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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_24 吕思勉 (现代)
  植棉方法——棉花的栽培方法有著名的“张五典种棉法”,这是总结民间植棉经验得出的新法。从棉花的制种、栽种气温、土壤选择、根株行距、田间管理、定苗锄耘、打叶掐尖等生产技术都有科学的规定。(《农政全书》卷三十五,木棉)
  灌溉技术——旧有的提水工具,如戽车、筒车等有所改进。并有人将当时传入的西方技术,所谓“泰西水法”引进农业。徐光启针对北方农业少水干旱的特点,利用一种仿制的“龙尾车”取水,据说“物省而不烦,用力少而得水多。其大者一器所出若决渠焉,累接而上,可使在山,是不忧高田”。去河数十里的稻田、棉田、菜地皆可得到灌溉,比笨重的旧式水车效率大增,“人力可以半省,天灾可以半免,岁入可以倍多,财计可以倍足。”(《农政全书》卷十九,水利)“龙尾车”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机械法引水工具。利用活塞汲水的机械压水工具,所谓“玉衡车”,也同时引进。但是限于当时农业经济承受条件的不足,这种机械灌溉工具,难于推广。
  经营方式——农业发达地区逐渐摆脱单一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利用农产品商品化和商品市场的扩大等条件,进行多种经营,这种经营方式促进了当时农业生产水平。一个典型的事例:当时吴人谭晓、谭照两兄弟,(谭晓又写作谈参,事迹相同)以当地湖田多洼芜,被人遗弃的田地甚多,遂以低价买入,利用当地贱价的劳动力,进行土地改良,过洼的田地,凿为鱼池以养鱼,稍高的田地,围堰造田,粮食收获比他田高三倍。鱼池养鱼,池上构猪舍、鸡舍,粪落池中,又可饲鱼。田堰上植梅、桃等果树,边角隙地种蔬菜、菱茨。田间的鸟类昆虫也捕取发卖获利。其中养鱼、养猪鸡、果树、蔬菜等收入,每年要高过农田收入的三倍。(《昭常合志稿》卷四十八,轶闻)这是一种较高水平的经营,既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又获得副业生产的高收益。谭氏兄弟的农业经营方式,在当时江南经济发达地区并不是偶发的或例外的方式,而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太仓州的龚姓地主就利用农村的廉价劳动力,除粮食生产外发展牧畜业、养鱼业、果树蔬菜生产,而且产品都进入市场。(王世贞《弇州山人槁》卷八五)常熟县归姓地主,白茆附近的田地属“高仰瘠卤”的薄田,产量不高,他从治理灌溉系统入手,“相水远近,通溪置闸,用以灌溉”,使旱田收获量大增。(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十九)一些土地所有者,不满足于农业的自给型生产而进行整体的农业多种经营,一部分地区的农业已经与商品市场比较紧密联系起来,生产的目的在于销售。
二、粮食产量与经济作物
  粮食生产的产量有明显的提高。隆庆时江南松江府西乡一带稻谷每亩产量为二石五斗到三石,可得米七、八十石。(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四)广东南海县水稻亩产量为二石五斗,甚至五石(《霍渭崖家训》田圃第一)。北方地区的粮食亩产量,也不逊于南方,河南北部的怀庆府河内地区的小麦亩产量在二石到四石之间(《明经世文编》卷一四四,何塘:“均粮私议”)。万历时,福建海澄等县稻谷亩产三石五斗到四石(《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十三)。广东博罗地区稻谷亩产量为三石左右,而山东诸城米谷亩产量高达四至六石(《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四十二)。除去田土等级与南北耕作制度不同的差异,嘉靖以后粮食的平均亩产量当在三石左右。
  嘉靖以后各地陆续引进一些新品种的农作物,原产地在美洲的玉米,由东南沿海传入闽粤,由缅甸传入云贵,成为山地农业的新种杂粮。南至云贵,北至河南,西至四川,东至沿海,都有种植。甘薯,稍晚于玉米,传入中国,原产地也在美洲。由于甘薯的产量高,瘠卤沙冈地都可生长,很快在南北各地普遍种植,成为民间传统食粮外的补充食品。甘薯与玉米的引进与普遍种植,成为晚明饥荒时期赖以度荒的主要农作物。
  万历时,烟草也从吕宋(菲律宾)传入中国。作为一种农业的经济作物,烟草首先在福建沿海,开始种植,其后传种于广东、江南的嘉兴、上海、苏州等地。明朝末年北方已普遍种烟,而且吸食的人,日益增多。种植烟草的经济效益很高,一亩的经济收入,相当田十亩。油料作物落花生也在这时传入,在江南地区普遍种植,不久又引种于北方各省。
三、水利的修建
  明初已开始注重水利事业。明太祖在工部下设立“水部”,职责是“掌水利、水害、坝闸、桥梁、舟车。”(《太祖实录》卷六十四)并命工部:“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备旱潦者,皆因其地势修治之。”至洪武二十八年(一三九五年),全国共修浚河道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加上地方修治的水利,总共四万九百八十七处。(《太祖实录》卷二四三)
  永乐时迁都北京,南北运河成为王朝钱粮的供给线,遂专注于运河的疏通治理。一四一一年工部尚书宋礼奉命修治运河。目的不是水利灌溉,而是在于打通南北水运航道,以利潜粮北运。所以在浚通航道外,又设法增加运河的水量。当时运河流经鲁西丘陵地区,要越过一道地脊南旺地方。北至临清,地降九十尺,南至沽头,地降百十有六尺。南旺水量不足,运船不能通过。宋礼采纳汶上老人白英的建议,筑戴村等坝五里,截住汶河水,使其不能南流而北归海,并汇合泉水,尽出汶河上游,至南旺分南北二流,“南流接徐沛者十之四,北流达临清者十之六。”(《明史·河渠志》、《宋礼传》)南北置闸三十八,以调剂水量。闭北闸则水南流,闭南闸则水北流。这样就可以使漕船有足够水量,通过南旺地脊。沟通南北的大运河畅通,成为一条南北物资交流的经济大动脉。漕运而外,南北商船,往来不绝。
  江浙地区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这里的农业依靠良好的水利设施,交通运输依靠纵横交错的河道。但是一旦水利失修,河道淤塞,就会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城乡经济。河道淤塞也会造成严重的水患。一四九四年,因江浙地区频年发生水灾。工部侍郎徐贯、右副都御史何鉴奉命前往治理,他们采取综合治理法,对江南水系中的河、港、泾、渎、湖、塘、陡门、堤岸,进行修浚、加固、添筑等措施,引导积水通过吴淞、白茆渠道、泄入海中,水患减轻。一五二二年,巡抚李克嗣征发华亭、上海、嘉定、昆山四县民工,开浚吴淞江四十余丈,使这一地区十几年无水旱之忧。一五六九年巡抚都御史海瑞疏浚吴淞江下流上海淤地一万四千余丈,原江面阔三十丈,增开十五丈,使积水得以通流入海。三吴地区的某些地主富民,也常常自出财力,整治水利,灌溉农田收到较大的经济效益。
  一五八五年,治水专家徐贞明,以尚宝令兼监察御史,督办北方水利。在京东诸州县开办水田,达三万九千余亩。一六○二年,保定巡抚都御史汪应蛟在北直隶中南部,用南方水田法,兴办水田。在天津的葛沽、何家圈、双沟、白塘等地,利用军丁屯种的办法,垦田五千余亩,其中水田占十分之四,亩产达四、五石。以后熹宗天启时,太仆卿董应举开办天津至山海关间垦田,开田达十八万亩,并配置了相应的水利工程。
  明代兴修水利,出现了一些专门著作。前节提到潘季驯著有《河防一览》一书,此外水利专家徐贞明著《潞水客谈》,徐光启著《农政全书》有水利专章。这些著者对全国的水利建设有着某些整体的规划设想,如徐贞明对于恢复西北地区水利工程的意义和措施有比较完整的阐述,徐光启总结兴办东南水利事业经验,提出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同时提供了不少水利工程测量施工,工程管理以及改良灌溉工具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
四、土地兼并与农民流亡
  明代皇室贵族的土地占有形式,大体上有三类:一类是皇室占有的土地,称为“皇庄”。据说始于明成祖朱棣为燕王时,曾在宛平等地建有私庄,成祖即位后,就成为皇庄。皇庄的收入专供某宫后妃和未就藩的亲王的日常用度,所以皇庄有时也被称作“宫庄”(沈榜《宛署杂记》卷七)。洪熙时,建有仁寿宫庄、清宁宫庄和未央宫庄。皇太子也可另建“东宫庄田”。据有人统计,从天顺八年(一四六四年)至正德九年(一五一四年)北京附近的皇庄有三十六处,占地三万七千五百九十五顷多。(《明经世文编》卷二○二,夏言《勘报皇庄疏》)另一类是“藩府庄田”。洪武时分封诸王就藩各地时,就已建立。王子未到外地就藩以前,可以在京拥有庄田,就藩时要交还庄田,就藩后享受“宗禄”的待遇,但也由皇帝赐给庄田,使亲王可以“衣租食税”。明中叶以后,各地藩王除兼并民田扩大藩府庄田外,还以子孙众多,生活困难为理由,向皇帝“乞讨”附近的官地,来扩展自己的地产。第三类是“勋戚中官庄田”。“勋”指拥有爵位的功臣世家家族,大部分是所谓“武臣”。“戚”指后妃公主皇亲家族。“中官”即皇帝周围的宦官。他们都属于贵族阶层,经常接受皇帝赏赐的土地,也经常以“乞讨”为名获得新土地,或凭封建特权接受一些人为了逃避赋役希图荫蔽而“投献”给他们的土地,建立自己的庄田。
  以上三类庄田,皇庄和勋戚中官庄田,大部分集中在北直隶境内,尤以京畿为多。藩府庄田,则遍于设有藩府的各地。除这三类庄田外,还有遍于全国的“寺观庄田”,占有的土地数量,也相当庞大。
  各类庄田的共同特点是,无论皇庄、藩府庄田,或勋戚中官庄田,乃至寺观庄田,所占的土地,一律属官田性质,法律规定不准买卖。贵族获得这种土地,一般要经过皇帝的批准,而且有随时收回的权力。贵族对于这种土地有使用权乃至世袭权,但不能买卖或转让。他们兼并土地扩展庄田,主要是圈占周围的民田。利用皇帝赐田的机会,可以兼并比赐田大多少倍的民田,或者把民田诬指为无主荒地,加以圈占。武宗即位伊始,就增设皇庄七处,随后又建苏家口皇庄二十四处,前后不足六年,共增设三十一处皇庄(《明经世文编》卷二○二,夏言《勘极皇庄疏》)。如果按弘治五处皇庄共占地一万二千八百顷,每处皇庄平均占地二千五百六十顷的标准估计,则武宗增设的三十一处皇庄,占地就有七万九千三百顷之多。如按嘉靖初年夏言调查皇庄时被缩小了的数字,畿内三十六处皇庄占地三万七千五百九十五顷,平均每处占地一千零四十四顷的标准计算,武宗的三十一处皇庄至少也占地三万二千三百七十三顷。皇庄如此急遽扩展,大批民田很快被吞没,田地上的农民不是被赶走就是沦为皇庄的佃户。天顺八年(一四六四年)曾将顺义县安乐里板桥村太监曹吉祥抄没地一处,拨为宫中庄田,面积为三十五顷。嘉靖初,又侵占了民地四十顷,总田数达七十五顷,比原额扩大一倍多(《明经世文编》卷八十八,林俊《传奉敕谕查勘畿内田地疏》)。从天顺到嘉靖不足六十年,皇庄土地竟成倍增长,顺义皇庄如此,其他皇庄的兼并可想而知。
  勋戚贵族凭借特权兼并农民土地较皇庄有过之而无不及。勋戚贵族庄田在北直隶和京畿分布比皇庄为多,所以其兼并的规模也比皇庄为大。景泰二年(一四五一年)贵戚汪泉霸占官民田地共达三千余顷。(《英宗实录》卷二○四)一四五四年贵族黄奏讨霸州父母寨的土地,东西长五十里,南北阔四里,共有田地一千八十多顷,还有武清县的河隅地东西长二十里,南北阔十里,有田地一千八百多顷。黄所圈占的两千一百多顷田地中,有五百多户农民及其耕地也被圈占在内。(《英宗实录》卷二三九)皇亲周寿在河间县圈占田地四百四十八顷。(《宪宗实录》卷一○七)周或圈武强县民田六百顷,贵妇刘氏圈通州民田三百顷。(《宪宗实录》卷七十)广德、宜兴二公主圈任丘县民田九百顷。(《宪宗实录》卷一一五)隆庆长公主圈武清县民田三百顷、玉田县民田四千顷。(《宪宗实录》卷一三一)这类勋戚贵族圈占土地的记载,从景泰经天顺到成化年间的几十年中,史不绝书。封建贵族通过向皇帝“奏讨”圈占的土地,自十余顷、数百顷乃至数千顷。他们在奏讨圈占过程中,大都超过皇帝批准的应得土地数字,“其间奏讨五十顷,而侵占一百顷者有之;奏讨一百顷,而侵占二百顷者有之。”(《明经世文编》卷四十五,林聪《修德弭灾二十事疏》),一些有权势的贵族奏讨土地外,还接受所谓“投献”来的土地。“投献”是指有些土地所有者,为了逃避苛重的赋役,自愿把自己的土地献给贵族,而自己则充当贵族庄园的庄头或佃客,以求保护。也有一些人竟然把小户农民的土地强行投献给权贵豪强,自身充当管家。贵族利用种种手段圈占土地之后,再以此为基础,逐步侵吞四周民地。成化时,皇亲王源的庄园,原有赐田二十六顷,但令其家奴别立四至,吞占民产,乃有千二百二十顷有奇,可耕者三百六十六顷,中多贫民开垦成熟之地。(《宪宗实录》卷二○四)可见王源的庄园地产膨胀了四十五倍之多。据弘治二年(一四八九年)调查,畿内勋戚太监庄有三百三十处,占地三万三千一百多顷。(《孝宗实录》卷二十八)各地的藩府庄田地产,也在急遽膨胀。明初曾规定亲王就藩,赐田百顷,但是在正统以后,这种规定即遭破坏,藩王的地产大大增加。正统五年(一四四○年)甘肃庆王就拥有土地一千顷,大部分由占夺而来。(《英宗实录》卷一百)成化四年(一四六八年)山东德王得到赏赐的土地四千一百多顷。(《宪宗实录》卷五十)成化十八年(一四八二年)河南赵王得到赏赐土地一千一百八十二顷。(《宪宗实录》卷二三○)同年德王又得到赏赐土地一千三百二十顷。(《宪宗实录》卷二三五)弘治十三年(一五○○年)申王受赐田一千三百五十二顷。崇王受赐田二千五百顷。兴王受赐田四千八百一十顷。
  (《孝宗实录》卷一五九)正德时对藩王的赐田,少者数百顷,多者数千顷。宁王宸濠叛乱前在江西占有的土地,有人估计要以多少万顷来计算。(《明史·郑岳传》)嘉靖时,封于湖广的景王,拥有土地数万顷(《明史·徐阶传》)。万历时的福王在河南、湖广等地有土地二万顷。潞王在湖广等地有土地四万顷(《神宗实录》卷五一八、五三一、五六三)。
  皇庄、勋戚庄田、藩府庄田之外,各地的官僚乡绅对民田的兼并,也十分严重。如江南华亭的乡绅董其昌占有“膏腴万顷”。(《民抄董宦事实》)徐阶家,有田数十万顷,或云有田二十四万顷。(《海瑞集》下,附录)无锡有邹、钱、华三大家族,其中邹望有田三十万顷(黄邛 《锡金识小录》卷七、卷十),河南有曹、褚、苗、范四大姓,占田多者千顷,少亦不下五七百顷。(郑廉《豫变纪略》卷二)
  大抵自宪宗成化时起,一股土地兼并狂潮就已在全国掀起。贵族、官僚乃至地方豪绅疯狂兼并,千百万户小农仅有的土地被剥夺,失去赖以生存的条件,有些土地尚未被剥夺干净的农民,也因为官府苛重的徭役负担和逼纳流亡人口留下来的钱粮杂役(“赔纳”),最后也不得不抛弃土地,逃亡各地。土地兼并的狂潮,遍及全国,而且来势急骤,农民流亡的数量急遽增大。数以万计的流民,突然以爆发的形式蔓延各地。各卫所屯田的军士,熬盐的灶丁,也因为屯田草荡被势家强占,不得不同农民一样,四处流亡。
  浙江金华府七县,洪武时户口为二十五万六千口,宣德末以来,户口减少了五分之二,即流失了十万二千多口。台州四县,原有户口十八万八千多口,正统时只存三分之一,即六万二百多口,流失了十二万七千八百多口。(《英宗实录》卷八五)南直隶的太仓州,洪武时黄册原额为六十七里,八千九百八十六户,宣德末年造册时,止存十里,一千五百六十九户,而实际存在的户口仅七百三十八户,流失了百分之八十三。(《明经世文编》卷二十二,周忱《与行在户部诸公书》)景泰时,南直隶六府的流民,竟达一百零三万五千多户,男妇大小三百六十二万多口。(《英宗实录》卷二四二)山西代州繁峙县编民原有二千一百六十六户,正统时,逃亡了一半。(《英宗实录》卷四十五)据正统五年(一四四○年)正月的统计,北直隶和山西的一百一十六个州县,逃户数量达到三万六千六百四十户。(《英宗实录》卷六十三)成化时调查北直隶顺天八府流民就达二十六万三千多户,七十二万多口。
  农民被迫逃亡,大都是全家出逃,“车载幼小,男女牵扶……百什为群,沿途住宿。”山西代州太一县在五日内就流失三百八十多家,平均一天逃亡七十六家。
  (《英宗实录》卷四十五)农民逃亡的现象一开始就具有全国的性质。发生流民的地区,包括南北两直隶及十三布政使司(省)。其中较严重的是北直隶、山西、河南、山东、南直隶、湖广、浙江、福建、江西、云南等地区。流民的人数没有完整的统计,如按各地出现的大流民群及各地大流民聚集区人数,约略估计,当在五百万至六百万人之间。全国流民群的流动方向是,北方流民群从北直隶、山西等地向南进入当时农业较好的河南“趁食”,河南不能容纳,又由河南转向西南,进入湖广的西北部,即荆襄山区。那里从明初以来就被封禁,土地大部分未经开垦。流民聚集在荆襄山区,开垦为生。南直隶及南方各省流民群,最后也转向荆襄山区聚集。西北各省及四川、云、贵地区流民群则向汉中地区聚集。浙江、福建、广东的流民大多数向沿海岛屿或在近海谋生,他们往往被近海的海盗集团招募或胁迫成为海盗。有的流民被迫远渡重洋,到南洋各地谋生。靠近北方边境的流民流入蒙古地区的“板升”定居、开垦,辽东流民则有不少人流入女真地区。
  流民在其流动过程中,只有少数人进入城市手工业,充当工人,比如苏州、杭州的丝织业、染布业,景德镇的制瓷业都曾聚集不少的流民。但当时城市的生产规模还不能容纳更多的劳动力,而且手工业还要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才能胜任,这大大限制了流民进入手工业的数量。当时流民进入非农业生产最多的行业是采矿业。采矿业生产条件恶劣,但既不要求更多的技术,而且劳动力容量很大,所以一些比较精壮的流民,大批拥入采矿业,促进了采矿业中银矿、铁矿、铜矿业的大发展。
  全国几百万流民,其中有相当多的老弱在流离过程中由于饥饿或疾病而死,又有相当多的人流入城市,沦为乞丐,乞讨为生,更有一部分人只能铤而走险,成为官府追捕的“盗贼”,或成为城市中的“流浪汉”。在当时的条件下,绝大多数流民的谋求生存的出路,仍然是寻求土地。荆襄地区地连数省,川陵蔓延数千里,“山林深险,土地肥饶,刀耕火种,易于收获”。(《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九,王恕《处置地方奏状》)流民“易为屯聚”,而且地处数省交界,统治比较薄弱,是所谓“官吏不敢科征,里甲不敢差遣”的地方。(《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九,王恕《处置地方奏状》)各省大批流民进入荆襄地区后,被称作“逃来人民”,和原来土著人户有别。流民有的为土著税户充佃户,名为“永佃户”,有的集结一批人到田多去处,结聚耕种。这样仅在荆襄一处,就聚集了 一百多万流民。
  全国范围内急速出现的大规模流民群各处游荡,大约持续了六十年,这对于封建的社会经济必然要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先,大量流民的出现,使原来固着于土地的农民暂时地脱离开封建劳役制的束缚,他们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彼削弱,原来由黄册、鱼鳞册等所规定的户籍和土地关系的封建秩序被打乱,原来的军民匠灶的身分变乱,不易恢复。流民等于从封建劳役下得到部分地解放,他们可以从事自身劳动力的出卖。封建国家的赋役制则被部分瓦解,必须改变赋役制。所谓“一条鞭”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行的。其次,社会上自由雇佣的劳动力大为增加、从事工商业的人数也大为增加。隆庆时,何良俊已经察觉到这种变化,他说:“余谓正德以前,百姓十一在官,十九在田。……自四五十 年来,赋税日增,徭役日重,民命不堪,遂皆迁业。……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今去农而游手趁食者,又十之二三矣。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四友斋丛说》卷十三)流民问题所带来的深刻影响,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冲击着封建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统治秩序。
(二)手工业的发展
一、棉纺织业
  明初棉纺织业已渐有发展,棉布逐渐成为全国人民主要的衣着材料。棉布生产进一步发展,呈现出取代价昂的丝织品和产量少的麻制品的趋势。《天工开物》的作者宋应星说:“凡棉布寸土皆有”,“织机十室必有”。(《天工开物》卷二)棉纺织业在江南的松江地区十分发达,被誉为“以棉布衣被天下”。
  棉纺业使用的加工工具有明显的改进。棉花去籽工具的搅车,原来需两人操作,晚明只用一人。徐光启指出:“今之搅车,以一人当三人矣,所见句容式,一人可当四人,太仓式两人可当八人。”明末的纺纱车,改进元代以来的“三繀”纺车为“四繀”乃至“五繀”纺车,大大提高了纺棉纱的功效。(《农政全书》卷三十五)
  棉纺业的发展和当时棉花种植面积扩大与产量的提高,有着直接的关系。据记载,“海上官民军灶垦田几二百万亩,大半种棉,当不止百万亩。”(《农政全书》卷三十五)上海至太仓是一个大产棉区,也是一个商品棉花的集散地。明末大诗人吴伟业作《木棉吟》说:“眼见当初万历间,陈花(棉花)富户积如山。福州青袜乌言贾,腰下千金过百滩。看花人到花满屋,船板平铺装载足。黄鸡突咀啄花虫,狼藉当街白如玉。市桥灯火五更风,牙侩肩摩大道中。……昔年河北载花去,今也栽花遍齐豫。北花高捆渡江南,南人种植知何利。”(吴伟业《梅村家藏稿》卷十,后集二)从这首诗中可以看出,万历时江南棉花生产和交易的盛况,到万历时,棉花大面积种植在山东河南地区已渐普及,而且北花已经向南方倾销。南北棉花产量的激增,直接促使棉纺业的发展。松江府上海县生产的“标布”,销路甚好,“富商巨贾操重资而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少亦以万计。”(《阅世编》卷七)苏州的木棉布也很著名。
  浙江嘉善县棉纱、棉布生产发达。当时有“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塘纱”之谣。(《浙江通志》卷一○二,物产)北方棉纺业的发展,由于气候干燥,棉绒断续,不能成缕,虽也能成布,但质量欠佳,棉布生产遇到困难。万历时,北直隶肃宁县的织工创造出提高棉布质量的方法,“多穿地窖,深数尺,作屋其上,檐高于平地仅二尺许,作窗棂以通日光。人居其中,就湿气纺织”,因而织出了高质量的棉布。肃宁县所出产的市匹,足当松江产量的十分之一,质量越来越好,其细密程度几与松江的中等品相类。(《农政全书》卷三十五)
  随着棉纺业的发展,染坊和踹坊也兴盛起来,芜湖是南方棉布染织业的中心。染坊专业染布,踹坊专业用大元宝石压平布匹。从事两业的工人甚多,产品销行南北各地。
二、丝织业
  丝织业是中国古老的手工业,明代继续发展。丝织从养蚕、缫丝到纺织及纺机工具,此时皆有新的改进。对蚕种的选择,蚕病的防治,桑叶的培植,育蚕的工艺,结茧缫丝的方法与工具,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改进之处。改良桑树,使之多叶而株矮,采叶多而省工。改进过的缫丝工序是“以一锅专煮汤,供丝头釜二具,串盆二具,缫车二乘。五人共作一锅。二釜共一灶门,火烟入于卧突,以热串盆。一人执爨,以供二釜。二盆之水,为沟以泻之,为门以启闭之。二人直釜,专打丝头。二人直盆主缲。即五人一灶,可缫丝三十斤,胜于二人一车一灶缫丝十斤也。是五人当六人之功,一灶当三缫之薪矣。”(《农政全书》卷三十一)徐光启提供的缫丝工序,既可节省人力,多出丝,又可节省燃料。
  丝织机有两种,一种是沿袭元代或明初式样的“花机”。这种织机实际上是一种提花机,专织上等丝织品。提花的样式,工匠可以用“花本”(即花样的设计图纸)上机,“梭过之后,居然花现。”(《天工开物》卷二)另一种织机是“腰机”,专织平面的丝织品,一人操机,技艺高的也可以织出精品。福州的织缎机原为五层,弘治时,工匠林洪将它改为四层,称为“改机”,提高了产品质量。(《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织工部”)江南濮院镇织纱绸,以前用土机,万历时,机户沈大德改为“纱绸机”,专用于织纱绸,大大提高了丝织品的质量。当时织机的专业化程度提高,织各种丝织品,大都有专用织机,在苏州市上就出售有绫机、绢机、罗机、纱机、绸机等多种织机,说明丝织业发达的程度。
  丝织业发达地区,除江浙外,以山西潞安府最为驰名,所产潞绸,著名全国。潞绸起源甚早,明初已盛,“登机鸣杼者,奚啻数千家。”产品行销各省,乃至边境民族地区。潞安丝织业最盛时织机达到九千多张,以后逐渐衰落,但直至明末织机尚存二千多张。(乾隆《潞安府志》卷八)
三、陶瓷业
  陶瓷业的生产规模日益扩大,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的提高。制瓷业的中心仍是江西的景德镇。这里有丰足的高质量的制瓷原料高岭土,有上万家的制瓷工匠和作坊,拥有制瓷的高超技术,有设备完善的官窑,也有生产大量民用瓷器的民窑。明人王世懋所见的景德镇的情景是“万杵之声殷地,火光烛天,夜令人不能寝。”(《二酉委谭摘录》)
  除景德镇外,浙江处州、福建德化、河南禹州、北直隶曲阳、南直隶宜兴等地的制瓷业也很发达,生产各具特色的瓷器。
  各地的官窑大都资本雄厚,巧匠众多,生产供皇家御用或祭坛陈列的瓷器,这些产品不计成本,精益求精,本身不是商品。有些瓷釉用色或形制,民间禁用,只能是一些艺术品。民窑主要生产商品瓷器,大多是民间实用的生活用瓷器,产量甚大,行销国内外。其中也有几所著名的民窑生产精美瓷器,是传世珍品。如崔公窑的主人崔国懋,善制仿宣德、成化制品,谓之“崔公窑瓷”。周窑的主人是周时臣,号丹泉,万历时人,精于仿制古器,可以乱真。壶公窑的主人吴为,别名十九,所制流霞盏、卵幕杯,色料皆精美。
  明代制瓷业工艺上的创造是用陶车镟刀代替以前的竹刀镟坯,吹釉代替了以前的蘸釉,此前的瓷器大多为单色釉,此时大量制出青花、釉里红及三彩、五彩等多彩瓷器。瓷器的种类,明代也比前代加多,除普通用
  品如碗、盘、碟、钟、瓯、盏、盒、杯等之外,还有酒海、炉、瓶、半边胡芦瓶、罐、坛、花缸、渣斗、醋注、烛台、花尊、笔筒、笔架、凉墩、扇匣等。
四、造纸及印刷业
  明代造纸业十分发达,遍布福建、江西、浙江、河南、四川等省。万历时,江西铅山县的石塘镇有“纸厂槽户不下三十余槽,各槽帮工不下一、二千人。”(康熙《上饶县志》卷十)纸张的品种繁多,有用竹为原料的“竹纸”。有用竹麻及秸杆制成的“火纸”、“糙纸”,用于包装物品。有用细竹料制成的“柬纸”,书写信柬或制成名片。也有用白矾水浸过,染上红色,即成为喜庆用的“吉柬”。用楮皮竹麻为原料制成的“皮纸”,或“棉纸”。专供办公呈文用的“连四纸”。还有用桑穰特制的“笺纸”,是高级的书写纸。
  蒸煮纸浆的工艺,多用石灰,提供了纸浆的质量。福建等地的纸坊破碎原料,多用水碓,提高了功效。
  纸张生产在产量和质量上的显著发展,为印刷业提供了条件。江南地区由于印刷业发达,城乡出现大批刻字工人。刻字工价,每叶两板,每板工资银一钱五分余。江南刻工,三分银刻一百字,按当时银价,不过铜钱二百文。由于刻字价贱,故印书甚多,私人出版物随之大增。(叶德辉《书林清话》卷七)
  明末的印书作坊,规模相当大。到天启、崇祯时,常熟虞山富翁毛子晋开办很大的印书作坊,专营出版古籍。为了搜求古本珍本,特建汲古阁,延聘文士,建双莲阁,延请僧侣,另一阁,延请道士,整理书籍,校对文字。汲古阁后楼贮存书板,楼下及两廊供刻书匠人居住。匠人中有刻书匠,还有印匠和装订匠。毛氏汲古阁所印书种类繁多,上自十三经、十七史,以至丛书、别集、道藏、词曲等,享誉一时。
  明代印刷技术的创新是铜、铅活字印刷、彩色套印和短板、拱花等工艺。中国是活字印刷术应用最早的国家,明代铜活字、铅活字排字印刷技术都有所发展。无锡人华珵、华燧、华坚曾使用铅活字印了许多种书籍,如《剑南续稿》、《宋诸臣奏议》、《容斋五笔》、《文苑英华纂要》、《白氏长庆集》、《元氏长庆集》、《蔡中郎文集》等书。同县人安国也用铜活字印刷过《正德东光县志》。常州、苏州、南京也都有铜活字印刷业。正德时,“毘陵(常州)人用铜铅为活字,视板印尤巧便”。
  套印技术是将同一板面分成几块相同大小的板,各用一色,依次序印在一张纸上,即成套色印刷品。这种套色技术常用于有各色批注的书,有时可套印三、四色批注文字。饾版是把同一版面分成若干个大小不同的版,每块版只是整版的一个部分,将各块版分别刷上需要的颜色,逐个印在同一张纸上,成为一幅多色斑烂的图画。最著名的饾板印刷品是安徽胡正言的《十竹斋画谱》,印成于天启七年(一六二七年)。包括翎毛、花卉、虫鱼、竹梅、兰草、山水、人物等。另印有《十竹斋笺谱》,除用饾板印刷山水人物、花草羽虫的图画外,还使用拱花的技术,将雕好的版不用颜色压印在纸上,形成凸出的花纹,实际上是一种凸印法,多用以表现图面上的白云、流水、叶脉、衣纹等。套印、饾板、拱花技术是我国印刷史上最有创新意义的成就。
五、矿冶业
  矿冶业,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原料、燃料原料、铜、银货币原料的社会需求日益增大,加上矿冶业开发所需用的劳动力,得到流民劳动力的补充,因而有了显著的发展。
  首先是采煤业的发展。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用煤做燃料的国家。明代的煤已应用于普通居民的日常做饭和手工业加工,极为普遍。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介绍了当时煤炭开采和使用的情况:“南方秃山无草木者,下即有煤,北方勿论。煤有三种:有明煤、碎煤、末煤。明煤,大块如斗许,燕齐秦晋生之,不用风箱鼓扇,以木炭少许引燃。……碎煤有两种,多生吴楚。炎高者曰饭炭,用以炊烹;炎平者曰铁炭,用以冶锻。……末煤如面者,多曰自来风。泥水调成饼,入于炉内,既灼之后与明煤相同,经昼夜不灭。半供炊爨,半供熔铜、化石、升朱。至于燔石为灰与矾硫,则三煤皆可用也。”(《天工开物》卷中,燔石)各地开采的煤矿有:南直隶和州的含山县牛头山煤矿、北直隶顺天府昌平州白羊口煤矿、京师的西山煤矿、山西太原府平定州煤矿。京师西山煤矿的煤,是北京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燃料。
  当时找矿还仅凭有经验的矿工“从土面能辨有无之色,然后掘挖”。“初见煤端时,毒气(瓦斯)灼人,有将巨竹凿去中节,尖锐其末,插入炭中,其毒烟从竹中透上,人从其下施拾取者。或一井而下,炭纵横广有,则随其左右阔取,其上支板,以防压崩耳。”(《天工开物》卷中,燔石)可见当时采煤技术,已经基本解决排除矿中瓦斯,以防止中毒和爆炸,用木支架,以防冒顶等问题。这在世界煤炭开发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炼钢冶铁业有长足的进步。铁产量有相当大的提高。山西是冶铁业兴盛省分,明初山西铁课官定额为一百一十四万六千九百十七斤。(《明会典》卷一九四)天顺五年(一四六一年),山西阳城铁冶,每年课铁不下五、六十万斤。如按课税率十五分之一计算,这时山西阳城的铁产量每年已达七百五十万乃至九百万斤左右,比明初提高了七、八倍。
  著名的遵化官营铁厂,在规模上更加宏大。正统三年(一四三八年),有烧炭人匠七十一户,供木炭十四万三千七十斤。淘(铁)沙人匠六十三户,供铁沙四百四十七石三斗。铸铁等匠六十户,并征集附近州县的民夫六百八十三名,军夫四百六十二名。顺天、永平两府的轮班匠和法司送到的炒炼囚犯也在厂供办柴炭铁沙和炼铁劳作。(《明会典》卷一九四)
  民营冶铁也有发展。福建蒲城的殷实大户“招集四方无赖之徒,来彼间冶铁,每一炉多至五、七百人。”(《西园闻见录》卷四十)福建所产铁,名为“建铁”,质量优良,被用为制造火炮、鸟枪的铁料。用“建铁”铸造的佛郎机炮、将军炮和锻造的鸟枪枪筒,施放时可不发生爆裂。其他如广东南海县的佛山镇,景泰时已发展为冶铁集中地。成化时南直隶震泽檀丘市也成为冶铁的专业市镇。山西阳城、辽东本溪都有大冶铁工业。
  冶炼生铁时,已形成半连续性的操作程序。当炼铁炉出铁孔流完铁水后,用泥塞住。马上可以加料,鼓风再炼,不必等高炉冷却,可以连续作业,省工、省时、省料。当时炼熟铁采取炒铁技术。《天工开物》记载其生产过程是:“若造熟铁,则生铁流出时,相连数尺内,低下数寸筑一方塘,短墙抵之。其铁流入塘内,数人执持柳木棍排立墙上,先以污潮泥晒于,舂筛细罗如面,一人疾手撒,众人柳棍疾搅,即时炒成熟铁。”(《天工开物》卷下,五金)
  钢的用途主要是制造刀锋,应用的方法是灌钢法。“用熟铁打成薄片,如指头阔,长寸半许,以铁片束包尖紧,生铁安置其上,又用破草履盖其上,泥涂其底下。洪炉鼓鞴,火力到时,生钢(铁)先化,渗淋熟铁之中,两情投合,取出加锤,再炼再锤,不一而足,俗名团钢,亦称灌钢”。(《天工开物》卷下,五金)
  银矿开发,十分兴旺。浙闽交界的银矿开发最早,但时遭官府封闭。白银成为流通最广的非法制货币后,社会经济活动中白银需要量日大,所以盗掘白银矿之风大盛。嘉靖初年,顺天府昌平州怀柔县人胡臻等“家道殷实,专一出钱供给矿徒,在于蓟州迤西接连平谷(县)地名瀑水,偷(银)矿为生”。这个偷采银矿事件,被官府发现,银矿被封闭,主持人景时文被罚银千两。后来这个银矿由官府主办开采,但所得不偿所费,官方遂命景时文出来主持这所官营银矿的采炼技术。官营瀑水银矿的经营方式是:仍招前日已得矿利殷实之家,责令出钱供给器具、密陀僧、白炭、工食之费。金充素有身家,旧时曾做矿徒为首者,以为矿甲,报出平日所率善识矿脉,熟知煎销军民有籍之人,以为矿夫。在于瀑水原封旧洞,协力挖取矿砂,就在平谷县择一空大去处,立为炉场,将逐日所取矿砂,委官差人押送炉所,照数验收,接续监视矿甲人等,眼同煎销成银。以十分为率,除三分纳于官课,以五分给办器具、密陀憎、白炭料物饮食之类,其余二分以偿矿甲人等工力之资。(《明经世文编》卷一○三,梁材《驳议差官采矿疏》)这是明代官督民办银矿的事例之一,官府办矿要依靠民间的资本与技术,但利益分成又十分苛刻。这个矿炼银是应用传统的密陀僧(氧化铅)析出法,大约每百斤矿砂,用密陀僧一百五十斤,碾为细未,入火锻炼,熔化为汁,然后煎销,始得成银。每一斗矿砂得银六两上下。
(三)商品交易与货币
一、商品生产与交易
  大抵自嘉靖以来,商品生产与交易有了空前的发展。这是伴随着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高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而出现的。城市交通的发达,形成全国商业网络,货币的白银化也为商品交易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由于棉纺业的发展,江北和河南等地出现了商品棉种植区。福建是木棉产区,但福建商人却到江北收购大批棉花,贩运营利。山东、河南的棉花生产超过了江北,使全国商品棉的交易,转移到河南。当时人说:“中州沃壤,半植木棉,乃棉花尽归商贩。”(《荒政丛书》卷八,《钟忠惠公赈豫纪略》)可见当时河南生产的棉花己以商品的形式,进入市场。
  江南地区的嘉善地方,棉织业十分发达,但当地产棉不多,要依靠商人从外地贩入棉花。农民买棉纺纱织布,然后出卖,再买回棉花,获得微利,以弥补农业收入的不足,维持艰难的生活。这里的农民,生产棉布已作为商品出卖。
  湖州是蚕桑业的中心,养蚕业者并不全是自己植桑,有人不植桑而预租植桑户的桑,名为“秒桑”,先付部分定银,不得涨价。桑叶要购进,所生产的丝也必须卖出,才能维持继续生产。蚕的饲料桑叶已成为一种原料商品,丝成为一种成品商品,原料与成品间保持一种商品关系。
  苏州是全国最大的丝织业中心。苏州居民“工纂组,故男藉专业,家传户绩,不止自给而已。”(正德《姑苏志》卷十三,风俗)这里丝织业的产品,不只是为了自家使用,而成为投入市场的商品。这种情况在明人小说中也有反映。《醒世恒言》卷十八,“施润泽滩阙遇友”说苏州附近盛泽镇的情况是:“这镇上都是温饱之家,织下绸匹,必积至十来匹,最少也有五六匹,方才上市。那大户人家积得多的便不上市,都是牙行引客商上门来买”。
  宋应星《天工开物》序说:“滇南车马,纵贯辽阳岭徼,宦商衡游蓟北”。这说明,至晚在万历时,商业贸易网络已经得到扩展。从云南到辽东的直线距离就有三千多公里,从广东到河北北境直线距离也有一千公里以上。商路距离当较直距更远。在这条南北商路干线上,还分有东西向的商路。各地的商品沿商路流向市场。北方的棉花价贱,但棉布价贵;南方则相反。因而北方的棉花装船运销南方,南方的棉布装船运销北方。(《农政全书》卷三十五)景德镇的瓷器,自燕云而北,南交趾,东际海,西被蜀,无所不至,商贾往往以是牟大利。(乾隆《浮梁县志》卷五)北直隶河间府的行商,从南京、苏州等地贩来丝绸,从河南卫辉等地贩来粮食,从临清、泊头等地贩来铁农具,从沧州、天津贩来食盐,从真定贩来木料,从徽州、饶州贩来漆器、瓷器。这反映全国商品市场已渐广泛,臻于繁荣。
二、货币与白银
  明洪武时,铸造铜币又发行“宝钞”,铸币与纸币并行,严禁民间用金、银交易。但“大明宝钞”仍有对金银的比价,征税也仍收白银,民间交易则始终是银、钱并用。“宝钞”行之不久,价格大跌。这是因为明钞和元钞不同,不设钞本,发行不分界,没有准备金。而且官府发行的“室钞”,只出不进,或者大出小进。官府发钞,支付官俸军饷,收购民间产品,但征税却不收钞或仅搭收少量宝钞。因此“大明宝钞”在民间经济活动中缺乏信誉。官府用行政手段强迫民间用钞,无限制地发行。永乐时曾规定“户口食盐法”,每家大口每月食盐一斤,纳钞一贯,小口半之。据计算,当时全国人口不下千万户,官军不下二百万家,按照“户口食盐法”,官府就可以收钞五千多万锭。后来又规定官府收取税粮、课程、赃罚等项都要求收钞,企图以这些措施来稳定钞价。但“宝钞”发行越滥,钞价越跌。洪熙时,夏原吉认为:“钞多则轻,少则重。民间钞不行,缘散多敛少,宜为法敛之。”(《明史·食货志》)但钞值仍然暴跌,钞价只是原值的十分之一。宣德初,米一石要值钞五十贯。到正统时,钞一贯已不能值钱一文。在这种情势下,“宝钞”虽然仍在一些税收范围内流通,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已经被金银所替代,迫使明廷不得不放宽使用白银的禁令。正统元年(一四三六年)令征收赋税时,米麦一石,折收银二钱五分。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应征米麦共四百余万石,折银百万余两,入内承运库,称为“折粮银”,后被称为“金花银”。白银流通的禁令实际上已被解除,白银逐渐成为一种法定的秤量货币,与明朝铸造的铜币并行。铜币是一种“制钱”,铸钱时就铸定当值,这种钱值和其本身铜料的价值无关。因此铜币也可能因滥铸过多而贬值。但因币与“宝钞”不同,铜币的铜料尚存有一种自然价值,所以明嘉靖时曾精工铸造质量好的铜币,以稳定币值。白银作为流通货币手段则比铜钱优越。它以物质银的重量表示价值,而不是依官府权力规定。因而容易取得使用者的信赖。正统以后,白银逐渐成为主要的货币。铜钱与白银并行,在中小额交易中使用,处于辅币的地位。
  明代用银,以银锭计重使用,分为两、钱、分、厘、毫等计量单位,银锭可以按需用切割,既可应用于各种交易,又可作为贮藏手段,不受政策变动的影响。上自官府经费支出、发放军饷、征收田赋、商税,下至公私交易,民间生活消费,都逐渐用银。张居正推行“一条鞭 法”,计亩征银,使白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地方州县要把用铜钱或实物交纳的田赋,兑换为白银上缴户部,这就使全国的用银量大增,同时也使白银上升为国家主要货币。从这时开始,中国正式成为行用银本位的国家。
  中国原有用银为货币的悠久历史,汉武帝时铸有“白金三品”,唐宋时白银已作为一种贸易通货,与铜钱平行使用。蒙古族早已用银交易,元代白银已确立正式的货币地位,举凡借贷、贸易、物价等都以银为可计算的货币。明朝废弛禁令,实行白银与铜钱并行的制度后,由于白银需求量日增,遂将原已封闭的银矿,恢复开采,提高银课收入。又增加崇文门、河西务、临清、九江、浒墅、扬州、北新、淮安等钞关税银征收,各关定额每年征收白银三十三万五千五百多两,以后又逐年增加。(《明经世文编》卷四四一,赵世卿《关税亏减疏》)。一六○二年左右,福建土商张嶷与百户阎应隆等上书,请准自备船只人工资本,往海澄县界外的机易山地方开发金银矿。因遭廷臣反对,未能实现。(《明经世文编》卷四一一,赵世卿《九卿机易山开采疏》)
  嘉靖时,国内白银产量不足,开始从国外输入。西班牙人从其殖民地美洲各地把白银运到吕宋(菲律宾),再由中国商人,把白银或银元运到国内。明朝在漳州加征“加增饷”,以吸收白银。据记载:“加增饷者,东洋吕宋地无他产,夷人悉用银钱易货。故归船自银钱外,无他携来,即有货亦无几。故商人回澳,征水陆二饷(船税与货物税)外,属吕宋船者,每船更追银百五十两,谓之加征”。(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除漳州外,广州、宁波、厦门等处也同时输入西班牙银货。葡萄牙和荷兰人也用白银购买中国货物,使巨额白银流入中国。此外,日本、暹罗、安南等国也向中国输入白银,以换取商品。
  国外大量白银的流入,加强了白银作为主要货币的地位,也扩大了中国商品的出口,从而促进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国内市场白银流通量充足,还有利于市场金融的活跃和资本的积累。
(四)城市集镇的发展
一、城市的分布
  明代的南京和北京仍然是全国最大的城市,是政治中心也是南北经济的枢纽。北方和西北、东北的省会和州县,以北京为中心,形成北方城市经济体系,江南、东南、西南的省会和州县,则以南京为中心,形成南方城市经济体系。都会城市大多是历史上形成的政治、军事、文化的中心,在经济上都有各自的独特发展条件。北直隶除京师外,以河间、保定二府城“商贾多出其途,实来往通衢”,这是因为二城是北京通往全国的重要商路,它们在经济上占有要冲地位。河南的开封,仍然是南北交汇的都会城市,因为它北通京师,东沿汴、泗,可达江、汉,是商贾聚集之地。明代的陕西西安,仍是西北重要城市,这里的商人西入陇、蜀,东走齐鲁,往来交易,莫不得其所欲。山西太原是省会,但富饶不如附近的平阳城。蒲坂州富庶尤甚超过太原,是山西新兴起的城市。自南北大运河开通后,运河沿岸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商业城市,清江浦、济宁州、临清州、天津卫、河西务等。清江浦地处南运河要道,据说“自故沙河以上开运后,凡货舡悉由清江过坝,内之运河,外之黄、淮河舳舻毕集,居民数万户,为水陆之孔道”。(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十七)河西务,在万历时有布店一百六十余家。临清州有缎店三十二座,布店七十三座,杂货店六十五座。可见这些运河城市的经济繁盛状况。(《明经世文编》卷四四一,赵世卿《关税亏减疏》)
  其他都会城市如湖广的武昌、四川的成都、浙江的杭州、江西的南昌、福建的福州、广东的广州等都保持着传统的经济地位和城市间商路的畅通,推动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南镇的兴起
  嘉靖时期,在古老城市之间及其周围,陆续出现了一批新兴的中小城市。这些中小城市由于还不完全具备传统城市的条件,只能称之为“市镇”,但是它们却有着旺盛的发展能力。有些市镇原来只是一个小小的居民点,或仅仅是一个荒辟的渔村,或是一个乡村的贸易集市,但在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大潮下,人口急遽集聚、商业、手工业较快地发展起来,社会经济面貌有明显的改观。
  这类市镇,大都是商贾聚集之处,当时贸易之所曰市,市之至大者曰镇。所谓“市”可能指交易市场,商业活动中心。而所谓“镇”可能已具有一定的城市规模。
  新兴的市镇,大部分集中在江南的苏、松、杭、嘉、湖地区。这里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农业商品化程度较高,丝织业、棉纺业十分发达,具有比较稳定的商品市场、消费市场和个别的劳动力市场。苏、松、杭、嘉、湖五府辖两州、三十二县,人口众多,土地不足,但当地人民有从事手工业、商业的传统,出外经商打工,成为常事。所以人民生活水平也较他处为高。这里是田赋的重赋区,但商税与他处持平,有利于商业的发展。
  苏州府吴江县兴起的盛泽镇,明初还只是只有五六十家居民的乡村。嘉靖年间成为江南绫绸纺织业的中心。梨里镇、同里镇、八斤市等都是在成化至嘉靖年间兴起的商业市镇,百货并集,无异城市,居民成倍增长。庉村市,原是小村,嘉靖以后,聚集居民数百家,铁工过半,遂称为市,成为以铁器制造为主的专业市镇。
  松江府的震泽镇,元末一度衰落,只有居民数十家,明成化年间突增至三四百家,嘉靖时人口又突增一倍,成为江南一大镇。平望镇是明初以来著名的商业市镇,但自弘治以后,发展很快,成为江南运河线上与震泽镇并称的商业重镇。其他如双杨市、严墓市、梅堰市,都是松江地区新兴的“市”。三处原都是小小村落,居民甚少,嘉靖以后都很快发展为商业市镇。另有檀丘市,成化时是一个以冶铁业为主的市镇,嘉靖时发展为“铜铁木枟乐艺诸工皆备”的小型专业城市。
  嘉兴府所属七县,兴起一些手工业、农产加工业、运输业、商业等专业市镇。手工业专业市镇有专营丝织业的濮院镇、王江泾镇、青镇、王店镇、新塍镇。棉织业有魏塘镇、风泾镇、王店镇。陶瓦业有陶庄市。五金业有炉头镇。
  农产加工业有榨油业发达的石门镇,专营蚕桑、缫丝业的青镇。半逻市、皂林镇、陡门镇则以运输业、旅店业为主。至于乍浦、澉浦等镇则以港口运输和对外贸易为主业。
  广东的佛山镇也是嘉靖至万历时逐渐发展起来的工商业城镇。佛山在明初还只是一个普通的村堡,万历时与汉口镇、景德镇、朱仙镇并称为“天下四大镇”。佛山镇的制锅业,大约在正统年间就已兴起,同时兴起铁锅贸易。正德时,各地的铁商运铁到佛山,利用其技术铸造铁钟、铁器。嘉靖时,佛山的冶铁业在技术上有显著提高,成为全国铸造业的中心地之一。石湾镇以制瓷业著名,生产的甜白瓷器,驰名国内外,全由民窑生产,产品绝大部分投入市场。
  传统的大都市和新兴的市镇,商业交易都很发达,居民衣食需用,大都仰给于市场。北京城“贫民不减百万,九门一闭,则煤米不通,一日无煤米,则烟火即绝”(《去伪斋集》卷一)。南京居民“薪粲而下,百物皆仰给于贸居”(《客座赘语》卷二),苏州民间,“好费乐便,多无宿储,悉资于市”(正德《姑苏志》卷十三)。杭州“米珠取于湖(州),薪桂取于严(州),本地止以商贾为业,人无担石之储”(《广志绎》卷四)。嘉定县盛产棉花,但“县不产米,仰食四方。夏麦方熟,秋禾既登,商人载米而来者,舳舻相衔也。中人之家,朝炊夕爨负米而入者,项背相望也”(《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十,“江南”八)。嘉兴府濮院镇“四方商贾,负赀云集”(金淮《濮院所闻记》卷一)。王江泾镇是蚕桑业丝绸业集中之地,但是丝货绸缎要向邻近市镇的商贾收买(《石点头》卷四)。石门镇民间棉织业的原料,也是得之于市场上的棉花商人。
三、集市贸易
  集市贸易在中国有古老的历史,明代更趋繁荣。所谓集市,是一种民间的贸易活动,一般都是定期进行,交易而退。这种集市贸易是民间主要的交换活动,南方称为墟、场,北方称为集市。它沟通城市与乡村,或乡村之间的经济往来,是商人买卖商品的基地,也是民间互通有无的场所。
  北京城内有不少定期定点的集市,西城的都城隍庙市,每月逢初一、十五及二十五日有定期集市,商品陈列可达三、四里之长,有食品、绸缎、瓷器、书画、纸张等。东城有灯市,每年正月十一至十八日开放,各地商人届时到此市销货。东华门内每月开三次“内市”,货物都是古玩玉器、金玉珠宝、高档衣料等,专供豪门贵族派人选购,有时皇宫内的后妃人等也派人来挑选如意的名贵商品(宋起凤《稗说》卷四)。州县一级的集市每个月大约有五、六个集日,乡镇每个月有二、三个集日,府城则每日一集(嘉靖《河间府志》)。有些地方如河间府的鄚州每年四月间举行药王庙会,这是一种大规模的商品交易会,河淮以北,秦晋以东,宣、大、蓟、辽诸边各方商贾辇运珍异并布帛菽粟之属,入城为市。会期二十天。繁荣集市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集市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活跃,为农产品商品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五)对外贸易
一、对外贸易的发展
  明代的对外贸易原有“朝贡贸易”和私人经营的私商贸易两种形式。前者是由朝廷独占经营,兼有政治目的。外国的贡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明廷以“赏赐”的名义,给以相当价值的回报。“赏赐”的价值往往高于“贡品”的价值,两者的差额实际上是保持朝贡关系和名义的代价。各国朝贡使臣随带一批随行的商人,以入贡为名,运来私售货物,朝贡完毕,被允许在会同馆附近的指定地点进行民间交易。外国使臣和随从商人也被允许采办一批中国商品,如瓷器等物,运回本国。(《万历野获编》卷三十)
  朝贡贸易在永乐、宣德时期,甚为兴旺。郑和出使海外诸国,实际上是这种朝贡贸易的扩大。洪熙时停止下西洋宝船,不再增加新的朝贡国,削减赏赐数量。明初一度繁荣的海外朝贡贸易逐渐衰落。
  私人的对外贸易活动,明初受到海禁政策的限制,不能发展。尔后,东南沿海地区的“海商大贾”或“湖海大姓”的海外走私活动日益活跃。这些海商或舶主拥有雄厚的资本和必要的海船、水手,以经营出口丝绢、瓷器、铁器,进口香料、珠宝和东西洋特产为主。他们投商入股,载货出洋。靠盘剥入股商众,谋求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润(《东西洋考》卷七)。
  嘉靖以来,沿海的商品经济有长足的发展。福建地区“凡福州之绸丝,漳(州)之纱绢,泉(州)之盐,福(州)延(平)之铁,福漳之桔,福(州)兴(化)之荔枝、泉漳之糖,顺昌之纸,无日不走分水岭及蒲城小关,下吴越如流水,其航大海而去者,尤不可计”。(王世懋《闽部疏》)一些沿海商人,私造双桅大船;驱使贫民充当水手。“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方物,利可十倍”。(《海澄县志》卷十五)
  嘉靖年间,“漳闽之人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明经世文编》卷二四三,张时彻《招宝山重建宁波府知府凤峰沈公祠碑》)根据明代的法律,私自下海通番者处以充军或死罪,但沿海居民“尚犹结党成风,造船出海,私相贸易,恬无畏忌”。(《明经世文编》卷二八○,冯璋《通番舶议》)由于倭寇与中国海盗的劫掠,明朝进一步加强了海禁,镇压沿海的海盗商人。私人海外贸易的发展,因而遇到困难。明廷派往福建主持海禁的巡抚朱纨,受到朝内宦官和地方势家的攻击,被劾落职,愤恨自杀。此后,“中外摇手不敢言海禁事。”(《明史·朱纨传》)私人海外贸易又有扩展。
二、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
  自明初到穆宗隆庆时,明廷的对外贸易,基本上是实行所谓“海禁”政策,禁止商人与海外通商。其目的,一是加强海防。“寸板不许下海”就在于切断海上联系,以防止国内的反乱与海外的侵扰。二是由官府独占贡市贸易,禁止私人贸贩,以防侵犯官府的商利。所以,官府垄断的贸易,不在海禁之列。
  隆庆初年,福建巡抚涂泽民上书“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议只通东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国”。(《明经世文编》卷四百,许孚远《疏通海禁疏》)这是一次极有限度地开放海禁。商人下海贸易要申请引票,限定船只数目和贸易地点,但仍使对外贸易获得很大的发展。明末人周起元说:“我穆庙(穆宗)时除贩夷之律。于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东西洋),其捆载珍奇,故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东西洋考》周起元序)这次开放海禁,大约持续近三十年。一五九二年日本丰臣秀吉入侵朝鲜。兵部又要求“申严海禁”:“凡有贩番诸商,告给文引者,尽行禁绝,敢有故违者,照例处以极刑”。福建巡抚许孚远据海澄县番商李福等联名呈请,草拟《疏通海禁疏》上奏。李福等人呈报说:海澄县“民业全在舟贩,赋役俯仰是资。往年海禁严绝,人民倡乱。幸蒙院道题请建县通商,数十年来,饷足民安。近因倭寇朝鲜,庙堂防闲奸人接济硝黄,通行各省禁绝商贩、贻祸澄商,引船百余只,货物亿万计,生路阻塞。商者倾家荡产,佣者束手断飨,阖地呻嗟,坐以待毙”。许孚远在奏疏中指出:如果以为沿海居民,凭借海滨,易与为乱。“往者商舶之开,正以安反侧杜乱萌也。乃今一禁,彼强悍之徒,俯仰无赖,势必私通,继以追捕,急则聚党遁海,据险流突”。他还说:如果断绝中外往来,在吕宋的数千漳州人,不得回还,势必要勾结外人入寇。如果禁绝海外贸易,则周边外国情势一无所知,谈不到事前防御。如果禁绝对外贸易,则商税无收,往年由商税两万两补贴的地方兵饷,就无着落,没有兵饷,怎能加强海防?他极力主张继续开放海禁,复旧通商,总结过去海禁的教训,“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开放海禁不但于国有利,而且也是加强海防的最好办法。(《明经世文编》卷四百,许孚远《疏通海禁疏》)此后,海禁时紧时松,朝廷禁海与开海之争,迄未停息。私人的海外贸易事实上则在继续发展。
三、西方商品的流入
  来华贸易的外国船只,多在广州一带停泊。正德时“番舶不绝于海澨,蛮人杂于州城”。(《明史·佛郎机传》)福建的漳州、浙江的宁波也都是外船贸易的口岸。
   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的商船,把中国的丝斤、绫绸缎匹、江西的瓷器、福建的糖品果物,运往国外销售。中国商船也把丝织品、铁锅、成衣、肉类制品、水果、牲畜、香料、冰糖等商品运往亚洲各国。
  与此同时,西洋、南洋、印度洋国家和地区的大批商品也随之进入中国的国内市场。舶来商品中,欧洲国家生产的只占少数,多数是南洋、印度洋各地的商品,经葡、西等国或中国的商船运到内地。明人把舶来品一律视为西洋商品。依据《明会典》所载和王世贞从《会典》中抄出的番货价值单,可以得知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基本情况。
  南洋所产的香料,是进口商品的大宗货物。香料中的胡椒和丁香则是最重要的商品,是南洋香料贸易争夺的焦点,嘉靖以前,中国商人是南洋香料的主要经营者,后来西方殖民势力到达南洋后,香料贸易转入欧洲商人之手。就上举当时三种进口商品清单来看,香料都列有十几种之多,其中有供上层社会消费的龙涎香、安息香,也有常用的调味品,胡椒、丁香等,有些香料是制造神香、除虫香、薰衣香的原料。从香料抽税率看,价格都是很高的。
  其次,进口外国的商品中,手工业原料和织纺品为数最多。手工业原料约二、三十种,其中有铜、铁、锡和各种毛皮,包括牛皮、马皮、鹿皮、沙鱼皮、虎、豹、水獭皮以及名贵的鸟毛,如翠毛、孔雀尾等。制造藤编品的原料白藤、棕竹。名贵木料,乌木、紫檀、紫。制造手工艺品的原料玳瑁、象牙、犀角、牛角、龟甲(筒)等。染料以苏木为最多。纺织品大多是南洋各国出产的当地特制丝棉织品,如油红布、青布、苾布、暗花打布、沙连布、勿那朱布、各样粗布、交阯绢、暹罗红沙,兜罗被等。制成的工艺品,如玳瑁盒、玳瑁盂、玻璃瓶、碗、香泥瓶、嘉文席、番藤席等,也有一定的数量。
  第三类是药品,有没药、冰片、阿片、血竭、孩儿茶、阿魏、芦荟、豆蔻、雄黄、栀子、大风子等。
  第四类是食品,燕窝、番米(西洋米)、椰子、海菜、鹿脯、油麻、虾米、红花米、沙鱼翅、绿豆等。
  此外,还有莺哥类的观赏禽鸟,有玻璃制成的番镜,有驱虫药樟脑和特制的闷虫药,还有日本制造的倭刀及番弓、番箭、火炬等物。这些商品只是少量进口,不能与上列四类商品相比。综观这时从海外输入的商品,并非只是专供皇室贵族赏玩的珍禽异兽,珍珠宝石之类,其中大部分都与国计民生有着密切的联系。输入的赤金、足色银,钱铜、番锡对于明代货币白银化和铜钱的制造起了相当的作用。一些中国没有的手工业原料,从国外输入在国内加工,促进了中国手工业的发展。中国早有玻璃制品,但质量不高,这时国外的大量高级玻璃制品,进入了市场。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商品的种类和数量,都已达到相当程度。有些外国商品,如苏木一项就因进口过多而积存库中,以至不得不用苏木来充 当发放给官员的俸给。
  贵族官僚家庭积蓄的财物,也反映出外国商品交易的普遍。嘉靖初年抄没幸臣钱宁家产,内有苏木七十三扛,胡椒三千五百石,香椒三十扛。(《天水冰山录》附籍没数)嘉靖时,抄没严嵩家产,内有国外出产的大象牙、犀牛角、珊瑚珠,玻璃制壶瓶杯盏碗以及高脚茶盅、酒杯、玻璃镜、香炉、香筒、面盆等。玳瑁制品有酒杯、酒盘、茶盅、大碗、攒盒等。各种外国香料共重五千多斤。纺织品有西洋罗、西洋白绢绸、西洋铁色褐、西洋红白棉布。还有日本进口的倭刀、倭扇等。(《天水冰山录》)钱宁、严嵩家产中的大量舶来品,只能有少数是得自皇室赏赐的外国贡品,绝大数应是贪贿得来,直接来自中外商人或间接出于商品市场。
(六)社会集团
  嘉靖以来的晚明社会,仍是以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构成为相互对立的两大阶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地主阶级中的皇室贵族日益形成为人数众多、遍布全国各地的庞大的寄生集团。经济发展的江南,地主与士大夫相结合,成为足以影响江南经济和明朝政治的集团势力。商人阶级兴起后,依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组成不同的集团,各自掌握商业资本,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
  商品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广大农民带来多少好处。农民的土地不断被兼并,各地出现数以百万计的大批流民,进而沦为“佃仆”,成为晚明社会前进中的一股逆流。大批独立手工业者的出现,是这一时期的又一特点。
  下面分别叙述晚明时期这些社会集团、阶级的一些特征。
一、皇室贵族集团
  明太祖朱元璋建国时,把二十几个皇子分封到全国各地为藩王,以图巩固朱明的统治。诸王子孙繁衍,世代袭封,到万历时,二十九王的后裔已多达二万三千九百人。其中如晋王、周王、代王等人的家族都有四、五千人(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一《皇明盛事述》)。明太祖有十几个女儿,其中六个女儿,都是以公主名义嫁给开国功臣之子。长女临安公主嫁开国元勋韩国公李善长之子李祺;二女宁国大公主嫁汝南侯梅思祖之子梅殷;五女汝宁公主嫁吉安侯陆仲亨之子陆贤;八女福清公主嫁凤翔侯张龙之子张麟;九女寿春公主嫁颕国公傅友德之子傅忠;十一女南康公主嫁武定侯郭英之子郭镇。历朝以公主嫁功臣家成为传统,从而构成为庞大的勋戚集团。明初开国功臣之女也多被娶为皇子诸王之妻。明王朝开国的第一功臣魏国公徐达,长女嫁燕王,即成祖的文皇后;次女嫁代王,三女嫁安王。鄂国公常遇春的女儿嫁懿文太子朱标为妃。卫国公邓愈有二女,一为秦愍王次妃,一为齐王继妃。永平侯谢成的女儿嫁晋王为妃。宋国公冯胜女嫁周王为妃。定远侯王弼女嫁楚王为妃。安陆侯吴复的两个孙女,一嫁齐王,一嫁唐王。信国公汤和的女儿嫁鲁王为妃。凉国公蓝玉的女儿嫁蜀王为妃。靖海侯吴高女嫁湘王为妃。武定侯郭英二女,一为辽王妃,一为郢靖王妃。右都督袁洪女儿为岷王妃;冯诚女儿为韩王妃。明成祖继续与功臣结为姻亲,以后贵族勋戚集团日益扩大。明初对后家外戚,限制甚严。英宗以后,后妃家族,多被封为侯、伯,陆续进入了贵族集团。
  藩王勋戚,形成庞大的贵族集团。明王朝对他们在政治上多加限制,在经济上则给以优厚的待遇和各种特权。各地藩王不得干预地方行政,甚至出城扫墓也要申请批准。子孙不能应科举出仕,不得从事工商。依恃朝廷的赏赐和地方的供奉,形成坐食厚禄的寄生集团。皇族贵戚和后妃家族被封授爵位,经常由朝廷赏赐财物和庄田,他们还可以恃势强占和接受投献,扩大土地占有。商品经济发展后,也还买卖引盐,开设官店,牟取暴利。
  明王朝日益庞大的贵族集团,遍布全国,自京师至各地州府,不仅坐享荣华,优游享乐,而且通过各种手段,与农民争田,与工商业者争利。他们是朝廷的支柱,却是社会的蠹虫!
二、江南地主文士集团
  江南地区,历来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嘉靖至万历时,则是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程度最高的地区。丝织业、棉纺业等十分发达,市镇中多有已具相当规模的手工作坊或小规模的手工工场,商品化的程度也较高。江南地主有不少人兼营工商业,或经营农、工、副业相结合的综合型农业生产,并已雇用雇工。
  江南赋税是明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从明初开始,苏州松江地区就已是重赋区,明廷征收的田赋要比其他地区高出几十倍,其他徭役也比其他地区繁重。万历时,神宗派遣税使,大批搜刮白银,使这里的经济发展遭到严重的破坏(参见下节)。明王朝对江南地区日益残酷的剥夺,促使各地地主为维护共同的利益而结集起来,抵制官府的征敛。
  乡村地主与市镇工商业关系密切,是江南地主集团的一个显著特点,与士大夫等文士相结合是又一个特点。江南地区由于经济发达,文化教育也高于其他地区。明朝以科举取士,这一带的文士应试居官者,历来多于他省。据统计,有明一代的内阁辅臣,出身于南直隶、浙江、江西三省者接近半数(《弇山堂别集》卷四十五)。江南文士出任中下级官吏者,更为众多,几乎遍及州府。他们致仕归里后,被称为“乡绅”,有一定的特权,在家乡购置土地,开张店铺,加入到地主兼营工商业者的行列。他们有做官的经历,熟悉官场规制,又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因而往往成为当地地主集团的核心。地主子弟中还不曾入仕但已有功名的秀才、举人,也是集团的中坚力量。江南地主与文士相结合,因而具有更为强大的势力。
三、商人集团与商业资本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日益成为明代社会的重要力量。他们操纵商业资本,不仅直接关系着经济的发展,也还可以对地方政权施加影响。从行业来说,粮商与盐商是最有实力的两大集团。从地域说,徽商与晋商,资本最为雄厚,足以影响全国。万历时即有人指出:“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安徽徽州),江北则推山右(山西)。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谢肇淛《五杂俎》卷四)
  徽商是指以新安江流域为中心的安徽徽州府商人。徽州是一个多山的地区,农田所产至薄,农民“大都计一岁所入,不能支什之一”,所以他们“多执技艺,或负贩,或就食他郡者常什九”。(《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三十二,“江南”二十)徽州人经商的历史,可能在宋代就已经开始。宋代的茶商多是徽州人,他们行贾四方。明代徽州商人的活动,进一步展开。“自安(庆)、太(平)至宣(城)、徽(州),其民多仰机利,舍本逐末,唱掉转毂,以游帝王之所都,而操其奇赢,休(宁)歙(州)尤伙,故贾人几遍天下。良贾近利数倍,次倍之,最下无能者逐什一之利。”(张翰《松窗梦语》卷四)徽州是商业发达的地区,当地的社会风习也因而发生了不少变化,“末富居多,本富益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起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爱有厉,产自无恒。贸易纷坛,诛求刻核,奸豪变乱,巨猾侵侔”。(《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三十二,“江南”二十)
  徽商最大的资本是盐业资本。许多徽商是“以盐贾淮海江汉”。汉口、长芦、四川等地也都有徽州盐商的足迹。其次是粮商。江浙两省的粮食贸易,基本上由徽州粮商操纵,直接影响粮食市场。徽商还经营木材、药材、茶叶、纸张文具等贸易。嘉靖、万历间,对外贸易活动除朝贡贸易外,更多的是沿海的“舶商”(或称海商)的私人贸易。当时人记载说:“诸番载来乃胡椒、象牙、苏木香料,货船至,报水计货抽分,故市舶之利甚广。数年之前,有徽州、浙江等处番徒,前至浙江之双屿港等处买卖,逃广东市舶之税,及货尽将去之时,每每肆行劫掠”。(俞大猷《正气堂集》卷七)这里所指的“徽州、浙江等处番徒”就是徽州、浙江经营海外贸易的“海商”。由于明廷海禁政策的影响,这些徽、浙海商以“亦商亦盗”的形式来经营他们的海外贸易。当他们可以正常贸易时,就是“海商”,当他们的商业活动受到海禁政策禁遏时,就成为中国东南沿海海域中的“海盗”。当时徽商许二、王直等,拥有自己的海船,雇用水手和日本海盗为武装,既是经常到日本等地经营贸易的大海商,又是拥有武器的大海盗集团。他们既拥有正常贸易所得,也劫掠海上、陆上的大量财物。
  “晋商”是山西各地商人的通称。明代的晋商,最早是一种转贩商(运输商),他们的兴起和明代边防政策有关。明初洪武时期为了加强防御蒙古,在边境屯驻大批军队,军粮的供应亟待解决。如把内地的粮食运输到北部边境,十分困难而又耗费巨大。于是卖行了一种称作“开中”的办法,商人如能运粮到边境,就会得到国家专利的食盐购销权利。这样常常使山西的粮商兼做盐商。嘉靖时,“开中”法基本停止,输粮边仓改为纳粮户部获得盐引。晋商的大粮业资本因而急速向盐业转变。山西蒲州商人孟桐就以其资本,定居在天津,专门经营长芦盐的贩卖(顾起元《懒真草堂集》卷二十四)。嘉靖以后,晋商主要经营盐业。由于资本雄厚,在实行运司纳银后,纷纷迁往两淮扬州府,与新安商人成为两大盐业集团。
  晋商资本的运营方式,大致采取“一人出本,众伙共商”的形式。据记载:“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其居室之法善也。其人以行止相高,其合伙而商者,名曰伙计。一人出本,众伙共而商之。虽不誓而无私藏。……且富者蓄藏不于家,而尽散之为伙计。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百万产可屈指矣。所以富者不能遽贫,贫者可以立富,其居室善而行止胜也。”(沈思孝《晋录》)可见晋商资本是以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起的相互信任为基础而合作经营的。伙计可以自己的资本入股,也可以用力股或身股的名义,参加经营,享受分红的权利。还可以接受东家的资金去经营商业,获利按比率分享。
  晋商和陕西商人有时被统称为“西北商”;北京商人被称为“京商”;辽东商人被称为“辽商”,东南沿海有浙商、闽商、粤商,西南地区有云贵商、川商。按经营形式分,有行商与坐商。按专业经营分,有米商、布商、盐商、茶商、木商、药商。按地区专营区分,有海商、边商、茶马商、铺商等。游商小贩经营所得仅足一家糊口,难得积累,只有那些大商人或与官府有联系的官商,才有可能积存资本。这些积累的大商业资本,有些被重新投入商品交易,进行增殖;有些以借贷形式贷给中小商人,或拨给“伙计”,扩大商业经营;有些则开张典当业或放高利贷;也有一些资本转入土地房产的购置,进行封建地租剥削;甚至有些大商人进行粮食或白银的窖藏,暂时退出市场流通。商业资本能以转化为产业资本的情形还不多见。只有少数商人出资转营铁器鼓铸业、棉布加工业、踹布业、制糖业等手工业。一般都还是收购产品,转贩营利。
四、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居民
  明初为恢复经济,倡行垦荒、屯种、移民,从而曾经形成为小自耕农民占多数的社会结构。所谓“次农自足产业,不仰给于人”。(《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常州府部·风俗考》)如太湖西南岸长兴县的农民分为:“无田为佣者,有田止五亩者,其多至二十亩者。”(《震川先生别集》卷九,公移,乞休申文)。有人描述农民的情况是:“困穷之民,田多者不过十余亩;少者或六七亩;或二三亩;或无田而佣佃于人。”(《明经世文编》卷二三,刘斌《复仇疏》)一般自耕农土地多者十几亩到二十亩,少者只有二三亩到五亩左右。明代《黄册》大部分户内的事产项下,大致也是如此。自耕农很容易因天灾人祸而失去土地,变得无田可耕者,就只有租佃土地,成为佃户。
  小农的农业生产力很低下,生产手段落后,抗灾能力薄弱。有人指出:“幸无水旱之厄,所获亦不能充数月之食。况复旱涝乘之,欲无饥寒,胡可得乎?”自然灾害侵袭之外,还要遭受官府的赋役压榨,“赋税之出,力役之征。区长里正往往避强凌弱,而豪宗右室,每纵吞噬。贪官污吏,复肆侵虐。”(《明经世文编》卷二三,刘斌《复仇疏》)自耕农的小农经济极易破产,当他们从土地上被排挤出来,又无从获得生存条件时,就成为流民。这种流民,往往以百万计,辗转流移各地。虽然城市是他们可以获得住处和就业的地方,但城市的发展水平还不可能容纳上百万的流民大军。所以流亡的农民只有流向山区去开垦,或是到农村地主田庄去充当佃户。一些地主也往往乘流民之危,对佃田的流民提出比一般佃户更为苛刻的条件。大约自成化以来,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河南、广东、福建等地即先后出现了一种现象:许多地区的农民,由自耕农或佃农的地位,下降为一种类似农奴的佃仆。到嘉靖至万历时,这种现象更为普遍。
  所谓“佃仆”又称“僮仆”,与地主不只是主佃关系,还有“主仆名分”。他们除佃种地主土地之外,还要为地主看守荒山、坟茔、祠堂、为主人做种种无偿服役,不得自行迁徙,婚嫁也不自由。他们虽然可以有妻子儿女和微薄的家业,但社会地位有如农奴。历史上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经常浮沉不定,由农民沦为农奴的事情,屡见不鲜。明代农民由流民沦为佃奴的情况是复杂的。江南等地的豪富势家,招诱流民为佃户,迫使他们成为佃仆。流民无家可归,要找到栖身之所,只有投入地主庄园,谋求生路。这种求生的迫切性,也决定了自身地位的下降。还有些农民为了逃避赋役,自动投靠新举人,成为佃仆。(王士性《广志绎》卷三)地主招诱的流民或投靠而来的农民,有男有女,地主使之婚配,成为所谓“义男”,也沦为佃仆。甚至有些佃户因亲死埋葬在地主山场,后代即沦为地主家的佃仆。明代法律上禁止蓄奴,但许多官宦、豪富之家,多半蓄有男女奴婢。这种家奴大半用在家内使役,如被遣往庄田耕种,采取古代“免奴为客”的办法,便由奴而为佃,但与主人仍保持主奴关系,成为佃仆。
  农民沦为佃仆,可以视为一种回流现象。农民成为流民,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摆脱了封建依附关系,他有可能成为自由农民或其他行业的自由劳动者,但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还远不足以容纳,所以只有极少数人得以转入手工业生产,绝大多数流民就只好再一次依附于地主,并且处于比一般农民或佃户更为悲惨的境遇。
  明初的手工业者,实际上就是农民,他们按照徭役制度的规定,为官府做工,被称为工匠,是为官府服劳役的农民。在实行轮班、住坐工匠制度之后,除给官府服役之外,获得了自己的劳动时间,可以自由做工或务农。嘉靖以后,原来的一些官匠成为私匠,是较有自由的独立手工业者。
  江南的缫丝业中出现了自由出卖劳力的手工业工人。苏州“生齿最繁,恒产绝少,家杼轴而户纂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相依为命久矣”。(《神宗实录》卷三六一)苏州城市“市民罔籍田业,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每晨起,小户数百人,嗷嗷相聚玄庙口,听大户呼织,日取分金为饔飨计。大户一日之机不织则束手,小户一日不就人织则腹枵,两者相资为生久矣”。(蒋以化《西台漫记》卷四)这里所说的小户,已不是为官府服劳役的工匠,而是与大户(机房主)有雇佣关系的出卖劳动力的自由手工业者。他们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分金”,并且是“浮食奇民”,生活完全靠从事手工劳动来维持,得业则生,失业则死。他们是丧失了任何生产资料的雇佣劳动者,是自食其力的所谓良民。
  城市经济的发展使城市中聚集了属于不同阶级从事不同行业的居民,大的商业城市,可以北京为代表。北京作为首都,居民成分极为复杂,万历时城内人口大约已近百万。据天启时管理“京城戎政”的余懋衡调查,北京城内的社会阶层有:戚畹、勋爵、京官、内外乡绅、举监生员、土著、流寓、商贾等等。(《明经世文编》卷四七三,余懋衡《防守蓟镇京师疏》)戚畹、勋爵是城市的上层贵族,是居民中的少数,但权势最大。京官,内外乡绅是现职和致仕的官员,也是权势之家,由于北京是国都,这类官员人数不少。举监生员是预备官员,但每隔几年京师就要聚众多的举子应试,所以他们的人数,也不会太少。土著可能指在籍的人口,流寓则指流动人口,这两部分可能是北京人口中的大多数,他们从事的职业主要应是服务性行业。商贾在北京人口中也占相当比重。北京有相当巨大的消费性商业,大小商人都在这里聚集。
  江南的城市苏州,由于纺织业发达,城中分东西两部分,城东居民几乎全部都从事纺织业,少数是“机户”,绝大部分是“机工”。附近的盛泽镇居民也绝大多数从事丝织业和丝绸的买卖。这类城市,以手工业的发达为其特色。城市居民应以手工业者居多。
第四节 朝政的昏乱与人民的反抗
(一)皇室靡费与矿税剥夺
一、皇室的靡费
  神宗万历时期,商品经济呈现空前的发展。皇室的靡费也达到惊人的地步。万历初年,已有人指责宫闱用度汰侈。一五八三年,御史孟一脉上疏指出:“数年以来,御用不给,今日取之光禄,明日取之太仆。浮梁之磁,南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异。遇圣节则有寿服,元宵则有灯服,端阳则有五毒吉服,年例则有岁进龙服。以至覃恩锡赉,大小毕霑;谒陵犒赐,耗费钜万。”(《明史·孟一脉传》)神宗亲政以后,独揽大权,怠于政事而耽于享乐,日益挥霍侈靡,不知遏止。
  御膳开支——嘉靖末年,皇帝曾削减日常膳食费用,光禄寺开支减至每年银十七万两,比额设银二十四万两节约七万两。神宗即位之初的二、三年间,曾节缩至岁用十三、四万。但不久之后,光禄寺开支就岁增至二十六、七万,较初年增加近一倍。一六○四年十二月光禄寺卿王守素奏报寺帑殚竭,神宗令借户部银三万两,太仆寺银二万两。一六○九年五月巡视光禄寺给事中韩光祐奏报,应支给光禄寺各行户的价银,自上年十一月到今,欠至二万七千未给。一六一一年,光禄寺一年所费,高达二十九万余两。
  金珠珍宝——云南贡金始于嘉靖初年,每年一千两,嘉靖十三年增定为每年贡金二千两,万历时再加三千两,总数高达五千两。云南产金甚少,贡金须向川陕购办,金一两几费银十两。地方官员屡次请求减少贡额,神宗总借口“系年例成造各项典礼及各节宫分钱粮所需”,不予减少。神宗宫廷大量召买珍珠宝石,一五八七年南京工科给事中孙世祯等人上疏说,此前收买金珠宝石,已用银十九万有奇。一五九八年,吏科给事中吴文燦上疏说:“买珠之价,动至四十万,及户部执奏,仅姑缓进其半,而尤严续进之旨,非所以明俭德也。”(《神宗实录》卷三二四)一五九九年,由于皇室召买珠宝数字太多,北京市场买多卖少,商人乘机抬价。户部急于上供,只好加价购买,比旧价增至五、六倍,以至二十倍。
  杂物召买——明朝宫廷设有许多内库,专受四方土贡,以供宫廷丝、绵、香、蜡、铜、锡、油、漆等各种物料需求。这些土贡,岁有定数。万历以前,或有召买,数亦不多。万历时,召买各种物料空前增多。仅万历元年至十三年,召买用银即达七十多万两。此后,召买数量仍旧很大,臣下或有劝谏,往往被斥。
  典礼靡费——神宗时宫中举行婚、丧、册封等各种典礼,都要耗费大量资财。一五八二年,为准备神宗同母弟潞王翊镠的婚礼,内监款开各色金三千八百六十九两,青红宝石八千七百块,各样珍珠八万五千余颗,珊瑚珍珠二万四千八百余颗。户部官员要求裁减,神宗不准。这次婚礼办完,用银多至八万八千多两。一五八五年,神宗同母妹瑞安公主婚礼,内监索用各色金至二千三百余两,珠宝称是。世宗嘉靖时,公主下嫁索用不过三百两,这次超出七、八倍。户部奏请裁减,神宗仅准减三分之一。一五九五年,长公主婚礼,用银至十二万两。一六○四年,神宗第三子福王常洵婚礼用费三十余万两,为前此所未见。一六○八年,七公主下嫁,内监宣索至数十万,户部尚书赵世卿引故事力争,诏减三分之一,赵世卿再争,说:“陛下大婚只七万,长公主下嫁只十二万,乞陛下再裁损,一仿长公主例。”神宗不得已诏准。
  宫廷典礼和常赐,需用大量高等织品,例由各地“上供”,取之于民。一五九四年,应天巡抚朱鸿谟上疏说:“织造一事,凡二十年于兹,袍服之进于上供者,何翅数万,而料价之取办于穷民者,又何翅百万!”(《神宗实录》卷二八○)两年后,内阁大学士赵志皋等也上言:“段匹器用,皆上供所需,岂能一概减省?但近年增派数目日多一日,费至钜万。”(《神宗实录》卷二九五)
  苏州地区的丝织品、陕西羊绒袍服和山西潞绸历年增派较多,情况如下:苏杭地区的丝织品自一五七六年神宗结婚增派一次。一五八一年,又增派一次,数量约为十五万套匹。至一五九九年,前数将完,又派四万一千九百余疋。一六○四年复传补二万六千余疋。一六一○年,即将完供,内织染局佥书杨进昇又题织上用龙袍、紵丝、纱罗等四万套疋。工科给事中马从龙、工部侍郎刘元霖及大学士叶向高等相继建言停止或减额,神宗准于新派四万疋中减三分之一,但又诏令“其余并先年传织未完者,都着陆续接织,分运解进,不得违误”。(《神宗实录》卷四七五)
  陕西羊绒袍服的增派,自一五九五年令陕西织造羊绒袍服七万四千七百匹有奇,估价一百六十余万两,规定每岁解进一运,以四千匹为率。一六○一年七月,令陕西羊绒袍服另织新样,但一年解进四千匹之额不改。次年七月,工部尚书姚继可奏称:已解绒服等物,充斥内库,积久易蛀,不无可惜,陕西累年土瘠民贫,民不堪命,请求将陕西织造羊绒袍服之事暂予停止。神宗敕:姑准织进三千疋,以示宽省民力。一六○六年二月,李太后加上徽号,神宗又敕陕西进贡的羊绒袍服“今于每岁再减一千疋,以甦民困”。(《神宗实录》卷四一八)
  山西潞绸之坐派始于一五七五年,数量为二千八百四十疋,用银一万九千三百三十四两。一五八二年,再派四千七百三十疋、用银二万四千六百七十余两。神宗亲政后,于一五八七年派二千四百三十疋,用银一万二千余两;一五九○年,又派五千疋,用银二万八千六十两。时万历十五年所派者尚有一千六百余疋未曾织解。这次增派,曾有工部尚书石星、工科都给事中张养蒙等人反对,但未被采纳。一五九五年十月,工部请停罢山西应解潞,以宽民力,神宗仍不允。一五九七年九月,并因织造违式违限,将山西抚按等夺俸半年,潞安知府等降一级。
  供应皇室消费的“烧造”,以江西瓷器的上供最为烦重。一五八二年秋七月,令江西饶州造瓷器九万六千六百多件。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多为无益之器或不急之物。一五八四年三月,工科都给事中王敬民极言磁器烧造之苦,与玲珑奇巧之难。得旨:将其中的烛台、屏风、笔管等减半烧造。一五八五年四月,又因御史邓鍊等的请求,烧造难成的屏风、烛台、棋盘、花瓶、新样大缸等,已造成者采进,未造者可停止。后来,江西巡抚陈有年等再加请求,神宗勉强同意再次减轻了一些江西的烧造。一五九一年,神宗又派江西烧造磁器十五万九千余件,续派八万余件。后来才逐渐有所减轻。
  山西潞安自嘉靖年间开始坐派砂器,一五六○年(嘉靖三十九年)为五千个,次年为一万五千个。一五九○年(万历十八年)继续坐派一万五千个。砂器一万五千并备余器,价值不过银一百一十余两。但这一万多个砂器运往京城,规定要用红櫃装封,铜锁錀,黄绳扛,需费银二百余两;用夫一千三百名,费银一千八百余两;打点使用费银二百五十余两,以上几项合起来,共用银二千三百六十七两九钱。此外,装在红櫃中的砂器还须用净绵塞垫。潞安不出绵花,要到外地采买,费银近二百两,加上打点使用三百五十余两。一万多件砂器运往京城共需运载费银二千八百三十三两六钱,比砂器本身的价格高出近三十倍。
  随着宫廷生活的侈靡,宫中宦官、匠役等供役使的人员也日益增多。穆宗隆庆元年(一五六七年),曾规定内宦监局的匠役额数为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四人,一五六九年更减少为一万三千三百六十七人。万历十四年(一五八六年)三月,有人指出,当时诸监局之匠役,不下一万六千四百,至于内廷的宦官也增至万余人。一次收用的新宦官即超过千人。一五八八年十一月,命选收净身男子二千人;一六○一年四月竟连收两次,第一次收用净身男子三千名,第二次添收一千五百名。这时的宦官还不得干预朝政,但从宫廷的靡费中却可以中饱私囊。一六○○年三月工部尚书杨一魁揭发,景陵“插补桃梅,所需不过(银)千数上下,而内官监揭开物料数内,约费二万有奇,夫匠工食之费犹不与焉”。(《神宗实录》卷六四五)一六一二年,工科给事中马从龙奏称:“臣每见朝廷有重大典礼,中人群小视为金穴,实用百无一、二,余尽耗蠹于若辈之手。”(《神宗实录》卷四九二)内廷宦官成为宫廷内部的一大贪污集团,皇室的靡费,更加难以节制了。
二、矿监税使的掠夺
  宫廷侈靡过度,耗费日增。明初,宫廷年入税银一百万两,渐不敷用。一五七八年,神宗结婚,命户部太仓库增送银二十万两输内库。此后,每年依例命太仓库进上。户部因原无额派,不得不挪移他项钱粮,屡请除免,不得获准。直到一六○九年,因阁臣力争,才被取消。此外,神宗还不时向户部索取国帑,移作宫廷用度,时称“传索帑金”。一五八四年,因内库缺乏,取太仓银十五万两,一五八七年又取二十万两。边赏首功例由内库支领,神宗改为万两以上的赏银,由太仆寺马价银内发给。此外,一五八四年还曾直接取太仆寺马价银十万两,进供内廷。光禄寺因前朝节缩,曾有积储。神宗不时传索,前后共传进宫银达一百一十万两。神宗不时传索帑金,不能不受到内阁和户部的抵制,但仍不能满足日益奢侈的需求。
  一五九二年平宁夏哱之战,耗费帑金二百余万两。朝鲜之战,先后八年,耗帑七百余万两。庞大的军费开支,使国库枯竭,难以再负担皇室的消费。一五九六年三月,坤宁宫起火。延及乾清宫,两宫俱焚。次年六月,皇极、中极、建极三殿又遭火灾,三殿及周围廊房,都被烧毁。重建宫殿,需要巨大的费用,于是成为神宗搜刮财富的理由。自一五九六年以来的三年间,神宗遂以连年征讨,库藏匮竭,殿工财用,不忍加派小民为由,陆续派出大批内廷宦官,以“矿监”和“税使”的名义,展开了全国范围的大掠夺。
  矿监由皇帝特派赴各地督领金银矿的开采,税使则奉皇帝特旨征收各地各行业的商税。矿监与税使均由宦官充任,因而又泛称为内使或中使。有些矿监也兼为税使。搜括所得可直接进奉内廷,供皇帝和皇室消费。
  世宗嘉靖时,各地矿冶曾广泛开采。穆宗隆庆时,因防暴乱,曾在京畿地区禁止开矿。神宗派出矿监,始于一五九六年。这年六月,“府军前卫千户仲春等奏开采以济大工”,七月二十日,神宗差承运库太监王虎同户部郎中戴绍科锦衣卫金书张懋忠于真保蓟永等处开采样砂进览”,(《神宗实录》卷二九九)此后,中使四出,矿监遍及各地。京畿附近之昌平、真、保、蓟、永、房山、蔚州、昌黎,河南之开封、彰德、卫辉、怀庆、叶县、信阳,山东之济南、青州、济宁、沂州、滕、费、蓬莱、福山、棲霞、招远、文登,山西之太原、平阳、潞安,南直隶之宁国、池州,湖广之德安,浙江之杭、严、金、衢、孝丰、诸暨,陕西之西安,以至四川、辽东、广东、广西、江西、福建、云南等地。三年之间,矿监几乎遍于全国。
  矿监督领开矿,一般是只督百姓自行采取,不得支费公努,地方上的抚按调兵防护。矿夫多是招集熟惯采取的盗矿的居民。开采之费全由富户供办,约定开采后偿还。矿头择富民担任。开矿所得,一般规定官民均分,以一半归矿监为代表的官方,另一半与民,作为开凿运送之费。也有“官四民六”,各地略有不同。由于报矿者对矿情多不明了,开采的矿洞,多属贫矿,加以开采技术不高,开采后常常是得不偿失,甚至全无所得。一些地方的矿监于是推行包矿法,把开矿收入改为由民间坐数纳银,或令富户包赔,或纳入一条鞭税额科派平民,甚至括取地方库银充作矿利代解。包赔矿银并经神宗敕准。《神宗实录》载:万历三十一年(一六○三年)七月,准易州、阜平等十一州县派包矿银一千七百两,说是“以示朝廷虑恤畿辅地方之德意”。一六○五年八月,准南直隶等处矿务银两听该府州包纳解进。如果说解除矿禁,多少有利于矿冶业的发展,那么,包矿制的实行则变成以采矿为名的巧取豪夺。富户至于平民,都凭空增加了科派的税银负担。
  税使(又称税监)的派遣也始于一五九六年。这年十月命宦官张晔赴通州张家湾征税,又命宦官王朝用督征天津店租。此后税使四出,由督征变为自征。《明史·食货志》所记派出税使之地,自京畿的密云、芦沟桥,南直隶的京口、苏州,以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浙江、广东、广西各省的通都大邑和关津要道。税使所到之处,水陆行数十里,即材旗建厂收税,形成商品转运过程中的重复征税。一六○一年五月巡按刘曰梧上疏指陈南直隶长江沿岸的状况说:“以臣所属,上有湖口,中有芜湖,下有仪扬。旧设有部臣,新设有税监,亦云密矣。湖口不二百里为安庆,安庆不百里为池口,池口不百里为荻港,荻港不百里为芜湖,芜湖不数十里为采石,采石不百里为金陵,金陵不数十里为瓜埠,瓜埠不数十里为仪真,处处收税。长江顺流扬帆,日可三、四百里,今三、四百里间五、六委官拦江把截,是一日而经五、六税地,谓非重征迭税可乎?”(《神宗实录》卷三五九)
  税使不仅拦路把守,重征迭税,并且巧立“土商”名目,穷乡僻坞,米盐鸡豕,都要输税。顺天府所属各州县,增立“过路”、“落地”两种名目的税银。宝坻产银鱼,进贡朝廷。一六○○年起税使宦官又征其鱼税。随后邻县武清等县不产鱼之处,也征取鱼税。宣府地区因增加税收,商贩渐少。税使责令佥报行户,包收定额的税银交纳。据说被佥的行户,“大者破产,小者倾囊”。
  矿监与税使的上述种种,还只是限于强征利税的范围。事实上,他们因是皇帝特命,得以专敕行事,往往纠集各地无赖作参随,任意敲诈勒索。如一六○一年五月,吏部尚书李戴上疏说貂珰(恶宦)奉使四出,指某人屋下有矿,这家就立即破产,指某人漏税,立刻就要倾家。《明史·食货志》论述说:税使“视商贾懦者肆为攘夺,没其全赀,负戴行李,亦被搜索”,矿监遇“富家钜族则诬以盗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太监陈增的参随徽州人程守川因自己捐银助建宫殿,被授给中书舍人官衔。自称“钦差总理山东直隶矿税事务”,勘究江淮不法大户及私藏珍宝之家。出巡太平、安庆等府,许人不时告密问理。所到之处,会地方无赖匿名告发某人“富而违法”,某人“家藏珍宝”。被告发者即被枷锁示众或置于水牢,施以酷刑,只好献金乞命。多则万金,少亦不下数千。据统计,仅扬州、仪真地区被毒刑抄产者即有百余家。矿监甚至以采矿为名,盗掘古墓,攫取财宝。矿监税使在各地搜括所得,逐年进奉给宫廷内库,供皇室消费。明人文秉著《定陵注略》,在“内库进奉”卷内,按年月记录了矿监税使进奉内廷的金银和珍宝状况。一五九七年,进银不足万两。矿监税使陆续派出后,一五九九年进银将近二十五万两,金七百七十五两。一六○一年进银超过百万两。此后历年多少不同,多者逾百万,少者七十余万,最少的一年也近五十万两。《定陵注略》所记自一五九七年至一六○六年十年间进奉内廷的白银共计五百六十九万两,黄金一万二千四百余两。明《神宗实录》所记与《定陵注略》互有出入,历年实际进奉的金银要大于《定陵注略》的数字。皇室每年原有额定用银一百二十万两。矿监税使每年的进奉,大约与此相当,或者还要超过。进奉以白银为主。这时白银已是通用的货币。皇室每年得银万余两,自可任情挥霍。
  但是,矿监税使在各地实际掠夺的财富,要大大超过进奉的数目。《明史·宦官传》载,湖广税监陈奉曾被揭发“水沮商舟,陆截贩贾,征三解一”。《定陵注略》卷四“内库进奉”记载,一六○三年十月山西巡抚白希繍上疏揭发:“山西每年额解正税银四万五千二百两余,俱已尽数解纳,乃税监孙朝止进银一万五千八百两,余银侵匿不进,假称拖欠。”《神宗实录》卷四一六记载,万历三十三年(一六○五年)十二月,山东巡抚黄克缵上疏揭发:“税监马堂每年抽取各项税银不下二十五、六万两,而一岁所进才七万八千两耳,约计七年之内所隐匿税银一百三十余万。”以上三例显示:矿监税使及其爪牙贪污税金,约在三分之二左右,解进皇室仅占三分之一。这大概是矿监税使贪污中饱的一般状况。但是,征收额定税金之外,矿监税使还要巧立名目,恃势滥征,以至敲诈勒索,归入私囊,其数量更为巨大。一五九九年,内阁大学士赵志皋说:矿监税使“挟官剥民,欺公肥己,所得进上者什之一、二,暗入私橐者什之八、九”。(《神宗实录》卷三三三)一六○○年,山西巡按赵文炳说,矿监税使的爪牙竞相攫取,“如肉入饿虎之吻,民输十倍,无一、二入官者”。(同上,卷三四三)一六○一年,吏部尚书李戴说:“大约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同上,卷三五九)一六○三年,户部尚书赵世卿说:“中使所取于民者十,而群小之侵渔者不啻千也。其献于皇上者百,而诸人所攘夺者又不啻万也。”(《定陵注略》卷四)综上诸说,矿监税使及其参随爪牙掠取各种利税的十分之九,而只将十分之一进奉内廷。这大概是当时的一般现象。
  自世宗、张璁惩治恶宦,革罢镇守内臣以来,宦官势力大为削弱。神宗宫廷靡费,内宦从中渔利,形成贪污集团。矿监税使的派遣,形成为更大的贪污集团。广东税使李凤征多解少,入己的白银多至五十一万七千两,积有财富不下百万。陕西矿监赵钦因贪得无厌,也积有银两数十万。矿监税使到处吸吮民众膏血,成为蛀蚀社会的一群蛀虫!
三、民众的反抗
  矿监税使四出掠夺利税,又从中贪污勒索,被剥夺的社会财富,难以计数。如从低估计,年进奉白银一百数十万两,“征三解一”,每年也当有四百余万。如是贪污十之八、九,则总数当在千万两以上。一六○三年,户部尚书赵世卿上疏说:国家钱粮征收,有正课、盐课、关课、杂课,“合此四项,方是四百余万之数,以当一岁之出”。(《神庙留中奏疏汇要》户部卷三)矿监税使掠夺的财富如此巨大,势必侵犯户部的正常税收。赵世卿在奏疏中陈述说:“近年开采之命一下,各处遂将一切杂课,如山东香商、福建屯折银、南直隶徽宁等府的税契银、江西的商税盐课,改归内使(矿监、税使),户部的杂课失掉了。又因杂课不敷,百姓将应征的正银、官员将应完的正税挪移充数,户部的正课减少了。山东运司分割部分盐税,两淮运司另立超单,户部的盐课难以实行了。原来的关课,因近年商贾萧条,大为减少,户部的关课被夺走了。关中军兴银、搏省银,尽抵矿税,户部的额外之课也空虚了。”内使四出的结果,宫廷进奉增加,朝廷税收减少,户部的财政,更加难以为计。
  矿监税使的巧取豪夺、敲诈勒索,不仅迫使各地的大批富户破产,也迫使大批小商贩和手工业者失业流离。苏州一带是手工业特别是纺织业最为发展的地区。一六○一年,巡抚应天右合都御史曹时聘上疏说,由于税使的横征,“吴中之转贩日稀,机户之机张日减”,又说:“臣所睹记,染坊罢而染工散者数千人,机房罢而机工散者又数千人。”(《神宗实录》卷三六一)一六○二年户部尚书赵世卿奏陈各地钞关(税关)情况,说他备查崇文门、河西务、临清、九江、诸暨钞关、扬州、北新关、淮安等钞关会计录,万历二十五年额定征银共四十万七千五百余两。二十七年以后,一年比一年减少,到二十九年(一六○一年),各关解到本折约征银只有二十六万六千八百余两。他在奏疏中说:“臣不胜惊讶,随查各关监督预呈文案,在河西务关则称:税使征敛,以致商少,如先年布店计一百六十余名,今止三十余家矣。在临清关则称:往年夥商三十八人,皆为沿途税使抽罚折本,独存两人矣。又称:临清向来段店三十二座,今闭门二十一家,布店七十三座,今闭门四十五家,杂货店今闭门四十一家,辽左布商绝无矣。在淮安关则称:河南一带货物,多为仪真、徐州税监差人挨捉,商畏缩不来矣。其他各关告穷告急之人,无日不至,不敢一一陈渎。”(《神宗实录》卷三七六)各地日渐发展起来的工商业,由于内使的掠夺,遭到严重的摧残。大批商民、手工业者被迫失业,成为转徒各地的流民。
  矿监税使所到之处,即自行创设衙门。中使可有随从百人,又可委任分遣官十人,分遣官也各有随从百人。一名宦官随带近千人驱使。这些人大都是招集当地的市井无赖、亡命贱流以及罪谪的官吏,四出掠夺,以拓私囊。时人比之为“群虎百出,逢人咆哮”。中使恃有皇帝的钦命,任意拘捕商民,严刑逼索,凌辱百端。地方府州县官,如有阻挠或裁抑,中使上奏陈诉,就要被处置或罢免。《明史·王正志传》记:自万历二十四年以来,历年都有地方官员,包括知县、知州、通判、海防同知以及参将、守备等官,因得罪矿监税使而被系诏狱,或削籍、贬官。一六○一年,刑科都给事中杨应文说:自藩司、守令主武弁齐民,被逮者已不下一百五十余人。
  矿监税使曾被指为“势凌抚按”。各地的巡抚、巡按如与中使相抗,也不免受到神宗的责斥或处分。一五九六年,中使王虎参奏保定巡抚李盛春“阻挠开采”,神宗严旨切责盛春。盛春疏奏王虎“骑横受贿”,神宗留中不理。一五九七年,中使陈增参奏福山知县韦国贤“阻挠开采”,山东巡抚万象春“党庇”,韦国贤被逮捕,万象春罚俸一年。一五九八年,益都知县吴宗尧参奏中使陈增诬指富民盗矿,三日间逮捕五百人等罪恶。山东巡抚尹应元疏劾陈增背旨虐民二十罪。神宗切责尹应元,逮捕吴宗尧下狱。一六○○年,山西巡抚魏允贞参奏中使张忠杖死太平县典史,逼死建雄县丞,张忠劾魏允贞“首倡阻挠,抗违钦命”。神宗将魏疏留中,下张疏部议。魏允贞于次年致仕。一六○六年,陕西巡抚余懋衡参奏中使梁永役使人马辇运私物于京畿。梁永遣其爪牙在余懋衡食物中下毒。余懋衡两次中毒得解,不死。次年正月愤而疏论梁永之罪。咸宁知县满朝荐将下毒者捕获。梁永又诬告满朝荐“劫上供物”。神宗诏逮满朝荐下诏狱。梁永调离陕西。余懋衡以丁忧离任。神宗曾自称:“不从中使之言,不足厚集其利。”在矿监税使与抚按以下的地方官员的抗争中,神宗为了厚集其利,总是屈从中使,压制官员。自从遣使以来,阁部科道诸臣连年上疏,力论其害,神宗置之不理。
  矿监税使,四出横行。神宗有意纵容,官员无力制止。被迫害的民众只有自己起来斗争了。
  下面是旧史称为“民变”、“兵变”的反抗中使的斗争。
  临清民变 天津税监马堂,兼辖临清。他到临清后,招纳当地亡命之徒数百人,整日巡行街上,见富有者即没收产业之半,对小商贩的斗粟尺布也要抢夺。如有违抗,就以违禁论罪,罚作苦工,没收田产。于是,近远罢市,贩卖者都不敢进城,小民无法度日。以负贩为业的临清人王朝佐在一五九九年四月一天的凌晨,执杖到马堂衙门请见,州民欢呼随从者至万余人。马堂不敢出,令随从放箭,伤数人。朝佐攘臂大呼,破户而入,纵火焚其衙署。本州守备王炀将马堂救出。马堂的爪牙被打死三十余人,发现他们都是郡邑小偷。神宗敕山东抚按彻查为首倡乱之人。王朝佐挺身而出,说:“首难者我也,请独当之,勿累无辜。”山东巡抚刘易即以王朝佐一人抵罪,不再查问其余。七月,王朝佐被杀,史称“临刑,引颈受刃,神色不变。”(《神宗实录》卷三三七)被株连者俱得免罪。州民为王朝佐立祠祭祀。
  湖广民变 一六○○年二月,中使陈奉来湖广,兼领数使,征税之外,还督领采矿及钱厂鼓铸等事。次年二月,内阁大学士沈一贯题奏:“陈奉入楚,始而武昌一变,继之汉口,继之黄州,继入襄阳,继之光化县,又青山镇、阳逻镇,又武昌县仙桃镇,又宝庆,又德安,又湘潭,又巴河镇,变经十起,几成大乱。”(《神宗实录》卷三四四)据此,陈奉来湖广不过一年,民变即已发生十起。其中最激烈的一次是一六○○年十二月至次年正月的武昌、汉阳民变。陈奉与其委官韦千户等指称搜税,诈骗官民之家。令人传意要奏请抄没,贿赠千金,可得解免。韦千户等往儒生之家,委官刘之良等往商贾之家,都是如此恐吓,勒索数千百金。遇到不能交银之家,便直搜入卧房,见妇女有姿色,即佯称藏带金银,逼捉脱衣,肆行奸辱,或掠入税监衙门。王生之女,沈生之妻,皆被逼辱,众生员愤愤不平,遂于当年十二月初二日齐赴抚按衙门,击鼓控诉。受害士民,涌至万余人,放声大哭,一时奋不顾身,甘愿与陈奉同死。接着打入税府,抛砖放火,打伤陈奉。抚按司府各级地方官赶来解谕,众势稍缓。数日后,民众才渐渐散去。次年正月,陈奉置酒邀诸司,以甲士千人自卫,举火箭焚烧民居。民众群拥陈奉门,被陈奉卫士打死多人。
  一年之后,民变仍在继续发展。一六○一年,达到高潮。湖广佥事冯应京曾逮治陈奉手下不法的随从,并抗疏列陈奉九罪。陈奉诬奏冯应京“挠命,凌敕使”。神宗罢免冯应京,押解京师。这年三月,逮捕冯应京的缇骑(特务人员)至武昌,民众相率痛哭。陈奉却大出告示,数冯应京过恶,誇张自得。民众被激愤怒,聚数万人围住陈奉的衙门。陈奉见势危急,逃匿于楚王府中。民众捉住陈奉的爪牙耿文登等十六人,投入江中,又打伤缇骑,焚烧巡抚府门。陈奉潜遣参随三百人,引兵追逐起事的民众,射杀数人,伤者不可胜计。冯应京囚服坐槛车中,劝解民众散去。陈奉藏匿楚王府,逾月不敢出,亟请还京。内阁大学士沈一贯及言官们纷纷请求将他撤回。江西税监李道弹劾陈奉“征三解一”,病国剥民。四月,神宗召陈奉还京,又以工部左侍郎赵可怀接替民众怨恨的湖广巡抚支大可。赵可怀到达湖广荆州,当地民众拥车诉陈奉之恶,哭声如雷。他宣布陈奉取回治罪,民众欢呼万岁,散去。
  苏州民变 一六○一年,苏杭织造太监孙隆,兼管税务,苏州恶棍多纳贿营充委官。他们在水陆要冲攫取商贩,甚至只鸡束菜也不放过。又对机户牙行,广派税额,妄议每机一张,税银三钱,致使人情汹汹,机户杜门罢织,靠佣工为生的织工无处趁食。以织增赁工为生的葛成(又名葛贤)与自知将要饿死的二千多织工,在这年六月六日发动民变起义。葛成在机户和织工经常集会的玄妙观内,集众誓神,要求大家一致行动,看他手中芭蕉扇挥指。参加者分成六队,每队一人前行,摇芭蕉扇为号,后执绞棍随之。斗争发动后,打死孙隆的参随黄建节,焚烧充当税官恶棍的汤莘之家。起义队伍逼近孙隆的衙门,孙隆连夜逃往杭州躲避。起义者保护居民利益,也不反对官府,纪律十分严格。应天巡抚曹时聘奏报民变情形说:“不挟寸刃,不掠一物,预告邻里,防其延烧。殴死窃取之人,抛弃买免之财。有司往谕,则伏地请罪曰:若辈害已甚,愿得而甘心焉,不敢有他也。”(《神宗实录》卷三六一)一次,起义队伍误入一个百姓家中,为首者即率诸人罗拜,向主人谢罪。民变持续三天。第四天,诸税官已被次第除,城中出现了起义者贴出的榜文:“税官肆虐,民不堪命,我等倡义为民除害。今事已大定,四方居民各安生理,无得藉口生乱。”第五天,道府下令捕为乱者,葛成挺身而出,说:“倡义者我也,以我正法足矣。不要株连平民。株连则必生乱。”巡抚曹时聘奏请将奸民汤莘与为首的葛成等八人严究正法,其他参加者俱免追究。传说葛成被判处死刑后,遇赦得出。
  江西民变 一六○一年三月,江西巡抚夏良心上言:“税使潘相欲开(广信)铜塘禁山,遣陆太等召商于上饶,上饶民群聚,欲杀太,知县李鸿佯言收太于禁,太乃得免。”(《神宗实录》卷三五七)
  九月,浮梁县景德镇民万余人愤恨潘相爪牙王四横行不法,焚烧了御器厂的厂房,并声言欲杀潘相。署浮梁县印、饶州府通判陈奇可力行晓谕,才得散去。次年三月,江西巡抚夏良心上疏,请求停止广信铜塘山潘相所主持的采木之事,神宗不理。不久之后,上饶民鼓譟殴打潘相的爪牙陆太等人,几致于死。
  辽东民变 和兵变一五九九年,内监高淮被派往辽东开矿征税,比至开原就有严刑激变的记事。第二年委官廖国泰虐民激变,高淮诬逮诸生数十人。一六○八年四月,前屯卫军因高淮扣除月粮及其他勒索,并且身受鞭打凌虐,遂各穿戴盔甲,齐赴教场,放炮歃血起事。参与起事者合营男妇数万人(一作数千人),声言要杀死高淮除害。后来由于一个参将的再四泣留,才还营。六月,由于高淮及其爪牙的迫害和敲诈勒索,锦州、松山军继前屯卫军之后又举行兵变。
  云南民变和兵变 一五九九年,内监杨荣奉派来滇开矿收税。一六○三年三月腾越州居民不堪遭受杨荣的欺压,相率烧税厂,杀委官张安民。万历三十四年(一六○六年)正月,杨荣因操捕指挥樊明高(一作樊高明)后期,捕至私第,榜掠数十。不久,又因向管堡指挥贺瑞凤取马四十匹,不敷其数,将他拘捕。流言将尽捕六卫印操诸员。指挥贺世勋、韩光大等,遂与军民数千人(一作冤民万人)焚烧杨荣的住处,杀死杨荣,投尸火中。杨党二百余人也被杀死。神宗得知此事,欲逮问地方官员,经大学士沈鲤力争,只诛贺世勋等人结案。
  上述几次民变和兵变之外,一些规模较小的民变也还时有发生。一五九九年南直隶仪真税监暨禄的委官马承恩因抽税而激变。一六○○年广东矿监李凤及其爪牙激起新会县的民变。山西蔚州民毕扩等殴伤太监王虎的参随王守富。一六○三年,广昌县民烧毁了太监王虎的生祠,并延烧银厂。同年,北直隶有北京西山窑户之变。一六○四年有易州矿徒之变。
  综观这一时期各地反对矿监税使的民变和兵变,参加的人员,包括城镇中的工商业者、手工工人、小商贩、诸生、举人,以及其他城市居民,还有士兵和军官。地方官员参加民变者不多,但常以某种方式对民变给予一定的支持或同情。矿监税使的掠夺遭到近乎全民的反对,难以照旧实行了。
四、矿税征解改制
  矿监税使派出后的约十年间,为皇室掠取了巨大的财富。但面对着此仆彼起的民众的反抗,神宗也终于不得不做出退让和妥协,对原来的掠夺方法做一些改变。一六○五年以后,陆续对有关制度作了如下的改动。
  停矿——一六○五年十二月,神宗诏谕户、工二部:“朕以频年天象示警,心常兢惕,责己省衍,不遑宁处……其开矿抽税,原为济助大工,不忍加派小民,采征天地自然之利。今开矿年久,各差内外官俱奏出砂微细,朕念得不偿费,都着停免。若有现在矿银,就着矿差内外官员一并解进,驰驿回京,原衙门应役。凡有矿洞,悉令各该地方官封闭培筑,不许私自擅开,务完地脉灵气。”(《神宗实录》卷四一六)
  分税——即将榷税所得,分成两份,一归宫廷内库,一归户、工二部主管的国库。诏谕说:“其各省直税课,俱着本处有司照旧征,解税监一半,并土产解进内库,以济进赐供应之用,一半解送该部(按指户、工二部),以助各项工费之资,有余以济京边之用。”(《神宗实录》卷四一六)
  分解——分税后,税务征收统由地方官府掌理,税银的解送,进内库者由税监负责,进国库者由地方官府掌管。《明史·李汝华传》记:“三十三年十二月诏四方税务尽领于有司,以其半输税监,进内府,半输户部。独江西潘相(税监)勒有司悉由己输。汝华极论相违诏。帝竟如相议,且准行之四方。”据此,送内库和国库的税收仍由税监输送。税务征收在江西地区也仍由税监管理。
  但在全国范围内,地方有司统征税收,已作为一种制度规定,从而消减了税使横征的弊病。
  限制委官——各地中使随带的委官和役使人员,仗势横行,为害甚大。一六○五年十二月的诏书中明确指出:“其各处奏带员役,只着押解催催钱粮,行文差用,不许私设关津,指称委官,容令地方棍徒,肆行攘夺,致民生不安,商旅不行,反亏国家正课。”(《神宗实录》卷四一六)
  减税——一六○五年以后,一些省区的税额有所减轻。如一六○六年二月,山东巡抚黄克缵要求将山东六府之税由六万两减至五万五千两,获准实行。一六一四年三月,神宗谕:“各省额进税课,准以每年所征三分,量减一分……其二分照旧征收分解进用,接济急需。”(《神宗实录》卷五一八)这是一次遍及全国的大幅度减税。
  留用——一六○五年以后,各地准留税银用于赈济灾荒。一六○八年准留仪真税银,一六○九年准留北直、河南、山陕税银。一六一○年准留福建四川税银,以赈灾荒。一六一七年,江西水灾,准留二监额税银二万两赈济。次年,以广东水涝灾伤,准将四十五年解部税银留赈。应解税银,也间或准当地留用于军费。一六○九年,辽东税银准留充本镇饷,一六一九年,以天津、通州、江西、四川、广西一年税银尽充军费。
  停遣中使——矿监税使亡故或撤回北京之后,不再派遣太监接替,其原管事宜交附近税监代管。矿监税使虽然尚未全部撤离,有此规定,即可逐渐减少。
  神宗对矿税制度作了上述的改革,中使权限受到限制,有助于增加国家的税收,减轻民众的危害。但中使继续留在各地,仍可恃势虐民,依然是一大祸害。
(二)官僚倾轧与朋党之争
  万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以来,明王朝面临边境内外的多次战争,神宗亲揽大权而又怠于听政,耽于搜括靡费,朝中阁部科道诸臣,相互结纳又相互攻讦,形成一片混战。明末有人评论说:“其始天子静摄,听臣工群类之自战而不为之理,所谓鼠斗穴中,将勇者胜耳。故其时其血玄黄,时胜时败”(《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引明末国子祭酒倪元潞语)。臣僚互斗,胜败无准,因为他们之间多是权力之争或意气之争,进而党同伐异,结为朋党,并无多少原则性的是非可言。矿监税使之为害,曾遭到朝官们近乎一致的反对,少有争议。他们的争端,并非关系国计民生的大政,而往往是凭借细事,小题大作,以至无事生非。臣僚间相互攻击又相互报复,朝政日益陷于昏乱之中。
  明太祖时即立有官员考察制度。初为三年,后改十年一考。孝宗弘治十四年(一五○一年),定为六年一考。武宗正德四年己巳年(一五○九年)起,规定巳年与亥年为考察之年。朝廷京官的考察,简称为京察,又称内计。外官考察称为外察,又称外计。朝官四品以上京察后,或升或黜,由皇帝亲自裁决。神宗怠于政事,对官员的升黜,不免为廷臣言论所左右,或者任情用事,轻易裁处。臣僚乘机构私毁誉,平时积累的恩怨都在京察中暴露出来。相互对立的官员,则在京察中,结援同党,与对手一决胜负。万历二十一年(一五九三年)癸已京察以后的四次京察,大都演为群臣的大搏斗,一批又一批的大臣被罢免,一再掀起轩然大波。
一、阁部之争与癸巳京察
  明制,吏部居六部之首,掌理官员选授封勋考课,直接向皇帝负责,权位特重。内阁诸臣以尚书衔兼殿阁大学士,协理朝政,与前朝宰相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不领铨选(《万历野获编》卷七)。万历以前,阁臣兼领吏部,只是偶然出现的特例。神宗以冲年即位,张居正独揽朝政,吏部遂受命于内阁首辅。张居正死后,神宗亲政,削弱内阁,但吏部尚书杨巍遇事仍请命于阁臣。万历十八年(一五九○年)户部尚书宋壎改任吏部,遂力求摆脱内阁的控制,恢复吏部的权位。《明史·宋壎传》说他“绝请寄,奖廉抑贪,罪黠吏百余人,于执政(内阁)一无所关白。”《明史·陆光祖传》说:“时部权为内阁所夺,壎力矫之”。次年,宋壎卒于官。继任吏部尚书_陆光祖继承其志,对首辅申时行不予理会。旧例,吏部尚书与阁臣在途中相遇,不避让。以后内阁权重,吏部尚书须引避。陆光祖据理力争,遂又恢复旧例,以提高吏部的地位。万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原南京吏部尚书继任京师吏部。《明史·孙鑨传》说:“自宋壎及光祖为政,权始归部,至鑨,守益坚”。首辅申时行于万历十九年三月致仕,继任首辅王家屏也于一年后致仕。原以礼部右侍郎引归的张位被起用入阁。二十一年(一五九三年)正月,阁臣王锡爵归省还朝,继为首辅。内阁大学士共三人:王、张与赵志皋(万历十九年九月以礼部尚书入阁)。《明史·张位传》说:“时黜陟权尽还吏部,政府(内阁)不得侵挠,位深憾之”。张位建议把原来由吏部廷推大臣,改为九卿各举一人类奏,由皇帝裁用。得神宗诏准。内阁与吏部的权力之争,仍在继续。
  这年(癸已年)三月,实行京察。例由吏部尚书孙钱主持其事。吏部考功郎中赵南星、左都御史李世达协理。这次京察,史称“秉公澄汰”,“无所徇私”。孙鑨的外甥吏部文选郎吕胤昌、赵南星的姻亲都给事中王三余,均被斥黜。阁臣赵志皋之弟也在被贬斥的官员之中。许多由阁臣任用的私人,也因不称职而被黜。前此的京察,对官员的去留,先告知阁臣,再上奏皇帝。孙鑨、赵南星等有意矫正此事,为吏部夺权,不经内阁,直接将察疏上奏神宗。首辅王锡爵原想有所庇护,察疏已上,无以为计。
  明制,京察之后,言官仍可纠弹没有被察议的官员,称为“拾遗”。言官劾论吏部稽勋司员外郎虞淳熙、兵部职方郎中杨于庭、主事袁黄,孙鑨为虞、杨说解,只黜袁黄。刑科给事中刘道隆迎合内阁,遂上疏劾奏吏部非体。孙鑨回奏说:“臣不忍以功为罪。若知其无罪,以科道之言而去之,昧心欺君,臣不能为”。神宗怒孙鑨不引罪自责,罚俸三月。内阁遂拟旨切责吏部专权结党。孙鑨愤而上疏自辩,说:“今以留二庶僚为专权,则无往非专矣。以留二京职为结党,则无往非党矣。”(《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辞官乞休。礼部署员外郎事陈泰来上长篇奏疏,说他历官四任,目睹四次京察,都没有像今春这样“旁咨博采,覈实称情,邪陷尽屏,贪墨必汰”。他在疏中直接揭露阁部之争,说:“今除奸祛蠹之功未偿,而以怜才为过。割情捐爱之义不称而以品评为私。科臣或有独见,阁臣得无微指耶?”又说吏部权归内阁,始自高拱兼摄(代领)部事和张居正专擅国政。今借拾遗处分,“将来必挈权以阿阁臣而后为不专权,必植党以附阁臣而后为不结党”(《神宗实录》卷二五八)。神宗将陈泰来降级,发往极边。孙鑨罢免,赵南星削籍。吏科都给事中史孟麟也称病归里。礼部郎中于孔兼、主事顾允成、国子助教薛敷教等上疏申救,被指为“朋谋乱“政”,各降三级,调外任。被言官弹劾的虞淳熙、杨于庭,罢职削籍。
  此次争论中,首辅王锡爵也上疏乞休,神宗手诏慰留,说:“朕因新春积火上升,两目疼痛。卿可即出,待朕火愈,召卿面商国事。”(《神宗实录》卷二五八)神宗将国事委付内阁,以王锡爵为首的阁臣在癸已京察中获得全胜,进而追究吏部官员。
  吏部右侍郎赵用贤素与王锡爵不和。孙鑨罢免后数月,赵用贤也被罢免。起因只是他的女儿出生三月时曾许配吴家,其后又退婚改嫁蒋氏。这原来只是家庭细事,却成为朝臣互攻的依据。吴家控讼赵用贤“论财逐婿”。赵用贤上疏自辩。王锡爵疏议“宜听用贤引疾”,遂被免职归里。户部郎中杨应宿力诋赵用贤,仍请治罪。都御史李世达力陈赵用贤无罪,杨应宿谄谀,遭到杨应宿等的反击。癸已京察中,李世达协助孙鑨,已为阁臣所不满。至此,获准致仕,吏部行人司行人(官名)高攀龙上疏指杨应宿谄谀阁臣。杨应宿上疏反击高攀龙。高攀龙又上疏说,大臣则孙鑨、李世达、赵用贤罢去,小臣则赵南星、陈泰来、顾允成、于孔兼等贬斥,为(皇上)圣德累不小。神宗将杨应宿、高攀龙俱贬官外调。
  次年(一五九四年)五月,王锡爵引疾致仕。廷推阁臣。吏部尚书陈有年推举被神宗罢免的前任首辅王家屏。神宗不纳,以礼部尚书、国史副总裁陈于陛与原任南京礼部尚书、国史副总裁沈一贯二人入阁。陈有年因请致仕。参预此事的吏部文选司郎中顾宪成也被削籍归里。都察院左都御史孙丕扬继任吏部尚书。
二、阁臣相攻与乙巳京察
  一六○五年(万历三十三年)乙巳京察上距癸巳已十二年。中经一五九九年(万历二十七年)己亥京察,似无多争斗。乙巳京察又成为历年积怨的大爆发。
  一五九四年十月,陈、沈二人入阁后,赵志皋为首辅,次为张位,合共四人。一五九六年十二月,陈于陛病死。一五九八年六月,张位落职闲住。十月,赵志皋养病家居。阁臣实际只有沈一贯一人。这种情形延续达三年之久,沈一贯独专内阁,为前此所少见。沈一贯原籍浙江鄞县,在任期间,浙江籍的官员多附丽门下,一时被指为“浙党”。一六○一年九月,赵志皋病死,沈一贯正式继任首辅,势须增选阁臣。神宗对大臣素来心存疑虑,更虑阁臣植党,因而不用在任官员,而在家居或已罢的人员中选用。河南归德人沈鲤,嘉靖时进士,神宗为太子时,曾任太子东宫讲官,即位后,为左赞善,累进礼部尚书。一五八八年,因与首辅申时行不和,被劾辞官,家居十余年,已六十一岁。被召以原官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继沈鲤为礼部尚书的朱赓,浙江山阴人,万历初年,曾以侍读为神宗侍讲官。任礼部尚书的次年,即以母丧去官家居,也被召以故官兼东阁大学士入阁。沈鲤为人耿直,遇事秉正不挠,颇有威望,因是神宗幼时的讲官,也颇受神宗的礼重。沈一贯长期专擅朝政,得神宗倚信,深虑沈鲤入阁夺其权位,多有戒备。沈鲤以师保老臣自居,对沈一贯也不肯屈从。沈一贯在朝有浙党旧臣为依恃,沈鲤则结纳礼部侍郎郭正域、左都御史温纯等人相助。二沈之间,渐形对立。
  一六○三年四月,楚王案起,两沈集团展开了公开的角斗。
  楚恭王朱英俭(朱元漳第六子楚昭王朱桢之后)生前有“废疾”,隆庆五年死,宫人胡氏双生遗腹二子,华奎、华壁。万历八年(一五八○年),华奎嗣楚王位,华壁封宣化工。一六○三年六月,有楚王府宗人中尉朱华越上疏告状,说华奎本是异姓之子,不当立。华奎向沈一贯行贿,使通政使沈子木,将此疏压置,不予上奏。但不久之后,华奎劾宗人之疏奏上。神宗令“部院看议”。郭正域以侍郎署礼部事,主张“敕抚按公勘”,沈一贯提出“亲王不当勘,但当体访”。神宗采郭正域议,敕下“公勘”;华奎又向郭正域行贿,请求不再追究,并称事后将以馈赠沈一贯者赠郭。郭正域严辞拒绝。
  抚按公勘的结果送到京城,都说事无佐证。公卿集议,意见不一,各写具一单。郭正域欲尽录诸人议,礼部左侍郎李廷机以辞太繁,摘要奏上。沈一贯遂使给事中杨应文、御史康丕扬,弹劾礼部“壅阏群议,不以实闻”。郭正域得沈鲤支持,上疏自辩,并揭发沈子本匿疏、沈一贯阻止公勘及受华奎贿赂等情状。沈一贯诬指郭正域“私庇华趆”。又使给事中姚文蔚等上疏攻击郭正域有意陷害楚王。左都御史温纯上疏弹劾姚文蔚,并指沈一贯。给事中钱梦皋又劾郭正域并及沈鲤。六月神宗传旨:“罢楚事勿按”,华趆坐诬告,降为庶人,禁锢凤阳。郭正域只好自请休致。此案原无据可查,二沈相争,沈鲤集团不能不陷于失败。
  一年半后的乙巳京察,旧案重提,两沈集团再次展开搏斗。这次京察始于万历三十三年(一六○五年)正月。吏部侍郎署尚书事杨时乔与左都御史温纯主持其事。沈一贯请改用兵部尚书萧大亨主持,遭到沈鲤的反对,未能获准。
  杨时乔与温纯在考察中极力铲除沈一贯的私人亲信,特别是以弹劾为职事的言官。给事中钱梦皋、钟兆斗及御史张似渠、于永清等,都在斥逐之内。考察的给事中评为“浮躁”者二人,评为“不及”者二人,御史评为“浮躁”者三人,评为“不及”者三人,评为“不谨”者一人。察疏奏上后,二月间,广东巡按御史林秉汉上疏条陈时事,重提楚案,称:“假王之说,未必全无影响,不一严勘,何以服诸宗之心?”钱梦皋乘机上疏,指林秉汉是侍郎郭正域的私人,并说他们被察,是当事大臣代郭正域驱除建白楚事之人,为楚事翻案。神宗轻信其说,将林秉汉降五级,调极边,说“钱梦皋尽职建言,忠义可嘉,著照旧供职”。(《神宗实录》卷四○六)杨时乔、温纯等呈上的察疏,留中不下。三月间,传谕吏部、都察院说:“今大察各官本内,科道两衙门不称职的甚繁,岂皆不肖。内必有徇私之弊。因忿恚以洩之者有之,因结党以去之者有之,欲竖权以挟人者有之,欲立威以制人者有之。不然,何乃如此,朕不能无疑”。(《神宗实录》卷四○七)杨时乔、温纯上疏陈辩,列举历次京察中被察科道官的数目,证明这次所察并不为多,但也不得不自承“圣谕严切,臣等无状”,请求罢免。四月,钱梦皋又提楚王事,请追夺郭正域侍郎职,并攻诋温纯,给事中、钟兆斗继续上疏劾温纯多赃。温纯被迫上疏求退,获准致仕。
  五月,候补南京兵部职方司郎中刘元珍抗疏弹劾沈一贯,说“一贯自秉政以来,比暱人,丛集奸慝,假至尊之权以售私,窃朝廷之恩以市德,罔上不忠,孰大于是!近见梦皋有疏,每以党加人,从古小人未有不以朋党之说先空善类者,所关治乱安危之机,非细故也。”六月,南京御史朱吾弼上疏论察典,继续指责沈一贯。七月,兵部主事庞时雍“直攻一贯欺罔者十,误国者十。”神宗将刘元珍、庞时雍革职为民,朱吾弼罚俸。但迫于物议,终于发下察疏。考察不称职而被留任者,也不得不自请罢免去官。
  乙巳京察之后,二沈之争仍在继续。沈一贯自京察以来,即称病闭门家居,但仍在家中草拟诏旨批答章奏,沈鲤极力说他不合规例。次年六月,南京吏科给事中陈嘉训、南京御史孙居相又交章、弹劾沈一贯奸贪。沈一贯上疏详辩,并再次请求辞官,说:“上如有意怜臣,则幸放臣,勿久留不决。”沈鲤也以年老,请求休致。七月,神宗诏降陈嘉训三级调外任,孙居相罚俸一年。
  同日罢免沈一贯、沈鲤,各赐路费,驰驿归里。
  沈一贯与沈鲤两大臣长期互斗,两败俱伤,同日罢官而去。内阁大臣又只剩下了朱赓一人。
三、朋党之争与辛亥京察
  神宗怠于朝政,又不愿为大臣所挟制,疑虑多重。因而阁部大臣出缺,常常久不选补,以至曹署常空。二沈去后,朱赓一人在阁,将近一年。一六○七年才补任礼部尚书李廷机、叶向高入阁。次年,朱赓病死。李廷机因被言官攻击,杜门养病,不再赴阁。内阁大臣又只有叶向高一人。这种局面又延续了五年之久。叶向高,福建福清人,进士出身,曾任南京礼部右侍郎,改任吏部。在任期间,曾上疏说:今天下必乱必危之道,盖有数端,“廊庙空虚一也;上下否隔二也;士大夫好胜喜争,三也;多藏厚积必有悖出之釁四也;凤声气习日趋日下莫可挽回,五也”。(《明史·叶向高传》)叶向高所说五大弊端,大体反映了当时昏乱的形势。“士大夫好胜喜争”,进而结为朋党,相互攻讦,更加重了朝政的昏乱!
  吏部文选司郎中顾宪成自一五九四年罢官后,在无锡故里家居。尔后,在无锡东林书院聚集文士讲学议政,被指为东林党人。东林书院原为宋代理学家杨时讲学之所,一六○四年重新修建落成。学人除首领顾宪成外,还有高攀龙、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及宪成弟允成等人。薛敷教年龄最长,曾是顾宪成、允成兄弟的教师。高攀龙与顾宪成是万历十六年的同年进士,同出赵南星门下。不难看出,他们都是癸巳京察阁部之争中被罢免的官员,而且多曾供职吏部,熟悉朝廷官员情况,因而得以讽议朝政,裁量人物。又因为他们多已罢官家居多年,与地主、商人、文士时有交往,熟悉乡里情事,往往能够反映民众的呼声,抨击朝政的积弊,因而在社会上博得清名。致仕的御史武进人钱一本也来东林讲学,罢官家居的赵南星则与东林相呼应。叶向高入阁后,顾宪成即写信给叶向高,说近日辅相“贤否混淆”,意在暗示李廷机出于沈一贯的浙党。一六○八年十月,叶向高奏准起用顾宪成为南京光禄少卿,顾宪成辞官不就,以保持令名,但不时干预政事。东林党渐由民间的议政集团变成参与政争的朋党。
  朝官中的文士也结为朋党,有宣党、崑党。宣党首领汤宾尹,宣城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一六○六年进为右春坊右中允,一六○九年为左春坊左谕德,署国子司业,顾天峻,崑山人,万历二十年进士,授编修,累迁至左谕德。汤宾尹和顾天峻都是翰林院编修,任太子东宫的文臣,却各自收召朋徒,干预时政《国榷》(卷八十一)。说“天峻高亢自得,宾尹淫污无行”,各自成一势力。东林以正人自诩,指他们为奸邪,两党则指东林为邪党。诸党之外,朝官与言官,北官与南官也各自结成大小不等的集团。是己非人,互攻不止。
  阁臣李廷机晋江人,沈一贯在阁时,曾为吏部左侍郎,后代郭正域署理部事。处事公正,尤以廉洁著称,但不免偏愎固执。李廷机入阁后,一六○七年六月,工科给事中云南宁州人王元翰等言官,上疏诬告李廷机受贿,辇金载玉,以图中伤。神宗诏责王元翰“呶呶求胜不已,疑君诬人,莫此为甚”(《国榷》卷八十),罚俸半年。王元翰曾请起用顾宪成等被罢免的官员,不报。宣党汤宾尹的门人、给事中王绍徽请王元翰扬誉汤宾尹,被元翰拒绝。一六○九年二月,王绍徽指使御史郑继芳诬指王元翰“盗库金,克商人货,奸赃数十万”。王元翰上疏自辨,并对郑继芳进行反击。王绍徽与同党刘文炳、刘国缙等连上十余疏攻击王元翰。南京给事中金士衡、御史刘兰等合词申救。阁臣叶向高请尽下诸疏,敕部院评曲直。神宗置此事不理。郑继芳不待神宗诏下,即遣人围守王元翰家。王元翰愤而尽出筐箧,置于国门,让吏士简括,痛哭辞朝,成为轰动一时的奇闻。六月,以擅离职守,降为刑部检校。
  数月之后,又因淮抚李三才的擢用,掀起了一场纷争。李三才,顺天通州人。万历二年进士。一五九九年,以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诸府。抚淮十三年,结交遍天下,与顾宪成也有交往。一六○四年八月,顾宪成曾专程赴淮安,与李三才议论政事;一六○七年七144月,李三才曾上疏请用“废弃”,意在荐用顾宪成等人。李三才居官颇有成绩,被誉为大才,但为人好用机权,顾宪成曾见他用财如流水,也显有贪贿。
  万历三十六年(一六○九年)正月,李三才加户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衔。浙党官员谋划弹劾,并借此事力斥东林,因为劾李,“则东林必救,可布一网打尽之局”。这年十二月,沈一贯的亲戚、工部郎中邵辅忠(浙江定海人),参论李三才“大奸似忠,大诈似直,而为贪险假横之人”。次年正月,浙江道御史徐兆魁继续上疏劾论。李三才上四疏力辨,并请休致。给事中马从龙、御史董兆舒等相继上疏为李三才辨。大学士叶向高上言:李三才已“杜门待罪”,为漕政计,应速定去留。神宗不答。御史刘国缙、乔应甲,给事中王绍徽、徐绍吉、周永春、姚宗文等,又连章弹劾李三才,给事中胡忻、曹于汴等,则交章论救。言官争论,数月不止。这时,顾宪成写信给叶向高和吏部尚书孙丕扬,力称李三才廉能,为其排解。李三才的友人御史吴亮,即将顾宪成的两信附传于邪报之中,言官见而大哗。乔应甲又上两疏,列举李三才十贪五奸,极力攻讦。李三才被迫疏请罢免,疏至十五上。久不得命,遂自引去。次年(一六一一年)二月,被正式罢免。
  三月,举行辛亥京察(万历三十九年辛亥)。主持者是吏部尚书孙丕扬、侍郎萧云举及副都御史许弘纲。陕西高平人孙丕扬在癸已京察后任吏部尚书,两年后罢去。自一六○四年以来,吏部尚书即由左侍郎杨时乔代署,空缺至五年之久。一六○八年,神宗再次起用孙丕扬。辛亥京察时,他已是年届八十的老臣。言官中御史徐兆魁、乔应甲、刘国缙、郑继芳,给事中王绍徽、朱一桂、姚宗文、徐绍吉、周永春等已在策划倾覆东林。有人向孙丕扬建策,散发访单,咨询是非,以便掀起党争,指东林为朋党予以钩察。吏部右御郎王图发觉其事,急吉丕扬制止。王图,陕西耀州人,反对者曾指他与孙丕扬是秦党。王绍徽向王图极力称誉其师汤宾尹,并说言官中的南党,将要排陷汤宾尹和王图,请早为戒备,意在迥护汤宾尹,被王图严词拒绝。当时已晋为国子祭酒的汤宾尹遂与王绍徽设计,令御史金明时弹劾王图之子宝坻知县王淑抃“赃私巨万”,又说王图将在京察拾遗时倾覆其兄保定巡抚王国。王图兄弟抗章力辩,其事乃止。
  多年以来,言官弹劾朝官,略无虚日。言官中也结为南党和北党,互相攻击。明制,朝官一经言官弹劾,不论虚实,即须先上疏辞官,弹劾不当,再由皇帝慰留。因而,言官得以任意弹劾,以遂其私,朝官也结纳言官,以攻击对手。六年一次的京察,由吏部主持,言官也在被察之列,因而成为清查言官优劣,驱逐劣官的难得的时机。孙丕扬老谋深算,在阁臣叶向高的支持下,阁部一致,着重于驱逐党魁,纠察言官。
  察疏奏上,宣党汤宾尹、崑党顾天峻,故御史康丕扬、徐大化,故给事中钟兆斗、陈治则、宋一韩、姚文蔚,主事郑振先、张嘉言以及现任御史刘国缙等都被察纠,给事中王绍徽、御史乔应甲依年例转外任。礼部主事丁元荐,恐察疏不下,又上疏揭发良党、宣党。言官朱一桂、郑继芳、周永春、徐兆魁、姚宗文等想乘机动摇察疏,于是争相攻击丁元荐。丁元荐因而去官归乡。但这时内阁,叶向高独相,内援京察,察疏终于在五月间诏准下发,被纠察的诸人均被罢免出朝。孙丕扬主察,获得胜利。东林党人也由此避免了被钩察的危机。
  辛亥京察之后,朝臣交攻,仍在继续。察疏发下前,京畿道御史徐兆魁曾上疏直攻东林,说:“今年察典,尽趋东林”,“东林所至,倾动一时,能使南北交攻,角胜党附”(《国榷》卷八十一),又指称顾宪成受贿,但无左验。光禄丞吴炯疏辨,说“宪成贻书救三才,诚为出位,臣尝咎之,宪成亦自悔。今宪成被诬,天下将以讲学为戒”。神宗置之不问。
  曾同王元翰一起攻击李廷机的给事中胡忻等人又弹劾户部尚书赵世卿,说他当年在楚案争论中,力言楚王非伪,与沈一贯议合,因而怀疑他是沈党。赵世卿为官颇有政绩,屡谏革除弊政,激切反对矿监税使,史称他“素励清操,当官尽职。”(《明史·赵世卿传》)被劾后愤而闭门辞官。上章十余次,神宗不予处理。一六一一年十月,不待诏下,自乘柴车去官归里。清乾隆帝在《资治通鉴三编发明》中论此事说:“楚宗事至是几十年矣,而廷臣犹以世卿右王之故,相继论劾,借端攻击,报复相寻,朝事已不可问”。乾隆帝不拘党人正邪之论,洞察朋党相攻之害,所论是恰当的。
  阁部大臣,长久缺员。京察后,科道官也有待补任。神宗长期拖延,不予选任,朝政渐形阻滞。阁臣叶向高上疏,激切陈言,说:“今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只存其二”,“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长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吏部尚书孙丕扬,先后推荐沈鲤、郭正域、顾宪成、赵南星、高攀龙等人及原御史钱一本等被罢免的旧官。神宗俱不理。一六一二年二月,孙丕扬以年老自请致仕归里。五月,顾宪成在家中病死。
  叶向高先后上疏百余次,请补阁臣。一六一三年九月,命吏部左侍郎方从哲、前吏部左侍郎吴道南入阁,次年八月,叶向高致仕,方从哲为首辅。
四、丁巳京察
  万历四十五年(一六一七年)丁巳京察是神宗朝最后一次,三年后神宗病死。
  辛亥京察后,科道言官依籍贯不同,又形成齐、楚、浙三党,权势渐盛,进而得以左右朝官,排斥异己。不附者即群起弹劾,借端寻衅,指为东林一党。一六一三年十二月,户部主事李朴曾上书,激切揭露齐、楚、浙党“深结戚畹近侍,威制大僚;日事请寄、广纳赂遗;亵衣小车,邀游市肆,狎比娼优;或就饮商贾之家,流连山人之室;身则鬼蜮,反诬他人”;“百人合为一心,以挤排善类。”又说:“乃攻东林者,今日指为乱政,明日目为擅权,不知东林居何室?操何柄?在朝列言路者,反谓无权,而林下投闲杜门乐道者,反谓有权,此不可欺三尺竖子,而乃以欺陛下哉!”李朴最后说“望俯察臣言,立赐威断,先斩臣以谢诸奸,然后斩诸好以谢天下”。(《明史·李朴传》)神宗责李朴“出位妄言”,部议降三级调外任。
  丁巳京察,由吏部尚书郑继之、刑部尚书兼署都察院事李鋕主持。楚人郑继之已年逾八十,遇事即听从于楚党,李鋕得到浙党的支持。佐理人员给事中徐绍吉依附于楚党,御史韩浚原属齐党。这次京察于是演为三党言官对辛亥京察以来异己者的报复。辛亥京察时揭发崑党、宣党的札部主事丁元荐,原已家居,这时又以“不谨”削籍。李朴也被定为“不谨”,落职。曾经力攻汤宾尹的御史王时熙被纠为“浮躁”。御史孙居相,曾先后弹劾过沈一贯、汤宾尹,与三党相抗,京察中以年例外转。刑部主事王之寀因曾与韩浚不和,也在京察中被罢免。其后,熹宗天启时御史蒋允仪追论丁巳京察说:“当日八法之处分,台省之例转,大僚之拾遗,黑白颠倒,私意横行。”“于是方从哲独居政府,元(音齐)诗教、赵兴邦等分部要津。”(《明史·蒋允仪传》)
  丁巳京察后,三党权势更盛。他们的主要人物是:
  齐党给事中元诗教、周永春,御史韩浚;楚党给事中官应震、吴亮嗣;浙党给事中姚允文、御史刘廷元。给事中赵兴邦等与之呼应。退职的汤宾尹仍在幕后操纵。(《明史·夏嘉遇传》)亓诗教是方从哲的门生,为三党的总首领,渐与楚、浙两党矛盾。一六一九年,礼部主事华亭人夏嘉遇连疏力攻亓诗教等,浙人御史唐世济、董元儒助嘉遇。朋党之争,愈演愈烈。
(三)明廷虚匠与农民起义
一、明廷的兵虚财匮
  皇室侈靡无度,群臣倾轧不止,明朝走上了衰朽的道路。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晚明上层社会竞为奢侈,形成一时的风气。随之而来的则是官员们的贪污受贿,多方掠取。神宗一朝,贪贿案件,史不绝书。重大案件,贪赃至数十万两,一次行贿即可有数万以至十数万两。馈赠珍奇,请托送礼,更为官场所习见。神宗曾在一个诏书中斥责地方官员:“供张僭侈,费用浩繁,岁时庆贺之仪,不胜奔走。廪饩常供之外,复多馈遗。司道官又借视听于窝访,取私费于官库。以致贪官污吏,有恃无忌。”(《神宗实录》卷三一二)诏书说明:神宗对弥漫各地的贪风,并非无所觉察,但皇室费用浩繁,中使四出掠取,上行下效,也助长了地方上的贪风。神宗只知责150人,不知责己,上下相蒙,充斥上下的贪官污吏,依然有恃无忌。
  皇室靡费掠取,官员贪污成风,带来两方面的后果。一是各级军官相效贪贿,军兵日趋衰弱,一是朝廷财政匮乏,国用难支。神宗在位长达四十八年。即位之初,任用张居正以富国强兵的理想、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却铸成了兵虚财匮的败局。
  军兵衰朽 神宗朝的军兵,在几次作战中曾经显示出足以克敌制胜的作战能力。但随着军队中腐败现象的滋长,到神宗晚年,军政日益昏暗,战斗力也随之锐减。
  虚报战功——早在一五八三年,御史魏允贞就曾指责辽东战功奏报失真。一五九八年,吏科给事中刘道亨上奏,防御蒙古的边官,务以捣巢见奇。捣巢获首功,一则报十,十者报百。虚报战功即晋阶升官,因而军官数量大增。万历十九年(一五九一年)闰三月户部奏称:“辽东近日用兵以来,假称捷报,冒功授官者甚多,在蓟镇一边分为四镇,一镇又分三路,设官比原额几二十倍。”(《神宗实录》卷二三四)
  冒领粮饷——士兵逃跑或死亡,军官不上报,仍以空名支饷。上下串通,瓜分月粮。如庄浪参将杨定国,任职九年,与其部下的中军千、把总等下级军官,冒支军粮,每年约二千石。
  贿赂公行——军官因接受贿赂而被惩处,屡见不鲜。未被揭露者更为普遍。贿赂公行不能不严重影响军法号令的执行。一六○九年十一月,兵部奏称:“将之号令而不能行于偏裨,则国之赏罚亦渐不能行于将帅也,皆缘寡廉债帅责问贽馈,以致节制之陵夷,文吏亦得因而掣时之。”神宗说:“近来交际恣滥,岂但大将受偏裨贽馈,即文官亦受将领贽馈。弊端不革,法安得行。”(《神宗实录》卷四六四)
  克剥士兵——军官对士兵恣意克剥,诸如克扣军饷,侵占屯田,差遣役使等皆是。军官擅自差遣役使,为害尤大。一六一二年御史刘廷元指出,京营的三大营,“自副参游佐,下至千把总,共五百八十八员,即一把总月役军四十八名矣,其他侵占当不下三、四万人”。(《神宗实录》卷五○三)次年正月,兵部尚书黄嘉善也指出,“镇臣路将有占(役)数百名,少亦不下百名者”。(《神宗实录》卷五七八)军官们还经常把士兵借给地方官员役使。如蓟镇过往官员,经常由当地军兵供役,“马供递送,军役扛抬”,“以致应付日烦,军疲马瘦”。(《神宗实录》卷三八七)京城太监占役士兵的现象也极为严重。一五九二年九月,礼科给事中马邦良等揭露:东安等门官军四百余名,宦官占役将近十分之九。万历四十六年(一六一八年)闰四月,戎政尚书薛三才说,京城“十六门原额军六千八百余名,每门分上下二班,领以指挥、千百户,而总隶于后府、兵部。不知起自何年,此外添差内监提督,逐门占役至四千三百三十二名”。(同上,卷五六九)
  兵力虚弱——军队的腐败不能不导致兵力的削弱。主要表现是:(一)疏于训练。一六一五年二月,巡视京营的礼科给事中姚永济等上疏说:“今春光入暮,开操无期,将不习军,军不习阵。弱者矢无簇,枪无头,刀剑尽成班锈,志气日就委靡。间得强有力者,又以骛不肖之心,用之酗酒行泼,劫杀为邪……一旦有事,岂能以不教之军战哉!”(《神宗实录》卷二五九)(二)兵员减少。保卫京城的中都、河南、山东京操班军,多有具其名而无其人。士兵输钱给领班之官“包折”,便可家居。“军便于家居,官便于厚利,稍出其金,以为雇点之资,上下各以文具相欺”。(同上,卷四九六)(三)士兵贫困。一六一○年宣府巡抚都御史薛三才奏报宣镇士兵情况说:“诸军粮饱,月不过数钱,八口之家,率皆仰给。饷不时至,未免称贷而食。又不足,则草料、布花质钱于债家,银未入手,子钱已去其大半。欲冀士饱马腾,容可得乎!”(同上,卷四七六)
  以上种种说明,此时的军兵,包括京营与边军,都已日益衰朽,不再是往日克敌制胜的强兵。如神宗所说:“兵数虽多,堪战者少。”但军费开支却日渐增加。九边年例,嘉靖末年约二百五十万两,万历三十六年(一六○八年)激增到四百九十余万,此后每年也都在四百万左右。…一六○九年,兵部请削减皇室的靡费,以充军需,说:“何惜捐大内朽蠹之财,以安宗社。”福建巡抚金学曾上言,“至商税原系饷额,若归之内帑则饷不得有。若仍之饷额则课不能充。所当恳请特留,以给兵需”。(《神宗实录》卷四五九)辽东巡抚熊廷弼请为封疆计,早发内帮。神宗俱不听。
  财政匮乏 神宗在位的最后十多年间,军费开支激增,皇室靡费不减。由于官员上下贪污,税使掠夺以及豪强欺隐赋税,朝廷的税收却是有减无增。明廷的财政,不能不日益匮乏。户部太仓库、工部节慎库以及太仆寺、光禄寺的库藏,大体反映了当时的财政状况。
  户部太仓库——英宗时始设户部太仓库,贮藏各地折银交纳的各种税银,供应军官俸禄和皇帝御用,称金花银。神宗即位,历朝积蓄银两,存于老库,共二百万两,另有窖房银四百万两。神宗即位以来的十余年间,续有积存三百余万两,收藏在日常出纳的外库。积蓄总量约可供两年支出。神宗亲政后,连年入不敷出,渐用积蓄。一五八六年八月,外库余银只余四十六万余两。九月,又减至三十万。到次年三月,除老库、窖房外,只余银九万两。外库余银用尽,遂又动用窖房银。一五九九年,外库与窖房都已一空如洗,仅存老库二百万两。次年四月,借用老库银五十万分发积欠的各边镇额饷。到一六○八年,户部太仓库就只有老库贮银八万两。一六○九年,兵部上言“虽知饷之当处,无奈计穷,以天下之大,仅太仓八万两”。(《神宗实录》卷四五九)库藏空虚,边地军饷不能按时发放。一六○八年,九边额欠一百二十万两。一六一一年欠饷至二百五十万两。一六一六年积欠军饷总计达五百万两。
  工部节慎库——用以贮存工部料价的节慎库也渐匮乏。乾清宫与坤宁宫被焚后,一五九六年即着手兴建,费用浩繁。一六○○年二月,工部尚书杨一魁上疏说:“今见贮节慎库者,合四司(工部所属营饍、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止七、八万两,而浩大未竟之工程,急切应需之造办,监局年例之钱粮,又若库房、若城垣、若坟工,种种并集,一时之费约用八十余万两,即罄竭积贮,未当十分之一。”(《神宗实录》卷三四四)两宫建成后,又接连修建陵寝、宫内花园台榭。一六○三年,又动工兴修被焚的三大殿,坐派湖广采办楠杉大木,合银四百二十万两。贵州采木,价银一百余万两,湖广、贵州、四川三省所派三殿木植大工钱粮至九百六十余万两。一六○五年十一月,内阁大学士朱赓慨叹说:“两宫经始,节慎库尚百十万金,今罄然无分毫之蓄。”(同上,卷四一五)
  太仆寺库——太仆寺库岁入马价、草料、籽粒等银约六十万两,岁出各边年例约四十万,赏赉修筑诸费约二、三万,每年原可剩银二十万,备买马之用。太仆寺逐年皆有积存,神宗即位时,前朝积累,多至一千万两。神宗亲政后,内廷靡费每由户、工二部挪用太仆寺库银弥补。军费不足,也向太仆寺库挪借。以至库藏渐被耗费。一六○二年九月,太仆寺署印少卿连标上疏指出:嘉靖、隆庆年间太仆寺库存银达一千万两,“选来国家多事,借讨纷纷,户工二部动去八百七十余万,见存库者仅一百万有奇”。(《神宗实录》卷三七六)一六○七年八月,太仆寺少卿李思孝上疏说:“臣稽往牒,在嘉、隆间旧库积至一千余万,盛矣。迫万历十八年,西征哱、刘,借一百六十万;东征倭,借五百六十余万。二十七年为边饷借五十万,又为征播借三十三万。三十一年,又为边饷动老库二十一万、马价三十万。三十二年,又以年例借三十五万余。先是二十九年,以边饷不给,顿借百万。前后所借在计部者已九百八十三万矣。而二十九年,工部以大婚大礼借三十五万,三十一年,光禄寺以年例借二万,又借三十七万。今老库见存者二十七万耳。而东西两库每年所解,仅可以供各边年例之用,况重以各边功次赏赉,亦取于此。”(同上,卷四三七)到一六一七年十一月,太仆寺库老库仅余八万两。太仆寺库存银,原用以购买马匹以供军需,库藏空竭,军马也难以为计了。
  光禄寺库——神宗即位之初,光禄寺库有前朝节余银两一百一十多万。一五八七年十二月,只剩下四万四千余两。次年三月,至于内供取用不敷。一六○一年,光禄寺因库藏已空,为供应皇帝膳食,两次共借户部银约三万余两。
  以上太仓库等四库贮藏税银至晚到万历四十年(一六一二年),便已先后空虚。各地的税粮,主要是东南地区的粮米,由大运河运至京师,分储于北京、通州二地的粮仓,京仓五十六,通仓十六,分别供应京师军匠在官人等需用。万历初年,二仓储粮甚富。一五八三年十二月统计,京、通二仓实存粮共一千八百一十八万五千四百石有奇,每年军匠在官人等实支本色米二百二十万石。京仓积米足支八、九年。但一六○二年九月,京仓实在之数只有四百四十八万余石,仅够二年支用。
二、前仆后继的农民起义
  皇室、贵族和各级官员,日益贪婪奢侈,广大农民则遭受越来越多的剥夺,日渐陷入极端贫困的境地。
  明廷财政匾乏,便不断加派赋税,剥夺农民。早自一五八六年,阁臣申时行即奏称:“比年以来,渐有加派。有因事而增者,若户部草料之类是也。有用不足而增者,若工部大炭之类是也。方今财绌民劳,惟正之供尚不能继,额外之派又何以堪!”(《神宗实录》卷一七二)此后,朝鲜之战曾有加派,平播州之乱又有加派。一五九九年,全国赋额比二十年前增加了十分之四。一六○一年,“按丁增调,践亩加租”(同上,卷三五九),比二十年前增加了将近一倍。
  一条鞭法推行后,州县征税已有定额。但地方官吏往往在定额之外,重复征收。一五八七年,神宗诏谕中就指出:“各处编审粮差,于条鞭之外,重派里甲、系有司任情扰害小民。”(同上,卷一八七)一六○一年广东巡按李时华奏报广东的情形说:“禁网常疎,吏奸法弊。条鞭之后,仍用甲首,均平所编,尽入私橐。上下相蒙,恬不为怪。”(同上,卷三六五)征税之外,又加收所谓“耗羡”。一六一三年北直隶、河南、山东等处州县粮羡多至十取二、三。一六一八年十一月,御史房壮丽指陈:“官府借口验封,加收火耗,至一钱二钱,屡经严禁不遵。”(同上,卷五七六)
  官府的赋税,依据一条鞭法的规定,本应依据田地的占有和人丁数分担。但是,占有数干顷以至上万顷田地的皇室、贵族、官员可依据“优免”的规定,任意扩大优免范围,逃避赋税。地方豪强也以“诡推”(诡称田已卖出)、“洒派”(税额分散于他户)等等办法,把应纳的赋税转嫁给广大民户。受害最大的还是穷苦的农民。
  随着土地兼并的盛行,早已有一批又一批的农民被迫失去土地,沦为佃仆和流民。仅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在不断加派的赋税重压下,也不得不失去田地,背井离乡。如遇水旱灾荒,更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陷于极其悲惨的境地。一五九二年,陕西频年荒旱,农民流亡多至十分之七。一五九三年,河南卫辉获嘉县,因路居冲要,差役浩繁,加以瘟疫流行,农民流亡过半。一五九七年,刑部左侍郎吕坤上疏,说他“久历外任,熟知民艰”,他所见山东、山西、陕西各地农村的状况是:官仓空而库竭,民十室而九空。冬无破絮者有一半,一天只吃一餐者也有一半。破屋颓墙,风雨不蔽。流民未回乡 井,弃地多荒。可是,存者还要代去者赔交税银,生者更为死者顶役。(参见《去伪斋集》卷一)一六○一年,吏部尚书李戴上疏说:几年来,连续灾荒。陕西、山西首先受灾,农民吃土块求生。接着是河南受灾,农民吃雁粪过活。山东、江南、湖北以至京畿,也相续受灾。“老弱填委沟壑,壮者展转就食”。(《明经世文编》卷四四○)
  自一五八六年以来,一些地区不堪重压的农民,即相继举行武装起义,展开拼死的搏斗。随着明廷掠夺的加重,各个地区的农民起义,风起云涌,不断冲击着明廷的腐朽统治。
  滑县饥民起义——一五八六年七月,河南滑县人车宗孔、王安等,因旱灾缺粮,向有麦数万斜的富商赵国英、张学书等借贷,遭到拒绝。车宗孔等聚集饥民上千人起而夺麦。官府前来镇压,饥民转展于淇县、汲县一带,与官兵发生激战,王安、车宗孔先后被俘。
  陕甘回民起义——居住在陕甘宁交界处的回族人民约五百人,在一五八六年发动了起义。起义者流动于泾州、灵台、麟游、永寿、三水、淳化、耀州、白水等地,反抗官军,英勇作战。沿途汉族人民也陆续参加起义。起义军给予官府以沉重打击。次年,被镇压失败。
  太湖农民起义——一五八八年,农民殷应采等利用太湖“港读纵横,芦苇蓊翳”的条件,在太湖起义。起义者略取附近富室的财产,多次与前来镇压的官军激战,三吴戒严。随后,遭到官军的残酷镇压而失败。
  梅堂、刘汝国起义——一五八八年,蕲黄农民梅堂起义,“匠人”刘汝国(又名刘少溪)前来参加。梅堂在宿松古车岭被官府逮捕,刘汝国逃脱,继续领导起义者作战,自称顺天安民王。树立旗帜,上写铲富济贫替天元帅。起义军出没于英山、潜山、太湖、宿松、蕲州、黄梅、广济之间,在各处没收富豪谷米财产,招徕饥民就食,从者数万人。官府派人招降,刘汝国回信说:“豪家不法,吾取其财以济贫,此替天行道。”起义者多次打败前来镇压的官军,明安庆指挥陈越及蕲州州判陈策败死。安庆、宿松诸府县的地方官,慑于起义军的压力,纷纷借故离任而去。一五八九年二月,明廷命应天巡抚周继、湖广巡抚邵陛、江西巡抚庄国祯、提督操江王用汲等大员,督率领属,协力剿捕。起义失败,刘汝国被俘,在安庆被杀。
  柯守岳起义——福建莆田广业里,方圆一百二十里,重冈迭阜,深峻迂回,便于起义活动。一五八九年,在这里开山而耕的农民柯守岳因岁饥民流,发动起义。自号游天王,下设队长、中将军、东方将、旗首等职。多次与官军作战,当年失败。
  李圆朗起义——广东始兴人李圆朗,自称有起死回生之术,并能剪纸为人马,翁源人王子龙自称弥勒降生,又说是黄巢之后,在民间传布子丑年天有大灾。聚众数百人。一五八九年,龙南灾荒,禾黍不入。李圆朗与王子龙相结纳,聚众在龙南东桃隘鸣鼓祭旗,宣布起义。起义军曾转战南雄,被官军战败。王子龙战死,李圆朗被俘,押解到龙南被杀。
  王自简起义——一五九四年春,河南农民王自简领导当地农民上千人起义,活动在新蔡、沈五、息县一带。明颖州兵备副使李骥千等用招抚的办法,离散起义部众。王自简在颖州被擒,随后被杀。
  赵古元起义——一六○○年,两畿及各省出现灾荒,又苦于矿监税使的骚扰,各地兵民多起而反抗。浙江山阴人赵一平与妻王氏编成“指南经”等书,投散各省会及两京,策动起义。先去杭州,又去徐州,改名赵古元,自称是宋朝皇室后人,与友人孟化鲸等在徐州和丰、沛等地招集逃亡的流民和拼死起义的农民,约定明年二月诸方并起,先取淮扬,次取徐州,再取金陵与北京。起义计划泄露,遭到明徐州兵备徐光复等人的镇压,主要首领陆续被捕;赵古元逃到宝城后被擒,同年十一月,被押至北京处死。
  吴建起义——一六○四年,福建殴宁县谢屯乡民吴建,奉白莲教,称世界将乱,聚众数千人起义。知县前来诱降,被拒。兵备道刘毅命乡兵发动进攻,起义失败。吴建自杀。(一说被害)
  刘天绪起义——河南永城人刘天绪,流寓凤阳府临淮县朱龙桥,崇奉无为教主,当地人王宗、张名等信从传教。信徒多至千余人。刘天绪自称辟地定夺乾坤李王。一六○六年十一月定议,本月二十三日长至节, 乘南京百官出城谒陵的机会,在南京正式发动起义。刘天绪自号龙华帝王,王宗、张名等被封为国公侯伯将军指挥等职。因出现叛徒向官府告密,明南京兵部尚书孙鑨等发兵捕刘天绪等四十九人,刘天绪受酷刑逼讯致死。
  保定农民起义——一六一一年,保定等处有刘应第、董世耀聚众称王,在远近各地剽劫,被保定巡抚王国镇压。
  山东农民起义——�六一五年,山东各地自正月至六月,无雨,田禾枯槁,千里如焚。安丘县,有千余起义者,攻入城内,劫库焚狱;蒙阴县,起义者竖旗称王,杀死官兵;沂州,有七百名起义者骑马弯弓,抢劫粮畜;费县、济阳,起义农民白昼打劫;昌乐县,起义者三百人啸聚抢掠,声势充斥。这些起义都是由于农民饥饿无食,不得不起而劫夺府库和富户。神宗诏令“破格区处”;同年十二月发太仆寺马价银十六万两,在山东进行赈济,但并不能消饵农民的反抗。此后不久,山东又有周尧德、张计绪等聚众起义,各立头目,在泰山、历城、章丘、莱芜等处,出没行劫。周尧德被起义者称为“红竿大王”,又改称“平师王”。起义军所到之处,截杀官兵,屡获胜利。直到一六一七年春季才被镇压而失败。
  陕甘回民起义——陕甘地区的回民起义,前仆后继,仍在继续发展。一六○八年,有数百人组成的起义队伍,由潼关进入山西,攻掠芮城等县,并攻入河津、稷山等四县。一六一一年,田有奇领导的起义者渡过黄河,进入山西平阳一带,田有奇被俘。一六一五年,以高尚千为首的起义回民,曾在宜君县劫狱。次年八月,高尚干在延安被俘。
  田峨起义——一六一七年四月,山东矩野县有人奏报,乡人田峨自称仁义王,纠众数千,劫掠财物,强夺狱犯,谋杀县官。
  李文起义——一六一八年九月,白莲教首李文在庆阳府聚众数百人,自号弥天一字王,建年号“天真混元”,自称是李老君真达磨下生,赐有天书飞剑。策划于十月十二日发动起义。事前被人首告,李文被捕,次年被处死。
  以上见于记载的这些起义,都不曾得到较大的发展。起义发动未久甚至未及发动,就遭到明朝官军的镇压。但是,起义由饥民的自发的夺粮发展为有组织的武装搏斗,以至建号称王,显示出推翻明朝统治的战斗意志。各地农民的武装起义,前仆后继,预示着一场规模巨大的农民战争的风暴就要到来。腐朽的明朝被推翻的日子不远了。
第五编 明清封建制时期
第三章 清朝的建国,农民战争与明朝的灭亡
  明朝万历年间,商品经济的发展达到前所未有的繁荣。明朝的腐朽统治,日益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手工业工人、商人和城市居民在城市中展开各种形式的斗争,以反抗明朝的统治。遭受残酷压迫的农民也相继举行起义,终于酿成规模巨大的明末农民战争。就在这时,明朝统治下的辽东地区出现了满族奴隶主建立的金国。奴隶制度是较封建制更落后的社会制度。但在氏族制废墟上建起的金国,却是生气勃勃的新兴力量,成为明朝的严重威胁。从金国建立到清康熙初年的近半个世纪中,农民起义军、明王朝与金或清朝,相互展开频繁的斗争。明王朝为抵御清军而加重对人民的剥削,促成了农民起义的爆发。清军的南侵使明朝穷于应付,又在客观上便利了起义军的发展。但当农民军攻占北京,明室覆亡后,明朝的封建势力又与清军勾结,反转来镇压起义的农民。清军镇压了农民军并占领北京后,企图复辟的明宗室残余势力(南明)联合起义的农民,以反抗清朝的统治。三方斗争的结果是农民起义的失败和明朝的覆灭。清王朝在人民的血泊中建立起全国性的封建统治。
  本章基本上依照历史发展的顺序,综合叙述这一时期三个方面的斗争,以便显示这一错综复杂的历史进程。
第一节 金国的建立与攻占辽东
  明万历四十四年(一六一六年),被称为建州女真的首领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立国家(金国),标志着中国历史的一个转折。此后的三十年间,是明王朝逐步走向衰亡,清王朝逐步建立的时期。
  金国的建立,是女真诸部落长期发展的结果。明朝统治下的女真诸部落,在同蒙、汉各族的交往中,逐渐发展了它的社会生产力,出现了奴隶占有制。奴隶制的发展,必然要求建立起国家机构,以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而当奴隶主的国家建立后,也必然要求向外掳掠奴隶和扩大统治的区域。金国所面对的明朝,是社会制度较它先进而军事政治日趋衰朽的王朝,无力抵抗新兴的金国奴隶主的攻击。以努尔哈赤为首的金国奴隶主,顺利地攻占了辽东地区,揭开了清朝建国的序幕。
  下面依次叙述女真部落的发展与奴隶占有制的形成,金国的建立和攻占辽东的战争。
(一)女真(满族)社会的发展
  在历史上建立了清朝的满族,在明代曾被泛称为女真。但他们并不是历史上建立过金朝的女真族。金朝建国并南迁后,作为统治民族的女真人多已杂居汉地,并渐与汉人融合。远在黑龙江、松花江一带的山林地带,还有一些属于女真族系的原始氏族、部落,散居各处,从事渔猎生产。他们原来是金朝统治下的居民。元朝建国后,分置五军民万户府:桃温、胡里改、斡朵怜、脱斡怜、孛苦江,分领混同江南北各地。《元史·地理志》记载说,这里“土地旷阔,人民散居。”“其居民皆水达达、女直(真)之人,各仍旧俗,无市井城郭,逐水草为居,以射猎为业。故设官牧民,随俗而治。”明朝建国之初,东北地区仍为元朝蒙古贵族的势力所控制。明成祖永乐时,开始在这里建立卫所,统治各部落居民,并泛称他们为女真。从永乐到万历时金国建国,约两个世纪之久,女真诸部落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 
一、女真(满族)诸部的发展和明朝的统治
  明朝占领辽东后,建立卫所,进行统治。属于女真族系的各部落,大体依据居住地区分为三大部分。在凤州一带者属建州卫,被明朝称为建州女真;在呼兰河和汤旺河(托温河)一带的部落,被明朝称为“海西女真”;在黑龙江下游,还有一些更为原始的部落,明朝称为“野人女真”。明朝对女真各部落、氏族首领分别授予卫所都督、指挥使、千户、百户、镇抚等职,给予敕书和印信,以统领各部居民。
  建州三卫 满洲贵族在追溯他们的历史时,流传着一段神话传说:长白山东北布库里山下的布尔瑚里泊,有三个仙女沐浴。神鸦衔一朱果,置第三女佛古伦衣上,佛古伦吞食,受孕生一男。男子乘舟至宁古塔西南三百余里的斡朵里城,遇见三姓人争作酋长,他自称是天女佛古伦吞朱果所生,姓爱新觉罗,名布库里雍顺,受天命来解决争端。三姓人惊异,推他为贝勒(部落长)。这个传说,当是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的反映。“爱新”满语金,“觉罗”据说是氏族称谓。下传数世,明初传至猛哥帖木儿,为斡朵里(怜)部长。
  原来居住在松花江与牡丹江合流地带东部的火儿阿部(胡里改),明初南迁到辉发河上游凤州定居。一四○三年(明成祖永乐元年),在凤州建立建州卫,以火儿阿部长古伦氏(汉姓金)阿哈出为指挥使。这时,斡朵里部长猛哥帖木儿等已从两江合流处东部今依兰(三姓)一带南迁图们江下游,并进而迁居今朝鲜境内的阿木河。阿哈出入朝,举荐猛哥帖木儿。一四○五年(永乐三年),永乐帝派遣使臣招谕猛哥帖木儿,并敕谕朝鲜国王将他送还。次年,猛哥帖木儿入朝,明朝授予他建州卫都指挥使的官职,赐给印信。阿哈出子释家奴(一作时家奴)为建州卫指挥使,赐姓名李显忠。一四一一年(永乐九年),猛哥帖木儿率领部众自阿木河迁居凤州。猛哥帖木儿奏请与建州卫火儿阿部分别设卫。明朝准予新设建州左卫,猛哥帖木儿任都指挥使。左卫实即斡朵里部。此外,一四○五年(永乐三年)明朝还在建州设置了毛怜卫。一四一一年,命建州卫指挥佥事、阿哈出之子猛哥不花(释家奴之弟)为毛怜卫指挥使。建州卫、左卫与毛怜卫各部实际上形成为部落的联合。一四二三年,建州左卫受到蒙古的威胁,猛哥帖木儿又率领正军一千名及妇女、家小迁回阿木河。李显忠子满住也率领一千余户迁到婆猪江流域。一四三三年(宣德八年)猛哥帖木儿被“野人”杀死。李满住成为三卫部落的实际领袖。李满住因不堪朝鲜军马的杀掠,于一四三八年(正统三年)迁到浑河上游。猛哥帖木儿之子童仓也奏请率部来辽东,与满住部落同住。明朝准许他们住在三土河及婆猪江以西至冬古河之间。一四四二年,童仓与左卫部督佥事凡察(猛哥帖木儿弟)争夺建州左卫印信,即争夺统治权利。明朝又在建州左卫分设左、右二卫。童仓掌左卫,凡察掌右卫。这样,建州左、右卫实际上是来自斡朵里部共同祖先的两个兄弟部落。他们与建州卫火儿阿部互通婚姻。火儿阿部李满住娶斡朵里部女为妻。斡朵里部左卫童仓妻又是满住之女。建州三卫各部通过血缘关系而紧密地联合在一起,并与毛怜卫诸部形成部落间的联盟。
  海西女真 呼兰河至汤旺河一带,即所谓“忽刺温等处女真”的部落首领西阳哈与锁失哈在一四○三年(永乐元年)向明朝入贡。明朝在此设立兀者卫,以西阳哈为指挥使,锁失哈为指挥同知。一四○六年(永乐四年)又设立塔山卫和塔木鲁卫。
  东海“野人女真”诸部 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中下游以至库页岛等地,居住着更为原始的部落(包括鄂伦春、赫哲等族的祖先)。他们与女真人属于同一族系。明朝泛称他们为“野人女真”,即山野中的女真人。一四○三年(永乐元年),明朝派遣邢枢、张斌等至奴儿干,招抚各部落。次年设奴儿干卫。一四○九年(永乐七年)设立奴儿干都司,以东宁卫指挥康旺为都指挥同知,千户王肇舟为都指挥佥事,率领辽东兵二百人统治其地。明朝从满泾至辽东设立四十五站,形成奴儿干至京城的交通线。东海“野人女真”多从事采集和渔猎生产,社会发展较建州和海西女真落后。
  建州与海西女真诸部,在明朝初年,即已不断对外掳掠。明成化时,建州左卫童仓联合毛怜卫和海西诸部,屡向邻近的汉族地区掳掠奴隶。据说一年之内,即扰掠九十七次。自开原至辽阳六百余里的地区内,残破汉人数万家。当时建州三卫女真部落总共只有两千户左右,掳去汉人奴隶至少也有数千人。一四六七年(成化三年),明宪宗召童仓到北京朝见,并在他返回的途中,在广宁驿舍把他杀死。明宪宗派赵输为靖虏将军,率军五万人进攻建州卫。九月出抚顺关,十月攻入童仓原住的虎城(一作古城,今新宾县境)。
  同年,朝鲜也出兵万人,渡过鸭绿江,攻入建州卫的兀弥府,杀死建州卫李满住父子。明朝修筑边墙,以防卫女真的掳掠。南起凤城,经抚顺以东,北至昌图。与一四四二年修筑的自宁远北境南经牛庄,北至开原的边墙相联,构成一道防线。
  建州卫与左卫部落遭到明朝和朝鲜的打击,发展受到挫折。建州右卫斡朵里部日渐强盛。嘉靖时,明朝又在建州女真腹地诸甸,兴建城堡多处,以防御女真的掳掠。右卫都指挥使王果驱使诸部落不时掠夺汉族人口和财物,屡与明军作战。一五七四年(万历二年)明备御裴成祖到王杲寨追索逃人,被王杲部杀死。明神宗派总兵官李成梁率大兵进攻,破王杲部,杀死千余人。王杲逃走。
  这时,海西女真部落,有了很大的发展。原来处于统治地位的纳喇氏,始祖名纳齐卜录,四传至都勒喜,生二子,克什纳与古对朱颜。嘉靖初年克什纳为塔山左卫都督,被部人杀害。子旺济外兰率部奔哈达,号为哈达部。古对朱颜之子布颜收集附近诸部民,在乌喇河畔筑洪尼城,号乌喇部。益克得里氏昂古里星古力自黑龙江尼马察部迁至渣鲁,归属纳喇氏,改姓纳喇。六传至王机褚,渡辉发河至扈尔奇山下,筑城定居,号为辉发部。另有叶赫部,始祖星根达尔汉原为蒙古吐默特氏,击败纳喇氏而据有其部众,后迁叶赫河畔,号叶赫部。哈达部长旺济外兰为报复叶赫部的仇恨,起兵击败叶赫部,杀死其部长褚孔格(星根达尔汉曾孙),夺取所属十三寨部众和明朝的敕书。旺济外兰彼部众杀死,侄万汗(王台)继为部落长。一五七四年,建州右卫王杲被明军战败逃走。次年哈达部长万汗擒王杲,送明朝处死。明神宗加封万汗为右柱国龙虎将军。海西扈伦四部均受节制。
  一五八二年(万历十年),万汗病死,诸子内讧。叶赫部首领清佳努、杨吉努兄弟起而复仇。一五八三年,袭击万汗子孟格布禄,斩首三百级。明巡抚李松与总兵官李成梁出兵镇压。次年,斩清佳砮兄弟。令诸部仍归哈达部孟格布禄约束。清佳砮子布寨与杨吉砮子纳林布禄不服,再次起兵。一五八八年李成梁领明兵炮攻叶赫城,纳林布禄等出降,请与哈达分领敕书,分别入贡。
  建州三卫遭到明朝的打击后,部众离散,富有的贵族各据保城寨,谋求发展。《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说:“各部蜂起,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甚且骨肉相残,强凌弱,众暴寡。”据同书及《满洲实录》记载,当时先后有苏克苏护部(苏子河部)、浑河部、王家(甲)部、东果部、哲陈部、长白山纳阴(殷)部、鸭绿江部等等新出现的部名。这些所谓部,已经不是基于血缘关系的氏族所组成的部落,而是强有力的贵族各自统属的部众,依山河地理建立名号,互争雄长。《明史·张学颜传》称隆庆时“海(海西)、建(建州)诸部日强,皆建国称汗。”即指各部争雄。一五八三年,明军进击建州右卫王杲之子阿台。左卫猛哥帖木儿(肇祖)的后裔觉昌安(景祖)及子塔克世(显祖)为明军做响导,但在作战中都被明军误杀而死。明朝给予都督敕书,以为抚慰。塔克世子、二十五岁的努尔哈赤指斥随军作战的苏克苏护部图他城主尼堪外兰负有罪责,要求为父祖复仇。但尼堪外兰正在得到明朝的支持,修筑嘉班城寨。建州女真部众多归于他的麾下。努尔哈赤拥有父祖遗甲十三副,起兵复仇。尼堪外兰弃图伦,逃往嘉班。努尔哈赤领兵追袭,尼堪外兰又自嘉班逃走。一五八四年,努尔哈赤连续攻占同宗人占据的兆佳和舅父(庶母之弟)占据的玛儿墩城寨,攻下翁鄂洛城的王家(王甲)部。一五八五年,战败界凡、萨尔浒、东佳、把尔达四城寨的联军四百和哲陈部兵八百。一五八六年,攻占哲陈部的托漠河寨,得知尼堪外兰逃至鄂勒浑城。努尔哈赤领兵进袭,杀尼堪外兰,兼并苏克苏护部。努尔哈赤起兵复仇,连年获胜,声威大振。一五八七年,在苏子河畔费阿拉(新宾县二道河子旧老城)修筑三层的城寨,建造宫室,并制定禁止盗窃、欺诈、作乱的条令。栋鄂部何和里率众万人前来投服,极大地增强了努尔哈赤的力量。建州左、右卫诸部相继被削平后,毛怜卫归服。建州卫首领李以难也归属于努尔哈赤的麾下(朝鲜《李朝宣祖实录》一)。努尔哈赤向明朝入贡。一五八九年,接受明朝的封授,为建州都督佥事,一五九一年,努尔哈赤又兼并鸭绿江部,从而控制了抚顺以东,长白山以南至鸭绿江的广大地区。明朝又晋升他为左都督。  
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从明水乐到万历年间,女真(满洲)诸部落,社会生产力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建州及海西女真与汉族、蒙古族加强了经济上的联系。与朝鲜的交往,也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农业 朝鲜《李朝世宗实录》二记载,明正统二年(一四三七年)朝鲜有人潜渡婆猪江,直抵兀喇山北,见到河水两岸都在耕垦,遍地部有农人和耕牛。这至少表明:这一带的女真人已经由狩猎发展到从事农业经营。《李朝成宗实录》二又记:弘治四年(一四九一年),朝鲜北征副元帅李季同渡豆满江北行,见到当地女真人田地沃饶,畜养犬家鸡鸭,并舂米出卖。明万历年间,卢琼著《东戍见闻录》明确指出,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都已从事农耕。建州女真的费阿拉与赫图阿拉(辽宁新宾县兴京老城)等地,农业更为发达,粮仓中已有大量的储粮。万历五年《抚顺关交易档册》中记载,建州女真曾多次到抚顺出卖粮米。《档册》还有出卖麻布的记载。这又说明建州女真也已种麻,并且纺织出售。不过,女真各部落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建州女真发展水平较高,农业也最为发达。据明《神宗实录》记载,万历初年,多数地方的女真人,仍然是从内地换取衣食,并不时向明朗“告饥”。农业发达的地区还是有限的。
  狩猎 狩猎在女真人的社会经济中仍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一些部落中,甚至还是主要的生产方法。他们在每年春三月至五月,秋七月至十月,在山林里猎取各种野兽,并制作皮张。貂皮是黑龙江地区著名的出产。他们还在山林里采集松子、人参、木耳等,作为对外交换的商品。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也是狩猎所必需。富家养马,千百成群。一般人户,也有马十余匹。
  商品交换 建州与海西女真向明朝朝贡获得回赐,并且日益发展了互市贸易。女真人输出马匹、皮张、东珠、人参、松子、蜂蜜等产品,换回缎、布、农具和铁锅等用具,明朝专设马市,购买女真马匹。女真人也和蒙古人交通买卖。朝鲜的庆原、境城,有贸易所,是与女真贸易的官市。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与明朝及周邻各族发展着商品交换。东海的女真人则通过海西女真获得需用的布疋。女真人从明朝输入的商品中,铁制农具占很大的数量,并且日益增多。据《辽东马市档册》记载,海西女真在镇北关、广顺关与明朝交易,万历十一年(一五八三年)七月至次年三月间,交易二十二次,共买去铁铧四千九百四十九件。商品交换的发展和大量铁器的输入,对女真社会的前进,显然有着重要的作用。
  冶铁 女真人从事狩猎和对外作战,都需要弓箭作为工具和武器。朝鲜《李朝成宗实录》记载,明嘉靖时,海西女真弓矢强劲,已设置风炉,能制造淬铁的箭镞。建州女真有专业的冶匠、弓人。一五八七年,努尔哈赤建造费阿拉城,北门居住铁匠,专治铠甲,南门外居住弓人、箭人,专作弓矢。女真人的铁制农具仰给于明朗的输入。本族的冶铁业,主要用于制造武器和铠甲,甚至输入的农器和铁锅,也加以溶炼改铸。冶铁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也极大地增强了对外作战的能力。  
三、奴隶占有制的形成
  女真(满洲)各部落由若干氏族所组成。氏族称为穆昆,村寨称为嘎山。狩猎时,以部落或氏族为单位出行。随着生产的发展,女真氏族部落中又出现了“牛录”这一组织形式。《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记:“前此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依族(穆昆)寨(嘎山)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支,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原注:华言大箭)厄真(原注:华言主也)。”显然是由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组织,不能符合发展狩猎生产的需要,因而组成了十人为一组的牛录,并选立指挥狩猎的厄真。牛录是狩猎生产的组织,也是对外作战的组织。农业生产发展后,也以牛录的形式从事农耕。牛录厄真及九人成员,当然都还限于本氏族或本部落。但是,这一组织形式的出现和发展,必然和血缘氏族组织日益显露矛盾,以至对立了。
  大约在元末明初,女真各部落即已开始对外掳掠,并且出现了奴隶。据《明实录》、《满洲实录》和朝鲜《李朝实录》等书的记载,奴隶的来源主要是:(一)女真部民犯罪,不能自赎,罚作奴隶。(二)女真各部落在相互斗争中,掳掠对方的部民作为自己的奴隶。(三)女真各部落先后遭受明朝和朝鲜的压迫,但也在斗争中掳掠汉人和朝鲜人作奴隶。随着女真社会的发展,被掳掠的汉人奴隶也在日益增多。明朝对女真用兵,多是由于女真掳掠汉人奴隶而引起。
  女真各部落中早已出现贫富的分化和对立,前文所说养马千百为群者便是富有之家。奴隶占有制的形成,使女真人中出现了奴隶主与奴隶,压迫者与被压 迫者,富人与穷人。他们分别组成为不同的集团和阶级。
  贵族��贵族有汗(诸部长)、贝勒(部落长)、谙班(氏族长老)等称号。他们来源于氏族长、部落长家庭,把氏族赋予的管理职责变成为私有的特权。他们占有较多的财产和奴隶,高居于女真部民之上,成为世袭权利的显贵。建州卫互通婚姻的猛哥帖木儿、童仓家和李显忠、李满住家,便都是这类世袭的贵族。牛录厄真也可进入贵族的行列。
  奴隶主��满语通称厄真,原义为主人。贵族都是奴隶主。非贵族的牛录厄真或其他部民,也可占有奴隶,而成为奴隶的主人。
  平民��满语通称“诸申”。明朝泛称女真系的各部落为女真。各部落实际上只是自称部名。诸申即女真一词的转译,用以泛指各部落的平民。平民与奴隶不同,具有自由民的身分,但要遭受贵族的压迫。平民占有奴隶,即成为奴隶的厄真。
  奴隶��满语称为包衣阿哈。女真本族的和外族的奴隶,都没有任何权利,无条件地为主人进行生产和家内服役。汉人奴隶多被用于从事农耕。主人可以把奴隶当作牲畜一样买卖或赠送给旁人。奴隶买卖甚至成为各部落贵族获得厚利的经常交易(《燕山君日记》卷十七)。一个奴隶可换三十疋布或十五头牛。奴隶过着牛马一样的生活,主人可以任意打骂虐待。李满性之子古纳哈曾在酒后打死奴隶,不以为意。奴隶如经主人准许结婚,子女也要世代为奴,称为家生奴婢(家生子)。
  女真诸部落奴隶占有制的发展程度,是不一致的。大抵在明成化至万历初年,基于奴隶占有制的社会阶级结构,在建州及海西女真人中已经基本上形成。前面所说,建州一带,筑城寨自立的各部贵族,正是一些较强大的奴隶主。所谓“骨肉相残”、“强凌弱,众暴寡”,正是说明古老的氏族部落组织已在日益崩解,同一部落氏族的奴隶主们,为争夺奴隶和财产,而相互展开残醋的斗争。努尔哈赤是斗争中的胜利者,他逐渐成为建州最强大的奴隶主贵族。
四、海西与东海诸部的败灭
  努尔哈赤称雄建州。海西与东海诸部也在发展。海西扈伦四部中,仍以叶赫与哈达两部为最强。依照古老的部落间通婚的惯例,努尔哈赤起兵后曾向叶赫部求婚。一五八八年,叶赫部首领纳林布禄败于明军,努尔哈赤威镇建州。纳林布禄将妹那拉氏,送努尔哈赤成婚。然而,相互通婚的血缘纽带,早已不能阻止贵族奴隶主之间的争夺。努尔哈赤同扈伦四部进行了长达二十年的斗争,先后兼并了四部。
  扈伦四部的败溃 一五九一年,叶赫部纳林布禄向努尔哈赤索地,遭到严词拒绝。纳林布禄出兵袭击建州的村寨。一五九三年六月,扈伦四部合兵进攻户布察,被努尔哈赤击退。九月,四部又联合科尔沁、锡伯、瓜尔佳及朱舍里、纳殷等部,合兵三万人,自浑河向努尔哈赤大举进攻。建州部众面临严重的威胁。努尔哈赤对部众说:你们不要忧虑。我们占据险要之地,诱他们来战。他们部长甚多,杂乱不一。这些乌合之众,一定退缩不前。伤他们一二头目,兵士就会逃走。我兵虽少,并力一战,必定取胜(《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努尔哈赤布阵于古刺山险要之地,诱敌出战。叶赫部来战,贝勒布斋战死,兵丁四散。努尔哈赤乘胜追击,歼敌四千,获马三千匹,盔甲千副。俘虏了乌拉部贝勒满泰之弟布占泰,并进而兼并了长白山北的朱舍里、纳殷两部。努尔哈赤以少胜多,获得大胜利。一五九五年,明朝加封他为龙虎将军。努尔哈赤曾多次到北京朝贡,以争取明朝的支持。
  海西四部败后,各部之间也还在相互争夺。一五九九年,叶赫部侵犯哈达部。哈达部请求努尔哈赤出兵援助。努尔哈赤乘机出兵俘虏哈达部贝勒孟格布禄,并把他处死。明朝过问此事,努尔哈赤被迫将孟格布禄子吴尔古岱放回故地。哈达部续遭叶赫部侵扰,不能自立。努尔哈赤出兵,并哈达部。
  辉发部王机褚之孙拜音达里,杀叔父七人,自立为贝勒,一五九三年曾参加九部之战。此后,部人多为叶赫部所招诱。拜音达里以七名头人之子作为人质送交努尔哈赤,请求出兵千人助攻叶赫部。叶赫部纳林布禄向拜音达里诱和,提出以其人质交换叛归叶赫部的辉发人。拜音达里又向努尔哈赤索回人质交纳林布禄。一六○七年九月,努尔哈赤出兵,杀拜音达里,灭辉发部。
  乌拉部在九部之战大败后,布占泰被俘。一五九六年,努尔哈赤遣放他回乌拉部,并将己女及弟舒尔哈齐之女许他为妻。一六○七年,努尔哈赤出兵收服斐悠城民户。布占泰出兵拦截,大败。次年,努尔哈赤派兵五千,攻打乌拉部。布占泰畏惧,执送叶赫部五十人,请和。一六一二年九月,努尔哈赤亲自领兵三万人攻乌拉部,连克六座城寨,焚烧房屋积谷后回军。次年正月,再次出兵,布占泰大败,逃往叶赫部。乌拉部败灭。
  叶赫部有两贝勒分居东、西城。纳林布禄据东城。病死。弟金台石继为贝勒,将女儿许嫁努尔哈赤之子代善。据西城的贝勒布寨在九部作战中战死,子布扬古继为贝勒。一六一三年,努尔哈赤率兵四万,进攻叶赫部,追捕布占泰。沿途攻掠十九城寨。金台石与布杨古向明神宗禀告说,努尔哈赤已经夺取了哈达国(部)、辉发国(部)和乌拉国(部)。现在又来征讨我们叶赫,以后还要夺取你们尼堪(汉人,指明朝)国。明神宗得报,派游击马时柟等率领枪、炮手千人,援助叶赫部。努尔哈赤退走。叶赫部两贝勒得以继续自立。
  东海诸部的征服 被明人称为“野人女真”的东海女真诸部,受到建州及海西诸部的控制。图们江以北、松花江以东以及黑龙江下游,至于海滨的广大地区,北有乌稽部,南有瓦尔喀部。牡丹江、松花江下游居住着虎儿哈部。黑龙江中游有萨哈连部。一五九三年,努尔哈赤战胜九部联军并征服了朱舍里、纳殷两部后,随即征服了乌拉部控制下的瓦尔喀部人。一五九七年,乌拉部布占泰煽诱瓦尔喀部反抗。次年正月,努尔哈赤派长子褚英领兵千人出击,攻克屯寨二十余处,掳获人畜万余。一六○七年,瓦尔喀部斐悠城主穆特里,因不堪乌拉部的侵扰,投附努尔哈赤。努尔哈赤派遣弟舒尔哈齐与子褚英、代善等领兵迎接。乌拉部布占泰在中途截击,被褚英、代善等打得大败。努尔哈赤又派幼弟巴雅拉领兵千人乘胜出击仍在乌拉部控制下的瓦尔喀部赫席赫路与佛纳赫路。掳获人畜二千而回。一六○九年,努尔哈赤进而北袭乌稽部的瑚叶路。次年又进袭乌稽部雅兰路,获人畜万余。一六一一年,努尔哈赤派何和里领兵二千袭击虎儿哈部,获人畜二千。虎儿哈部降服。一六一四年,再袭乌稽部雅兰、西临两路。一六一五年袭击乌稽部额赫库伦,获人畜万余。次年,又派达尔汉领兵夺取萨哈连部村寨,并招降使犬部、诺洛部和实喇忻部等原始部落。
(二)金国的建立
  女真(满洲)社会中奴隶占有制的发展,已在不断地破坏着氏族部落组织。贵族奴隶主之间,骨肉相残,相互争夺奴隶,陷入长期争战的混乱局面。努尔哈赤雄据建州,并进而征服海西扈伦及东海“野人”诸部后,更加需要建立统治机构以保护贵族奴隶主利益,确立社会秩序,统治各族奴隶。适应着历史发展的要求,作为阶级压迫机关的国家诞生了。
  努尔哈赤在建立国家之前,经历了自己家族中的斗争。努尔哈赤弟舒尔哈齐多次领兵出战有功。据朝鲜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记载,努尔哈赤有将(即“牛录厄真”)一百五十余,舒尔哈齐有将四十余,是权势居于第二位的贵族。一六○七年舒尔哈齐与褚英、代善等领兵与乌拉部作战,获胜。努尔哈赤指责舒尔哈齐的部将作战不力,分别处罚,并不再遣他将兵。一六一一年八月,舒尔哈齐病死。努尔哈赤长子褚英战败乌拉部有功,遭到谗忌。一六一三年以诅咒罪被幽禁,两年后被处死。努尔哈赤对族人严厉镇压,强化了自己的权力。
  一五八七年,努尔哈赤建费阿拉城,作为据点。一六○三年,又在苏子河与嘉哈河汇流地带,新建周回四里的赫图阿拉城,率部迁居于此。一六○五年,又扩建外城。努尔哈赤对海西及东海诸部作战取得胜利后,一六一六年在这里建立国家。努尔哈赤原在一六○六年称淑勒昆部仑汗,建国时加号天授(命)覆育诸国(部)英明汗(《满文老档》太祖朝卷五)。以后又建号“天命金国汗”。努尔哈赤统治的年代,即以天命纪年。
  努尔哈赤建国以前,已逐步建立起统治制度。金国建立后,虽然各种制度仍很粗略,但已具备了国家机器的基本特征。
  八旗制度 女真(满洲)各部中形成的牛录,作为生产和作战的基本单位,已经代替了氏族血缘组织。努尔哈赤在兼并各部的过程中,将被征服的各部人统编入牛录。《满文老档》太祖朝卷四记载说:“淑勒昆都仑汗(指努尔哈赤)把聚集的众多国(部)人,都平均划一,三百丁编成一牛录。一牛录设厄真一人。牛录厄真以下设代子二人、章京四人和村领催四人。四名章京分领三百男丁,编成塔旦。”塔旦是共同行动的基层单位。努尔哈赤战胜九部联军后,一六○一年,又将牛录组编为四个“固山”(旗)。固山不是基于血缘关系的部落组织,而是由牛录组成的军事行政单位。编入固山的人丁包括了被征服的各部女真人,也还包括被征服的汉人在内的外族人,因此,固山不再依山河地理命名,而是以不同颜色的旗帜相区别,组成黄、白、蓝、红四旗。随着兼并战争的胜利发展和军兵的扩大,一六一五年即建国之前一年,又增编为八旗,将原来的四旗各分为正旗与镶旗,黄、白、蓝三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八旗的组成也有了明确的规定。《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记载说:“太祖(努尔哈赤)削平各处,于是每三百人立一牛录厄真。五牛录立一札栏(甲喇)厄真。五札栏立一固山厄真。固山厄真左右立美凌(梅勒)厄真。原旗有黄白蓝红四色,将此四色镶之为八色,成八固山。”属于牛录的三百人都是从事生产和作战的男子壮丁。据此编制,每旗有壮丁七千五百人。八旗共有六万人。丁壮家口不在编制之内,但也由八旗各级宫员统辖,人口数当远超过军兵数。八旗制度是在氏族部落制的废墟上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军政合一的制度。固山以至牛录的各级厄真,战时统率作战,平时管理户婚、田赋、差徭以及诉讼诸事。八旗制度的建立,为金国组成了一支组织严密的强大的军兵。
  四贝勒 八旗分别由固山厄真统领,统属于汗的家族。建立四旗时,黄旗直属努尔哈赤,蓝旗属弟舒尔哈齐,白旗属长子褚英,红旗属次子代善。努尔哈赤先后除灭舒尔哈齐及褚英,实际上是夺回了一半的兵权。建国以后,八旗中两黄旗直属努尔哈赤。正白旗属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镶白旗也属努尔哈赤。正蓝旗属第五子莽古尔太。镶蓝旗属舒尔哈齐第二子阿敏。两红旗均属代善。统旗的诸贵族称为和硕贝勒。依次序代善又称大贝勒,阿敏称二贝勒,莽古尔太称三贝勒,皇太极称四贝勒。四和硕贝勒在汗的周围,分别统领军兵和参预国政,是大汗的主要辅佐和全国最高的军政长官。军国大事和汗位继承,由诸贝勒共同议定,仍然保留着部落贵族议事的传统。
  议政五大臣 努尔哈赤又设置议政大臣五人,共同参预执政。努尔哈赤二十二岁时,十九岁的钮祜禄氏青年额亦都前来投依,此后随从征战,屡立功勋,隶镶黄旗,是努尔哈赤的亲信将领。苏完部部长之子瓜尔佳氏费英东早年随父率部归附努尔哈赤,历经征战,辅佐建国,立功最高,娶褚英女为妻。栋鄂部长何和礼,一五八八年降服,娶努尔哈赤长女为妻,隶属正红旗,从征乌拉部有功。佟佳氏扈尔汉十三岁时投附,努尔哈赤养以为子,隶属正白旗。从征东海女真,灭乌拉部。觉尔察氏安费扬古自幼随父侍努尔哈赤。自努尔哈赤起兵复仇以来,即随从征讨,是善战的勇将。以上五人都是建州女真诸部的贵族,但不属于努尔哈赤家族。他们率领部众归附努尔哈赤,领兵扈从作战,屡立战功。努尔哈赤曾称他们为“一等大臣”,即最高的臣属。建国时,又封赠他们为达拉哈辖,义为侍卫首领。五人合称为议政五大臣。努尔哈赤规定每五日临朝一次。日常政务由五大臣勘议后,言于四和硕贝勒,再由汗决断。军国大事,由四和硕贝勒与五大臣会议商讨,固山厄真也得并坐共议。最后由努尔哈赤裁决,共同遵行。努尔哈赤通过这一制度,组成了全国的统治核心,同时也是最高的军事指挥机构。五大臣中扈尔汉于一六二一年(天命六年)因获罪停止议政。其他四大臣于一六二一年至一六二四年间相继病死。五大臣之制渐废。
  札尔固齐与司法 努尔哈赤在费阿拉建城时,即已注意立法,建立秩序,严禁作乱、盗窃。设札尔固齐(当是来自蒙古语札尔忽赤)听讼治民,掌管民事与司法。五大臣之一的费英东即曾任札尔固齐。建立金国后,形成固定的制度。但审判治罪,仍须经由大臣及贝勒审议,大罪要由努尔哈赤裁决。努尔哈赤建国时,尚无成文的法律。从《满文老档》的有关记录看来,金国保护贵族奴隶主利益的阶级性质十分明显。努尔哈赤曾规定,无论是谁,如果殴打汗的亲戚,只要一触手就要处死。并说:“这话都写给了我的孩子们。”在费阿拉时,有人手扯汗同宗女的衣领,即被杀死(《满文老档》太祖朝卷三十三)。为保证八旗制度的实行,规定诸申出生,就要注册。隐匿壮丁者要治罪。编入牛录之人,每晚要聚集到牛录厄真处,点查人数。违误时间者鞭打。各牛录的诸申归本旗管领,不得转移。金国要在无秩序的混乱社会中建立起统治秩序,保护私有财产,因而对盗窃财物者给以严厉的处治。一六一九年规定:“小人盗取大物,刺耳鼻。盗取次等物品,射十骲头箭。盗取小物者,打脸十次。”(《满文老档》太祖朝卷十)在治盗罪中,以“夫偷盗,妻为何不劝阻”为理由,对妇女治罪尤为严厉。一六二三年规定:“今后如果男人为盗,要女人脚踩赤红的炭,头顶灼热的铁锅,处以死刑。”(《满文老档》太祖朝卷五十八)诸申犯罪,所属牛录的厄真等官员都要受罚。努尔哈赤在执行法律时,还注入了民族间歧视与压迫的内容。他密告诸贝勒,在判罪时诸申与尼堪(汉人)不能同等对待。诸申犯罪如有理由即可宽免。如尼堪为盗贼,则应杀死其子孙和亲戚。不过,对于从费阿拉一起来的尼堪,即较早降眼的汉人,则可与诸申同样审断。努尔哈赤又嘱告说,记录这些规定的文书,只能秘密传看,不要让外人知道。
  文字的制作 国家的建立,不能没有文字做工具。金国的女真(满族)人,与金代女真属于同一族系,语言基本相同。因而,明朝发给各卫所的敕书和往来文书,仍沿用金代创制的女真字。但这种依据汉字和契丹字制作的女真字,不易识辨。女真人多不通晓。一四四二年,建州卫李满住即曾请求明朝调派通女真字的人给他作书办。一四四四年,一些卫所的女真首领奏请改用达达字,即蒙古字。从此以后,文书往来,需先将女真语译为蒙古语,再用蒙古文书写,依然很不方便。一五九九年,努尔哈赤命文士额尔德尼和噶盖,以蒙古字写女真语。说“写阿字下合一妈字,不就是阿妈么(满语父)!厄字下合一脉字,不就是厄脉么(满语母)!你们试写一下,就可以了。”(《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两人据以制成以蒙古字拼写女真语即满语的满族文字。通称为老满文。金国从此有了传达政令、制定法律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工具,意义是重大的。努尔哈赤建国后,设有书房,由巴克什(师傅,或译为文士)数人办理文书事务。额尔德尼巴克什编篡法令,记录政事。满族历史开始有正式的记载。
  一六一六年前后,努尔哈赤采取一系列的重大措施,一个粗具规模的国家终于建立起来了。它标志着满族的历史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也对整个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努尔哈赤封授备御的诰命(老满文)
(三)萨尔浒之战与东海诸部的降附
  明朝自永乐以来,对辽东女真各部实行封建统治,勒索各种贡品。辽东的明朝官员更加肆意压榨。女真各部奴隶占有制发展后,也不断在周邻地区掳掠汉人作奴隶,侵夺土地建造城寨。明朝以封建的统治方法压迫女真人民。女真奴隶主以奴隶制的方法掠夺汉人为奴隶。双方的矛盾,日益不可调和。明朝在辽东设卫所统治,不立州县。居民统属卫所,编为军户(额户)。据《全辽志》记载,一五六五年时,共有额户九万六千四百四十一户,三十八万一千四百九十六口。军户中男丁,编入军队操练者为操备军丁。其余称余丁,耕种屯田,帮贴军丁。军户终年劳苦,负担是沉重的。一五九九年(万历二十六年),明税监宦官高淮到辽东,遍历各地,敲榨攫刮。据说“得银不下十数万,闾阎一空。”(《明经世文编》卷四三六《论辽东税监高淮揭》)激起人民的反抗。走投无路的军户即去投附努尔哈赤。明辽东总兵官李成梁自一五七○年任职,主持辽东军政,先后约四十年。多次出战获胜,威名大震。但年月既久,李成梁一家成为辽东军阀。贪污纳贿,坐收商利,有家丁数千人。辽东军士原额十五万六千九百名,减少到六万余名,且多老弱,渐不能作战。努尔哈赤起兵后,对明朝力表恭顺,以争取支持。李成梁也对努尔哈赤屡加封赠,加意招抚,同时又支持海西叶赫部以牵制建州。努尔哈赤相继征服海西三部,只有叶赫部仍依恃明朝与努尔哈赤为敌。努尔哈赤指责明朝边官“只要害我,途(图)功升赏。”(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自万历三十六年(一六○八年)起,不再向明进贡。金国建立后,随即展开了对明朝的作战。 
一、萨尔浒之战
  金国的建立是女真奴隶制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当这个国家建立后,也必然要继续发展奴隶主的利益,对外掳掠奴隶和扩大土地的占有。明朝与女真间矛盾日益激化,酿成了战争的爆发。天命三年(一六一八年)二月,努尔哈赤聚众誓师,发动了对明的大规模作战。努尔哈赤在誓师时祭天,提出了著名的“七大恨”。“七大恨”的主要内容是指责明朝杀父、祖,援助叶赫和驱逐边堡的女真农人。努尔哈赤亲自领兵二万作战。抚顺汉人佟养性自明狱中逃出,投依金国,为八旗兵作向导。八旗兵攻下东州、马根单,并进而占领抚顺。此前,努尔哈赤曾致书明抚顺游击李永芳招降,许以高官。抚顺兵败,李永芳出降,金国封授为副总兵。明总兵张承胤奉命救授,战败被杀。五月,金兵攻破抚安、花豹冲、三岔等十一堡。七月,攻入鸦鹘关,破清河城。明参将邹储贤战死。辽东震动。
  这时,明朝辽东军可作战的精壮,不过二万。由于军官克扣军饷,被称为“饿军”,经常有军士逃走。努尔哈赤军起,明朝下令征收“辽饷”税银三百万,并从各地调集军兵出战。明朗起用曾经出援朝鲜的将领杨镐为兵部右侍郎、辽东经略,赐尚方剑,得斩总兵以下将官。清河破后,杨镐立斩逃将陈大道等,徇军中。这年冬季,四方援兵渐至,共约八万八千人,次年正月誓师,二月,分四道出兵,号称大兵四十六万,指日围攻赫图阿拉,并调令叶赫部军及朝鲜军出援。总兵官马林领兵一万五千,合叶赫援军,由开原出三岔口,进攻北路。总兵官杜松领兵三万,由浑河出抚顺关,攻西路。总兵官李如柏(李成梁子)领兵二万五千出鸦鹃关,趋清河,攻南路。总兵官刘綎领兵万人,合朝鲜援兵一万,出宽甸,由凉马甸攻打后方。三月初一日,金见明军来攻,集中兵力反攻抚顺一路。明杜松部以一万人渡浑河攻打界凡,二万人住屯在抚顺以东约八十里的萨尔浒山。努尔哈赤以两旗兵力援界凡,六旗兵力进攻萨尔浒山的明军,一举攻破明营。再调两旗兵夹攻界凡。明两路军大败,杜松战死。次日,金兵转攻尚间崖的明马林部,马林败逃,叶赫援军闻讯退走。北路军败溃。杨镐得报,急令李如柏、刘綎两路退兵。李部迅速退出战场。刘綎部与朝鲜姜弘立率领的援军,已深入三百里,进至距兴京约五、六十里处。初四日,金国四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大、皇太极联兵进攻阿布达里岗明军,刘綎战死。姜弘立投降。此次战事,明军四路出兵,三路惨败,据称损失军士四万五千余人。这是金建国后与明朝的第一次大战。清人称这一次战争为萨尔浒之战,盛赞努尔哈赤的功勋。因为经此一战,不仅金国得到了巩固,而且为此后兼并诸部和对明作战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二、叶赫部及东海诸部的降附
  努尔哈赤战胜明军后,四月间,筑界凡城,作为作战的据点。随即转而进攻他的宿敌叶赫。叶赫部在开原、铁岭以北,有明军阻隔。六月,努尔哈赤领兵攻开原。明将马林战死,七月,攻铁岭。叶赫引蒙古喀抚顺萨尔讲之战纪功碑碑亭 尔喀部介赛军来援,大败。金军追至辽何,擒介赛。八月,努尔哈赤亲征叶赫。费英东、安费扬古等从征。分军围攻叶赫东西二城。城破。东城金台石拒不投降,被擒处死。西城布扬古也被杀。努尔哈赤灭叶赫部,还驻界凡。
  努尔哈赤建国时,东海“野人”还有一些部落未被征服。一六一七年,努尔哈赤派兵四百,收抚沿海及海岛诸部。一六一八年,虎尔哈部首领率部众一百户来降,努尔哈赤厚予赏赐。未降各部相继来附。各部俘降人户,均被编入八旗。投附的部落,仍居原地,向金纳贡。《满文老档》记载天命四年(一六一九年)的情形说:“从明国以东到海滨,朝鲜以北,蒙古以南,操女真语的诸国(部),在那年都平定了。”(《满文老档》太祖朝卷十三)努尔哈赤征服女真诸部,得以全力来攻打明朝。
第二节 明朝统治的危机
  萨尔浒战后两年,明神宗病死。明廷围绕皇位继承而形成朋党的纷争。明熹宗时,山东地区爆发了徐鸿儒为首的农民起义。四川、云、贵地区的彝族也发动了反明的战争。金军进而攻占了辽东,构成明朝的重大威胁。明朝内外交困,执政者仍在相互倾轧。明朝的统治日益陷入深刻的危机。
(一)皇位继承与朋党纷争
  萨尔浒之战,明军惨败,辽东震动。明朝拘逮杨镐,起用前辽东巡抚熊廷弼为兵部右侍郎,代杨镐经略辽东。一六一九年(万历四十七年)七月,熊廷弼至沈阳、抚顺等地招抚流民,见数百里无人迹。大学士方从哲上疏,请将增兵发饷章奏,批下办理。明神宗不理。九月,方从哲等清神宗召见群臣,商议战守方略。吏部尚书赵焕也率廷臣,请神宗临朝议政,神宗命中官(内监)谕退。明神宗晏处深宫,长期不理朝政,金国大兵压境,依然晏安自若。朝政均听内阁臣僚经理。
  明中叶以来,皇帝不临朝听政,由内监传达旨意。内监与内廷后妃相结纳,成为皇帝左右的政治势力,进而结纳一些朝官和言官,干预朝政,与内阁臣僚对立。明制,自御史大夫至六科给事中监察内阁和六部官员,职任甚重,与朝官往往水火。内廷与朝官,言官与阁臣矛盾交错,又相互结纳,形成对立的朋党。一五九四年(万历二十二年),被削职的吏部考功主事顾宪成在无锡东林书院与高攀龙(原行人司行人,进士)及钱一本(御史)、薛敷教、史孟麟、刘元珍、安希范及弟顾允成等聚众讲学,号称“东林八君子”。一六○四年,东林书院重修落成,江浙文士在此集会立约,互称同志。东林同志讲学之余,往往讽议朝政,品评官员,因而在社会上很有影响。东林得到淮阳巡抚李三才的支持。朝中官员与东林文士结纳,被指为朋党,诋为“东林党”。东林官员也指责朝中一批反对他们的官员为齐党(给事中元诗教)、浙党(以昆山人顾天峻为首,又称昆党)、楚党(以宣城人汤宾尹为首,又称宣党)。东林党与齐、浙、楚三党相互倾轧,明争暗斗。万历末年,三党执政,东林监生汪文言设计离间齐、浙两党官员,东林官员又渐得势。
  万历中叶以来,朋党争论的主要问题是立太子,即所谓“国本”、“建储”。神宗王皇后无子,恭妃王氏生子常洛,为神宗长子。神宗宠妃郑贵妃生子常洵。顾宪成、钱一本在朝时,均曾上疏请立长子常洛为太子,钱一本因而被黜。一六○一年(万历二十九年),神宗诏立常洛为太子,常洵封福王,但仍在朝,一六一四年始去洛阳藩邸。一六一五年,蓟州人张差持梃闯入太子常洛的慈宁宫,打伤守门太监,被捕入狱。供出系由郑贵妃的太监庞保、刘成引入。巡视皇城御史刘廷元审讯,奏称张差“若涉疯颠”。刑部主事王之寀至狱中提审,供称受太监指使,因而怀疑郑贵妃。刑部尚书张问达受命审讯。东林官员给事中何士晋上疏,指斥郑贵妃弟郑国泰有主谋之嫌。结果何士晋被谪官出朝,张差以疯颠定谳处死。此案后被称为“梃击”案,长期成为朋党争议的课题。
  常洛母王妃于一六一二年病死。一六二○年三月,王皇后亦病死,郑贵妃专宠。七月,明神宗病死。病中郑贵妃留居宫中侍疾,太子常洛半月不得入见。东林官员给事中杨涟,御史左光斗向大学士方从哲建言,率群臣入宫问疾,又联络东官伴读太监王安,请太子入宫侍疾,以防宫中有变。神宗死前,召英国公张惟贤、大学士方从哲及尚书周嘉谟、李汝华、张问达等,遗诏辅立太子。八月朔日,太子常洛即帝位(光宗),年三十九。改年号泰昌。
  光宗即位,内阁辅臣只有方从哲一人。给事中亓诗教依从哲意,推吏部侍郎史继偕、南京礼部侍郎沈入阁。二人俱在籍,未及入朝,又以礼部侍郎何家彦、刘一燝、韩爌等并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并召前大学士叶向高入阁。光宗即位后,郑贵妃结纳光宗宠妃李选侍,请立李选侍为皇后。李选侍亦请晋封郑贵妃为皇太后。因内阁沮议,均未得立。光宗病,内侍崔文升进泄药,光宗一昼夜泄三、四十起,臣僚又怀疑崔文升受郑贵妃指使谋害光宗。杨涟上疏劾崔文升用药无状,又与御史左光斗、吏部尚书周嘉谟等迫使郑贵妃自乾清宫迁出,移居慈宁宫。光宗病危,召见张惟贤、方从哲、刘一燝、韩爌等三十一人入宫,册李选侍为皇贵妃,不立后,又命方从哲等辅立皇长子由校。鸿胪寺丞李可灼进所谓“红丸”药,自称仙方。光宗服后,九月朔日病死。
  皇子由校生母王才人,一六二○年病死。光宗死后,李选侍与由校居乾清宫。刘一燝与内监王安骗过李选侍,扶由校出宫,至文华殿,与张惟贤等叩头呼万岁,拥由校居慈宁宫(太子宫)。尚书周嘉谟等官疏请李选侍迁出乾清宫,移居哕鸾宫(宫妃养老之宫),以防止选侍干政。首辅方从哲犹豫徘徊。御史左光斗上疏直斥李选侍,并说“武后之祸将见于今”。李选侍大怒,宣召左光斗,左光斗拒不赴召。给事中杨涟力促方从哲定议移宫,并严词抗疏说:“选侍阳托保护之名,阴图专擅之实,宫必不可不移。”刘一燝、周嘉谟等共助其事,李选侍被迫移居哕鸾宫。皇子由校还居乾清宫,即帝位(熹宗),年十六岁。改明年年号为天启。
  神宗死后,光宗、熹宗两次皇位继承中的移宫事件,实质上是朝官与年廷争夺政权的斗争。东林朝官连续挫败郑妃和李妃等内廷势力,遂得以掌握朝政。阁臣叶向高、韩爌,言官杨涟、左光斗都是东林的中坚人物。万历时被黜、在东林书院与顾宪成讲学的邹元标(原南京礼部尚书),光宗时起为大理卿,进为刑部右侍郎,天启元年还朝。与顾宪成、邹元标合称“三君”的赵南星,原在东林讲学,光宗时起为太常少卿。在东林书院讲学的高攀龙,也在熹宗即位后起为光禄丞,次年进为光禄寺少卿。东林党官员在朝中权势之盛,为前此所未有。大学士方从哲庸碌柔懦,被东林言官指斥纵容崔文升、李可的,熹宗即位后,当年即辞宫致仕。东林官员势盛,转而攻讦异己。邹元标倡“和衷”之论,说“朝臣和,天地之和自应”,反而遭到讥讽。
  李选侍移宫后,年少的熹宗在内廷无所依恃,封乳母客氏为奉圣夫人,幼时侍奉他的太监魏进忠,进为司礼监秉笔太监。客魏相结,内廷与朝官的斗争仍在继续。
(二)山东河北地区的农民起义
  明熹宗即位不久,山东、河北地区即爆发了徐鸿儒等领导的农民起义。
  山东、河北是白莲教流行的地区。被压迫的农民群众利用白莲教秘密组织起义,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明初,白莲教曾遭到禁断,但仍在民间秘密流传。万历时,闻香教主王森在京东滦州石佛庄传教,教徒遍及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地,教徒有大小传头、会主等名号。各地教徒用竹筹传递消息,一天可传数百里。一五九五年(万历二十三年),王森被官府逮捕入狱,行贿得释,继续传教。一六一四年,因与弟子李国用不和,相互攻击而暴露。王森、李国用均被逮捕,王森死于狱中。此后,王森子王好贤及门徒于弘志继续在河北武邑、景州一带传教。门徒山东郓城人(原籍巨野,迁居郓城)徐鸿儒在山东地区传教,先后二十年,信徒发展到二百万人。
  熹宗即位,山东地区大旱,民不聊生。明朝在辽东与金兵作战,在山东地区加派赋税,更加激起农民的反抗。山东驻军被调往辽东,地方兵力薄弱,又为起义的爆发创造了时机。一六二二年(天启二年),山东徐鸿儒与河北王好贤、于弘志联络,预定中秋节在河北、山东同时起义。由于起义的计划被泄露,徐鸿儒提前在五月十一日举兵。
  徐鸿儒自称中兴福烈帝,建年号大乘兴胜。起义军以红巾作标志。教徒纷纷献出家产,参加起义。徐鸿儒将起义者的家属老幼安置在梁山泊内,率领起义军占领距郓城二十里的梁家楼,当地人民起而响应。起义军计划先夺取郓城、钜野、嘉祥,然后占领济宁,截取漕米。
  五月十三日,徐鸿儒率众占领郓城,震动曹、濮二州。起义军进攻矩野和兖州,遭到明军攻击,郓城也被明军夺去。徐鸿儒整军东下,攻占邹县、滕县、峄县,众至数万人。
  山东各府州县请求省城出兵救援,省城兵力有限,难于应付。明朝廷命令各地方招兵买马,组织地方武装应急,又将赴辽东前线的粤军和准备开赴京师的秋操班军留在山东,镇压起义。起用退职家居的原大同总兵官杨肇基为山东总兵官,协同山东巡抚赵彦进讨徐鸿儒。
  徐鸿儒领导的起义军,于六月十日攻占紧靠运河的夏镇,切断明朝南北粮道,一次就掳获粮船四十多艘。进而打败围攻邹县的明军,击毙明朝都司杨国盛、游击张榜,乘胜围攻曲阜、郯城,声势大震。
  七月,于弘志在阜城、武邑起兵响应,进攻景州。赵大也在艾山起义,奉刘永明为安民王,与徐鸿儒部取得联系。各地起义军日益壮大,发展到十几万人。
  面对起义军的蓬勃发展,天津巡抚李邦华、保定巡抚张凤翔分别派兵支援山东。于弘志部起义军遭到镇压,刘永明也被捕牺牲。
  徐鸿儒集精锐于邹县、滕县之间,准备进攻兖州,被赵彦、杨肇基率领的明军战败。徐鸿儒退入邹县城中。九月,明军攻下滕县,围困邹县。徐鸿儒率众坚守到十月,城中粮食告尽,叛徒侯五、魏七缚徐鸿儒出降,明军占领邹城。起义军四万七千余人被俘,徐鸿儒英勇就义。王好贤逃往扬州,后来也被逮牺牲,起义失败。
  徐鸿儒死后,余部仍然在各地坚持战斗。直到一六二四年(天启四年)才被消灭。
(三)四川云贵地区的彝族反明战争
  四川南部地区的彝族(罗罗),早在洪武年间,首领阿奇降明,受任为永宁宣抚司,世守其土。天启时传至奢崇明,与子奢寅雄长诸部。奢氏父子招纳汉人,日益强大。天启元年(一六二一年),明廷因辽事紧急,征兵进援。奢祟明疏请提兵三万赴援,得安家银四万两,乘机招纳武士,打造军器,扩充兵力。奢崇明派遣部下汉人何若海据永宁,与水西等彝人联络。遣刘训入成都,何天锡赴重庆,密谋起事。
  九月十三日,奢崇明以援辽为名,遣军将樊龙、张彤领兵赴重庆,在点名场刺死四川巡抚徐可求,杀道臣孙好古、重庆知府章文炳等官员。明总兵黄守魁被擒自杀。何天锡等在城内响应,彝兵占领重庆。
  奢崇明、奢寅领兵攻陷遵义(万历二十九年改播州为遵义),北上焚劫纳溪、沪州、江安等地。遣使联络石宣抚司掌印女官秦良玉(马千乘妻)反明,被良玉拒绝。秦良玉率部至重庆郊外,与樊龙、张彤部相持。
  十月,奢崇明出长宁,奢寅出合江,罗乾象、朱国恩出纳溪,各统数万兵分路向西北推进,围攻成都。明布政使朱燮元督率兵民坚守。奢氏派入成都的刘训自请率兵三百五十人守南城,图为内应,被朱燮元发觉,斩首。天启二年(一六二二年)正月,奢氏部将罗乾象暗中降明,密报军情。奢崇明父子屡战失利,解围拔营而走。明廷擢升朱燮元为巡抚。
  二月,朱燮元督率明军与秦良玉部属战败张彤,夺得攻取重庆的要道二郎关。四月取佛图关,直逼重庆城下。五月,奢寅进援重庆,兵败退归永宁。樊龙突围走,被明军截杀。明军收复重庆,杀张彤。六月,奢崇明部将宋武等擒何若海降明,奢崇明败退。
  奢崇明、奢寅退后,得到水西等地的支持,军势复振。水西宣慰司为奢崇明妹奢社辉执掌(妹夫安尧臣已死)。子安位,年仅七岁。奢社辉与同知安邦彦拥立安位为罗匈王,起兵攻陷毕节、乌撒、安顺,直趋贵阳。贵州巡抚李澐、巡按御史史永安督军民抵御。彝兵围困贵阳城。一六二二年十二月,新任巡抚王三善率兵援救。安邦彦解围,退兵陆广河外。
  天启三年(一六二三年)正月,安邦彦与奢崇明部联合云南安效良部兵,击败明军。彝族各部见明军失利,纷起响应安邦彦,声势大振。
  四月,奢寅部将安銮率部降明,明军收复遵义。奢寅身受重伤,与奢崇明退归永宁。安邦彦发兵来援,被明军击溃。明军收复永宁,奢崇明父子逃往水西。云南亦佐县安应龙与需益州补鲊起兵反明,被巡抚闵洪学击溃,安效良缚安应龙降明。安邦彦派遣部将陈其愚诈降王三善。
  天启四年(一六二四年)正月,明军乏饷,王三善率兵还贵阳。陈其愚中途邀截,杀王三善,大败明军。安效良再起兵反明,与安邦彦合。
  明廷因川、贵、云三省分治,事权不一,五年命朱燮元总督川云贵广西军务,移镇遵义。燮元厚赠降明奢寅部将阿引等,放归奢氏,以为内应。六年(一六二六年)正月,阿引等密约明军来攻,杀奢寅归明。奢崇明兵败乞降。朱燮元以父丧归里。安邦彦得以从容休整,奢崇明受抚复叛。
(四)明失辽东
  萨尔浒战后,兵部右侍郎熊廷弼在辽东整饬军纪,修筑城濠,制造兵器,并奏请调集十八万兵分驻要地,边防渐有起色。熹宗即位后,御史台弹劾熊廷弼“无谋”、“欺君”。一六二○年十月,熊廷弼辞官。辽东巡抚袁应泰为兵部右侍郎,接代辽东经略。
  天启元年(一六二一年)三月,金努尔哈赤亲统大军攻打沈阳,水陆并进。明总兵官贺世贤、尤世功二将战死。金军迅速攻占沈阳,乘势攻取辽阳。
  辽阳是明辽东都指挥使司所在地,是辽东军事和政治的中心。袁应泰急撤奉集、威远诸军,并力守辽阳。引水注壕,沿壕列火器,军兵四面环守。金兵来攻,袁应泰亲自出兵督战,兵败。袁应泰宿城外军营防御。金兵掘城西闸放壕水,自城东迸兵度壕,战败守城诸将。袁应泰入城与巡按御史张拴等固守,诸军列盾大战。袁应泰兵败,自缢死。张铨被俘,不屈,被害。金军得辽阳,先后占领辽河以东七十余城。得辽阳后,诸贝勒均主张还师。努尔哈赤说:“国之所重,在土地人民。”“且此地乃明及朝鲜、蒙古接壤要害之区,天既与我,即宜居之。”(《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七)四月,金国自赫图阿拉迁都辽阳,作为新的据点。八旗人户也迁居沈阳、辽阳一带。明失辽东,整个形势不同了。
  金攻陷辽阳,辽河以西军民纷纷逃窜,自塔山至闾阳二百余里烟火断绝。明廷擢任广宁守将王化贞为巡抚,收集散亡,人心稍定。又起用熊廷弼为兵部尚书,驻山海关,经略辽东军务。王化贞部署诸将,沿辽河设六营分守。熊廷弼以为今日只宜守广宁,不宜分兵。如一营溃则诸营俱溃,西平堡也将不能守。王化贞遣部将毛文龙袭取镇江(今丹东市九连城),金兵围攻四卫屯民。朝廷以取镇江为奇功,熊廷弼则斥为奇祸。经略与巡抚,诸多不合。王化贞拥兵十四万在广宁,不听节制。熊廷弼在关上,徒具虚号。天启二年(一六二二年)正月,努尔哈赤向广宁进兵,围困四平堡。王化贞尽发广宁兵出战,在平阳桥与金兵相遇。总乒刘渠、祁秉忠在沙岭败死。部将祖大寿逃走。王化贞部下中军孙得功降金,为内应。王化贞弃广宁南逃。与王相遇,随同溃兵难民入关。金兵追至塔山回师。四月,明廷拘捕熊廷弼、王化贞入狱,审勘兵败丧师之罪,并判死刑。
(五)东林党与阉党的倾轧
  明失辽东,亡国之祸已迫在眉睫,朝廷内部仍在结党互斗。熹宗少年即位,处理日常章奏,多委之内监。皇帝自宫中传旨,例由内监传谕,客、魏等因得预政。东林官员夺得朝中政柄后,为要巩固其权势,就要战胜内廷势力。客氏、魏忠贤(魏进忠改名)等结纳朝臣,形成阉党,为要巩固权势,操纵朝政,也不能不反击东林,进而迫害不附己的朝宫。熹宗一朝,东林党与阉党争夺政权而展开的斗争,通过一系列事件而愈演愈烈。
  追论三案 熹宗即位后,高攀龙、邹元标等交章追论崔文升进泄药、李可灼进红丸事,首辅方从哲因而去职。言官又进而追论万历朝张差挺击案,弹劾郑贵妃弟郑国泰及侄郑养性。李选侍移宫时,内监田诏等曾乘机盗取宫中宝物,被揭发,交法司按治。刑部尚书黄克缵秉承魏忠贤意,疏请宽宥。御史焦源博上疏反对,并将张差梃击案,李可灼进红丸案与李选侍移宫案,一并追论。说李选侍一宫人“阻陛下于暖阁,挟陛下以垂帘”,“移宫始末不可得为抹杀,盗宝诸阉不可得为宽宥。”李选侍移宫后,已被熹宗削去贵妃封号,在宫中厚养,不再预政。焦源溥疏追论梃击、红丸、移宫三案,显然旨在打击内廷。此后,东林官员相继上疏追论三案,实际也是企图削弱客、魏,争取高宗,政治目的是明显的。
  但是,深居宫中的熹宗如果失去内廷的依恃,势将成为孤立无与的虚位,政权将全归朝臣。这当然是熹宗和明皇室所不能容忍的。天启元年(一六二一年)正月,熹宗下诏嘉奖魏忠贤“侍卫有功”,又赐客氏田二十顷。御史王心一抗疏,说“梓宫(光宗柩)未殡,先念保母之香火,陵工未成,强入奄寺之勤劳,于理为不顺,于情为失宜”。熹宗不听。四月,熹宗立皇后张氏,礼成,赐魏进忠名忠贤,荫侄二人。给事中程沉奏称“祖制非军功不袭,国典不宜滥与”,熹宗又不听。大学士刘一燝奏请遣客氏出宫,熹宗以护祐皇后为名,说等待皇考(光宗)大葬后再议。五月,客氏与魏忠贤指使给事中霍维华劾奏内监王安出宫,又命参与盗宝被赦出狱的内监刘朝杀王安,奏称自杀。王安被杀,斩断东林朝官与年廷的联系,客、魏更加擅权。九月,光宗葬礼完毕。刘一燝再请依前旨,遣客氏出宫。熹宗被迫遣出客氏,不久又召客氏入宫。吏科给事中侯震旸上疏再谏,直指“宫闱禁地,奸珰群小睥睨其侧。”熹宗怒,贬侯震旸。廷臣连续上疏请逐客氏,都遭贬谪。十月,东林要员叶向高进为首辅,请停“中旨”,凡事均由阁臣议拟。熹宗当然不予采纳。
  客、魏得熹宗支持,权势日盛。吏部尚书周嘉谟力救被贬的言官,并将劾奏王安的给事中霍维华调出朝外。魏忠贤指使给事中孙杰劾奏周嘉谟受刘一燝嘱,为王安报复。周嘉谟请辞,魏忠贤矫旨罢周嘉谟。叶向高疏请留周嘉谟,不报。左都御史张问达进为吏部尚书,邹元标为左都御史。官员黜陟之权,仍操在东林党人手中。
  一六二二年春,客、魏集团指使孙杰攻讦刘一燝。刘一燝上疏自辩,辞官,得熹宗允准。叶向高上疏称“客氏既出复入,一燝顾命大臣,乃不得比保母。”熹宗不理。东林官员继续上疏追论三案。王之寀因梃击案被贬,恢复故官,上“复仇疏”,追论梃击、红丸二案,说是为先帝复仇。礼部尚书孙慎行上疏,劾方从哲包庇李可的。光禄少卿高攀龙又劾郑养性,并请将崔文升“明正典刑”。大学士韩爌、吏部尚书张问达等亦上疏追论红丸案。熹宗将李可灼遣戍,崔文升放南京。
  朋党交争 朝官与内廷,东林与客、魏之间的斗争,日益激化。天启二年春,给事中侯震肠等上疏劾大学士沈交通内阉,并劾客、魏搆杀王安。福建道御史周宗建上疏攻沈,并直斥魏忠贤“目不识丁,阴贼险狠。”刑部尚书王纪,也劾沈与魏忠贤交通事。七月,沈也劾王纪审讯熊廷弼狱时,包庇廷弼。熹宗以王纪回奏违慢,斥为民。叶向高上疏说王纪、沈交攻,王纪被斥非其罪。诸臣交章救王纪,熹宗不允。沈也上疏请辞,得准辞官。
  十月,东林要人左都御史邹元标,因在京建首善书院讲学,被劾。魏忠贤传旨“宋室之亡,由于讲学。”邹元标被罢官归里。新科状元文震孟,授翰林院修撰,上“勤政讲学疏”,辩及邹元标事。魏忠贤传旨廷杖文震孟,大学士韩爌力救。文震孟被贬秩调外,罢官归里。邹元标去后,工部右侍郎赵南星继为左都御史。
  沈罢后,廷推原礼部尚书孙慎行入阁,熹宗不予点用。天启三年(一六二三年)正月,依附魏忠贤的礼部尚书顾秉谦、南京礼部右侍郎魏广微为东阁大学士,入阁参予机务。礼部右侍郎朱国桢、朱延禧也同时升任尚书入阁。内阁自首辅叶向高以下,原已有韩爌、何家彦、朱国祚、史继偕等五人,现增至九人。魏忠贤倚信的顾、魏入阁,使内阁也陷入党争。
  三月,御史周宗建因被魏党给事中郭巩劾奏误荐熊廷弼,上疏反驳郭巩并直攻魏忠贤。称王安死事为魏忠贤“一大罪案”,并说“今权珰报复,反借言官以伸;而言官之声势,反假中涓而重”,历举黜侯震旸、黜王纪、去邹元标、逐文震孟等事,是“内外交通,驱除善类。”(《明熹宗实录》卷二十六)熹宗企图平息纷争,郭巩、周宗建经廷议各夺俸三月。三月,朱国祚辞官获准。七月,史继偕致仕。
  一六二三年(天启三年癸亥),为官员考察之年。左都御史赵南星助吏部尚书张问达主京察。在京庶官年老有疾、贪酷失职及才力不及者凡二百三十五人,分别革职或降调。南京官员不胜任者也分别降调。赵南星在万历朝曾任考功郎中,参与京察。因忤齐、楚、浙三党,被贬官为民。癸亥京察时,赵南星力斥三党官员故给事中开诗教、赵兴邦、官应震、吴亮嗣等“先朝结党乱政”,议当罢黜。吏科给事中魏应嘉力持不可。赵南星不听,著《四凶论》攻亓诗教等,终于罢黜。此前,周嘉谟为吏部尚书时,三党的重要官员多已被罢离。经赵南星再次计察,三党在朝官员所余无几。同年十月,吏部尚书张问达致仕。赵南星进为吏部尚书,又掌握了官员黜陟之权。魏忠贤颇重赵南星盛名,曾遣甥傅应星谒见,赵南星不纳。大学士魏广微三次来访,赵南星均拒不会见。叶向高、韩爌等执政,赵南星掌吏部,魏忠贤等阉党不能不有所顾忌。赵南星等东林官员不与阉党合作,因而获得清誉。但东林党人以“清流”、“正人”自诩,对三党官员心存报复,对政见不合者均斥为“邪人”、“邪党”,甚至直指为阉党。被东林排斥的官员,便投依阉党求存。东林执政后反而在朝官中日益孤立,客、魏的势力却日渐增长了。
  内廷中,后妃与客、魏之间也在互斗。熹宗皇后张氏深恶客、魏,常对熹宗指责客氏、魏忠贤过失,并曾面斥客氏,欲绳之以法。张后怀孕,客、魏派亲信宫人侍奉。张后不久流产,有人怀疑是客、魏指使宫人用计堕胎。熹宗裕妃张氏也与客、魏不合,竟被客、魏幽禁于别宫,饿死。成妃李氏也遭幽禁,被斥为宫人。张后孤立无援,客、魏逐渐驱逐宫中异己势力,掌握了内廷。
  客魏专权 天启三年(一六二三年)十二月,魏忠贤受命总督东厂,成为朋党之争的一个转折。东厂设于明成祖时,用以缉察官民,例由司礼监秉笔太监提领,直属于皇帝。东厂掌刑,理刑官员由锦衣卫军官担任。北镇抚司专治诏狱。神宗时厂卫已很少缉事。魏忠贤掌东厂,厂卫成为镇压异己的工具。一六二四年四月,给事中阮大铖指使同官傅櫆与魏忠贤甥傅应星劾奏内阁中书汪文言与左光斗、魏大中(吏科都给事中)交通为奸利。汪文言曾在万历朝离间齐、楚、浙三党,交结内监王安,又曾出入于韩爌、赵南星、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人之门。劾奏汪文言,意在株连东林官员。汪文言下镇抚司诏狱,镇抚刘侨只将文言革职,不株连他官。魏忠贤将刘侨削籍,另任亲信许显纯为镇抚司。此后,又命左都督田尔耕掌锦衣卫事。魏忠贤从此完全掌握了厂卫。
  一六三四年六月,左副都御史杨涟上疏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说自宫廷至大小臣工不知有皇上,只知有忠贤。“宫中、府中,大事、小事,无一不是忠贤专擅。”“皇上为名,忠贤为实。”杨涟疏上,魏忠贤惧,求韩爌调解,韩爌不理。魏忠贤向熹宗哭诉,客氏从旁进言。熹宗下诏切责杨涟。朝官相继上疏,先后百余疏,熹宗均不理。大学士叶向高上奏说,杨涟一人之言,容有过激。未几而诸疏继至,举朝然。皇上如想保全魏忠贤,不如叫他自请归第,远势避嫌。熹宗旨复,称忠贤勤劳,责群臣附和。叶向高告请归籍。
  朝官攻魏党,遭到失败。客、魏集团利用厂卫,转而迫害朝官。叶向高去后,魏党顾秉谦成为首辅。顾秉谦与阁臣魏广微同谋,用墨笔点《缙绅便览》一册,点出叶向高、韩爌、杨涟、左光斗、周宗建等百余人,称为“邪人”,密告魏忠贤,逐步设计陷害。又点出依附魏党的“正人”六、七十人,以备进用。十月,吏科给事中魏大中弹劾魏广微,魏大中被降职调外。左都御史高攀龙与吏部尚书赵南星被诬陷罢官。左光斗起草奏书,弹劾魏忠贤、魏广微三十二斩罪。疏未奏上,魏忠贤已得知消息,即削去左光斗与杨涟的官籍。不久,又逐韩爌出朝。数月之间,朝官被罢逐者先后数十人。
  十二月,魏忠贤又将已革职的汪文言逮捕,交锦衣卫北镇抚司许显纯拷问,借以株连预谋陷害的大臣,涉及赵南星、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等十余人,兴起大狱。汪文言下狱两月,备受酷刑,不屈。最后受刑不过,仰视许显纯说:“我不知道你要我说什么?随你怎么巧作,我承认就是了。”许显纯要他诬指周朝瑞、杨涟等大臣贪赃。汪文言跳起来说:“天啊!冤哉!这样来诬蔑清廉之士,我死也不承认!”许显纯将汪文言打死,伪造供词,说杨涟、左光斗、周朝瑞曾为辽东败将杨镐、熊廷弼说情,是贪受了贿赂。左光斗入狱,五日一审,裸体受桚、夹、棍等刑,不能跪起,平卧堂下受讯,死于狱中。杨涟在狱中备受酷刑,土囊压身,铁钉贯耳而死。魏大中等也都被酷刑拷打而死。赵南星流放边地,死于戍所。辽东战败,阉党袒王化贞,而力斥杨镐、熊廷弼。为杨、熊求缓刑的官员,被牵入汪文言案,指为受贿,多被锦衣卫逮捕下狱。阉党进而追查东林党人,追削李三才、顾宪成等人的官籍,毁各地东林讲学书院。各地官员不附阉党者,均被指为东林党,被夺官者达三百余人,下狱处死及流放边地者数十人。
  熹宗即位以来,神宗时的张差梃击案,光宗死前的红丸案和李选侍移宫案,成为朝臣之间互相攻击的题目。一六二六年,霍维华建议编修《三朝要典》,以顾秉谦等为总裁,为三大案中获罪的宦官翻案,借以陷害东林官员,指责王之寀、孙慎行、杨涟是制造三案的罪魁祸首。杨涟入狱受审,“移宫”即是一大罪名。由此又株连到一批官员。同年,苏州织造太监李实弹劾南京巡抚周起元、松江知府张宗衡、同知孙应昆等多人,魏忠贤把他们逮捕入狱。阉党迫害的官员,从朝官扩大到地方,更进而残害各地居民。东厂和锦衣卫的缇骑(侦探)在各地访查,有人议论魏忠贤奸恶即被处死,甚至割舌剥皮,极为酷毒。阉党的权势日盛,对人民的镇压也越来越残酷了。
  魏忠贤势盛,阉党称他为九千岁(比皇帝少一千岁)。浙江巡抚播汝桢与太监李实在杭州西湖边为魏忠贤建立生祠供奉,号普德祠。各地官员,相继效尤。除福建外,各省都纷纷建立生祠,木雕魏忠贤像供奉。顺天府官员在国都北京崇文门内和宣武门外,也建立魏忠贤祠。国子监生陆万龄说:“孔子作春秋,忠贤作要典;孔子诛少正卯,忠贤诛东林”,请在国学西为魏忠贤立祠,与孔子并尊(《明史·阎鸣泰传》)。
  客、魏集团中有所谓五虎、五彪作为爪牙。五虎是朝官崔呈秀(御史)、田吉(兵部尚书)、吴淳夫(工部尚书)、李夔龙(副都御史)、倪文焕(太常卿)。五彪是厂卫刑狱官田尔耕、许显纯、孙云鹤(东厂理刑官)、杨寰(锦衣卫东司理刑)、崔应元(锦衣卫指挥)。此外,又有十狗、十孩儿、四十孙等名目。依附客、魏的官员们逐渐形成政治集团,遍布各地,明朝的统治更加昏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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