魁尔斯的舒适和美丽,违背了初衷.逗留得太久。在她看来,这座城市的人总是说得多做得少,而且自从不朽之殿在巨大的烟雾与火焰中倾覆以来,之前受的欢迎也开始改变。一夜之间,魁尔斯人,r、2起龙的危险,便不再竞相献礼。相反,碧玺兄弟会公开呼吁把她驱逐,香料古公会则要将她处死。札罗竭尽全力才制止十三巨子加入他们的行列。
  我该去哪里?乔拉爵士建议继续东行,以远离她在七大王国的敌人。她的血盟卫们则希望回到大草原,再度挑战红色荒原也在所不惜。丹妮自己琢磨着在维斯·托罗若定居,以等待小龙茁壮成长。但她心中充满疑虑,每个计划都似乎不大对劲,况且……即便她决定了目的地,要怎么去仍是个棘手的问题。
  但有一点她已认清,札罗·赞旺·达梭斯再不会帮她了。所有的挚爱表白,不过为了一己私利,和俳雅·菩厉毫无二致。在他赶她走的那个晚上,丹妮乞求他帮最后一个忙。“不会吧,你想要一支军队?”札罗问,“一罐金子?呃……一艘战舰?”
  丹妮涨红了脸。她恨透了乞讨。“是的,我想你给我一艘船。”
  札罗的眼睛和他鼻子上的珠宝一样闪亮。“我是个商人,卡丽熙,所以我们别说什么给予,而该谈谈生意。你出一头龙,换我手中最好的十艘船。说出那个可爱的字眼,我们成交。”
  “不,”她说。
  “唉,”札罗啜泣,“我指的不是这个字。”
  “母亲怎可卖掉自己的孩子?”
  “有何不可?反正可以再生。魁尔斯的街市上,每天都有母亲售卖孩子。”
  “但龙之母不会。”
  “二十艘也不会?”
  “一百艘也不会。”
  他嘴唇下卷,“我没有一百艘船,但您有三条龙。看在我一直以来的慷慨份上,就给我一条n巴,您可以留着两条龙,三十艘船。”
  三十艘船足够运送一支小部队登陆维斯特洛的海岸。但我连一支小部队也没有。“你总共有多少条船,札罗?,’
  “不算那艘豪华游艇的话,一共八十三。”
  “你十三巨子的同僚们呢?”
  “全部加起来,大概一千艘。”
  “香料公会和碧玺兄弟会呢?”
  “他们那点船微不足道。”
  “我明白,”她说,“我只是想了解清楚。”
  “香料商公会一千二三百。兄弟会不超过八百。”
  “那么亚夏人,布拉佛斯人,盛夏群岛人,伊班人……所有这些在咸海汪洋中航行的民族,他们各有多少船?全部加起来又是多少?”
  “许多许多,”他烦躁起来,“您想说什么?”
  “我想为世上仅存的三条活龙之一定个价。”丹妮对他甜甜一笑。“在我看来,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船是个公平的价码。”
  晶莹的泪珠沿着札罗镶满珠宝的鼻子两侧滚落。“我不是警告过您吗?别去尘埃之殿,我就怕发生这种事。男巫的吟唱把您逼疯了,您简直跟马拉若文的老婆没两样。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船?算了吧,算了吧,我说,算了吧!”
  从此以后,丹妮再没见过他。他的管家负责带话,一次比一次冷淡。他停止供应她和她的子民,要她离开他的家。他还要她为了反复无信而归还所有的礼物。她惟一的安慰是,自己总算没跟他结婚。
  不朽之人提到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头一次显然是弥丽·马兹·笃尔,为替族人报仇,她谋害了卓戈卡奥和他们未出世的儿子。俳雅·菩厉和札罗·赞旺·达梭斯是第二三次吗?她不这么认为。俳雅所为的不是钱,而札罗根本没爱过她。
  他们穿过一片灰潆潆的石头仓库,街道变得更为冷清。一行人中,阿戈在前,乔戈在后,乔拉·莫尔蒙爵士与她同行。银铃轻响,丹妮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尘埃之殿,这感觉就像舌头总离不开脱落的牙齿留下的空隙。他们称她为:三之子,死亡女,谎言杀手,烈火新娘。三……三团火焰,三匹座骑,三次背叛。“龙有三个头,”她叹口气,“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乔拉?”
  “女王陛下,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就是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
  “这我知道,但世上根本就没有三头的龙。”
  “三个龙头是代表伊耿和他的两个妹妹。”
  “维桑尼亚和雷妮斯,”她想起来,“我就是伊耿和雷妮斯的后裔,传承自他们的儿子伊尼斯和孙子杰赫里斯。”
  “札罗不是告诉过您,蓝嘴唇只吐得出谎言?您何必在乎男巫们的低声细语呢?您已经知道,他们只想汲取您的生命。”
  “或许吧,”她勉强道,“但我看到的景象……”
  “一具尸体站立船首,一朵蓝玫瑰,一场血淋淋的盛宴……这能有什么意义,卡丽熙?您说还看到一条布龙,请问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挂在旗杆上的布龙,”丹妮解释,“戏班演戏时常用来代表英雄的对手。”
  乔拉爵士皱起眉头。
  丹妮无法释怀。“我哥说,他的歌便是冰与火之歌。我敢肯定那是我哥,但不是韦赛里斯,而是雷加。他有一把银弦竖琴。”
  乔拉爵士的眉头皱得更紧,纠成了一块儿。“雷加王子有一把这样的竖琴,”他认同,“您看到他了?”
  她点头,“一个女人抱着婴儿躺在床上。我哥说那孩子是预言中的王子,替他取名伊耿。”
  “伊耿王子是雷加和多恩的伊莉亚之子,当年的王太孙,”乔拉爵土道,“如果他是预言中的王子,那么当兰尼斯特家将他撞死在墙上时,预言也跟着粉碎。”
  “我知道他的结局,”丹妮伤感地说,“他们同时害了雷加的女儿,小公主雷妮丝,她也照着伊耿的妹妹取的名。他说龙有三个头,独独缺了维桑尼亚。而且,冰与火之歌又是什么呢?”
  “我没听过这首歌。”
  “我向男巫们寻求答案,他们却给我一百个新问题。”
  街上的人流又逐渐稠密。“让路,”阿戈喊,乔戈则狐疑地嗅着空气。“我闻到了,卡丽熙,”他大声宣布,“毒水。”多斯拉克人不信任海洋和一切与海有关的事物,在他们眼中,只要马不能喝的水就是不洁的东西。他们会明白的,丹妮相信,我曾经勇敢地面对卓戈卡奥和他们的海洋,现在轮到他们面对我的海了。
  魁尔斯是世上最大的港口之一,在巨大的天棚遮盖下,码头色彩缤纷、人声鼎沸、百味杂陈。酒馆,仓库和赌场沿街林立,与廉价妓院和敬拜各种奇异神祗的殿庙紧紧相连。小偷、流氓、符咒商人和钱币贩子无所不在。码头区就是个大市场,不分昼夜都在买卖,只要你不过问货源,相同的物品在这里只需市价的零头就能搞到。枯瘦的老妇像骆驼一样弓身,售卖绑在肩头那一个个光滑陶罐里的山羊奶和有味道的水。来自数十国度的水手在店铺之间游荡,一边喝着香料酒,一边用奇特的口音互相打趣。空气中不仅有盐和炸鱼的香味,还有滚烫沥青和蜂蜜的味道,甚至包含熏香、油料和鲸油的气味。
  阿戈拿一块铜板跟一个小童买了一串蜂蜜烤鼠肉,边骑边咬着吃。乔戈弄来一大把肥美的白樱桃。一路上,他们还看到售卖漂亮的青铜匕首、墨鱼干、玛瑙雕饰以及一种浓烈的魔法药剂,据说由处女乳汁和夜影之水配成。市场里甚至还有龙蛋,不过看上去颇可疑,似乎是涂了颜料的岩石。
  他们经过十三巨子专属的长长石码头,她看到一箱箱藏红花、乳香和胡椒正从札罗那艘华丽的“朱砂之吻号”上卸载下来。旁边另有人将一桶桶葡萄酒、一包包酸草叶和一捆捆斑马皮沿着跳板运进“蔚蓝新娘号”,这艘船今晚就要趁着潮水出航。前方,人们聚集在香料公会的划船“日耀号”周围竞买奴隶。众所周知,买奴隶要省钱就得到船边买。日耀号主桅杆上飘扬的旗帜表示她刚从奴隶湾的阿斯塔波城回来。
  十三巨子、碧玺兄弟会和香料古公会都不会再帮助丹妮,于是她骑银马越过他们数里长的码头、船坞和仓库,一直走向马蹄形港口的末端,来自盛夏群岛、维斯特洛和九大自由贸易城邦的船被规定在那里停靠。
  她在一个赌坑边下马,在一圈大呼小叫的水手中间,一头蛇蜥正将一条大红狗撕成碎片。“阿戈,乔戈,马儿就交给你们,我和乔拉爵土去找那些船长谈谈。”
  “遵命,卡丽熙,请您放心。”
  真想再听到人讲瓦雷利亚语……甚至通用语,丹妮一边想,一边走近第一艘船。水手、码头工和商人们纷纷给她让路,不知这位银金头发、身穿多斯拉克服饰、旁边还跟了一个骑士的纤瘦女孩是什么来头。尽管天气炎热,乔拉爵士还是穿着锁甲,外罩一件绿色羊毛衣,胸前缝着莫尔蒙家的黑熊。
  但无论她的美貌还是他的强壮,对船主们都不起作用。
  “你要我载一百个多斯拉克人、他们的马、你自己和这个骑士,再加三条龙?”大货船“挚友号”的船长说罢大笑着走开。当她在“喇叭手号”上告诉里斯人,自己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七大王国的女王时,对方作个鬼脸:“嘿嘿,我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每晚拉的屎里都有黄金。”米尔划船“丝灵号”的货舱主管认为载龙出海太危险,一不小心就可能烧掉船上的索具。“法罗神之腹号”的主人愿意冒险载龙,却不愿搭多斯拉克人,“我不准这些亵渎神灵的野蛮人上船,决不可能。”姐妹船“水银号”和“灰狗号”的船长是两兄弟,似乎很同情丹妮的遭遇,还邀她进舱喝一杯青亭岛的红酒。他们殷勤的姿态一度让丹妮燃起希望,但最后开出的价码却远超她的财力,甚至连札罗也负担不起。“窄底号”和“黑李眼少女号”太小,不合要求,“杀手号”将航向玉海,“马诺罗总督号”则似乎难经风浪。
  他们朝下一个码头走去时,乔拉爵士将手悄悄搭在她背心,“陛下,您被人跟踪了。不,别回头。”他领她缓缓走向一个卖黄铜器的摊位。“真是一件杰作,我的女王,”他随手举起一个大浅盘子,朗声宣布,“看哪,它在阳光下多么耀眼!”
  铜盘被打磨得十分光亮,丹妮可以看清自己的脸……乔拉爵士将角度右挪,身后的情况便随之显现。“棕皮肤的胖子和拄拐杖的老人。你指哪一个?”
  “他们俩都在跟踪您,”乔拉爵士说,“我们离开水银号之后,就被他们盯上了。”黄铜上的纹路将两个陌生人的影像怪异地扭曲,其中一人显得又长又瘦,另一个则极其壮实宽阔。“这是我最好的铜器,尊贵的夫人,”商人宣称,“它像太阳一般闪亮!作为致敬,我只收龙之母三十个辉币。”
  这盘子三个辉币也不值。“侍卫何在?”丹妮扬言,“这人想抢劫我!”随后她压低声音用通用语对乔拉说,“也许他们对我并无恶意。自古以来,男人看女人,天经地义。”
  铜器商不在乎她的悄悄话。“三十?我说三十?不好意思,脑袋犯糊涂呢。真正的价格是二十辉币。”
  “你这摊子所有的东西加起来还不值二十辉币,”丹妮一边告诉老板,一边仔细观察。那老人像个维斯特洛人,而那棕肤胖子少说也有二十石重。这两个是长途跋涉为着篡夺者许诺的领主封号而来的杀手?还是男巫的傀儡,打算伺机偷袭?
  “十个辉币!卡丽熙,您多么可爱,拿它去作镜子吧。只有如此精致的铜器,方能捕捉到您美丽的神韵。”
  “拿它去作夜壶还差不多。扔在地上,我都懒得弯腰去拣,你还要我花钱?”丹妮将盘子塞回他手里,“准是有虫子爬进你的鼻孔,吃掉了你的脑子。”
  “八个辉币,”他哀求,“我的太太们会揍我,叫我呆子,但在您面前,我就是个无助的孩子。好啦,八个辉币,我赔本卖给您。”
  “我要这乏味的铜器做什么?札罗·赞旺·达梭斯连吃饭都给我提供金盘子。”丹妮转身离开,趁机用眼角余光扫视陌生人。棕肤的人就跟盘子里映出来的那么宽阔,秃头闪闪发光,脸颊光滑得像太监。一把极长的亚拉克弯刀插在沾染汗渍的黄肚兜里,除此而外,只穿了一件小得离谱的镶钉背心。在他如树干粗壮的手臂上,宽广的胸膛前,以及厚实的肚子间到处是横七竖八的旧伤疤,苍白的疤痕映着榛壳般的棕褐色皮肤,十分显眼。
  另一个人穿着未经染色的羊毛旅行斗篷,兜帽掀起,长长的白发垂至肩头,如丝般的银白胡须盖住下半边脸。他将身体重心倚在一根和他一般高的硬木拐杖上。只有傻瓜才会在害人前如此明目张胆盯着被害者看。然而谨慎起见,还是回到乔戈和阿戈身边去比较保险。“老人没武器,”她领乔拉走开,一边用通用语对他说。
  铜器商急急忙忙追上来,“五个辉币,五个辉币它就是您的!机会难得啊,错过了可惜!”
  乔拉道;“硬木杖和钉头锤一样致命。”
  “四个!我知道您中意它!”他在他们跟前手舞足蹈,一边将盘子凑上来,一边随着他们往后退。
  “他们还在跟?”
  “举高一点,”骑士告诉商人。“是的,老人假装关注陶器摊子的东西,而棕肤的家伙目不转睛地盯着您。”
  “两个辉币!两个!两个!”商人倒退着跑,气喘吁吁。
  “好啦,别让他累死,付钱吧,”丹妮告诉乔拉爵士,一边疑惑该拿这巨大的黄铜盘子怎么办。趁骑土和商人交涉,她扭头过去,打算终止闹剧。真龙血脉岂能被一个老头和一个胖太监在市场里追得团团转!
  一个魁尔斯人挡在面前。“龙之母,给您的礼物,”他单膝跪下,呈上一个珠宝盒。
  丹妮下意识地接过来。这是一个精雕的木盒,祖母绿的顶盖嵌着碧玉和玉髓。“你太客气了。”她将它打开,里面有一只闪闪发光的绿甲虫,由玛瑙和翡翠雕刻而成。真漂亮,她心想,正好可以帮我们支付旅费。她把手伸进盒子,那人轻声说:“我很遗憾,”她几乎没听见。
  甲虫嘶叫着展开身躯。
  丹妮瞥到一张恶毒的黑脸,像是人脸,带有一条滴毒液的弯曲尾巴……说时迟那时快,盒子从她手中翻飞而出,在空中化为碎片。一阵剧痛令她手指抽搐。她大叫出声,捏住自己的手,铜器商同时尖叫,一个女人也在尖叫,顷刻之间,所有的魁尔斯人都在一边尖叫一边互相推攘。乔拉爵士挤到她前面,丹妮则踉跄着跪下。嘶嘶声再度传来。那个老人将拐杖在地上杵了杵。这时,只见阿戈飞马踏过鸡蛋商的店铺,一跃而前,乔戈的鞭子劈啪作响,乔拉爵士则拿起刚买的盘子朝跟踪她的太监当头砸下。在场的水手、妓女和商人都在狂呼乱叫,没命逃窜……
  “陛下,万分抱歉。”老人单膝跪下。“它已经死了。我没伤到您的手吧?”
  她合拢手指,动了动,“我想没有。”
  “刚才事情紧急……”他话还没说完,她的血盟卫便扑上来。阿戈踢开拐杖,乔戈抱住老人肩膀,不让他起身,并用匕首抵上他的咽喉。“卡丽熙,我们看见他攻击您,要不要看看他血的颜色?”
  “放开他。”丹妮站起身,“看看他拐杖底下,吾血之血。”乔拉爵士被那太监摔了出去,接着亚拉克弯刀和长剑“唰”地一声同时出鞘,她赶紧奔到他们之间。“放下武器I住手!”
  “陛下?”莫尔蒙仅将剑尖放低一寸,“这两人意图不轨。”
  “他们在保护我。”丹妮使劲甩手,以去掉指头的刺痛感,“对我不利的是个魁尔斯人。”她环顾四周,那人已不见踪影。“他是个遗憾客,给了我一个装蝎尾兽的珠宝盒。正是这位老人将它从我手中打落。”铜器商还在地上打滚,她走过去把他扶起来。“你被蛰到了吗?”
  “没有,好心的夫人,”他颤抖着说,“否则我早没命了。但它碰到了我,哎哎哎,它从盒子里摔出来,正好落到我手上。”难怪,他尿了裤子。
  她给他一个银币算是补偿,打发他离开,然后转身面对白胡老人,“我欠你一条命。”
  “您什么也不欠我,女王陛下。我本名阿斯坦,来此的航海途中,贝沃斯为我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虽然乔戈已经放手,但老人仍保持跪姿。阿戈拣起拐杖,翻过来,忍不住用多斯拉克语轻声咒骂。他把蝎尾兽的尸体在石头上刮掉,递回给老人。“谁是贝沃斯?”她问。
  高大的棕肤太监把亚拉克弯刀收好,昂首阔步地走上前。“我就是。在弥林的斗技场,大家叫我‘壮汉’贝沃斯,因为我从没输过。”他拍拍布满伤疤的肚子。“我杀人之前,都会给对方一次机会,先砍我一下。算一算,你就知道’壮汉’贝沃斯杀了多少人。”
  丹妮无需去数,她早已瞥见伤疤有多少。“你何故来此,‘壮汉呗沃斯?”
  “我从弥林被卖到科霍尔,接着又被卖给潘托斯那个头发里有香味的胖子。他派‘壮汉’贝沃斯渡海过来,并让白胡子服侍他。”
  头发里有香味的胖子……“伊利里欧?”她猜测,“伊利里欧总督派你们来的?”“是,陛下,”白胡老人回答。“不克亲至,总督特请恕罪。他年纪已经不轻,骑不上马,航海旅行又会晕船。”先前他用的是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如今换为通用语。“如若惊扰。咱俩深切致歉。实话实说,起初我和他都不大确定,本以为您会更有……更有……”
  “王家风范?”丹妮笑出声来。她没带龙,衣着更和女王的打扮有天壤之别。“你的通用语说得很好,阿斯坦,你是维斯特洛人吗?”
  “是,陛下,我出生于多恩边疆地,年轻时作过史文家族中一名骑士的侍从。”他将手杖高高举起,活像一杆没有旗帜的长枪,“如今我是贝沃斯的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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