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权力论

_2 伯特兰·罗素 (英)
他在西西里的权力历尽了上述兴衰变化之后,还延续了一些时候。它占领爱吉斯他,把城中较穷的男人全部杀死,并拷打富人,直到他们招出隐藏财富的处所。他有把城中的青年妇女和儿童作为奴隶卖给大陆上的布卢蒂人。
我引以为憾的是他的家庭生活不是完全愉快的。他的妻子跟他的儿子私通。他的两个孙子中一个谋杀了另一个,后来又买同老僭主的仆人在祖父的牙签上涂上了毒药。当亚迦多克利斯知道自己一定要死的时候,他最后干的一件事是召集元老开会,要对他的孙子付酬。但他的牙龈中毒了,疼得不能讲话了。这是叙拉古的公民站起来了。他们没有等他死,就急忙把他送上火葬柴堆。他的财产也没收了。据说,这时恢复了民主政治。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颇与古希腊相似,但混乱情况有过之无不及。哪里有寡头统治的商业共和国,由模仿希腊的暴君专政,有起源于封建制的公侯国家,此外还有教会的国家。除了在意大利,教皇原是受到尊敬的,但他的儿子们却没人尊敬了,于是切萨雷.博尔贾就不得不依靠暴力。
切萨雷.博尔贾和他的父亲亚历山大六世都是重要人物,不仅因为他们本人重要,而且因为他们曾使马基雅维里受到启发。在他们的事业中,由一件克莱顿评论过的事可拿来说明他们的时代。科隆纳和奥尔西尼两大家族几百年来一直是焦黄的祸患。这时科隆纳家族已经衰亡,而奥尔西尼家族还继续存在。当亚历山大六世听到切萨雷用诡计捉到两名奥尔西尼要人的时候,他就和奥尔西尼家族办交涉,邀请他们的领袖奥尔西尼枢机主教到梵蒂冈来。奥尔西尼枢机主教和教皇一见面,立即被逮捕了。枢机主教的母亲为了取得给儿子送食物的特许,送给教皇两千个"杜卡",枢机主教的夫人把教皇垂涎已久的一颗很贵重的珍珠也送给了教皇。可是奥尔西尼枢机主教到底还是死在狱中了,据说是亚历山大六世下令用药酒毒死的。从克莱顿对这一事变的评论,可以看出暴力统治所具有的特性。
"令人惊异的是,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竟没有引起抗议,反而获得完全成功。不过在意大利尔虞我诈的政治中,每件事都要看当事人的本领而定。雇佣兵队长只能顾他们自己,一旦他们被人用不管怎样奸诈的手段撤职之后,便什么都没有了。奥尔西尼和维泰罗佐的覆亡没有引起任何一个政党和行业的义愤,雇佣兵队长的军队在追随其将领的时候是坚强的,一旦将领罢职,兵士就纷纷四散,另行受雇。......大多数人钦佩切萨雷在处理此事时的无比冷静。......没有败坏当时的道德。......大多数意大利人认为切萨雷对马基雅维里说的话有充分的道理。切萨雷说:'对付那些表现为奸诈能手的人,诱骗是很好的办法。'切萨雷的行为,为他的成功所肯定了。"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正如古希腊一样,兼有高度的文明和卑劣的道德。这两个时期都展示了极高的天才和极低的道德堕落,而恶棍和天才彼此并不仇视,利奥纳多曾为切萨雷.博尔贾建筑防御工事;苏格拉底的几个门徒在三十个僭主中最坏的僭主之列;柏拉图的弟子参与了叙拉古的一些可耻事件;亚里士多德娶了僭主的侄女为妻。在古希腊和意大利文艺复兴这两个时期,文艺与谋杀并行发展了大约一百五十年,其后,这一切都被来自西方和北方的文化较低但更为团结的民族所破坏了。在这两个时期政治独立的丧失不仅引起文化的衰落,而且引起商业优势的丧失和悲惨的贫困。
暴力时期通常是短暂的,一般是通过下列三种途径之一而告结束的:第一种途径是外族的征服,例如我们已讨论过的希腊和意大利的情形。第二种是树起稳定的独裁政权,它不久就变成传统的权力;这方面最显著的例子,是从马里厄斯起到安东尼失败止这一内战时期之后的奥古斯都帝国。第三种是新宗教(就宗教一词的最广意义而言)的兴起。这方面的明显例子是穆罕默德统一了先前不断交战的阿拉伯诸部落。大战后,假如俄国有剩余粮食可以出口,国际关系上的暴力也许会由全欧洲实行共产主义而告终。
在权力成为暴力的地方(不仅在国际方面而且在内政方面),取得权力的手段远比在其他地方残暴。关于这一点,马基雅维里有过直截了当的论述。例如,关于切萨雷.博尔贾为防亚历山大六世万一去世而预先采取的自卫措施,他就做过一下颂扬性的记述:
"他决定采取四种办法。第一,消灭已被他废黜了的那些统治者的家族,以去除教皇的口实。第二争取罗马全体士绅的支持,以便靠他们的帮助来抑制教皇。第三使枢机主教团更倒向自己。第四,在教皇逝世之前攫取足够的权力,以便能用自己的力量抵抗最初的冲击。当亚历山大去世时,这四件他已经做好了三件。被废黜的统治者,它能杀多少就已杀了多少,几乎没有逃脱的......"。
这些方法中的第二、三、四种,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采用,而第一种如果用在有秩序的统治时期就不免使舆论震动:英国首相不能指望用暗杀反对党领袖的办法来巩固自己的地位。但在施行暴力的地方,这种道德限制确实不起作用的。
假如一种权力完全因为它是权力而受人尊重,并无其他任何原因,这种权力就是暴力。因此,一旦传统不再为人所承认的时候,原先的传统权力就会变成暴力。由此可见,自由思想与强烈批评的时期容易发展成为暴力时期。在古希腊是如此,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也是如此。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一书的第一卷,曾通过色拉西马克斯之口提出了适合于暴力的理论。当苏格拉底很厚道的企图为正义找一个伦理学上的定义时,色拉西马克斯感到恼火了,他说:"我的学说是:正义不过是较强者的利益。"他接着说:
"每一个政府都制定适合于自己利益的法律;民主政府制定民主法律;专制政府制定专制法律等等。通过这种立法手续,这些政府宣称:为政府本身的利益正是为它们的人民的利益;任何人偏离了这一点,就要按违法和不讲道义治罪。所以,我的好先生,我的意思是:在一切城邦中,只有既定政府的利益才是正义的。而且我认为占优势的力量必然是在政府这方面。所以通过正确推理所得出的结论是:只有强者的利益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是正义的。"
在任何时候,如果这种见解得到普遍承认,统治者就不再受道德上的约束,因为它们为了保持权力所作的一切,不会使人(直接受害人除外)感到震惊。同样,造反的人只因害怕失败才有所收敛;如果他们用残暴手段能获得成功,他们就无需担心自己会因残暴而不得人心。
色拉西马克斯的学说,在普遍承认它的地方,必然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完全靠政府所掌握的直接物质力量来维持其生存。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军人暴政。别的整体只有建立在某种信念广泛流传,激励人们尊重权力分配现状的地方才能使稳定的政体。凡在这方面卓有成效地发挥作用的信念,通常都是经不起理智批判的。在各个不同的时代里,人们曾普遍地承认权力专属于王室、贵族、富人、与妇女对立的男子以及与有色人种对立的白种人。但只是在国民中间的普及,是他们起来不再接受这种权力的限制,于是当权者为形势所迫,不是曲阜就是依靠暴力。有秩序的统治如要获得群众的拥护,就必须找出某种方法以说服大多数人,使他们赞同色拉西马克斯学说之外的其他某种学说。
除利用迷信而外,其他的博得群众对政体拥护的方法我将留待以后的一章加以讨论,这里可以先说几句。第一,用别的方法来博得群众对政体的拥护这一问题不是根本不能解决的,因为在美国它已经解决了(很难说在英国已获解决,因为对君权的尊敬一向是英国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第二,必须把有秩序的统治所具有的优点全面实现出来,这通常包括是精力充沛的人有机会用合乎宪法的手段变成有钱或有权的人。如果某一等级的人,其中不乏精力充沛而有能力的人,但却受到限制,不能投身于他们所想望的事业,那就必然产生不稳定的因素,很可能迟早会引起叛乱。第三,需要审慎采用某种社会公约,它有利于维持秩序,不可露骨的不公正到引起普遍反对的地步。这种公约如果成功,经过一段时间,就会变成传统,并具有传统权力的一切力量。
在近代读者看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并不是很革命的,很难看出何以这本书是一些政府大为震惊。照我想,其主要原因在于它企图把政府权力建立在基于理性的公约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对于君主的迷信尊崇上。卢梭学说在世界上的作用表明,要使人们一致同意把政府权力建立在非迷信的基础之上,乃是困难的事情。如果迷信扫除得非常突然,这也许是做不到的事情,因为在这之先,人们必须有所训练,有所准备,即必须有一些自愿合作的实际经验。重大的困难在于:要维持社会秩序就必须尊重法律,但在市区人民拥护的传统政权之下,尊重法律是办不到的,而且在革命当中,又必须置法律于不顾。不过这个问题尽管困难,还是必须解决,加入社会秩序应该和才智的自由运用并行不悖的话。
这个问题的性质有时被领会错了。但单项出一种在理论家看来不致引起充分的造反动机的政体是不够的;必须找出真能付诸实践的、一旦建立起来就能的得到足够的忠忱拥护以压制或预防革命的政体。这是一个实际的治国才能问题,包括必须考虑全体人民大众的一切信仰和成见。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以为任何一群人只要掌握国家机器,就能靠宣传获得普遍的顺从。这种想法显然有其局限性。在近代,国家的宣传如果违背了民族感情,事实证明,是不会发生力量的,如在印度和1921年以前的爱尔兰就是这样。宣传也很难战胜强烈的宗教感情。对于大多数人的自私自利之心,宣传究竟能克服到何种程度,能持续多久,也还是个疑问。但必须承认,国家宣传已经稳步的愈来愈奏效了,因此取得普遍的顺从这一点,对政府来说也愈来愈容易做到了。上面提出的一些问题要在以后章节里详细讨论,现在只需记在心上就是了。
以上我谈的只是政治权力,但在经济领域内,暴力至少也是同样重要的。马克思认为,除非在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否则一切经济关系都是完全受暴力支配的。与此相反,已故的边沁主义史学家埃利.哈勒维却曾主张,一般地说,一个人所得的工作报酬,正是他本人所认为应值的报酬。我确信,就作家来说并非如此,照我自己的情形看,我总是觉得我写的书价值愈高,人家给我的报酬愈少。如果成功的事业家真正相信他们的工作值得他们所收到的那么多,他们就一定比现在这样子还要愚蠢。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哈勒维的学说也含有真理的成分。在一个安定的社会里,怀有强烈不平之感的人,为数一定不多;因此可以假定,只要经济上没有重大不满,大多数人就不会觉得自己的工资显然太低。在不发达的社会里,一个人的生计决定于他的社会地位,而不决定于契约,因此一个人通常认为凡是习惯的东西都是合理的东西。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哈勒维的公式也是因果倒置了。习惯是一个人对事物感到合理的原因而不是它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权力是传统的;只有当就习惯被推翻或因某种原因而成为批判的对象时,他才变成暴力。
在工业主义的幼年时期,没有规定工资的各种惯例,雇工也没有组织起来。因此,雇主与雇工的关系是在国家所许可的限度之内的一种暴力关系;起初,限度是很宽的。正统派经济学家指导说,不熟练工人的工资总是趋于下降到仅够维持生活的最低水平,但他们没有认识到,这要看工资劳动者是否排除于政治权力和组织利益之外而定。马克思认为这是一个权力问题;但是我想,和经济权力比起来,他把政治权力低估了。工会能大大加强工资劳动者讨价还价的力量,但如工资劳动者没有政治权力,工会就有可能受到镇压。在英国,要不是城市工人丛1868年起有了选举权,工会早就被一系列合法的决议弄得瘫患了。有了工会组织,工资就不再决定于暴力,而是同商品买卖一样,决定于讨价还价了。
暴力在经济上所起的作用,比在马克思学说发生影响以前人们所认为的大得多了。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作用是很明显的。拦路强盗从被劫者身上抢来的赃物,或征服者从被征服国家抢夺的战利品,显然都是宝力的结果。当奴隶还未由于长期习惯而屈服的时候,奴隶制也是这样的。支付一笔款项,在付款人虽然愤恨但仍不得不付时,这笔款项就是用暴力勒索的。这种愤恨发生于两种情况:一是这笔支付不符合习惯;另一种是虽符合习惯,但因看法变了而被认为是不公平的。从前丈夫对妻子的财产有十足的支配权,但妇女运动引起了对于这种习惯的反抗,从而引起了法律的变革。从前雇主对于雇工的工伤事故是没有责任的;但人们在这方面的思想感情变了,也引起了法律的变革。诸如此类的例子多不胜举。
假如一个工资劳动者是社会主义者,他也许觉得他的收入比雇主少是不公平的;在这种情形下,迫使他勉强同意的就是暴力了。经济不平等的老制度是传统的制度,除了反对这种传统的人以外,本来是不会引起愤恨的。因此,社会主义舆论的每一次加强,都使资本家的权力更加成为暴力。这情形类似异端舆论与天主教权力之间的情形。我们已经看到,暴力有其固有的碧海,不同于得到人们默认的权力。因此,社会主义舆论每一次增强都有助于使资本家全力愈益残酷,除非资本家在行使权力是因怀畏惧心理而减少一些残酷程度。假设有一个社会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模式,其中工资劳动者全是坚定的社会主义者,其他人则全是资本主义制度坚定的拥护者,那么,不管哪一方获胜,都不免对对方使用暴力。马克思所预示的这种形势是很严重的。他的信徒们的宣传,就其成功的一面而言,正在促进这种形势的实现。
人类历史上令人深为憎恶的事情--不仅与战争有关的事情,还有其他虽不那么引人注意,但同样可怕的事情--大多和暴力有关。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对刚果的剥削、早期工业主义的恐怖、对儿童的残暴、司法上的酷刑、刑法、监狱、贫民习艺所、宗教迫害、对犹太人的虐待、暴君的各种残忍举动以及今天德国和俄国对政敌的难以置信的不公平待遇--这都是拥抱历来反对无防御的牺牲者的实例。
许多在传统上根深蒂固的不公正的权力,一定在某一时期曾经是暴力。基督教徒的妻子服从她们的丈夫有千百年之久,因为圣保罗说她们应该如此。但是伊阿宋和美狄亚的故事说明,在圣保罗学说被妇女普遍接受之前,男子一定有过许多难处。
权力是非有不可的,不是政府的权力,就是无政府冒险家的权力,在有反抗政府的人或有即使是普通罪犯的时候,甚至暴力也非有不可。不过就广大群众来说,如果人生应该比阴郁悲惨、时时有剧烈恐怖的一生好一些的话,暴力就应当尽量减少。权力的行使,如果要比乱施刑法好的话,就必须受法律和习惯的制约,必须经过慎重的考虑,而且必须托付给那些为了人民利益而受到严密监督的人。
我并不妄想这是容易做到的事。它关系到消灭战争的问题,因为一切战争都是暴力的行使。它关系到消灭世界上引起叛乱的难于忍受的压迫的问题。它关系到提高全世界,特别是印度、中国和日本的生活水平,使之至少达到不景气年代之前的美国生活水平的问题。它关系到不是为了全体人民,而是为了诸如少数民族和罪犯等易于遭受压迫的每个阶层而设置类似罗马保民官的机构的问题。它尤其关系到警觉戒备、有机会弄清事实的舆论的问题。
信赖某个人或某些人的美德是无济于事的。由哲学家当国王的说法早就被认为是痴心妄想而不予考虑了;但哲学家政党的说法,虽属同样荒谬,却被誉为伟大的发现。权力问题,在少数人当政的不负责任的政府里没有真正的解决方案,也没有其他任何捷径可循。这个问题,留待以后的一章再加以讨论。
第七章 革命的权力
我们看到传统的制度可以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瓦解。第一种情况是旧制度所倚为基础的信条和思想习惯已受到人们的全面怀疑;这时,社会内部的团结,就只能靠行使暴力来维持。另一种情况是一种新的信条(必然带来新的思想习惯)愈来愈深入人心,终于强大的足以使一个符合新信念的政府去取代被认为过了时的政府。在这种情况下,新的革命权力所具有的特性,既不同于传统权力,也不同于暴力。诚然,如果革命成功,他所建立的制度不久就成为传统的制度;还有,如果革命斗争是残酷而持久的,他也常常会堕落为争夺暴力的斗争。尽管如此,新信条的信仰者在心理上跟野心冒险家还是大不相同的,前者的影响也往往更重要、更持久。
下面我用四种例证来说明革命的权力:(1)早期基督教;(2)宗教改革;(3)法国革命和民族主义;(4)社会主义和俄国革命。
(1)早期基督教 这里,我只讲基督教对权力和社会组织的影响这方面,除偶尔提到以外,不讲基督教作为个人信仰的哪一方面。
基督教最初是完全没有政治色彩的。在我们今天最能代表基督教原始传统的是基督弟兄会的信徒;他们相信世界末日近在眼前,拒绝参与或承担任何世俗的事物。不过持这种态度只有在小教派里才是可能的。当基督教徒人数增多而教会势力增强的时候,企图对国家发生影响的愿望就不可避免地要滋长起来。戴克里先对基督教徒的迫害一定大大强化了这种愿望。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的动机至今虽不十分清楚,但显然是政治性的动机,这就意味着教会在政治上已经是有势力的了。教会的教义于罗马国家的传统教条两者差别之大使我们必须把君士坦丁时代所发生的革命看成是有史以来最重大的革命。
就权力而论,基督教最重要的教义是:"我们应该服从上帝而不服从人。"这是一条箴言,除犹太人之外,以前还未有过类似的说法。诚然,人们有宗教义务,但除犹太人和基督教徒以外,人们的宗教义务和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并不矛盾。异教徒即使人为皇帝以神明自居是毫无哲理根据的,也愿意崇拜皇帝。反之,在基督教徒看来,无形的真理是至关紧要的;他们相信,假如他们除唯一真正的上帝以外,在礼拜别的东西,就有多入地狱的危险,这还不如殉教,因为殉教是两害中之轻者。
对于应该服从上帝而不服从人这一原则,基督教徒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上帝的旨意可以直接传达到个人的良知,也可以通过教会而间接传达到个人的良知。除亨利八世和黑格尔以外,直到今天还没有人主张上帝的旨意可以通过国家来传达。因此,基督教的这条教义含有削弱国家而赞成个人判断善恶、或加强教会地位的意思。前者在理论上包含无政府主义;后者涉及两个权威,即教会和国家,而教会范围和国家范围如何分界是没有明确原则的。什么是凯撒的?什么是上帝的?一个基督教徒肯定会很自然的说,一切都是上帝的。所以,教会对于权力的要求很可能是国家难以容忍的要求。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冲突从未得到理论上的解决;在教育这类事情上,两者间的冲突还一直延续到今天。
也许有过这样的看法,即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之后教会与国家就会协调一致。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最早信基督教的黄帝是阿里乌斯教徒,而且由于阿里乌斯教派的哥特人和汪达尔人侵入罗马帝国,正统教派的皇帝在西欧的统治时期是很短的。后来,当东方的皇帝信奉天主教已不成问题时,埃及信奉一性论派,西亚许多地方则信奉景教。这些国家中信奉异端的人,欢迎穆罕默德的信徒,因为后者对异教徒的迫害比拜占庭政府对异端的迫害为轻。在同基督教国家的多次较量中,到处都是教会获胜;只有新兴的伊斯兰教让国家权力控制了教会。
四世纪末教会与阿里乌斯派帝国之间冲突的性质,可以拿公元385年女皇查士丁娜与米兰大主教圣安布罗斯的斗争来说明。女皇的儿子瓦伦蒂尼安尚未成年,有女皇摄政,两人都是阿里乌斯教徒。复活节前一周女皇在米兰的时候,"听信了别人的话,认为一个罗马皇帝有权在自己的领土上公开举行他所信奉的宗教的礼拜;于是她要求大主教在米兰城内或近郊让出一座教堂,作为一种适当而且合乎道理的让与。可是安布罗斯的行动是有大不相同的原则指导的。尘世的宫殿固然可以属于皇帝,但教堂是上帝的房屋;而且在他的辖区之内,作为使徒的合法继承人,他本身就是上帝的唯一代理人。基督教的特权,无论是精神方面还是世俗方面,都只有真正信仰基督教的人才能享受。安布罗斯是心安理得的,因为他自己在神学上的见解就是真理和正统教义的标准。主教拒绝跟魔鬼所利用的人举行会商或谈判,并以适当的坚决态度宣称他宁肯殉教也不向邪恶的亵渎圣物的罪行屈服。"
但不久人们就看出他不必担心殉教了。当他被招出席公会议的时候,他后面跟着一大群用户他的愤怒的民众。他们恫吓要侵入皇宫,也许要杀死女皇母子。哥特人雇佣兵尽管是阿里乌斯教徒,也不敢决然作出不利于这样一位圣者的事情。为了避免发生革命,女皇被迫作了让步。瓦伦蒂尼安的母亲永远不能宽恕安布罗斯的胜利;少年皇帝也激动地感叹,说他自己的臣仆准备把他出卖给一个骄横的教士。
此年(386年)女皇再次试图战胜这位圣者。她颁发一道放逐他的敕令。可是他在大教堂里避难;忠实的教徒和教会慈善事业受益人不分昼夜的保护他。为了使保护他的人不打瞌睡,他"让米兰教堂采用一种高深而和谐的唱赞美诗的规定。"他的信徒们的热情受到一些奇迹的鼓舞,便更加激发起来,到了最后,"意大利的软弱君主也觉得自己不能和这天之宠儿竞相争夺了"。
像这样的较量是很多的,它们确立了教会的独立权力。教会获胜,部分由于施舍,部分由于组织,但主要是由于没有强劲有力的信条或情感和它对抗。当罗马对外征服的时候,一个罗马人能够强烈的感到国家的荣誉,因为征服满足了他的帝国自豪感。但到了四世纪,这种情感早已消失了。对于国家的热情,作为能与宗教相比的力量来说,只有随着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才复活起来。
每次成功的革命都是权威受到动摇,并使社会内部的团结更加困难。使教会获得权力的那种革命也是如此。她不但一般的削弱国家的力量,还为以后的革命树立了榜样。再者,曾为早期基督教义中重要成分的个人主义仍然是宗教叛乱和世俗叛乱的危险根源。当个人的良知不能接受教会裁决的时候,他就能在《福音书》中找到拒绝服从的根据:异端可能使教会烦恼,但他并不违背原始基督教的精神。
这是每一种导源于革命的权威所固有的困难。它必须坚持说原来的革命是正当的,但又不能合乎逻辑的说以后的革命一定都是邪恶的。基督教中的无政府主义之火尽管被深深的埋藏起来,但在整个中世纪士气依然保持其活力,到宗教改革时就突然迸发为熊熊烈火了。
(2)宗教改革 从权力观点看,宗教改革在两方面和我们有关:一方面,他的神学上的无政府主义削弱了教会的力量;另一方面,由于削弱教会,他就加强了国家的实力。宗教改革之所以重要,主要是由于它是一个伟大世界性组织垮台的部分原因,而这一组织,久经证明,比任何世俗政府都要强大。路德为了反对教会和过激派并取得成功,不得不借重世俗君主的支持;所以,在希特勒时代以前,路德派教会对于非天主教的政府从未表示过任何不忠。农民革命是使路德宣传服从君主的另一原因。在信奉路德教派的国家中,教会实际上已不再是一个独立权力,而是教人服从世俗政府的宣传机器的一部分了。
在英国,亨利八世以他所特有的旺盛精力和残暴手段把宗教改革抓在自己手里。他宣布自己为英国教会的首领,从而着手使宗教世俗化和民族化。他无意使英国的宗教成为囊括世界的基督教的一部分;他希望英国的宗教为他的荣光服务而不为上帝的荣光服务。通过唯命是从的议会,它可以随意更改教义;它能对不满意这种更改的人毫不费事的处以死刑。修道院的解散给他带来了收入,使它能很容易的消灭天主教徒的叛乱。火药阴谋和蔷薇战争已经削弱了旧封建贵族的势力,他们的头颅,什么时候都可以随他的高兴而砍掉。依靠古老教会权力的伍尔西失败了。克伦威尔和克兰默是亨利的驯服工具。亨利是一个先驱者,他第一次向世界表明:在教会失势的当中,国家的权力能是什么。
要不是在伊丽莎白时代某种与新教相结合的民族主义既必要又有利的话,亨利的攻击也许不能持久。英国为了保存自己,需要挫败天主教的西班牙,于是采取了劫夺西班牙金银运输船这种愉快的自卫方式。此后,英国国教的唯一危险来自左派,而不是来自右派。但是来自左派的进攻也被打败,接着就出现了以下的局面。
贤明国王查理的黄金时代
只有忠忱,没有祸害。
《布雷的牧师》这首歌曲说明新教国家对教会的胜利。只要信教自由还被认为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唯一可以取代教皇和公会议的权威的就是埃拉斯都主义了。
但是埃拉斯都主义决不能使怀有强烈个人宗教信仰的人感到满足。在有无涤罪所这类问题上,要求人们服从议会的决定,就未免有些荒诞。独立派认为国家和教会都不是神学上的权威,而主张个人有判断的权力,结果也就是主张信教自由。这种观点很容易和对世俗专制主义的反抗联系起来。假使每个人在宗教上都有自己做出判断的权利。难道他就没有其他的权利吗?政府对与平民的行为,难道就没有可以制定的范围使之合法吗?于是,又失败的克伦威尔的信徒们带过大西洋的人权学说,经杰斐逊纳入美国宪法,后来又被法国革命带回欧洲。
(3)法国革命和民族主义 从宗教改革直到1848年,西方世界一直处于可称为人权革命的动荡之中。1848年,人权革命运动在莱茵河东岸开始转化为民族主义运动。两者间的联系,在法国从1792年起就有了,在英国从一开始就有,再没有则开始于1776年。运动中的民族主义方面逐渐压倒了人权主义方面,但最初后者要比前者重要。
在我们的时代,人们惯常把《人权宣言》视为一纸肤浅的十八世纪辞藻而加以嘲讽。诚然,从哲学上来研究,这种学说是难以辩解的,但从历史以及实际效用看,它是有用的。我们所享受的许多自由,就是在这个学说的帮助下赢得的。一个功利主义者虽然很难接受'权利'的抽象概念,但能用下面的说法陈述在实际目的上和《人权宣言》同样的学说:"如果每个人在某已确定的领域之内能随心所欲的自由行动而不受任何外在权威的干涉,那么,公众全体的幸福就增加了。"《人权宣言》的鼓吹者对司法也很感兴趣,他们主张非经过适当的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或自由。这个意见,不论真假,在哲理上倒不是荒谬的。
《人权宣言》的学说从他的根源和思想感情来看显然是反政府的。一个专制政府下的臣民认为他应有随意选择信仰的自由,应有一一切合法方式经营业务而不受官僚政治干涉的自由,应有跟所爱的人结婚的自由,并应有反抗外国统治的自由。如果需要政府做出决定,这些决定--《人权宣言》的鼓吹者坚持认为--应该是多数人或其代表作出的决定,而不应是专横霸道的或单纯传统的权威(例如国王和教士)作出的决定。这些见解逐渐盛行于文明世界并产生自由主义的特殊心理,它对政府的行动总是抱着一定的怀疑态度。
个人主义和新教在逻辑上和历史上都有明显的关系。新教虽然在得到权力的时候常常把它的教义放弃,但在神学领域内是维护它的教义的。通过新教,个人主义和早期基督教以及早期基督教对异教国家的敌视都有关系。由于基督教涉及个人灵魂,所以个人主义和基督教还有较深的关系。根据基督教的伦理,国家的任何需要都无从证明当局逼人为恶时有道理的。教会主张:如果婚姻的双方有一方是受强迫的,婚姻即属无效。甚至在宗教迫害这一问题上,它的理论也是个人主义的;迫害的目的在于引导信奉异端的个人放弃他以前的信仰而进行忏悔,并不在于为社会谋求利益。康德认为每个人的本身就是目的,这一学说就是从基督教教义引申出来的。在天主教会里,权力的长期发展已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早期基督教的个人主义;但新教教派特别是那些比较偏激的新教派别,又恢复了个人主义,并把它应用在政治学说上。
当革命的信条和传统的信条相互争端的时候(如在法国革命中所发生的那样)政府这家与被征服者的权力是暴力。革命的拿破仑军队把新信条的宣传力量,以欧洲前所未见的规模和暴力结合起来,这对欧洲大陆人的想象力所产生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传统的权力到处受到雅各宾党人的挑战,然而能使这种挑战收到效果的是拿破仑的军队。拿破仑的敌人们为了保卫古老的弊政而进行战斗,在最后取得胜利的时候,建立了一个反动的体系。在这些人的愚蠢镇压之下,拿破仑的凶残酷虐和横征暴敛反而被人淡忘了。"大和平"死气沉沉,使得战争似乎是辉煌壮丽的,刺刀似乎是自由的先驱。在神圣同盟年代里,对强暴的拜伦式崇拜盛行起来,逐渐形成人们的日常思想。这一切都可追溯到拿破仑的暴力以及他和法国革命时期求解放的战斗口号之间的关系。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成功,和斯大林的成功一样,都应归功于罗伯斯庇尔和拿破仑两人。
革命的权力,如拿破仑的情形所显示的,很容易堕落为暴力。诚然,敌对的狂热不论是在对外征服中相冲突,或在宗教迫害中相冲突,或在阶级斗争中相冲突,都和暴力有所区别,因为这是追求权力的不是个人而是集体,并且追求权力也不是为了集体本身而是为了实现集体的信条。但是既然用权力作手段,而且在长期斗争中目的又容易被人遗忘,因此狂热就有逐渐变成单纯追求胜利的趋势,特别是斗争持久而又激烈时,就更是这样。所以革命权力和暴力两者间的区别往往不像乍看起来那么大。在拉丁美洲,反抗西班牙的斗争起初是有自由党人和民主主义者领导的,但结局却在大多数地方建成了一系列有兵变间隔开来得不稳定的军事独裁政权。只有在革命的信仰坚强而普遍、胜利的到来又不太迟缓的情况下,人们的合作习惯才能经得住革命的冲击而保持下来,并使新政府建树在人们的赞同之上而不再单纯的武力之上。一个没有心理为新的政府必然是一个暴虐的政府。
(4)俄国革命 现在判断俄国革命在世界史上的重要性为时还锅灶,我们还只能讲讲它的某些方面,像早期基督教一样,它所宣传的主义是国际性的,甚至是反民族的。他基本上是政治的,在这一点上它像伊斯兰教而不像基督教。可使它的信条中至今竞争名唯一有效的部分是对自由主义的挑战。直到1917年11月为止,只有反动派才反对过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者,和其他进步人士一样,也主张民主、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以及自由党所使用的别的政治工具。但当苏维埃政府多到权力的时候,它却恢复了天主教会极盛时的教义,那就是:传播真理是当权者的职责,既用正面教育的方法也用镇压一切与之竞争的教义的方法。这当然就要建立一个不民主的独裁政权,靠红军维持其稳定。新的东西是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合并,这就是政府的控制有可能大大增强。
共产主义学说中有关国际的部分,已经证明为无效,但对自由主义的否定,却获得异乎寻常的成功。从莱茵河一直到太平洋,自由主义的主要学说几乎到处遭到唾弃。首先是意大利,然后是德国,都采用布尔什维克的政治权术;甚至在仍然保持民主政体的国家中,自由主义信仰也丧失了它的热力。例如,当一所公共建筑被人放火烧掉以后,自由主义者主张应由警察和法庭努力找出真正的罪犯,可是思想现代化的人就和尼禄一样主张用捏造的证据把罪名加在他个人所不喜欢的任何一批人的头上。关于言论自由这类的东西,这种人也和圣安布罗斯一样,主张只应归自己的一帮所有,而不应归于其他任何帮派。
这种学说的效果是把整个权力先变为革命的权力,然后经理必然的若干阶段再变成暴力。这种危险近在眼前,但如何加以避免,留待以后讨论。
自由主义的衰落有许多原因,有技术方面的,也有心理方面的。在战争技术中,在生产技术中,在强化了的宣传设备中,以及在本身就是自由主义学说产物的民族主义中,都可以找到这些原因。这一切原因,特别是在政府既有政治权力又有经济权力的情况下大大加强了政府的权力。我们这个时代的关于个人与国家关系的问题是新的问题,洛克和孟德斯鸠不能帮我们解决。现代社会,像十八世纪的社会一样,如果要有幸福和繁荣,就必须让个人的创造力有一个活动范围,但这个范围必须重新规定而且必须用新方法加以保障。
第八章 经济权力
经济权力和军事权力不同,它不是原始的而是派生的。在国内,经济权力依靠法律;在国际上只有发生小问题时它才依靠法律;在发生重大争端时,它就依靠战争或战争威胁。人们惯常不加分析的承认经济权力,以致现代人在说明历史进展的原因时,并不强调战争和宣传,而过分的强调了经济。
除劳动者的经济权力而外,其他一切经济权力,归根结底都是能够决定(如果必要的话用武力决定)谁可以在某块土地上立足并有所投进和有所汲取的权力。有时候这是很明显的。波斯南部时有之所以属于英波石油公司,是由于英国政府明令禁止其他任何人侵犯它,而英国政府有一直强大,能过贯彻它的禁令;但如英国在一场重要战争中打败了,这里的是有所有权就很可能发生变化。罗得西亚采金区之所以属于一些富翁,是因为英国民主政府认为和洛本久勒作战来是这些人发财是值得的。美国石油之所以属于某些公司,是因为它们对于油田享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而美国武装力量有准备随时执行纪律;至于油田的原主印第安人之所以不再有合法权利,是因为它们在战争中打败了。洛林铁矿属于法国公民还是属于德国公民,要看两国在最近的战争中谁是胜者;如此等等。
但这一分析也适用于不那么明显的情况。为什么佃农必须为他租佃的土地交纳地租?为什么他能出卖他的农作物?它必须交纳地租,因为土地"属于"地主;而地主能享有土地,因为他通过购买或继承而取得这块土地。如果我们把他的权利的历史更像上追溯,我们最后就一定会追出用强制力取得这块土地的某个人。这种强制力不是一个国王为施恩于某一个朝臣而行使的专断权力,就是向萨克逊任何诺曼人那样的大规模征服。在介于这两种暴力行为的间隔期间国家权力用来保证所有权的合法转移。土地所有权就是决定允许谁在这块土地上立足的权力。为了取得这种许可,佃农必须交纳地租;交纳了地租,他就能出卖他的作物。
工业家的权力也属于这种性质。他的权力,归根结底在于闭厂,就是说,在于厂主能够要求政府出力来禁止未经许可的人进入他的工厂。在某种舆论之下,政府可能不情愿执行厂主在这方面的吩咐;结果,留厂罢工就成为可能。一旦罢工得到政府的宽容,所有权就不完全属于雇主,而由雇主在某种程度上和雇工分享了。
信贷比别种经理权力更加抽象,但无本质的区别。信贷依靠合法权利把剩余的消费商品从生产者转移给从事非直接生产性工作的人。私人或公司借了钱,债务的履行可由法律强制,但如借方是政府,最后的制裁力就是别国政府的军事力量了。这种制裁可能失败,如在革命后的俄国那样;制裁失败时,借方就干脆取得贷方的财产;例如,在俄国有权决定谁能进入勒拿采金区的,不是战前的那些股东,而是苏维埃政府。
这样,私人经济权力就依靠本国政府(按照谁应获准在某块土地上立足的一套规定)在必要时作出行使武力的决定。至于政府的经济权力,则部分依靠自身的武力,部分依靠别国政府对条约和国际法的尊重。
经济权力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交互作用的关系;这就是说,一群人可以联合起来取得军事权力,而取得军事权力之后,又可以占有经济权力。事实上,最后取得经济权力,可能就是他们联合的原始动机,例如,你不妨看一看1849年在加利福尼亚以及稍后几年在维多利亚的淘金热所形成的半无政府状态。那时,一个人虽已占有从他自己的租借地上合法得到的黄金,但在他把黄金存入银行之前,还说不上有了经济权力,因为他又被人抢劫和被人暗杀的危险。在十足的无政府状态下所有的人互相斗争,除了神枪手能够开枪自己防御每一个来犯者外,黄金堆谁也没有用;即使对神枪手来说,黄金也只能是赏心悦目的东西,因为它能以谋杀的威胁满足自己的需要,不必支付任何代价。这种情况,(在人口非常稀疏以采集食物为生的地区也许是例外),必然是动荡不安的。没有防止侵占土地和盗窃作物的办法,就不可能有农业。显然,有多少有几分教化的人(如涌向金矿的人)所构成的无政府社会很快就会形成治安维持会那样的政府。精力旺盛的人将联合起来,防御别人对他们进行掠夺。假如没有外力干涉,他们也许会掠夺别人,不过他们会有所节制,以免杀死生金蛋的鹅。例如他们也可保护别人,从被保护人的进项里收取一部分报酬。这就叫做所得税。一旦有了章程,规定给予保护,军事力量的统治就打扮成法律的统治,无政府状态也就不复存在了。不过法律和经济关系的最终基础依然是治安维持会的军事权力。
历史的发展当然盒以上所说的不同,因为历史的发展是渐进的,而且赖以发展的人,通常不是曾在比当时更为文明的制度下生活惯了的人。虽然如此,在有外族征服的时候,特别是政府这是一个小的少数民族的时候,仍然有和上面所说十分类似的情形发生;土地所有权的起源也通常能够回溯到某次这类的征服。在国际经济关系上,我们尚未达到以治安维持会初次形成为标志的那个阶段:每一较强的国家仍然各自以死亡的威胁来向较弱的国家榨取金钱。英国最近在石油问题上同墨西哥的交涉就是例证,更确切地说,如果没有门罗主义,就会成为例证。凡尔赛和约有关赔偿的条款是更有力的例子。不过文明国家内部经济制度的法律根据是复杂的。教会的财富以传统为依据;工资劳动者在某种程度上从工会主义和政治行动中得到益处;妇女和儿童的权利则以社会上的道德观点为依据。但是不管国家制定什么经济规章,幕后的军事权力在执行规章时总是不可缺少的。
国家制定的关于私人的规章,构成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部分法律,和其他部分一样,只有得到舆论支持才能生效。遵照摩西第八诫,舆论谴责盗窃,并解释"盗窃"的意思是用法律认为有罪的方法来取得财物。因此,私人经济权力的根本依据是舆论,也就是公众对盗窃的道义谴责和让法律给盗窃下定义的思想感情。在这种思想感情薄弱或不存在的地方,财产就遭到危险;例如,斯大林在创业之际就是作为一名义盗为共产主义的利益而进行盗窃的。我们已看到教皇权力如何解除了人们第八诫的道德责任,从而使它能够控制十三世纪的意大利银行家。
国家内部的经济权力虽然起源于法律和舆论,但也容易获得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它能通过贿赂来影响法律,也能通过宣传来影响舆论。它能使政客承担一些妨害他们自由的义务。它能以引起财政危机来进行威胁。不过它能做到的也有很明确的界限。凯撒靠债主的帮助取得权力,他们知道,除非帮他获得成功,否则债务没有偿还的希望;但到凯撒成功的时候,他却有足够的权力来使他们的希望落空。查理五世向富格尔家族街道购买皇位所必需的款项,但他做了皇帝之后,就拒不认账,富格尔家族也就丧失了他们所接触的金钱。在我们今天,伦敦商业金融街为帮助德国复兴有了类似的经验;提森为帮助希特勒取得权力也是这样。
我们来研究一下民主国家中财阀的权力。除在早期招进,人数很少以外,财阀没能把亚洲工人招进加利福尼亚和澳洲。他们没能摧毁工会主义。他们,特别是英国财阀,没能避开国家向富人征收的重税。他们也没能阻止社会主义的宣传。但与此相反,财阀却能阻止社会主义者组成的政府实行社会主义;假如政府一意孤行,财阀便能制造危机,进行宣传,搞垮政府。如果这些手段不能见效,财阀还可以煽起内战来阻止社会主义的建立。这就是说,在争端简单、舆论明确的情况下,财阀是没有权力的;但在舆论不明确或为争端的复杂性所困惑的时候,财阀就能得到所期望的政治效果了。
工会权力和富人权力相反。工会能排斥有色人种的工人,能防止自身的消灭,能保住沉重的遗产税和所得税,并能保持自己的宣传自由。但工会至今还不能实现社会主义,也不能使他们所喜欢而为全国多数人所不信任的政府保住政权。
因此,在民主政治中,影响政治决策的经济组织的权力是受舆论为限制的,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甚至很强烈的宣传也不能动摇舆论。在有民主政治的地方,民主政治的现实性比许多反对资本主义的人所愿意承认的要大。
尽管法律所规定的经济权力最后依靠的是土地所有权,但在现代社会里,享有最大部分经济权力的人,并非名义上的土地所有者。在封建时代,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人就有权力。他们能用劳工法之类的手段来处理工资问题,能拥有组织的扼杀手段来对付短期的信贷力量。但在工业主义已经发达的地方,信贷比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更有势力。地主借钱了(借的也许精明也许愚蠢),这样他们就依赖银行了。这是寻常的事,一般认为完全是生产技术发生变革的结果。不过事实上,印度也有着类事情发生,而印度并无现代农业,因此可以看出,这完全是国家执行法律的权力和决心的结果。在法律不是全能的地方,放债的人往往被债户谋杀,谋杀的同时还烧毁作为负债证据的一切文契。自从有了乐于放债的人,凡与土地有联系的人,上自王公下至农民,都沉溺于借债之中了。不过只有在法律得到尊重和贯彻执行的地方,债务人才不得不连续支付利息,直到他败落为止。在他败落之后,有地产而来的经济权力就从借债人转移到放债人的手里。在现代社会里,放债的人通常是银行。
就现代大公司而言,所有权和权力也决不是一定联系在一起的。关于这一问题,又一部很重要的著作就其对于美国的影响作过权威性的研究;这就是伯利和米恩斯合著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1932)。作者主张,虽然所有权是离心的,但经济权力是向心的。他们经过仔细彻底的调查,得出结论说,两千个死人控制了美国工业的一半(该书第33页)。他们认为现代的总经理跟从前的国王和教皇相类似。照他们的意见,在了解总经理的动机问题上,把总经理当作亚历山大大帝这类人物来研究,要比把他作为亚当.斯密书中小商人的后代来研究会了解的更多些。他们说,权力集中与这些庞大的经济组织,是同集中于中世纪教会或近代民族国家相类似的;权力如此集中就是公司能和国家分庭抗礼了。
怎样会产生这种权力集中是很容易了解的。例如,铁路公司的普通股东在铁路的管理方面没有发言权;在理论上他在铁路管理方面的发言权可能同选举国会时普通选民在管理国家方面所享有的发言权一样大,但实际上,他的权力还没有这么大。铁路的经济权力掌握在很少几个人手里,在美国,它一向掌握在一个人手里。在每个经济发达的国家里,握有一部分权力的都是一小群人。有时候这伙人是私人资本家,如在美国、法国和英国;有时候是政客,想在德国、意大利;后一种情况发生在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合一的地方。经济权力集中于少数人之手的的趋势,已是平常的趋势;但它不仅表现在经济权力方面,就是一般的权力亦复如此。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合一的制度比起两者分立的制度,处于更发达的阶段,正如钢铁托拉斯比起互相竞争的若干小钢铁公司属于更发达阶段一样。不过,我现在还不打算论述极权国家。
拥有经济权力可能因此就有军事权力或宣传权力,但与此相反的过程也同样容易发生。最初,就国家关系而论,军事权力通常是其他权力的来源。亚历山大不如波斯人富有,罗马人也不如迦太基人富有,但因作战获胜,征服者就使自己比敌人富有了。穆斯林在开始东征西讨时比拜占庭人穷得多;条顿族征服者也比那西方帝国穷。在所有这类情况下,军事权力是经济权力的来源。至于在阿拉伯民族内部,穆罕默德及其家族的军事与经济权力则导源于宣传;西方教会的权力和财富也来自宣传。
有些国家因其经济实力而获得军事权力。在古代,希腊滨海城邦以及迦太及时最显著的例子;中世纪有意大利城市共和国;在近代则先有荷兰后有英国。在所有这些例子中,经济权力都是以商业为基础,而不以拥有原料为基础,只有英国在工业革命以后稍有不同。有些城邦和国家,建有技术和地理优势,得以垄断一部分商业(仅有地理优势还不够,这可从十七世纪西班牙的衰落看出来)。从商业获得的财富,一部分用来招募雇佣兵,这部分财富就成为获得军事权力的手段。不过这种方法有它的缺点,既有不断发生兵变或大规模叛乱的危险。为了这一理由,马基雅维利不赞成雇佣军制度,主张军队应由公民组成。这个主张对以商业致富的大国来说是正确的,但对希腊城邦或意大利的小共和国来说就不适用了。以商业为基础的经济权力,只有在它属于一个大共同体或比邻近地区要文明得多的共同体时,才能是稳固的。
但是现在商业已经失去了它的重要意义。由于交通工具的改进,地理位置已经不如过去那样重要;由于帝国主义的形成,许多重要的国家也不如过去那样需要对外贸易。经济权力在国际关系上的重要形态现今是占有原料与粮食;而最重要的原料是战争所需要的原料。这样,军事权力和经济权力就难以区别了。以石油为例,一个国家没有油田就不能打仗;但不能打仗就不能占有油田。波斯的油田对波斯人是无用处的,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军队;德国的武装力量对于德国人也将无用,除非他们能获得油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可招致失败。在粮食问题上有类似的情况:一部强大的战争机器需要国内巨大的人力物力脱离粮食生产,所以要依赖军事力量来控制广大的肥沃地区。
在过去,经济权力与军事权力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的密切相连。没有发达的工业和取得粮食和原料的办法,国家就不可能强大。反之,国家必须依靠军事力量才能取得本国所缺乏的原料和粮食。在大战期间,德国依靠军事征服取得了罗马尼亚的石油和乌克兰的粮食;从热带殖民地取得原料的国家,也是靠自己的或盟国的军事力量保持它们的殖民地。
宣传在国家权力方面所起的作用,随着教育的传播而加强了。在现代战争中,一个国家除非它的大多数人民甘愿忍受困苦并有许多人民甘愿赴死,否则是不能获胜的。为了使人民如此心甘情愿,统治者就必须是人民相信,战争是为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确实重要得值得为之牺牲的事情。宣传是使协约国在大战中获胜的重要原因。它也几乎是苏维埃在1918至1920年间获胜的唯一原因。显然,引起军事权力与经济权力合二为一的因素,同样也能促使两者和宣传权力趋于统一。事实上,一切权力都有结合在某个单一组织里的趋势,这个单一组织必然就是国家。除非反作用的力量发生作用,各种权力间的区别,很快就会成为今有历史意义的事物了。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研究一下马克思主义已经使人熟悉的一个见解,即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是造成阶级战争,最后阶级战争将支配一切形态的冲突。要揭示马克思的见解决非易事,但它似乎是认为:在和平时期,一切经济权力都属于地主和资本家,他们最大限度的剥削受其支配的人,因此激起无产阶级的反抗。无产阶级是广大的多数,一旦联合起来,将在战争中获胜,并制定一套制度,把导源于土地和资本的权力转归全体社会所有。不管这样的说法是否原本原样的马克思学说,它大体上是今天共产党人的学说,所以值得研究。
一切经济权力都属于地主与资本家,这意见虽然大体上正确,并且知道现在我也这样假定,但它有很大的局限性。地主和资本家没有工人就没有办法,因此,足够坚决和广泛的罢工能使工人获得一部分经济权力。罢工的可能性已是人人熟悉的论题,我就不多说了。
发生的第二个问题是:事实上资本家会对他们所支配的人剥削到极点吗?资本家如果精明审慎,就不会这样做,因为他们正是害怕马克思所预料的那种结局。如果让工人也分享一点幸福,他们就能防止工人成为革命工人。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美国,美国的熟练工人大体上都是保守的。
无产阶级是多数这一假定也颇成问题。在自耕农占优势的农业国家里,这肯定是不正确的。在有大量固定财产的国家里,许多人从经济观点看是无产者,但在政治上却占在富人一边,因为他们的就业取决于奢侈品的需求。所以假使发生阶级战争,无产阶级也绝非必胜无疑。
最后一点:在紧急关头,大多数人觉得他们忠于他们的国家胜过忠于他们的阶级。情形虽不见得总是如此,但自1914年以来,还没有改变的迹象;在1914年,几乎一切名义上的国际主义者都变得爱国而好战。所以阶级战争,虽然仍是遥远的将来可能发生的事,但在民族主义战争的危险还像现在这样大的时候,是难望其发生的。
也许可以说,现今西班牙内战及其在别国所引起的反响,证明阶级战争如今压倒了民族主义的考虑。但我认为事态的发展不能证实这个看法。德国和意大利支持佛朗哥,有他们民族主义的理由;英国和法国反对佛朗哥,也有他们民族主义的理由。诚然,决定英国政府的行动的不仅仅是民族利益,因此,英国反对佛朗哥至今比单纯由民族利益决定政府行动要缓和得多,因为保守党自然是同情佛朗哥的。不过,一旦摩洛哥的矿产或地中海上控制权这类事情成为问题,英国的民族利益还是要凌驾政府同情之上的。尽管俄国发生了革命,世界列强的组合如今又和1914年以前一样了。自由党人不喜欢沙皇,保守党人不喜欢斯大林;但无论爱德华.格雷爵士还是艾登先生都不能允许这类爱好问题来妨碍对英国民族利益的追求。
总结本章所论,一个军事单位(可能由几个独立国家组成)的经济权力,依赖于:(1)它保卫自己领土的能力;(2)它威胁别国领土的能力;(3)它占有原料、粮食以及工业技术的情况;(4)它对其他军事单位所需的物资和服务的供应能力。在这一切当中,军事因素和经济因素是纠结在一起的。例如日本但靠军事手段在中国获得原料;这些原料又是巨大军事力量所必需的。英国和法国以同样的方式获得了近东的石油。不过加入这些国家原先没有相当发达的工业,这都是不可能的。随着战争越来越机械化、科学化,经济因素在战争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加。但是,要说经济资源占优势的一方定操胜算,那还是靠不住的。在激发民族感情上,宣传的重要性已经增加得和经济因素一样了。
在一国内部的经济关系上,法律对于可能发生的榨取别人财富的行为订有限制。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必然全部或局部的垄断别人所系求得某种东西。垄断全能由法律创设;例如专利权,版权以及土地所有权。垄断权也能有联合组织,例如托拉斯和工会之类的组织创设。除了私人或私人团体能通过讲价还价从事榨取以外,国家有权用强制手段来取得它所认为必须的任何东西。有势力的私人团体能有十国家把这种权利以及作战的权力,照有利于它自身而不一定有利于整个国家的方式加以运用。它们也能使法律成为近于它们自己是有利的,例如只承认雇主的组合而不承认工资劳动者的组合。这样,个人和团体享有的经济权力实际究有多少,决定于军事力量与宣传影响的程度,和决定与经济学通常所考虑的那些因素的程度一样大。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科学,是不现实的,用它指导实际行动,是要把人们引入歧途的。经济学是一门更广阔的学问,即权力科学的一个成分,不过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成分。
第九章 支配舆论的权力
舆论是万能的,其他一切权力形态皆导源于舆论--这个见解容易说明。军队一无是处,除非兵士相信他们为之战斗的事业。如系雇佣兵,除非他们确信指挥官有能力领导他们取得胜利。法律不能实行,除非得到普遍的尊重。经济制度要靠大家尊重法律。驾驶一般公民不反对伪造,试问银行业会出现什么情况?事实证明宗教方面的意见往往比国家更有力量。在任何一个国家里,如果大多数人赞成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就行不通了。根据这些理由,可以说在一切社会事务中舆论是最终的权力。
不过这仅仅是一半真理,因为它忽略了形成舆论的力量。舆论固然是军事力量的主要因素,但军事力量也可以制造舆论。如果几乎每一个欧洲国家都还信奉十六世纪晚期它们的政府所信奉的宗教:这里的主要原因一定在于这些国家使用武装力量控制了宗教上的迫害和宣传。照传统的看法,舆论是心理原因形成的;但此看法只有心理原因作为直接原因才是正确的;通常都有武力在幕后为某种信条服务。
但是信条从来没有在一开始就有武力受其支配;要产生广泛传播的舆论,第一部必须单靠说服的办法。
这样,我们就有一个交互的过程:一开始,单纯的说服引起少数人改变他们的想法;然后,用武力确保社会中其余的人都能接触到正确的宣传;最后绝大多数人有了真诚的信仰,因而又无必要行使武力。有些舆论从未超出第一阶段;有些达到第二阶段,而以后就失败了;另外一些在这三个阶段都取得了成功。教友派从未跨出说服的阶段,其他非国教徒在克伦威尔时代曾获得国家武力的支持,但夺取权力以后,却在宣传方面失败了。天主教会,经过三百年的说服劝导,在君士坦丁时代俘获了国家,然后用武力建成了一个宣传体系,使几乎所有的异教徒都改信基督教,并使基督教能在蛮族入侵之后还继续存在。马克思主义者的信条,在俄国即使还没达到第三阶段也已到了第二阶段,在其他各处则仍处于第一阶段。
可是,还有在任何阶段都不借助武力而能影响舆论的重要实例。在这些例子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科学的兴起。今天在文明国家里,科学是受到国家鼓励的,但在它的早期并非如此。伽利略被迫取消了自己的见解;牛顿被任命为造币厂长,从而被制止翻供;拉瓦锡被送上了断头台,理由是:"共和国并不需要学者"。然而这些人以及像他们那样的少数几个人,却是近代世界的缔造者。它们对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之大超过其他任何名垂青史的人。连耶稣和亚里士多德都不例外。另外只有一个人其影响之大可与这几个人相比,那就是毕达哥拉斯,但究竟有无毕达哥拉斯其人,尚成问题。
现今人们关于贬低理性作为人类事务中的一种力量,但科学的兴起是一个不可辩驳的反面论证。科学认识向理解力强的外行人证明了某种理智的见解有组与军事威势和财富的增长。军事威势和财富是人们渴望达到的目的,以致新的理智见解战胜了中世纪的见解,尽管有传统力量、有教会财力,还有与天主教神学联系在一起的思想感情。世人不再相信约书亚曾使太阳停止不动,因为哥白尼的天文学对航海业有用;世人摒弃了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因为伽利略的落体理论是炮弹的弹道可以计算;世人也否认了洪水的传说,因为地质学对于矿业有用;如此等等。现在公认科学对于战时与和平时期的工业都是不可缺少的;没有科学,国家就既不能富也不能强。上述科学对舆论所发生的影响纯粹是依靠事实的:科学的一般理论可能有问题,但科学技术的成果则是有目共睹的。科学赋予白种人支配世界的权力,只是在日本人有了技术以后,这种权力才开始丧失。
从以上事例,我们对于一般的理性力量可以有所理解了。就科学说,理性克服了偏见,因为里行为实现当前的目的提供了手段,而且因为理性提供手段的证据是不容置疑的。认为理性在人类事务中没有力量的认识忽视了这两种情况。假如你以理性的名义,号召一个人改变他的基本目的(例如要求他不追求个人的权力而追求公共的福利),那么,你就会失败而且应该失败,因为理性不能单独决定人生的目的。假如你抨击根深蒂固的偏见,而你的论证却还颇有怀疑的余地,或者你的论证太难理解,只有科学认识才能懂得,那么,你也同样会遭到失败。但是假如你能运用每个头脑清醒并不辞检验证据的人所能信服的证据,来证明你有办法促成当前愿望的满足,那么,你就有一定的信心,可以希望人们最后会相信你所说的。当然,这有一个条件,即怀有你所能满足的当前愿望的都是有权或有能力实现这些愿望的人。
关于人类事务中的理性力量就说到这里。现在来谈谈另一种不借助于武力的说服,即宗教创始人的说服。这里的过程简化成朴素的公式就成为:如果某个命题是真的,我就能实现我的愿望:所以我希望这个命题是真的;所以,除非我有异常的理智自制力,我就相信这个命题是真的。人们告诉我信仰正教,品行端正能使我死后升入天堂。相信这一点使人愉快,所以,如果把这一点令人信服的向我提出,我就很可能相信它。这里,信仰的起因于信仰科学的起因不同,不是事实的证据,而是从信仰中产生出来的愉快感以及客观环境中足以使信仰似乎可信的强有力的主张。
广告的力量也属于这一类型。相信某某人制造的丸药有效,这也是愉快的,因为它给你增进健康的希望。如果你发觉这种丸药的优点常常被人提到而且言之确凿,你就有可能对它产生信心。无理性的宣传也和理性宣传一样,必须投合人们当前的愿望,不过他依靠反复的陈说而不求助于事实的帮助。
理性的感染力与无理性的感染力两者间的对立,实际上并不如上面所分析的那么明确。理性的证据通常总是有一点的,尽管他还有争论的余地;如果夸大其重要性,那就是物理性的了。信仰如果不是单纯传统的信仰,就是愿望、证据和反复陈说这些因素的产物。当愿望和证据两者缺一的时候,就没有信仰。没有外在的坚决主张,信仰就只能产生在特殊人物的身上,例如宗教创始人,科学发明家和疯人。要产生一种具有社会重要意义的群众信仰,所有这三个因素必须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但如其中一个因素增加而另一个因素减少,那么,所引起的信仰总量是可以不发生变化。如果两种信仰同等的满足愿望,而一种信仰证据弱,另一种信仰证据强,那么,要使人接受前者就比后者需要更多的宣传;如此等等。
掌权的人通过反复陈说而取得影响信仰的能力。官方的宣传有新式的也有老式的。教会有一套在许多方面令人钦佩的办法,但它是在印刷术星期之前发展起来的,所以如今已不及过去那样有效了。千百年来,国家也使用过一些方法:硬币铸上国王的头像;举行加冕礼和各种庆典;展示陆海军壮丽军容等等。但这一切跟使用教育、报刊、电影、无线电等较为晚近的方法比起来,效用就小得多了。极权国家把这些方法利用到最大限度,不过现在要判断它们是否成功还为时过早。
我曾说过,宣传必须投合人们的愿望;这一点可由国家宣传在违背民族感情是所遭受的失败来证明,像大战前奥匈帝国的大部分地区,到1922年为止的爱尔兰以及直到现在的印度就都是这种情形。宣传只有在符合宣传对方的某些问题时,例如向往灵魂永生、要求身体健康、但愿祖国强大等等,才能获得成功。如果没有这种使人顺从的基本理由,人们对于权威者的言论与主张就用讥笑的怀疑眼光看待了。从政府的角度看,民主政治的优点之一是它使普通的公民比较易于受骗,因为普通公民把政府看成是他的政府。一次不能迅速取胜的战争,在民主国家里,大多数人如果反对政府,首先就得承认他们当初认为所选的领袖很好是错误的,但做到这一点是困难的,也是不愉快的。
在民主国家中,有系统的大规模宣传如今是由教会、商业广告客户、政党、财阀和国家分别担任的。这一切力量,除反对党以外,大体上都站在一边,即使是反对党,如有当政的希望,也不大可能反对国家宣传的基本原则。在极权国家里,国家实质上是唯一的宣传者。不过纵有这一切现代宣传力量,我认为,在打了败仗的时候官方见解不会广泛的为人民所接受。这种形势会使政府突然变得就像一个为民族感情所反对的外族统治者组成的政府那样虚弱无能。越是用胜利的期望来鼓舞战争热情,在看出胜利不可能获得的时候,反作用就越大。因此可以预料下次大战,像上次大战一样,将以一批革命的爆发而结束。那时,革命将比1917年与1918年的革命更为残酷,因为下次大战的毁灭性一定比上次更大。我们期望统治者们能认识到他们所冒的被暴民处死的危险至少和士兵所冒的死于敌人之手的危险时一样大的。
官方的宣传力量,特别是在没有竞争的时候,容易被人估计得过高,就它尽力使人相信那些终究要被时间证明为错误的荒谬主张而论,它的态度就和亚里士多德学派的人在反对伽利略时的态度同样的恶劣。两个敌对的国家集团,双方都对人灌输自己作战的必胜的思想,其中必有一方(假如不是双方)的官方报道要经受戏剧性的驳斥。在一切对立的宣传都被禁止以后,统治者很可能会认为他们能使任何宣传取得人们的信任,于是就变得自负而轻率。甚至连谎言也需要竞争,如果谎言要保持其活力。
支配舆论的权力,与其他一切权力形态一样,倾向于联合与集中,并合乎逻辑的导致国家的垄断。即使丢开战争不谈,如果说国家垄断宣传就一定使政府抵得住攻击,这种假设不免轻率。掌权者对普通人的利益,最后很可能公然冷淡得就像路德时代的教皇一样。于是迟早总有位新路德来向国家权威挑战,而且和路德一样,成功极为迅速,竟无法对他进行镇压。这种事情之所以发生,正因为统治者们认为它不可能发生。不过这种变化是否有益是不能预料的。
组织和统一所起的作用,在宣传方面和在其他方面一样,在于推迟革命;不过,一旦革命爆发,却也使革命更加猛烈。当官方只认可一种主义的时候,人们就没有思考和衡量其他主义的实践。只有强烈反抗的巨浪才能把正统推下宝座。为了使反抗热烈和凶猛得足以取得胜利,甚至连政府教条中的某些正确部分似乎也必须否认。不可否认的只有一点,那就是立即树立某种正统的重要性,因为这是胜利所不可缺少的。因此,从理性主义者的立场来看,极权国家发生革命的可能性,不一定就是高兴的根据。更需要的是安全感的逐渐增长,从而引起狂热的减弱,并为懒惰打开门户。除了他们本身不复存在以外,懒惰是极权国家统治者一切美德中的最大美德。
第十章 作为权力来源的信条
社会的权力,不仅决定于它的人口、经济资源以及技术能力,而且也决定于它的信仰。社会全体成员所信奉的一个狂热的信条往往大大加强社会的权力;不过,有时候却也削弱社会的权力。狂热的信条在今天比在十九世纪更为流行,所以他们对于权力的影响问题就成为大有现实意义的问题。现今反对民主政治的观点之一是:团结一致的狂热者的国家,在战争中获胜的机会多于头脑清醒者占多数的国家。让我们用历史眼光来考查一下这个论点。
一开始就应当注意,狂热导致成功的事例,比它导致失败的事例自然更为人们所熟悉,因为失败的事例总是比较不彰著的。所以过于匆促的考查容易引起错误;但如我们注意到这种可能的错误来源,那也就不难避免了。
通过狂热获取权力的典型例子是伊斯兰教的兴起。穆罕默德没有增加阿拉伯人的知识或物质资源,然而在他死后没有多少年阿拉伯人就打败最强的邻人而建成幅员辽阔的帝国。毫无疑问,先知所创立的宗教,是他的国家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他去世前不久,他像拜占庭帝国宣战。"伊斯兰教徒气馁了。他们说钱不够或者马匹少或者粮食匮乏;正当收割季节,而且炎暑酷热难当。但愤怒的先知说:'地狱比这更热得多'。他不屑强迫他们服役;但回去之后,却用革出教门五十天的办法来惩戒最有罪的教徒。"在穆罕默德生前及其死后一些年内,狂热把阿拉伯国家统一起来,是阿拉伯人作战有信心,并有寓意教徒作战牺牲就能升入天堂的希望,从而鼓舞了他们打仗的勇气。
狂热虽然激励了阿拉伯人作出最初的努力,但阿拉伯人的胜利事业之所以延续下来,还要归功于其他原因。拜占庭帝国和波斯帝国在互有胜负的长期战争中衰弱下去;罗马军队抵抗骑兵的力量一直是软弱的。阿拉伯骑兵机动灵活、快速惊人,他们还习惯于比较爱好奢华的邻国人所难以忍受的艰苦。这些条件对于穆斯林的初步成功都很重要。
很快地--比其他任何主要宗教开始时都快--狂热在政治上失势了。穆罕默德的女婿阿里保持一部分信徒原有的忠忱,但它在内战中打败,最后被人暗杀。他的哈里发地位为倭马亚家族所继承。倭马亚家族原是穆罕默德最厉害的对手,除了从政治上赞同他的宗教以外,从未向他屈服。"迫害穆罕默德的人篡夺了他的子孙的继承权;偶像崇拜的拥护者成了穆罕默德宗教和帝国的最高首领。阿布.苏富扬的反抗是猛烈而顽强的;他皈依伊斯兰教是迟缓而勉强的;他的新信仰是有需要与利害关系巩固起来的。他服过兵役,打过仗,或许有过信仰;愚昧时代的一切罪恶,都被倭马亚家族新近的功绩赎清了。"从那时起,有一个较长的时期,哈里发以自由思想的宗教宽容主义著称,而当时基督教徒依然是狂热的教徒。从一开始,伊斯兰教徒对于被征服的基督教徒就表示宽容。这和天主教会的迫害狂形成强烈的对照。穆斯林征服之所以容易成功以及帝国之所以获得巩固,主要应归功于这种宽容。
狂热取得显著成功的另一事例是克伦威尔领导下的独立派的胜利。不过狂热与克伦威尔的成就有多大的关系还是可以争论的。议会与国王较量并取得胜利,主要是由于议会控制了伦敦和东部各郡,议会所控制的人力和经济资源都远远超过国王。长老派逐渐被排斥了(革命时期温和派必然的遭遇),因为他们并不全心全意要求胜利。克伦威尔本人,在获得权力以后,成了注意实际的政治家,急于使困难的形势好转;但他不能忽视他的追随者的狂热,而这种狂热已如此不得人心,最后竟导致他的党派完全瓦解。所以就结局看,不能说狂热在促使英国独立派的成功方面所起的作用,大于它对独立派的前辈--蒙斯特的再浸礼派所起的作用。
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类似英国共和政体的历史(只是前者规模更大):狂热、胜利、专制、失败与反动。即使在两个最有利于狂热的例子中,狂热者的成功也是短暂的。
狂热带来不幸的例子,比它带来(即使是短暂的)成功的例子要多得多。在泰图时代,狂热毁灭了耶路撒冷;在1453年,狂热毁灭了君士坦丁堡,其时由于东西方教会在教义上的细小分歧,西方支援的表示遭到严峻的拒绝。狂热引起西班牙的衰落,先是由于驱逐了犹太人和摩尔人,后来又由于引起尼德兰的叛乱以及宗教战争的长期消耗。与此相反,在整个近代时期,最有成就的国家乃是最不爱好迫害持异端者的国家。
但是现今有一种广泛流传的想法,认为主义的统一对于国家的实力是不可缺少的。这一见解在德、俄两国坚持与贯彻得最为严格;在意、日两国严格程度稍次。在法、英两国,许多反法西斯主义的人也倾向于承认思想自由是军事软弱的根源。因此让我们用一种比较抽象和分析的方法对这个问题再做一次考查。
我现在提出的不是应否鼓励或至少应否容忍思想自由这样一个广泛的问题。我要提出的是一个比较狭隘的问题,即一种统一的信条,不论是自发的还是权威强加的,在多大程度上是权力的根源;在另一方面,思想自由有在多大程度上是权力的根源?
1905年英国远征军侵入西藏的时候,一开始西藏人勇往直前,因为喇嘛给了他们抵御枪弹的符咒。可是他们有了伤亡:这时,喇嘛注意到弹头是镍制的,就解释说,他们的符咒只能抵御铅制的东西。在这以后,藏军就表现得不那么勇猛了。贝拉.库恩和库尔特.艾斯纳在发动共产主义革命时,相信辩证唯物论支持着他们进行战斗。我忘记了共产国际里的喇嘛对他们的失败是怎样解释的。在这两个事例里,信条的统一并未导致胜利。
为求出这个问题中的真理,必须在两个相反的自明之理中间找出折衷之点。第一个自明之理是,信念相同的人比信念不同的人更能全心全意地合作。第二个是,凡信念与事实符合的人,比信念错误的人更有可能成功。现在让我们逐一研究这两个自明之理。
信念一致则有助于合作,这是显而易见的。在西班牙内战中,无政府主义者、共产党人以及巴斯克民族主义者都同样希望打倒佛朗哥,但他们很难合作。另一方面,西班牙王室正统派成员和现代式法西斯主义者也是难以合作,不过程度稍差而已。要合作就要对当前的目的有一致的看法,同时还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意气相投。只要这两个因素存在,重大的意见分歧也可能不致为害。研究半岛战争的历史学家威廉.内皮尔爵士钦佩拿破仑而不喜欢威灵顿;他的著作说明,他认为拿破仑的失败是令人惋惜的。不过他的社会等级感情和他的军事责任感克服了这种纯粹理智的信念;他对法国人作战时像一位高级托利党党员似的胜任。同样,必要的时候,英国今天的保守党党员也像他们并不赞赏希特勒是地对他勇猛作战。
一个国家、一种宗教或一个党派为获得权力而必须有的统一是见诸实践的统一,它依赖于思想感情和生活习惯。在有这种统一的地方,理智的信念可以置之不顾。今天英国有这种统一,是在1745年以后才有的。1792年的法国没有这种统一,在大战时以及随后的内战期间,俄国也没有,目前,西班牙也没有。当政府能依靠人民的行动上的忠诚时,就不难容许思想自由,如果不能,事情就困难了。在内战期间,宣传自由显然是不可能的;内战危机迫近时,限制宣传自由的主张差不多也是不可抗拒的。所以,形势危急时就有充分的理由实行强制的统一。
现在研究我们第二个自明之理,即信念与事实相符是有利的。就直接的好处而言,这个真理只是对于有限的若干信念是正确的:第一是关于技术问题的,如烈性炸药和毒气的性质;第二是关于敌对势力的力量对比问题的。即使在这些问题上,仍然可以说,只有决定政策和军事行动的人才需要有正确的见解;一般群众只要对胜利报有信心并且低估空袭的危险就行了。只有政府、军事领袖和他们的技术参谋部才需要知道事实;其他一切人,如有盲目的信心并且盲目的服从,那就再好不过了。
假如人事像棋局那样可以计算,而政客和将军们也像下棋的高手那样聪明,那么,上述的看法可能含有一些真理。胜利战争的好处值得怀疑,而失败战争的害处却是无疑的。因此,假如在各种事业中带头的那些超人能与见到谁将获致胜利,那就不会发生战争了。但事实上战争是有的,而且在每次战争中,必然有一方(假如不是双方)的政府把自己获胜的机会估计错误。关于这一点,有许多原因:骄傲和虚荣心、无知、以及感染性的激动都是。如果使人民群众保持盲目自信,他们的信心和好战情绪很容易感染他们的统治者,而统治者对自己虽已知道但尚加以隐瞒的不愉快的事情,不可能像对报纸都已披露并且到处有人谈论的愉快的事情那样重视。歇斯底里和夸大狂有传染性,而政府却没有免疫能力。
战争来临的时候,采取隐瞒政策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一向隐瞒了的不愉快的事情,至少有一些很可能变成众所周知的事,人们越是被置于愚人乐园中生活,将来对现实越会感到可怕和沮丧。在这种情况下,比在通过自由讨论时群众对痛苦事件已有思想准备时,更容易发生革命或突然崩溃。
如果下级被迫服从,这种服从态度是有害于聪明才智的。生活在必须接受(至少表面上接受)某种显然荒谬的主义的社会里,即使是最优秀的人也必然变得不是愚蠢无知便是大为不满。结果,智力水平下降,不需要很久就必然妨碍技术的发展。在官方信条简直没有什么才智之士真心接受的时候,这一点格外确实。纳粹党把大多数最有才能的德国人驱逐出国,这对于德国的军事技术,迟早必然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没有科学,就不可能有技术上的长期发展;而没有思想自由,也不可能有科学的昌旺。因此,在科学时代,即使在和战争无甚关系的问题上,坚持一个主义最后也要给军事实力造成致命的后果。
现在我们可以得出上述两个自明之理在实际上的综合,社会内部的团结需要一种信条,或一种行为准则,或一种占优势的思想感情,或最好是三者的某种结合;没有这类东西,社会将四分五裂,遭受暴君或外国征服者的统治。但是这种团结知道要有实效,就必须深入人心。它可以强加在少数人身上,只要他们不是因为有非凡的才智或品德而占特别重要的地位。至于大多数人的团结之道,就必须是真诚而自发的。对领袖的忠诚,民族自豪感以及宗教热情--这一切在历史上都已证实为最好的团结之道。不过对领袖的忠诚,由于世袭统治权的衰落,效力已不像过去那样持久,而宗教热忱也受到自由思想传播的威胁。这样,剩下的就只有民族自豪感,而且比从前更重要了。有一点是很有趣的,即现今民族自豪感在苏俄已经复活,尽管苏俄的官方信条本来是不利于民族自豪感的,--虽然并不比基督教更为不利。
为了维持民族自豪感,究竟要干涉自由到何种程度呢?实际已经发生的干涉行动,主要都是为了维持民族自豪感的。在俄国,人们认为不统一官方正统言论的人很可能由不爱国的行为。在德国和意大利,政府的力量依靠民族主义的支持,对政府的任何反对,都被看作是为莫斯科效劳。在法国,假使自由丧失了,那就很可能是为了防止亲德的阴谋。在这些国家里,困难在于阶级冲突与民族冲突交叉存在,以致民主国家的资本家和法西斯国家的社会主义者与共产主义者,除受民族利益的支配外,还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其他一些考虑的支配。假如能防止人们的民族主义意向转向别的方面,国家的力量就有可能增强,但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降低整个知识水平,那么国家的力量就不一定会增强。对于政府来说,这是一个困难问题,因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愚昧的理想;有见识的人看出来它正使欧洲趋于毁灭。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给民族主义披上诸如民主主义、共产主义或集体安全等某种国际口号的外衣。在做不到这一点的地方,如在意大利和德意志,表面的意志需要暴政,同时不易产生真正的内心情感。
总起来说:一种信条或思想感情对于社会内部的团结是必要的,但要使它成为力量的源泉,就必须有大多数人对有真诚的、深刻的感受,二者大多数人要包括技术效能赖以发挥的那些人的一个相当大的比数。如果缺乏这些条件,政府就可以用审查和迫害的手段来创造这些条件;但是审查和迫害如果严厉的话,就会使人接触不到现实,对应该知道的情况竟无所知或容易忘却。既然掌权的人由于权力欲的冲动而有偏向,因此,最有助于国家权力的对自由所加的干涉,总是不如政府易于想象的那么多,所以广为传播的反干涉的思想感情,只要不过激得引起无政府状态,是可能增强国家力量的。但是,除非涉及特殊的情况,超出这些一般性的范围是不可能的。
在上面的全部讨论中,我们只研究了狂热信条所产生的比较直接的效果。至于长期的效果,则完全与此不同。用来作为权力来源的一个信条,一度激励人们做出巨大的努力,但这种努力,特别在不慎成功的时候,会产生厌倦心理,而厌倦心理又会产生怀疑--开始并非明确的不信任(这是一种强烈的心情),而仅仅是缺乏强烈的信任。越是用宣传的方法来振奋人心,反作用越大,直到最后平静的生活倒似乎是唯一可贵的了。人民经过一段平静时期以后能够再次兴奋起来,这是需要新的刺激,因为一切旧刺激都已令人厌烦。因此,用得过度的信条,其效果只能维持一时。在十三世纪,人们的想象力受三位大人物--教皇、皇帝和苏丹--的支配。皇帝和苏丹已不复存在,而教皇的权力已是有名无实的了。在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早期,欧洲到处都是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的战争,一切大规模的宣传,不是赞成天主教教义,就是赞成新教教义。但最后的胜利,并未归于任何一方,而是归于认为他们的争论无足轻重的人。斯威夫特用大头派和小头派之间的战争来讽刺这种冲突。伏尔泰作品里的休伦人,在发现自己和一个詹森派教徒一同被囚禁时,就想到政府要他改变信仰和他拒绝改变是同样愚蠢的。在不久的将来,假如世界为共产主义者和法西斯主义者分为两半,最后的胜利不会属于他们任何一方,而将属于像老实人那样说话的人,他们耸耸肩膀说:"话虽讲得很妙,可是种我们的园地要紧"。给信条权力以最后期限的是厌烦、疲倦和对安逸的爱好.
第十一章 组织的生物学
前面我们已经讨论了作为权力最重要的心理根据的各种思想感情:如传统,特别是以崇拜僧侣和国王这种形式出现的传统;在如作为暴力来源的恐怖和个人野心;还有革命权力的根源--代替旧信条的新信条;以及各种信条的相互作用乃至其他的权力根源。现在我们进一步研究我们的问题的一个新部分:即研究行使权力所通过的组织。首先把这些组织作为有自己的生命的有机体来研究,然后再研究它们的管理模式,最后研究它们对其成员的个人生活所发生的影响。在我们论题的这一部分里,对于有机体的研究尽可能不管他们的目的。研究的方式就是按解剖学和生物化学来研究人的方式。
本章研究的题目--组织的生物学,是以这样一个事实为根据的,即一个组织也是一个有机体,有自己的生命,也有成长和衰亡的趋势。。各个组织间的竞争也类似各个动物间和各个植物间的竞争,并可用多少有点像达尔文的方法来加以考察。不过这种比拟也跟其他的比拟一样,不应过分;它只能用作启示二不能用作论据,例如关于社会组织,我们就不可以假定衰亡不可避免。
权力基本上(不是完全地)依靠组织,但不尽然。纯粹的精神权力,如柏拉图和伽利略的权力,不需要任何相应的社会机构也可以存在。不过按照通常的情况,即使是这种权力,如果不由一个教会、一个政党或某种类似的社会组织来进行宣传,也不会成为重要的权力。目前,我不研讨与组织无关的权力。
一个组织,就是为共同的目的而结合起来的一群人。它可以是纯粹自愿,例如俱乐部;也可以是天然的、生物学的团体,例如家庭或氏族;也可以是强制的,例如国家;还可以是复杂的混合体,例如铁路公司。组织的目的,可以是讲明了的或没讲明的,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可以使军事的或政治的,经济的或宗教的,教育的或体育的等等。每一个组织,不论它的目的或性质如何,都涉及权力的某种再分配。每一个组织必定有一个管理机构,它以整体的名义作出各种决定,并在关系到组织目的时,总比单个成员有更多的权力。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技术复杂性的提高,结合的好处也就越来越明显。不过结合总要使人放弃一部分独立性。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别人也得到了支配我们的权力。各种重要的决定越来越成为人的团体的决定,而不是单个人的决定。除非团体的成员很少,人的团体的决定必须通过管理机构来执行。这样,现代文明社会生活中政府的作用就必然大于工业社会之前的社会生活中政府的作用。
即使是一个十足民主的政府(假如可能有这样的政府),其中也含有权力的再分配。假设每个人在共同的决议中有同等的发言权,并假设有一百万名成员,那么,每个人就享有百万分之一的支配全体百万人的权力,而不同于加入他是一个孤独的野兽时那样,享有全权支配自己,此外毫无支配权力。这种情况所产生的心理,和无政府主义乌合之众的情况所产生的很不相同,至于在政府并非十足民主(在某种程度上总是这种情况)的地方,心理影响就增强了。政府的成员即使是民主选举的,权力也比别人多些;民主选出的政府所任命的官员也是如此。组织越大,它的行政部门的权力也越大。这样,组织规模的每一次扩大,都在减削一般成员独立性的同时,扩大管理机构的创制权,从而增大权力的不平等。一般人之所以服从,是因为合作能比单干的成就大;格外爱好权力的人也感到高兴,因为他借此有了获得权力的机会--除非政府是世袭的,或者爱好权力的人属于不需获得重要地位的某种团体(例如某些国家中的犹太人)。
夺取权力的竞争有两种: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竞争以及组织内部人与人之间争夺领导地位的竞争。组织之间的竞争,只有当它们的目的多少相似而互不相容的时候才能发生;竞争也许是经济的,也许是军事的;可能用宣传手段竞争,也可能经济、军事、宣传这三种手段用其中两种或三种全用。当拿破仑三世忙于准备称帝的时候,它不得不创立一个为他服务的组织,然后再使它获得优越地位。为达到这一目的,它给一些人赠送雪茄烟--这是经济的;它对另外一些人指出他是他叔父的侄子--这是宣传的;最后他枪毙了若干反对者--这是军事的。当时反对他的人只知推崇共和政体,忽略了他的雪茄烟和枪弹。取得统治民主国家的独裁权力所用的手段,自希腊时代以来,已是人人知道的了,其中总包括贿赂、宣传及暴力三者的结合。不过这不是我们现在的论题;我们现在的论题是组织的生物学。
各种组织可在两个重要方面有所不同:一是它们的规模,另一是可以称为权力的密度,我的意思是指组织对其成员的控制程度。取得管理职位的人喜爱权力,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所以每一个组织,在没有遇到抵制力量的情况下,将在规模大小和权力密度两方面都有增长的倾向。两种增长中的任何一种,都有可能为内在的原因所限制。例如一个国际象棋俱乐部可以把一切堪称优秀的棋手都收罗在内,但除了和象棋有关的活动以外,它不大可能企图支配成员的任何活动。这个俱乐部,如有一名精力充沛的干事管理,可能设法使更多的人精通象棋,但如这个干事可成为一个优秀的棋手,那就不大可能了,否则,这个俱乐部也许会因最优秀棋手的离去而陷于瓦解。不过这类情形是例外;在组织的目的(例如财富或政治优势)吸引着一般人的时候,组织规模的发展只会因别的组织施加压力或本身已成为世界性的组织而停止。至于权力密度的发展,只有在喜爱个人独立的心情具有压倒力量的时候,才会停止。
国家是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每个足够强大的国家都企图进行对外征服。只有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他采无此企图:一是这个国家有过经验,从而知道自己并不如外表那么强大;另一是它还没有经验,因而还不知道自己实际比表面要强大。一般的规律是:一个国家总要征服它能征服的地区,只有在它到达那个地区的边界,而另一个或几个国家在那里施加同样强大的压力的时候,才会停止。英国之所以没有得到阿富汗,是因为俄国人在那里的势力与英国人的同样强大;拿破仑之所以把路易斯安那卖个美国,是因为他不能保卫这一地区;如此等等。就内在的势力而言,每个国家都倾向于成为囊括世界的国家。但每一国家的权力,多少都与地理有关:通常从一个中心向四周辐射,距离中心越远,权力也越弱。结果,在离开中心一定距离的地方,一个国家的权力就和其他的国家的权力达成平衡,若没有传统力量的干扰,这里就成为它们的疆界。
以上所论未免太抽象,若不加修正,就不符实际了。效果之所以能够存在,不是靠自己的权力,而是由于大国间的猜忌;例如比利时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对于英、法两国都很便利。葡萄牙之所以能拥有广大的殖民地,是因为列强对于如何瓜分这些殖民地不能取得一致的意见。战争是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所以一个国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可以保有如果强国决心夺取就会丧失的土地。不过这样一些问题并不破坏我们的一般原则;它们仅仅产生一些摩擦力而推迟暴力的行使而已。
一个国家总要征服它所能征服的地区,对于这一原则,可能会有人说美国是例外。就美国来说,假如它愿意干的话,征服墨西哥,其实征服整个拉丁美洲,显然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难事。不过政治征服的一般动机,现在在美国已经为各种对抗的力量所遏制。在内战之前,南部各州曾有帝国主义的倾向。这个倾向在墨西哥战争中得到了出路,兼并了大片土地。在内战之后,西部的殖民及其经济发展,就是对精力最充沛的民族来说,也是足以吸引其全部精力的任务。这方面的事业刚一接近结束,1898年的美西战争又为帝国主义新冲动提供了发泄的机会。不过在美国宪法的规定下,兼并土地是有困难的,因为它牵涉到接纳新选民的问题,而新选民可能被认为是讨厌的。尤其重要的是兼并土地要扩大国内自由贸易区域,一些重要的经济势力就要受到损害,门罗主义实质上意味着对拉丁美洲施行保护制度,所以它比土地兼并更使权威势力满意。假如政治征服在经济上有好处,毫无疑问很快地也会进行政治征服。
政治领域内的权力集中,经常为统治者所追求,而被统治者也并不总是反对。名义上,古代大帝国的权力集中甚至比近代最独裁的政权更为全面;但实际上,古代大帝国的权力集中受着技术上的限制。古代君主最迫切的问题是机动性的问题。在埃及和巴比伦,巨大的河流提高了机动性;波斯的统治则依靠陆上的大道。希罗多德描写了从萨尔蒂斯到苏萨的波斯皇家大道,说它全长一千五百英里,往来于大道上的人平时有国王的使者,战时有国王的军队。他说:"这条路的真实情况如下:沿着整条大道设有皇家驿站和极好的商队旅店。大道也经过荒无人烟的地方,但并无危险......。离开弗里治亚时,要渡过哈列斯河;这里,渡河之前,必须通过许多关卡。有一支强大的警卫部队驻防在这里......西里西亚和亚美尼亚之间的分界线是幼发拉底河,渡过这条河必须乘船。在亚美尼亚境内的一段路上有十五个歇宿处所,路长五十六又二分之一帕拉桑(约合一百八十英里)。有一处驻有警卫部队,那是四大河流交汇之处。渡过这四条大河,都须乘船。......驿站的总数多至一百十一处,萨尔蒂斯与苏萨之间的歇宿处实际上是很多的。"他接着又说:"以每天一百五十浪的速度(大约是行军的速度),一个人须经过整整九十天才能完成全程的旅行。"
这样一条大道,虽然是幅员辽阔的帝国有存在的可能但未能使国王严密的控制边缘行省的总督。骑马的使者虽能在一个月内把消息从萨尔蒂斯传到苏萨,但军队从苏萨开到萨尔蒂斯却要三个月的时间。所以爱奥尼亚人起兵反抗波斯的时候,在他们和临时开进小亚细亚的军队交战之前,竟有好几个月从容准备的时间。一切古代帝国都有遭受叛变的苦难,而叛变常常是省长领导的。即使没有发生公开的叛变,地方自主性(除非是刚被征服的地方)也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经过一段时间,这种自主性很容易发展为独立。古代没有一个大国能够从中心向外统治到今天习以为常的疆界,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高度的机动性。
罗马帝国从马其顿人那里学会了波斯人靠道路来巩固中央政府的办法。皇家的是这能以平均每小时十英里的速度,不分昼夜的来往于西欧、南欧、北非和西亚。但各省的皇家驻地是军事长官智慧的,所以军事长官能调动他的军队,而行军路线以外的人谁也不会知道。军团行军之神速和消息传递之缓慢,常常有利于叛乱者反抗罗马皇帝。吉本在叙述君士坦丁从高卢的北方进军侵犯意大利时,曾把他行军的轻易和汉尼拔行军的困难作了如下的对比:
"当汉尼拔从高卢向意大利进军时,他不得不首先寻找,然后开辟一条穿越群山并经过从不容许正规军队通过的野蛮民族的道路。阿尔卑斯山现今是以技术设防的,而在那时是靠大自然守卫的。但在这两个时期的中间年代,想要通过这条道路的将军都没有碰到困难或抵抗。在君士坦丁时代,阿尔卑斯山区的农民是经过开化的顺民,农村中储藏的粮食很丰富,而且罗马人所建筑的越过阿尔卑斯山的一些了不起的公路在高卢与意大利之间开辟了好几条通道。君士坦丁选择了通过考兴阿尔卑斯山,就是今天的塞尼山的一条道路,并且率领他的军队轻装疾进,以致罗马城中马克孙喜厄斯朝廷尚未获得有关他离开莱茵河畔的任何确息之时,他以降落到皮埃蒙特平原之上了。"
结果,马克孙喜厄斯被击败,基督教变成了罗马的国教。假如罗马人有较坏的道路或有较快的传递消息的方法,世界的历史也许是另外一个样子。
轮船、铁路、最后飞机已使政府能在遥远的地方迅速行使它们的权力。现今在撒哈拉或美索布达米亚发生的叛变,几个小时之内就能镇压下去,而在一百年前,派遣一支军队到这些地方去就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而且预防军队渴死也是很大的困难,当年亚历山大的兵士在俾路支就有渴死了的。
迅速传递消息和人员与物资的调动是同样重要的。在1812年的战争中,新奥尔良战役是在缔结和约之后发生的,不过交战双方都不知道已经缔结和约。在七年战争的末期,英军占领了古巴和菲律宾,但欧洲人在和约签字之后才知道这件事。直到发明电报的时候为止,和平时期的大使们和战时的将军们,都必然有很大的便宜行事的权力,因为上级给他们的指示不可能考虑到最新发生的情况。远处政府的代表需要根据自己的判断行事是很平常的事情,他们就不单纯是中央直接指挥的政策传达人了。
不仅迅速的传递消息是很重要的事情,而且消息比人走得快这一点也很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直到一百多年之前,消息和其他任何东西,都赶不上马快。拦路抢劫的强盗可以逃向邻近的市镇,而且比他犯罪的消息到达得要早些。如今因为消息先到,所以逃匿就更困难了。战争时期,政府控制一切快速的交通工具,这就大大增强了它的权力。
近代技术,不仅通过消息的迅速传递,而且还通过铁路、电报、汽车运输以及政府宣传,使一些大帝国比他们过去更能稳固。古代波斯和罗马的各省总督都有足够的独立性,使他们易于叛变。亚历山大一死,他的帝国就瓦解了。阿提拉和成吉思汗的帝国都是短暂的;欧洲国家丧失了他们在新大陆的大部分领土。但是有了近代技术,大多数帝国,除了反抗外来的攻击而外,都相当稳定;只有在对外战争失败以后,才可能爆发革命。
但必须注意,技术上的各种原因并非全部都使一个国家在远方更容易行使它的权力;在某些方面,它们有过恰恰相反的结果。汉尼拔的军队虽不能保持它们的交通线畅通无阻,但却继续存在了好多年,而在那样的情况下,一支现代大军不能维持到两三天以上。海军靠风帆航行的时候,他们的活动范围遍及世界各地,而现在必须时时补充燃料,反而不能再与基地相隔一段距离的地区长久活动了。在纳尔逊时代,英国人如能获得一个地区的制海权,就能获得世界各地的制海权;但现在他们虽可管理自己的领海,再远东却软弱无力,并且不能进入波罗的海。
然而,大略的说:从一个中心把权力行使到相隔一段距离的地方,现在比过去容易,结果是加剧了国家间的竞争,并使胜利更加绝对化,因为它所引起的疆土扩张不一定减低效率。今天,成立世界国在技术上是可能的。也许某次真正重大的世界大战中的胜利者能建成世界国家,或者最强的中立国更有可能建成这样的国家。
至于权力的密度或者(也可以称为)组织的强度所涉及的问题,是复杂而非常重要的。现今就每一个文明国家而言,国家比以前任何时期都活跃得多。在俄国、德国和意大利,国家几乎干涉到人的一切事务。既然人们喜爱权力,而获得权力的人通常又比大多数人更喜爱权力,因此可以设想,在正常的情况下支配国家的人一定希望增加国家对内的活动就像希望扩大国家的疆土一样。既然国家扩大其职能有种种充分的理由,所以普通公民对于国家在这方面的愿望,会有一种顺从的倾向。不过,公民还是有一定程度的独立自主的愿望的,它在某一时刻至少暂时足以阻止组织强度进一步发展。因此,当组织达到一定强度的时候,公民对独立自主的喜爱和管理对权力的喜爱将达成至少是暂时的平衡。结果是,如果组织再加强,公民对于独立自主的喜爱就会成为较强的劳力;反之,如果组织的强度减弱,则管理对权力的喜爱就会成为较强的势力。
在大多数情况下,公民对独立自主的喜爱不是抽象的不喜欢外来的干涉,而实嫌恶政府认为可取的某种形式的管制,如禁酒、征兵以及信奉国教等等。有时候,这种情感可以为宣传和教育所逐渐克服,因为宣传和教育都能无限制的削弱个人独立自主的愿望。有许多力量,如学校、报纸、电影、广播、训练等等通力合作,共同促进现代社会中的一致性。人口密度也有同样的影响。所以在现代条件下,独立自主情感与权力喜爱两者间的暂时平衡,有一步一步向权力方面转移的趋势,这就便于极权国家的创立和成功。教育可以使喜爱独立自主的情感削弱到什么境界为止现在无人知道。国家对内的权力可以逐渐扩展到何种程度而不致引起反抗这也是无法说的;但似乎没有理由怀疑:如果假以时日,即使是最专制的国家,也还能把它的权力再加扩展,是它远远超过现已达到的程度。
国家以外的组织,大体上也受上述那些规律的支配,只有一点不同,即它们不能行使武力。有些组织(如俱乐部)简直不能给权力欲的冲动提供出口,这类组织我略而不论。就我们的研究目的来说,最重要的是政党、教会和企业团体。大多数教会都想成为世界性的,不管他们实现目的的希望如何渺茫。大多数教会也努力去管理成员的一些最切身的事情,如婚姻和儿童教育。当这一切已证实为可能的时候,教会就篡夺了国家的职能,如在西藏,在圣彼得教堂的世袭财产上一级宗教改革前整个西欧在某种程度上都使如此。教会的权力欲冲动,除某些例外,只因缺乏机会和害怕异端或宗派分立而受到限制;但在许多国家里,民族主义已经大大缩小了教会的权力,并把许多以前在宗教方面找到出路的感情转移到国家方面。宗教力量的缩小,部分是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力量增强的原因,部分也是它们的结果。
直到最近,正当还是很松散的组织,对于成员的活动,只做一些很轻微的约束。在整个十九世纪,英国议员常常投票反对他们的政党领袖,表决能得到什么结果远比现在难测。沃波尔、诺思以及小皮特曾用贿赂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他们的支持者;但在贿赂减少之后而政治依然是贵族政治的时候,政府和政党领袖就无法施加有效的压力。现在,特别是工党内部,人们都誓奉正统:如果不能这样,通常招致政治上的失败和财务上的损失。政党要求两种忠诚:第一,发表政见要忠于党的纲领;第二,日常行动要忠于党的领袖。纲领在明以上是以民主方式决定的,但少数幕后任务却有很大的支配力。领袖们是否要在议会或政府的活动中试图实现党的纲领,那时听凭领袖们自己决定的。驾驶他们决定不去试图实现党的纲领,那么,只要他们在演说中不承认这一点,他们的党徒就仍有义务投票用户他们的背信行为。就是这种制度使领袖们有力量控制他们下面的普通支持者,并能提倡改革而无需制定改革条例。
一切政党的组织密度虽已大为增强,但民主政党的组织密度和共产党、法西斯党以及纳粹党这三个政党的组织密度相比较,仍然差的无法计量。这三个政党,从历史和心理两方面来说,都不是政党的新发展,而是秘密团体的新发展。在专制统治之下,有志于任何彻底变革的人被迫走上秘密的道路,当他们联合在一起的时候,由于担心背叛变节,就制定出非常严格的纪律。为防御暗探,自然就要求一定的生活方式。危险、秘密、眼前的艰苦和将来胜利的希望,产生出一种准宗教的向上气质,吸引着易受这种心理感染的人。因此,在一个秘密的革命团体内部,即使它的目的在于实现无政府主义,也很可能有非常严格的专制制度,对于成员的监督,也远远超过通常认为政治活动的范围。在拿破仑失败后,意大利有许许多多秘密团体。有些人是被它们的革命理论吸引去的,有些人是被它们的犯罪行为吸引去的。在俄国,随着恐怖主义的产生,也出现同样的情形。俄国的共产党和意大利的法西斯党,都浸透着秘密团体的精神,而纳粹党则把它们奉为模范。当它们的几名领袖取得政权以后,他们就用以前统治他们的党的那种精神来统治国家,并且要求他们全世界的信徒要有与之相关联的服从精神。
经济组织规模的扩大启发了马克思关于权力动力学的见解。他在这一课题上的论述虽有很多已证明为正确,但这些论述不仅适用于具有经济职能的组织,而且也适用于一切能为权力欲的冲动提供出口的组织。生产的趋势是形成于某个大国及其卫星国共同扩张的托拉斯,但在君士工业以外却难的产生世界规模的托拉斯。关税和殖民地使大企业和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托拉斯在经济领域内对外进行征服必须依靠国家的军事力量;除在有限的程度上,经济领域内的对外政府已不再用纯粹企业竞争的老办法了。在意大利和德国,大企业和国家的关系比在民主国家更为密切而明显;但如认为在法西斯主义之下,大企业控制国家的程度超过在英国、法国和美国,那就错了。恰恰相反,在意大利和德国,国家利用人们畏惧共产主义的心理,使自己高居大企业之上,像它高居其他一切事物之上一样。例如在意大利,国家正开始施行一种很重的资本税,而在英国,一种性质类似但要轻得多的租税刚由工党提议征收,就引起资本家强烈反对,而且反对得大为成功。
当目的不同但不矛盾的两个组织合并在一起的时候,这个新组织的权力就比先前这两个组织中任何一个的权力更强些,甚至比先前这两个组织加在一起的权力还强。在大战之前,大北铁路从伦敦通到约克,东北铁路从约克通到纽卡斯二,北不列颠铁路从纽卡斯尔通到爱丁堡;现在伦敦东北铁路贯通全程,显然比先前三个公司合在一起还要强些。同样,假如整个钢铁工业从采矿到造船都有一个公司经营,那也是有利的。因此,就有趋于联合的自然倾向,而且不仅在经济领域内如此。这一过程的逻辑结果是:最有势力的组织(通常是国家)能够并吞其他一切组织。假定各个国家的目的不相矛盾,趋于联合的自然倾向迟早会导致独一的世界国家的创建。假定国家的目的在于增进公民的财富、健康、才智或幸福,那就不会有矛盾;但由于这一切,不论是单独一项还是合在一起,都被认为不如民族权力重要,所以不同国家的目的就互不相容,不能通过合并而得到改善。结果,世界国只可期待(假如可以期待的话)某一民族国家征服世界来实现,或者通过全世界采用某种超越民族主义的主义来实现,例如先是社会主义,然后是共产主义,在它们的早期似乎都是超越民族主义的主义。
民族主义对于国家发展的限制是同样见于政党、政治和宗教的这种限制中的最重要的例子。我在本章力图把组织看成是有生命的有机体,其生命不以组织的目的为转移。我以为重要的是,要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之内是可能的;当然这只是在一定程度之内可能,超过这个限度,那就必须看组织所依靠的热情是怎样的了。
第十二章 权力和政体
一个组织所具有的最重要的特征,除了它的目的而外,还有:(1)规模的大小;(2)支配成员的权力;(3)支配非成员的权力;(4)统治管理形式。除规模大小问题留待下章讨论外,其他都是本章所要研究的论题。
除国家以外,法律容许的组织对其成员的支配权力都是受法律严格限制的。如果你是出席高级法庭的律师、出席初级法庭的律师、医生、或供竞赛用的马的所有者,你就有可能被取消律师身份、被从律师名册上除名、被取消医生资格、或收到不许进入赛马场的预告。这一切处分都带有耻辱,而且前三种还可能造成极大的经济困苦。但是不管你在本行业务上怎样不受欢迎,你的同时依法也只能制止你执行业务,而不能越出这个范围。假使你是一个政治家,并希望得到政党机器的帮助,你就必须被你的政党认为是正统派的,但是你的政党不能禁止你参加另一个党派或者禁止你过一种远离议会争吵的安静生活。因此,除国家以外,一切组织支配成员的权力都是依靠开除权的,而支配成员的权力严峻到什么程度,则决定于开除所带来的耻辱和经济困苦的大小。
反之,国家加于公民的权力,除了可以在宪法条款上规定禁止任意逮捕或剥夺以外,是没有限制的。在美国,除依照法定的正当程序外,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也就是说在剥夺前须向司法当局证明其人犯有某种早经公布应受如此处分的罪行。在英国,尽管行政机关的权力也受到类似的限制,但议会是全能的:它能通过法案是约翰·斯密先生遭受极刑,或剥夺他的财产,而无需证实他已经犯罪。在"褫夺公权法"形式下,这种权力是议会控制政府的手段之一。在印度以及在一些极权国家,这种权力属于行政机关,而且是任意行使的。这是合乎传统的;如果国家丧失了这种全能,那就是人权学说所产生的后果。
组织加于非成员的权力比较不易解释。国家加于外国人的权力是以战争和战争威胁为依据的;这一点甚至是用于关税和移民法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关税和移民法都是军事失败后订立了条约规定下来的。只有军事力量不足才能限制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施加权力。假定一个国家有足够的优势兵力,它甚至可以下令把另一个国家的全部人口灭绝或迁移别处,过去这是常常发生的。想一想诸如《约书亚书》、犹太人之被囚于巴比伦以及北美印第安人在未灭种时被拘禁在拘留地等例证就知道了。
私人组织的对外权力易于遭受国家嫉视,所以大都是未经法律规定的权力。它们主要依靠经济抵制或其他更激烈的威胁手段。这种恐怖的势力,通常是发生革命或无政府状态的前兆。在爱尔兰,暗杀行为显示引起地主没落,继则造成英国在爱尔兰的统治垮台。在沙皇统治下的俄国,革命者大都依靠恐怖手段。德国的纳粹党靠非法的暴力行为取得了成功。现今在捷克斯洛伐克,凡不愿参加亨来因党的德国人都收到"你是嫌疑分子"或"就要轮到你了"这样的警告;鉴于德国人占领奥地利时反对者的遭遇,这种恐吓手段是非常有效的。一个不能对付这种不法行为的国家,通常很快就要遭难。假如干这种不法行为的是一个具有明确政纲的组织,结果就发生革命;如果是盗匪或叛兵的帮夥,那就可能陷入无政府或混乱状态。
在民主国家中,最重要的私人组织是经济组织。它们跟秘密团体不同,能实行它们的恐怖主义而不违法,因为它们用来威胁敌人的手段不是死亡而是饥饿。它们依靠这种(不需要明说的)威胁甚至常常挫败政府,最近法国的情形就是一个例子。只要私人组织能决定组织之外的人影不应该吃得饱,国家的权力就显然受到很严重的限制。至于在德国和意大利,国家在这一方面的权力则高过私人资本,俄国也一样。
我现在来谈政体问题,这自然要从君主专制政体谈起,因为它是我们所知道的历史上最古老、最简单、最普遍的一种政体。现在我不来区别国王和暴君;我只研究一人统治,不管是世袭国王的还是篡位者的统治。这种政体曾盛行于亚洲各时代;从巴比伦有记载开始,中间经过波斯帝国、马其顿和罗马的统治,哈里发的统治,一直到印度莫卧儿帝国。的确,在中国,皇帝并不独裁,只有焚书的秦始皇统治的时代(公元前三世纪)例外,在其他时期,儒士通常是能够挫败皇帝的。但是中国总是一切规律的例外。现今尽管在想象上君主专制政体是在衰落之中,但有一种和它很相像的政体却盛行于德国、意大利、俄国、土耳其和日本。显而易见,人们觉得这种政体是很自然的。
在心理方面看,君主专制政体的优点是明显的。一般说,统治者领导一个部落或一个宗派进行征服,跟从他的人觉得自己分享了他的光荣。居鲁士领导了波斯人反抗米底人;亚历山大使他的马其顿人获得了权力和财富;拿破仑给革命军带来了胜利。列宁和希特勒跟他们的政党之间的关系也属于这一类。以征服者为首领的部落或宗派甘愿跟随其首领,并因他的成功而自高自大。至于被他征服的那些人则兼有畏惧和钦佩的心理。不需要任何政治训练和互让和解的习惯;唯一需要的是一小群核心随从者的本能的社会内部团结;因为一切都靠首领的英雄成就,所以这种团结是容易形成的。首领死了之后,他的事业可能瓦解,如像亚历山大的事业那样;但也可能侥幸由一个能干的继承者维持下去,直到新的权力变成传统权力。
在人与人之间,除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而外,很难有另外的关系能把他们联合在一个社会之内。这种困难,可以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来做例证。小国依靠征服而变成大帝国的例子是不可胜数的,但小国自愿联合起来成为大帝国的例子就简直没有了。在菲利普时代的希腊和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个个主权国家之间某种程度的合作是有关它们生死存亡的问题,但是未能实现。今天欧洲的情况也是这样。劝使那些指挥惯了的或甚至只是独立惯了的人自愿服从一个外在的权威是不容易做到的。如果竟然出现了这种事,那通常也只能像一群海盗当中所发生的情形:一小群人希图以公众为牺牲而夺取大量财富,对领袖极端信任,情愿让他掌握行动的指挥权。只有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才能说政府是产生于《社会契约》的。而且这时的契约是霍布斯所说的契约,而不是卢梭所说的契约,也就是说,这是公民(或强盗)彼此间的契约,而不是公民与他们的领袖之间的契约。在心理上是很重要的一点是,人们只在有很大的可能进行劫掠或征服的时候,才情愿赞同这样的契约。正是这种心理上的作用机理(虽然通常没有明显的形式),使原来并不专制的国王也因战争的胜利而更接近于专制。
就这些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君主周围的一夥人对于君主的专制权力必须类似自愿的同意,他的大多数臣民则首先是由于畏惧而服从,后来又因习惯和传统而服从。《社会契约》是征服者之间的契约,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它才不是纯粹的神话;假如征服者被剥夺了征服所得的利益,契约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就大多数臣民而言,他们之所以服从把权力伸张到外族去的国王,其最初的原因不是同意,而是畏惧。
核心集团忠诚的动机和一般人畏惧的动机非常简单容易,所以主权国家开疆拓土,差不多都是通过征服,而不是通过自愿联合;也就是因为这个理由,君主政体在历史上产生了这么大的作用。
但是君主政体也有很大的缺点。假如王位是世袭的,不见得相继的统治者都有才能;如果继承法有任何含糊之处,那就会发生争夺王位的内战。在东方,一个新的统治者通常是以杀死其弟兄而开始其统治的;假如弟兄中有一个逃脱了,逃脱者就一定要起来争夺王位,因为这是免被处死的唯一办法。试读一下迈努奇所著《莫卧儿故事集》,此书叙述了莫卧儿帝王的事情,明显的指出王位继承的战争在削弱他们的帝国方面比其他任何原因都更有作用。在英国,蔷薇战争也指出同样的教训。
反之,假如王位不是世袭的,那么,发生内战的可能性甚至更大。从科摩德斯逝世到君士坦丁即位这一段时期的罗马帝国就说明了这种危险。关于这个问题,过去只想出过一个真正成功的解决办法,那就是选举教皇的办法。但是这个办法是以民主主义为起点的终极发展;而且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从"东西教会大分裂"看来,这个办法也不是绝对可靠的。
君主政体有一个更严重的缺点,那就是通常不关心臣民的利益,除非是和过往的利益一致。在某种限度内两者的利益是可能一致的。国王对镇压国内变乱有利害关系,并且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混乱的危险严重,他就会得到守法的那部分臣民的支持。国王对臣民的财富也有利害关系,因为财富是税收增多。在对外战争中,只要国王是胜利的,他和臣民的利益,就被认为是完全一致的。只要他继续扩张领土,他的核心集团(国王与其说是这个小集团的主人,不如说是它的领袖)就会感觉国王为他们做了有益的贡献。不过国王们也常常由于两个原因走上错路:一是骄傲,另一是信赖已经丧失支配能力的核心集团。就骄傲这一点来说,虽然埃及人忍受了金字塔,但法国人最后却因凡尔赛宫和卢佛尔宫发牢骚;而且道学家们总是痛骂宫廷的奢侈的。"外典"告诉我们说:"酒是邪恶的,女人是邪恶的,国王也是邪恶的。"
另一个促使君主政体衰落的原因是更重要的原因。国王养成了倚赖某一部分人的习惯:贵族、教会、上层资产阶级,或如哥萨克人的地域性集团。国王所崇信的团体,由于经济上或文化上的变革,权力逐渐减削,国王也和他们一同丧失人望。国王甚至可能像尼古拉二世那样愚蠢,弄得连最该和他完全站在一边的团体也不拥护他了;不过这是例外。查利一世和路易十六先是得到贵族支持的,但因贵族遭受中产阶级的反对,所以还是失败了。
国王或专制君主如在内政上机敏,对外又获得成功,他就能保持他的权力。假如他是类似神的国王,他的王朝就可以无限的延续下去。但是文明的发达是人不再相信他的神性;战争的失败不是总能避免的;政治上的机敏性也不是君主们一定有的特性。所以如果没有外来的征服,迟早要发生革命,君主政体不是废除,就是失去权力。
君主专制政体的天然后继者是寡头政体。不过寡头政体也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是世袭贵族统治、富人统治或教会或政党的统治。不同的统治产生很不相同的结果。世袭地主贵族的统治易于流为保守、骄横、愚蠢、而且相当残暴。由于这些以及其他原因,它和上层资产阶级斗争时,总是失败的。富人政府在中世纪时曾风行于一切自由城市,在威尼斯则一直存在到拿破仑把它灭掉。就其整体看,这种政府比历史上其他政府都要开明而灵活。特别是威尼斯,它冲破数百年层层复杂的阴谋,小心谨慎的前进,它的外交远比其他任何国家更有成效。商业上赚的钱,是靠聪明赚来的,既聪明又不专横,以这一特征成功的商人所组成的政府都有表现。至于现代工业巨头则全然属于另一类型,部分因为他们主要处理的是物资的市场操纵,部分因为他们所要对付的人主要是一支劳动大军,而不是只能说服不能强制的与他们地位相等的人。
教会或政党的统治--也可称为神权政体--是近年来重新获得重要地位的一种寡头政体。它有过比较古老的形式,如今圣彼得教堂的世袭财产制和巴拉圭耶稣会政权就是这种形式的残余。至于它的现代形式则开始于卡尔文在日内瓦的统治(还有蒙斯特再浸礼派的短暂统治)。更晚近的形式就是"圣人统治"。这种统治在英国是在王朝复辟时结束的,而在新英格兰则继续存在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十八、十九世纪时,人们可能认为这种政体永远消灭了,但列宁却把它恢复起来,意大利和德国从而仿效,中国也在认真的尝试。
一切组织(特别是国家)的统治问题是双重的。从统治机关的观点来看,问题在于如何取得被统治者的默认;从被统治者的观点来看,问题则在于如何使统治机关不但关心她自己的利益而且也关心在其权力支配下的人们的利益。假如这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完全解决了,其余的一个也就不会发生;假如两个问题都不得解决,那就要发生革命。不过通常总是达成一种折衷的解决。有利于统治机关的主要因素,除了暴力而外,还有传统、宗教、对外敌的恐惧心理以及大多数人都有的跟随一个领导人的天然愿望。为保护被统治者,迄今只发现一个有点成效的方法,那就是采用民主政体。
民主政治,作为一种统治方法,受到一些根本的限制,还受到一些在原则上可以避免的限制。根本限制主要有两个来源,即某些决定必须做得迅速;另一些决定需要专门知识。1931年不列颠王国放弃金本位的时候,这两点都牵涉到了:一方面迅速行动是绝对必要的,另一方面这件事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又是大多数人所不能了解的。所以在民主政治之下,人们仅能在事后发表意见。战争虽不如货币货币问题那样专门化,迫切性则过之;有可能跟议会或国会商量(尽管这通常有点像闹剧,因为在跟议会或国会商量之前,问题即或不在形式上也至少在事实上已经决定了),但不可能跟选民商量。
由于这些根本限制,选民必须把许多最重要的事情托付给政府。只要政府不得不尊重舆论,民主政体就是成功的。英国的长期议会曾经宣布:未经它自身同意,它不得被解散。是什么阻碍了后来的议会这样做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既不简单也不能令人确信。首先,在没有革命形势的时候,任期上将满的议会的成员,即使属于失败的一党,也是保证有愉快生活的。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会再度当选;即使他们失去了当政的乐趣,他们也能公开批评政敌的错误,从而得到和当政几乎同等的满足。并且到时候他们会回到当权的地位上去。从另一方面看,假如他们使选民不能用符合宪法上的办法摆脱他们,他们就会造成革命形势。他们的财产,也许还连生命,都要遭受危险。斯特拉福德和查理一世的命运就是鲁莽灭裂的前车之鉴。
假如革命形势已经存在,那就一切都和上面所说的不同了。假设有一届保守党议会有理由担心下届的选举要使共产党人在议会中占多数并且会没收私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当权的一党就可能仿效长期议会而宣布自身永久存在。尊重民主原则很难限制住一个政党采取这样的做法;如果能限制的话,唯一的限制就是在取得武装力量的支持上还没有把握。
我们得到的教训是,既然民主国家必须以权力委托给当选的代表,那么,革命发生的时候,就不能保证他们继续代表它的愿望。议会的愿望,在不难设想的情况下,可以跟人民中多数人的愿望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假如议会能靠得住武力上的优势,它就可以挫折多数而不受惩罚。
这并不是说还有比民主政体更好的政体,而仅仅是说在人们又不惜为之战斗的争端并起而行动的时候,任何政体都不能阻止内战的爆发。政府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应该是防止争端发展到足以引起内战的尖锐程度;就这一观点来看,民主政体在用惯了的地方很可能是比已知的其他任何政体更为可取。
作为一种政体来说,民主的困难在于它要求大家有互让和解的精神。被击败的党不可把一个原则看得过于重要,以致认为放弃它就是卑怯的屈服;另一方面,多数党也不应强调它的优胜达到招人反抗的地步。这需要锻炼,需要尊重法律,并且需要惯于相信别人的意见不一定是恶意的。更为必要的是不可出现人心惶惶的局面,因为有了这种局面,人们就寻求一个领袖,并在找到之后对他服从,结果,这个领袖很可能成为独裁者。合乎上述条件,民主政体就能使迄今所制定的各种政体中最稳定的一种。在美国、英国、英国各自治领、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各国以及瑞士,民主政体除了外来的危险以外几乎都不曾遭遇危险。在法国,它正在愈来愈坚定的树立起来。除稳定性之外,它还有使政府关心人民幸福的优点。这种关心或许还没有所希望的那样大,但比之于君主专制政体,寡头政治或独裁政体却大得多了。
现代大国的民主政体有一些弱点,他们不是同一区域采用民主政体与采用其他政体相比之下显示出来的民主政体弱点,而是由于有关地区的人口众多而不可避免的弱点。古代人不知道代议制,公民在市场上集会,对每一个问题个人亲自表决。只要国界不超出一个城市,特别是因为公民凭经验能够了解大多数问题,这种办法就能使每一个公民产生真实的权力感和责任感。但是由于没有一个选举出来的立法机关,民主政治在更大的地区就不能施行。当罗马的公民权给予意大利其他部分的居民时,新公民实际上没有分享任何政治权力,因为政治权利只有实际住在罗马的人才能行使。近代选举代表的办法把地理上的困难克服了。直到很晚近的时候,代表们一旦选举出来,就有相当大的独立权力,因为住得离首都远的人,不能足够迅速的或者足够详细的知道发生的是什么事情,因而不能发表有效的意见。现在,由于广播、迅速的交通、报纸等等,大国已经越来越像古代的城邦;中央人物和远地选民之间有了更多的亲身接触(可以算是亲身接触);追随者对于领袖所能施加的压力以及领袖反过来对于追随者所能产生的影响,达到了十八世纪与十九世纪所不可能达到的程度。结果是缩小了代表的重要性,而增大了领袖的重要性。议会已不复为选民与政府之间的有力媒介。以前只能在选举时期使用的一切未必有效的宣传手段,现在可以连续不断的使用。希腊城邦,连同它的政治煽动家、僭主、卫队以及亡命者都已复活,因为它的宣传方法又合用了。
在一个大的民主国家里,选民除非对领袖热情拥护,是没有什么权力感的,因此常常觉得不值得去投票选举。假如他不是某一重要政党的热心宣传者,那么,在决定由谁执政的许许多多的力量中,它的一份力量就显得毫不足道。事实上,他所能做的一切,照例只是在两个人当中选举一个。他对这两个人的政纲也许毫无兴趣,两个政纲也许没有什么差别;并且他还知道,候选人一旦当选,就可以抛弃他们纲领而不受惩罚。另一方面,假如有一个领袖是它热心仰慕的人,那么,这里所包含的心理,就是我们论及君主政体时谈到的心理,即把国王和他的部落或积极拥护他的那一派人联系起来的那种心理。每一个老练的政治鼓动家或组织者都致力于鼓励人们信仰某一个人。假如此人是一个伟大的领袖,结果就出现个人统治;假如他不是一个伟大的领袖,帮他获得当选的决策委员会就成为真正的掌权者。
这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在统治区域很大的时候,如何保持民主政治是很难解决的问题,在以后的一章里还要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到此为止,我们所讨论的是政治上的统治形式。但是经济组织的管理形式也很重要并有其特殊性,因而对他们需要另作研究。
首先,一个工业企业有一种类似古时公民与奴隶之间的差别。公民就是这个企业的投资者,奴隶就是雇工。我不愿意强调这种比拟,雇工与奴隶不同之处在于他有自由该做别的工作,如果他能够的话;他还有权随意支配他的业余时间。我提出的比拟是有关管理方面的。僭主政治、寡头政治以及民主政治和自由人的关系各不相同,但和奴隶的关系则彼此一样。与此相似,在一个资本主义工业企业里,投资人之间的权力分配可以用君主政治的方式,可以用寡头政治的方式,也可以用民主政治的方式;但雇工,除非他也是投资者,则任何权力也分不到;被认为雇工应得的权利像古代奴隶应得的权利一般少。
企业团体表现出各色各样的寡头组织形式。现在我考虑的不是雇工被排斥于管理之外这一事实;我想到的只是股票持有人。就我所知,关于这个问题提供了最精彩论述是我已经提到过的伯利和米恩斯合著的一本书《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在以"管理的演进"为题的一章里,作者指出那些在公司所有权中通常仅占很小一部分的寡头们如何取得对于全部巨额资本的支配权。通过与代理委员会有关的一些手段,董事会"实际上能支配他们自己的继任人。在所有权分得很细微的情况下,董事会能使自身永远存在下去,即使他们的所有权份额是微不足道的。本书作者在别处所能发现的与此最为近似的情形是控制天主教会的那种组织制度。教皇选任枢机主教,枢机主教团反过来又选举继任的教皇。"如今有一些最大的公司就采用这种管理形式,例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美国钢铁公司。这两个公司,(1930年1月)分别拥有四十亿与二十亿美元的资产。美国钢铁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股份仅为全部股份的百分之一点四,但经济权力完全为他们所有。
企业公司组织上的复杂情形往往大于任何一个政治机构。董事、股东、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理部以及普通的雇工,各有各的职能。管理通常是寡头形式,管理中的单位是股份而不是股东,董事是选出来的股份代表。实际上,董事们(相对于股东们而言)股东的权力通常要比寡头政府(相对于个寡头执政者而言)的权力大得多。但在另一方面,在工会组织得好的地方,雇工对于雇用条件却有相当大的发言权。资本主义企业的目的有一种特殊的双重性:一方面它是为了向大众提供货物或服务而存在的,另一方面,它又以向股东提供利润为目的。至于政治组织,政治家们被认为是以谋求公共福利为目的,不但以尽量增加自己的薪给为目的;即使在专制政治之下,这种虚伪的门面也是保持着的。这就是政治上的虚伪性之所以多于商业上的虚伪性的原因。但在受到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批判这两方面的影响之下,许多重要的工业巨头也学会了政治骗术,学会了怎样去骗人说谋求公共福利是他们发财的动机。这是近代政治与经济趋向于结合的另一实例。
这里必须谈一下,一定的机构的管理形式是通过什么途径改变的。关于这一问题,历史还没给我们确切的指示。我们知道,在埃及和巴比伦,君主专制政体在有史以前就是充分发展了的。就人类学上的证据来看,可以假定君主专制政体是从最初受长老会议的节制的酋长权力中发展起来的。在整个亚洲(中国除外),君主专制政体,除受欧洲影响的以外,从未显示过让位于其他任何政体的迹象。反之,有史以来,君主专制政体在欧洲则从未长期稳定过。在中世纪,国王的权力受封建贵族的限制,还受比较重要的商业城市的地方自治的限制。文艺复兴以后,国王的权力在欧洲普遍增强了;但这种增强随着中产阶级的兴起而告终,这首先是在英国、继则在法国,最后是在西欧其余部分。一直到1918年初布尔什维克党人解散立宪会议时为止,人们也许还认为议会民主政治肯定是要遍及整个文明世界的。
然而,脱离民主政治的运动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在许多希腊城邦里,在罗马成立帝国的时候,以及在中十几意大利的商业共和国里,这种运动都发生过。有没有可能找出决定事态发展是归向民主政治还是脱离民主政治的一些通则呢?
在过去,金钱和战争是和民主政治对立的两大势力。我们可以拿美迪奇和拿破仑来说明这两种势力。经商致富的人,通常总不像权力来自土地所有权的人那么可可和难于和解;因此,他们比单凭世袭或传统取得地位的人更善于用金钱收买通向权力的门路,以后当政的时候,也更善于统治,以免引起激烈的民愤。例如威尼斯或汉萨同盟诸城市的商业上的收益是以外国人为牺牲而取来的,因此在内部就不像靠雇工的血汗致富的制造业者那样不得人心。所以,对以商业为主的社会来说,有资产的市民所组成的寡头政体是最自然而又最稳定的政体。假如一个家族比其他任何家族都富有的多,这种政体就容易发展为君主政体。
战争通过另一种更强烈的心理发挥作用。恐惧使人希望有一个领袖;而一个成功的将军激发和恐惧相反的热烈钦佩。既然胜利在当时是唯一真正重要的事情,这个成功的将军就很容易使国人信任他而把最高权力付托给他。只要危机继续存在,他就被认为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危机过去以后,他却可能是很难免职的人物了。
现代的反民主运动虽与战争心理有关,但和拿破仑的情况不很类似。大体说来,德国和意大利民主政治的失败,不是因为大多数人厌倦民主政治,而是因为军队的优势不是向着用数字表出的多数人这一方面。文官政府比军队的总司令更有权力,这也许看来奇怪,但在民主政治已深深扎根于全国人民习惯之中的地方,情况确实如此。林肯在任命一个总司令时写道:"他们告诉我,你有志于独裁。达到独裁目的的途径是打胜仗。我指望你打胜仗,甘冒出现独裁的危险。"林肯这样做错不了,因为美国的军队不会追随一个将军去攻打文官政府。在十七世纪,克伦威尔的士兵很愿意遵守他的命令去解散长期议会,但在十九世纪,假如威灵顿公爵也计划这么做,那么,谁也不会听从他的吩咐。
新建立起来的民主政治,是由于人们怨恨前任掌权者而产生出来的。只要民主政治是新事物,它就不会稳定把自己表现为旧日君主或寡头之敌的人,可能成功的恢复君主的或寡头的制度。波旁王朝与霍亨素伦王朝不能博得群众的支持,而拿破仑与希特勒都能博得。民主政治只有在长期延续、足以成为传统之后才能巩固。克伦威尔、拿破仑和希特勒,都是在他们本国民主政治的早期中出现的。从前两个人的情形看,希特勒完全不足为奇。同时,也没有理由可以假定他会比他的前辈长久。
但是,有一些重大的理由使我们怀疑民主政治能不能在最近的将来恢复它在十九世纪后半期曾有过的那种威望。我们说过:民主政治如要稳定就一定要成为传统。他有什么机会能在东欧和亚洲完全树立起来从而开始它向传统转变的过程呢?
在任何时代,政治都受军事技术很大的影响。当罗马倾向于民主的时候,罗马的军队是由罗马公民组成的;正是军队的职业化带来了罗马帝国。封建贵族的实力依赖城堡的坚固,这情形随着大炮的采用而告终。法国大革命时,人数多而几乎未经训练的革命军队大败了反抗他们的人数少的职业军队,这表明为了事业献身的群众的热情的重要性,同时也显示民主政治的军事优越性。如今有了飞机,我们似乎又回到需要由人数较少而受过高度训练的人组成武装力量的时代了。因此可以预料,受到严重战争威胁的各个国家的政体,将是空军人员所喜欢的那种政体,那就不见得是民主政体。
但是也有一些需要考虑的与上述相反的理由。可以假定,在下一次大战中,美国(不论是不是参战国)将是唯一的胜利者,并且不大可能不再是民主国家。法西斯主义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它有利于战争之一假定来的。如果这种有利之处证明并不存在,民主政治就可以重向东方传播。最后,没有任何事物能像教育之普及与爱国精神之广泛传播那样给国家以作战的实力。爱国精神虽然可用法西斯主义复兴运动者的手段暂时激发起来,但正如宗教界长期经验所证明的那样,终究免不了引起厌倦和倒退。因此,整个说来,从军事观点看,在仍然保存民主政治的地方它可以继续存在下去,在民主政治暂时失去光彩的国家里它也可以得到恢复。但是必须承认,相反的情况决不是不可能的。
第十三章 组织和个人
人觉得在社会里生活有好处,可是人的欲望与蜂巢中蜜蜂的欲望不同,仍然主要是个人的欲望;因此,就有了社会生活的困难和统治的必要。一方面,统治是必要的,否则,文明国家就只有很小一部分人能希望活下来,而且还要处于可怜的贫困状态。但在另一方面,有了统治,必然就有权利不平等的现象;权力最大的人就要不顾普通公民的欲望,而利用手中的权力来发展他们自身的欲望。因此,无政府状态和专制是同样招致灾祸的;假如人们要求得到幸福,那就必须在两者之间求得折衷的办法。
在本章,我想研究与一定的个人有关的组织,而不研究与一定的组织有关的个人。这个问题在民主国家里和在极权国家里当然是不相同的,因为在极权国家中,一切有关的组织都是政府的组织或部门,很少例外。不过本章只作初步的研究,我将尽可能不顾这种区别。
一切公私组织对个人的影响是从两方面发生的。有些组织旨在有利于个人实现他自己的愿望或实现被认为是他的利益;有些组织则旨在防止个人侵害别人的合法利益,两者间并无截然的区分。设置警察既为了防止盗窃,又为了增进良民的利益,只是警察对盗窃行为的打击远比为守法者的服务显著而已。关于这个区别,不久我将重新讨论;现在我们先来研究在文明社会里组织对个人一生所起的某种决定性作用的最重要之点。
首先从人的诞生说起。关于这件事,现在认为医生和(或)助产士的服务是不可缺少的。从前认为毫无训练的甘普奶奶就足以胜任,现在则要求接生员必须具有公共主管机关所确定的一定技术水平。在整个幼儿期和儿童期,一个人的健康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国家的关注。不同的国家关心儿童健康的程度相当准确地反映在儿童和少年的死亡率上。如果父母骇人听闻的不尽父母的责任,当局可以把小孩从他们那里带走交给养父母或某个机关抚养。在五、六岁时,小孩受到教育机关的照管,有好几年必须学习政府认为每个公民都应该知道的东西。大多数的情形是,在这一过程终了时,一个人的见解和思想习惯就都终身确定了。
在这中间,民主国家中的儿童还受到非国家所加的其他影响。如果父母是笃信宗教的或从事政治的,他们就会把宗教的教义或政党的主张教给儿童。在孩子长大些的时候,他就会对一些有组织的娱乐越来越有兴趣,比如电影和足球赛。如果孩子有几分聪明但也不是很聪明的话,他也许受报刊的影响。假如他进的不是国立学校,他会养成在某些方面显得奇怪的看法(在英国,通常是认为自己在社会上高人一等的看法)。同时,他接受适合于他自己年龄、阶级和民族的道德准则。道德准则是重要的,但不容易解释明白。因为它包含三类没有明确区别的教训。第一类是必须真正遵守、违者要受众人唾骂的;第二类是不可公开反对的;第三类是要求做到十全十美的,只有圣者才需要遵守的。适合于全体人民的道德准则主要是(虽然不尽是)宗教传统的结果,是通过宗教组织的活动起作用的,但在宗教组织衰落后还能继续存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此外,还有职业上的道德准则:规定军官、医生或律师等等所不应作的事情。在现代,这类准则通常是各种职业团体订定的。它们是很有强制力的。例如教诲和军队对决斗的意见相抵触时,军官要奉行军队的意见;有关医疗和忏悔方面的保密甚至于法律相抵触。
青年男女一开始挣钱,各种组织就开始影响他或她的行为。雇主通常是一个组织;另外,很可能还有雇主们的联合会。工会和国家都控制着工作的一些重要方面。除了像保险以及工厂法这类事情而外,国家还能用关税和政府法令来影响一个人所选定的行业的盛衰。一种工业的繁荣可以受到各种情况的影响,例如通货、国际性市或日本的野心。
结婚以及对儿女的责任又使一个人和法律发生关系,并和主要来自教会的道德准则发生关系。假如他寿命很长,最后他可以享受一笔养老金;他的死亡还要经过司法部门和医疗部门的细心检查,以确定不是自杀或他杀。
有些事情有待于个人主动加以决定。假使女人愿意,一个男人可以和她结婚,求得幸福;在年轻的时候,他对于自己一生的谋生之计,很可能有一定的选择自由;在他财力所及的范围内,他可随意消遣他的空闲时间;假如他对宗教或政治有兴趣,他可加入任何一个对他最有吸引力的教派或政党。除了婚姻这件事,一个人即使在他有选择自由的时候,也仍然要依靠各种组织。除非他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否则,他不能创设一种宗教,建立一个政党,组织一个足球俱乐部或自己酿酒喝。他所能做到的是在可供选择的许多现成事物中进行选择;但是竞争要在经济条件所许可的范围内把所有这些可供选择的事物尽可能弄得对人有吸引力量。
到目前为止,作为文明社会特征的各种组织的功效,同(比方说)较为不发达社会里的农民比起来,在于增加了个人的自由。你不妨把中国农民的一生对照西方工资劳动者的一生而加以研究。中国农村的孩子,固然无须乎上学,但从年岁很小的时候起,就不得不工作了。生活艰苦,缺少医药,他非常可能在幼年夭折。即使他活下去,他也不能选择其谋生之道,除非他准备当兵,做土匪或冒险迁移到大城市里去。风俗习惯剥夺了他的一切,只剩下关于结婚的一点极小的自由。他实际上一点空闲时间也没有,即使有,也没有赏心乐事来消遣。他经常生活在死亡边缘上,一遇饥荒,他一家很可能大部分人饥饿而死。男人的生活已经很苦,妻子和女儿的生活还要苦得多。在英国,即使是最下层的失业工人,他的一生和一般中国农民的一生比起来,几乎也是在天堂里了。
现在再谈另一类组织,即旨在防止一个人侵害别人利益的组织;其中最重要的是警察和刑法。就此类组织干涉的是诸如谋杀、抢劫和殴打之类的强暴罪行而论,它们增进(除了一小撮暴徒)一切人的自由和幸福。在警察管不到的地方,盗匪很快就造成恐怖的统治,匪帮以外的一切人不可能享受文明生活的大部分乐趣。当然也存在这种危险,即警察本身可能变成匪徒或者竟施行起某种形式的暴政。这种危险决不是虚构的,只不过对付这种危险的方法一位世人所熟知。另外还有一种危险,即警察可能为当权者所利用,来防止或阻挠对可取的改革予以支持的运动。在某种程度上出现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多少说明这样一个根本困难,即为了防止发生无政府状态而必须采取的措施使现状在应该改革是更难得到改革。尽管有这种困难,文明社会里没有什么人认为有可能完全废除警察。
以上所述没有考虑到战争和革命以及人们对它们的恐惧。战争与革命涉及国家自卫的本能,并引起对个人生活最严厉的控制。在欧洲大陆,几乎一切国家都普遍实行义务兵役。一旦战争爆发,各地方的各个适龄男子都可能被召去打仗,每个成年人都可能受命去做政府认为最有助于战胜的工作。凡认为其行动有助于敌人的人,都可能被处死刑。在和平时期,一切政府都采取步骤--有些更为激烈,有的不那么激烈--来确保公民在战争发生的时候都乐意参加战斗,并在任何时候都忠于国家。政府在革命问题上所采取的行动,随着革命爆发可能性的大小,而有所不同。假定其他一切条件都相同,那么,在政府简直不关心公民幸福的地方,革命的危险性就大些。但是,像在极权国家里那样,政府不但独占人生强制权而且独占道德上和经济上的说服力,那么,这种政府在漠视公民方面能比权力不如它那么集中的政府走得更远。因为革命情感在那里不那么容易传播,革命也不那么容易发动。就国家不同于公民团体而言,可以预料:国家的权力越增加,他对公民的幸福就越不关心。
根据上面的简短评述,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组织的效能(除去由于政府自卫而产生的效能以外),基本上都是增进个人的幸福和安宁。教育、卫生、劳动生产率、积谷防荒等等,原则上都应该是无可争议的事,这一切都依靠很高程度的组织工作。但是当我们谈到预防革命或预防战争失败的措施时,问题就不同了。无论人们认为这些措施怎样必不可少,它们都是使人不愉快的;要为这些措施辩解,只能根据一个理由,即革命或失败会使人更不愉快。这大约只是程度上的区别。可以说种痘、教育和筑路也都是人不愉快,但总不如天花、文盲和不可通行的沼泽地那么使人不愉快。不过,这种程度上的差别很大,差不多等于性质上的差别。况且,有关和平发展的各种措施,即使它们令人不愉快,为时也不一定很久。田华是能够消灭的,消灭以后,就无需种痘了。教育和筑路都可以用开明的方法是它们成为可以令人乐于接受的事。但是技术上的每一次进步都使战争更令人痛苦,更有破坏性,并使以极权主义方法防治革命的措施更伤害人道和理智。
个人和各种族之间的关系另有一种分类法:个人可以是组织的顾客,可以是组织的自愿成员,可以是组织的非自愿成员,也可以是组织的敌人。
如果一个人是某些组织的顾客,他必然认为这些组织对他的生活舒适有帮助,但它们不能使他增添很多权力感。当然,他对这类组织的服务所抱的好感也可能是错的;他买的丸药可能不灵;啤酒可能是坏的;赛马会可能使他把钱输给以赛马赌博为业的人。但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从他所光顾的组织那里得到一点东西--希望、娱乐和个人进去感。一个人有希望每一辆新车,这一希望是他有事可想,有话可谈。总的说来,自由选择如何花钱是快乐的一种来源--例如,喜爱自己的家具就是一种很强烈的、很普遍的感情,如果国家供给我们大家备有家具的房间,这种感情就不存在了。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