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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70 乔治·R.R.马丁(美)
“有些人考虑得太多,是因为他们害怕行动。”
“害怕与谨慎有区别。”
“噢,那我祈祷您永远不会害怕,伯父。希望您一切安好。”她举起一只手……
侍卫队长连忙将长柄斧往大理石地板上狠狠一跺。“小姐,你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请远离高台,谢谢。”
“我没有恶意,队长。我爱我的伯父,就跟他爱我父亲一样,我知道的。”特蕾妮在亲王面前单膝跪下。“我已经讲完来此要说的话了,伯父。若有冒犯,请您原谅,因为我的心已经裂成了碎片。您还爱我吗?”
“一如既往。”
“那为我祈福吧,然后我就走。”
道朗犹豫片刻后,将手放在侄女头上。“勇敢起来,孩子。”
“噢,我怎么会不勇敢?我是他的女儿。”
她刚告辞,卡洛特学士便立刻奔上高台。“亲王殿下,她有没有……来,让我看看您的手。”他首先检查手掌,然后轻轻翻过来,嗅了嗅亲王的手指。“没有,好的,这就好。没有刮痕,所以……”
亲王抽回手。“师傅,麻烦你给我弄点罂粟花奶好吗?一小杯足够了。”
“罂粟花奶。好的,当然。”
“现在,让我考虑考虑。”道朗·马泰尔轻轻催促,于是卡洛特匆匆走下楼梯。
外面太阳已经落下,拱顶内的光线成为昏暗的蓝,地板上的菱形渐渐消退。亲王坐在马泰尔家族金枪贯日纹章的高位中,脸色因疼痛而变得苍白。长久的沉默之后,他转向阿利欧·何塔。“队长,”他说,“我的卫兵有多忠诚?”
“绝对忠诚。”侍卫队长不知还能说什么。
“他们所有人?还是其中一部分?”
“他们是最优秀的。优秀的多恩人。他们会遵从我的命令行事。”他将长柄斧往地上一跺。“任何叛徒,无论是谁,我都会把他的人头带来。”
“我不要人头。我要服从。”
“大家服从您。”效忠。服从。守护。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需要出动多少人?”
“这由你决定。不过全体出动或许比二三十个人有效。我希望尽量处理得迅速平静,不流血。”
“迅速,平静,不流血,好的。您的命令是什么?”
“搜捕我弟弟的女儿们,统统扣押,关到长矛塔上。”
“扣押‘沙蛇’们?”侍卫队长嗓子干涩,“所有……所有八个,亲王殿下?那些小家伙也一样?”
亲王考虑半晌,“艾拉莉亚的女儿们还小,不至于构成威胁,但别有用心的人或许会利用她们来对付我,最好也控制起来。是的,那些小家伙也一样……但先抓特蕾妮、娜梅莉亚和奥芭娅。”
“遵命。”他心中忐忑不安。我的小公主是不会喜欢这道命令的。“萨蕾拉怎么办?她已经长大**,快二十岁了。”
“除非她回到多恩,否则放过她吧,萨蕾拉比她的姐姐们更有头脑。随她去……玩游戏吧。把其余人抓住,控制起来,我才能安睡。”
“好的,”侍卫队长犹犹豫豫地说,“若这消息传播到市井之中,百姓们会咆哮抗议。”
“整个多恩都会咆哮,”道朗·马泰尔疲倦地说,“但愿泰温大人在君临能够听到,这样他就会知道,他在阳戟城有一个多么忠诚的朋友。”
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4 瑟曦
她梦见自己坐上了铁王座,俯瞰众人。
下方的廷臣们不过是些颜色光鲜的老鼠,骄横的诸侯和高傲的贵妇在她面前跪拜,年轻勇敢的骑士将宝剑放在她脚边,恳求她的荣宠。女王陛下一一微笑作答。这时,那侏儒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指着她,放声大笑,诸侯与贵妇们也跟着咯咯笑,还用手背遮掩笑脸。女王突然发现自己什么衣服也没穿。
她惶恐地试图用双手遮掩,去维持那份女人的羞耻,结果铁王座上的倒钩和纠结割破了她柔嫩光滑的皮肤,鲜血流下大腿,钢牙咬紧屁股。她想站起来,脚却踩在扭曲金属的隙缝里,挣脱不开,越是挣扎,铁王座就越是无情地要将她吞没。这张驼背怪物撕开她双乳和腹部的血肉,切掉四肢,直到整个变得血淋淋、滑溜溜、闪闪发光。
她的弟弟一直在下方欢呼雀跃,嘲笑着她。
当有人轻触她肩膀,令她即刻惊醒时,侏儒的笑声仍在耳畔回荡。莫非这只手也是噩梦的一部分?瑟曦开口尖叫,把手的主人—侍女塞蕾娜—吓得面色苍白,六神无主。
这里还有其他人,太后意识到。床前阴影憧憧,高大男子们身披的斗篷下,锁甲反射光芒。他们怎敢拿着兵器闯进我的卧室?侍卫何在?卧室内光线昏暗,只有一位闯入者提着一盏油灯。我不能在他们面前显露恐惧,于是瑟曦收拢蓬乱的头发,“你们想干嘛?”一个男人应声踱到灯光下,她发现此人的斗篷乃是白色。“詹姆?”梦见的是一个弟弟,来的却是另一个弟弟。
“陛下,”低语声不属于詹姆,“队长大人命我前来知会您。”他的头发跟詹姆一样卷曲,然而弟弟有溶金的颜色,与她无异,这男人的发丝则又腻又黑。她注视着对方,倾听关于厕所、十字弓和父亲的话题,迷惑不解。我的梦还没醒,瑟曦认定,我还在噩梦中挣扎,等我醒来,提利昂就会从床下爬出,开始嘲笑我了。
然而这都是蠢念头,她的侏儒弟弟此刻被关在黑牢里,今天即将明正典刑。她低头仔细打量双手,确保每个指头都在,再摸摸身体,皮肤起了鸡皮疙瘩,却没有划破割伤。腿上没有疤痕,脚底没有创口。梦,只是梦,梦。我昨晚喝得太多,葡萄酒放大了幻影。黎明到来时,我才该是那个笑到最后的人。我的孩子们将永保平安,托曼的王位会流传万代,而我那该死、卑劣、矮小的Valongar将人头落地,在地狱里腐烂。
乔斯琳·史威佛走到床边,将杯子凑过来。瑟曦吮了一口,加柠檬汁的水,太酸,于是便吐掉了。夜风敲打着窄窗,发出“吱噶吱噶”的响声,令她感到奇特地宁静。身边的乔斯琳如树叶一样颤抖,塞蕾娜也很害怕,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笼罩在面前,后方是提灯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门边有大批戴狮盔的兰尼斯特卫兵,盔顶的黄金狮子隐隐反光。他们都在恐惧。是真的吗?太后不相信,这是真的吗?
她猛然起身,任塞蕾娜用睡袍盖住她的裸体,再亲手系好袍子,只觉指头僵硬又笨拙。“我父亲大人日日夜夜都有亲兵守卫。”瑟曦宣布,嗓音有些浑浊,于是再含了口柠檬水,在口中搅拌,以提振精神。一只飞蛾发现了柏洛斯爵士的灯,她看见翅膀晃动的影子,昆虫嗡嗡地拍打玻璃,寻找光明。
“卫兵们忠于职守,陛下,”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答道,“但壁炉里有道密门,此前并未发现。队长大人已动身去探索其后的秘密通道。”
“詹姆?”恐惧攫住了她,犹如突如其来的风暴,“詹姆应该守护着国王……”
“那孩子很安全,詹姆爵士走之前特地差遣十几名武士专门看守。国王陛下此刻正安静地睡眠呢。”
愿他睡得比我香,梦得比我甜。“谁负责守护国王?”
“洛拉斯爵士有幸担此重任,希望您满意,陛下。”
她怎么可能满意?提利尔家族不过是龙王提拔的鸡犬,从前只有当管家的份,而今其野心却逐步膨胀,心怀僭越。洛拉斯爵士或许成为每个**怀春的梦想,可那身白袍下,他仍是个血统纯正的提利尔。就她看来,今晚所有的苦果,只怕都采自高庭精心培育的毒花。
这些话却不能说出口来。“我即刻着装。奥斯蒙爵士,稍后请你伴我前去首相塔,柏洛斯爵士,唤醒狱卒,确认我弟弟仍在牢里。”她不敢说他的名字。不,他没有勇气反抗父亲,她反复安慰自己,心底犹有怀疑。
“遵命,陛下。”柏洛斯边说边将提灯交给奥斯蒙爵士。看着他离开,瑟曦心里松了口气。这懦夫!父亲本不该将白袍还给他。
离开梅葛楼时,天色已转为深深的钴蓝,但星星仍在闪耀。一颗明星的陨落,瑟曦心想,西方最明亮夺目的星星已然沉沦,未来的道路将更为黑暗。她在跨越干涸护城河的吊桥中央停步,注视着下方的尖刺。是真的,他们不敢拿这个骗我。“谁发现的?”
“他的卫兵,”奥斯蒙爵士说,“鲁姆。他忽然尿急,结果却在厕所里找到了大人。”
不,不可能,那不是狮子过世的地方。太后平静得出奇,她想起小时候头一次掉了牙齿,并不痛,但嘴里那个洞却引诱她不住地去舔。如今在我的世界里,父亲消失的地方就是那大大的洞,我该怎样填满呢?
如果泰温·兰尼斯特真的死了,全家都不再安全……尤其是她称王的儿子。狮子倒下,百兽纷起,豺狼虎豹将趁虚而入。他们要推翻她,他们一直都想推翻她,所以她必须当机立断,立刻行动,一如劳勃去世那回。这也可能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阴谋,他与城内贼人串通,然后趁乱再打都城。让他来吧!瑟曦心想,我将粉碎他,和父亲一样,并且这次要他的命!说到底,史坦尼斯或梅斯·提利尔有什么好怕的?没人能使她恐惧。她是凯岩城的女儿,狮子的女儿。而且再也没有包办婚姻了。凯岩城是我的,兰尼斯特家族的力量也是我的,没人能使她恐惧。即便将来托曼不再需要摄政王太后,身为大诸侯,我仍能左右朝纲。
初升的朝阳为塔楼顶端点缀了鲜艳的绯红,但下面的城墙仍在黑夜之中,外城如此静谧,她不禁怀疑其中的居民是否都已死去。他们都该死。泰温·兰尼斯特不应独自去世,即便下地狱,他也配拉上一大帮庸人作陪葬。
四名红袍狮盔的卫兵守在首相塔门前。“未经我准许,谁也不得擅自出入。”瑟曦吩咐。下令对她而言是件容易事。但我还欠缺父亲声音里钢铁般的意志。
塔内火炬的浓烟熏痛了眼睛,但她不要流泪,正如父亲也不会。我是他唯一的、真正的儿子。一片安宁中,只听见脚跟与石板的摩擦,那只飞蛾仍在无助而狂野地绕灯拍打,企图进去。去死吧,太后不耐烦地想,扑进火焰,化为灰烬吧。
楼梯顶端又有两名红袍卫士,当她经过时,“红脸”利斯特低声致哀。此刻,太后已是气喘吁吁,晕头转向,心脏在胸腔内扑扑狂跳。都怪该死的楼梯,她向自己解释,这座天杀的塔里面有太多该死的楼梯。她很想将塔楼整个掀翻。
大厅里挤满了窃窃私语的傻瓜,好像泰温大人仍在休息,没人敢出声打搅。她踱进门内,卫兵和仆人纷纷退开,嘴里念念有词。瑟曦看着一张张粉红的牙床和蠕动的舌头,却没听进任何言语,只当是飞蛾扑翅。他们在这里做什么?他们知道了多少?按道理讲,应该最先通知她才对。她乃是摄政王太后,他们忘记了吗?
马林·特兰爵士身穿白甲白袍站在首相的卧室门前,面罩打开,厚厚的眼袋令他看起来似乎还没睡醒。“把这帮人赶走,”瑟曦吩咐,“我父亲还在厕所里?”
“他们把他抬回了床上,夫人。”马林爵士边说边将门推开。
月光穿过窄窗流泻而入,在草席上留下金色的条纹。凯冯叔叔跪于床前,好像在祈祷,却悲痛得出不了声。卫兵们群聚于壁炉前,灰烬中,奥斯蒙爵士提及的密门赫然敞开,那门并不比面包师的烤箱大,得爬着进去。提利昂正是个半人,这念头令她愤怒,不,侏儒仍被锁在黑牢里。这不可能是他干的。是史坦尼斯,她告诉自己,是史坦尼斯的阴谋,他在城中还有追随者。又或许是提利尔……
关于红堡中的暗道,素来流言纷飞,传说残酷的梅葛将所有工匠尽数杀戮,以保护城堡的秘密。有多少卧室通过暗道相连?瑟曦仿佛目睹侏儒手执利刃,从托曼卧室的织锦背后潜出来。托曼有重重守卫,她安慰自己,然而泰温公爵不也防备森严?
她一时间竟辨认不出死者。没错,头发是父亲的头发,但其余部分全不对劲。他真的好小啊,好老啊,睡袍卷到胸口,腰部以下完全裸露。那支致命的弩箭正中肚脐与男根之间,直没入体,只剩羽毛在外,公爵的阴毛上全是结痂的凝血,肚脐眼成了一个暗红色大圆圈。
恶臭逼得她煽鼻子。“把箭拔出来,”她下令,“傻了吗?大人乃是国王之手!”是我的父亲,是我的父亲大人,我应该尖叫哭泣撕扯头发吗?据说凯特琳·史塔克目睹佛雷家在她面前谋杀了她心爱的罗柏之后,便在悲痛中用双手将自己毁容。你要我也这样做吗,父亲?她想问他。还是要我坚强起来?你为你的父亲哭泣过吗?她祖父在她一岁那年便去世了,但其中的经过她很清楚。据说泰陀斯公爵身材极度肥胖,某天爬楼梯去找情妇,结果心脏病突发一命呜呼。当时,她父亲正在君临担任御前首相—实际上,她和詹姆的童年时代,泰温公爵几乎都在君临当差—如果父亲也有过悲伤,至少他没在任何人面前流过一滴眼泪。
太后感觉到指甲深深地陷入手掌中。“你们怎么敢让他这样躺着?我父亲乃是三位国王的首相,是七大王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领袖之一。让全城的钟都响起来,和劳勃逝世时一样;让人替他沐浴更衣,以符合其威仪,并披上貂皮、金丝和绯红绸缎。派席尔何在?派席尔何在?”她旋身面对守卫们。“普肯斯,立刻召唤派席尔大学士,让他来照料泰温大人。”
“他来过了,陛下,”普肯斯回答,“他来了又离开,去召唤静默姐妹。”
他们最后才通知我。意识到这点,瑟曦恼怒得说不出话来。还有派席尔,宁肯把公爵扔在这里去找人代劳,也不愿弄脏他那双柔弱起皱的手。他是个没用的废物!“召唤巴拉拔学士,”她下令,“召唤法兰肯学士,谁都可以,统统找来!”普肯斯与短耳得令匆匆离开。“我弟弟何在?”
“在密道里面。里面有道天梯,石头中凿有铁环。詹姆爵士想看看它究竟有多深。”
他才有一只手啊!她想训斥他们,你们这帮蠢货才该下去。他不能下去。谋杀父亲的人正等在下面,等着他……她的孪生弟弟总是过于急躁,看来断手之痛也没能教会他谨慎的道理。她正要命守卫们下去寻找詹姆,普肯斯和短耳却带着一名灰发男子返回。“陛下,”短耳禀报,“此人声称自己是学士。”
来者深深鞠躬,“我能为陛下做什么?”
此人有些面善,但瑟曦想不起来是谁。老骨头一把,好歹比派席尔年轻。他身上有股力量。来者很高,背微驼,突出的蓝眼睛周围有许多皱纹。他脖子上什么都没戴。“你没有颈链。”
“它被没收了。陛下,我名叫科本,是我医治了您弟弟的手伤。”
“哼,医治他的断肢吧。”她想起来了,这个男人随詹姆一起从赫伦堡回来。
“没错,我无法挽回詹姆爵士的手掌,但留下了他的胳膊,或许还救了他的命。学城可以剥夺我的颈链,却不能剥夺我的知识。”
“好吧,你可以试试,”她决定,“不过如果让我失望,你所失去的就不只颈链了,我保证。去把我父亲遗体上的弩箭清掉,并为他梳洗整理,以迎接静默姐妹。”
“遵命,太后陛下,”科本走到床边,突然停步,回头问,“我该拿这个女孩怎么办呢,陛下?”
“女孩?”瑟曦根本忽略了还有第二具尸体。她大步迈回床前,掀开染血的床单—“她”就在那里,赤身裸体,死寂冰凉、肤色粉红……除了那张脸,那张脸就跟命丧婚宴时的小乔一样乌黑。金手项链半埋入女孩喉头,紧紧缠绕,把皮肤都划破了。见此光景,太后像只发怒的猫一样嘶叫开来,“她在这里做什么?”
“我们在床上发现了她,陛下,”短耳答道,“她是小恶魔的妓女。”好像这就是她出现于此的原因。
我父亲大人与妓女毫无瓜葛,瑟曦心想,自我母亲死后,他没碰过女人。她冷冷地扫了守卫们一眼。“这不是……泰温大人的父亲死后,他回到凯岩城发丧,发现……发现了一个像这样的女人……戴着他母亲的珠宝,穿着他母亲的衣服。他立刻剥夺了她所有的东西,所有的羞耻。整整半个月,她被驱赶在兰尼斯港的街巷中游行,向每一个路人忏悔自己乃是小偷和淫妇。泰温·兰尼斯特大人就是这样对付妓女的。他不会……这女孩在此另有原因,不会是……”
“或许大人是在审问她,刺探她主人的信息,”科本提出,“我听说国王陛下被谋杀当晚,珊莎·史塔克便失踪了。”
“是的。”瑟曦立刻抓住这个结论。“当然,他是在审问她,这毋庸置疑。”然而太后的眼神仿佛与提利昂淫秽的目光交会,烂鼻子下,侏儒的嘴巴扭成畸形的、猴子似的嘲笑。还有什么比赤身裸体更美妙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让她张开大腿更直接的呢?侏儒的低语在她耳边回荡,换成是我,也会这么审问她的。
太后转身离开。我不要再看到她。顷刻间,她再也无法与这死去的女人待在同一个房间。于是她推开科本,回到大厅。
奥斯蒙爵士把他的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都带来了,“首相卧室里有具女尸,”瑟曦吩咐三位凯特布莱克,“不准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是,夫人,”奥斯尼爵士脸上仍有轻微的抓伤,得自于提利昂的另一位妓女,“我们该拿她怎么办?”
“拿去喂狗,还是抱回床上当纪念,与我无关。反正她不存在。记住,谁敢多嘴一个字,我就要他的舌头,明白吗?”
奥斯尼和奥斯佛利交换眼神,“明白,陛下。”
于是她指引两人进门,看他们将女孩的尸身用她父亲染血的床单包裹起来。雪伊,她叫雪伊。她们俩最后一次谈话发生在比武审判的前夜,就在那天早上,微笑的多恩毒蛇当众提出挑战。雪伊想要回提利昂给她的珠宝—瑟曦以前承诺过—还想要回城里的宅子,再要太后把某位骑士许配给她。太后说得很明白,妓女什么也得不到,除非她说出珊莎·史塔克的下落。“你是她的侍女,难道对她的去向一无所知吗?”雪伊哭着跑走了。
奥斯佛利将尸体扛到肩上。“项链别弄丢了,”瑟曦吩咐,“千万注意,别擦着上面的金子。”奥斯佛利点点头,朝门口走去。“回来,不能走正门,”她指向密道,“这条路,往地下走。”
奥斯佛利爵士正单膝跪下,准备钻进去,里面的光亮却骤然增长,同时传来声音。詹姆像个老妇人似的弯腰驼背冒出来,踢了踢靴子,抖开泰温大人毕生最后一次炉火的灰烬。“别挡道。”他对凯特布莱克们说。
瑟曦赶紧奔过去。“你找到他们了吗?找到杀手了吗?他们有多少人?”毫无疑问,这是一起团伙阴谋,单单一个人不可能杀掉她父亲。
孪生弟弟形容憔悴,“楼梯底部有个房间,六条通道在那里交汇,每条皆被铁门封锁,门上还有铁链缠绕,得有钥匙才能打开。”他望向卧室,“犯人也许仍在墙壁之中徘徊。首相塔内部是个深邃而幽暗的迷宫。”
她仿佛看见提利昂变成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墙壁之中爬出来。不,这真愚蠢,侏儒被关在黑牢里。“召工匠进来,把整座塔掀个底朝天。我要找到他们!管他们是谁,我要他们偿命。”
詹姆拥抱了她,用那只完好的手抚摩她的后背。他的呼吸里都是烟尘的味道,然而朝阳映照在他的头发上,发出金色的辉光。此刻,她只想捧起他的脸,好好亲吻。待会儿,她告诉自己,待会儿他自然会来找我,以寻求慰藉。“我们是父亲的继承人,詹姆,”她低语道,“我们得担起他留下来的担子。你代替父亲作国王之手吧,不用我说,你也明白其中的必要性。托曼需要你……”
他推开她,把断肢举到她面前。“哈,一个没有手的人怎能做国王之手呢?姐姐,别开玩笑了,我是不适合统治的。”
他们的叔叔听见了詹姆的回绝,科本,还有正把尸体拖进壁炉中的凯特布莱克们也听见了,就连守卫们都听见了:普肯斯、“马腿”霍克、短耳……到今天晚上,全城都会知道。瑟曦只觉红晕爬上脸颊。“统治?我才不要你统治。我儿子成年之前,王国由我统治。”
“我不知该为谁遗憾,”弟弟轻飘飘地道,“为托曼呢,还是为七大王国。”
她给了他一巴掌。詹姆如灵猫般举手格挡……可惜这只猫是只三脚猫。他脸上留下了红红的掌印。
叔叔听见声音站起来,“这是你们父亲去世的地方,要吵的话,到外面去吵。”
詹姆歉然低头,“请原谅我们,叔叔,我姐姐过于悲伤,难以自禁。”
听他这样说,瑟曦几乎又想给他一巴掌。我疯了才想让他当首相。算了吧,干脆把这职位废掉,有哪位首相给她带来过喜乐呢?琼恩·艾林让劳勃·拜拉席恩上了她的床,临死前还四处打探她和詹姆的秘密;艾德·史塔克接过了艾林的枪,他的行动迫使瑟曦痛下杀手,摆脱劳勃,以腾出力量,对付其两个难缠的弟弟;提利昂把弥赛菈卖到多恩,把她的一个儿子挟为人质,又谋杀了她的另一个儿子;而泰温大人在君临的日子……
下一任首相必须是乖乖听话的首相,她向自己保证。凯冯爵士或能胜任,叔叔他不知疲倦、做事精明,又服从调遣,她可以依靠他,就像父亲那样。手掌怎能和大脑争吵呢?手掌应该服从命令。此外,她要统治王国,确实需要更多人帮助。派席尔只是个颤巍巍的马屁精,詹姆失去了用剑的右手后便失去了勇气,而梅斯·提利尔及其爪牙雷德温与罗宛都不能信任—她肯定,造成今天的混乱局面他们都有份。提利尔大人很清楚只要泰温·兰尼斯特活着,他就无法主导七大王国。
我得小心对付他。都城内全是他的人马,他甚至将自己的儿子安插进了御林铁卫,还准备教女儿上托曼的床。想起父亲让托曼与玛格丽·提利尔订婚一事,她至今仍感到怒火中烧。那女孩年纪是我儿子的两倍,而且作了两次寡妇。梅斯·提利尔坚称自己的女儿还是处子之身,瑟曦可不相信。乔佛里固然在完婚之前就被谋杀,可蓝礼……他是个喜欢“甜酒”的男人,但你若送上一罐啤酒,他也会欣然一饮而尽。她决定命瓦里斯大人去查个清楚。
……瓦里斯!她突然停止踱步。她已经忘了瓦里斯。太监应该在这里才对。他从来都是以最快速度出现在事发现场。红堡之内,大小事件,统统逃不过瓦里斯的眼线。詹姆在,凯冯叔叔也在,派席尔来了又去,瓦里斯却……一股寒气窜上背脊。他是同谋犯。他害怕父亲要他的脑袋,所以先发制人。泰温对情报大臣从来没有一丝好感,而假如说谁通晓城内密道,非八爪蜘蛛莫属。他一定和史坦尼斯大人达成了协议。他们曾在劳勃的御前会议里共事,互相了解……
瑟曦大步迎向卧室门口的马林·特兰爵士。“特兰,把瓦里斯大人找来。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只要不伤着他身体就行。”
“遵命,陛下。”
这名御林铁卫刚离开,另一名御林铁卫匆匆返回。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一路奔上楼梯,此刻面庞红彤彤的,上气不接下气。“跑了,”看见太后,他喘着气禀报,同时单膝跪下,“小恶魔……他的牢门被打开,陛下……他不见了……”
噩梦成真。“我明明下了死命令,”她说,“我要求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严加看管……”
布劳恩的胸膛起起伏伏,“有位狱卒也同时失踪。他名叫罗根。其他两位狱卒则睡着了。”
她拼命压抑,才没尖叫出声。“你没把他们吵醒吧,柏洛斯爵士。不,不用打搅,让他们睡!”
“让他们睡?”铁卫抬起多肉的下巴,脸上写满迷惑。“是,陛下。让他们再睡—”
“永远,我要他们永远沉睡,爵士。守卫竟敢在值勤期间打瞌睡!”他就在墙壁之中,像杀害母亲、杀害小乔那样杀害了父亲,他很快就会来杀我,太后很清楚,这正是那老巫婆在昏暗的帐篷中所作的预言。我嘲笑她,可她确实拥有力量。一滴鲜血,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自己的毁灭。瑟曦的双腿软得像水,柏洛斯爵士伸手来扶,却被她避开。在她眼中,他也很可能是提利昂的人。“滚,”她吼道,“滚!”她跌跌撞撞地向椅子走去。
“陛下,”布劳恩建议,“我给您端杯水来好吗?”
水?我要的是血,不是水。我要提利昂的血,Valongar的血。火炬在面前摇曳不定,瑟曦闭上眼睛,看到侏儒正在嘲笑她。不,她心想,不,我本来已经摆脱了你。然而他的指头锁住她的脖子,越来越紧……
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5 布蕾妮
“我在寻找一位十三岁**,”她在村子的水井边对一名灰发主妇说,“非常美丽的贵族**,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她可能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骑士一起赶路,也可能跟一个小丑在一起。你有没有见过她?”
“我不见得见过他们,爵士先生,”主妇一边说,一边用指节叩了叩额头,“但我会留意,我会的。”
铁匠也没见过,乡村圣堂的修士、养猪的猪倌、菜园里拔洋葱的女孩通通都说没有见过,罗斯比村中到处是木条泥土搭成的小屋,塔斯之女在这里没有找到一丝线索。然而她坚持不肯放弃。这是到暮谷城的捷径,布蕾妮告诉自己,假如珊莎去那边寻求庇护或者坐船,一定会打这儿经过。在城堡门口,她询问两个长矛兵,他们的纹章是貂皮上三条“人”字红杠,属于罗斯比家族。“这年头,她要是在路上走动,早就不是什么**了。”年长的那个说,年轻的则想知道,那女孩两腿间的毛发是否也是枣红色。
我在这儿得不到帮助。布蕾妮跨上马背时,瞥到村子尽头有个瘦瘦的男孩骑在一匹花斑马上。我还没问他话,她心想,但不等过去,那男孩就消失在圣堂背后了。她没费力去追,多半他知道的也不比其他人多。罗斯比村几乎只算是大路旁的一片开阔地,珊莎没理由在此停留,于是布蕾妮重新上路,经过苹果园和大麦地向东北方前进,很快便将村子和城堡甩在了身后。到暮谷城才见分晓,她告诉自己,假设对方确实是往这个方向走的话。
“我会找到那女孩,护得她周全,”在君临,布蕾妮曾答应詹姆爵士,“为了她母亲大人。也为了您。”高尚的言辞,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她在城中逗留得太久,打听到的消息却少之又少。我早该动身……但天海茫茫,往哪里去找?珊莎·史塔克在乔佛里国王死去当晚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后来有谁见过她,或者略微知晓她的去向,也没有说出口。至少没跟我说。
布蕾妮相信那女孩已离开了都城。假如她仍在君临,无疑会被金袍子们揪出来。她一定得逃……但逃去哪里就很难说了。假设我是个月经初潮的**,孤独恐惧,又处于极度危险之中,会怎么办呢?她扪心自问。我会去哪里?对她来说,答案很简单——回塔斯找父亲。然而珊莎目睹自己的生父被斩首,母亲大人也在孪河城遭遇谋害,史塔克家的根据地临冬城已被洗劫焚毁,居民屠杀殆尽。她无家可归,没有了父亲,没有了母亲,没有了兄弟姐妹。她也许就在下一个镇子,也许在前往亚夏的船上,一切皆有可能。
退一步说,即使珊莎·史塔克想回家,该怎么走呢?国王大道不安全,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铁民占据了横亘颈泽的卡林湾,孪河城为佛雷家族的地盘,他们是杀害珊莎的哥哥和母亲的元凶。假如她有钱,可以走海路,但君临的港口仍是一片废墟,黑水河内杂乱无章地塞满了支离破碎的木堤和焚毁沉没的战舰。布蕾妮沿码头询问,没人记得乔佛里国王死的那天晚上有船离开。少数几条商船泊在海湾里,用小舟卸货,有个人告诉她,更多船只沿着海岸继续前进,去往暮谷城,那里的港口从来没有这么繁忙过。
和詹姆说的不同,布蕾妮的母马外表其实不赖,并且它的确能保持相当快的步伐。旅人比她预想的多。乞丐帮的人们缓步而行,脖子上用绳索吊着碗。一个年轻修士飞驰而过,他的坐骑可以跟贵族领主的媲美。稍后,她遇到一群静默姐妹,布蕾妮开口询问,但她们全都摇头不知。一队牛车隆隆南行,满载着谷物和袋袋羊毛,后来她又经过一个赶猪群的猪倌,还有一个坐马车的老妇人,由一队骑马的卫兵护卫。她也向他们提问,是否看到一个十三岁的贵族**,蓝眼睛,枣红色头发。没人看见。她又问了前方的路况。“从这到暮谷城还算安全,”有人告诉她,“但过了暮谷城,林子里就是土匪和残人的天下了。”
郊外的士卒松和哨兵树仍有绿意,阔叶树则已披上褐色与金色的斗篷,甚或脱去了长袍,裸露的褐色枝干像爪子一样伸向天空。每当有风吹过,压满车辙的路面上便激荡起无数盘旋的枯叶。枯叶沙沙地从马蹄底下掠过,这匹大母马是詹姆·兰尼斯特赠予她的。在维斯特洛大地上寻找一个失踪的女孩,犹如在秋风中寻找一片落叶。她不由得怀疑,詹姆给她的任务是不是一个残酷的玩笑。也许珊莎已因与乔佛里国王之死有染而被悄悄处死,埋在某个无名墓地,然后再派塔斯的大块头蠢女人去找她,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来掩盖谋杀呢?
不会的,詹姆不会这么做。他是个真诚的男人。他给了我这把宝剑,并将其命名为“守誓剑”。无论如何,这不是决定性因素。关键是她向凯特琳夫人发过誓,要把她的女儿们带回来,没什么比对死者的誓言更庄严的了。据詹姆说,那个妹妹老早就死了,兰尼斯特家送去北方跟卢斯·波顿的私生子结婚的艾莉亚是冒牌货。这样就只剩下珊莎。布蕾妮必须找到她。
黄昏时分,她看到一条小溪边上燃着篝火。两个人坐在火堆边烤鲑鱼,他们的武器防具堆在一棵树下。其中一个是老人,另一个没那么老,但也不算年轻。相对年轻的那个站起来跟她打招呼。他穿一件斑斑点点的鹿皮上衣,系带紧紧绷在大肚子上,乱蓬蓬未加修整的胡子覆盖了脸颊和下巴,颜色犹如陈旧的黄金。“我们的鲑鱼足够三个人吃,爵士。”他大喊。
这不是布蕾妮头一次被错认为男人。她摘下全盔,让头发坠落下来。她的头发是黄色,像肮脏的稻草,而且同样脆弱干枯。长而稀疏的发丝在她肩头飘荡。“感谢你,爵士。”
那雇佣骑士眯起眼睛仔仔细细地打量她,布蕾妮意识到对方一定是近视眼。“一位小姐,对吗?全副武装的小姐?诸神慈悲,伊利,看看她的个头。”
“我也以为她是个骑士。”年长的骑士一边说,一边翻转鲑鱼。
若布蕾妮是男人,也称得上大个子;作为女子,她就是个巨人。“怪胎”是她一生中听得最多的词。她肩膀宽,臀部更宽,腿长臂粗,胸肌比**发达,手掌脚掌也大得不像话。除此之外,她还很丑,长了一张布满雀斑的马脸,牙齿在嘴里显得太大。这些,她都无须别人提醒。“爵士先生们,”她说,“你们在路上有没有看见一个十三岁**?她有蓝眼睛和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红脸男子在一起。”
近视眼的雇佣骑士挠挠头。“我不记得有这样的**。此外,什么样的颜色算是枣红?”
“红棕色吧,”老人道,“不,我们没看到她。”
“我们没看到她,小姐,”较年轻的人确认,“来吧,下马来,鱼快好了。你饿不饿?”
她确实肚饿,但不敢放松警惕。雇佣骑士名声不佳。人们常说:“雇佣骑士和强盗骑士乃是同一把剑的两面。”这两个人看起来不太危险。“对不起,该怎么称呼,爵士先生们?”
“我是有幸被歌手们传唱的克雷顿·朗勃爵士,”大肚子道,“也许你晓得我在黑水河上的事迹。我的伙伴是‘穷鬼’伊利佛爵士。”
即使真有关于克雷顿·朗勃的歌谣,布蕾妮也没听过。对她来说,他们的名字跟他们的纹章一样陌生。克雷顿爵士的绿盾顶部有一道棕色横幅,上面还有战斧劈出的深深裂痕;伊利佛爵士的盾牌上则画着黄金与白貂,然而看他的样子,估计不曾拥有过真正的金子或者貂皮。他少说有六十岁,脸又瘦又窄,头戴兜帽,连着一件打补丁的粗布斗篷,身穿的锁甲上斑斑点点的锈迹就像雀斑。布蕾妮比他俩都高一头,坐骑与装备也比他们精良。要我怕这样的人,除非长剑换成缝衣针。
“非常感谢你们,尊敬的爵士,”她说,“我很乐意分享鲑鱼。”布蕾妮甩腿下马。她先将鞍配从母马背上卸下,然后喂它喝水,再拴好绳索放它吃草。她把武器、盾牌和鞍囊堆在一棵榆树下。此刻,鲑鱼已烤得松松脆脆。克雷顿爵士递给她一条鱼,她盘腿坐在地上大啖。
“我们去暮谷城,小姐,”朗勃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撕开自己的鲑鱼,“你跟我们同行比较好。路上很危险。”
关于路上有多危险,布蕾妮可以告诉他更多详情,而且他听了决不会喜欢。“谢谢你们的好意,爵士先生,但我不需要你们的保护。”
“我坚持意见。真正的骑士会保护柔弱的女生。”
她摸摸剑带。“这个可以保护我,爵士。”
“剑的作用取决于挥它的人。”
“我的剑术相当不错。”
“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跟女士争执是很无礼的。我们会把你安全地送到暮谷城,三人同行比独自一人更安全。”
我们从奔流城出发时也是三人,然而詹姆失去一只手,克里奥·佛雷丢了性命。“你们的坐骑跟不上我。”克雷顿爵士的棕色骟马衰老羸弱,眼神迷离;伊利佛爵士的马则看上去骨瘦如柴,一副没吃饱的模样。
“在黑水河,我的战马表现得相当出色,”克雷顿爵士坚持,“我在那儿大开杀戒,还赚了十几个人的赎金。赫伯特·波林爵士你熟不熟,小姐?你再也见不到他了,因为我把他当场击毙。记住,当刀剑相交之时,克雷顿·朗勃爵士决不会躲在后方。”
他的同伴咯咯干笑。“克雷,算了吧。她这种人不需要我们作伴。”
“我这种人?”布蕾妮不大确定他是什么意思。
伊利佛爵士弯起一根瘦骨嶙岣的手指头,指了指她的盾牌。尽管盾牌的涂料碎裂剥落,图案还是很清楚:金银对角斜分的底面上一只大黑蝙蝠。“你拿着说谎者的盾牌,它不属于你。我祖父的祖父帮忙击杀了最后一个罗斯坦家的人,此后没人再敢亮出那只蝙蝠,因为他们家族所干的事跟那蝙蝠一般漆黑。”
这面盾牌是詹姆爵士从赫伦堡的军械库挖出来的。布蕾妮在马厩里发现它跟那匹母马在一起,外加许多装备;马鞍,辔头,锁甲,带护面的全盔,两袋金银币,还有一张比金银更珍贵的羊皮纸。“我丢失了自己的盾。”她解释。
“真正的骑士就是女士的护盾。”克雷顿爵士顽固地说。
伊利佛爵士浑不理会。“赤脚的人找靴子,受冻的人寻斗篷,但谁会甘愿让自己蒙羞?‘皮条客’卢卡斯伯爵的徽纹是这只蝙蝠,还有他儿子‘黑帽’曼佛利。我不由得扪心自问,为什么你要佩戴它?除非你的罪行更加丑恶……只怕就是新近的事。”他拔出匕首,那是一柄难看的廉价铁家伙。“一个高大强壮的怪女人,又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克雷,瞧好了,此乃割开蓝礼殿下喉咙的‘塔斯之女’。”
“那是谎言!”蓝礼·拜拉席恩对她来说不只是国王。当这位悠闲从容的公爵为履行成年仪式,第一次来到塔斯时,她就爱上了他。她父亲举办欢迎宴会,并命令她参加,要不然她会像受伤的动物一样躲在房里。当时她跟珊莎差不多年纪,害怕窃笑更甚于刀剑。他们会知道玫瑰的事,她告诉塞尔温大人,他们会嘲笑我。但“暮之星”不肯让步。
蓝礼·拜拉席恩对她彬彬有礼,当她是个正常的美丽**,他甚至与她共舞,在他臂弯中,她感觉优雅高贵,双脚踏出流畅的舞步。由于公爵的榜样,其他人也纷纷前来邀请她。自那天起,她便只想待在蓝礼大人身边,为他效力,保护他的安全。但到头来,她仍然辜负了他。蓝礼死在我怀中,但他不是我杀的,她心想,这些雇佣骑士永远不会明白。“我愿为蓝礼国王献出生命,愉快赴死,”她说,“我没有伤害他。我凭自己的宝剑起誓。”
“骑士才凭宝剑起誓。”克雷顿爵士说。
“以七神的名义起誓。”“穷鬼”伊利佛爵士催促。
“那好,我以七神的名义起誓,并未伤害蓝礼国王。以圣母之名,倘若我口吐谎言,便永远无法获得她的仁慈;以天父之名,请求他给予我公正的裁判;以**与老妪之名,以铁匠与战士之名,也以陌客之名——倘若我所言有假,愿即刻被他掠走。”
“就一个女孩来说,她发起誓来倒有模有样的。”克雷顿爵士承认。
“对。”“穷鬼”伊利佛爵士耸耸肩。“嗯,假如她撒谎,诸神自会处理。”他将匕首收回去。“第一哨归你。”
雇佣骑士们睡觉时,布蕾妮不安地绕着小营地转圈,听着火堆的噼啪声。我应该尽快赶路。这两个人她不熟悉,然而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无法撇下他们不管。因为在漆黑的夜晚,路上也有骑马的人,树林里也有各种动静,或许是猫头鹰,或许是游荡的狐狸,或许都不是。因此,布蕾妮来回踱步,保持长剑能随时出鞘。
总的来说,守夜还算容易,等伊利佛爵士醒过来替换她之后,才是最困难的。布蕾妮将毯子铺在地上,蜷起身子,闭上眼睛。尽管已疲倦到骨子里,她仍告诉自己,我不能睡。有男人的地方,她从来不能安心睡觉。即使在蓝礼公爵的营地,也总有被强暴的危险。这是她在高庭城下学到的教训,和詹姆一起落入“勇士团”手中时又学了一次。
泥地的寒气透过毯子渗入布蕾妮的骨头。没过多久,上至下巴,下至脚趾,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她心想,不知珊莎·史塔克身在何处,是否也感觉到冷。凯特琳夫人说过,珊莎是个小淑女,随时随地都有礼貌,喜爱柠檬蛋糕、丝绸长裙和歌颂骑士精神的歌谣,然而这女孩目睹父亲的头颅被砍下,之后又被迫嫁给凶手之一。假如传说有一半属实,这个侏儒就是兰尼斯特家族中最最残酷的人。如果她真的向乔佛里国王下毒,一定受到小恶魔的胁迫。毕竟她在宫中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在君临城,她追查到一个名叫贝蕾娜的女子,珊莎的侍女之一。那女人告诉她,珊莎跟侏儒之间毫无感情可言。或许她逃跑既是因为乔佛里的谋杀案,也是为了逃离他。
黎明将布蕾妮唤醒,她做过梦,但梦境都不记得了。她的腿被冰冷的地面冻得像木头一样僵硬,但人没受骚扰,物品也没被动过。雇佣骑士们已经起床,伊利佛爵士在宰杀一只松鼠当早餐,克雷顿爵士则面朝大树撒一泡长尿。雇佣骑士,她心想,尽管一个年迈而自负,一个肥胖又近视,但他们是好人。发现世上仍有好人,让她感到欣慰。
他们早餐吃烤松鼠、橡果面饼和腌菜,与此同时,克雷顿爵士喋喋不休地向她介绍自己在黑水河的英勇事迹,他杀死了十来个布蕾妮从没听说过的可怕骑士。“哦,那是场罕见的大战,小姐,”他说,“一场罕见而血腥的厮杀。”他承认伊利佛爵士也在此役中英勇奋战。伊利佛本人什么也没说。
继续上路时,两个骑士分别走在她两侧,就像卫士保护贵妇人……只是这位贵妇人的个头比两个卫士更高,武器与盔甲也比他们的好。“你们守夜时有人经过吗?”布蕾妮问。
“比方说十三岁、枣红色头发的**?”“穷鬼”伊利佛道,“不,小姐。没有。”
“我守夜时有一些,”克雷顿插话,“有个农家小子骑匹花斑马经过,一小时后,又有六七个步行的男子,拿着棍棒和镰刀。他们看到了我们的火堆,停下来盯着我们的马打量许久,我稍稍亮了亮铁家伙,叫他们继续赶路。看样子是群野汉子,亡命徒,但没有野到小看我克雷顿·朗勃爵士的地步。”
是啊,布蕾妮心想,没到那种地步。她侧过头,以遮掩微笑。幸亏克雷顿爵士太专注于叙述他与红鸡骑士之间史诗般的战斗,因而没留意到她的笑容。路上有人结伴同行感觉很好,即使是这样两个家伙。
正午时分,布蕾妮听见光秃秃的棕色树丛中飘来唱诵。“什么声音?”克雷顿爵士问。
“人,有人在高声祈祷。”布蕾妮熟悉这些颂词。他们祈求战士保护,恳请老妪照亮前路。
“穷鬼”伊利佛爵士亮出他那把伤痕累累的剑,勒马等待。“他们靠近了。”
虔诚的唱诵声逐渐充斥树林,如同闷雷。突然间,声音的源头出现在道路前方。一群肮脏邋遢的乞丐帮兄弟当先领头,他们留大胡子,穿粗布长袍,有的赤脚,有的趿便鞋。后面走着大约六十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女人和小孩,还有一头花斑大母猪,几只绵羊。有几个男人拿着斧子,更多的拿粗糙的木头棍棒。他们中间有一辆用灰色碎木头做的双轮拖车,上面高高地堆满骷髅头和零零星星的断骨。看到雇佣骑士,乞丐帮兄弟们停下来,唱诵声渐渐平息。“尊敬的骑士,”其中一个乞丐说,“愿圣母爱怜你们。”
“圣母也爱你,兄弟,”伊利佛爵士道,“你们是谁?”
“我们是穷人集会。”一个拿斧子的魁梧男人应道。虽然秋天的树林清寒萧瑟,他却没穿上衣,胸口刻着一颗七芒星。当初安达尔战士渡过狭海,征服先民的七大王国时,他们胸口就刻着这样的七芒星。
“我们正朝都城迸发,”一个拉拖车的高个子女人说,“把这些圣骨带去贝勒大圣堂,并向国王寻求援助和保护。”
“加入我们吧,朋友们,”一个瘦小的男子催促,他身穿破旧的修士袍,脖子上挂着一颗水晶,“维斯特洛需要每一位战士。”
“我们要去暮谷城,”克雷顿爵士宣告,“但或许可以先护送你们安全抵达君临。”
“假如你们有钱付费。”伊利佛爵士补充,看来他不仅穷而且很现实。
“麻雀无须金钱。”修士说。
克雷顿爵士迷惑不解。“麻雀?”
“麻雀是最普通、最卑微的鸟,而我们是最普通、最卑徽的人。”那修士有一张精瘦而棱角分明的脸,留着灰褐色短胡子,稀疏的头发梳到脑后,扎成一个结,一双黑糊糊的光脚如树根般坚硬粗糙。“这些骨头属于那些虔敬神灵的圣人,他们因信仰而遇害,但至死不改为七神服务的决心。有些是饿死,有些被折磨致命。教堂遭到掠夺,**和母亲被亵渎神灵、崇拜恶魔的家伙强暴,连静默姐妹也受到骚扰。天上的圣母发出悲痛的呼吁,是时候了,所有涂抹圣油的骑士都应该弃绝世俗的领主,前来守卫我们神圣的教会。假如你们热爱七神,就随我们一起去都城吧。”
“我很爱七神,”伊利佛说,“但我得吃饭。”
“圣母的孩子都要吃饭,天下正有很多人吃不上饭。”
“我们去暮谷城。”伊利佛爵士断然道。
一个乞丐帮兄弟啐了口唾沫,一个女人发出哀叹。“你们是虚伪的骑士。”胸口刻七芒星的魁梧男子说,另外几人挥舞棍棒。
光脚修士以言语安抚众人,“勿需裁判,裁判之职属于天父。让他们安稳地过去吧,他们也是穷人,只不过在尘世之中迷路了而已。”
布蕾妮稍稍催马向前。“我妹妹迷路了。她年方十三,枣红色头发,看上去很俊俏。”
“圣母的孩子看上去都俊俏。愿圣母守护这可怜的女孩……也守护你。”修士抓起拖车前的一根索具,搭到肩上,继续用力拖拉。乞丐帮兄弟们也重新开始唱诵。布蕾妮和雇佣骑士们坐在马背上,目睹队伍缓缓经过,沿着压满车辙的道路向罗斯比前进。最后,唱诵声逐渐减弱。
克雷顿爵士从马鞍上抬起一边屁股挠了挠,“什么样的人会杀害神圣的修士?”
布蕾妮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记得在女泉城附近,勇士团捆住一个修士的脚踝,倒吊在树杈上,用来当靶子,练习射箭。她不知道他的骨头是否也跟其他骸骨一起堆在那辆拖车里。
“强暴静默姐妹的一定是白痴智障,”克雷顿爵士说,“哪怕只是动手……都说她们是陌客的老婆,下面又冷又湿,就像冰块。”他瞥了瞥布蕾妮。“呃……请原谅。”
布蕾妮催马朝暮谷城方向飞驰而去。过了一会儿,伊利佛爵士跟上来,克雷顿爵士押后。
三小时之后,他们遇到另一群艰难地向着暮谷城前进的人:一个商人和他的仆人们,另外还有一个雇佣骑士同行。商人骑灰斑母马,仆人们轮流拉货车。四个在前面拖,两个跟在轮子旁边,但当他们听见马蹄声,立即在货车周围摆好阵形,手执岑木杖,做好了应战的准备。商人取出一把十字弓,骑士则拔出长剑。“请原谅我的多疑,”商人嚷道,“但时下局势不稳,我又只有尊敬的夏德里奇爵士保护。你们是谁?”
“啊,”克雷顿爵士委屈地说,“我是前不久在黑水河战役中成名的克雷顿·朗勃爵士,这位是我的伙伴,‘穷鬼’伊利佛爵士。”
“我们没有恶意。”布蕾妮道。
商人怀疑地打量着她。“小姐,你应该安安全全地待在家里。为何打扮得如此古怪?”
“我在找我妹妹。”她不敢提珊莎的名字,因为珊莎被控弑君。“她是个美丽的贵族**,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也许你会看到她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骑士在一起,或者跟一个醉醺醺的小丑。”
“路上多的是醉醺醺的小丑和被开苞的**。至于身材肥胖的骑士,大家都在挨饿,正派人很难填饱肚子……不过看样子,你们的克雷顿爵士倒没被饿着。”
“那是因为我骨架大,”克雷顿爵士强调。“要不我们同行一程?哦,我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的勇敢,但他看起来个子小了点儿,而且三把剑总好过一把。”
四把,布蕾妮心里想,没有开口。
商人望向他的护卫,“你怎么说,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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