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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78 乔治·R.R.马丁(美)
“帮忙?”
“帮这个忙的价钱可不止一枚银鹿。”
“告诉我,我就再给你一枚。”
“先让我看看,”他说。于是她把另一枚银币放到桶上。他先让银币旋转起来,然后微笑着抓住。“一个不能去找船的人需要让船来找他。我告诉他,我知道这种情况会在哪里发生。一个隐秘的地方。”
布蕾妮起了鸡皮疙瘩。“走私者的山洞?你让小丑去找走私者?”
“他和那两个女孩,”他嘻嘻窃笑,“嗯,只不过,我让他们去的地方有一阵子没船了。大概三十年吧。”他挠挠鼻子。“你跟这小丑啥关系?”
“那两个女孩是我妹妹。”
“哦,是吗?可怜的小东西。我也有过一个妹妹,她原本骨瘦如柴,膝盖骨都突出来了,但后来她长出一对奶子,然后某位骑士之子忽然发现她两腿之间颇具吸引力。上次我见到她时,她正要去君临谋生。”
“你让他们去了哪里?”
他又耸耸肩。“这个嘛,我不记得了。”
“哪里?”布蕾妮在木板上又拍下一枚银鹿。
他用食指将银币弹回给她,“一个鹿找不到的地方……龙或许可以。”
银子买不到消息,她意识到,金龙或许行,或许不行。钢铁更可靠。布蕾妮摸摸匕首,最后还是把手伸进钱袋,找出一枚金币,放到桶上。“哪里?”
衣衫褴褛的人抓起金币咬了咬。“太棒了。这下我想起来了,蟹爪半岛,从这儿往北去是一大片荒凉的山丘和沼泽,碰巧我是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的。我本名狄克·克莱勃,虽然大多数人管我叫机灵狄克。”
她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蟹爪半岛上的什么地方?”
“轻语堡。你一定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吧。”
“没有。”
这似乎让他很惊讶,“我说的可是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知道吗?我有他的血统。他身高八尺,强壮得能单手拔起一棵松树,扔出半里地。没有一匹马承受得了他的重量,因此他骑野牛。”
“他跟走私者的山洞有什么关系?”
“他老婆是个森林女巫。克莱伦斯爵士每杀一个人,就会把脑袋提回家,叫他老婆亲吻人头的嘴唇,好让其复活。这些人都是领主、巫师、著名的骑士跟海盗,其中一个还是暮谷城的国王呢。他们统统作了老克莱勃的谋士,既然只有脑袋,说话声音便不可能太大,但也从不闭嘴。想想吧,假如你是颗脑袋,就只能靠说话打发时间,因此克莱勃的城堡被称为轻语堡——至今仍然如此,尽管它成为废墟已有一千年了。那是个孤独的地方,轻语堡。”机灵狄克将金币灵巧地在指关节之间翻滚。“一条孤零零的龙,如果有十条……”
“十枚金龙是一大笔钱。你当我是傻瓜?”
“不,但我可以带你去找小丑。”金币来来回回地翻滚。“带你去轻语堡,小姐。”
布蕾妮不喜欢他摆弄金币的方式。然而……“假如找到我妹妹,六枚金龙。找到小丑,两枚。什么也没找到,就什么也没有。”
克莱勃耸耸肩。“六枚不错。六枚可以。”
太快了。在他将金币藏起来之前,她扣住他,“别耍花招。我可不是好惹的。”
她松手之后,克莱勃揉着手腕。“妈的,该死,”他喃喃道,“你弄疼我了。”
“我很抱歉。我妹妹是个十三岁的**。我必须找到她,以免——”
“——以免哪位骑士把那活儿插进她的洞里。好,我明白了,她一定会没事,因为机灵狄克跟你是一伙。
明天天亮时分在东门边碰头,给我弄匹马。”
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16 山姆威尔
大海让山姆威尔·塔利反胃。
他不只害怕被淹死,更厌恶船的晃动,厌恶甲板在脚下起伏不定。“我经常闹肚子的,”起航离开东海望那天,他向戴利恩承认。歌手拍了拍他的背,“像你这么大的肚子,杀手,不闹才怪。”
但山姆尽量露出勇敢的表情,不为自己,至少为了吉莉。毕竟,她从没见过海洋,他们逃离卡斯特的堡垒后,挣扎着穿越雪原,路遇的几个湖泊对她而言恍如幻境。如今,随着黑鸟号驶离岸边,女孩颤抖起来,大颗大颗的咸涩泪珠从她脸颊上滚落。“诸神保佑。”山姆听见她轻声祈祷。东海望很快看不见了,远处的长城越变越小,最后也消失了。狂风大作。船帆乃是用浆洗多次、褪为灰色的黑斗篷缝制成的,吉莉的脸色却比之更惨,那是写满恐惧的死白。“这是一艘好船,”山姆试图让她放松,“你别怕。”但她只是看了他一眼,将婴儿抱得更紧,然后逃到下面去了。
山姆也不由自主地抓紧船舷,眼睛死盯着船桨划动——至少它们整齐划一的动作有一种美,好歹比看着水面强。看着水面只能让他想到被淹死。小时候,父亲大人为教他游泳,便把他扔进角陵城边的水池。水从鼻子和嘴巴灌进来,流到肺部,虽然最后海尔爵士将他拉了上来,但他咳嗽喘息了好几个小时,并且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踏入深过腰间的水里。
海豹湾比他的腰深好多啊,也不若父亲城堡底下的小鱼塘来得友善。灰绿色的海水跌宕起伏,覆盖着树林的海岸边布满凌乱的巨石与旋涡。即使他能连踢带爬地游泳,也有可能被海浪冲到石头上,撞碎脑袋。
“在找美人鱼吗,杀手?”戴利恩看到山姆注视着海湾,于是说道,这位从东海望加入的歌手年轻英俊,长着一头金发和浅褐色眼睛,看上去更像个神秘的王子而不是黑衣弟兄。
“不。”山姆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会上这条船。你要去学城铸造颈链,当上学士,好为守夜人军团效力,他告诉自己,但这个念头只能让他更烦恼。他不想当学士,不想让沉重而冰冷的颈链套在脖子上,他也不想离开弟兄们,那些是他唯一的朋友——当然,他更不愿意回去重新面对那将他送来长城等死的父亲。
这趟旅程对其他人的意义则大不一样。对他们来讲,这意味着幸福的结局。吉莉在角陵城会很安全,幅员辽阔的维斯特洛隔开了她和恐怖的鬼影森林,她会当上他父亲城堡里的女仆,吃饱穿暖,生活在一个大世界的小角落,一个她身为卡斯特的妻子时做梦也想不到的大世界。她将眼看着儿子茁壮成长,成为猎人、马夫或者铁匠。假如那男孩天赋异秉,甚至会有骑士收他作侍从。
伊蒙学士去的也是好地方。他将沐浴在旧镇温暖的轻风中,享受余生,与学士同伴们交流,并将智慧分享给助理学士和学徒。但他休息的权利是用一生的辛劳挣来的,山姆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就连戴利恩也会过得更开心。他因**罪被送来长城,虽然他自己坚决否认,他自认应当成为某位诸侯的随从,伴其左右献艺。现在机会来了,琼恩任命他为“浪鸦”,以取代尤伦——尤伦失踪多时,大概已死——负责游历七大王国,歌颂守夜人的英勇,时不时带着新募的人员返回长城。
的确,这趟航程漫长而又艰辛,但对其他所有人来说,至少有个盼头,幸福的结局在等待他们。山姆只能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我是为他们而去的,他告诉自己,为了守夜人,为了别人的幸福。然而他看大海看得越久,就越是感到寒冷深邃。
不在外头看水面更糟,挤在尾楼底下大家共享的狭促船舱里,山姆的肚子就受不了。他曾试图为正给儿子喂奶的吉莉打气。“这艘船将把我们带到布拉佛斯,”他说,“我们再在那儿找船去旧镇。我小时候看过一本关于布拉佛斯的书,据说该城建于一个潟湖周围,由上百岛屿组成,湖口还有泰坦巨人呢,那是一个数百尺高的石头人哟。他们用船只代替马匹,他们的戏子表演的是精巧的剧本,而非随处可见的愚蠢的即兴闹剧。那里的东西也很好吃,特别是鱼,还有各种各样的蛤、鳗鱼和牡蛎,都是从潟湖中捕上来的新鲜货。转船期间,我们应该有几天空隙,我带你去看戏吃牡蛎吧。”
他以为那会让她高兴,结果大错特错。吉莉迟钝无神的眼睛透过几缕肮脏的头发瞥了瞥他,“假如你愿意的话,大人。”
“那你想要什么呢?”山姆问她。
“什么也不要。”她背过身去,将儿子从一边乳头换到另一边。
船只摇晃,搅起肚内的食物,起程前,他刚吃过鸡蛋、培根和炸面包。忽然间,山姆再也无法忍受在船舱里多待一刻。于是他站起身,爬上梯子,去把早饭交给大海。山姆晕船晕得如此厉害,他甚至无暇关心风向,结果呕吐时没选对船舷,污物全溅到了自己身上。虽然如此,他仍然感觉好多了……尽管为时不长。
此船名为黑鸟号,乃是守夜人军团最大的划桨船。在东海望时,卡特·派克告诉伊蒙学士,暴鸦号和利爪号的速度更快,可惜它们是狭长的战舰,是迅捷的猛禽,桨手坐在露天甲板上划船,而斯卡格斯岛之外的狭海水域环境恶劣,黑鸟号才是更好的选择。“狭海多风暴,”派克警告他们,“冬季的暴风雨更猛烈,但秋天的更频繁。”
最初十天相当平静,黑鸟号在海豹湾中行驶,从没让陆地离开视野。起风时很冷,但空气中有股清新的咸味。山姆几乎吃不下东西,即使强迫自己吞咽下去,食物在肚子里也留不长,但除此之外,他感觉还不算太糟。他多次鼓励吉莉,尽量让她高兴,事实证明这并不容易。无论他怎么说,她都不肯上甲板去,宁愿留在黑暗中抱着儿子,而婴儿也似乎跟母亲一样不喜欢船。行船期间,他不是哇哇哭闹,就是呕吐母亲的乳汁,还老拉肚子,弄脏了吉莉裹着他为他保暖的毛皮,弄得舱内阵阵恶臭。不管山姆点上多少根牛油蜡烛,粪便的味道始终存在。
室外要舒服多了,尤其是戴利恩唱歌的时候。歌手很受黑鸟号的船员们欢迎,因为他会在他们划桨时表演。他会唱所有他们喜欢的歌:有悲伤的歌,比如《吊死黑罗宾的日子》、《人鱼挽歌》和《我的秋天》;也有雄壮的歌,比如《铁枪》和《七子七剑》;还有《贵妇的晚餐》、《她的小花儿》和《快乐**麦吉特》这样的靡靡之音。每当他唱到《狗熊与美**》时,所有桨手都会跟着唱,而黑鸟号仿佛在水面上飞翔。早在艾里莎·索恩手下受训时,山姆就知道戴利恩的武艺不精,但他有副好嗓门,伊蒙学士形容说那像加了蜜的雷。他也会弹木竖琴,会拉小提琴,甚至会自己写歌……尽管山姆对他的歌不太感冒,无论如何,坐着听歌算是船上最好的消遣,就是箱子太硬,太多木刺,让山姆不由得感谢自己生了个肥屁股。胖子的优势就是走到哪儿都自带坐垫,他心想。
伊蒙学士也喜欢在甲板上度日,裹着一堆毛皮凝视水面。“他在看什么?”某天,戴利恩疑惑地问,“对他而言,这上面跟船舱底下不是一样黑吗?”
老人听见了他的话。伊蒙的眼睛虽然看不清,耳朵却没问题。“我并非生来就是盲人,”他提醒他们,“我记得上回经过这儿的情形,记得每一块岩石、每一棵树和每一波海浪,记得灰色的海鸥在船只的尾浪后面飞翔。我当时三十五岁,戴上颈链已经十六年了。伊戈想要留我在身边辅佐他统治国家,但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是在这里,最终他拗不过我,只好派出金龙号载我北上,还让他的朋友邓肯爵士亲自护送我抵达东海望。历史上,娜梅莉亚曾把六位国王用黄金镣铐锁拿住送来长城,自那以后,新人到来时没有过如此盛况。伊戈也清空了地牢,这样我就不用独自立誓。他说他们就是我的荣誉护卫——其中一位乃布林登·河文,后来被选为总司令。”
“您是指血鸦?”戴利恩说,“我知道一首关于他的歌,《一千零一只眼睛》。但我以为他是百年之前的人了。”
“我们不都一样?我也曾经像你一样年轻啊。”这似乎让他感到悲哀。他开始咳嗽,然后闭上眼睛睡去,每当海浪晃动船只,他也在毛皮之中摇摆。
他们在灰色的天空下航行,先往东,再往南,然后又往东,海豹湾渐渐开阔。船长是个头发斑白的黑衣弟兄,肚子就像啤酒桶,他穿的黑衣褪色很厉害,因此船员们称他为“老破烂”。他很少说话,大副却把他没说的都补上了,每当风势减弱或者桨手们劲头不足,他就会朝咸涩的空气一通咒骂。大家早上喝燕麦粥,下午喝豌豆粥,晚上就着麦酒吃腌牛肉、腌鳕鱼和腌羊肉。戴利恩唱歌,山姆呕吐,吉莉或哭泣或给婴儿喂奶,伊蒙学士在睡梦中颤抖,这就是日常生活,而风日益寒冷,日益强劲。
即便如此,这也比山姆的上次航程好得多。当时他还不到十岁,乘坐着雷德温大人的三桅船青亭女王号出海。她有黑鸟号的五倍那么大,华丽雄伟,三张酒红色巨帆,一排排桨叶在太阳底下闪耀着金色与白色的光芒。离开旧镇时,那些桨上下摆动的景象令山姆为之屏息……但那是雷德温海峡最后的美好记忆。跟现在一样,大海让他反胃,而这招致了父亲大人的厌恶。
抵达青亭岛后,情况变得更加糟糕。雷德温大人的双胞胎打一开始就鄙视山姆。每天早晨在校场上,他们都找出新花样羞辱他,第三天,霍拉斯·雷德温在他求饶时要他学猪叫,第五天,他弟弟霍柏让一个厨房小妹穿上自己的盔甲,用木剑把山姆打得哭出来。当她展示出真面目时,所有的侍从、侍酒和马夫哄堂大笑。
“这孩子只不过需要一点历练,为生活增添调料,”当晚,他父亲告诉雷德温大人,但雷德温家的小丑却摇晃着铃铛回应道,“对,一撮胡椒,一点上好的丁香,嘴里再塞一只苹果。”从此以后,蓝道大人禁止山姆在派克斯特·雷德温的屋檐下吃苹果。回航途中他继续晕船,但离开青亭岛好歹让他长长松了口气,甚至喉头污物的滋味也变得容易接受了。直到回家之后,母亲才悄悄告诉他,父亲原本不打算让他回来。“霍拉斯将代替你,而你将留在青亭岛当派克斯特大人的侍酒,如果你让他满意的话,就会跟他女儿订婚。”山姆仍然记得母亲轻柔的触摸,记得她用一小块沾着口水的蕾丝手帕,擦去他脸上的泪水。“我可怜的山姆,”她喃喃地说,“可怜的山姆。”
能再见到母亲真好,他一边想,一边抓住黑鸟号的栏杆,凝视着岩石岸边飞溅的浪花。假如她看到我穿上黑衣,或许还会感到骄傲。“我长大**了,妈妈,”我可以向她宣布,“我当上了事务官,成为了守夜人的汉子。弟兄们有时候还叫我‘杀手’山姆呢。”他也想跟弟弟狄肯和妹妹们重逢。“看,”他可以告诉他们,“看哪,我终于有点用了。”
但父亲也在角陵城等他。
一想到父亲,他又开始反胃。山姆俯身到船舷外呕吐,幸好这回不是逆风,这回他走对了方向。无论如何,他呕吐的水平越来越高了。
卡至少他自己这么觉得,直到黑鸟号远离陆地,向东直穿海湾,朝斯卡格斯岛前进。
该岛坐落在海豹湾出口处,大得惊人,布满山峰,乃是一片蛮荒之地,居民净是些未开化的野蛮人。山姆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生活在洞穴和阴森偏远的山地里,作战时骑毛发蓬松的大独角兽。“斯卡格斯”在古语中是“岩石”的意思,于是斯卡格斯人自称“岩种”,但其他北境人管他们叫斯卡哥族,并且很不喜欢它们。仅仅一百年前,斯格斯岛曾起兵反叛,好多年后才得以平息,这次战争还夺去了临冬城公爵及其手下数百名武士的性命。有些歌曲中说斯卡哥族是食人族,说他们的战士杀死敌人后会吃其心肝。有个著名的故事讲述古时候的斯卡格斯人航行到附近的斯凯恩岛,抓走女人,屠杀男人,然后用他们的肉在鹅卵石海滩上开了半个月的宴会。无论真假,反正直到今天,斯凯恩岛仍无人居住。
戴利恩会唱那些歌。当斯卡格斯岛荒芜的灰色山峰从海面上升起时,他走到船首,站到山姆身边,“假如诸神够慷慨,我们或许可以瞥到独角兽。”
“假如船长够水平,我们就不会靠得那么近了。斯卡格斯岛附近的水域危险叵测,礁石可以把船壳像蛋壳一样磕破。哦,你别跟吉莉提这些,她已经够害怕的了。”
“她?她和她那哇哇哭闹的小家伙都很讨厌,我不知道谁更吵。只有当吉莉把奶头塞进他嘴里,他才会停止哭喊,然而接下来又换成吉莉抽泣。”
山姆也注意到了。“也许孩子弄疼她了,”他无力地说,“也许他开始长牙……”
戴利恩用一根手指拨了一下琵琶,弹出嘲弄的音符,“我听说野人比较勇敢。”
“她确实很勇敢。”山姆坚持,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没见过吉莉如此委靡不振。虽然她大多数时间都把脸庞隐藏起来,并让船舱保持黑暗,但山姆能看出她的眼睛总是红红的,颊间沾满泪水。他问她出了什么事,她只摇摇头,他只好自己去猜。“她害怕大海,仅此而已,”他告诉戴利恩,“来长城之前,她只见过卡斯特的堡垒及其周围的森林,据我所知,吉莉从没离开自己的出生之地超过半里格。她见过小溪与河流,但没见过湖泊,直到我们路过一个……至于大海……大海教人害怕……”
“别傻了,这不还能看到陆地么?”
“总有一天就看不到了。”山姆对此耿耿于怀。
“一点点水嘛,肯定吓不倒杀手。”
“对,”山姆撒谎,“吓不倒我。但吉莉……或许你该为他们演奏摇篮曲,以助婴儿入睡。”
戴利恩厌恶地撇撇嘴,“除非她给儿子屁眼里插上栓子。我受不了那味道。”
第二天开始下雨,海面更加起伏不定。“我们最好到底下干燥的地方去。”山姆告诉伊蒙师傅,老学士只是微笑,“雨滴在脸上,这感觉很好,山姆。犹如眼泪。请让我再多待一会儿吧,距离我上一次哭泣已经很久了。”
伊蒙学士年迈体弱,山姆不可能把他一个人留在甲板上,他也只好留下。他在老人边上待了将近一个钟头,裹紧斗篷。绵绵细雨渗进皮肤,伊蒙却好像根本没感觉到。他只是叹息,闭上眼睛,山姆移近,为他遮挡住大部分风雨。他很快就会要我扶他回船舱,山姆告诉自己,他一定会的。但他一直没有召唤,最后,遥远的东方响起隆隆雷声。“我们必须下去了。”山姆颤抖着说。伊蒙学士没回答。山姆这才意识到老人睡着了。“师傅,”他一边说,一边轻轻摇晃他的肩膀,“伊蒙师傅,醒醒。”
伊蒙睁开白色的盲眼。“伊戈?”他回应道,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淌下来,“伊戈,我梦到自己变老了。”
山姆不知该怎么办。他跪下来抱起老人,走到甲板下面。没人称赞过他强壮,而雨水浸透了伊蒙学士的黑衣,使他重了一倍——即便如此,他整个人也就跟孩童一般。
他抱着伊蒙挤进船舱,发现吉莉把蜡烛全烧完了。婴儿在睡觉,而她蜷缩在角落里轻轻哭泣,身披山姆给她的大黑斗篷。“帮帮我,”他急切地说,“帮我把他擦干偎暖。”
她立刻站起来,他们一起脱下老学士的湿衣服,将他埋在一堆毛皮下面。他的皮肤冰冷潮湿,摸上去黏黏的。“你也睡进去,”山姆告诉吉莉,“抱住他。用体温捂热他。我们必须让他暖和起来。”她照做了,没多说一个字,但鼻子始终在抽咽。“戴利恩在哪儿?”山姆问,“大家待在一起能暖和一些。我得把他找来。”他正要上去找歌手,脚下的地板突然一个起伏。吉莉发出尖叫,山姆重重地跌倒在地,婴儿醒了,大声哭喊。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船又晃了一下,把吉莉抛入他怀中,野人女孩紧紧抓着山姆,令他透不过气。“别害怕,”他告诉她,“这不过是一次历险。将来有一天你可以讲给儿子听。”但她只是将指甲深深抠入他手臂中,浑身发抖,剧烈啜泣。不管我说什么,只能让她更难受。他紧紧抱住她,尴尬地发现她的胸部紧贴着他。尽管他怕得要命,但这已足够让他那活儿硬起来。她会感觉到的,他羞愧地想,但即便她真的感觉到了,也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把他抓得更紧。
随后的日子大同小异。他们没见到太阳。灰暗的白昼,漆黑的夜晚,偶有闪电照亮斯卡格斯岛的山峰。他们都很饿,但没人吃得下。船长开了一桶火酒以鼓舞桨手,山姆尝了一杯,只觉数条火蛇顺着喉咙蜿蜒而下,穿过胸膛,教人长出一口气。戴利恩也喜欢上了这种酒,后来鲜有清醒的时候。
船帆时收时放,某天其中一片掉下桅杆,如同一只大灰鸟般飞走了。黑鸟号绕过斯卡格斯岛南岸,礁石群中有艘划桨船的残骸,船员们被冲上海岸,成了白嘴鸦和螃蟹的餐点。“妈的,太靠近了,”老破烂咕哝,“一个大浪就能把我们打到它们边上。”
桨手们已经筋疲力竭,但看到这番景象,仍然弓起背使劲划,船只缓缓向着南方的狭海驶去,斯卡格斯岛渐渐缩小,天边只剩若干黑影,仿佛是乌云,又仿佛黑色的峰峦,又或两者皆有。那之后的八天七夜,天气晴朗,海波平静。
接着,暴风雨又来了,比先前更猛烈。
这是三场风暴还是一场,其中有没有片刻平歇?山姆完全不知道,虽然他拼命想要弄清状况。“那有什么关系?”他们全挤在船舱里,戴利恩大声嘶喊。这当然没关系,山姆想告诉他,但只要我想着这个问题,就不会想到被淹死、不会想到呕吐或者伊蒙学士的颤抖。“没关系。”他尖叫着回答,雷声淹没了其余的言语,甲板突然倾侧,将他摔倒。吉莉在抽泣。婴儿尖声啼哭。老破烂正在上面对着船员们大喊大叫,这位衣衫破旧的船长原本从不说话。
我讨厌大海,山姆心想,我讨厌大海,我讨厌大海,我讨厌大海。一道明晃晃的闪电透过头顶木板间的缝隙照亮了船舱,比白天的日头更明亮。这是一艘结实的好船,一艘结实的好船,一艘好船,他告诉自己,它不会沉没。我不害怕。
在暴风雨的间歇中,山姆极想呕吐,却又吐不出来,他紧抓着栏杆,直到指节发白。他听见一些船员嘀咕说,这就是把女人带上船的后果,尤其是带上女野人。“她跟自己的老爸上床,”当狂风再度呼啸时,山姆听见一个人说,“这比卖淫还糟糕,大逆不道。我们都会被淹死的,除非先摆脱她,还有她生下来的小怪物。”
山姆不敢与他们起冲突。他们都比他大,结实强健,多年的划桨生活使得他们肩宽臂壮。但他天天打磨匕首,而每次吉莉离开船舱去解手,他都跟着一起去。
连戴利恩也对野人女孩恶言相向。有一次,在山姆的多方敦促下,歌手唱摇篮曲安抚婴儿,但才唱一段,吉莉就伤心欲绝地痛哭流涕。“七层地狱啊,”戴利恩呵斥道,“你就不能先暂停,等听完一首歌再哭吗?”
“继续唱,”山姆恳求,“只管为她唱歌就行了。”
“她不需要听歌,”戴利恩说,“只需要被狠狠抽几巴掌,或者被强暴一回。滚开,杀手。”他将山姆推到一边,走出船舱,去弄火酒喝,跟粗犷的桨手弟兄们做伴,从中寻求安慰。
山姆用完了所有办法,他几乎习惯了那味道,但在暴风雨和吉莉的抽泣中,他好几天睡不着。“你能不能给她些什么?”山姆看到伊蒙学士醒来,便压低声音询问,“草药或药水,让她不要如此害怕?”
“她没害怕,”老人告诉他,“她的哭声中唯有悲伤,这是药物无法医治的。让她尽情流泪吧,山姆,你堵不住这滔滔浪花。”
山姆不明白,“她正前往安全的地方。暖和的地方。为什么要悲伤?”
“山姆,”老人轻声道,“你有一双好眼睛,却视而不见。她是一位母亲,她在为自己的孩子悲伤。”
“那孩子只是晕船而已。我们都晕船。到达布拉佛斯之后……”
“……那个婴儿也仍然是妲娜的儿子,并非吉莉的亲生骨肉。”
山姆过了好一会儿才领会伊蒙的暗示,“这不可能……她不会……那当然是她的孩子。不带上自己的儿子,吉莉决不会离开长城。她爱他。”
“她为两个孩子哺乳,两个孩子都爱,”伊蒙说,“但爱的程度并不相同,没有一个母亲会给所有孩子同样的爱,甚至连天上的圣母也不例外。我敢肯定,吉莉并非自愿丢下儿子的,总司令大人如何威胁,如何承诺,我猜不到……但一定有过……”
“不。不,这样做不对。琼恩决不会……”
“琼恩不会。但雪诺大人会。很多时候,没有愉快的选择,山姆,只不过其中之一比余下的略少一些悲哀罢了。”
没有愉快的选择。山姆想起了他和吉莉一起经历的所有磨难,卡斯特的堡垒,熊老之死,冰雪与寒风,一天一天接一天的雪原之旅,白树村的尸鬼,冷手和满树的乌鸦,长城,长城,长城,长城底下的黑门。这一切都是为什么?没有愉快的选择,没有幸福的结局。
他想要尖声嘶喊,他想要号叫哭泣,他想要颤抖着呜咽着蜷成一个球。琼恩调换了婴儿,他告诉自己,琼恩调换了婴儿,以保护小王子,好让他远离梅莉珊卓的火焰,远离她的红神。假如她烧死的是吉莉的儿子,又有谁会在乎呢?除了吉莉之外没有人。他不过是卡斯特的小崽子,出自**的怪物,远远比不上塞外之王的儿子重要。他既不能做人质,也不能做祭品,一点用也没有,他甚至没有名字。
山姆默默无语地蹒跚上甲板去呕吐,但肚子里没东西可以倒出来。黑夜已经降临,这个夜晚平静得出奇,好多天都没有这样的平静。黑沉沉的海洋仿佛玻璃一般,桨手们坐在桨位上休息,其中一两个睡着了。风动船帆,山姆看到北方的点点繁星,还有被自由民称做“盗贼星”的红色流浪星。那颗星星代表我,山姆悲哀地想,我助琼恩当上总司令,我把吉莉和婴儿带给他。没有幸福的结局。
“杀手。”戴利恩出现在山姆身边,完全没察觉他的痛苦。“这是个甜美的夜晚,多么难得。看,星星全出来了。我们甚至有可能看到月亮。也许最糟糕的阶段已经过去。”
“不。”山姆擦了擦鼻子,用胖胖的手指指向乌云密布的南方,指向那片聚集的黑暗。“看那儿。”他说。话刚出口,突然远方来了一道沉默的闪电,光亮炫目,云层闪烁了片刻,仿佛层层叠叠的山峦,呈现紫色、红色,还有黄色,高高矗立在世界尽头。“最糟糕的还没有到来。最糟糕的才刚刚开始。永远也没有幸福的结局。”
“诸神保佑,”戴利恩笑道,“杀手,你可真是个胆小鬼。
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17 詹姆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入城时骑着高大战马,雄赳赳气昂昂,身披上过瓷釉的红钢铠甲,铠甲经过一再打磨,鲜亮如火,装饰着宝石与黄金涡旋;他出城时则是坐在高大的四轮马车中,被绯红的旗帜覆盖,六名静默姐妹在旁护送遗骨。
送葬队伍自诸神门离开君临,因为这里比雄狮门更为宽阔华丽,但就詹姆看来,这选择实在是个错误:没人能否认,他父亲是一头雄狮,但就连泰温公爵自己也不敢把自己当成神。
陪伴泰温公爵马车的荣誉护卫共有五十名骑士,长枪上飘扬着绯红三角旗。在这五十名骑士后面则是西境的列位诸侯,大风席卷,“噼里啪啦”地掀动着他们的旗帜,无数旌旗在空中搅成一团。詹姆依次骑下去,经过了野猪旗、獾旗、甲虫旗、绿箭红牛旗、交叉双戟旗、交叉长矛旗、树猫旗、草莓旗、荆棘花朵旗、四分日芒旗等种种纹章。
布拉克斯伯爵身穿镶银线的淡灰色外套,心口处绣了一只紫色独角兽;贾斯特伯爵全身黑甲,胸甲上嵌三个黄金狮子头——关于他战死的传言看来不无因由,伤势和长期监禁把他折磨成了一副骨架;班佛特伯爵的恢复状况比较好,似乎已做好了投入下场战斗的准备;普棱穿紫衣,普列斯特穿貂皮,摩兰德的服色则是黄褐与绿色相间,但他们个个身披绯红丝绸披风,以示尊崇被他们护送回乡的封君。
走在诸侯们后面的,是一百名十字弓手和三百名重装步兵,绯红披风也在他们肩头飞舞。身着白袍白甲的詹姆在这条红色的河流中感觉颇不自在。
叔叔也没给他好气受。“队长大人,”当詹姆终于来到队伍后面,骑在凯冯爵士身旁时,对方开口道,“陛下差你来传达最后的命令吗?”
“我不是为瑟曦而来。”在他们身后,一个鼓手敲打起来,节奏缓慢、整齐,充满悲哀。死了,它好像在低语,死了,死了。“我是来道别的。为我父亲。”
“这也是她的父亲。”
“我和瑟曦不同,我长胡子,她长**,如果你还是分不清楚,叔叔,你可以数数我们的手,有两只的那个是瑟曦。”
“他们两个都爱耍小聪明,”叔叔道,“够了,省省你的贫嘴吧,爵士,我没兴趣。”
“好的。”看来事情很难朝我希望的方向发展。“瑟曦很想亲自跟你道别,只是事务紧迫,脱不开身。”
凯冯爵士哼了一声。“彼此彼此,大家不都有事?你怎么不守着你的国王呢?”他的语气就像是责难。
“他平安无恙。”詹姆防卫性地道,“今天早上由巴隆·史文值班,这是位忠勇的好骑士。”
“从前只要提到白骑士,‘忠勇’二字根本不用强调。”
这帮弟兄又不是我挑的,詹姆心想,如果我有选择的权力,御林铁卫必将恢复往日的荣光。可惜,这是番无力的废话,毕竟有谁会相信“弑君者”的豪言壮语呢?一个把荣誉当狗屎的人。随它去吧,詹姆认定,我不是来这里和叔叔争辩的。“阁下,”他郑重其事地说,“您得与瑟曦讲和。”
“我们之间开战了吗?我怎么不知道。”
詹姆不理会对方的嘲弄,“兰尼斯特家族内部的争端只会令我们的敌人得利。”
“就算有争端,也不是我的错。瑟曦想要统辖一切,很好,我完全赞成,我就把国家大事全交给她,唯愿解甲归田,自享安乐。我要去戴瑞城和我儿子一起生活,他的城堡急需重建,封地也得重新播种,并加以保护。”他突然发出一阵苦涩的大笑,“你姐姐也没留什么工作给我这副老骨头,不是吗?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参加蓝赛尔的婚礼,他的新娘早已经等不及了。”
他那孪河城给的寡妇。表弟蓝赛尔骑在十码之后,眼眶深陷,头发花白干燥,貌似比贾斯特伯爵的年纪还大。看着他,詹姆感觉幻影手指又抽搐起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他已经无数次试图与蓝赛尔接触,却从来找不到对方单身的时机——表弟要么和父亲在一起,要么有修士陪伴。他是凯冯的儿子不假,但打骨子里懦弱无能。提利昂在撒谎,他唯一的目的是造成伤害。
于是詹姆不再去想表弟,继续游说叔叔,“婚礼之后,你还留在戴瑞城?本书转载ㄧбkwαр.①⑥κ.сΝ”
“至少盘桓一段时日吧。据说桑铎·克里冈在三河流域落草为寇,你姐姐想要他的脑袋,我猜他可能加入了唐德利恩一伙匪帮。”
詹姆已经听说了盐场镇事件,现在大半个国度都知道了。那次洗劫异常野蛮,妇女被强暴后杀戮,婴儿在母亲的怀抱中遭遇屠杀,镇子的一半烧为灰烬。“有蓝道·塔利镇守女泉城,土匪蟊贼交给他对付应该没问题。叔叔,你还是去奔流城吧。”
“奔流城下由达冯爵士统一指挥,他是新任西境守护,不会需要我——而蓝赛尔需要我。”
“好吧,叔叔。”听着节律的鼓点,詹姆脑袋里阵阵抽痛。死了、死了、死了。“多加小心,让你手下的骑士们加强巡逻防护。”
叔叔冷酷地瞥了他一眼,“你威胁我,爵士?”
威胁?他不由一愣。“只是提醒你而已。我的意思是……桑铎很危险。”
“我当年吊死无数匪徒与强盗骑士的时候你还在襁褓中流屎流尿呢。爵士,如果你担心我会亲自出马与桑铎或唐德利恩决斗,那大可不必,并非每位兰尼斯特都爱慕虚荣。”
怎么了?叔叔,我得罪你了吗?“亚当·马尔布兰也能完成扫荡乡野的任务,要不,派布拉克斯、派班佛特、派普棱,他们都行,但能坐上首相高位、居中调度的,放眼天下只有你一人啊。”
“你姐姐知道我的条件。告诉她,条件不变——在她枕边告诉她。”凯冯一夹马肚,扬长而去,不再与詹姆对话。
詹姆默然观望,幻影右手阵阵抽搐。他原来抱着一线希望,以为是瑟曦过于偏执,方才造成今天的局面,看来错的反而是自己。他知道我俩的底细,知道托曼和弥赛菈的底细,而瑟曦知道他知道。另一方面,凯冯爵士乃凯岩城嫡生的兰尼斯特,他不相信瑟曦将要对付他,可……可我看错了提利昂,也会看错瑟曦吗?儿子能杀父亲,侄女处决叔叔又有什么奇怪呢?何况这是个心怀不轨的叔叔,他了解太多内幕,留下来祸患无穷。或许瑟曦暗中把这肮脏的任务丢给猎狗,等桑铎·克里冈干掉凯冯爵士,她就不用玷污自己的双手了。桑铎有这个能耐。凯冯·兰尼斯特曾是名勇猛的剑客,但他老了,而猎狗……
后面的队伍赶了上来。表弟左右有两名修士陪伴,詹姆出声招呼。“蓝赛尔。老表。我很想来参加你的婚礼,可惜职责在身,不容许我出远门。”
“您必须保护好国王。”
“我会的。不过嘛,不能来闹你的新房,实在有些遗憾。对了,别担心,这是你的头婚,却是她的第二次,我相信你老婆会很乐意指导你怎么做的。”
这段色迷迷的话引得周围几名领主哈哈大笑,蓝赛尔的修士则投来严峻的目光。表弟本人在马鞍上不安地蠕动着,“我懂得如何尽丈夫的责任,爵士先生。”
“很好,新娘子在新婚之夜就需要这个,”詹姆说,“一个懂得如何尽责任的男人。”
蓝赛尔脸颊上升起一轮红晕。“我会为您祈祷,表哥,也会为太后陛下祈祷。愿老妪赐予她睿智,愿战士保护她周全。”
“瑟曦要战士做什么?他有我。”詹姆掉转马头,白袍在风中飞扬。小恶魔撒谎,瑟曦宁肯跟劳勃的尸体做爱也不会看上蓝赛尔这种满口虔诚话的傻瓜。提利昂,狗杂种,你他妈连撒谎也不找个好对象,如此不堪一击!他最后一次与父亲的送葬马车道别后,飞奔回远方的都城。
返回伊耿高丘上的红堡途中,詹姆·兰尼斯特惊觉君临城的街道已几乎荒芜了。曾把赌场和食堂挤得水泄不通的士兵们,此刻已然纷纷离开。勇武的加兰带上提利尔一半的军队返回高庭,他母亲和祖母也随他去了;剩下的一半军队在梅斯·提利尔与马图斯·罗宛的统率下向南方进军,提利尔公爵要再度围攻风息堡。
至于兰尼斯特方面,只在城外保留了两千精锐老兵,等待派克斯特·雷德温的舰队赶来,载他们渡过黑水湾,攻打龙石岛。情报显示,史坦尼斯大人北上时只留下一支小规模的卫戍部队,所以瑟曦认为两千人足够了。
其余的西境人被遣散回家,回到妻儿们身边,重建家园,播种耕地,争取在冬天降临前获得最后一次收成。在他们踏上西归之路的那一天,瑟曦带着托曼前来营地检阅,让士兵们为小国王欢呼。那一天她真的太美,他忘不了她唇上的笑意,忘不了秋日的艳阳照耀在她黄金的鬈发上。不管有多少人在背后议论姐姐,她只要用心,满可以赢得众人拥戴。
经过城门时,詹姆看见二十多名骑士正在院子里练习骑马刺枪靶。这又是一件我永远不可能再做的事,他心想。枪比剑沉,更难驾驭,而他连剑都用不好。他设想自己左手持枪,用右手的断肢绑盾牌——可比武时,对手都是从左边跑来,绑在右面的盾牌不就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是纯粹的摆设吗?不,我比武的日子已经结束了,他下马时告诫自己……尽管如此,詹姆还是忍不住停步观察。
高个塔拉德爵士被沙包从后撞中脑袋,摔下马来。壮猪的力道猛烈,乃至于刺穿了当靶子的盾牌,接着凯切镇的肯洛斯替他彻底收拾了盾牌。等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上场时,新的盾牌已被装上,随后蓝柏特·特拔瑞的枪堪堪擦过,但“没胡子”琼恩·本特利,还有亨佛利·史威佛和埃林·斯脱克皮都瞄得很准,红罗兰·克林顿甚至完美地折断了长枪。
最后,百花骑士让前叙诸位都黯然失色。
詹姆一直认定,骑马比武的决定性因素乃是马术。只见洛拉斯以潇洒的姿势向前冲去,与长枪似乎自娘胎起便连为一体……嗨,难怪他老妈任何时候都顶着一副苦瓜脸。玩笑归玩笑,他真的想刺哪里就刺哪里,平衡性比猫还棒。或许上次他把我打下马来并非侥幸吧。詹姆突然感到很遗憾,不能再有机会与这小子交手,于是丢下训练中的众人走开了。
瑟曦正在红堡书房内,旁边有托曼和玛瑞魏斯大人黑发的密尔老婆。三人对着派席尔国师哈哈大笑。“我错过什么笑料了吗?”詹姆推门道。
“噢,瞧啊,”玛瑞魏斯上气不接下气,“您勇敢的弟弟回来了,陛下。”
“他的大部分回来了。”詹姆发现,太后又喝酒了。最近,瑟曦随时在身边放着一壶葡萄酒,而曾经她是那么地厌恶劳勃·拜拉席恩酗酒的习惯。他不喜欢这样,这些日子以来,好像老姐做的每一件事他都不喜欢。“师傅,”瑟曦吩咐,“麻烦你,把消息再给队长大人复述一遍。”
派席尔的模样极为窘迫。“来了一只乌鸦,”他最后说,“从史铎克渥斯堡来的。坦妲伯爵夫人宣布他女儿洛丽丝产下一个强壮而健康的男婴。”
“你根本猜不到他们给这小杂种取的名字,弟弟。”
“我记得他们想叫他泰温。”
“是的,不过当然被我制止了。我告诉法丽丝,我不允许我父亲的盛名糟蹋在猪倌和母猪交配生产的野种上。”
“史铎克渥斯伯爵夫人坚称命名不是照她的意思。”派席尔大学士插话道,他布满皱纹的前额上全是汗珠。“她说是洛丽丝的丈夫给取的。那个波隆,他……看来他……”
“提利昂,”詹姆脱口而出,“他为这孩子命名提利昂。”
老人颤巍巍地点点头,同时用长袍的袖子擦汗。
詹姆乐了,“送上门啦,亲爱的老姐,你到处找不着提利昂,原来他一直躲在洛丽丝的肚子里面呢。”
“小丑。你和那波隆都是小丑。毫无疑问,此刻野种吮吸着白痴洛丽丝的乳头,而佣兵边看边为自己的无礼之举洋洋得意。”
“这孩子或许是与您弟弟有些相似,所以才取这个名。”玛瑞魏斯夫人设想,“他或许天生畸形,缺个鼻子什么的。”说到这,她咯咯傻笑。
“我们要送给这位好孩子一份礼物,”太后宣布,“你说呢,托曼?”
“给他一只猫咪吧。”
“一只小狮子比较好。”玛瑞魏斯夫人建议。让它撕破他的小喉咙,她的微笑是再明白不过的暗示。
“我想送他的,是不同类型的礼物。”瑟曦说。
想必是个新继父吧,詹姆懂得姐姐眼神的含义。在托曼的新婚之夜,当她焚烧首相塔的时候,他也见过如此的神情。想当初,绿火的焰芒沐浴着旁观者们,人们犹如苍白腐烂的尸体,犹如一群贪婪的僵尸,但僵尸群中也有美丽的存在——在这恶毒的光芒照耀下,瑟曦美得可怕,她将一只手放在胸口,嘴唇微启,碧眼炯炯有神。她在哭啊,詹姆意识到,至于是由于悲伤还是狂喜他就闹不明白了。
看着姐姐,他忧心忡忡,因为她令他想起了伊里斯·坦格利安,前王也是如此地为焚烧着迷。国王在御林铁卫面前没有秘密。伊里斯统治末期,他和王后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他们不仅分居,而且在白天也尽可能回避对方。但每当伊里斯烧死人的时候,晚上雷拉王后的卧室内总不会平静。他烧死“锤子与匕首”首相的那一天,詹姆和琼恩·戴瑞正好负责警卫王后的卧室,而国王在里面放纵。“停手!你弄痛我了!”透过橡木门,他们听见雷拉的哭叫。“你弄痛我了!”在他耳中,这声音比切斯德伯爵的尖叫更难以忍受。“我们发誓保护她不受别人伤害。”詹姆最终开口道。“是的,”戴瑞承认,“但他例外。”
这天之后,詹姆只见过雷拉一次,那是王后起程前往龙石岛的清晨。雷拉披着斗篷,拉起兜帽,迅速爬进王家轮宫里,下了伊耿高丘,前往河边上船。他没机会与王后讲话,却听见了侍女们的低语,她们说王后的模样就像是被野兽摧残过,大腿上全是爪印,**被牙齿咬破。野兽,戴王冠的野兽,詹姆静静地想。
疯王最终杯弓蛇影到不准任何人在他面前佩带利器——除了御林铁卫。他不修边幅,胡须纠结脏污,蓬乱的银金色长发直垂到腰部,黄指甲弯弯曲曲,长到九寸长。但利器仍旧折磨着他,铁王座上的利器,令他无法逃避。他的胳膊和腿脚上密密麻麻全是血痂和半愈合的伤疤。
让我君临焦黑骨骸与烤熟血肉,詹姆看着姐姐的笑脸,心事重重,让我成为灰烬之王。“陛下,”他严肃地说,“我们可以私下谈谈吗?”
“好吧。托曼,你今天该上课了,请随大学士去教室。”
“是,母亲。我们正在学习受神祝福的贝勒国王。”
玛瑞魏斯夫人也识趣地离开,临走前亲吻了太后的双颊。“今晚您还和我共进晚餐吗,陛下?”
“如果你不来,我可要生气了。”
詹姆没法不注意密尔女人走路时摇晃屁股的姿态。每一步都是诱惑。等门关上,他赶紧清清喉咙,开口道,“先是凯特布莱克,接着是科本,现在又来了这个女人。亲爱的老姐,你打算开马戏团么?”
“我喜欢坦妮娅夫人。她会逗我开心。”
“她是玛格丽·提利尔的随从,”詹姆提醒瑟曦,“她会把你的情报泄露给咱们的小王后。”
“她当然会。”瑟曦伸手灌满酒杯。“当我提出要收留坦妮娅时,玛格丽兴奋得发抖,你瞧她说了什么:‘她会成为您的姐妹,正如她是我的姐妹。我当然会把她给您!陛下,我已经有了我的表亲和众多小姐夫人们了。’哼,咱们的小王后舍不得让我孤孤单单呢。”
“你明知她是间谍,留着做甚?”
“玛格丽自作聪明,打错了算盘,她不晓得这密尔婊子是条口蜜腹剑的毒蛇。现今我让坦妮娅把我精心挑选过的情报回传给咱们的小王后,其中有些甚至是真的。”瑟曦眼中闪动着淘气的光彩。“而另一方面,坦妮娅将‘**玛格丽’的情况巨细无遗地向我汇报。”
“她会吗?你究竟了解她多少?”
“我了解她是位母亲,她有一个儿子,她想让他在这世上出人头地,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当母亲的都这样。玛瑞魏斯夫人或许是条毒蛇,但她不笨,她知道我能做到的比玛格丽能做到的多得多,所以宁愿站在我这边。她告诉我的事情很丰富,你绝对猜想不到。”
“什么事情?”
瑟曦坐到窗边。“比如……你知道荆棘女王的轮官里有一大箱钱币吗?那是征服战争之前铸造的金币。每有商人呆头呆脑地提出以金币交易,她便会欣然使用高庭的金子来支付,因为每枚金币只有当前的金龙一半重。呵呵,哪个商人敢投诉梅斯·提利尔的母亲大人欺诈呢?”她吮了一口酒。“你今天骑马可算愉快?”
“叔叔很在意你的缺席。”
“叔叔的意见不关我事。”
“当然关你的事。你应该好好利用他,就算不放在奔流城或凯岩城,也应该派去讨伐史坦尼斯大人,不是吗?宁肯起用凯冯也好过——”
“卢斯·波顿是新任北境守护。他会对付史坦尼斯。”
“别忘了,波顿大人被困在颈泽之外,而铁民扼守着要道卡林湾。”
“他们守不了多久,波顿的私生子很快便会清除这小小的障碍,打开通路。波顿大人还获得了两千佛雷士兵的增援,佛雷军由霍斯丁和伊尼斯带队,他们的力量加起来,足以压倒史坦尼斯和几千游荡的残人。”
“凯冯爵士——”
“——将专心致志地治理戴瑞城,教导蓝赛尔该怎么擦屁股。你别管他,父亲的死像把他阉了似的,他成了个没用的老头。达冯和达米昂对我们更有用。”
“他俩是有能力,”詹姆素来与两位表亲交好,“但你需要首相。不用叔叔,用谁呢?”
姐姐笑了,“放心,不会用你。我打算起用坦妮娅的老公,此人的祖父曾是伊里斯的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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