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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夜之梦》作者:[美]乔治·R·R·马丁

_4 乔治·R·R·马丁(美)
  阿布纳·马什剧烈地哆嗦着,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因欲念而颤栗。他这辈子从没有这么想要过一个女人,然而他依旧坚守防线,对抗欲望,尽管瓦莱丽的眸子令他愈陷愈深,整个世界也充满她的气息。
  “带我去你的舱房,”她耳语,“今晚我是你的。”
  “真的?”马什无力地说。他感到汗水滴下眉毛,让他眼前一片模糊。“不行,”他咕哝着,“不行,这不是——”
  “可以的,”她说,“只要你承诺。”
  “承诺?”马什嘶哑地复述。
  那对紫罗兰色的眼眸仿佛有千言万语,炽烈灼人。“带我们远离这里,远离新奥尔良。向我承诺,你就能拥有我。你是如此想要我,我感觉得到。”
  阿布纳·马什伸出颤抖的手,抓住她的肩膀,嘴唇发干。他想牢牢抱住她挤碎她,将她扔到床上;但相反,他召唤出全部力量,粗暴地一把推开她。她喊叫一声,踉跄跌倒,一条腿跪在地上。
  挣脱了那对眼眸的马什咆哮起来。“滚开!”他怒吼道,“天杀的,马上滚出我的最高甲板舱。你到底是什么女人!见鬼,给我滚出去——快给我滚!”
  瓦莱丽再次抬头注视他,双唇微抿。“我可以让你——”她忿怒地开口。
  “不。”她背后传来乔希·约克坚定平静的声音。
  乔希突然从阴影中冒出来,像黑暗化成了人形。
  瓦莱丽瞪着他,喉头发出一个微弱的声音,然后飞奔下楼。
  马什感到精疲力竭,快要站不住了。“该死。”他咕哝着,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揩掉眉毛上的汗。等他擦完,他发觉乔希正耐心地望着他。“我不晓得你看到了什么,乔希,但事情和你想象的不一样。”
  “我知道是怎么回事,阿布纳。”乔希回答。他的声音并不特别生气。“整个过程中,我一直待在这里。我注意到瓦莱丽离开了大厅,所以我来找她,我上楼时听见了你的声音。”
  “我没听见你的声音。”马什说。
  乔希微笑道:“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非常安静,阿布纳。”
  “那个女人,”马什说,“她不是——她提出要——真见鬼,她只是个天杀的——”那个字眼他说不出口。“她不是淑女。”他无力地下了结论,“把她送走,乔希,把她和奥特嘉都送走。”
  “不。”
  “见鬼,为什么不?”马什咆哮道,“你听见她说的那些话了!”
  “那些话对我没有影响,”乔希平静地回答,“即使真有影响,我听见的情形只会让我更珍惜她。她是为了我才这么做的,阿布纳,她关心我的程度远远超出我的期望。”
  阿布纳·马什气冲冲地骂道:“你真该死,简直毫无道理,乱七八糟。”
  乔希微微一笑。“或许吧。不过和你无关,阿布纳。瓦莱丽的事就交给我吧,她不会再惹麻烦了。她只是害怕。”
  “害怕新奥尔良,”马什说,“害怕吸血鬼?”
  “没错。”
  “真的没问题吗?你有把握?”马什说,“如果你想绕过新奥尔良,开口就行,该死!瓦莱丽认为——”
  “你怎么想,阿布纳?”
  马什凝视着他,良久,才开口说:“我认为应该去新奥尔良。”
  两个人都微笑起来。
  第二天早晨,菲佛之梦号驶向新奥尔良。
  新奥尔良的堤岸挤满汽船和各式各样的帆船;汽笛和钟声让整条河上充满生机。马什拄着手杖,望着隐约浮现在眼前的城市,听到菲佛之梦号敲响到站的钟声,拉响高亢凄厉的汽笛,向其他船宣告她的到来。
  系定缆绳之后,等待他们的是繁杂的工作:交卸货物、招揽回航至圣路易斯时可接的生意,还要在当地报纸刊登广告。马什决定在这里设立一个常驻办公室,他忙着寻找合适的地点、筹备银行帐户、雇用代理人。
  当晚和乔纳森·杰弗斯和卡尔·法兰在圣查尔斯旅馆用餐时,马什的脑子里始终萦绕着一个问题:瓦莱丽到底在担心什么?此外还有一件让他放心不下的事:乔希·约克究竟有什么打算?
  回到船上,乔希正在最高甲板舱的会客室与他的同伴聚会。马什看见了坐在他身边的瓦莱丽,她一脸忧虑羞惭的神色。看上去似乎一切正常。于是马什把整件事拋到了脑后。
  此后数日,马什忙碌异常。白天,菲佛之梦号的事务占据了他的全部心思;到晚上,他进城去享用美食,在河畔的酒馆里大肆吹嘘自己的汽船,到法国区闲逛,欣赏漂亮的克利欧贵妇,还有优美的院落、喷泉和露台。新奥尔良和他记忆中同样美妙。马什感觉良好。
  然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马什心里渐渐滋生出一种不安情绪。那是一种模糊不明的感觉,促使他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一向熟悉的事物。天气酷热难耐,白昼暑气逼人,一旦远离凉爽的河风,便觉空气浊重潮湿。露天排水管日以继夜地冒出刺鼻的瘴气,死水飘散出阵阵腐臭。
  抵达新奥尔良第七天时,阿布纳·马什开始对这个城市感到异样的厌恶,亟欲离开。
  那天晚上,乔希·约克拿着一张航线图下楼用晚餐。自从抵达新奥尔良后,马什很少见到他的合伙人。
  “你喜不喜欢新奥尔良?”约克入座后,马什这么问道。
  “这座城市很美。”约克的声音里有一种奇特的不安,正埋头在蛋卷上涂奶油的马什不禁抬头望了他一眼。“我对法国区只有赞赏,它和我们见过的其他河滨城镇全然不同,几乎像欧洲。美国区的某些建筑物也同样华丽。但是,我不喜欢这里。”
  马什皱眉。“为什么不?”
  “阿布纳,”约克说道,灰色的眼睛里现出一丝奇异朦胧的光,“我热爱美,但有的时候,一件看似美好的东西,其中却隐藏着卑劣和邪恶。所以,我们愈快摆脱这座城市愈好。”
  “真见鬼,”阿布纳·马什道,“天杀的,说不出是为什么,不过我有相同的感觉。别担心,我们很快走。”
  乔希·约克扮了个苦脸。“太好了,”他说,“不过我还有最后一项任务。”他推开盘子,摊开他带到餐桌来的航线图。“明天傍晚,我想把菲佛之梦号开到下游。”
  “下游?”马什惊讶地说,“见鬼,那儿什么都没有。只有几座农庄、一大群凯郡人①、湿地和溪沼,然后就是墨西哥湾了。”
  【① 指的是十七世纪时由布列塔尼、诺曼底等地区移居北美洲(主要是指加拿大地区),后又移居至路易斯安那州沼泽区的法国后裔。】
  “看。”约克说道,手指沿着密西西比河划出一条路线,“我们沿河通过此处,转入这个沼泽,然后前进大约六英里。不会花太长时间,第二天晚上就可以回来让乘客上船,航向圣路易斯。我想在这里短暂停泊。”他戳戳那个地点。
  阿布纳·马什没去理会放在眼前的火腿,俯身向前去看约克指出的地点。
  “赛柏斯港。”他念出航线图上的名字,“这个嘛,我不清楚。”
  他环顾主船舱。因为没有载乘客,四分之三都空着。卡尔·法兰、怀提·贝克、杰克·伊莱坐在长桌的另一头吃饭。
  “法兰先生,”马什喊道,“到这儿来一下。”
  等法兰走过来,马什把约克划出来的那条路线指给他看。“你能把船开到下游吗?会不会吃水太深?”
  法兰耸耸肩。“有些溪沼又宽又深,有些连小艇都很难通过,更别提汽船了。不过说不定我办得到。下游那儿有些农庄和港埠,别的汽船也会去,但通常没有我们的船这么大。我只知道可能会开得很慢,一路要测量水深,非常小心地避开暗桩和沙洲,搞不好还要锯掉一大堆树枝,省得我们的烟囱被撞断。”他俯身察看航线图,“我们要到哪里去?这条路线我以前走过一两次。”
  “去赛柏斯港。”马什说。
  法兰满腹心思地撅起嘴。“应该不会太难。那是老加洛克的农庄,以前汽船会定期在那儿靠岸,运送甘薯和甘蔗到新奥尔良。但是加洛克和他的整个家族死光之后就不常听见赛柏斯港的消息了。现在想起来,那附近有不少荒唐的传说。我们干吗去那儿?”
  “为了一件私事。”乔希·约克说道,“只管把船开到那里去,法兰先生。我们明天傍晚启程。”
  “你是船长,你说了算。”法兰说,然后回座吃东西去了。
  “见鬼,我的牛奶在哪儿?”马什抱怨道。他看看四周,侍者正在厨房门口徘徊,那是一个细瘦的黑人小伙子。“快把我的餐点送上来!”马什向他大吼,那男孩显然吃了一惊。马什又转向约克,“这趟路程,”他说,“它和——你告诉我的那件事有关?”
  “对。”约克简短地说。
  “危险吗?”
  乔希·约克耸耸肩。
  “让我跟你一块儿去,”马什说,“我想参与这件事。”
  乔希·约克望着他。马什与他的目光短暂相接,突然毫无缘由地别过视线。乔希把航线图折起来。“我不认为这样做明智,”他说,“不过我会考虑。失陪了。”他起身离开餐桌。
  马什目送他离去,说不清刚才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最后他咕哝道:“真该死。”然后把注意力集中到火腿上。
  几个小时后,有人来造访阿布纳·马什。
  马什在舱房里,正极力入睡。门上的轻叩仿佛雷声一般令他清醒过来。马什的心脏“砰砰”直跳,由于某种说不清的理由,他感到害怕。
  “谁?”他喊道,“真该死!”
  “我系托比①,船长。”门外的人低声答道。
  【① 托比是黑人,当时美洲黑人所说的英语常带有特殊腔调,且文法不规范,此处保留此种特色。】
  马什的恐惧烟消云散。托比·兰亚德是船上最温和、最谦卑的老黑人。
  马什喊道:“进来!”并在开门前点燃了床头的一盏油灯。
  两个人站在外面。托比年近六十,头顶已经秃了,但黑色的脑袋周围还留着一圈铁灰色的头发。脸上布满皱纹,皮肤黝黑,如同一双老旧舒适的靴子。和他在一起的黑佬年轻一些,是个矮小结实的男人,肤色棕褐,穿着一套很贵的西装。在昏暗的灯光下,马什花了些时间才认出这是杰布迪亚·弗里曼,自己从路易斯威尔雇来的理发师。
  “船长,”托比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想私底下和您谈谈。”
  马什挥手让他们进来。“怎么了,托比?”他一面问一面关门。
  “我们算系某种代表,”厨子说道,“您认识我很久了,船长,您知道我不会骗您。”
  “那当然。”马什说。
  “我也不会逃跑。系您给了我自由和一切,我只想为您烧煮食物。但系那些黑佬,桨手们,他们不听我和杰布说您系多好的人。他们害怕,可能要逃跑。今天送晚餐的小弟,他听见您和约克船长讨论要去赛柏斯港,现在所有黑佬都在议论。”
  “怎么啦?”马什说道,“你们又没去过那儿。赛柏斯港有什么不对?”
  “没什么不对,”杰布说,“但别的黑佬听说过那地方。那里有些传闻,船长,不好的传闻。所有黑佬都逃离那个地方,因为那边发生的事情。恐怖的事情,船长,很恐怖。”
  “我们来系想请求您别去那里,船长。”托比说。
  “没有哪个厨子和理发匠可以告诉我该把船开到哪里去。”阿布纳·马什严厉地说。但他看着托比的脸,软化下来。“不会有事的,”他保证,“不过你们俩要是想留在新奥尔良等待,那就留下吧。这种短期航程用不着厨师和理发匠。”
  托比显得很高兴,但他仍然说:“可系桨手们——”
  “我需要他们。”
  “他们不会留下,船长,相信我。”
  “我想长毛迈克尔能处理好这种事。”
  杰布摇头。“黑佬们的确害怕长毛迈克尔,但他们更害怕你们打算要带他们去的地方。他们会逃跑,肯定会。”
  马什咒骂起来。“一群该死的蠢蛋!”他说,“好吧,我们没有桨手也可以开船。想走这一趟的是乔希,不是我。给我点时间穿衣服,我会找到约克船长,把这件事告诉他。”
  两名黑人互望一眼,但没说什么。
  乔希·约克舱房里还有别人。马什带着两个黑人大步走到船长舱房门口时,听见里面传来自己那位合伙人的声音,响亮优美,富有韵律感。马什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乔希是在读诗。他用手杖敲敲门,约克诵读的声音中断了,叫他们进去。
  乔希平静地坐着,膝头搁着一本书,一根苍白修长的手指压着他刚刚读到的地方,身旁桌上有一杯酒。
  瓦莱丽坐在另一张椅子里,她抬头望了马什一眼便别过视线。自从最高甲板舱的那个晚上以后,她一直避着他,而马什发现自己竟然很容易便忽略了她。
  “告诉他,托比。”他说。
  托比似乎很难说出口,但最后他还是全盘托出了。说完之后,他耷拉着眼睛站在那儿,手中捏着他那顶破旧变形的帽子。
  乔希·约克面色阴沉。“这些人在怕什么?”声调礼貌而冷淡。
  “去那里,先生。”
  “我会保护他们。”
  托比摇头。“约克船长,他们虽然没有对您不敬,可是都怕您,尤其系您现在又要我们到那里去。”
  “他们认为您是那些人中的一个,”杰布插口,“您和您的朋友会把我们引诱到那里,交给其余的人。传说中那些家伙白天不出来活动,而您也一样,船长。当然,我和托比比较了解,可是其他人不明白。”
  “告诉他们,到溪沼去的航程工资加倍。”马什说。
  托比没有抬起视线,只是摇头。“他们不会在乎钱。他们会逃跑。”
  阿布纳·马什咒骂了一声。“乔希,如果钱或长毛迈克尔都不能打动他们,那他们是绝不会去的。我们得把他们全部遣散,另雇一批新的桨手和工人,可是这要花些时间。”
  瓦莱丽倾身向前,把手放到乔希·约克的手臂上。“求求你,乔希,”她轻声说,“就听他们的吧。这是个预兆,咱们别到那里去。带我们回圣路易斯,你答应要带我参观圣路易斯的。”
  “我会的,”乔希说,“但必须等我完成这件事。”他向托比和杰布皱起眉头。“由陆路很容易抵达赛柏斯港。”他说,“毫无疑问,那将是达成我的目标的最简便、最迅速的方式。但我对这种做法不满意。先生们,无论这是不是我的船,无论我是不是这儿的船长,我都不会让我的船员不信任我。我不愿意让我的人害怕我。”他“啪”的一声,把那本诗集放到桌子上,动作充满挫败感。“我做过哪些伤害你的事,托比?”乔希追问,“我苛待过你的族人吗?我做过哪些引发这些猜疑的事?”
  “没有,先生。”托比轻声道。
  “你说没有,尽管如此,你们还是要背弃我?”
  “没错,船长,他们太害怕了。”
  乔希·约克的神色坚定无情。“如果我能证明我不是你们所想象的那种东西呢?”他的双眼来回扫视托比和杰布,“如果他们在阳光下见到我,他们会相信我吗?”
  “不,”瓦莱丽说,显得十分惊惶,“乔希,你不能——”
  “我能,”他说,“而且我会。怎么样,托比?”
  厨子抬起头来,注视着约克的眼睛,然后缓缓点头。“唔,也许——如果他们看您不系——”
  乔希注视着两名黑人,过了很久,“非常好。”最后他终于说,“那么,我将在明天午后与你们共进午餐。为我保留一个位置。”
  “这真是破天荒头一遭啊。”阿布纳·马什说道。
  第十三章
  新奥尔良,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乔希穿着白西装下楼吃午餐。消息自然四处传开,菲佛之梦号的船员几乎全部到齐。
  托比的厨艺大大超出平日的水准。侍者身着利落的白外套穿梭来去,从厨房中端出热腾腾的大盘子和精致的瓷碗,其中盛着托比精心烹制的菜肴:有海龟汤和龙虾沙拉、螃蟹和甜面包、牡蛎馅饼和羊排、龟肉、炒鸡柳、烤牛肉和酥炸牛犊肉、爱尔兰洋芋、青玉米和红萝卜、菊芋和扁豆、一大堆蛋卷和面包,还有酒吧供应的葡萄酒、蒸馏酒、从城里运来的新鲜牛奶、一盘盘新制奶油,餐后甜点则有李子布丁、柠檬派、浮岛布丁和巧克力酱浇海绵蛋糕。
  但乔希几乎没碰自己的食物。在明亮的日光下,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似乎比较畏缩,不再那么引人注目。阳光下,他白皙的皮肤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惨白,马什觉得像蒙了一层灰。约克的举止也显得有气无力,不时抽搐,完全不像平时那个兼具力量与优雅的他。最大的改变是他的眼神。在宽檐白帽的阴影下,他的双眼很疲倦,极度疲倦。瞳孔缩成细小的针眼,周围的灰虹发白褪色,不再具有马什时常见到的那种魄力。
  然而他在这里,这似乎改变了一切。他走出舱房,来到炽热的阳光下,越过露天甲板下了阶梯,在上帝面前、船员面前、在每一个人面前进餐。阳光洒在乔希·约克和他那一身白西装上,无论他昼伏夜出的生活引发了什么谣言和恐惧,现在看来都似乎蠢得要命。
  约克在席间没怎么说话,但只要别人向他发问,他都会回答,还不时在众人的闲谈中插入一句评论。甜点送来时,他推开餐盘,疲惫地放下餐刀。
  “叫托比过来。”他说。
  厨子从厨房走出来,身上沾满面粉和油渍。“您不喜欢这些食物吗,约克船长?”他问,“您几乎没有吃。”
  “食物很好,托比。只是这个时间我没什么食欲。不过我在这里,我相信这证明了一些事情。”
  “是的,先生。”托比说,“现在没有麻烦了。”
  “非常好。”约克说。托比走回厨房,而约克转向马什。“我决定多停留一天。”他说,“明天日落时启程。今晚不走。”
  “好的,乔希。”马什说,“再递一块饼给我,可以吗?”
  约克微笑着把饼递给他。
  “船长,今晚出发比明天好。” 正用一根骨签剔牙的丹·奥尔布赖特说,“我嗅到了暴风雨的味道。”
  “明天出发。”约克说。
  奥尔布赖特耸耸肩。
  “托比和杰布可以留在城里。事实上,”约克继续说道,“我只需要少数最必要的人操船。送提早搭船的乘客上岸待几天,等我们回来。我们不载货,所以工人可以休几天假。只需要一班船员。行吗?”
  “应该可以。”马什说着,向长桌扫了一眼。高级船员都好奇地望着乔希。
  “那就明天日落。”约克说,“失陪,我得去休息了。”他站起来,一剎那间摇摇欲坠。马什连忙起身,想去扶他。但约克对马什挥挥手。“我很好。”他说,“我要回房去了。在准备好离开新奥尔良之前,我不希望受到任何打扰。”
  “你今晚不下来用餐?”马什问。
  “对。”约克说。他环顾船舱。“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夜晚的主船舱。”他说,“拜伦爵士说得对,白昼过于浓艳俗丽了。”
  “呃?”马什说。
  “你不记得吗?”约克说,“我在新奥尔巴尼的船厂念给你听的诗句。很适合描述菲佛之梦号。‘她以绝美之姿行来——’”
  “——‘犹如夜晚’,”杰弗斯接着背诵道,一面推了推眼镜。马什吃惊地望着他。杰弗斯是象棋和算术方面高手,还常常去看戏,但马什从没听过他朗诵诗歌。
  “你知道拜伦!”约克高兴地说。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变回了原来的自己。
  “是的。”杰弗斯承认,一边眉毛一扬,“船长,难道你是说,我们在菲佛之梦上过的是‘美好温良’的日子?”他笑道,“对长毛迈克尔和法兰先生来说,这可是新闻呀。”
  长毛迈克尔哈哈大笑,法兰争辩道:“喂,搞清楚,有三个老婆并不表示我不温良,几乎每个人都可以为我作证!”
  “见鬼,你在说什么呀?”阿布纳·马什插嘴道。多数高级船员和下级船员和他同样迷惑不解。
  乔希微微一笑。“杰弗斯先生说的是拜伦这首诗的最后一段。”
  他念道:
    在那脸颊,在那眉宇,
    柔和宁静,却情态万千,
    动人微笑,焕然光彩,
    诉说美好温良的华年;
    那心灵安详而含蓄蕴藉,
    那爱恋真挚而无辜纯洁!
  “我们无辜纯洁吗,船长?”杰弗斯问。
  “没有人绝对地无辜纯洁,”乔希·约克答道,“但这首诗仍旧打动了我。夜晚是美的,我们可望在它黑暗的光彩中找到祥和与高贵。很多人毫无理性地惧怕黑暗。”
  “也许。”杰弗斯说,“但有些时候,黑暗的确值得惧怕。”
  “不对。”说完这句话,乔希·约克转身便走,突兀地中断了和杰弗斯的讨论。
  他走后,其余人纷纷离座回到工作岗位,但乔纳森·杰弗斯依旧留在原地,遥望着舱房,若有所思。
  马什坐下来吃完自己的饼。“杰弗斯先生,”他说,“这条河上发生的事,我可真是搞不懂了。该死的诗。讲话这么文诌诌的究竟有啥意思?如果那个拜伦有什么话想讲,为什么不直截了当说出来?告诉我。”
  杰弗斯眨眨眼,朝他望过来。“抱歉,船长,”他说,“我正在想事情。你说什么来着?”
  马什咽下一大口饼,用咖啡把它冲下肚,然后将问题重复了一遍。
  “这个嘛,船长,”杰弗斯笑道,“主要原因是诗很美,包括它的文字组合方式、韵律感,还有它所描绘的意象。诵读出来的时候,诗歌很悦耳。它的音韵、内在的节奏感,听起来就是好听。”他啜了几口咖啡。“如果你没有感觉到这种美,那就很难解释了。怎么说呢,有点类似汽船吧,船长。”
  “没有什么诗会和汽船一样美。”马什粗声说。
  杰弗斯咧嘴一笑。“船长,为什么极光号的轮机室有曙光女神的巨大塑像?没有它,桨轮会转得更顺畅。为什么我们的领航室和其他那些船的领航室都有涡纹和雕刻装饰?为什么每艘高级汽船都使用上好木料、挂油画、铺地毯、装饰镂空木刻?为什么我们的烟囱顶端是花形?直的照样能喷出烟来。”
  马什打个饱嗝,皱起眉头。
  “你可以让一艘汽船直截了当。”杰弗斯总结道,“但这些装饰使她看上去更漂亮,给人的感觉更舒适。诗也是这样,船长。一首诗当然可以平铺直叙,说一通大白话,但加入音韵和节奏之后,它会变得更雅致。”
  “这个嘛,或许吧。”马什怀疑地说。
  “我打睹我可以找到一首连你都会喜欢的诗。”杰弗斯说,“事实上,拜伦就写过一首,叫《辛那赫里布的覆灭》。”
  “那是哪里?”
  “是‘谁’,不是‘哪里’。”杰弗斯纠正,“这是一首关于战争的诗,船长。它有着惊人的韵律感,和《水牛城的妞儿》①一样节奏明快,充满生气。”他站起身来,抚平外套,“跟我来,我拿给你看。”
  【①
  马什喝掉剩余的咖啡,推开椅子,跟随乔纳森·杰弗斯朝船首方向的图书室走去。
  他舒服地坐进一张松软的扶手椅中,首席事务员在一直堆到天花板的书箱中上下翻寻。
  “这儿。”杰弗斯最后说,拿出一本中等尺寸的书。“我就知道这里应该有一本拜伦诗集。”他搜寻书页——其中有几页连在一起没裁开,他用指甲把它们划开——直到发现他想找的地方。他敲敲书本,念道:“辛那赫里布的覆灭。”
  马什不得不承认,这首诗的确很有韵律感,特别是由杰弗斯来朗读。虽然和《水牛城的妞儿》没什么共同点,但实在很棒。
  “不错,”杰弗斯念完之后,他赞同地说,“去掉结尾那部分会更好。天杀的福音宣导家,老是三句话不离‘主’。”
  杰弗斯笑起来。“拜伦爵士完全不是福音宣导家,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说,“事实上,他是个异端。至少传闻是这么说的。”他露出沉思的表情,开始重新翻页。
  “你又在找什么?”
  “我在餐厅想不起来的那一首。”杰弗斯说,“拜伦写过另一首和黑暗有关的诗,和我们刚才听到的那首差距很大——啊,在这儿。”他浏览着书页,点点头,“听听这个,船长。标题是《黑暗》。”
  他开始朗诵:
    我曾有个似梦非梦的梦境,
    明亮的太阳熄灭,而星星
    在黯淡的永恒虚空中失所流离,
    无光,无路,那冰封的地球球体
    盲目转动,在无月的天空下笼罩幽冥;
    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人们在孤绝的恐惧里将热情忘记;
    那一颗颗寒凉霜冻的心
    都自私地祈求黎明……
  事务员的声音有一种空洞、不祥的调子。这首诗一行连着一行,比其他的长得多。
  没过多久,马什就听不懂了,但他依旧受了影响。整个室内充斥着一股吓人的寒意。这首诗充满恐怖的、无意义的祷告和绝望,充满火葬堆、战争、饥荒和野兽般的人们。
    ……又得到一顿飨宴
    鲜血淋漓,餐餐不尽足餍
    在阴郁惨疠里狼吞虎咽;爱于焉不存;
    漫地遍野仅剩一念……唯有一死
    迅速且缺少尊严;那饥馑
    侵彻肠胃……人们
    毙命而曝尸荒野,骨肉不掩;
    遍地瘠土都遭席卷……
  杰弗斯继续读下去,灾祸的气息萦绕不去,直到他终于念完。
    它们沉眠于死寂的深渊……
    波涛已逝,浪潮止息,
    尊贵的月神已命尽陨灭;
    凝滞的气流里风也断绝,
    烟销云逸,它们留存无益
    因为黑暗……便是宇宙自己。
  他合上书。
  “胡话,”马什说,“听起来像发高烧时说的胡话。”
  乔纳森·杰弗斯淡淡地笑了笑。“那位爵士的模样一点也不像发高烧。”他叹了口气,“在我看来,拜伦对黑暗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想法。这首诗里很难找到无辜和纯洁。不知道约克船长熟不熟悉这一首。”
  “他当然熟悉,”马什从椅子里站起来,“给我。”他伸出手。
  杰弗斯把书递给他。“对诗歌产生兴趣了,船长?”
  “不关你的事。”马什答道,一面把书塞进口袋,“你没有工作要做吗?”
  “有的。”杰弗斯说着离开了。
  阿布纳·马什在图书室里待了三四分钟,觉得心里怪怪的;这首诗让他忐忑不安。也许这就是诗歌的功用,马什心想。他决定抽空翻翻这本书,琢磨琢磨。
  但马什有数不清的杂务要做,他大半个下午都在忙碌,到后来完全忘记了口袋里那本书。
  晚上卡尔·法兰想去圣查尔斯旅馆小酌,马什决定加入。他们回到菲佛之梦号时已近午夜。在舱房里脱下衣服后,马什才想到那本书。他小心地把书放在床头小几上,穿上睡衣,坐定后就着烛光看起来。
  在深夜昏暗孤寂的小舱房里,《黑暗》这首诗读来似乎更加不祥。尽管白纸黑字少了杰弗斯的朗诵所带来的冰冷气息,他依旧觉得心里直发毛。他跳过几页,读《辛那赫里布》和《她以绝美之姿行来》,还有其他的诗,可他的脑子里仍然想着那首《黑暗》。酷热的夜晚,他的手臂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书的扉页上有一张拜伦像,马什端详着它。看起来挺俊美,和克利欧人一样黝黑性感,难怪女人对他趋之若鹜——尽管他是个跛子。当然啰,他还有贵族身份,肖像底下便是这么写的:
      乔治·高登,拜伦爵士
        1788年~1824年
  马什轻蔑地哼了一声,吹熄蜡烛。他睡着了,但他的梦境遍布红光,鬼影幢幢;阴郁骇人的字句在他幽暗的心灵长廊中回荡。
    ……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在阴郁惨疠里狼吞虎咽;爱于焉不存。
    ……人们在孤绝的恐惧里
    将热情忘记。
    又得到一顿飨宴,
    鲜血淋漓。
    ……一个令人惊异的男人。
  阿布纳·马什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整个人都惊醒了。他能听见心脏在“砰砰”直跳。
  “该死的。”他咕哝道,取过一根火柴点燃床头的蜡烛,翻开那本诗集,找到拜伦的肖像。“真该死。”他又说了一遍。
  马什匆忙穿好衣服,他想找个强壮的同伴当后盾,比如长毛迈克尔的浑身肌肉和黑铁棍,或者乔纳森·杰弗斯和他的剑杖。但这是他和乔希之间的事。他保证过,不向任何人提起。
  他往脸上拍了些水,拿起胡桃木手杖,来到甲板上。真希望船上有个牧师,哪怕有个十字架也好。那本诗集在他口袋里。远方的港湾深处,一艘汽船正喷着蒸汽,装载货物。
  阿布纳·马什来到乔希门前,举起手杖,却踌躇起来。乔希吩咐过,不准打扰他。马什要说的话可能会让他非常不高兴。这件事实在傻透了。那首诗只不过让他做了个噩梦,也许是他自己吃坏了肚子……可是,可是——
  他站在那里,皱眉思索,手杖依旧举着。就在这时,门无声地开了。
  舱房像鲸鱼肚子里一样幽暗。月亮和星斗从门缝透入些许光辉,但房间深处仍是一片漆黑。门后几步远的地方隐约有个人影。月光照到他赤裸的脚,身体其余部分晦暗不清。
  “进来,阿布纳。”黑暗中传来乔希嘶哑的低语。
  阿布纳·马什跨过门槛,迈步向前。
  那个人影移开了,和关门同样突兀。马什听见门上了锁。房间彻底暗下来,眼前只有一片黑暗。一只有力的手牢牢抓住他的胳臂往前拖,接着向后一推。一霎那的恐慌之后,他发现屁股底下有张椅子。
  黑暗中一阵沙沙响。马什盲目地左右张望,极力在一片漆黑中辨认出东西。
  “我没敲门。”他听见自己这么说。
  “没错,”乔希的声音,“我听见你走过来。我一直在等你,阿布纳。”
  “他说过你会来。”黑暗另一端响起另一个声音。女人的声音,轻柔而苦涩。是瓦莱丽。
  “是你。”马什惊讶地说。他完全没料到。他困惑、气愤,不知如何是好。瓦莱丽的出现使一切变得更加棘手。
  “你在这里干吗?”马什问。
  “或许我该问你相同的问题。”轻柔的声音回答道,“我在这里是因为乔希需要我,马什船长。我要帮助他,这比你的空话实际得多。你和你的种族,你们这些多疑又迷信的——”
  “够了,瓦莱丽,”乔希说道,“阿布纳,我不知道你今晚为什么来,不过我明白这是迟早的事。我真该找个只知听命令不会问问题的蠢材来当合伙人才对。你太过精明,这对你我都没有好处。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会看穿我在纳齐兹编出来的那套说辞。我看到你在观察我们,也知道你的小测试。”突然,他嘿嘿地笑起来,粗哑的、从嗓子眼里逼出来的笑声。“圣水。”
  “怎么……你知道?”马什问。
  “对。”
  “那该死的小弟。”
  “别对他太严厉。和他没多大关系,阿布纳。当然,我的确注意到了,那顿晚餐他一直盯着我看。是水本身让我瞧出了端倪。我们那番谈话后才几天,一杯清澈的水突然送到我面前,我会怎么想?我们一直待在河上,用惯了浑水。开个玩笑,沉淀在我水杯底上的泥土差不多可以建造一座花园了。”他再一次发出干涩粗哑的笑声,“或者填满我的棺材。”
  阿布纳·马什没理会最后一句话。“把土搅一搅,和着水喝下去,”他说,“这样你才算得上河上人。”他顿了顿,“或者算得上是个‘人’。”
  “啊,”乔希说,“咱们终于说到点子上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沉默不语,舱房充满令人窒息的黑暗与死寂。最后,乔希终于开口了,语调冰冷,充满肃杀的意味。“你带十字架来了吗,阿布纳?还是木桩?”
  “我带了这个。”马什说。他掏出诗集,朝他认为乔希坐着的地方扔过去。
  只听“啪”的一声,书被接住了。接着是翻页的沙沙声。
  “拜伦。”乔希大惑不解地说。
  舱房重重遮蔽,不留一丝缝隙;阿布纳·马什连自己的手指都看不见,而乔希却能接住那本书,甚至能阅读!马什发觉自己又一次在闷热的环境中起鸡皮疙瘩了。
  “为什么是拜伦?”乔希问,“你考倒我了。另一项测试,十字架,或者其他辟邪物,我都料得到。但怎么也想不到拜伦。”
  “乔希,”马什说,“你多大年纪?”
  沉默。
  “我很会看别人的年龄,”马什说,“但你长着一头白发,很难猜。不过,从你的样子看——你的脸和你的手——我会说你三十岁,最多三十五。这本书上写着拜伦死于三十三年前,你却说你跟他见过一次面。”
  
  齐希叹了口气。“的确,”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无奈,“一个愚蠢的错误。这艘船的模样让我一时感动得忘乎所以,以至我觉得那句随口泄露的话无关紧要。你对拜伦一无所知,我以为你会忘记这件事。”
  “我的脑袋转得不快,但并不键忘。”马什紧握住手杖,让自己稳住神,然后身体前倾。“乔希,我们得谈谈。让那女人出去一会儿。”
  黑暗中,瓦莱丽发出一阵冷笑。“他是个勇敢的傻瓜。”她说。
  “瓦莱丽不会出去,阿布纳,”乔希不客气地说,“你想对我说的话不必向她隐瞒。她和我一样。”
  马什感到寒冷,还有孤独。“和你一样,”他喃喃道,“那好,你是什么?”
  “你自己判断吧。”乔希回答。一根火柴在漆黑的舱房中突然亮起。
  “哦,我的上帝!“马什哑着嗓子说。
  小小的火苗将刺眼的火光投射在乔希脸上。他的嘴唇肿胀破裂,因灼伤而发黑的肌肤迸开,颚下冒出饱胀脓汁的水泡,相同的水泡也散布在呈肉红色、握着火柴的那只手上。他的灰眼鼓凸发白,深陷的眼窝渗出黏液。
  乔希·约克冷冷地笑了,马什听到了焦黑皮肉破裂绽开的声响,随即就看到他一边脸颊上新绽开的伤口中缓缓流出了白色的液体。一片皮肤卷起来,露出下面粉色的肉。
  火柴熄灭了,令人感激不尽的黑暗再度降临。
  “你说你是他的合伙人,”瓦莱丽责备道,“你说你会帮助他,这就是你给他的帮助——和你那些船员的猜疑和威胁。他可能会因为你而死。他是‘白王’,而你什么也不是,他却这样做,来赢取你那毫无价值的忠诚。该满意了吧,马什船长?不,你还是不满足,否则你不会出现在这里。”
  “见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马什问,没有理会瓦莱丽。
  “我在白昼的光线下足足待了两个小时。”乔希答道。马什现在总算明白他为什么会发出那种痛楚的低语了。“我清楚我所冒的风险,我以前也这么做过——在必要的时候。四小时可能会要我的命。六小时的话,必死无疑。但只要不超过两小时,多数时间不直接曝晒阳光,就没有大碍。我知道自己的极限。灼伤看起来比实际严重。不过这种痛楚可以忍受,而且会很快过去。到明天这个时候,没人会看出在我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我的肌肉已经开始复原,水泡裂开,坏死的皮肤脱落。你刚才都亲眼看见了。”
  阿布纳·马什闭上了眼睛,然后又重新睁开。没什么不同,黑暗依旧四下充斥,他脑子里依旧晃动着火焰的青白残影,还有乔希那张变形的骇人鬼脸。
  “圣水没有用,镜子也没有用,”马什说,“都没用。只有一点,你不能在白天活动——能真正地在白天活动。你说过,那些天杀的吸血鬼,他们真的存在。但是,你对我说的是谎话。你向我撒谎,乔希!你不是吸血鬼猎人,你是他们中的—个!你和她,还有你带上船来的那帮人都是,你自己就是天杀的吸血鬼!”马什高举手杖挡在胸前,企图以这柄可怜的武器挡开他无法看见的东西。他听见瓦莱丽轻笑出声,向他靠近。
  “小点声,阿布纳,”乔希平静地说,“让我来平息你的愤怒。没错,我对你说了谎。我们第一次会面时我就警告过你,如果你把我逼得太紧,你只能得到谎话。你迫使我说谎,我唯一遗憾的是那些谎话不太高明。”
  “我的合伙人。”马什气愤地说,“见鬼,我现在都不敢相信,我的合伙人是杀手——杀手更糟!你晚上出去都干了什么好事?找落单的人?喝他们的血,把他们大卸八块?是呀,我明白了,几乎每晚都到另—个城镇猎食,如此一来你就安全了。等岸上那些家伙发现你的杰作时,你早就远走高飞了。你甚至用不着急匆匆赶路,你在—艘豪华的高级汽船上拥有自己的舱房。一切应有尽有。怪不得你这么想要一艘自己的船,约克船长先生。天杀的,你下地狱去吧!”
  “安静,”约克厉声道,声音中的力量令马什闭上了嘴,“放下手杖,省得打坏东西。我说,放下。”
  马什手一松,手杖掉到地毯上。
  “很好。”乔希说。
  “他和其他那些人一样,乔希。”瓦莱丽说,“他什么都不懂,对你只有畏惧和仇恨。我们不能让他活着离开这儿。”
  “也许吧。”乔希不情愿地道,“但我认为他和其他人有些不—样,也许我错了。怎么样,阿布纳?当心你说的话,你的性命维系于你所说的每一个字。”
  但阿布纳·马什愤怒得无法思考。他满心的畏惧被狂热的怒火取代了。他被欺骗了,被吸血鬼当成一个粗笨丑陋的白痴要弄。没有谁可以这样恐吓阿布纳·马什,吸血鬼也不行。约克让他的菲佛之梦号、他的高贵仕女变成了—个漂浮在水上的噩梦。
  “我在这条河上待了很久,”马什说,“你休想吓唬我。第一次在汽船上工作的时候,我就见过找的朋友在圣乔港的酒吧里被人开肠破肚,后来我抓住那个流氓,夺下他的刀子,打折了他的脊粱骨;我在贝得艾克斯待过,也去过发生血案的堪萨斯。吸血怪物吓不倒我。你想来就来吧。我的体重是你的两倍,你现在被烧成那种德性,我会拧掉你的脑袋。也许我早该这么做,为了你干的那些好事。”
  一阵沉默之后,令人吃惊的事发生了。
  乔希·约克大笑起来,半晌才停止。
  “噢,阿布纳。”他说,“你真是个汽船水手。半个梦想家,半个吹牛大王,加起来正好是—个傻瓜。你像瞎子—样坐在那儿,但你应该知道,我看你却一清二楚。你笨重迟缓,而你知道我的力量和敏捷的身手。你也知道我可以悄无声息地动手。”
  一阵停顿,—阵吱吱嘎嘎声,然后,乔希的声音突然·在舱房的另一端响起。“像这样,”又一阵沉默,“和这样。”这次在后面。“还有这样。”他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
  马什的头跟着他的声音转泉转去,转得头最眼花。
  “我可以上百次轻轻割开你的皮肉,让你还没感觉到伤口的时候就流血至死;我可以在黑暗中悄悄靠近你,在你意讽到我不再说话前就撕开你的喉咙。别的不提,你坐在那儿,面对的方向都是错的。你知道你现在正冲着空气吹胡子瞪眼、咆哮发威吗?”乔希叹口气,“你很有勇气,阿布纳。虽然缺乏理智,但勇气可嘉。”
  “想杀就杀,快点动手。”马什说,“我准备好了。也许我永远没机会赢过日蚀号,不过我有心想做的事大多都完成了。我宁愿在新奥尔良的某座漂亮坟墓里烂掉,也不愿再为一群吸血鬼开汽船。”
  “我曾经问你是不是个迷信的人,或者虔诚的人,”乔希说,“你否认了。可你说起吸血鬼的样子,就像个没受过教育的移民。”
  “你说什么?是你告诉我——”
  “对,对,填满泥土的棺材,没有灵魂、不会在镜子里出现的怪物,没办法跨过流水的生物,可以变成狼、蝙蝠和雾气,怛大蒜却能挡住它们。你太聪明了,不可能相信这种废话,阿布纳。暂时放下你的恐惧和愤怒,想一想!”
  这番话让马什冷静下来。乔希挖苦的语调让整件事听起来傻透了。约克的确碰到一点阳光就会被烧得面目全非,但他却能喝下圣水、戴着银戒指,让自己的影子出现在镜子里。
  “你是说你不是吸血鬼吗?”马什困惑不解。
  “根本没有吸血鬼这种东西,”乔希耐心地解释道,“这种传说和卡尔·法兰的河畔怪谭一样无稽。像德莱安·怀特号的宝藏,拉库西的幽灵船,还有那位尽忠职守、死后仍在掌舵的领航员,只是传说而已,阿布纳。毫无根据的怪谭故事,理智的人不会当真。”
  “这些故事有一部分是真实的,”马什勉强反驳道,“我是说,我认识很多舵手,他们声称在通过拉库西截道时见过那艘幽灵船发出的光,甚至听到探测员在赌咒发誓①。至于德莱安·怀特号,唔,我不相信诅咒,可她确实像法兰先生说的一样沉没了,前去打捞她的其他船只也沉没了。至于那个死掉的舵手,真见鬼,我认得他。他是个梦游症患者,也就是说,他掌舵的时候实际上睡得死死的。只不过这个故事在河上来回流传,被一点一滴地添油加醋了一番。”
  【① 《拉库西截道的幽灵船》是密西西比河流域著名的鬼故事,马克·吐温曾在《密西西比河上》一书里描述过。内容是讲一艘汽船未走拉库西截道这条航线,却驶入淤积的大河湾,固而迷航。汽船的水深探测员在气急败坏之下发誓他们永远出不了这个河湾,而此言果然应验,那艘船至今仍被因在河湾里。】
  “你这话恰巧证明了我的观点,阿布纳。如果你坚持用那个字眼,那么不错,吸血鬼的确存在。但是,和我们有关的传说却一点一滴地添油加醋了一番。流言传递,几年之后,你的梦游症患者在传说中变成了—具尸体。想想看一两百年后他会变成什么吧。”
  “如果你们不是吸血鬼,那你们到底是什么?”
  “没有一个简单的字眼可以形容我们是什么。”乔希说,“在英语中,你的种族可能会称呼我为吸血鬼、狼人、妖人、邪术师、妖术师、恶鬼、食尸鬼。别的语言还有别的称呼:nosferam、odoroten、upir、loupgarou,这就是你的族人赋予我这种可怜生物的名字。这些我个人都不怎么喜欢,我和它们不—样。但我没有可以取代它们的措辞,我们缺少一个用来描述自己的称呼。”
  “你们自己的语言——”马什说。
  “我们没有语言。我们使用人类的语言,人类的名字,向来如此。我们不是人类,却也不是什么吸血鬼。我们是——另一个物种。当我们称呼自己的时候,通常是使用你们的词汇、你们的语言,但我们赋予了它们隐密的含义。我们是夜晚的人民、血的人民,或者只是‘人民’。”
  “我们呢?”马什问,“如果你们是‘人民’,那我们是什么?”
  乔希·约克迟疑了一下,瓦莱丽提高声音道:“白昼的人民。”
  “不,”乔希说,“那是我个人的说法。我的族人对你们有另一个称呼。瓦莱丽,该是坦白的时候了,把真相告诉阿布纳。”
  “他不会喜欢的,”她说,“乔希,你冒的险——”
  乔希道:“瓦莱丽,告诉他。”
  铅块一般沉重的静默持续了片刻,然后瓦莱丽轻声道:“牲口。这就是我们对你们的称呼,船长。牲口。”
  阿布纳·马什皱紧眉头,粗大的拳头攥得紧紧的。
  “阿布纳,”乔希说,“你想知道真相。现在,我给了你许多可以思考的东西。在纳齐兹那件事之后,我很担心自己必须为你安排一场意外。我们不敢冒险。你对我们的威胁越来越大。西蒙和凯瑟琳竭力劝我杀了你,而新近加入我、并获得我信赖的伙伴,比如瓦莱丽和让·阿尔当,也基本赞成。毫无疑问,我与我的族人会因为你的死变得更加安全,但尽管如此,我仍然坚决反对。我已经厌倦了死亡,厌倦了恐惧,厌倦了你我两族之间的互不信任。我很想知道我们有没有可能和平共处。携手共事。我本来无法确知你是否可以信任,但在唐纳森威尔的那个夜晚,就是瓦莱丽想让你把菲佛之梦号开回上游的那一夜,你拒绝了她,证明你是个意志坚强、忠诚可靠的人,而我原本不敢有这种期望。我当时就做出了决定——你会活下去,而且只要你再来找我,我就会说出一切真相。你愿意听吗?”
  “我有多少选择?”马什问。
  “没有。”乔希·约克承认。
  瓦莱丽叹了口气。“乔希,我恳求你重新考虑。他毕竟是人类,无论你多么喜欢他,他都不会明白。他们会带着削尖的木桩找上门来,你知道的。”
  “我希望不会。”乔希说,接着又对马什说,“她很害怕,阿布纳。我打算做的是—项全新的尝试,而新事物永远是危险的。仔细听我说完,不要评判我,也许我们能建立真正的合伙关系。我从来没有把真相告诉过你这样的——”
  “这样的牲口。”马什咕哝着,“好吧,我以前也没有听过吸血鬼讲话,咱们就算扯平了。继续,大笨牛在这儿洗耳恭听呢。”
  第十四章
  黑暗而遥远的往日
  那么就所我说,阿布纳。不过先听听我的条件。我不要你打断我,先听我说完一切,再对我和我的种族下判决。
  让我先从自己的一生说起。
  你问我的年龄。阿布纳,我很年轻,就我族的标准而言,我还处于成人期的第一阶段。我1785年出生于法同乡间。我从没见过母亲,原因我稍后会解释。我父亲是个小贵族,就是说,他为自己冠了一个头衔,以便跻身于法国社交界。他很喜欢自己在法国拥有的地位,尽管他的出身地在东欧。他只有少量土地,但却十分富有。
  所以你看,今年我七十二岁,我确实有幸见过拜伦爵士,不过那是后来发生的事了。
  父亲和我是同样的人,我们的两名仆人也和我是同样的人,他们不是真正的仆人,而是同伴。我族的这三名成人教导我语言、礼仪、这个世界的许多事物,以及各种警告。我白天睡觉,只在晚上活动。我学会了害怕黎明,如同你们种族的孩子经由灼伤而学会怕火。我被告知自己和其他人不同——我优秀卓越,是一名主宰,可是我不能谈论这些差异,以免那些牲口害怕我、杀害我。我必须把自己特殊的作息习惯打扮成一种个人怪癖;我必须学习并遵从天主教仪式,甚至要在我们的私人礼拜堂里举行特殊的夜半弥撒,领受圣餐;我必须……好了,我不再说下去了。你必须了解,阿布纳,当时我只是个孩子。我本来也许会学到更多东西,学会理解身边的事物,理解我们所过的生活。明白其前因后果,让我们的传统一如既往地保持下去。当然,那样的话,我将成为另—个人。
  然而,到了1789年,大革命的火焰无可挽回地改变了我的一生。当恐怖政治时期来临之际,我们被捕了。尽管我们慎之又慎,但我父亲夜间活动的习惯、离群索居的生活,以及谜一样的财富,依旧引起了人类的怀疑。我们的仆人——人类仆人——指控他是妖术师、撒旦信徒、萨德侯爵①的门徒;而且我父亲又自称贵族,这是最黑暗的—项罪行。他的两名同伴被视为仆人,因而设法逃脱了,但我父亲和我被捕了。
  【① 马奎斯·德·萨德,法国作家,法国普罗旺斯贵族出身,一生沉沦放荡,其著作多描写“性变态”。】
  我当时虽然年劫,却对囚禁我们的监牢留下了鲜明的记忆。牢房寒冷潮湿,由笨重的岩石建成,有一扇厚重的巨大铁门,连我父亲强大的力量都对它无能为力。牢房里充斥着尿骚昧,睡觉的地方没有毛毯,只有肮脏的稻草铺在地上。有个天窗,但离我们很远,是一个至少十英尺厚的实心石墙上凿出来的石洞。窗口窄小,嵌着粗重的栅栏。在我们独处之际,我父亲指示我必须怎么做。他穿不过那扇窗户,石洞太窄了,但我能行,因为我年纪尚小。他命令我离开他。他还给了我一些别的建议:要穿着破旧衣服,不引人注目;白天躲起来,晚上窃取食物;永远不要告诉别人我与他们不同;为自己找个十字架,戴上它。他要我离开法国,找到我们那两个逃过一劫的仆人。他让我不必尝试为他复仇,时间会完成这件事,因为那些人全部死去之后我仍会活着。然后,他说了一件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事。“他们也是身不由己。这个国家染上了‘猩红饥渴’,只有血才能将它平息。这一种疾病是我们共同的克星。”我问他“猩红饥渴”是什么。“你很快就会知道,”他告诉我,“一旦遇到,你不会看不出来的。”然后他命令我离开。我勉强挤进那个窄洞,然后折断锈蚀的铁栅栏,逃出了监牢。
  我再也没有见过父亲。后来,在大革命之后的拿破仑时代,我追查过他的下落。我的失踪决定了他的命运。他显然是个妖术师,和他贵族的身傍一样确定无疑。他被审判,被判决,因巫术罪名被送上断头台,尸体也遭到了焚毁。
  但在这之前,我对他的结局—无所知。我逃离了监狱和那个省区,流浪到巴黎。时局混乱,在巴黎很容易生存。白天我躲在地窖寻求庇护,光线越暗越好,晚上出来偷食物——主要是肉,我对蔬菜和水果缺乏兴趣。我成了一个老练的窃喊。敏捷无声,强壮过人。我的指甲一天比一天锐利坚硬。如果我愿意。我甚至可以把指甲插进木头。没人注意过我或者质问我。我能说流利文雅的法语,过得去的英语,还有一些德语。在巴黎,我也学会了贫民窟的用语。我寻找失去踪影的老仆,他们是我仅知的族人,但我没有线索可以找到他们,我的努力徒劳无功。
  因此,我是在你的族人中长大的——你们,白昼的子民,被我的族人称为牲口的种族。我聪明机警,虽然外表和周围的人类相似,但我很快便明白了,自己确实是个异类。和你们相比,我知道我更加优秀,更加强壮,要加敏捷,我相信,也更加长寿。阳光是我唯一的弱项。我把自己的秘密守护得很好。
  然而,我在巴黎的生活卑微低贱,非常乏味。我想要更多。我找了—个人教我阅读。后来,只要有机会,我就偷书。有一两次我差点被逮住,但我总能想办法脱身。我可以融入阴影,在一瞬时攀上墙壁,动作和猫一样迅速。那些追捕我的人也许认为我化成了烟雾,一定有很多次看起来好像是这样。
  拿破仑战争开始后,我小心地避开军队,因为我知道他们会强迫我暴露在阳光下。但我尾随着他们征伐的脚步。我以这种方式踏遍了欧洲大陆,见到许多烧杀掳掠。皇帝走到哪里,哪里便有我的战利品。
  1805年8月,我遇到了我的转折关头。我在夜路上偶然遇见一名维也纳富商。正匆忙逃离法国军队。他带着全部家当,都兑成了金币银币,总数十分惊人。我潜入他过夜的旅店,确定他睡着之后,闯进去准备大捞一笔。可他没有睡着,战争让他随时随地提心吊胆。他从毯子下面掏出一把枪向我射击。
  冲击的力道和疼痛席卷了我,这一击令我倒向地面。子弹不偏不倚射中我的胃,鲜血大量涌出。但骤然之间,血流速度减缓、疼痛减轻。我爬了起来。我的样一定很可怕,脸色惨白、满身鲜血。一种怪异的感觉淹没了我,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月光透过窗户射进来,商人在尖叫。还没来得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我已经扑到了那个人身上。我想让他安静下来,用手捂住他的嘴,可是——有某种尔西攫住了我。我的手伸向他,我的指甲——它们非常锐利、非常坚韧。我撕裂了他的喉咙。他被自己的血噎住了。
  我站在那里,浑身发抖,看着他身上喷出黑红色的血。那人倒在床上,在苍白的月色下痉挛着。在巴黎,在战时,我见过人们死去,但这一次不同。是我杀了他。狂热之感充斥着我的身心,我感觉到了——欲望。我时常在偷来的书里读到所谓的欲望,那种情欲,男人所承袭的肉体冲动,而我未来体验过。我见过裸体的女人和男人,见过一对对男女交合,但从未感到过欲望。我无法理解自己读过的那些胡说八道:什么难以控制的激情,如火的情欲,但现在我知道了。鲜血喷涌,那个有钱人在我手中死去,他发出的声音,在床上乱踢的腿,这一切激起了我体内深处的某种本性。鲜血浸满我的手,殷红发烫,从那个人的喉咙流出来,热气蒸腾。我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品尝它,那滋味令我兴奋疯狂。于是,我把头埋进他的脖子,用牙齿撕咬,吸吮鲜血,狂吞猛噬。他的痉挛停止了,我也满足了。就在这时,门打开了,外面有几个持刀带枪的人。我抬起头。我的模样肯定让他们惊骇不已。没等他们行动,我已经跳出窗户,窜入夜色。我还有剩余的理智把钱袋一把抓走,那些钱,只是那个人财富中的一小部分,但已经足够了。
  我逃呀逃呀,逃得远远的,在一间焚毁废弃的农舍地窖里度过了第二天。
  当时我二十岁,在“夜晚的子民”中仍是个孩子。但那—刻之后,我开始迈向成年。那天晚上我在地窖中醒来,浑身沾满干涸的血,手中紧握着钱袋。我想起父亲说的话。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猩红饥渴”。只有血能平息它,他是这么说的。我十分饱足,感到毕生从未如此健康强壮。但我也觉得反胃和恐惧。你要明白,我在你的族人中成长,观念想法与你们无异,我不是野兽,也不是怪物。我立刻下定决心,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绝不能再让这种事发生。我把自己清洗干净,偷取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衣物。
  我向西行,远离战场,接着又往北。白天投宿旅店,夜晚则雇用马车,从这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最后,为了逃避战争,我离程前往英国。我取了新的名字,决心让自己成为一名绅士。我有钱,其余的可以学习。
  这趟旅程花了一个月。抵达伦敦的第三个晚上,我感到异样地难受。我从来没有生过病。第二天夜里更加严重。第三天晚上,我终于明白这是为什么了。猩红饥渴找上了我。我尖叫发狂。我点了一顿上好的餐点,其中就有充满血水的肉排,我以为它可以缓解饥渴。我吃下它,想让自己平静,但是没有用。不到一小时我便冲到了街上,找到一条暗巷,等待着。首先路过的是一名年轻女子。我的一部分在赞赏她的美貌,这种感觉像烈火一般在我体内燃烧;而另一部分的我则是纯然的饥渴。一切结束得那么快,我几乎扯断了她的头颅。之后我哭了。
  接下来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心如死灰。我从阅读的书籍里得知自己是什么东西。我学到了那些字眼。
  二十年来,我总认为自已超凡卓越,如令却发觉自己是一种超自然生物、野兽、没有灵魂的怪物。我无法断定自己是吸血鬼还是狼人,这个问题让我困感。无论是我还是我父亲,都不具有化身为任何物体的力量。但猩红饥渴每隔—个月便会袭来,看似和月亮周期有关——虽然并不总是和月圆的日期一致。那是狼人的一个特征,书上是这么写的。那段时间里,我阅读了大量的相关文献,极力了解自己。和狼人的传说—样,我时常撕开人的喉咙。也会吃下少量的肉,特别是在饥渴极为严重的时候。而当饥渴没有找上我时,我便人模人样,这一点也和狼人传说相符;但另一方面,白银和杀狼草①对我却没有影响,我也不会变身或长出毛发。和吸血鬼一样,我只能在夜晚活动。此外,我发现自已真正渴望的似乎是血,而不是肉。但我是睡在床上,而不是睡在棺材里。我曾无数次地跨越流动的水,轻而易举,当然没有死。宗教圣物也从未使我觉得不舒服。曾经有一次,我偷走一具我的受害者的尸体,想知道它会不会复活,变成—个狼人或吸血鬼,结果它仍旧是尸体。过了一阵子它开始发臭,我只好埋了它。
  【① 即附子草,传说可用来驱逐狼人。】
  你能想象我的恐惧。我不是人类,却也不是那些传说中的生物。我断定书籍没有用处,我只能依靠自己。
  月复一月,猩红饥渴不断找上我。那些夜晚充斥着可怖的狂喜,阿布纳。夺取他人的生命,使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生机澎湃。但我仍然对自己深感厌恶。我猎杀年轻的人,纯真的人,貌美的人。他们似乎拥有一种内在的光辉,能够点燃饥渴;年老病弱的人则无法办到。但在其他时候,我却热爱着这些会引发我杀机的特质。
  我十分绝望,想努力改变自己。平时我的意志力非常强,但猩红饥渴来袭时却一无用处。我转而将希望投注在宗教上。当我感觉到那股狂热的第一线征兆时,我找到一家教堂,向为我应门的神父坦白了一切。他不相信我的话,却同意坐下来陪我一起祈祷。我戴着十字架,跪在祭坛前,热烈地祷告。蜡烛和圣像环绕着我,我安全地待在上帝的殿堂里,而他的一名代理人伴在我身边。不到三个小时,我便扑向他,在教堂里当场杀了他。第二天尸体被发现时,还引发了一场小小的骚动。
  接下来我试着推论。如果宗教没有用,那么这一切就不会是超自然力量造成的。我开始屠杀动物以取代人类;我从医师的诊所窃取人类的血液;我闯进一间葬议馆,因为知道有具新鲜尸体刚刚送到。这些做法都有帮助,或多或少减轻了饥渴,却无法让它终结。最好的方法是宰杀活的动物,从尸体中吸取仍旧温热的血。你知道,那是生命,生命和血一样重要。
  虽然历经这一切,但我仍将自己保护得很好。我在英国境内迁徙过许多次,如此一来,死亡和失踪的受害者就不会集中在同一地点。我尽可能埋葬了许多尸体。最后我开始将我的智慧应用在猎杀上。我需要钱,所以找寻找有钱的猎物。我变得富有,而后更加富有。钱可以生钱,一旦我拥有了一些钱,就会有更多诚实干净的钱流入我的口袋。这时,我的英语已经极为流利了。我再次更改名字,自称绅士,为自己买了一幢位于苏格兰荒野的孤立住宅,在那里我的行为不易引人注目。我也雇佣了一些行为举止谨慎的仆人。每个月我都会离开那里去做生意,彻夜不归。我的猎物都不是附近的居民,仆人丝毫没有怀疑过我。
  后来,我产生了一种想法,觉得它很可能是最终的解决之道。我的一名仆人,一名漂亮的年轻侍女,和我愈来愈亲密。她似乎喜欢我,而且不只是主仆关系那么单纯。我响应了她的感情。她诚实开朗,温柔聪慧。我开始视她为友伴,井在她身上看见一条出路。我时常考虑,可以把自己用铁链锁住,或是监禁起来,直到“猩红饥渴”消退,但我从来想出—个可行的计划。如果把钥匙放在伸手可及之处,—旦饥渴来袭我就会使用它;而如果把它丢开,那我如何脱困?不,我需要有人帮助我,但我一直谨记父亲的警告,绝不把自己的秘密托付给你们人类。
  现在我决定冒险。我遣散别的仆人,没有雇人来取代他们。我在屋子里建了—个房间——一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有厚重的石墙和一扇铁门,与记忆中父亲与我共享的那座监牢的铁门—样厚实,还在外部加封了三道巨大的金属门。我无路可逃。等一切完成之后,我把我那漂亮的小侍女召来,对她下达指示。我没有完全信任她,没有把全部真相告诉她。我很害怕,阿布纳,如果她知道我的真面目,她也许会告发我,或者立刻逃跑。这样一来,近在眼前的这个解决之道,连同我的房子、我建立起来的财富和人生就会随之消失。所以我只告诉她,每个月我都会短暂地发狂一次,是癫痛之类的疾病引起的。我说在发病的这段期间,我会走进那个特殊的房间,她必须锁上门,把我关在里面整整三天。我会带水和食物进去,包括—些活鸡,让饥渴稍为缓和一些。
  她震惊、忧虑、不知所措,但最后同意照我的话做。我想她以自己的方式爱着我,几乎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情,所以我进了那个房间,她在我背后锁上门。
  接着,饥渴降临了。骇人而难以言表的饥渴。尽管没有窗户,我还是能感觉到日夜流逝。我一如既往地在白天入睡,但夜晚变得无比恐怖。我第—个晚上就杀光了所有的鸡,将它们囫囵吞下。我不停地要求自由,但我那忠诚的侍女拒绝了。我尖叫着辱骂她,然后我就只是尖叫,声音支离破碎,像野兽一般。我撞盘墙、捶打牢门直到拳头鲜血淋漓,然后我蹲下来急切地吸吮自己的血。我试着扒开石头。但我就是出不去。
  到第三天,我的脑子开始变得清晰起来,狂热的饥渴仿佛消退了。我将侍女召到门边,告诉她事情过去了,她可以放找出来。但她拒绝了,并表示我说过要把自己关在里面整整三天。当然,我的确这么说过。我笑着承认这是事实,但我说发作期已经过去,而且我知道它下个月也不会再来。她仍旧没开门。我没有向她怒骂吼叫,我说我理解,还夸奖她如此严守命令。我要求她留下来陪我说话,因为我在那座监牢里很寂寞。我们聊了将近一小时。我很平静,条理清晰,甚至可以说魅力十足,心甘情愿多接受一晚的监禁。我们的交谈那么理性,她很快便同意我的说法:我已经复原了。我告诉她,她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好女孩。我细数她的优点,还有我对她的感情。最后,我要求她在我重获自由之后嫁给我。
  她开了门。看上去是那么快乐,阿布纳,那么快乐,生气蓬勃。她充满了生命力。她上前吻我,我用双臂拥住她,将她拉向我。我们亲吻了好几次。然后,我的唇移到她的颈部,我找到动脉,一口咬开,我——吸了很长时间。我是如此饥渴,而她的生命是如此甜美。当我放开她而她蹒跚退开时,她还活着,一息尚存,似乎即将死去,却没有先去意识。她眼中的神色,阿布纳——她眼中那种神色……
  在我做过的一切事情中,这是最可怕的。她将永远与我同在。我永远忘不了她眼中的那种神色。
  后来我对自己彻底绝望了。我尝试自杀。我弄来一把十字架刀柄的银刀——你知道,我仍旧残留着一点迷信念头——割开手腕,躺在热水里等死。结果痊愈了。我以古罗马人的方式伏剑自刺,结果痊愈了。每一天,我都对自己的能力有了更多的认识。我复原的速度是如此迅速,仅有短暂的痛苦。无论割出多么严重的伤口,我的血液几乎瞬间就会凝结。不管我是什么,我都是一个奇迹。
  最后我想到一个方法。我在屋子外面的墙上钉了两条粗铁链。我在晚上戴上手铐,把钥匙远远扔出去。距离非常远。我等待着黎明。阳光比记忆中的更可怕。它灼伤我,使我目盲,眼前的一切模糊不清。我的皮肤着火。我想我大概尖叫起来了。我闭上了眼睛,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我在室外待了好几个小时,越来越接近死亡,除了罪恶之外,我一无所有。
  然而,不知为什么,在死亡的高热中,我决定活下去。这个想法是怎么产生的,为了什么理由,我说不上采。但在我看来,我似乎一直热爱生命,无论是我自己的生命还是他人的生命——这就是健康、美貌和青春为什么如此吸引我的缘故。我厌恶自已。是因为我为这个世界带来死亡,然而我却在这里再一次杀戮,只不过这一次受害者换成了自己。我想,我不能用更多的血和更多的死亡来洗刷自己的罪恶。为了赎罪,我必须活着,将美好和希望带回这个世界,以代替我所夺走的。我想起这个世界上还有我的同类。吸血鬼也好,狼人也好,妖术师也罢,不管他们是什么,他们都会在夜晚出没。我很搏知道,他们会如何克服“猩红饥渴”。只要我能找到他们,我就可以将无法托付给人类的秘密托付给同类。我们会互相帮助,一起征服这种侵袭我们的邪恶。我决定了!我不能死。铁链十分坚固。我特别留意过这一点,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在痛苦和死亡的威胁下挣脱束缚。我决心扯断铁链,让它们从石墙上脱开。我又拉又拽,但它们纹丝不动。铁链很牢固。我在太阳下待了一小时又一小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移保持清醒。我的皮肤已被灼烧得焦黑,痛苦已经剧烈到我几乎无法察觉的地步。但我仍然与铁链奋战不休。
  最后,其中一条铁链终于绷断了。左边的那条,嵌在墙上的铁环从碎裂的石头里脱出,我得到了一半自由。但是我伤重濒死,开始产生奇异的幻觉。我知道自己不久就会昏迷,一旦倒下,我永远不可能再一次站起来。右边的铁链看起来和我刚开始挣扎时同样坚韧牢固。那段时间似乎漫长无尽。
  那条铁链一直没有松动,阿布纳,但是我自由了。我在冰冷黑暗的地窖里得到了庇护,在里面躺了一个多星期。我做噩梦,浑身灼伤,因痛苦而翻滚扭动,同时不断复原。我是靠自己逃脱的,你知道。我咬断了自己的手腕,把右手留在那里,让残肢脱离了手铐。
  恢复意识已经是一星期之后的事了,我又长出了一只手。它又小又柔软,只有一半成形,而且很痛,非常痛,不过皮肤终于变硬了。然后那只手长大,皮肤迸裂破开,渗出了浓稠的白色液体。接着它再次干燥、剥落,露出下面的新肉。
  这样的情形出现了三次。整个过程超过三星期,但等到它结束之后,你永远看不出我的手发生过什么事。我真是惊奇极了。
  那是1812年,我一生之中的里程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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