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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101 乔治·R.R.马丁(美)
一粒珠泪滚过她的脸颊。女人重新戴起兜帽,转身离开。詹姆呼唤她,但她充耳不闻,裙裾发出轻微的婆娑声,擦着地板渐行渐远。别离开我,他想大喊,可实际上,很多年以前,她就离开他们了。
他在黑暗中颤抖着醒来。卧室冷如玄冰。詹姆用断肢掀开毯子,炉火已灭,窗户被风吹开。他走过漆黑的房间,要去关好窄窗,赤脚踏在地上,感觉到某种湿湿的东西,令他下意识地退缩。他起初以为是血,但血从来不会这么冷。
雪,窗外飘来的是雪。
于是他把窗户完全打开。下面的院子已罩上一层薄薄的洁白地毯,而且正越变越沉。城齿蒙上兜帽。雪花静静地飘啊飘,其中一些飘到他脸上融化。詹姆看到自己的呼吸结成霜。
河间地下雪了。这里下雪,那么兰尼斯港或君临也在下雪。冬天自北方横扫南下,全国一半的谷仓却还空空如也。所有没收割的作物已经毁了,再也不可能播种,再也没有最后一次丰收的希望。他不知父亲该如何来养活全国老百姓,想着想着才想起父亲已经死了。
清晨,积雪已深达脚踝,神木林中,雪花堆在树下,积得更深。在这种冰冷的白魔法影响下,侍从、马房小弟和贵族出身的侍酒们都重新变回了孩子,他们在城垛上,在院子里到处打雪仗,闹成一团。詹姆听着他们欢笑。不久之前,他也有过那么一段快乐时光,他在兄妹三人中雪球做得最棒,他会拿它们去砸蹒跚追来的提利昂,他会把它们放进瑟曦的裙服背后。要做最棒的雪球,你得有两只手才行。
这时,有人轻轻敲门。“去开门,小派。”
来者是奔流城的老学士,他历经风霜、爬满皱纹的手上握着一封信。韦曼师傅的脸色白如新雪。“我知道,”詹姆抢先说,“学城的白鸦到了,冬天来了。”
“不,大人。这只鸟是从君临来的。我擅自拆了……我不知道……”他递出信。
詹姆坐在窗边读信,就着冰冷苍白的晨光。科本的字句言简意赅,瑟曦的感情澎湃激昂。立刻回来吧,她说,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
韦曼等在门边,小派也在看。
“大人要回复吗?”长久的沉默之后,学士问。
一朵雪花飘落在信纸上,慢慢地融化,慢慢地模糊了信上的字眼。詹姆将它卷起来,用一只手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量,接着,他将它递给小派。
“不必,”他说,“把它烧了吧。”
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46 山姆威尔
最危险的一段航程是末尾。正如在泰洛西收到的警告,雷德温海峡挤满了长船,而青亭岛的主力舰队此刻尚远在维斯特洛另一侧。铁岛人洗劫了莱安港,并将蔓藤镇和海星港据为己有,以此为巢穴打劫前往旧镇的船只。
船顶鸦巢上的人们三次观察到长船。有两次是远远跟在船尾,月桂风号很快便甩掉了它们,第三艘出现在日落时分,企图挡住前往低语湾的去路。他们看着她的船桨起起落落,将黄铜色水面搅成白色。蔻佳·莫让弓箭手们登上前楼,他们巨大的金心木弓比多恩的紫衫木弓射得更远更准,等长船进入两百码距离,她才下令放箭。山姆跟他们一起射,这次他觉得自己的箭射到了船上。一次齐射足矣,长船转向南方,寻找更驯服的猎物。
进入低语湾时,深蓝的黄昏已经降临。吉莉抱着婴儿站在船首像边,凝视着悬崖上的城堡。“那是三塔堡,”山姆告诉她,“科托因家族的居城。”城堡镂刻在夜星之间,映衬着窗户里闪烁的火光。看着这副辉煌壮丽的景象,他却感到悲哀,因为他们的航程即将结束了。
“它好高啊。”吉莉道。
“等你看到参天塔再说吧。”
妲娜的婴儿开始哭闹。吉莉赶紧拉开上衣,把乳头塞给孩子。婴儿喝奶时,吉莉微笑着轻抚他的棕发。她喜欢这孩子跟喜欢留在长城那个一样了,山姆意识到。他希望诸神对这两个孩子都仁慈一些。
铁民们甚至潜入了低语湾中历来平和的水域。第二天早上,随着月桂风号继续向旧镇前进,船只开始撞到顺流入海的浮尸。有些尸体上搭载着乌鸦,当天鹅船搅动这些肿胀畸形的“小舟”时,它们便飞入空中,吵闹着抗议。岸边是焦灼的田野和焚毁的村庄,浅滩与沙洲上点缀着散架的船只,其中多数是商船和渔船,偶而也看见弃置的长船,甚至有两艘大帆船的残骸。一艘吃水线以上全被烧毁,另一艘船壳侧面有个撞裂的大洞。
“这儿打过仗,”崇说,“不久之前打的。”
“谁会如此疯狂,把手伸到离旧镇这么近的地方?”
崇指指一艘半沉入浅滩的长船。船尾悬着一面旗帜的残骸,破破烂烂,沾染烟尘。上面的标记山姆从没见过:两只乌鸦撑起一顶黑铁冠,下面是一只黑瞳红眼。“那是谁的旗帜?”山姆问。崇耸耸肩。
次日阴冷多雾,月桂风号静悄悄地经过又一个遭遇洗劫的渔村。一艘划桨战舰从雾中驶出,缓缓地向他们划来。她的船首像是个纤瘦少女,以树叶蔽体,挥舞着长矛,船身上刻有“女猎人”的名字。片刻之后,两艘较小的划桨船出现在她两侧,仿佛紧跟在主人身边的一对灰猎犬。令山姆欣慰的是,除了旧镇海塔尔家族的顶端为烽火台的阶梯状白塔旗,船上还飘扬着托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
女猎人号船长高高的个子,烟灰色披风边缘镶着火焰状的红缎子。他把自己的船并排靠在月桂风号旁边,然后收桨,呼喊说要登船。他的十字弓手和蔻佳·莫的弓箭手隔着狭窄的水面对峙,他带着六个骑士过来,朝库胡卢·莫点点头,要求查看货舱。父女俩商量片刻之后同意了。
“请原谅,”船长检查完毕之后说,“正派人不得不忍受失礼的待遇,真让我难过,但小心驶得万年船,我们不能让铁岛人混进旧镇。才两周前,那些混蛋在海峡中俘虏了一艘泰洛西商船,杀光船员后,穿上船员们的衣服,用找到的染料把胡子涂成五颜六色。一旦混进城,他们打算放火焚烧码头,趁我们忙于救火时从里面赚开城门。这计划差点成功,幸亏教塔楼夫人号撞上,她的桨手长有个泰洛西老婆,他看到那么多绿胡子紫胡子,就用泰洛西语呼喊致意,然而对方没一个人懂得如何回话。”
山姆惊呆了,“他们竟想洗劫旧镇?”
女猎人号的船长好奇地看了他一眼。“这些不是简单的掠夺者。铁民天生都是强盗,喜欢从海上突然袭来,抢走金钱和女人后驶回远处,一次袭击就一两艘长船,从不多于半打。然而这回不同,现在有数百艘船在侵扰我们,他们从盾牌列岛和青亭岛附近的礁石堆里驶出,夺取了石蟹礁、群猪岛、人鱼殿,甚至在马蹄岩和野种湾建立了基地。没有雷德温大人的舰队,我们对付不了他们。”
“海塔尔大人在做什么?”山姆冲口而出,“我父亲常说他跟兰尼斯特家一样富有,能招募的武士是高庭属下任何一位领主的三倍。”
“倾尽旧镇的财力,还能招募更多,”船长说,“但除非大伙儿学会在水上行走,否则无济于事。”
“参天塔一定得行动起来。”
“那是当然。雷顿大人跟‘疯女’一起关在塔顶研究魔法书,或许他能从深渊地底招出一支军队。贝勒在建造船只,冈梭尔负责港口,加尔斯训练新兵,亨佛利去里斯寻找雇佣舰队。若他能从他的妓女姐姐琳妮丝那儿搞到一支像样的舰队,我们就可以以牙还牙。教训铁民。在此之前,充其量只能坚守阵地,等待君临的婊子太后解开拴住派克斯特大人的皮带。”
船长最后几句话的尖酸语气和他吐露的内容都令山姆倍感震惊。要是失去旧镇和青亭岛,整个国家就会瓦解,分崩离析,他一边寻思一边注视着女猎人号及其姐妹船离去。
他开始怀疑角陵是否真正安全。诚然,塔利家族的领地位于内陆树林繁茂的丘陵地带,在旧镇东北方一百里格处,远离海岸。即使他父亲大人远征三河流域,城堡守备薄弱,家里也应该不至于遭受铁民和长船的攻击。但少狼主无疑也认为临冬城是安全的,直到某天晚上变色龙席恩爬上城墙。山姆很难想象,他为了让吉莉和婴儿免受伤害,带着他们长途跋涉,最后却将他们遗弃在战场。
余下的航程中,他始终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也许该让吉莉跟他一起留在旧镇,他心想,那儿的城墙远比父亲的城堡雄伟,难以逾越,还有数千卫兵,蓝道大人响应号召前往高庭时,或许没留几个人在角陵。倘若如此,他得设法把她藏起来;学城不许学徒眷养妻子或情人,至少不能公开。可假如我跟吉莉在一起天长日久,如何能有决心离开她?他必须离开她,不然就得做逃兵。我立过誓,山姆提醒自己,当逃兵意味着掉脑袋,这对吉莉又有什么帮助呢?
他考虑恳求蔻佳和她父亲带野人女孩去他们的盛夏群岛。然而这条路也有危险。月桂风号离开旧镇后,需再次穿越雷德温海峡,这回也许没那么幸运。假如风停了,盛夏群岛人被困在无风的海面上怎么办?假如他听说的故事是真的,吉莉会被抓去当奴工或盐妾,婴儿则有可能因为碍手碍脚而被抛入海中。
只能去角陵,山姆最后决定,一到旧镇,我就雇辆车,几匹马,亲自送她去那儿。他可以顺路察看一下城堡及其守备情况,倘若所见所闻让他有任何疑虑,便立刻带吉莉回旧镇。
他们在一个阴冷潮湿的早晨抵达旧镇,雾气如此浓重,只能看见参天塔上的烽火。一条铁索横跨港口,连着二十来艘破破烂烂的废船,后面挨着一排战舰,旁边还有三艘大帆船和海塔尔伯爵高耸的旗舰——四排桨的旧镇荣耀号。在这里,月桂风号又被检查了一次,雷顿大人之子冈梭尔亲自登船。他身披银袍,穿灰色釉彩鳞甲。冈梭尔爵士在学城学过几年,会讲盛夏群岛语,因此他跟库忽鲁·莫去船长室私下交谈。
山姆利用这段时间向吉莉解释自己的计划。“先去学城,交付琼恩的信件,告诉他们伊蒙学士的死讯。我想博士们会派辆车来运他的尸体。然后我准备马匹和拖车,把你带去角陵我母亲那边。我尽量早点回来,不过也许得等到明天。”
“明天哦。”她重复,然后给他一吻,祝他好运。
冈梭尔终于出来了,他示意打开铁索,让月桂风号进入码头。天鹅船系上缆绳后,山姆跟蔻佳·莫和她的三个弓箭手一起来到踏板边,盛夏群岛人披着只有上岸时才穿的绚丽羽毛披风,在他们身边,他感觉寒碜得很,还是一身肥大的黑衣、褪色的斗篷跟沾染盐渍的靴子。“你们在港口待多久?”
“两天,十天,谁说得准?等清空货舱,再把它填满,我们就走。”蔻佳笑嘻嘻地说。“我父亲一定也会去拜访灰衣学士们。他有好些书要卖。”
“吉莉能留在船上等我吗?”
“吉莉想待多久都行。”她戳戳山姆的肚子。“她不像某人那么贪吃。”
“我没以前胖了,”山姆辩解。南行的航程导致了这一结果。他不停地值班干活,除了水果和鱼又没什么可吃的。盛夏群岛人喜爱水果和鱼。
山姆随弓箭手们走过踏板,但一到岸上,他们就分道扬镳。他希望自己仍记得去学城的路。旧镇是座迷宫,而他没时间迷路。
天气潮湿,脚下的鹅卵石又湿又滑,条条小巷全笼罩在迷雾之中。山姆尽可能避开它们,沿河边大路走,蜜酒河蜿蜒曲折,穿行于这座古老城市的中心地带。重新踩上坚实的地面,离开摇摇晃晃的甲板,感觉很美妙。然而行路之间他仍然不自在,他感到人们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有的从阳台和窗户窥探下来,有的躲在黑暗的门洞里张望。在月桂风号上,他认识每一张脸,而这里都是陌生人。更糟的是,他担心被人认出来。蓝道·塔利伯爵在旧镇人人皆知,却不受爱戴。山姆不知哪样更糟,是被父亲的敌人认出,还是被他的朋友认出。
他只能拉起斗篷,加快步伐。
学城大门两侧有一对高大的绿色斯芬克斯像,狮身,鹰翼,蛇尾,其中一只有男人的脸,另一只为女人的脸。进门是文书台,旧镇人来这儿寻找助理学士,为他们写遗嘱,读信件。五六个文书百无聊赖地坐在开放的摊位前等待顾客。另一些摊位可以买卖书籍。山姆在一个卖地图的摊位跟前停下,看了看一张手绘的学城地图,寻找去总管阁最近的路。
道路在戴伦一世的雕像前分叉,国王坐在高大的石马上,剑指多恩。此刻,一只海鸥停在少龙主头上,还有两只停在剑上。山姆走向左面,沿河边前进。在哭泣码头,他看着两名助理学士帮一个老人登上小船,准备去附近的血岛。一位年轻母亲跟在老人后面爬进去,怀中抱着哇哇啼哭的婴儿,跟吉莉的孩子差不多大。码头下面,几个帮厨小弟在浅滩中涉水捕捞青蛙。一群脸色粉嫩的小学徒从他身边匆匆跑过,向圣堂而去。我在他们这个年纪时,就该来这里,山姆心想,假如当时我偷偷逃走,换个假名字,也许可以消失在其他学徒之中。父亲会假装狄肯是他唯一的儿子,我怀疑他甚至不愿费神来找我,除非我骑骡子离开——他会追捕我,仅仅是为了骡子。
总管阁外,训导们正将某大龄学徒锁进储藏室。“从厨房偷东西。”其中一位训导向助理学士们解释,他们正等着用烂菜叶砸囚犯。山姆的黑斗篷如船帆一般在身后飘荡,他快步经过时,人们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门内是个大厅,石地板,高拱窗。大厅尽头有个脸瘦瘦的人坐在高台上,正用羽毛笔往一本册子上写字。此人虽身穿学士长袍,脖子上却没颈链。山姆清清嗓子,“早安。”
那人抬头观看,对所见到的似乎并不满意,“你有学徒的味道。”
“我希望能很快当上学徒。”山姆抽出琼恩·雪诺的信。“我来自长城,跟伊蒙学士一起来的,但他在航海途中去世了。我想跟总管谈谈……”
“你的名字?”
“山姆。山姆威尔·塔利。”
那人在册子里写下来,然后挥挥羽毛笔,指指靠墙的长凳。“坐下。轮到你,我会叫你名字。”
山姆在长凳上落座。
其他人来来去去。有的带来消息后便告辞离去。有的跟高台上的人讲完话,便直接进入他身后的门,走上螺旋阶梯。有的加入山姆的行列,坐在板凳上等待传召。他几乎可以肯定,有几个被传召的人比他来得晚。当这种情况出现四五次之后,他站起身,再次走到大厅尽头。“还要等多久?”
“总管事情多着呢。”
“我千里迢迢从长城赶来。”
“那再多等一会儿也没什么关系。”他挥挥羽毛笔。“去凳子上坐着,窗户下面。”
他回到长凳上。又一个小时过去了。别人跟高台上的人讲完话,略等片刻就可以进去,看门人却始终没再抬头看山姆一眼。外面的雾气渐渐散去,苍白的阳光通过窗户斜射进来。他凝视着阳光中舞蹈的灰尘,不由自主地打起一个又一个呵欠。他拨弄着手掌中一个破裂的水泡,脑袋斜靠着墙壁,闭上眼晴。
他一定是打了瞌睡,因为接下来,他听到高台后的看门人在叫名字。山姆一下子站起来,然后意识到那不是自己的名字,就又坐了回去。
“你得塞给罗卡斯一个铜板,否则会等上三天,”一个声音在旁边说,“守夜人为什么来学城?”
说话者是位纤瘦清秀的年轻人,穿鹿皮马裤和镶铁钉的绿色紧身甲。他的肤色仿佛淡褐色麦酒,一头浓密的黑鬈发,尖额头底下是黑色的大眼睛。“总司令正在修复废弃的城堡,”山姆解释,“我们需要更多学士来管理乌鸦……一个铜板,你刚才说一个铜板就行?”
“一个铜板就行。如果你肯出一枚银鹿,罗卡斯会直接带你去见他身后的总管。他做了五十年的助理学士,最憎恨学徒,尤其是贵族出身的学徒。”
“你怎么看出来我是贵族出身?”
“就跟你能看出我有一半多恩血统一样。”他微笑着说,略微拖着多恩长音。
山姆摸出一个铜板。“你是学徒吗?”
“我是助理学士拉蕾萨,有些人叫我斯芬克斯。”
这名字让山姆吃了一惊。“‘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他脱口而出,“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这是个谜题吗?”
“我知道就好了。我是山姆威尔·塔利。山姆。”
“幸会。山姆威尔·塔利找席奥博德博士有什么事呢?”
“他是总管?”山姆疑惑地问,“伊蒙师傅说总管叫诺伦。”
“已过去两轮了。这里每年产生一位新总管,由博士们抽签决定,多数人认为这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任务,迫使自己远离正经工作。今年沃格雷夫博士抽到了黑石头,但沃格雷夫常常神志不清,因此席奥博德自愿代替他。他脾气坏,但是个好人。你刚才说伊蒙师傅?”
“对啊。”
“伊蒙·坦格利安?”
“曾经是。人们大多就叫他伊蒙师傅。他在南行航程中去世了。你怎么会知道他?”
“怎么会不知道?他不仅是活得最久的学士,更是维斯特洛最年长的人。他所经历的历史,比佩雷斯坦博士读过的还多。他可以告诉我们许许多多关于他父亲和他叔叔统治时期的事。他究竟多少岁了,你知道吗?”
“一百零二。”
“他这么大年纪去海上干吗?”
对这个问题山姆考虑了一会儿,不知该说多少。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伊蒙师傅是指这位斯芬克斯吗?似乎不太可能。“雪诺总司令为救他性命才把他送走。”他犹豫不决地开讲。他笨嘴拙舌地说起史坦尼斯国王和亚夏的梅丽珊卓,本想就此打住,但一件事牵扯出另一件,他不由自主又讲到曼斯·雷德和野人们,讲到龙和国王之血,随后所有事情全涌了出来;先民拳峰上的尸鬼,骑死马的异鬼,熊老在卡斯特堡垒被杀害,吉莉和他逃出来,白树村和小保罗,冷手与乌鸦,琼恩成为总司令,黑鸟号,戴利恩,布拉佛斯,崇在魁尔斯见到的龙,月桂风号,伊蒙师傅临终前的喃喃低语。他只留出那些自己发誓保守的秘密,关于布兰·史塔克和他的伙伴们,还有琼恩调换的婴儿。“丹妮莉丝是唯一的希望,”他总结道,“伊蒙说学城必须立即派给她一名学士,将她及时带回家乡维斯特洛。”
拉蕾萨专心聆听。他不时眨眼睛,但从不发笑,也不从打断。山姆讲完后,他用纤瘦的褐色手掌轻触他的前臂,“省下铜板,山姆,席奥博德连一半都不会相信,但有人会信。你愿不愿跟我来?”
“去哪里?”
“去跟某位博士谈话。”
你必须转告他们,山姆,伊蒙学士说过,转告博士们。“好吧,”他明天也可以回来见总管,只需记得交一枚铜板,“有多远?”
“不远。在群鸦岛。”
上群鸦岛无须小船,一座饱经风雨侵蚀的木吊桥连接着岛和东岸。“鸦楼是学城最古老的建筑,”跨越水流缓慢的蜜酒河时,拉蕾萨告诉他,“在英雄之纪元,那儿本是海盗领主的要塞,他坐镇于此,打劫顺流而下的船只。”
山姆看到青苔与蔓藤遮覆墙壁,城垛上,乌鸦代替了弓箭手。在人们的记忆中,吊桥从没升起来过。
要塞围墙内阴凉昏暗。一棵古老的鱼梁木占据整个院子,它见证了这些石块最初的情景。树干上雕出的人脸和苍白的树枝上都覆盖着厚厚一层紫色苔藓,半数枝权看上去已经枯死,其余地方仍有些许红叶婆娑,那便是乌鸦们喜欢的栖息地。只见树上落满了乌鸦,院子上方那一圈拱形窗户边还有更多。地面撒满粪便。穿过院子时,其中一只拍着翅膀从他们头顶飞过,其他乌鸦互相聒噪。“沃格雷夫博士的套房在西塔,白鸦巢下面,”拉蕾萨告诉他,“白家伙和黑家伙吵起来就像多恩人和边疆地人,因此要将两种乌鸦分开。”
“沃格雷夫博士会明白我的事吗?”山姆疑惑地说,“你说他常常神智不清。”
“他时好时坏,”拉蕾萨道,“但你要见的不是沃格雷夫。”他打开通往北塔的门,开始攀爬。山姆跟在他后面登上阶梯。上方有翅膀拍打和嘀嘀咕咕的声音,时不时还传来一声愤怒的尖叫,那是乌鸦们抱怨被吵醒了。
阶梯顶端,有个肤色白皙的金发年轻人坐在一扇橡木铁门外。他跟山姆差不多年纪,正用右眼专心致志地凝视一支蜡烛的火焰,左眼则隐藏在一缕悬垂的浅金色头发后面。“你在寻找什么?”拉蕾萨问他,“你的命运?你的死期?”
金发年轻人的视线离开蜡烛,他转过头来,眨了眨眼。“裸女啊,”他说,“这位是谁?”
“山姆威尔。求见‘魔法师’的新学徒。”
“学城跟以前不同了,”金发年轻人抱怨,“如今什么货都照单全收。黑狗儿啦,多恩佬啦,更别提猪倌、残废,智障之类了,现在又来了一头黑衣鲸鱼。嗨,我还以为海兽都是灰色的呢。”他披一件绿金条纹披肩,面貌十分英俊,但眼神闪烁,嘴巴恶毒。
山姆认识他。“里奥·提利尔,”说出这名字让他感觉自己仿佛仍是个会尿裤子的七岁男孩,“我是角陵的山姆,蓝道·塔利伯爵之子。”
“真的?”里奥又看了他一眼,“我想是的。你父亲告诉我们大家,你死了,看来他只是盼望你死?”他咧嘴笑笑。“你还是那么胆小如鼠?”
“不,”山姆撒谎。毕竟,琼恩下过命令。“我去长城外打过仗,现在他们叫我‘杀手’山姆。”他不知自己为何要如此夸耀。
里奥哈哈大笑,但他还不及回答,身后的门就开了。“进来,杀手,”门里的人低沉地说,“还有你,斯芬克斯。快点。”
“山姆,”拉蕾萨说,“这位便是马尔温博士。”
马尔温公牛般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由无数金属串成的链子,除此之外,他看上去更像码头恶棍,而不像学士。他的脑袋相对身体来说太大,从双肩之间突出来向前探出的模样外加石板般的下巴,让他看起来好像正准备拧下别人的脑袋。尽管他生得矮胖,胸脯和肩膀却非常厚实。他不穿长袍,皮革上衣的带子被坚硬如石的浑圆酒肚子绷得紧紧的。挺立的白毛从他耳朵和鼻孔里钻出来。他额头突出,鼻梁断过不止一次,牙齿被酸草叶染成斑驳的红色。他有一双山姆毕生所见最大的手。
山姆还在犹豫,那双大手中的一只便抓住他胳膊,将他拉进门。里面是个圆形的大屋子,到处是书和卷轴,有些铺在桌面上,有些一摞一摞在地板上堆至四尺高。褪色的织锦和破破烂烂的地图挂满了石墙。炉膛烧着火,上面有只铜水壶,不知在煮什么,但有股烧焦的味道。除此之外,唯一的光亮来自房间中央一支高高的黑蜡烛。
那支蜡烛亮得让人不适,令人不安。马尔温博士用力关上门,把旁边桌上的纸都震了下去,蜡烛的火焰却没闪烁。火焰的颜色很古怪,白如新雪,黄如熔金,红似烈焰,但它留下的影子如此漆黑,仿佛世界的黑洞。山姆发现自己在盯着它看,蜡烛足有三尺高,细瘦似剑,螺旋状边沿锋利如刀,微微闪烁着黑光。“这是……?”
“……黑曜石。”屋里另一个人说。这是位脸色苍白、胖胖的年轻人,圆肩膀,柔软的双手,两只眼睛靠得很近,袍子上有食物的污渍。
“叫它龙晶。”马尔温博士看了一会儿蜡烛。“它会燃烧,但不损耗。”
“那火焰没有燃料?”山姆惊奇地问。
“龙焰靠什么燃料?”马尔温坐到一张凳子上。“瓦雷利亚巫术基于血与火。利用这种玻璃蜡烛,古自由堡垒的巫师的视线可以穿越高山、海洋和沙漠;坐在这种蜡烛跟前,他们能进入别人梦中展示幻像,或隔着半个世界互通信息。你觉得这有用吗,杀手?”
“我们就用不着乌鸦了。”
“打完仗才需要。”博士从一包酸草叶中剥出一片塞进嘴里咀嚼。“把你跟多恩的斯芬克斯讲过的一切再说一遍。我知道了很多,但有些细枝末节或许被忽略了。”
他是那种无法拒绝的人。山姆犹豫片刻,然后再次将故事讲给马尔温、拉蕾萨和另一个学徒听。“伊蒙师傅相信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印证了预言……是她,不是史坦尼斯,不是雷加王子,也不是脑袋被撞碎在墙上的小王子。”
“诞生于盐与烟之地,伴随着泣血之星。我知道预言。”马尔温扭头,吐了一口红色的黏液到地上。“不过我不信它。古吉斯帝国的高艮曾写道,预言犹如狡诈的女人。她会把你那玩意儿含在嘴里,让你愉悦地呻吟,脑子里想着,这是多么甜蜜,多么美妙,多么舒服……然后她骤然阖上牙齿,你的呻吟变成了尖叫。高艮认为这就是预言的本质,预言每次都会咬掉你的老二。”他咀嚼了几下。“话虽如此……”
拉蕾萨走到山姆身边。“倘若伊蒙尚有力气,他会亲自去找丹妮莉丝。他要我们派一个学士给她,辅佐她,教导她,保护她,带她安全回家。”
“是吗?”马尔温博士耸耸肩。“也许他在抵达旧镇之前去世是件好事,否则灰衣绵羊们只好动手杀人,想必那帮可怜的老家伙会难过得绞紧自己满是皱褶的手。”
“杀他?”山姆震惊地问,“为什么?”
“若我将真相告诉你,他们或许只能把你也杀了。”马尔温惨笑一声,齿间带有酸草叶的红色汁液。“你以为龙是怎么绝种的?拿铁剑的屠龙勇士干的?”他啐了一口。“学城企图构建的世界中没有巫术、预言和玻璃蜡烛的位置,更不用说龙了。你扪心自问,伊蒙·坦格利安早该晋升为博士,为何在长城浪费余生。因为血统。血统导致他不被信任。跟我一样。”
“你打算怎么做?”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问。
“我要代替伊蒙去奴隶湾。杀手搭乘的那艘天鹅船对我来说足够了,我毫不怀疑,灰衣绵羊们会派人坐划桨船赶去,但假如风向顺遂,我可以先找到她。”马尔温又皱眉瞥了山姆一眼。“你……你应该留下来铸造颈链。我要是你,就会抓紧一切时间,很快,长城上需要你。”他转向脸色苍白的学徒。“给杀手找间干燥的屋子。他先帮你照看乌鸦。”
“可——可——可是,”山姆结结巴巴地说,“其他博士……总管……我怎么跟他们交代?”
“赞美他们的博学和好意;告诉他们,伊蒙把你托付给了他们;告诉他们,你一直梦想有一天能戴上颈链,为大人物服务,因为效忠是至高的荣耀,服从是无上的美德。但绝口不提预言或龙,除非你想粥里面被人下毒。”马尔温从门边木闩上取下一件褪色的皮斗篷,牢牢系到身上。“斯芬克斯,照顾好这家伙。”
“好的。”拉蕾萨答应,但博士已离开了。他们听见他的靴子踏着楼梯走下去。
“他去哪儿?”山姆疑惑地问。
“去码头。魔法师向来雷厉风行。”拉蕾萨微笑。“我向你坦白,山姆,我们并非偶遇。是魔法师派我来找你,抢在你面见席奥博德之前。他知道你来了。”
“他怎么会……”
拉蕾萨朝玻璃蜡烛点点头。
山姆盯着那奇异苍白的火焰看了一会儿,眨眨眼,将视线移开。
窗外天色越来越黑。
“西塔我的房间下有间空卧室,里面有条楼梯一直通往楼上沃格雷夫的套房,”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说,“假如你不介意乌鸦聒噪,杀手,可以住那里,平时能欣赏蜜酒河的景色。这样好吗?”
“好吧。”他总得有地方睡。
“我给你拿些羊毛被单。即使是旧镇,石墙在夜里也会变冷的。”
“谢谢。”这个苍白柔弱的年轻人有种古怪的感觉,他不喜欢,但也不想失礼,因此补充道,“我不叫杀手。我是山姆。山姆威尔·塔利。”
“我是佩特,”对方说,“照着故事里的猪倌‘雀斑’佩特取的名。”
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完)
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1 序曲
“既然野人①已经死了,”眼看周围的树林逐渐黯淡,盖瑞不禁催促,“咱们回头吧。”
“死人吓着你了吗?”威玛·罗伊斯爵士带着轻浅的笑意问。
盖瑞并未中激将之计,年过五十的他也算得上是个老人,这辈子看过太多贵族子弟来来去去。“死了就是死了,”他说,“咱们何必追寻死人。”
“你能确定他们真死了?”罗伊斯轻声问,“证据何在?”
“威尔看到了,”盖瑞道,“我相信他说的话。”
威尔料到他们早晚会把自己卷入这场争执,只是没想到这么快。“我娘说过,死人没戏可唱。”他插嘴道。
“威尔,我奶妈也说过这话,”罗伊斯回答:“千万别相信你在女人怀里听到的东西。就算人是死了,也能让我们了解很多东西。”他的余音在暮色昏暝的森林里回荡,似乎吵闹了点。
“回去的路还长着呢,”盖瑞指出,“少不了走个八九天,况且天色渐渐暗下来了。”
威玛·罗伊斯爵士意兴阑珊地扫视天际。“每天这时候不都如此?盖瑞,你该不会怕黑吧?”
威尔看见盖瑞紧抿的嘴唇,以及他厚重黑斗篷下强自遏抑的怒火。盖瑞当了四十年的守夜人②,这种资历可不是随便让人寻开心的。但盖瑞不仅是愤怒,在他受伤的自尊底下,威尔隐约察觉到某种潜藏的不安,一种近似于畏惧的紧张情绪。
威尔深有同感。他戍守长城不过四年,当初首次越墙北进,所有的传说故事突然都涌上心头,把他吓得四肢发软,事后想起难免莞尔。如今他已是拥有百余次巡逻经验的老手,眼前这片南方人称作鬼影森林的广袤黑荒,他早已无所畏惧。
然而今晚是个例外,迥异往昔,四方暗幕中有种莫可名状、让他汗毛竖立的惊悚。他们轻骑北出长城,中途转向西北,随即又向北,九天来昼夜加急、不断推进,紧咬一队土匪的足迹。环境日益恶化,今天已降到谷底。阴森北风吹得树影幢幢,宛如狰狞活物,威尔整天都觉得自己受到一种冰冷且对他毫无好感的莫名之物监视,盖瑞也感觉出了。此刻威尔心中只想掉转马头,没命似地逃回长城。但这却是万万不能在长官面前说出的念头。
尤其是这样的长官。
威玛·罗伊斯爵士出身贵族世家,在儿孙满堂的家里排行老幺。他是个俊美的十八岁青年,有双灰色眸子,举止优雅,瘦得像把尖刀。骑在他那匹健壮的黑色战马上,比骑着矮小犁马的威尔和盖瑞高出许多。他穿着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裤,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套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威玛爵士宣誓成为守夜人尚不满半年,但他绝非空手而来,最起码行头一件不少。
而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实、又柔软惊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赌,那堆黑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盖瑞在军营里喝酒时对兄弟们说:“我们伟大的战士哦,把它们的小头一颗颗扭断啦。”当时便引得众人哄笑一团。
假如你的长官是大伙儿饮酒作乐时的嘲笑对象,你怎么去尊敬他呢?威尔骑在马上,不禁如此思量。想必盖瑞也深有同感。
“莫尔蒙叫我们追查野人行踪,我们照办了,”盖瑞道:“现在他们死去,再也不会来骚扰我们。而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等着我们。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天气,要是下雪,我们得花两个星期才能回去。其实下雪还算不上什么,大人,您可见过冰风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爷似乎没听见这番话。他用他特有的那种缺乏兴趣、漫不经心的方式审视着渐暗的暮色。威尔跟随他已有些时日,知道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打断他。“威尔,再跟我说一遍你看到了些什么。仔细讲来,别漏掉任何细节。”
在成为守夜人以前,威尔原本靠打猎为生。说难听点,其实就是偷猎者。当年他在梅利斯特家族的森林里偷猎公鹿,正忙着剥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时候,被受雇于梅利斯特家的自由骑手③逮个正着。他若不选择加入黑衫军,就只有单手被砍一途。威尔潜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里无声潜行等闲难及,黑衫军的弟兄们果然很快也就发现了他的长处。
“营地在两里之外,翻过山脊,紧邻着一条溪。”威尔答道,“我已经靠得很近了。总共有八个人,男女都有,但没看见小孩。他们背靠着大石头,虽然雪几乎把营地整个盖住,但我还是分辨得出来。没有营火,只有火堆的余烬比较明显。他们一动不动,我仔细看了好长时间,活人绝不会躺得这么安静。”
“你发现血迹了吗?”
“嗯,没有。”威尔坦承。
“你看见任何武器了吗?”
“几支剑、两三把弓,还有个家伙带了一柄斧头。铁打的双刃斧,似乎挺沉的,摆在他右手边的地上。”
“你记得他们躺着的相对位置吗?”
威尔耸耸肩。“两三个靠着石头,大部分躺在地上,像是被打死的。”
“也可能在睡觉。”罗伊斯提出异议。
“肯定是被打死的,”威尔坚持己见,“因为有个女的爬在铁树上,藏在枝头,应该是个斥候。”他浅浅一笑。“我很小心,没让她见着。但等我靠近,却发现她根本毫无动静。”说到这儿他不禁一阵颤抖。
“你受寒了?”罗伊斯问。
“有点罢,”威尔喃喃道,“大人,是风的关系啊。”
年轻骑士转头面对灰发老兵。结霜的落叶在他们耳边低语飘零,罗伊斯的战马局促不安。“盖瑞,你觉得是谁杀了这些人?”威玛爵士随口问,顺手整了整貂皮长袍的褶裥。
“是这该死的天气,”盖瑞斩钉截铁地说,“上个严冬④,我亲眼见人活活冻死,再之前那次也看过,当时我还是个孩子。人人都说当时积雪深达四十尺,北风冷得跟玄冰似的,但真正要命的却是低温。它会无声无息地逮住你,比威尔还安静,起初你会发抖、牙齿打颤、两腿一伸,梦见滚烫的酒,温暖的营火。很烫人,是的,再也没什么像寒冷那样烫人了。但只消一会儿,它便会钻进你体内,填满你的身体,过不了多久你就没力气抵抗,渴望坐下休息或小睡片刻,据说到最后完全不觉痛苦。你只是浑身无力,昏昏欲睡,然后一切渐渐消逝,最后,就像淹没在热牛奶里一样,安详而恬静。”
“我看你蛮有诗意嘛,”威玛爵士下了评论,“没想到你还有这方面的天分。”
“大人,我亲身体验过严寒的威力,”盖瑞往后拉开他的兜帽,好让威玛爵士看清楚他耳朵冻掉之后剩下的肉团。“两只耳朵,三根脚趾,还有左手的小指,我这算是轻伤了。我大哥当年就是站岗的时候活活冻死的,等我们找到他,他脸上还挂着笑容。”
威玛爵士耸耸肩道:“我说盖瑞,你该多穿两件衣服。”
盖瑞怒视着他的年轻长官,气得耳根发红。当年伊蒙学士⑤把他坏死的耳朵割去,如今耳洞旁还留着伤疤。“等冬天真正来临时,看你能穿得多暖。”他拉起兜帽,缩着身子骑上马,阴沉地不再吭声。
“既然盖瑞都说是天气的关系了……”威尔正要开口。
“威尔,上周你有没有站岗?”
“有啊,大人。”他哪星期没抽到站岗的签,这家伙究竟想说什么?
“长城的情形如何?”
“在‘哭泣’啊,”威尔皱着眉头说。这下他明白了。“所以他们不是冻死的,假如城墙会滴水,表示天气还不够冷。”
罗伊斯点点头。“聪明。过去这周结了点霜,偶尔还下点雪,但绝对没有冷到冻死八个人的地步。更何况他们穿着保暖的毛皮御寒,所处地形足以遮挡风雪,还有充足的生火材料。”骑士露出充满自信的笑容。“威尔,带路罢,我要亲眼看看这些死人。”
事情至此,他们别无选择。既然命令已下,也只有照办的份儿。
威尔打前锋,骑着他那匹长毛的马,在矮树丛里小小心翼翼地探路。昨夜下了一场小雪,这会儿树丛底下有许多石块、树根和水洼,一不小心就会摔倒。威玛·罗伊斯爵士跟在后面,他那匹高壮骏马不耐烦地吐着气。巡逻任务最不适合骑战马,但贵族子弟哪听得进去?老兵盖瑞殿后,一路低声喃喃自语。
暮色渐沉,无云的天空转为淤青般的深紫,然后没入黑幕。星星出来了,新月也升起。威尔暗自感谢星月的光辉。
“我们应该可以再走快点。”罗伊斯说。这时月亮已快升上天顶。
“你的马没这能耐,”威尔道,恐惧使他无礼起来。“少爷您走前面试试?”
威玛·罗伊斯爵士显然不屑回答。
树林深处传来一声狼嗥。
威尔在一棵长满树瘤的老铁树旁停住,下了马。
“为何停下?”威玛爵士问。
“大人,后面的路步行比较好,翻过那道山脊就到。”
罗伊斯也停下来凝神远望,一脸思索的表情。阵阵冷风飒飒响彻林间,他的貂皮大衣在背后抖了抖,仿佛有了生命。
“这儿不太对劲。”盖瑞喃喃地说。
年轻骑士对他轻蔑地一笑。“是吗?”
“你难道没感觉?”盖瑞质问,“仔细听听暗处的声音。”
威尔也感觉到了。在守夜人服役这四年来,他从未如此恐惧。究竟是什么东西在作怪?
“风声,树叶沙沙响,还有狼嚎。盖瑞,是哪一种把你吓破胆啦?”罗伊斯见盖瑞没接腔,便优雅地翻身下马。他把战马牢牢地绑在一根低垂的枝干上,跟其他两匹离得远远的,然后抽出长剑。这是把城里打造的好剑,剑柄镶着珠宝,熠熠发亮,月光在明晃晃的钢剑身上反射出璀璨光芒,无疑是新打造的。威尔很怀疑它有没有沾过血。
“大人,这儿树长得很密,”威尔警告,“可能会缠住您的剑,还是用短刀罢。”
“我需要指导的时候自然会开口。”年轻贵族道,“盖瑞,你守在这里,看好马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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