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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在一号线

_2 李海鹏 (现代)
我曾服务于新闻业,对脏钱并不陌生。小额脏钱和由受访对象付费的“软文”在这个行业里简直司空见惯,对此我始终极瞧不起。不过我仍可以客观地说,与构建“商量”社会相比,个人和机构的品行之类的是极其次要的。诵经三千部,曹溪一句亡,关于脏钱,也就这么点儿事儿。
@平庸无奇的世界
曼联队的主教练弗格森准备买下坎通纳,想试一试他的雄心,就问他说,你认为自己配得上这支伟大的球队吗?坎氏傲然回答说,问题可不在于我是否配得上这球队,而在于它是不是配得上我!此君在其后几年里果然表现得像一个前场的神,他竖起球衫领子,进球之后顾盼自雄,成了体育史上的一位经典赢家。虽然曼联是一支令人作呕的球队,这个故事却令人心向往之。多年以来我一直在等待有个谁来问我,你认为自己配得上这个世界吗?我就会回答说,孙子,你错啦,真正的问题是这个世界是否配得上我。可惜妾心如水呀,良人不来——就没人搭理这茬儿。
如果你认为这么说太过傲慢,那么我想你忽视了这个世界可以有多么糟糕。比如说你知道,从黑龙江到四川,每隔一段时间就有那么几个地方的领导决定掀起一场打狗运动,于是文件一发,城管队员们就手持大棒,把狗狗们的天灵盖敲得粉碎。读到这些新闻时你会想些什么呢?
至少我会想,这个世界配不上一条狗。程颢说,看见毛茸茸的鸡雏,就看见了仁,可是有人看见什么都看不见仁。这个“看不见”实在是可怕。汉娜.阿伦特说过残忍是与什么联系在一起的。她举了纳粹战犯艾克曼的例子,说在某些世界里更广泛地存在着一种“平庸无奇的恶”,有些做恶者之所以作恶,并不是因为他们本性邪恶或者有施虐癖,或者他们有什么特殊之处,恰恰相反,他们之所以做出令人发指的恶行正是因为他们平庸无奇,脑袋空空如也。
我们常常误以为残忍的根源在于仇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爱的反义词不是恨,而是平庸。在高一上学的第一天,我和我的同学们就被叫去参加公审大会,被审判的有二十多人,一多半人的罪行是杀人。其中一个男人的岳父家有4口人,都被他倒栽葱仍进了水缸溺毙。如今对比想想,美国人那些关于凶杀的名著,比如《冷血》和《刽子手之歌》,跟这个比算什么呀?我觉得这个小故事可以提醒我们今天这个时代从何而来——如今令我们沾沾自喜的现代文明的绿洲,其实还建立在爱的荒漠之上。如果拿一只试管解析一下此间的冷漠有多少,自私又有多少,你就会恍然大悟为什么如今会有人超速驾驶一辆名车,把行人撞死在斑马线上。
踢过球的人都知道,人的眼睛其实跟蜻蜓的差不多,更能注意到活动的目标而不是静止的,因此你倾向于传球给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的队友,却不是一早就聪明地站在空挡里的那位。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总是相信“时代变了”的陈词滥调,因为你更容易注意到变化的部分。
作家徐星讲过一个故事,文革时期他目睹过一次枪决,枪响之后,一个验尸官负责检查被行刑者是否“死透”,他的办法是拿着一根铁棍,挨个儿枪眼儿捅一下。铁棍上有个环,从一具尸体走向另一具尸体的时候,他就把它套在手指上绕圈儿玩,吹着口哨。我的印象是这个人因为周围的人震惊而感到得意。我倒并不震惊,这只不过是又一个关于麻木不仁的的故事而已。
这往往就是那些令人恐惧的事情的起点:平庸无奇、麻木不仁和乏味。有时候我到一些地方去,不得已跟一些自认为有点儿权势的人坐到一个酒桌上,他们总会端起一杯酒说,“来吧,加大力度!”这意思就是该干杯了。我发誓没有任何事会比这个更令我厌憎。我烦得屁股都要爆炸了。他们的话语方式是如此程式化,幽默感是如此贫乏,主人翁的姿态是如此自在,其背后潜藏的灵魂是如此平庸和自鸣得意,让我意识到,这正是我不得不应付的令人惊惧的生活真相的缩影。
你知道一个配不上你的世界的最简单标志就是一些配不上你的人总想跟你共饮一杯啤酒。
我像讨厌尿一样讨厌啤酒。我也讨厌一个既无梦想也无悲悯的世界。这可以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关于如何形塑一个国家,形塑我们的生活。这也可以是一个玩世不恭的话题。有人会说,就你们这些愤青啰嗦,这个世界配不上你们,你们死去呀!这正是我之所愿。我保证我不会永远活着。而且拿我自己来说,躯壳里就藏着一个小达摩,随时准备找个洞藏起来。我只是在一个像木星那么巨大而沉静的地方同情着那些没有洞可去却沾沾自喜的家伙们的人间烦恼。
@梦想家能做什么
有一回记者采访“花花太岁”丹尼斯·罗德曼,大意说,你瞅瞅你长得跟被卡车碾过几百遍似的,凭什么那个抢到最多篮板球的人就是你呢?他回答说,“因为我拼命想抢到那个该死的球!”看到这话我就想,嘿,这才叫真正的成功秘诀呀。由此我想起,小时候有天晚上家里高朋满座,我姥爷隔着人群,远远地呼喊我:“大鹏哎——”我回应:“哎——”他问:“你怎么长得这么难看呐?”要是我读过了罗德曼的格言,就会回答他,长得难看怎么了,只要我野心勃勃,拼命想抢到点儿什么,那么即便当不上花花太岁也能当上个中产阶级!可是我那会儿哪懂得这个呀,于是以一种浪漫主义者特有的傻冒口吻呼喊说:“兴许长大了就好看啦——”
如今我揽镜自照,终于知道了人生没有“兴许”。不知道这世界上是不是真的存在着童话中的那种邪恶的力量,反正在漫漫岁月当中,我就像没被公主吻过的青蛙一样一点儿都没变样儿。另外我还发现自己我既不会抢篮板球,也不想抢篮板球,更糟糕的是我压根就不什么都不想抢。
这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会是罗德曼的反面,性情上更接近于梦想家而不是行动家,我不幸亦忝列其间。有时候我会有一些很下流的想法,幻想有什么天大的好事儿落到自己头上,比方说突然有一天我就买了一艘游轮,我就把我的朋友都叫上,“穿上棉猴儿,咱上北极逮企鹅去!”另外一些时候,我则会有一点儿上流的想法,比方说我们这个国家能不能更好一点儿呢?
人类生活的奇妙之处之一就在于,空无的幻想与实际的行动可以同等珍贵。除掉一些最极端的个案之外,一般来说,梦想家们可以做一件很基础的事情,就是用更美好的世界的标准来监督现世。
在我看来,古往今来的伟大小说家们都干了同一件事,就是甄别这人世间何为SB。《红楼梦》指出了家长制度和实用主义的结合是个龌龊东西,《第二十二条军规》说出了战争中的崇高精神是个愚蠢的玩意,更现代一些的小说不愿意有太明显的批判色彩,可是在甄别SB方面更胜前人,很多作品可以一揽子至少指出了一百多种人性的污点。有时候新闻记者也干类似的事儿。对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完全没有想象能力的人也许会说:我管理的这个世界多好啊,小说家添什么乱,都给我死去!可是事实却是,尔曹身与名俱裂,小说家们还不朽着呢。
与新闻记者的入世倾向相对应,小说家们总是幻想家。读这些作品的时候你会发现,作家们以一种美好的尺度苛责着一切,而书中那可谴责的世界与你我置身其间的这一个并无分别。
我们这个世界在我看来实在不怎么样,人们在世故方面比较早熟,在廉耻方面则比较晚熟,十几岁的孩子就精明得不行,可是活到老了可能还不要脸。按博弈论的说法,这是“纳什均衡”,孩子出生时都是乖宝宝,可是在成长道路上,别人都操蛋,他不操蛋的话就没活路了,他又能怎么办呢?从理论上说,这就是令我们这里好多人痛心疾首的“国民性”的直接由来。
可是,疾不可为也?其实只要改变一下社会的奖励机制就行了。一个社会总是奖励坑懵拐骗偷怎么行呢?这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其实蛮壮丽的,古人讲“齐家治国平天下”,你要做这个就相当于“治国”了。不过治国也没什么可羞愧的,这个国是我的,我治一治也是当然之事。
梦想家们也可以做一些更高级的事情,不仅用更美好的世界的标准来监督现世,还创造美好的世界。比方说可以像海明威一样,描述雪白的群山,讲述一场冬天的冷雨,省思失败与死亡,后世的读者读到了,就会心驰神往,如沐君子之风。如果什么能耐都没有,也还可以做一点儿更朴素的事情,那就是独善其身,至少不像别人那么热衷于丢人现眼。起码你可以缩成一团,做自己的白日梦,没事儿呆在家里照照镜子。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可真是又一个可以告慰我姥爷的冷酷又滑稽的故事:你等不到自己变好看,却能等到别人变难看。
@万里波将金村游历
文|李海鹏
其实我们的生活比《楚门的世界》更有趣。比如说,在电影里
你可找不到比“周老虎事件”更精彩的故事。
就我个人而言,《楚门的世界》是部特别有趣的电影,那个主角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置身于一个巨大的片场之中,一举一动都被无数摄影机跟随,而身边围绕的所有亲人其实都是演员。这哥们渐渐发觉了真相,准备离开这个虚假的世界,于是一走就走到了海天分界处—原来那也是布景。后来此人终于跑掉了。我自己也有相似的有趣经历,不过从来没能跑掉。
小时候,有一天,我想:父母好像并不怎么爱我,那么他们会不会根本就是假扮的呢?书上可没说父母应该把孩子锁到装煤球的仓库里嘛!当时烈日炎炎,我独自走在街上,突然想,如果我眼见的所有人都是假扮的,怎么办呢?我爸可能是假的,我妈可能是假的,姥姥也可能是假的,路边那个正盯着我看的警察叔叔则分明是个恶霸,然后问题就来了:他们这么居心叵测,到底想干什么呢?
由此你可以了解,在我辈生活过的那个年代,当小孩是一件殊为不易之事。你简直要面对无穷多的凶恶的对手。其时我身高不过三尺,头上无盔,身上无甲,左手一个铁圈儿,右手一根冰棍,加上一双塑料凉鞋也不过4件武器,在那条野蛮而无爱的街道上,谁也打不过呀!
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也是一种幸运,至少我从小就了解到,倘若世界是假的,那还真不好混呐。
当然也有人只有在虚假的世界中才混得如鱼得水。在18世纪的俄罗斯,就曾有过一个典范式的虚假的世界,其建造者就是著名的波将金公爵。这位公爵不仅是战功卓著的陆军元帅,而且是俄皇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情夫,聪颖过人,七窍玲珑,用我爷爷的话讲,“十个猴儿都不换”。有一年女皇沿第聂伯河巡视,为了邀功起见,波将金公爵干了一件彪炳史册的事情:下令把自己治下的南方贫困肮脏的村子,装扮成一片繁荣的模范村庄。这种事在我们看来不算什么,可外国人没什么见识,后来就把各种弄虚作假的样板工程统统称为“波将金村”。
王石说,伟大的企业都没什么故事,只有不够伟大的企业才有故事。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也一样,不够好的社会中才会充溢着恶搞的天分。什么叫恶搞呢?我看经典范式就应该是这样的:我穿着一双“阿迪王”,拿着一只“HiPhone”,畅游了一个又一个“波将金村”。
这类事我们熟着呢。冬天的树不够绿,那就喷点儿绿漆。各城市“创卫”,几十万中小学师生就都出去扫大街。《南方周末》的一位记者还跟我讲过一个故事,说是领导去灾区老乡家里做客,还炒了一个菜,那电视画面特别温暖,可是私底下问问,这家一共9口人,谁跟谁都不认识。
美国的老布什总统曾在中美建交前夕担任驻华联络室主任,有一回陪基辛格参观苏州,他们在马路上既看不见车辆,也看不见行人。到了目的地,在一座园林里,看见一群群幸福的儿童在游戏、欢歌和舞蹈。老布什在回忆录中就说,这是个“波将金村”。
按照逻辑推演,在一个虚假的世界背后必然有个机制,或者动力场,或者任何可以解释其根由之物。为什么我小时候害怕虚假的世界,如今还要害怕?这里面必然有点儿什么是出了毛病的。
其实我们的生活比《楚门的世界》更有趣。比如说,在电影里你可找不到比“周老虎事件”更精彩的故事。一个能够开一届成功的奥运会的现代国家被一个农民和一张年画搞得七荤八素,这可太神了。可是我也没见哪个新闻记者或者作家在这件事上有特别的雄心,比如把它写成一本书。我相信这本书里会凝聚着时代的秘密。可是问题是,在中国,几乎每个故事都凝聚着时代的秘密。我们的秘密泛滥成灾,年复一年,人们就钝感了。在过去,当年轻一代感到迷惘时,崔健唱道: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可是我看我们只是从村头走到村尾。
@罡风吹散了热爱
李海鹏 更新于2009年04月21日
我如但丁所说,“已至人生的中途”,有时却仍是个迷惘的人。在生活中失去的事物当中,那些小的我还算清楚,比如爱情。如今人们终于发现了这个秘密:爱情是不存在的。绝对意义上的爱情是中世纪骑士的发明,其实近乎臆想。在我生活的年代中,大约有5年,人们相信爱情是个真事儿,在那种爱的范式中,物质是非常次要的,痛苦则至为甜蜜。在那之前和之后,人们都要现实得多。那个时代就像磷火偶然一闪,很快就消失了,对此我并无真正的惋惜。可是,那些在生活中失去的,或者说缺少的重要的东西,都是些什么呢?我并不总是知道。
我想我们都在遗忘中生活。早上我脑袋空空地起床,晚上我脑袋空空地上床。也许你不是这样,那么我祝你始终有此错觉。每个月的薪水会打到我的工资卡上,然后被划入另一张银行卡,这张卡会自动按时还贷。我享受着前所未有的便捷,不过我可不愿意像惠特曼歌唱美国一样歌唱我们这个时代。
生活已经向我演示了它充满奇迹。我的表姐从一个辍学女孩变成了亿万富婆,我的堂哥则从一个英俊医生变成了卡车司机,而他本来是她少女时代的偶像。在同一个家族当中,人们的地位浮浮沉沉,没个一定。早先我看过自己的家谱,在年少虚荣的时候,我曾像别人一样希望自己出生于一个值得夸耀的家族,可是我找到的只是一些最普通的名字,我的祖先甚至连有钱纳妾的都很少。如今,我过着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生活。我有一台随身携带的小机器,可以用它来跟千里之外的人说话。别人也可以通过它随时让我变得烦闷,这在以前可是需要咒语才能做到。我们拥有祖先们十辈人也不可能拥有的物质和他们在东北的寒冷土地上所说的“娘们”。我们靠一种证明自己比别人强的愿望活着。我们还可以喝到千里之外的一头牛的奶,虽然因此会有尿尿不畅之虞。乏味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就像滑水运动员穿过惊涛骇浪,过的是一种闪亮的生活。是的,它闪亮,闪亮:无情又美丽的闪亮。
在这个国家,经过经济飞驰的30年,好像有无数的曾经遥不可及梦想都已经实现。我们的父辈曾经致力于“车子化”,就是给运输工具都安上轮子。在电子游戏《帝国时代》里,轮子也被看作是一个伟大的发明,但那是青铜时代的事儿。我们则总是致力于现代化。每当我去上海出差时,都会忍不住暗自惊叹,那些摩天大楼可真高啊。现代主义诗人阿波利奈尔在100年前曾经说:一座水电站代表了最高级的美!这么说,如今的中国比哪儿都美。
可是无论是现在还是过去,人们似乎都缺少点儿什么东西。在早前的某个幽暗的日子里,我家买了一台苏联产的电子管电视机,圆角的。当天晚上我们看的是《马背摇篮》,八路军战士庇佑着孩子们,穿过了坏人的枪火。电影演完了,它已经热得像个炉子。后来我在这台电视机上看了不少电视剧,有一年看了一个香港的,看完了也就忘了。可是二十多年后,我却常常想起这个电视剧主题歌里的一句歌词:未怕罡风吹散了热爱。我偶尔会想:真的好像是有一阵莫名所以的晚风,已经悄悄地吹散了我们莫名所以的热爱。我也不记得消散的是什么,但是我记起了有什么东西消散了。
我想起了当年看那电视剧时窗外的沉沉暮色。在不远处,受到污染的黑色的河水正在汩汩流入稻田,到了秋天人们就将收获乌黑的的稻米。硅酸盐厂的工人们散了工,带着他们沉重的尘肺,慢吞吞地走在去喝散啤酒的路上。那时我曾感觉到空虚,却无法形诸言语,现在我已经足够成熟,明了那空虚从何而来:我是一个少年,有很多梦想,可是在日复一日的光阴中却无所依托。我们匮乏一种令人心安的事物,有时人们叫它信念,有时则称之为人类之爱。那时我们在街边的暮色里,现在我们在一间把自己打扮成东南亚或者西班牙风格的酒吧里,孤独是永远不变的。
因此我倒是想打磨一下自己莫扎特般的音乐天赋,等哪天不再五音不全了,就去朗声K歌那么半句。对我这种神性全无、人性尚存的家伙来说,这一句已胜过了古今全部的圣咏。问题是,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窠臼之中:你有深挚心声,却不能婉转歌唱,生活中仅仅因为微小就被看做没所谓的无奈概莫如是。
@不能免于恐惧
  你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你旁边那个明眼人却不能免于恐惧。  
  《书城》杂志曾有句广告语,“有思想的人都很寂寞,幸亏还有好文章可读。”要是搁在更早以前的年代,这个论调就该被批判为小资产阶级文人对时代不满,而且要加上一句严正宣告:小资产阶级是软弱的,注定抵挡不住无产阶级的铁锤。
事实证明,小资产阶级的软弱永恒,注定抵挡不住任何铁锤。这杂志果然没坚持多久就换了东家。有一回我遇到彭伦,得知他和同伴正在主持这本杂志,我悍然说,“啊,这杂志还办呢?”彭同学是谦谦君子,自然不以为忤,我却从中又一次领悟到自己是如此不会说话,难免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恐怕连《书城》那样优质的寂寞都不可得矣。
  在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上,孤芳自赏是很难的一件事。《红楼梦》早就说清楚了,孤芳自赏不是一个人的事,要是得不到人家的容许,那么你除了死球之外别无前途。要说今日世界比《红楼梦》时代可进步多了,可是左看右看,我看也就是皮相吧。今天出门我能遇到贾政,明天出门我能遇到凤姐,山寨版的贾宝玉就更甭提了,几乎每个男的都是,惟独没了林黛玉。且容我多一句嘴吧:林黛玉的优点可不只在于灵魂,她可是那小说里的第一美女呀。
  我们这个世界又对自我遗弃极其纵容。老百姓讲话:要死,死去!至少我自己就看过几次类似的新闻,一个人要跳楼,底下的看客一齐喊,你倒是跳呀!你要是上面那人,你也不好意思不跳呀,于是纵身一跃,一了百了。我的感慨是:跟这样的老百姓混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勇敢的事情啊。
  说到这些好像我是在抱怨我们的“文化”不够好,其实不完全是。亨廷顿已死,“文化决定论”也不时髦了,往深一层,还是得旧话重提,说到文化是体制的结果。有时我觉得,我买得起糖葫芦吃,买得起可乐喝,没什么好抱怨的;有时我又觉得,这不行啊,这都怎么回事儿啊,这不公正不公平庸俗不堪啊—可见我还是把自己当一个知识分子看,公域和私域分开,厌倦于闲事,又难免爱管闲事。可是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有多少人爱管闲事,以及以何种态度管着闲事,而在于我们的体制和文化如何看待有人爱管闲事这一事实本身。
  打击正直之声的人,未必都是坏人。当年袁崇焕被认定叛国,公开处决,老百姓就大啖其肉。这件事可以写成正剧,袁将军就该说,知我心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可以写成黑色幽默,他就该说,看来经济过热,猪肉真的涨价啦;也可以写成我这种清谈的小文章,他就会说,一个社会如果对真相没有兴趣,也不容许真相的发现者好好活着,这世界将是多么可怕啊。
  倘若袁将军说后一句话,那么他就是一个常识的信奉者,是一个出色的现代人。当我们说到某事是常识的时候,常常说,“凡有头脑的人都知道这个”,可是具体而微地说起来,我看有头脑的人其实没多少。我们的教育经历和人生经历当中早已蕴涵了好多颟顸的因子,“大啖其肉”式的思维亦是滥觞之一,至今屡见不鲜。举例来说,最近茅于轼先生发表自己关于耕地保有线的看法,就有人说他是“汉奸”、“卖国贼”,登了这样或类似文章的媒体就要被一部分人指责为“资本家的走狗”。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呀?我想明显荒谬的指责若非来自陷害,必定来自颟顸。
  正如我尊敬的一位师长所言,我们的当务之急之一就是换掉自己的“狼血”。倘若鲁迅先生活在今天,大概就会说,我们周围有权贵者,有腐食者,有玩世不恭者,有愤世嫉俗者,有犬儒者,有狂热者,有对威权政治的迷恋深入骨髓者,有民粹主义者,有“小尼姑的脑袋,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者。这个名单可以列得更长,可是在我看来,几乎全部“者”都是“狼人”的变种。
  如此斑斓的景象,足以制造层出不穷的时代戏剧,却未必制造出美好的未来。为什么有些人会觉得寂寞呢?因为大家活得太热闹也太卤莽了。因为大家像风中玉米,微风吹过就左摇右摆。因为你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你旁边那个明眼人却不能免于恐惧。
@独一有趣的事
新闻业有一句听上去很绝望的格言,叫作“给我一个故事,看在上帝的份上,把它讲得有趣些。”可以作为类比的是,你从来没听过日化行业说什么“给我一段牙膏,看在上帝的份上,把它弄得清香些。”没人在这种事上大费周章,可是所有牙膏都有不错的味道,而新闻业拿了神灵自我要挟,一多半儿的新闻还是不堪卒读。这也许可以说明新闻从业者全是傻蛋——如果你这么理解,我也没办法反对,因为我自己就干过新闻,而且以我的智商来应付这壮美的时代还真是左支右绌。可是这更能证明,新闻业是一个依赖于个人才能的行业,也说明一个好的新闻机构是多么难得,而作为整体,一个健康的新闻业也比一般行业更重要和更珍贵。没有牙膏你还可以用牙线或者盐,没有新闻业,地球上的一小半文明世界也就不复存焉。
真正的问题是,我们发现写出一个有趣的故事太难了。就像红土上只生长茶树一样,我们这儿也只盛产一种故事,就是一个家伙被关进了拘留所,他就很开心地跟同伴们玩起了游戏,丢手绢,丢手绢,轻轻的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他!然后他就死了。我们的新闻倘是真实的,就总是这个样子,像一条荒谬的大河正在向高山之巅不停奔涌。若论单个儿的,这种故事当然精彩绝伦,可是身边的每个故事都是如此模式,它也就没什么吸引力可言了。
在新闻从业史上,我有过一个很不起眼但颇有意味的经历。早前几年的一天,一位朋友对我说,你别再做矿难报道了,那都是垃圾新闻了。你知道这句话最令人吃惊之处在哪里?在于它一点儿没错。公众的同情心是有阈值的,很容易厌烦,久而久之,再严肃的悲剧也会无人理会。
问题总是像顽石一样耸立在那里:我们找到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但是写不出真正有趣的那一个。
什么叫真正有趣的故事呢?一个最容易被提起的例证当然是水门事件。我一岁那年,华盛顿邮报的两个记者搞定了“深喉”、美国中央情报局前二号人物马克.费尔特,从而证明了尼克松总统确实对政治对手使用了窃听器。你可以从中看到一个真正有趣的故事的基本要义:一是有超乎读者期待的情节,二是它包含着一种近乎清高的信念,务使历史向符合公众利益的方向转向。
可是这种故事娇嫩着呢。伟大的新闻总是特别容易死掉,说起来真是惊险万状,简直连丢手绢都不必。这就像造物主制造了一朵鸢尾花,只要这个世界改变一点点,比如洋流偏转五度,或者蝴蝶都去度假,这朵鸢尾花就要死球。如果改变稍微大那么一点儿,比如在太阳系里拿掉一个最小的行星,那么很可能“轰”的一声,欧洲就掉到你们家的马桶里去了。一般来说这就叫系统。有趣的新闻故事总是依赖于好的文明系统,无聊的新闻故事则依赖于反文明的另一个。
换言之,反文明的系统杀死了几乎全部有趣的故事,恰恰是因为它留下了独一有趣的一个。
前苏联有个老故事说,凯撒、亚历山大大帝和拿破仑受邀参加红场阅兵,凯撒说,如果我有苏联的坦克,我就能征服欧洲;亚历山大说,如果我有苏联的飞机,我就能征服世界;轮到拿破仑了,他说,如果我有《真理报》,到现在也没人知道滑铁卢。这个故事很有趣,底子却悲哀,它花开后百花杀,有了它,别的故事就全都被自杀了。可是如今人们不仅知道了滑铁卢,还知道了苏联的各种往事,我觉得这证明了独一有趣的故事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强大,总有威风扫地的一天。这个结尾有一层糟糕之处,就是苏联解体了,石油寡头诞生了,切尔西变强了,我支持的阿森纳队的统治时期结束了。不过它又再妙不过:有趣的故事又复活了。
@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过
有那么几本好小说,它们最吸引我的内容是父亲怎么教育孩子。一本是《了不起的盖茨比》,那个父亲对儿子说,每逢你想要对别人评头品足的时候,要记住,世上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那样的优越条件。这是说做人要谦卑和公正。另一本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芬奇先生是一名律师,坚持替黑人辩护而导致家庭遭到残暴的攻击。有一次他给孩子们买了鸟枪,然后说,鹣鸟你们尽可以打,但是要记住,杀死知更鸟则是一种罪过,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做任何坏事,只是用它们的心唱歌给我们听。芬奇先生是我的菜,我也认为正直和浪漫是绅士的先要准则,至于是否穿得人模狗样倒全没所谓。另外切莫只为了乐趣去做哪怕最小的残忍的事。
有了这两本书,我对于将来当个谁的爹就有信心多了。不过,我还准备教给那娃一些关于黑暗的道理。有一本小说叫《追风筝的人》,像所有畅销书一样传奇得过分又颇多陈词滥调,可是里面那位阿富汗父亲很高明,他说,“世界上惟一的罪就是偷,各种罪都是偷的变种。”
当我们目睹一些恶行的时候,常常说,畜生!可是我觉得,畜生也比没教养的人强。我不介意我的孩子是个啃泥巴的畜生,但我介意他是一个机灵得会加入某个自私自利、霸道无耻的组织的混账东西。即便我生的是一只猴子,如果他领会了前面说过的前两句话,就会懂得善与同情,领会了后一句,就会明白一个人活在这世上最重要的是行事正当,而最该反对的就是各种各样的侵犯他人的苟且之事。
笼统地说,这就是教养的真义。可是粗鄙之行在我们的人生经验中多如天上繁星,今有在洗浴城里“强迫要求”姑娘陪他洗澡,古有哒哒哒哒哒哒哒哒,每当一个诸如柳州那样的地方有公车闯红灯,北京就必有一个特权阶层正在像野猪一样横冲直撞,教养如不文之言,总是行之不远。有句话讲得好:老子是吓大的!这还真是悲哀呀。从这个角度你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什么都有,就是什么都不怎么像样。
那么教养的核心是什么呢?要我说,不是行礼如仪,不是早上洗漱完毕先到长辈屋子里头请个安,而是这个:正义。
当人们的周遭不乏正义的说教,却缺少秋水漫溢般浸透生活的实体正义,一个社会就决不会有什么教养可言。正义不能昭彰,恶行就会得到鼓励,一个国家就必然指鹿为马,正邪混淆,人民也就必然一边抱怨一边堕落。温总理曾5次推荐的《道德情操论》中有言,正义和道德是两回事,正义是支撑一座大厦的柱子,道德则是这座大厦的装饰。连道德都无处附丽,教养就更是痴人说梦了。
这就是为什么在有些国家全民都很粗俗。当然主要是上面的人比较粗俗。大猪总是比小猪粗俗。偷民权,偷自由,是世界上顶没教养的事。天子之怒,伏尸百万,血流千里,这世界上没任何事比之更令人作呕。最终我们的文化也粗俗。厄普代克就弄不明白,“为什么苏童和莫言对性、生育、病痛和非正常死亡的生理细节那么津津乐道?中国小说是否缺少一个类似英国维多利亚时代那样的可以让作者习得礼仪的时代?”其实我们不是没有可以习得礼仪的时代,而是经过了泯灭教养的时代。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这个六月天,我又会想起久远的往事。历史的主角曾是我的哥哥姐姐们,可是如今回望过去,他们已经都是孩子了。你不能不感慨历史的变化是多么剧烈,历史又是多么容易被淹没。那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可是究其本质,他们都只是一些知更鸟。他们很幼稚,很多时候不聪明,而且像任何人群中一样,他们当中也有自私自利者,可是作为一个全体,他们只是用心唱歌给这个国家听。那么年轻的脸孔,那么不甘于陈腐生活的灵魂,那么多的锐气和那么多的活力,此后的岁月中再没有过。
即便只为了此地更为宜居,正义和有关正义的往事也是值得打捞的。犬儒主义者会说,算啦。他们说,呔,汝算哪根葱,凭什么代正义而言?他们认为任何一个口称正义的人都是可疑的。这种话永远都会有人说,可是它是蠢话。因为答案从来都是简明的:一个可以问“凭什么”的社会就是正义的,一个不能问的就是不正义的;正义就是是谁的归谁,而各种不正义都是杀死知更鸟和偷去加害的历史的变种。
【第二部分】
@台风
以前我会每天睡到下午,可是最近,才不过十点钟,我就已经在楼下的石凳上享受秋凉了,甚至于饭都吃过了两顿。在《永别了,武器》中,女友凯瑟琳生命垂危之际,亨利就不断的去餐馆进食--食欲过度是茫然无措的征兆之一,大约我也是如此。这些早上我总是在室外,浮想联翩。偶尔,我呼吸着新割过的草坪的味道,感到振奋,更多的时候则纯然的像个无所事事的人一样,不做什么也不想什么。有一次我看到一个老太太,穿着灰扑扑的男式衬衫,佝偻着坐在垃圾桶旁,突然心生忧惧,假如有一天我妈妈也像她那样孤独、无助,怎么办?更多的时候,我只是坐着,坐着。秋天的光线真是清亮,我记起了小时候总是会在无聊时看到飞机,于是有一次,我真的又看到了。一架亮澄澄的小飞机在银杏树仍还翠绿的枝桠间掠过,带来一阵蜂鸣,好像把这岁月都拉长了。我竭力的在这片生命的虚空中无声地呼喊起来。
不久前,我开始反省自己的生活。这还是十多年来的第一次。我开始把自己生活中最主要的部分看作悲剧。我也反问自己,这是不是矫情,或者中产阶级空虚症呢?可是答案是,不是。
显然某人正处于一个情绪抑制周期之中--我尽量把这看作某个他人的不可避免的麻烦,而不是自己的。事情发生得非常自然,夏天的时候,没什么契机,突然“叮”的一声,我就清清楚楚的看到自己的生活是不对的。这就像一条鱼跳出鱼缸看到了自己。我发现我的生命已经闷住了。我不很开心,也没有不开心,我既不快乐,也不痛苦。很多年里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游动并且感到自如,只是因为我很知道玻璃墙壁在哪里罢了。我想这就是被体制化的烦闷,就是“你有一份工作,有一个家庭,如是而已”那种体制化,组织了你去想自己真正渴望的是什么。
我渴望的是什么呢?正式那些会被嘲弄为文绉绉的、却仅仅是因为人们感到遥不可及才加以嘲弄的东西:激情、生命的激荡感,或者任何令人超脱于闷住的生活的事物。或者说,某种类似柠檬的东西。
楼下遛弯归来,一般我会庸俗地喝上一杯可乐。我会切一片柠檬,放四块冰用一个瓷杯子喝。其实我真正想尝的是柠檬的味道,它真的香气怡人。最棒的瞬间在于,被子里泡沫哒哒地炸裂,使得柠檬的气味率性坦然地冲进你的鼻孔。可是视此为赏心乐事,终究有些悲哀吧。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一直处在这样的生活中,那么我在死后最怀念的可能竟只是柠檬的香气。
柠檬也在我认识我妻子那天晚上她唱的歌中,我记得她唱到,我抬头向上看,又低头向下看,我一再地四处张望,但是只看到一棵黄色柠檬树。节奏很简单,即便是我去街机房的DJMAX上玩这曲子的话大概也不会错太多。这与我喜欢柠檬倒没有关系。那是好久以前的一个晚上了。
这些上午,我记起了过去的很多事。我记起了小时候我曾自己做过桃子汽水。我买了一袋汽水粉,用凉水稀释,惊人的是,味道跟商店里卖的一模一样!那是一个晴朗柔和的五月天,我跟妹妹还有我们的狗喝了个痛快,那感觉就像一个节日,真正美妙的则是这个节日只有我们三个独享。在相当程度上,我抵触成人世界,甚至怀着隐约的憎恨。妹妹和狗则是我强迫的同盟。以后我每当在什么地方读到沙司汽水,就会想起当年的自制汽水,那桃子的味道又冲又假,甜丝丝的,又被自来水的漂白粉气味给激的格外强劲。两年后,那只狗死了。生前它总跟自行车搏斗,每当我故意骑得飞快,它都会怀着某种深沉的愤怒咆哮着冲撞过来。生活在当时就是无穷无尽的委屈,无穷无尽的节日。有一年冬天,沈阳的雪下的特别大,早上我沿着街上齐腰深的雪道去上学,激动得微微发抖,那感觉就像走向一个刚刚草创的纯白世界。
如今,我已经37岁了。写下这个数字真是艰难。我简直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以便回到26岁。你不明白你的生活为何就像一棵被方便面工厂捉住了的蔬菜,被滑稽的脱去了水,装进了小袋子。
我渴求着什么不同寻常之物却一度一无所获。在这些迷惘的上午,我寻找着某种能给生命本体带来抚慰的事物。后来,不再有“叮”的一声,我非常迟缓的想清楚了那是什么。某一天我意识到它是我在9岁那年夏天曾怀着孩童的敬畏之心观看过的一场暴雨。前一天,电台预报说有台风,可是没人在意,东北怎么会有台风呢?可是那天早上,台风来了。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看到天色暗如午夜,骤雨痴狂,仿佛天上有一座海洋正在不停的倾泻,而树木被一种狂暴的力量攫住并反复抽打着大地。它让我入迷了。我走出门,就像在第一排观看上帝的演出。如今,我意识到这暴雨格外漫长,而我从没离开过。
@秋水
卡蒂埃-布列松有个“决定性瞬间”的说法,指的是最佳照片可以敏捷地抓住恰好出现的瞬息光影,无论是轮胎还是水洼,或者一个跳跃的人,在此时都各得其所,显露出非比寻常的意义和美。我想这验证了万事皆有灵光,或者说可以显露出本来面目。我见过的最美瞬间是在小说《追忆似水年华》中,一个小男孩久久地凝视着一棵李子树,发现它的繁花中有着这世界的全部真理。村上春树则说,年轻时有一天他坐在棒球场的看台上,一只球正在飞过来,突然间一个念头从天而降,他决心当一个小说家。这是他人生的决定性瞬间。我不是很相信这个细节,因为村上不是个始终诚恳的作家。不过就个人体会而言,我相信决定性瞬间确有其事,的确存在着某些格外玄妙而与众不同的时刻,使我感到自己是在真正的活着。
概无例外的是,那些瞬间总是关于自由的。倘若说自由是男性最深的春梦,那么我想这梦常常难得真切,关于它的种种幻想往往只能在钢一般灰色的天空下慢慢消弭罢了。只是在一些罕有之时,你才能感到那种苏醒的力量,好像有一头熊钻进了你的身体而春天正在匆忙赶来。
有一次,它发生在了足球场上。我中了好运道,带球晃过了一个人,发现前面有大片的空间而我的步伐恰好毋需调整即可加速,于是我跑起来,撞向自由。一阵阵微风吹拂着蒙了汗水的皮肤,而我跑得如此迅疾,以致于身后对手的那一声声沮丧的咒骂都被耳边的风声吹淡了。你知道那感觉异样得让人不安,又令人愉快,你突然间信心满满,再无羁绊,好似将永远地跑下去,不能想象有什么停下的理由。对手正在迫近,你却感觉他们非常遥远,你只是在一个不受任何威胁的空间里孤独地跑着,跑着,带着那只球,如带着狗,迈过寂静的山岭。另外一次相似的情形,发生在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天的早上,其时街上罕有人迹,枝头的残叶上覆盖着糖粉一般的冷霜,我要走几步路去找出租车,听见鞋子踩在冰碴上,发出轻轻的咔哒声,就在这时,在心中,我突然又听到了维氏《四季》中冬天的那一段清澈明亮的小号声。
这些奇怪的瞬间,有时是辉煌的,有时是清凉的,惟一的共同点则是某种与众不同的安宁。你突然远离了繁华人间,进入了某种彻底的孤绝之中,恰似飘然抵达了世界的尽头又回望着此地。
除此之外,我再没体会过别种的自由。它发生在此时、彼时,倏忽来去,了无痕迹。于是我会渴望重新体会。偶尔我会回想那种生命显露意义的感触。我回想在很久以前的一个夏末,还在读书的时候,在学校露天泳池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我拎着一只装着杂物的塑料袋去游泳。我滑进水池,发现水已经很凉了。你知道,难免的,两股之间尤其感到冰冷,而那正是E.B.怀特的玩笑式地说过的“死亡的凉意”,但是你感到振奋,于是猛然扑入冷水。你完全在冷水之下。你感到你生来就在这池碧水之中,从来都在这凛冽之中。你闭上眼睛,向下潜游,从来不曾感到这么自在,这么安全,于是你不断沉溺,渐渐变得透明,与秋水融为一体。
我可曾把这些感受告诉任何人?从没有。我并不担心谈及某些略带诗意的感慨而被人嘲弄——既然对这些细小的感触念兹在兹,你就一定有着不屑于讨好外在世界的秉性,是不是?只是它们太无足挂齿了,甚至在你自己的生活中也不占什么位置,于是你不会跟任何人说起。
可是,它们与其他快乐完全不同,迥然不同于欲望的满足。当你做了任何事情并感到自己干得不赖的时候,你感到自己是主宰,自我肯定是个好玩家。你想的是“自我”。但在那些偶然闪现的自由感中,“我”并不存在。它是王国维所言之“无我之境”。两者之间的差别,恰如你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后走出机场深吸第一口烟的时候也会向前飞那么一下之于鸟掠长空。
有时,我也感慨于人类追寻另一种自由的漫漫长路。那些朝鲜人,绕过大半个亚洲,只有微小的机会抵达韩国。那些逃亡的阿富汗人,途经迪拜、斯里兰卡、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抵达印尼的龙目岛,又在那里登上木船去澳洲。这是史诗般的历程,可是以历史的眼光看过去,又只是最小的故事而已。但是在我们的心中,还有更微不足道的关于自由的史诗。这种自由不像那些流亡者的追寻之路那么有着血与死亡的味道,或许显得轻飘、无行。它只是凡夫俗子的脆弱美梦,又常常有着淡然的尾声。这就像你总是想去开一开小孩子所说的那种古老的“敞篷飞机”,哪怕是最小的也好,可是你甚至从未真正尝试过。你深知,生命的真正悲哀在于从没能在草木幽深的长夏,俯瞰着细小的河流和威严的群山,在碎云累积的空茫里飞行。
@果园
果园
  海子有一句诗,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浪帅也有一句诗,尿上黄色的尿比黄色更黄。这句诗大致体现了浪帅的风格,以扯淡为乐,又永远像电鳗在苍茫海水中出没一般闪亮。那是17年前的事了。如今,在北京,有时我们可以很荣幸地再次觐见浪帅,与之共进一顿东北式的怀旧晚餐。他获此称呼,是因为一度自以为很帅(你瞧我这酒窝像不像万梓良),有时他又被称为“浪傻”,因为他是在做流浪诗人的同时以风流自诩(你瞧我这双眼皮儿像不像荷尔德林)。那时我们20岁,欣赏彼此的不合常规的举止。可是如今这两个称呼都不合适了。我们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地点是中国,经历了一些好生奇怪的嬗变更迭,前一个时代最受推崇的事在后一个时代一定会备受贬抑。属于浪帅和浪傻的时代俱往矣,现在我们称之为浪总。
  
  像很多前诗人一样,浪帅如今是个总裁。我觉得这比板凳变门槛还要其妙。有时我感到自己已经活了太久,这30多年间的见闻实在太多而且令人眩晕。我会饶有趣味地回想当年的气氛与形象,比如浪帅在大一时写的诗,自称守园的老人,苍凉地坐在果园里,白色长发披肩。
  
  这当然无足重轻,只是一个年轻人有一点儿浪漫的想象而已。可是我又觉得其中颇有奥秘。
  
  你总是可以在一些细节中看到人们的内心如何微妙变化。在北京,每时每刻都上演着类似的戏码。比如说,两个老年人在街角相遇,他们会交谈,吐出一连串的语气词,打着手势,身体摇摆,那么,这一类雅各布所说的“街道芭蕾”和芒福德所言之“城市戏剧”的民间仪式,已经与往日迥然不同,对吧?我也觉得知识精英们的行为方式颇有意味,关乎他们如何塑造国家的心灵。比如说,在潭柘寺的佛堂里,冯小刚做了些什么,是何表情呢?那个北京的大院群体,昔日的特权阶层子弟,早在70年代就可以看到内部电影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按王朔的话说,本是“兵卵”一类,却成了第一批反抗者,可是在时代的变化来临之后,他们又颇多失落,于是你就看到那种耽美和诗意的潮水退去,露出的还是左派基因的顽石。那么,在一个自由经济的堡垒,比如朝阳区的一家夜店里,他们如何喝一杯酒?再比如,陈丹青,总是一副迸射精光的眼神。张艺谋,总是以一种不屑攻击的姿态攻击“知识分子”。那都是人人可见的时代肖像,可是其中自有细微之处。在这个国家,无论人们的灵魂如何跳荡颤抖、浮晃不安,有一点始终不曾变化——人们迟早会受制于往日,显露他们从何而来。
  
  粗看上去,没有什么比这个年代的变化更为剧烈。这是化学反应,是爆炸,是一只小小炉膛里的火苗噼啪,最终却将蔓延开来烧掉世界。这当然会让人激动,可是在另一面,也让人疲乏。
  
  有时我感到自己对这激荡时代并无真正的兴趣,就像坐在过山车上睡着了。偶尔我会向后看,想起浪帅的“果园”,它是一种浪漫的初心。我也会想起另一处可以标记自己从何而来的果园。
  
  那是高中时的某个秋天我去过的一片葡萄园。那天我和一个同学徒步走了一个小时,到了一处低平的山冈。天涯微微闪亮,让我们深感自己何其渺小,而坡地上葡萄园的水泥柱桩白得耀眼,葡萄在那里衰老了,仍留有细碎的翠绿光点。我们看到灰色的溪水像一条明亮的泥汤,滑过石块,趟过田野,水流在桥下的涵管边激起了皱纹,而桥又粗糙又小。我们听到山冈上万籁无声,微风吹过皆是虚空,却洋溢着真切的安宁。后来我们就走下山坡,路过了望不到尽头的葡萄园,这个同学忽然指着其中一处的水缸说,就是在那水缸里,葡萄园的女主人一家三口,全被男主人投进去溺毙。你知道,我可没料到有这么一出。那水缸就像故宫里的那么大。
  
  大致而言,类似的残酷,混合着美景,正可以象征我的往日记忆,那是70年代。我也来自90年代,当时浪帅是个诗人,周遭的一切还蛮天真。这年复一年,正是我辈的历程。
  
  我只是非常、非常好奇,往日岁月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意味着什么?真的是诗,是美好的辰光,或者一点儿伤害,无限宽宥?偶尔我看到一些人写到当年事,大抵说,他们下笔万言,却无非重复了沈从文先生的一句话:“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好年龄的人。”这固然是美好时光的范本,可是我想,他可解释不了人们心中的诸多奇谭。最终,在与浪帅吃罢了晚饭的夜里,往日时光的分量压住了我的眼皮,使我在浅睡间感到自己像一艘灰色的老潜水艇般迟缓,搜寻着消逝不见的时光的真理。
@怀抱
这半年里我喜欢的作家是E.B.怀特,闲来就翻翻他的书信集。他写的多半是在缅因州的农场里与15头羊、112只红母鸡、36只白岩母鸡、3只鹅、一条狗、一只雄猫、一头猪和一只笼鼠共度的日常生活。各种寻常小事他讲得温文尔雅,我读了之后,明白人家是真的超脱。我由此发觉,文雅和风度这类东西比过去更吸引我了。以往我更敬仰毕加索和罗兰.巴特一类的人物,他们的才华更耀眼,像不可直视的强光。与之相比,怀特只不过是下午的荫凉。可是这荫凉确实是了不起的。怀特之风在我这儿是渐渐显露的魅力,在更大的范围里则是典范。怀特死后,《纽约时报》的讣闻说,“如同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E.B.怀特的原则与风范长存。”
大概我正在变成一个更柔软的人,才会欣赏怀特。古人喜欢讲“圆融”,倘若不是庸俗地理解为圆滑,而解释为圆通博览,颖悟无碍,谦逊和不疾不徐地接近真知,我想倒也值得领略。
人常说,人生是一段长路,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多年前,我可想不到自己会对怀特感兴趣,更想不到有一天会过现在的生活。那时我完全是另一个人,如今的我则更像一个不可逆料的他者。我们时刻觉察到自我的存在,这个自我似有思想,似有主张,计划生活并试图掌控生活,可是最终你会发现自我甚为渺小。总是令人不胜惊奇,你已经走到本以为永远不会去到的地方。
生命是什么呢?儒家讲,“敬始,慎终,追远。”庄子说,“死生亦大矣。”我们有敬畏,有探求,有观照,可还是无从理解生命为何物。无论是深不可测的造物,或名之以上帝,还是真理,弥漫在青草翠竹间的“道”,其实我们都一无所知。我们只是像夜航一般顺流而下罢了。小时候,我可未曾想到此生有好文章可读,有人与事可经历,其时天真淳朴,全然不知文明已被经营了千万年,忽然迎迓我之来到,这是意外之喜。相较生活的诸般细节,这才是大的命数。周围的这一切并非理所当然,而是奇迹。我并不知晓生命是什么与为什么,可是我觉得,我居住在一个罕有的星球上,微生物在这里改变了空气的结构,而昆虫们忙忙碌碌地把生命连缀在一起,这里有季候、洋流,有一个精妙绝伦、生机勃勃的系统,这运气很是不错。按概率来说,我算中了头奖了。我相信无是常态,有是奇迹,冷寂是常态,生命是奇迹。
更年轻时我对中国文化不感兴趣。我觉得外国书好看,中国书在认识上幼稚,在气息上又老迈。可是如今,我的头脑像只水瓮,装满了或可称为“中国意识”的东西。这种意识就是对自然有一种特别的偏好,不仅欣逢其美,还相信它蕴涵真理,从中觅得安身立命的准则。典型的中国精神便是圆融于自然万物。我想这种类型的中国人已经少见,我却未可预料地成了这么一个。
我会想,现在的三里屯,这个灯光晶莹、衣香鬓影的地方,总有一天会有牛羊吃草。这里将不再有酒、舞蹈和摇滚乐,也不再有豪华轿车和灯火,蟋蟀、树木和池塘又成了这里的主人。早霜送走了蜂雀,西风吹寒,秋雨潇潇,一片沉寂。这不是诗,也不是超现实主义的狂想或者庄周文章,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只要放在一个足够长的时间段里,事实便必然如此。繁华不是常态,也不常驻一地。人和事物总是相互吞纳、交流,没道理人类予取予夺永不失手。
到那时,我可能已经死了千年,这篇小文章当然早就湮没无闻。可是我思及此事,也无忧惧。
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墓志铭上最好写着“他的光辉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之类。到了30岁,我想身后评价可以雅静一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便好。如今我再不想这些了。这并非志向消沉之故,而是领悟了人生至为紧要之事以及志向实现的前提。人生苦短,欢愉有时,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我把“香草美人”当作精神尺度,慢慢学做谦谦君子。这是道德律令,可是说到本质又不尽然,其实嘉德懿行来自内心,更多地是一种审美体验。
好的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儿吧,这一边,荷尔蒙、虚荣和欲望,宛如烈火,至死燃烧;那一边,悲悯、善与爱,人格修行,也可以永无止境。当然对坏的人生来说,卑鄙和强横也可以永无止境。后一种人和他们的组织机构可能有钱有势,可是不屌也罢。我们还有另一个世界可以依凭。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说,他去俄国拜访了托尔斯泰的墓地,穿过羊肠小道,在林间,看到墓地上既没有墓碑,也没有名字,只有一块方形土丘,上面覆盖着青草。这就是伟大的俄罗斯的灵魂的归宿。很久以前我不觉得托尔斯泰怎么样,写得那么闷,后来看了他的《忏悔录》,突然受了震动。怎么说呢?长了见识了。一个人,肉体凡胎,凡夫俗子,真的可以活得近乎神圣。好多事,高尚,干净,我们常不信,不屑一顾,“嗨,那是扯淡呢!”其实是没见过。茨威格见过,他说,在俄国所见到的景物中,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了。我觉得,一个人,倘若俯仰天地,取诸怀抱,就一定会觉得自己与托尔斯泰和茨威格有那么一星半点的相似,这就算入了他们的党了吧?那么我亦是那墓前的青草一支。
【第三部分】
@跟拿葱的大婶谈文学
30 个世纪以来我最喜爱的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前几天挂了,他被称为美国文学界的“十项全能冠军”,既是一个写温柔放荡的存在悲剧的大师,又多才多艺,从创作到批评无所不能,比喻性地说,恰如四份苏东坡配六份杜牧。此人正合我的波长,是作家中的抒情歌手,而我恰好认为一个人若不在某些方面是个抒情歌手简直就不值得活下去。在电影《毕业生》里,达斯汀·霍夫曼刚刚大学毕业,成天东游西荡,不擅实务,父母问他,你丫到底想要什么?他回答说:“与众不同。”当我想到厄普代克的毕生志业时,我的感慨正是:这就是与众不同的人生。
有时你不得不感慨于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跟厄普代克这样的人相比,我自己活个什么劲儿呢?这就像人家已经实现了可以装满鸟巢体育场的梦想,而你还对一只小盒子说心事呢。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撒娇地说,我只是一个在文学地图上没有人知道的国家里的一个玩世不恭的家伙嘛。我在网络视频上看过巴西小孩踢球,还没有茶几高呢,踢得跟翻花儿似的,可是我们的国足也没集体自杀呀。我们是伟大国家,专跟人家比乒乓球。这就是我们的风格。余华不是有一部《活着》
倍受赞誉嘛,就因为里边有一个人,任天打雷劈,怎么着都活着。
我可不认为一个活着而不曾体验活着之外的乐趣的故事有什么好写。我姥姥几乎不识字,年近九旬,身体不好,自知死之将至,兹有存在之惑,问我说:“人这一 辈子呀,有什么意思呢?”我没有办法回答她,只好鼓励说,你要下定决心不死呀!她表示一定按我说的去做,可我觉得只是敷衍而已。她不能“与众不同”,不 贪求往生彼岸,却无法排解幻灭之失。
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最杰出的小说是文明赠予我们的礼物。它们让你完全沉浸在床头的台灯能够照射到的小小空间之中,屏除了喧哗的世界,本来你对自己几乎一无
所知,它们却让你了解自己的孤独,了解自己的悲凉,了解自己在永恒时光中的小小的位置。平时,当理科生质问“文科生有什么用”的时候你可能很难回答,但 是在夜阑人静、手不释卷之时你却会发现,世界上各种接近真知的努力都有惟一之核,就是对存在的真实的追问,最杰出的文学作品与最杰出的天文学或物理学研 究其实是一回事,它们的浩瀚之美让我们的灵魂恐惧却安宁。
秦桧也有仨朋友,我亦承蒙错爱,偶尔被朋友问到为什么不多写点儿。他们的意思是,豌豆大的才华也不要浪费呀。我的回答总是:我不写就是因为我不会写呗。
我想这世上只有两种东西真正值得去写,一种是重大现实问题,比如社会中潜在的巨大危险,另一种就是我们的灵魂。这两种东西我都不会写,因此几乎没有任何 作文的必要。让我觉得疑惑的一件事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比我还平庸,却写那么多而且沾沾自喜呢?我觉得自己像蓝藻中的一条鱼,都快被这帮话痨给弄得窒息 了。有时候我几乎想跟他们签一个协议:大家一起收声好不好?
海明威够聪明的了,可是写《永别了武器》,光最后一页就修改了39遍,这才叫要想人前显贵,必得背后受罪呀。我想在我们这儿,人们的问题其实在于不聪 明,而在于太不乐意受罪了。
因此我仅存的志向就是重申常识。潘恩写过一本书就叫《常识》,美国精神就以这本小册子为蓝本。前段时间,一架飞机迫降在哈德逊河上,一个人都没死。我希 望等什么时候我们的飞机也迫降在一条河里,也不死人。经过漫长而迂回的逻辑,常识将有助于此。这看似恢弘的志向,其实不是。写文章的真正的恢弘志向应该 是文字像深涧流水一样优美动听,促进社会进步则只是识文断字者的本分。那么我为什么要逆流而动,大谈文学呢,既然我知道列位对文学的兴趣比拿葱的大婶强 不了多少?我就是要来点儿老生常谈,是的,我们这个时代低估了真正的价值。或者更直率一点儿说吧:我们的沸腾的生活啊,太可笑了。穷措大拥一黄脸婆,自 称好色,这不能叫风流倜傥;人民热衷蝇头小利,士子贪慕蜗角虚名,这也不叫大国崛起。
@硬币重于扑满
曾有一个时代,当我还小的时候,人们对古代知识分子充满兴趣,那时的电视剧里最常出现的角色是状元,而不是如今这般全是皇上。状元的人生第一件事是哇哇大哭,然后丫鬟就欢天喜地地跑进厅堂,面对观众宣布“夫人生啦!”第二件事就是抓周。你知道抓周就是一个口水涟涟的婴儿在一张堆满礼物的桌子上爬啊爬,抓到什么就预示什么前程,抓一本书的就是知识分子,抓印章的是干部,要是抓胭脂盒,父母就要暗叫一声“坏了”,这是个流氓。电视剧总会安排两个孩子一起抓,一个状元,一个流氓,于是观众们就都明白了:这两个孩子将终生为敌,而状元必将取得胜利。
那会儿我就发现,自己对当状元和当流氓都毫无兴趣。要是让我去抓周,我必定要抓一块红烧肉。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那说的是少先队员,我自己的兴趣可全在于永不间断的进食。
我觉得书是用来撕的,爷爷的眼镜是用来摔的,这个世界就是用来品尝的。我遇到什么都想塞进嘴里。我吃起杂拌糖来像甜菜上的一条象虫甲,吃起猪大肠来像一个食人生番,假如世上真有小红帽的话,我就要一口吃掉她的奶奶。当我妈送给我一只小猪形状的扑满当作礼物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元气淋漓的婴孩,脑子里没有任何你们这个世界的破道理。我站在学步车后,顶天立地,觉得漫无边际的自由是天经地义的,而最狂野的梦想就是第一时间花掉每一枚抓到手里的硬币。因此拿到这只扑满,听说了它的功用之后,我的太阳穴位置就出现了一只网球大的汗珠:这是什么反动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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