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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57 乔治·R.R.马丁(美)
“我俘虏了她。”
“你让她向你投降。”
“是的,但是……托蒙德,我发誓,我从没碰过她。”
“你肯定他们没有把你那玩意儿割掉?”托蒙德耸耸肩,仿佛是说他永远不会理解这种愚蠢的行为。“好吧,你现在是自由民,但如果你不要那女孩,最好替你自己找头母熊。如果一个男人老是不用他的那玩意儿,它就会变得越来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要尿尿,却找不着它了。”
琼恩对此无言以答。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类。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简单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互相之间无休止地偷窃,象野兽一样繁殖,更喜欢强暴而不是婚姻,让整个世界充满了出生低贱的孩子。但他渐渐开始喜欢巨人克星托蒙德了,尽管他非常喜欢说大话吹牛。还有长矛。还有伊格蕊特……不,我不要去想伊格蕊特。
然而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象叮当衫和哭泣者那样的人,他们很乐意朝你吐吐沫,也很乐意捅你一刀。还有狗头哈犸,一个象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就象一块厚厚的白肉,她痛恨狗,每隔两星期就杀死一条狗,用新鲜的狗头做她的标志;没有耳朵的斯迪,瑟尔族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更象是把他当作神,而不是首领;六张皮的瓦拉米尔,象老鼠一样的小个子男人,他的座骑是一头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有十三尺高。不论那熊和瓦拉米尔走到哪里,总有三头狼和一只影子山猫跟在后面。琼恩只见到他一次,然而一次就足够了;光是看到那个人,就让他毛发耸立,就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长大山猫时,脖子后面的毛也竖立起来。
还有比瓦拉米尔更加凶猛的族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最北端,霜雪之牙山脉中的隐秘山谷,甚至还有更加奇怪的地方。冰冻海岸的人们驾着由海象骨头做的战车,拖车的是一群群凶猛的狗。可怕的冰河部落据说吃人肉。穴居人把他们的脸染成蓝色,紫色和绿色。琼恩亲眼看到角足人赤着脚列队疾走,他们的脚底象沸水里煮过的皮革一样硬。他还没有看到任何蛇鲨或者恐兽,尽管他已经知道托蒙德会弄一些来,把它们当夜宵。
琼恩判断,野人大队人马中一半的人活了一辈子都没看过长城一眼,而且大多数人不会讲通用语。那没有关系。曼斯·雷德说古语,甚至用它来唱歌,他抚弄着鲁特琴,让夜晚充满了奇异野性的音乐。
曼斯花了许多年整合起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他一会儿跟这个部落的女酋长谈判,一会儿跟那个部落的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一个村落,用一首歌谣赢得另一个,然后用剑锋赢得第三个,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角足部落与夜行者部落讲和,让冰冻海岸的海象人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讲和,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也没有权杖,没有丝绸与天鹅绒的长袍,但对琼恩来说很明显,曼斯·雷德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按照半手科林的命令加入野人。“跟他们一同骑行,一同进食,一同战斗,”那游骑兵曾在死去的前一夜告诉他说,“并且监视他们。”但一直以来,他靠监视了解到的东西很少。半手怀疑野人们进入贫瘠荒凉的冰冻之牙山脉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巫术,用来突破长城……但如果他们找到了上述任何一种,没有人公开地炫耀,或者向琼恩展示。曼斯·雷德也没有向他诉说过任何计划或者策略。自从第一天晚上之后,除了远远地望到,他几乎没有见过这个人。
如果有必要,我会杀死他。这种前景无法让琼恩高兴起来;这样的杀戮没有荣誉可言,也意味着他自己的死亡。然而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威胁到临冬城和北方地区,威胁到先民荒冢和诸川陵,威胁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威胁到颈泽。八千年来,为了保护他们的人民不受这些破坏者与掠夺者的侵害,史塔克家族的人们为此而生,为此而死……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的血管里流着同样的血。而且布兰和瑞肯仍然在临冬城。鲁温学士,罗德里克爵士,老奶妈,狗舍总管法兰,锻造炉前的密肯,还有烤炉边上的盖吉……每一个我认识的人,每一个我爱的人。如果琼恩必须杀死一个他有一半敬仰的人,以尽可能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没耳朵的瑟尔族马格拿的残害,那么他就得要这么做。
然而他依旧向着父亲的诸神祈祷,免除他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大队人马非常缓慢地移动着,为野人们所有的牲畜群,孩童,和贫瘠粗陋的财产所拖累,而大雪使得进程更加缓慢。现在大多数队伍已经走出了丘陵,象寒冷冬晨的蜂蜜一样顺着牛奶河西岸慢慢流淌,沿着河流的轨迹进入鬼影森林的心脏地带。
琼恩知道,前方不远处,先民之拳耸立在树林上方,那儿驻扎着守夜人部队的三百名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座骑,他们正等在那里。除了半手,熊老还派出了其他探子,现在贾曼·布克威尔或者梭伦·史莫伍德一定已经回去,带去消息说有什么正从群山中走来。
莫蒙特不会逃跑,琼恩想。他太老了,也走得太远。他会进攻,尽管人数相差太多。不久后的某一天,他就会听到战号的声音,看到一队骑手杀过来,黑色斗篷飘扬,手里擎着冰冷的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有希望杀死一百倍他们的人数,但琼恩认为没有必要。他不需要杀死千百个人,只需要杀死一个。都是曼斯一人将他们维系在一起。
境外之王已竭尽全力,但野人们的无纪律性仍然令人绝望,这使得他们脆弱。蜿蜒数里格的行军队列中,不时会有跟守夜人一样勇猛的战士,但是有三分之一强都聚集在队列的两头,在狗头哈犸的前锋里,或者在凶蛮的后卫部队中,跟巨人,野牛和投火器在一起。另外三分之一跟曼斯本人一起在靠近中段的地方,守卫着推车,雪橇和狗拉的小车,其中装载着大军的补给品,是上一个夏季收获物所剩下的全部。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还有哭泣者之类的带领,作为先驱骑手,强征队员,和驱策者,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让队伍或多或少以一种有序的方式移动。
更明显的是,一百个野人中只有一个有座骑。熊老将象斧子穿过麦片粥一样击溃他们。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曼斯一定会带着中间的人追赶,试图挫败这一威胁。如果他在接下来必然发生的战斗中死去,那么长城又会安全一百年,琼恩判断。如果没有……
他伸曲着烧伤过的手指,那是他握剑的手。长爪挂在他的马鞍上,这把大剑刻着狼首的石头平衡球和柔软的皮革把手就在他能轻易取到的位置。
几个小时之后,他们遇上托蒙德的小队时,雪下得正大。白灵在半路上离开了,融进森林中追踪猎物的气味。巨狼会在晚上他们扎营的时候回来,最晚不超过黎明。不管白灵巡游到多远,他总会回来……伊格蕊特好像也一样。
“那么,”那女孩看到他时喊道,“你现在相信我们了吗,琼恩·雪诺?你看到巨人在他们的猛犸象背上了吗?”
“哈!”琼恩还来不及回答,托蒙德就喊道。“这只乌鸦谈恋爱了!他打算娶一个!”
“女巨人?”长矛里克大笑说。
“不,猛犸象!”托蒙德吼道。“哈!”
琼恩让他的马减速至慢行,伊格蕊特在他边上小跑着。她宣称比他大三岁,尽管她的站立高度要比他矮半尺;不管那女孩到底多少岁,她是个强韧的小家伙。他们在尖笛道抓住她的时候,石蛇说她是个“矛妻”。她没有结婚,她专用的武器是一把由角和鱼梁木雕成的短弓,但“矛妻”的说法还是很适合她。她有点让他想起妹妹艾莉亚,虽然艾莉亚更年幼一点,或许还更瘦一点。伊格蕊特穿着许多兽皮兽毛,很难判断她是胖是瘦。
“你会‘最后的巨人’吗?”伊格蕊特没有等待回答,就说,“你需要比我更深沉的嗓音才能唱得像样。”然后她唱道,“哦——,我是最后的巨人,我的族人从地面消失。”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这些歌词,也咧开了嘴。“最后的山巨人,我出生的时候他们统治着整个世界,”他透过大雪向后吼道。
长矛里克加入了歌唱,“哦,小人族偷取了我的森林,他们偷走我的山我的河。”
“他们在我的山谷间筑起一道巨墙,捕尽我溪流中所有的鱼,”伊格蕊特和托蒙德依次用相称的宏亮嗓音和应他。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以他们低沉的嗓音加入进来,然后是他的女儿蒙妲和所有其他人。其余的人开始用他们的长矛敲击皮革盾牌,大致迎合着节奏,直到最后整个战队都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里点燃熊熊大火,他们铸造尖利的长矛。
而我独自在群山中行走,陪伴我的没有同伴只有眼泪。
白天他们带着狗群追捕我,黑夜他们带着火炬追捕。
因为只要仍有巨人在光明中行走,这些小人永远站不直腰。
哦——,我是最后的巨人,所以请好好听我唱的歌谣。
因为一旦我离去歌声也将消失,沉寂将会持续长长久久。
歌谣结束的时候伊格蕊特的脸颊上带着泪水。
“你为什么要哭?”琼恩问。“这只不过是首歌。还有几百个巨人在,我刚看见他们。”
“哦,几百,”她激动地说。“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琼恩!”
琼恩随着突然而至的拍翅声转过头。蓝灰色的羽毛填满了他的视线,尖利的抓子深深埋进他的脸。刺痛感猛烈而突然,翼尖围着他的脑袋拍打。他看到了鸟喙,但没有时间抬起手或者伸手取武器。琼恩向后翻转,脚从马镫上脱了出来,他的马惊恐地冲了出去,然后他坠落下来。那只鹰仍然抓住他的脸,用爪子撕扯,尖叫着又拍又啄。世界在一片混乱中上下颠倒,羽毛,马身和鲜血搅成一团,然后地面在一下重重的撞击中迎了上来。
下一个时刻他意识到的,是他面孔朝下,嘴里是泥土和血的味道,伊格蕊特保护性地跪在他上方,手中拿着一柄骨制匕首。他仍然能够听到翅膀的声音,尽管那只鹰不在视线中。他感到一半的世界是黑暗的。“我的眼睛,”他在突然的惊恐中说,一边将一只手抬起来,摸向脸部。
“只不过是血,琼恩·雪诺。他没击中眼睛,只是戳破了上方的皮。”
他的脸上阵阵刺痛。他擦去左眼上的血时,右眼看到托蒙德站在他们上方吼叫着。然后是马蹄声,喊叫声,和干枯的骨头唏哩哗啦的声音。
“骨头袋子,”托蒙德咆哮道,“把你那该死的乌鸦叫回去!”
“这才是该死的乌鸦!”叮当衫指着琼恩说。“就象一条背信弃义的狗一样躺在泥浆里流血!”那只鹰拍着翅膀飞下来,降落在他当作头盔的碎裂巨人头骨顶上。“我就是来找他的。”
“那就过来把他带走吧,”托蒙德说,“但最好拿着你的剑过来,因为你会发现我拿着我的。也许我该煮了你的骨头,往你的头颅里撒尿。哈!”
“一旦我把你戳漏,把空气放出来,你就会缩得比那女孩还要小。站到一边,否则曼斯会听说这事的。”
伊格蕊特站起来。“什么,是曼斯要找他?”
“我就是这么说的,不是吗?让他用他的黑脚站起来。”
托蒙德低头向着琼恩皱皱眉。“如果是曼斯在等着你,最好快去。”
伊格蕊特帮忙把他拉起来。“他流血流得象一头被宰杀的野猪。看看欧瑞尔对他的小脸蛋干了些什么。”
鸟懂得仇恨吗?琼恩杀死了野人欧瑞尔,但那人的一部分留在了这只鹰体内。那金黄色的眼睛冷酷恶毒地对着他。“我会来的,”他说。血不停地流进他的右眼,脸颊火辣辣地疼痛。他去触摸脸部,黑手套移开时沾染着红色。“让我先抓住我的马。”他最想要的是白灵,而不是马,但看不到那头巨狼。现在他也许在数里地之外,正咬穿一头麋鹿的喉咙。也许还是这样比较好。
当他靠近时,那匹马惊恐地闪开,无疑被他脸上的血吓到了,但琼恩轻声说了些话,使他平静下来,终于接近到可以抓住缰绳。他翻身上马鞍时,头脑感到一阵晕眩。我需要治疗一下这伤口,但不是现在。让境外之王看看他的鹰对我做了些什么。他的右手一张一合,然后握起长爪,将这把大剑甩到肩头,接着调转马头,向着骸骨之王和他的队伍等待着的地方快步走回来。
伊格蕊特也等着,坐在她的马上,脸上的表情很不愉快。“我也去。”
“走开。”叮当衫胸甲上的骨头哗啦哗啦地响。“我被派来找投靠过来的那个乌鸦,没有别人。”
“自由民女人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伊格蕊特说。
风将雪花吹进琼恩的眼睛。他可以感觉到血在脸上冻结起来。“我们是聊天还是出发?”
“出发,”骸骨之王说。
这一路快跑气氛阴郁。他们沿着队列在翻滚的雪花中骑过了两里地,然后穿过一堆乱七八糟的行李车,水花飞溅地越过牛奶河,在他们横穿河流的地方,牛奶河向着东方绕了一大圈。河的浅滩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冰;马蹄每跨一步都踩碎冰层,直到他们到达十码以外水较深的地方。东岸雪似乎下得更疾,积雪也更加深。甚至连风也更寒冷。而且夜晚也快要降临了。
但即使透过风雪,耸立在树木上方那巨大白色山丘的形状不会错。先民之拳。琼恩听到头顶上鹰的尖叫声。当他经过一棵哨兵松的时候,一只乌鸦在上面俯视着,发出刺耳的鸣叫。熊老发动进攻了吗?琼恩听不到钢铁相交和弓箭弹射的声音,只有他的马蹄子踩在冰层上发出的轻微吱吱嘎嘎声。
他们沉默地绕到南坡,那里的路最好走。琼恩看到了下面的死马,躺在山丘的基底部,一半埋在雪里。肠子从它的腹部漏出来,就象冻僵的蛇,而且它的一条腿不见了。是狼,这是琼恩的第一个念头,但那不对。狼会把杀死的猎物吃掉。
还有更多的马散布在山坡上,腿奇怪地扭曲,无神的眼睛空洞地瞪着。野人们象苍蝇一样爬在它们身上,剥下马鞍,缰绳,包裹和甲胄,并且用石斧将它们切开。
“上去,”叮当衫告诉琼恩。“曼斯在顶上。”
他们在环形墙外下马,挤过石块之间一条歪歪扭扭的缝。一匹毛发蓬松的棕色座骑的尸体戳在一根削尖的木桩上,熊老在每个入口内部都放置了这样的木桩。他是试图出去,不是进去。没有骑手的踪迹。
里边还有更多,而且更糟。琼恩以前从来没见过粉红色的雪。风在他的周围涌动,拉扯着他那厚重的羊皮斗篷。乌鸦拍着翅膀在死马之间飞来飞去。那些是野生乌鸦还是我们自己的?琼恩无法判断。他想,不知道可怜的山姆现在在哪里。不知他现在是什么。
一层冻结的血嘎吱一声在他的靴子底下碎裂。野人们扒下死马上的每一小片钢铁和皮革,甚至撬下蹄子上的马蹄铁。有些人在翻查他们发现的包裹,寻找武器与食物。琼恩经过齐特的一条狗,或者说他还剩下的部分,他躺在一滩泥泞的、半冻结的血里。
有些帐蓬仍然矗立在营地的远端,他们在那儿找到了曼斯·雷德。在斜条纹的黑羊毛与红丝绸斗篷底下,他穿着黑色链甲和蓬松的毛皮马裤,他的头上是一顶铜与铁合铸而成的巨大头盔,两侧太阳穴上有乌鸦的翅膀。贾尔和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斯迪也在,还有六张皮瓦拉米尔跟他的狼与影子山猫。
曼斯阴沉冰冷地看着琼恩。“你的脸怎么了?”
伊格蕊特说,“欧瑞尔试图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我问的是他。他的舌头丢了吗?也许他该丢了,免得再向我们说谎。”
马格拿斯迪抽出一把长匕首。“这小子不用两只眼睛,用一只也许看得更清楚。”
“你想要保住你的眼睛吗,琼恩?”境外之王问。“如果是这样,告诉我他们有多少。这次要试着说实情,临冬城的私生子。”
琼恩感到喉咙干涩。“大人……怎么……”
“我不是你的什么大人,”曼斯说。“这个‘怎么’就再明白不过了。你的弟兄们死了。问题是,有多少?”
琼恩的脸阵阵刺痛,雪在继续下,思考起来很困难。不管被要求什么,你都不能拒绝,科林曾告诉他。话语卡在他的喉咙里,但他让自己说,“我们有三百人。”
“我们?”曼斯尖锐地说。
“他们。他们有三百人。”不管被要求什么,半手说过。那我为什么感到这么怯懦?“两百来自黑城堡,一百来自影子塔。”
“你在我帐蓬里讲的故事不是很反应实情。”曼斯望向狗头哈犸。“我们找到多少马?”
“一百多,”大个子女人回答,“不到两百。东面还有更多死马,在积雪下面,很难知道有多少。”她后面站着她的执旗手,握着一根杆子,上面有一只狗头,仍然新鲜得可以渗出血来。
“你根本不该向我撒谎,琼恩·雪诺,”曼斯说。
“我……我知道。”他能说什么呢?
野人之王端详着他的脸。“谁是这里的指挥?告诉我实情。是莱克吗?史莫伍德?不是威勒斯,他太软弱。这是谁的帐蓬?”
我已经说太多了。“你没找到他的尸体?”
哈犸哼了一声,轻蔑地从鼻孔里喷出霜气。“这些黑乌鸦真是愚蠢。”
“下次你再用提问来回答我,我就把你交给我的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向琼恩保证。他向他逼近。“谁是这里领头的?”
再来一步,琼恩想。再跨出一只脚。他将手移近长爪的剑柄。如果我闭嘴不说……
“如果去拔那柄大剑,我就在它来得及出鞘之前,把你这颗私生子的脑袋砍下来,”曼斯说道。“我快要对你失去耐心了,乌鸦。”
“说出来,”伊格蕊特催促道。“不管是谁,他已经死了。”
他皱起眉头,使得脸颊上的血裂开来。这太困难了,琼恩绝望地想。要扮演一个叛徒又怎能不成为叛徒呢?科林没有告诉他怎么做。但第二步总是比第一步容易些。“熊老。”
“那老头?”哈犸的语气表明她并不相信。“他亲自来了?那谁在指挥黑城堡?”
“波文·马尔锡。”这次琼恩立即回答。你不能拒绝,不管被要求什么。
曼斯大笑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们已经赢了这场战争。波文对于如何数剑比如何用剑更清楚那么一点点。”
“熊老指挥,”琼恩说。“这地方高而坚固,他让它变得更坚固。他挖坑,插桩,储存起食物与水。他作好了准备应付……”
“……我?”曼斯替他说完。“是啊,他是的。如果我笨到猛攻这座山丘的话,每杀一个乌鸦,我也许会失去五个人,这样还算是幸运的。”他的嘴角变得刚硬起来。“但是当死人走来,墙,桩子和剑都毫无意义。你无法跟死人作战,琼恩·雪诺。没人了解得有我一半清楚。”他抬头凝视渐渐转暗的天空,“这些乌鸦帮了我们的忙,他们自己也许还不知道。我还在想为什么我们没有遭到攻击。但还有一百里格要走,而天气在变冷。瓦拉米尔,派你的狼去嗅嗅,追踪那些干尸,我不想让他们偷袭我们。骸骨之王,将所有巡逻的人数加倍,确保每人都有火炬和打火石。斯迪,贾尔,天一亮你们就出发。”
“曼斯,”叮当衫说,“我想要些乌鸦的骨头。”
伊格蕊特踏上前,挡在琼恩面前。“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为保护过去的兄弟而撒谎就杀死他。”
“他们还是他的兄弟,”斯迪宣称。
“他们不是,”伊格蕊特坚持说。“他没有按照他们叫他做的那样杀死我。而且他杀了半手,我们都看到的。”
琼恩呼出的气在空中雾化。如果我向他撒谎,他会知道的。他看着曼斯·雷德的眼睛,烧伤过的手一张一合。“我穿你给我的斗篷,陛下。”
“一件羊皮斗篷!”伊格蕊特说。“而且许多个晚上,我们在它底下跳舞!”
贾尔大笑,甚至狗头哈犸也讪笑起来。“是这样吗,琼恩·雪诺?”曼斯·雷德温和地问。“她和你?”
在长城之外很容易迷路。琼恩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区分荣誉和羞辱,正确和错误。圣父原谅我。“是的,”他说。
曼斯点点头。“好。那么你们明天跟贾尔和斯迪一起走。你们俩都是。我绝不会把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分开。”
“去哪里?”琼恩说。
“越过长城。该是时候证明你的忠诚了,不仅仅是用言词,琼恩·雪诺。”
马格拿不大高兴。“我要个乌鸦干什么?”
“他了解守夜人部队,了解长城,”曼斯说,“而且他了解黑城堡超过任何一个突袭者可能达到的程度。你会发现他的用处,否则你就是个笨蛋。”
斯迪皱起眉头。“他的心也许还是黑的。”
“那就把它挖出来。”曼斯转向叮当衫。“骸骨之王,不惜一切代价保持队伍前进。如果我们在莫蒙特之前到达长城,我们就赢了。”
“他们会前进的。”叮当衫的声音含糊而恼怒。
曼斯点点头,然后走开了,哈犸和六张皮跟在他身旁。瓦拉米尔的狼和影子山猫跟在后面。琼恩和伊格蕊特跟贾尔,叮当衫和马格拿留在一起。两个较年长的野人看着琼恩,恨意掩饰得很糟,这时贾尔说,“你听到了,我们天一亮就出发。尽量多带食物,不会有时间打猎。还有,料理一下你的脸,乌鸦。你看上去血淋淋的一团糟。”
“我会的,”琼恩说。
“你最好没在说谎,小姑娘,”叮当衫对伊格蕊特说,他的眼睛在巨人头骨后面闪闪发光。
琼恩拔出长爪。“离我们远点,除非你想要科林一样的下场。”
“现在没有狼来保护你,小子。”叮当衫把手伸向他自己的剑。
“你很肯定,是吗?”伊格蕊特笑着说。
白灵蹲伏在环形墙的石块顶端,白色的毛发竖立起来。他没有发出声音,但他暗红色的眼睛预示着流血。骸骨之王慢慢地将手撤离他的剑,退后一步,诅咒着离开他们。
琼恩和伊格蕊特走下先民之拳时,白灵在他们的座骑边走着。“我从没要求你为我撒谎。”直到他们渡过一半牛奶河,琼恩才感到足够安全,可以这么说。
“我根本没有说谎,”她说。“我留出一部分没说而已。”
“你说——”
“——许多个晚上,我们在你的斗篷下面作爱。但我从没说我们什么时候开始的。”她给他的笑容几乎有点害羞。“今晚给白灵找个别的地方睡觉,琼恩·雪诺。就象曼斯说的。事实比言语更真实。”
卷三 冰雨的风暴 第十六章珊莎
“一件新裙服?”她既吃惊又谨慎地问。
“是的,小姐,比您穿过的每一件都可爱,”老妇人边用打节的绳子测量珊莎的臀围,边向她保证,“丝绸和密尔蕾丝缝制,缎子镶边,配上它,您会美得没话说。啧啧,这可是王后陛下的恩典呢。”
“王后?哪个王后?”玛格丽还没当上小乔的王后,但她作过蓝礼的王后。或者她是指刺棘女王?还是……
“当然是摄政王太后陛下.”
“瑟曦太后?”
“是呀,我有幸在她身边服务许多年了。”老妇人把绳子伸到珊莎大腿内侧,“陛下说啊,您已经是成年女人,不该穿得象个小姑娘家。来,把手举起来。”
珊莎举起手臂。她的确需要一件新裙服,过去一年中,她长高了三寸,而大部分旧衣服又被烟尘熏坏了——第一次来月经的那天,她想烧掉床垫,结果……
“您的胸部跟太后的一样迷人,”老妇人边说边将绳子绕过珊莎胸口,“您不该藏着它。”
她脸红了。上回去骑马,她没法将紧身上衣完全系上,于是马房小弟扶她上马时便一直傻呆呆地瞪着她的胸。有时候她发现成年男人也在着,她衣服太紧,穿起来几乎无法呼吸。
“裙服是什么颜色呢?”她问女裁缝。
“选择颜色这些事就交给我吧,小姐,您会喜欢的,我向您保证。除了裙服,您还需要内衣和长筒袜,外裙、衬裙和斗篷,一切的一切,以适合……以适合一位美貌高贵的年轻女士。”
“来得及在国王婚礼前做好?”
“噢,当然,我们会在大婚之前做好,很快做好,这是太后陛下的特别关照。我手下有六个女裁缝师和十二个女学徒,为这事得把所有工作搁到一边。别家仕女会怨怪我们,但有什么办法呢?毕竟有太后陛下的命令嘛。”
“感谢太后陛下如此煞费苦心,”珊莎礼貌地说,“她对我实在是太好。”
“陛下是最慷慨的人,”女裁缝师赞同。测量完毕后,她收拾东西离开了。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珊莎独处时感到十分疑惑,十分不安。嗯,我敢打赌,多半是玛格丽或她祖母的意思。
玛格丽是真心对她好,她的存在改变了一切。她的女伴们纷纷乐于和珊莎结交。太久没有其他女伴,她几乎忘记了其中的快乐。莱昂妮夫人教她古竖琴,洁娜夫人同她分享所有的八卦闲话。梅内狄斯·克连恩总有好玩的故事,而幼小的布尔威令她想起艾莉亚,尽管她不及妹妹那么暴躁。
跟珊莎年龄相仿的是玛格丽的三位表妹,埃萝、雅兰和梅歌,来自于提利尔家族的偏房分支。“我们是低枝上的玫瑰,”埃萝语带双关地说,她为人机智,体形又苗条。梅歌则又胖又吵,雅兰漂亮而羞涩,由于埃萝已是成年女子,所以在三人中占据统治地位——她有了月事,而梅歌与雅兰不过是小女生。
几个小姑娘欢天喜地拉珊莎入伙,好像大家从小便是伙伴。她们常常整下午做针线,讨论柠檬蛋糕和蜂蜜酒,晚上玩四方瓦片棋,一起在城堡圣堂里唱歌……四人还轮流和玛格丽同床做伴,悄悄话直说到半夜。雅兰嗓子好,只需稍加怂恿,便会弹奏木竖琴,歌颂骑士精神和失落的爱情。梅歌不会唱,但她喜欢亲吻,喜欢得发疯。她承认自己会和雅兰玩接吻游戏,但那和亲吻男人是不同的,更比不上亲吻国王。不知梅歌对我差点与猎狗亲吻怎么看,珊莎心想。他在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来找她,浑身散发着血和酒的臭味。他要吻我,他想杀我,还要我为他唱歌。
“乔佛里国王的嘴唇好漂亮哦,”梅歌自顾自激动地说,“噢,可怜的珊莎,失去他的时候,你一定心都碎了。噢,你一定大哭一场!”
没错,乔佛里常让我哭泣,但恰好不是这次,她心里这么想,但制造噪声的黄油块不在近前,因此抿紧嘴唇,不敢说出来。
至于埃萝,她被许配给一位年轻侍从,安布罗斯伯爵的儿子之一——等他当上骑士,他们就结婚。黑水河之役中,他带着未婚妻的信物,杀死一个密尔十字弓手和一个穆伦道尔家的士兵。“埃林说她的信物令他勇敢无畏,”梅歌道,“还说他在战斗中呼喊着她的名字,这不是很了不起吗?总有一天,我也要让某位勇士带着我的信物,杀死一百个敌人。”埃萝要她小声点,但神情实在很高兴。
她们都是小孩子,珊莎心想,都是傻乎乎的小女孩,埃萝也不例外。她们没有见识过战争,没有目睹过死人,什么都不懂。她们脑海里,惟有歌谣和故事,就跟她在乔佛里砍掉父亲脑袋之前一样。对她们,珊莎既可怜,又羡慕。
玛格丽不一样。国王的未婚妻纵然甜美温柔,身上却带着一丝她祖母的影子。前天,她领珊莎外出鹰狩,这是战斗之后她第一次出城。尸体已经掩埋或焚毁,但烂泥门仍破破烂烂,伤痕累累,乃是史坦尼斯公爵的攻城锤的杰作。黑水河两岸,布满毁坏断裂的船骸,烤焦的桅杆如憔悴的黑手指,从浅滩上伸出。要想过河,只能坐平底小船。御林也是一片焦土荒凉,好在海湾沿岸的沼地里水禽颇丰,珊莎的灰背隼抓到三只野鸭,玛格丽的隼则在空中打下一只苍鹭。
“维拉斯养了七大王国里最听话、最俊美的鸟,”独处时,玛格丽对她说,“他还常放飞猎鹰呢。你将来就知道了,珊莎。”她拉住她的手,捏了一下。“我的好姐妹。”
姐妹。珊莎梦想过有个玛格丽这样的好姐妹,甜美优雅又善良,和艾莉亚完全不一样。我怎能让我的好姐妹跟乔佛里结婚呢?她想着想着,眼中突然噙满泪水。“玛格丽,求求你,”她道,“一定不要……”这话很难说出口。“……一定不要跟他结婚,他这人表里不一,会……会伤害你的。”
“别为我担心,好妹妹。”玛格丽自信地微笑。“你真勇敢,肯来警告我,但请你放心吧,我知道小乔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自负又愚蠢,而且跟你说的一样残酷,这些父亲也早料到,所以才会在婚约条款中坚持让洛拉斯成为御林铁卫。你瞧,我有七大王国中最优秀的骑士日夜守护,好比伊蒙王子守护奈丽诗王后,所以咱们的小狮子最好举止恰当,不是吗?”她轻声浅笑,“来吧,亲爱的妹妹,让我们好好跑一段,比赛谁先到河边。噢,这会让侍卫们发狂的。”她不待回答,一夹马肚,飞驰而去。
她好勇敢啊,珊莎跟在她后面,边骑边想……然而疑虑却没有打消。洛拉斯是个伟大的骑士,大家都知道,可乔佛里有其他的御林铁卫啊,还有金袍卫士和红袍卫士,长大之后会有自己的军队。庸王伊耿不曾伤害奈丽诗王后,或许是因为害怕弟弟龙骑士伊蒙……但当另一位御林铁卫跟他的一个情妇相爱时,国王却要了两人的脑袋。
好在洛拉斯爵士是提利尔家的人,珊莎提醒自己,从前那位骑士不过属于托因家族——他的亲戚们没有军队,除非暗杀,否则无法为他复仇。话虽这么说,可她越深入地想下去,就越觉困惑。一年半载,乔佛里或能克制,但时间一长,迟早会露出狐狸尾巴,到时候……说不定会出现第二个弑君者,说不定会有第二场王位战争,狮子和玫瑰将疆场交兵。
珊莎很吃惊玛格丽竟没预见到这一点。她比我年长,比我睿智,而她父亲提利尔大人的考虑肯定比我更周到。我不过在穷操心,犯傻罢了。
她把去高庭和维拉斯·提利尔结婚的消息告诉唐托斯爵士,以为对方会感到欣慰,为她高兴,不料弄臣骑士却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不行!”他的声音里带着醉意,也充满惊恐。“我告诉您,可怜的琼琪,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求求您咧,千万别理会这种傻事,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幸运之吻吧,并保证自己会按计划去做。就在乔佛利的新婚之夜,没有几天了,到时候记得戴上银色发网,然后我们回家。”他凑过来吻她的脸。
珊莎挣脱抓握,退到远处。“不,我不走,会惹麻烦的。想逃的时候你不带我,现在我不需要了。”
唐托斯呆呆地瞪着她。“一切都安排好了,亲爱的琼琪。载你回家的大船,带你上船的小舟,您的佛罗理安为您把一切都安好了。”
“我很抱歉给你带来这么多麻烦,”她说,“但我现在不需要大船和小舟。”
“一切都是为保证您的安全啊。”
“我在高庭有维拉斯的保护,会很安全。”
“噢,别傻了,他不认识您,”唐托斯坚持,“也不爱您。噢,琼琪啊,我亲爱的琼琪,请睁开您可爱的眼睛吧,提利尔家的人根本就不关心您,他们盘算的是您的继承权。”
“我的继承权?”她有些困惑。
“亲爱的,”他告诉她,“您是临冬城的继承人。”他再次抓住她,恳求她不要这么做。珊莎则再次挣脱,并留他独自一人在心树下徘徊。
从此以后,她再没去过神木林。
但她没有忘记他的话。临冬城的继承人,她夜里躺在床上反复思量,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珊莎有三个兄弟,从未想过自己会有继承权,可现在布兰和瑞肯已死……没关系,还有罗柏,他是成年人了,很快就会结婚生子。而且不管怎么说,维拉斯·提利尔已经有了高庭,还要临冬城作什么呢?
有时候,她会对着枕头,轻声念他的名字,仅仅是为了听到它。“维拉斯,维拉斯,维拉斯,”她已经觉得维拉斯这个名字和洛拉斯一样好,它们甚至听起来很相似。残废的腿有什么关系?维拉斯将来会是高庭公爵,而我是他的夫人。
她想象着他俩坐在花园里,膝头抱着小狗,或乘花船沿曼德河游玩,边听歌手弹奏竖琴。等我给他生个儿子,他就会爱上我的。我要把他们取名为艾德、布兰登和瑞肯,将他们抚养得同洛拉斯爵士一样英武,而且仇恨兰尼斯特。在珊莎梦中,她的孩子看上去跟她失去的兄弟们一样,其中甚至有一个长得像艾莉亚的女孩。
惟一的困扰是,她无法将维拉斯的形象长时间保持在头脑中,总将他的面容转化为洛拉斯爵士的脸,年轻、优雅而漂亮。你不该这样想象,她告诫自己,否则等见面时,他也许会发现你眼中的失望呢。如果他知道你爱的是他弟弟,又怎会跟你结婚呢?维拉斯·提利尔的年纪有我两倍大,她不断提醒自己,而且瘸了腿,或许跟他父亲一样肥胖,一样长着红脸孔。但不管生得是否好看,他都是我最好的依靠。
有一回,她梦见嫁给小乔的仍是自己,并非玛格丽,而在婚礼当晚,国王变成了刽子手伊林·派恩。她颤抖着醒来。她不想玛格丽像自己一样受折磨,但也害怕提利尔家拒绝联姻。反正我警告过她,没错,我把真相对她说了。或许玛格丽是自己不相信。小乔跟她在一起时总扮演英雄的角色,他从前对我也这么做。不过,她很快将认识到他的本性——不是在婚礼之前,而是在婚礼之后。珊莎决定下次造访圣堂时在圣母面前点一支蜡烛,祈求她保护玛格丽,免于乔佛里的伤害。或许再在战士面前再为洛拉斯点一支。
女裁缝最后一次替她丈量尺寸时,她决定穿着新裙服去参加贝勒大圣堂的婚礼庆典。瑟曦一定是为这个才命人替我做衣服的,总不能让我破破烂烂地参加婚宴吧!不,不行,穿旧的就可以。我不能冒险,让食物或酒水沾到新裙服上。我要把它带到高庭去,在维拉斯·提利尔面前穿起来。就算唐托斯说得对,他要的是临冬城而不是我本人,我仍然可以让他爱上我。珊莎紧紧抱住自己,一边揣测新裙服做好的时间。
她迫不及待想要穿上它。
卷三 冰雨的风暴 第十七章 艾莉亚
雨水来了又去,天空阴霾不开,溪流统统高涨。第三天早上,艾莉亚注意到树下长苔藓的地方不对。“走错方向了,”骑过一颗苔藓茂密的榆树时,她对詹德利说,“我们在往南走。看到树下的苔藓了吗?”
他将眼前浓密的黑发拨开,“我们顺着路走,仅此而已,这条路在此是往南。”
我们今天一直在往南走,她想告诉他,昨天也是,沿着河床骑行开始就在往南。但昨天她没注意苔藓,因此不大确定。“我想我们迷路了,”她低声说,“不该离开那条河的,沿着它走就好。”
“那条河弯来拐去,”詹德利说,“我敢打赌,我们走的这条路是捷径,只有土匪才知道。你瞧,柠檬、汤姆他们在这儿住了许多年。”
这倒没错。艾莉亚咬紧嘴唇,“但苔藓……”
“雨下得这样大,用不了多久,连耳朵里都会长出苔藓,”詹德利抱怨。
“那也只会长在朝南的耳朵里!”艾莉亚固执地申明。想说服大牛可不容易,但眼下热派离开了他们,他是她惟一真正的伙伴。
“沙玛要我为她烤面包,”离别那天,他告诉她,“不管怎么说,我厌倦了下雨和屁股酸痛地骑马,也厌倦了老是担惊受怕。这里不仅有麦酒,有兔子肉,我还会把面包做得很好,你们等着瞧吧,下次回来就知道了。你们会回来,对吗?等战争结束之后?”他忽然记起她是谁,涨红了脸补充道,“小姐。”
艾莉亚不知战争是否有结束的那一天,但她点点头。“很抱歉那次打了你,”她道。热派虽然又蠢又胆小,但从君临城一路跟着她,几乎从未分离。“我打断了你的鼻子。”
“你也打断了柠檬的。”热派咧嘴笑道,“真带劲。”
“柠檬可不这么想,”艾莉亚阴郁地说。到了出发时间,热派请求亲吻“小姐”的手,她拍拍他肩膀。“别这么叫我。你是热派,我是阿利。”
“在这儿,我不叫热派了。莎玛叫我‘小子’,跟叫那个她收养的男孩一样,我总弄不清她到底指谁。”
之后,艾莉亚发觉自己莫名地想念他,好在还有哈尔温。她把胡伦的事对哈尔温说了,逃离红堡那天,她在马厩门边发现奄奄一息的马房总管。“唉,他常说自己会在马厩里过世,”哈尔温道,“我们都担心他到头来会断送在坏脾气的马脚下,想不到下手的却是狮子。”艾莉亚还把尤伦的事,逃出君临的事,以及其他许多经过都向对方倾诉,但留出她用缝衣针杀死马房小弟和割赫伦堡守卫喉咙的部分没有讲——跟哈尔温讲故事就跟和父亲讲故事差不多,有些事是不能坦白的。
她也没有提及贾昆·赫加尔,以及兑现的三个死亡承诺。他给的硬币艾莉亚一直藏在腰带下,有时候,她会在晚上拿出来,回想他如何将手抹过脸庞,面容融合变化。“valarmorghulis,”她轻声开始,“格雷果爵士,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记事本和猎狗。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乔佛里国王。”
哈尔温告诉她,当初由父亲派出,随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制裁格雷果爵士的二十名临冬城侍卫后来只活了六个,而且还都走散了。“那是个陷阱,小姐。泰温公爵派魔山越过红叉河来杀人放火,希望能引出您父亲大人。他料定艾德公爵会亲自西进对付格雷果·克里冈。好在弑君者不知泰温公爵的计划,听说弟弟被抓的消息后,即刻就在君临城中当街攻击您父亲。”
“我记得那件事,”艾莉亚说,“他把乔里杀了。”除了少数被她惹火的时候,乔里对她总是笑口常开。
“他杀了乔里,”哈尔温赞同,“还用马撞倒你父亲,撞断了他的腿,因此艾德大人无法亲自出动,只好派贝里大人去,但为对方增派了二十名临冬城的侍卫,我便是其中之一。去的人还包括索罗斯、雷蒙·戴瑞爵士、葛拉登·威尔德爵士以及一个叫罗沙·马勒里的男爵。格雷果在戏子滩等着我们,人马埋伏在两岸,只待我们过河,便从前后两方发动攻击。”
“我亲眼目睹魔山一击就杀死雷蒙·戴瑞,那一击实在太可怕,不仅把戴瑞的手臂连肘砍断,还毙了他胯下的马。葛拉登·威尔德也战死在那儿,马勒里男爵则撞在河中淹死。狮子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我以为自己铁定没命,危急时刻,埃林大声发号施令,恢复了秩序。我们群聚在索罗斯周围,冲出一条血路。出发时的一百二十人中,到天黑只剩不到四十个,贝里伯爵也身负重伤。那天晚上,索罗斯从他胸口拔出一尺长的枪头,将煮沸的葡萄酒灌进空洞里。”
“我们每个人都确信天亮时伯爵大人会死,但索罗斯在火堆边陪他祈祷了一整夜,黎明时,他竟活了过来,而且比前晚更强壮。虽然再过两个星期才能骑马,但他的勇气鼓舞了我们。他说,戏子滩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每一位牺牲者,都将获得十倍的复仇。”
“当时我们无法再战。魔山只是泰温公爵的前锋,随后兰尼斯特军队便大举越过红叉河,席卷三河流域,途中烧杀掳掠。我们人少,只能骚扰对方,但彼此承诺,等劳勃国王西征,镇压泰温公爵的叛乱,便起兵与之汇合。后来传来的消息却是劳勃死了,艾德公爵也死了,瑟曦·兰尼斯特的小崽子登上铁王座。”
“整个世界颠倒失序。你瞧,我们是御前首相派去对付叛徒的队伍,到头来自己竟成了叛徒,而泰温公爵当上御前首相。有些人想请求招安,但贝里伯爵不同意。‘我们是国王的人,’他如此声明,‘而狮子们残害着国王的子民。若不能为劳勃而战,就为他们而战,至死方休。’我们就是这么做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奇怪的事逐渐发生。我们每损失一个,就会出现更多人顶替他的位置。有些是骑士或侍从,出身名门世家,但多数是平民,包括农民、提琴手、客栈老板、仆人、鞋匠,甚至还有两个修士。形形色色的男人,女人,孩子,狗……”
“狗?”艾莉亚诧异地问。
“对。”哈尔温咧嘴笑道,“有个小伙子养着全世界最凶狠的狗,你简直无法想象。”
“我要是有条凶狠的狗就好了,”艾莉亚向往地说,“一条能杀狮子的狗。”她有过一头冰原狼,名叫娜梅莉亚,但为了保护她不被王后杀掉,她朝她扔石头,把她赶跑了。冰原狼可以杀死狮子吗?她心里纳闷。
当天下午又开始下雨,一直下到晚上。幸亏土匪们到处都有朋友,无需在野外扎营或在漏水的凉亭下寻求遮蔽——从前她跟热派和詹德利常这样。
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废弃村落中住宿。它看起来是被“废弃”了,但等“幸运杰克”拿出猎号吹奏,两短两长,各种各样的人就从废墟和地窖中爬出来。他们带来麦酒、干苹果和一些不新鲜的大麦面包,土匪们则提供了一只安盖半路射到的鹅,因此晚餐几乎是一场盛宴。
艾莉亚正咂着一根翅膀上最后一点肉,只见一位村民转身对柠檬斗篷说,“不到两天前,有些人打这儿经过,去寻找弑君者。”
柠檬哼了一声。“他们该去奔流城。那最深的地牢里,潮湿阴冷,很是舒服。”他的鼻子看上去象压碎的苹果,伤口没好,又红又肿,他的情绪也很糟糕。
“不对,”另一位村民说,“他逃跑了。”
弑君者跑了?艾莉亚汗毛直竖。于是她屏息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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