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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史记

_8 金富轼 (高丽王朝 )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哀庄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封母<金>氏,为大王后;妃<朴>氏,为王后。是年,<唐><德宗>崩,<顺宗>遣兵部郞中兼御史大夫<元季方>,告哀,且册王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使持节大都督< 林州>诸军事< 林州>刺史兼持节充宁海军使上柱国<新罗>王。其母<叔>氏为大妃,[王母父<叔明>,<奈勿王>十三世孙,则母姓<金>氏,以父名为<叔>氏,误也。]妻<朴>氏为妃。秋八月,颁示公式二十余条。冬十一月,地震。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哀庄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日本国>使至,引见<朝元殿>。下敎:禁新创佛寺,唯许修葺。又禁以锦绣为佛事,金银为器用,宜令所司,普告施行。<唐><宪宗>,放宿卫王子<金献忠>归国,仍加试秘书监。秋八月,遣使入<唐>朝贡。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哀庄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伊 <金宪昌>[一作贞。]为侍中。二月,王坐<崇礼殿>观乐。秋八月,大雪。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哀庄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日本国>使至,王厚礼待之。遣<金力奇>入<唐>朝贡。<力奇>上言:"<贞元>十六年,诏册臣故主<金俊邕>为<新罗>王,母<申>氏为大妃,妻<叔>氏为王妃,册使<韦丹>至中路,闻王薨却回,其册在中书省,今臣还国,伏请授臣以归。" :"<金俊邕>等册,宜令鸿 寺,于中书省受领,至寺宣授与<金力奇>,令奉归国。"仍赐王叔<彦升>及其弟<仲恭{忠恭}>等门戟,令本国准例给之。[<申>氏,<金神述>之女,以神字同韵,申为氏,误也。]发使十二道,分定诸郡邑疆境。秋七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哀庄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月犯毕。夏六月,<西兄山城>盐库鸣,声如牛。<碧寺>虾 食蛇。秋七月,遣大阿 <金陆珍>,入<唐>谢恩,兼进奉方物。大旱。王叔父<彦升>与弟伊 <悌邕>,将兵入内,作乱弑王。王弟< 明>侍卫王幷害之。追谥王为<哀庄>。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元年
○<宪德王>立。讳<彦升>,<昭圣王>同母弟也。<元圣王>六年,奉使大<唐>,受位大阿 ;七年,诛逆臣,为  ;十年为侍中;十一年,以伊 为宰相;十二年为兵部令;<哀庄王>元年为角干;二年为御龙省私臣;未几为上大等,至是,卽位。妃<贵胜>夫人,<礼英>角干女也。
以伊 <金崇斌>为上大等。秋八月,大赦。遣伊 <金昌南>等,入<唐>告哀。<宪宗>遣职方员外郞摄御史中丞<崔廷>,以其质子<金士信>副之,持节吊祭,册立王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持节大都督< 林州>诸军事兼持节充宁海军使上柱国<新罗>王。册妻<贞>氏为妃。赐大宰相<金崇斌>等三人门戟。[按:王妃,<礼英>角干女也,今云<贞>氏,未详。]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以波珍 <亮宗>为侍中。<河西州>进赤鸟{赤乌}。二月,王亲祀神宫。发使修葺国内 防。秋七月,流星入紫微。<西原京>进白雉。冬十月,遣王子<金宪章>入<唐>,献金银佛像及佛经等,上言:"为<顺宗>祈福。"流星入王良。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侍中<亮宗>以病免,伊 <元兴>为侍中。二月,以伊 <雄元>为<完山州>都督。夏四月,始御<平议殿>听政。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零四年
○四年春,以<均贞>为侍中,以伊 <忠永>年七十,赐 杖。秋九月,遣级 <崇正>使北国。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以伊 <宪昌>为<武珍州>都督。二月,谒始祖庙。<玄德门>火。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零六年
○六年,春三月,宴群臣于<崇礼殿>,乐极,王鼓琴,伊 <忠荣>起舞。夏五月,国西大水,发使抚问经水州郡人民,复一年租调。秋八月,京都风雾如夜。<武珍州>都督<宪昌>,入为侍中。
冬十月,<黔牟>大舍妻,一产三男。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遣使朝<唐>,<宪宗>引见,宴赐有差。夏五月,下雪。秋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西边州郡大饥,盗贼蜂起,出军讨平之。大星出翼轸间,指庚,芒长六许尺,广二许寸。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侍中<宪昌>出为<菁州>都督,<璋如>为侍中。年荒民饥,抵<浙东>求食者一百七十人。<汉山州><唐恩县{唐恩郡}>石长十尺,广八尺,高三尺五寸,自移一百余步。夏六月,<望德寺>二塔战。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以伊 <金忠恭>为侍中。夏五月,不雨,遍祈山川,至秋七月,乃雨。冬十月,人多饥死,敎州郡发仓 存恤。遣王子<金张廉>,入<唐>朝贡。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一零年
○十年,夏六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以伊 <眞元>年七十,赐 杖。以伊 <宪贞>病不能行,年未七十,赐金饰紫檀杖。二月,上大等<金崇斌>卒,伊 <金秀宗>为上大等。三月,草贼遍起,命诸州郡都督大守{太守},捕捉之。
秋七月,<唐>< 州>节度使<李师道>叛。<宪宗>将欲讨平,诏遣<杨州>节度使<赵恭>,征发我兵马,王奉 旨,命顺天军将军<金雄元>,率甲兵三万以助之。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夏旱,冬饥。十一月,遣使入<唐>朝贡,<穆宗>召见<麟德殿>,宴赐有差。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民饥,卖子孙自活。夏四月,侍中<金忠恭>卒,伊 <永恭>为侍中,<菁州>都督<宪昌>,改为<熊川州>都督。秋七月,<浿江><南川>二石战。冬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雷。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以母弟<秀宗>为副君,入<月池宫>。[<秀宗>或云<秀升>。]二月,雪五尺。树木枯。三月,<熊川州>都督<宪昌>,以父<周元>不得为王,反叛,国号<长安>,建元<庆云>元年,胁<武珍><完山><菁><沙伐>四州都督,<国原><西原><金官>仕臣及诸郡县守令,以为己属。<菁州>都督<向荣>,脱身走<推火郡>,<汉山><牛头>< 良><浿江><北原>等,先知<宪昌>逆谋,举兵自守。十八日,<完山>长史<崔雄>,助阿 <正连>之子<令忠>等,遁走王京告之,王卽授<崔雄>位级 ,<速含郡>大守{太守},<令忠>位级 ,遂差员将八人,守王都八方,然后出师。一吉 <张雄>先发,  <卫恭>波珍 <悌凌>继之,伊 <均贞>  <雄元>大阿 <佑征>等,掌三军 征。角干<忠恭>  <允膺>,守<蚊火>关门。<明基><安乐>二郞,各请从军,<明基>与徒众赴<黄山>,<安乐>赴<施弥知鎭>。于是,<宪昌>遣其将,据要路以待。<张雄>遇贼兵于<道冬岘>,击败之。<卫恭><悌凌>合<张雄>军,攻<三年山城>,克之,进兵<俗离山>,击贼兵灭之。<均贞>等与贼战<星山{黄山}>,灭之。诸军共到<熊津>,与贼大战,斩获不可胜计。<宪昌>仅以身免,入城固守。
诸军围攻浃旬,城将陷,<宪昌>知不免,自死。从者断首与身,各藏。及城陷,得其身于古冢,诛之,戮宗族党与凡二百三十九人,纵其民。后,论功爵赏有差。阿 <禄眞>授位大阿 ,辞不受。以< 良州><屈自郡>近贼,不 于乱,复七年。先是,<菁州>太守厅事南,池中有异鸟,身长五尺,色黑,头如五岁许儿,喙长一尺五寸,目如人, 如受五升许器,三日而死,<宪昌>败亡兆也。聘角干<忠恭>之女<贞娇>,为太子妃。<浿江>山谷间,顚木生蘖,一夜高十三尺,围四尺七寸。夏四月十三日,月色如血。秋七月十二日,日有黑晕,指南北。冬十二月,遣<柱弼>入<唐>朝贡。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五日,<西原京>有虫,从天而堕。九日有白黑赤三种虫,冒雪能行,见阳而止。<元顺><平原>二角干,七十告老,赐 杖。二月,合<水城郡><唐恩县{唐恩郡}>。夏四月十二日,流星起天市,犯帝座,过天市东北垣织女王良至阁道,分为三,声如击鼓而灭。秋七月,雪。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月,<宪昌>子<梵文>,与<高达山>贼<寿神>等百余人,同谋叛,欲立都于<平壤>,攻<北汉山州{北汉山城}>。都督<聪明>率兵,捕杀之。[<平壤>,今<杨州>也,<太祖>制<庄义寺>斋文有'<高丽>旧壤<平壤>名山'之句。]三月,<武珍州><马弥知县>女人产儿,二头二身四臂,产时天大雷。
夏五月,遣王子<金昕>,入<唐>朝贡,遂奏言:"先在大学生,<崔利贞><金叔贞><朴季业>等,请放还蕃,其新赴朝<金允夫><金立之><朴亮之>等一十二人,请留宿卫。仍请配国子监习业,鸿 寺给资粮。"从之。秋,< 良州>献白乌{白马}。<牛头州><大杨管郡><黄知>奈麻妻,一产二男二女,赐租一百石。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宪德王一八年
○十八年,秋七月,命<牛岑>太守<白永>,征<汉山>北诸州郡人一万,筑<浿江>长城三百里。冬十月,王薨。谥曰<宪德>,葬于<泉林寺>北。[古记云:"在位十八年,<宝历>二年丙午四月卒。"『新唐书』云:"<长庆><宝历>间,<罗>王<彦升>卒。"而『资理通鉴』及『旧唐书』皆云:"<大和>五年卒。"岂其误耶。]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元年
○<兴德王>立。讳<秀宗>,后改为<景徽>。<宪德王>同母弟也。冬十二月,妃<章和>夫人卒,追封为<定穆王后>。王思不能忘, 然不乐。群臣表,请再纳妃。王曰:"只鸟有丧匹之悲, 失良匹,何忍无情遽再娶乎?"遂不从,亦不亲近女侍。左右使令,唯宦竖而己。[<章和>,姓<金>氏,<昭圣王>之女也。]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亲祀神宫。<唐><文宗>闻王薨,废朝,命太子左谕德兼御史中丞<源寂>,持节吊祭。仍册立嗣王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使持节大都督< 林州>诸军事兼持节充宁海军使<新罗>王。母<朴>氏为大妃;妻<朴>氏为妃。三月,<高句丽>僧<丘德>入<唐>,赍经至。王集诸寺僧徒,出迎之。夏五月,降霜。
秋八月,太白昼见。京都大旱。侍中<永恭>退。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大阿 <金佑征>为侍中。二月,遣使入<唐>朝贡。三月,雪深三尺。夏四月,<淸海>大使<弓福>,姓<张>氏。[一名<保 >。]入<唐><徐州>,为军中小将。后归国谒王,以卒万人鎭<淸海>。[<淸海>,今之<莞岛>。]<汉山州><瓢川县>妖人,自言有速富之术,众人颇惑之。王闻之,曰:"执左道以惑众者,刑之,先王之法也。投 {弃}其人远岛。"冬十二日{月},遣使入<唐>朝贡。<文宗>召对于<麟德殿>,宴赐有差。入<唐>回使<大廉>,持茶种子来,王使植<地理山>。茶自<善德王>时有之,至于此盛焉。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以<唐恩郡>为<唐城鎭>,以沙 <极正>往守之。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王不豫,祈祷,仍许度僧一百五十人。冬十二月,遣使入<唐>朝贡。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地震。侍中<佑征>免,伊 <允芬>为侍中。二月,遣王子<金能儒>幷僧九人朝<唐>。秋七月,入<唐>进奉使<能儒>等一行人,回次溺海(+死)。冬十一月,遣使入<唐>朝贡。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零七年
○七年,春夏旱,赤地。王避正殿,减常膳,赦内外狱囚。秋七月,乃雨。
八月,饥荒,盗贼遍起。冬十月,王命使安抚之。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零八年
○八年,春,国内大饥。夏四月,王谒始祖庙。冬十月,桃李再华。民多疫死。十一月,侍中<允芬>退。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零九年
○九年,春正月,<佑征>复为侍中。秋九月,王幸<西兄山>下大阅,御<武平门>观射。冬十月,巡幸国南州郡,存问耆老及鳏寡孤独,赐 布有差。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拜阿 <金均贞>为上大等。侍中<佑征>以父<均贞>入相,表乞解职。大阿 <金明>为侍中。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兴德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遣王子<金义琮>,如<唐>谢恩兼宿卫。夏六月,星 于东。秋七月,太白犯月。冬十二月,王薨。谥曰<兴德>,朝廷以遗言,合葬<章和王妃>之陵。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僖康王元年
○<僖康王>立。讳<悌隆>[一云<悌 >。],<元圣大王>孙伊 <宪贞>[一云<草奴>。]之子也。母,<包道夫人>。妃,<文穆夫人>,葛文王<忠恭>之女。
初,<兴德王>之薨也,其堂弟<均贞>堂弟之子<悌隆>,皆欲为君。于是,侍中<金明>阿 <利弘><裴萱伯>等,奉<悌隆>。阿 <佑征>与侄<礼征>及<金阳>,奉其父<均贞>,一时,入内相战。<金阳>中箭,与<佑征>等逃走,<均贞>遇害,而后<悌隆>乃得卽位。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僖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大赦狱囚诛{殊}死已下。追封考为<翌成大王>,母<朴>氏为<顺成太后>。拜侍中<金明>为上大等,阿 <利弘>为侍中。夏四月,<唐><文宗>放还宿卫王子<金义琮>。阿 <佑征>,以父<均贞>遇害,出怨言,<金明><利弘>等不平之。五月,<佑征>惧祸及,与妻子奔<黄山津>口,乘舟往依于<淸海鎭>大使<弓福>。六月,<均贞>妹壻阿 <礼征>,与阿 <良顺>亡投于<佑征>。<唐><文宗>赐宿卫<金忠信>等锦彩有差。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僖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上大等<金明>侍中<利弘>等,兴兵作乱,害王左右。王知不能自全,乃缢于宫中。谥曰<僖康>,葬于<苏山>。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闵哀王元年
○<闵哀王{敏哀王}>立。姓<金>氏,讳<明>,<元圣大王>之曾孙也,大阿 <忠恭>之子。累官为上大等,与侍中<利弘>,逼王杀之,自立为王。追谥考为<宣康大王>,母<朴>氏<贵宝>夫人为<宣懿太后>,妻<金>氏为<允容王后>。拜伊 <金贵>为上大等,阿 <宪崇>为侍中。二月,<金阳>募集兵士,入<淸海鎭>,谒<佑征>。阿 <佑征>在<淸海鎭>,闻<金明>簒位,谓鎭大使<弓福>曰:"<金明>弑君自立,<利弘>枉杀君{吾}父,不可共戴天也。愿仗将军之兵,以报君父之 。"
<弓福>曰:"古人有言:'见义不为,无勇。吾虽庸劣,唯命是从。'"遂分兵五千人,与其友<郑年>,曰:"非子,不能平祸乱。"冬十二月,<金阳>为平东将军,与<阎长><张弁><郑年><骆金><张建荣><李顺行>统军,至<武州><铁治县{铁冶县}>。王使大监<金敏周>出军迎战。遣<骆金><李顺行>,以马军三千突击,杀伤殆尽。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闵哀王零二年
○二年,春闰正月,昼夜兼行,十九日,至于<达伐>之丘。王闻兵至,命伊 <大昕>大阿 <允璘>< 勋>等,将兵拒之。又一战大克,王军死者过半。时,王在西郊大树之下,左右皆散,独立不知所为,奔入<月游宅>,兵士寻而害之。群臣以礼葬之,谥曰<闵哀{敏哀}>。
一零卷新罗本纪一零神武王元年
○<神武王>立。讳<佑征>,<元圣大王>孙<均贞>上大等之子,<僖康王>之从弟也。<礼征>等旣淸宫禁,备礼迎之,卽位。追尊祖伊 <礼英>[一云<孝眞>。]为<惠康大王>,考为<成德大王>,母<朴>氏<眞矫>夫人为<宪穆太后>,立子<庆膺>为太子。封<淸海鎭>大使<弓福>为感义军使,食实封二千户。<利弘>惧,弃妻子,遁山林,王遣骑士,追捕杀之。秋七月,遣使如<唐>,遗<淄靑>节度使奴婢。帝闻之矜远人,诏令归国。王寝疾,梦<利弘>射中背,旣寤,疮发背。至是月二十三日,薨。谥白{曰}<神武>,葬于<弟兄山>西北。
○论曰:"<欧阳子>之论曰:'<鲁><桓公>,弑<隐公>而自立者;<宣公>,弑<子赤>而自立者;<郑>< 公>,逐世子<忽>而自立者;<卫>公<孙剽>,逐其君< >而自立者。圣人于『春秋』,皆不絶其为君,各传其实,而使后世信之,则四君之罪,不可得而掩耳,则人之为恶,庶乎其息矣。'<罗>之<彦升>,弑<哀庄>而卽位;<金明>,弑<僖康>而卽位;<佑征>,弑<闵哀{敏哀}>而卽位。今皆书其实,亦『春秋』之志也。"
三国史记卷第十。
一一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十一。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零零零零
新罗本纪第十一。
<文圣王><宪安王><景文王><宪康王><定康王><眞圣王>。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元年
○<文圣王>立。讳<庆膺>,<神武王>太子, 母<贞继>夫人。[一云<定宗太后>。]八月,大赦,敎曰:"<淸海鎭>大使<弓福>,尝以兵助神考,灭先朝之巨贼,其功烈可忘耶?"乃拜为<鎭海>将军,兼赐章服。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以<礼征>为上大等,<义琮>为侍中,<良顺>为伊 。自夏四月至六月,不雨。<唐><文宗> <鸿 寺>,放还质子及年满合归国学生,共一百五人。冬,饥。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三年
○三年,春,京都疾疫。一吉 <弘弼>谋叛,事发逃入海岛,捕之不获。秋七月,<唐><武宗> :归国<新罗>官,前入<新罗>,宣慰副使(+前),充< 州>都督府司马赐绯鱼袋<金云卿>,可<淄州>长史,仍为使,册王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大尉{太尉}使持节大都督< 林州>诸军事兼持节充宁海诸军使上柱国<新罗>王,妻<朴>氏为王妃。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四年
○四年,春三月,纳倂 {伊 }<魏昕>之女为妃。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侍中<义琮>病免,伊 <良顺>为侍中。秋七月,五虎入神宫园。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甲寅朔,日有食之。大白{太白}犯鎭星。三月,京都雨雹。侍中<良顺>退,大阿 <金茹>为侍中。秋八月,置<穴口鎭>,以阿 <启弘>为鎭头。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欲娶<淸海鎭>大使<弓福>女为次妃。朝臣谏曰:"夫妇之道,人之大伦也。故<夏>以<涂山>兴,<殷>以< >氏昌,<周>以<褒 >灭,<晋>以<骊姬>乱。则国之存亡,于是乎在,其可不愼乎?今,<弓福>,海岛人也,其女岂可以配王室乎?"王从之。冬十一月,雷。无雪。十二月朔,三日 出。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八年
○八年,春,<淸海><弓福>怨王不纳女,据鎭叛。朝廷将讨之,则恐有不测之患,将置之,则罪不可赦,忧虑不知所图。<武州>人<阎长>者,以勇壮闻于时。来告曰:"朝廷幸听臣,臣不烦一卒,持空拳,以斩<弓福>以献。"王从之。<阎长>佯叛国,投<淸海>。<弓福>爱壮士,无所猜疑,引为上客,与之飮极欢。及其醉,夺<弓福>剑斩讫,召其众说之,伏不敢动。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重修<平议><临海>二殿。夏五{四}月,伊 <良顺>波珍 <兴宗>等叛,伏诛。
秋八月,封王子为王太子。侍中<金茹>卒,伊 <魏昕>为侍中。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零年
○十年,春夏旱。侍中<魏昕>退,波珍 <金启明>为侍中。冬十月,天有声如雷。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上大等<礼征>卒,伊 <义正>为上大等。秋九月,伊 <金式{金贰}><大昕>等叛,伏诛,大阿 <昕 >缘坐罪。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土星入月,京都雨土,大风拔木。赦狱囚诛{殊}死已下。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罢<淸海鎭>,徙其人于<碧骨郡>。夏四月,陨霜。入<唐>使阿 <元弘>,赍佛经幷佛牙来,王出郊迎之。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二月,波珍 <眞亮>为<熊川{熊州}>都督。调府火。秋七月,重修<鸣鹤楼>。冬十一月,王太子卒。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五年
○十五年,夏六月,大水。秋八月,西南州郡,蝗。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二}月,发使抚问西南百姓,冬十二月,<珍阁省>灾。土星入月。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九年
○十九年,秋九月,王不豫,降遗诏曰:"寡人以 末之资,处崇高之位,上恐获罪于天鉴,下虑失望于人心,夙夜兢兢,若涉渊氷,赖三事大夫,百 卿士,左右挟维,不坠重器。今者,忽染疾疹,至于旬日, 惚之际,恐先朝露。惟祖宗之大业,不可以无主;军国之万机,不可以暂废。顾惟舒弗邯<谊靖>,先皇之令孙,寡人之叔父。孝友明敏宽厚仁慈,久处古衡{台衡},挟赞王政,上可以祗奉宗庙,下可以抚育苍生。爰释重负,委之贤德,付托{托}得人,夫复何恨! 生死始终,物之大期;寿夭修短,命之常分。逝者可以达理,存者不必过哀。伊尔多士,竭力尽忠,送往事居,罔或违礼。布告国内,明知朕怀。"越七日,王薨。谥曰<文圣>,葬于<孔雀{孔雀趾}>。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安王元年
○<宪安王>立。讳<谊靖>[一云<佑靖>。],<神武王>之异母弟也。母<照明>夫人,<宣康王>之女。以<文圣>顾命卽位,大赦,拜伊 <金安>为上大等。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安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亲祀神宫。夏四月,降霜。自五月至秋七月,不雨。<唐城郡>南河岸,有大鱼出,长四十步,高六丈{尺}。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安王零三年
○三年,春, 贵人饥,王遣使赈救。夏四月,敎修完 防劝农。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安王零四年
○四年,秋九月,王会群臣于<临海殿>,王族<膺廉>年十五岁,预坐焉。王欲观其志,忽问曰:"汝游学有日矣,得无见善人者乎?"答曰:"臣尝见三人,窃以为有善行也。"王曰:"何如?"曰:"一高门子弟,其与人也,不自先而处于下;一家富于财,可以侈衣服,而常以麻纻自喜;一有势荣,而未尝以其势加人,臣所见如此。"王闻之默然,与王后耳语曰:"朕阅人多矣,无如<膺廉>者。"意以女妻之,顾谓<膺廉>曰:"愿郞自爱。朕有息女,使之荐枕。"更置酒同飮,从容言曰:"吾有二女,兄今年二十岁,弟十九岁,惟郞所娶!"<膺廉>辞不获,起拜谢,便归家告父母。父母言:"闻王二女容色,兄不如弟,若不得已,宜娶其弟。"然尙疑未决,乃问<兴轮寺>僧。僧曰:"娶兄则有三益,弟则反是,有三损。"<膺廉>乃奏:"臣不敢自决,惟王命是从。"于是,王长女出降焉。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安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王寝疾弥留,谓左右曰:"寡人不幸,无男子有女。吾邦故事,虽有<善德><眞德>二女主,然近于牝 之晨,不可法也。甥<膺廉>,年虽幼少,有老成之德。卿等,立而事之,必不坠祖宗之令緖,则寡人死,且不朽矣。"是月二十九日,薨。谥曰<宪安>,葬于<孔雀趾>。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元年
○<景文王>立。讳<膺廉>[膺一作疑{凝}。],<僖康王>&子{之孙}<启明>阿 之子也。母曰<光和>[一云<光义>。]夫人,妃<金>氏<宁花>夫人。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一年
○元年,三月,王御<武平门>,大赦。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以伊 <金正>为上大等,阿 <魏 >为侍中。二月,王亲祀<神宫>。秋七月,遣使如<唐>贡方物。八月,入<唐>使阿 <富良>等一行人,溺没。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王幸国学,令博士已下,讲论经义,赐物有差。冬十月,桃李华。十一月,无雪。纳<宁花>夫人弟为次妃。异曰{日},王问<与轮寺{兴轮寺}>僧曰:"师前所谓三益者何也?"对曰:"当时,王及王妃喜其如意,宠爱浸深,一也。因此,得继太位{大位},二也。卒,得娶向所求季女,三也。"王大笑。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王幸<感恩寺>望海。夏四月,<日本国>使至。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唐><懿宗>降使太子右谕德御史中丞<胡归厚>,使副光禄主簿兼监察御史<裴光>等,吊祭先王,兼赙赠一千匹,册立王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大尉{太尉}持节大都督< 林州>诸军事上柱国<新罗>王。仍赐王官诰一道旌节一副锦彩五百匹衣二副金银器七事。赐王妃锦彩五十匹衣一副银器二事。赐王太子锦彩四十匹衣一副银器一事。赐大宰相锦彩三十匹衣一副银器一事。赐次宰相锦彩二十匹衣一副银器一事。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六年
○六年,春正月,封王考为<懿恭大王>,母<朴>氏<光和>夫人为<光懿王大后{太后}>,夫人<金>氏为<文懿王妃>,立王子<晸>为王太子。十五日,幸<皇龙寺>看灯,仍赐燕{ }百寮。冬十月,伊 <允兴>与弟<叔兴><季兴>谋逆,事发觉,走<岱山郡>,王命追捕斩之,夷一{三}族。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重修<临海殿>。夏五月,京都疫。秋八月,大水, 不登。冬十月,发使分道抚问。十二月,客星犯大白{太白}。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伊 <金锐><金铉>等谋叛,伏诛。夏六月,震<皇龙寺>塔。秋八月,重修<朝元殿>。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九年
○九年,秋七月,遣王子苏判<金胤>等入<唐>谢恩,兼进奉马二匹 金一百两银二百两牛黄十五两人蔘一百斤大花鱼牙锦一十匹小花鱼牙锦一十匹朝霞锦二十匹四十升白 布四十匹三十升纻衫段四十匹四尺五寸头发百五十两三尺五寸头发三百两金钗头五色 带幷班胸各一十条鹰金  子幷纷 红 二十副新样鹰金  子纷 五色 三十副鹰银  子纷 红 二十副新样鹰银  子纷 五色 三十副 子金  子纷 红 二十副新样 子金  子纷 五色 三十副 子银  子纷 红 二十副新样 子银  子纷 五色 三十副金花鹰铃子二百颗金花 子铃子二百颗金镂鹰尾筒五十双金镂 子尾筒五十双银镂鹰尾筒五十双银镂 子尾筒五十双系鹰绯 皮一百双系 子绯 皮一百双瑟瑟钿金针筒三十具金花银针筒三十具针一千五百。又遣学生<李同>等三人,随进奉使<金胤>,入<唐>习业,仍赐买书银三百两。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一零年
○十年,春二月,遣沙 <金因>,入<唐>宿卫。夏四月,京都地震。五月,王妃卒。秋七月,大水。冬,无雪。国人多疫。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王命有司,改造<皇龙寺>塔。二月,重修<月上楼>。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亲祀神宫。夏四月,京师地震。秋八月,国内州郡,蝗害 。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民饥且疫,王发使赈救。秋九月,<皇龙寺>塔成九层高二十二丈。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正月,上大等<金正>卒,以侍中<魏珍>为上大等,<蔺兴>为侍中。夏四月,<唐><僖宗>降使宣谕。五月,伊 <近宗>谋逆犯阙,出禁军击破之。<近宗>与其党夜出城,追获之车裂。秋九月,重修<月正堂>。<崔致远>在<唐>登科。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二月,京都及国东地震。星 于东,二十日乃灭。夏五月,龙见王宫井,须臾云雾四合飞去。秋七月八日,王薨,谥曰<景文>。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元年
○<宪康王>立。讳<晸>,<景文王>之太子。母,<文懿王后>;妃,<懿明>夫人。王性聪敏,爱看书,目所一览,皆诵于口。卽位,拜伊 <魏弘>为上大等,大阿 <乂谦>为侍中,大赦内外殊死已下。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皇龙寺>斋僧,设百高座讲经,王亲幸听之。秋七月,遣使入<唐>贡方物。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我<太祖大王>生于<松岳郡>。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零四年
○四月{年},夏四月,<唐><僖宗>降使,册封王为使持节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大尉{太尉}大都督< 林州>诸军事<新罗>王。秋七月,遣使朝<唐>,闻<黄巢>贼起,乃止。八月,<日本国>使至,王引见于<朝元殿>。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幸国学,命博士已下讲论。三月,巡幸国东州郡,有不知所从来四人,诣驾前歌歌{舞}。形容可骇,衣巾诡异,时人谓之山海精灵。[古记谓王卽位年事。]夏六月,一吉 <信弘>叛,伏诛。冬十月,御<遵礼门>观射。十一月,猎<穴城>原。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大白{太白}犯月。侍中<乂谦>退,伊 <敏恭>为侍中。秋八月,<熊州>进嘉禾。
九月九日,王与左右,登<月上楼>,四望,京都民屋相属,歌吹连声。王顾谓侍中<敏恭>曰:"孤闻今之民间,覆屋以瓦不以茅,炊饭以炭不以薪。有是耶?"<敏恭>对曰:"臣亦尝闻之如此"因奏曰:"上卽位以来,阴阳和,风雨顺,岁有年,民足食,边境谧静,市井欢娱,此,圣德之所致也。"王欣然曰:"此,卿等辅佐之力也,朕何德焉?"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燕群臣于<临海殿>,酒 ,上鼓琴,左右各进歌词,极欢而罢。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零八年
○八年,夏四月,<日本>国王遣使,进黄金三百两明珠一十个。冬十二月,<枯弥县>女,一产三男。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王幸<三郞寺>,命文臣各赋诗一首。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二月,虎入宫庭。三月,<崔致远>还。冬十月壬子,太白昼见。遣使入<唐>,贺破<黄巢>贼。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康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北鎭奏:"狄国人入鎭,以片木挂树而归。"遂取以献,其木书十五字云:"<宝露国>与<黑水国>人,共向<新罗国>和通。"夏六月,王不豫,赦国内狱囚。又于<皇龙寺>,设百高座讲经。秋七月五日,薨。谥曰<宪康>,葬<菩提寺>东南。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定康王元年
○<定康王>立。讳<晃>,<景文王>之第二子也。八月,拜伊 <俊兴>为侍中。国西旱且荒。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定康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设百(+高)座于<皇龙寺>,亲幸听讲。<汉州>伊 <金 >叛,发兵诛之。夏五月,王疾病。谓侍中<俊兴>曰:"孤之病革矣,必不复起。不幸无嗣子,然妹<曼>天资明锐,骨法似丈夫,卿等宜仿<善德><眞德>古事,立之可也。"秋七月五日,薨。谥曰<定康>,葬<菩提寺>东南。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眞圣王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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