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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87 乔治·R.R.马丁(美)
“不。”山姆尖叫,声音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吗?我没见过你这样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车比画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后一点蛤蜊吃了吧。现在天黑了,没人会买。你要坐船去长城?”
“去旧镇。”山姆拿起一只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们在这里转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赶紧又吃了一只。
“刺客们从不理会没佩剑的人,连泰洛和渥贝罗这样笨的骚骆驼也不例外。”
“你是谁?”
“无名之辈。”她有股鱼腥味。“我以前有名有姓。现在没了。你要是愿意,可以叫我猫儿。你呢?”
“塔利家族的山姆威尔。你会说通用语啊?”
“我父亲曾是娜梅莉亚号的桨手长。一个刺客杀了他,因为父亲说我母亲比‘夜莺’美丽——不是你碰到的那两个骚骆驼哟,是真正的刺客。总有一天我要割他的喉咙,为父报仇。船长说娜梅莉亚号不需要小女孩,便把我赶下来。布鲁斯科收养了我,给我一辆推车。”她抬头看他。“你要坐哪艘船出海?”
“我们订了乌莎诺拉小姐号的舱位。”
女孩怀疑地斜睨他。“她离开了。你不知道吗?她好多天之前就离开了。”
我当然知道,山姆想说。记得自己跟戴利恩站在码头上,看着那艘船向着泰坦巨人和外海驶去,船桨起起落落。“好,”歌手说,“这下完了。”假如山姆勇敢些的话,就该当即把他推落水中。戴利恩的甜言蜜语能让女孩子脱衣服,但在船长的舱室里,全是山姆一个人在苦苦游说布拉佛斯人。“我等了这老头子三天,”船长说,“货舱满了,我的手下也操够了老婆。不管带不带上你们,我的乌莎诺拉小姐今晚都得趁潮水出发。”
“行行好,”山姆乞求,“我只求再多延几天,好让伊蒙学士恢复体力。”
“他没体力。”船长前一天晚上亲自去客栈查看过伊蒙学士。“他年老体衰,我不想让他死在我的乌莎诺拉小姐号上。你们要么留下陪他,要么离开,与我无关,反正我今天出海。”更糟的是,他拒绝退还他们预付的旅资,这些银币本能送他们安全抵达旧镇。“你们订下我最好的舱室,它就在那儿空等着。如果你们不走,并非我的责任,凭什么要我承担损失?”
若当时出海,或许已到了暮谷城,山姆懊恼地想,风向好的话,甚至有可能抵达潘托斯。
但这些跟推车的女孩没什么关系。“你说见到一个歌手……”
“他在快乐码头,正要跟‘水手之妻’结婚。”
“结婚?”
“她只跟与她结婚的人上床。”
“快乐码头在哪儿?”
“戏子船对面。我给你带路吧。”
“我认识路。”山姆见过戏子船。戴利恩不能结婚!他立过誓!“我得走了。”
他在湿滑的鹅卵石路上奔跑,那是一段很长的路,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喘息,黑斗篷在身后飘荡,喇喇作响。他边跑边得用一只手扶住剑带。少许几个行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一只猫人立起来,冲他“嘶嘶”叫嚷。到达戏子船时,他已经脚步不稳。快乐码头就在街对面。
他冲进去,还在面红耳赤地喘粗气时,就被一个独眼女人抱住了脖子。“别,”山姆告诉她,”我不是为此而来。”女人用布拉佛斯语答了一句。“我不会讲布拉佛斯话。”情急之下,山姆用高等瓦雷利亚语说。蜡烛燃烧,火炉噼啪作响,有人在拉小提琴,他还看到两个女孩手拉手围着一名红袍僧跳舞。独眼女人将**贴到他胸口。“别这样!我不是为此而来的!”
“山姆!”戴利恩熟悉的嗓音传来。“伊娜,放开他,那是‘杀手’山姆。我的誓言兄弟!”
独眼女人从他身上退开,但仍用一只手搭着他胳膊。一个舞女大声说,“要是他愿意,可以来杀我。”另一个说,“你觉得他会让我摸一摸他的剑吗?”她们身后的墙上画着一条紫色三桅船,船员全是女人,除了高筒靴之外什么都没穿。一个泰洛西水手在角落昏睡,鼾声透过一大丛鲜红色胡须传出来,还有一个年纪较大、长着巨乳的女人在跟一个盛夏群岛人玩瓦片棋,后者体格魁梧,身披红黑羽衣。戴利恩坐在屋子中央,用鼻子拱着膝盖上的女子的脖子。
她穿着他的黑斗篷。
“杀手,”歌手醉醺醺地喊,“快来拜见我夫人。”他的头发浅黄犹如蜂蜜,笑容暧昧陶醉,“我为她唱情歌哦。当我歌唱时,女人像黄油一样融化。哎,我如何能拒绝她这张脸呢?”他亲吻她的鼻子。“夫人,给杀手一个吻吧,他是我兄弟。”女孩站起身来,山姆看到她斗篷下面什么都没穿。“对了,兄弟妻不可戏,别跟我老婆调情哟,杀手。”戴利恩哈哈大笑,“如果你想要她的姐妹,请随便挑,我还有足够的钱。”
用这些钱可以给我们买吃的,山姆心想,还可以买木柴,让伊蒙学士取暖。“你干吗?你不能结婚。你跟我一样立过誓。他们会要你的脑袋。”
“我们的婚姻只维持一晚,杀手,就算在维斯特洛也不会要你的脑袋。你没去鼹鼠镇挖过宝吗?”
“没有。”山姆涨红了脸。“我决不会……”
“那你的野妞儿呢?你一定跟她干过两三次。在森林里的夜晚,一起挤在你的斗篷底下,别告诉我你从没上过她。”他朝椅子挥挥手。“坐下,杀手。喝杯酒,找个婊子。别客气。”
山姆不想喝酒。“你答应过我黄昏前回去,并带回酒和食物。”
“你就是这样杀异鬼的?拿口水淹死?”戴利恩再度大笑,“她是我老婆,而你不是。不想喝我的喜酒,就快滚吧。”
“跟我走,”山姆说,“伊蒙学士醒了,他想听那些龙的事。他提到泣血的彗星和白鬼,还有梦,还……若我们能查到更多关于龙的事,也许能让他安心。请帮帮我吧。”
“明天……明天,不要在我新婚之夜。”戴利恩拽着新娘的手,起身朝楼梯走去。
山姆挡住去路。“你答应过,戴利恩,你立过誓。你是我的兄弟。”
“在维斯特洛是这样。你觉得这里是维斯特洛吗?”
“伊蒙师傅——”
“——快断气了。你把我们所有的银币都浪费在那个穿花条纹衣服的医师身上,然而他也这么说。”戴利恩的语气强硬起来。“要么找个女孩,要么滚,山姆,别破坏我的洞房花烛。”
“我会走,”山姆说,“但你得跟我来。”
“不。我跟你没关系了。我跟黑衣没关系了。”戴利恩从赤身裸体的新娘身上扯下自己的斗篷,扔到山姆脸上。“给。把这块破布给老头子盖上,也许能让他暖和一点。我不需要它了。很快我就能穿上天鹅绒,明年就会穿裘皮,吃——”
山姆揍了他。
他没多想,直接捏手成拳,砸向歌手的嘴巴。戴利恩破口咒骂,而他那赤身裸体的新娘惊声尖叫,山姆扑向歌手,将他推倒在身后一张矮桌子上。他俩差不多高,但山姆体重是对方的两倍,而且这次他愤怒得忘记了恐惧。他先照着歌手的脸颊和肚子痛打,然后捶他的双肩。戴利恩扣住山姆的手腕,山姆便用脑袋撞裂了歌手的嘴唇。歌手松手后,山姆猛击他的鼻子。一个男人大笑起来,一个女人在咒骂。忽然间,打斗放慢了速度,他们仿佛是两只在琥珀中挣扎的黑苍蝇。有人把山姆从歌手的胸口拖开。他也打那个人,然后硬物砸到他脑袋上。
接下来他发现自己腾空出了门,在雾气中头朝前地飞。他刚看到身下黑糊糊的水,运河便迎面向他扑来。
山姆像块石头、像块巨岩,或者说像座山一样沉了下去。海水渗进眼睛,涌入鼻孔,黑暗冰冷,带着咸味。他试图呼喊求助,却咽下更多的水。他努力张嘴,一边蹬踢,一边翻滚,一连串气泡从鼻子里涌出。游起来,他告诉自己,游起来。睁开的眼睛被咸水刺痛,什么也看不见,他短暂地冒出水面,吸入一口空气,一只手拼命拍打,另一只扒向运河壁。然而岩石滑溜溜的,抓不牢。他又沉了下去。
山姆感到水浸透衣服,皮肤冰冷,剑带顺着双腿滑落,缠住脚踝。我要淹死了,他心中充满难以言喻的恐惧,于是狂乱地向前划,试图做出最后一次努力,结果脸却撞到运河底部。我的身子上下颠倒了,他意识到,我要淹死了。他挥舞的手碰到什么东西,也许是鳗鱼,滑溜溜地从指间穿过。我不能这样,没有我,伊蒙学士会死的,吉莉也将无人依靠。我一定要游起来,一定要……
一声巨响,什么东西缠住他,穿过腋窝,箍住胸口。他首先想到鳗鱼,鳗鱼逮住了我,要把我拖下去。他张口呼叫,吞下更多水。他最后一个念头是,我要淹死了,哦,诸神保佑,我要淹死了。
他睁开眼睛仰卧在地上,一位魁梧的黑皮肤盛夏群岛人正用锤子那么大的拳头敲他的肚皮。停,停,你弄疼我了,山姆想呼喊,但说不出话,只能一边喘气一边呕吐。他浑身湿透,躺在鹅卵石间一摊水中颤抖。盛夏群岛人继续捶他的肚子,更多水从他鼻子里喷出来。“停,”山姆喘着气,“我还没淹死。我还没淹死。”
“呀,你没有。”救他的人俯身看他,此人身材高大,黝黑的皮肤湿淋淋地滴水。“你欠崇许多羽毛。水弄坏了崇精美的披风。”
这是真的,山姆看到羽毛披风贴紧黑人的巨肩,全湿透了,沾满污渍。“我没想过……”
“……学游泳?呀,崇看得出来。你拍水太多,胖子本该能浮起来。”他用一只巨大黑手提着山姆的紧身上衣,帮他站起来。“崇是月桂风号的大副。许多话都会讲一点点。在里面看到你打那个歌手时,崇笑了。崇也听见了你的话。”他咧开大嘴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崇知道那些龙。”
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28 詹姆
“我还以为你会剪了这讨厌的胡子,知道吗?你看起来就像劳勃。”姐姐已换掉丧服,穿上一身浅绿裙装,袖子是银色的密尔蕾丝,脖子上的金项链镶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祖母绿。
“劳勃的胡子是黑的,我的是金色。”
“金色?白的吧?”瑟曦从他下巴上扯了一根毛,举到面前。实际上,是灰的。“弟弟,你正在褪色,你成了过去那个你的幽灵,成了个苍白的残废,和这身白盔白甲倒是配套。”她抛开那根胡须,”我喜欢穿着绯红和金色服装的你。”
我喜欢沐浴在阳光之下,任露水滋润肌肤的你。他想吻她,想把她抱回卧室,扔到床上……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我要和你谈谈。收回成命,我的剃刀便任你驱使。”
瑟曦嘴巴一抿,她喝了香料热酒,口中散发出豆蔻的味道。“你是来讨价还价的?需要我提醒吗,你发誓服从命令。”
“我发誓保护国王。我应该留在他身边。”
“你应该服从他调遣。”
“托曼不过是在你递去的每一张纸上面盖章罢了。这是你的意思,而且愚蠢透顶。不信任达冯,又为何要任命他为西境守护?”
她在窗边座椅坐下,窗外是首相塔焦黑的废墟。“你为何推诿,爵士?难道你的勇气也随着右手消失了吗?”
“我对史塔克夫人发过誓,不会再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那不过是喝醉了酒,并被利剑抵着喉咙发的誓。”
“如果我不在托曼身边,又如何能护得他周全?”
“打败他的敌人,就是保护他的最好方式。父亲不是常说,‘最好的盾牌是挥舞的宝剑吗’?——哦,对了,宝剑是要手来挥舞的。不管怎么说吧,相信残废的狮子余威仍存,我要奔流城,我也要布林登·徒利——无论死活。此外,赫伦堡作为中枢要道,需要得到整治,威里斯·曼德勒没死的话一定被关在那里,他是安抚北方人的关键之一,而我们向守军派出的乌鸦均未得到回应。”
“他们是格雷果的人,”詹姆提醒姐姐,“魔山的手下残酷而又愚蠢。他们多半把你的乌鸦全吃光喽。”
“所以才派你去,我勇敢的弟弟,他们很可能也会拿你当晚餐,但我相信你会叫他们消化不良的,”瑟曦理理裙子。“你出征期间,将由奥斯蒙爵士暂代御林铁卫队长一职。”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这个不能由你说了算。若你实在要我走,我将指派洛拉斯爵士为代理人。”
“开什么玩笑?你明知道我如何看待洛拉斯爵士。”
“如果你没派巴隆·史文前往多恩——”
“我需要他前去,多恩人不能信任。你忘了吗,红毒蛇做过提利昂的代理骑士?我可不放心把女儿就这样扔在阳戟城。还有,我重申,决不允许洛拉斯·提利尔掌管御林铁卫。”
“洛拉斯爵士比奥斯蒙爵士男人多了。”
“噢,看来你对男人的观念也变了,弟弟。”
詹姆感觉怒气逐渐升起,“没错,洛拉斯不会像奥斯蒙爵士那么色迷迷地盯着你的胸口,但我不认为——”
“你这是什么话!?”瑟曦给了他一耳光。
詹姆毫不躲闪,“看来我的胡子还得多蓄一些,才能承受太后陛下的抚慰。”他好想撕开她的裙服,与她疯狂接吻……若是在以前,有两只手的时候,或许他已经这么做了。
太后的双眼犹如幽绿的玄冰,“你最好赶紧上路,爵士。”
……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月童……
“你手没了还是耳朵没了?!房门就在后面,爵士。”
“如你所愿。”詹姆转身而去,离开了瑟曦。
诸神啊,他们一定在窃笑。他知道瑟曦不喜被人顶撞,温柔的话语或能将她动摇,不过最近只要看见她,他就一肚子火,好话全说不出口。
其实,他心中的一部分倒希望能离开君临。对于瑟曦身边那帮白痴和马屁精,詹姆实在受够了。据亚当·马尔布兰报告,跳蚤窝的贫民把当今御前会议称为“小人会议”。他尤其不放心科本……此人虽说救过詹姆一命,但毕竟曾是血戏班的成员。“科本有许多秘密,谁都能闻出来。”他警告瑟曦,姐姐却只笑笑,“弟弟多心了,我们彼此都有许多秘密。”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四十名骑士和他们的侍从等在红堡的马厩外,其中一半是兰尼斯特家族直属的西境骑士,另一半则是新近投靠、不被信任的降将。为安抚军心,詹姆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负责托曼的王旗,让红罗兰·克林顿负责御林铁卫队长的纯白旗帜,并收下一位培吉、一位派柏和一位派克顿担任自己的侍从。“把朋友留在身后,敌人留在身前,方能万无一失。”这是萨姆纳·克雷赫的劝诫,还是父亲的教诲?
他的坐骑是匹血色母马,战马则是高大的灰公马。詹姆已有多年不曾为马取名字,他见过太多坐骑来来去去,想起来甚为痛心。不过,当派柏家的小子把这两匹马分别命名为“荣誉”与“光辉”时,他哈哈大笑,听之任之。光辉披上兰尼斯特的绯红鞍配,荣誉则罩上御林铁卫的纯白衣裳。乔斯敏·派克顿牵住缰绳,让詹姆爵士上马——这名侍从瘦得像根矛,手长脚长,油腻的鼠灰色头发,柔软的面颊上刚长出桃子似的绒毛。他身披兰尼斯特的绯红披风,但外套上有自己家族黄色底面上十只紫色胭脂鱼的纹章。“大人,”这小子询问,“您要戴上新手吗?”
“戴上它,詹姆,”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劝道,“戴上它朝百姓挥手致意,往后他们会给儿孙传诵您的故事。”
“算了,”詹姆不愿向群众撒谎——哪怕是个金光灿灿的慌。让他们看到断肢,让他们看到残废。“我准许你表演,肯洛斯爵士,就当为了我吧,双手双脚地挥舞都可以。”说罢,他用左手抓起缰绳,催马前进。
“派恩,”当大家集合完毕后,詹姆下令,“你骑在我旁边。”
伊林·派恩爵士遵令上前。他看起来像个要饭的,一身老旧生锈的锁甲,套在褪色的煮沸皮革背心上,人和马都没有纹章,盾牌画得一塌糊涂,连颜色都看不清楚,再搭配憔悴的神情与深陷的眼窝,伊林爵士浑如死人……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已经死了许多年。
我会让他振作起来。谁叫詹姆要当这光辉灿烂的铁卫小队长呢?他不得不接受国王的调令,然而伊林爵士是他的条件之一,另一个条件是亚当·马尔布兰。“我要他们两个。”他告诉姐姐,瑟曦当即批准。她巴不得赶走他们呢。亚当爵士乃是詹姆的童年好友,沉默的刽子手则属于他父亲——如果他还属于任何人的话。派恩做过御前首相的侍卫队长,没料到祸从口出,有人密告说他私下赞叹泰温公爵才是真正的七国统治者,伊里斯王便拔了他舌头。
“开门。”詹姆喊道,壮猪用雄浑的嗓音重复,“开门!”
当初梅斯·提利尔敲锣打鼓地骑出烂泥门时,数千民众列队欢呼。男孩们个个兴高采烈地走在队伍旁边,高昂着头,模仿提利尔大兵迈大步的样子,他们的姐妹则打开窗户,抛出飞吻。
今日截然不同。兰尼斯特的队伍经过时,几名妓女懒懒地招呼,卖肉派的继续高声叫卖。鞋匠广场上,两名衣衫褴褛的麻雀自顾自地朝数百百姓宣讲,警告说不敬神的人与恶魔崇拜者将引来末日之灾。人群为队伍让路,麻雀与鞋匠们全是呆滞的眼神。“他们喜欢玫瑰的香味,对狮子却毫无感觉,”詹姆评论,“我亲爱的老姐应该好好想想。”伊林爵士没有回答。他真是个旅行的好伙伴,我喜欢跟他谈话。
大队人马在城外等候,包括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与他的斥候,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的辎重队,“好人”老博尼佛爵士的百名“圣战士”,萨斯菲尔德的弓骑兵,古利安学士与他的四笼乌鸦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的两百重骑兵。詹姆麾下这支军队总数不满一千,难称庞大,但奔流城下不缺兵。那座城堡已被兰尼斯特军团团包围,而佛雷家出动的人马甚至比西境更多,不过他们发来的上一只乌鸦带信称,全军供应已难以为继。布林登·徒利是坚壁清野后方才退回城堡的。
其实也没什么好清的。就詹姆亲眼所见,河间地几乎找不到一块未被焚烧的田野、一座未遇洗劫的城镇、一个未遭强暴的少女。现在我亲爱的老姐要我去完成亚摩利·洛奇和格雷果·克里冈的未竞事业。他嘴里阵阵苦味。
尽管君临附近的国王大道跟承平时期一样安全,詹姆仍令马尔布兰率斥候出动。“罗柏·史塔克在呓语森林攻我不备,”他告诉前都城守备队长,“这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我以性命向您担保,”能重上战马,马尔布兰似乎颇感欣慰,他忙不迭地脱掉都城守备队的金羊毛披风,换上自家的烟灰色披风,“十里格之内,敌人休想靠近。”
詹姆颁布严令,未经他允许,任何人不得离队。不有言在先的话,这帮贵族少爷们就会到处奔跑赛马,驱散家畜,践踏农田了。都城近郊难得还有牛羊漫游,树上有苹果与草莓,农舍旁堆满大麦、燕麦和冬小麦,道路两边是牛车马车。走得远点,这番景象哪里去找?詹姆与沉默的伊林爵士并骑在前头,感觉十分惬意。温暖的阳光洒在背上,朔风拂过头发,犹如瑟曦的指尖。小子卢·派柏采来一头盔黑莓,詹姆抓了一把,然后吩咐他分给侍从们和伊林·派恩爵士。
派恩似乎很满意那身生锈锁甲和皮革背心,也很满意自己的沉默——从他那边,只传来马蹄声和剑鞘与剑刃拍击的声音。虽然他满脸麻子,眼神冰冷得像冬日的湖泊,毫无表情可言,但詹姆本能地感受到对方对于离开君临的欢喜。我让他自己选,他思量着,他本可以拒绝我,继续做他的御前执法官。
伊林的职位是劳勃·拜拉席恩新婚时送给詹姆的父亲的回礼之一,随后这个闲职被泰温公爵用来偿还派恩为兰尼斯特家族做出的牺牲。伊林·派恩爵士成了一位完美的刽子手,干净利索,一击收工,从未让处决陷入难堪境地。他的沉默更为他增添了气势,王国难得一位如此匹配的执法官。
当初詹姆下定决心后,便去叛徒走道尽头找伊林爵士。那里有座半圆形矮塔,上层分成若干房间,专司软禁贵族,比如可用来讨取赎金或安排交换的骑士与领主之流;地下经由一扇精铁门和一扇灰木门通往地牢。地下第一层设有监狱总管、大告解官和御前执法官的房间。御前执法官的本职是刑场杀人,但按惯例,还要打理地牢事务。
对于这项任务,没有比伊林·派恩爵士更不合适的人选了。他既不识字,又不能写,甚至连说话都不会,只好统统扔给别人处理。可惜的是,他也没有同僚,因为王国自戴伦二世的朝代以来便没再任命过大告解官,而上任监狱总管乃是个从小指头那里买肥缺的布商人。毫无疑问,他最近几年发了笔横财,然而去年很不幸地和其他有钱的傻瓜一起倒向史坦尼斯。他们自称“鹿角民”,小乔便将鹿角钉在他们头上,再用投石机抛出城去还给史坦尼斯。这回詹姆找来时,只能再求助于驼背的雷纳佛·伟维水,让这自称有龙之血脉的老头指引他走下狭窄的阶梯,来到伊林·派恩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
房间充溢着食物腐烂的臭气,草席上爬虫随处可见,詹姆还差点踩上一只老鼠。派恩的双手巨剑放在搁板桌上,旁边有一块磨刀石和一张油腻腻的布,剑刃被打磨得极为锋利,在苍白的光线下闪烁着蓝盈盈的光。但除此之外,脏衣服堆得满地都是,布满红锈的锁甲与板甲也被拆散开来,四处乱扔,至于打破的酒瓶子,更是无法计算。这个男人除了行刑,没有其他生活了。当伊林爵士从屎臭熏天的卧室里出来会他时,詹姆心想。
“太后陛下命我节制大军,收复河间地,”他告诉对方,“你可以跟我走……假如你舍得放弃这所豪宅的话。”
沉默是派恩的回答,还有毫不动摇的悠长凝视。正当詹姆准备离开时,对方点了点头。他终究是肯改变了,詹姆瞥瞥身边的伙伴,或许我们两个还有希望。
当晚,队伍在哈佛城所在的小丘下宿营,夕阳沉没后,一百个帐篷沿小溪搭建起来。詹姆亲自安排哨兵放哨,都城附近想来不会有什么麻烦,但当初他舅舅史戴佛在牛津肯定也是这么想。我决不会重蹈覆辙。
从城堡里传来哈佛夫人的代理城主的邀请,詹姆带上伊林爵士、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博尼佛·哈斯提爵士、红罗兰·克林顿、壮猪与其他十几位骑士及贵族同去。“我想我应该戴上那只手。”上山之前,他对小派说。
这孩子立刻为他绑上。那只手由纯金制成,指甲是祖母绿,肉眼看去十分逼真。它指头半拢,刚好能握住杯子。我不能用它打仗,却能用它喝酒,詹姆看着男孩在他的断肢上绑绷带,心里想。“从今天起,人们会称呼您为金手将军。”武器师傅曾向詹姆保证。错,直到我死后,人们还是会叫我弑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屡屡为他带来赞叹——直到打翻酒杯。他的脾气发作了。“妈的,如果你如此羡慕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很乐意把你用剑的手砍掉。”他告诉佛列蒙·布拉克斯。
无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静中多喝了点酒。
城堡主人跟兰尼斯特家族结亲,才一岁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还是个圆胖的小婴儿。席间,这位艾弥珊德夫人被抱出来相见,她穿金线小裙服,裙服中间用翡翠颗粒组成一条淡绿色大波浪,周围是绿色栅格——这是哈佛家族的纹章。过不多久,小女孩号啕大哭,便被奶妈安抚着送回卧房了。
“还没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鲑鱼端上桌时,代理城主询问。
“没有。”提瑞克·兰尼斯特在君临暴动中失踪时,詹姆还在奔流城作俘虏。若这孩子没死,应满十四岁了。
“遵照泰温大人的命令,我曾亲自带队搜查,”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边剔鱼骨头边说,“但我的发现不比拜瓦特多。暴民们突破金袍子的封锁线时,那孩子还在马上,其后嘛……嗯,我们找到了他的马,人却没有半点线索,多半是被拉下来杀了。但若是这样,尸体在哪儿?暴民让其他人暴尸街巷,为何单单没有他?”
“或许令他活着更有价值,”壮猪认为,“兰尼斯特家的人赎金不菲。”
“这点毫无疑问,”马尔布兰承认,“怪就怪在没人来索要赎金,这孩子如同凭空蒸发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变得越来越沉,越来越笨拙。哼,倒不如装上钩子。“等那帮暴民明白自己杀的是谁,恐怕慌不择路地要把尸体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亲发现。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当年君临城破,泰温公爵教他们领教过滋味。”
“有债必还。”壮猪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过等饭后在塔楼房间过夜时,詹姆自己却怀疑起来。再怎么说,提瑞克与蓝赛尔一道做过劳勃国王的侍从,他们晓得的秘密比黄金更贵重,比利刃更致命。他想到了瓦里斯,那个咯咯假笑、浑身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太监。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线密探,要在混乱中偷走提瑞克自是举手之劳……或许太监早就知道暴动将于何时何地发生。瓦里斯让我们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么都清楚。然而这次暴动他却一分半点都没警告瑟曦,他甚至没到船边去送别弥赛菈。
詹姆打开窄窗。夜,越来越清冷,一轮弯月高挂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它掐不死太监,却可以打烂那张黏糊糊的笑脸,打个稀巴烂。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剑。“时候到了。”他吩咐对方,刽子手便站起来随他下楼,破皮靴刮擦着陡峭的石阶。兵器库前有个小院子,詹姆找来两面盾牌、两顶头盔和一对比武用的钝剑,把它们分给派恩,自己左手握剑,右手穿进盾牌的绑带。他的金手能抓东西,却握不牢,所以盾牌很松。“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骑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样。让我们看看自己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吧。”
伊林爵士举剑回应,詹姆更不搭话,直接上前攻击。然而,尽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锁甲一样生了锈,也没有布蕾妮的强壮体魄,但詹姆递出的每一记都被他的钝剑或盾牌挡住。两人在弯月下舞蹈,两柄钝剑奏出钢铁的乐章,沉默的骑士让詹姆好好攻击了一阵,最后才发起反击。他连连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划过头盔,一记猛斩打飞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点把连接金手与断肢的绷带扯断。等收剑住手时,詹姆已然遍体淤伤,酒全醒了,头脑无比清明。“我们每晚准时开战,”他告诉伊林爵士,“明天打,后天也打,天天打。直到我的左手变得跟我过去的右手一样强大为止。”
伊林爵士张开嘴巴,发出一阵粗嘎的声音。他在笑啊,詹姆心中绞痛。
第二天早上,无人敢提及他的伤势,看来他们昨晚睡得跟死猪一样。只有下山时,小子卢·派柏替骑士老爷们问了这个不该问的问题。詹姆朝他咧嘴笑道:“你不知道吗,哈佛家的女仆精力特别旺?她们会咬人呢,小子。”
这天仍然阳光明媚、微风吹拂,接下来的一天多云,再来的三天就是下雨了.。但对于队伍来说,这些都没差,他们风雨无阻地沿国王大道北进,保持着稳定速度,而每晚詹姆都会找个私密之地,留下更多爱的伤痕。他们在马厩里打,有独眼的驴作见证;他们在酒店地窖里打,周围是装满葡萄酒和麦酒的木桶;他们在石制大谷仓焦黑的残骸里打;他们在浅溪中林木茂盛的沙洲上打;他们也在空旷的原野上打过,任凭雨水哗哗地拍打头盔与盾牌。
詹姆找了各种借口,但他没有蠢到认为大家真的相信。至少,亚当.马尔布兰了解实情,众多亲随也各有猜测。当然,没人敢在他面前说出口……唯一的证人是个哑巴,不用担心弑君者功夫浅薄的事实泄露出去。
现今,到处都能看到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田野里,本该是收获秋小麦的时节,然而野草、荆棘与灌木长到马头那么高,国王大道上见不到一个旅人,从黄昏到清晨,都是狼群的天下,它们连人都不怕。马尔布兰的一名斥候下马撒尿,回头马已被扑杀。“如此放肆的畜生,”“好人”博尼佛爵士悲天悯人地说,“定是披着狼皮的恶魔,用来惩罚我们的罪孽。”
“是啊,好一匹罪孽深重、不可饶恕的马。”詹姆瞧着马儿可怜的残缺尸体,回答道。他命令将马尸分割腌渍,前路漫漫,人烟稀少,肉可不能浪费。
一个叫母猪角的地方有座塔堡,堡中住了一位顽强的老骑士罗杰·霍格爵士,他辖下有六名士兵、四名十字弓手和二十多位农民。罗杰爵士身材粗壮,肯洛斯爵士认定他是克雷赫家族的远亲,因为他的纹章上也有斑纹野猪。壮猪表示同意,并花了一个小时和罗杰爵士仔细研究血缘问题。
詹姆感兴趣的是霍格对于狼崽们的描述。“绣着白星星的北方狼来打劫过,”老骑士倾诉,“大人,我把他们赶走了,其中三人的尸体就埋在那片芜菁地下。在他们之前,是嗜血的狮子——对不起,大人——其领袖的盾牌上刻有狮身蝎尾兽。”
“亚摩利·洛奇爵士,”詹姆解释,“我的父亲大人命他掠夺河间地。”
“可我没住在河间地,”老罗杰·霍格爵士坚决地说,“我是哈佛家族的封臣,艾弥珊德伯爵夫人直属于君临一等她学会走路,就会向托曼陛下屈膝的。这番话我讲过,可那洛奇不听,反而杀了我一半的绵羊和三只产奶的山羊,甚至企图把我活活烧死在塔楼里面。幸亏墙壁是坚石砌成,足有八尺之厚,等火焰熄灭,他便没了兴趣,骑马离开。第二天狼来了——四条腿的狼吃光了狮身蝎尾兽为我留下的所有绵羊,我只得到毛皮,可毛皮不能填肚子啊。大人,您说怎么办?”
“播种,”詹姆建议,“祈祷在冬天来临之前,还有最后一次收成。”这并非对方期望的回答,却是他唯一能给的答案。
第二天,队伍越过一条小河,这是君临城和奔流城各自统治范围的分界线。古利安学士取出地图,宣称面前这片山丘属于渥德兄弟,这是两位隶属赫伦堡的有产骑士……不过他们的厅堂皆为土木结构,早被烧成灰烬,只剩几根梁柱了。
渥德兄弟没现身,他们的子民也没出现,一群土匪居住在弟弟的堡垒的地窖里,其中一位还披着褴褛的绯红披风。詹姆把他们统统吊死,感觉很不错,这是正义的感觉。或许某一天,兰尼斯特,或许某一天老百姓们会真的称呼你为金手将军:公正的金手将军。
越接近赫伦堡,情况越黯淡。队伍在暗灰色苍天下骑行,湖泊闪烁着阴郁的冷光,犹如一大块被砸烂的钢铁。詹姆不禁想起了布蕾妮,不知她有没有经过这条路。若她前往奔流城找寻珊莎·史塔克……他很想向人打听他们是否见过枣红头发的美貌少女,或是又丑又肥、相貌愁死活人的老**,然而他一个旅人也没见到,唯有狼群和它们此起彼伏的嗥叫。
白蜡般的湖水对面,黑心赫伦尽倾国之力修筑的塔楼隐隐浮现,五根扭曲的黑指头伸向空中,石头诡异畸形。赫伦堡名义上的领主是小指头,但他似乎不着急前来接管封地,詹姆只好顺路帮他“整治”城堡了。
他毫不怀疑城堡需要整治。格雷果·克里冈从血戏班手中夺过了这座阴郁巨城,随后便被瑟曦召回君临担任代理骑士,他的手下一定还像盘子里的干豆似的散布在城内——而他们是决不可能把王国的和平带给三河流域的。格雷果爵士圈养的这群走狗唯一了解的和平就是坟墓。
亚当爵士的斥候报告说赫伦堡大门紧闭上闩,于是詹姆摆开阵形,令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那是一只弯曲的黑号角,刻有古代的黄金条纹。
肯洛斯爵士连吹三声,余音在城墙内回荡,接着铁链呻吟,大门缓缓开启。黑心赫伦的城墙如此之厚,詹姆足足经过十几道杀人孔,阳光才突然涌现,不久之前,他正是在这座院子里向血戏班道别的。硬泥地面上已然荒草丛生,苍蝇覆盖在马尸上。
十来个格雷果的部下站在塔楼上观看他们下马,这些人个个眼神冷硬,嘴巴紧抿。这样的家伙,在魔山身边才有活路。但至少,格雷果的人没有勇士团那么暴虐邪恶。“操,是詹姆·兰尼斯特,”一个头发灰白相间的大兵说,“小子们,他妈的弑君者驾到。如果我看错了,你们可以拿长矛操我的屁眼!”
“你是谁?”詹姆问。
“爵士叫我‘臭嘴’,大人。”他吐了泡痰在手掌,然后在脸上擦擦,权当洗脸了。
“真帅。你是这里的头儿?”
“我?屁,当然不是。大人,说我是头儿,你不如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臭嘴胡子里的面包屑多半能供养一支老鼠军团,詹姆看了哈哈大笑,而对方将这视为鼓励。“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他重复了一遍,接着也笑起来。
“你听到他的话了,”詹姆扭头对伊林·派恩说,“去找根顶好的长矛,准备插他屁眼。”
伊林爵士没长矛,“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欢快地扔了一柄给他。见此光景,臭嘴醉醺醺的笑容戛然而止。“妈的,你想干什么?”
“让你清醒清醒,”詹姆道,“说,谁是这里的头儿?格雷果爵士任命了代理城主吗?”
“代理城主是波利佛,”另一人接口,“他却教猎狗宰了,大人。他、记事本和那萨斯菲尔德小子一起没了。”
又是猎狗。“真的是桑铎?你见过他?”
“我们没见,大人,是店主告诉我们的。”
“事情发生在十字路口的旅馆,大人。”这回说话的是个年轻人,一头沙色乱发,戴着曾属于瓦格·霍特的钱币项链——那些钱币来自于数十个东方城市,其中包括金、银、黄铜、青铜等不同质材,形状有圆有方,有三角形,还有指环,甚至有骨头。“店家发誓说杀人的男子半边脸上全是烧伤,他们店的婊子也这么招供。桑铎还带了个男孩,衣衫褴褛的农民小子。他们砍翻波利和记事本之后,沿三叉戟河往下游跑了。”
“派人追了吗?”
臭嘴皱起眉头,好像思考让他痛苦。“没有,大人,真他妈操蛋,但我们没理会他。”
“把狗宰了不就结了?”
“是啊,”对方揉揉嘴唇,“可我从来不喜欢波利那坨马粪,而且猎狗他是爵士的弟弟,所以……”
“我们是操蛋,大人,”脖子上挂钱币项链的年轻人接口,“可去杀猎狗,疯子才会干。”
詹姆仔细瞧了瞧他。他比其他人胆大,而且不像臭嘴那么醉得厉害。“你怕他。”
“我可不是‘怕’他,大人,只是想把他留给大人物们去处理而已,如此才叫身份对等。比如爵士,比如您,都是料理他的好对手。”
我若有两只手,一定去会会他。詹姆很清楚现下的自己走不了几招就会给桑铎干掉。“你叫什么名字?”
“拉夫德。简称拉夫。”
“拉夫,叫全体守军在百炉厅集合,外加所有的俘虏,我要好好瞧瞧他们,对了,你刚才提到的从十字路口抓的妓女也要来。噢,别忘了山羊,真遗憾,听说他已经逝世了,但我想亲眼看看。”
首级献上,他发现山羊的嘴唇、耳朵和鼻子都被切掉了,而乌鸦吃了眼睛。说来也怪,这颗头居然还能认出来属于瓦格·霍特,全拜那奇特的胡须所赐——足有两尺长,在尖下巴下面晃荡。除了胡子,科霍尔人的头骨上只剩几块干瘪的皮肤。“身体的其他部分呢?”詹姆问。
没人回答。最终,臭嘴垂下双眼,低声道,“烂掉了,爵士。呃……或是给吃了。”
“有个俘虏老吃不饱,”拉夫德解释,“所以爵士烤山羊给他吃。说实话,科霍人没什么肉,爵士先砍下他的双手双脚,接着是上臂和大腿。”
“那胖子吃得最多,大人,”臭嘴接口,“但爵士要让俘虏们都尝尝人肉的滋味,他还让山羊自己吃自己。操,他看到自己的肉还流口水呢,拼命狼吞虎咽,油脂滴满了胡须。”
父亲,詹姆心想,你养了一群疯狗。他想起小时候在凯岩城听过的故事,疯狂的罗斯坦伯爵夫人在赫伦堡内用人血洗澡,大摆人肉宴席。
想到这里,复仇也没了兴致。“把它丢进湖,”詹姆将山羊的头扔给小派,转身面向守军,“培提尔公爵到任之前,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将以国王之名镇守赫伦堡。你们如果愿意留下——并征得了爵士先生的同意——可以跟随他;不愿留下来的随我讨伐奔流城。”
魔山的手下面面相觑。“赏赐还没发呢,”有人说,“爵士答应过的。他说重重有赏。”
“他说过!”臭嘴附和,“追随我的人,重重有赏!”十几个人也加入进来。
博尼佛爵士举起铁拳,“留下来的人可以分得一份土地,结婚后我会再给一份,生下头胎我给第三份。”
“土地,爵士?”臭嘴吐了口痰,“放他妈的屁。操,想翻地,我们不晓得在自个儿家里翻吗?真他妈操蛋,爵士说‘重重有赏’,意思是金子!金子!”
“有意见上君临找我亲爱的老姐说去。”詹姆转向拉夫德,“俘虏在哪儿?威里斯·曼德勒爵士呢?”
“他就是那个胖子。”拉夫德道。
“是吗?他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惹大麻烦了。”
夏格维、帕格或佐罗等诸位勇士早跑得无影无踪,让瓦格·霍特当了光杆司令。至于河安伯爵夫人的人,只有三位还活着——为格雷果爵士打开边门的厨子;名叫“黑拇指”本恩的驼背武器师傅;还有皮雅,然而她失去了上次与詹姆相会时的美貌。有人打断了她的鼻子,还敲掉了她一半的牙齿。这女孩一看见詹姆,就立刻倒在他脚边,啜泣着,用惊人的力气抱紧他的大腿,直到被壮猪拉开。“以后没人会伤害你了。”他告诉她,她却哭得更大声。
囚犯受的待遇较好,威里斯·曼德勒爵士也没死,他们这批人大多是在三叉戟河渡口一战中被魔山俘虏的。作为管用的人质,他们被关押起来,虽然现下个个又脏又臭、不修边幅,有的还缺牙齿缺手指、遍体鳞伤,但至少有吃有喝,战伤也得到了处理。詹姆不知道他们清不清楚自己吃的肉,决定还是别点破的好。
然而囚犯们已彻底丧失了尊严,尤其是大胖子威里斯爵士,胡须一大把,目光呆滞,下巴颤抖。詹姆说要派人护送他去女泉城乘船返乡,他顿时瘫倒在地,比皮雅哭得更厉害,足足合四人之力才把他扶起来。烤山羊的报应,詹姆心想,诸神在上,我恨透了这座该死的城堡。赫伦堡三百年来见证的恐怖比凯岩城三千年中经历的更多。
于是詹姆令百炉厅中升起炉火,再让那唯一的厨子赶紧去为他的队伍准备热饭热菜,“什么都可以,山羊肉不要。”
他自己在猎人厅内与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共进晚餐,博尼佛爵士庄严肃穆,三句不离七神之名。“我不要格雷果爵士的走狗,”他切开一个和他一样遍布皱纹的梨子,小心翼翼地确保那并不存在的果汁不会玷污到他朴素的紫色外衣,上面有他家族的白色斜线纹章,“他们是帮罪孽深重的恶棍。”
“我家修士常说,所有人都有罪。”
“他说得没错,”博尼佛爵士表示同意,“但有些人犯下的罪孽无可饶恕,犹如熏天恶臭,恐怕七神连闻闻都受不了。”
看来你和我弟弟一样没鼻子,否则我的罪孽会教你被这个梨子噎死。“好吧,我把格雷果的人全带走。”士兵不缺用武之地,若迫不得已非要硬攻奔流城,他会让他们打头阵。
“把那个妓女也带走,”博尼佛爵士要求,“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就是那个地牢里挖出来的女人。”
“皮雅,”科本曾派她来陪床,以为能讨他欢心……现在的皮雅已不是过去那个娇小甜蜜、咯咯傻笑着爬进他被窝的尤物了。当格雷果爵士要安静时,她很不识趣地搭了话,魔山便用钢甲拳套把她的牙齿和漂亮小鼻子打成碎片。若非瑟曦急召魔山前往君临面对红毒蛇的长矛,只怕皮雅的遭遇还会更惨。詹姆是决不会可怜格雷果的。“皮雅生于兹长于兹,”他劝告博尼佛爵士,“这里是她唯一的家。”
“她是堕落的化身,”博尼佛爵士说,“我不能容许她向我的人卖弄……卖弄风骚。”
“她卖弄的日子已经结束了,”詹姆道,“但若你坚持,我会带她走。”他可以收她做洗衣妇,他的侍从不在乎为他搭建帐篷、照料马匹或清理铠甲,但洗衣服一直不大积极。“单凭你的百名圣战士,能守住赫伦堡吗?”其实只剩下八十六名,有十四个在黑水河上送了命,但博尼佛爵士迟早会招募到信仰虔诚的新人的。
“决无问题。老妪会为我们指引前路,战士将给予我们力量。”
或者陌客会让你们统统倒霉。詹姆不清楚是谁怂恿姐姐任命博尼佛爵士为赫伦堡代理城主的,多半是奥顿·玛瑞魏斯。隐约记得,哈斯提家族侍奉过玛瑞魏斯的祖辈,而且这萝卜头发的裁判法官似乎天真地认为,外号“好人”的贵族想必最宜于派往河间地,治疗卢斯·波顿、瓦格·霍特和格雷果·克里冈所留下的累累伤痕。
或许他的人选不错。哈斯提家族源于风暴之地,在三河流域无亲无故,没有世仇,没有关系,也没有亲信。而这位博尼佛爵士素来冷静、公正、尽职尽责,他训练出的圣战士是有纪律的兵,一起骑上高大灰马时也显得十分威武堂皇,足以慑服群众。小指头曾打趣说博尼佛爵士多半把手下的兵统统阉割了,以保证他们纯洁高尚。
然而说到底,战士的名誉要在战场上证明,并非靠整齐可爱的坐骑。他们精于祈祷,也精于杀敌吗?就詹姆所知,在黑水河上他们表现不错,但也无甚突出之处。博尼佛爵士本人年轻时倒是武艺精湛,前途似锦,后来却出了意外——不晓得是因为战败、耻辱还是重病一导致他认定比武乃是空虚的炫耀,从此放下长枪。
赫伦堡必须守住,而瑟曦挑选了这位“小贝勒”。“此城厄运缠绕,”他警告博尼佛爵士,”据说赫伦与他儿子们着火的鬼魂晚上会在大厅里出没,教他们发现的话会被活活烧死。”
“我不怕鬼魂,爵士。《七星圣经》有云:妖魔、亡魂亦或幽灵皆无法伤害虔信七神之人,君子以信仰为甲,能行遍天下。”
“你以信仰为甲,但也请记得穿上锁甲和板甲。迄今为止,这座城堡的主人都没好下场。瞧瞧魔山、山羊,甚至我父亲……”
“恕我冒昧,他们都缺乏信仰之心,不像我们。战士会保护我们,况且我们并非孤立无援。吉利安和他的乌鸦与我们同在,左近的戴瑞城有蓝赛尔大人,女泉城有蓝道大人,三军协力,足以荡平这一带的土匪蟊贼。等局势安定后,七神自会指引善男信女们回到村落,播种、耕作,重建家园。”
那些还没教山羊赶尽杀绝的人。詹姆用金手钩起酒杯。“若有任何勇士团的成员落到你手中,立刻押送给我。”纵然陌客抢在詹姆之前带走了山羊,但胖子佐罗、夏格维、罗尔杰、虔诚的乌斯威克等人逃不脱。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你会折磨他们,然后杀了他们?”
“换成你,你会宽恕他们吗?”
“若他们真心悔悟……是的,我会在送他们上断头台之前接纳他们为兄弟,并为之祈祷。信仰可以救赎,罪行必须惩罚。”哈斯提双手合十,顶着下巴,这姿势竟让詹姆荒谬地联想起父亲。“如果遇到桑铎·克里冈,你要我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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