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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35 乔治·R.R.马丁(美)
姐姐一脸不悦,“杰诺斯该多派些人去,他的办事能力实在不如预期。”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是劳勃·拜拉席恩的御林铁卫队长,”提利昂刻意提醒她,“当初伊里斯·坦格利安的七铁卫中,只有他和詹姆存活在世。老百姓说起他,就像‘镜盾’萨文和‘龙骑士’伊蒙王子再世一般。倘若他们看到‘无畏的’巴利斯坦与罗柏·史塔克或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并肩作战,你觉得他们会作何感想?”
瑟曦别过头去,“我没想到这一层。”
“父亲却想到了,”提利昂道,“所以才派我来,终止这些荒唐闹剧,让你儿子乖乖听话。”
“小乔连我的话也不爱听,他更不会听你的。”
“这可未必。”
“他为什么要听你的?”
“因为他知道你绝不会伤害他。”
瑟曦眯起双眼,“如果你认为我会任由你欺负我儿子,那你就是病得无可救药了。”
提利昂叹了口气,像以前一样,她完全抓不住重点。“乔佛里跟着我就和跟着你一样安全,”他向她保证,“但如果让他感觉到威胁,就会比较容易听话。”他执起她的手。“再怎么说,我们毕竟姐弟一场,不管你承不承认,你的确需要我;你儿子想要保住那张丑陋的铁椅子,他也需要我。”
对于他竟然出手碰她,姐姐似乎大感惊讶。“你向来很机灵。”
“不过就是一点小聪明嘛。”他嘻嘻笑道。
“这么说来,倒是值得一试……不过,提利昂,你可别搞错,我接纳你,但你只是名义上的御前首相,实际上是我的首相。你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都必须把计划和意图事先同我商量。未经我的同意,不得擅自行动,清楚了吗?”
“哎,一清二楚。”
“你同意吗?”
“那当然啰,”他撒个谎,“亲爱的姐姐,我任你差遣。”但只在我需要的时候。“好啦,现在既然我们目标一致,彼此就不该再有秘密。你说乔佛里下令杀害艾德大人,瓦里斯赶走巴利斯坦,小指头找来史林特大人,那么琼恩·艾林又是谁杀的?”
瑟曦抽回手。“我怎知道?”
“鹰巢城里那个伤心的寡妇似乎认为是我下的手,我实在不明白,她如何得出这个结论?”
“你想找明白人,那也绝不是我。艾德·史塔克这蠢才把同样的罪名扣到我头上,他暗示艾林大人怀疑……唉,或者说坚信……”
“你和咱们的好詹姆相亲相爱?”
她甩了他一记耳光。
“你以为我和老爸一样瞎了眼?”提利昂揉揉脸颊,“你和谁上床不干我的事……只是你对一个弟弟张开双腿,却不肯对另一个比照办理,这好像不太公平哟。”
她又甩了他一记耳光。
“温柔点,瑟曦,我不过开开玩笑。说实话,我还宁愿找个漂亮的妓女玩玩。我真不明白,除了能欣赏自己的倒影,詹姆究竟看上你哪一点。”
她再甩他一记耳光。
虽然两颊发红,火辣作痛,他还是微笑道:“你再打下去,我可会生气喔。”
这话教她住了手。“你想怎样?”
“我有好些个新朋友,”提利昂说,“你绝不会喜欢。你是怎么杀掉劳勃的?”
听说街上挺危险哪
“那是他自找的,我们只是送他早点上路。蓝赛尔一见劳勃紧追野猪不放,便拿烈酒给他。那酒虽是他最喜欢的酸红酒,却是加过度的,比平常喝的烈上三倍,结果那酒鬼爱死了。其实只要他有心,什么时候都可以停下来不喝,可他偏偏一袋喝完又叫蓝赛尔再拿一袋。其余的部分让野猪帮我们办成了。提利昂,那场晚宴你真该在场,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野猪肉——蘑菇和苹果烧的,吃起来满嘴胜利的滋味。”
“姐姐,说真的,你实在天生作寡妇的料。”提利昂倒还挺喜欢劳勃·拜拉席恩那粗声粗气的莽汉……毫无疑问,其中部分原因是由于姐姐恨他入骨。“你打够了么,我可要先告辞了。”他扭动双腿,笨拙地从椅子上爬下来。
瑟曦皱眉,“不准走。我要知道你打算怎么救出詹姆。”
“等我想明白了,自然会告诉你。计谋就像水果,需要时间酝酿才会成熟。现在嘛,我打算骑马到街上晃晃,熟悉熟悉城里的状况。”提利昂把手放在门边的狮身人面兽头上。“我走之前,还有一事相告。请你无论如何千万别让珊莎·史塔克出岔子,若是两个女儿都保不住,那你的詹姆可就真麻烦了。”
出了议事厅,提利昂向曼登爵士点头致意,穿过长长的拱顶大厅。波隆跟了上来,提魅之子提魅则不见踪影。“咱们的红手将军跑哪儿去啦?”提利昂问。
“他想四处瞧瞧,他们族里的人不习惯在厅里干等。”
“希望他别要杀了什么宫中要人才好。”这些提利昂自明月山脉中的聚落带下来的原住民虽以自己的方式誓死效忠于他,却也心高气傲,脾气火爆,一旦有人出言不逊,无论是否有意,他们必定刀剑相向。“想办法把他找到,顺便确定其他人都有地方住有东西吃。我要他们驻在首相塔下的军营里,切记别让总管把石鸦部和月人部放在一起,哦,告诉他,灼人部要有独立的营房。”
“你上哪儿去?”
“我回破铁砧。”
波隆肆无忌惮地嘿嘿笑道:“需不需要护送啊?听说街上挺危险哪。”
“我会叫上姐姐的侍卫队长,顺便提醒他,我也是不折不扣的兰尼斯特。这家伙大概忘了自己效忠的对象是凯岩城,而非瑟曦或乔佛里。”
一小时后,在十来个肩披深红披风,头戴狮纹半盔的兰尼斯特卫士护送下,提利昂骑马出了红堡。由闸门下经过时,他注意到悬挂在城墙上的人头,虽然浸过沥青,却早已腐烂发黑,不堪辨识。“维拉尔队长,”他叫道,“明天以前,将这些头取下来,交静默修女会清洗。”虽然把首级和身体重新配对困难重重,但该做的还是得做。即便战时,有些规矩也必须遵守。
维拉尔显得犹豫。“陛下说要把叛徒的头挂在城墙上,直到最后三根空枪也插上人头为止。”
“让我猜猜,一个是罗柏·史塔克,另外两个是史坦尼斯大人和蓝礼大人,对不对?”
“是的,大人。”
“维拉尔,我外甥今年不过十三岁,麻烦你牢牢记住。明天我就要这些头拿下来,否则其中一根空枪就会有东西可挂,你懂我的意思吗,队长?”
“是,大人,我会亲自监督。”
“很好。”提利昂双腿一夹,策马前奔,让后面的红袍卫士自行跟上。
他对瑟曦说打算熟悉一下城里的情形,并不全然是撒谎。提利昂·兰尼斯特一点也不喜欢眼前的景象:君临的街道向来是熙来攘往,人马喧腾,但此刻却充满了他从未见过的危险。纺织街边,一具尸体躺卧水沟,全身赤裸,正被一群野狗撕咬,却无人在意。两两成对的金袍卫士随处可见,他们穿着黑环甲,在大街小巷巡逻,铁棍从不离手。市集里满是衣着破烂,变卖家产的人,有人肯出价他们就卖……却几乎没有卖肉菜的农夫,少数几个摆出食物的摊位要价竟高达一年前的三倍。有个小贩沿街叫卖串在肉叉上的烤老鼠。“新鲜老鼠哪!”他高声喊着,“新鲜老鼠哪!”新鲜的老鼠当然比腐烂的老鼠要可口,可令人心惊的是,那些老鼠看起来竟比屠夫卖的肉更诱人。到了面粉街,提利昂只见家家店门都有守卫站岗,他不禁心想:看来在非常时期,花钱雇佣兵都比面包来得便宜。
“莫非没粮食运进城?”他对维拉尔说。
“少得可怜,”侍卫队长承认,“河间地区战事连连,蓝礼大人又在高庭兴兵作乱,西、南两条大路都被封锁了。”
“我那亲爱的姐姐有何应对之道?”
“她正逐步恢复国内治安,”维拉尔向他保证,“史林特大人将都城守备队的人数增加到以前的三倍,太后则派了一千名工匠兴建防御工事。石匠负责加厚城墙,木匠制作上百的巨弩和投石车,制箭匠忙着造箭,铁匠则锻造刀剑,炼金术士公会也愿意提供一万罐野火。”
提利昂一听这话,略感不安地在马鞍上动了动。他很高兴瑟曦并未置身事外,但燃烧剂着实不牢靠,一万罐这种东西足以把君临烧成灰烬。“我姐姐哪有钱买这么多?”劳勃国王死后给王室留下巨额债务,这已经不是秘密,而练金术士又绝非大公无私。
“大人,小指头大人总有办法弄到钱。他规定进城的人都得缴税。”
“嗯,行之有效,”提利昂嘴上轻描淡写,心里却想:聪明,好个既聪明又残酷的办法。成千上万的人为了躲避战事,纷纷逃往君临,以为这里比较安全。他在国王大道上亲眼见到汹涌人潮:母亲带着小孩,忧虑的父亲则用贪婪的眼神盯着他的坐骑和马车。等这些人抵达城外,一定会散尽家财,换取高耸的城墙以为屏障……但他们若知道野火这回事,或许就会重新考虑。
我今晚在此过夜
高挂破铁砧招牌的旅店位于城墙的视线范围内,靠近诸神门,他们早上就是从此处进城。一进庭院,便有个小男孩跑来扶提利昂下马。“带你的人回城堡,”他对维拉尔说,“我今晚在此过夜。”
侍卫队长有些犹豫。“大人,这里安全吗?”
“这个嘛,我告诉你,队长,今儿早上我从这里离开时,里面已经住满了黑耳部的山民。跟齐克之女齐拉住在一起,没人能绝对安全。”说完提利昂跛着脚朝大门走去,留下一头雾水的维拉尔。
他挤进旅店大厅,一阵欢笑便迎面袭来。他认出齐拉的嘶声大笑和雪伊银铃般的轻笑。女孩坐在炉边,正就着一张圆木桌啜饮葡萄酒,身旁是三个他留下来保护她的黑耳部众,还有一个背向他的胖子。他以为是旅店老板……但当雪伊叫出提利昂的名字,来客却立刻起身。“亲爱的大人,真高兴见到你。”太监脸上扑了粉,嘴角挂着一抹温软的微笑,装腔作势地说。
提利昂绊了一跤。“瓦里斯大人?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异鬼把这家伙抓去吧!他怎么这么快就找到他们?
“如有打扰之处,还请您见谅。”瓦里斯说,“我突然想来瞧瞧您这位年轻小姐。”
“年轻小姐,”雪伊重复一遍,玩味着这几个字。“大人,您只说对了一半,我只是年轻。”
十八岁,提利昂心想,你才十八岁,还是个妓女,但脑筋转得快,在床上灵活得像只小猫,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一头柔顺滑溜的黑秀发,还有一张又甜又软又饥又渴的小嘴……这都是属于我的!你这太监真可恶!“瓦里斯大人,我看打扰的人是我。”他勉力顾及礼节,“刚才进门时,您似乎正有说有笑。”
“瓦里斯大人称赞齐拉的耳朵,说她一定杀了很多人,才能得到这么漂亮的项链。”雪伊解释。听她称呼瓦里斯“大人”令他很气恼,因为那是她枕边细语时所用的语气。“但齐拉说杀人的都是懦夫。”
“勇者会留敌人一命,让他将来有机会洗清耻辱,凭本事赢回耳朵。”齐拉是个皮肤黝黑的瘦小女人,脖子上挂着一条恐怖的项练,提利昂找机会数过,不多不少,足足用四十六只风干起皱的耳朵串连而成。“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无所畏惧。”
雪伊笑道:“接着大人又说如果他是黑耳部的人,大概别想睡觉了,否则梦里全都是只剩一只耳的人。”
“我倒没这个困扰,”提利昂说,“我很怕敌人,只好把他们通通杀光。”
瓦里斯嘻嘻笑道:“大人,您要不要同我们喝两杯?”
“我就喝一点吧。”提利昂在雪伊身边坐下。他很清楚整件事意味着什么,可惜齐拉和女孩似乎不懂。瓦里斯此行是来传达讯息的,他说:“我突然想来瞧瞧您这位年轻小姐”,实际的意思却是:你想把她藏起来,可我不但知道她是谁,还知道她在哪里,现在我不就找上门了?他很纳闷究竟是谁出卖了自己,旅店老板?马厩小厮?城门守卫?还是……他手下的人?
“每次回城啊,我都爱走诸神门。”瓦里斯一边为大家斟酒,一边告诉雪伊,“城门楼雕刻得真漂亮,每回见了都教我掉眼泪。那些眼睛……真是栩栩如生,你说是吧?彷佛注视着你从闸门下走过。”
“大人,这我就没留意了,”雪伊回答,“既然您这么说,明儿一早我专门去瞧瞧。”
你就省省力气吧,小宝贝。提利昂一边想,一边晃着杯中的酒。他才不在乎什么狗屁雕刻,他吹嘘的是自己那双眼睛。他话中的意思是:他正密切监视着我们,我们刚一进城,便已被他掌握了动向。
“出门的话要多留心啊,好孩子,”瓦里斯说,“君临最近不怎么安全。我虽对这里的街巷了若指掌,可要我像今天这样孤身一人,手无寸铁,还差点不敢来呢。唉,眼下时局危殆,法外凶徒四处横行,手中刀剑冰冷,心地更是冷酷无情啊。”这话的意思是:既然我可以孤身一人,手无寸铁地来到这里,其他人当然更可以手提刀剑找上门来啰。
雪伊却只笑笑,“他们要敢骚扰我,就等着少只耳朵,被齐拉轰出去吧!”
瓦里斯听了放声怪笑,彷佛这是他这辈子所听过最有趣的事,然而当他转头面对提利昂时,眼中却毫无笑意。“您这位年轻小姐真是和蔼可亲得紧,换作是我,我会非常小心地照顾她。”
“我正打算这么做。谁要敢对她不利——哎,可怜我个子这么小,实在不够格当黑耳部人,也不好妄称勇敢。”听到了吧?死太监,我也会玩这套,你要是敢动她一根汗毛,我就要你的命。
“我就不打扰你们了。”瓦里斯起身,“大人,我想您一定累坏了,我只想表示欢迎之意,让您知道,我很高兴您回来。朝廷正亟需着您。您看到那颗慧星了没?”
“我个子矮,眼睛可没瞎。”提利昂道。在国王大道上,慧星几乎占据了半面天空,完全遮蔽了新月的光芒。
“街上的老百姓称之为‘红信使’,”瓦里斯道,“他们说这颗慧星宣示着新王现世,并警告随之而来的血与火。”太监搓搓扑过粉的双手,“提利昂大人,我走之前,可否给您猜个谜语?”他没等对方回答,“三位地位显赫之人坐在一个房间,一位是国王,一位是僧侣,最后一位则是富翁。有个佣兵站在他们中间,此人出身寒微,亦无甚才具。每位显赫之人都命令他杀死另外两人。国王说:‘我是你合法的君王,我命令你杀了他们。’僧侣说:‘我以天上诸神之名,要求你杀了他们。’富翁则说:‘杀了他们,我所有的金银珠宝都给你。’请告诉我——究竟谁会死,谁会活呢?”说完太监深深一鞠躬,踩着软底拖鞋,匆匆离开旅店大厅。
活下来的是富翁
他离开之后,齐拉哼了一声,雪伊则柳眉一皱,“活下来的是富翁,对不对?”
提利昂若有所思地啜着酒,“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我想得视那个佣兵而定。”他放下酒杯,“走吧,我们上楼。”
他们同时起步,可到头来她却得在楼梯顶端等他,因为她那一双腿纤细敏捷,他却是两腿奇短,发育不良,走起路来痛得要命。但当他上楼时,她却笑盈盈地揶揄他:“有没有想我啊?”她边说边牵起他的手。
“想得发疯。”提利昂承认。雪伊身高仅略过五尺,但他依旧得抬头仰望……好在看的是她,他倒不在乎,因为她实在太可爱了。
“等您住进红堡,您会一天到晚想我的。”她领他进房,一边说。“尤其是您孤伶伶一个人睡在首相塔冰冷的床上的时候。”
“可不是嘛。”提利昂恨不得能带她同去,却被父亲大人明令禁止。泰温公爵很明白地命令他:“不准你带那个妓女入宫”,带她进城已是他违抗的最大限度。她必须了解,他所有的权威都来自于父亲。“你不会离我太远,”他保证,“你会有一栋房子,还有守卫和仆人,我一有机会就来找你。”
雪伊把门踢上。透过结雾的窄窗玻璃,他分辨出坐落于维桑尼亚丘陵顶的贝勒大圣堂,但真正吸引提利昂的却是眼前另一番景象。雪伊弯身,抓住外衣裙摆,上拉过头,脱下丢到一旁。她从不穿内衣。“那您可就别想休息啦,”她边说边站到他面前,一手搁在屁股上,浑身赤裸,肌肤粉嫩,委实秀色可餐。“您一上床就想着我,然后硬起来,却没人帮你解决,最后连觉也睡不着,除非——”她露出提利昂最喜欢的邪恶微笑,“——哎哟,我说大人啊,难不成首相塔是手淫塔吗?”
“把嘴巴闭上,过来亲一个。”他命令她。
他尝到她唇上余留的酒香,感觉到她小而坚挺的双乳贴上自己胸膛,她灵动的指头朝他裤带移动。“我的狮子,”他暂停接吻,以脱下自己的衣服时,她说,“我亲爱的大人,我的兰尼斯特巨人。”提利昂把她推向床上,当他进入她体内时,她的尖叫声大得足以吵醒坟墓里的圣贝勒,指甲则在他背上留下一道道疤痕,但他觉得没有任何疼痛能比这更愉悦。
笨蛋,完事之后,两人躺在凹陷的床垫上,盖着乱成一团的被单,他心里暗想,你这笨蛋侏儒,难道永远也学不乖吗?妈的,她是个婊子,她爱的是你的钱,不是你的老二。你难道忘了泰莎?然而,当他的手指轻轻滑过她一边乳头,乳头立即变硬,他可以清楚地看见自己**时在她胸部留下的咬痕。
“大人,如今你成了御前首相,有什么打算呢?”当他捧起那团温暖诱人的软肉,雪伊问。
“我打算做点瑟曦绝对料想不到的事,”提利昂在她粉颈边轻声呢喃,“我要……主持正义。”
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04章 布兰
布兰喜欢窗边坚硬的石座椅,远胜温暖舒适的羽床毛毯。躺在床上,四壁朝他压迫而来,沉重的天花板悬在头顶;躺在床上,卧室是他的牢房,临冬城是他的监狱。然而在窗外,广大的世界依旧呼唤着他。
虽然他不能行走,不能攀爬,不能打猎,不能像以前一样拿木剑练习,但他可以“看”。他喜欢坐在窗前,看着远方钻石形玻璃窗棂里的蜡烛和炉火逐一点燃,照遍临冬城的塔楼和厅堂;他也喜欢听冰原狼群对着星空歌唱。
近来,他时常梦见狼。他们把我当成兄弟,在对我说话啊,每当他听见冰原狼的叫声,便这么告诉自己。他几乎能听懂它们的话……并非全懂,也非真懂,好像就差那么一点……彷佛它们歌唱的语言他曾经通晓,只是暂时遗忘。大小瓦德怕它们,然而史塔克家人体内流的是奔狼的血液,老奶妈说过的。“虽然每个族人身上的狼血并不等量,”她还告诫。
夏天的叫声绵长而哀戚,充满悲伤与思慕,毛毛狗则较具野性。它们的嚎叫回荡在广场上、厅堂里,充绕全城,好似有大群冰原狼盘据临冬城,而不只区区两只……原本的六只,如今只剩下这两个。他们也在想念兄弟姐妹吗?布兰很想知道,他们是在呼唤灰风和白灵,呼唤娜梅莉亚和淑女的鬼魂吗?他们是否也希望兄弟姐妹们早日回家、重新团聚呢?
“谁知道狼想些什么?”当布兰向罗德利克·凯索爵士问起狼嚎的原因时,他这么回答。布兰的母亲大人南下之前,任命罗德利克爵士为代理城主,因此他身负重任,无暇闲话。
“他们在呼唤自由。”法兰表示,他是临冬城的驯兽长,和他管的猎犬一样对冰原狼没好感。“它们不喜欢被关起来,这能怪谁呢?野东西本该待在野外,而不是圈在城里。”
“它们想打猎。”大厨盖奇一边把板油块丢进大汤锅,一边说,“狼的嗅觉比人灵敏得多,他们八成是闻到猎物的气味了。”
鲁温学士却不这么认为:“狼时常对月长嚎,他们现在是对着那颗彗星叫。布兰,你看它有多亮?他们想必把彗星当成了月亮。”
布兰把这番话告诉欧莎,她听了却哈哈大笑。“你们家学士还没那两只狼聪明,”女野人说,“有些事灰老头忘了,他们可记得很清楚。”听她这么一说,他不禁全身发抖,连问她彗星所代表的意义,她回答道,“小子,就是血与火,没什么好事。”
关于彗星的含意,先前布兰帮柴尔修士整理从藏书塔大火中抢救出来的卷轴时,也向他问起过。“那是斩杀季节的剑。”他这么回答。没过多久,白鸦便从旧镇带来秋天来临的消息,所以他说的肯定没错。
老奶妈却不以为然
可老奶妈却不以为然,而她的年纪比谁都大。“是龙,”她边说边抬头,嗅了两下。她的眼睛已经快瞎,无法看到彗星,然而她宣称自己闻得到。“那是龙啊,孩子。”她坚持。老奶妈始终不曾称呼布兰为“王子”,过去如此,现在依然。
阿多只说了两个字:“阿多”,他就只会说这个。
冰原狼依旧日夜号叫不止。城上的守卫低声咒骂,兽栏的猎犬怒声狂吠,马儿猛踢马厩,瓦德兄弟在火边颤抖,就连鲁温学士也抱怨晚上睡不好,唯独布兰不以为意。自从毛毛狗咬伤小瓦德之后,罗德利克爵士便把两只狼关在神木林里,可是临冬城的石墙会拿声音变戏法,有时候,他们彷佛就在布兰窗户下方的广场上,有时候,他敢发誓他们有如守卫一般在城墙上来回游走。他好想看看它们。
他时时注意到高挂在守卫室、钟塔以及更远处首堡上空的彗星,圆形的首堡十分低矮,石像鬼黑色的身形衬着远方紫红的天幕。曾经,布兰对这些建筑的里里外外、一砖一瓦都了若指掌,因为他全都爬过。他爬起墙来就像别的男孩跑楼梯那么轻松自如。过去,城楼的屋顶是他的秘密基地,残塔顶的乌鸦是他的知心朋友。
然而他却摔下楼去。
布兰不记得自己坠楼,但他们都这么说,所以他想应该确有其事。他差点就没命了呢。每当他见到意外发生的首堡塔顶那些历经风吹雨打的石像鬼雕像,便觉腹部奇异的一紧。如今他不能攀爬、不能行走,、不能奔跑、不能练剑,曾经的骑士梦已经灰飞烟灭。
罗柏离城出征以前,对布兰说过:他坠楼那天,夏天长嚎不止,之后他卧病在床期间,也依旧嚎叫不息。夏天为他哀悼,毛毛狗和灰风齐声加入悲鸣。而浑身浴血的信鸦捎来父亲死讯的那天夜里,狼群彷佛也知道了。当时布兰和瑞肯正在学士的塔楼上,讨论森林之子的种种故事,夏天和毛毛狗却突然仰天长嚎,淹没了鲁温的声音。
而今,它们又为谁哀悼呢?莫非有人杀了那个曾是他哥哥罗柏的北境之王?莫非他私生子哥哥琼恩失足跌落长城?莫非母亲或两个姐姐出了意外?甚或别的事,就如学士、修士和老奶妈想的那些?
假如我变成冰原狼,我就能懂得他们的歌唱,他满心期盼地想。在他的狼梦里,他总会飞奔登上比任何塔楼都要陡峭的冰雪峰峦,昂首立于山巅,满月临空,俯瞰一切,每次都是这样。
“呜呜呜~”布兰试着双手围住嘴巴,举头朝彗星呼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他嚎道,声音是那么笨拙,尖锐、空洞而颤抖,这只是小男孩的号叫,绝非狼吼。然而夏天却遥相应和,浑厚的声音盖过布兰的细微呐喊,接着,毛毛狗也加入进来。布兰再度开口,与之齐声高喊,好似一群伙伴。
喊声引来鼻子长瘤的守卫“稻草头”,他探头进房,看见布兰朝窗外怪叫,忙问:“王子殿下,出了什么事?”
听他们称呼自己为“王子殿下”,布兰总觉有些不对劲,但他确是罗柏的继承人,而罗柏是当今北境之王。他转头对守卫嚎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稻草头板起脸,“你别叫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守卫退下,把全身灰衣、脖子挂着颈链的鲁温师傅给找了来。“布兰,那两只野东西还不够吵?你就别再火上浇油了。”他穿过房间,摸摸男孩的额头。“这么晚了,你快睡吧。”
“我在跟他们说话。”布兰拨开他的手。
“要不我叫稻草头抱你上床?”
“我自己能上床。”密肯在墙上钉了一排铁把手,好让布兰可以用手在房间里活动。虽然行动迟缓又辛苦,而且使肩膀痛得要命,但他讨厌被人抱来抱去。“而且,我现在不想睡。”
“布兰,人都要睡觉的,即便王子也不例外。”
“我一睡觉就变成狼,”布兰别过头,望向窗外的夜色。“狼会作梦吗?”
“我想,所有动物都会作梦,可他们和人作的梦不一样。”
“死人会作梦吗?”布兰问,心里想着父亲。在临冬城下的阴暗墓窖,一名石匠正在大理石上凿刻父亲的容貌。
“有人说会,有人说不会。”学士回答,“死人则无法表示意见。”
“那树呢?”
“树?不会……”
“它们会的!”布兰突然肯定地说,“它们会作树的梦。我有时候会梦见一棵树,一棵鱼梁木,就和神木林里那棵一样,它在呼唤我。狼梦比较好,我可以闻到东西,有时还会尝到血的味道。”
鲁温学士拉拉磨伤脖子的颈链。“你该花点时间陪陪其他孩子——”
“我讨厌他们,”布兰指的是大小瓦德。“我命令你送他们走!”
鲁温脸色凝重,“佛雷家兄弟是你母亲大人的养子,她特地送来这里,你不能赶走他们,况且这样做也不对,若我们把他们赶走,他们该去哪里呢?”
“回家去啊!就因为他们,你才不让夏天跟我在一起。”
“佛雷家那孩子可没主动申请被咬,”学士道,“我也没有。”
“是毛毛狗!”瑞肯的大黑狼性子很野,有时连布兰都怕。“夏天从不咬人!”
“你忘了吗?夏天硬生生咬掉一个人的喉咙,就在这个房间!你必须面对现实,你们兄弟在雪地里找到的可爱小狼,如今已变成危险的野兽。佛雷家那两个小孩避开它们是明智的举动。”
要当真正的王子
“我们该把大小瓦德丢进神木林,他们爱怎么当河渡口领主随便他们,这样夏天就可以回来跟我睡了。既然我是王子,为什么没人听我的话?我想骑小舞,可酒肚子根本不放我出门。”
“他做得很对,狼林里危险四伏,莫非你上次还没汲取教训?难道你想被强盗抓去,卖给兰尼斯特家吗?”
“夏天会救我,”布兰倔强地坚持,“作王子的应该有权出海航行、在狼林里猎野猪和参加长枪比武才对!”
“布兰,好孩子,你何苦如此折磨自己呢?有朝一日,你或许可以做这些,但现在你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啊。”
“我宁愿变成狼,那样我就可以住在森林,想睡就睡,还可以去找艾莉亚和珊莎,我能闻到她们的气味,然后去救她们。罗柏打仗时我可以跟在他身边,就和灰风一样。我会用牙咬掉弑君者的喉咙,用力一撕,然后战争就结束了,大家都会回临冬城来。如果我是狼……”他嚎叫起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鲁温提高音量,“要当真正的王子,就该学会接受……”
“啊呜呜呜呜~”布兰更大声地嚎叫,“啊呜呜呜呜~”
老学士投降了,“随便你吧,孩子。”他露出既悲伤又嫌恶的神情离开了卧室。
剩下布兰一人,学狼叫反而没意思了。过了一会儿,他平静下来。谁说我没欢迎他们?他忿忿不平地自言自语。我是临冬城的城主,名副其实的城主,谁都不能否认。大小瓦德刚从孪河城来这里的时候,原本吵着要他们离开的是瑞肯。他只是个四岁的小婴孩,哭闹着要爸爸妈妈,要罗柏,不要这两个陌生人。当时布兰还得负责安抚他,并欢迎佛雷家那对堂兄弟。他请他们在火炉边坐下,与大家一起用餐喝酒,事后就连鲁温师傅也称赞他表现很好。
但那是作游戏之前的事了。
这种游戏需要树干和棍棒各一,还要流水,也要大家一起喧闹。水是最重要的,两个瓦德向布兰强调,树干可以换用木板或几个石头,找树枝来代替棍棒也行,也不一定非得大呼小叫,可若没有水源,游戏便玩不成了。因为鲁温学士和罗德利克爵士说什么也不会让这群孩子跑进狼林找小溪,他们便拿神木林中的黑水池当替代。两个瓦德从没见过会冒泡的天然热水池,但他们都同意这样玩起来更有意思。
他们俩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说孪河城中叫瓦德的人有一大批,通通是跟着他们祖父瓦德·佛雷侯爵取的名字。“在临冬城,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瑞肯听他们这么说,便骄傲地回嘴。
游戏进行的方式是把树干放在水面上,然后一个玩家手持木棍站在上面,扮作河渡口领主,每当其他玩家靠近,他就说:“我乃河渡口领主,来者何人?”被问的玩家得编出一套说词,说明自己的来历,以及为什么该让他过河。领主可以命令他们赌咒发誓或回答问题,但他们不一定得说实话,只有所发的誓具有约束力,除非他们在誓言中说:“也许”。所以这游戏的诀窍就是趁河渡口领主没注意的情况下说“也许”,然后就可以试着把领主打进河里,自己来当掌管河渡口,可一定要说了“也许”才行,否则就判犯规出局。而当领主的人只要高兴,随时可以把人打进水中,也只有他能用棍子。
实际玩起来,大家几乎不停地在推挤、扭打和落水,以及大声争吵某人到底有没有说“也许”。大部分时间,小瓦德都是河渡口领主。
他虽是小瓦德,可长得又高又壮,生了一张红脸和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大瓦德脸尖,身材瘦小,比他矮了足足半尺。“他比我大五十二天,”小瓦德解释,“刚出生时长得比我大,可我长得快。”
“我们是堂兄弟,不是亲兄弟。”小个子的大瓦德补上一句,“我是杰莫斯之子瓦德,我父亲是瓦德大人第四任夫人所生的儿子。他是梅里之子瓦德,他的祖母是瓦德大人的第三任夫人,克雷赫家的。所以虽然我年纪比较大,可在继承顺位上他排我前面。”
“你只比我大五十二天而已,”小瓦德不服气,“况且孪河城根本就没我俩的份啦,笨蛋。”
“谁说没有?”大瓦德宣称,“不过叫瓦德的可不只我们两个,史提夫伦爵士有个孙子叫黑瓦德,继承顺位排行第四。还有个红瓦德,那是艾蒙爵士的儿子。还有个私生子也叫瓦德,但他根本没资格继承封地,他是瓦德·河文,不是瓦德·佛雷。此外还有几个女生叫瓦妲。”
“还有提尔啦,你每次都忘记提尔!”
“他姓‘瓦提尔’,不是瓦德。”大瓦德轻快地说,“而且他排我们后面,所以无关紧要。反正我本来就不喜欢他。”
罗德利克爵士安排他们住进琼恩·雪诺以前的房间,因为琼恩进了守夜人军团,再也不会回来了。布兰很生气,因为这让他觉得佛雷两兄弟彷佛要占据琼恩的位置。
玩游戏时,他在旁边羡慕地看着大小瓦德与厨房小弟“芜箐”,以及乔赛斯的两个女儿班蒂和席拉争闹。大小瓦德要布兰当裁判,负责判定他们有没有说“也许”,可他们一开始玩,就完全把他丢在了一边。
叫喊和水声很快引来了更多小孩:狗舍小妹帕拉,凯恩的儿子卡伦,以及二汤姆,他父亲胖汤姆与布兰的父亲都死于君临。过不多久,他们便都全身湿透,沾满泥泞了。帕拉从头到脚都是褐泥,发际还有青苔,笑得喘不过气。自从浑身浴血的信鸦带来父亲死讯,布兰便没听过这么多欢笑。要是我两脚完好,一定把他们通通打落水中,他苦涩地想,有我在,谁都别想当河渡口领主。
这样的感觉真棒
最后,瑞肯也闻声跑进神木林,毛毛狗紧随其后。他看到芜箐和小瓦德扭打着争抢木棍,结果芜箐脚一滑,噗通一声摔进水里,双手乱挥。瑞肯随后大喊:“换我!换我了!我要玩!”小瓦德挥手让他过去,毛毛狗也准备跟上。“毛毛别去,”弟弟命令,“这游戏狼不能玩,你跟布兰待在一起。”狼乖乖照办……
……没想到小瓦德木棍一挥,结结实实打中瑞肯的肚子。布兰还不及眨眼,黑狼便一跃扑过木板,水中随即泛起血色,大小瓦德惨叫着要闹人命,瑞肯坐在泥泞中大笑,阿多则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叫道:“阿多!阿多!阿多!”
奇怪的是,从那之后瑞肯却喜欢上了大小瓦德。他们没再玩河渡口领主的游戏,但玩了很多别的——美女与怪兽、猫捉老鼠、进我的城堡等等。瑞肯带着大小瓦德一起去厨房掠夺馅饼和蜂蜜,绕着城墙疯跑,丢骨头喂狗舍的小狗吃,并在罗德利克爵士锐利的目光监视下一同练习木剑。瑞肯甚至还带他们去过地底的墓窖,石匠正在那里雕刻父亲的塑像。“你没这个权利!”布兰听说以后,朝弟弟尖叫。“那是我们家的地方!史塔克家的地方!”可瑞肯根本不理。
卧房的门突然打开,鲁温师傅手拿一个绿罐子走进来,欧莎和稻草头跟他一道。“布兰,我帮你调了一帖安眠药。”
欧莎伸出削瘦的双手抱起他,以女人来说,她个子算是很高,而且力气极大,毫不费力地就把他抱上了床。
“喝下这个,你就不会作梦了。”鲁温学士一边取出塞子,一边说,“它会让你睡得香甜,一夜无梦。”
“真的?”布兰好希望是真的。
“真的,快喝吧。”
布兰喝了。药水浓浊,但加了蜂蜜,所以容易吞咽。
“明天早上,你就会觉得好多了。”鲁温朝布兰微笑,拍拍他肩膀,离开了。
欧莎留了一会儿,“又作狼梦了?”
布兰点点头。
“小子,你用不着勉强自己。我看过你跟心树讲话,说不定这是诸神想要回答呢。”
“真的吗?”他喃喃道,觉得有点昏沉。欧莎的脸越来越模糊,变成灰色。睡得香甜,一夜无梦,布兰想。
然而当黑暗覆罩他时,他又回到了神木林,正在青灰色的哨兵树和古老扭曲的橡树下无声游走。我又能走了!他兴奋地想。他隐约知道这是一场梦,但即便在梦里行走,也比现实中的卧室、墙壁、天花板和房门好得多。
林间很暗,但彗星在为他引路,所以他的步履踏实。他用四只完好而矫健的脚走着,感觉到脚下的大地,落叶的轻响,厚重的树根和坚硬的磐石,还有层层的腐殖质。这样的感觉真棒。
他的脑中是各种气味,充满生命,令人陶醉:温泉池中绿色烂泥的臭味,脚掌下腐壤的浓郁香气,还有橡树上的松鼠。闻到松鼠,他想起了鲜血温热的味道,想起了骨头在齿间碎裂,满嘴唾液的感觉。不到半天前,他才吃过东西,然而死肉不过瘾,即便那是鹿肉。他可以听见松鼠在头顶吱吱喳喳,飞速快跑,安全地藏在树梢,他们兄弟所到之处,它们不敢下来。
他也能闻到弟弟的气味,熟悉的气味,和他那一身黑毛一样,浓烈而朴实。弟弟正充满怒意地绕着高墙跑跳。他绕啊绕,白天也绕晚上也绕,从不疲累,不断寻找……寻找猎物,寻找出路,寻找母亲,寻找他的兄弟姐妹……他找啊找,却怎么也找不到。
树林后面就是高墙,用没有生命的人类岩石堆叠而成,围绕着这片小树林。高墙虽然灰纹斑驳,遍布青苔,却坚实而高峻,再大的狼也无法跳过。石山中唯一的几个洞被冰冷的铁条和碎木堵住,弟弟每经过一个洞,就会停下来怒露尖牙,但阻隔依旧。
被关进来的头一天晚上,他也做过同样的事,但他发现这没用。咆哮开不了路,绕着墙跑无法把墙推走,抬脚在树上作记号也不能把人赶开。世界缩小到只剩这一小块被高墙围绕的树林,可在那之外,人类岩石所筑成的巨大灰洞依旧耸立。临冬城,一个声音突然传来,使他想了起来。在高如天空的人造绝壁之外,真正的世界在呼唤。他必须回应,否则必死无疑。
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05章 艾莉亚
他们黎明即起,经过森林、果园和平整的农地,穿越小村落、拥挤市镇,以及建筑坚固的庄园,赶路直到黄昏。入夜之后,他们扎营休息,就着“红剑”的光进餐。成年人轮班值守。透过树林,艾莉亚常瞥见其他旅人的营火晃动。夜间的营火似乎越来越多,白天里国王大道上的人潮也日渐汹涌。
不分昼夜,人们源源不绝地出现,有老有少,有大有小,有赤脚的女孩,还有怀抱婴儿的妇人。有人驾着马车,或是坐在牛拉的板车上颠簸行进,但更多的人骑乘动物:犁马、小马、骡子或驴子,只要能走能跑能打滚的都行。有个女人牵着一头奶牛,并把她的小女儿放在牛背上。艾莉亚看见一位铁匠推着轮车,车上装了他的全套工具:铁锤、火钳,甚至还有铁砧。没过多久,她又见另一人推着轮车经过,不过躺在里面的却是两个用毛毯包裹的小婴儿。多数人徒步,肩膀扛着家当,脸上挂着疲惫而警戒的神情。他们都向南去,朝着君临的方向,只有极少数人愿意跟北上的尤伦一行搭两句话。她不知为何无人与他们同路。
旅人们多少都带着武器,匕首、短刀、镰刀和斧头,艾莉亚时而还看到有人配剑。还有的人把树枝削成棍棒,或做成粗手杖。他们经过时,这些人往往会摸着武器,把视线停留在马车上,但最终还是相安无事。马车上的东西再好,一次对付三十个人还是不好办。
他说的该不会是罗柏吧
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说过,用你的耳朵听。
某天,一个疯女人在路边对他们尖叫:“笨蛋!他们会把你们杀光的!笨蛋!”她瘦得像稻草杆,眼神空洞,双脚染血。
翌日清晨,有个油腔滑调的商人骑着一匹灰母马,在尤伦面前停下,表示愿用四分之一的价值买下马车和上面所有的货品。“我说朋友啊,外面在打仗,他们抢了你东西可是不会给钱的,还不如把东西卖给我。”尤伦扭扭他的驼肩膀,别过头去,啐了一口。
同一天,艾莉亚发现路边有个小土堆,专用来埋葬小孩,这是他们上路以来见到的第一座坟墓。软泥堆上放了一颗水晶,罗米本想据为己有,但大牛要他别打搅死人。再往前走十里,普雷德发现了一整排新挖的坟墓。从那之后,他们每天都会发现新坟。
有天夜里,艾莉亚突然惊醒,只觉一种莫名的恐惧。头顶,“红剑”与千颗繁星装饰着夜空。她虽听得见尤伦沉闷的打呼,营火的哔啪,甚至远处驴子的骚动,却觉得夜晚奇特地宁静,彷佛全世界都屏住了气息。这种静谧使她禁不住发抖,抓紧缝衣针,她才继续睡去。
第二天早上,普雷德没有醒来,艾莉亚方才明白,昨晚没听见的是他的咳嗽。于是他们也挖了个坟,把这位佣兵埋在他昨晚入睡的地方。入土之前,尤伦先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扒了下来。有人要了他的靴子,有人拿了匕首,锁甲和头盔也各归新主。尤伦特地把他的长剑交给大牛,对他说:“看你这双胳膊,大概可以学学用这个。”有个叫塔柏的男孩在普雷德的尸体上洒了把种子,这里以后便会长出一棵橡树,标记他葬身之地。
当天傍晚,他们在村庄稍事休息,住进一个外墙爬满长春藤的旅店。尤伦数数钱包里的铜板,决定让他们吃一顿热餐。“咱们还是老规矩,晚上睡外面;不过这儿有间澡堂,你们要是想抹点肥皂洗个热水澡,就自己动手。”
虽然艾莉亚全身又酸又臭,味道跟尤伦一样难闻,她却不敢去洗。唉,住在她衣服里的好些东西可是从跳蚤窝一路跟着她呢,现在把它们淹死太也说不过去。塔柏、热派和大牛加入到排队洗澡的行列,他们在澡堂前停下来,其他人则全部挤进旅店大厅。尤伦还叫罗米拿了几大杯酒给那三个死囚,他们手脚上铐,被栓在车后面。
之后,洗澡和没洗澡的人都凑在一起吃热腾腾的猪肉派和烤苹果,旅店老板还额外请大家喝了一杯啤酒。“我有个弟弟也穿了黑衣,不过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他本是个跑堂小弟,聪明得很哪,可惜有天他被人瞧见从大人桌上偷胡椒。唉,他就喜欢那味道,也就偷了那么一小撮,但马尔寇爵士是个严厉的人。你们长城那儿可有胡椒?”看尤伦摇头,老板便叹气,“可惜了,林克就好这口。”
艾莉亚一匙一匙地吃着热烘烘的派,不时小口啜饮杯中的啤酒。记得父亲以前偶尔会让他们喝一杯啤酒,珊莎喝了每次都会扮鬼脸,说葡萄酒比这好多了,但艾莉亚挺喜欢啤酒的味道。想到珊莎和父亲,她又难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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