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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39 乔治·R.R.马丁(美)
提利昂歪歪头,“你是要揭开这天杀的谜底,还是想让我头痛得更厉害?”
瓦里斯微笑道:“我这不就说了吗?力量存在于人心,人相信什么是力量,什么就是力量,不多也不少。”
“这么说来,力量不过是骗人的把戏?”
“力量就像墙上的影子,”瓦里斯喃喃道,“但影子却能杀人。而且,即便是矮小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
提利昂微笑道:“瓦里斯大人,说来奇怪,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你了。我可能还是会杀你,不过我想自己会因此而难过。”
“我把这当作至高的赞美。”
“那你又是什么,瓦里斯?”这才是提利昂真正想知道的答案,“有些人说你是蜘蛛。”
“大人哪,蜘蛛和密探鲜少受人喜爱,我只想当个忠勤于国的臣仆罢了。”
“也是个太监,我们别忘了这点。”
“我不敢忘。”
“人们说我是个半人,但我想天上诸神对我还算仁慈。我个子小,两脚发育不良,女人对我没兴趣……但好歹还是个男人。雪伊并非第一个跟我上床的人,有朝一日我说不定还会娶妻生子。假如诸神眷顾,我儿子会有他大伯的外表和他老爸的头脑。而你呢,没有这样的愿景作支撑。侏儒是诸神的恶作剧……太监却是凡人造的孽。瓦里斯,是谁阉了你?什么时候的事?他为什么这样做?你真正的身份又是什么?”
太监的笑容丝毫未变,但眼中却闪过某种毫无笑意的神色,“大人,您这么问真是太客气了,可我的故事既漫长又悲伤,而我们眼下还有叛国之事要讨论呢。”他从长袍袖子里抽出一张羊皮纸,“王家战舰‘白鹿号’的船长打算三天后拔锚启航,带船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提利昂叹口气,“所以,我们该拿他杀鸡儆猴?”
“杰斯林爵士自有办法让他消失,不过若是在国王面前公开审判,想必更能确保其他船长誓死效忠。”
同时也让我那好外甥无暇他顾?“就照你说的,让他见识一下乔佛里的‘公义’好了。”
瓦里斯在纸上做了个记号,“雷德温家的霍拉斯和霍柏爵士贿赂了某个边门守卫,打算后天晚上溜出城,伪装成桨手,搭乘潘托斯船‘逐月者号’离开。”
“那就让他们划上两三年,瞧他们喜不喜欢?”他笑道,“不妥,老姐若是失去这两位稀客,只怕会发狂。通知杰斯林爵士,逮捕收贿的守卫,并跟他解释加入守夜人军团服役的光荣。此外,在逐月者号四周加强警备,以防雷德温兄弟找到其他缺钱的门卫。”
“一切照您吩咐。”羊皮纸上又多了个记号,“您的手下提魅今天在银两街上的赌场杀了一个酒商的儿子,他指控对方作弊。”
“真的作弊?”
“噢,那还用说。”
“这样的话,城里的老实人应该感谢提魅才对。我一定让他得到国王的赏赐。”
太监略有不安地咯咯笑了两声,又在纸上做个记号,“最近各种宗教人士人满为患,天上的那颗慧星,似乎把各式各样的怪僧侣、传教士和假先知都引进了城。他们在酒馆商铺里乞讨,对路人大谈世界末日与毁灭之说。”
提利昂耸耸肩,“我瞧唯一能预期的就是伊耿登陆的三百周年纪念日快到了。哼,随他们去吧。”
“大人,他们在散播恐惧啊。”
“我以为这是你的工作。”
瓦里斯伸手遮嘴,“您这么说真是太狠心了。最后还有一件事,坦妲伯爵夫人昨晚小宴宾客,我这里有菜单和列席人名供您参考。倒酒的时候,盖尔斯大人举杯敬国王陛下,有人听到巴隆·史文爵士说:‘那我们需要三个杯子。’很多人笑了……”
提利昂举起手,“够了,巴隆爵士不过开开玩笑。瓦里斯大人,我对宴会席间的闲话没兴趣。”
“大人,您不但睿智,更有度量。”那张纸消失在太监袖子里,“我们都还有很多事要忙,我就先告辞了。”
太监离开之后,提利昂静坐良久,望着眼前烛光。不知姐姐对杰诺斯·史林特遭遣一事有何反应,当然,她绝不会高兴,这可以想见,然而除了向远在赫伦堡的泰温公爵递交愤怒的控诉,估计她也没什么办法。如今提利昂不但掌握了都城守备队,一百五十个剽悍的高山族民,还要加上波隆招募的、人数正不断增加的佣兵,怎么看他都应该安全无虞。
想必当初艾德·史塔克也是这么以为。
提利昂离开小厅时,红堡一片寂静,四下漆黑。波隆正在他的书房里等他。“史林特呢?”他问。
“杰诺斯大人明儿起早搭船去长城。瓦里斯要我相信,我把乔佛里的爪牙换成了自己的手下,可在我看来,是把小指头的人换成了瓦里斯的人,不过暂时就这样吧。”
“有个消息,提魅今天杀了——”
“瓦里斯跟我说了。”
佣兵似乎并不意外,“那笨蛋以为独眼龙比较好骗,结果提魅用匕首把他手腕钉在桌上,空手撕开了他的喉咙。他这一招很灵,把指头——”
“省省细节,一肚子美餐还在我肚子里呢。”提利昂说,“你的人,找得怎样?”
“还不错,今晚又找到三个。”
“你都是怎么找的?”
“先观察,后盘问,弄清他们作战经验的多少和说谎技巧的高低。”波隆微笑,“最后,我给他们一个杀我的机会,他们也得给我同样的机会。”
“你真的杀了人?”
“只有不中用的家伙。”
“那要有人杀了你呢?”
“他就是你需要的人。”
提利昂有点醉意,身子疲累至极。“告诉我,波隆,假如我要你去杀个小婴儿……一个才出世没多久的女孩,而且呢,哎,正在母亲怀中吃奶……你会干吗?并且什么也不问?”
我得先问价码多少
“什么也不问?那不行,”佣兵搓搓食指和拇指,“我得先问价码多少。”
史林特大人,我要你的亚拉尔·狄姆做什么?提利昂心想,我手下这样的人还少么?他忽然既想笑,又想哭,但他最最想要的,是雪伊。
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09章 艾莉亚
与其说这是路,不如说是穿过杂草丛的两道车辙。
好处在于,由于往来人少,就没有人能指出他们的去向。国王大道上人潮汹涌,这里只有涓滴细流。
坏处呢,这路像蛇一般前后蜿蜒,有时和荒僻小径交杂缠绕,有时则几乎完全消失,等他们快放弃希望,才在一两里外又复出现。艾莉亚讨厌这样的状况。附近地势并不崎岖,丘陵和梯田高低起伏,草地、树林和小溪谷点缀其间;溪谷中,水流缓慢,柳树夹岸。风景虽美,路径却非常狭窄,左弯右拐,使他们前进的速度几与爬行无异。
拖慢速度的是马车,它们载重很多,车轴嘎吱作响,隆隆行进。一天里,必须停下十几次,把卡在车辙里的轮子拉出来;要么就是临时增加拉车的牲口,以助其爬上泥泞斜坡。还有一次,在一片浓密的橡树林中,他们迎面碰上一部三人合拉的牛车,上面堆满了柴薪,双方都无路可让,最后只好等那几个樵夫解开缰绳,把牛牵进林子,掉转车头,再把牛重新拴上,原路返回。那头牛比马车还慢,所以那天等于就这么浪费掉了。
艾莉亚忍不住频频回首,不知金袍卫士何时追来。到了晚上,一有风吹草动,她便会立刻惊醒,抓紧缝衣针的剑柄。事发至今,他们每次扎营一定会派人值守,但艾莉亚却不信任他们,尤其是那几个孤儿。他们在君临的暗巷里或许有点用,但到这地方肯定没辄。连她自己只要“静如影”,都可以悄悄摸过他们所有人,就着星光溜进漆黑的林子里小解。有一次,正好轮到绿手罗米站岗,她便蹑手蹑脚地爬上一棵橡树,然后一树一树靠近,最后摸到他头顶上,他却毫无知觉。她本可就此一跃而下,可她知道他的尖叫会吵醒整座营地,更别提会挨尤伦一顿痛打了。
自从知道太后要大牛的脑袋之后,罗米这群孤儿便把他当特殊人物看待,他一点也不喜欢。“我没招惹什么太后!”他生气地说,“我从来就只管做好分内的活,吹风炉、打铁、搬东西、作杂务,我想当个武器匠,可有天莫特师父要我加入守夜人,我知道的就这么多。”说完他就擦头盔去了。他那顶头盔的确漂亮,浑圆有致,面罩上留有眼缝,此外还有两大根金属牛角。艾莉亚瞧他拿着油布仔细擦拭,擦得峥亮无比,映照出熊熊营火。但他从不把头盔戴上。
“我敢跟你赌,他一定是那个叛徒的私生子。”有天晚上,罗米小声说,故意不让詹德利听见。“他是那个狼大人——在贝勒大圣堂被砍头的家伙——的种。”
“他才不是!”艾莉亚驳道。我爸只有一个私生子,那就是琼恩。她郁闷地冲进树林,真想就这么跳上马背,一路骑回家。她的坐骑是匹栗子色的母马,额上有道白斑。眼下她不仅有匹好马,自己骑术也一向高明,大可策马飞奔,再也不要看见他们——除非她愿意。可这样一来,就没有人趋前侦察,没有人殿后警戒,更没有人在她瞌睡时站岗守卫了,等金袍子来逮她,她便只有孤身一人,所以还是和尤伦一行人待在一块儿比较安全。
“咱们离神眼湖不远了,”黑衣兄弟某天早上说,“但只有过了三叉戟河,国王大道才会安全,所以咱们绕湖,沿着西岸走,金袍子应该不会搜到那边。”于是在下一个车辙交会的地方,他将马车转向西行。
从此农地换为森林,村落和庄园变得更小也更分散,丘陵更高,山谷更深,食物也越来越难取得。出城前,尤伦把马车塞满了咸鱼、硬面包、猪油、芜菁、一袋袋的青豆和大麦,还有大轮的黄奶酪,到如今却全吃完了。他们只好自立更生。尤伦派前盗猎者寇斯和库兹到队伍前方,深入林区,到黄昏时分,他们准能在肩上用树枝扛起一头鹿,或是腰上晃荡着一票鹌鹑回归队伍。年纪较小的男孩被派去捡拾沿路的黑莓,若经过果园,则得偷偷爬过篱笆,背一袋苹果回来。
艾莉亚既擅长爬树,采东西也快。她喜欢独自行动。某天她运气好,正巧撞见一只兔子。兔子褐色绒毛,生得又肥又大,一对长耳朵,鼻子掀个不停。兔子虽然跑得比猫快,但它们不会爬树,所以她用棍子把它敲了下来,拎起双耳,交给尤伦用蘑菇和野洋葱炖汤。由于艾莉亚抓兔有功,所以得了一整只腿,她便和詹德利分着吃。其他人一人一汤匙,甚至那三个死囚也有分。贾昆·赫加尔彬彬有礼地向她道谢,尖牙舔舔脏手指上的油渍,露出幸福的表情,没鼻子的罗尔杰笑道:“哟,这会儿又变成猎人啦?癞痢头癞痢脸杀兔仔哟。”
后来他们在一个名叫白荆庄的庄园田里采了几穗玉米,结果一群庄稼汉把他们团团围住,要他们付钱。尤伦瞄瞄对方手中的镰刀,丢了几个铜板出去。“要是以前啊,咱们黑衫军不论在多恩还是临冬城都会受到盛情款待,有黑衣弟兄来家中投宿,达官贵人都觉得荣幸。”他悻悻地说,“现在这些瘪三连咬两口烂苹果也要钱。”他啐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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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种的是甜玉米,你这臭死人的老黑鸟还不配吃咧!”一个庄汉粗声粗气地回嘴,“还不快从咱们田里滚出去!顺便把你这群人渣杂碎带走,否则咱们把你叉起来吓唬你的乌鸦同胞!”
当天晚上,他们连皮带谷烤了那些甜玉米,用几根分叉的长树枝穿过穗心,架在火上翻烤,熟了以后就直接吃。艾莉亚觉得美味极了,但尤伦却气得吃不下。他头上似乎罩着一片乌云,像他的斗篷一样褴褛乌黑。他在营地里走来走去,口中念念有词。
隔天,寇斯在前方发现军营,便赶回来警告尤伦。“大概二三十个人,穿着锁甲和半罩盔。”他说,“有些人伤得很重,还有一个听起来快死了。他声音很吵,我就大着胆子凑过去看,只见他们身边有矛有盾,但只有一匹马,还是跛的。我看他们待在那儿好一阵子啦,臭死人了。”
“看到旗子没?”
“花斑树猫,黑黄相间,背景是泥褐色。”
尤伦折了张酸草叶,放进嘴里咀嚼。“没见过,”他承认,“不知是哪边的,两边都有可能。伤得那么重,管他是哪家,大概都会抢咱们牲口,说不定还不只如此。我看咱们还是绕路避开。”结果他们绕了好远的路,前后至少花了两天时间,但老人说这代价很划算。“等到了长城,你们有的是时间,下半辈子都得待在那儿咧,所以我看不用着急。”
再往北行,艾莉亚发现巡守农地的人员逐渐增多,有些只是静静地站在路边,对往来行人冷眼旁观;有些则骑马沿篱笆巡逻,鞍上系着斧头。还有一次,她瞥见一人蹲倨于一株死树上,手握长弓,箭袋则挂在旁边的树干。一见他们出现,他立刻弯弓搭箭,瞄准他们,直到最后一辆马车离开视线方才松手。尤伦边走边骂:“树上那家伙,你就等着异鬼来抓你好了,看你会不会哭爹喊娘叫守夜人救命,咱们走着瞧!”
一天后,道柏发现傍晚天际有片红光,“除非是这路又转了弯,不然就是太阳在北边落坡了。”
尤伦爬到坡顶眺望,“那是火,”他对众人宣布,接着舔舔拇指,举到空中。“照现在的风头,应该会把火吹离咱们这边,不过还是注意一点。”
他们无法不注意。天色渐暗,火光却越来越盛,到最后,彷佛整个北方全部起火燃烧。他们不时闻到烟味,然而风向一直固定,火势终究没有逼近。翌日天明,火光已熄,但那天晚上谁都没有睡好。
恰近正午时分,他们抵达了村落的废墟。方圆数里的田地一片焦土,房舍只剩焦黑残躯。被烧焦或屠杀的畜尸散布各处,身上盖满争食腐肉的鸦群,彷如游动的毛毯。它们一被惊扰便振翅飞起,嘎嘎怒叫。浓烟仍旧从远处的庄园里冒出,从这里看来,环绕庄园的栅栏颇为坚固,但事实证明根本不够。
艾莉亚踢踢马,跑到货车前面,发现墙垒的削尖木桩上插着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他们双手高举掩面,似乎要挥去焚身烈焰。未到庄园,尤伦便令众人停下,嘱咐艾莉亚和其他男孩守着马车,自己带慕奇和凯杰克徒步趋前探查。他们翻过破败的大门,惊起墙内群鸦,马车里,笼内的乌鸦朝着同类嘎嘎怪叫。
“我们要不要跟着去?”眼看尤伦等人进去了好长一段时间,艾莉亚忍不住问詹德利。
“尤伦叫我们等。”詹德利的声音显得空洞,艾莉亚转过头,发现他已经戴上了那顶闪亮的精钢牛角盔。
最后他们总算回来了。尤伦怀抱一个小女孩,慕奇和凯杰克则抬着一个破旧棉被做的担架,上面躺着一个女人。女孩不到两岁,哭个不停,发出一种近似呜咽的声响,彷佛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出不来。她可能还不会说话,或者忘记了该怎么说。女人右手自肘部齐齐断裂,伤口血肉模糊,她眼神涣散,对周遭事物毫无反应。她可以说话,但只会一句:“求求你!”她大声地、反复地喊,“求求你!求求你!”罗尔杰觉得很滑稽,便纵声大笑,笑声从原本是鼻子的凹洞内传出,不多久尖牙也跟着笑起来,直到慕奇一阵咒骂,叫他们闭嘴。
尤伦要他们在马车上腾地方给那女人,“动作快!”他说,“天一黑,狼群就要来了,说不定还有更糟的东西咧!”
“我好怕。”热派看着独臂女在车上抽搐,不禁喃喃自语。
“我也是。”艾莉亚承认。
他捏捏她肩膀,“阿利,我跟你说,我没踢死小男生啦。我只帮我妈卖派而已。”
艾莉亚壮起胆子,尽量骑在马车前方,远离小女孩的啜泣,远离那女人的低语:“求求你”。她想起老奶妈说的故事:从前有个英雄被邪恶的巨人囚禁在一座阴森的城堡里,他智勇双全,用计骗过巨人,逃了出去……可一出城堡,就被异鬼抓去,全身的鲜血都给喝个干净。艾莉亚现在可以体会他的感受了。
独臂女死于当日黄昏,詹德利和凯杰克在山坡上帮她掘了个坟,正在一棵柳树下。寒风吹起,艾莉亚彷佛听见长长的柳枝低语着:“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听得她颈背汗毛直竖,差点没拔腿就跑。
“今晚不许生火。”尤伦对他们说。当天的晚餐是寇斯找到的一把野萝卜,一杯干豆,以及附近小溪的水。溪水有股怪味,罗米说上游一定有腐烂的尸体,才会是这种味道。若不是老雷森把他俩拉开,热派差点就跟他大打出手。
为填饱肚皮,艾莉亚喝了很多水。她以为自己一定没法入睡,没想到还是睡着了。待她醒来,四周一片漆黑,膀胱胀得要命。四周都是挤在一起,裹紧毛毯和斗篷,陷入沉睡的人。艾莉亚找出缝衣针,站了起来,凝神倾听。她听见一名守卫的轻微脚步,睡不安稳的人翻身的响动,罗尔杰呼噜呼噜的鼾声,还有尖牙睡觉时发出的怪异嘶声。从另一辆马车上传来石头和钢铁有节律的摩擦,尤伦正坐在车上,一边嚼酸草叶,一边磨利他的短刀。
一定会惹尤伦生气
热派是守夜的男孩之一,“你要去哪里?”他见艾莉亚朝林子走去,便出声问。
艾莉亚朝树林含糊地挥挥手。
“不行,不准去!”热派说。自从得了那把真剑,他胆子又大了起来。虽然那剑很短,而且他用起来像是拿菜刀。“老头子说今晚大家要靠在一起。”
“我去小解,”艾莉亚解释。
“哎,到那棵树下解就好啦!”他指指,“阿利,天知道森林里有什么东西,我之前还听到狼叫呢。”
若是跟他打架,一定会惹尤伦生气。她装出害怕的模样,“有狼?真的吗?”
“我亲耳听见的,”他再三保证。
“那我不要解了。”她回去拉起毯子,假装入睡,等听见热派脚步渐远,方才翻身起来,溜进营地另一边的森林,静如影。为保险起见,她走得比往常更远,待确定四下无人之后,才解开裤子,蹲下办事。
她尿到一半,裤子落在脚踝上,却听树下传来沙沙声。热派!她惊慌地想,他偷偷跟踪我!接着,她看到树林里有眼睛映着月光,闪闪发亮。她肚子一紧,伸手握住缝衣针,也顾不上尿在自己身上,数起了眼睛:二只、四只、八只、十二只,一整群……
其中一只从树下朝她走来,露出牙齿盯着她看。她满脑子都在埋怨自己有多蠢,心想等明早大家发现她被吃了一半的尸体,热派一定会幸灾乐祸。可那只狼却突然转身,快步跑进黑暗,所有的眼睛都跟着消失。她颤抖着上完厕所,穿上裤子,循着远处模糊的磨刀声回到营地,找到尤伦。艾莉亚爬上马车,坐在他身旁,浑身发抖。“有狼,”她哑着嗓子小声说,“林子里有狼。”
“是啊,那还用说。”他瞧都没瞧她一眼。
“把我吓死了。”
“是吗?”他啐了一口,“我还以为你家挺喜欢狼咧。”
“娜梅莉亚是冰原狼啦,”艾莉亚环抱身体,“和普通狼不一样的。而且她早就不见了,我和乔里拼命丢石头把它赶跑,否则它会被太后杀掉。”说起往事,她又难过起来。“要是当初它也在城里,我敢打赌,它一定不会让他们砍掉父亲的头。”
“孤儿没有爹,”尤伦说,“你可别忘了。”因为酸草叶的关系,他的嘴巴看起来在流血。“不过,最可怕的狼是披着人皮的狼,比如毁村子的那些人。”
“我好想回家。”她可怜兮兮地说。她一直很努力地要表现勇敢,猛如狼,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终究只是个小女孩。
黑衣弟兄从马车上的那捆酸草叶里扒下一片,塞进嘴里。“小鬼,看来当初我该把你,还有其他人留在城里,城里似乎更安全。”
“我不管,我想回家。”
“我替长城守军收罗人手快三十年了,”尤伦嘴里闪着唾沫,像是血红的泡泡。“前后总共只死过三人。一个老头是生热病死的,有个城里的小鬼拉屎时给蛇咬了一口,还有个蠢货想趁我睡觉时杀我,结果这儿开了个洞。”他拿起短刀往喉咙作势一划,“三十年中死了三个。”他吐出嚼烂的酸草叶,“现在想来,坐船或许比较明智。当初,只想一路上多招人,唉……换个聪明人,就搭船走了,可我呢……三十年来我都走这条国王大道。”他收起短刀,“去睡吧,小鬼,听见没?”
她努力去睡,可她躺在薄毯下时,却听见了狼嚎……还有另一个声音,比较模糊,像是风中的呓语,似乎是几声惨叫。
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10章 戴佛斯
诸神燃烧的浓烟,将晨空染得灰暗。
少女与圣母,战士与铁匠,珍珠眼瞳的老妪,镀金胡须的天父,就连被雕刻得近似动物而非人的陌客,皆已置身火海。雕像的陈年干木和其上无数层的颜料油漆发出炽烈而饥渴的红光。热气袅袅腾升,穿透冰冷空气,后方,城墙上的石像鬼和石雕龙朦胧不清,彷佛隔了一层泪珠织成的帷幕。在戴佛斯看来,那些怪物似乎正在颤抖、蠢蠢欲动……
“真是造孽。”阿拉德表示,幸好他还知道放低声音。戴尔听了也低声赞同。
“别作声!”戴佛斯道,“在这里不要乱讲话。”他的两个儿子都是好人,但年纪还轻,阿拉德尤其冲动。倘若我当年没有洗手不干,如今阿拉德大概会沦落到流放长城的下场,是史坦尼斯,使他免糟这种命运,我欠他的情……
城门口聚集了数百群众,观睹焚烧七神的场面。空中的气味十分难闻。对多数人敬拜了一生的诸神做出如此大不敬的行为,即便维持秩序的士兵也深觉不安。
红袍女环行火堆三次,一次以亚夏语祈祷,一次使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最后一次则用普通话。戴佛斯只能听懂末一次。“拉赫洛啊!吾人身处黑暗之中,请降临于此!”她高喊,“真主光之王,我们将这些虚伪诸神奉献于您,这些七面一体的诸神,是您的仇敌。请取走他们,将您的光明赐予我们,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王后跟着复诵祷文。史坦尼斯站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观看。他的胡子修得极短,黑蓝色阴影下是坚硬如石的下巴。他的衣着较平时华丽,彷佛准备上圣堂膜拜。
龙石岛的圣堂,是当年征服者伊耿扬帆起航,征服维斯特洛大地的前夜跪地祈祷的地方,然而它没能幸免于难。后党人士推翻祭坛,拉倒神像,以战锤击碎彩绘玻璃。巴尔修士无能阻止,只有不停咒骂,然而赫柏·蓝布顿爵士领着三个儿子,前往圣堂捍卫信仰的诸神。蓝布顿一家斩杀了四名后党人士,最后才被众多士兵制服。事后,诸侯中平日性情最温和、信仰也最虔诚的冈瑟·桑格拉斯伯爵向史坦尼斯表示自己无法再支持他,于是被捕入狱,和修士以及赫柏爵士两个幸存的儿子一同坐牢。其余诸侯很快从中学到了教训。
并不只是浓烟的缘故
对走私者戴佛斯而言,诸神没有特别意义,但他和多数人一样,每次出征前总会供奉战士;有船下水会敬拜铁匠;妻子有了身孕,则会向圣母祈祷。眼见诸神被焚,他觉得很不舒服,这并不只是浓烟的缘故。
如果克礼森师傅健在,一定会阻止此事。谣传老人公然挑战光之王,结果因亵渎而遭天谴。然而戴佛斯知道真相,因为他亲眼见到老学士往酒杯里放了东西。一定是毒药,除此之外别无可能。他自愿喝下死亡毒酒,想为史坦尼斯除掉梅丽珊卓,但不知为何,她的神显灵庇佑。为此,他本想动手杀了红袍女,可连出身学城的学士都力有未逮,他又怎么可能成功?他不过是出身跳蚤窝的走私者戴佛斯,被拔擢至高位的洋葱骑士啊。
燃烧中的诸神彷佛穿着颜色多变的烈焰长袍,由红转橙再变黄,放射出漂亮的光芒。巴尔修士曾对戴佛斯说,神像都是用船桅雕刻而成,而这些船乃是坦格利安一族的先祖从瓦雷利亚渡海逃来时搭乘的工具。几世纪来,它们被涂上层层彩漆、镀金、烫银、镶嵌珠宝。“它们越是美丽,便越能讨拉赫洛欢心。”梅丽珊卓嘱咐史坦尼斯拉倒神像,并将之拖到城堡大门时,曾这么说。
少女张开双臂,横躺于战士之上,彷佛是和他拥抱。烈焰舔舐着圣母的面颊,她彷佛为之颤抖,一把长剑将她穿心而过,皮革握把上火焰跃动。天父头一个被推倒,所以压在最底层。戴佛斯看着陌客的手指纠结缠绕,逐渐焦黑,终至剥落,成了亮红的炭火。赛提加伯爵离火堆较近,正剧烈咳嗽,拿着一条绣有红蟹的亚麻方巾,遮掩布满皱纹的脸庞;密尔人一边在火边取暖,一边谈笑风生;年轻的巴尔艾蒙伯爵却是面如死灰;瓦列利安伯爵则是眼看国王,不瞧那堆熊熊烈焰。
戴佛斯很想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但瓦列利安这样身份地位的人,怎么会对他吐露心声?瓦列利安家族别号“潮汐之王”,身负古老瓦雷利亚血统,并曾三度与坦格利安家结亲,而戴佛斯·席渥斯呢?浑身都是鱼腥和洋葱味。其他贵族对他也是一样态度,他无法信任他们,他们也绝不会与他推心置腹,甚至连他的孩子都瞧不起。将来我的孙子们会在比武大会上与他们的后代相互较劲,有朝一日,说不定他们的后代会和我的子孙结亲。总有一天,我的小黑船旗会如瓦列利安家的海马旗或赛提加家的红蟹旗一般高高飘扬……
一切的前提,都是史坦尼斯赢得王位。否则……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赐予的。史坦尼封他为骑士,让他与其他贵族并肩而坐,令他放弃走私小艇、指挥战船。到如今,戴尔和阿拉德也已各有船舰,马利克当上了“怒火号”的桨官,马索斯在“黑贝莎号”上为父亲效力,国王更将戴冯收作王家侍从,有朝一日定能受封骑士,他的两个小儿子将来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妻子玛瑞亚成了位于风怒角的小城堡的女主人,仆人都得称她为“夫人”,戴佛斯还可以在属于自己的森林里猎红鹿。这些全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所赐,他付出的代价仅是几个指节。他对我的惩罚很公正,我过去一向蔑视王法,而他却赢得了我的忠诚。戴佛斯摸摸悬挂颈间的小皮袋,被砍下的指节是他的幸运符,而他眼下正需要好运。是啊,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好运,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
黯淡的火焰舐着灰暗的天空,黑烟升起,翻腾扭动。风向转变,观者纷纷眨眼、流泪、揉眼。阿拉德转过头去,一边咳嗽,一边咒骂。这是后事的先兆,戴佛斯暗想,在这场战争中,还会有更多、更多的东西付之一炬吧。
梅丽珊卓一身绯红锦缎,披着血色天鹅绒长袍,眼睛和她喉际的大宝石一样红艳,彷佛起火燃烧。“据亚夏古书预言,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她提高音量,使在场群众都能听见,“受拉赫洛宠爱的亚梭尔·亚亥啊!光明的战士!圣焰之子!来吧!你的剑正等着你!拔起属于你的剑吧!”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士兵上战场一样大步前进,他的两位侍从连忙跟随。戴佛斯看着儿子戴冯为国王右手戴上一只又长又厚的手套。男孩穿着乳白色上衣,胸前绣了一颗烈焰红心。拜兰·法林的衣着与之相仿,他为陛下在颈间围上一袭僵硬的皮革斗篷。戴佛斯听见身后隐约传来铃声叮当。“海底下,冒烟就是冒泡泡,火有绿有蓝还有黑!”补丁脸的歌声从远方传来,“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国王咬紧牙关,举起皮革斗篷阻挡烈焰,大跨步冲进火堆。他直接走向圣母,用戴了手套的右手握住宝剑,用力一拔,将之从燃烧中的木雕上抽出,接着便快步退开。他将宝剑高举,剑身樱红,周围缠绕着碧绿如玉的火舌。卫士急忙上前,拍去国王衣上的火星。
“燃烧之剑!”赛丽丝王后高叫,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等后党人士也跟着呐喊,“燃烧之剑!燃烧啊!燃烧啊!燃烧之剑!”
梅丽珊卓将双手高举过头,“看!许诺之兆,今已实现!看,那就是光明使者!亚梭尔·亚亥已经重临人世!欢呼吧!为光明的战士!欢呼吧!为圣焰之子!”
一阵杂乱的喝彩此起彼落,此时史坦尼斯的手套却烧了起来。国王咒骂一声,把剑朝湿泥地里一插,朝大腿拍手,以熄灭火焰。
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
“真主啊,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梅丽珊卓高喊。
“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和她那一党应道。我该不该跟着喊?戴佛斯暗想,我真的欠史坦尼斯这么多?难道这个火神真成了他的信仰?他削短的手指不禁抽搐。
史坦尼斯脱去手套,任其掉落地面。火堆上的神像已经模糊难辨,铁匠的头在一阵灰烬和火星中断裂纷飞。梅丽珊卓用亚夏语高声吟唱,声音如海潮般高低起伏。史坦尼斯解开灼烧的皮斗篷,静立聆听。“光明使者”插在地上,依旧闪着红光,但缠绕剑身的火舌正迅速减灭。
待咒语唱完,诸神只余焦炭,而国王的耐性也完全耗尽。他抓住王后的手肘,送她回龙石城堡,把光明使者留在原地。红袍女留了下来,监督戴冯和拜兰·法林拿起国王的皮革斗篷,跪地包住那柄早已焦黑的长剑。好个英雄之红剑,看起来可真是一块废铁,戴佛斯心想。
只有几位贵族逗留了片刻,站在火堆的上风处低声交谈。他们一见戴佛斯望向自己,便都保持沉默。倘若史坦尼斯失势,他们势必立刻把我推翻。从另一方面讲,他与后党那群野心勃勃的骑士和小贵族也格格不入,他们皈依了光之王,因而获得赛丽丝夫人——不,是王后,你忘了吗?——的宠信和保护。
等梅丽珊卓和侍从带着宝剑离去,火堆已几乎焚尽。戴佛斯和儿子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队走去。“戴冯表现不错,”他边走边说。
“没错,他取手套时很沉着,没把它弄掉。”戴尔说。
阿拉德点头,“戴冯衣服上的徽章是怎么回事?就是那个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标志不是宝冠雄鹿吗?”
“领主有权使用多种徽章。”戴佛斯说。
戴尔微微一笑,“父亲,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颗洋葱?”
阿拉德则踢踢卵石,“管他洋葱还是红心……都叫异鬼给抓去吧!把七神这样烧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虔诚?”戴佛斯说,“走私者之子懂什么敬神之事?”
“父亲,我是骑士之子。这点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么会在意呢?”
“你爹是骑士,你却不是。”戴佛斯说,“你要是继续多管闲事,就一辈子都当不成骑士。史坦尼斯是咱们合法的国王,他做什么决策,轮不到我们来指手画脚。我们帮他驾船,照他的命令行事,这样就够了。”
“说起这个,父亲,”戴尔说,“我不喜欢他们为‘海灵号’准备的水桶,都是未经干燥的松木,一出海就会泄漏。”
“我的‘玛瑞亚夫人号’也一样,”阿拉德道,“后党的人搜去了所有干燥木料。”
“这事我会跟陛下谈。”戴佛斯安抚他们。话由他说,总比让阿拉德去讲好。他的儿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出色的水手,却不懂得与贵族沟通之道。他们和我一样出身低贱,只是他们刻意不愿去想。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旗帜只有一艘随风飞扬的大黑船,他们装作看不到那颗洋葱。
戴佛斯从未见港口如此拥挤过,每座码头均有大批水手在搬运补给,每间酒店都挤满了士兵,赌骰子、喝酒或搜寻妓女……可惜是白费功夫,因为史坦尼斯禁止在岛上嫖妓。战舰、渔船、结实的武装商船和宽底的货船排列岸边,最好的泊位被大型舰艇所占据:史坦尼斯的旗舰“怒火号”在“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之间摇晃,旁边有瓦列利安伯爵银色船壳的“潮头岛之荣光号”和她的三艘姐妹舰,赛提加伯爵装饰华丽的“红钳号”和有着长长铁撞锤、笨重的“剑鱼号”。在外海下锚的是萨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及其他二十多艘体型较小,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
在“黑贝莎号”、“海灵号”、“玛瑞亚夫人号”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桨等级船舰所停泊的石码头尽处,有一间饱经风霜的小酒馆。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开儿子,独自走向酒馆。酒馆门外蹲着一只及腰高的石像鬼,由于长年受风雨海水侵蚀,容貌早已不复辨认。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方才步入酒馆。
众声喧哗的厅堂尽头,萨拉多·桑恩坐着吃盛在木碗里的葡萄。他一见到戴佛斯,便挥手示意对方过去。“骑士先生,来跟我坐坐,吃几颗葡萄如何?甜得很哟。”这名里斯人向来油嘴滑舌,笑容满面,他的服饰更是夸张特异,闻名狭海两岸。今天他穿着银线织成的亮丽外衣,悬袖子长得拖地,钮扣则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状。在他一头纤细亮白的卷发上,戴了顶扇形的漂亮绿帽,上面饰着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过桌凳,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未封骑士之前,常跟萨拉多·桑恩打交道。里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时他也经商、放贷,还是个恶名昭彰的海盗,自诩为“狭海亲王”。海盗只要有钱有势,照样被捧为亲王。后来正是戴佛斯亲自前往里斯,才将这个老滑头招来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没去看他们烧神像?”他问。
“红袍僧在里斯就有座大神庙,成天烧个没完,嘴里唱着那个拉赫洛。他们的火我早看腻啦,希望咱们史坦尼斯陛下没多久也会深有同感。”他彷佛完全不关心被人听到,只自顾自地吃葡萄,把子吐唇上,再用指头弹掉。“亲爱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鸟号’昨儿个进港啦,她可不是战舰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应召去了君临一趟。你真不尝尝这葡萄?听说城里的小孩都在饿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着说。
光明使者的故事
“我要的是麦酒,还有新闻。”
“我说你们维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萨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诉我,干吗非得这么急?越是急着过日子,就是越早进坟墓哟。”他打个嗝,“凯岩城的头子派他侏儒儿子到君临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那张丑脸吓走敌人,嗄?或者想让‘小恶魔’在城墙上跳舞,害咱们活活笑死,谁知道呢?不过哪,记得吗,金袍子的头头原本是个大老粗,侏儒把他赶跑了,换了个铁手骑士。”他拔起一颗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进嘴里,汁液溅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来,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戴佛斯点了杯麦酒,转身追问桑恩:“城里防御怎样?”
对方耸耸肩,“城墙嘛,又高又厚,但是谁来守呢?他们正忙着建造投石机和喷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鸟,除了他们又没别人了。只要迅速出击,像老鹰俯冲兔子一样,伟大的都城就是咱们的啦。如果风势顺畅,你们家国王明儿傍晚就可以坐上铁王座。咱们还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丑,拿枪戳他屁股,叫他替我们跳舞呢,说不定你们好心的国王还会恩准我跟美丽的瑟曦太后共度春宵哟!为了他,我可是抛下家里的妻子们好久了哪。”
“海盗,”戴佛斯说,“你哪有什么妻子,通通是姘妇,何况你出的每一分力气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诺,”萨拉多·桑恩哀怨地说,“亲爱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并非白纸黑字啊。”他又丢颗葡萄进嘴巴。
“等我们夺下君临的国库,你就会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国上下最讲信用的人,他会履行诺言。”戴佛斯一边说,心里一边想:这个世界真是颠倒失序了,竟要出身低贱的走私者来为国王的信用作保。
“这话我听他说过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讲:咱们干脆马上就来大干一场。我的老友啊,时机已经成熟,比这葡萄还成熟呢。”
女侍把麦酒送了过来,戴佛斯给她一枚铜板。“就算如你所言,我们拿下君临,”他边说边举起酒杯,“又能守多久呢?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驻守在赫伦堡,而蓝礼大人……”
“噢,对了,说起这个弟弟嘛,”萨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喽,我的朋友。蓝礼陛下他已经动身,噢,不,在这里要说蓝礼‘大人’,真对不住,这年头国王一堆,连我的舌头都讲累了。总之这个蓝礼弟弟呢,已经带着他年轻貌美的王后,那群花草诸侯和闪亮骑士,以及大批步兵,从高庭出发啦。他正沿着玫瑰大道朝咱们刚说的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带着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耸耸肩,“他没跟我解释原因,或许他一夜也舍不得她两腿间温暖的**吧,又或者他认为自己胜券在握。”
“这事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报上去啦。虽然陛下他每次见了我就皱眉头,害我想起要见他,就忍不住发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帮的粗衣,脸上不带笑容,你觉得他会不会喜欢我?算啦,反正我也不会那么做,我这个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这身绫罗绸缎啰,否则我就带着船跑到我比较受欢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剑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来的话题转变令戴佛斯觉得不适,“什么剑?”
“噢,就是从火里面拔出来的那把剑啰。我向来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愿意把事情告诉我。我说一把烧烂的剑,对史坦尼斯有什么用呢?”
“那是燃烧之剑。”戴佛斯纠正。
“烧烂的剑,”萨拉多·桑恩说,“我的朋友,对此你该感到庆幸才对。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铸成?让我来说给你听。那是一个黑暗笼罩世界的时代,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专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见。于是呢,亚梭尔·亚亥在神殿里不眠不休地劳动了三十天三十夜,用圣火锻造宝剑,加热、敲打、叠层,加热、敲打、叠层,噢,直到宝剑铸造完毕。可当他把剑插入水中冷却时,剑却轰地一声碎了。”
“身为英雄,他当然不能和我一样,耸耸肩膀,去找这种甜葡萄吃,所以他重头再来。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后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亚梭尔·亚亥抓了一头雄狮,准备把剑插进野兽的红心,藉此冷却剑身,没想到剑还是断裂粉碎。他不仅难过,更加悲伤,因为他终于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三次,他总共花了百日百夜铸剑,最后当圣火洗涤下,剑身成白热状时,他唤来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对她说,‘敞开你的胸膛,记住,世上我最爱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听话,总之她照办了,然后亚梭尔·亚亥将冒烟的剑插进了她仍在跳动的心脏。据说就是她混杂痛楚和狂喜的呐喊,使月亮裂开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灵魂、力量和勇气全部注入了那把剑。这就是英雄之红剑,‘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听懂了没?你应该庆幸,因为陛下从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烧烂的剑。太亮会伤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会四处延烧。”萨拉多·桑恩吃完最后一颗葡萄,咂了咂嘴。“亲爱的爵士先生,你觉得陛下他什么时候会下令出航呢?”
“我想应该很快,”戴佛斯说,“如果他的神这么希望的话。”
“他的神?爵士老兄,难道不是你的神吗?请问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谁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为自己争取时间。酒馆里人很多,而你可不等于萨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来荣宠我。”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
“我记住了。”萨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饿,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等着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装了蘑菇、茴香与洋葱的烤海鸥。哈,过不了多久,咱哥俩便能在君临同桌用饭了吧?就让咱们在红堡大快朵颐,然后叫侏儒唱一曲欢乐小调。你面见史坦尼斯陛下时,麻烦帮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万三千金龙。他该把那些雕像给我才对,那么漂亮,烧了多可惜,运到潘托斯或密尔没准能卖个好价钱。哎,如果他让我和瑟曦太后睡一晚,我就打点折。”里斯海盗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摇大摆地走出旅店,彷佛店是他开的。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在酒馆里继续坐了一会儿,一边喝酒,一边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当时他和史坦尼斯都在君临,劳勃国王为庆祝乔佛里王子的命名日,特别举办了一场比武大会。他记得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在团体比武时,便是挥舞着一把冒火的剑。那人的装束可真是五彩缤纷,红袍在风中抖动,手中长剑则缠绕着淡绿的火焰,但每个人都清楚那并非魔法所致。最后他的火焰果真熄灭,而他也被青铜约恩·罗伊斯手中的钉头锤敲中头颅,摔下马背。
若今天这把是真的火焰剑,可称得上足以倚赖的奇物了,但付出的代价未免也太……他想到妮莎·妮莎,脑中浮现的却是妻子玛瑞亚。她是个好心肠的女人,有些胖,**下垂,笑容和蔼,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他试图想像自己把宝剑刺进她心口的画面,不禁浑身颤抖。我果然不是做英雄的料啊,他下了结论。倘若欲得魔剑必须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那他可办不到。戴佛斯喝干麦酒,推开酒杯,离开旅店。途中他又拍拍石像鬼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我们都需要。
入夜后,戴冯牵着一头备好鞍的雪白骏马前来黑贝莎号,“父亲大人,”他宣布,“陛下命令您到图桌厅去见他,请您骑上这匹马,即刻出发。”
虽然看到戴冯一身漂亮的侍从装束很令他欢喜,但对这个召唤本身,戴佛斯却颇感不安。莫非他要下令出航?他暗忖。其实除了萨拉多·桑恩,还有很多船长认为时机已然成熟,应该立刻出兵攻打君临,但做走私者的首先必须具备耐心。回龙石岛的当天我便对克礼森师傅说过,我们胜利无望,而情况至今毫无改变,我们兵力太少,而敌人则太多,一旦划桨入水,便必死无疑。唉,不管怎样,还是上马去了再说。
戴佛斯抵达石鼓楼时,十几位诸侯和骑士正要离开。赛提加和瓦列利安伯爵唐突地向他点了个头,其他人则完全置之不理,倒是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停步跟他说话。
赛丽丝王后的伯伯简直像个大酒桶,他双臂粗壮,腿脚弯曲,生着佛罗伦家著名的招风耳,比他侄女的更大,但那粗密的耳毛并不妨碍城中大小事情纷纷传进他耳中。从前,当史坦尼斯在君临担任劳勃的朝廷重臣时,亚赛尔爵士便担任龙石岛的代理城主,长达十年之久,近来则成了后党首脑人物。“戴佛斯爵士,和从前一样,真高兴见到您。”他说。
“大人,我也是。”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虚伪的诸神烧起来可真令人愉悦,您说是不?”
“烧起来的确明亮耀眼。”对方固然多礼,戴佛斯却不信任他,更何况佛罗伦家族早已投靠蓝礼。
“据梅丽珊卓夫人说,有时拉赫洛会容许他虔诚的仆人自圣火中瞥见未来。今天早上,看着火堆,我似乎看到十来个身穿黄丝衣裳的美丽少女在一个伟大君王周围翩翩起舞。爵士先生,我觉得这个预兆假不了,这是我们收复君临,为陛下取回应得的王座之后,将得到的诸多荣耀之一。”
史坦尼斯对舞蹈可没兴趣,戴佛斯心想,但他不敢冒犯王后的伯伯。“我只见到火焰,”他说,“烟薰得我一直流泪。爵士先生,请您原谅,陛下还在等我。”他挤向前去,心中纳闷亚赛尔爵士为何如此大费周章。他是后党的人,可我属于国王啊。
史坦尼斯坐在地图桌前,派洛斯学士随侍在旁,两人面前堆了厚厚一叠纸。“爵士,”国王一见他进来便说,“过来看看信。”
他恭敬地任意拣起一封,“陛下,这信看起来很好,只可惜我不识字。”地图和海图对戴佛斯来说不成问题,但信札和其他文件他就无能为力了。但我儿戴冯识字,他的小弟弟史蒂芬和史坦尼斯亦然。
“我忘了。”国王眉露不悦之色。“派洛斯,念给他听。”
“遵命。”学士拿起一张羊皮纸,清清喉咙,“众人皆知吾乃风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与其妻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嫡子,吾在此以家族之荣誉起誓,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劳勃,亦即吾人故王,过世后并未留下嫡系后裔。盖男童乔佛里、男童托曼与女童弥赛拉实乃瑟曦·兰尼斯特与其弟‘弑君者’詹姆**所生之孽种。根据继承与血统的律法,吾于今日声明,吾乃维斯特洛七大王国铁王座之所有人。勤王者应立刻宣誓效忠。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达尔人、洛伊拿人与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书。”念完后派洛斯搁下信,羊皮纸轻声作响。
“改成弑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皱眉道,“不论此人行径为何,他终究是个骑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为何要把劳勃说成‘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我跟他之间没什么感情。”
“陛下,这不过是表示敬意,无伤大雅。”派洛斯说。
我随时任您差遣
“这是撒谎,把这段去掉。”史坦尼斯转向戴佛斯,“学士跟我说了,我们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我准备把它们全部用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带到全国各个角落,从青亭岛直到长城。我想,总有一百只可以穿越暴风、猎鹰和弓箭的袭击。这样的话,便会有一百位学士将我的信带进书房和寝室,念给他们的主子听……然后不是信被烧掉,就是听者守口如瓶。诸侯们爱的是乔佛里、蓝礼,或者罗柏·史塔克,我虽是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却会装聋作哑。所以我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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