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末流寇
流寇起于陕西。先是明室以辽军起,屡次加赋。
神宗万历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三年,以辽东起兵,先后共增五百二十万。【通三年,亩加九厘为定额。】毅宗崇祯三年,又加一百六十五万有奇。【亩加九厘外,又增三厘。】两共六百八十五万有奇,综名“辽饷”。嗣又增“剿饷”二百八十万,【十年。】“炼饷”七百三十万。【十二年。】先后共加一千六百九十五万两。正统以前,天下岁征共二百四十三万两,【万历初至四百万两。】所增殆超出七、八倍。民穷财尽,为蕴乱之源。
又值荒年。
陕西延安一府吃榆皮石块,乃至以小儿为食。【明代北方旱荒时见。成化时,陕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尸骸枕藉,仅存无几。(李俊、汪奎传。)嘉靖时,山西大旱三年,百余里不闻鸡声,父子夫妇互易一饱,名曰“人市”。(王宗沐传。)】
于是叛卒、【崇祯元年陕西欠饷一百三十八万两,乃有逃兵。】驿夫、【崇祯二年议裁驿站冗卒。】饥民,结伙群起。
最先,其魁酋曰高迎祥,窜扰秦、晋、豫、鄂四省。
崇祯二年,自号闯王。崇祯四年,洪承畴督剿克捷,关中患定,走山西。六年又渡河而南,复窜陕。八年大会荥(xíng)阳,有十三家七十二营,分五部纵掠。
李自成、张献忠继之。
崇祯九年,孙传庭捕诛高迎祥。李自成为闯王,走甘肃。时明廷以卢象升专办东南,洪承畴专办西北。张献忠为卢象升所败,走湖北。
所过悉掳壮丁【十五至四十。】为兵,【逃者杀之。】亦有号令法律。
不得藏白金。所过城邑,不得室处。不得携他妇人。寝具一单布。精兵一人,主刍、掌械、执爨(cuàn)者十人。一兵倅(cuì)马四匹。剖人腹为马槽。军止,则出较骑射。渡水皆径过。攻城,迎降不杀。守城一日,杀十之三;二日,十之七;守三日,则屠。虏获以马匹为上,弓铳(chòng)次之,币帛、珠宝为下。散所掠财物,赈饥民,唱口号,曰:“迎闯王,不纳粮。”有举人李信、牛金星为之谋主。
攻襄阳为襄京。
时寇谋直逼北京,嫌其遇败无退步。又主下金陵,绝北方粮,嫌其势缓。遂主攻关中、山西,再向北京。【清代洪、杨革命,既得武汉,即走第一、第二路。林凤祥、李开芳北上败后,洪、杨踞长江十余年,而北庭自若。李闯本起关陕,是其熟路,故卒取第三策,而明都遂不保。】
是年,清太宗卒,第三子福临立,年仅六岁。【睿亲王多尔衮摄政。】而流寇直从山西扑北京,吴三桂召清兵入。【吴梅村圆圆曲云:“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盖吴有爱姬陈沅,名圆圆,为寇所得;其父吴襄亦没于寇。襄招三桂,三桂为妾不为父,遂决议纳清兵。】
明代流寇之不能速平,亦有系于地方分省制度之不当者。元人分省建置,尽废唐宋分道之旧。合河南、河北为一而黄河之险失。合江南、江北为一而长江之险失。合湖南、湖北为一而洞庭之险失。合浙东、浙西为一而钱塘之险失。淮东、淮西,汉南、汉北,州、县错隶,而淮、汉之险失。汉中隶秦,归州隶楚,又合内江、外江为一,而蜀之险失。
流贼之起,来无所堵,去无所侦。破一县,一府震;破一府,一省震;破一省,各直省皆震。经略或至七镇,总督、经略或至八省、七省、五省,又或总督以下并听节制,地无常界,兵无常将,而藩镇控制之宜尽失。
元明二季,以及清代川、楚、粤之乱,皆坐此弊。又督、抚专任节制,与士兵不属。且莅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莅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故元、明、清三代无藩镇专制之忧,而不能禁乱民之平地突起以为祸。
三、南明之抗战
明北都既陷,南方争事拥立。
福王在南京。【马士英、阮大铖以魏忠贤旧党,拥立擅权,虽有一史可法,不足支此残局。南京既败,余便无望。】
唐王在福州。【别有鲁王,在浙江。】
桂王在肇庆。【以地最僻远,故最后亡。】
不到二十年,相继破灭。【福王弘光一年,李自成亦败。唐王隆武一年,张献忠亦败。桂王永历十三年,奔缅甸,见执。复有郑成功据台湾,至康熙二十二年始平。】
惟清人所以得吞灭南明,其最重要原因,厥为汉奸之助。【金得汴京而不能有江南者,即因未有汉奸为之作伥。又清兴已四十年,而金则骤起,亦其异。】
清既入关,以洪承畴经略江南五省,孔有德徇广西,尚可喜、耿仲明徇广东,吴三桂徇四川、云南,而三桂功尤大。【破流贼,定陕、川、滇,取永明于缅甸,又平水西土司安氏。】四方精兵猛将,多归其部下。【张邦昌、刘豫为汉奸,所以无成,因其本无军队。至吴三桂部下,尤为明代边兵精锐所聚。桂王所仗以抗衡立国者,亦皆左良玉、李自成、张献忠之溃余。】
清既赖汉奸得占全中国,事定酬庸。
吴三桂封平西王,居云南。
尚之信封平南王,居广东。
耿精忠【仲明子继茂之子。】封靖南王,居福建。【孔有德已先卒。】
“三藩”不自安,于康熙十二年自请撤藩,竟得许,遂反。
耿、尚皆十五佐领,绿旗兵各六千,加以余丁二千,各有藩兵八千。吴三桂五十三佐领,绿旗万有二千,加以余丁四千,不过万有六千。言其兵饷,康熙十一年左都御史艾元征疏言:“边省岁需协拨银云南百七十余万,贵州五十余万,四川八十余万,福建百六十余万,广东百二十余万,广西十七、八万。”除四川外,余皆三藩协饷,岁五百余万;云、贵不及一半,较顺治间云、贵岁协四百余万,已省二分之一。闽海郑氏尚存,兵饷本重。然则撤藩自是满廷主意,并非三藩之在所必撤。
吴三桂先起,数日滇、蜀、湘、闽、桂、黔六省皆应,势甚盛。
然不久即败。【康熙十七年吴三桂死,二十年三藩乱平。】
一、因三桂身为汉奸,不得国人信仰。【一到湖南,即妄建尊称,国号“大周”,改元“利用”,更失众望。】
二、三藩不能一致。【三桂起兵,耿精忠即应之,至康熙十五年尚之信始以广东反。十六年福建、广东又叛附清。台湾郑经,亦与耿精忠始合终离。】
三、三桂已年高暮气,【起事年六十二。】不肯离滇,又不敢越长江。【其兵一自长沙窥江西,一自四川窥陕西。康熙十三年,陕西响应,然不出襄、樊,其势自缓。】
四、清主玄烨方少年【十九岁。】英锐,处置得宜。谕绿旗诸将谓:“从古汉人叛乱,止用汉兵剿平,岂有满兵助战?”故三藩之平,仍是藉汉人之力。【陕、甘有张勇、赵良栋、王进宝、孙思克。楚有蔡毓荣、徐治都、万正色。闽有杨捷、施琅、姚启圣、吴兴祚。浙有李之芳。粤有傅宏烈。皆汉军立功者。】
明清之际的转变,大部分是明代内部自身的政治问题,说不上民族的衰老。【以明末人物言之,较唐宋之亡,倍有生色。以整个奋斗力言,亦为壮旺。】
第四十三章 狭义的部族政权之再建(下)
一 清代帝系及年历
清代凡十主,二百六十八年。
二、清代对待汉人之态度
清室对待汉人,无论其为怀柔或高压,要之十分防猜。
努尔哈赤极端排汉。
得汉人,分赐满人为奴隶,壮丁十三名为一庄,按满官阶级分与。得儒生,则杀。是其时尚无野心。
太宗则改用怀柔政策
满、汉分居,设官治理。天聪三年,许儒生经考试免徭役。
对汉奸尤刻意利用。
孔有德、耿仲明降,太宗以抱见礼待之。洪承畴尤所崇重,尝譬其下,谓:“君等皆瞽(gu,3)目,今得一引路者,吾安得不乐?”时有永平巡抚张春,被执不屈,太宗自往拜之;春骂,不之罪。祭妻用崇祯年号,太宗命以少牢往,春不受。凡留九年,欲移辽阳,不许;不食而死,乃葬之辽阳。
世祖入关,初则重用降臣,开科取士。【大抵在顺治十年前多尔衮时代。】继则一转而用高压。
盖因江南已定,顾忌渐少也。清人以崇祯十七年五月初三得北京,初四即下令剃发,二十四日又听民自由。及下江南,又下剃发令,限十日开剃,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命。江阴、嘉定皆招屠城之惨。十七年,张晋彦序刘正宗诗,有“将明之材”语,世祖以其言诡谲不可解,绞正宗而斩晋彦。此为以后文字狱开先例。始立“二臣”之目,谓明臣而不思明,必非忠臣。大兴科场案,又有江南奏销案,被累者一万三千余人,缙绅之家无免者。此等事对晚明积弊,固多所矫正,惟清廷则藉以痛压士大夫而取悦民众,实自有其统治上之一番用意也。
直至康熙初年,其势有增无已。
二年,有湖州庄氏史案,潘力田、吴赤溟等七十人遇难。三年,孙夏峰被告对簿。七年,顾亭林济南下狱。黄梨洲则四被悬名购捕。
及吴三桂起事,清廷乃又一转其面目。
十二年,吴三桂反,是年即有诏荐举山林隐逸。十七年,诏征博学鸿儒。各地所举一百四十三人,取一等二十,二等三十,俱授翰林。明年,开明史馆,命彼等篡修明史。以国史大业牢笼遗民志士,可谓苦心。然此等应征而来者,均属二、三流以下人物耳。如顾亭林、黄梨洲,李二曲诸人士,皆不能招致。
逮雍正嗣位,固由其天性刻薄猜忌,亦因中国已俯首帖耳不复反侧,【赵翼檐曝杂记载:康熙时,科场舞弊,有称贺于上前者,谓:“国初以美官授汉儿,汉儿且不肯受。今汉儿营求科目,足觇(chan,1)人心归附。】遂又重施高压。
其时文字狱迭起。二年,有浙人汪景祺、查嗣庭之狱。【汪为年羹尧记室,有西征随笔。查因江西考试出题为“维民所止”,暗射雍正无头。】四年,有浙人吕留良之狱。【湘人曾静读吕遗书,劝岳钟琪反正,兴大狱。吕已死,戮尸。】七年,有广西陆生枬(nan,2)之狱。【因著通鉴论,主复封建,及关于立太子、兵制、君权诸点。】盖自康熙五十年戴名世南山集兴狱以来,清廷以文字诛戮士人之风又大炽。此乃清廷一贯政策,非雍正一人事。
至乾隆朝,清室已臻全盛,汉人反动心理,殆亦消失净尽,清廷乃益肆高压,达于极点。
乾隆六十年中,大学士、尚侍、供奉诸大员,无一人不遭黜辱。满人对王室自称“奴才”,本欲以教汉人之顺。及汉人愈不反抗,则满人愈无顾忌。其时尚有文字狱,如胡中藻坚磨生诗,有“一把心肠论浊清”;徐述夔一柱楼诗咏正德杯,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及“明朝期振翮(he,2)一举去清都”语;均得罪,较之雍正朝狱益琐细。又创编四库全书,自三十八年至四十七年,藉征书之名,烧毁犯禁书籍共二十四次,五百三十八种,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二部。直至五十三年,尚有严谕禁书,谓:“东南诸省,尚未禁绝。”无论明清之际事,即上至关涉辽金事,亦多所更易。即一字一语,亦不放松。用意深刻,前无伦比。
三、清代政制
清代政制,沿明代不设宰相,以大学士理国政,以便君主独裁。【乾隆书程颐经筵劄子后,谓:“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至目无其君,此尤大不可。”】
命官则沿元代,满、汉分别,【如内阁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余仿此。】而实权多在满臣。
且满洲、蒙古无微员,【从六品首领、佐二以下官,不以授满洲、蒙古。】宗室无外任。【外任道以下官不以授宗室。其督、抚、藩、臬(nie,4)、由特旨简放者,不在此例。】
君尊臣卑,一切较明代尤远甚。
明朝仪,臣僚四拜或五拜,清始有三跪九叩首之制。明大臣得侍坐,清则奏对无不跪。明六曹答诏皆称“卿”,清则率斥为“尔”。而满、蒙大吏折奏,咸自称“奴才”。【又按:清初汉大臣对满洲亲王亦长跪。鹤征录:“康熙二十六年正月,诸王大臣议礼,阁臣白事,向诸王长跪移时,李之芳年老踣(bo,2)地。高层云官给谏,抗章弹奏,遂令会议时大臣见诸王不得引身长跪。”又东华录:“康熙二十七年,给事中高层云疏参大学士王熙向康亲王杰书等跪语,王俱坐受。”】
雍正时别设军机处,自是内阁权渐轻,军机处权渐重。然军机处依然非相职。
军机处并无特出之首长,亦无权向各部及各督、抚直接发布命令。盖军机处仍不过为清王室一御用机关,不得目之为政府中之最高枢机。
并有所谓“廷寄谕旨”,最高命令以军机性质行之,更无外廷参预意见之余地。
清制,凡巡幸上陵、经筵、蠲(juan,1)赈、内臣【自侍郎以上。】外臣【自总兵、知府以上。】黜陟,及晓谕中外事,用明发上谕,交内阁,以次交部、科。凡诰诫臣工、指授兵略、查核政事、责问刑罪之不当者等事,用寄信上谕,由军机大臣面承后撰拟进呈,出发即封入纸函,用办理军机处银印钤(qian,2)之,交兵部加封,发驿驰递。
六部仅为中央行政长官,其权任亦大削。
清六部长官均无权对各省督、抚直接发布命令,则不得谓是总辖全国之行政长官。又各部尚书、侍郎均有单独上奏之权,则各部尚书亦江不得谓是统率各该部之惟一长官。清制六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各一人,则一部而长官六人。此等各无专事,甚或朝握铨衡,夕兼支计,甫主戎政,复领容台;一职数官,一官数职,曲存禀仰,遑论建树。
明废宰相而提高六部实权,吏、兵诸部尚书,在明代多卓著声绩。清则无宰相,而六部亦几下侪(chai,2)于具员。光绪三十一年,王大臣奏言政治积弊,谓:“名为吏部,但司掣(che,4)签之事,并无铨衡之权。名为户部,但司出纳之事,并无统计之权。名为礼部,但司典礼之事,并无礼教之权,名为兵部,但司绿营兵籍、武职升转之事,并无统御之权。”此种情形,盖自清初即尔。
虽仍设给事中,然其性质,转为御史官之一部,对朝廷诏旨,无权封驳。
清代重要折奏皆归军机处,外廷无可预闻。设六科给事中,并隸(li,4)于都察院。【都察院有给事中三十人,监察御史四十四人,皆得单独参劾上奏。】台、谏合一,给事中以稽查六部百司为主,与御史职务相同,完全失却谏官本意。【事亦始雍正初。汉臣有抗疏力争者,竟不获。】
用人大权,则全出帝王意旨。既不属之宰执,亦无所谓“廷推”。
南朝宋营阳王时,【景平元年。】以蔡廓为吏部尚书,廓谓傅亮曰:“选事若悉以见付,不论。不然,不拜。”亮以语录尚书徐羡之,羡之曰:“黄散以下,悉以委蔡,【宋黄门第五品。】吾徒不复措怀。自此以上,故宜共参异同。”廓曰:“我不能为徐干木署纸尾。”【黄纸录尚书与吏部尚书连名。】遂不拜。
唐制有“敕授”,有“旨授”。敕授者,五品以上,宰臣奏可除拜之。旨授者,六品以下,吏部铨材授职,然后上言,诏旨但画闻从之,而不可否。【韦贯之尝言:“礼部侍郎重于宰相。”宪宗诘(jie,2)之曰:“侍郎是宰相除。”贯之曰:“然侍郎为陛下柬宰相,得无重乎?”】是自古用人,皆归相职与吏部也。
明废宰相而吏部权重,铨政主于文选司,自部、院属官,府、县正佐,皆听吏部择人注授,而大僚则由廷议会推。明制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参以下,吏部于弘政部会选。在外官,惟督、抚廷推,九卿共之,吏部主之。布、按员缺,三品以上官会举。惟廷推大权,实在吏部。可参看赵翼二十二史劄记明吏部权重条。
朝臣用舍,权仍在外。【孝宗时,陕西缺巡抚,吏部尚书王恕推河南布政使萧桢;诏别推,恕执奏不可,帝卒用桢。又中旨复钦天监革职监正李华官,大学士徐溥等拒不可,谓:“即位以来,未尝有内降。幸门一开,末流安底?臣等不敢奉诏。”又穆宗时殷士儋(dan,1)籍太监陈洪力,取中旨入阁;御史赵应龙劾之,殷不安其位而去。此皆明代皇帝在法理上无权直接用人之史证也。】清代首罢廷推之制,内外大员皆由特简。即一命以上,由部案例注阙者,亦必经引见,然后给凭赴职。用人行政,事事悉仰君主一人之独断,务求柄不下称,实中国有史以来之创局也。
政权既集中于中央,【其实只是集中于内廷。】而各省又总督、巡抚常川监临,殆于常以兵政凌驾于民政之上。
明代地方长官,以布政使为主,巡抚、总督皆系朝官临时出使。事毕复命,职亦消灭。清制,督、抚常驻各省会,总督皆称“总督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或“兼巡抚事”云云。巡抚则云“巡抚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云云。【又或作“节制各镇兼粮饷”云云。】是明为军职矣。
而总督又兼“右都御史”衔,巡抚兼“左副都御史”衔,均得单独上奏参劾。而布政使则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大计之权,又全在督、抚,地方官吏黜陟,凭其意见。督、抚权乃日重,布政使仅如其属吏。【康熙亲政,以亲民官须谙利弊,命督、抚举贤能。雍正元年,论督、抚甄别知府。嘉庆亲政,以知府承上接下要职,严谕各督、抚考核。咸丰时,军书旁午,民生凋敝,申谕督、抚随时严察。此皆清代地方政事付之督、抚,不付布政使之证。】
而国家有大兵役,又必特简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亲寄军要,督、抚仍不过承号令,备策应。
经略大臣、大将军、将军皆简王、贝勒、贝子、公或都统亲信大臣为之。遇大征伐,则置。【终清世,汉大臣拜大将军,满洲士卒隶麾(hui,1)下受节制,惟岳钟琪一人。】
及其承平无事,各省皆用满人为驻防将军。
八旗驻防,简将军、都统领之,将军乃专为满阙。
甚至绿营亦多用满员。
雍正六年,副都统宗室满珠锡礼言:“京营参将以下,千总以上,不宜专用汉人。”得旨。满洲人数本少,补用中外要缺已足。若京营参将以下,悉用满洲,则人数不敷,势必有员缺而无补授之人。乾隆间,拣发各省武职,率以满人应选。帝曰:“绿营将领,满、汉参用。若概将满员拣发,行之日久,将绿营尽成满缺,非所以广抡选而励人才。”饬所司议满、汉间用之法。然至三十八年,兵部复疏言:“直隶、山西、陕西、甘肃、四川五省,自副将至守备,满缺六百四十七。各省自副将至守备,千一百七十九缺,向以绿营选补,现满、蒙在绿营者逾原额两倍”云云,则满员仍充塞于绿营也。
国家收入,尽以养兵。
梁诗正疏:【乾隆三年。】“各省钱粮,大半留充兵饷。不敷,邻省协拨。解部之项日少。”又云:【乾隆十年。】“每岁天下租赋,以供官兵俸饷。各项经费,惟余二百余万,不足备水旱兵戈之用。”
而各省督、抚,亦以用满员为主,参用汉人特其不得已。
顺治入关,初议各省督、抚尽用满人,魏裔介为给事中,抗疏力争而止。康熙时,三藩平,仅议山、陕两抚不用汉人。时汉人为督、抚者尚多,故议用满人巡方以监察之。雍正朝,督、抚十七八皆汉军旗,朱批谕旨,常斥汉军卑鄙下贱。乾隆朝,直省督、抚,满人为多,汉人仕外官能荐至两司,已为极品。及季年,各督、抚无敢抗。咸丰以后,始汰满用汉。同治初,官文总督湖广官罢,满人绝迹者三年。仅英翰擢(zhuo,2)至安徽巡抚。当同治己巳(si,4)、庚午间,各省督、抚、提、镇,湘、淮军功臣占其大半,然不久满人势力复盛。甲午后,满督、抚又遍各省,以迄于亡。
其援用汉人,则先旁省而抑江、浙。
乾隆八年,杭世骏奏:“天下巡抚尚满、汉参半,总督则汉人无一焉。又果于用边省之人,而十年不调者,皆江、浙之人。”
内外官制分别又严,地方亲民官甚少升迁之望。
明有行取之制,在外推官、知县等可以入任科道。清乾隆中停止之。
亦无展布余地。
清制于县、府上加道,省、【布政司。】道、府、【厅、州。】县,已成四级。上有督、抚为五等。长上加长,临制益密。地方亲民官,仰承奉迎之不暇,何论实济政事?
“三藩”乱后,各省钱粮,扫数解京,地方绝无存留,更不必言建设。
康熙以前,各项钱粮,除地丁正项外,杂项钱粮不解京者尚多。自“三藩”之变以来,军需浩繁,遂将一切存留款项尽数解部。其留地方者,惟俸、工等项。此外则一丝一粒,无不陆续解京。虽有尾欠,部中亦必令起解。【地方扣留财赋,不解中央,其事始咸丰时。正是各省满员淘汰,汉人重复起用之际也。】
雍正以后,并以“火耗”归入正项,地方更无余款,更说不到实济。
乾隆十年柴潮生上疏,谓:“康熙间法制宽略,州、县于地丁外,私征火耗。其陋规匿税,亦未尽釐(li,2)剔。自耗羡归公,一世弊窦,悉涤而清。然向者本出私征,非同经费,端介有司不敢苟取,贤能者则以地方之财治地方之事,故康熙间循吏多实绩。自耗羡归公,输纳比于正供,出入操于内部。地方有应行之事,应兴之役,一丝一忽,悉取公帑(tang,3)。有司上畏户、工二部之驳诘,下畏身家之赔累,但取其事之美观而无实济者,日奔走之以为勤,遂成天下之大弊。
虽内如翰林编、检,外如道、府长官,亦不得专折言事。
清制,京官除各部、院堂官及道科外,外官除督、抚、藩、臬外,均不准专折言事。翰林院编修、检讨,皆由庶吉士授职,士林欣羡,以为荣遇,然谋议不参,谏诤(zhen,1)不纳。寮友过从,但以诗、赋、楷法相砥(di,3)砺(li,4),最高讨论经籍训诂(gu,3)止矣。较之明代以翰林储才之初意,差失甚远。【翰、詹(zhan,1)授日讲起居注官得递折。】道领数郡,府领数县,职位于外官不为不崇,然清代既上临以督、抚、藩、臬,又禁不许专折言事,以视汉之太守得直达天子者,相去已远;就明代百官布衣皆得上书言之,更难相拟。
又严禁士人建白军民利病。
顺治九年,立卧碑于各直省儒学之明伦堂。凡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又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监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按:明史选举志:“洪武十五年,颁禁例十二条,镌(juan,1)立卧碑。”有云:“一切军民利病,农、工、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许建言。”惟并不禁立监结社与刊刻文字。即不许建白之禁,在明代实系具文。故生员把持地方,至顾亭林拟之为”魏博牙军、成都突将”。至清代始对士人言论、结社、出版三大自由,皆切实严禁。清初如金圣叹诸人,即因此横罹(li,2)非辜。自后士人遂无敢犯者。【又按:明卧碑又有一条云:“生员内有学优才赡(shan,4),深明治体,年及三十愿出仕者,许敷陈王道,讲论治化,述作文词,呈禀本学教官,考其所作签名具呈,然后亲赍(ji,1)赴京奏闻,再行面试。如果真才实学,不待选举,即行录用。”是明制不许生员建言军民利病,而许其敷陈治道,与清制用意自别。】
清廷又划山海关以外称东三省,其政制不与内地同。
按:辽河东、西岸,其地久为中国之一部分。如燕太子丹之逃秦,卫满之独立,以至三国时公孙度之称帝,其合则为中国之郡县,其分亦中国人之事业。满洲起于吉林长白山外,辽河两岸皆逐步取之于明。及入关以后,惟恐中国不能久踞,故特以关外为其禁地,备作退步。称奉、吉、黑为东三省,悉以将军、都统治之,不许汉人出关。往来过山海关,必凭文票。【奉天地方,非贸易营运人不准前往;准往者,仍不得冒滥入籍。吉林则不准再有流民踵至私垦。】
不惟吉、黑两省不能开发,而辽宁一省因与中国隔绝,其地文化亦有退无进。直至光绪末年,始仿内地行省例设立道、府、州、县,并开放直、鲁各省人得出关开垦。中国近代东北文化之落后,实由清人以私意闭塞之也。又山西归化城、大青山【今绥(sui,2)远境。】种地民户,亦禁令不许私添。直隶平泉、建昌、朝阳、赤峰四州县,今热河境。亦不准多垦一亩,增居一户。台湾亦禁止内地人民偷渡。此等禁令,皆至光绪时始废。
其对蒙古、西藏、青海,则一以旧俗羁縻(mi,2)。
扶植喇嘛势力,禁止汉、蒙通商,皆以政令特意造成闭塞之情势。新疆一省,亦划为满员衣食之禁地。直至左宗棠率兵平回以后,其禁遂弛,汉人接踵移殖,故其地开发情况较佳。
理藩院无汉人,使汉、蒙不相接,以便其箝制统治之私。
理藩院管理院务大臣满洲一人,【特简大学士为之。】尚书、左右侍郎俱各满洲一人,【间亦有蒙古人为之。】额外侍郎一人。【以蒙古贝勒、贝子之贤能者任之。】
其用刑残虐,则亦沿袭元明之制。
光绪三十一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请删除重法三事:一曰凌迟、枭首,戮尸。凌迟,唐以前无此名目。辽史刑法志始列入正刑。宋熙宁以后,渐亦沿用。元明至今,相仍未改。枭首在秦汉时惟用之夷族之诛。六朝梁、陈、齐、周诸律,始于斩外别立枭名。自隋迄元,复弃不用。今之斩枭,仍明制。戮尸惟秦时成蟜(jiao,3)军反,其军吏皆斩戮尸,见于始皇本纪。此外历代刑制,俱无此法。
明自万历十六年定有戮尸条例,专指谋杀祖父母、父母而言。国朝因之,更推及于强盗。【按:雍正时吕晚村即戮尸寸剉(cuo,4),则不止于推及强盗而已。】一曰缘坐。缘坐之制,起于秦之参夷,及收司连坐法。汉高后除三族令,文帝除收孥(nu,2)相坐律。惟夷族之诛,犹间用之。晋以下仍有家属从坐之法。唐律惟反叛、恶逆、不道,律有缘坐。
今律则奸党、交结近侍、反狱、邪教诸项俱缘坐。一案株连,动辄数十人。一曰刺字。刺字乃古墨刑,汉文帝废肉刑而黥(qing,2)亦废。魏晋六朝虽有逃奴劫盗之刺,旋行旋废。隋唐皆无此法,石晋天福间,始创刺配之制,相沿至今。”据此知清代用刑,实袭用历代之重法。虽无明代厂卫廷杖之惨,而文字狱之深刻,则过于明尤远。
大臣稍失意旨,辄下外廷判罪,阳示至公极仁,而外廷仰承鼻息,加苛倍刻,遂开有史未有之先例。
最著者,如年羹尧逮至京师,【以雍正三年十二月。】下议政大臣、三法司、九卿会鞫(ju,2)。具狱辞:“年羹尧大逆之罪五,欺罔之罪九僭越之罪十六,狂悖之罪十三,专擅之罪六,忌刻之罪六,残忍之罪四,贪黩(du,2)之罪十八,侵蚀之罪十五,凡九十二款,当大辟。”然后由雍正下谕贷其死。凡清廷杀大臣例如此。
其尤可笑者,清制,国恤,诸臣当于百日后剃发。乾隆孝贤皇后崩,有锦州知府金文醇被劾违制,逮下刑部拟斩。乾隆以为不当,责尚书盛安沽誉,予重谴。而江苏巡抚安宁又举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剃发如文醇,因并命逮治。且诏诸直省察属吏有违制剃发者,不必治罪,但以名闻。时塞楞额为湖广总督,亦剃发,具疏自陈。乾隆谕文醇已拟斩决,岂知督、抚中有周学健,岂知满洲大臣中有塞楞额,因释文醇、学健,赐塞楞额自尽。然学健终因此以他罪诛。盖积威之下,廷臣惟务刻深免祸,乃至以剃发一小节诛两大臣。而清廷满、汉歧视之心,更昭然若揭矣。
以清代与元代相比,清代汉化之程度特高,【元恃武力,故轻视中国。满洲无所恃,故刻意模仿汉化。】而其为狭义的部族政权则一。
四、清代之武功
至言清代武力,其得久踞辽河两岸并以入关,胥由明政黑暗,又获汉奸之助。【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记吴三桂败李自成军,至乾隆五十一年;令据开国方略修改。此下平南明,破李自成、张献忠,要之明降将之力为多。】
及平“三藩”,亦全用汉将。绿营正式代旗兵而起。
时勒尔锦驻防荆州,埋南怀仁制造之大炮而先自退却。有欲举襄阳以北降者,赖蔡毓荣持之以免。【见熙亭杂录。康熙明诏罪满洲亲王、贝勒以下畏怯误事者近二十人。】可见其时满洲士气已不堪用。其前与明交锋,亦未占绝对胜利也。其时所用绿旗兵。多至四十万。云、贵多山地,皆以绿营步兵继之。其后准部、回疆、金川,亦皆绿旗勋绩。
及至中国内部统一,则对外例可有一段武功。【秦、汉、隋、唐、明代皆然,惟宋为例外,其故已详前。又清军已知用炮,蒙古、回之败颇以此。】
其时有名大将,实以汉人为多。
如康熙时勘定台湾之姚启圣、施琅(lang,2)。雍正时征厄鲁特之年羹尧、岳钟琪,苗疆改流之张广泗。乾隆时金川之役之岳钟琪。嘉庆时湖、贵征苗之傅鼐,东南靖海之李长庚,征剿川、楚教匪之杨遇春、杨芳、刘清。道光之时定回疆之杨芳等。大抵为大帅、事定得封爵极赏者多满人,而干济成功者多汉将。如平三藩多陕、甘将,平三省教匪多蜀将,平东南海盗多闽将。
魏源圣武纪谓:“近人纪皇朝武功七篇,往往言胜不言败,书功不书罪。【按:此指赵翼皇朝武功纪盛七卷。】如三藩之役,顺承郡王、简亲王逼迫于楚,贝勒洞鄂失机于陕,将军舒恕观望于粤;准噶尔之役,蒙古王丹津纵寇于鄂尔昆河;一概不书。即如傅尔丹和通泊之败,额楞特喀喇乌苏之败,亦略及之而不详。参赞额勒登额逗援于缅甸,温福偾(fen,4)事于金川,巴忠、成德、鄂辉贿和于西藏,恒瑞老师于台湾,亦一概不书。”【岳钟琪为大将军,赴京师,命纪成斌摄其事。纪命满人副参领查廪领卒万人驱牧驼马。廪畏寒避山谷间,以偏裨(pi,2)五十人放牧。及马驼为敌所掠,廪弃军逃。成斌收缚欲斩之,会钟琪至,惊曰:“君今族矣。满洲为国旧人,吾侪岂可与抗,以干其怒?”遂释廪。及查郎阿巡边,故廪戚,因控钟琪入之罪。其时满、汉情形如此。尤甚者,则如乾隆之终为福康安杀柴大纪。】
至于乾隆十全武功,已成强弩(nu,3)之末,徒为粉饰,自耗国本。
乾隆初次金川之役,兵费二千余万两。准、回之役,三千三百余万两。缅甸之役,九百余万两。二次金川之役,兵费七千余万两。廓尔喀之役,一千有五十二万两。台湾之役,八百余万两。总计在一万五千万两以上。
缅甸事发难于乾隆三十一年,终了于乾隆五十四年,阅二十余载。帅臣屡易,费帑九百余万,而功终未竟。魏源圣武记谓:“亦小夷气数未熸(jian,1),天姑少延之。”又谓:“刺虎持鹬(yu,4)功在乘时,固不在勤天下之力以求之。”【或谓缅甸数攻不下,乾隆乃重贿其酋,使贡象数匹以博“十全老人”之头衔。故魏源谓:“金川西南之役,难于新疆;安南缅甸之功,让于西藏。”】
金川始事,温福、阿桂皆奏言:“满兵一人,费至绿营三人。【八旗兵饷较绿营兵饷大率相差一倍。】不如止满兵,多用绿营。”川、楚之役,勒保亦言:“征黑龙江一人,可募乡勇数十人,不如舍远募近。”是十全武功亦多汉人力。
此种不健全的统制,到底要维持不下去,而清代自乾隆以后,遂走入不可挽的颓运中。
第四十四章 狭义的部族政权下之士气【清代乾嘉以前之学术】
一、明末遗民之志节
清人入关,遭遇到明代士大夫激昂的反抗,尤其是在江南一带。
他们反抗异族的力量是微薄的,【因其非世家贵族。】然而他们反抗异族的意识,则极普遍而深刻。【随于社会文化传播之广,北宋不如南宋,南宋不如明末。】
中国人的民族观念,其内里常包有极深厚的文化意义。【此种观念,远自春秋时代已极鲜明。】
能接受中国文化的,中国人常愿一视同仁,胞与为怀。【故说:“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反过来说:“诸夏而夷狄,则夷狄之。”这是极端重视民族文化的表示。故曰:“闻以夏变夷,未闻变于夷。”既主放弃偏狭的、侵略的国家主义,而采取文化的、和平的世界主义,则自然可以有此态度。】
两汉的对待匈奴、西羌诸族,招抚怀柔,引之入塞。南北朝时北方士族与诸胡合作,大率多抱有此种思想。
辽、金的割据,虽则他们亦都慕向汉化,然而那时中国北方社会的文化基础,本已削弱,所以同化异族的能力,不够深强。【因此北朝对中国史上尚有贡献,而辽、金则无。】
元人以武力自傲而鄙视汉化。清人则并无可恃的武力,一进中国,即开科取士,公开政权,依照著中国传统政体的惯例作实际的让步。
北方一部分士大夫,便开始与清政权妥协。【这在他们是承认一个异族君主,而交换到传统政体之存在与参政权之继续。】
但清室煞有手段,一面公开政权作实际的让步,一面厉行剃发令,要中国士大夫内心承认一个文化的屈服。因此激起了南方的反抗。【非叫中国人承认一种文化上的屈服,满清统治权亦难久存。】当时南方士民拥护明政权之热心,远不如其拥护衣冠制度之甚。【只要政体不变更,王室推移,无关重要。至于衣冠文物,则为民族文化之象征,不肯轻变。】
惟南方士民临时义愤的结合,抵不住汉奸手下三十年有训练、有经验的正规军队。结果中国士民在自身组织不健全的痛苦下屈服了。然而大部分南方士民反抗清廷的心理,却依然存在。【当时南北两方对异族统治的心理上之反应,正与他们社会经济文化之相差成正比。】
中国社会机构,自汉武以下,不断以理想控制事实,而走上了一条路向,即以士人为中心,以农民为底层,【手工业与兵士为农民之分化。】而商人只成旁支。因此社会理想除却读书做官,【此种人在唐以前即为门第中之家长,宋以下则为社会大众学业上之师长。】便是没世为老农,市井货殖,不是一条正道。【此种倾向,自宋以后更显著。宋人所讲学问,与经商牟利意义极端冲突。因此好利贪财者,亦盛置田产,而不事货殖。】
民族文化正统的承续者,操在读书人的手里。而读书人所以能尽此职责,则因其有政治上的出路,【科举仕宦。】使他们的经济生活,足以维持在某种水平线之上。【中国社会自汉以下,宗教势力始终有限制,亦为此故。】
若使读书人反对科举,拒绝仕宦,与上层政权公开不合作,则失却其经济凭藉,非躬耕为农,即入市经商,而从此他们亦再不能尽其负荷民族传统文化之职责。【魏、晋、南北朝之士大夫,其门第家业皆可退守,又寺庙亦可藏身。宋、明以来,士大夫不能有退守之基业,而寺庙亦再不占社会上文化之重要性。】
所以一个士人,要想负荷民族传统文化之职责,只有出身仕宦。【即专以教授为生,而来学者之出路,仍以仕宦为终极,否则此教授一业即无生源。】明末遗民,虽则抱有极强烈的民族观念,到底除却他们自身以外,他们的亲戚朋友以至他们的子孙,依然只能应举做官,这样便走上与异族政权的妥协。亦惟有如此,他们还可负荷他们最重视的民族文化。
顾炎武本昆山世家,然鼎革以后,家奴叛变,使其不获安居。【在南北朝、初唐,奴隶部曲盛行时,其情形便不同。又清初江南奏销案,缙绅无或幸免,西晋、北魏户调均田,岂有此力量?】这可见后代的所谓“故家”,与中唐以前的门第大族,势已大异。顾氏浪迹北方,对耕殖经商,均甚留意。以故其私人经济,可无问题。然欲从此中打出一个基础,长与政治绝缘,而来担任文化事业的营养,则其事非易。
明末遗民的生活状况,大体如下列:
一、出家。【如方密之等。(元代全真教盛行,亦由此背景来。)】如是则中国士阶层传统之文化理想及文化事业,即及身而绝。【寺庙本不为中国传统文化学术结集之所,要在寺庙中传播中国传统学术,殊不容易。】
二、行医。【如吕晚村等。(金、元两代医术发达,亦从此背景来。)】医业好则妨其志业与学术,医业坏则不足维持其生业。【故张杨圜屡劝晚村不要因此荒了自己工夫,如晚村友高但终,则竟以医师毕世;而吕晚村亦复以此意劝之。】
三、务农。【如孙夏峰、颜习斋、张杨圜等。】此项生活,极刻苦,仍不能发皇完成其学业传统。【汤潜奄学于夏峰,出而仕宦。李恕谷学于习斋,出而游幕。杨圜则晚年在吕晚村家处馆。若来学者依然归耕,则耕渐勤,学渐荒,而传统绝。】
四、处馆。【如张杨圜等。】来学者多要学八股应举,则是间接的妥协。惟晚村则借八股制案来发挥民族思想,身后竟获奇祸。
五、苦隐。【如徐俟斋、李二曲、王船山等。】此等生活以及身而止。【复有避地海外,如朱舜水之至日本,文化传至异邦,自国则无影响。】
六、游幕。【如李恕谷、刘继庄、顾景范等。】此等虽志节皎然,然踪迹近人,过一关即入仕宦之途。
七、经商。【如顾亭林在晋北垦牧、吕晚村刻书等。】此方面最少。纯粹规商,便与学术文化事业脱离。
社会机构不能激励变动,则“遗民不世袭”【此徐狷石语。】的话,很容易在当时人口中吐出。【顾亭林与人书谓:“人人可出,而炎武不可出。”若纯以民族观点论,则人人不可出也。当时遗老,非不能唱高调,惟事实有所不许耳。】若埋头从事反抗工作,则遗老们多半是从反抗工作中退身下来,才致身于学术文化事业的。
中国以广土众民之故,政治一稳定下来,便不易激动。故明末遗老,多主张恢复封建,甚有主张恢复氏族大门第者。因封建则国体分割,易于摇动。社会有大氏族、大门第,则易于揭竿而起。他们以力量单薄的书生,而要来发动广大民众从事于大一统的政权争夺,其势实不易,故辗转而思及于此。
中国社会,实已走上了一条比较和平而稳定的路,而适为狭义的部族政权所宰制。
然明末遗民,他们虽含荼茹蘖,赍恨没世,而他们坚贞之志节,笃实之学风,已足以深入于有清一代数百年来士大夫之内心,而隐然支配其风气。直到清末,还赖藉他们人格之潜力,来做提唱革命最有效之工具。【明末一般社会风气之堕落,学者之空虚欺诈,名士之放涎风流,经历亡国之惨祸而态度激变。刻苦、坚贞、强毅、笃实、博综,遂为晚明诸遗老治学为人共有之风格。诸老大抵皆少历艰苦,晚臻耋寿。(如夏峰年九十七,梨洲八十五,二曲七十九,船山七十四,亭林、习斋皆七十。)此皆民族之元气,岿然独存于凶丧耗散之余。彼辈莫不有体有用,形成多方面圆满完整之人生。其为人立身与成学著书、皆卓然有以起后世之敬慕。北宋诸儒无其刚毅,东汉诸儒无其博实。实中国学术史上一段极有光辉之时期也。(关于诸儒学术详情,请阅拙著《近三百年学术史》。)】而清廷虽因势乘便,以一时的兵力,攫夺到中国全国的疆土,亦终不能不顾忌到社会上文化的和平势力,而公开解放其政权。【此即蒙古与满州易地而处,亦不得不然。明末南方一般文化传播,较之南宋已远过;而北方的文化情形,在明代三百年统冶下,较之辽、金沿袭下来的北方,亦不可同日而语。故纵使蒙古人在明末入主中国,恐亦不能不学满洲人的办法。】
清初诸帝努力汉化的程度,亦相当可赞美。
尤其如康熙之好学。年十七、八时、以读书过勤咯血,犹不肯废。初,讲官隔日进讲,帝令改按日进讲。三藩变起,帝犹不肯废进讲之制。修葺宫殿,则移居瀛台,仍令讲官进讲。二十三年南巡,泊燕子矶,夜至三鼓,犹不辍诵。于天文历算,皆所通晓,为清代帝王中第一人。
而屈膝清廷的中国士人,因遗民榜样摆在一旁,亦足使他们良心时时发露,吏治渐上轨道。【师生如孙夏峰之于汤潜庵,朋友如吕晚村之于陆稼书,亲戚如顾亭林之于徐乾学兄弟,此等举不胜举。】清初的政治情况,所以比较明中叶以下犹算差胜者在此。然言世运物力,则实在清不如明。康熙五十年所谓盛世人丁者,尚不及明万历时之半数。
康熙五十年各直省丁口数:
省名 人数 备注
直隶 3,274,870 较万历减99万余。(按:万历六年各省人口统计已详前)
奉天 83,450
吉林 33,025
山东 2,278,595 较万历减335万余。
又屯丁 26,210
山西 1,727,144 较万历减355万余。
又屯丁 33,219
河南 3,094,150 较万历减209万余。
江苏 江苏较万历减641万余。
江宁布政司 1,056,930
又屯丁 33,032
苏州布政司 1,599,535
又屯丁 813
安徽 1,357,829
又屯丁 40,855
江西 2,172,587 较万历减368万余。
又屯丁 2,179
福建 706,311 较万历减101万余。
又屯丁 20,426
浙江 2,710,312 较万历减243万余
又屯丁 4,277
湖北 433,943 较万历减362万余。【连湖南合计】
又屯丁 719
湖南 335,034
又屯丁 1,290
陕西 2,150,696 较万历减187万余。【连甘肃合计】
又屯丁 106,693
甘肃 368,525(民屯)
四川 3,802,689 较万历增70余万。(按:各省人口,惟此一处较万历为增)
广东 1,142,747 较万历减388万余。
又黎丁 1,182
又屯丁 6,736
广西 210,674 较万历减97万余。
云南 145,414 较万历减129万余。
又军丁 29,893
又舍丁 8,394
贵州 37,731 较万历减25万余。
在长期丧乱凋残之余,社会秩序,以比较容易维持。
循而久之,社会元气渐复,清室的帝王便不免渐渐骄纵起来。【如乾隆已不能如康熙、雍正之操心深虑。】
而一辈士人则事过境迁,亦渐渐的腐化。
二、乾嘉盛世之学风
那时的学术文化,却渐渐与政治事业宣告脱节。
江、浙一带,本为南宋以下全国经济文化最高的结集点,亦即是清初以来对满清政权反抗思想最流行的所在。
他们以鄙视满清政权之故,而无形中影响到鄙视科举。【在明季将次覆亡时,已有一辈学者感觉科举之可鄙贱,无实用。】又因鄙视科举之故,而无形中影响到鄙视朝廷科举所指定的古经籍之训释与义训。
因此宋、元、明三代沿袭下来对于古经籍的义训,一致为江、浙新学风所排斥。【亦有因激于乱亡之惨,而猛烈攻击传统学风者,如顾炎武之于王守仁,颜习斋之兼及程、朱等。(时苏州有唐甄,其议论态度与颜相似,可见不论南北,皆激于时变而然。)】因有所谓“汉学”与“宋学”之目。【“宋学”的后面,是朝廷之功令,为科举取士之标准。】
当时江、浙学者间,有不应科举以家传经训为名高者。【如吴学领袖惠栋,其家四世传经。其第一代名有声,字朴庵,明岁贡生。明亡,即足迹不入城市,与徐枋为莫逆交。其子周惕,孙士奇,曾孙即栋,治经皆尊汉儒,遂有“汉学”之称。】亦有一次科第,稍经仕宦,即脱身而去,不再留恋者。【如钱大昕、全祖望等,此辈已到乾隆时代,与遗民渐无交涉矣。】要之,在清代这一辈学者间,实远有其极浓厚的反朝廷、反功令的传统风气,导源于明遗民,而彼辈或不自知。
所以他们反朝廷、反功令的思想不至露痕迹者,一因顺、康、雍、乾历朝文字狱之惨酷,使学者间绝口不谈朝政时事。
清臣不敢自刻奏议,恐以得罪。【清代亦无好奏议。】又不敢记载当代名臣言行。【如尹嘉铨即以著名臣言行录遇祸。】乾隆八年,杭大宗以进士应御史试,偶及朝廷用人不宜分满、汉畛域,即遭严谴,几至不测。放还终身,更不录用。全祖望与杭略同时,著书刻意收罗乡邦宋、明遗民,此其意态之有所郁结,极可想像得之。
二因清代书院全成官办性质,以廪饩收买士气。
袁枚《书院议》谓:“民之秀者已升之学矣,民之尤秀者又升之书院。升之学者岁有饩,升之书院者月有饩。士贫者多,富者少,于是求名赊而谋食殷。上之人探其然,则又挟区区之廪假以震动黜陟之,而自谓能教士,过矣。”按:书院厚其廪饩,卧碑严其禁令,开其为此,抑其为彼,士非愚痴,岂有不知?
一时名儒硕望,主书院掌教务者,既不愿以八股训后进,惟有趋于笃古博雅之一途。
如卢文弨、全祖望、钱大昕、李兆洛等一时通儒,无志仕宦者,惟有居一书院,尚可苟全生业。其所教督,既不肯为科举俗学,又不敢涉于人生实事。明人如良知家社会讲学风气,亦不为清儒所喜。不媚古研经以自藏,复何以自全乎?
三则江、浙一带经济状况,继续发荣滋长,社会上足可培植一辈超脱实务的纯粹学术风气。
明万历六年全国户口六千零八十九万余,而江、浙已占一千零五十万。乾隆时,直隶一省,不敌扬州一府。山西、陕西、甘肃、河南各省,均不敌松江一府。明季以来,江、浙两省藏书家之多,尤胜前代远甚。而扬州为盐商所萃,其经济力量,足以沾润江、浙学士者更大。乾隆朝《四库全书》凡七本,内廷占其四,【文渊在紫禁城内东南隅,文源在圆明园,文溯在奉天,文津在热河。】而江、浙亦占其三。【文汇在扬州,文宗在镇江,文澜在杭州。】此亦可见当时学术偏聚江、浙之一斑。
四则自印刷术发明,书籍流通方便之后,博雅之风,自宋迄明,本已每展愈盛。
唐人博学,以当代典章制度为主,如杜佑《通典》之类是也。宋学之博,远超唐学,只观《通志堂经解》所收,可见宋代经学之一斑。至史学如司马光《资治通鉴》、郑樵《通志》、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其博大精深,尤非唐人所及。而南宋尤盛于北宋。即易代之际人物,如王应麟、胡身之、马端临等,其博洽淹雅,皆冠绝一代。世疑宋学为疏陋,非也。即如朱子,其学浩博,岂易窥其涯涘?明代虽承元人绝学之后,又深中科举八股之害,然博雅之夙,亦且掩且扬。清代考证学,,颇亦承袭明人。社会书本流传既易,博雅考证之学,自必应运而兴。惟宋、明更有气魄大、关系大者镇压其上,故南宋必先数朱、陆,明代必先数阳明,而博古之家,只得在第二、第三流地位。不得谓宋、明学者皆疏陋,至清始务笃实也。惟清儒承宋、明之后,更易为力,又无别路可走,只得专走此一路,遂若清代于此特盛耳。【顾亭林《日知录》尝渭:“自宋之末造,以至有明之初年,经术人才,于斯为盛。自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说亡,十族诛而臣节变。洪武、永乐之间,亦世道升降之一会矣。”而潘次耕序《日知录》,则谓:“自宋迄元,人尚实学,若郑渔仲、王伯厚、魏鹤山、马贵兴之流,著述具在,皆博极古今,通达治体,曷尝有空疏无本之学?明代人才辈出,而学问远不如古。是书(《日知录》)惟宋、元名儒能为之,明三百年来殆未有也。”顾氏《日知录》为后来博雅一派所推,然其师弟子自相称许,亦不过在宋、元之间。然清儒即如吴学惠家,以汉学治经负盛名,其为学亦兼及文史。同时如全祖望、钱大昕等,其文史之学亦皆足继踵宋贤。专以经学夸清儒,亦复失之。】
故江、浙考据汉学,其先虽源于爱好民族文化,厌恶异族统治,带有反抗现实之活气。其后则变为纯学术之探衬,钻入故纸堆中,与现实艳不相干。
三、政治学术脱节后之世变
江、浙学风这一种的转变,虽于古经典之训释考订上,不无多少发明,但自宋以来那种以天下为己任的“秀才教”精神,却渐渐消沉了。至少他们只能消极的不昧良心,不能积极的出头担当,自任以天下之重。
清代虽外面推尊朱子,【自康熙命李光地等编纂《朱子大全书》,至五十一年朱子在孔庙升祠十哲,特表崇重。】但对程朱学中主要的“秀才教”精神,则极端排斥。
乾隆有《御制程颐论经筵札子后》云:“夫用宰相者,非人君其谁?使为人君者,以天下治乱,付之宰相,己不过问,所用若韩、【琦】范【仲淹】犹不免有上殿之相争,所用若王【安石】、吕【惠卿】,天下岂有不乱?且使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而目无其君,此尤大不可也。”以天下为己任,此乃宋、明学者惟一精神所寄,而为清廷所最极端反对。
又如雍正时,谢济世注《大学》,不从《四书集注》本,顺承郡王锡保参其谤毁程朱,雍正批谕渭:“朕观济世所注之书,意不止谤毁程朱。乃用《大学》内‘见贤而不能举’两节,言人君用人之道,借以抒写其怨望诽谤之私也。其注有‘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等语,则谢济世之存心,昭然可见。”九卿议榭罪斩立决,后得旨免死,发往新疆充军。
又乾隆时尹嘉铨案,罗尹罪状,有尹著名臣言行录序列本朝大臣,谕谓:“朱子当宋式微,今尹嘉铨欲于国家全盛之时,妄生议论,真为莠言乱政。”又尹称大学士、协办大学士作“相国”,谕谓:“明洪武时已废宰相,我朝相沿不改,祖宗至朕临御,自以敬天爱民勤政为念,复何事藉大学士之襄赞?昔程子云‘天下治乱系宰相’,止可就彼时阘冗而言”云云。大学士等拟尹凌迟处死,家属缘坐,特旨改绞立决,免其凌迟、缘坐。则清廷之所谓尊程朱者,其情居可见。
他们只利用了元明以来做八股应举得程朱招牌,他们决不愿学者认真效法程朱,来与闻他们的政权。
四库馆臣作四库全书提要,对程朱宋学,均滥肆慢骂。此非敢显背朝廷功令,实是逆探朝廷意志,而为奉迎。东吴惠氏有楹帖云:“六经尊服郑,百行法程朱。”清廷科举功令,只是六经尊程朱而已。另一面则推波助澜,假意提倡江、浙考据之学,务期学者只埋头不张眼,则是百行法服郑也。清廷能自以私意操纵学风,正为其对中国学术文化有相当了解之故。
此等风气,恰恰上下相浃洽,而学者精神,遂完全与现实脱离。应科举觅仕宦的,全只为的是做官,更没有丝毫以天下为己任的观念存在胸中。清代中叶以后学术虽日盛,而吏治却日衰,正为此故。
清代统治中国的传统政策,一面钳制士大夫,【社会中层】而一面则讨好民众。【社会下层】
清代讨好下层平民最有名之著例,莫如丁赋摊入地粮,自康熙五十年以后,永不加赋一事。王庆云《石渠余纪》谓:“清初丁徭之法,悉依明旧。顺治十八年编审,直省人丁二千一百六万有奇,至康熙五十年编审,二千四百六十二万有奇。五十年间,滋生不过十分之二。盖各省未以加增之丁尽数造报也。先是巡行所至,询民疾苦,或言户有五、六丁,只纳一丁,或言有九丁、十丁,止纳二、三丁。于是康熙五十年定丁额,谕曰:‘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亩未广,应将现今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惟五年一编审如故。’雍正初,定丁随地起之法,直省丁赋以次摊入地粮,于是丁徭口赋,取之田亩,而编审之法愈宽。”
今按:以丁归田,其实唐杨炎两税已如此。然自杨炎以后,仍自有差役。王安石令民输钱免役,而绍兴以后,户长、保正催钱复不免。李心传谓:“合丁钱论之,力役之征盖取其四,而一有征事,征夫之事又仍不免,是取其五矣。”及明代一条鞭法,实亦地丁合一也。清之田赋悉照万历年间则例征收,惟除崇祯、天启诸加派,则丁粮固已在租中,而复有丁徭,是正如唐行两税而五代、宋室复有差役也。及将丁粮摊入田赋后,其后仍不断有差役,则亦仍是一种朝三暮四为狙公之赋芧而已。
清代赋役,较之晚明固见轻减,若以与唐代租庸调制之确立一代规模者相比,则未可同日语。且清代此项政制,其先亦起于不得已。其时各直省对丁粮各有积亏,江苏巡抚所属七府五州,自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四年,积亏地丁钱粮至一千十一万。甘肃自康熙末至雍正初,亦亏帑金一百六十余万。清赋本重,民力已竭,故康熙五十年诏,有“户口渐繁,地不加增,民生有不给之虞”之说。此后丁粮既不加征,则惟有摊丁于地之一法。且清初征纳钱粮,照例有“火耗”。【每两加三分。】 官吏舞弊滥收。【据东华录:“康熙二十四年,山西各州、县每两加至三钱、四钱不等。三十六年谕:‘山、陕火耗有每两加至二、三钱不等者。’雍正元年谕:‘火耗日渐加重,每两加至四、五钱。’”】
田文镜最为雍正依信,亦谓:“山东钱粮积亏二百余万,雍正六年应届完限,完不及五成,实由火耗太重,私派太多。”清廷虽时颁禁令,而民间未见实惠。其后乃明定其额而归之公。【当时争者谓:“耗羡归公,即为正项。今日正项之外加正项,他日必至耗羡之外加耗羡。”清廷不纳,而其后果然。】火耗之外又继之以“平余”。【火耗犹可说,平余则明为不平矣。】又复有“重戥”。钱粮又有所谓“浮收”。【始乾隆三十年后。】未几而又有“折扣”。【始犹每石折耗数升,继乃至五折、六折不等。仍有“淋尖”、“踢脚”、“洒散”,多方糜耗。】此皆在雍、乾盛时,更不论中、晚以后也。
则清之讨好民众,固仅胜口惠,与确立一代规模之善政有辨。又清代有捐纳之制,官吏可以赀进。其始盖以初入关,中国士大夫意存观望,清廷藉以网罗社会雄于资财之一部分人,亦可减削一时反对之气势,而补开科取士之所不足。【文官捐始于康熙十三年三藩事起之后,既可不加税而饷足,又以官爵饵社会、安反侧,其用意至深毒。】然其后寖失本意,乃专为弥缝一时经费之急需。捐例大率不出三途:曰拯荒、河工、军需。名器不尊,登进日滥,仕途郩杂。清廷徒守“永不加赋”之美名,而捐例迭开,不啻纵数十、百饿虎豺狼于民间,其害较之加赋为更烈。
但到士大夫腐化了,吏治振作不起来,则民众只有受苦,绝对沾不到惠泽。因此待到士大夫阶层反抗清代的意志渐渐消灭,【即钳制成功,而士大夫趋于腐化。】即下层社会反抗清廷的气焰渐渐炽盛。【因吏治败坏,民不聊生。嘉庆十八年,蒋攸铦疏:“我朝累代功德在民,而乱民愍不畏法,此皆由于吏治不修所致。”可渭道破此中消息矣。】这是狭义的部族政权不可避免的一种厄运。
第四十五章 狭义的部族政治下之民变【清中叶以下之变乱】
一、乾嘉之盛极转衰
清康、雍、乾三朝,比较过的有秩序承平的日子,然到乾隆中叶以后,清室即入衰运。
一、因帝王精神,一代不如一代。乾隆好大喜功,不如雍正之励精图治。雍正刻薄,不如康熙宽仁。惟以国富论,仍以乾隆为最盛。康熙六十一年,户部库存八百余万。雍正间,积至六千余万。自西北两路用兵,动支大半。乾隆初,部库不过二千四百余万。及新疆开辟,动帑三千余万,而户库反积存七千余万。及四十一年,两金川用兵,币帑七千余万,然是年诏称库帑仍存六千余万。四十六年诏,又增至七千八百万。且普免天下钱粮四次,普免七省漕粮二次,巡幸江南六次,共计不下二万万两,而五十一年之诏,仍存七千余万。又逾九年归政,其数如前。康熙与乾隆,正如唐贞观与开元、天宝也。
二、因满族官僚,日益贪污放肆。此与前一事相因而至。满族对中国戒备之心日懈,则其自身缺点劣性日露。乾隆晚年之和珅,为相二十年,所抄家产,珍珠手串二百余,大珠大于御用冠顶。宝石顶数十,整块大宝石不计数。藏金钱、衣服逾千万。夹墙藏金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窖埋银三百余万两。人谓其家财八万万,敌全国当时岁入十年以上。遂有“和坤跌倒,嘉庆吃饱”之谣。其时外省疆吏亦望风贪黩。满臣伍拉纳为浙闽总督,籍产得银四十万有奇,如意至一百余柄。乾隆谓其“如唐元载之胡椒八百斛”。乾隆虽对贪黩时加严惩,然其风终不戢。
三、汉人亦志节日衰,吏治日窳。此复与前一事相因。先论中央。洪亮吉嘉庆四年疏,谓:“十余年来,士大夫渐不顾廉耻。有尚书侍郎甘为宰相屈膝者;有大学士七卿之长,且年长以倍,而求拜门生为私人者;有交宰相之僮隶,并乐于抗礼者。太学三馆,风气之所由出,今则有昏夜乞怜,以求署祭酒者,有人前长跪以求讲官者。翰林大考,国家所据以升黜词臣,今则有先走军机章京之门,求认师生,以探取御制诗韵者。行贿于门阑侍卫,以求传递,代倩藏卷而去,制就而入者。大考如此,何以责乡、会试之怀挟替代?士大夫之行如此,何以责小民之夸诈夤缘?辇毂之下如此,何以责四海九州之营私舞弊?”此则在嘉庆初也。
曾国藩:“十余年间,九卿无一人陈时政之得失,司道无一摺言地方之利弊。”此则在道光朝矣。次论地方。清制,州、县分选、调为二等,而督、抚又得请拣发人员到省试用。故部选之缺,扣留者常十之七、八,铨选之权移于督、抚。督、抚权愈重,州、县包苴愈不可禁。每一缺出,钻营得之者,辄不惜盈千累万之贿,而墨吏日甚一日。外省鬻缺,其弊尤甚于明吏部之掣签。洪亮吉渭:“十余年督、抚、藩、臬之贪欺害政,比比皆是”,是也。又当时道、府官,由州、县起家者十之二、三,由部员外擢者十之七、八。而当时司员则甚少才望。一则由满州之荫生太易,一则由汉员之捐班太多。当时督、抚既多满员贪黩,道、府亦少清望,州、县尚在府、厅、司、道之下,层层管辖,层层剥削,有志节者亦无以自保。故其时读书稍自好者,苟非入翰林得清愿,即退为书院山长,或浮沉朗署,或宁为一教官。故乾嘉经学极盛时期之学者,仕宦率多不达。如是而望州、县之清廉,吏治之振饬,自不可能。章学诚论其时官场贪婪,曰:“上下相蒙,惟事婪赃渎货。始则蚕食,渐至鲸吞。初以千百计,俄而非万不交注,俄而且数万计,俄而数十万、数百万计。”洪亮吉亦曰:“今日州、县之恶,百倍于十年、二十年之前。无事则蚀粮冒饷,有时则避罪就功。”又曰:“吾未成童,侍大父及父时,见里中有为守令者,戚友慰勉之,必代为虑曰,,此缺繁,此缺简,此缺号不易治,未闻其他。及弱冠之后,未入仕之前,二、三十年之中,风俗趋向顿改。里中有为守令者,戚友慰勉之,亦必代为虑曰,此缺出息若干,此缺应酬若干,此缺一岁可入己者若干,民生吏治,不复挂齿颊矣。然吾又尝验之,三十年以前,守令之拙者,满任而归,或罢任而返,其赢余虽不多,然恒足以温饱数世。今则连十舸,盈百车,所得未尝不十倍于前,而不十年,不五年,及其身已不能支矣。”此言夫守令也。
又其言吏胥,曰:“吏胥为官者百不得以。登进之途既穷,营利之念益专。世门望族,以及寒畯之室,类不屑为。其为之而不顾者,四民中之奸桀狡伪者耳。姓名一入卯簿,或呼为‘公人’,或呼为‘官人’。公人、官人之家,一室十余口,皆鲜衣饱食,咸不敢忤其意,即官府亦畏之。何则?官欲侵渔其民,未有不假手于吏胥者。乡里贫富厚薄,自一金至百金、千金之家,吏皆若烛照数计。家之入于官者十之三,入于吏胥者已十之五矣。不幸一家有事,则选其徒之壮勇有力、机械百出者,蜂拥而至,不破其家不止。今州、县之大者,胥吏至千人,次者七、八百,至少一、二百人。大率十家之民不足以供一吏,至有千吏,则万家之邑亦嚣然矣。”此又言胥吏也。
因吏治之不振,而各省遂有所谓“亏空”。其事起于乾隆四十年以后。始则大吏食惏者利州、县之贿赂,偾事者资州、县之摊赔,州、县匿其私橐,以公帑应之,离任则亏空累累。大吏既饵其资助,乃抑勒后任接收。其后循至以敢接亏空为大员,以禀揭亏空为多事。州、县且有藉多亏挟制上司,升迁美缺。自后地方政治,遂惟有所谓“弥补”。宽则生玩,胥吏因缘为奸。急则张皇,百姓先受其累。而民事遂无问者。刘蓉渭:“天下之吏,未闻有以安民为事者,而赋敛之横,刑罚之滥,朘民膏而殃民者,天下皆是。”则天下几何不乱!
四、因户口激增,民间经济情形转坏。乾隆十四年总计,直省人丁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万有,距康熙五十年方三十年余,所增达七、八倍。又三十余年,至乾隆四十八年,为二万八千四百有三万有奇。又十岁,五十八年,为三万七百四十六万。又二十岁,嘉庆十七年,为三万六千一百六十九万有奇。此由丁随地起,自无灭匿之弊,或有增造以博盛世之名者。然乾嘉人口激增,自为事实。洪亮吉《意言?治平篇》:“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然言其户口,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试以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夫妇二人,宽然有余。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已不下二十余人。又自此而曾焉、元焉,视高、曾时已不下五、六十倍,不分至十户不止。隙地闲廛,增六倍、五倍而止矣。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又《生计篇》云:“今日之亩,约凶荒计之,岁不过出一石。今时之民,约老弱计之,日不过食一升。率计一岁一人之食,约得四亩,十口之家,即须四十亩,其宽广即古之百亩也。工、商贾所入,至少者人可余百钱。士佣书授徒所入,日亦可得百钱。是士、工、商一岁之所入,不下四十千。闻五十年以前,吾祖、吾父之时,米升钱不过六、七,布丈钱不过三、四十。一人岁得布五丈,为钱二百;得米四石,为钱二千八百。是一人食力可以养十人。
今则不然,农十倍于前而田不加增,商贾十倍于前而货不加增,士十倍于前而佣书授徒之馆不加增。且升米钱须三、四十,丈布钱须一、二百。所入愈微,所出益广。于是士、农、工、贾,各减其值以求售;布帛、粟米,各昂其值以出市。此即终岁勤动,毕生皇皇,而自好者居然有沟壑之忧,不肖者遂至生抢夺之患矣。何况户口既十倍于前,游手好闲者更数十倍于前。遇有水旱疾疫,其不能束手以待毙也明矣。”洪氏正值乾嘉盛极转衰之际,此两文正为指出当日由户口激增而影响一般生活之最好例证也。
乾隆末叶,民变之事已数见不鲜。
一、乾隆三十九年王伦临清之乱,唱清水教,运气治病,教拳勇,为白莲教之遗。
二、乾隆四十六年甘肃回叛。
三、乾隆六十年湘、桂、苗变。
四、即川、楚教匪。
尤大者为川、楚教匪,直延至嘉庆七年始平。
川、楚教匪徒党二百万,波及燕、齐、晋、豫、秦、蜀诸省。其口号为“官逼民反”,自诡称明裔朱姓。清廷历时九载,军费至二万万两,杀教徒数十万。其兵士、乡勇之阵亡及良民之被难者无计。清廷仅能制胜者,惟恃乡勇与坚壁清野之法。陕西总督长龄云:“团练有益于今日,有大害于将来。”盖满族武力不足平乱,平乱者全赖民间之自力。逮民间自力一旦成长,则狭义的部族政权,再不能凌驾其上也。【又按:雍正八年,鄂尔泰平西南夷乌蒙之乱,始用乡兵。乾隆三十八年,用兵小金川,多用乡兵。自后遂设屯练乡兵,其饷倍于额兵。嘉庆苗事,傅鼐以乡兵功冠诸将。川、楚之乱,文臣如四川按察使刘清,武臣如四川提督桂涵、湖北提督罗思举,皆乡兵功也。洪、杨起事,湘军始以团练卫乡里,盖承历朝乡兵之风而起。】
嗣是复有浙、闽海寇,【十五年定】山东天理教,【十八年定】更互迭起。至道光末年,乃有洪、杨之大乱。
二、洪杨之乱
洪、杨先起,亦以“官逼民反”、“天厌满清”、“朱明再兴”等语为号。农民骚动主因,必由于吏治之不良,再促成之于饥荒。在官逼民变的实况下,回忆到民族的旧恨,这是清中叶以后变乱的共通现象。饥荒可以促动农民,却不能把农民组织起来,要临时组织农民,便常赖于宗教。
秦末东方革命,皆有贵族势力主持,故变乱最像样,有规模。西汉末,如光武以宗室起事,然其先绿林、赤眉等皆饥民集为草盗而已。故骚扰之时期长,社会元气损失大,而成事不易。东汉末年始有黄巾,为民间以宗教结合起事之始。直至清代,十之七不得不赖于宗教之号召。洪亮吉《征邪教疏》:“楚、蜀之民,始则惑于白莲、天主、八卦等教,欲以祈福,继因受地方官挟制万端,又以黔省苗氛不靖,派及数省,赋外加赋,横求无艺,忿不思患,欲借起事以避祸。邪教起事之由如此。”
为要在短期唱乱而临时兴起的宗教,决无好内容。这是农民革命自身一个致命伤。【明太祖其先属于韩林儿,亦以白莲教号召,其后能完全一变为民族的立场,实为明室成事主因。】
因中国疆域之广,饥荒炎歉,只能占大地之一角。而且饥荒有其自然限制,一两年后,情形即变。因一时一地的饥荒而激动变乱,要想乘机扩大延长,势必采用一种流动的恐怖政策,裹胁良民,使他们无家可安,无产可依,只有追随著变乱的势力,这便是所渭“流寇”。【最著者如唐末之黄巢,明末之张献忠、李自成。】这一种变乱,骚扰区域愈大,虐杀愈烈,则裹胁愈多。然而到底违逆民意,依然成为其自身的又一种致命伤。【元末群雄并起,则不须为流寇,此亦见元代政治之普遍黑暗。】
用邪教的煽惑起事,用流动的骚扰展开,这是安静散漫的农民所以能走上长期叛变的两条路子。可惜这两条路子,开始便已注定农民革命的命运,使他们只能破坏,不能成功,除非中途能自己改变。
洪、杨起事的第一因,在其有一种宗教性之煽惑,而将来所以招惹各方面反对,限制其成功,而逼到失败路上去的,便是这一种宗教。
洪、杨因地理的关系,【洪秀全广东花县人,先由嘉应州客民移去。】开始附会采用西洋的耶教。洪秀全“天父、天兄”的造托,一面攫到广西深山中愚民的拥戴,一面却引起传统的读书人之反感。
忠王李秀成《供状》谓:“天王常在深山内藏,密教世人敬拜上帝。亦有读书明白之士子不从,从者俱是农夫寒苦之家,积岁成众。知欲立国深远图者,皆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南王冯云山、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天官丞相秦日昌六人。除此未有人知道天王欲立江山之事。自教人拜上帝之后,数年未见动静。至道光二十七、八年上下,广西贼盗四起,扰乱城镇。各居户多有团练,与拜上帝之人,两有分别。拜上帝人与拜上帝一伙,团练与团练一伙,各自争气,各自逞强,因而逼起。”
其起事既利用上帝之团结,其扩大依然是恐怖裹胁政策的效用。
李秀成《供状》云:“凡是拜上帝之家,房屋俱要放火烧了。寒家无食,故而从他。乡下之人,不知道路,行百十里外,不悉回头,后又有追兵。”这是农民决意叛变从事革命之真供状。
然而他们已与乾嘉以来屡次的变乱不同,他们能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一更重大的影响,正因他们能明白揭举出种族革命的旗号。
太平天国二年,有《奉天讨胡檄》,谓:“满洲之众不过十数万,而我中国之众不下五千余万。以五千余万之众,受制十万,亦孔之丑矣。”当时洪、杨提出种族观念,实为制胜清政府一个最有利之口。又广东有三合会,流行于南洋、珠江流域一带。洪王告人,谓:“三合会之目的,在反清复明。其会组织在康熙朝,目的亦可谓适当。然至今二百年,今日反清可也,复明未见其是。吾既恢复旧山河,不可不建立新朝。”可见民族旧恨,明清之际已往的历史,数百年来流传民间,未尝熄灭。惟洪、杨之起,似乎只可谓利用此种民间心理,而非纯由此发动。所以虽在美、法革命之后,洪、杨诸人依然不脱以前帝王思想之旧习。他们只知援用西方耶教粗迹牢笼愚民,却没有根据西方民主精神来创建新基。此虽似责备洪、杨太苛,然彼辈自始即著意在凭借宗教,并未能更注意到革命政体,这不能不说亦是他们一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