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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二-列王的纷争

_16 乔治.R.R.马丁(美)
  提利昂叹口气,“这次的叛徒又是谁?”
  太监递出一张羊皮纸。“真卑鄙啊,称得上时代的挽歌。难道荣誉已随我们的父辈而逝了吗?”
  “我父亲还没死。”提利昂扫视名单。“我认得几个名字,这都是些有钱人。做买卖的、匠人、店家一类。他们为何造反?”
  “墙头草呗,他们相信史坦尼斯会赢,希望分享他的胜利。对了,他们自称‘鹿角民’,立志追随宝冠雄鹿。”
  “该有人去通知,史坦尼斯换了徽章,他们应易名‘热心人’。”说笑归说笑,事情本身必须严肃对待;看来这些’鹿角民’武装了数百人,一旦战斗爆发,就准备占领旧城门,放敌人进城。名单中,盔甲大师沙罗利恩赫然在列。‘‘这下我不会收到那顶可怕的恶魔头盔了,”提利昂倾诉,一边潦草地签下逮捕令。席恩
  前一秒还在熟睡,突然之间,他惊醒过来。
  凯拉依偎在身旁,一只手轻搁在他体侧,乳房紧贴他的背脊,均匀而柔顺地呼吸。罩在他们身上的被褥凌乱不整。现在是深夜,卧室漆黑一片,沉寂无声。
  怎么了?我听见了什么?难道有什么人?
  晚风在窄窗上微声叹气。从远处,某个角落,他听到猫咪激动的叫声。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睡吧,葛雷乔伊,他告诉自己。城堡如此宁静,你还派出了守卫不是?在卧室门外,在城门边,在军械库都有人值班呢。
  也许是刚做了什么噩梦,然而现在却想不起来。凯拉让他精疲力尽。被席恩招来之前,她是个从未踏进城堡半步的十八岁少女,一辈子都在避冬市镇仰望临冬城的高耸墙垒。她又湿又软又饥渴,活像头黄鼠狼。不可否认的是,在艾德·史塔克公爵的卧床上操粗鄙的酒馆妓女实在别有一番情趣。
  席恩滑开她手臂的搂抱,下床之时,凯拉发出几声睡意惺忪的呢喃。壁炉里几点余烬在燃烧。威克斯睡在床脚地板上,裹着自己的斗篷,一动也不动。一片寂静。席恩走到窗边,把高处的窄窗一扇扇打开。夜晚伸出冰凉的手指,使他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他倾身靠近石窗台,望向外面黑暗的塔楼,空旷的广场,乌黑的天空和那数到一百岁也算不清的无垠繁星。半个月亮从钟楼后面爬上来,玻璃花园的顶棚反射它的光芒。没有警报,没有话语,就连一两声脚步都听不到。
  一切正常,葛雷乔伊。你难道觉察不出四周的宁静?还是及时行乐口巴。用不到三十个人,你拿下了临冬城堡,这将是被永远歌颂的丰功伟绩。于是席恩返回床边,决定把凯拉翻过来,再干一次,以此驱散那些无谓的幻影。她的喘息和娇笑是对这片寂静最好的回应。
  他忽然停住。早已习惯冰原狼嗥叫的他,对此几乎充耳不闻……然而体内的某个部分,某种猎人的本能提醒他,这声音消失了。
  把门的是乌兹,一个身负圆盾的强壮男子。“狼怎么安静了下来?”席恩对他说,“去看看他们在干什么,然后立刻回报。”想到冰原狼可能逃跑,他就觉得浑身不适。他还记得那天在狼林,当野人们攻击布兰时,夏天和灰风将他们活活撕成了碎片。
  他用脚尖踢醒威克斯,男孩坐起身来,直揉眼睛。“去,看看布兰·史塔克和他小弟还在不在床上,跑快点。”
  “大人?”凯拉困倦地叫唤。
  “继续睡吧,不关你的事。”席恩给自己满上一杯葡萄酒,灌下去。他一直在倾听,满心希望能听见一声狼嗥。人手太少了,他酸酸地想,我只有这几个手下,如果阿莎还不来……
  威克斯飞快返回,头摇得像拨浪鼓。席恩破口咒骂,拣起之前因急着上凯拉而扔了一地的衣服裤子。他在外衣外罩上一件镶铁钉的皮背心,并把长剑和匕首拴在腰际。头发乱得像草丛,但和令他恐惧的大麻烦相比,这反而无关紧要。
  这时乌兹也回报:“狼全部失踪。”
  像艾德公爵一样冷静沉着,席恩提醒自己。“把城堡里的人都叫起来,”他说,“赶进院子,所有人都不准缺席,我们立刻检查。告诉罗伦,盘查各处城门。威克斯,跟我来。”
  他不知斯提吉此刻抵达深林堡没有。此人虽不像他自称的那样精于骑术——铁民之中无人擅长鞍马之道——但算时间也够了。阿莎应该在路上。假土。她知道我丢了两个史塔克……其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布兰的卧室空无一人,下方瑞肯的卧室亦房门大开。席恩不禁咒骂自己。早该派人看住他们,我却鬼迷心窍,认为巡逻城墙和保护城门比看守两个小孩——其中一个还是残废——·重要得多。
  外面传来呜咽声,城堡的居民们正被硬生生从床上拖起,驱赶到广场。我会让他们哭个痛快!我待他们多么亲切,他们回报我的却是如此。他两个手下为着侵犯兽舍小妹的缘故,被他鞭打得血肉横飞,这不足以展示他的公正无私么?然而,他们却把这次强暴,还有旁的所有事,统统归咎于他,真是太不公平!密肯是自己多嘴多舌才送命的,就和本福德一样。至于柴尔,他总得奉献点什么给淹神啊,他的人都看着呢。“我对你并无恶意,”他们把修士扔进中庭的水井之前,他开口道,“只是你和你的神已不能在此容身。”本以为其他人会心存感激,为着他不肯波及他们的缘故,然而事实却大相径庭。真不知有多少人参与了这次的脱逃密谋。
  乌兹和黑罗伦一道返回。“猎人门出事了,”罗伦道,“您最好去看看。”
  为方便出行,猎人门开在兽舍和厨房旁边,直通田野和森林,往来不必经过避冬市镇,是打猎的专用出口。“那儿归谁守卫?”席恩质问。
  “邓兰和斜眼。”
  邓兰是对帕拉动手动脚的两人之一。“倘若他们竟把俩小孩放跑了,这回别想背上脱层皮就了事,我起誓。”
  “没必要,”黑罗伦简略答道。
  的确。他们发现斜眼面朝下漂浮在护城河中,内脏在身后游荡,活像一窝苍白的蛇。邓兰半裸身子倒在城门楼里专用来操纵吊桥的暖和房间。从左耳到右耳,他的咽喉被划开一道巨大的口子。他身穿一件粗糙外衣,遮住背上未愈的鞭伤,但靴子散乱在草席,马裤也褪到脚底。门边的小桌放着奶酪和喝干的酒瓶,以及两只杯子。
  席恩拿起一只,嗅嗅底部残余的酒液。“负责巡城的是斜眼,对不?”
  “对,”罗伦道。
  席恩扬手将杯子掷进壁炉。“邓兰这白痴一定是拉下马裤想插女人的时候,反被那女人给插了。依这里的状况看,凶器是切奶酪的刀。来人,找杆枪,把另一个白痴给我从河里钓出来。”
  另一个白痴的情形比邓兰糟糕得多。黑罗伦将他拖出河面,大家当下发现此人一只手臂从肘部齐齐扭断,半边颈项不见踪影,原本是肚脐和私处的地方只剩一个黑窟窿。罗伦叉他上岸,长枪贯穿肚肠,臭气熏天。
  “冰原狼的杰作,”席恩道,“两匹一起上,应该是。”他满心作呕,便走回吊桥。临冬城有两道花岗岩厚墙,一条宽阔的护城河横亘其间。外墙八十尺高,内墙高度超过百尺。由于人手不足,席恩只好放弃外层防线,仅把守卫安置在更高的内墙上。在城堡随时可能变乱的情况下,他可不敢冒险,把有限的兵力放在铲城河的另一边。
  至少有两个人参加此次行动,他认定。一边由女人勾引邓兰,另一位则释放冰原狼。
  席恩要根火把,领部下循阶梯登上城墙,然后放低火炬,扫视前方,寻找……就在那里,城墙内部,两个城齿之间的宽阔垛口上。“血迹,”他宣布,“没擦干净。据我推测,那女人杀了邓兰后立即放下吊桥。这时斜眼听见锁链的叮当声,走过来查看,然后送了命。接着他们把尸体从这个城垛推下护城河,以防其他哨兵发现。”
  乌兹顺着城墙看。“可下一座守卫塔离得不远啊。上面的火把还在烧——”
  “有火把,但没守卫,”席恩暴躁地说。“临冬城的守卫塔比我的人还多。”
  “大门有四个守卫,”黑罗伦道,“巡城的加上斜眼共有六人。”
  乌兹说:“他怎不吹号角——”
  老天,我手下净是些白痴。“试想想,换你在这儿,会怎么做,乌兹?外面又黑又冷,而你巡逻了好几个钟头,只盼早点下哨。这时只听一声异样的响动,于是你走向城门,突然,楼梯尽头有两双眼睛,火光下闪着绿光和金光。两个阴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下来。你看见利齿的寒光,放低长矛,接着便被“砰”地撞倒。他们撕开你的肚腹,像咬棉花一样咬开皮甲。“他用力一推乌兹。“你头朝下倒在地上,内脏流得到处都是,还被一匹狼咬着脖子。”席恩勒住对方骨瘦如柴的颈项,收拢指头,冷笑道,“你倒是告诉我,像这样要怎么吹你妈的号?”他粗暴地推开乌兹,使他踉跄着绊倒在城齿上,不住揉搓咽喉。进城那天我早该把这两匹野东西除掉,他恼怒地想,我见过他们杀人,明知他们有多危险。
  “必须把他们抓回来,”黑罗伦说。
  “天黑时办不到。”席恩无法想像在暗夜里追逐冰原狼:自以为是猎人,却成了猎物。“我们等天亮。在此之前,我有话要对我忠顺的臣民们讲。”
  他下到院子,男人、女人和儿童都被驱赶到墙边,挤成一团,惶恐不安。很多人来不及穿戴:有的仅用毛毯裹住身子,更有的裸着躯体,只胡乱披件斗篷或睡袍。十几个铁民包围他们,一手执火炬一手拿武器。狂风呼啸,忽隐忽现的橘红亮光映在钢铁的头盔、浓密的胡须和无情的眼珠上。 ‘
  席恩在囚徒之前走来走去,审视他们的面容。在他眼中,每个人都是叛徒。“丢了几个?”
  “六个。”臭佬踏步走到他背后,浑身散发着肥皂的味道,长发在风中飞舞。“包括两名史塔克,泽地男孩和他姐姐,马房里那个白痴,还有你的女野人。”
  果然是欧莎。他看见二只杯子时就怀疑她了。我该多个心眼,不应盲目相信她。她和阿莎一样诡计多端,她们连名字也这么4g-。
  马厩清点过吗?
  “阿加说马一匹不少。”
  “小舞也在栏里?”
  “小舞?”臭佬皱眉,“阿加只说所有的马都还在。惟有那个白痴丢了。”
  那么,他们是徒步前进。这是他醒来之后最好的消息。无疑,布兰被装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欧莎得去背瑞肯——仅靠他幼小的腿脚可走不了多远。这下席恩确信他们还在掌中。“布兰和瑞肯逃跑了,”他对城里的人大声宣布,扫视他们的眼睛。“有谁知道他们去了哪儿?”无人应答。“他们不可能独立逃走,”席恩续道,“没食物,没衣服,没武器,他们是逃不了的。”他早已搜光临冬城里的每一把剑、每一只斧,但肯定有人藏匿武器。“我会查出谁帮助过他们。我也会查出睁只眼闭只眼的人。”只有风声。“当晨光初露,我就出发把他们抓回来。”他的拇指勾住剑柄。“我需要猎手。谁想要块上好的狼皮过冬?盖奇?”每次他打猎归来,大厨总是兴高采烈欢迎他,瞧瞧他有没有带什么野味猎获,然而现在却一言不发。席恩回头继续踱步,一边想从人们脸庞巡视出一点蛛丝马迹。“荒山野岭那不是跛子待的地方。想想瑞肯,半大小孩,怎么能撑下去?奶妈,你说他现在该有多害怕。”老妇人在他耳边唠唠叨叨了十年,给他讲过无数的故事,但而今她只朝他打呵欠,似乎根本不认得他。“我本可以把你们这些男人全杀光,然后把你们女人送给我的土兵享用,但我没有,我反而极力保护你们。你们就这样来感谢我么?”从前教他骑马的乔赛斯,教他驯狗的法兰,成为他第一次的芭丝——酿酒师傅的老婆……人人都避开他的目光。他们十艮我,他终于意识到。
  臭佬靠过来。“剥了他们的皮,”他力促,厚厚的嘴唇闪着寒光。“波顿老爷常说:裸体的人少有秘密,但被剥皮的人没有秘密。”
  席恩知道,剥皮人是波顿家族的纹章;远古时代,他们家族的族长们甚至拿敌人的皮来作披风。无数的史塔克以这样的方式惨死。暴行大概在千年之前得以终止,那个时候波顿家族最终臣服于临冬城。话虽如此,但古道不死,我的人民不也一样。
  “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席恩朗声道。在你们和他的怪癖之间,我是惟一的屏障啊,他直想大叫。他无法炫耀,只希望有人够聪明,赶快汲取教训,明白事理。
  城墙边缘,天空渐渐变成灰色。黎明不远了。“乔赛斯,给笑星上鞍,为你自己也准备一匹马。穆齐,加斯,麻脸提姆,你们也一同出发。”穆齐和加斯是城堡里最好的猎人,而提姆则精于箭术。“阿加,红鼻,葛马,臭佬,威克斯,他们也来。”他需要自己的人担任后卫。“法兰,我需要猎狗,你来指挥它们。”
  头发灰白的驯兽长抱起手臂。“凭什么要我去追捕我真正的主人,凭什么要我去抓几个孩子?”
  席恩走近他。“因为现在我才是你真正的主人,也只有我能保护帕拉。”
  法兰眼中的挑衅逐渐消散。“是的,大人。”
  席恩踱回去,一边仔细盘算。“鲁温师傅,”他宣布。
  “我对捕猎之道一窍不通。”
  没错,但我不放心把你留在城里。“你早该学学。”
  “也带我去。我想要那张狼皮斗篷。”一个男孩走上前,他年纪比布兰还小。席恩想了半天才忆起他是谁。“以前我常打猎,”瓦德·佛雷说,“我打过红鹿和麇鹿,甚至猎过野猪呢。”
  他表哥嘲笑道:“他是和他爸爸一起去的,他们甚至连野猪的面也没让他见着。”
  席恩怀疑地看着男孩。“想来就来,但要是跟不上,别以为我会过来哄你。”他转向黑罗伦。“我不在时,临冬城由你负责。假如我们没有返回,你可以机动行事。”你们这些操他妈的混蛋就祈祷我得胜归来吧。
  当第一缕苍白曙光掠过钟楼顶时,人们在猎人门前集合完毕,呼吸在清晨的寒气中结霜。葛马装备一柄长斧,长柄足以使他在狼近身前加以打击,而沉重的斧刃能将狼一击毙命。阿加戴上扩胫铁甲。臭佬提着一杆猎猪矛以及一口装得满满的洗衣妇用的袋子,天知道里面是什么。席恩则带上了他的长弓——别的他不需要。曾经,他用一只飞箭救过布兰的命,他不希望用另一只箭做相反的事,然而真到情非得已的关头,他另U无选择。
  十一个男人,二个小孩和十二只狗一同越过护城河。外墙之外,软泥地上的踪迹清晰可辨:狼的爪印,阿多沉重的步履,还有两个黎德留下的较浅足迹。及至走到林边,碎石和沉积的落叶使追踪变得困难,这时便轮到法兰的红母狗用鼻子上场了,它果然没有令他失望。其他猎狗紧跟在后,又嗅又吠,一对庞大的獒犬则担任后卫。他们的体型和凶猛在对付冰原狼时可以派用场。
  他起初猜想欧莎会带他们南下去找罗德利克爵土,然而眼前的踪迹却是向着西北,一直深入狼林。席恩对此深感忧惧。假如史塔克们径直投向深林堡,真不啻于莫大的讽刺——他们会正好落入阿莎手中。与其那样,我宁可让他们死,他苦涩地想,被当成暴君总比被看作蠢蛋好。
  缕缕苍白的迷雾在林木间穿梭。这里的哨兵树和士卒松比城里的粗厚,四季常青的森林是世上最黑最暗的地方。地面崎岖不平,散落的松针遮住柔软的草皮,使得行马变得危机四伏,他们不得不放慢速度。但再怎么说,不会比肩驮残废的男子走得慢,比个瘦骨嶙峋、背负四岁小孩的泼妇也要快。他告诉自己千万耐心,日落之前,一定能追上。
  他们追到一条峡谷的边缘,鲁温师傅策马跑近。“迄今为止,这场猎捕和林间放马没两样,大人。”
  席恩微笑道:“的确很相似。但不同在于,猎捕要以鲜血来划上句号。”
  “非得如此吗?他们逃跑是件蠢事,但您就不能发发慈悲?我们追踪的可都是您的养兄弟呀。”
  “除了罗柏,没有史塔克以兄弟之礼待我。只是对我而言,布兰和瑞肯活着比死了有用。”
  “黎德们不也如此?卡林湾就在泽地边缘,霍兰大人如果有心,满可以奇袭您叔叔,但只要您握有他的继承人,他只能按兵不动。”
  席恩没想到这一点。事实上,除了瞄过梅拉一两眼,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处女以外,他根本没把泥人们当回事。“也许你说得对。如果事态允许,我就饶过他们。”“我希望您也饶过阿多吧。这孩子是个老实人,您也知道,他只是照着别人的命令行事。想想他为您喂过多少次马,洗过多少次鞍,擦过多少次甲吧!”
  阿多对他而言无足轻重。“他肯束手就擒,就让他活命。”席恩抬起一根指头。“别为那野人求情,否则我让你和她一起死。她对我发过誓,却弃如草芥。”
  学土低下头颅。“我不会为背誓者辩解。您看着办吧。我很感激您的慈悲。”
  慈悲,看着鲁温走回队列,席恩静静地想:这是个无情的陷阱,给得太多他们说你软弱无能,给得太少你便成了残暴野兽。不过他心里也明白,学士刚才的谏言确是忠告。父亲满脑子只想打仗征服,但如果守不住,打下一片江山又有什么意义呢?而单凭武力和恐怖是做不到这点的。可惜奈德·史塔克把他的女儿都带去了南方——否则席恩任娶一个,便足以把自己和临冬城牢牢拴在一起。珊莎是个可爱的小东西,现在也该成熟到能上床了吧。但她偏偏在千里之外,身处兰尼斯特掌中。真遗憾哪。
  越往深处,森林愈加浓密。松树和哨兵树让位给庞然而黑暗的橡木。纠结的山楂丛隐蔽了危险的沟渠和小溪。多石起伏的小丘一座连着一座。他们经过一间佃农的茅屋,荒废已久,杂草丛生,围绕着一条满满的水沟,静止的水流像钢铁一般放出灰光。此时狗们突然狂吠起来,席恩确信亡命者们已近在咫尺。他一踢笑星,快马加鞭,但走近之后发现的却是一只幼鹿的尸骸……业已支离破碎。
  他下马细看。鹿刚死不久,明显看出是狼干的。猎狗们急切地在它四周嗅闻,一只獒犬则把头直接埋进死鹿尸首,大快朵颐,直到法兰吼着把它赶走。这动物根本没被切割,席恩寻思,狼吃过,但人没有。就算欧莎不敢冒险生火,也该割走几块肉啊,没道理把上好的食物扔在这里腐烂。“法兰,你确定我们跟对了?”他询问,“有没可能你的狗追逐的是别的狼?”
  “我的母狗很清楚夏天和毛毛的味道。”
  “希望如此。姑且信你。”
  快一个小时之后,追踪者们跟随痕迹下到一个斜坡,朝一条因最近的雨水而泛滥泥泞的小溪奔去。就在溪边,猎狗失去了线索。法兰和威克斯带它们涉过溪流,无功而返,狗们则在对岸茫然无措地上下游荡,嗅来闻去。“他们到过这里,大人,但我不知道他们接下来去了哪儿,”驯兽长说。
  席恩下马,跪在溪边,伸出手沾了点水。溪流冰凉。“他们不可能长久地待在里面,”他说。“带一半的狗去下游,我去上——”
  威克斯突然响亮地拍掌。
  “怎么了?”席恩道。
  哑巴男孩伸手指点。
  水边的土地湿润而泥泞。狼的足迹清晰可辨。“爪印,是的。所以?”
  威克斯把脚陷进泥土,左右扭转靴子,挖出一个深沟。
  乔赛斯明白过来。“阿多是个大块头,在泥地里定会留下深深的脚印,”他说。“尤其他还负着孩子。但这里所有脚印都是我们自己的。您瞧瞧。”
  席恩大吃一惊,旋即发现对方所言非虚。两匹狼是独自走进了褐色的泛滥溪流。“欧莎一定老远便调转了方向,很有可能,在那匹鹿之前便与狼分道扬镳。她让狼照原路前进,好诱我们继续追赶。”他在他的猎人面前踱步。“假若你两个胆敢骗我——”
  “一路上没有别的踪迹,大人,我发誓,”加斯辩解。“况且冰原狼决不可能离开孩子,至少不会离开太久。”
  这倒不假,席恩想,夏天和毛毛狗应是出去捕猎,饱餐之后便会回到布兰和瑞肯身边。“加斯,穆齐,你们带四条狗折回原路。阿加,你盯住他们,以防他们耍花样。法兰和我继续追踪冰原狼。大家有所发现便吹一声号。倘若直接见到那两只野兽,就吹两声。只需盯住他俩,定能找到他们的主人。”
  他带上威克斯、佛雷家的小孩及“红鼻”加尼往上游搜查。他和威克斯在一边,红鼻和瓦德·佛雷在对岸,双方各带一对猎狗,因为狼在两岸都可能出没。席恩刻意搜寻足印、痕迹,断裂枝条等等,企图通过线索来揭示狼从何处离水上岸。他轻易发现公鹿、麇鹿和獾的足迹。威克斯吓跑一只饮水的狐狸,瓦德追逐草丛中三只奔逃的兔子,努力想射一只。他们看见大熊在一棵高大白桦的树皮上留下的爪印。偏偏冰原狼的痕迹半点也无。
  继续前进,席恩鼓励自己,过了这棵橡树,爬上那道缓坡,通过前面溪流的弯道,我们一定能发现些什么。他一直这么克制自己,走了许久,终于明白是该回头的时候了。不断加剧的焦虑在腹中噬啃。日近中午,他扭转笑星的马头,恋恋不舍地转了几圈,旋即放弃追踪。
  欧莎和那两个小坏蛋不知想出什么法子,始终能在他面前躲来躲去。可是,这不可能啊,他们是步行,何况还有残废和幼童。然而他每多浪费一个钟头,对方逃脱的机率就越大。若是给他们找到村庄……北方人不会拒绝奈德·史塔克的儿子,罗柏的兄弟。他们会送马,送食物,更有人会为保护少主这样的荣誉而战。甚至整个该死的北地都会团结在他们周围,重整旗鼓。
  够了,狼只是去了下游,他紧抓这个念头不放。红母狗会嗅出他们离水登陆的地点,我们《艮陕便能找到4,&4ti。
  但当他们与法兰的团队重新会合,席恩只消看驯兽长一眼,便知他的希望已彻底粉碎。“这些臭狗该拿去喂熊,”他恼怒地说,“如果我有熊的话。”
  “不是它们的错。”法兰在一只獒犬和他心爱的红母狗之间跪下,手放在他们身上。“流水无法留存气息,大人。”
  “狼总得在什么地:3-_k岸吧。”
  “这当然。要么在上游要么在下游。我们只要继续搜,一定能发现,现在的问题是,走哪边?”
  “从没听说狼能逆流跑几里路的。”臭佬道。“人还行,当走投无路时,或许能行。狼怎么成?”
  话虽这么说,席恩还是怀疑。这两只野兽决不等同一般的狼。当初就该剥下这挨千刀的怪物的皮。
  同样的故事在他们与加斯、穆齐和阿加会合时再度上演。两个猎人把到临冬城的路折回了一半,却丝毫没有发现史塔克们离开冰原狼独自行动的迹象。法兰的狗变得和主人一样深感挫折,孤注一掷地在树林和岩石间闻嗅,不时还暴躁地互相撕咬。
  席恩不能接受失败。“我们回溪边,再搜一次,这一次尽可能扩大搜索范围。”
  “找不到的啦,”佛雷家的男孩突然开口。“只要吃青蛙的还跟着他们就找不到。泥人都鬼鬼祟祟,他们不像正派人一样光明正大的打,而是躲在暗处,施放涂毒的箭矢。你看不到他,可他看得到你。追他们进沼泽的人没一个回来过。他们的房子会动,就连他们的城堡灰水望也会动。”他紧张兮兮地瞥瞥四周密密匝匝的林木草丛。“搞不好他们正在附近,听我们说话呢。”
  法兰以大笑来表示他的感受。“只要是这片林里的东西,我的狗没有嗅不出来的,连你刚才放的屁也不例外,臭小子。”
  “吃青蛙的身上的体味和人不一样,”佛雷坚持。“他们带着沼泽的臭气,就像青蛙一样,混合了树木和泥水的味道。他们腋下长的不是毛,是青苔,饿的时候,可以不吃东西,只吞泥巴过活,甚至能在泥水底下呼吸呢!”
  按捺不住的席恩刚想痛斥对方这堆奶妈讲的鬼话,鲁温学士却插进来:“历史上,绿先知们曾作过巨大努力来引水入颈泽,从此以后,泽地人和森林之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或许他们确然从中获得秘密的知识。”
  刹那间,整个树林似乎突然黯淡了几分,就如浮云遮日。不懂事的孩子乱讲一通是一回事,但知识渊博的学士说的话分量不同。“我只关心奈德之子布兰与瑞肯,,,席恩说。“回溪边去。立即出发。”
  ——开始谁也没动,他以为人们会抗命,但北方人的责任感最后占了上风。虽然勉强,大家还是沉闷地跟上。佛雷家的小孩变得和他刚才追逐的兔子一般神经质。席恩把人员分散到两岸,顺流而’厂。他们骑行无数里,放慢速度,仔细搜查,每遇危险地段便下来牵马过去,然后继续搜寻,每个树丛都让那群“该拿去喂熊”的猎狗嗅闻探察。有个地方,倒塌的大树堵塞流水,追猎的人们不得不绕过一泓极深的绿池塘,可如果说冰原狼也做了同样的事,他们却没有留下任何脚印或痕迹。看来,这俩野东西——直在游泳。等抓到他们,我让他们游个够,非把他们一起献给淹神不可!
  林间逐渐黑暗,席恩·葛雷乔伊明白自己被打败了。不管是泽地人使用了森林之子的魔法,还是欧莎施展出某种野人的伎俩,总之他是失败·了。他逼迫人们在暮色里继续前进,当最后一丝阳光也消逝无踪后,乔赛斯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这不会有结果,大人。我们只会扭到马,摔断腿。”
  “乔赛斯说得没错,”鲁温学士道。“仅凭几根火把在森林里搜寻犹如大海捞针,毫无意义。”
  席恩觉出喉头胆汁的苦味,胃里则仿佛有一窝毒蛇在缠绕扭打。就这么两手空空地折回临冬城,那他以后干脆换身小丑服和尖帽子得了——整个北境都会把他当成笑柄。如果父亲知道了,如果阿莎……
  “王子殿下。”臭佬催马靠近。“或许史塔克根本就没走这条路。换作我的话,不用说,会往东北,去投靠安伯家。大家都知道,他们对史塔克是很卖命的。然而他们的领地离此很远,这些孩子会先就近避避风头。或许我知道他们在哪儿。”
  席恩怀疑地看着他,“说。”
  “您知道那座老磨坊吗,就是孤零零地立在橡树河边的那座?当我身为俘虏被带回临冬城的途中,曾在那里稍事停留。磨坊主的老婆卖干草给我们喂马,押解我的老骑士还逗她的小孩呢。说不定史塔克就藏在那儿。”
  席恩知道那磨坊,甚至还和磨坊主的老婆做过一两次。那里没什么特别,她也无甚特长。“为什么在那里?这磨坊周围有十几个村子和庄园。”
  那双淡色的眼睛里闪动着几分揶揄。“您问为什么?这并不重要。他们就是在哪儿。我有预感。”
  席恩受够了对方兜圈子式的回答。他这双唇还真像两条火热交配的蠕虫。“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敢瞒着我的——”
  “王子殿下?”臭佬翻身下马,并示意席恩也照办。两人都下马后,他打开从临冬城背来的布口袋。“您看看。”
  天色已暗,什么也看不清。席恩不耐烦地把手伸进口袋,在柔软的兽皮和粗糙的羊毛之间摸索。一根尖刺戳痛了他,他合拢指头,手中之物冰凉又坚硬。原来是一枚狼头胸针,由白银和黑玉制成。他忽然明白过来,不禁握紧拳头。“葛马,”他叫道,一边揣测谁可信赖。一个都不行。“阿加,红鼻,跟我们走。其他人带上猎狗自行返回临冬城。用不着你们了,我已知道布兰和瑞肯的所在。”
  “席恩王子,”鲁温学士恳求,“您可还记得您的承诺?发发慈悲,您答应过。”
  “慈悲是早上的事。”席恩说。被惧怕总比受嘲笑好。“现在他们惹怒了我。”琼恩
  夜色中的篝火,在彼端的山坡放光,犹如坠落的星星。其实它比群星更加明亮,但不曾闪烁,只是有的时候膨胀舒展,有的时候堕落阴郁,犹如遥远的花火,微弱而暗淡。
  它就在前方一里远、两千尺高的地方,琼恩估算,居高临下,峡口动静一览无余。
  “风声峡的守望者,”他们之中最年长的人开口。此人年轻时当过国王的侍从,所以黑衣兄弟们至今仍叫他“侍从”戴里吉。“如此明目张胆,曼斯·雷德到底在怕什么?”
  “我看他若知道这些杂种生火,非扒了他们的皮不可。”伊班道,他虽矮胖秃顶,却肌肉壮硕,活像一堆岩石。
  “高山上,火是生命之源,”断掌科林说,“也是取死之道。”奉他指示,自深入山区后,队伍便不再弄出明火。大家以生冷的腌牛肉、硬面包和更硬的奶酪为食,睡觉时则挤在斗篷和毛皮下合衣而卧,彼此取暖。这段经历让琼恩不由得忆起很久以前在临冬城度过的寒夜,那时他和兄弟们同床而眠。如今这些人也是他的兄弟,只是共享的床铺换成了岩石和土地。
  “他们一定配有号角。”石蛇道。
  断掌说:“一个他们永远吹不了的号。”
  “好高的山,晚上爬真是既漫长又要命。”伊班道,一边透过掩护大家的岩石中的裂缝观察遥远的火焰。天空无云,锯齿状的山峰黑压压地拔高爬升,直到极顶,围绕顶峰的极度冰雪在月光下发出苍白的辉芒。
  “如果不慎,也是一段漫长的坠落。”断掌科林说,“依我看,两个人就行。那边也该是两人看守,轮流值班。”
  “我来。”绰号石蛇的游骑兵率先报名,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琼恩已知他是队中最佳的登山手,此次任务自然非他莫属。
  “我也去,”琼恩说。
  断掌科林望向他。狂风穿过头顶高高的峡口,发出哭嚎——风声峡正因此而得名。某人的坐骑嘶鸣开来,扬腿踢打他们藏身的山洞中多石的薄泥。“狼留下,”科林道,“白毛在月光下太显眼。”他转向石蛇。“事成之后,扔下火把。我们立刻跟上。”
  “开始吧。”石蛇说。
  两人各拿一大卷绳索。石蛇还带了一袋铁钉,一个顶端包裹厚毛毡的小锤。他们把马、头盔、铠甲和白灵一块儿留下。临出发时,琼恩跪在冰原狼面前,任狼用鼻子拱他。“留下来,”他命令,“我会回来找你。”
  石蛇带头。他是个矮瘦男子,将近五十,胡子灰白,但身体比外表看上去要结实得多,也是琼恩所认识的人中夜视能力最佳的一位——今晚正好派上用场。白天,群山一片蓝灰,覆盖冰雪,当太阳消失在参差的峰峦后,一切又成了黑色。而今,明月高挂,将它们染成银白。
  这一对黑衣兄弟走在漆黑岩石中的漆黑阴影里,朝峭壁行去,留下弯曲的轨迹,呼吸在漆黑的空气中结霜。没穿盔甲的琼恩觉得自己赤裸无依,所聿行动更加便利。一路艰苦又缓慢,只因若是匆忙,就得冒摔断膝盖甚至更大的危险。石蛇似乎本能地知道如何下脚,但在这破碎不平的大地上,琼恩只能步步为营』口倍小心。
  风声峡是一长串名副其实的峡谷,漫长而曲折,时而环绕连绵起伏的风雪群山,时而成为不见天日的隐蔽峡道。自从离开森林上山以来,除了自己的伙伴,琼恩未见其他活人。霜雪之牙是诸神所造最为残酷无情之处,对人类饱含敌意。这里风如剃刀,在寒夜中发出尖啸,仿佛母亲在痛悼孩儿;这里的树寥寥无几,且短小猥琐,狼狈地挤在岩缝和裂沟中,小径上方常悬层层岩片,边沿挂着冰柱,远远观之,好似雪白的獠牙。
  即便如此,琼恩并不后悔走这一遭,因为这里也是奇迹之地。他们走过陡峭的石壁边缘,见识了阳光在覆着薄冰的瀑布上闪耀的美景;他们游历长满秋日野花的山间草坪,有蓝色的冰心花、猩红明亮的冷霜火,还有人立起来、赤褐金黄的笛手草;深邃漆黑的洞穴,他简直以为其直通地狱;他还骑马穿越历经风蚀的天然石桥,两边除了无尽长空,什么也没有。老鹰在绝壁上筑巢,到峡沟中捕猎,不知疲倦地张开雄健的蓝灰翅膀,盘桓飞扬,几乎和天空融为一体。有一回他甚至目睹影子山猫猎袭公羊,它如山腹中缓缓溢出的流动烟雾,等待,然后扑杀。
  现在轮到我们扑杀。他希望自己能像影子山猫一样坚定而沉寂,毙敌干净利落。长爪背在后背,但他担心使用的空间,于是也准备好小刀和匕首。对方会有武器,而我没穿护甲。他不禁怀疑今晚谁是影子山猫,谁又来扮演公羊的角色。
  他们沿着小径走了许久,在山的侧面蛇行、婉蜒、转折,不断向上、向上。某些时候,群山相互包庇,无从窥见远方的篝火,但只要走下去,它必在前方重复出现。石蛇挑选的道路根本不容马行,有的地方连琼恩也不得不将背脊贴上冰冷的石头,如螃蟹般拖着脚一寸一寸地钻过去。路径变宽往往不是好事:那将出现大得能吞噬人脚的深洞,无数绊人的碎石以及白天流动、夜晚冷凝的水坑。一步一个脚印小心走,琼恩告诉自己。一步一个脚印,我决不会摔落。
  自离开先民拳峰,他便没有修面,如今唇边的胡须已被霜雪冻成一块。经过两个钟头的攀登,寒风变得如此猛烈,他只能使出全身力气拼命挪动,攀附峭壁,心里默默祈祷不被吹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当狂风暂时止息,他又对自己强调。一步一个脚印,我决不会摔落。
  没过多久,他们所达到的高度便不允许往下察看了。身下为无尽黑暗,头顶是皓月繁星,天地之间,别无他物。“大山就是你的母亲,”几天前,当他们攀登不这么险峻的山峦时,石蛇便告诉过他。“紧紧搂住,将你的脸庞贴紧她的乳房,她决不会遗弃你。”当时琼恩开了个玩笑,说自己一直在找寻生母,没想到在霜雪之牙和她团聚。如今这变得不那么好笑。一步一个脚印,我决不会摔落,他心想,抓得更紧了。
  窄路在一块突出的厚重黑花岗岩前嘎然而止。明亮的月光下,岩石撒下的阴影黑如洞窟。“直着上,”游骑兵平静地说,“爬到他们顶上去。”他摘下手套,塞进腰带,将绳子一头捆住自己腰部,另一头捆住琼恩的腰。“绳子绷紧就跟上。”游骑兵不等回答立即出发,手脚并用,动作快得超乎琼恩想像。长长的绳索缓慢释放。琼恩靠近来观察,认真学习对方移动的姿势,记下每个落脚支撑之处。当最后一卷麻绳也被松开,他连忙摘下手套跟进,速度则迟缓了许多。
  石蛇将绳子绕上平滑突出的山石,人在旁边等候,一伺琼恩接近,便又放松开来,继续前进。这一次当绳子拉张完毕,却没了适宜的岩石,于是他拿出毛毡包裹的锤子,轻轻敲打,将铁钉凿进山石。声音虽轻,但每一击都在岩壁间回荡,使得琼恩不住畏缩,以为野人们定能听见。当铁钉扎好,石蛇将绳子系牢,琼恩便即跟进。吮紧大山的奶子,他提醒自己。别低头。重心放脚上。别低头。盯着眼前的石头。这钉子彳艮牢,是的。别低头。撑到那块悬壁就能喘口气,所以快走!决不低头。
  他一度一脚踩空,胸膛里的心脏顿时停止了跳动,但诸神保佑,没有摔下去。岩石里的寒气渗进指尖,他却不敢戴上手套——不管它们咋看起来多紧密,毛皮和布料在皮肤与石头之间摩擦,都是会打滑,害他送命的。烧伤的手掌逐渐僵硬、疼痛。不知何时,拇指甲也掉了,手到之处便留下一抹抹鲜血。他只希望到达终点时十指还健全。
  他们向上攀登,向上,向上,犹如两道蠕动在月光照耀的岩墙上的黑影。任何站在峡谷的人都能轻易发现他们,但高山遮挡了野人的营火。他们应该很近了,琼恩感觉得到。但他心中所想却不是毫无防备、等候着他的敌人,而是临冬城里的兄弟。布兰那么爱攀爬,我要有他十分之一的勇气就好了。
  岩墙在三分之二高的地方被一道冰石裂沟所横断。石蛇伸手助他攀越。见他已重戴手套,琼恩也照办。上顶之后,游骑兵扭身向左,他俩在平台上爬行近三百尺,直到透过峭壁边缘,看见昏暗的橙色光芒。
  野人们将营火生在谷口最窄处上方的一道浅凹里,其下有根垂直的岩柱,后方由山壁遮挡狂风。两个黑衣兄弟正好利用防风壁缓缓爬行,匍匐前进,直到俯视对手。
  一人睡着了,紧紧蜷身,埋在小山似的毛皮底,琼恩只能看见篝火下鲜红的头发。第二人紧靠火堆而坐,正往里添树枝,一边唠唠叨叨地抱怨寒风。最后一人守望峡道,虽然现在没什么可看,只有环绕积雪峰峦的无尽黑暗,但他并未松懈。号角正在他身上。
  三个人。琼恩不免有些惴惴不安。本以为是两个,好在一人正睡着觉。不过不管下面是两个、三个还是二十个,他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石蛇碰碰他胳膊,指指持号角的野人,琼恩则朝火堆边的人点点头。挑选牺牲品,感觉真奇特。可他半生舞剑习盾,不就为了这一时刻?罗柏第一次上战场是否也有相同的感觉?他不禁好奇,但现下无暇仔细思考。石蛇的动作迅如其名,伴着如雨的卵石,他跳进野人营地。琼恩长爪出鞘,紧跟而前。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事后琼恩无比钦佩那名宁肯吹号角、不愿拿武器的野人的勇气。他本已把它举到唇边,但石蛇抢先一步掷出短刀将号击飞。琼恩的对手跳起身,顺手抓起燃烧的木头就朝他脸捅来。他连忙闪躲,只觉热气扑面而至,同时眼角余光见到沉睡者也开始了行动,心知必须速战速决。火棍再次扫来,他矮身跳前,双手握紧长柄剑突刺。瓦雷利亚钢穿透皮革、毛皮,羊毛和血肉,但野人在倒下之前,仍奋力争夺,扭下琼恩的剑。那边的熟睡者已在毛皮下坐起身。琼恩拔出短刀,抓住对方头发,将刀锋伸向他的下巴,伸向他的——不,她的——
  他的手猛然停住。“女的。”
  “守望者,”石蛇道,“野人。解决她。”
  他看见她眼中的火焰和恐惧。短刀割伤了她白皙的脖子,鲜血顺着锋刃一滴一滴往下流。一刀解决她,他告诉自己。他们彼此靠得很近,他能闻到她呼吸里的洋葱味。她比他年轻,虽然长得和艾莉亚完全说不上形似,但怀有的某种特质却让他想起了小妹。“你投不投降?”他问,一边将刀子转开些。她要是不投降怎么办?“我投降。”她的吐词在冷气里结雾。
  “那……你就是我们的俘虏。”他把短刀从她咽喉柔软的皮肤旁拿开。
  “科林没吩咐抓俘虏。”石蛇说。
  “他也没禁止。”琼恩放开女孩的头发,她急促后退,远离他们。
  “她是个矛妇,”石蛇指指她刚才睡觉的毛皮褥子边放着的长柄斧,“刚才正要抓武器。你若慢半拍,早被她砍翻。”
  “我不会慢半拍。”琼恩一脚将斧头踢到女孩够不着的地方。“你有名字吗?”
  “耶哥蕊特。”她用手揉揉喉头,双手一片血红。她吃惊地望着血迹。琼恩收刀入鞘,从被他杀死的男人体内拔出长爪。“你是我的俘虏了,耶哥蕊特。”
  “我给你讲了名字。”
  “我是琼恩·雪诺。”
  她不由一缩。“邪恶的姓氏。”
  “私生子的姓氏,”他说,“我父亲是临冬城的艾德·史塔克公爵。”
  女孩警惕地望着他,石蛇则讽刺地轻笑道:“没弄错吧?该作口供的是俘虏。”游骑兵把一根长枝条插进火中。“不过她什么也不会说,野人多半宁可咬舌自尽也不回答问题。”枝条末端愉悦地燃烧起来,他上前两步,将其扔下峡谷。火枝旋转着落入夜空,消失无踪。
  “火葬死者,”耶哥蕊特突然开口。
  “这点火不够,而力口柴会暴露目标。”石蛇转过头,朝着黑漆漆的远方看去,搜索亮光的痕迹。“附近还有野人,对不对?”
  “烧了他们,”女孩顽固地重复,“除非你想再杀一次。”
  琼恩猛然想起死去的奥瑟和他冰冷的黑手。“或许我们该考虑她的建议。”
  “办法多着呢。”石蛇跪在他的受害者身边,脱下对方的斗篷、靴子、腰带和背心,用自己的瘦肩扛起尸身,带到悬崖边,随后念念有词地投掷下去。不一会儿,下方远处传来一声含混、沉重的闷响。这时游骑兵又把第二个死人剥了个精光,拖到边沿。琼恩过来提起野人的脚,两人合力将其抛进无尽的黑暗中。
  这期间,耶哥蕊特一直冷眼旁观,沉默不语。经过仔细观察,琼恩发现她并非那么年幼,或许有二十岁,只是与年龄不相称地矮小,外弯的膝盖,圆脸,小手,还生了个狮子鼻,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朝着四面八方延伸。她蹲在那里显得很臃肿,其实是层层毛皮、羊毛和皮革造成的错觉,事实上,毛料下的她说不定和艾莉亚一般瘦骨伶仃。
  “你们被派来监视我们?”琼恩问她。
  “监视你们,以及其他东西。”
  石蛇用篝火暖手。“峡谷那边有什么?”
  “自由民。”
  “有多少?”
  “几百几千呢,包你大开眼界,乌鸦。”她笑了,牙齿虽不整齐,却洁白异常。
  她根本不懂计数。“你们干嘛在那儿集合?”
  耶哥蕊特沉默。
  “你的国王到霜雪之牙做什么?你们不能久留,那里没有食物。”
  她扭头不看他。
  “你们打算进军长城?什么时候吁”
  她望向火焰,只当没听见他的话。
  “你知道我叔叔,班扬·史塔克的消息吗?”
  耶哥蕊特无动于衷,石蛇哈哈大笑:“待会她要是咬舌自杀,可别怪我没警告你。”
  一声隆隆的低吼在山石间回荡。影子山猫,琼恩立刻明白。他起身时又听见另一只的咆哮,近在咫尺,于是他旋身拔剑,侧耳聆听。
  “它们不会过来,”耶哥蕊特说,“它们专为尸体而来。这些猫能在六里之外闻到血腥。今晚,它们会盘桓在尸体边,把它啃得一干二净,连骨髓也不放过。”
  琼恩清晰地听见它们进食发出的回音,这让他很不舒服。篝火的温暖让他意识到自己的疲惫,但他不敢睡。他捉到了俘虏,就有责任保护她。“他们是你亲人吗?”他轻声问她。“就我们杀的那两个?”
  “不比你亲。”
  “我?”他皱眉,“什么意思?”
  “你说你是临冬城的私生子。”
  “是啊。”
  “那你母亲是谁?”
  “我不知道……反正是个女人。”这句话有人对他说过,但他想不起来是谁。
  她第二次笑了,洁白的牙齿一闪而过。“难道她没给你唱过‘冬雪玫瑰’?”
  “我没见过我母亲,也没听过这首歌。”
  “歌是’吟游诗人’贝尔所写,”耶哥蕊特说,“他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塞外之王。自由民人人会唱他写的歌,不过你在南方可能没机会听到罢了。”
  “临冬城不算南方。”琼恩辩驳。
  “不,对我们而言,长城以南就是南方。”
  他从没这样想过。“看来,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
  “是啊,”耶哥蕊特同意,“一直都是。”
  “你讲讲这个典故,”琼恩催促她。等科林上山还有几个小时,听听传奇或能让他保持清醒。“我想听。”
  “这故事恐怕你不会喜欢。”
  “没关系。”
  “好个勇敢的黑乌鸦,”她嘲弄道。“好吧,那我就说说。从前,贝尔在当上自由民的国王之前,曾是一位了不起的掠袭者。” ;
  石蛇哼了一声,“换言之,杀手、土匪和强奸犯。”
  “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耶哥蕊特道,“当时临冬城的史塔克领主悬赏贝尔的人头,却总是抓不到,失败的滋味让他无比苦恼。有一天,他恼羞成怒地指责贝尔是个只会欺负弱小的懦夫。消息传来,贝尔发誓要给这位领主一个难忘的教训。所以,他翻越长城,走上国王大道,在一个寒冷的冬夜抵达临冬城。他手执竖琴,自称来自斯卡格斯岛的斯戈里克。斯卡格斯岛是海豹湾中的大岛,由于偏远,只在名义上归顺于史塔克。而‘斯戈里克’一词在古语中是‘骗子’的意思,那是先民的语言,巨人们至今仍在用它。”
  “天南地北,歌手们总是处处受欢迎,所以贝尔受邀参加吏塔克大人的宴席,为身处高位的领主弹奏作乐,直到深夜。他弹奏古老的歌调,唱过自己谱写的新曲,表演得非常动人,以至于结束之后,领主提议要他自行挑选东西作为奖赏。‘我只要一朵花,’贝尔回答,‘临冬城的花园里绽放得最鲜艳的那朵花。…
  “那个时候,恰逢冬雪玫瑰怒放之刻,没有花朵比它更为珍贵和稀有。所以史塔克大人立刻命人前去自己的玻璃花园,摘下最美丽的冬雪玫瑰,作为歌手的报酬。人们以为一切就此结束,但当黎明到来时,歌手却神秘地失了踪……同时消失的还有布兰登大人的闺女。她的床空空荡荡,只在睡过的枕边有贝尔留下的玫瑰花,碧蓝如霜。”
  琼恩从没听过这个故事。“是哪个布兰登?筑城者布兰登活在英雄纪元,大概比贝尔早了几千年。还有焚船者布兰登和他父亲造船者布兰登,可是——”
  “这位是‘失女者’布兰登,”耶哥蕊特尖刻地说。“你到底想不想听故事,嗯?”他绷起脸:“说n巴。”
  “布兰登大人只有这一个孩子,所以他心急如焚,派出成百的黑乌鸦到北方来搜索。但他们既没找到贝尔,更没发现他女儿的踪影。徒劳无益地寻找大半年之后,领主大人伤心得一病不起,而史塔克家族的血脉似乎要在此断绝。但某天晚上,正当布兰登大人静卧等死时,却听见了婴儿的啼哭。他一跃而起,循声而去,居然在女儿的卧房里找到了女儿,她正在熟睡,怀中有个婴儿。”
  “贝尔带她回来了?”
  “不。他俩一直都在临冬城,藏在城堡下死人的地窖里。歌谣中说,那位少女深爱着贝尔,以至于愿为他怀孩子……不过实话实说,贝尔写的曲子里每个少女都爱他。不管怎样,贝尔终究留下这个孩子,作为对他不告而摘的玫瑰的回报,而这个孩子长大之后也成为下一任史塔克大人。所以说——你身上有贝尔的血统,跟我一样。”
  “这故事不是真的,”琼恩说。
  她耸耸肩。“或许是,或许不是。但总之,那是首很美的歌。我妈常对我唱。她也是个女人,琼恩·雪诺,跟你妈一样。”她揉揉被他短刀割伤的脖子。“歌谣唱到人们找到婴儿,便告一段落,不过整个故事却有个悲惨的结局。三十年后,贝尔当上塞外之王,率领自由民大举南下,年轻的史塔克大人领军在冰霜渡口迎战他……并杀了他,因为贝尔在决斗中无法对儿子下手。”
  “所以儿子杀掉了父亲,”琼恩说。
  “是的,”她道,“但诸神诅咒弑亲者,即便他是无意犯下的过错。当史塔克大人作战归来,他母亲远远望见儿子枪尖上贝尔的头颅,便在悲伤之中纵身从高塔跳下。做儿子的也没活多久,他后来被手下某位领主剥了皮,并拿皮当斗篷。,’
  “你说的这个贝尔在撒谎。”琼恩告诉她,这怎么可能?
  “不对,”耶哥蕊特说,“我只能说诗人承诺的真相和你我心目中的真实并不雷同。反正,你要我说故事,我也告诉了你。”她转头不再看他,闭上眼睛,似乎要睡了。天亮之时,断掌科林终于赶到。东方的天空变为靛青,漆黑的山岩由黑转蓝。石蛇首先发现跋涉而上的游骑兵们,琼恩便弄醒他的俘虏,捉住她的胳膊,下去会合。谢天谢地,这里有其他道路通往山峦的北方和西方,且都比来时攀登的途径好走。前进一段之后,他们等在一个狭窄的隘口,直到兄弟们牵马出现。白灵嗅到气味,跑在最前。琼恩连忙蹲下,任冰原狼用嘴咬住他的手腕,使劲拖来拉去,这是他们之间常玩的游戏。但当他抬头,却发现耶哥蕊特望着他,眼睛睁得鸡蛋似的又大又白。
  断掌科林对新来的俘虏未作评论。“上面有仨,”石蛇告诉他。别的无需多言。
  “前两个我们在路上刚见过,”伊班道,“至少见到了猫留下的残骸。,’他乖僻地打量女孩,怀疑清楚地写在脸上。
  “她投降了,”琼恩发现自己必须解释。
  科林表情冷漠,“知道我是谁?”
  “断掌科林。”女孩在他面前犹如半大小孩,却大胆地回望。
  “说实话,要是我落到你们手里,然后投降,能得到什么?”
  “死得快一点。”
  高大的游骑兵转向琼恩。“我们没有多余的食物,更不可能分配人力来看守。”
  “前路艰险,小子,”侍从戴里吉说,“当需要安静的时候一声喊,咱们就全完了。”
  伊班抽出匕首。“钢铁之吻让她永远闭嘴。”
  琼恩只觉喉咙干燥。他无肋地看着其他人。“她对我投降了。”
  “那你就得做你该做的事,”断掌科林说,“记住,你是临冬城的血脉,守夜人的汉子。”他望向其他人。“走吧,兄弟们。让他自己完成。咱们不在场会让他好过些。”说完他率领人们踏上险峻扭曲的小径,迎着粉红的阳光,朝山峰隘口走去。不久之后,原地只剩琼恩、白灵和野人女孩。
  他以为耶哥蕊特会逃跑,但她只是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盯着他瞧。“你没杀过女人,对不对?”他摇摇头,她接着说,“我们和男人一样会死。不过,你不必杀我。听我说,曼斯会收留你,我知道他会。这里有秘密通路。那些乌鸦永远抓不到我们。”
  “我和他们都是乌鸦,”琼恩道。
  她点点头,做出听天由命的姿势。“之后,烧了我?”
  “我做不到。烟雾会被发现。”
  “没错。”她耸耸肩,“好吧,葬身影子山猫肚腹还不算最糟的死法。”
  他将长爪拔出肩。“你怕不怕?”
  “昨晚很怕,”她承认。“但如今太阳已然升起。”她拨开头发,露出脖子,跪在他面前。“狠狠地、照准了斩,乌鸦,不然我做鬼也来找你。”
  长爪不若父亲的寒冰那般颀长沉重,但依旧是瓦雷利亚钢制成。他久久触碰刀锋,估算挥击的位置,此时耶哥蕊特开始颤抖。“好冷,”她说,“快,动手吧。”
  他把长爪高举过头,双手紧握。只需利落一刀,用尽全身力气。至少,我能让她痛快干净地死去。我是父亲的儿子。不是吗?不是吗?
  “动手,”半晌之后,她再次催促。“私生子啊,快动手。我不能永远勇敢下去。”当那一击始终未曾落下,她终于回头来看他。
  琼恩垂低长剑。“走,”他嘀咕道。
  耶哥蕊特凝视他。
  “快,”他说,“趁我的理智还没恢复,走。”
  她跑了。 ,珊莎
  南方的天空浓烟密布。乌黑的烟柱从远方成百火堆中盘旋升起,黑色的手指掩盖星辰。黑水河对岸,火焰占满地平线,彻夜燃烧,而在这一边,小恶魔点燃整个河滨地区:码头和仓库,民宅和妓院,城墙外的一切统统焚毁。
  即使身处红堡,空气中也有灰烬的味道。当珊莎在宁静的神木林里找到唐托斯爵士时,他看到她的红眼睛,便问她是否哭过。“只是烟尘的关系,”她撒谎,“似乎半个御林都在燃烧。”
  “史坦尼斯公爵想把小恶魔的野人熏出森林。”唐托斯说话时摇摇晃晃,一手扶住栗树树干,红黄相间的小丑装上沾染一片酒渍。“他们杀死他的斥候,袭击他的辎重车队,还到处放火。我听小恶魔对太后说,史坦尼斯得训练他的马儿吃灰烬,因为他将找不到一片叶子。以前身为骑土,听不到这许多事,如今成了弄臣,他们却对我视若无睹,谈话时当我不存在。我告诉您——”他俯身靠近,酒气直喷到她脸上“——八爪蜘蛛花钱收买一切琐碎消息,我想月童已为他服务好多年了。”
  他又喝醉了。他自称可怜的佛罗理安,果真名副其实。但现在我只能指望他。“史坦尼斯公爵真的烧了风息堡的神木林?”
  唐托斯点头。“他将树木积成一个巨大的柴堆,奉献给他的新神,红袍女祭司要他这么做的。听说他现在灵肉都归她驱使,甚至发誓一但夺取君临,便要焚毁贝勒大圣堂呢!”
  “烧就烧吧。”珊莎初次见到大圣堂的大理石墙和七座水晶塔时,真以为这是世上最美的建筑,但自乔佛里在圣堂讲坛上将父亲斩首后,她对之则是满心厌恶。“烧干净最好。”
  “嘘,孩子,诸神会听见的。”
  “怎么会?他们从不听我祈祷。”
  “他们在听,所以才派我来,不是吗?”
  珊莎用手抠抠树皮,觉得自己头晕眼花,似乎有点发烧。“就算他们派你来,又有什么用呢?你答应带我回家,可我一直走不了。”
  唐托斯拍拍她手臂。“我跟某个人谈过了,他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您的朋友,小姐。等时机一到,他便会雇艘快船,送我们去安全的地方。”
  “现在正是时机,”珊莎坚持,“现在开战在即,没人会注意我。我想我们只要行动,就一定能溜出去。”
  “孩子呀,孩子。”唐托斯摇摇头。“溜出红堡很简单,我们能做到。但每道城门都戒备森严,何况小恶魔还封锁了河道。”
  这是事实。如今黑水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空旷。所有渡船都撤到北岸,而商船要么逃走,要么被小恶魔扣留,用于作战。放眼望去,惟一的船是国王的战舰。它们不断来回穿梭,保持在河中央的深水区,与南岸史坦尼斯的弓手飞箭往来。
  史坦尼斯公爵本人还在行军,但他的先锋部队已于两天前趁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先行抵达。早上醒来,全君临都看到了他们的帐篷与旗帜。珊莎听说他们有五千人之多,几乎相当于城里金袍卫士的总数。敌人营地里飘扬着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伊斯蒙家族的海龟旗以及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他们的指挥官是古德·莫里根爵士,一个著名的南方骑士,从前是蓝礼的绿衣卫。他的旗帜乃是一只飞鸦,在风雨欲来的碧绿天空中大展黑翅。但最令整个城市揪心的还是那些淡黄的旗,长长的旗穗拖在后面,如火焰一样摇曳,原本该是家族纹章的地方放着神的标记:光之王的烈焰红心。
  “大家都说,等史坦尼斯亲临城下,他的人马将达到乔佛里的十倍。”
  唐托斯捏捏她肩膀。“亲爱的,兵力多寡并不重要,他们在大河对岸,没有船过不来。”
  “可他有船,而且比乔佛里的多。”
  “风息堡到这儿路程遥远,舰队需经马赛岬,穿过喉道,进入黑水湾。或许正道诸神会卷起风暴,把他们统统抹去。”唐托斯充满希望地微笑。“我知道您很不容易,但是孩子,千万得耐心。等我的朋友回到都城,我们就会有船。您不要怕,请相信您的佛罗理安吧。”
  珊莎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肚子里则有恐惧绞动抽搐,一天比一天强烈。弥赛菝公主离去那天的经历一直在梦中纠缠不休,梦魇黑暗而令人窒息,令她每每在深晚惊醒,拼命喘气。群众的尖叫萦绕耳际,不成词句,活像动物的嘶喊。他们把她团团围住,各种东西朝她扔来,还想将她拉下马,若不是猎狗杀开一条血路来救她,后果不堪设想。想想看,他们将总主教撕成碎片,用石头砸扁了艾伦爵士的头。您不要怕!他居然要我别害怕!
  其实全城都陷入了恐慌。珊莎在城堡围墙上看到,老百姓们统统关闭窗户,上好门闩,似乎这样就能保住性命。上次君临城陷,兰尼斯特家肆意奸淫掳掠,带走几百条人命,那一次还是开城投降的。而今小恶魔意图抵抗,城破之后的下场可想而矢口。
  唐托斯还在喋喋不休。“如果我还是骑士,就得穿上盔甲,和其他人一起守城。我真该亲吻乔佛里国王的脚,真心实意地感谢他的安排。”
  “你去谢他把你变成弄臣,他就会让你再做回骑士,”珊莎尖刻地说。
  唐托斯咯咯笑道:“我的琼琪是个聪明姑娘,不是吗?”
  “乔佛里和他母亲说我很笨。”
  “他们这样想就好,亲爱的,这样您更安全。瑟曦太后,小恶魔以及瓦里斯这些人当彼此是毒蛇猛兽,像老鹰一样互相盯得紧紧的,到处花钱雇人探听消息,但坦姐伯爵夫人的女儿就没人劳神关心,对不对?”唐托斯捂住嘴巴,打了个嗝。“诸神保佑您,我的小琼琪。”他的泪水涌上来,是酒的缘故。…陕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小小的吻吧。一个聿运之吻。”他摇摇晃晃地向她靠近。
  珊莎避开他探出的湿润双唇,轻轻吻在他胡子拉碴的脸颊上,并跟他道晚安,竭尽全力才没有哭泣。最近她哭得太多。这样很不体面,她知道,但就是控制不住。有时为了一些琐事,眼泪便掉下来,怎么都收不住。
  梅葛楼的吊桥无人看守。小恶魔将大部分金袍卫士调去守城,而白袍的御林铁卫们而今也忙得不可开交,无暇步步尾随她。只要别离开城堡,珊莎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但她哪儿也不想去。
  她穿过布满尖锐铁刺的干涸护城河,走上狭窄的高架楼梯,当到达卧房门口时,居然不想进去。房间的墙壁让她窒息,明知里面窗户大开,她仍然感觉空气稀薄。
  于是珊莎转回楼梯,继续攀登。浓烟遮掩了群星和一轮纤细的新月,堡顶黑呼呼的,满是阴影。但从这儿看出去,全城尽在眼帘:红堡高耸的塔楼和巨大的角堡,下方如迷宫般的城市街道,西面南面是奔流的黑水,东面则是海湾,以及一丛丛烟柱和灰烬,火,到处都是火。近处,士兵擎着火炬,像蚂蚁一样爬满城墙和从城垛延伸出的塔楼。烂泥门下,飘荡的烟尘中依稀可辨三座投石机的轮廓,这是前所未有的巨型投石机,高过城墙足足二十尺。但这一切都不能减轻她的恐惧。一阵尖利的刺痛突然袭来,珊莎紧捂肚子,眼泪夺眶而出。她差点摔下去,幸亏一个影子突然闪出,用强有力的手紧扣她的胳膊,将她稳住。
  她仓皇地抓向城垛寻求支撑,指头在粗糙的岩石上乱扒。“放开我,”她大喊。“放开!”
  “小小鸟认为自己真的长翅膀,是吗?还是想学你弟弟一样当瘸子啊?”
  珊莎想挣脱他的抓握。“我不会掉下去。我只是……被你吓了一跳,如此而已。”
  “我吓着你了?我还是把你吓着了?”
  她深吸一口气,稳定心神。“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我……”她瞥向别处。
  “算了吧,小小鸟,你还是不敢正眼看我,对不对?”猎狗放开她。“呵呵,当你被暴民围住时,倒挺高兴看见我的脸啊,记得吗?”
  这一切,珊莎记得再清楚不过。她记得他们的吼叫,记得鲜血从石块砸破的额角沿着脸颊流淌而下,记得那个想把她从马上拉下去的男人嘴里喷出的刺鼻蒜味。她仍能感觉那几根冷酷的手指钳着自己手腕,让她失去平衡,摇摇欲坠。
  她以为自己就要死去,但那只手忽然一阵抽搐,五根手指一起抽搐,手的主人像马一样尖声嘶叫。胳膊落地,另一只手,另一只更强壮的手将她推回马鞍。大蒜气味的男人倒在地上,手臂断处血流如注,但周围还有许多人,有的甚至手拿棍棒。猎狗策马相迎,长剑舞成一片钢铁幻影,所经之处血肉横飞,人们四散奔逃。他所向披靡,仰天长笑,那张烧伤的可怕脸庞似乎顷刻间变了形。
  而今,她逼自己再度正视那张脸庞,真正地看。这是礼貌,贵妇人必须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其实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疮疤,甚至不是他嘴唇抽搐的模样,最--T,h~的是他那双眼睛。她从没见过如此一双充满怒火的眼睛。“我……我想我事后该去找你,”她吞吞吐吐地说,“当面向你道谢,因……因为你救了我的命……你真勇敢。”
  “勇敢?”他的笑声好似咆哮。“狗追老鼠有何勇气可言?他们三十个对我一个,却无一人敢直视我的眼睛。”
  她讨厌他说话的方式,总是那么刺耳,那么怒气冲冲。“你觉得吓唬老百姓很令你愉快吗?”
  “不,杀人才让我愉快。”他的嘴巴再度抽搐。“你爱怎么皱脸都行,但在我面前,不要故作虔诚。你出身世家,可别告诉我艾德·史塔克公爵从没杀过人啊?”
  “他只是履行责任,没有喜欢过。”
  “他这么告诉你?”克里冈再次大笑。“看来你父亲不是个骗子便是个傻瓜。杀戮才是世上最美好的事。”他拔出长剑。“这就是真实。想必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在贝勒大圣堂前深有体会。瞧啊,临冬城公爵,国王之手,北境守护,了不得的艾德·吏塔克,传承八千年之久的血脉……却被伊林·派恩一剑斩首,不是吗?你记不记得,当人头落地时,他的躯体还手舞足蹈地痉挛?”
  珊莎突然感到一阵寒意,于是抱住自己。“你为何总这么讨厌?我是在感谢你
  , ‘ , ‘ ● ‘ ,,
  “没错,你把我当作那些你喜欢的‘真正的骑士’。算了吧,小妹妹,你以为骑士有什么用?成天穿着黄金铠甲,一心博取女士欢心?我告诉你,骑士惟一的用处就是生来被我杀。”他将长剑锋刃抵住她脖子,就在耳朵下面,她可以感觉它的锋利。“我从十二岁时开始杀人,至今刀下之鬼已数不胜数。不论历史悠久的世家豪门,一身天鹅绒的肥佬富翁,趾高气昂的贵族骑土,是的,还有女人和小孩——人为鱼肉,我为刀俎。他们尽可以占有土地,神灵和金钱[他们尽可以彼此高呼’爵士’广桑锋·克里冈朝她脚边啐了一口,以示不屑。“我只要这个,”他边说边把剑从她咽喉举起,“有了它,世上我什么都不怕。”
  除了你哥哥,珊莎心想,但她控制情绪,没说出口。看来,他正如他自己所说,真是一条狗,一条坏脾气的疯狗,谁想摸他反而被咬,谁想伤他主人他也和谁拼命。“河对岸那些人你也不怕?”
  克里冈转头望向远处的火焰。“火,”他还剑入鞘。“火是懦夫的武器。”
  “史坦尼斯公爵不是懦夫。”
  “但也没他哥哥的气概。区区一条小河,难不倒劳勃。”
  “他要是过了河,你怎么办?”
  “战斗。杀人。也许被杀。”
  “你不害怕吗?你犯下这么多罪孽,人死以后,也许会被诸神罚下七层地狱呢。”
  “罪孽何在?”他大笑,“诸神何在?”
  “诸神创造了我们所有人呀。”
  “所有人?”他嘲讽地笑道。“那你告诉我,小小乌,什么样的神会创造出小恶魔那样的怪物?什么样的神会容忍坦姐伯爵夫人的女儿那样的弱智?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存在,他们只是创造绵羊好让狼不挨饿,创造弱者来给强者愚弄。”
  “真正的骑土会保护弱者。”
  他嗤之以鼻。“真正的骑士和诸神一样,都不存在,活在人间,倘若无法自卫,就是死路一条,必须为别人让道。刀剑和强权统治着这个世界,千万别相信旁的说法。”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
  “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好了,快飞吧,小小鸟,你不敢面对我,我则受不了你的偷看。”
  她一声不吭地跑开。她害怕桑铎·克里冈……然而,她心中又忍不住希望唐托斯爵士有一点点猎狗的桀骜。诸神是存在的,她告诉自己,真正的骑士也存在。所有的故事都不是谎言。
  当晚,珊莎又梦到了暴动。暴民们朝她蜂拥而来,大声尖叫,像一头疯狂的千面野兽。不管她转向何方,眼前都是一张张扭曲的脸孔,仿佛戴着凶残的怪兽面具。她哭着告诉他们,告诉他们自己是个乖女孩,但他们还是照样将她从马上拉下来。“不,”她高喊,“不,求求你们,请不要,不要啊!”没人理会。她大声呼唤唐托斯爵士,呼唤她的兄弟,呼唤死去的父亲和冰原狼,呼唤那曾献给她一朵红玫瑰的英勇的洛拉斯爵士,但无人前来救她。她呼唤歌谣中的英雄,呼唤傻子佛罗理安、莱安·雷德温爵士以及龙骑士伊蒙王子,但他们都听不见。女人们像黄鼠狼一样涌上前,把她围住,掐她的腿,踢她肚子,还有人打她的脸,牙齿碎裂开来。然后是钢铁闪耀的光芒,匕首刺进肚腹,一刀一刀又一刀,直到她整个人支离破碎,只剩丝丝潮湿闪亮的肉片。
  她醒了。苍白的晨光斜射进窗,但她只感到恶心疼痛,好像一夜没睡似的。双股之间有些黏黏的东西,掀开毯子一看,原来是血。一时之间,她只想到噩梦成真。她还记得刀子在体内扭转撕割的滋味。于是她恐惧地挪动,想踢床单却滚到了地上,赤裸身子,喘着粗气,下体流血,满心恐惧。
  但当她趴着蜷在地上,忽然明白了过来。“不要,千万不要,”珊莎呜咽着,“求求你,千万不要啊。”她不要自己发生这种变化,不是现在,不是在这里,不是现在,不是现在,不是现在,不是现在!
  疯狂攫住了她,她撑着床柱站起身,走到水盆边清洗大腿,擦掉那些黏黏的东西。腿是清干净了,水却成了粉红。女侍一进门就会发现。然后她想到床单,于是冲回床边,惊恐地瞪着那滩暗红污渍,她所有的秘密就清楚明白地摆在那里。怎么办?怎么办?必须抢在别人看见之前处理掉,否则就晚了。她不要被逼着跟乔佛里结婚,她不要跟他睡在一起啊!
  珊莎抓起匕首,切割床单,把污渍挖下来。她们问起这个洞,我要怎么说呢?热泪从脸上滚落。她将撕破的床单扯下,发现毯子上也有血。我把它们全烧光。她将证物聚成一团,塞进壁炉,用床边油灯里的油润湿后,点火焚烧。然后她意识到血早就—·路透过床单渗进羽毛床垫,因此她把床垫也抱来。它又大又重,很难移动,珊莎费尽全力,才塞了一半进火里。正当她双膝跪地,拼命将床垫往火焰里推,浓密的灰烟在四周旋转,充溢房间的时候,门猛然打开,她听见女侍倒抽一口气。
  最后,三人合力才将她拖开。之前的一切都白费工夫。床单虽已焚毁,但当她被架开时,两条大腿又是血迹斑斑。她仿佛用身躯向全世界展开一面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旗帜,明目昭彰地将自己出卖给了乔佛里。
  火被扑灭以后,她们抬走焦黑的羽毛床垫,驱散屋内烟尘,然后拿来浴盆。女人们进进出出,低声细语,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她。她们将浴盆注满滚烫的热水,替她沐浴冲头,还给她一块布裹在两腿中间。此时珊莎已经冷静下来,不禁为自己的愚行感到羞愧。浓烟把大部分衣服都毁了。有个女人出去带回一件绿色羊毛连衣裙,大小基本合身。“这不如您自己的东西漂亮,但只好凑合着用,”她一边说一边将它从珊莎头上套下。“您的鞋还完好,您至少不用光脚去见太后。”
  珊莎被带进瑟曦·兰尼斯特的书房时,她正在吃早餐。“坐下,”太后和蔼地说,“饿不饿?”她指指桌上,有粥,蜂蜜,牛奶,白煮蛋和脆皮炸鱼。
  她一见食物就想吐,好似肠胃打了结。“我不饿,谢谢您,陛下。”
  “哼,咱们的提利昂和史坦尼斯公爵闹得每样食物都有灰烬的味道。不过你也放起火来了,想做什么呀?”
  珊莎低头,“血把我吓坏了。”
  “血是你成为女人的标志。凯特琳夫人应该早告诉过你作好心理准备。你的初潮到来,仅此而已。”
  珊莎从没感觉如此语穷词短。“母亲大人是告诫过我,可我……我以为不是这样。”
  “那是怎样?”
  “我不知道。应该不会这么……脏乱,应该比较神奇。,,
  瑟曦太后忍俊不禁。“等生个孩子,珊莎,你就明白了。女人的生命九分脏乱,一分神奇,你很快就会知道……而表面上神奇的部分往往最为脏乱。,’她啜一口牛奶。“那么,你现在是女人了,有没有一点概念,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已适合同房共枕,”珊莎说,“并为国王怀孩子。,,
  太后苦笑,“你已不像从前那样期盼这个了,我看得出来,也不会怪你。乔佛里向来不太听话,甚至连他出生……我整整辛苦了一天半才把他生出来。你无法想像那种疼痛,珊莎,我的尖叫声如此之大,想必劳勃在御林里都能听见。,’
  “国王陛下没陪在您身边?”
  “劳勃?劳勃在打猎。这是惯例,每当我产期一近,我的王夫便带着猎人和狗逃进森林。回来的时候,他送我一堆毛皮或一只鹿头,我则给他一个孩子。,’
  “我提醒你,我可不想他留下。我有派席尔大学士和足以组成一支军团的助产妇,以及我弟弟。他们不让詹姆进产房,他笑问:谁敢拦他?”
  “乔佛里恐怕就不会这么爱你了。这你该去感谢你妹妹——如果她还没死的话。他永不会忘记在三叉戟河畔她是如何当你的面羞辱他,他会羞辱你作为报复。不过,你比外表看上去要坚强,估计能挺住一点点的羞耻。瞧,我不就挺过来了吗?你也许永远不会爱上国王,但你会爱着他的孩子。,’
  “我全心全意地爱着国王陛下,”珊莎说。
  太后叹口气。“你最好多学点谎话,而且要快。史坦尼斯大人不会喜欢这一句,我向你保证。”
  “新任总主教说,诸神反对史坦尼斯公爵,因为乔佛里才是真正的国王。,,
  一丝奇特的微笑闪过太后脸庞,“他是劳勃的嫡子和继承人,但劳勃每次抱起他,他都会大哭,令国王陛下很不喜欢。他那群杂种不但总开心地对他咯咯傻笑,当他把手指放进那些低贱的小嘴时,他们还会高兴地吮吸。劳勃向来渴望欢乐和笑颜,他总是如此,哪里能找到这些他就去哪里,所以去找了他的朋友和他的婊子。劳勃想要被爱。我弟弟提利昂也有同样的毛病。你想被爱吗,珊莎?’’
  “每个人都想被爱啊。”
  “看来初潮也没让你变聪明,”瑟曦道。“珊莎,容我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跟你分享一点做女人的智慧。爱是毒药,虽然甜蜜,但依旧能杀人。,’琼恩
  风声峡中一片黑暗。一天中的大半时间,两旁的巨石山峦遮蔽阳光,人马行在阴影下,吐息在冷气里结霜。覆冰的水流自头顶的积雪堆中涓涓滴落,掉在地上,形成冻结的小池,随即被马蹄踩踏而碎。几根杂草从乱石缝隙中挣脱出来,间或还有几点苍白的地衣,但此地没有青草,而他们正在森林之上前进。
  小路既陡且窄,盘旋上升,到了山上,狭隘得只能单列前进。侍从戴里吉走在最前,长弓在手,远眺侦察。据说他的视力守夜人军团上下无人能及。
  白灵焦躁不安地跑在琼恩身旁,不时驻足回头,竖起耳朵,仿如听见什么事物在尾随。琼恩知道影子山猫不会攻击活人——除非实在饿得难受,但仍旧拔出长爪,仔细戒备。
  峡道最顶点是块风蚀的灰拱石。从这往下,道路变宽,逐渐下落,直达乳河河谷。科林宣布团队在阴影增长前将于此休息。“影子是黑衣人的朋友,”他说。
  对此琼恩深以为然。在阳光下骑行——任山区的艳阳撒落斗篷,驱散浸骨的寒意——固然令人陶醉,却充满危险。峡口既有三个守望者,越是深入一定更多,随时可能遭遇。
  石蛇蜷进破烂的毛斗篷,几乎立刻睡着了。琼恩和白灵分享腌牛肉,而伊班和侍从戴里吉则喂养马匹。断掌科林背靠岩石坐下,缓慢而无休止地磨着长剑。琼恩盯着高大的游骑兵看了一会儿,才提起勇气走上前。“大人,”他说,“关于那女孩,您还没过问我后来的经过呢。”
  “我不是大人,琼恩·雪诺。”科林用只剩两根指头的手掌平稳地握石磨刀。
  “她要我跟他走,她说曼斯会收留我。”
  “她说的没错。”
  “她甚至宣称我跟她是亲戚。她给我讲了个故事,关于……”
  “……吟游诗人贝尔和临冬城的玫瑰。石蛇已对我说了。恰好我也听过这首歌。从前,曼斯每次巡逻归来都会唱它。他很喜欢野人的音乐,唉,还有他们的女人。”
  “您认识他?”
  “我们都认识他。”他语调悲哀。
  他们曾并肩作战,亲如兄弟,琼恩明白了,如今却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他为什么背誓离开?”
  “有人说他为个婊子,有人说他为顶王冠。”科林用拇指试试剑锋。“曼斯很爱女人,而且也属于那种不爱向另U人屈膝的人,这些都没错,但他离去的理由更深刻。比起长城来,他更爱荒野。那是他的血液、他的天性。他生来便是野种,是我们从截杀的掠袭者怀中留下的孩子——这种孩子守夜人为之取姓‘雷德,o,离开影子塔对他而言不过是回家。”
  “当年他是个好游骑兵吗?”
  “他是咱们这批人中最棒的一个,”断掌说,“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算得上最糟糕的一人。琼恩,只有索伦·斯莫伍德那样的傻瓜才鄙视野人,他们其实和我们一样勇敢,一样强健,一样迅捷,一样聪明,只是缺乏纪律。他们自称为自由民,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似国王一般伟大,如学士一样睿智。曼斯正是如此,他从未学会服从的含义。”
  “和我一样,”琼恩静静地说。
  科林精明的灰眼睛似乎能看穿他。“你放了她。”他的语气没有一丝一毫的惊讶。
  “您知道?”
  “刚知道。告诉我,你为何放过她?”
  这很难说明白。“我父亲从不用刽子手。他常说,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应该注视她的双眼,聆听她的临终遗言。当我望向耶哥蕊特的眼睛,我……”琼恩埋下头,无助地望着双手。“我知道她是敌人,可她眼里没有邪恶。”
  “之前那两人也没有。”
  “可当时他们跟咱们是你死我活的关系,”琼恩说,“如果被他们发现,如果他们吹响号角……”
  “野人便会对我们穷追不舍,斩尽杀绝。这不结了?”
  “但后来石蛇拿到了号,我们也取走耶哥蕊特的小刀和斧头。她跟着我们,一路步行,手无寸铁……”
  “应该不构成威胁,”科林同意,“我真想她死,早留下伊班去办,或是亲自动手。”
  “那您为何命令我去?”
  “我没有命令你。我只让你做你自己该做的事,一切由你自行考虑。”科林站起身来,长剑收回鞘中。“要攀登高山,我会叫石蛇;要在刮着强风的战场上射穿敌人眼睛,我会派侍从戴里吉;而伊班能让任何人吐露秘密。知人才能善任,琼恩·雪诺,我现在对你的了解比今晨时更深。”
  “假如我杀了她呢?”琼恩问。
  “她死,而我了解你的目的也同样达到。好,话不多说,你应该睡一会儿。前面还有好多里格的路,危险着呢,你需要保存体力。”①在英语中,“RaYder”雷德是“Raider”掠袭者的变体。
  琼恩知道自己睡不着,但明白断掌确是好意。他在一块高悬的岩石下找到避风之所,合衣躺下,斗篷权当毯子。“白灵,”他唤道,“过来,到我这儿。”通常只要大白狼偎在身边会睡得比较香甜,他的气味让琼恩心安,那身蓬松的厚白毛更能带来久违的温暖。但这一次,白灵只看了他几眼,便转头绕着马儿小跑,旋即飞速逃开。他想打猎,琼恩心想,山里面说不定有山羊,影子山猫总得靠什么过活吧。“别太勉强喔,抓猫可不太好。”他呢喃道。即使对冰原狼而言,影子山猫也是个威胁。他拉起斗篷盖住自己,在岩石遮蔽下摊开身体。
  闭上眼睛,他梦见了冰原狼。
  六狼一体,五狼残存,分割天涯,互不联络。他只觉深沉的空虚和撕裂的疼痛。森林辽广清寒,他们如此渺小,如此失落。他知道兄弟姐妹就在某地,却嗅不出气息。于是他蜷身而坐,向着黑暗的天空仰天长嗥,叫声回荡在森林,成为悠长孤寂的哀叹。余音渐衰,他竖起耳朵,等待答复。惟一的回应是吹雪的叹息。
  琼恩?
  身后传来一声呼唤,虽微如耳语,却坚定依然。呼喊也可能静寂吗?他忙回头,寻找他的兄弟,期望瞥见林间消瘦的灰影,但对面什么也没有,除了……
  一棵鱼梁木。
  它自坚固的岩石中萌生而出,苍白的树根从无数裂沟和细缝间螺旋而上。初时这棵鱼梁木比同类来得纤细,几乎只能算树苗,但它在眼前陡然生长,枝干变粗,直向云霄。他警觉起来,小心翼翼地绕着平滑的粗白树干行走,正好撞见树的脸庞。只见红色的眼睛盯着他,目光凶猛但愉悦。原来这棵鱼梁木的脸生得和弟弟一模一样。弟弟一直都有三只眼吗?
  不是一直,静寂的呼喊再度传来,是乌鸦到来之后。
  他嗅嗅树皮,闻到狼、树和男孩的气息,除此之外,蕴涵有更深远的味道:浓重的棕味是温暖的大地,坚硬的灰味是冰冷的石头,还有别的、更可怕的气味……死亡,他明白过来。他闻到的是死亡的气息。他猛然缩后,毛发直立,露出利齿。
  别害怕,我喜欢身处暗处的感觉。别人看不见你,你看得见别人。但你首先必须睁开眼睛。明白吗?就像这样。大树弯下腰来,触碰了他。
  猛然问,他又回到群山之中,只见自己站在一道巨大的悬崖边,爪子深深地插进雪堆。前方,风声峡已到尽头,展开成为无垠的空旷。一道长长的v字形河谷摆在身下,充盈着秋日午后所有的色彩。
  谷地尽头,有一道硕大无朋的蓝白巨墙,紧贴着山,好似要把两山挤开。一时之间,他以为自己梦回黑城堡,但随即发现这不过是道数千尺高的冰川。寒光闪烁的冰壁下,有一个雄伟的湖泊,蓝钻般的深水映射着四周雪峰的辉芒。峡谷里有人,他看清了:有好多人,成千上万,拥挤不堪。有的在半冻的土地上挖大坑,其他人则操练战斗。他看见大群骑兵冲击一道盾墙,胯下的马如蚁蝼般渺小。演习的声音好似铁叶瑟瑟拂动,轻微地悬荡在风中。他们的营地毫无规划,杂乱无章:既无沟渠,更无尖桩,连马匹也未整备成列。随处可见土制陋屋,兽皮帐篷萌生出来,犹如大地这张脸上长的痘疹。他望着凌乱的干草堆,闻到山羊、绵羊、马、猪和狗发出的浓郁气味,黑烟如卷须般自干堆营火袅袅上升。
  这哪是一支军队,分明是一座闹市。四面八方的人都聚集而来。
  长湖对面,一座土墩正在移动。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它走近,赫然发现那并非泥土,而是活物,是一只有着蛇样鼻子、行动迟缓的毛茸怪兽,那对獠牙比他所见过最壮观的野猪牙都庞大。骑着它的东西也同样巨大,不过形体有些奇怪,腿臀极粗,不太像人。
  突如其来一阵寒风,吹得他毛发直竖,翅翼的尖啸令天空战栗。他抬眼望向白雪皑皑的高峰,只见一道阴影自半空垂直而下。恐怖的呐喊撕裂长天,灰蓝的巨翅向外伸展,遮天蔽日……
  “白灵!’琼恩大喊—声,坐起身来。他仍能瞄觉那利爪,那卑痛。“白灵,回来!”
  来的是伊班,他捉住琼恩,摇晃不休。“安静!你打算把野人都引下来吗?你是哪里不对劲,小子?”
  “梦,”琼恩无力地说,“梦中我成为白灵,站在悬崖边俯瞰结冻的河流。接着有东西攻击我。是只乌……鹰,我想……”
  侍从戴里吉笑了,“咱常梦的都是漂亮妞儿,真该多发发梦的。”
  科林走到身旁。“你是说,结冻的河流?”
  “乳河发源于冰川底部的深湖,”石蛇插话。
  “那里有棵树,长着我弟弟的脸庞。有野人……成千上万的野人,我从来不知他们有那么多,还有骑长毛象的巨人。”透过天光的变化,琼恩判断自己已睡了四五个钟头。他头痛欲裂,后颈处因爪牙的攻击而灼痛。可那是梦’阿。
  “把你还记得的东西都告诉我,从头到尾,巨细无遗。”断掌科林道。
  琼恩糊涂了。“那不是梦么?”
  “那是狼梦,”断掌说,“卡斯特告诉总司令,野人们正在乳河源头集结。或许因为这个,你做这个梦;或许你是真看见了等待着我们的东西,远远提前于我们的脚步。不管怎样,告诉我实情。”把这些事说给科林和其他游骑兵听,让他觉得自己像个蠢蛋,但必须服从命令。奇怪的是,听完之后,没一个黑衣兄弟笑话他,连侍从戴里吉也收起笑容。
  “易形者?”伊班严峻地说,一边望向断掌。他指的是老鹰?琼恩思量,还是我?易形者和狼灵只出现在老奶妈的故事里,并不属于这个他所降生的世界。但在此地,在这一片陌生凄冷的岩雪荒原中,什么都不难相信。
  “冷风正要吹起,莫尔蒙感觉到了,班扬·史塔克也感觉到了。死人行走,树眼重现。狼灵和易形者又有什么难以置信的呢?”
  “莫非咱的梦也能成真?”侍从戴里吉道,“雪诺大人就留着他的长毛象好了,我要我那些女人。”
  “我从小到大为守夜人服役,巡逻次数比旁人都多,”伊班说,“我见过巨人遗骨,听过许多奇怪的传说,却从未看过实物。眼见为实,如今我要好好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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