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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_11 米兰·昆德拉(捷克)
现在他们三人一起吃晚饭。老太太把萨宾娜唤作

我的女儿

,但一切迹象都会使人导出相反的结论,就是说,萨宾娜倒是母亲,而她的这两个孩子喜欢她,崇拜她,愿意做她所要求的一切。
她这个也即将进入老年的人,象一个小女孩那样找回了曾被夺走的父母吗?她终于找回了她自己从未有过的孩子吗?
她清楚地意识到,这只是一个幻觉。她与这老两口过的日子只是一个短暂的间歇。老头病得很重,一旦撇下老伴去了,老太太将去加拿大跟儿子一块儿过。那么,萨宾娜的背叛之途又将在别的什么地方继续。一曲关于两个闪光窗口及其窗后幸福家庭生活的歌,憨傻而脆弱,不时从她生命的深处飘出,汇入那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她被这首歌打动,但并不对这种感情过于认真。她太知道了,这首歌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媚俗一旦被识破为谎言,它就进入了非媚俗的环境牵制之中,就将失去它独裁的威权,变得如同人类其它弱点一样动人。我们中间没有一个超人,强大得足以完全逃避媚俗。无论我们如何鄙视它,媚俗都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
媚俗起源于无条件地认同生命存在。
但生命存在的基础是什么?上帝?人类?斗争?爱情?男人?女人?
由于意见不一,也有各种不同的媚俗:天主教的,新教的,犹太教的,共产主义的,法西斯主义的,民主主义的,女权主义的,欧洲的,美国的,民族的,国际的。
法国大革命以来,欧洲被认为一半是左派的,另一半是右派的。根据各自声称的理论原则给这一派或那一派下定义都完全不可能。这不足为奇:政治运动并不怎么依赖于理性态度,倒更依赖于奇想、印象、言词以及模式,依赖于它们总合而成的这种或那种政治媚俗。
弗兰茨如此陶醉于伟大的进军,这种幻想就是把各个时代内各种倾向的激进派纠合在一起的政治媚俗。伟大的进军是通向博爱、平等、正义、幸福的光辉进军,尽管障碍重重,仍然一往无前。进军既然是伟大的进军,障碍当然在所难免。
是无产阶级专政还是民主主义专政?是反对消费社会还是要求扩大生产?是断头台还是废除死刑?这一切都离题甚远。把一个左派造就为左派的,不是这样或那样的理论,而是一种能力,能把任何理论都揉合到称之为伟大进军的媚俗中去。
弗兰茨显然不是媚俗的信徒。伟大进军在他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多少有点象萨宾娜生活中那关于两个闪亮窗口的哀婉之歌。弗兰茨投哪个政党的票?恐怕他什么票也不会投,感兴趣的是徒步旅行到山里去度过选举日,当然,这并不意昧着他不会被伟大的进军所打动。梦想着我们是跨越世世代代进军中欢乐的一群,总是美好的,弗兰茨从未完全忘记过这种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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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3) 字数:39750
一天,有些朋友从巴黎给他打电话,他们计划向柬埔寨进军,邀请他参加。
柬埔寨近来一直遍布美国炸弹,一场内战,使这个小小的民族失去了五分之一的人口,最后,它被相邻的越南所占领。而越南纯粹是苏联的附庸。柬埔寨受到饥荒的折磨,缺医少药的人们正在死去。一个国际医疗机构再三要求允许入境,都被越南拒之门外。现在的办法是,让一群西方重要的知识分子开到柬埔寨边境,用这种世界人民众目睽睽之下的壮观表演,迫使占领军允许医生入境。
给弗兰茨打电话的人,曾在巴黎街头与他一同进军。一开始,弗兰茨被这个邀请弄得欢喜若狂,随后,眼光落在房子那边扶手椅里的学生情妇身上。对方仰视着他,眼镜的大圆镜片把她的眼睛扩大了。弗兰茨感到这双眼睛在乞求自己别去。他歉疚地谢绝了邀请。
刚接上电话,他马上对自己的决定有些后悔。真是,他关照了现实中的情妇,却忽略了精神上的爱情。柬埔寨不是与萨宾娜的国家一样吗?一个被邻国军队占领了的国家,一个已感受到俄国巨掌重压的国家!刹那闯,他觉得那位几乎忘记了的朋友,是在根据萨宾娜的秘密吩咐与他联络的。
上天之灵知道一切,看见一切。如果他参加这次进军,萨宾娜会从上面惊喜地看着他,会明白他还保持了对她的忠诚。

要是我参加进军,你会非常不安吗?

他问戴眼镜的始娘。这位姑娘把他每一天的离开都看成损失,但事事都依他。
几天后,他与二十名医生,以及大约五十位知识分子(教授、作家、外交家、歌唱家、演员以及市长),还有四百名新闻记者和摄影师,一道乘坐一架巨大的喷气式飞机,从巴黎起飞了。
飞机在曼谷着陆。四百七十名医生、知识分子以及记者挤进了一家国际饭店的大舞厅。那儿聚集着更多的医生、演员、歌唱家、语言学专家,还有数百名带有笔记本、录音机、照相机以及摄像机的记者。乐台上约摸二十个美国人坐在一条长桌边上,正在主持各项事宜。
和弗兰茨一起进舞厅的那些法国知识分子,感到受了轻视和侮辱。向柬埔寨进军是他们的主意,可这里的这些美国人,象平常一样恬不知耻,不但接管了领导权,而且是用英语接管的,殊不知丹麦人和法国人听不懂他们的话。丹麦人早已忘记了他们曾形成了一个自己的民族,因此法国佬便是唯一能进行抗议的欧洲人了。他们的原则是如此之高,以至拒绝用英语抗议,而用母语法文向台上的美国人申明理由。那些美国人一个字也听不懂,报以友好和赞同的微笑。到最后,法国人别无它法,只得用英语讲出他们的反对意见:

有法国人参加,这个会为什么用英语?

美国人对如此奇特的反对很觉惊奇,但仍然微笑,默认这个会议是该用两种语言进行的。于是,在会议重新召开之前,得找一个合适的译员。随后,每个句子都用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重复,使讨论花了两倍的时间,甚至还不止两倍,因为所有的法国人都懂一些英语,他们不时打断译员的话来给他纠错,对每一个宇都争议不休。
一位著名的美国女演员站起来发言,使会议达到了高潮。就因为她,更多的摄影记者和摄像师涌进了大厅,用照相机的咔嚓声伴随她发出的每一个音节。女演员谈到了受难的儿童,共产党专政的残暴,人权的保障,当前对文明社会传统价值的威胁,个人不可剥夺的自由,还谈到卡特总统,说他对柬埔寨事件表示深深的忧虑。她结束发言时,已是热泪盈眶。
一位长着小红胡子的法国年轻医生,跳出来吼道:

我们到这儿来是救死扶伤,不是来向卡特总统致敬!别把这儿变成美国宣传的马戏场啦!我们不是来反共!我们是来这儿救命!

他马上得到另外几个法国人的响应。译员害怕了,不敢把他们的话翻译出来。于是乐台上的二十个美国人满脸笑容,好意地看着他们,一再点头表示赞同。其中一位甚至把拳头举向空中,他知道欧洲人在众人同乐时,是喜欢挥举拳头的。
第二天早晨,他们乘公共汽车横越泰国去柬埔寨边境,晚上在一个小村子里歇息,租了几间吊脚楼的房子。周期性的洪水迫使村民们住在楼上,把他们的猪关在楼下。弗兰茨和另外四个教授佐一间房子,远远传来猪的呼唱,近处却有著名数学家的鼾声。
早上,他们又爬回汽车。在离边境约一英里的地方,所有的车辆都禁止行驶,过边境只能通过一条重兵把守的狭窄要道。车停了,法国小分队从车上涌下来,再一次发现美国人又占了他们的上风,组成了游行的先头部队。关键时刻到了。译员又给叫了来,接着是长久的争吵。最后大家同意了以下的方案:游行队伍由一个美国人,一个法国人以及一名柬埔寨译员领先,接下来是医生,再后面是余下来的人群。那位美国女演员压阵。
道路狭窄,而且沿途有布雷区,加上有路障
——
环绕着铁丝网的两个水泥地堡。道路更窄了
——
只能成单行穿过。
弗兰茨前面约十五英尺处,是一位著名的德国诗人兼流行歌手,已为和平写了九百三十首反战歌曲。他带来一根长杆子,挑一面白旗,衬托出自己全黑的胡子,把自己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长长的游行队伍此起彼伏,摄影记者和摄像师抢拍镜头,哗哗地摆弄着他们的设备,飞快地冲到队伍前面,停一停,又缓缓向后退着,不时单腿跪下,然后又挺起身子跑到前面更远的地方。他们不时唤着某位著名人士的名字,那人便不知不觉地转向他们的方向,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按下快门。
什么声音传来了。人们放慢步子朝后看。
落在最后的美国女演员,再也忍受不了这种黯然失色的压阵者地位,决定发起进攻。她全速向队伍前面跑去,就象一位参加五千米长跑比赛的运动员,开始为了节省体力一直落在其他人后面,现在突然奋力向前,开始把对手一个接一个地甩下。
男人们为难地笑笑,让了步,不想挫伤这位著名长跑运动员取胜的决心,但女人们发出叫喊:

回到队伍里去!这不是明星的队伍!

大无畏的女演员仍然一往无前,五名摄影记者和两名摄像师尾随其后。
突然,一位法国语言学女教授抓住了她的手腕,(以极难听的英语)说:

这是一支医生的队伍,来给那些垂危的柬埔寨人治病,不是为电影明星捧场的惊险表演!

女演员的手被语言学教授的手紧紧锁住,无法挣脱。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她(用纯正的英语)说,

我参加过一百次这样的游行了,没有明星,你们哪里也去不了!这是我们的工作,我们道义的职责!
”“
放屁!

语言学教授(用地道的法语)说。
美国女演员听明白了,放声大哭起来。

请别动!

一位摄像师大叫,在她脚边跪倒。女演员对着他的镜头留下一个长长的回望,泪珠从脸上滚下来,
语言学教授终于放开了美国女演员的手腕。那位有黑胡子和白旗子的德国流行歌手,叫了声女演员的名字。
美国女演员从未听说过他,但她刚经过羞辱,比往常更容易接受同情,朝他跑了过去。歌唱家换上左手擎旗杆,右手搭在她肩上。
他们立即被新的摄影记者和摄像师所包围。一位著名的美国摄影记者为了把他们的脸和旗子一起塞进镜头,颇费了些周折。旗杆太长,他往身后的稻田移了几步,竞踏响了一个地雷。轰然一声爆炸,他的身体撕成了碎片,在空中飞舞,一片血雨洗浴着欧洲的知识分子们。
歌手和演员都吓坏了,动也不敢动,举目望了望那旗子。旗上溅满的鲜血使他们每一个惊恐万分。他们又提心吊胆地向上看了几眼,才开始隐隐地微笑。他们心中充满了一种奇怪的自豪,一种他们从未领略过的自豪:已经有人为他们的旗子奉献了鲜血。他们再一次加入了进军的行列。
国界线就是一条小河。沿河有长长一道约六英尺高的墙,使河看不见了。墙边堆满了保护泰国狙击手的沙包。墙垣只有一个缺口,一座桥从那里横跨小河。越南军队就驻守在桥的那一边,但他们的位置也完全伪装起来了,也看不见。很清楚,只要有人踏上这座桥,看不见的越南人就会开火。
游行者们走近大墙,踮起脚张望。弗兰茨从两个沙包的夹缝中向外看,想看个究竟,但什么也看不到。他被一个摄影记者推开了,那人觉得自己更有权利得到这个位置。
弗兰茨看看后面,七位摄影师栖息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顶架上,眼盯着对岸,象一群巨形的乌鸦。
这时,走在队伍前面的译员把一个大喇叭筒举到了嘴边,用高棉语向对岸喊起话来:这些人都是医生,他们要求获得允许进入柬埔寨国境,提供医务援助;他们没有任何政治意图,纯粹是出于对人类生命的关心。
来自对岸的回答是一片震人心弦的沉默。如此绝对的沉寂使每个人的心都往下沉,只有照相机在继续咔咔响,听起来象一只异国的虫子在唱歌。
弗兰茨有种突如其来的感觉:伟大的进军就要完了。欧洲被寂静的边界包围着,发生伟大进军的空间,现在不过是这颗星球中部的一个小小舞台。曾经急切挤向这个舞台的观众早就离去了,伟大的进军在孤寂中进行,没有了观众。是的,弗兰茨自言自语,尽管世界是冷漠的,但伟大的进军还在继续,变得越来越紧张,越来越轰轰烈烈:昨天反对美国占领越南,今天反对越南攻占柬埔寨;昨天拥护以色列,今天拥护巴勒斯坦;昨天拥护古巴,明天反对古巴
——
而且总是反对美国;时而反对大屠杀,时而又支持另一场大屠杀;欧洲在前进,且赶上了众多的热闹,一个也没拉下。它的步子越来越快,到最后,伟大的进军成了催促人们迅跑的疾驶飞奔,舞台正在越来越缩小,某一天终将变成一个没有空间度向的圆点。
译员又一次用喇叭简喊话,回答仍然是无边无际无止无尽的冷寂。
弗兰茨环顾四周,河对岸的沉默象一巴掌打在大家的脸上,连打白旗的歌手以及美国女演员都消沉了,不知下一步如何是好。
凭借内心的闪光,弗兰茨看到了他们都是如此可笑。但是他不想离开他们,也没有嘲讽的兴致,内心中升起一种感情,象我们对被判罪者的无限怜爱。是的,伟大的进军即将完结,可那是弗兰茨背叛它的理由吗?他自己的生命不也是到了尽头吗?在这些陪伴着勇敢的医生走向边境的一群当中,他要嘲笑谁的表现癖呢?他们这些人除了表演还能做什么呢?他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弗兰茨是对的。我不禁想起了那位为赦免政治犯组织请愿的布拉格编辑来。他完全知道他的请愿对那些囚犯毫无帮助,他真正的目标不是解放囚犯,而是为了表现那些无所畏惧者的存在。那样做,也是演戏。但是他没有任何其它的可能,他不是在演戏与行动之间进行选择,是在演戏与完全无行动之间进行选择。在有些情势之中,人们给判决了只能演戏。他们与哑默力量的斗争(河那边的哑默力量,墙里化为哑默窃听器的警察),是一个剧团对军队的进攻。
弗兰茨看着他那位从巴黎大学来的朋友举起了拳头,威胁着对岸的静寂。
译员用喇叭筒进行第三次喊话。
她再一次得到的沉默回答,使弗兰茨的沮丧突然变成了愤怒。他就在这里,站在泰柬边境界桥仅仅几步远的地方,心中腾起一种要冲上桥去的不可阻挡的欲念。他想仰天痛骂,然后在震天动地的机枪扫射声中死去。
弗兰茨这种突然的欲念使我们想起了一些东西,是的,使我们想起了斯大林的儿子。当他不忍再看到人类生存的两极互相靠近得瞬间可及的程度,当他发现崇高与卑贱、天使与苍蝇、上帝与大粪之间再无任何区别,便一头闯到铁丝电网上触电身亡了。
弗兰茨无法接受的事实是,伟大进军的光荣居然会与进军者的喜剧性虚荣打等号。他不能承认欧洲历史高贵的喧嚣会消失在无际的沉寂里,不承认历史与沉寂之间不再有任何区别。他想把自己的生命放到那座天平上,想证明伟大的进军比大粪要重一些。
但是,人们在这里证明不出任何东西。天平的一个盘子里放着大粪,另一个盘子里是斯大林之子投入的整个身躯,天平还是一动不动。
弗兰茨没有让自己挨枪子,只是垂着头,与其他人一道,成单行,走向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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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4) 字数:33899
我们都需要有人看着我们。根据我们生活所希望承接的不同目光,可以把我们分成四种类型。
第一类人期望着无数双隐名的眼光,换句话说,是期待着公众的目光。德国歌手、美国女演员,甚至那位高个驼背以及大下巴的编缉,就是这种类型。他习惯了他的读者,某一天入侵者禁了他的报纸,没有什么能取代那些隐名的眼光,他便感到空气顿时稀薄了一百倍,感到自己将被窒息。然而某一天,他意识到有人不断跟踪他,窃听他,鬼鬼祟祟地在街上给他拍照,于是,隐名的目光又突然回到了他身上,他又能呼吸了。他开始对着墙里的麦克风作戏剧性的演说,在警察那里找到了失却多时的公众。
那些极其需要被许多熟悉眼睛看着的人,组成了第二类。他们是鸡尾酒会与聚餐中永不疲倦的主人。他们比第一类人快活。第一类人失去公众时就觉得熄灭了生命之光,而这种情况对几乎他们所有人来说是迟早要发生的。然而在第二类人这一方面,他们能够总是与自己需要的目光在一起,克劳迪及其女儿就属于这一类。
再就是第三类人,他们需要经常面对他们所爱的人的眼睛。他们和第一类人同样都置身于危险处境,某一天,他们爱着的人儿闭上双眼,他们的空间将进入黑暗。特丽莎和托马斯就属于第三类。
最后是第四类,这一类人最少。他们是梦想家,生活在想象中某一双远方的眼睛之下。比方说弗兰茨吧,他去柬埔寨边境只是为了萨宾娜,当汽车沿着泰国公路颠簸行进时,他能感到她的眼睛久久地盯着自己。
托马斯的儿子也属于这同一类型。让我们称他为西蒙吧(他将会很高兴有一个圣经里的名字,象他父亲一样)。他期望的是托马斯的眼光。但卷入请愿运动的结果,是被大学赶了出来。总是陪他出门的姑娘,是一位乡村牧师的侄女,他娶了她,成了一名集体农庄的拖拉机手、天主教教徒,和一名父亲。他知道托马斯也住在农村时,激动不己:命运使他们的生活对等了!他由此而生出勇气给托马斯写了一封信,不是要求对方回信,只是希望托马斯把目光投向他的生命。
弗兰茨与西蒙是这部小说的梦想家。与弗兰茨不同,西蒙从不喜欢他的母亲,从孩提时代起,他就在寻找父亲。他愿意相信父亲是某种非义的牺牲品,并以此解释父亲后来施加与他的不义。他从不生父亲的气,从不愿意与那位不断中伤父亲的母亲有什么联合行动。
他在母亲身边一直住到十八岁,完成了中专学业,随后去布拉格续大学。那时的托马斯是个擦洗工。西蒙常常一等几个小时,想撞见托马斯,但托马斯从未停下步来跟他说说话。
他与那位大下巴编辑混在一起,唯一原因就是编辑的命运使他想起了父亲。那编辑从未听说过托马斯,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早已给忘了。是西蒙向他谈到这篇文章,求他去劝说托马斯在请愿书上签名。编辑同意了,因为他希望为这个他喜欢的孩子做点好事。
无论什么时候,西蒙回想起他与父亲见面的那一天,就为自己当时的怯场而羞愧。父亲不可能喜欢他,在他这一方面,他喜欢父亲。他记得他们的每一句话,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看出这些话是何等正确。他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是:

惩罚自己不知道做了些什么的人是残暴的。

当女朋友的叔叔把一本圣经交到他手,耶稣的一句话特别震动了他:

原谅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

他知道父亲是无宗教信仰者,但从这两段相似的话中,他看到了一种暗示:父亲同意他选定的道路。
大约在他下农村的第三年,他收到了一封托马斯的信,邀请他去看看。他们的聚会是友好的,西蒙感到轻松,一点也不结巴。他也许没有意识到他们互相并不十分了解。约四个月之后,他收到一份电报,说托马斯与妻子丧生在一辆货车之下。
大约就在那个时候,他听说父亲以前的一位情妇住在法国,并找到了她的地址。他极其需要想象中的眼睛追随着自己的生命,于是间或给她写一些长长的信。
萨宾娜不断接到那位悲哀的乡下通信者的来信,直到她生命的终结。很多信一直没有读过,她对故土的兴趣已越来越少。
那老头死了,萨宾娜迁往西方更远的地方,迁往加利弗尼亚,更远离了自己出生的故国。
她卖画没有什么难处。她爱美国,但只从表面上爱,表层下面的一切对她都是异己的。脚下的泥土里没有爷爷和叔叔,她害怕自己被关进坟墓,沉入美国的土地。
于是,有一天地写了一份遗嘱,请求把她的尸体火化,骨灰撤入空中。特丽莎与托马斯的死显示着重,她想用自己的死来表明轻,她将比大气还轻。正如巴门尼德曾经指出的,消极会变成积极。
汽车在曼谷旅馆前停下来。人们再也不想主持会议了。他们成群给伙任意去观光,有些出发去寺庙,另一些去妓院。弗兰茨在巴黎大学的朋友建议他们一起过夜,但他更愿意一人独处。
他走到街上时,天差不多都黑了。他老想着萨宾娜,感到她在看着自己。每当他感到她久久的凝视,便开始怀疑自己:他从来就不知道萨宾娜想些什么。现在,这种怀疑也使他不舒服。她会嘲弄他么?她把他对她的崇拜视为愚蠢吗?她是想告诉他,现在他该长大了,该把全部身心交给萨宾娜赐给他的情妇吗?
想象那张戴着大圆眼镜的脸庞,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与学生情妇在一起是何等幸福。这一刻,柬埔寨之行对他来说似乎变得既无意义又可笑。他为什么要来呢?直到现在他才知道,他终于一次亦即永远地发现了,他真实的生活,唯一真实的生活,既不是游行也不是萨宾娜,还是这位戴眼镜的姑娘。他终于发现,现实要多于梦境,大大地多于梦境。
突然,一个身影从昏昏夜色中闪出来,用他听不懂的语言讲了些什么。他朝拦路者看了一眼,大吃一惊却充满同情。那人欠身鞠躬,嘿嘿微笑,用急促的语气咕咕哝哝。他想要说什么?他象是邀请弗兰茨去一个什么地方,拉着他的手,把他引走了,弗兰茨肯定那人需要自己的帮助,也许在他这次来的整个旅途中,他就有某种意识,难道他不是被叫来帮助什么人的吗?
突然,那人旁边又出现了两位,其中一个用英语向他要钱。
此刻,戴眼镜的姑娘从他脑海中消逝了。萨宾娜盯着他,那个肩负伟大命运的非现实的萨宾娜,那个使弗兰茨感到如此渺小的萨宾娜。她气愤而不满,震怒的目光射进了他的身体:他曾经看过这种目光吗?其他人曾经辱骂过他这种愚蠢的好心肠吗?
他把手臂从那人手中挣开,又被那人揪佐了袖子。他记得萨宾娜总是羡慕他的体力。他接过了另一个人挥来的一拳,紧紧掐住,以一个极漂亮的现代柔道翻身动作把对方从他肩上扔过去了。
现在,他对自己很满意。萨宾娜的眼睛仍然看着他,她再也不会看到他羞辱自己了!她再也看不到他的退却了!弗兰茨已经抛弃了柔弱和伤感!
他感到自己对这些人有一种兴高采烈的仇很。他们还想好好嘲笑他以及他的纯真么!他站在那里微微隆起肩膀,眼睛飞快地前后扫视,对付着两个还没倒下的歹徒。突然,他感到自己的头挨了重重的一击,立刻栽倒下去。模模糊糊地感到被人扛到某个地方,随后他就被抛入空中,感到自己在沉落。又是狠狠的一击,他失去了知觉。
他在日内瓦的医院里醒过来,克劳迪靠在他的床头。他想告诉她,她没有权利来这里。他要他们把那戴眼镜的姑娘送来,他脑子里只想着她。他想大声喊出,除她之外他不能忍受任何人呆在他身边。但他可怕地发现自己已不能说话。他带着无限的仇恨仰望着克劳迪,想避开她转过身去。但他无法移动身子。头呢?也许行?不,他连头也动弹不得。他合上双眼不看她。
死了的弗兰茨终于属于他妻子了。他属于她就象以前从没属于过她一样。克劳迪料理了一切:她负责葬礼,送发通知,买花圈,还做了身黑丧服
——
事实上是结婚礼服。是呵,丈夫的葬礼是妻子真正的婚礼!这是她一生的作品的高潮!是她所有痛苦的报偿!
牧师非常理解这一切,他在葬礼祷词中谈到,这是一种真正的婚姻之爱,这种爱经历了多次考验,将为死者留下一块平静的天国,死者在瞑目之时就返归这个天国去了。那位弗兰茨的同事,应克劳迪之邀来此作墓前祈祷演说,也首先向死者这位勇敢的妻子致敬。
戴眼镜的姑娘由另一位朋友搀扶,站在后面的一个地方。由于吞服了大量的药片,加上强忍哭泣,使她在葬礼结束之前就痉挛起来。她按住腹部,摇摇晃晃向前倾倒,朋友只好扶着她离开了墓地。
他一接到集体农庄主席打来的电报,就跨上摩托车,及时赶到那里并安排了葬礼。他选定了一句献辞,将要刻到墓碑上的父亲名字之下:他要在人间建起上帝的天国。
他完全知道,父亲说话不会用这些词语,但他断定这句话表达了父亲的真实思想。上帝的天国即正义。托马斯期望一个由正义统治的世界。难道西蒙没有权利用自己的语言来描绘父亲的生命吗?他当然有:自浑沌远古以来,子孙后代不是都有这种权利吗?
漫漫迷途终有回归,这是刻在弗兰茨墓前石碑上的献辞。它能用宗教语言来解释:我们凡间生命存在的漫游,就是向上帝怀抱的回归。可知内情的人知道,这句话还有完全世俗的意义。的确,克劳迪天天都谈起这事:
弗兰茨,可亲可爱的弗兰茨,中年危机对他来说太受不了啦。是那个可悲的小丫头把他投入了情网。是呀,她甚至不怎么好看(你们看见没有?她努力想把自己藏在大眼镜后面!),但是,一旦他们生米煮个半熟(我们说不准!),他们就会一片鲜肉也换灵魂的。只是当他妻子的,才知道他被这事坑苦了!纯粹是道德折磨!他情绪很低沉,他是好心正派的人嘛。不然你能解释他那癫劲?不要命地跑到亚洲的什么地方去?他到那里去是找死哩。是的,克劳迪知道这一点是绝对事实:弗兰茨是有意识去寻死的。在他最后的日子里,他要死了,没有必要说谎。她是他所唯一需要的人。他不能说话,但他是怎样用眼睛表达对她的感激之情啊!他盯住她,请求她原谅。而她原谅了他。
正在死去的柬埔寨百姓万民留下了什么?
一个美国女演员抱着一个亚洲儿童的巨幅照片。
托马斯留下了什么?
一条碑文:他要在人间建起上帝的天国。
贝多芬留下了什么?
一道紧锁的眉头,一头未必其实的长发,一个阴郁的声音在吟咏

非如此不可!

弗兰茨留下了什么?
一句献辞:浸漫迷途终有回归。
如此等等。我们在没有被忘记之前,就会被变成一种媚俗。媚俗是存在与忘却之间的中途停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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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1) 字数:33175
窗子外是一个山坡,长满了枝干歪扭痉挛的苹果树。密密树林在山坡之上占据了一大块空间,山岭的曲线一直伸向远方。黄昏降临的时候,皎洁的月亮升入白晃晃的天空。特丽莎向外走去,久久地站在门槛上。一轮玉盘悬在尚未黑下来的夜空,看似人们早上忘记关掉了的一盏灯,一盏灵堂里的长明灯。
沿着山坡生长出来的弯弯苹果树,没有一棵离得了他们的扎根之地,正如无论是托马斯还是特丽莎都离不了他们的村庄。他们已经卖掉了小汽车、电视机、收音机,这样才从一位搬家进城的农民那里买来了一栋小小的房舍和花园。
对于他们来说,乡村生活是他们唯一的逃脱之地。只有在乡村,人员才会出现经常的紧缺,居住设施才会富余宽松。去地里或树林里干活,不会有人来找麻烦看你过去的政治表现,也没有人嫉妒你。
特丽莎庆幸自己终于放弃了城市,甩掉了醺醺醉鬼对她的侵扰,还有在托马斯头发上留下隐名女人的下体气味。警察局不再来纠缠了。同工程师的那段插曲与佩特林山上一幕混为一体,她很难说清那是真实还是梦境。(事实上那工程师是秘密警察雇佣的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借一套房子用来幽会并且不再与同一个女人来往的男人,也并不少见。)
不管怎样,特丽莎高兴地感到她终于达到了目的:她和托马斯单独生活在一起了。是单独?让我说得更准确一些:

单独

生活,意昧着与以前所有的朋友和熟人中断关系,把他们的生活一刀两断。然而,他们还是生活在人们的陪伴之下,与这里的乡下人工作在一起,完全感到温暖如家。他们经常互相串串门。
他们那天在有俄国街名的矿泉区,碰到那位地方集体农庄主席。当时特丽莎在自己心中发现了一幅田园生活的图景。这幅图景来自她曾经读过而且至今记得的书本,或者来自她的先辈。这是一个和谐的世界,大家一起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大家庭里,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生活常规:星期天的教堂礼拜,男人们得以避开自己婆娘的小酒店,星期六在小酒店厅堂里的乐队演奏以及跳舞的村民。
然而,当局管治下的乡村生活已不再具有往昔的模样了。教堂在附近的村庄里,没有人到那里去;小酒店变成了办公室,男人们找不到地方聚会和喝啤酒;青年人也没有地方跳舞。教堂庆典假日已被禁止,没有人关心非宗教的种种取代性活动。最近的电影院也在十五英里外的小镇上。这样,一天吵吵嚷嚷嘻嘻哈哈地劳累下来,他们只能把自己关在四壁之内,被散发出袭人寒气般怪昧的现代家具所环绕,呆呆地看一阵闪来闪去的电视。他们除了晚饭前顺路到某个邻居家扯一两句闲话以外,从不到别人家去做客。他们都梦想着搬进城去。这样的农村生活对他们来说,哪怕微乎其微的一点趣味也没有。
没有人愿意在这里定居,也许正是这一事实使政府放松了对农村的控制。一个农民,不再拥有自己的土地,仅仅只是个耕地的劳动力,便无须再对什么家乡成工作尽心尽力。他没有什么可以失去,没有什么值得害怕。这种冷漠的结果,是农村保存了更多的自由和自治。集体农庄主席不是从外面派来的(象城里所有高层的经理那样),是村民们从他们自己当中推选出来的。
人人都想离开,于是特丽莎和托马斯就成了一种例外的情况:是自觉自愿来的。村民们都想争得机会,以便去镇上东游西荡混上一个白天,特丽莎和托马斯却情愿呆在乡下,这样的话,不用多久,他们对村民们的了解,比村民们的互相了解还要多。
集体农庄主席成了他们真正的至交好友。他有一个老婆、四个孩于,一头喂得象狗一样的猪。猪的名字叫摩菲斯特,它是这个村庄的骄傲和主要兴趣焦点。它可以回答主人的召唤,总是很干净,有粉红色的皮肉,踏着四蹄大摇大摆,很象一个大腿粗壮的妇人踩在高跟鞋上。
卡列宁第一次看到摩菲斯特,十分惶惶不安,围着它嗅了好久。但他很快就与对方交上了朋友,友好之至,甚至爱它胜过爱村子里的狗类。确实,他对狗类除了蔑视外别无任何好感。这些狗总是被套在他们的狗舍里,老是傻头傻脑并且毫无目的地叫嚷不休。我平心而论,卡列宁极为欣赏自己与猪的友谊,正确地估计了自己同类的价值。
主席很高兴帮助他以前的外科医生,尽管他同样处在发愁的时候,办不了更多的事。托马斯当上了小卡车司机,把农庄工人送到地里去,还拉点设备什么的。
集体农庄有四个大大的奶牛棚,还有一棚小母中,共四十头。特丽莎负责照管这些牛,每日两次把它们送到草场去。一些较近又较为容易进入的草场,都要被割得光秃秃的了,她只好超着中群到山地里去放牧,渐渐地越找越远,越跑越宽,一年下来,就把四周远远近近的牧场都跑了个遍。如同在她小镇的青春岁月里那样,她总是带着一本书,白日来到牧场上,便开始把它打开,读起来。
卡列宁总是陪着她,见到小奶牛活泼得过分,或者试图摆脱人的控制,它就学会了猪搞叫,显然把这一切于得有滋有昧。他毫无疑义是他们三个中间最快活的一个。他前所未有地取得了时钟掌管者的地位,以至如此受到尊敬。乡村生活中无即兴可言,特丽莎和托马斯的衣食起居都越来越按部就班,接近他的时间表。
一天午饭后(这个时候他们都有一个小时的闲暇),他们带上卡列宁到屋后的小山坡上散步。

我不喜欢他跑起来的样子。

特丽莎说。
卡列宁的一条后腿有点跛。托马斯弯腰细心查看了一番,发现在跗关节附近有一处小小的伤口。
第二天,他把卡列宁置于卡车驾驶座前,顺路带他去相邻的一个村庄,找一位本地的兽医。一个星期后,他又去看了一次兽医,回家时来了一个消息:卡列宁得了癌症。
托马斯花了三天时间,加上兽医的帮忙,给他动了手术。托马斯带他国家时,他还没有完全解除麻醉。他睁着眼,呜咽着,躺在他们床边的小毯子上,剃得光光的一只大腿上,切口和缝合的六针令人心痛地明显可见。
最后,他试图站起来。他失败了。
特丽莎一阵恐慌,担心他再也不能走路。

不要着急,

托马斯说,

他还在麻醉之中。

她试着把他抱起来,但被他咬了一口。这是他第

次咬她。

他认不出你,

托马斯说,

他不知道你是淮。

他们把他抱到床上,没过多久,他和他们一样睡着了。
凌晨三点钟,他突然把他们弄醒,播着尾巴爬到他们身上,一个劲地贴上来蹭着,怎么也不满足。
这也是他第一次把他们弄起来!往常他总是等着他们中间的一个醒来,然后才敢于往他们身上跳的。
现在还是深夜,他却无法控制自己地突然来了。谁能说出他在康复的路途上走了多远?谁知道他正在同什么幽灵搏斗?他正在家里,同他亲爱的朋友在一起,他似乎正强迫他们来分享一种极度的欢欣,一种回归和再生的欢欣。
《创世纪》一开始就告诉我们,上帝创造了人,是为了让人去统治鱼、禽和其他一切上帝的造物。当然,《创世纪》是人写的,不是马写的。上帝是否真的赐人以统辖万物的威权,并不是确定无疑的。事实上,倒有点象这么回事,是人发明了上帝,神化了人侵夺来的威权,用来统治牛和马。是的,即使在血流成河的战争中,宰杀一匹鹿和一头牛的权利也是全人类都能赞同的。
我们受赐于这种权利的原因,是我们站在等级的最高一层。但是如果让第三者进入这场竞争
——
比方说,一个来自外星的访问者,假如上帝对这个什么说:

子为众星万物之主宰
”——
此刻,《创世纪》的赐予就成为了问题。也许,一个被火星人驾驭着拉套引车的人,一个被银河系居民炙烤在铁架上的人,将会回忆起他曾经切入餐盘的小牛肉片,并且对牛(太迟了!)有所内疚和忏悔。
特丽莎伴着牛群行走,赶着它们,为职责所迫而对它们给以约束,因为小牛们活蹦乱跳,爱往地里跑。卡列宁总是陪着她,天天如此随她去草场已有两年了。他总是乐于对牛群的严厉,冲着它们吼叫,维护自己的权威(他的上帝给了他统治牛类的威权,他为此而骄傲)。然而今天,他实在困难重重,

靠三条腿一跛一跛,第四条腿上还带着正在化脓的伤口。特丽莎总是弯下腰去抚摸他的背脊。很清楚,动手术两个星期之后,癌症还在继续扩散,卡列宁将每况愈下。
路上,他们碰到一位邻居,那女人脚踏套鞋急着去中棚,却停了够长的时间来问:

这狗怎么啦?看起来一跛一拐的。
”“
他得了癌症,

特丽莎说,

没希望了。

她喉头梗塞,说不下去。那女人注意到了特丽莎的泪水,差点冒起火来:

天呐,不要跟我说了,你要为一条狗嚎掉一条命呵!

她并无恶意,是个好心的女人,只是想安慰特丽莎。特丽莎懂得的。在乡村这一段时光里,她已经意识到,如果乡亲们象她爱卡列宁一样也爱着每一只兔子,那么他们就不可能屠杀任何禽兽,他们和他们的禽兽就都要饿死。但是,眼下这位妇人的话还是使她一震,觉得不够友好。

我懂的。

她顺从地回答,很快转过身子径自走了。她对狗所承担的爱,使她感到隔绝和凄凉。她掺然地笑笑,对自己说,她需要把这种爱藏得更深些不至于招人耳目。人们想到某人爱着一条狗的话,必然会纷纷义愤。但如果哪个邻居发现特丽莎对托马斯不忠,却会在她背上开玩笑地拍上一掌,作为暗中团结一致的信号。
象平常一样,特丽莎在山路上继续走着,看着她的牛互相挤擦,想到这是些多么好的小牲口。安详、诚实,有时候孩童般地活泼,看上去都象些故作稚态的老人。没有什么比牛的嬉戏更使人动心了。特丽莎在它们的一些滑稽动作中得到乐趣,不禁想到(两年的乡村生活中,这个观念一直在不断地向她闪回),一个人简直是牛身上的寄生虫,如同绦虫寄生在人身上:我们吸血鬼一样吸吮着牛乳。非人类的生物可能在他们的动物学书本里是这样来界定人的:

人,牛的寄生物。

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个界定当作一个玩笑,用一种自觉优越的哈哈笑声把它打发。但是特丽莎是认真对待它的,因此发现自己处于某种不安全的地位:这种观点很危险,正在使她与人类的其他人拉开距离。尽管《创世纪》说上帝给予了人对所有动物的统治权,我们还是可以解释,这意昧着上帝仅仅是把它们交付给人来照看。人不是这颗星球上的主人,仅仅是主人的管理者,于是最终应该对管理负责。笛卡儿向前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他认为人是
“mat—treetproprietairedelanature
(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

。毫无疑义,他的这一步与他直截了当地否认动物有灵魂,有着深深的联系。笛卡儿说,人是主人,人是所有者,因此野物仅仅是一种自动机,一种能活动的机器。一个动物感觉伤心,这不是伤心,只是一种不中用了的装置发出刺耳噪声。一辆马车的轮子咬咬嘎嘎作响,并不是什么痛,只是需要加油而己。所以,我们毫无理由为一条狗在实验室被活活剖开而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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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2) 字数:30153
牛群开始吃草了,特丽莎坐在一个树桩上,身边的卡列宁把脑袋搁在她的膝头上。她回忆起约摸十年前在报上读过的一条补白新闻,仅仅两行宇,谈的是在俄国某个确切的城市,所有的狗怎样被统统射杀。这是一篇不显眼而且看来没什么意义的小文章,但正是它,使她深深感到了对祖国那个超级邻居的绝对恐怖。
这篇文章是后来一切事情的预兆。入侵后开始的几年,恐怖统治还不怎么典型。整个民族没有一个人在实际行动上赞同占领当局,占领者们不得不搜寻出少许例外,把他们推上台。但是他们能到哪里去找呢?对当局的忠诚和对超级邻居的热爱都死了。他们只能找那些为了什么事来报复生活的人,找那些脑子里总想报仇泄愤的人。然后,他们不得不注重、培养和保持这些人的侵略挑衅素质,给他们一些临时的代用品进行实践。他们看中的代用品就是动物。
很快,报纸开始推出特写专栏,组织读者来信运动,比方说,要求在市区范围内消灭鸽子。鸽子眼看着将遭到灭绝。但最主要的运动矛头是指向狗。人们仍然在占领的大祸中惶恐不宁,电台、电视台以及报纸却大谈特谈其狗:它们怎样弄脏了我们的街道,怎样乱喊乱叫,怎样危及我们孩子们的身体健康,百弊无利,百害无益,而且还得绘它们东西吃。他们煽起的热潮如此丧心病狂,以至特丽莎一直害伯哪位疯狂的暴徒会来伤害卡列宁。仅仅一年以后,积累起来的怨很(怨恨一直在发泄,落到动物头上只是作为一种训练),找到了它的真正目标:人。人们开始从工作岗位上被赶走,被逮捕,被投入审判。动物终于可以自由呼吸了。
卡列宁把头静静地搁在特丽莎的膝头上,她不停地抚摸着它,另一些想法又在脑子中闪现:对自己的同类好,并不是什么特殊的功绩。她不得不公平大方地对待其他村民,是因为不这样做她就不可能生活在那里。即使是对托马斯,她的爱举也是出于责任,因为她需要他。我们从来不能确定地指出,我病人际关系中的哪一部分是我们感情的结果
——
出自爱慕、厌恶、仁慈,或者怨恨
——
还有哪一部分是被各自生活中某种永恒的力量所预先决定。
真正的人类美德,寓含在它所有的纯净和自由之中,只有在它的接受者毫无权力的时候它才展现出来。人类真正的道德测试,其基本的测试(它藏得深深的不易看见),包括了对那些受人支配的东西的态度,如动物。在这一方面,人类遭受了根本的溃裂,溃裂是如此具有根本性以至其他一切裂纹都根源于此。
有一头牛对特丽莎表示友好。小牛停下来,用棕色的大眼睛盯着她。特丽莎认出了这头中,一直叫它玛克塔。她总是乐于给所有的牛取名字,不过牛太多了,她做不到。不久以前,大约是四十年以前,村庄里所有的牛都是有名字的(如果有一个名字就意昧着有一颗灵魂的话,我可以说,这些中都有一颗憎恶笛卡儿的灵魂)。但是后来,各个村庄都变成了大集中的工厂。牛只能在牛栏里五码见方的一块小地方毕其终身。从那以后,它们就没有名字了,成为了
machinaeanimate
(能活动的机器)。世界证明了笛卡儿是正确的。
特丽莎总是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看见她坐在树枝上,抚摸着卡列宁的头,反复思索着人类的滨裂。我脑海中又出现了另一幅图景:尼采离开他在杜林的旅馆,看见一个车夫正在鞭打一匹马。尼采跑上前去,当着车夫的面,一把抱住了马头放声大哭起来。
这件事发生在
1889
年,当时尼采也正在使自己离开人的世界。换一句话说,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时爆发了。但是正基于这个原因,我觉得他这一动作的广阔内涵是:尼采正努力替笛卡儿向这匹马道歉。他的精神失常(这是他最终与人类的快别)就是在他抱着马头放声痛哭的一瞬间开始的。
这就是我所热爱的尼采,正如我所热爱的特丽莎
——
一条垂危病狗把头正搁在她的膝盖上。我看见他们肩并着肩,一齐离开了大道向下走去。那条大道上正前进着人类,

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


卡列宁生出了两个面包圈和一只蜜蜂,对自己的后裔目不转睛,惊讶不已。两个面包圈当然绝对安详,只有蜜蜂摇摇晃晃转着圈,好象中了毒,过了一会儿,它升起来,飞走了。
这事发生在特丽莎的梦里。等托马斯醒来,她告诉了他。两人都从这个梦里找到了确切的安慰。这个梦把卡列宁的疾病变成了孕生,生产的一幕和生下来的东西又可笑又动人:两个面包圈和一只蜜蜂。
她再次被一些不合理辑的希望所纠缠。她下了床,穿上衣。随着外出买牛奶,面包、面包圈等等,这里的一天又开始了。她叫上卡列宁,发现对方除了抬头以外没有其他反应。这是他第一次拒绝参加自己努力建立起来的常规仪式。
她撇下他独自去了。

卡列宁呢?

柜台里的女人已经象平常那样,准备好了卡列宁的面包圈。特丽莎将其放入袋子带回家,取出来递给仍然躺在门道里的他,希望他能过来取定。但他只是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托马斯看出特丽莎心里多么沉重。他用自己的嘴叼住面包圈,面对着卡列宁四肢落地,慢慢地爬过去,
卡列宁的眼睛随着他转,似乎透出了一丝兴趣的微光,但仍然没有振作起来。托马斯把脸凑到他的鼻子跟前,他身子还是没有动,但张嘴咬住了面包圈的那一端,想把它从托马斯口里拖出去。托马斯这才松了自己的这一端,好让卡列宁能够完全吃掉它。
还是四肢落地,还是弓若背脊,托马斯退了一点点,开始狺狺叫,让对方以为自己要争夺面包圈奋力一战了。一会儿,狗也狺狺叫唤作出反应!这正是他们所希望的!卡列宁还爱玩耍!卡列宁还没有失去生存的愿望!
这些狺狺叫声是卡列宁的微笑,他们希望它能够继续下去,尽可能长久。于是托马斯爬回他那里,咬着卡列宁嘴里露出来的面包圈另一端。他们的脸如此贴近,托马斯可以嗅到狗的呼吸气流,可以感到卡列宁鼻上的长毛拂得自己痒痒的。狗又叫出一声,嘴巴抽动着;现在他们各自咬住了半个面包圈。卡列宁犯了一个老的策略错误:丢下了他的那半个,希望捕获主人口中的那半个,总是忘记了托马斯有一双手,并不是一条狗。托马斯没有吐出自己口里的半个,顺手又捡起了地上的另一半。

托马斯!

特丽莎叫起来,

你要拿走他的面包圈吗?

托马斯把两个半块都放在卡列宁面前的地上,对方很快吞下了一个半块,叼着另一半得意洋洋了好一阵,炫耀他的双双获胜。
他们站在那里看着他,又一次觉得他是在微笑,他的微笑能持续多久,生活的主题就能持续多久,就能抗拒死神的判决。
第二天,情况确实显得有了改善。他们吃了午饭,又到了带他出去作常规散步的时间。按照习惯,他要开始跑步了,在他们之间一会儿前一会儿后从不停歇。然而在这一天,特丽莎取来皮带和项圈,只被他兴趣索然地看了看。他们努力放出兴高采烈的眼光(为他高兴和为了使他高兴),给他鼓劲,让他振作一点。长久的等待之后,他仍然使他们遗憾,靠着三条腿踉跄了一下,任她套上项圈。

特丽莎,我知道你讨厌照相机,

托马斯说,

但今天带上吧,你说呢?

特丽莎打开了橱柜,翻找那台抛弃了多年也遗忘了多年的照相机。

总有一天,我们会为这些照片高兴的,

托马斯继续说,

卡列宁曾经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曾经?什么意思?

特丽莎好象被蛇咬了一口。照相机就搁在她面前的橱柜里,伸手可得,但她不愿意弯腰取出来,

我不愿意带上它。我不去想什么失去卡列宁。你呢,提起他的时候却用过去时态!


对不起。

托马斯说。

没有什么,

特丽莎温和些了,

我发现我每次想他都是用过去时态,我总是把它们从脑子里赶出去。我不愿意带照相机,就是这个原因。

他们在沉寂中走着,沉寂是他们不用过去时态来思索卡列宁的唯一方式。他们不让他跑远了,久久地与他呆在一起,等待他的微笑。他没有笑,只是伴随他们走着,用他的三条腿一跛一跛。

他这样做只是为了我们,

特丽莎说,

他并不想散步,只是为了让我们快乐。

她的话中透出一种悲哀,她还没有意识到他们是快乐的。他们不是没有悲哀而快乐,恰好是因为悲哀而快乐。他们拉紧了手,眼睛中都闪动着一幅共同的景象:一条跛脚的狗代表了他们生命中的十年。
又走了一会儿。使他们极为沮丧的是,卡列宁停住了,往回走去。他们也只得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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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3) 字数:28035
大概就是在那一天或是第二天,特丽莎走进屋时正碰上托马斯在读一封信。听到门开了,他把信插入另外一沓纸当中。但她还是看见了这一动做,出门的当儿还注意到对方把那封信塞到了衣袋里。不过他忘记了信封。特丽莎看见他离家出门,立即把信封找来细细研究了一番。信封上地址的字迹眼生得很,但非常工整,她猜测这是出自女人之手。
他回家来,她淡淡地问来了什么信没有。

没有。

托马斯的话给特丽莎注入了一种绝望,比绝望更糟糕,因为她对此已经渐渐不习惯了。不,她不相信他在村子里有个秘密情人,要是那样就完了,但绝不可能。她清楚他在每分钟工余时间里做的一切。他一定是与布拉格的某个女人藕断丝连,那个女人与他来说意义如此重大,以至她不再在他头发上留下下体气昧以后,他居然还想着她。特丽莎不相信托马斯会为了那个女人而离开自己,但是他们两年乡村生活的幸福,看来被几句谎言玷污了。一个旧的念头向她闪回来:她的归宿是卡列宁,不是托马斯。他走了之后谁来给他们的岁月之钟上发条呢?
思想推向未来,一个没有卡列宁的未来,特丽莎有一种被抛弃之感。
卡列宁正躺在角落里呜呜哀鸣。特丽莎走入花园,目光落在两裸苹果树之间的一块草地上,想象在那里埋葬卡列宁。她把鞋跟扎入泥土,在草丛里划出一个长方形。这里将是他的墓穴。

你在干什么?

托马斯很惊奇,象几个小时前她看见他读信时的惊奇一样。
她没有答话。托马斯注意到她的手好几个月以来第一次颤抖了,他紧紧抓住它们。但她把手挣脱出去。

这是卡列宁的墓?

她没有回答。
她的沉默激怒了他,终于使他爆发:

你先是责怪我,说我想他的时候用什么过去时态,而接下来你干了些什么?你到这里来安排后事!

她转身用背冲着他。
托马斯退回自己的房间,狠狠地关上门。
特丽莎走过去,推开门:

别成天想着你自己,至少也得为他考虑考虑吧,

她说,

你把他闹醒了,他现存又开始呜咽了。

她知道自己是不公正的(刚才狗并没有睡着),知道自己的所为就象最粗俗的泼妇,一心要刺病人并知道痛得如何。
托马斯蹑手蹑脚走进卡列宁躺着的房间,但她不愿让他单独与狗呆在一起。他们一人一边,双双把头向卡列宁凑过去。这一动作中没有什么和解的暗示,恰恰相反,他们各自都是单独的。特丽莎与她的狗共处,托马斯则同他的狗共处。
他们被分隔了,各自形影相吊。说来也惨,他们就

直这样呆着,度过了卡列宁最后的时光。
为什么对特丽莎来说,

牧歌

这个词如此重要?
我们都是被《旧约全书》的神话哺育,我们可以说,一首牧歌就是留在我们心中的一幅图景,象是对天堂的回忆:天堂里的生活,不象是一条指向未知的直线,不是一种冒险。它是在已知事物当中的循环运动,它的单调孕育着快乐而不是愁烦。
只要人们生活在乡村之中,大自然之中,被家禽家畜,被按部就班的春夏秋冬所怀抱,他们就至少保留了天堂牧歌的依稀微光。正因为如此特丽莎在矿系区遇到集体农庄主席时,便想象出一幅乡村的图景(她从未在乡村生活也从不知道乡村),为之迷恋。这是她回望的方式
——
回望天堂。
亚当,探身于井口,却没有意识到他看见的就是自己。他不会懂得特丽莎还是小姑娘的时候,何以要站在镜子面前试图透过自己的身体看到灵魂。亚当有点象卡列宁。特丽莎曾经玩了个游戏,让他面对镜子看到自己,但他根本不能辨认自己的形象,带着一种难以置信的无所谓,心不在焉地盯了一阵。
亚当与卡列宁的比较,把我引向了一种思索:在天堂里人还不是人。更准确地说,人还没有被投放到人的道路上来。现在,我们已经被抛掷出来很长的时间了,循一条直线飞过了时间的虚空。在什么深层的地方,还是有一根细细的绳子缚着我们,另一头连向身后远处云遮雾绕的天堂。亚当在那里探身看一口井,不象那喀索斯,他甚至从未疑心那井里出现的淡黄色一团就是他自己。对天堂的渴望,就是人不愿意成为人的渴望。
她还是孩子的时候,无论何时走道母亲带有经血污痕的卫生纸,就感到作呕,恨母亲竟然寡廉鲜耻不知把它们藏起来。然而卡列宁毕竟也是雌性,也有他的生理周期。它每六个月来一次,一次长达两个星期。为了不让他弄脏房子,特丽莎在他的两腿之间塞上一迭脱胎棉,用一条旧短裤包佐,再用一条长丝线很巧妙地把它们紧紧系在身子上。她看着这个能对付每次整整两个星期的装备,笑了又笑。
为什么狗的行经使她开心和欢心,而自己行经却使她恶心呢?对我来说答案似乎是简单的:狗类不是从天堂里放逐出来的。卡列宁绝不知道肉体和灵魂的两重性,也没有恶心的概念。这就是特丽莎与他在一起时感到如此轻松自如的原因。(也正因为如此,把一个动物变成会活动的机器,一头中变成生产牛奶的自动机,是相当危险的。人这样做,就切断了把自己与天堂连接起来的线,在飞越时间的虚空时,他将无所攀依和无所慰藉。)
从这堆混乱的念头里,特丽莎生出一种摆脱不开的亵渎的思想,她认为,联系着她与卡列宁的爱,要比她与托马斯的爱要好。不是大一些,是好一些。她既不想挑剔托马斯也不想挑剔自己。她也不希望、宣称他们彼此能有更多的爱,她的感觉是给出一种人类情侣的本性。人类男女之爱对于人与狗之间存在的友爱来说(至少在最佳例证中是如此),预先就低了一等。人类历史上这种奇怪的现象,可能是造物主始料不及的。
这完全是一种无我的爱:特丽莎不想从卡列宁那里获取什么,从未要求他给予爱的回报。她从未问过自己那种经常折磨人类情侣们的问题:他爱我吗?他是不是更爱别人?他比我爱他爱得更多吗?也许我们所有这些关于爱情的问题,这些度量、测定、试探以及对爱情的挽救,都有一个附加效果,就是把爱情削弱。也许我们不能爱的原因,就是我们急切地希望被人爱,就是说,我们总是要求从对象那里得到什么东西(爱),以此代替了我们向他的奉献给予,代替了我们对他的无所限制和无所求取
——
除了他的陪伴。
另外:特丽莎照卡列宁原来的样子接受了他,没有幻想什么去试图改变他,一开始就赞同他狗的生活,不希望他从狗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不嫉妒他的秘密私通。她训练他的动因不是要改变他(如一个丈夫试图改造妻子和一个妻子试图改造丈夫),只是给他提供一些基本语言,使他们能够交际和一起生活。
再有:没有人迫使她去爱卡列宁,爱狗是自愿的。(特丽莎再次回想起母亲,对发生在她们之间的一切感到悔恨。如果母亲是村庄里众多妇女中的一个,她满可以很容易地发现,母亲的粗野也能将就将就。哦,只要她母亲是一个陌生人!从孩提时代起,特丽莎的面容就被母亲霸占,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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