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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张爱玲画语

安意如(现代)
看张·爱玲画语
作者:安意如
出世
  蹉跎暮容色,煊赫旧家声
  煊赫旧家声
  人生难描,如桃花难画。因人世浮光掠影,千头万绪,写人山河浩淼,写得博而静最不易。如曹雪芹写荣国府,千头万绪,竟如乱麻一般,要从刘姥姥身上写起,慢慢地牵引出事来才妥当。
  又有说评书传奇的人,任凭人物故事怎样纷杂繁复,心底总是静的,口上说来,才有条不紊。
  我写爱玲,虽是随心随笔而至,不拘理法,心底亦是要理出个头才好。因为,我也只是个读故事,论传奇的人。观,浮生如梦,旧梦如欢;看,张爱玲的一段华丽缘。
  从一九二零年到一九九五年,时光漫长无尽。我看见一条河,却只能临水照影,呆呆地站在河边,与她相对惘然。她深静娟秀,让我不能轻易动步。
  可是,蓦然间,蒙神恩启,我的笔,轻轻地点中了尘埃里的几个人。看到他们浮沉的模糊面容,突然间明白:她的父母——张志沂和黄逸梵,是她的源;上溯到她的祖父张佩纶和曾外祖父李鸿章,那是她的头。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传奇。
  张佩纶,少时熟读经书,中进士,入翰林,凭着一支笔,参倒了许多的贪官,也得罪了不少的人,被誉为清流健将,名震天下。据《清史稿》记载,马尾之败后,张佩纶罚满归京,听候起复,李鸿章不念旧恶,以女妻之。大概是为了延揽人才,亦或是张佩纶真的得到了其女儿的垂青。张佩纶后来虽然娶了李鸿章的千金,但李鸿章与他为翁婿,反而不便保奏他了。于是夫妇二人只能避居南京,住入张府,过上了吟诗作赋、煮酒烹羹的生活。
  《孽海花》里写李鸿章的千金擅诗,有诗评马尾之败云:“论才宰相笼中物,杀贼书生纸上兵”,对张佩纶颇有怜才爱惜之意。这是话本小说之衍,无非谈资。如若没有《清史稿》的史笔,我至多当它是一段红尘艳事,诗词曲赋里的粉末香屑。
  李鸿章真是霍霍君子,能成为晚清中流砥柱,并非无因,亦非浪得虚名。能不拘门第,慨然将女儿下嫁,这一点心胸就极高。古来仕官重臣莫不拘于门第,拈着身上几根羽毛,以为自己就是凤凰。像李鸿章这样肯把小姐许给一介清流,而且是战败之臣,能有几人?
  若没有他的成人之美,张佩纶与李菊耦不结秦晋之好,没有爱玲的姑姑和父亲出世,爱玲又毛之焉附呢?中国的家族血脉如河流,不可割裂,如黄河长江,潺然流动渊源不息。
  算起来,张志沂是李鸿章的外孙,爱玲也就是李鸿章的曾外孙女,真正的贵族之后。爱玲虽然出生在上海的张公馆,但她的命运,她的作品都与南京的祖宅隐隐相连着。
  关于这段家世,爱玲的态度是暧昧不清的。小时候一次放月假回家,弟弟像抢到一条独家新闻似的,故意以一种不经意的口吻告诉爱玲:“爷爷的名字叫张佩纶。佩服的佩,经纶的纶,绞丝边。”
  爱玲诧异这个名字有点女性化。平常看祖父祖母的遗像习惯了,只晓得是爷爷奶奶,从来没想到爷爷也有名字。
  又有一天放假回来,弟弟给她看新出的历史小说《孽海花》,不以为奇似地撂下一句:“说是爷爷在里头。”她切切地看了起来,凡是关于庄仑樵的地方都看得格外仔细。
  “我看了非常兴奋,去问我父亲,他只一味辟谣,说根本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奶奶。那首诗也是捏造的。”父亲让她去读祖父的文集,然而“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人头昏脑胀”,却又不好意思问人,担心别人以为自己“喜欢讲家世似的”。
  她虽然从未见过这位传奇祖父的面,却似乎很欣赏他,说他好。这与母亲和姑姑态度迥然相异。也许并非因为血统遗传,而是仰慕祖父的才华。她读到他的手稿,也许感觉他是个性情中的真人,能够体味到那人生的起落,有一种浩淼的“身世之感”。
  这样的情结在以后有种种流露,这样的出生,她并不刻意拒绝,自然也无法拒绝。偶尔引以为荣耀也是自然的,也并不过分。常人常理,无可厚非。
  然而又有引起他人种种的猜忌。“张爱玲在发表文章之余,对于她自己身怀‘贵族血液’,却是‘引以殊荣’,一再加以提及,俾众周知”。
  甚至有讥讽之语:“什么名门望族,什么贵族之后!李鸿章不过是叶赫娜拉氏座下的一条狗,见了她口称老佛爷吉祥!如此的奴颜媚骨,有什么好拿出来显摆的?”
  我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家族血统,又扯到门第相当,贵族之后,典型的阶级思想。但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异的,对那些冷嘲热讽之人,我只是嗤一句:“就是看你没有,显摆给你看的!”我不介意有人批驳我门第观念深重。
  最厌这一类道学先生,俨然自己是劳苦大众的代言人,其实不过是禄蠹之流,假清高,名利之心比谁都炙热。
  血统无须提,这是天生的。亦有古人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隔了千年,亦是金石之声,铮铮入耳。然贵族家风,如何又不能宣扬?中国的王道便是世袭,一家之言,一脉风流。好的东西经时岁锻打留下来,化做中华之经脉。时间在其中缓慢流动,融入中国人身体里的精气神,亦可刚亦可柔。
  爱玲的祖母有四句诗:“四十明朝过,犹为世网荣。蹉跎暮容色,煊赫旧家声。”
  多情人看到凄凉,我无情之人却只闻到朱楼碧户的脂粉花香,砖头墙缝里渗出的繁华遗迹、赫赫风流。看到高高门楣上挂的四个字——煊赫家声。即使是旧的,也是一脉相承,做个贵族之后,即便没落了,有“煊赫旧家声”可供遥想,有什么不好呢?
  风流亦可自赏。
桃之夭夭
  传奇依然延续着。跨过世纪的门槛,就到了张志沂——爱玲父亲这一代了。
  大盛大衰,也是宿命。这样显赫的门第,留给后人既是光芒,也投下了沉重的影子。无法增添荣耀,不如颓废。又逢乱世,家也就渐渐败了。
  乱世人自有乱世人的活法。邀友狎妓抽大烟,苟存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念头也不一定不好,可惜太不成材。于是只好“一半生活在现在,一半生活在过去”。无论多么的煊赫也遮挡不了后辈的衰败。
  因为父母是老夫少妻,张志沂少年丧父。年轻的寡母想要将亡夫的遗志传给儿子,望子成龙心切,严加管教起来便不免失衡。她给儿子穿上颜色娇艳过时的衣履,一副女儿家的腼腆相,让他见不得人,小心谨慎地预防着他别把干净辉煌的家声弄坏了。相反,对于女儿,倒给他穿男装,称“毛少爷”。这样阴阳颠倒的使两个子女一开始就分道扬镳了:儿子迂腐陈旧,独守家业;女儿坚强独立,漂洋过海,而老太太也落得个孤僻怪异的名声。
  这时,黄逸梵——爱玲的母亲出场了。她是清末南京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的孙女,黄宗炎的女儿。嫁给张志沂可谓才貌相配、门第相当。这件婚事在当时想必也是轰动一时。
  写她的时候,窗外一树桃花映入眼帘。阳光里开得簇簇生辉,像《诗经》里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美得让人忍不住惊动。大约就是崔护看见桃树下的女郎时,“人面桃花相映红”的那种悸动惊艳。
  桃花令人想起女子,葛则可代男子。《诗经》“桃夭”和“木”分别是新郎新娘的颂婚诗。”一个说:“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后世以桃花喻女子者浩淼,总不及《诗经》意思好正。叫人读了心生欢喜,又清正平和。又后来,志怪小说里大凡桃树精幻化的女子必不同一般的香艳婉转,格外勾魂摄魄,也是俗艳。可见万物源头总是清正。
  我小时候,最爱看人迎亲拜堂。长长的队伍,踏破清晨的薄雾。遍地金箔碎屑,沾在微湿的地面上。满世界的华丽喜气,都萦绕在人身上。
  新郎打扮得齐整。按习俗新娘脚不可着地,须由兄长背出门来交给新郎,似一种生死情重的托付。再由新郎自娘舅手中把新娘接过来,或抱或背,新娘总是娇羞无限。此时此刻,我心底悠悠漫出艳羡和憧憬来。
  一个女子由娘家到夫家,是人生的第一次轮转。连脚都可以不沾尘世,是这样的轻巧珍重,却又是这般虚华。从此到彼,不能自主。
  她初嫁与他时呢,是不是这样的欢欣喜悦?是不是这样娇羞不安?
  当初,一个是宰相孙儿,一个是军门孙女。张志沂和黄逸梵,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那一日大红灯笼高挂,宾客满堂。大红喜服,龙凤烛燃,连乱世末的暗灰天地,都被这桩喜事映得微显生机。
  会有人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亦会有人闹洞房,在帐头床中洒下花生红枣桂圆石榴,嬉闹叫嚷着:“早生贵子,多子多福。”会有人准备好合卺酒,待新人交杯饮过。
  他揭下她的红盖头时,曲终人散的寂寥中,两两相望。这个男人,就是那个与自己白头到老的人么?初为人妇的黄逸梵定会有微微不安和疑虑,但她一定会真心期盼和这个男人相伴到老。这是女儿心,一旦嫁与人,便是一种无可言说的信赖和期许。
  她一定不会料到后来的变故,不会想到在有了一女一子以后,他们会一步步走向决裂,更不会想到她和他的恩怨,会牵扯到子女,影响了爱玲的一生。
  人世夫妻亦如万物源头总是清正,到后来磕磕绊绊难免污浊,总不能始终如一,想来叫人灰心。人生若只如初见,不变不移,该多好!
  她和他或许也有恩爱的时候,爱玲和弟弟的降生或许让他们有短暂的亲近。爱玲说过,父母在她三岁时合力看护她的伤寒症。淡淡一句已说尽夫妻之间患难相扶,父母子女之间生死不可动摇的大信。然而惟有淡淡最伤人。以后漫长岁月里,只能靠幼年回忆里的一点余温温暖自己。想想,爱玲真是凄苦沼至极。
  后来,她对他渐渐失望。这个男人,不是她要的那种。他狎妓,而她要的是夫妻之间彼此忠贞。他胸无大志,沉溺酒色烟榻,她却是眼高心广,不但要看民国山河浩荡,还要飘洋过海,看外面世界天地浩淼。
  她与他心智意趣均靠不拢,夫妻之间隔得下一条宽阔银河,却没有渡河的鹊桥。岁月清冷逼人,任是牛郎织女也有心冷的一天。离散,以是必然。
  如果她只是一个安于守旧,做少奶奶美梦的女子,不问世事,怕还是很幸福的。不幸的是,黄逸梵深受“五四”新潮的影响。二十年代出国留洋,学过油画,跟徐悲鸿、蒋碧微等都熟识,是真正的新派女子。嫁与张郎,抽身得快,虽然不至于终身误,但大凡女子嫁得不如意,受的煎熬总是最深重,怨也是不免的。
  爱玲说:“我母亲还有时候讲她自己家从前的事,但是她憎恨我们家。当初说媒的时候都是为了门第,去葬送了她一生。”可窥见黄逸梵哀怨之深。
  她的风流洒脱,开了爱玲一生的风范,甚至于爱玲在她面前,也是低落的,不及她光华璀璨。爱玲如一树清梅,清寒彻骨,一生疏影横斜,暗香浮动。而她母亲的一生丰盛如洛阳牡丹,有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凌厉风情。
登场
  一九二0年九月。上海秋天。
  那时上海已经是高楼林立。哥特式建筑的穹顶,文艺复兴的梁柱,黄浦江滔滔的江水,喧嚣而热闹。历史,似乎正在铺叙一个恢弘的背景,迎接一个女孩的降生。它将华丽的锦袍披在这个女孩身上,如此隆重和奢华。这个过程漫长而曲折,让我有些迫不及待。
  我翻开历史,想看看那个时刻还发生了些什么,伴随着我心仪的女子诞生。一切都悄然躺在故纸堆里,在图书馆阴沉的穹顶下,散发着烁烁的光芒。
  晴,或者雨,不得而知。无论晴雨,秋天总是高爽的。我挥去蒙在眼睛里灰黄古旧的色彩,让自己的心情欢快起来,为了迎接一个新生儿的降生。爱玲不是旧画上的人儿,她应该降临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
  九月三十日。张家公馆,重门深掩,帘幕低垂。平静而祥和,殷实而充足。物质和精神的盛宴都准备妥当,等待着她的降生。我翻过青砖高墙,扒开烽瓦梁棱,耐心地等待着,看那个稚嫩生命如何从母胎里脱颖而出。一百年的浮躁困顿中,正在孕育这样一朵奇花异葩。
  她的出身令人失落。她的人又让人觉得高远。
  越是凝视,越觉得与她距离的遥远。这距离从久远的时代已经开始,一直延绵下来。千年的门第,垒起了厚厚高墙,时间空间的隔阻,让我和她一错百年。仰望她的时候,我有一种所有的努力都将化之灰烬的幻灭感。
  对于她的家世,一部分人牵扯过远。李鸿章、张佩纶、黄宗炎……然而,那些模糊不清、无法继续考证的历史,越来越成为一种背影,来衬托一个女孩的清傲出尘。
  我常常想,也许只有出生在这样的家族,才能如此的洞察和敏锐,才有这样的澹泊和坚定。也许,只有这样的家族背景才能丰富她的才情。当曾经有过的辉煌变成过眼云烟时,她不是将一切紧紧地攥在手中,而是任凭心性,随心把玩。
  另一些人却纠缠得过近。他们将爱玲的一生描绘得凄凉无比。满清遗少,鸦片,姨太太,家庭破败,父爱母爱的残缺……种种颓废的人或物,以为她孤寂的体验全都来自于此。
  通过回忆中弥补,在叙述中平衡不幸的童年经验,成为心理学分析作家之所以成为作家的原因,成为传记文学的春秋笔法。文人们惯于用词汇来铺叙岁月对人生的影响,使整个场景变得恢弘,却使人物黯淡无光。其实都不过是先果后因的论证。
  “有阳光的地方让人瞌睡,阴暗的地方有古墓的清凉”。爱玲童年记忆的叙述,似乎应证了现今人们的种种分析。殊不知,逝去的年代投在我们记忆的影子里的,不过是灰色的幕布。对于童年,沉闷而枯燥是人们共同的记忆,尤其是那些敏感的孩子。敏感使人若即若离,甚至连自己也无法确信。这样的孩子,即使给予再多,也一样会疏离,一样会孤僻。
  种种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在那个时代,其实是太寻常不过了。她的童年并非畸形的,是因为她有这样敏感的心理,于是用冷色的眼光,看到一个冷色的童年。然后,透过文字传递给我们的影像也是冷的。爱玲的敏感和早熟,是难得责怪她的父母。
  将细微的东西置于大的事件背景下,便会有一种历史感。后来她的写作,不过是将自己幼年和少女时代的种种当成场景,而不是生活的延续。
橙黄岁月
  她出生在上海,然而能够有记忆的第一个家却在天津。
  那是一个物质的家,优裕而阔绰,充满了色彩。虽然略显幽暗,却清晰而实在,能够被记忆和感受。
  她记得每天早上,女佣将自己抱到母亲床上,她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她记得家里热闹的宴会,自己躲在帘子背后,怯生生地偷看坐在沙发椅上的十六七岁的两姊妹。她们“批着刘海,穿着一样的玉色裤袄,雪白的依偎着”。她记得姨奶奶每天带自己到起士林去看跳舞。坐在桌边,将面前蛋糕上高齐眉毛的白色奶油全都吃了。“在那微红的黄昏里渐渐盹着,照例到三四点钟,背在佣人身上背回家。”
  她还记得那个额上有疤的“疤丫丫”,那个给自己讲《三国演义》的“毛物”和肚子里装满了“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的“毛物新娘子”。当然,她更记得从小领自己的老妈子何干。她背着她,从花园一路走回来,爱玲一直问个不停,欢喜活泼着。
  那是她七岁左右的光景。一个千灵百巧的小女孩,住在天津的老宅里。春日迟迟百事无忧,更是自在天真。老宅宽大温暖,是滋生回忆和思念的温床。
  我曾游历过这样的老宅,一砖一木旧沉沉的。走在这样的老宅里,连空气都是旧而腻的,心也跟着厚实温暖,泛起檀木的香气。摩挲着墙壁桌椅上的花纹,说不出的沉重伤感。只有在这样的老宅里才能有簪缨之族的雅气,亦只有这样的环境才能叫一个年轻有志的少年变做汲汲于名利的禄蠹之徒,或者是颓唐庸碌、游手好闲、吟风弄月的风月子弟。
  我喜欢小时候的爱玲,温暖凝静,无忧无虑。她和何干在一起的感觉,总是让我想起自己的童年,与外公一起的悠悠岁月。那是少女开始有朦胧自我意识的岁月。
  照顾她的何干,是个温和宽厚的老妈妈,照顾弟弟的张干,则伶俐要强,处处占先,容易让人想起《红楼梦》里的李嬷嬷,仗着自己曾奶过宝玉趾高气昂,吃了豆皮包喝了枫露茶寻事生非的老厌物。
  因为爱玲是女孩,何干自觉心虚,凡事都让着张干。爱玲却不依不饶,二人常常发生争执。
  后来爱玲半真半假调侃说:“张干从小使我很早地想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我要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不忿于男尊女卑,这大约是每个有心气的女孩共有的性情,不过太在意,只能证明自己心怯,想想虽是无可奈何,却证明爱玲的好强。
  晚年有一天,爱玲站在阳台上,在黯蓝的月光里看着孩提时期的照片。看到照片里自己的笑,“似乎有藐视的意味,然而那注视里还是有对这世界难言的恋慕。”
  我在看这张照片时,却看不出“藐视的意味“来。只看到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活泼、乖巧地对着我。眼中的笑意洋溢着,幸福而灿烂。看不出任何背景,仿佛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放在“猜猜猜”节目里,还以为是哪个明星的儿童照呢。
  但是,在那样幽暗的背景下,无论多么喜气的神情总觉得有些压抑。
朱红快乐
  时光太瘦,指缝太宽,不经意的一瞥,已隔了数年。从天津到上海有一天的船程,一昼一夜间,她脱离了天津油腻腻的不能舒展的空间,来到繁华苍凉的上海。
  当一个决定改变一生时,回头看去,影响往往缓慢深长。像水流过河床,流向也是隐秘的。八岁的爱玲站在海轮上,看到渐渐靠近的城市,是否开始有一种模糊的意识,感觉到这个城市与自己之间有怎样千丝万缕、纠葛不断的联系呢?她是敏感的,敏感的人对未来有先知。
  然而毕竟只有八岁,这样的年龄,即便如爱玲般的聪颖,也是懵懂的。这懵懂亦是天真,对命运的婉从,所以有“花落知多少”的喜悦惊动。
  天津散发出暧昧模糊的气息,被逼夹在上海和北京之间,颤巍巍站不住脚,伸不直腰。我甚至怀疑,如果爱玲一直留在那个窘迫尴尬的城市,她身上还会不会有那样逼人的清贵呢?
  也许上海是她前世的乡魂所系,她跟上海一点也没有隔阂。一到上海,坐在马车上,她是非常绔气而快乐的富家娇女,粉红底子的洋纱衫裤上飞着蓝蝴蝶。
  上海的家比天津的老宅要逊色多了,只是中等人家常住的石库门房子,红油壁板。但是,孩子常常会沉浸在陌生的喜悦里,爱玲也不例外。多年后,她依然回忆着那羞涩的房子,于她“也是一种紧紧的朱红的快乐”。
  我第一次去上海是在八月间,没有那样陌生的喜悦。上海于我,如同不爱的情人,即使被拥抱,依然觉得寂寞。
  八月骄阳艳照,我去寻访那些老房子,仿佛就在那里,却无法确定。不能轻踏脚步惊扰,只是远远安静地眺望着那些似曾相识的阳台。那里曾经坐着爱玲的父亲,他打了过度的吗啡针,离死很近了。他独自坐在阳台上,头上搭一块湿手巾,两目直视,望着檐前挂着牛筋绳索那样粗而白的雨,嘴里喃喃说些什么。我的脑海晃过的还有小小的爱玲惊惧的眼神。
  或许,从那时候起,她就从父亲身上,隐约感觉到生命的无助。如同我从亲人死亡里体味到决然的无可言喻的空洞。我们最易从亲密的关系中觉察到疏离,从最亲密的人身上感受到恐惧。最无能为力的离弃,就是死别。
  生命来到你这里。生命的图案,只能描摹,静静等待轮回。
  如果还有力量令死亡迟疑的话,那就是爱!一九二八年,爱玲生命中最亲近的两个女人——母亲和姑姑从英国回来。父亲发誓痛改前非,进了医院治疗。这种改变,在我看来更像“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忏悔。除了忏悔,也许还想挽回与妻子之间摇摇欲坠的感情。可是,他最终也没有改掉自己的毛病,又故态复燃。他和她之间也无法再挽回。一九二九年,他和她离婚,时年爱玲九岁。
  一个人的个性从年幼即开始被塑造,长大后再经环境磨琢定型,一路走过去,除非日后历经大的磨难变故,否则不能动摇其根本。像我自幼好强的个性,铸就的棱角,就不是轻易可以打磨得平整的。也像爱玲对英格兰和法兰西颠倒的印象,以为英格兰是蓝天下的小红房子,而法兰西是微雨的青色。即使后来母亲告诉她英国是常常下雨的,法国是晴朗的,却始终无法矫正最初的印象。因为那是她记忆最甜蜜温暖的一种印象。
  母亲归来,父亲妥协,大人逼仄尴尬的情感拉锯战中,竟然留出了一丝空隙让小孩繁衍无根的快乐。爱玲因此度过一段朱红色的快乐时光。她看见一切都不同了:“我们搬到一所花园洋房里,有狗,有花,有童话书,家里陡然添了许多蕴藉华美的亲戚朋友。我母亲和一个胖伯母并坐在钢琴凳上模仿一出电影里的恋爱表演,我坐在地上看着,大笑起来,在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
  爱玲开始学画,弹钢琴,学英文,为了一朵枯萎的花而落泪,开始扮演母亲所期许的淑女。或者真是淑女呢?如果岁月静好,没有后来的波折,爱玲在这样富贵优渥的环境里长成林徽因式的淑女、陆小曼似的才女,并非不可能的事情。只是世界会少一个张爱玲。
  她开始显示自己聪明早慧的一面,开始了她才女历程。三岁能吟“商女不知亡国恨”,七岁熟读《红楼梦》,开始写章回小说。这些并非因为早教,而是天生聪慧,事实上,她的教育环境并不好,虽是书香门第,但父母经常为她剧烈地争吵。父亲不赞成她上学。
  或许有耳濡目染的因素,但是更多的是生命内在的驱策,读书好象是渴了要喝水。她的文字有慧根,仿佛有天生的灵力,毫不费力的驱策它们,布阵行军战无不胜。她又好像古希腊神话里的雅典娜,生下来便全副武装,破开众神之王的脑袋跳出来,百无禁忌却又理所当然。
  优秀,也许是出于勤奋,而卓越则定然与天分有关。否则那么多人,接受那么多的文学启蒙,却难得出现第二个张爱玲呢!
  短暂的两年,温暖了一生。那两年在她的灵魂里烙下了无法覆盖的印记。
  几乎所有的作家都要从自己的童年经历里抽取感情和记忆。要打动别人就要折腾自己,写作是绝望的慢性自杀,无法被饶恕。爱玲的后来,阴郁而光明凝练的文风,隐约就是这段岁月的抽象延续。
  朱红色的快乐,渐渐紧缩成心口的朱砂痣,或者项上的鹤顶红。
去家 浮云游子意 落日故人情
  玉树后庭花
  厌一个人时,又何其坚贞强硬,自然他的好亦成了浮云遮日,总是看不到。譬如,人们因为喜爱爱玲的缘故,又因着爱玲写了“私语”,倾诉了年少时被父亲责打拘禁的往事,她的父亲张志沂和她的继母孙用蕃就化做了专制势力的代表了,仿佛天生是来打压爱玲,折磨爱玲的。
  “像拜火教的波斯人,我把世界强行分作两半,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神与魔。属于我父亲这一边的必定是不好的。”“父亲的房间里永远是下午,在那里坐久了便觉得沉下去,沉下去。”爱玲这些忧郁的基调更是这些观点最权威的注解。
  我却始终不以为然,相反觉得,没有张志沂也就没有爱玲的文才惊世。母亲黄逸梵留洋走得早,那时爱玲只有三四岁,再多的熏陶和教导,也只如记忆里的一脉温香,淡淡的,起不了什么作用。后来她几番来回,黄鹤一般,更是踪迹渺然。
  这期间总是张志沂与爱玲在一起的时候多。毕竟是自己的女儿,他鼓励她读书,甚至孙用蕃对爱玲爱书成癖颇有怨言时,他还出言回护。
  可以想象,几十年前,上海张公馆昏黄的书房里,也曾有父女俩并头谈书论文的温馨场景。他也必像一个严肃温和的父亲一样,为女儿的天赋微微惊讶,轻轻惊喜。爱玲的小说受《红楼梦》影响深远,家藏的石印本也应该是在他的指导下开始读,慢慢浸淫其中的。他为她打下的根基,与黄逸梵赋予的个性一样,惠泽了爱玲的一生。
  若我的言不足为凭的话,尚有爱玲的弟弟张子静的话可信。
  “我父亲看出这个女儿有创作的天分。我父亲虽有不良的嗜好,但也很爱看书。他的书房里有中国古典文学,也有西洋小说。姊姊在家的时候,没事就在书房里看书,也常和父亲谈一些读书的感想。父亲鼓励她做诗、写作;他那时也已看出这个女儿有文学创作的天分。姊姊在他指导之下,也真的写了一些旧诗。有几首父亲很满意的,亲友来访他就拿出来给他们看。
  “还有一次寒假,她仿照当时报纸副刊的形式,自己裁纸和写作,编写了一张以我家的一些杂事作内容的副刊,还配上了一些插图。我父亲看了很高兴,有亲戚朋友来就拿给他们看。
  ‘这是小瑛做的报纸副刊。’他得意地说。
  “亲戚朋友当然也夸奖了姊姊的创作才华。”
  他像一个天真的父亲一样得意着,希望亲戚朋友也夸奖女儿的才华。在抛取了旧体观念的某个瞬间,他也只是个对女儿充满爱惜之情的父亲。他身上仍有世家子弟的遗风,读古书,做诗词,清风明月亦懂得不少。为爱玲的小说《摩登红楼梦》拟的六条回目,也颇见功力。“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看第一枝”,也得到他的赏赞和鼓励。
  试想,他不允爱玲读书,他不指点教导爱玲的话,无论多么高的天赋,又怎可以“小荷才露尖尖角”呢?
  如果爱玲是“三生石畔绛珠草”的话,他算不得神瑛侍者,起码也算曾经是一场甘霖,予她雨露培育之恩。怎可将他对她的好一概抹去?
  只不过他对爱玲的栽培也有限度,这大约是张氏一族的家风——与钱财上的精明和糊涂矛盾地并存。
  依旧受旧时思想的禁锢,于他的立场,也许爱玲认字读书已是恩赐,家中延师教塾也就够了,新式学堂不必去了。
  人总是不平衡地成长,不是优点,就是缺点,总有一样拔节而出。当他的俗高出他的雅,他不过一个没落的世家公子,玉树后庭花,堪看不堪折。
  他的不出色,让他惧怕接受新事物。他的自卑,让他怕爱玲和她的母亲一样一去不回。他知道自己没有掌控她们的能力,所以只能说:“如果你和你母亲一样的话,便打断你的腿。”
  他无疑是爱着黄逸梵的,那个年轻貌美聪慧的女子。他却留不住她,何其失败啊!对情感隐晦回避的他,自然妒恨爱玲在情感上偏向母亲。失去才懂得珍惜,年少轻狂,风流放荡,不懂怜惜眼前人。到她离去后,又暗悔在心。
  他窃窃于心希望她过得不太好,这样或许会回来乞求他的庇护。但那个节烈的女子以他始料不及的艳丽姿态盛放着,映满了他的眼帘——黄逸梵很快有了深爱着她的情人维葛。
  男人的自尊和情感被压抑得过久,失却了正常流泄的途径。所以,他才会情绪失控地虐打女儿,才会连自己的妹妹一起打。索性一并得罪了。
  他拘禁她,恐怕是一种心理上的替代吧!女儿脾气秉性有妻子的影子。他拘禁了她,是对自己的一种安慰——仿佛拘禁了她,紧紧抓住心中那一丝眷恋。
  他心底也是一戳即破,苦不堪言的。终日沉迷在烟榻上,鸦片烟云雾缭绕着,他也许会想到太多,多得不愿清醒。人生朝露,来时匆匆去日苦多。
  走远点看,他是个可怜的男人。因为爱玲的缘故,一声叹息也赢不到。
心经难念
  爱玲“做事果敢利落不留余地,亲情友情说断就断”,似乎缺少些人情味。但是,她的文字里却时常流露出对于亲人的种种眷念。隐晦而暧昧。这个女子,她太擅于把别人的故事变作自己的故事,又如此机巧地将自己的故事变成别人的故事。
  譬如在《心经》里,爱玲将父女的情感刻画让人心搐。想深了,更觉得凛然。读到淳子一篇分析爱玲的文章,抽丝剥茧,头头是道,入情入理。这个女子也是爱恋着爱玲的。她真真切切,在阳光雨露中,穿越上海的弄堂街道,举手抬头间拍下时光的印记,搜寻旧日的香风鬓影。一点一滴寻找属于爱玲的踪迹。
  看着她一层层揭开那份情愫,悚然而惊。心里絮絮的,说不出滋味。仿佛法海被青蛇色诱时,发现自己还有一点尘心的尴尬。又仿佛心底一点隐秘被刺破。细想想,二十三岁的她喜欢了三十八岁的胡兰成,四十八岁的她喜欢上了六十八岁的赖雅。或许是巧合,却不能说完全没有由头。
  爱玲在《私语》里面写到:“姑姑把父亲要再娶的消息告诉我,当时是在一个小阳台上,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就觉得如果我的这个继母就在我的眼前,我就会把她从这个阳台上推下去,让她摔死掉。”
  原以为她是替母亲怨,其实不只是。我们太高看了她,她也是女子,女人心,哪有这般广阔无私?及后,众人论及爱玲的情感时,通常说爱玲敏锐纤细,却忽略了她的早慧早熟。其实,早慧早熟才是她情感的命门。
  世间女子有些伤春悲秋的小才情,没有早慧早熟的心,至多算得聪明伶俐,还是做不得旁观冷眼人。似黛玉倒是敏锐纤细,闻曲惊心,见花落泪,伤春悲秋代言人。但自十一二岁起就存了难言心事,又恨父母双亡无人做主,说到底羸羸弱弱的身体里藏了早慧早熟的心,发了敢爱敢恨的芽。爱玲亦是咏絮才女,柔弱的身体里有谁也不可完全掌控的心。
  年幼时,即便母亲漂洋过海去了他国,有段时间她也是极快乐的。父亲给她念诗,教她读书,闲来无事的时候,就带她去咖啡馆喝咖啡,去夜总会吃点心。有时候还带她到妓院里去,让她坐在厅堂里,找一个女人来陪她,逗她玩儿。这时的爱玲并没有天生反骨,脑袋一根筋坏掉似地反抗,相反她乐于陪着父亲,过这样清闲安逸的生活。对母亲的崇拜景仰,与对父亲的依恋是不相悖的。
  在那栋华丽陈旧老房子里面,她是他整个生活的见证人。只要他在家时候,爱玲就一定陪在左右。两人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父亲等于是她一个人的。这对感情匮乏的爱玲来说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女孩如果没有与别的男人情感交接的渠道,与她最亲近的男人往往就直入心底不可磨灭。
  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晚上,炎樱问她最怀念上海的什么。不是和姑姑住了很久的公寓,不是和胡兰成散步的静安寺公园,是飞达咖啡馆的香肠卷!那是——,父亲常带她去的地方。那是——,父亲爱吃的东西。
  暮年岁月,有一日,忽然翻看旧书,看到父亲的英文体的字迹,刹那之间她就有一种春日迟迟,温暖沉重的感觉。
  对于父亲,时人看到的皆是爱玲的怨,其实是不对的。她爱,而且还爱得深且隐晦。没有爱,哪来的恨呢?她恼他娶了后母,拘禁了她。直白一点说,她恼他为了一个她不愿接受的女人而打自己。
  她不能如女子质问情郎一样质问他情感的变迁。世俗的桎梏,她爱他只能爱得隐晦难言,只能辛苦地吞咽下苦酒。孙用蕃,是她的情敌,她永远也打不败的情敌!除了歇斯底里还能如何呢?这终究是属于一个女子心底事,被轻纱隔着,不撩开,便是记忆中的风景悠远,意境无限。揭开了,就有点酸酸涩涩的味道,是没酿好的醋。
  淳子说,爱玲多少是用文字来表示自己心中的委屈,来而对自己的自恋——自己舔自己的伤口。她在英文报上用英文写了一篇《这是什么样的家庭》,这是第一次涂抹;然后第二次涂抹,在她的自传体散文《私语》里面;第三次涂抹,在她的小说《半生缘》里面。在七十年代写的小说《同学少年都不贱》里,她又一次把自己被父亲关押的这情节涂抹了一次。
  她耿耿于怀。
  于是,只有从现实的婚姻中寻找寄托。她一生爱上的,都是比自己年长的男人。和胡兰成从认识到结婚是用了八个月,而和赖雅从认识到结婚仅有半年。尤其和赖雅,她是爱上一个男人,还是爱上一种情感?爱情,对她来说,是一场光华耀目的自毁。内心里,她是安心盛放给他看的。
  女人或多或少地有这样的情结。譬如我。读《心经》时,听不到翻阅的哗哗纸声,只是心里幽然一动。
  许小寒眷恋着父亲许峰仪,对孩提时代的留恋,对母亲的嫉妒、排斥、冷漠。那种情结超越一般女儿对父亲的眷恋。变态了,接近一种乱伦的感情。
  “我是一生一世不打算离开你的……”这样的话,如果是两心相悦的两个人,怕是铁石心肠也要感动得落泪吧。“有一天我老了,人家都要说:她为什么不结婚?她根本没有过结婚的机会!没有人爱过她!谁都这样想——也许你也会这样想。我不能不防到这一天,所以我要你记得这一切。”
  “所以我要你记得这一切。”许小寒这样说,冷得叫人从骨头缝里渗出寒意来。这岂不是一种硬生生的掠夺和宣告?
  我是怜许小寒的,她敢于表白,爱得壮烈且苍凉。至于她的父亲许峰仪,在妻子与女儿之间缠夹不清。先负了妻子,再伤了女儿,顺手以逃避的名义牵了段绫卿这只羊。他不爱小寒吗?不是不爱,是不敢爱!他眷恋小寒的如花美貌,似水流年,给他垂垂老矣的生命带来生机,但又惧怕小寒的年轻激烈。他的年岁地位,已不允人生有大的伤筋动骨的震动了。何苦陪小寒一起疯癫?还是在段绫卿身上获得的安慰来得安全牢靠些。
  这样的自私且懦弱,隐射了世间大多数男人的心——想爱得不劳而获。
  为什么叫《心经》呢?我颠来倒去地研究,也没有发现它和《般若波罗密多心经》的关联。所以我猜度,这是爱玲自己难念的心经。
有母如斯
  许多年前,依旧是在天津。一个阴靡幽暗的天气,或许是夏天。一张小书桌迎亮搁在装着玻璃窗的狭窄的小洋台上,上面有黑铁水彩画颜料盒,细瘦的黑铁管毛笔和一杯水。一个女人正在一张黑白照片上涂抹颜色。那照片的孩子站在她的身边,她将她的嘴画成薄薄的红唇,将衣服填上鲜艳的蓝色是一种孔雀蓝,是一种介于阴冷和明亮之间的过渡。她开始勾描那女孩的一生。
  她是黄逸梵,爱玲的母亲。
  她是一个清冷坚韧的女人,心性坚硬,当真说得做得,撇得下一双儿女去留洋,离婚亦要为女儿争得读书的权利。爱玲十岁时,她就与丈夫为孩子教育问题争吵。她要送爱玲接受新式的教育,张志沂不以为然。在他的观念中,女子无才就是德,以为假若爱玲成为她母亲那样的女人,不能是“宜室宜家”的。但是,爱玲终在她的帮助下,母女两个手牵手,偷偷地去黄氏小学报名了。
  争吵和分离,将爱玲的世界分成两半:父亲的世界是阴冷、陈旧、暧昧的,母亲的世界是洋派、光明、温暖而富足,两个世界如此分明,让童年和少女时代的爱玲有着明显的倾向。她成了她摆脱阴暗的一线光亮,却是如此模糊,无法把握。
  她爱爱玲,又不像寻常母亲般的骨肉相亲,在细小事情上从不与她妥协。在爱玲逃家投奔她时,她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这当中有人生的大道理在——世事不可两全,人要学会抉择。
  她又教爱玲直面人生,“要读书,我虽可帮你拿学费,但总得你自己拿定主意。这一去,总没有回头路。前途是你自己的,不能事事都让我帮你安排,要争取要放弃,你自己要想清楚。”
  这话虽是严厉,却也是理,至少让爱玲懂得如何选择。相比较结婚十年后才幡然醒悟的苏青,爱玲少了许多婚姻的折磨。也许她应该感谢母亲的指点,让她免于落入寻常女子深锁闺阁、早早嫁人的老路。
  儿子来了,她也能决然说出:“我现在没有收入,又要供你姐姐念大学,经济上已经很吃紧了,实在没有办法再多负担一个!你回家,跟着父亲,将来张家还要靠你。”对于生活,她看得这样平实剔透,不多浪费感情。
  对金钱,她亦是冷静公平,该花则花,不该花的一个子也不拿。爱玲找她要零钱也要惴惴地。在《私语》一文中爱玲说:“看得出我母亲是为我牺牲了许多,而且一直在怀疑着我是否值得这些牺牲,我也怀疑着。”
  那时候的爱玲因为对自己的不确信,常常一个人在公寓的屋顶阳台上转来转去。西班牙式的白墙在蓝天上割出断然的条与块,仰脸向着当头的烈日,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这种感觉,对曾经一样托庇父母照顾的我来说,真是感同身受。有一种茫然无助的羞耻。
  黄逸梵教训孩子并不疾言厉色,但自有一种挑剔在里面。她尤其懊恼于爱玲生活上的弱智,她对她说:“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又说:“真不敢想像你一个人到国外怎么生活?嫁人也不成!你连基本生活的常识都没有,事事要我从头教,等把你都教会了,好的对象也都给挑拣光了!”说这样的话,黄逸梵真算不得一个慈母。但她成功了,她把性格里独立冷静的特质深深地植入爱玲的骨血里。她给了爱玲一双冷眼,一副热心,更教会了她如何在乱世中保护自己。
  到后来爱玲靠文字吃饭,和胡兰成相恋,离异,远走异国。一直没有被生活击倒,靠的是被母亲黄逸梵训练出来的种种能力。
  我亦想起母亲自幼教我如何正视自己的缺陷。对我好,又不同情我,处处给我压力。到现在我能独自面对失败,坚强地生活着。从前的怨,现在转过头来想想还是感激的多。
  爱是恩慈,但亦可以挑剔严厉。没有这样的母亲,或者就一路沉沦到底了。
谁的委屈
  黄逸梵走了,孙用蕃来了,成为了爱玲的继母。爱玲深受刺激,为此怏怏不乐了许久。她像是不请自来的强盗,生生地挤入她和父亲之间紧密的空间。从此,多了一个“第三者”,多了一个敌人!
  其实她比她难。从来后母难做,如同与人做妾,名不正而言不顺,如非必要谁愿为之呢?人心隔肚皮,做得好了,是你的本分,十分贤惠也落不到一分;做得不好,担个虐待的罪名,无端就有一干人等跳出来指责,主持正义,千夫所指无疾而死。胆小怕事的,众人口中夹着尾巴做人;略有些担当的,免不了势急强做虎,个个逼做了柳月娥。
  她何尝不是提着一颗心,拎着胆子做人?父亲是孙宝琦,由民国外交部长一路走上总理的宝座,说到底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人情大过天,窘迫的时候,仗着张老脸,上海地界上也不能不卖点小面子。
  这样一个人,因是庶出,姨太太所生,又因有一个难以启齿的癖好,二十三岁了也未许人,只得做了张家的填房。心比天高,身为低卑,她心里也未必就光明堂皇,喜悦明亮。人是命里蜉蝣,不过婉从而已。
  但凡爱玲说她一点好,给她一些好脸色,也能让她欢喜。她心血来潮写的《后母的心》,也曾让她感激不尽。可爱玲偏偏是那样一个冷人儿,对人好也不宣诸于口,何况是与她虚与委蛇呢?其实她也想尽力做得好一些,想得也算细致。譬如知道爱玲的身材与自己差不多,就带了许多自己年轻时穿的衣服给爱玲。无论结果如何,她的本意是想和爱玲搞好关系。
  从父母大人的角度,爱玲的确不算是一个乖巧讨人喜欢的女孩。她对她的怨恨并非针对她本人,而是对天下所有的继母。她在散文《天才梦》里坦然承认,对父亲再婚恨得咬牙切齿,甚至产生一种迫切的冲动:如果那个女人就在阳台上,一定要把她推下去,一了百了。这样的恶毒和憎恨,也难怪父母对她严苛的管教。而那样的管教,在那个时代似乎并不过分。
  于她能做到这一步了,实则不易了!可惜她的好心用得不上道,受冷落责难是难免的。她忘了爱玲的身份家世。无论怎样没落了,也是正牌的千金小姐,又在洋派母亲的熏陶下长大,骨子里有一股清高的贵族气,如何稀罕你那几箱破衣服?其实何止对她,便是表舅亲友有好心,想着把衣服给她穿,爱玲也是不喜的,她曾经对姑姑抱怨道:“如何就轮到我被周济了?”
  爱玲自有不食嗟来之食的傲骨。即使她不去周济人,也轮不到别人来周济她,否则周身难受。此时她正是青春少女时,爱美之心初萌,对容貌服饰在意比之前以后更甚。她所上的圣玛丽亚女校是上海最好的贵族学校之一,培养中国式的西洋淑女,校园里行走的都是全上海的天之娇女。满园绣带飘香,花枝招展,令桃羞杏让,燕妒莺惭。
  继母给她旧衣服,爱玲穿在身上好比孙悟空进了八卦炉,周身上下没一个地方舒坦。因是旧的,要承他人的情本来就窝囊,何况是从孙用蕃身上脱下来,仿佛长了一双眼睛、一双手整日间盯着她,摩挲着她。爱玲算不得小心眼,却耿耿于那件黯红的薄棉袍,说它是“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这样的描述简直有些恶毒。
  有一张照片,是爱铃和姑姑在阳台上的合影。女孩的脸上再也寻不回旧日踪迹——圆圆的脸,圆圆的笑容。年幼时面对镜头的自信全消失了。站在草地上,阳光满满,照不到她身上。苍白木讷让她看起比姑姑还要衰老。她身上的那件旗袍,直觉就是那件让她耿耿于怀的“碎牛肉颜色”黯红的薄棉袍。
  那是心上的一个阴影,惟有等时间去照耀。
  那应该是她在圣玛丽亚学校上学最黯淡的一段时光,当她穿着继母的旧衣服走在校园里,忍受了多少难堪的眼光。在全上海的天之娇女面前,手上光芒初绽的笔,也掩盖不了她的失落。那时她还不懂得安贫乐道,宠辱不惊。人本心里的虚荣,往往需要岁月来销蚀。
  可以想像爱玲当时的委屈。一个宣称“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一个拿到第一笔稿费以后,给自己买口红的女孩,穿着继母的旧衣服,简直就是磨难。
  到了美国,她给自己买了无数鲜艳却几乎不可能穿出去的衣服。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恋衣癖,另一方面,或许有宣泄自己曾经遭遇的委屈。
  孙用蕃也是委屈的。这个名门闺秀,嫁给了张志沂,两个孩子父亲的没落王孙,已是屈就了,加上爱玲这个脾气古怪的女孩子,任何琐事都有可能激发成滔天巨浪。背地里受了多少委屈,流了多少泪,又有谁知?她一生并未有大恶,谦卑女儿心,翻些小风浪也成不了大害。任人说得她万般恶毒,也只是被红尘湮灭的平凡女子。黄逸梵活得精彩,张茂渊活得干净,爱玲活得轰烈,而她本分得很,和张志沂两个人一直到老。
  春日迟迟,女心伤悲,她心底还是好女子。人心似水,乱世中,她能陪着他,一路走到老。这份坚定,已是不易,只可惜爱玲并不懂得。
姑姑语录
  夜来读《全唐诗》,有“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的句子,震动良久。其实词句平易,略通古文的都可解得,但是意思深重,非情之所至,意不能有所动。
  比之现在的文章,我更爱古文。因古人情意婉转清亮,“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抬眉举目之间心意尽知,自有一种风流尊重,比现在张口即来的“爱”啊“情”啊,来得珍重。
  像“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说的虽也是男女之间一见倾心的感觉,但与现在常言的一见钟情又迥然有异。我们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如胶似漆,四见已是“只爱陌生人了”。
  当然,古人非个个有情有义,今人也非个个薄情寡义。我看爱玲就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女子,无论对胡兰成,还是后来的赖雅,她都是这样的情深意切,仁至义尽。
  因爱玲的缘故,偶然读到她姑姑张茂渊与李开弟的情事。一读之下,讷讷无言。因着和我想的张茂渊有不同,又相同,心底如石击静水,只是不住震动。我看她,是将她和爱玲合在一起看的,只当她是她的亲人,读了才发现是另一段传奇。她早年留学法国,回国后一直在洋行里做事,有一个时期还做过电台的播音。一直未嫁。她的一生是一段等待的传奇,一点也不比爱玲逊色。这样的发现就算是后知后觉,我也开心。
  我一直觉得张茂渊是怪人,比爱玲还古怪,为人处事已经到了疏影横斜水清浅的地步。轻易不惹情牵,看上去冷漠孤傲。爱玲和胡兰成恋爱之时,她就不大赞同,因为胡是有妻室的。但爱玲说,她未往婚姻那上头想,此后她也就不再多说了。胡兰成来的时候,她在自己的房间里,既不客套也不迎送。她身上有西式的疏离尊重。
  但她又的确是个重情义的人。有一段时间生活十分拮据,饶是这样她也没有嫌弃过爱玲,与她朝夕相伴,两人相依为命近十余年,待爱玲比女儿还亲。她亦是遇事可以商量,惟一可以帮着爱玲拿主意的家里人。黄逸梵长年在国外,她强似爱玲的母亲。
  一九二五年,张茂渊和黄逸梵一起出国留洋,在从上海驶向英国的轮船上,邂逅了风度翩翩的李开弟。船颠簸得厉害,张茂渊不住地呕吐,黄逸梵此时也自顾不暇。李开弟是谦谦君子,一个有教养的男人。他端来热水,递上热毛巾,还冲了两杯龙井茶,主动照顾着两位一起同行的女士。
  傍晚,张茂渊站在船头,观赏海景,忽觉得有人将一件衣服悄悄地披在她的肩上。张茂渊回眸一顾,这一眼注定滚滚红尘的半世情缘交缠。正是:春江水沉沉,上有双竹林,竹叶坏水色,郎亦坏人心。
  后来爱玲在《姑姑语录》中提到的一方淡红色的披霞,就是两人的定情物,张茂渊一直珍藏身边。
  她是清坚果决的人。算命人说她晚嫁,她也如同孔雀爱惜羽毛,不肯对凡鸟青睐有加。又是陌上游春赏花者,不轻落情缘与人。但若花落尘缘,如白素贞爱了许仙,那也只有一路相从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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