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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_30 吕思勉 (现代)
  在中俄陆路贸易中,俄国商队不仅违背四年一次北京互市的规定,而且在每次互市中,也不遵守双方规定的条件。商队人数按规定不得超过二百人,实际上在康熙四十三年(一七○四)以前,每次人数都超过二百人,有时甚至将近千人;商队在北京停留时间,按规定不得超过八十天,实际上每次都在百天或百天以上。
  在广州的海上贸易中,有些规定几乎形同虚设。起卸军火炮位的规定,在清初顺治年间,名义上即已开始执行,但是直到乾隆元年(一七三六),来到广州的外国商船炮位,却仍“听其安放船中”。这一年乾隆帝重申禁令,但是外国商人通过行商进行贿赂,使这一条一再颁布的禁令变得有名无实。对外商行动的限制,更是不起作用。尽管清王朝对在广州进行贸易的外国商人规定了居住的时间,不许长期逗留,但外国商人往往置之脑后。英国东印度公司驻广州的大班,在十八世纪六十年代由临时的、季节性的组织,变成长期的、永久性的机构。而这个变更,恰在广东总督禁止外商长期逗留之后。至于中国商人和外国商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也是愈禁愈烈。十八世纪初,还只是发生小量的、偶然的借贷关系。三十年代,外商向行商垫款购买丝、茶,便已成惯例。五十年代,开始出现因积欠外商货款而破产的行商。至八十年代,单是行商所负的外商债款,亦即通称的“行欠”,就达到四百四十万元之巨。
  由此可见,以禁海闭关为支柱的对外贸易政策,在鸦片战争前的二百年间,面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步步进逼,已处在节节后退之中。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七)广州一口通商以后,历任广东督抚和海关监督,都把制定防范外夷的条例当作头等大事。从那时起,一直到鸦片战争,不到一百年之中,在广州颁布的防夷条例,见之于官方文件的,先后就有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两广总督李侍尧的“防夷五事”,四十一年(一七七六)广东巡抚兼海关监督李质颖的“防夷四查”,嘉庆十四年(一八○九)两广总督百龄等人的“民夷交易章程”,道光十一年(一八三一)两广总督李鸿宾等人的“八条章程”,十五年(一八三五)两广总督卢坤等人的“防范夷人章程八条”。但是这么多的防范条例,并不足以防止外国商人的胡作非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凶焰,猛烈地冲击着衰老的“天朝体制”,抗击外国资本主义入侵的任务,显然不是腐朽的清王朝所能担负的。
(二)中国与西方国家的贸易
  中国和西方国家的贸易,无论是海上或者陆路,都在逐渐扩大。由于中国自给自足经济的抵抗力,西方国家对中国的输出,在数量上和扩展的速度上,受到一定的限制。西方国家的商人把他们的欲望得不到满足的原因,归咎于清王朝的人为障碍。然而,这二百年中,不但贸易量在不断扩大,而且和贸易发生联系的金融活动,包括汇兑和放款,也有所发展。通过贸易和金融的势力,西方国家逐渐取得贸易的支配权。这在广州的贸易中,特别显著。 
一、贸易的扩大及其限度
  中俄之间的陆路贸易,在恰克图通商以前,主要在北京进行。当时俄国商队一次携带的货物,多的可以达到几十万卢布。康熙四十一年(一七○二)的一次商队,所载公私货物共达二十二万三千三百二十卢布,被称为后来商队的榜样。雍正五年(一七二七)恰克图开市以后,边界贸易逐渐取代北京的贸易而有比较明显的增长。开市初期,每年贸易额不过一两千卢布,不到二十年,增加到五、六十万卢布。从乾隆二十年(一七五五)至嘉庆十年(一八○五)的五十年间,每年贸易额由八十多万卢布增加到一千一百余万卢布,年增长率达到百分之五点四。至于恰克图条约规定的另一互市地——粗鲁海图,在恰克图互市以前,是中俄交通要道,原来就有小量贸易。互市以后,转不及恰克图便捷。因此,始终没有什么发展。
  在中俄陆路贸易中,沙皇和他的宠臣们,获得了巨额的利润。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由沙皇直接组织的一个庞大的商队,在北京以价值一千卢布的俄国货物换来中国货物,在俄京以六千卢布出售,一转手间,获得巨利。十八世纪初期担任西伯利亚总督的沙皇宠臣噶噶林,由于非法参加这种贸易,“他的亲戚朋友,一个个都发财致富”。在恰克图的边界贸易中,中国出口的大黄,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每普特二十卢布,等到俄国商人运至西欧,则平均以二百○八卢布出卖。而俄国大宗出口的皮毛,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给俄国商人常常带来百分之二百至三百的高额利润。
  中俄贸易,也为沙俄政府提供了平均线以上的关税收入。在一七六○至一七七五年间,中俄贸易在沙俄对外贸易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百分之七点三和八点三,而关税收入则达到百分之二十点四和三十八点五。
  关于海上贸易,从十八世纪六十年代起,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止,西方国家对中国的贸易额,由五百五十万两,上升到二千二百六十万两。七十年中,增加了大约三倍。这个时期,老的殖民主义者——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已逐步走向衰落,后起的英国,则有比较迅速的扩展,并且很快地居于主要的地位。在十七世纪初东印度公司成立以后的七十年间,英国对东方的出口,增加了将近十二倍。它在中国海上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在十八世纪中期,已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到十九世纪初期,则进一步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美国也是后来居上。它的商船首次进入广州,是在一七八四年,八十年代后期,它对中国的贸易额,平均每年不过四十五万两,而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初,则超过了五百万两,不到五十年,增长了十倍以上。老殖民主义国家则每况愈下。十九世纪初,当英、美两国的贸易总额达到三千多万元之时,荷兰在中国的贸易,没有超过一百万。西、葡两国则更加衰落。其他西方国家如法兰西、丹麦、瑞典等国,也有商船开来中国,不过他们的贸易,始终不占重要地位。下面是进入广州港口的西方国家船只及其吨位的变动数字。
  这个时期中外贸易上的主要商品,在中国出口方面,以丝、茶、棉布为主。十八世纪二十年代以前,丝的出口居于首要地位。二十年代以后,茶叶开始取代生丝成为首要出口商品。进入三十年代,中国手织的所谓南京市开始出口,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成为仅次于茶、丝的重要出口商品。这三项商品的出口额,茶最高的一年达到四十万四千三百二十担(一八三二),丝最高达到九千九百二十担(一八三三),南京布最高达到三百三十五万九千匹(一八一九)。在出口的总值中,这三项出口一般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进口商品以毛织品和棉花为大宗。毛织品的贸易开始于十七世纪八十年代,最高的贸易额曾经达到三百六十万两(一八○八)。棉花贸易在十八世纪初年才开始试探,最初不过千担左右,但发展迅速,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最高达到五十万担,价值约达四百万两,超过了毛织品。这两项都是英国对华输出的主要商品,在贸易总值中,一般占百分之七十以上。
  西方国家从对华贸易中,获得大量的利润。中国茶叶的出口贸易,是英国政府收入和东印度公司利润的一个重要来源。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它除了每年给东印度公司提供一百万至一百五十万英镑的利润以外,还给英国国库提供三百三十万英镑的税收。生丝出口贸易,同样使英国商人获得优厚的利润,十八世纪九十年代,一担生丝在广州的出口价格为二百八十八两,而给英国商人提供的利润,在扣除一切费用以后,还净余一百四十四两。也就是说,利润率为百分之五十。美国商人也从中国的出口贸易中,获得优厚的利润。中国的货物在纽约销售售价可以达到在广州的购买成本的四倍以上。费城的中国贸易的先驱基拉德,从他在广州的贸易中,积累了大量的资本。他投资于地产和公共工程,投资于银行和保险公司,投资于铁路和航运企业。在十九世纪初年,他已经自有船只十八艘,其中有八艘专门从事中国的贸易。这样优厚的利润,在美国顿时引起了一阵阵的“中国狂热”。
  西方国家在对中国的出口贸易中,也能获得很高的利润。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一只载货共值五四七五英镑的英国商船,在广州成交以后,净得一万二千英镑,相当于购货成本的百分之二百二十。有的商品的盈利,是十分惊人的。乾隆四十四年(一七七九),英国商人在美洲西海岸以六分钱换来的一张皮毛,在广州标价百元出卖。香料贸易,也是如此。康熙二年(一六六三),荷兰商船在福建推销香料,毛利在百分之二百五十至三百之间。嘉庆四年至五年(一七九九至一八○○)间,英国运到广州的香料,售货收入相当于资本的百分之三百五十。有一次东印度公司在安位的代理人以两千○七十六元购买的香料,在广州得价八万二千一百四十六元,相当于货本的四十倍。尽管东印度公司在广州的大班抱怨什么贸易条件的苛刻,但是伦敦的总部“却是单单靠了他们对华贸易中的利润来支付他们股票的利息”。
  虽然如此,西方国家的经济力量,在这个时候还不足以打开以自给自足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中国市场。
  当时贸易额最大的英国,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平均每年从广州运出茶叶将近二十六万担,生丝将近八千担。但是,它用什么东西来换取中国货物,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他们的机制产品,并没有获得中国人的普遍接受。一直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土产的南京布,无论在质地上和成本上,都优于曼彻斯特的棉布”。这个时候,英国人所消费的中国手织土布,超过中国人所消费的英国机制棉布。尽管他们在中国出口的丝茶贸易中获得巨额的利润,他们在向中国出口的个别商品如香料、皮毛,也能获得高额的利润,但是他们的出口大宗一一毛织品,为了换取丝茶,在十九世纪以前,一直是赔本出卖。在英国所有的对华大宗出口中,唯一能在中国获得一定销路的是棉花。但是,广州进口的英国棉花,几乎全部来自印度。作为英国殖民地的印度所产的棉花,虽能部分地解决中英贸易平衡问题,但总的形势是:英国除了最后以白银支付以外,别无其他弥补贸易差额的手段。这在十八世纪八十年代棉花成为主要出口商品以前,尤其如此。从十七世纪中以至十八世纪上半期,所有英国经营对华贸易的商人,都不得不携带大量白银到中国来购买货物。东印度公司船只的货舱,白银经常占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乃至百分之九十以上。十八世纪中,每年输入中国的白银数量,一般都在四、五十万两之间,最高达到一百五十万两。
  在这种情况下,西方侵略者不择手段,用毒害中国人民的鸦片走私,来改变贸易上的逆差。
  输入中国的鸦片,主要来自英国殖民地的印度。这个毒品之可以用来弥补英国对华贸易的逆差,在十八世纪的三十年代,就已经引起垄断中英贸易的东印度公司的注意。七十年代初,英国殖民政府在印度实行鸦片专卖,实际上,它是用来专销中国。在实行专卖以后的第十年(一七八三),输华鸦片至少在二十万两以上。一八一四年,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权除茶叶外,其他一律向散商开放,给英国的鸦片走私贩予以强烈的刺激,对华鸦片出口立即猛增至二百五十万元的空前数字。等到一八三四年东印度的特权全部取消,对华贸易完全向英国私人企业开放以后,鸦片走私又有进一步的增长,不到五年,就达到二千五百万元的新高峰。
  美国在和中国发生贸易关系后不久,就进行走私漏税活动。最先来中国的山茂召,就极力宣传鸦片可以“走私而又极其安全”。从十九世纪开始,“在广州的美国洋行,无一不经常做这个买卖”。他们究竟输送多少鸦片到中国来,始终是一个秘密,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就是使用走私的办法。根据显然是缩小了的公开记载,在一八○五年刚开始的时候,全年的输入量是一百○二箱,也就是一百担左右。二十年以后(一八二七),这个数字就变成一千二百担至一千四百担。十九世纪初,鸦片走私还只占美国对华出口商品价值的一小部分,到了二十年代之末,它就一跃而几乎相等于其他所有出口商品价值的总和。
  这样迅速膨胀的鸦片走私,实际上是在武装保护下明目张胆地进行的。在美国的鸦片飞剪船上,从刀剑枪矛到大炮重武器,一应俱全。走私贩子,根本不把中国缉私兵船放在眼里。英国大鸦片贩子恰和洋行的鸦片走私船,甚至疯狂到轰击巡查鸦片走私的中国水师船只。对于这种行径,怡和洋行的老板查甸却无耻地说,这是“最安全和最有绅士气派的投机生意”。
  鸦片走私的确给大英帝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绅士”们带来了巨额的利润。十九世纪初期,英国走私到中国的鸦片,每箱成本为二百至二百五十元,在广州出帐卖,所得利润达到四百至五百元。三十年代中,一个美国鸦片贩子以每箱二百五十元的价格收购鸦片,在福建沿海一带以二千五百元的高价走私出卖。鸦片战争以前的半个世纪中,英国对华鸦片贸易,为数达五亿元,其中有三亿元是利润。这种利润“在商业史上是空前未有的,它在一个季度之内,实际上可以上升到支付二十艘一千四百吨船只货物的全部在中国的投资”。对于美国而言,鸦片“贸易”,“就像奴隶和酿酒厂一样,成为许多美国大资产的基础”。
  鸦片走私也解决了西方国家长久无法解决的贸易平衡问题,改变了中国对外贸易中白银的传统流向。嘉庆九年(一八○四)以后,东印度公司已经不再需要从欧洲向中国运送现银。过了两年,中国却要把白银运往印度,以弥补收支差额。嘉庆二十三年至道光十三年(一八一八——一八三三)间,中国白银出口“在全部出口中整整占五分之一”。到了鸦片战争前夕,每年白银外流估计将近达到一千万两。西方的“绅士”们从鸦片“贸易”中得到“巨大的繁荣”,而鸦片的泛滥中国,则给中国人民造成巨大的灾难。  
二、关税与贸易
  在关税与贸易的问题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人经常以反对重课苛征为口实,扩大其违法行为和侵略活动。在广州的贸易中,他们或者以停止货船进口进行威胁;或者从事走私活动,逃避课税;或者妄图向广州以北沿海口岸进行非法活动。凡此种种不法行为,他们都是在抵制清王朝的苛征重课的借口下,明目张胆地进行的。
  清王朝在对外贸易上,有的根本不征收关税,有的虽然征税,但就其正税而言,税率也是比较低的。
  在中俄陆路贸易中,无论是在北京的贸易或者是在恰克图的边境贸易,基本上都是不征税的。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北京正式互市,当时就规定对俄国商队的货物,给予免税待遇。其后在雍正五年(一七二七),又重申“买者卖者,均不征税”。至于恰克图的边界贸易,在恰克图条约第四条中也明确规定“勿庸取税”。在清王朝看来,恰克图的贸易,只要维持边境安谧,取税与否是无关重要的。至于北京互市,清王朝不但不加课税,而且给予俄国商队许多优待和便利。如供应商队人员的给养,保护运输牲畜的放牧,以至补助商队途中的损失。雍正九年(一七三一),俄国商队在来华途中,损失了一些牲畜,清廷还专门拔款一万两,进行救济。
  在海上贸易中,清王朝沿袭明代旧制,设立海关,征收货税、船钞。这两项税收,都属于正税,按税率计算,也是比较轻微的。
  海关货税,基本上是从量税。货税之于货价,并无固定的比例。下面是几项主要出口商品关税占货价的比例的一个估算。它大体上代表十八世纪初期的情况。  
  可以看出:货税与货价的比例,最高没有超过百分之九,低的不足百分之一,平均在百分之四左右。这个税率和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税比较,并不算高。有的则大大低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税率。例如,当时英国对茶叶的进口课税,就相当中国茶叶出口课税的五十五倍。
  船钞是对货船的征税,按船只体积大小,分等计算。在康熙三十七年(一六九八)以前,来自西方国家的西洋船只和来自南洋一带的所谓东洋船只,二者的船钞,并不二致。前者大大高于后者。据粤海关税则,在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以前,各种船只的船钞,有如下表:  
   一等船船钞(两) 二等船船钞(两) 三等船船钞(两)
  西洋船只 3,5001, 3,000 2,500
  东洋船只 1,400 1,100 600  
  康熙二十四年起,所有的东西洋船钞,一律降低百分之二十。三十七年起,西洋船只的船钞,一律按东洋船只计算。这两次变动,无疑大大减轻了西方国家商人的负担。而且,在实际征收中,还有降等减收的事例。就在东西洋船只统一征收船钞的次年(一六九九),英国船只玛斯里斐尔德号本应列入二等,按原定税率,应纳船钞三千两,按新税率只纳一千一百两,海关当局又将二等改为三等,纳六百两,又降低百分之二十征收,结果只纳四百八十两,不及原定数目的六分之一。当时中等船只每船载货平均在十五万两以上,据此计算,船钞征课不及货值的千分之五。
  由此可见,就额定正税而言,无论货税、船钞,都不足以构成外国商人的沉重负担。
  在额定正税之外,还有一些附加。正是在这些附加上,外国商人经常发出反对的声浪。这些附加,主要有以下三项:
  缴送——这一项附加,是由对进口现银课税而来。在十九世纪初叶以前,中国对外贸易居于出超地位。外国进口船只,经常携带大批现银,以备购货之需。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开关后,清廷沿明朝旧例,对进口现银每两抽税三分九匣,名曰分头银。其后逐渐增加,至康熙五十九年(一七二○)前后,已增至百分之六。雍正四年(一七二六),广州海关监督在分头银之外,复征百分之十的附加,名曰“缴送”。乾隆元年(一七三六),清廷以“缴送”与“旧例不符”,下令裁减,计每年免银四万数千两至十三、四万两不等。至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共免过一百八十七万三千余两。此后未见再有征收。
  归公——这一项附加,原为海关吏胥、巡役私收入已的规礼。雍正五年(一七二七),开始解交国库。乾隆元年(一七三六),正式列为正项税收。二十四年(一七五九),更将各种规礼名色一概删除,归并核算,统称“归公”,分进出口两项。进口每船额收一千一百二十六两,出口每船五百余两。
  行用——这一笔附加是从乾隆四十五年(一七八○)开始的。当时行商颜时瑛等因积欠外商债款破产,海关当局著落联名具保行商潘振承追赔。为了摊还欠款,广州各行商共同议定将本轻易售之货,按固定价格征收百分之三的附加,以资应付,叫做“行用”。两年以后,海关监督为了“速清夷款”,饬令增加行用,加征进出口货物达到四十七项。嘉庆六年(一八○一),又进一步扩大范围,除了英国进口的大宗羽呢等外,其他进口货物,一律征收行用。在实行的过程中,征收率也在不断提高。如棉花原定每担征收二钱四分,茶叶每担征收六钱,到了嘉庆十四年(一八○九),棉花每担实征二两,提高了七倍多;茶叶每担实征三两,提高了四倍。行用的用途,在摊还行欠之外,也扩大到贡价、军需、河工等各项派款。一八○九年全年征收行用七十万两,其中用之于贡价、河工、军需以及皇帝的寿礼等等,共达四十二万两,占全部行用的百分之六十。
  上述三项附加中,前两项或实行时间较短,或随后有所减轻,惟有行用一项,虽开征较晚,却不断扩大加重。如果外国商人真的感到附加和勒索的沉重,他们应该着重反对行用的征收。然而,正是在行用上,外国商人表现出游移和矛盾的态度。在行用的征收上,外国商人、中国行商和清朝皇帝以及海关大小官员,彼此互相依存而又互相矛盾。
  征收行用的最初目的,虽然是为了所谓“摊还夷欠”,实际上,它是清王朝勒索行商的产物。因为不仅由“摊还夷欠”发展到贡价、军需、河工等等的报效,是名符其实的勒索,而且所谓摊赔本身,也是变相的敲诈。随着清王朝敲诈勒索的加重,行用的加征亦随之扩大提高。嘉庆六年(一八○一),粤海关监督把行商的“常贡”由五万五千两增加到十五万两,行商随即把进口棉花的行用,由每担二钱四分增加到二两。行用的提高,引起外国商人对清王朝的抗议,但提高了的行用,却又落入行商的腰包,清王朝并没有直接占有行用。外国商人虽然反对行用的提高,但在行商处于困境时,却又往往垫付行用,使行商免于破产。对外国商人说来,行商破产不但行欠没有着落,而且他们可以利用的行商减少,不利于贸易的推进。因此,外国商人在反对提高行用的同时,又不得不多方设法维持行用。嘉庆二十二年(一八一七),东印度公司在广州的大班直接放款给行商,以充实“公所基金”(即行用),达六万二千两之多。  
三、贸易与金融
  在广州的对外贸易中,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以及后来的英国散商和美国商人,除了经营贸易以外,还担任了以汇兑和放款为主的银行角色。
  汇兑——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垄断中英贸易的时期,中国对外贸易的汇兑业务,完全掌握在这个商业独占机构的手中。广州中国行商在进出口贸易的金融周转方面,力所能及的是广州到内地的汇兑,外汇则全然不能过问。从现存的东印度公司档案中,可以判断:公司广州大班的汇兑业务,至迟在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初,已经开始出现。到了七十年代中期,广州和伦敦之间的汇兑,成为东印度公司的经常业务。八十年代初期,东印度公司广州大班向伦敦开出的汇票,一年之中达到过一百一十多万两。十九世纪开始,东印度公司以外的英国散商和美国商人也开始参加进来,并展开了相当剧烈的争夺。东印度公司原来独占的业务,虽然被侵夺分割,但绝对数量仍然有所增长,每年开发的汇票,增加到二百五十万两左右。
  东印度公司以及英国散商和美国商人的汇兑业务,给他们带来了多种的利益。它不仅给这些商人提供汇兑上的营业收入,而且减轻运现的负担和风险,节省运现的费用。在十九世纪以前,东印度公司利用中英贸易中国方面的顺差和中印贸易中国方面的逆差,以及殖民地的印度向宗主国的英国解款的需要,采用循环汇兑,也就是采用中国汇与印度,印度汇与英国,英国汇与中国的办法,把中、英、印三角汇兑集中在自己的手里。不仅在汇率的控制上取得了很大的好处,使“东印度公司的广州账房实际上成为外汇交易的主宰”,而且给经营中印贸易的“港脚商人”提供“将印度棉花和鸦片的利润运回印度的途径”,同时又给公司本身提供“筹措对华贸易所需资金的方法”,还解决了公司由印度向英国解款的麻烦,一举三得。
  进入十九世纪以后,由于中印之间的贸易,亦即所谓港脚贸易的增加,东印度公司的汇兑业务,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常常不能适应港脚商人的销货要求,同时由于印度鸦片走私的激增和中国输印货物的不足,原来中、英、印的三角汇兑,愈来愈趋于不平衡,于是又产生了新的办法,这就是在中、英、印三角贸易关系之外,又把中英、中美贸易与英、美之间的贸易联系起来,形成中、英、美之间的一个新的三角贸易和汇兑关系。
  原来在十九世纪初叶的英、美贸易中,美国处于顺差的地位,而在中美的贸易中,美国处于逆差的地位。长期以来,美国购买中国丝茶,除了一部分用鸦片或其他货物抵偿以外,主要依靠运现来弥补差额。中、英、美三角汇兑关系建立以后,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可以不再以运送现金,而以开发伦敦承兑的美国汇票作为清偿的手段。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以后,在广州出售的美国汇票迅速增加,一八三一———八三二年间,美国商人带到广州的汇票为二百四十八万元,一八三二——一八三三年就猛增一倍,达到四百七十七万元。这样做,对美国商人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方便,而在广州贩卖走私鸦片的英国港脚商人,则有可能取得美国的汇票,从而能以比前此“更优惠的条件”,向英国汇款。也就是说,使毒品鸦片输入中国更加方便,条件更加优惠。
  放款——除了掌握汇兑以外,东印度公司和英国散商,又通过放款扩展其贸易活动。从现存的东印度公司档案中,可以查出至迟在十七世纪末期,就已出现英商放款给中国商人的记录。十八世纪三十年代以后,这种放款已成惯例。其中有的是购货垫款,有的则是将售货所得现银借给中国商人,收取利息。七十年代以后,在东印度公司以外,散商也大量参加进来,向中国行商放款,是他们最初来到中国所要猎取的一个目标。进入十九世纪以后,美国和普鲁士的商人也步英国商人的后尘,成为中国行商的债主。
  这种放款,是标准的高利贷。它的年息,一般是百分之十八至二十,高的几乎达到百分之四十,月息可以达到百分之五。乾隆四十四年(一七七九),中国行商积欠英商债款共达三百八十万元,其中本金不过一百零八万元,其余都是由复利滚上去的。
  这种放款,又是和他们的鸦片走私扣在一起的。为了加强中国鸦片经纪人的周转能力,他们常常给这些经纪人以小额的货款,运用有限的资金,换取无限的利润。东印度公司的广州账房在十九世纪的最初十年就曾透露,他们这样做的结果,鸦片的价格就按照他们预期的那样“获得上长”。
  这种放款,还和他们的汇兑业务扣在一起。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外国商人出借的款项,并不支付现金,而是开出由他们在本国的代理行号承兑的汇票。乾隆二十六年(一七七一),大行商潘振承为了支付英国商人的贷款,就曾经请求东印度公司的广州账房,以向伦敦代发汇票的形式给予贷款。嘉庆二十二年(一八一七),另一个大行商黎光远为了购买印度棉花,也曾请求东印度公司的账房,向孟加拉开发汇票作为贷款。这只是见于东印度公司现存档案之一、二事例,类似的情形,是所在多有的。接受这种贷款,就必然要接受由债主规定的汇率,从而债务人在利息负担之外,还必须承受汇率上的损失。
  外国商人对中国商人的放款,也曾受到清王朝的禁止。但是这种禁止,实际上是不发生效果的。十八世纪七十年代以降,行商积欠外商债款经常在三、四百万两之间。在实行公行制度的八十二年间,无力偿还的债款总数约在一千六百五十万元以上。这些“用复利滚进的放款的积累”,不但是鸦片战争前中国对外贸易的一付重担,而且在鸦片战争后还成为英国侵略者勒索战争赔款的一个项目。  
四、贸易支配权的更迭
  在广州的对外贸易中,中外商人的相对地位,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些变化,标志着贸易支配权的更迭。
  广州经营对外贸易的行商,是具有一定独占权的官商,是以封建政权在对外贸易经营管理代理人的面貌而出现的。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以后,行商还进一步有了自己的组织——公行。它在对外贸易上的独占性质,更加显著。外有官府的支持,内有自己的组织的维护,广州对外贸易便可处于行商支配之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行商在和自己的主要对手——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接触中,由独立的商人逐渐转为受外国商人支配,甚至依附于外国商人的地位。
  这种支配权的更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贸易资金的周转。上面提到从十八世纪初期起,行商拖欠外国商人款项,逐渐成为经常的和普遍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最初是由于贸易资金的周转。一方面,行商接受外商进口货物,议定价格以后,并不立即付款,往往要等到转售以后,才陆续给价。在外商回国之时,其未出售之货,则作价留与行商,一俟售出,即作为外商存款,按月起息。俟下次外商货到,一面结清旧欠,一面又交新货。这样循环下去,外商手中,始终存一笔行商的欠款,而且由于本外有利,利又作本,辗转积算,愈积愈多。另一方面,外国商人向行商购买丝、茶等出口货物,由订货到交舱,至少需时百日。在通常情况下,外国商人都是预付行商百分之五十到八十的货款,以便内地办货商人周转资金。这一笔预付货款,也往往积成行欠,而且也是愈积愈多,最后的结果是行商愈来愈依赖于外国商人,而失去原先的在对外贸易上的主动能力。这种现象,在十八世纪下半期已经相当明显,到了十九世纪初,更为严重。嘉庆十六年(一八一一),全体九家行商中,有六家新行商不能自立,需要东印度公司的借款维持。十七年至十八年,有五家行商相继赔累,由东印度公司设法补救。十九年,十家行商中,有七家濒于破产,也是由东印度公司先后筹款四十六万两,才得渡过难关。二十年,又有七家新行商向东印度公司求援,得到八万七千两的接济才免于破产。新一辈的行商,几乎完全依靠东印度公司,他们之是否免于破产,决定于公司的是否支持。当然,接受援助的行商,必须付出代价,这就是在付出重息以外,还得接受公司的监督,牺牲原来的独立地位。
  第二,关于商品价格的规定。在广州开关贸易以后,进出口商品价格,原来是由行商公同酌议。康熙五十九年(一七二○)虽然规定行商与外商公同议定价格,实际上“中国商品按什么价格出卖”,仍然“由公行来决定”。一直到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在价格的议定方面,中国行商还有相当的主动权。在很多场合中,外国商人不得不听从行商的议价。但是,在七十年代以后,行商破产开始增多,公行组织一度解散,商品议价的主动权逐渐从行商手中失去。八十年代中,中国的官方文件已经有这样的记载:外商与行商交易时,“临时定价,任意高下”,以致行商“亏本借贷”。八十年代以后,在东印度公司的档案中,也经常出现中国行商在规定入口商品价格方面,屈从于外商的事例。如乾隆五十二年(一六八七),行商要求降低进口哔叽和铅的价格,就以得不到东印度公司的同意而不能实现。嘉庆三年(一七九八),东印度公司在进口铅和锡的价格上,坚持铅价要提高,锡价要维持原状,虽然明知中国商人要亏本,也不让步。中国行商虽然表示了异议,但是没有效果,最后还是依了东印度公司的条件。嘉庆九年(一八○四),东印度公司又提高进口毛织品的价格,甚至威胁中国行商,如果不同意,就要降低中国工夫茶的价格。中国行商屈从了他们的决定,换来的仅仅是一个毛织品质量不降低的空洞保证。这只是见之于记载的少数事例,但是它足以说明十八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在广州贸易中商品价格的决定权,已经开始旁落外国商人之手。
  第三,关于贸易份额的分配。在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开关贸易之初,广东官府曾规定“各处商人来广,务各照货投行”,即按商货类别投行买卖,原无所谓在行商中分配贸易份额的规定。外国商人在各行商之间进行份额之分配,大约开始于十八世纪后半期。七十年代起,进口份额的分配,开始发挥“维持”行商的作用。为了取得或保持份额,中国行商对外国商人的贸易条件,不得不曲意逢迎。嘉庆十四年(一八○九)在中国的官方文件中透露过这样的情况:原来“夷货到粤”;向系行商自行承办,“不致彼此多寡悬殊”,而“近年夷商司事者,竟随意分拨,售卖内地。行商因其操分拨之权,曲意逢迎,希图多分货物,转售获利,而奸夷遂意为肥瘠”。在东印度公司的档案中,也透露了同样的情况。中国行商为了保证他的份额,不惜在商品价格上屈从于外国商人。上述乾隆五十二年行商之所以对哔叽价格的让步,主要是由于他们只关心“在本季度的进口中能保证自己的份额”。而嘉庆三年行商在锡价上的让步,也是为了得到份额上的保证。在清王朝的上层官僚中,也有人赞成这种办法,认为可以免去行商“垄断居奇,贱买贵卖,苦累夷人之弊”。这是本末倒置。在外商分配贸易份额的条件下,真正起“垄断居奇”作用的,只能是行商所“曲意逢迎”的外国商人。
  第四,关于交易方式的变化。在十九世纪以前,行商在与外商的交易中,尽管在商品的价格和贸易的份额方面,已经开始受到外国商人的制约,但是他与外国商人,仍然是独立的买卖双方。他在交易中,仍然保持独立的商人身份。尽管这时有些行商,由于资金不足,靠外国商人借款周转,他的所得,实际已近于中间人的经纪费,但是整个说来,行商仍能保持独立和主动的地位。然而,到了十九世纪初期,这种地位已明显地发生变化。新的一代行商,已开始实行代理推销、收取佣金的办法,把自己从独立的商人降为掮客和买办的地位。嘉庆十五年(一八一○),当过通事的行商谢嘉梧,“打破了百年的传统”,第一次按照固定的价格,为东印度公司专门推销羽纱。他所做的生意,完全在东印度公司广州大班的“指导和监督之下”。“他担任的角色,实际上是公司的掮客”。到了嘉庆二十四年(一八一九),这种推销办法,已经由羽纱推广到哔叽,由一个行商发展到许多行商。这一年,东印度公司以支付百分之三的佣金,委托行商代销哔叽的货值,达到十九万九千多两。以前东印度公司极力反对公行的垄断贸易,现在却掉过头来要求行商“垄断”他们的贸易,不过要在新的基础上,即他们的指导和监督之下,成为他们的“独家经纪人”。
  古老的中国行商,已经证明不是大英帝国垄断东方贸易的东印度公司的对手。然而严峻的考验还在后面。作为英国新兴工业资本开拓殖民地的重要工具、以代理行号为主体的散商,已经大规模地涌向中国,代替东印度公司成为英国扩张东方势力的急先锋。这些属于“第二代”的所谓“自由商人”,是从来不“照着中国人的告示做生意”的,“他们采取了进攻的态度”,并且“要达到想望中的空前扩张”。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东印度公司停止了在中国的活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英国侵略者的撤退。相反,新的一代加紧了他们的步伐,中国面临着西方资本主义势力更加严重的入侵威胁。
(三)中国与友邻国家的贸易和经济联系
  清王朝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和友邻国家的贸易,加强了中国和友邻国家的经济联系,促进了和友邻国家人民的友好往来。  
一、陆路贸易
  中国西部和中亚细亚接壤。中国和中亚细亚的陆路贸易,有长期的历史。位于伊朗、阿富汗和中国之间的撒马尔汗和布哈拉,是中国和中亚一带友邻国家进行贸易的两个中心。在清朝以前,这两个地方经常有中国商人带来丝绸、宝石、麝香、大黄等物和伊朗、阿富汗以及印度等国商人进行贸易。清朝统治时期,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南北两侧的两条主要商道上,北路的吉昌,“店铺栉比,市衢宽敝”,“繁华富庶,甲于关外”。南路的莎车,“货若云屯,人若蜂聚”,成为当时对外贸的大城市。
  中国和西南诸邻国的陆路贸易,也有长久的历史。在西藏,以札什伦布为枢纽,有两条传统的国际商道。一条西向,经拉达克以至克什米尔。一条南向,经不丹以达孟加拉。西向的商道,要越渡拉克达的无数高山和急流,然而在十七世纪每年都有商队用三个月的时间,跋涉这条“经常需要攀附悬挂两山之间的绳索才能通过”的商道上。克什米尔人用西藏羊毛织成的披巾,为西藏人所喜爱,而西藏的特产麝香、茯苓、大黄以及著名的眼药猛迷郎(即黄连),则是克什米尔商人回程携带的主要货物。
  由札什伦布南向,是一条主要的商业孔道。在十七世纪中叶西向的商道受到阻滞以后,这条商道显得更加重要。十八世纪中,在这条商道上,除了尼泊尔、不丹和西藏的直接贸易以外,还有从孟加拉输入的棉花、皮革、烟草、染料、珍珠、珊瑚以及剪刀、眼镜一类日用品。由西藏输出的,则以岩盐、金砂、硼砂、麝香为大宗。远离海洋的西藏人,把珍珠、珊瑚看成是“最宝贵的珍饰”,而西藏出产的金砂,经由尼泊尔流入印度,也使尼泊尔享有黄金之国的盛名。
  在中国和中南半岛上的越南、暹罗与缅甸诸邻国的陆路贸易中,缅甸居于比较重要的地位。从云南的大理到缅甸的八莫,是几个世纪以来传统的商道。尽管在八莫和大理之间横着怒江和澜沧江,两江之间的海拔相差一千七百英尺,道路艰险,但是沿着这条商道的贸易却没有中断过。
  西南地区,到十八世纪中叶中缅发生冲突止,两国之间维持了将近百年的和平局面,贸易也得到相应的发展。这时运载生丝和其他货物到缅甸的商队,常常需用三、四百头公牛,有时使用马匹达两千只之多。
  乾隆三十年(一七六五)中缅发生战争,清王朝封闭了边境贸易。但民间贸易往来,并未完全停止。战争经历三年,边境“尚有市肆”。乾隆五十五年(一七九○),两国恢复通商。这对缅甸的统治者,正是著名的雍籍牙王朝。缅甸的史学家认为:“在整个雍籍牙王朝期间,中国对缅甸的关系,一向很尊重,把缅甸当作一个平等的国家”。从而“中缅两国的贸易关系,就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这时中缅之间的商路和交易的商品,都有所扩大和增加。中国商人在原有的商道以外,又沿着阿瓦河用大船满载丝线、纸张、茶叶、果品以及各项什货,从云南境内运到缅甸京城,回程则载运棉花、食盐、羽毛和黑漆。黑漆运回中国,“经过掺和香料加工以后,便成为驰名的商品——中国油漆”。中国的文献中说,缅甸“仰给内地者,钢铁、锣、锅、绸缎、毡、布、磁器、烟、茶等物,至黄丝、针、线之类,需用尤亟。彼处所产珀玉、棉花、牙角、盐鱼,为内地商民所取资。”
  十九世纪初年,中缅陆路贸易又有进一步的扩大。中国输往缅甸的商品,如雄黄等不仅销于缅甸,而且由仰光出口,远销西亚和欧洲。在缅甸对中国的出口中,棉花和玉石已成为大宗商品。二十年代中期,由陆路运至中国的棉花,年达一千四百万磅,不仅供应云南,而且远销贵州、四川。由于棉花贸易的大量增加,三十年代的八莫,已经有了中国商人的棉花仓库,经常有五百名左右中国商人住在这个棉花贸易中心。至于玉石贸易,在它的极盛时期,居住缅甸的云南玉商达百余家。开采玉石的工人,多以千计。每年玉石产量,达数千石。缅甸古都阿摩罗补罗的一所中国庙宇中,还保留有五千个中国著名玉商的名字。
  中国自陆路以入越南,很早便见于历史记载。现在广西的友谊关,是两国人民传统的往来孔道。清朝初期,闽粤一带人民曾经大量移入越南。自北部的谅山至中部的广义,十四省中,都有他们的足迹。中越之间,也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商业联系。十八世纪中叶以后,广西与越南之间的陆路贸易更加频繁。当时内地赴越南贸易的商民,多从广西平而、水口两关和由村隘旱路出口。平而、水口两关商人,在越南之高凭镇牧马庯立市;由村隘来商,在谅山镇之驱驴庯立市。其中驱驴地方,为各处货物聚散之所。越南方面,还另在谅山镇属之花山添设店铺,招徕平而关出口商人。七十年代中,这些商道上往来的中国商人,经常数以百计。
  中国和暹罗的贸易,以海运为主。但陆路贸易,也有长期的历史。十七世纪中叶,暹罗的拍腊王朝和中国保持比较密切的联系。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之间,长期居住暹罗的华侨达到三千左右。当十九世纪初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入侵暹罗古都大城以北时,他们发现那里早已建立了中国的陆路贸易。中国商人克服了自然条件的严重障碍,开辟了通过缅甸掸邦进入暹罗的商道。暹罗境内的商道,可以到达难河上的难府和北部的重镇南邦。在这些山川险阻的商道上,中国商人每年从内地带来铜器、生丝、岩盐、锡箔、花边等日用品,然后又从暹罗把铜砂、象牙、兽角等货运回中国。这种历久不衰的陆路运输,曾被西方国家看成是历史的奇迹,它证明了和平贸易纽带的牢固。
  中国和东方邻国朝鲜的贸易,一向以陆路为主。在清朝统治全国以前,鸭绿江上的新义州和中江,图们江上的庆源和会宁,就是两国市易的传统口岸。中朝边境居民,一向“往来相善”,“或东或西,听民所往”。清朝入关以后,维持定期市易的办法。乾隆时期,会宁、庆源每逢开市,商人云集,中国商人前往会宁市易者,一次可达二百余名。市上交易的货物,从药材、纸张、毛皮、蔴布到牲畜、农具、食盐、渔产,极一时之盛。 
二、海上贸易
  中国和海上邻国的贸易,包括日本、朝鲜、琉球以及印度以东,伊里安岛、菲律宾群岛以西的大片地区。其中马来半岛、苏门答腊以东的南洋地区,海上贸易有比较显著的发展。有些地方则出现相对的衰落。  
  日本、朝鲜、琉球
  中国和日本一衣带水,民间很早就有贸易往来。明末徐光启说:“日本自宋以前,常通贡市。元时来贡绝少,而市舶极盛”。中日之间的民间贸易,早在明朝以前,已经有所发展。
  清王朝建立之初,中日之间的贸易,有进一步的增进。当时清王朝为了鼓铸钱币的需要,每年从日本进口大量黄铜,中国输至日本的货物,则以绸缎、丝斤、食糖、药材为大宗。为经营这些贸易而开赴日本的商船迅速增加。在清王朝入关以前的十年间(一六三四———六四四),平均每年赴日商船为五十七艘,一六八四年开海以后,五年之间(一六八四一一一六八八),迅速上升到一百九十四艘(《华夷变态》上册、中册统计)。但是,铜的外流,引起了日本的忧虑。一六八八年德川幕府采取了限制的措施。中国国内产铜,也开始有所发展,因此中日之间的贸易,相应的减缩。到了十九世纪初期,两国间维持正常贸易的船只,没有超过十艘,较清初已大为减退。
中国和朝鲜的民间贸易,原只限于陆路。清朝入关以前,对此一直严格执行。崇德二年(一六三七)规定:内地民人不但不许由海上前往朝鲜贸易,即使遇风漂至朝鲜境内,亦必解送回国。一直到康熙二十八年(一六八九),这种限制才稍有放宽。规定“内地商民船至朝鲜者,停其解京,除原禁货物外,听其发卖回籍”。虽然如此,中国民间的海上贸易,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发展。
  中国和琉球之间的民间贸易,在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开放海禁以前,也是严格加以禁止。以后始略放宽限制。私人船只至琉球者,由政府发给执照,进行小量贸易。琉球输至中国者,多为海产;中国输至琉球者,多为农产。但是进出口的数量,都十分微小。一直到十九世纪初期,从琉球来到中国的船只,每年不过两、三只,最多到过五只,有时甚至一只也没有。 
  印度、缅甸
  印度和中国之间的海上贸易,也有很长的历史。十四世纪以前,中国的海船是中印海上交通的重要工具,南洋印度洋一线商旅,无不利用中国商船。十五世纪初期,从中国港口出发的大商船队,每年都来到印度西海岸的古里,装载客货。但是,在十五世纪三十年代以后,中印海上贸易逐渐趋于衰落。一直到十七世纪初期,才又在印度西海岸的果阿等地发现中国商人。但十五世纪的盛况,再也没有出现。
  缅甸在十九世纪以前,只有偶尔顺着缅甸南部丹那沙林沿岸而去的中国商人,还没有出现大量的海上贸易。一直到十九世纪以后,中缅在陆路贸易之外,才开始有较多的海上贸易。中国广东商人出现于缅甸中部古城阿瓦,是在十九世纪的二十年代,而第一个广东商人访问缅甸中部另一古城曼德勒,是在鸦片战争以后的一八六一年。 
  马来半岛
  从马来半岛北去以至暹罗、越南,南去以至苏门答腊、爪哇,东去以至婆罗洲、菲律宾群岛,中国民间的海外贸易,在这一广大地区中,有比较显著的发展。
  马来半岛西岸的马六甲,早在唐朝就和中国发生贸易上的联系。明朝初年,中国商人已经大批来到这里。十六世纪初,葡萄牙殖民主义者入侵马六甲,中国商人在这里的贸易,受到很大的阻碍。十七世纪中叶,荷兰殖民主义者又取代了葡萄牙在南洋的地位,垄断了马六甲海峡的全部贸易。一六五九年荷兰殖民当局无理规定,通过马六甲海峡的中国商船,除了到邻近的苏门答腊岛上的亚齐以外,别的地方一概禁止前去。而这样一点“自由”,后来也为荷兰总督所剥夺。
  为了抵制荷兰殖民主义者的垄断,中国商人在十七世纪的后半期,纷纷从马六甲转向荷兰殖民势力尚未到达的柔佛、槟榔等地,开辟新的活动场所。马六甲的贸易,在十八世纪以后,逐渐萧条。
  柔佛在马来半岛的南端。在十六世纪,这里就是一个“通商于外”的地方。受荷兰殖民主义者排斥的中国商人,很自然地首先选择了这里。十七世纪六十年代,这里已成为南洋贸易的一个中心。中国商人从国内运来茶叶、烟草和陶瓷器皿,参加贸易的马来亚人不怕荷兰殖民主义者的报复,也纷纷把当地的产品卖给中国商人。清初禁海期间,贸易受到一些限制。一七二七年正式开放南洋贸易以后,广东商人又活跃起来。到了十八世纪中期,参加贸易的商人已由广东扩大到福建、浙江等省;参加贸易的商品,也由茶叶、陶器扩大到二蚕湖丝。在柔佛以外,整个半岛东岸的丁机奴、彭亨和吉兰单,通市不绝。
  槟榔是马来半岛西岸,马六甲以北的一个小岛。中国商人来到这里,大约是在十八世纪的八十年代。这时正当英国势力开始深入马来半岛。在英国入侵槟榔之前,这个岛上几乎没有居民,几年之中,中国侨民和当地的马来亚人开垦了四百英亩以上的土地。这些“勤苦而安稳”的中国人,从事“几乎所有的手工业和零售商业的绝大部分”。十八世纪终了之时,这里的华侨增加到三千人,他们中间,有木工、石工、铁工,还有从事种植的工人。他们为开发这个地方,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进入十九世纪以后,新加坡在马来半岛的商业地位急速上升,取代了马六甲、柔佛、槟榔,而成为南洋贸易的中心。
  新加坡是中国南海通印度洋必经之地,十九世纪初,英国殖民主义者以卑劣的手段据为殖民地。在其入侵初期,为了开辟新加坡与中国、暹罗、越南以至日本之间的直接贸易,曾经大量利用中国的帆船。每当“中国帆船来临的季节,新加坡的市场,便大大活跃起来”。一八二四年以后,开往新加坡的中国帆船迅速增加,最多一年达到二百五十只。往来于中国和斩加坡之间的货物,每次都在二百万元以上。这种情形,一直维持到鸦片战争。 
  暹罗和越南
  暹罗和越南,处于中国和马来半岛之间,它们和中国的海上贸易,都至为密切。
  中国和暹罗的海上贸易,至迟在十五世纪初叶便已发生。十六世纪以至十六世纪,开始有所发展。中国商人去暹罗者,日益增多。十七世纪中叶,中国侨民长期定居暹罗音,已达三千人。首都大城有唐人区,商商繁盛,成为“远东最重要的贸易中心之一”。
  十八世纪以至十九世纪初,中暹两国民间海上贸易继续得到发展。十八世纪初叶,暹罗大米开始输入中国。这适应了中国封建王朝的需要,受到清廷的鼓励。到了十九世纪初,每年开往暹罗的中国商船,达到十八艘左右。从暹罗运来中国的货物,有大米、食糖、苏木、槟榔等,中国运往暹罗的,则有生丝、铜器以及各项杂品,“甚至和尚用的剃头刀,也从广东进口”。这个时候,曼谷的五十万人口中,有四十万是中国侨民,湄南河上的中国帆船,伸延达两英里以上。
  中国和越南的民间海上贸易,在明朝初年已经不乏记载。十六世纪后半期,由于中国商人入境增多,在靠近广南的发福,形成了一个专为中国贸易而设的市场。十七世纪以至十八世纪,这里成为印度支那的一个商业中心。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居住在这里的华侨达六千人。他们经营从宁波、厦门等地运来的茶叶、生丝、药材、纸张、布匹、瓷器和铜器等,有时还从日本运来货物,在这里行销。同时又把越南的货物,如象牙、槟榔、胡椒、燕窝、藤黄、牛角以及黄金等,运回中国。进入十九世纪以后,两国民间贸易,发展迅速。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开往越南的中国商船,年在百艘以上,共达两万多吨。一直到西方殖民主义势力侵占越南之前,中越贸易维持着顺利的发展。  
  南洋群岛
  在苏门答腊和伊里安岛之间的南洋群岛,是中国商人海外贸易活动的主要地区。在这一片广大的海域中,几乎每一个岛上都有过中国商人的踪迹。其中苏门答腊、爪畦和加里曼丹,是三个贸易集中地。
  苏门答腊邻近马来半岛,在宋朝是古三佛齐国的所在地,“诸藩水道之要冲”,也是中国商船经常来往之处。一直到十六世纪,荷兰殖民主义者入侵爪哇,在雅加答建立了殖民政权以后,南洋贸易重心才由苏门答腊逐渐移到爪哇。这时中国商人在苏门答腊的活动,也由岛东南部的巨港,转到西北部荷兰势力所不及的港口亚齐。在十七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开放海禁以后,每年都有十到十二只满载货物的商船由中国开来,中国商人不但出售货物,而且有时连船只也出让给本地商人,彼此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爪哇在苏门答腊东南,中国商人来到这里,可以上溯到公元九世纪。岛上西北角上的万丹,在明代已是中国商人和南海各地商人进行贸易的一个重要口岸。荷兰殖民主义者入侵爪哇以后,对中国商人的活动进行种种无理限制。但是,中国商人和当地居民的联系,仍然突破荷兰殖民主义者的阻挠,不断增长。一六一九年荷兰入侵时,雅加达的华侨不过四百,一七三三年增加到八万。这时从中国运载货物而来的船只,一年之中达到二十六艘,运茶达两万五千担。十九世纪初,中国商人在港口贸易之外,还亲赴内地向当地居民收购土产,同时供应居民迫切需要的食盐和其他进口物资。
  南洋群岛中的最大岛屿加里曼丹,也和中国有长期的贸易传统和经济联系。岛上南部的马辰和西部的坤甸、三发,都是华侨和中国商人的集中地区。十八世纪七十年代以后,中国侨民在这里不仅从事贸易,而且进行采矿,为开发加里曼丹岛上的资源,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菲律宾
  中国和菲律宾的民间贸易往来,长期维持友好的关系。宋、元以降,中国商船不断来到菲律宾各岛,其中南部的苏禄和民都洛是两个贸易中心。一五七一年西班牙殖民主义者侵占吕宋以后,对中国贸易进行多方限制和排斥。一七一八年西班牙国王甚至下令禁止中国的主要出口商品丝绸进入菲律宾。但是,长期形成的经济联系,不是殖民主义者一纸命令所能禁止的。中国丝绸不仅为菲律宾人所喜爱,而且通过菲律宾,远航到墨西哥,受到广泛的欢迎。非律宾的华侨经济,也不顾西班牙殖民主义者的阻禁,仍然得到一定的发展。十八世纪四十年代,吕宋的华侨已经达到四万。在马尼拉的华侨区“巴里安”里,中国商人“在几条街上都有贩卖丝绸、瓷器和其他商品的大商店”。
  中菲的民间贸易受到西班牙殖民主义者的影响。传统的中菲贸易中心苏禄,自西班牙入侵以后,形势即大为改观。十九世纪初,中国开往苏禄的商船已寥寥可数,而曾经和中国发生过密切联系的棉兰老,也默默无闻。虽然马尼拉的贸易仍然有所发展,但南部大片地区的贸易,却从此衰落下去。  
三、华侨的海外活动
  中国与四邻国家的民间贸易,促进了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在加强这种相互的经济关系上,华侨在海外的活动,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首先,中国和友邻国家海上贸易的工具——中国帆船,在增进中外经济的联系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中国造船和航海技术,在唐宋时期已很先进。帆船出海航行,也具有相当规模。明清时期,对民间出海贸易虽然横加限制,但出海商船,仍然有所增长。在十六世纪末叶,民间商船每年出海数目,约有一百三、四十只。到了十九世纪初期,则上升到三百只左右。另外,华侨在海外自制自有的帆船,这时大约在二百只以上。两者合计,当在五百只左右。每船平均吨位以三百计,共达十五万吨。这在当时是一个相当大的数目。
  中国商人在海外自制自有的帆船,不但经营中国的对外贸易,而且还经营侨居国家的海上贸易。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华侨在暹罗投资制造的帆船,已达一百三十六艘,其中有五十四艘从事暹罗与越南、马来亚以及爪哇之间的贸易。新加坡与越南之间的贸易,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有四分之三是由越南的华侨进行的。华侨经营的船业,和当地保持友好和密切的联系。暹罗华侨经营的船只,有的由暹罗人和华侨共同投资,有的由暹罗水手和华侨共同驾驶。
  清朝造船技术陷于停滞的状态,但华侨在国外打造的船只,推广了中国原有的先进造船技术。所造船只,船体坚实而造价低廉。十八世纪后期,加里曼丹的华侨打造一只五百八十吨的大帆船,只用去银币四千二百五十元,每吨造价七元多一点,这在当时其他国家中是找不到先例的。十九世纪初期,暹罗华侨打造的船只,每吨造价平均十五元,是当时东南亚各国最低的造价。毫无疑问,华侨的这些活动,对所在地造船业和航运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事实上,华侨推广比较先进的生产技术,并不限于造船一项。在农业垦植、农产品加工、矿业开采以及印刷和各种日用品的制造上,都引进了比较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对南洋各地的经济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在这方面,值得特别提出的是矿产的开采。
  南洋华侨在从事农业垦植之外,有很大一部分从事矿业开采。加里曼丹的金矿,马来亚、苏门答腊的锡矿以及缅甸的玉石开采,都吸引了大量的华侨劳动。在十九世纪以前,南洋各地从事矿山开采的华侨,不但有熟练的劳动,而且有比较先进的技术,无不受到当地的欢迎。十八世纪初,苏门答腊的土官就专门派人到中国南部各省,招聘中国工人参加邦加矿山的开采,因为中国矿工的开采技术,比他们自己的“臣民所用的原始方法要优越得多”。
  在华侨开发南洋矿业的历史中,以罗芳伯为首的广东籍华侨在加里曼丹的开矿活动,是特别值得重视的一页。
  加里曼丹的三发,是这个岛上金矿的主要产区。十八世纪七十年代以前,这里还是一片荒野。一七七二年,一批广东籍华侨在嘉应州人罗芳伯的带领下,来到这里。他们筚路蓝缕,从事金矿的开采。一七七六年,他们在坤甸的东万律,成立了一个以罗芳伯为首的兰芳大总制。在这个大总制之下,矿区所有成员,对矿区的收益都享有同等的权利。每一矿区,都向当地矿权所有者缴纳一定的租金和人头税。由于它对内、对外都作了这样一些公平合理的措施,所以获得了一个顺利发展的环境。从一七七二年起,四十年间,他们在这里开发了三十多个金矿,使原来“长林丰草,广袤无垠”的三发,成为三万华侨和一万二千泰雅克人与马来亚人的聚居地,其中单是金矿工人,就有一万之多。而在数十里以外的沙喇蛮,从事金矿开采的工人则达到两万。三发和坤甸,也成为两个重要的商业城市。
  但是,华侨这一正当事业,却受到荷兰殖民主义者的百般迫害。他们先以所谓“收买”的名义,企图据矿产为己有,继则用武力进行压制,最后在一八八四年取消了兰芳大总制,扼杀了数万华侨历尽艰辛的创业。但是,存在了一百零八年的兰芳大总制,是十八世纪中国海外侨民的伟大创举。荷兰殖民主义者扼杀了它,总制取消了,金矿也随之废弃了,昔日繁荣的三发矿区,重新沦为穷困的荒野了。正如他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的那样,大总制的“取消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中国人口的减少,对婆罗洲(即加里曼丹)的发展,是一个几乎无法复元的打击”。
  荷兰殖民主义者摧残兰芳大总制,只是西方殖民主义者对南洋华侨经济进行排挤打击的一个事例。这种打击虽然无所不用其极,但是却破坏不了华侨和当地人民通过贸易和经济联系而建立起来的友谊。西方殖民主义者压制华侨经济的措施,往往受到当地人民的抵制而无法实现。十六世纪初,当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马辰的香料贸易,开始对中国商人进行排挤时,当地的泰雅克人就曾经给以反击。他们扣留了垄断香料贸易的荷兰商人,并杀死了一些横行霸道的海盗水手。随后,荷兰殖民主义者又对中国和暹罗两国商民在航运上的友好合作极端嫉视,先后在一六六四和一六八八两年中,连续使用武力进行威胁,要求暹罗当局不止华侨在遏罗船上服务,这个阴谋也因当地人民的反对而未能得逞。十七世纪中,荷兰殖民主义者入侵日本,先是想独占日本贸易,排挤中国。这个目的达不到,便采用海盗办法,对中国商船进行抢劫,但是,由于中日之间的友好关系,日本总是“使中国商船先归,计程已远”,然后才让荷兰船只启行。十六世纪五十年代,日本对荷兰的这种海盗行为,不止一次地进行抗议,甚至以停止贸易给以警告,终于使荷兰殖民主义者不得不停上对中国船只的截击。一七四一年,荷兰殖民主义者在雅加答对华侨进行血腥屠杀,幸存的中国人从雅加答大量移至东部爪哇,和“渴望打碎荷兰枷锁”的爪哇人联结在一起,对荷兰殖民主义者进行了顽强的抵抗。在东南亚各国人民反对殖民主义斗争的历史上,留下了值得珍视的一页。
  菲律宾和爪哇的华侨,对西班牙、荷兰殖民主义者的多次野蛮屠杀,作了不屈不挠、可歌可泣的反抗!中国的封建王朝,对在海外为抵抗西方殖民主义者而艰苦斗争的广大侨民,不但不给予任何保护和支持,反而诬之为“匪”、为“盗”、为“海贼”、为“奸民”。把他们的英勇抗击行为,诬之为“在外洋生事”;把他们受到的迫害,诬之为“孽由自取”。在西方殖民主义者的笔下,受尽压迫的中国侨民,竟成了什么“侵略者”。他们诬蔑华侨“野蛮、卑劣”,“愚妄、苛细”,捏造和咀咒华侨的“恶行”,竟有四十四种之多,极尽歪曲诬蔑之能事。在他们看来,对至高无上的西方人有“反抗的倾向”,是大逆不道的“恶行”。但这正是千百万华侨和整个中华民族不甘屈服于外国压迫的可贵的反抗精神。中国人民以具有这种精神而感到自豪,并以其英勇的行动,载入世界进步的光辉史册。
第七章 明洪武至清嘉庆时期的文化概况
第一节 理学、暂学与经学
  中国的封建文化以儒学为主体,儒学则以经学为核心。经学是包括哲学、史学和社会政治学说的综合的学术,主要是依据对儒家经典的疏解和发挥。汉代以来的经学,至唐孔颖达撰《五经正义》作了总结。唐以前的经学,统称为“汉学”。宋儒吸收佛、道思想,使经学哲学化,以义理论证伦常,以适应宋王朝巩固集权统治的需要,形成与汉学不同的宋学。宋学的主体,是程(程颐、程颢)朱(朱熹)的理学。
  明代理学和哲学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明初诸帝,继续提倡理学,作为官方学术和王朝的统治思想。(二)明弘治、正德年间,王阳明远承宋儒陆九渊的心学,倡导“心外无理”的心学,又称“王学”,一度广为流行。从广义上说,心学也是理学。(三)明万历以后,商品经济发展,朱学和王学都不再能控制社会人心。反理学的各种学说陆续兴起。明朗亡国,士人痛诋理学或心学的空疏误国,另辟治学的新径,独立探求哲理,一时诸说并立,名家辈出,思想界再次形成“百家争鸣”。
  清代理学与经学的发展,也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清朝代明,建立起幅员广阔的统一的大国。清初至康熙、雍正诸帝再次提倡程朱理学,作为巩固集权统治的思想武器。在学术领域,程朱理学也再次作为官方学术而占居统治地位,但理学家陈陈相因,殊少新创。(二)乾隆时期,古文经学派的汉学,风靡一时。汉学中的吴派以辨伪辑快等方法,整理考订经文,不谈义理。皖派以音韵文字训诂之学,疏解经义,至戴震从义理上反驳程朱而达到了高峰。(三)嘉庆时期,沉没千余年的今文经学再次兴起。春秋公羊学代替濒临绝境的汉学蔚为新兴的学术,也为改制变法思想的形成开辟了道路。
(一)理学的演变与反理学思想的兴起
一、明初对理学的提倡
  朱元璋在起义过程中,即信用浙东儒生,参与谋议。在称帝的前一年,于官室两庑书与宋儒真德秀的《大学衍义》,以备“朝夕观览”(《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去曲阜祭孔庙,赞扬“仲尼之道,广大悠久,与天地相并”,并表示他的行政,即在于“明教化,以行先圣之道”(《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于洪武十七年(一三八五年)规定,乡会试四书义以朱熹集注,经义以程颐、朱熹等注解为准,程朱之学由是成为官方学术。
  明成祖锐意提倡程朱理学,命胡广等采摘宋儒一百二十家著作,编成《性理大全》,阐扬理学观点。又命纂辑《四书大全》、《五经大全》,为士人应科举者必读之书。《明史·儒林传序》说:“明初诸儒,皆朱子门人之支流余裔,师承有自,矩矱秩然。”开国文臣宋濂师承理学,国初文事,多由他策划。理学家为巩固明朝的统治,力倡个人修养,躬行实践。宋濂弟子方孝孺在靖难之变中追随建文帝,明成祖以灭十族相威胁,他终不改节。曹端(一三七六——一四三四年),专心性理,以静存为要,父母丧,五味不入口,庐墓六年。历任霍州、蒲州学正,清廉自矢,死后贫不能归葬。仿《太极图说》著作《川月交映图》,又为宋儒《太极图说》、《通书》、《两铭》作释文,但学术上并无创见。薛瑄(一三九九——一四六四年),终生研读性理诸书,撰《读书录》,认为理学已很完备,在识见上已不能有发见,只是照着要求去做就可以了。擅权的宦官王振,与他同乡,提升他为大理寺少卿,他拒不拜谢。王振侄王山陷人以罪,薛氏为受害者改正,自身险遭杀身之祸。当时人尊称为“薛夫子”。隆庆六年(一五七二年)被奉入孔庙从祀。
  吴与弼(一三九一——一四六九年),江西崇仁人,青年时代读洛闽诸书,几年不下楼,中年家贫,亲自种田,“非其义,一介不取”(《明史》卷二八二)。英宗复辟以用贤征召,至京,坚不出仕。著作《日录》,“至于学之之道,大要在涵养性情,而以克己安贫为实地”(黄宗羲《明儒学案·师说》)。但他为天顺初年当权的石亨家谱作跋,自称为“门下士”,不免趋附权势之讥,后人多有非议,是自然的。
  胡居仁(一四三四——一四八四年),撰著《居业录》,学业上主张以忠信为先,行为上持敬,所以读书处取名“敬斋”。他认为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不是为取功名求闻达。“与人语,终日不及利禄”(《明史》卷二八二)。他与陈献章都是吴与弼的弟子,但认为陈的学术观点近于禅悟,将危害学术。他的学生余祐,著作《性论》三卷,教人学程朱,一定从诚敬入手,学者只有去掉不诚不敬,才能成为完人。
  陈献章(一四二八——一五二○年),广东新会人,乡居白沙里,人称白沙先生。万历初从祀太庙,追谥文恭。青年时代发愤读书,觉得无所得,于是舍博求约,静坐深思,从而懂得自然、人事的道理,处理事物,随心所欲,对圣贤之学,理出头绪。此后,他把静坐的功夫教给学生。有人批评他是佛学的参禅悟道,他辩解说,这是形似,而实质不同。但究竟不同于何处,并没有说出来。他受了佛家禅定的影响,学术上强调“此心此理”,认为人兽的区别就在于此。他说人们终身追求的就是理,这理“干涉至大,无内外,无终始,无一处不到,无一息不运会。”一但懂得理,“则天地我立,万化我出,而宇宙在我矣”(《明儒学案·白沙学案》)。他笃信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之说,认为大道不行,是“七情交织,人欲横流”造成的,如果不明道理,即使能普济群生,一匡天下,也是凭一己私意而行,不能成正果,归根结蒂是要存天理,灭情欲。陈献章的“万化我出”,“宇宙在我”等说法,表明他不同于朱熹的客观唯心论,而接近于主观唯心论。他在《道学传序》中讲:“学者不但求之书,而求之吾心”(同上)。程朱理学基本上是属于客观唯心论,明初理学家也是如此。陈献章从主观唯心论立说,别开新径。所以黄宗羲说:“有明之学,至白沙始入精微”(同上)。他的学说经由弟子张诩、林光、湛若水等得到传扬。
  娄谅(一四二二——一四九一年),也曾从吴与弼受学,著《日录》、《三礼订讹》各四十卷。他讲理学的“敬”,“以收放心为居敬之门,以何思何虑,勿忘勿助为居敬要旨”(《明儒学案·崇仁学案二》)。
  陈献章弟子张诩(一四五五——一五一四年),为其师辑成《白沙先生遗言纂要》。他信奉濂洛家言,认为“足以羽翼乎经书,而启万世之蒙”(《白沙先生遗言纂要序》)。成化时中进士,辞不出仕。他的学术特点是“以自然为宗,以忘己为大,以亡欲为至”(《明儒学案·白沙学案二》)。李承箕(一四五二——一五○五年)考中举人,不仕。从陈献章学,献章对他所谈甚广,惟不及治学之道,要他自己悟出方法。他的学术观点崇尚自然,以忘己为大端,以无欲为至高境界。湛若水(一四六六——一五六○年),号甘泉,历官翰林院编修、南京国子监祭酒、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著有《心性图说》、《格物通》。认为认识天理,有个由敬获得涵养,进而懂得天理的过程,要自始至终主敬,为人存敬,就会戒慎恐惧,欲望变少,使得心性不被蔽塞,这就萌发了天理。如果对任何事情都达到这样功夫,即有了涵养,就懂得存天理了。他说的天理,具体化就是仁义礼智。他认为在“上下四方之字,古往今来之宙”的宇宙间,人的心性原是一个事物,因为敬的诱发,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情产生了,于是有了仁、义、礼、智,发展而为天地间的万事万物。
  明初思想界为朱学所控制,人们对于朱熹亦步亦趋,“非朱氏之言不学”(何乔远《名山藏·儒林记》),吴与弼以后形成崇仁学派,影响较大,后又分出陈献章的白沙学派。明代共有四个儒者被奉入孔庙,其中有崇仁门徒胡居敬、陈献章二人,占了一半。当此派兴盛之际,王阳明创为心学,风靡一时。  
二、王阳明的心学及其流派
  王阳明,名守仁(一四七二——一五二八年),浙江余姚人,读书于绍兴会稽山阳明洞,世人称“阳明先生”。弘治时进士,历官南赣巡抚、南京兵部尚书、左部御史,镇压江西南部农民起义,推行保甲制,平定宁王宸濠的叛乱,受封为新建伯,谥文成,从祀孔庙。王氏从政之余,读书不辍,曾师事娄谅,泛览儒、释、道三家。他面对社会的动荡不安,深感消灭盗贼易,清除人民反抗思想则很困难。他以为当时读书人沉溺于理学,只作为饵名钓誉之阶,无补于实用。他力求建立有效的统治学说,提出与朱熹理学相对立的主观唯心论的理论,著成《传习录》、《大学问》(均载《王文成公全书》)。继承和发挥陆九渊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的观点,说“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王文成公全书》卷四)。他认为一切事物都产生于人心,是人心发生的意念活动的结果,没有心就没有客观事物,所以心是宇宙的本体,是第一位的,从而形成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宇宙观。一次,王阳明与友人在南安山游玩,友人针对他的心外无物说,问他:你说天下无心外之物,这山中的花自开自谢,于我的心有什么相干呢?他辩解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全书》卷四)这就是说,人没有看花时,花没有表现,待到人看它时,花的颜色才显现出来。可见花不在人的心外,而在心里。王阳明的认识论与唯物论的反映论正好相反,是主观唯心论的先验论。他自谓“圣人之学”是“心学”,因而人们称他的学说为阳明心学。
  王阳明由他的主观唯心论的世界观出发,提出“致良知”、“格物致知”的社会政治观和伦理观。他说“心外无理”,又说“吾心之处事物纯乎理”,这“理”也就是宋儒所说的“天理”,不过王阳明通常使用孟子的“良知”这一概念。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之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全书》卷二)这就是说端正意识(即格物),恢复到良知的境界。他所说的良知是人人皆有的,它的内容则是孝悌忠信。他说,良知、天理,“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全书》卷一)。良知是人人具备的,但往往受私欲蔽障,不能实现,致良知,就是要“克其私,去其蔽,以复其心体之同”(《全书》卷二)。他有时也用理学家的语言,说致良知是“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全书》卷一)。实际上,他的“良知”抹煞人间的贫富、贵贱的差异与对立,他的“致良知”是提倡实行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使人民放弃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合理要求,忍受黑暗的封建统治。从“去人欲,存天理”的政治观点来看,王阳明心学与朱熹理学是一致的,但是他们达到这个目标的方法却大不相同。王阳明不赞成朱熹把心与理视为两种事物的观点,认为那样使人误入歧途——“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全书》卷一)。朱熹把天理看作是外在的,人心所没有的,去人欲存天理是要人们去接受天理,王阳明则是要人恢复天理,恢复比接受更为便当,因而更容易被人接受。在“述朱”的时代,王阳明反对朱熹,表现了他的独立探讨精神和敢于向传统观念挑战的勇气,但是朱学毕竟影响太大,他吃不住朱派学者的攻诘,遂在形式上作些让步,作《朱子晚年定论》,以朱熹学说中与己相同的地方,说明他们之间是一致的,以掩饰他们的分歧。不过王学一出,“门徒遍天下,流传逾百年”,自此以后,“笃信程朱,不迁异说者,无复几人矣”(《明史》卷二八二)。王阳明五十六岁去世,学术观点未及进一步阐述,王学门徒说解不一,形成不同流派。
  浙中学派 这一派是浙江、江南籍的阳明门生。他们受业较早,是王阳明的嫡传。徐爱(一四八七——一五一七年),能体会王阳明的思想,为之整理《传习录》上卷。他认为人性本善,邪恶是受外界感染的,非本性,受感染在于一念,一念也可以去之。钱德洪(一四九六——一五七九年),周游四方,讲致良知之学,认为灵窍是人的良知,戒惧也就是良知,有了戒惧,就是致良知的开始。王畿(一四九八——一五八三年),是王阳明大弟子,在南北二京、吴楚闽越各处讲学,批评时人学风,开口闭口谈性命,而不懂得深入到日用饮食声色财货的具体而微的实际生活中研究学问,力斥朱学,发挥王学。他认为良知是知觉的流行,不要限制它,否则有碍虚无之体,所以他的思想渐进入禅学。他讲学掺杂禅机,并不避讳,不像别的学者以入佛为耻。
  江右学派 王阳明在江西的一批门徒,悉遵王说。黄宗羲在《明儒学案·江右王门学案》中说,“阳明之道,赖以不坠”。邹守益(一四九一——一五六二年),为学主张自我修养,“慎独”、“戒性”为致良知的方法,对“或惧实功,全不著力”的学者,表示不满。(《明儒学案·江右学案一》)聂豹(一四八七——一五六三年),认为《传习录》前篇所讲的致良知是王阳明学说的真谛,被后人忽略了,因而所作解释都不得要领。
  南中学派 在南直隶(今江苏、安徽)的王阳明弟子,所在开坛讲学。著名学者有戚贤、薛应旗等人。戚贤认为“圣人之学”,不外于心,成见、嗜欲令人失却本心,一念转回,即可复本心。他还批评王畿出入禅学。
  泰州学派 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一四八三——一五四○年),号心斋,南直隶泰州人,灶籍出身,做过小商贩,布衣终身,著有《王心斋先生全集》。王艮读书理解力很强,闻听王阳明的学问,认为是“倡明绝学”,遂拜为师。王艮从师前就有主观唯心论的观点,他说:“以天地万物依于己,不以己依于天地万物”;“吾身犹矩,天下国家犹方。天下国家不方,还是吾身不方” (《王心斋先生全集·遗集》卷一)。他以主观的“心”去衡量客观世界,使万物符合于心的意念,是精神第一物质第二的唯心论观点。他从王阳明那里接受致良知说,认为人们处世,首先要“端本”,端本就是要“诚其心”,诚心即要摒弃“不善之功”,“不妄动”,不妄动就是致良知,恢复人的初性。王艮认为“百姓日用”就是圣人之道,他说:“百姓日用条理处,即是圣人之条理处。圣人知,便不失;百姓不知,便会失。”(《王心斋先生全集·遗集》卷一)从百姓日用观察圣人之道,对百姓日常生活的规律是否理解,还是检验圣人之道的一种标准。王艮强调“百姓日用”,注意民间生活,启发他的门人对理学禁欲主义的质难。王艮由致良知,提出他的明哲保身论,认为“明哲”就是“良知”,“明哲保身”就是“良知良能”,知道保身的人,必然因爱己而爱人,因敬己而敬人,因爱人而不恶人,己身也不遭人恶,从而可以保身、保家、保国、保天下,这便是“仁”。这是强调以个人修养实现致良知,使个人生活的美满与社会的安定达到统一。王艮这种反求诸己的说教,实质上是使人们安分守己,服从统治。颜均字小山,江西吉安人,受业于王艮门人徐樾,主张“纯任自然,便谓入道”(《明儒学案·泰州学案序》)。他说“性”像明珠,没有尘埃,有什么样的见闻,才有什么样的警戒。平时应当是率性所行,任其自然,只有性情放逸,才需要戒慎恐惧,以恢复明珠般的本性。按自然本性生活的主张,是对理学禁欲主义的挑战。他的弟子何心隐(原名梁汝元),也对禁欲主义不满,认为孔孟讲的无欲,与宋儒所说的不一样,孔孟讲鱼与熊掌取其一,不是不要欲,而是寡欲;求生求义都是欲,舍生取义是寡欲;要仁是欲,得仁而不贪是寡欲。理学家把人欲视为罪恶,不合孔孟寡欲的原意。他以复孔孟真谛,为人欲立说。颜钧、何心隐主张欲望的合理性,不但与程朱理学对立,也突破了王学的藩篱,为统治者所不容。颜钧被囚戍,何心隐被害死于狱中。泰州学派中有不少社会下层劳动群众,林春是童工,朱恕是樵夫,皆拜王艮为师;韩贞是陶匠,为王良次子王襞的入室弟子;夏廷美是农夫,为耿定向门人。他们研究学问,没有书卷气,不搞寻章摘句,不搬弄陈言,用时代的语言反映他们的认识,易为群众所接受。农工商贾和韩贞交游的不下千人,他在冬闲时聚徒讲学,一村讲毕,转到另一村再讲,有问有答,非常活跃。他们讲百姓日用之道,为群众欢迎,所以黄宗羲指出:“谓百姓日用即道,虽僮仆往来动作处,指其不假安排者以示之,闻者爽然”(《明儒学案·泰州学案一》)。  
三、反理学的新思潮
  王学与朱学之争,一般可以看作是主观唯心论与客观唯心论的争论,基本上都还是属于唯心主义的理学范围。嘉靖以后,与心学和理学论辩的新思潮兴起。思想家的代表人物有罗钦顺、王廷相和李贽。
  罗钦顺(一四六五——一五四七年),号整庵,江西泰和人,官至南京吏部尚书,著有《困知记》、《整庵存稿》。罗氏在《困知记》中写道:“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气本一也,而一动一静,一往一来,一阖一辟,一升一降,……千条万绪,纷纭胶,而率不可乱,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是即所谓理也。”表明他认为“气”是世界的本源,“理”是由“气”的运动而产生的规律,“理”不能离开“气”而独立存在。这实质上是主张精神来源物质,是朴素的唯物论的观点。罗氏进一步指出人心是思维器官,精神与存在是两回事,批评王阳明的“心外无物”,说:“盈天地之间者惟万物,人固万物中一物尔”。“然形质既具,则其分不能不殊”。“若谓天地人物之变化皆吾心之变化,而以发育万物归之吾心,是不知有分之殊矣。”但在涉及到人的社会性时,罗氏基本上继承了理学家的伦常观点,提倡纲常伦理,认为“人之道”,是由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与喜怒哀乐组成,两者协调,仁义礼智就在其中了。促成这两者协调的就是王道。他希望百姓遵循三纲五常,使帝王实现“德业”。他又认为人欲有善有恶,关键在于对它要节制,与理学的灭人欲观点不尽一致。
  王廷相(一四七四——一五四四年),河南仪封人,宫至左都御史、兵部尚书,博学,通天文历算、舆地、音乐和经学,著有《雅述》、《慎言》、《内台集》等。王廷相继承张载的唯物论观点,认为“理根于气”,“气外无性”。他说:“天地之原,元气而已矣,元气之上无物,故元气为道之本。”(《雅述》)元气是基本物质,由它产生天地,道(规律)也是从它那里生出来的。他进一步说:“有太虚之气而后有天地,有天地而后有气化,有气化而后有牝牡,有牝牡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君臣,有君臣而后名教立焉。”(《慎言》卷一)这就不仅简单地讲“气”生“道”,而是把物质产生精神的过程作了描述:气——天地——气化——阴阳——夫妇——父子——君臣——名教。王氏的元气本体论,批驳了程朱理学“理在事先”的唯心论观点。王氏也反对理学的“性”立于“气”的观点,认为人有形气而产生性,生气不存,人性也就不存在。他同时指出性的形成,在于人的习惯,人的知觉活动,即有了人,才有人心,才产生儒家所说的以仁义礼智为内容的性。王氏把理随气生的论点运用到社会历史上,认为人类历史是发展的,上古礼制疏散,后世严密,以后世要求上古,是不知时代之别。时代变了,制度也变,所谓“法久必弊,弊必变,变所以救弊也”(《慎言》)。不断地纠正弊端,社会就随之进步。
  李贽(一五二七——一六○二年),号卓吾,福建晋江人,曾受学于王艮之子王襞。官至姚安知府,万历八年(一五八○年)辞官,先后在湖北黄安和麻城龙潭湖讲学著书。批评儒学、理学,“鼓倡狂禅,学者靡然从风”(《明懦学案·泰州学案四》)。万历二十九年(一六○二年)以“惑世诬民”的罪名被捕入狱,在狱中自杀。主要著作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李氏受王阳明心学影响,提出童心说,说童心是童子的初心,是真心,是最初一念的本心,也即天真纯朴的先天存在的精神,这是唯心主义的先天人性论。李氏在思想史上的贡献,是批评儒学、理学。孔子及儒学的权威,历来被人们崇奉无疑,统治者还以人们对儒学的态度作为衡量人的思想的准则。李氏对此极为不满,说:“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焚书》卷一)反对对孔子的迷信,不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为此要求别人不要拿孔子的标准来衡量他的著作。在这里,李氏并没有直接反对孔子,反对的是拿孔子吓唬人的人,但同时也表现出对孔子的不敬,他说的孔子以前已有人的活动难道还要等待孔子来指导的话表露了这个意思。李氏在《焚书》卷五讲到“陈恒弑君”时说,这是齐国的事,与鲁国无关,同居家不与政的孔子也没有关系,而孔子要干涉陈恒(田恒)是不对的。这是直接批评孔子了。李氏对假道学深恶痛绝,辛辣地揭露他们的虚伪欺诈:“自朝至暮,自有知识以至今日,均之耕田而求食,买地而求种,架屋而求安,居官而求尊显,博求风水以求福荫子孙,种种日用,皆为自己身家计虑,无一厘为人谋者。及乎开口谈学,便说尔为自己,我为他人,尔为自私,我为利他。”(《焚书》卷一)理学家追逐功名田宅,却大谈仁义,绝口不提功利。李贽认为应当注意功利,讲究民生之道,人有私心才有见地,农夫才知道力田,工匠的器具才会是良好的,读书人才勤于学业,因此主张有私欲。从此出发,主张谋利和承认谋取物质利益的道德观念,所以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同上)李贽还批评了理学家责难寡妇再嫁的观点,赞扬卓文君再嫁于司马相如,是佳偶匹配。在理学伦常说教中,女子处于卑下地位,遭到轻视和压抑。李氏对此极为不满,说见识高低不因男女的性别而有差异,世间不是“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焚书》卷二)。这是对理学男尊女卑说和夫妇伦常观的批判。李贽的学说在当时的思想界独树一帜,引起了震动。   
四、经学研究的新动向
  王学流于空疏,不仅引起思想家的非难,也在经学研究中受到抵制。明代经学研究的新动向是,逐渐抛弃宋学的空谈心性,而转向宗法汉代古文经学家的考订注疏,表示了弃宋复汉的倾向,是清代汉学的先声。
  明代经学研究中卓有成绩的是梅著《尚书考异》。旌德人梅鸳,曾任南京国子监助教。宋儒对古文尚书的真伪曾表示过怀疑。梅历举证据,确证古文尚书是伪书。在当时学术界引起巨大的动荡。梅怀疑伪造者是皇甫谧,虽未必可信,但指证古文尚书系后人伪造,则是重大的功绩。
  梅也研究《易经》,著有《古易考原》一书。但明人治《易经》,影响较大的还是朱谋玮的《周易象通》。古人讲《易经》,历来有“象”、“数”之别。因卦爻以观象,寻象以观意。数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和“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依据数字推衍和互乘,以说明万物的演变。宋代理学家着重讲数,并依据伪造的“河图”、“洛书”,造出“先天图”、“太极图”等,以推衍哲理。朱谋玮用解象来解说《易经》,是有意与讲数的理学对立。朱谋玮又指斥宋儒的“河图”、“洛书”为伪作,破除了历来对“河图”、“洛书”的迷信。但他自称曾在明内府见到过伏羲制作的真“河图”,则是为辨伪而有意作伪,是不足取的。
  《诗经》的研究中,陈步的《毛诗古今考》独辟蹊径,创出新局。理学家解诗,往往不免傅会于伦常和心性之说。宋儒不知古音与宋音的不同,甚至任意据今音改古籍,造成许多错乱。陈步严格考察古今音韵的演变,力正前人的疏失,使《诗经》恢复了古音,从而也得到了本义。陈步的工作建立在严格审音的基础上,也使音韵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明代经学中,音韵训诂和辨伪之学的兴起,为清代汉学的发展开拓了道路。  
五、明清之际思想界的争鸣
  明清之际的社会,陷于激烈动荡之中。思想家经历了明王朝的衰败与灭亡,从亡国之痛中重新评价儒学和理学,提出不少新论说。学术界一时呈现诸家争鸣的活跃局面。
  吕坤(一五三六——一六一八年),著有《呻吟语》、《去伪斋文集》,提出气一元论,认为天地万物只是气的聚散,气凝结为形,形的表现是运动。他注意社会问题,意图拯治万历后期的腐败政治,反对君主的祸害百姓,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奈何以我病百姓,……(天)岂其一人肆民上而剥天下以自奉哉?”(《呻吟语》卷五)。
  顾宪成(一五五○——一六一二年),无锡人,幼从张原洛读书,原洛讲四书,不拘朱注,阐发自己的独立见解,宪成由此受到启发。官吏部郎中,曾主持东林书院,是东林党的重要人物。他在哲学上宗法程朱,但主张经世致用,认为地方官不为百姓兴利,读书人不研究世道,即使有其他美德,也是君子所不齿的。宪成弟允成(一五五四——一六七○年),官礼部主事,深恶乡愿道学,说他们名利兼收,便宜受用,从而揭示理学家的虚伪。他也主张经世致用,反对空谈,感叹“今之讲学者,恁是天崩地陷,他也不管,只管讲学耳。”(《明儒学案·东林学案三》)。
  刘宗周(一五七八——一六四五年),绍兴人,官顺天府尹、左都御史。反对王畿一派流于禅学,主张慎独之学,但不同于一般学者所说的慎独,而是要融合王学与朱学,恪守伦常,力倡忠君。
  刘宗周弟子黄宗羲(一六一○——一六九五年),字太冲,号梨洲,浙江余姚人。明天启时,父黄尊素官御史,被阉党陷害。黄宗羲入京诉冤,请诛阉竖。明亡后,曾在浙东随军抗清。清初,拒不应召,在家乡著述讲学,成为浙东学派的一代宗师。他力反王学末流的空疏,主张“学者必先穷经”。他的经学思想的主要特征是:(一)“经术所以经世”;(二)治经必兼读史。这同时也成为他所创始的浙东学派的学风。
  黄宗羲亲历明朝亡国之祸,痛感宋儒把“君臣之义”视为天理的伦常观,助成君主专制,误国害民。他著《明夷待访录》,在《原君》、《原臣》等篇,依托“民贵君轻”的经义,对君权作了犀利的剖析。他说:“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一个君主为了争夺皇位不惜“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得位之后,又“敲剥天下之骨髓”,以图自己享乐。所以“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黄宗羲这些思想的形成,显然受到明末农民战争的深刻的启示,不过,他还并不主张废除君权,而主张通过学校士人的议政和提高相权,来限制君权。尽管如此,他对君权的抨击之论,仍足以震动于当时,并推动了后世民主启蒙思想的兴起。
  黄宗羲治经学兼通经史,并研治天文历算、音律,著述有《易学象数论》、《眷秋日食历》、《大统法辨》、《律吕新义》等多种。又以史学方法评述明代儒学,成《明儒学案》六十二卷。后又续成《宋儒学案》、《元儒学案》,三书合为宋以来儒学发展史的巨编。
  顾炎武(一六一三——一六八二年),原名绛,字宁人,人称亭林先生,江南昆山人。少时参加复社,依从南明进行抗清斗争,改名炎武。失败后,游历山、陕、鲁、豫,从事著述,是学识渊博、涉猎极广的一代大师。
  顾炎武认为:经学即理学,离开经学的所谓“理学”,实是禅学,“言心言性而茫乎不得其解”。他所反对的不是程朱,而是王阳明的心学。他指出性与天道,是孔子所不讲的。儒家的治学经世之道,主要是“博学于文”,“行己有耻”。所谓“学”,“自一身,以致于天下国家,皆学之事也”(《亭林文集》卷三);所谓“文”,“凡文之不关于六经之旨、当世之务者,一切不为”(《亭林文集》卷四),“文之不可绝于天地间者,曰:明道也,纪政事也,察民隐也,道人之善也”(《日知录》卷七);所谓“耻”,“自于臣弟友以至出入、往来、辞受、取与之间,皆有耻之事也”(《亭林文集》卷三)。可见他的基本思想是:治学应当博览广识,目的则在经世修身。明末士风败坏,清初多降顺求荣。顾炎武揭出“行己有耻”,当是有所为而发。
  顾炎武在学术上力倡实学。明末,撰《天下郡国利病书》,明亡后成书,前后历二十年,凡一百二十卷。继承陈第研治经书古韵,成《诗本音》十卷,《易音》三卷,又撰《唐韵正》、《古音表》、《韵补正》,合为《音学五书》,是清代音韵学的开山巨著。他的主要著作《日知录》三十二卷,是三十余年治学札记的汇编,包括经义、政事、礼制以及历史、地理、天象等广泛的内容,考覈精详,以古筹今,对清代学术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顾炎武弟子相传,号为浙西学派,与黄宗羲的浙东学派同负盛名。
  王夫之(一六一九——一六九二年),字而农,号薑斋,衡阳人。张献忠军至其乡,他自伤不应征,仕南明永历朝为行人。晚年在石船山隐居,学者称他为船山先生。著述一百多种,四万多卷,八百多万字,主要有《张子正蒙注》、《周易外传》、《尚书引义》、《思问录》、《读通鉴论》、《噩梦》。后人编为《船山遗书》、《船山全书》。
  王夫之广泛研究经学和史学,在哲学上发展张载、王廷相的“气一元论”,反对程朱的“理一无论”和陆王的“心一元论”。在“道”和“器”的关系上,认为“道者器之通,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也”(《周易外传》卷五)。“据器而道生,离器而道毁”(《周易外传》卷二)。“道”是“器”中产生的,是“器”的规律,这表明他在哲学上反对“理在气先”的唯心论观点,而接近于唯物主义。
  王夫之还注意到事物的发展和运动,说:“静者静动,非不动也”。“静即含动,动不含静”(《思问录》)。即认为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说气“聚散变化,而其本体不为之损益”,“聚而成形,散而归于太虚,气犹是气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篇》)。即认为物质形态有变化,而物质没有消灭,运动是有“常”的,如水是一种物质,遇寒结为冰,遇热化为汤(汽),从“(水)于冰、汤之异,足知水之常体”(《张子正蒙注·太和篇》)。
  王夫之以发展观来对待历史,对传统的史观,如“五德终始说”、“正统论”、“三代圣世论”(“复古论”)多所批评,认为人类社会由上古的野蛮变为后世的文明,是历史的趋势,也是历史的规律。他说,三皇五帝之世,“是非无恒,取舍无据,所谓饥则呴呴,饱则弃余者,亦植立之兽而已矣”(《思问录·外篇》)。于历史上制度的变革,如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他认为郡县制比封建制进步,因为郡县制的官僚“残民”,可以“黜陟”,不象封建制下不能变更,所以比较起来郡县制下“生民之祸亦轻矣”。王氏进而认为:“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历史发展是基于客观的“势”(趋势)和理(规律)。王氏拘守传统的夷夏之防观,始终不与清朝合作,但承认“异族”进化,统治汉族,也是合理的。
  唐甄(一六三○——一七○四年),原名大陶,四川达州人。一度任山西长子县令,后客居苏州,著有《潜书》、《春秋述传》。唐氏对儒学采取辨识而不迷信的态度,说:“圣人之言,因时而变,所以救其失也;不模古而行,所以致其真也。”(《潜书·辨儒》)圣人之言也不是绝对正确,随着时代的变化,有的就不适宜了,不补正就不行。他反对理学,认为它无济于事。唐氏有平均、平等的思想,说:“天地之道故乎,平则万物各得其所”。可是现实社会中,王公家一餐之费,是上农一岁之获,还说没有好吃的。受苦人家吃上掺有稻杆粉的粥,就认为已经很好了。因此,唐氏愤愤不平他说:“人之生也,无不同也,今若此,不乎甚矣”(《潜书·大命》)。唐氏最激烈的思想是对帝王的指责,在《潜书》中抒发了“抑君”的观点:首先,皇帝是人,不应是神的地位,故说:“天子之尊,非天帝大神也,皆人也”(《抑尊篇》);其次,皇帝不能滥施威福,要畏惧百姓,所谓“位在天下之上者,如处天下之下”;再次,唐氏山和黄宗羲一样,要求提高臣下的地位,以降低皇帝地位,说:“古者君拜臣:臣拜,君答拜;师保之尊,自称小子;德位不相掩也。”(《内伦篇》)皇帝地位虽崇,但有道之君应当懂得尊敬臣下。唐氏大胆地把秦朝以来的帝王指斥为盗贼,说:“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室语篇》)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杀一个人,抢一匹布、一斗粟就是盗贼,杀天下而据有天下财宝的帝王当然是贼了!他与黄宗羲一样不满于君主的霸占社会财富,对君主专制制度加以抨击。
  傅山(一六○七——一六八四年),字青主,山西阳曲(太原)人。明末秀才,入清隐居行医,拒绝博学鸿儒征聘,以诗文、书法、经学、医学著称于世,著有《霜红龛集》、《苟子评注》、《傅青主女科》、《傅青主男科》等书。
  傅氏对君主的看法,与黄、唐有接近处。他把皇帝看作“常人”(《霜红龛集》卷三十六),赞扬对皇帝表现出做骨的人;反对愚忠,主张社稷重于君主,为国家的安危可以更换帝王;认为社稷比帝王更重要,说:“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霜红龛集》卷三十 二)。傅氏的这些观点,是对理学君臣伦常观的根本否定,反映着人们从明朝亡国之痛中得到的启示,是当时士大夫中流行的一种思潮。
  陈确(一六○四——一六七七年),浙江海宁人,著《大学辨》、《葬书》、《性解》。陈氏在《葬书》中,阐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无神论思想,反对世俗迷信,说人的祸福要靠自身的努力,与天无涉,与地无关,世上没有龙脉之地,人死腐化,不会因葬地祸福子孙。陈氏认为天理和人欲是一致的,没有人欲,就没有天理,而且人欲中显示出天理,说:“盖天理皆从人欲中见,人欲正当处,即是理,无欲又何理乎?”(《陈确集·与刘伯绳书》)由此批评了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基本论点。
  方以智(一六一一——一六七一年),安徽桐城人,明翰林院检讨,入清后出家为僧,研究天文、物理、医学、生物及文史地理,著《物理小识》、《东西均》、《通雅》、《浮山文集》。他认为“气”充满世界,所谓“一切物皆气为也,空皆气所实也”,“盈天地间皆物也”(《物理小识》),以这种唯物观点反对理学唯心论。他充分利用自然科学的知识,主张通过科学实验认识世界。他还提出“合二而一”的命题,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 
六、心学与理学的调和
  王阳明的心学上承南宋与程朱对立的陆九渊学派,一度作为新创的学说,广为流行。王学流于空疏,渐为明末学人所不满。明朝的亡国之痛,更使一些爱国志士对空谈心性,力加责斥。明清之际另一些思想家,则力图将本来对立的陆王与程朱之学,调和融合,实际上是显示了重尊程朱的趋向。最为著名的人物,是河北孙奇逢与陕西李颙(避嘉庆帝讳,或作李容)。孙、李与江南的黄宗羲齐名,号为“三大儒”。他们的学说,一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孙奇逢(一五八四——一六七五年)与李颙(一六二七——一七○五年)生于明季,在清康熙时,先后去世。清朝建立后,他们都拒绝征召,不肯出仕。孙奇逢原籍河北容城,明天启时,曾参与营救东林党人左光斗,又曾在家乡守城抗清。后与家人避居易州五峰山。顺治七年以后,长期在河南辉县夏峰讲学著述,被尊称为夏峰先生。李颙原籍陕西周至,在家筑土室著述,自署二曲上室,学者称二曲先生。曾应邀去无锡、江阴、靖江、宜兴等他讲学,晚年又曾寓富平。
  孙奇逢早年研治当时流行的陆王之学,“以慎独为宗,而于人伦日用间体认天理”(《国朝先正事略》卷二十七)。其后探研宋儒周敦颐、二程、张载、朱熹之学,以朱学解释王学,融二者于一体。著《周易大旨》四卷,又著《四书近指》二十卷,合朱王之说,论证异同,“以体认天理为要,以日用伦常为实际”。晚年撰著《理学宗传》二十四卷,自周程朱陆至王阳明、顾宪成为理学道统传承。孙奇逢隐居讲学,上自公卿大夫,下至平民,都接待传授,程朱理学伦常之说,因而广为传播。
  李颙早年丧父,随母治学,曾以昌明宋代的失学为己任。但他的学术,仍然宗法陆王,研讨心性。尔后转治程朱之学,提倡实践伦常,主张对程朱和陆王的异同,应各取所长。晚年力倡“自新之功”,“但就日用常行,纲常伦理极浅近处做起”。著有《易说》、《象数蠡测》、《十三经注疏纠谬》等。所撰文章及论说,由门人工心敬编为《二曲集》传世。
(二)程朱理学的再提倡
一、清初诸帝对理学的提倡
  清太宗皇太极建号大清,采纳汉族政治制度立国,倚用文臣,尊崇汉文化。顺治帝与多尔衮占驻北京,即派遣官员祭祀孔子。元朝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顺治帝因清朝制度王(亲王、郡王)是皇室贵族的封爵,改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多尔衮亲赴孔庙致祭奉上封号,以示尊崇。国子监满汉生员习读儒学经书,以程朱为准则。康熙帝幼习汉文化,亲政后,以理学家熊赐履为国史院学士,参议朝政,程朱理学更加得到提倡。康熙帝亲自阅读宋代理学诸儒著述,命大学士李光地修改明成祖时编修的《性理大全》,别成《性理精义》一书。又编集朱熹的论著,纂为《朱子大全》。康熙帝为此书作序,说朱熹是“绪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又说“朕读其书,察其理,非此不能知天人相与之奥,非此不能治万邦于衽席,非此不能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内外为一家。”康熙帝提倡程朱,用意显然不在于探讨心性,而在于宏扬理学的伦常观和社会政治学说,以巩固清朝的统治秩序。
  程朱理学在学术界经历了曲折的道路后,由于清初皇帝的提倡,重又成为风靡一时的官方学术。科举考试,仍沿明制,以儒家的四书五经为考试内容,以程朱等理学家之疏解为标准。士子兢相阅读程朱之书,成为应试的必由之径。康熙帝进而把理学家的社会政治学说付诸实践并普及于社会。一六七○年(康熙九年)十月,康熙帝以“尚德缓刑,化民成俗”为宗旨,列举十六事,诏谕礼部,通行晓谕八旗及直隶省府州县,以至乡村人等遵行,被称为“圣谕十六条”。十六条贯串着理学家的社会政治观点,明确规定“黜异端以崇正学(理学)”,并且包含着“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等伦常观。雍正帝又据此补充发挥,号为“圣谕广训”,“怠取显明,语多质朴”(雍正帝序)。全国各地乡村,定期宣讲,力求普及于“群黎百姓”,家喻户晓,以维持封建的统治秩序。以“君臣、父子、夫妇”为核心的伦常观,逐渐成为普及全民的意识形态。清初诸帝大力提倡理学,影响是深远的。  
二、独尊程朱的理学家
  清初至雍正年间,先后出现一些独尊程朱的理学家。他们反对王学,力倡朱学,特别是伦理纲常,以适应清朝统治的需要,受到清朝皇帝的赏识。其中一些人并且身居高位,为朝中大员,但在学术上多是祖述朱熹,很少创新。
  陆陇其(一六三○——一六九○年),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官御史,著《四书大全》、《松阳讲义》、《三鱼堂文集》。强烈主张尊崇理学,认为做学问只有一条路,就是追随朱子,说“宗朱子为正学,不宗朱子即非正学”(《国朝学案小识》卷一),不尊朱子,即不许仕进。力斥阳明心学,说它实际是禅学,托身儒学,为害甚大。学术上致力于“居敬穷理”,认为穷理而不居敬,会玩物丧志;居敬而不穷理,则会堕入佛老或心学。清人认为,薛瑄、胡居仁之后,即由陆氏继承程朱道统,遂得从祀孔庙。
  张履祥(一六一一——一六七四年),号杨园,浙江桐乡人,著《张杨园先生全集》。曾就学于刘宗周,但笃信程朱,恪守居敬穷理之道,以仁为本,以修己为务,而归结于中庸。他批评心学只讲求心,陷入禅学陷井,被认定为是纯正理学家,奉入孔庙从祀。张氏又研究农学,著有《补农书》。
  熊赐履(一六三五———七○九年),湖北孝感人,有至翰林院掌院学士、内阁大学士,著《学统闲道录》、《程朱学要》,为经筵讲官,宣讲周程张朱之学,说朱熹是三代以后绝无仅有之人,孔孟之道,没有朱子就不能彰著。他同程朱理学家一样,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李光地(一六四二——一七一八年),号榕村,福建安溪人,官至大学士。崇信程朱,深受康熙帝知遇,秉命编纂《朱子大全》等书,并撰有《周易通论》、《榕村语录》、《榕村全集》。认为性就是诚,而圣贤之学就在于诚,但要达到诚,必须惩怨窒欲,迁善改过。
  张伯行(一六五一——一七二五年),字孝先,河南仪封人,历官福建巡抚、礼部尚书。撰著《困学录》、《正谊堂文集》,辑《伊洛渊源录》,学术宗旨是“主敬以端其体,穷理以致其礼,躬行以践其实”(《国朝学案小识》卷二),自身并要求他人按照理学的道理去实践,避免“溺于”词章的杂学,强烈反对阳明心学。
  朱用纯(一六一七——一六八八年),号柏庐,昆山人,拒绝博学鸿词科征聘,终身教村学,著《愧讷集》、《治家格言》、《大学中庸讲义》。教育学生“学问在性命,事业在忠孝”(《国朝先正事略》卷二十九),主张按程朱宣扬的知、行并进。他每天早晨拜家庙,接着读《孝经》,教人孝弟友爱。其《治家格言》,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方苞(一六六八——一七四九年),号望溪,安徽桐城人,曾因戴名世案获罪。康熙时入直南书房,雍正时为内阁学士,主持编纂《一统志》等书。乾隆帝即位,奉命选定《明制义》及《国朝制义》,颁于学宫。应试的制义(八股文),多以方苞为宗。方苞本人也撰八股文,以宣传理学思想。著《礼记析疑》、《春秋通论》,主张一切依照天理行事,要象程朱那样,一刻也不背离天理准则。友人王源批评程朱迂阔,没有经世致用之才。方氏力为朱熹辨说,是理学的积极维护者。有《方望溪先生全集》行世。 
三、独树一帜的颜、李学派
  在程朱理学再次被提倡而风靡于士林之际,河北地区出现了力斥程朱的颜、李学派。他们的学说仍尊孔孟,但力倡实用,与理学处于对立的地位。
  颜元(一六三五——一七○四年),字易直,号习斋,河北博野人,终生教学、行医,著《四存编》、《四书正误》、《朱子语类评》、《习斋记余》。
  颜元早年信重程朱,中年之后一改初衷,以尊孔学反理学为使命,宣称“今抑程朱而明孔道,倘所学不力,何以辞程朱之鬼责哉”(李塨《习斋先生年谱》)。作《朱子语类评》,指责朱熹之失误,“自欺欺世”,“把人引上述途”。痛斥周敦颐的主静之说:空谈性命诚静,不讲事功。他说,如果“杨墨道行,无君无父”,那么“程朱道行,无臣无子”(同上),因为信仰理学的人不能致君主于安全,致国家于富强。
  颜元力倡经世致用之学,强调实践,因号“习斋”。他主张“实文、实行、实体、实用,率为天下造实绩”(《四存编·存学编》卷一)。他的社会政治理论是“七字富天下”,垦荒、均田、兴水利;“六字强天下”,人皆兵、官皆将;“九字安天下”,举人才、正大经、兴礼乐。他认为行政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均田,否则,“教养诸政俱无措施处”(《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七)。均田,富民不乐意,颜氏认为不应顾卹富民,因为“天地间田,宜天地间人共享之。应顺彼富民之心,尽万人之产给一人所不厌也,王道之顺人情固如是乎?”(《四存编·存学编》)颜氏具体提出均田的方案,设某甲有田一千亩,分给十九家农夫,各五十亩,这十九家向甲交租,甲死而止,若某甲之子贤而仕,仍收地租。这当然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空想,但反映了他已模糊地看到土地占有关系和地主与佃农的剥削关系是当时社会的症结。
  颜元的学生李塨(一六五九———七三三年),字刚主,号恕谷,河北蠡县人,著有《周易传注》、《大学辨业》、《恕谷后集》。师承颜元的观点,反对理学、心学,重视实用,讥刺理学家:“高者谈性天,撰语录,卑者疲精死神于举业,不惟圣道礼乐兵农不务,即当世之刑名钱谷,亦懵然罔识,而搦管呻吟,自矜有学。”(《恕谷后集·书明刘户部墓表后》)还批驳朱熹“理在事先”之说,指出“离事物何所为理”,反映了朴素的唯物思想。
(三)汉学的昌盛
  程朱理学由于清初诸帝的提倡而成为官方哲学,在政治思想领域,理学的伦常观成为全社会的统治思想。但在学术研究领域,与宋学对立的汉学,却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蔚为显学。汉代的经学,原有古今文之分。清人所谓汉学,主要是指以考订辨释经书本义为指归的古文经学。广义的汉学,则包括了历史、音韵、文字、训诂、金石等等领域中的考据之学。汉学注重实证,因而又被称为朴学。本节所述,主要是经学中的汉学,其他学术,将在另节论述。
  清人阮元编辑《皇清经解》,收集清初至嘉庆时的经学家著述,凡一百五十六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乾隆、嘉庆时人。经学中的汉学在乾嘉时臻于极盛,并不是偶然的。这是因为:(一)清初倡导程朱理学,宣扬伦常以巩固统治。但程朱性理之学已经走到了绝路。顺康时代诸儒,只能祖述旧说,陈陈相因。如从性理上与程朱立异,在政治上为清廷所不容,在学术上也难于再有所创新。康熙帝也说:“读书人少读性理者”(《圣祖实录》卷二九一)。性理之学已然日暮途穷,令人生厌。经学要求得发展,势须另辟新径。(二)明末以来,一些学者“弃宋复汉”的倾向,为汉学的复兴开拓了新路。明清之际,顾炎武、黄宗羲等人都已开始从事实证之学。事实越来越表明,以考据辨伪的方法对经书重加订证,据音韵文字学的研究对经义重加解说,是一条足以纵横驰骋的广阔的新途。(三)清初不断兴起文字狱,雍正时对文士的镇压,愈益严厉。学者为避免文字之祸而不敢多谈时政。考据经义的汉学正好适应了学者避世治学的需要。汉学在这样的社会政治背景下,得到了发展。  
一、清初汉学
  清初顺康之际,油尊程朱,但仍有一些学人继承梅、陈步、黄宗羲等人的辨伪考异之学,成为乾嘉时期汉学的先驱。著名的学者有万斯大、阎若璩、胡渭等人。
  万斯大(一六三三——一六八三年),浙江鄞县人,字充宗,学者称褐夫先生。与弟万斯同受学于黄宗羲。万斯同传史学,万斯大传经学。黄学主张穷经必先明礼。万斯大精研三礼,著《周官辨非》、《仪礼商》,指出《周礼》、《仪礼》多有疑问,怀疑是后人伪托。黄宗羲称赞他治学“非通诸经,不能通一经,非悟传注之失,则不能通经”(《万充宗墓志铭》)。万斯大博通诸经,订正了历来传注中的许多失误。他的治学方法对汉学的发展,很有影响。
  阎若璩(一六三六——一七○四年),字百诗,山西太原人,出身于盐商之家。自幼研习经史。一六七九年(康熙十八年),曾应博学鸿儒科试,不第。自二十岁时读《尚书》,即怀疑古文尚书的真伪。积三十年之力,著成《古文尚书疏证》八卷。从古文尚书的篇数、篇名、字数、书法、文例等方面,证明东晋梅所献是后人伪造。列举书中矛盾错俟一百二十八条,均确凿有据。古文尚书是宋代理学家信奉的经典。阎若璩继梅之后,推翻了古文尚书,也就推倒了理学家据以著论的根基。阎若璩曾参与撰修《一统志》,并撰《四书释地》,对四书中的地理名物典制,多有考释。顾炎武曾以所撰《日知录》求正于阎氏,阎氏改定数条,又成《日知录补正》一书。平日所撰考论文字,有《潜邱札记》六卷传世。
  胡渭(一六三三——一七一四年),浙江德清人。他继朱谋玮之后,著《易图明辨》,试图揭示“河图”、“洛书”的真象。朱熹作《周易本义》,采取宋初道士陈持之说,列出“河图”、“洛书”,认为龙马、神龟驮出“河图”(《周易》)、“洛书”(《尚书·洪范》),宋儒所讲的理、气、数、命、心、性,都由此衍化而来。胡氏说:“河图之象,自古无传,何从拟议”(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卷一)。他认为《诗经》、《尚书》、《礼记》、  《春秋》不可以没有图,而《周易》本身就有六十四卦、二体、六驳之画,这就是图,那里还再要什么图。他经过考证,指出宋代的“河图”、“洛书”之说与唐代以前的记载全不相合,是陈抟、邵雍所编造,从而否定了程朱理学家关于《周易》的理论基础。胡渭又著《洪范正论》,驳斥五行灾异之说。著《禹贡锥指》,经过详密的考订,画出四十七幅地图,使水道山脉分明。又因汉唐以来河道不断变化,与《禹贡》所载大不相同,曾考察历代黄河冲决改流的历史,并提出治黄的设想。可见,他也留意经世致用,并非全然埋头考据。  
二、吴派汉学
  乾隆时期,经学研究正式形成以“复汉弃宋”为宗旨的汉学。学者辈出,著述繁富。由于治学方法有异有同,又形成为以江苏元和人惠栋为首的吴派和以安徽休宁人戴震为首的皖派两大流派。
  惠栋(一六七七——一七五八年),字定字,祖父惠周惕、父惠上奇(一六七一——一七四一年),都是经学名家。惠栋研究《易经》三十年,撰著《易汉学》、《易例》、《周易述》及《九经古义》等书。惠氏认为,汉朝人对经书的理解接近原义,魏晋以降,诸家的解释都不免背离经义,明确主张恢复汉学。《周易述》是汇集汉儒虞翻、荀爽、孟喜、郑玄诸说,以反对晋人工弼、邹湛的说解。又撰《明堂大道录》和《禘说》,认为汉人卢植《礼记注》明堂即是太庙,与灵台、辟雍在一起,是对的,晋人袁准的说解,是根本不懂古制。惠氏继胡渭之后,在所著《古文尚书考》中,再次指出东晋梅的《古文尚书》为伪作,应相信汉人的《尚书》。惠氏在所撰《左传补注》一书中认为,汉人郑玄关于《周礼》、韦宏嗣关于《国语》的著作,是采取了先儒旧说,并有自身的见解,而晋人杜预《春秋集解》的一些说法,与前儒相去甚远。
  惠栋的著述多是收集汉儒旧说,经过考订以论证其可信,不在哲学义理方面抒发己见。这种学风,逐渐成为吴派不同于皖派的最显著的特点。吴派传人有惠栋弟子江声、余萧客以及名儒钱大听、王鸣盛等人。
  江声(一七二一——一七九九年),号艮庭,元和人。广泛搜集汉儒关于《尚书》的解说,为《古文尚书》二十九篇作注,撰成《尚书集注音疏》,“利正经文,疏明古注”(《国朝先正事略》卷三十六),成为阎若璩、惠栋以后,《尚书》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江声也致力于古文字之学,辑录汉儒佚说,以图恢复古义。
  余萧客(一七二九——一七七七年),长洲人。与江声同时受学于惠栋。经惠栋指点,自诸家经解及史传类书中广泛辑录唐以前解释经书的古说,虽片语单词,均加收录,成《古经解钩沈》三十卷,使吴派学风得到进一步发扬。
  王鸣盛(一七二二———七八八年),嘉定人,字凤喈,号西庆。早年从惠栋习经学。一甲二名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侍讲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晚年家居著述。著有《尚书后案》三十卷,力图恢复汉儒郑玄注古义,以马融等注文补充,自谓有存古之功。研治《周礼》,也尊郑玄。又以汉学家考经的方法考订史籍,成《十七史商榷》一百卷,是一代史学名著。
  钱大听(一七三八——一八○四年),字竹汀,也为嘉定人,与王鸣盛同乡,并是同年进士。曾任翰林院侍讲学士,后入直南书房,官至詹事府少詹事。晚年在家讲学著书。钱氏是乾嘉时期最称博学的名儒,研治经学但不限于经学,承袭吴派并不拘于吴派。戴震自诩经学第一,称钱氏为当代第二人。江藩著《汉学师承记》称钱氏“不专治一经而无经不通,不专攻一艺而无艺不精”。经学以外,历史学、地理学、音韵、文字、金石,以至天文历算,均有较深的造诣,著述宏富。他曾从数学家梅文鼎研习历算及西方弧三角之学,用以校正汉三统历,撰《三统术衍》、《四史朔闰考》等书,在考订中包含着科学的成分,为流辈所不及。又据金石文字校订经文,著《唐石经考异》、《经典文字考异》等,在经学研究中别树一帜。他也把吴派汉学治经的方法援以治史,撰著大量史学著作。在史学方面的成就超过了经学(参见下节)。吴派汉学由经入史,至钱大听而达到了高峰。
  钱大听曾传学于江苏阳湖人孙星衍(一七五三——一八一八年)。孙星衍沿袭吴派汉学的学风治《尚书》,成《尚书古今文注疏》三十九卷,综合汉魏古注,不采宋儒的解说而吸收王鸣盛、段玉裁诸人的考订,于今古文源流详加辨析,是吴派汉学关于《尚书》研究的集大成之作。与孙星衍齐名的阳湖人洪亮吉(一七四六——一八○九年),也治经学,曾与皖派戴震等人交游。但受孙星衍影响,治经仍遵吴派的学风。撰成《春秋左传诂》二十卷,训诂以东汉贾逵、许慎、郑玄、服虔等人为主,并参据汉庸石经校误字,是春秋左传学的重要著述。  
三、皖派汉学
  吴派汉学家以考据学辨伪辑伏的方法,恢复汉代经解,避而不谈义理。因而一些学者渐入于史学。以戴震为代表的皖派则注重审订经书的音韵训诂,在此基础上申明己见,反驳宋学的性理。梁启超著《清代学术概论》以为只有吴派才是“纯粹的汉学”。但在经学研究中作为与宋学对立的清代汉学,却是由于皖派的阐发,才在完整的意义上正式形成。
  戴震(一七二三——一七七七年),字东原,早年就学于安徽婺源的学者江永(一六八一——一七六二年)。江永研治三礼,精于典章制度,并兼通音韵文字之学和天文历算。戴震全面继承了江永的学术。以历算之学考释古历,纠正了汉以来的许多误解。以音韵文字之学,研治经书的训诂,开辟了一条由训诂治经义的新路。他曾说讲义理必须求之于古经,求古经必先求之古训,“古训明则古经明,古经明则圣人、贤人之义理明”。他认为治学有三难:淹博难、识断难、精审难。皖派学人或讥吴派只是淹博而无识见。戴震本人则在淹博的基础上,着力于识断和精审,代表作是《盂子字义疏证》三卷。他痛斥“宋以来儒者,以己之见,硬坐为古圣贤立言之意,而语言文字,实未之知。”(《戴东原集》卷九,《与某书》)《疏证》一书从审订字义人手,从哲理上批驳理学。“灭人欲,存天理”是程朱理学的中心经韵楼刊本《戴东原集》思想。《疏证》指出:“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气心知之自然也。”人的欲、情、知,都是自然现象。“凡事物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儒家所谓仁,就是顺乎人们的情欲。“古圣贤所谓仁义礼智,不求于所谓欲之外”。孔于所说“克己复礼为仁”,克己是克私,宋儒解释为“克欲”,完全背离了本意。孟子说人无不善,程子说人无不恶,是“离人而空论乎理”。他指责程朱否定人欲是象佛教一样否定人生,又提出与人欲不并立的“理”,所谓“理欲之辨”,成了杀人害人的工具。《疏证》中说:“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之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疏证》中的这段名言,不仅从哲学上对理学家的“理”加以批驳,并且揭露了伦常尊卑统治的残酷无理,触及了理学家的要害。戴震从哲学上反驳理学的论说,还见于《原善》等其他著作,涉及认识论、历史观和自然观等许多方面。吴派汉学以考据学纠正理学的空疏,不谈义理,从另一方面说,则是把哲学阵地让给了程朱。戴震在训诂的基础上深究义理,力辟程朱,从哲学上战胜理学,使汉学达到了高峰。
  戴震著述甚多,对《诗》、《书》、《礼》、  《春秋》诸经均有专书考绎,尤精于典章制度源流。又著《水经注》四十卷,于古地理研究,贡献甚大。皖派汉学自成体系,“实事求是,不主一家”,成为学术界最有影响的学派。戴震的弟子段玉裁、王念孙等人于语言文字学和训诂学,卓有成就,为一代名家(见下节)。皖派经学的传人,有以下诸人。
  任大椿(一六三八——一七八九年),原籍江苏兴化,祖父陈晋为徽州府教授,流寓徽州,因与戴震同应乡试。师事戴震,专治《礼经》,著《弁服释例》、《深衣释例》,传皖派典章制度之学。任氏也研治音韵文字之学,著有《字林考逸》、《小学钩沈》传世。
  孔广森(一七五二——一七八六年),山东曲阜人,孔子后裔,是戴震的及门弟子。乾隆三十六年,年二十岁中进士,人为翰林院庶吉士。年三十五岁即病逝。孔广森原从戴震治《礼记》,有《大戴礼记补注》、《礼学卮言》等著述,也研治音韵与算学。其后专力研究《春秋公羊传》,认为《左传》详于事,《公羊传》长于义。以考据方法阐明“公羊”本义,纠正东汉何休《春秋公羊解诂》的传统凡例。三礼是古文经学的基本经典,《春秋公羊传》则是今文经学的基本经典。孔广森以戴震治《孟子》的方法治“公羊”,表示了不拘门限,开拓领域的趋向。
  凌廷堪(一七五七——一八○九年),字次仲,安徽歙县人。继述安徽同乡江永、戴震之学,专研三礼,著《礼经释例》,又有《校礼堂文集》,说“圣人不求诸理而求诸礼”(《校礼堂文集》卷四)。他认为圣人令人复性的办法是学习,而学习的内容就是礼。礼仪繁多,凌氏把它区分为八类,即通例、饮食、宾客、射、变、祭、器眼、杂例。告诉人们把握这个纲要,就不难明礼仪。
  焦循(一七六三——一八二○年),字里堂,江苏甘泉人。自曾祖以来,家传《易》学。著《易通释》二十卷,于《易经》多有发明。继承戴震关于《孟子》的研究,推崇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尤其是指斥理学“以理杀人”的观点(《读书三十三赞》)。据汉赵岐《孟子正义》,广征清代汉学家的考证训诂,详加注疏,自成《孟子正义》三十卷,是研究《孟子》的集大成之作。
  阮元(一七六四——一八四九年),号芸台,江苏仪征人,乾隆五十四年进士,耀少詹事,入直南书房。嘉庆时,历任南方诸省巡抚、总督,官至大学士,是汉学家中官位最高的一人。学术上与焦循、凌廷堪等皖派学人相切磋,自称治经“雅明古训,实事求是”(《擎经室集·自序》),“文字训诂,其门径也”(《揅经室一集》卷二),基本上是戴震治学的路径。阮元曾驳论理学家的性命之说,说:“‘性’字从心,即血气心知也”:“味色香臭喜怒哀乐,皆本于性,发于情者也”;“欲生于情,在性之内”(《经室一集》卷十)。味色香臭的辨别和喜怒哀乐的感受是人的本性,人的钦望,表现出来就是情,所谓“血气心知皆无所命,人所受也”,《孟子》讲“食色性也”。要对情欲加以节制,而不是要灭绝它。阮元对“克己复礼为仁”作出新解,论证《论语》中“仁”字是讲“人”,是表示“此一人与彼一人相人偶”(《揅经室一集》卷八)。此人与彼人之间,相互尊重、对等,而不是一方强制另一方。因而,帝玉要做到“仁”,就不能有损于民,而要有益于民。阮元曾重刻宋本《十三经注疏》,并为诸经分别撰写校勘记,成为通用的善本。又主持编纂《经籍籑诂》一书,广泛收集汉代以来解释经文的古训,依韵编字,分别辑释,是一部详备的经籍字典。又汇刊清代学者经学著述一百八十余种,成《皇清经解》一书,凡一千四百卷。这三部综合性的经学巨著,可以说是为清代汉学做了总结。
(四)今文经学的复苏
  今文经学在汉代曾盛极一时,魏晋以后,即已衰绝。今文经多已散佚,只有何休《春秋公羊解诂》等书流传。魏晋至清乾嘉,千余年间,今文经学湮没无闻,久成绝响。乾隆时又开始受到学者的注意,至嘉庆时竟然蔚为新兴的学派,对思想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今文经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复苏,并不是偶然的。这是因为:
  (一)作为古文经学流派的汉学,经过它的昌盛时期,到戴震时已经发展到了高峰。皖派擅长的音韵文字之学,名家辈出,但惭脱离经学,而以《说文解字》为中心,作为独立的学术继续发展。吴派的辨伪辑佚和考订注疏之学,虽仍有崔述《考信录》、刘文淇《左传旧注疏证》等名著相继问世,但总的来说,领域已日渐狄窄,没有多少发展前途。考据之学日益流于琐细,义理之学也难以超越戴震而另辟新途。汉学在登上高峰后,随之临近于绝境。
  (二)程朱理学在汉学昌盛的乾嘉之际,仍然作为官方学术,在社会政治领域占居统治地位。理学的伦常学说依然是清王朝的统治思想。科举取士考试经书,也仍以宋儒为依据。程朱之书成为士人入仕的必读课本,但在学术思想领域却不再有所新创。以文章名世的古文家姚鼐(一七三一——一八一五年),在学术上独尊程朱,力低戴震。《戴东原集》有《与姚姬传书》驳辩。姚鼐弟子方东澍(一六七二——一八五一年)继撰《汉学商兑》,全面攻击汉学,指汉学的考据是“屠沽记帐”。汉学的流弊,的确是在发展。但陈腐的程朱理学却也不再有可能在学术上代替汉学而重振旗鼓。
  (三)乾隆末年以来,清王朝的统治渐趋衰落,人民反抗运动兴起。社会上的诸矛盾日益暴露在人们的面前。乾隆初年,士人为逃避文字狱而避谈世事的学风为之一变。有志之士,日益关心国家民族的命运,研究社会政治问题,要求抒发自己的政见。但在儒学占居绝对统治地位的年代,人们还只能在儒学范围内为抒发己见寻求依据。疏阔的宋学与烦琐的汉学显然都不能提供这种依据而需要另觅新途。
  (四)今文经学作为汉代的官学,也曾流入烦琐的歧途。但今文公羊学的“张三世”“托古改制”诸说,又是附会经文、议论朝政的依托。嘉庆时期,经学古文派的汉学渐趋衰落,议政更新之风日渐兴起,今文公羊学既可以在经学领域开辟学术研究的新境,又可以在政治生活中成为托古议政的工具。沉寂千年的今文经学于是又受到人们的重视而得以复苏。
  戴震弟子孔广森已开始注意“公羊”,但今文经学作为一个新兴的学派,它的创始人是乾隆时的江苏常州府武进县人庄存与。存与字方耕,乾隆七年进士,入为翰林院编修,后升任侍讲,入直南书房,迁少詹事,官至内阁学士、礼部恃郎。庄存与身居高位,治学不缀,领域甚广,曾研治《周礼》、《毛诗》,又治《春秋公羊传》。事实上是兼通令、古文经学,而并未树起今文旗帜,反对古文。但他的代表作《春秋正辞》,宗法《公羊传》,专究经文的微言大义,与皖派汉学之探究名物训诂,在治学方法上迥然不同。侄庄述祖,述祖外甥刘逢禄、宋翔风等传存与之学,一时称为常州学派。
  今文经学自成一派,刘逢禄(一七七六——一八二九年)是主要的传人。刘逢禄,嘉庆十九年迸士,后为礼部主事,在礼部供职十二年。经学著述,涉及《易》、《书》、《诗》、《礼》诸经,而以《春秋》经的研究,成一家言。庄存与兼治经今、古文,至刘逢禄才公然排斥古文,力倡今文。《春秋左氏传》是古文派的基本经典,刘逢禄著《左氏春秋考证》二卷,指斥世传《左传》多夹入汉刘歆伪造的论断,并非左氏本真。又著《春秋公羊经传问氏释例》三十篇,《春秋论》上、下二篇,宏扬何体公羊学的“非常异议可怪之论”(何休语)。如“张三世”(据乱世、小康世、大同世)、通三统(夏、商、周)及孔子“受命改制”诸说。立论不在章句训诂,而在“微言大义”,阐发《春秋》公羊主旨:夏商周以来,历史是在不断变革中前进,而并非如古文家所说的近不如古。刘逢禄治今文公羊学,使山穷水尽的经学重又柳暗花明,令人耳目一新,也适应了士人中经世议政的社会思潮,一时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宋翔凤(一六六九——一八六○年),嘉庆五年举人,湖南新宁知县。曾撰《拟汉博士答刘歆书》,与刘逢禄协力攻击古文经学。又以为孔予的“微言”在于《论语》,因以公羊之义说解《论语》,著《论语说义》十卷。
  刘逢禄的公羊学传给弟于龚自珍(一七九二——一八四一年)、魏源(一七九四——一八五七年),道光时,并称龚魏,名噪一时。今文公羊学经由龚自珍、魏源而成为经世致用之学,提出“变功令”、“更法”等主张。传至清末,形成变法维新运动,影响是巨大的。
第二节 学术著述
  明朝强比专制统治,学术研究很不发达。明初,编纂《永乐大典》,是罕见的盛业。万历以后,明朝统治日渐衰落,文史等学术领域陆续出现一些新著。清朝为巩固其统治,不能不提倡汉文化,乾隆时编纂《四库全书》,蔚为历代著述的总汇。汉学的兴起,以训诂名物为依归,带动了历史学、地理学、金石学、语言文字学及目录学等学科的发展。乾嘉年间,学者著作如林,成为宋代以后又一个学术繁荣时期。本节介绍的只是若干领域里关系学术发展趋向的一些重要著述。
(一)类书与丛书
  明清时期继承宋元官修类书的传统,又发展为编纂丛书,私家编修的丛书和类书,也层出不穷,构成这一时期学术著作编纂刊刻的显著特色。
  《永乐大典》——明成祖于永乐元年(一四○三年),命翰林学士解缙聚集古籍,编辑类书。第二年,解缙以《文献大成》进呈。明成祖嫌其简陋,又命太子少师姚广孝、礼部尚书郑赐与解绪重修。因南京文渊阁藏书不足,又命郑赐到各地收购图书,以备应用。姚广孝、解缙等集中二千余名文士编辑、校订,于永乐六年誊录竣工,共计二万二千九百三十七卷(目录六十卷),合装成一万一千零九十五册,约有三亿七千万字,明成祖亲自作序,定名《永乐大典》。大典包括经、史、子、集,天文、地理、医卜、释道、戏曲、平话、工艺、农艺共约七、八千种古文献中辑录的资料,编辑方法是“用韵以统字,用字以系事”(《永乐大典·几例》),按照《洪武正韵》韵目字序排列事目。如天文志即载在天字下,地理志即载在地字下。诸书所载有关纪录,均收入本目之内,以期“因字以求事,开卷而古今之事,一览可见”(《大典·凡例》)。此书卷帙浩繁,未能刻印,成书后只有誊录清本,后世称作“永乐钞本”,到嘉靖年间又过录一部,称“嘉靖钞本”。永乐本大约毁于明清之际,嘉靖本清朝修辑《四库全书》时曾予利用,但已有一千多册的缺失,后由于管理不善和近代外国侵略军的焚烧、掠夺,嘉靖本散失迨尽。现存于国内外各地的残卷,仅有八百一十卷,约为原书的百分之三、四。《永乐大典》是古代规模最大的一部类书,后人曾从中辑录佚书五百九十种。现存《东观汉纪》、《旧五代史》、《续资治通鉴长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重要史籍,都自《大典》中辑出。
  《古今图书集成》——康熙三十七年(一六九八年),原翰林院编修,因涉及耿精忠案而贬戍辽东的陈梦雷,被赦还京,侍皇三子允祉,为王府词臣。奉命类纂古今图书,至康熙四十五年编成三千六百卷,名《古今图书集成》。雍正帝嗣位,复命户部尚书蒋廷锡主持重编,至雍正四年(一七二六年)告成,全书共一万卷。武英殿修书处以铜活字印刷六十四部,每部五千零二十册。本书从古代文献选辑资料,分类编录,全书分六编、三十二典、六千一百零九部。每部所录资料,依文献时间顺序,逐条著录,注明出处。起自上古,止于康熙朝。本书以类相从,较之《永乐大典》的依字韵编排,更便于检索。古今图书,收罗详备,是现存最大的类书,也可说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大百科全书。
  《四库全书》——乾隆帝广泛征求天下图书,“寓禁于征”(见前),征得的图书,不再因袭旧例,分类编纂。乾隆帝认为《古今图书集成》式的类书,限于体裁,不能将书籍原文全部载入,难免割裂。因而主张将所有图书,分别收入经、史、子、集四库,编纂成大型的丛书,定名《四库全书》。乾隆三十八年,正式开设《四库全书》馆,由郡王永瑢、大学士刘统勋、于敏中任总裁,兵部侍郎纪昀、大理寺卿陆锡熊为总纂官,主持编务,一时著名学者陆费墀、戴震、邵晋涵、王念孙、姚鼐、翁方纲、周永年、朱筠、任大椿、金简、程晋芳等都曾入馆,分任编务。先后参加编校工作的人员近四千人。至乾隆五十 二年,编辑缮写完竣。收入全书的图书来自不同的途径。各地征集者称“采进本”,私家送呈者为“进献本”,宫中所藏称“内府本”,清帝敕令编纂者称“敕撰本”,从《永乐大典》辑出者为“永乐大典本”。共收先秦至乾隆间的图籍三千四百六十一种,七万九千三百零九卷,分装三万六千三百零四册。先后抄成七部,分藏于皇宫文渊阁、圆明园文源阁、盛京(今沈阳)故宫文溯阁、承德避暑山庄文津阁、镇江金山寺文宗阁、扬州大观堂文汇阁和杭州圣因寺文澜阁。南方三阁的藏书可供士人阅读。现仍有四部流存,分别藏于北京、兰州、杭州(原缺者补抄)及台北。乾隆帝因编纂《四库全书》而使许多图书遭到禁毁,但收入全书的大量图书都因而得以保存和流传,仍是对学术文化的一大贡献。
  明清两代,私家编纂丛书或类书,也渐成风气,为学术著述的流传,作出了贡献。明沈节甫编辑丛书《纪录汇编》,收书一百二十三种;毛晋编辑《津逮秘书》,收书一百三十九种,宋元以来掌故杂记之书,多藉以保存。清初,曹溶辑《学海类编》,后经陶樾增订,收书四百三十一种。乾嘉时期,汉学昌盛,搜集佚著、编辑丛书尤为风行。卢文弨刊《抱经堂丛书》、鲍廷博辑《知不足斋丛书》、孙星衍辑《平津馆丛书》、张海鹏辑《学津讨源》等,都搜罗宏富,有功士林。清代还出现一些别开新境的类书。如陈元龙编《格致镜原》一百卷,自古今文献,分类辑录宫室、冠服、饮食、器物,以至蔬木花果、鸟兽等有关资料,别为三十类。王初桐编《奁史》一百卷,分类辑录有关妇女及家庭生活有关资料,分为三十六门。这些类书的编纂,说明学者的眼界,已从经史扩展到社会生活及动植物等许多方面,开拓了研究领域。
(二)历史学著作
  明代史学,不甚发达。但纪录当代史事的私家著述,多有佳作,形成显著的特点。清初诸帝提倡理学以加强思想统治,也提倡史学,并加强对史学观点的控制。汉学家致力于考订训诂,多兼通经史,或由经入史。历史考据学蔚为专学,影响了一代学风。明清两代,史学著述繁多,下面介绍的只是若干方面有代表性的名著。
  前代史的编修明清两代继承官修前朝史的传统,先后完成了《元史》和《明史》的编修。乾隆时期,与历代纪传体史书合刊为“二十四史”,构成中国古代史完整的基本著述。编年体史书则承袭《资治通鉴》体例,编撰了《国榷》、《续资治通鉴》等书。
  《元史》——明太祖即位后,在洪武元年十二月即下诏设局,编修元史。次年二月,命左丞相李善长监修,翰林学士宋濂、待制王祎为总裁,至当年八月,编成元太祖至宁宗朝一百余卷进呈。此后,又搜访顺帝时史事文献,于洪武三年二月,重新开局续修,至七月成书。全书依纪传体,分编纪、志、表、传,共二百一十卷。明太祖初即位,即下诏修史,意在宣告元朝的灭亡,瓦解北元的统治,但《元史》仓促成书,不免粗略。史局馆臣,多出浙东,不习蒙古语及诸族语,书中歧译重出,随处可见。但本纪、志、表保存了今已失传的元十三朝实录及《经世大典》的大量内容,而且大体上保持原貌,史料学的价值胜于编纂学的水平。
  《国榷》——明天启间,浙江海宁人谈迁开始编撰元明间的编年史,清初,书稿一度被盗,又发愤重编,至顺治十三年完成。全书原分为一百卷,起自元文宗天历元年(一三二八年),止于南明弘光元年(一六四五年)。黄宗羲为谈迁撰墓表,说他编撰此书,“汰十五朝之实录,正其是非;访崇祯十五年之邸报,补其阙文。”本书以明代官修实录及邸报等为依据,但又广泛搜览官私著述,订正官书的隐讳失实。书名《国榷》,自撰《义例》说是“事辞道法,句榷而字衡之”,纪事经考订榷衡,文字也力求简朴,“大抵宁洁勿靡,宁塞勿猥,宁裁勿赘”(《义例》)。谈迁生平不仕,以布衣著国史,得以摆脱官方观点的束缚,较之明修《实录》、清修《明史》更能无所避忌,接近史实。本书在清代只有抄本流传,近年始得刊印问世。
  《明史纪事本末》——清初谷应泰著。直隶丰润人谷应泰,顺治四年进士,曾在户部任职。顺治十三年,提督浙江学政佥事。在任期间,邀集学者张岱、陆圻等撰成此书。全书分为八十卷,每卷各纪一事。起于“太祖起兵”,终于崇祯帝“甲申殉难”。本书当是广泛参据明人记述当代史的著述,自称是“泛澜众家,编撰是书”,叙事之法是“首尾毕具,分部就班”(《自序》)。顺治十五年书成,刊刻行世(筑益堂本),是清代刊刻最早的一部明史。八十卷不及明清之际史事,世传抄本《补遗》六卷,记述清朝灭明战事。或谓也出谷应泰手,因避忌未刊。近年补刊于本书,合为完璧。本书成书早于清朝官修《明史》约八十余年,记事之详确,往往长于《明史》。
  《罪惟录》——是明清之际又一部私修明史。浙江海宁人查继佐曾随南明抗清,南明亡后,家居著述。清康熙时,曾因庄廷案入狱获释,所著《明书》改题为《罪惟录》。全书采纪传体,分编本纪、志、传。帝纪不止于崇祯帝而止于南明弘光帝,并将南明诸王附入,以示尊崇明朝的帝统。著者于晚明及南明史事,多经广泛搜访或曾亲历,记述详于他书。清代只有抄本流传。
  《明史》——清朝官修的“正史”。清顺治时,即曾开局,编修明史。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史局三开三辍。自初开史局,至最后成书,经九十余年之久。清初,黄宗羲曾自撰《明史案》二百四十卷。弟子万斯同据以扩充,编为《明史稿》五百卷。康熙十八年重开明史馆,以翰林院掌院学上徐元文为总裁。徐元文延聘黄宗羲入馆,被黄拒绝。万靳同被邀请为徐家儒师,审修史稿。二十一年,翰林院侍读王鸿绪继任明史总裁。四十八年因请立太子事得罪免官,以户部尚书原品休致。五十三年,王鸿绪将所藏万斯同书稿略事增删,进呈明史列传二百另五卷,请付史馆,说是归田五载,据自编旧稿增订。雍正元年又进呈本纪、志、表共一百另五卷。后题为《明史稿》刊行(今存),署王鸿绪著,其实基本上是万斯同的书稿。雍正元年,礼部尚书张廷玉为明史总裁。张廷玉即以王鸿绪之书稿为底槁,经馆臣考订编修,成纪传体《明史》三百三十六卷。乾隆帝即位,张廷玉以大学士受命辅政。乾隆四年七月,将《明史》刊刻进呈,说明“旧臣王鸿绪之史稿”,“用为初稿”。《明史》成书,历有年所,几经增删。书例仍依旧制,分为纪、志、表、传,但从明朝的实际出发,编修《七卿表》、《阉党传》、《土司传》等篇,是前史所未有的创例。清初因私修明史,屡兴大狱。馆臣多所避忌,叙万历以来涉及清朝先世的史事,隐讳删汰,简而不周。本纪止于崇祯(清谥庄烈帝)。南明诸王事,尤多避讳。
  《续资治通鉴》——司马光著《资治通鉴》,至于后周。明人多仿其体例,续编宋元史事,陈著《通鉴续编》、王宗沐著《宋元资治通鉴》、薛应旗也著《宋元资治通鉴》,但都不免失于疏略,不餍人意。清康熙时,徐乾学邀集一时名家万斯同、阎若璩、胡渭等编成《资治通鉴后编》一百八十四卷,起于宋初,止于元亡,以年系事。乾隆二十五年状元毕沅,曾入为翰林院侍读,后出任陕西、河南巡抚,湖广总督。毕氏博通经史金石,勤于著述。徐乾学等未及寓目的宋辽史籍,乾隆时已陆续被发现或辑录。毕沅以徐书为底本,补以新出史料,参考古籍百余种,重加修订,成《续资治通鉴》二百二十卷。乾隆末年修订成书,嘉庆间刊行。全书起于宋太祖建隆元年(九六○年),止于元顺帝至正三十年(一三七○年),于宋辽金元四朝史事,均予编录,改变了前人以宋为正统,轻视三朝的旧例。本书继承了《通鉴》的编年体例,也继承了《通鉴》“辞约而事丰”的传统,叙事简晐条贯,取舍得宜,不能因为所据史料现多流存而低估它的著作价值。
?   实录与国史 明太祖初即位,依前朝旧制,设起居注官。洪武六年九月,诏修《日历》(逐日记政事),命宋濂为总裁。明成祖时,命勋臣监修《太祖实录》,以殿阁大学士充总裁。历朝相沿,至明末完成太祖至熹宗十三朝实录,共三千零四十五卷,建文朝、景泰朝无实录,事迹分别附于《太祖实录》、《英宗实录》之后。历朝实录修成后藏于皇官,嘉靖以后,藏于皇家的石筑档案馆皇史宬,另有副本藏于内阁。实录依朝纪事,保存了大量史料。重要人物并附有小传,便于检阅。清初,补成《崇祯实录》十七卷。
  清沿明制,历朝均编修实录,设实录馆鉴修,依据上谕及档案文册,“发秘府之藏,检诸司之牍”(《清世祖实录·康熙帝序》),依年月编录。史官编录过程中,皇帝不时检阅,可指示修改或重写。定稿后用满、汉、蒙古三种文字各抄五份,分藏乾请宫、皇史宬、内阁实录库和盛京崇谟阁。太祖朝实录在太宗崇德元年初修,康熙时重修一次,雍正时再次修订。太宗朝实录,顺治初年初修,康熙及雍正时,也先后修两次。世祖朝实录,康熙时编修,雍正时重修。三朝实录的重修本都在乾隆四年校订。三朝实录的一再修改,事实上是依据汉人的传统观念,删改满洲的史事风习,隐讳文饰,不免失真。清朝官修的实录,计有太祖、太宗、世祖、圣祖、世宗、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十朝,总计三千七百五十八卷。历朝实录取材广泛,多将上谕原文载入。原来只有抄本储存,现有影印本传世。清亡后,清室遗臣续成《清德宗实录》五百九十七卷和《宣统政纪》四十三卷。
  编修实录依据的“起居注”,自康熙十年开始编纂,康熙后期一度停修,后又恢复,直至宣统三年清朝灭亡。清历朝起居注共三千八百六十三册,今存历史档案馆等处。
  清朝自康熙时开设国史馆,乾隆间成为常设机构,编写国史和人物传记。撰有《大臣列传》和《大臣列传稿本》,共三千多个大臣传记,只有抄本未刊。但有据传抄稿编辑的列传数种刊印行世。乾隆时刊“依国史抄录”的《满汉名臣传》八十卷,清亡后刊《国史列传》(《满汉大臣列传》)八十卷。又《清史列传》八十卷,也约有半数的内容出自清国史馆的稿本。乾隆时,国史馆还撰有《宗室王公功绩表传》、《蒙古王公功绩表传》等书。
  清朝官修纪录重大事件的“方略”,几成定制,康熙至嘉庆间编撰的方略不下二十种,有《平定三逆方略》、《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后编、续编》、《三省教匪纪略》等等。这些方略均采编年体记述事件本末,最为详备。
  私修当代史 明代学者私修当代史,蔚为风气。嘉靖间,兵部尚书郑晓著《吾学编》六十九卷,以纪传体写法,记洪武至正德间政事,为当时人所珍视。高岱撰著《鸿犹录》十六卷,以纪事本末体记明朝开国至嘉靖间的历次战争。天启间,通政使何乔远著《名山藏》,用纪传体叙述明代十三朝史事,于崇祯十三年(一六四○年)刊行。大学士朱国祯著《皇明史概》一百二十卷,内含《皇明大政记》三十六卷。陈仁锡纂《皇明世法录》九十二卷。两书都在崇祯时刊刻。
  明代还有一些以笔记体裁记述当代史事的著述。张萱著《西园闻见录》一百零六卷,杂记洪武至万历间事,朝廷政务、官员作风以至方伎活动,皆在记述之内。万历间王世贞,号凤州,又号弇州山人,历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副都御史、尚书,为一代文坛盟主,撰作《弇州史料》前集三十卷、后集七十卷刊行,有关典章制度、朝野掌故、礼仪风俗等记述颇丰。另有《凤州杂编》,被收入《纪录汇编》刊印。万历间举人沈德符,随父祖在京,见闻广博,写成《万历野获编》三十四卷,内容涉及到万历朝政、典章制度、帝王家史以至下层社会活动、风土人情、岁时节日、戏曲小说等等,内容极为广泛。
  明清之际,时人著史以寄亡国之痛。清人全望祖称,当时野史不下千家。吴伟业著《绥寇纪略》;彭孙贻撰《平寇志》;计六奇作《明季北略》、《明季南略》;戴笠、吴殳合编《怀陵流寇始终录》等书,详细记载了张献忠、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的过程。王夫之著《永历实录》、顾炎武作《圣安本纪》(《圣安纪事》)、查继佐撰《国寿录》、黄宗羲作《行朝录》以及屈大均辑《皇明四朝成仁录》、邵廷采编著《东南纪事》及《西南纪事》、冯梦龙撰《中兴实录》等,记述南明史事,多为清修《明史》所不载。
  浙江鄞县人全祖望(一七○四——一七五五年),乾隆时进士,曾任知县,辞官著述。继承浙东学派由经入史。因感明末文献流失,殉明志士之事迹,多淹没无闻,广泛搜集史料及故老遗闻,以碑志墓表传记等形式,撰述殉明抗清人士事迹,自张煌言、顾炎武等文士以至市人歌伎,分别予以表彰,并及清初的廉吏和文士。全祖望所撰志传遗稿,编入《鲒埼亭集》及外编(今共存一百八卷,内含诗集十卷),实际上是一部明清之际的史传汇编。
  清人私家纂史,当首推蒋良骐《东华录》。乾隆中,蒋良骐任国史馆纂修官,摘抄清太祖至清世宗的五帝实录,增入听见档案资料,汇编成《东华录》三十二卷(史馆在皇城东华门内,故名)。清初几朝实录屡有修改,蒋氏私家修录,未经官方删改,保存了不少不见于官修实录的文献。清末王先谦曾予增补,又续修乾隆帝至同治帝《东华续录》,合为《十一朝东华录》六百二十五卷行世。乾隆中宗室弘旺著《皇朝通志纲要》五卷,以编年体叙述清太祖至乾隆前朝史事。乾隆十七年萧大奭(萧奭龄?)撰《永宪录》并续编,记述康雍之际的政事和典制,取材于邸钞、朝报、诏谕、奏折等原始资料,可纠正官书的误失。
  清三通与续三通 唐杜祐著《通典》,宋郑樵著《通志》,元马端临著《文献通考》,习称“三通”,创立了记述历代名物制度的史学体裁。乾隆中开三通馆,仿照“三通”体例,编写《皇朝通典》、《皇朝通志》、《皇朝文献通考》,于乾隆五十一、二年间修成。《清通典》一百卷,依旧例分为九门,记述清代典章制度。《清通志》一百二十六卷,省去《通志》的纪传年谱,只取二十略,其中不免与《清通典》重复。《清文献通考》卷帙最繁,多至三百卷,依旧例增为二十六门,分记清代行政制度与经济制度,颇为详备。清三通纂辑后,当即由武英殿刊刻行世。
  三通馆编修三通,原意是续修《通典》、《通志》、《文献通考》,止于乾隆朝,但在编写过程中,对前代与清代制度的行文格式,难予处理,于是将清朝的与前代的分编。因而在皇朝三通即清三通之外,又有续三通的编纂。《续通典》一百四十四卷,叙事衔接《通典》,自唐代中叶迄于明代;《续通志》六百四十卷,衔接《通志》,起唐代止明代;《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二卷,叙事衔接《文献通考》,起自南宋后期,止于明代。续三通记述前代制度,详于明代,明以前较为疏略。但三通体裁,却由此得以贯通今古,汇为完帙。
  历史考据学 汉学治经学,致力于名物训诂,辨伪辑佚,一些学者因而由经入史,也影响了历史学的发展。史学家把汉学治经的方法应用于研治史学,从而使历史考据学成为乾嘉时期风行的学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汉学原义是指经学,以汉学家求实的方法研治经史,又被称为“朴学”。
  疏证——对儒家经典注释疏证是经学的传统方法,清代汉学家注经则基于对古制、古义的考订和遗文、佚注的搜补。史学家继承前代注史的传统,又参用此类方法疏证史籍,出现了不少名著。吴派创始人惠栋仿裴松之《三国志注》,著《后汉书补注》二十四卷,搜补三国至南朝诸家所著后汉史书,分卷辑注,以求详备。沈钦韩(一七七五———八三二年)著《后汉书疏证》三十卷,旨在考订名物,正误补遗。又著《汉书疏正》三十六卷,纠补唐颜师古旧注;《三国志补注》十六卷,训诂名物,考释地理。杭世骏(一六九五——一七七二年)亦著《三国志补注》,赵一清又有《三国志注补》,前者在于补遗,后者重在考证。钱大昭有《两汉书辨疑》,又有《三国志辨疑》,均为考订驳辩之作。厉鹗著《辽史拾遗》,实为诸书有关辽代记载的辑录。汪辉祖著《元史本证》,则以本书互证前后之歧误。历代“正史”以外,于古代史籍,如《逸周书》、《战国策》、《国语》、《山海经》等书,也多有疏证之作。大抵这一时期,依旧史成新作,名为注疏,实为补遗和考据。著述繁多,不需备举。
  考异——司马光著《资治通鉴》,别成《资治通鉴考异》三十卷,考订诸书记事之异同,以为编著《通鉴》之依据。乾嘉学者则依汉学家治经之例,考订旧史记事之同异,独立成篇,汇为巨著。钱大昕著《廿二史考异》一百卷,对《史记》至《元史》二十二部史籍(不包括《旧五代史》),依卷次记事,详加考订,涉及制度典章、年代、译语等广泛内容。曾从惠栋问学的江苏嘉定人王鸣盛(一七二二——一七九七年),著《十七史商榷》一百卷,对宋人所称十七史(《史记》至《五代史》),分别考校疏解。赵翼(一七二七——一八一四年)著《廾二史札记》(《史记》至《明史》),于考订史籍之外,义及史事及典制之述评。三书并驾于一时,体例互有同异,但都被视为乾嘉历史考据学的著作典型,影响了一代学风。
  校勘——汉学家治经,校勘经文,极为精密。广泛利用历代不同版本、诸书引文以至石刻经文,考订古音古义,核以史事典制,校勘方法日趋完善,校勘之学蔚为专门的学问。前述“正史”的疏证及钱、赵、王三家之书,包含着以校勘学的方法校订“正史”文字的讹误脱衍,做出有益的贡献。此外,如《逸周书》、《国语》、《战国策》、《竹书纪年》、《吕氏春秋》、《山海经》、《华阳国志》等古代史籍,也都在乾嘉时期经过学者们的校订,使异文驳杂的古籍足资利用,成绩是显著的。
  辑佚——辑佚的方法也由经学移用于史学。宋以后失传的古史《世本》、《竹书纪年》,有多家辑录考证。失传的几家《后汉书》、《晋书》、《晋阳秋》等,也自群书辑录佚文,得见一斑。编纂《四库全书》时,辑佚之法,更施用于《永乐大典》,自《大典》辑出宋元史籍、文献多种,为宋元史研究提供了前人未加利用的重要史料。
  志表——自《史记》创制志、表体例,历代修史,或因或革,间有缺略。关于志、表体之意义,评论也有所不同。黄宗羲弟子万斯同力倡志、表,乾嘉学者致力于志、表者甚多。其成绩一为旧史志、表之考证,一为缺略志、表之纂补。两者又都以《疆域志》(《地理志》)和《艺文志》(《经籍志》)成绩最为显著,从而推动了历史地理学与目录学的发展。钱大昕研治天文历法,曾撰《宋辽金元四史朔闰表》,又为《元史》作《氏族表》,以考订蒙古族系,是独辟新境的创举。
  史论与史学 在历史考据学风靡的时期,出现几部史论与史学的著作,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读通鉴伦》——历来纪传体正史,只在本纪及部分列传之末,附书论赞。司马光著《通鉴》,附出“臣光曰”以申论议,但全书也只寥寥数见。王夫之兼治经史,著《读通鉴论》三十卷,又续成《宋论》十五卷,于秦汉以来历代重大史事及人物行止,依时代先后,分别著论,评议得失功过,探究治乱之源。所论虽属一家之言,但以论史独立成书,却是史学史上前所未有的新创。
  《考信录》一直隶大名人进士崔述(一七四○——一八一六年),嘉庆初曾在福建任知县。后辞官著述,兼及经史,撰《考信录》三十二卷,历考上古三代至孔孟事迹。自称撰著此书是因为“文人学士多好议论古人得失,而不考其事之虚实”(《考信录·提要》)。汉学家的辨伪,重在考订古籍之真伪,《考信录》则在考辨记事之有无,在治学方法上是一个发展。《考信录》在考据史事的基础上,提出独立的判断,认为:“大抵战国秦汉之书,皆难征信,而其所记上古之事,尤多荒谬。”“今为《考信录》,不敢以战国秦汉之书为实事,不敢以东汉魏晋诸儒之所注释者悉信以为实言”(同上书)。清代汉学家笃写东汉魏晋诸家的旧注,崇信上古。崔述此书,明确提出战国秦汉之书不可信,唐尧以前远古传说莫须有,所论虽不无偏颇,但由崇古转为疑古,则是史学观念上的一个突破。崔述所论与时人多不合,因而在当时不甚受到重视,但他的史学观念与方法,却对后世历史学的发展产生了影响。
  《文史通义》——浙江会稽人章学诚(一七三八——一八○一年),字实斋,乾隆四十四年进士。曾从浙东诸儒问学,因而被视为浙东学派的传人。后从毕沅,助修《续资治通鉴》,编纂《湖北通志》。《文史通义》是章氏关于经学、史学及文学的论稿。在这部著作中,章学诚提出“六经皆史也”的著名论点。认为“经”原来并非尊称,六经不过是“三代盛时典章法度”,是周公的政典。汉儒以六经为儒家基本经典,具有不可动摇的独尊地位。清代汉学家,特别是吴派诸家,不谈义理而着意于考订经书的名物制度,事实上也是把经书当作史籍来研考。如果说,宋代理学家是把经学哲学化,清代汉学家已是把经学史学化。但是,清代汉学家仍奉六经为最高经典,不敢触犯它的尊严。章学诚明确提出“六经皆史”,也就是揭穿了汉儒的以史为经,从根本上动摇了六经的思想统治地位,意义是重大的。
  《文史通义》以讨论史学为主旨,因而时人曾比之于刘知几的《史通》。但章学诚本人却并不以为然。他说:“而人乃拟吾于刘知几,不知刘言史法,吾言史意,刘议馆局纂修,吾议一家著述,截然两途,不相入也。”章氏称馆局纂修之史为“史纂”;以议论言史为“史评”;历史考据学“记诵名数,搜剔遗逸,排纂门类,考订异同”,可称为“史考”。史纂、史评、史考,都还不能称为“史学”。他讥讽考据家是“疲劳精神于经传子史,而终身无得于学者”。他以为“史学”应是“学有宗旨”、“成一家言”的著作之学。因而他又将历代历史学者分为“著述”与“比类”两家。“比类”即整理考订史料。“著述”是指不同于“纂辑之史”的“著作之史”,如班固的《汉书》、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才可称为“一家著述”。章氏认为刘知几的“才、学、识”之说仍未完善,他提出一家著述的史学应具备义、事、文三个要素。事是基础,“非学无以练其事”。他认为,与史考、史评相比,“叙事最难”。比类考证是叙事的依据,但在体例上又有所不同,如“考证之体,一字片言,必标所出”,“著作之体,援引古义,袭用成文,不标所出,非为掠美,体势有所不暇及也。”著作在于“其志识之足以自立,而无所借重于所引之言。”“文”指文辞体例。著述之文不同于文人之文,选词要“纯而不杂”,力求简洁,“未有不洁而可以言史文者”。他又提出“临文主敬”之说,叙史应当严肃冷静,谨防精深气冒,一往不收。体例不应拘泥,体例文词应做到“圆而神”。三者之中最重要的是“义”。他说“史所最贵者,义也”。因为“史学所以经世”,一部著作应有自己的宗旨和独立的见解。但著作不同于“史评”,史义不是凭议论来表达,而是通过叙事的“决断去取,成一家言”。他说:“所以通古今之变,而成一家之言者,必有详人之所略,异人之所同,重人之所轻,而忽人之所谨,绳墨之所不可得而拘,类例之所不可得而泥,而后微茫抄忽之际,有以独断于一心。”他拈出“独断”一词,又称为“孤行其意”,以强调著述必须有自己的独立思想,“虽使同济争之而不疑,举世非之而不顾”。章氏评判前代著作,赞许通史体和纪事本末体,极力推崇郑樵的《通志》,说:“郑樵生千载而后,慨然有见于古人著述之源,而知作者之旨,不徒以词采为文,考据为学也。于是遂欲匡正史迁,益以博雅,贬损班固,讥其因袭,而独取三千年来遗文故册,运以别识心裁。盖承通史家风,而自为经纬,成一家言者也。”(引文俱见《文史通义》)章氏《文史通义》中的这些创见,在乾嘉文坛,独树一帜,与当时考据盛行的学风,显然全不相合。因而本书在当时并不为人们所重视,却为后世史家所推许,影响了近代历史学的发展。
  《文史通义》在章氏生前,并未完稿。遗存内篇六卷,由萧山王宗炎校订,又将序跋书说等文编为外篇三卷,刊入《章氏遗书》。章氏次子华绂另在开封编刊内篇五卷本,以论述方志之文编为外篇三卷,通称大梁本。两本互有异同。
(三)地理著述与方志
  地理学著作 明末以来,地理学成为较发达的学科。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实地考察,沿革地理的历史考订,都完成了具有学术水平的巨著。
  《徐霞客游记》——作者徐宏祖(一五八七——一六四一年),江苏江阴人,字振之,号霞客。出身江南富家,自幼研习地理舆图。曾从陈继儒为学,与名儒黄道周友善。万历三十五年,始游太湖,此后三十余年间,历游今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安徽、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十六省区,沿途考察地理形势、山川地貌,逐日予记。后人以遗存日记编为《徐霞客游记》十卷,刻印传世。《游记》并不只是对山川风物的简单的记游,而且是科学考察的纪录。徐宏祖对各地地形的变化及相互联系,经过观察、测量并参据历史记载,以考察其整体特征,进而对某些地貌的成因做出推断。特别是晚年游历贵州、云南等地,第一次发现并考察了石灰岩地貌(喀斯特地貌)。在《滇游日记》中说:“粤山多石,滇山多土,黔山介于两者之间。”又从而推断说:“粤西山多石,故多分行独挺,水流澄清,多穿穴之流;滇南山多土,故地多环窪,水流混浊,多壅流成海(湖泊)。”黔南水流则介于二者之间。这与近世地理学家对喀斯特地貌的认识,已很接近。《游记》还记述了徐宏祖的一些地理发现。如提出金沙江为长江正源说;元江、澜沧江、潞江等各自入海,并不是长江支流等等,都纠正了《禹贡》以至《明一统志》中的错误。《徐霞客游记》的科学价值,经近世地理学家丁文江的阐发而得到广泛承认,列于世界地理学名著之林。
  《肇域志》与《天下郡国利病书》——顾炎武所著两部相辅相成的著述。崇祯时开始草创,至康熙初年编成。自序称:“历览二十一史以及天下郡国志书,一代名公文集,问及章奏文册之类,有得即录,共成四十余帙。一为舆地之记,一为利病之书”。《肇域志》是“舆地之记”,共一百卷。记述各地地理形势,水利交通。《天下郡国利病书》一百二十卷,依明代行政区划,分别记述各司府州县的山川关隘、户口田赋、政事民事以至边疆形域、海外邻国关系等等,包括自然地理、人文地理以及明代社会经济等广泛内容。
  《读史方舆纪要》——江苏无锡人顾祖禹(一六三一——一六九二年)著。父柔谦,明亡不仕,偕子隐居,长于音韵学及史学。祖禹承父志,发愤著书,积二十年之力,成《读史方舆纪要》一百三十卷,包括《历代州域形势》九卷,详考唐虞三代以来历代行政建置沿革;《南北直隶十三省》一百十四卷,依明代建置,分别记述明两京十三布政司各州县的城镇、山川、关隘以至桥梁、驿站情况;《州异同》六卷,据历代史籍,辑录山川、江河记载之异同;另《天文分野》一卷,论述史志中关于星宿分野与地理之关系。著者因明亡之痛,书中记述山川险易,着眼于“古今用兵战守攻取之宜,兴亡成败得失之迹”,但对历史记载,考证详审,是一部杰出的历史地理学巨著。
  一统志与地方志明清两代承袭元钥编修《大元一统志》(今佚,只存辑本)之例,修纂本朝一统志。地方志的编修也由于官方的提倡,普及于全国。现存明代地方志书约一千种,清代志书多至五千六百种。地方志书的一再编修,纪录了各地大量的历史、地理和社会状况的资料,是对学术文化的一大贡献。
  一统志——明天顺五年(一四六一年),户部尚书、翰林学士李贤等奉敕纂成《大明一统志》九十卷。清乾隆八年(一七四三年)敕修《大清一统志》三百四十卷;乾隆四十九年(一七八四年)又修成《一统志》五百卷;嘉庆十六年(一八一一年)敕令重修,至道光二十二年(一八四二年)完成,记事止于嘉庆二十五年,故名《嘉庆一统志》。一统志汇载全国各地建置沿革、疆界、地理形势、山水、户口赋役、物产、风俗、宦绩、人物资料,以省区为纪录单位。明代一统志分南北两京和十三布政司,清代分京师、盛京和十八行省以及特别地区(蒙古、回部),省下设《统部》,概述全省基本情况,次则分述各府州县。
  省志——明人多称“总志”,清人习称“通志”,由朝廷敕令编纂,各省长官主持修纂之事。通志的体例,历朝大体相同。嘉庆间谢启昆主修《广西通志》二百八十卷,分五大类二十二小类,即(一)典训;(二)四表:郡县沿革、职官、选举、封建;(三)九略:舆地、山川、关隘、建置、经政、前事、艺文、金石、胜迹;(四)二录:宦绩、谪官;(五)列传:人物、土司、列女、流寓、仙释、其他。别省的通志大体上也包括这些项目,只是因为地方的特点有所增减。如雍正间李卫等修《浙江通志》,有经籍、碑碣二目,表现出浙江文化的发达。同时期田文镜等编《河南通志》,无此二目,而有礼乐一门,反映出中原地区重视礼乐的传统。《卫藏通志》十六卷,详载藏族地区的政教制度和经济文化。《澳门纪略》作为澳门的方志,着重于当地的管理制度和居民特点。明末何乔远据府县志书,撰成《闽书》一百五十四卷,是私家纂修的福建省志。
  府州县志——府州县志也为官修。明代方志,多经续修。清朝明确规定:每六十年,由地方官员主持重新编写一次,编成之后,送文学政审查付梓。续修的办法,使地方志得以不断增补创新。如《苏州府志》,明洪武间初修,正德间、嘉靖间两次续撰,清代康熙、雍正、乾隆、道光四朝又先后续修,递有增补。府县志的体例,明代尚无定制,清代逐渐程式化。乾嘉时期,学者修志,也提倡注重考据。洪亮吉主纂《泾县志》,主张“信载籍而不信传闻,博考旁稽”(《序言》),《泾县志》就成为考据的范本。钱大听主修《鄞县志》,戴震编《汾州府志》,李兆洛撰《凤台县志》,章学诚撰《和州志》、《永清志》、《荆州府志》,都是方志中的名作。府县志的编写,各地不平衡,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多于边疆地区。明正统间毕恭纂《辽东志》九卷,嘉靖间李辅续辑《重修辽东志》十二卷,是东北地区修志的起始。
  专志——志书的编修,普及各地,成为人们习用的体制。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地方志而外,名山大川、寺观书院也由学者分别编修专志。各类专志中,尤以市镇志、民族志和边防志,颇具时代特点,引人注意。
  明万历以来,在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地区,陆续出现一些市镇。万历时,李乐为湖州府归安(今属浙江湖州市)的乌青镇撰《乌青镇志》,清乾隆间董世宁重修。乾隆间范来庚又为同县之南浔撰《南浔镇志》。杨谦等撰浙江嘉兴秀水的《梅里志》,杨树本撰嘉兴桐乡的《濮院琐志》等。这些志书,深入到市镇闾阎,为基层社会经济的实况留下了可贵的纪录。
  清朝统一全国,民族众多。蒙、回(维)、藏三大族,屹立边陲,于清朝的统治关系甚钜。乾隆间进士山西寿阳人祁韵士,曾入翰林院,充国史馆纂修官。奉旨创立《蒙古王公表传》,又据所见内阁大库红本及理藩院档册,撰《藩部要略》十八卷,于嘉庆初完成,内分内蒙古、外蒙喀尔喀部及厄鲁特部、回部、西藏等五“要略”,分别记述各部的归附、叛服、封爵等事迹。事实上是一部民族志。嘉庆九年(一八○四年),祁韵士因得罪遣戍伊犁,又编纂《伊犁总统事略》,后经同被遣戍的进士徐松(一七八一——一八四八年)据以增修,由伊犁将军松筠进呈,道光元年(一八二一年)赐名《新疆识略》
  明代边防,主要在防御蒙古。陆续出现一些私家编修的研究北方边防的志书。魏焕撰《九边(长城九边镇)通考》、刘效祖撰《四镇三关志》、杨守谦撰《大宁考》、张雨纂《全陕边镇志》、詹荣著《山海关志》。东南海防的专志则有王在晋编《海防纂要》、胡宗宪《筹海图编》、谢廷杰《两浙海防类考》等书。清人编纂的海防著述,有杜臻《海防述略》、俞昌会《防海辑要》、严如煜《洋防辑要》等书。这些专门志书的编纂表明:面对外国势力的来侵,人们已日益感到加强海防的重要了。
(四)金石学
  宋代学者注意于古器物铭文的研究,始有“金石”之称。明代学术不很发达,但学者留意于石刻文字的搜集,开拓了研究领域。请代乾嘉时期为考订经史而广泛搜考金石文字,金石之学成为专学。研究领域日益扩展,收集文物的范围也日益扩大,为近代文物学与考古学的发展,奠立了基础。
  石刻文字——宋人着重于铜器铭文的研究,只有少数著作如赵明诚《金石录》,兼及石刻文字。元末潘昂宵著《金石例》十卷,最先注意到碑志文字义例。明初,陶宗仪纂《石刻丛钞》,辑录碑铭原文。《明史》举为育明一代“记诵之博,著作之富”推为第一的杨慎,在嘉靖时撰《金石古文》十四卷,汇编汉代以前的金石文字,力求无遗漏,但不免有“真伪错杂”之讥(《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二)。陈有《吴中金石新编》八卷,收录当代碑文,不取前代,不录颂德谀墓之作。所收碑记多涉及仓储、水利等有关民生的记事,独具心裁。都穆撰《金薤琳瑯》二十卷,仿宋人洪适《隶释》例,编辑石刻文字,并加考辨,所载碑文均录全文,完整地保存了许多可贵的资料。万历间,陕西盩厔县(今周至县)人赵崡在家乡广拓碑刻,又托友人四处搜求,积存碑文二百五十三种,一一撰写跋尾,因无力全文刻印,编成《石墨鐫华》六卷,收录碑目并附跋尾。
  明清之际,顾炎武周游各地,每见铭刻,必行抄录,又得友人赠送碑文拓本,其中不见于宋人金石书者约三百余种,分别写出跋文,编成《金石文字记》六卷。又以不见著录并无拓本流传的碑文五十六种,汇为《求古录》一卷。顾氏搜罗石刻文字,旨在用以辅证经史,“阐幽表微,补阙正误”(《顾亭林文集·金石文字记序》),不同于前人的注重书体。
  毕沅也以为金石可证经史,历官所至,注意搜集金石文字。任陕抚时,与钱坫、孙星衍等辑《关中金石志》八卷;改任豫抚,编录《中州金石记》五卷;抚鲁时,又与学政阮元合编《山左金石志》二十四卷。这些金石志详载碑石广阔尺寸、字径大小,行数多少,使读者明了原石形制。诸志均著录碑铭全文,并对其碑文有所考释。
  钱大听博学多闻,尤其注意金石文字的搜罗研究。撰有《金石文字目录》八卷,又撰《潜研堂金石文字跋尾》二十五卷,以金石证史,多有创获。钱氏曾认为宋以来治金石文字者凡有两途,一是“考稽史传,证事迹之异同”;一是“研讨书法,辨源流之升降”(《潜研堂文集·郭龙伯金石史序》)。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中说,钱大听等人“开乾隆已后诸儒以金石之学印证经史之一派”(卷三),所论是恰当的。
  嘉庆初,孙星衍编成《寰宇访碑录》十二卷,依时代顺序,编列秦汉以来至元末的碑目,共收七千五百余通,各碑分注书体、年月、撰人、书人及所在地点,是当时收碑最多的综合目录。乾隆时,邵晋涵在三通馆为续补《通志·金石略》,编录内廷所藏各地进呈的碑拓,以副本赠孙星衍。此后二十余年间,孙星衍历游各地,据亲见碑石,拓摹增补。又得钱大听、阮元、武亿及江苏邢澍等馈赠的碑拓,乃与邢澍共刊此书。
  乾隆时进士王昶历任各地考官,笃好金石,勤于搜访,积五十年之力,得先秦至宋,辽、金、大理时代的金石文字一千五百余通,嘉庆十年(一八○五年)编成《金石革编》一百六十卷,自序中说,金石内容广泛,研究石刻文字,“经史小学暨于山经地志丛书别集,皆当参稽”。他参稽群书,对器物及碑石形制作出说明,并加考释。书中收录碑铭全文,自信“欲论金石,取足于此,不烦他索也。”以石刻而言,本书确是当时收录碑文最多的集大成之作。王昶另收有元代碑文约八十通,未及刊入本书。近人罗振于编为《金石萃编未刻稿》刊行。
  《西清古鉴》——乾隆十四年(一七九四年),吏部尚书梁诗正等奉敕撰修《西清古鉴》,凡四十卷,另附钱录十六卷。本书汇编清宫廷所藏自商周至唐代的酒器、礼器、祭器等铜器及铜镜共一千五百二十九件,各卷图绘器物形状,摹写铭文并加说解。编者利用文献资料分析古器物,纠正了前人研究的某些误失,因而被《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举为“有裨于经史之学”。乾隆三十年内府刻本,印制极精,只是某些器物花纹的摹绘难免失真,铭文考释也间有错误。但作为宫廷所藏古器物的综录,是规模空前的巨著。乾隆未又续纂《西清续鉴甲编》二十卷,收录宫廷续得的唐以前古铜器九百四十四件,附唐代以后的铜器、印玺等三十一件。又成《西清续鉴乙编》二十卷,收录盛京皇宫所藏古铜器九百件。此外又编成《宁寿鉴古》十六卷,收铜器六百件,铜镜一百另一件。四书合称“西清四鉴”。
  《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清阮元编著,凡十卷。阮元认为,三代时钟鼎彝器与土地同等贵重,编录历年收集的自商周至晋代的钟鼎等铜器铭文五百五十种,与幕友朱为弼共撰释文,补正经史,于嘉庆十年(一八○五年)自刊行世。自序称:“稽考古籍国邑大夫之名,有可补经传所未备者。偏旁传籀之字,有可补说文所未及者。”对历史学和古文字学都有所贡献,是学术价值较高的一部金文综录。本书又录有阮氏所著《商周铜器说》上、下两篇,对商周以来钟鼎彝器等各类铜器的性质、历史价值以及汉代以来古铜器出土、著录情况,加以考订、论说,为此后古器物及铭文的研究奠立了基础,并在研究方法上开辟了途径。
(五)语言文字学
  明代学者已注意音韵文字之学。清代汉学家以音韵训诂治经学,从而使音韵学、文字学及训诂学得到空前的发展,著述如林。下面介绍的,只是各时期最有影响的一些著作。
  音韵学 明太祖初即位,即命翰林侍讲学士乐韶凤与宋濂纂修《洪武正韵》十六卷,洪武八年(一三七五年)书成,颁行天下。本书归并《广韵》二百零六韵为七十六韵,是音韵学上的一大变化。但书中杂有南方方言,字义音切不全合于中原雅音,因而不便使用,实际上并未通行。
  杨慎兼通音韵、训诂、字书,著《古音丛目》、《古音借要》、《转注古音略》、《古音余》各五卷,在分韵归字上,以今韵分部,把古音相同的字隶属于一部。陈第著《毛诗古音考》四卷,开经学研究之新径,也是明人研究古韵的代表作。陈氏认为古人的读音,本不同干今音。凡称为叶韵的,原为古音,不是随意改读。他的研究方法是以经证经,排比《诗经》上的经文,作为证据,称为“本证”,又用秦汉诗作与《诗经》对照研究,以为旁证。这样依据古文献推究古韵,为音韵学研究开辟了道路。
  顾炎武著《音学五书》。其中《音论》三卷,为顾氏音韵学的纲领,论述古今音的变化及其原因。《诗本音》十卷,研究方法大体同于陈第《毛诗古音考》,以《诗经》用韵,互相考证,又以其他文献验证,以获知古音的韵读,故名“本音”。《易音》三卷,是据《周易》识别古音。顾氏又据古音指出唐韵的失误之处,录为《唐韵正》二十卷。《古音表》二卷将古音分为十部列出字表。顾氏自信有他的“五书”,“六经之文乃可读”(《顾亭林文集》卷二)。清人推崇他“最精韵学”(《国朝先正事略》卷二十七),所论多为后学所遵从。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年),大学士李光地、王兰生(一六七九——一七三七年)等奉敕纂修《音韵阐微》,雍正四年(一七二六年)成书。凡十八卷,首列韵谱,以今韵为目,同韵字,依声类、韵等排列。各字备载《广韵》以下诸读音的异同,对不妥者予以纠正,再以反切注明今音,便于利用。
  皖派学者江永,撰著韵书三种:《古韵标准》五卷,《四声切韵表》四卷、《音学辨微》一卷。《古音标准》继承陈第、顾炎武的成就,补正他们的失误,以《诗经》的韵律为诗韵,汉魏六朝的为补的,这样区分标准,便进一步纠正了前人以今音为古韵、以汉魏六朝音为上古音的错误。《四声切韵表》首先探讨等韵,以图表显示切韵声、韵、调系统,实际上是一部等韵图。《音学辨微》也对等韵学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戴震是江永的弟子,在音韵学方面师承江永,著《声韵考》四卷、《声类表》九卷,提出古音九类二十五部之说及阴、阳、入对转的理论,对音韵学也有所贡献。
  文字学 金石学与音韵学、训诂学,都不能不兼及文字学的研究。明人已开始编撰文字学的专书。明初赵谦曾参预编纂《洪武正韵》,自撰《六书本义》十二卷,把汉字分为三百六十个部首,在各部之下详细辨别六书字体。梅膺祚修纂《字汇》十四卷,定部首二百十四个,收录单字三万三千多个,以反切字及同音字注音,据许慎《说文解字》解释字义。在编排上,依地支分为十二集,各集首列部首表,附录检字表。这些编辑体例,为清代学者所沿用。
  清代学者文字学的成就,集中表现于《说文解字》的研究。代表作是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三十卷。段玉裁(一七三五——一八一五年),字若膺,江苏金坛人,是戴震的弟子。皖派学人从音韵训诂入手,研治经学。段氏则以为究明构成文字的“六书”,才能通晓音韵训诂。曾继承江永、戴震之学,著《六书音韵表》,分古韵为十七部,被戴震誉为唐以来所未有的成就。段氏以古韵十七部为依据,考察《说文解字》形声字和“读若”字的古音,进而考察《说文》所收形声字与转注、假借字的关系,条贯六书。再据经书及前人的经注,以训访字义,考辨字形,是一部兼及形、音、义的综合性著述。嘉庆时,训沽学家王念孙为段氏的《说文解字注》作序,盛赞本书是:“训诂声音明而小学明,小学明而经学明,盖千七百年来无此作矣。”王念孙将段注与许书并重,并非有意溢美。段氏注《说文》,犹如汉学家的注经书,实际上是凭依《说文》,以申述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独立见解。许氏《说文》的研究也由此蔚为专学“许学”,成为文字学的基石。
  与段氏约略同时的山东曲阜人,进士桂馥(一七三六——一八○五年),著《说文解字义证》五十卷,博引群书,以解说许书的字义,一时与段注并称。此后,朱骏声著《说文通训定声》、王筠著《说文句读》。有清一代,研究《说文》的著述,先后近二百种,使许学的研究达到了高峰。
  训诂学 训诂学与音韵学、文字学息息相通,也与经学关系密切。明朱谋研治《周易》,又著《骈雅》七卷。仿《尔雅》体例,收编古籍文句,自语词文义至虫鱼鸟兽,类编为二十篇,分别作出解释。朱氏博览群书,征引文献极为广泛,并多收奇文僻字,对训诂学作出了贡献。
  清代训诂学发展到极盛。汉学家注疏经书,考校以外,多是训诂。《经籍诂》则是训诂经义的总集。训诂学专著中,成就最大的当推江苏高邮王念孙、王引之父予。王念孙(一七四四——一八三二年),字怀祖,乾隆四十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曾任陕西道御史,嘉庆初,上疏弹劾和坤,后受命督治黄河。子引之(一七六六——一八三四年),嘉庆四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各地乡试考官、实录馆副总裁。道光时,擢任吏、户、礼、工各部尚书。王念孙原来受学于戴震,治音韵文字之学,著《读书杂志》八十三卷,校正诸子及史汉误字,广征群书,以证古义,号为精审。训诂专著是《广雅疏正》二十卷。曹魏时张揖所著《广雅》,明刻本多有误字。王书详为校正,并上溯《尔雅》、《说文》,因古音以求古义,就同音之字,破假借以求本字。全书积十年之力写定,实际上,是凭依《广雅》编著的一部综合性训诂学巨著。原编为十卷,每卷又各分上下。第十卷由王引之续成。王引之又继承父学,著《经传释词》十卷,搜辑先秦至两汉经传中之语词虚字一百六十例,博引例证,究明本义及演变,多有发明。
  与王念孙同时治《尔雅》者,有邵晋涵的《尔雅正义》、郝懿行的《尔雅义疏》。邵晋涵(一七四三———七九六年),字二云,浙江余姚人。乾隆时曾入四库馆,授翰林院编修。曾从毕沅编修《续资治通鉴》,又从阮元编修《经籍诂》,所著《尔雅正义》二十卷,自诸书中汇辑汉魏以来各家注释,成为研究《尔雅》的总集。郝懿行(一七五五——一八二三年)著《尔雅义疏》二十卷,旨在弥补邵书的不足,着力于字借声转之故。其中草木虫鱼之名,多经目验而后疏释。书稿曾经王念孙点阅,奇阮元刊行。
  史家杭世骏著《续方言》三卷,采集《说文》、《释名》及经疏诸书,以续补扬雄《方言》。翟灏著《通俗篇》三十八卷,采摘经史以至民间流传的方言俗语五千余条,分别探源释义。语言训诂之学,逐渐摆脱了经学的束缚,开拓了广阔的领域。
  字典 清代字典的编纂,是语言文字学的划时代的成就。
  康熙四十九年(一七一○年),康熙帝命大学士张玉书、礼部侍郎凌绍雯纂修字书,前后经历六年,于康熙五十五年告成,名为《字典》。通称《康熙字典》。“字典”一词也由此用为字书的通称。本书依仿明梅膺祚《字汇》的体例,立二百十四个部首,分十二集,收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是收字最多、应用最广的字书。所收之字,注明音切和不同的意义。释义时,举出古籍中的例证,附释词语,从而兼有词典作用。书末附录生僻字及不可施用之别字,以便检索。道光时,王引之等奉敕考证,订正误失二千五百多条,撰成《字典考正》。近世刊本,附录于字典备考。
  清朝以满文为“国书”,又称“清文”。康熙帝敕修《清文鉴》二十五卷,分门别类,用满文注释满洲语义,是满文的基本字典,无汉字释义。雍正问修成《音汉清文鉴》。乾隆三十六年(一七七一年),敕纂《增订清文鉴》三十六卷、《补编》四卷,分三十五部,二百九十二个子目,释文满汉对照。由于满文书写格式是直行,由左向右,与汉文的由右向左的习惯相反,所以左书满文,右书汉文,同时在满文的左侧注上汉音,在汉文的右侧则注以满文字母。乾隆四十四年(一七七九年),又修成《满洲蒙古汉字三合切音清文鉴》。以后增补为满、汉、蒙、藏合壁的《四体清文鉴》,以及补入维文的《五体清文鉴》。
(六)目录学
  宋元时代目录学渐成专学。明清两代,大规模编纂类书和丛书,目录之学遂成显学。随着清代汉学的发展,辑佚校勘及版本之学受到学者的注意,目录学也因而提高到新水平。全祖望、章学诚等人讥讽目录只供谈助,不能与校勘学相比,所论不免偏颇。乾嘉时期目录学专著之多,远超前代,为书籍的保存流传和学术信息的传播,作出了重大贡献。
  官修书目 明宣宗时文渊阁藏书二万余种,近百万卷,英宗正统间大学士杨士奇、学士马愉等清点藏书,编成《文渊阁书目》四卷,以《千字文》字序排次,著录图籍七千多部,因考订不足,解题不免缺漏,但仍是一部重要的目录学著作。万历间,中书舍人张萱奉命编纂《内阁藏书目录》八卷,著录著者及各书的完缺状况,间有题解,比《文渊阁书目》更为完善。清乾隆间编成《天禄琳琅书目》十卷,著录秘府收藏的善本,分经史子集四类,各类按金元明版本时代排次,各书有解题、版本及收藏家题识印记、著者姓名、时代、籍贯、爵职,并有乾隆帝的诗文题识。清敕修《四库全书》时,乾隆帝命纪昀等编写所收书籍(存书)和存目书籍的学术性提要。纪昀认真从事,以“一生精力,备注于四库提要及目录”(《国朝先正事略》卷二十),纂成《四库全书总目》二百卷,著录图书一万零二百五十四种,分类一如《四库全书》:经史子集四大类,类下区分为若干项,或再分子目。每项先录存书,次及存目。各书提要包括书目、卷数、收藏、著者时代、简历以及本书的优缺点等评论。每一大类和小类的前面各有小序,说明这一类图书的源流以及分类的依据。书成后有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年)武英殿印本。它是清代最重要的综合性的图籍目录,也是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书目。
  私家书目 明清两代,私家藏书之风日盛,多编有书目传世。明成化初,昆山叶盛撰《竹堂书目》,著录家藏书四千六百余册,二万二千七百余卷,藏书之富为前人所不及。嘉靖时高儒撰《百川书志》,著录家藏书,于经史子集四部之外,兼收戏曲、小说,是一创举。万历时,徐燉编《红雨楼书目》收录家藏书五万三千余卷,内含元明杂剧传奇多至一百四十种。嘉靖末年,鄞县人范钦在家乡建天一阁藏书,自编书目。后人范懋注在清乾隆时正式编成《天一阁书目》十卷,著录三千四百四十八种,详载各书卷数、著者、版本并录出序跋,所藏书多有他处未见的善本。清初晁瑮《宝文堂分类书目》著录家藏书六千余种,书月分编三卷五十一目。钱谦益编《绛云楼书目》收录家藏图籍,绛云楼后毁于火,书目所载,尤足珍贵。毛扆《汲古阁珍藏秘本书目》,徐乾学《传是楼书目》,孙星衍《平津馆鉴赏书籍记》和《孙氏祠堂书目》,张金吾《爱日精庐藏书志》等,都是清代学者的著名书目。虞山钱曾藏书繁富,有《也是园藏书目》及《述古堂书目》,又将善本题记编为《读书敏求记》传世。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三十二卷,详录明人著述,为《明史·艺文志》所本。
  专修书目 私家书目限于私藏。学者依据所知所见,编修综合的或专科的书目,成为目录学的专书。明成化间学士钱溥纂《秘阁书目》,著录在东阁所见图书。万历间焦竑纂辑《国史经籍志》五卷,首列御制及敕修诸书,著录明人著述。其中间有沿袭旧目,未及详考。未附“纠缨”,议论《汉书·艺文志》以来目录分类之得失,可视为目录学的专论。专科目录有明万历间吕天成著《曲品》,专录明代传奇,明殷仲著《医藏书目》,编集医学书目,为前此所未有;清初朱彝尊撰《经义考》三百卷,编录历代经学及有关石刻目录。康熙时梅文鼎著《勿庵历算书目》,是所撰历算学著作的提要。书目的编撰,呈现出多种新创的体裁。目录学家或将编目考订所得,写成题记,汇为专书。著名的著作有清人黄丕烈《士礼居藏书题跋记》,吴寿肠《解经楼藏书题跋记》,李富孙《校经厩题跋》,顾千里作《思适斋题跋》等。
第三节 文学艺术
  明清时期是文学艺术史上又一个繁荣时期。明代学术研究趋于低落,小说创作却开辟了文学史的新阶段。明初创作的《三国演义》、《水游传》等名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至清代孕育出《红楼梦》这样的文学巨著。在元代戏曲繁荣的基础上,明清的传奇普及于南北各地,剧本创作不断出现传世的名篇,地方声腔各有特色,形成众多的剧种,百花竞艳,并且日益成为居民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艺术享受。科举考试制度以试帖诗和八股文取士,扼制了诗文创作的生机。明清两代的诗文创作,远不能与唐宋时代相比,但也陆续出现一些新流派,形成自己的独立风格。绘画与书法是明清两代颇为发达的部门。流派林立,名家辈出,呈现出空前的繁荣。书风画法,多有创新,留下了丰富的艺术遗产。工艺美术使应用与欣赏相结合,形成独立的艺术领域,创制了大量的艺术珍品。
(一)小说
  明清小说创作有三个高峰时期,明初洪武年间,产生《三国演义》、《水游传》;明嘉靖、崇祯间,出现《西游记》、《金瓶梅》、“三言”、“二拍”;清康、乾时代,《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红楼梦》问世,它们分别是三个时期的代表作,也是古典小说的精华。
  唐代传奇,宋元话本,都是短篇文字,明清小说创立了长篇体裁,开辟了中国小说史的新阶段。长篇小说的作者,重视民间口语的使用,作品通俗流畅,引人入胜。这种近似语体文的写作,又往往娴熟地运用多种古典文体,与口语相结合,俗中有雅,通俗而不粗俗,是宋元话本体的新发展。
  明清小说反映社会生活极为广阔,既有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也有对历史的回顾,还有对未来的虚幻的向往。明代小说重在暴露社会黑暗,作者痛恨之余,又往往对某些黑暗腐败现象流露出津津乐道的态度。清代一些著名小说的作者思虑深沉,勇于探索,但是明清时代的作家,都只是感到社会矛盾,而还不可能找到克服这种矛盾的社会力量,不得不寄托于善良的虚想。
  《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名本,元末明初人,太原籍(另有山东东原、江西庐陵、浙江杭州籍数说),相传还作有《隋唐志传》、《三遂平妖传》等书。三国故事,隋唐以来就有流传,宋代有《说三分》的讲史,元代出现了《三国志平话》和以三国故事为内容的多种杂剧。罗氏利用陈寿《三国志》及裴松之《注》的史料,汲取“平话”、杂剧等创作,写作出章回体长篇历史小说《三国演义》,在我国文学史上,创造了历史小说的长篇。《三国演义》的故事自黄巾起义开始,运用一个个艺术形象的活动,表现复杂多变的政治军事斗争,使人物刻画与政治军事斗争紧密结合。小说中的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葛亮、周瑜等人物栩栩如生,成为民间熟知的形象。《三国演义》中的许多动人故事,也长期广泛流传,影响深远。
  《三国演义》的最早印本是明嘉靖壬午(一五二二年)刊刻本,题为《三国志通俗演义》。清康熙间毛伦、毛宗岗父子予以修订,成为近世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
  《水游传》——北宋未宋江起义,宋江、李逵等英雄故事,早在南宋就有流传,龚圣与著《宋江三十六人赞》,《宣和遗事》已有水游故事梗概,元杂剧也有不少水游戏。元末明初人施耐庵在前人文学创作的基础上,写成长篇小说《水浒传》。施氏,生平不详,传说参加过元末吴王张士诚的起义,对农民造反有亲身的感受。有的研究者根据嘉靖本《水浒传》题署“钱塘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等资料,认为《水浒传》是罗贯中据施耐庵的话本写成。《水浒》写梁山泊一百零八条好汉反对官府的故事,其内容因版本的不同而有差异。今存传世最早的本子是嘉靖间梓刻的《忠义水浒传》一百回,万历间出版天都外臣序本、容与堂本、袁无涯刊本。最多的内容包括梁山聚义、受招安、征方腊、征辽、征田虎、征王庆,崇祯十四年(一六四一年)金圣叹删去受招安以后情节,加写卢俊义“惊恶梦”,令梁山好汉被官军剿杀以作结束,这就是七十回的本子。一九五四年印行的七十一回本,是将金本的楔子改订为第一回,并删削“惊恶梦”的情节,保持了梁山聚义的完整内容。
  《西游记》——共一百回。作者吴承恩,号射阳,明淮安人,曾任长兴县丞,著有《射阳先生存稿》。他在《西游记》中铺衍唐玄奘故事,写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佛经,历经艰险,变化离奇。唐玄奘原著有《大唐西域记》,宋代出现了《大唐三藏取经诗话》话本,金、元有西天取经的院本、杂剧。吴承恩吸收了这些创作成就,《西游记》的产生,也和《三国演义》、《水浒》一样,是几代众多的说书人、戏剧演员和作者长期创作的结晶。吴氏通过唐僧取经路上兴风作浪、无恶不作的妖魔鬼怪的描写,曲折地揭露了黑暗的社会现实。精心塑造的孙悟空,则是人类智慧与反抗精神的结合。吴氏在所作《禹鼎志》序言小说:“吾书名为志怪,盖不专明鬼,时纪人间变异,亦微有鉴戒寓焉。”(《射阳先生存稿》卷二)这多少表明了他创作这部小说的深意。
  《金瓶梅》——一百回。题署兰陵笑笑生作。作者身世不详,研究者说法不一。从书中大量运用山东方言来看,作者当是山东或其附近的文人。现存最早的本子是万历四十五年(一六一七年)的《金瓶梅词话》。本书铺衍《水浒》中西门庆、潘金莲的故事,书名是由潘金莲、李瓶儿、春梅三人名字合成,她们都是富商西门庆的宠妾和侍婢。全书由西门庆奸占潘金莲开始,叙说西门一家的腐朽生活和兴衰。《金瓶梅》创造了以社会生活为体裁的所谓“言情小说”的长篇,口语艺术的运用也达到很高的境地。书中描写的以西门庆为代表的富商状况是当时实际生活的反映,坦露的色情描写则是从又一个侧面表现了理学的说教已不再能控制文化思想。
  “三言”、“二拍”——“三言”是指冯梦龙(一五七四——一六四六年)编《喻世明言》(初刻本题名《古今小说》)、《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三部短篇小说集,每部四十卷,每卷一篇,合共一百二十篇。冯氏,吴县人,字犹龙,别号墨憨斋,曾任寿宁知县。博学能文,曾著《古今笑》(《古今谈概》),增补小说《平妖传》,改作《新列国志》,又编民歌集《挂枝儿》、《山歌》,散曲集《太霞新奏》,撰作传奇剧本《万事足》,并修订汤显祖等人作品,刊刻《墨憨斋定本传奇》。“三言”所收小说,多是宋、元、明人的作品,经冯氏润色,也有些是冯氏自撰。他取这样三个书名,是为劝谕、警诫、唤醒世人,正确对待生活。与冯氏同时的凌濛初(一五八○———六四四年)编《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各四十卷,俗称“二拍”。凌氏,乌程(今吴兴)人,做过县丞、通判。称赞“三言”:颇存雅道,“时著良规,一破今时陋习”(初刻序),所以仿做“三言”,编成“二拍”。“三言”、“二拍”所收的小说都是短篇语体,多以社会生活为内容,但出于不同的时代和作者,体制相同,而思想倾向各异。显著的特点是,晚明时期的作品集中表现了对商人骤富和生活侈靡的强烈不满,以多种形式予以揭露和鞭挞。这是曲折地反映了广大居民的情绪和文士的观点。
  《聊斋志异》——清蒲松龄(一六四○———七一五年)撰。松龄字留仙,号柳泉,山东淄川(今淄博市)人,平生教家馆,以老贡生告终,撰有《小学节要》、《日用俗字》、《农桑经》、《婚嫁全书》以及俚曲十四种,今人整理成《蒲松龄集》行世。蒲氏陆续写出近五百篇短篇小说,结集为《聊斋志异》。书中多写鬼狐与人交往的故事,以鬼狐的形象寄托作者的丰富的遐想。作者阅历甚广,思维敏捷,五百篇小说涉及官场、富商、文士以至公廷冤狱、民间婚姻等极其广泛的社会内容,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本质做了犀利的揭示。善恶昭彰,爱憎分明。作为编者自撰的短篇小说集,其广度、深度都超过“三言”、“二拍”而达到了新的水平。
  《儒林外史》——五十五回。著者吴敬梓(一七○一——一七五四年),安徽全椒人,移居南京,因号秦淮寓客,又号文木老人,拒不参加博学鸿词科,鄙弃科举。《儒林外史》作为一部自撰短篇小说集,集中揭露科举制度对读书人的毒害,考场的腐败和仕途的险恶。辛辣地讽刺文士举子对功名利禄的追求。一些小说抨击理学伦常说的虚伪和造成的危害,达到相当的深度。这些小说与当时思想界反理学的思潮相呼应而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红楼梦》——著者曹雪芹(一七一五或一七二四——一七六三年),名霑,一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出生于内务府旗籍家庭,父祖三代四人为江宁织造。祖父曹寅,长于诗文,与名士交游,父辈也能文,可说是书香世家。但在雪芹童年,曹家获罪被抄,从此败落。雪芹不入仕途,有时靠卖画度日,晚年住在北京西郊,在那里创作了《红楼梦》。他从富贵之家沦于贫困,愤世嫉俗,用时十年,修改五次,完成了《红楼梦》巨著。原书又名《石头记》,早期的八十回抄本有脂砚斋等人的批语,通称脂批本,文字更接近于雪芹原著。雪芹原著不只八十回,但八十回以后的文字在友人借阅中遗失。以后由程伟元、高鹗补写四十回,就是《红楼梦》的程刻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写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兴衰史,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恋爱悲剧为中心,带出十二钗和婢女的婚姻不幸以及四大家族中的种种矛盾和斗争。作者在开篇说本书不涉时事,只写“将真事隐去”的儿女之情,其实它隐去的真事就是雍正朝的时事。康熙末年,废立太子事演为反复的政治斗争,一直延续到雍正初年。雍正帝清查财政,整顿吏治,曹家在起伏的政治风波中,获罪抄家。小说描写贾家“六亲同运”,先后败亡,反映了当时官场的状况。曹家与书中的贾家有某些相似之处,但这只是作者从经历中选择素材,进行艺术创作,并不能视为作者的家史或自传。《红楼梦》贯串着反对理学伦常传统和科举八股文等内容,这也是当时进步的社会思潮的反映。曹雪芹生活的时代,正是乾隆“盛世”,但他依据特殊的世事经历和当时所能具备的认识能力,对贵族社会做了极其犀利的解剖,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广阔的领域。作者高超的语文修养和艺术才能,又使《红楼梦》的构思行文,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在中国小说史和整个文学史上,《红楼梦》都不愧为一部划时代的巨著。
  《镜花缘》——一百回。作者李汝珍(约一七六三———八三○年),顺天大兴人,做过县丞,著有《李氏音鉴》,约在嘉庆末年写出《镜花缘》,讲士人唐敖与海外贸易商人林之洋、水手多九公一起出洋,经历了一个虚构的海外世界。书中描写一百名才女,表现出同情、尊重妇女,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愿望,是对理学家男尊女卑说教的抗议,也是《镜花缘》思想中的精华。书中还讽刺了读书人深受理学毒害,伪装道学,不学无术,并表示了“学以致用”的主张。但后半部写各种游艺和琴棋书画医卜知识,艺术性较差。总的说来,仍不失为一部有特色的小说。
  明清两代是小说创作空前繁荣的时期,以上所举,都是影响巨大、脍炙人口的佳作。他如历史小说中的《南北宋志传》、《杨家将世代忠义志传》、《说岳全传》、《东周列国志》、《说唐演义》,神话小说中的《封神演义》、《济公传》等等,也都广泛流传在民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著名学者纪昀有《阅微草堂笔记》二十四卷,其中包含着某些文学创作,以“述异”讥讽理学,也可纳入小说之林。
(二)诗文
  明清诗文的成就与唐宋相比,不免逊色,但也有其自己的特色和独特的贡献。诗文形成多种流派,相互竞美,为前代所没有。诗歌理论中,也出现诸说争鸣。诗文作家之多,作品之丰富,则远远超过唐宋。诗、文学研究的深入,出现诗话、词话、文话、赋话、四六话等专题研究著作,是文学史上的新创。
  明朝初年,被誉为开国第一文臣的宋濂,著有《翰苑集》、《芝园集》、《朝京稿》等文集,并有寓言体散文集《燕书》、《龙门子凝道记》。传记文尤有特色。开国功臣刘基著有《诚意伯文集》、《郁离子》,文笔隽美,生动感人。翰林院史官高启,作诗讽刺时事,被明太祖杀死。他同杨基、张羽、徐贲合称为明初四杰,与唐初王、杨、卢、骆比美。张羽字来仪,著《张来仪集》、《静居集》,文章“精结有法,尤长于诗”(《明史》卷二八五)。
  永乐之后,歌颂昇平的文风兴起。内阁大学士杨士奇、杨荣、杨溥等台阁重臣的诗文多为应制、颂圣等酬应之作,讲究雍容典雅,内容却空虚平庸。一批追随者,模仿写作,称为台阁体,风靡一时。
  弘治、正德间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茶陵人李东阳,是杨士奇之后号为文章领袖的宰辅,起而反对台阁体。著《怀麓堂前后集》、《怀麓堂诗活》,为文典雅流丽,认为诗必须有声韵节奏,推崇唐诗,流于模拟,称为茶陵诗派。
  继茶陵诗派,出现了前后七子提倡的拟古运动。前七子是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康海、王九思及王廷相,后七子是李攀龙、王世贞、谢榛、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吴国伦。他们受茶陵诗派的影响,进一步提出“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口号(《明史》卷二八七),反对台阁体和八股文,企图以摹拟古人,改变衰朽的文风,并且确实冲击了台阁体,隆庆、万历间称霸文坛。但是他们的复古只是从格调、法度方面学古,以形式主义的摹拟代替对文学遗产内涵的继承,缺少应有的创造性。诗文古奥呆板,往往不堪卒读。此派统治文坛,诗文呈现停滞的状态。
  这时,文坛又杀出了几个新流派。一是唐宋派,以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和归有光为代表。这个学派主张古文学习唐宋,不必远师秦汉,茅坤编选《唐宋八大家文钞》,供人学习。在学习方法上反对一味摹仿,主张吸收神髓。唐顺之提出“本色论”,主张按自身的认识去写作,接近自然,不必因雕文琢字而害意。此派的诗文即事抒情,宛曲流畅,亲切动人,其中归有光的文章最为上乘。
  思想家李贽提出“童心说”。他评点《水淋传》、《三国演义》、《琵琶记》等作品,认为文学创作不在于追求字句、结构,而在于内心有认识,即要有“童心”,有真实自然的感情。他的这一见解,影响了公安派。
  公安派的主将是万历时期的袁宏道(一五六八——一六一○年)和袁宗道、袁中道三兄弟。他们是公安人,流派因此而得名。公安派针对拟古派的主张,认为文学应该有自己的时代特色,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语言、形式都要变化前进,学习古人也不能刻意摹仿,而要学其精神。他们发展童心说,提出性灵说,强调自由地抒写自己的真实感情和独创见解,以达到自然天真。袁宏道著《袁中郎全集》,散文自然地表现个性,文笔清新。这一派的创作,打破传统古文的格局,促进了文体的解放,他们的作品有的能关心人民的疾苦,抨击时政,并流露出对理学(道学)的不满。
  钟惺(一五七二——一六二四年)著作《隐秀轩集》,谭元春(一五八六一——六三七年)撰著《谭友夏全集》,两人合选《诗归》(《古诗归》、《唐诗归》),风行一时,几乎家置一编。他们都是湖北竟陵人,因而称为竟陵派。他们与公安派一样,反对机械地摹仿古人,也主张性灵说,认为抒写“灵心”的诗才是真诗。和公安派不同的是“性灵”的内容狭隘,思想不如公安派活跃。
  明末文人社团活动兴盛。复社的创始人张溥,主张复兴古学,与拟古派有相同处。但是他的复古是要为现实利用古学,思想性很强。他撰《五人墓碑记》,写天启间苏州民众反抗阉党的斗争,歌颂牺牲的平民颜佩韦等五人,指出匹夫重于社稷的观点,抨击了阉党的败政。
  陈子龙(一六○八——一六四七)与徐孚远、夏允彝等编辑《皇明经世文编》,主张经世致用。在文学上也想用古学来为当世服务。陈子龙有《诗集》传世,七律沉雄瑰丽,有《小车行》描写饥民逃荒,所到之处人去屋空,道出关心民众疾苦的思想感情。夏允彝的儿子完淳(一六三一——一六四七年)抗清被害,年仅十六岁。他在家乡云间(今上海松江县)被俘,解往南京之际作《别云间》诗云:“毅魂归来日,灵旗空际看。”表现出宁死不屈的高尚民族气节。
  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都能以诗文创作抒发切身感受,具有丰富的时代内容,沉雄悲壮的艺术风格,和他们约略同时的钱谦益(一五八二——一六六四年),一度号为文坛盟主,叛明降清。著《初学集》、《有学集》。乾隆时曾被禁毁著作的吴伟业(一六○九——一六七一年),著《梅村集》,号称文坛领袖,降清后遭人嘲讽,不能自安,于诗歌中时有流露,所作《圆圆曲》,堪称史诗。
  继钱谦益、吴伟业而为文坛盟主的是王士祯(一六三四——一七一一年),山东新城(今桓台)人,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著作等身,有《带经堂全集》、《渔洋诗话》、《衍波词》。在诗文创作上,提倡神韵说,认为诗歌以清淡闲远的风神韵致为最高境界,要含蓄、朦胧、超逸、空灵,令人可以体会到意境,而又说不出来,写作时要有灵感,要有冲动。王氏的诗作颇具神采,诗情画意,体现了他的神韵主张。但过分强调神韵,容易流于空疏,因而又出现了反对派。
  赵执信(一六一二——一七四四年)著《谈龙录》,批评玉士祯的作品“诗中无人”,以风流相尚,缺乏内容,思想感情也不真实。他强调作诗应以意为主,文字是表现内容的。
  乾隆间沈德潜(一六七三———七六九年)编辑《古诗源》、《唐诗别裁》、《明诗别裁》和《国朝诗别裁》,撰著《归愚文钞》、《说诗晬语》,提倡格调说,认为作诗态度应是怨而不怒,温柔敦厚,作诗的方法讲求比兴、蕴蓄,不可过露,要特别重视音律格调,不必死守一种章法,注意变通。这种诗论,为乾隆帝所欣赏,给以殊荣,亲为沈氏文集作序。格调派名噪一时。
  不赞成格调派的大有人在。扬州八怪之一的郑燮(一六九三——一七六五年),号板桥,兴化人,以书画擅名,对作诗也有创见。认为神韵说、格调说是“纤小之夫”“自文其陋”。收在《郑板桥全集》的诗文,多反映社会问题,同情苦难的平民。看来他是重视创作实践的。
  比郑板桥稍晚的袁枚(一七一六———七九七年),提出性灵说。袁氏字子才,号简斋,钱塘人,著作丰富,诗论有《随园诗话》。他受公安派“抒写性灵”观点的影响,说“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诗话》卷三),认为“性情”是诗的根本,作诗就是抒发个人的性灵、性情。这样就不必摹仿古人,雕琢词句。他认为神韵说有可取之处,但不可过分强调。“诗在骨不在格”,对格调派持批评态度。袁氏的诗歌创作体现他的理论,但多吟咏身边琐事,内容显得贫乏。
  清代文人多出在南方,乾嘉时大兴人翁方纲(一七三三——一八一八)独树一帜,著《复初斋文集》,创肌理说。他说“诗必研诸肌理,而文必求实际”(《文集》卷四)。他说的肌理,包括文理与义理,义理指以儒家典籍为基础的学问,文理指自古以来的各种作诗方法。讲肌理就是要把学问材料与写作方法统一起来,争取做到内容充实,形式雅丽。翁氏是学问家,擅长考据,诗非其所长。
  清初著名的词家有陈维嵩(一六二五———六八二年)、纳兰性德(一六五四——一六八五年)、朱彝尊(一六二九———七○九年)等人。纳兰性德(成德),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子,著有《通志堂集》,主张作词须有才学,有比兴。他的词哀惋动人,陈维嵩认为与南唐李煜风格相同,但词中有青春气息,长于后主。陈维嵩是江苏宜兴人,宜兴古称阳羡,故称阳羡派。陈氏著有《湖海楼文集》,作词一千六百多首,词风宗苏东坡、辛弃疾,词作高歌壮语,气势豪迈,长调小令,运用自如。朱彝尊号竹垞,秀水(今嘉兴)人,被称为浙西词派。有李良年、龚翔麟、李符、沈皋日、沈岸登等“浙西六家”。朱氏撰《曝书亭集》八十卷,其中收词七卷。又编辑《词综》,推崇南宋词人张炎、姜夔。所作词句炫俪,格律工巧,但缺乏思想内容。朱氏之后,钱塘史家厉鹗成为此派领袖,著有《樊榭山房文集》。
  乾嘉间形成的常州词派,创始人张惠言(一七六一——一八○二年),字皋文,常州阳湖人,著《茗柯文编》,有《茗柯词》四十六首。另编有《词选》。友人称他“每举一艺,辄欲与古之第一流者相角,而不屑稍贬以从俗”(《茗柯文编·鲍桂星序》)。同派恽敬(一七五七———八一六年),也是阳湖人,著《大云山房文稿》;周济,宜兴人,撰作《介存斋诗》。常州词派针对浙西词派寄兴不高的弊病,强调比兴寄托,推崇北宋词人,尤其是周邦彦,创作注重表达真实感情,反对一味雕琢。它打破了浙西词派的支配地位,逐渐控制词坛,影响及于清末。
  明末清初的古文界,多有名家。侯方域(一六一八——一六五四年),字朝宗,商邱人,早年组织雪苑社,明季移居金陵,参加复社,著有《壮悔堂集》、《四忆堂诗集》,以诗、制艺、古文出名。古文崇尚韩、柳、欧、苏,为世所称。宁都魏氏三兄弟,魏际瑞著《魏伯子文集》,魏禧(一六二四——一六八一年)撰《魏叔子文集》,魏礼作《魏季子文集》。魏禧主张学以致用,认为无关世道的文章,就是奇文,也不必写作。对于向古人学习,魏禧说智胜于古人的人始能学习,得知古人文章毛病的人才能学到精华,以此主张创造,反对因袭前人。他的散文文字简洁,叙事生动,自成风格。汪琬(一六二四———六九一年),长洲(今苏州)人,撰著《尧峰文钞》,文宗欧阳修,但不是机械地模仿,志在超越宋明大家。文章简洁亦有气势。计东,吴江人,向汪琬学习宋人古文义法,著《改亭集》。
  清代古文流派,以桐城派享名最久,它的代表人物方苞、刘大櫆、姚鼐都是桐城人。方苞,号望溪,康熙时进士,一度受戴名世文字狱牵连。乾隆间任礼部侍郎。著《望溪先生文集》,继承明代“唐宋派”古文传统,师法唐宋八大家,提倡“义法”,即中心思想和形式技巧的统一。崇尚理学,以卫道自任,所以桐城派的追求目标是“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在韩欧之间”(《望溪文集·王兆符序》),使散文成为通经明道的工具。刘大櫆著《海峰诗文集》,学术宗庄子,不像方苞那样讲求文章的义理,侧重于追求作文方法,强调“神、气、音节”的运用。姚鼐,字姬传,撰《惜抱轩全集》,编辑《古文辞类纂》。姚氏认为应像对待父师那样对待程朱,以此继承方苞的义理。他对作文提出“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的标准,将桐城派的文学理论进一步系统化。他本人的文章从容雅淡,但气势不振,以《登泰山记》为名篇。桐城派至清末仍有曾国藩、吴汝纶等继承,影响深远。
  与早期桐城派并存的另一个古文流派是阳湖派,代表人物是前述常州词派的恽敬、张惠言。恽敬初学桐城派,不能满意,认为古文不应只学到唐宋,而要上推秦汉,知识要广博,见识要高明,接触社会实际,不以理学为根基。所以,他的作品,思想开扩,文字简洁严谨,自成一家。
(三)戏曲
  明代戏曲继承宋元南戏而演为传奇。宋元杂剧与南戏原来也都称为“传奇”。明代传奇成为专用的名称。源于南戏,剧本不限出数,唱曲不限演员,往往一剧长达数十出,以适应演出的需要。戏曲声腔中新腔不断出现,其中海盐、弋阳、余姚、昆山合称为四大声腔。海盐腔,产生于南宋浙江海盐县,流行于嘉兴、湖、温、台等,是明初主要声腔之一,嘉靖后衰落。余姚腔,发源于浙江余姚,流行到苏南、皖南。弋阳腔,又称高腔,出现于江西弋阳,流行地区较广,产生一些支派,如乐平、徽州诸腔。昆山腔,即清代所称昆曲,发源于江苏昆山,明代传奇几乎全用昆腔演唱。明清之际,弋阳腔进入北京,受京话影响,音乐上有所变化,形成京腔,又称北弋,是清代四大声腔之一。另三大腔是南昆、东柳、西梆。梆腔是因用硬木梆子击节按拍而得名,它又按地域分成秦、晋、冀、鲁、豫等梆子。东柳指柳子戏(弦子腔),流传在河南、山东。明代传奇作品多达一千种左右,知名的传奇作家约有二百人。明清两代形成我国戏曲史上的鼎盛时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明初至嘉靖,由宋元南戏演变而来的传奇正式形成,各种声腔相继出现,在创作内容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宣扬纲常伦理,流于说教,缺少艺术活力。另一类是以反映民间生活,反对礼教为内容。在舞台上所以长期流传。第二阶段自明嘉靖末年到清乾隆初年。北曲杂剧从舞台上逐步消失,经过革新的昆腔流行于戏剧舞台,弋阳腔也由地方声调而普及于大江南北。昆、弋两腔竞争激烈,昆腔处于支配地位,传播于社会上层和文士之间,戈阳腔则在民间求发展。戏曲理论的研究受到重视,出现了临川和吴江两大派别。乾隆、嘉庆时朗是第三阶段。戏曲区分为雅部与花部,雅部是昆腔,花部是昆腔以外的地方戏曲。雅部有文人的参与,在社会上层流传。花部则传布于民间。
  下面介绍发展阶段的概况。
  明大学士丘濬(一四二一———四九五年)作《伍伦全备记》传奇,宣扬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伦,剧中多引儒学语录。理学家称赞它变淫词为正曲,一时效尤者颇不乏人。这种倾向,自然影响戏剧的发展。嘉靖时,戏剧家徐渭,曾对它提出了批评。
  徐渭(一五二一——一五九三),字文长,号青藤,浙江山阴(今绍兴)人,著作《青藤书屋文集》,所作《南词叙录》,是我国第一部研究南戏的著作,所作杂剧有《渔阳弄》、《雌木兰》、《女状元》、《翠乡梦》,合称《四声猿》,分别叙写弥衡击鼓骂曹,花木兰从军,女子扮男装中状元等轶事。传奇兴起后,杂剧逐渐衰落。徐渭的剧作品可视为明代杂剧的代表。
  嘉靖以前,昆腔是一种清唱曲,经过魏良辅、梁辰鱼改制,才有了较大的发展。魏氏,南昌人,长期居住太仓,得到北曲演唱者张野塘、曲师过云适等帮助,吸收海盐腔、弋阳腔、金元北曲、江南民间小曲等艺术成分,创造出细腻轻柔的腔调,称作“水磨腔”,也还是只适于清唱。梁辰鱼,昆山人,约在隆庆末年,根据水磨腔的音律、腔调写出《浣纱记》传奇,在舞台上用昆山腔演出,从此昆山腔正式撒上舞台,很快得到传播。张凤翼撰《红拂记》,写李靖与红拂故事,又作《虎符记》,写平原君救赵故事。梅鼎祚著《玉合记》,演说唐代诗人韩翊与妻柳氏悲欢离合的故事。鄞县人、寄居松江青浦的屠隆作《彩毫记》,记李白故事,写高力士脱靴,杨贵妃捧砚,李白醉写《清平调》,流传远近。
  同时期,《鸣凤记》传奇问世,相传是王世贞或其门人所作。铺写杨继盛、邹应龙、夏言等官员与严嵩等奸臣恶吏的斗争,杨继盛及其妻死事,邹应龙奏倒严嵩。这是演说当朝实事的时事戏,震动一时。传奇前半部以生旦(杨氏夫妇)为主,后半部全是生角与净末丑角,突破了专以生旦为主角的单一格局。
  《牡丹亭》的问世,是戏曲史上划时代的成就。作者汤显祖(一五五○——一六一六年),江西临川人,进士出身,曾任遂昌县令。《牡丹亭》之外,还作有《紫钗记》、《南柯梦》、《邯郸梦》,四部传奇都有梦的情节,合称“临川四梦”。汤氏居室署玉茗堂,故又称“玉茗堂四梦”。《紫钗记》、《南柯梦》、《邯郸梦》分别根据唐人小说《霍小玉传》、《南柯太守传》、《枕中记》改编,情节变动很多。《牡丹亭》,又名《还魂记》,参考明代话本《杜丽娘慕色还魂》,描写太守之女杜丽娘与书生柳梦梅的恋爱故事。对伦常礼教的害人,给予严厉的抨击。这显然受到当时思想界反理学思潮的影响。但作者通过文学创造,人物形象典型逼真,故事悲欢离合,起伏跌宕,给人以极深刻的感受。曲文也委婉动人,绚丽多彩。问世后,一时家传户诵,引起强烈的反响。《牡丹亭》成为公认的杰作,推动了戏剧创作的发展。
  汤显祖的同时人沈璟(一五五四——一六一一),曾改编《牡丹亭》,变动了一些不合音律之处,引起汤氏的不满,双方展开论战。沈氏是吴江人,因而形成临川派与吴江派的争论。沈璟辞官乡居二十余年,自号“词隐生”,作有《红蕖记》、《义侠记》、《博笑记》等传奇十七种,称《属玉堂传奇》。内容多写和尚、道士、商贩、小官吏等下层社会的活动,与才子佳人戏不同,但立意仍在宣扬纲常伦理,维护理学传统。在戏曲理论上,主张“合律依腔”(《博笑记附词隐先生论曲》),认为传奇文字,第一要求是腔调合乎规律,不能演唱起来不顺口。第二才是要有文采,但不可因文采而破坏韵律。第三语言要通俗易懂,不必追求典雅骈丽,汤显祖强调他的传奇的不可更动性,不合律的地方也不能改,他是用文字立意,内容比格律更重要,强调形式服务于内容。汤、沈之争,各执一端,从戏剧创造来说,内容与韵律当然都是重要的。
  吴江派里出现几个戏曲理论家,沈璟的学生兼友人吕天成撰著传奇、杂剧十九种,万历四十一年(一六一三)写成《曲品》,评论九十五位作家、二百十二部作品,遵从沈璟的理论,以合律与否作为评价作品的主要标准。王骥德,天启五年(一六二五年)作《曲律》,认为写剧本要重视布局与剪裁,文字要有可读、可唱、可解的特色,用典要恰到好处,不可堆砌。调和汤、沈之争,认为音律和辞章都重要,不可偏废。
  明清之际苏州出现了一批有成就的传奇作家,有李玉、朱素臣、朱佐朝、张大复、丘园、叶时章,马佶人、朱云从等,他们生于乱世,都比较重视现实生活。李玉(一五九一———六七一年?),别号苏门啸侣,斋名一笠庵,编成《北词广正谱》,又作《清忠谱》、《一捧雪》、《占花魁》、《万民安》等传奇四十种。《清忠谱》表演天启间苏州民变。东林党人周顺昌被捕遇害,苏州民众以颜佩韦为首与魏忠贤党人拼死搏斗。《一捧雪》写严嵩之子严世蕃强夺他人财物等罪恶,与《鸣凤记》有异曲同工之妙。朱佐朝撰著《渔家乐》,抨击东汉外戚梁冀。张大复编著《寒山堂南曲谱》,所撰《天下乐》,写钟馗嫁妹故事。叶时章作《琥珀匙》。朱素臣作《十五贯》、《秦楼月》、《未央天》等传奇。《十五贯》又名《双熊梦》,歌颂明朝知府况钟平反熊氏兄弟的冤案,辛辣地嘲讽了固执己见的县官过于执草菅人命,暴露了晚明官场的黑幕。
  《圆圆曲》作者吴伟业,又作有传奇《秣陵春》、杂剧《临春阁》、《通天台》。《秣陵春》写南唐亡后,李后主、黄保仪鬼魂撮合南唐大臣徐铉之子徐适与南唐临维将军黄济之女黄展娘的爱情故事,借以寄托对亡明的哀思。
  李渔(一六一○——一六八○年),祖籍浙江兰溪,游历四方,居住南京、杭州时日较多,集戏曲理论家、作家、导演、演员于一身,著述丰富,有《闲情偶寄》,其中《词曲部》、《演习部》、《声容部》有关戏曲美学的论述,后人编为《李笠翁曲话》(《李笠翁剧论》)刊行。它讲戏曲创作的规律有六条:一是结构,提出“立主脑”说,确定主题、情节构造和结构安排应统一考虑;二是词采,提倡“贵显浅”,即戏曲语言要通俗,适合舞台演出;三是音律;四是宾白;五是科浑,要雅俗共赏;六是格局,戏中的冷热场次要安排得当。自撰传奇称《笠翁十种曲》,在内容上立意不高,未能摆脱宣扬忠孝节义的窠臼。
  “纵使元人多院本,勾栏争唱孔、洪词”(金植:《巾箱说卷》)。孔是《桃花扇》作者孔尚任(一六四八——一七一八年),洪是《长生殿》撰人洪昇(一六四五——一七○四年),他们在清初剧坛都有巨大的影响。洪昇,钱塘人,国子监生,所写传奇还有《回文锦》、《回龙院》等,杂剧《四婢娟》,诗集《稗畦集》、《稗畦续集》。康熙二十八年(一六八九年),友人为他庆祝生日,在家中演出《长生殿》,时值佟皇后丧期禁止娱乐,洪氏及听戏的诗人赵执信、赵征介等五十余人获罪,被革除功名,“可怜一曲《长生殿》,断送功名到白头。”洪氏也穷愁潦倒,晚年应江宁织造曹寅之约,到南京连看三天全部《长生殿》,在回乡途中落水而死。《长生殿》传奇写唐明皇李隆基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主题思想则是揭示李、杨的沉溺于侈靡,带来衰乱,隐喻亡明之痛。
  孔尚任,曲阜人,孔子六十四代孙,国子监博士、户部员外郎,康熙中参加治黄海口工程,到过南京、扬州等地。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年)写成《桃花扇》,次年进京演出,轰动一时。《桃花扇》描写明末复社文士侯方域与秦淮名妓李香君的恋爱故事,重现了南明弘光政权的衰亡史。《凡例》中说:“朝政得失,文人聚散,皆确考时地,全无假借。至于儿女钟情,宾客解嘲,虽稍有点染,亦非乌有子虚之比。”《小引》中说:“《桃花扇》一剧,皆南朝新事,父老犹有存者,……不独令观者感慨涕零,亦可惩创人心,为末世之一救矣。”剧中揭露弘光朝朋党林立,权奸当道的腐败,阉党余孽马士英、阮大铖的荒淫,讴歌了李香君等社会下层人物和史可法的抗清斗争以及侯方域的降清求荣。剧中演出的故事都是观众经历过的实事,演出后,确曾使人“感慨涕零”,悲愤交加。《桃花扇》遂成为久演不衰的名作。孔尚任有《湖海诗集》、《岸堂文集》传世。
  蒋士铨(一七二五——一七八五年),江西铅山人,翰林院编修,扬州安定书院山长,以善作诗文著名,有《忠雅堂文集》。撰有杂剧《一片石》、《第二碑》,传奇《冬青树》、《空谷香》、《临川梦》等九种,合为《藏园九种曲》。《冬青树》写文天祥舍身取义和南宋灭亡的故事。《临川梦》写汤显祖怀才不遇,从事戏曲创作,并将娄江女子俞二姑读《牡丹亭》哀伤而死,以及《临川四梦》中的一些情节与汤显祖联系起来,在戏剧中塑造了汤显祖的形象。蒋氏剧作情思感人,据说在扬州写剧,戏班争先上演。
  乾隆三年(一七三八年),黄图珌曾依据宋人话本《西湖三塔记》及冯梦龙《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小说,写成《雷峰塔》传奇,演述白蛇与许宣的故事,把白娘子写得妖气十足。与此同时,民间艺人也有《雷峰塔传奇》问世,白娘子纯真可爱,勇敢善良。乾隆三十六年(一七七一年)方成培编成《雷峰塔传奇》,继承了民间艺人塑造的白娘子形象,广为流传。
  清代戏曲在各地形成多种声腔,昆山腔和弋阳腔最为流行。昆山腔又称昆曲。弋阳腔又称高腔,传入北京后,习称京腔。乾隆时,各地官商为庆祝皇太后和皇帝寿辰,纷纷组织各地方戏曲入都献技。乾隆五十五年(一七九○年),扬州盐商为庆祝乾隆帝八十寿诞,组织徽班三庆班进京。三庆班以唱徽调(二簧调)为主,兼能昆腔及其他声腔。随后,四喜班、春台班、和春班相继进京,合称四大徽班。徽班吸取昆曲、京腔及地方声腔,丰富了表演艺术,逐渐成为京都盛行的剧种。道光时又吸收汉调,形成近代的京剧。
(四)绘画与书法
一、绘画
  绘画在明精两代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取得杰出的艺术成就。
  画院及宫廷绘画——元代官廷没有设立画院,明代继承两宋旧制,在宫廷设立画院。但在编制上与宋代的翰林图画院有所不同。清代不设专门的画院,只有内廷供奉、内廷抵候等官职。宫廷绘画主要是为皇室服务,图绘帝王业绩,歌颂功德。《康熙南巡图》、《南巡盛典图》及《雍正平准战图》等都是成功的代表作。
  山水画——明清山水画在各类绘画中成就最为辉煌。明代山水画的发展可分为三个时期。前期由明初至嘉靖,主要是以戴进为首的浙派山水画。这一派迎合统治者的意趣,摒弃“元四家”那种幽淡枯寂的画风,有意识地倡导南宋院体画苍劲浑朴的画法。戴进(一三八八——一四六二年)的画,水墨苍劲淋漓,斧劈破法的应用恰到好处,所作《春山积翠图》、《金台送别图》等均为浙派山水的代表作。吴伟在浙派山水中另辟蹊径,形成浙派支流江夏派。中期自隆庆至万历,吴门派绘画倡行天下。吴门派多是士大夫出身,由于官场失意,安于恬淡闲静的生活,画中透露出明显的“书卷气”和道家倾向。这一派主要代表有沈周、文徵明和唐寅。沈周是吴门派创始人,文、唐二人都曾从他学画。所作画笔锋所指,力透纸背,又具有简洁含蓄的艺术感染力。文徵明的画多状写江南风光,早年秀丽,中年粗放,晚年兼二者之长,神采气韵独步一时。唐寅的山水画变化巧妙,令人有可游可居之感。此外漆匠出身的仇英,山水画浓重艳丽,讲究法度,富于装饰风味,别有一番天地。万历之后是后期,也是明代文人山水画最发达的时期,当时有董其昌、莫是龙、陈继儒、赵左等所谓“画坛九友”,尤以松江华亭人董其昌(一五五五——一六三六年)最为杰出。他的画兼采前代众家之长,笔与神合、气韵生动,为明末文人山水画的集大成者,对清代许多著名画家有重大影响。
  清代山水画,清初至乾、嘉时期不断有所发展。清初,以“四大高僧”为代表,强调解脱、创新,与“四王”为代表的临摹古人的“正统派”相对立。“四大高僧”,是弘仁(一六一○——一六六四年)、凭残(生卒未详)、八大山人(一六二六——一七○五年)和石涛(一六四○——一七一八年)。弘仁,俗姓江名韬。明亡削发为僧,寄兴自然,云游各地,往来于黄山、天都之间,作《黄山真景册》五十幅,笔墨苍劲,开新派之先河。髠残师法“元四家”,《溪山幽居图》等画幅,用笔精炼,具有一种绵邀清幽,奥境独辟的境界。八大山人,名朱耷,明宁王朱权后裔。每作画题款必使“八大”与“山人”二字联缀,类哭之笑之之意,其画笔情恣纵,不泥成法,所作残山剩水,往往河颠树倒,满目荒凉,寄托了山河破碎的亡国之痛。石涛,名朱若极,明靖王后裔。一生饱览名山大川之神秀,实现了“搜尽奇峰打草稿”的宏愿,他的山水无论布局还是笔法墨路都不拘一格。“四大高僧”成就虽高,却不为人重。在当时清代画坛上充当领袖的是皇家画院中的王时敏、王鉴、王翚及王原祁。“四王”山水画总的倾向是摹古,他们把绘画的最高审美标准与此相联,评价一幅画常以“古色苍人”、“摹古逼真”为上乘,他们自己的艺术实践也以此为指导方针。
  花鸟画——明清花鸟画的突出特点是水墨写意花鸟有了长足的进步。明代是花鸟画由工整艳丽的工笔画向水墨写意画过渡的时期。明初至嘉靖是发展的前期,工笔院体画笔笔工整,敷彩艳丽,其主将有边文进和吕纪。边文进(景昭)所画花鸟,注重形神特征,飞鸣之态均艳丽生动,工致绝伦。吕纪作画总是立意进规、遵具法度,无论花鸟草木均生气奕奕,灿灿夺目。但这时林良、沈周、唐寅等也开始涉略水墨写意花鸟,沈周的《慈乌图》、唐寅的《临水芙蓉》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明嘉靖之后,进入花鸟画发展的后期。水墨写意派独树一帜,以其淋漓洒脱,自然生动的意境,博得称赏,陈淳(一四八二——一五四四年)、徐渭(一五二一——一五九三年)、周之冕声名最大,陈淳所画花鸟树石生动有的,淡墨敬毫,极为逼真,他与稍后的徐渭并称“白阳青藤”,被尊为一代宗师。徐渭所作的水墨大写意花鸟,笔墨淋漓奔放,追求新颖奇特,抒发了追求精神解放的胸襟。周之冕在花鸟画中把工笔与写意两种画法相结合,创钩花点叶一派,其画风清雅纯朴,自然风趣,富于生活气息。
  清代花鸟画的发展可分为清初至嘉庆的前期,道、咸、同的中期及晚清光绪、宣统的后期。清初至嘉庆这段时期的花鸟画风格多样,百花齐放。尤以清初挥格的“常州派”及乾隆时的“扬州八怪”影响最大。恽格(一六三三——一六九○年)的没骨写生花鸟简洁明丽,天机物趣,毕集毫端,颇具大家风度。“扬州八怪”是对乾隆年间活跃在扬州画坛上的一群具有革新精神的画家的总称。汪士慎(一六八六——一七五九年)的冷梅,金农(一六八七——一七六四年)的梅竹马,郑燮(一六九三——一七六五年)的兰竹,李方膺(一六九五——一七五五年)的“四君子”及罗聘(一七三三——一七九九年)的蔬果梅花各具韵致。
  人物画——明代人物画大家有唐寅、仇英、丁云鹏、陈洪缓及曾鲸。明代人物画法基本有两派。一派工笔细密,设色浓丽,继承宋代院体传统;另一派扫去粉黛,淡墨轻毫,学李公麟之白描。此外还有水墨点染,继承梁楷写意传统的画法。唐寅人物画既善工笔,又涉水墨,所画美人名士,线条洗炼,表情含蓄。工笔以《孟蜀宫妓图》、《吹萧仕女图》最为出色,水墨人物则以《秋风纨扇图》最为著名。仇英人物画题材广泛,技法多变,既善工笔,亦通白描,更把优美恬静的山川与人物融为一体,时称“双美”。丁云鹏所画的白描罗汉,神姿飒爽,笔力伟然,董其昌赞“三百年来无比作手”。曾鲸以画人物肖像响誉一时,无论画什么人物都点睛生动,咄咄逼真,如镜取像,妙得神情。陈洪绶所画的人物,形体上往往略有夸张,然注重神似,妙不可言。
  清代人物画以乾嘉时最发达,著名人物画家有高其佩和丁皋。高其佩为指头画家,于山水、人物、花鸟兼通,喜画钟馗,能传钟馗之妙,风趣横生。丁皋善画肖像,他将自己的心得写成《传真心领》、《写真秘诀》,将人物画法发扬光大。
  明清绘画除在山水、花鸟、人物画上取得重大发展外,在版画、壁画、年画等民间绘画上也取得了很大成就。  
二、书法
  明清两代书法上宗晋唐,近追宋元,使书法艺术于继承中得到全面发展。
  明清帝王与书学——明代皇帝中醉心翰墨者甚多。《书史会要》中记述了太祖、成祖、神宗、宣宗等帝王对书学的喜好。马宗霍《书林藻鉴》说:“夫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明之诸帝既并重帖学,宜士大夫之咸究心于此也”。由于统治者对书道有所偏颇,所以行草之发展“几越唐宋”,而篆隶八分却无一名家。
  清朝皇帝也多酷爱书道,并广为提倡。圣祖康熙酷爱董其昌书法,董书一时身价百倍风靡海内。高宗乾隆栖情翰墨,每至一处游览必作诗纪胜,御书刻石。他还特建淳化轩收藏历代著名碑帖,称“淳化阁帖”,这对书法的流传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明代书法——明代书法帖学大盛,善行草者颇多,但只可与入时,未可以议古。特别是篆箱八分几于绝迹。整个书风趋于妍媚娟静,没有古人之雄浑朴拙的气势。但仍有不少称得上上宗晋唐笔意的书法大家。明代书学的发展可分为三个时期,由明初到成化为其初期,此时书家以刘基(一三一一——一三七五年)、“三宋”、陶宗仪、俞和、王绂、解缙、“二沈”最著名。刘基善行草,书法智永,流畅俊逸,历代推重。“三宋”中宋遂以小篆最杰出,被称为“国朝第一”;宋克工于草隶,笔精墨妙,很受时人推崇;宋广善草书,章草尤为入神。陶宗仪传唐李阳冰篆法,有《书史会要》、《古刻丛钞》行世,对书史有很大影响。俞和乃元大书法家赵孟的私生子,行草逼真乃父。王绂永乐初以善书供事文渊阁,书名震一时。解缙书法学王右军、危素,尤以小楷精绝,端雅纯熟,还撰有《学书法》、《草书评》、《书学详说》等书学论著。“二沈”指沈度、沈桀兄弟,均以善书得帝王赏识。
  成化至隆庆是明书法发展的中期。此时文人学士辈出,号称“吴中才子”的祝允明(一四六○——一五二六)、文徵明及王宠、陈淳、徐霖等人风流一时,此时山水画也正值明代发展盛期,一时丹青翰墨现出勃勃生机。祝允明楷行草书皆深得书学之奥妙,功力深厚,名动海内。晚年书法进入极高境界,变化出入,不可端倪,风骨烂熳,天真纵逸。文徵明的书风笔法苍润,张驰有致,整栗遒劲。后世书家称其书“神理超妙”,“浑然天成”。王宠正书取法虞智,行书法大令,晚年自行一体,以拙取巧,合而成雅,婉丽道逸,别有风度。陈淳行书出杨凝式,老笔纵横可赏,真行小楷皆清雅秀丽,具有米家遗风。徐霖九岁能大书,于各体兼通,尤善篆法。
  嘉靖以后为明代书学发展的后期,晚明书家历来推邢侗(一五五一——一六一二年)、张端图、董其昌、米万钟,时称“晚明四大家”。此外,黄道周、倪元璐也颇有名。邢侗书法兼学诸家,尤得右军笔意,有龙跳虎卧之致,极为海内珍赏。张端图善行草,执法得当,用力劲健,骨气独标。米万钟精于行草,浑厚遒劲,有“南董(其昌)北米”的美誉。董其昌被推为明末书画坛上第一人。他学书虽晚,然进步颇快。治书态度严谨,六体八法,无所不精。黄道周于书艺上富于创造精神,隶书自成一家,行草笔意离奇超妙。倪元璐书法灵秀神秘,行草尤极超逸,用笔多藏锋,如锥画沙。
  明代书法有其无可否认的流弊。由于科举取士注重生员举止书体,因而读书人写字唯求横平竖直,端方拘谨,一字万同,呆板乏味,即所谓“台阁体”。这一流弊不仅危害明人,而且流毒清代,愈演愈烈,是书学的一大憾事。
  清代书法——清代书法可分帖学期(清初至嘉道年间)和碑学期(嘉道以后)两个时刚。帖学期著名书家颇多,各有所善,争奇斗艳。杰出者有王铎、博山、汪士鋐、王谢、张照、郑燮、金农、刘墉、梁同权、王文治、姚鼐、翁方纲、钱沣诸人。王铎书学米南宫,笔墨苍老劲健,能自出胸臆。但古来书品随人品,降清后书名大减。傅山兼工分隶行草及金石篆刻,又兼医道超群,人称“学问志节为国初第一风流人物”。汪士鋐早年善真行,蝇头棍书,精妙绝伦;晚年尚慕篆隶,名重一时。王澍以善书充五经篆文馆总裁官,书法专学欧阳询,火候纯熟。张照由于继承董书遗风,颇得康熙帝垂青,评价甚高。他右手左手兼能,时称造化手。郑燮不仅以“怪”名垂画史,书法亦堪称一怪,他把真、草、隶、肇融为一体,自谓“六分半书”,其书怪而不失法度,古秀独绝,有乱石铺路之誉。金农书以拙为妍,以重为巧,看似未佳,实笔笔出自汉隶。刘墉处于帖学碑学交替之际,被称为融汇历代诸家书法之集大成者。笔笔力厚骨劲,气苍韵遭,极为后代书论家推重。梁同权书笔力纵横,年九十书无苍老之气,远至日本、琉球、朝鲜诸国,都以得其片缣以为幸。王文沾书专取风神,稍有浮浪,有“浓墨宰相(刘墉)、淡墨探花(王)”之称。姚鼐为清文坛“桐城派”巨将,晚年工书,笔致超然,品质精妙。翁方纲书谨守法度,尤以小真书工整厚实著名。钱沣为人正直不阿,不惧和珅权势,书风直逼颜平原,被誉为形神兼得。
(五)工艺美术
  工艺美术到明代发展到登峰造极的阶段,各手工行当的技巧皆臻于完善,审美设计水平也达到极高的层次。清代在继承明传统的基础上虽有一定发展,特别是民间工艺仍显出很强的生命力,但开始出现繁琐堆饰、格调渐低。
  明清官方工艺制度——明代工匠制度继承了元代的世袭制,所有工匠均隶属于工部和内官监管理。工匠们有一定的时间为朝廷服役,在此之外可以自由从事其它职业。据《明会典》记载,明代的工匠有轮班、存留和住坐三种类型。清代初期,废除了匠籍,改变了工匠的服役制度。工匠能用较多的时间进行自己的生产,因而也发挥了创造性。但清代仍有一套严格的手工管理机构,工部专门设有管理各手工业的职官,如掌管营建工作的营缮,掌管五工(银工、镀工、皮工、绣工、甲工)的制造等。
  染织工艺——染织工艺在织造技术和染色工艺方面都较前代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江南地区形成了“男女勤谨,络绎机杼之声,通霄彻夜”的盛况。
  棉纺工艺自从元黄道婆将制棉纺花织布技术由南海带回江南以来,迅速发展。黄道婆的故乡松江明代已成为全国的棉纺织业中心,有“松江衣被天下”的美誉。棉织品种类繁多,有大布、扣布、稀布、番布等数十种。西北一带则以毛织品为主要生产工艺,产品织造技术很高,构图色彩变化多样。以蚕丝为原料的丝织工艺不仅质地更加精美,而且工艺设计,包括图案花纹造型,色彩组织搭配也都达到更高的审美水平。明代工部专设颜料局,掌管颜料。安徽芜湖是当时全国印染业最为发达的地区。套染技术进一步提高,所染的色谱日益扩大。民间刺绣工艺,最著名的是上海露香园顾名世一家的“顾绣”。官方对刺绣工艺也很重视,皇室设有绣院,专为皇家制作服饰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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