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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神对话Ⅲ

_8 尼尔·唐纳德·沃尔什(美)
  他们两个对于我也有不同的观念,这没错;对于我是谁,也来自不同的意识层次,对于他们与我的真正关系也一样。而这不同的意识层次,则反映在他们的意念、言词和行为上。
  前者一生大部分时间处于平静安宁,并将深深的平静安宁带给他人。后者则处于焦虑、骚乱和间歇的暴怒中(尤其是当他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事时),并为周遭的人带来骚乱。
  但是两人都心地善良——没有一个人比鲁斯更心软的,而两者的不同,在于前者几乎没有任何物资的获取,除了已有的之外,也从不要求更多。而后者则“什么都有”,却从没有得到过他真正想要的。
  如果这就是鲁斯的结局,我想我们免不了为此感到一些些悲哀,但那投身为贝比·鲁斯的灵魂,在所谓的演化历程中,绝非以此为终结。它有机会回顾它为自己所制造的经验,为别人所制造的经验。现在它正在决定下一步喜欢什么样的经验,以便创造、再创造它更恢宏、更更恢宏的版本。
  这两个灵魂目前都已对它们下一次所要体验的事做了选择,并已在实际体验了,所以我们现在就放下有关这两个灵魂的叙述。
  你是说它们两个都已进入了其他的肉身?
  如果认为重回其他的肉身是它们唯一的可能性,你就错了。
  那还有什么其他的可能性?
  事实上,他们想要什么,就是什么。
  我已解释过在你们所谓的死后会发生的事。
  有些灵魂觉得有太多的事情是它们想要知道的,因此就去“上学”,而有些灵魂——-就是你们所谓的“老灵魂”——则会教它们。教它们什么呢?就是他们没有东西可学。它们从来就没有任何东西可学。它们所要做的只是记得。记得它们真正是谁,真正是什么。
  老师“教”他们:他们是谁的体验是要由做出来来获得的,是由去是他(那体验)。老师们会温柔的指示给他们看,以此来提醒他们。
  其他灵魂则在到达“另一边”(我现在是在运用你们熟悉的语言,用你们的方言,而尽可能不要碍事)时——或到达不久后——就已记得自己是谁。这些灵魂会立刻去经历“想是什么”就是什么的喜悦。它们可以从我的百万种、亿万种面向选择它们想要的,并立时立地可以经验。有些则可能选择以重返肉身的方式这样做。
  任何肉身的形态吗?
  任何肉身的形态。
  那么,灵魂投身为动物就是真的可能了——神会变成乳牛?牛真的是神圣的?圣牛嗯!(译注:Holy cow是英国人喜用的一种惊叹语。)
  嗯哼。(清嗓子的声音)
  怎么了?
  你说了一辈子的脱口秀了。其实回头看看,这工作你还真做得不错呢!
  恰—砰!真是一针见血。如果现在有铙钹,我就用铙钹给你喝采。
  多谢,多谢
  但是,说真的,小伙子……你问的那个问题——灵魂可能投胎为动物吗?——答案当然是可能的。不过,真正的重点在,它想吗?答案是,很可能不想。
  动物有灵魂吗?
  凡注视过动物眼睛的人,都知道这答案是什么。
  那我怎么知道我的猫咪不是我祖母投胎的?
  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是演化历程。自我创造与演化。而演化是单向的。向上。永远向上。
  灵魂最大的渴望就是一再一再的体验它自身的更高层次,因为它会在演化的阶层上向上移动,而非向下,直至它体验到所谓的涅盘——跟一切——也就是我——的全然合一。
  但如果灵魂渴望的是一再一再体验它自身的更高层次,那它何必又以人类的形态回来呢?显然这不可能是“向上”的步子。
  如果灵魂以人的形态回来,那总是由于要更进一步体验,更进一步演化。人类本身就有许多演化层次,这是可以观察与证明的。一个灵魂可以回来千百次,而仍继续向上演化。然而这向上的运动,这灵魂最大的渴望,是不能由回到较低的生命层次而达成的。因此,这样的回返是不会发生的。在灵魂和“一切万有”达成最终的重新结合之前,这是不会发生的。
  这必然意谓天天都有“新的灵魂”进入这体系中,投身为较低的生命形态。
  不是。凡是被创造的灵魂,都是一次同时被创造的。此时此处我们全在这里。但是,就如我曾解释的,当一个灵魂(我的一部分)达到最终的实现,它就有机会“重新开始”,名符其实的“忘记一切”,以便可以把一切重新记起,把自己重新创造;神以此继续重新体验它自己。
  灵魂也可以选择某一特定的生命形态在一特定层次“再循环”,想要多少次就多少次。
  如果没有转世——如果没有返回肉身形态的能力——则灵魂在仅有的一生中,将无法去完成它想要完成的事;因为在宇宙的时钟上,一生连一眨眼的十亿分之一都不到。
  所以没错,转世是事实。那是真的;那是有目的的;那是完美的。
  好得很。但有一件事我不清楚。你说过,没有时间这样东西;一切事情都发生在现在。是不是?
  是。
  而我在第二部曲中曾深入的探讨过在时空连续体 (the Space-Time Continuum)中,我们“所有的时间”都存在于不同的层次上,或不同的点上。
  没错。
  好吧——可是,这就是让人想不通的地方:如果在时空连续体上的一个“我”“死掉了”,然后返回来变成另一个人……则……那么,哪个是我?我必须同时是两个人。而如果从无始以来,我就一直在这样做——而这又是你说我确实在做的——则我就必须同时是一百个、一千个、一百万个人。在时空连续体的一百万点上同时是一百万个人的一百万个版本。
  没错。
  这我无法领会。我的脑袋想不通。
  事实上,你领会得不错了。这是一个非常先进的概念,你对它的领会其实非常不错了。
  可是……可是……如果这是真的,则“我”——就是我不朽的那部分——就必然在永恒的现在,于宇宙之轮的亿万个不同的点上,以亿万个不同的形态、亿万种不同的方式在演化了。
  没错。这正是我在做的。
  不,不,我是说,这必须是“我”正在做的。
  没错,这正是我刚刚说的。
  不,不,我是说——
  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说的就是我刚刚说的你说的。这里唯一没搞清楚的地方是你仍旧在认为我们不止一个。
  只一个?
  我们从来就没有多于一个。从来就没有过。你现在才发现吗?
  你是说,我现在是跟我自己在讲话?
  有点像。
  你是说你是神?
  我没这样说。
  你是说你是神?
  这是我说的。
  但是,如果你是神,而你是我,而我是你-那么……那么……我就是神!
  没错,你是神。正是如此。你完全领会了。
  但我不只是神——我还是每一个别人。
  没错。
  但是——这不是意谓除了我以处。没有任何别人,没有任何别的东西了?
  我不是说过吗-——我与父是一体?
  是说过,可是……
  我不是说过吗——我们都是一体?
  没错。但是我不知道你是在照实讲;我以为你是在比喻。我以为那不过是一种哲学的陈述,而不是事实陈述。
  那是事实陈述。我们都是一体。“你们对这些人中最小的一个所做的任何事……就是对我所做。”意义就是如此。
  现在你明白了吗?
  明白了。
  啊,终于!我等很久了!
  可是——请原谅我还是要说,可是……当我跟另一个人——比如,我的妻,我的儿——在一起时,我觉得我跟他们是有分别的;他们是“我”之外的另一个人。
  意识是奇妙的。它可以分为千百份。分为百万份。百万乘以百万份。
  我将自己分为无尽“份”——以便每一“份”的我得以回顾它自己,并看到我是谁,我是什么的奇妙。
  但是我又为什么非得经历这么久的遗忘呢?经历这么久的不信呢?到现在我仍然不能全信!到现在我仍然在这忘中游荡。
  不要对自己这么严苛。这是历程的一部分。以这方式发生,并没什么不对。
  那你又为什么现在告诉我这一切?
  因为你开始觉得不好玩了。你开始觉得人生不再喜悦了。你开始这么纠缠在这历程中,以致你忘了它只是历程。
  于是,你呼唤我。你求我到你身边,帮助你领会,向你显示神圣真理;向你揭示最大的秘密——那你把它推开的秘密。那你是谁的秘密。
  现在我已做了。现在,我已让你记得了。但这有用吗?它会改变你明天的行为吗?它会改变你今晚对事物的看法吗?
  现在你会治愈伤者的痛吗?解除恐惧者的焦虑吗?给贫困者所需吗?为成功者欢庆吗?处处看到我吗?
  这对真理实相的最新记忆会改变你的生活吗?会使你改变别人的生活吗?
  还是你又会重归遗忘?重回自私?重返你在这醒悟前你自以为自己是的小格局,留在那里不肯出来?
  你会是哪一种?
  8、有时候真理就寓含在矛盾中
  生命真的永远永远继续吗?
  很确定是。
  没有完的时候?
  没有。
  转世是事实?
  是事实。你可以在任何你想要的时候,以任何你想要的形态重返凡身-——也就是,还会“死”去的肉身。
  是我们在决定什么时候回来吗?
  没错,“要不要”和“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离开,也是我们在决定?是我们决定自己什么时候要死吗?
  没有任何事情是违背着灵魂的意愿而发生在它身上的。也就是说,那根本不可能;因为是灵魂在创造每一个经验。
  灵魂什么都不缺。灵魂具有一切。一切智慧,一切知识,一切能力,一切荣耀。灵魂就是你那永不睡眠、永不遗忘的部分。
  灵魂会想要肉体死亡吗?不。灵魂想要你永远不死。然而,当灵魂看出留在肉体中已无意义时,就立刻会离开它——改变它的肉体形象,把物质体的大部分留下。
  如果灵魂想要我们永远不死,那为什么我们会死?
  你们不会。你们只是改变形象。
  如果灵魂想要我们永不改变形象,为什么我们还会那样?
  那并非灵魂的愿望!
  你是个“改变形象者”!
  当留在某一特定形象中已经没有用了,灵魂就改变形象——心甘情愿的、欢欢喜喜的——继续在宇宙这轮上移转。
  欢欢喜喜的?
  带着大欢喜。
  没有灵魂是死于悔恨的?
  没有灵魂会死-——永远没有过。
  我是说,当目前的肉体形相要变迁时,要“死”时,没有灵魂会悔恨?
  身体从没有“死”过,只是随着灵魂改变形相。但是我知道你的意思,所以我现在在用你作的词。
  如果你清楚了解在你们称为的“来世”中你们想要创造的是什么,如果你们清楚的相信死后跟神会重新合而为一,就没有任何灵魂对你们所称为的“死”曾感到悔恨。
  在这种情况下,死是光辉的时刻;是奇妙的经验。灵魂于是可以回到它的本然状态,它的正常状态。会有一种不可言喻的轻灵感,一种全然的自由感,没有限制的感觉。既至福又壮严的一体感。
  灵魂对这样的一种变迁是不可能悔恨的。
  那么,你是说,死是一种快乐的经验?
  对于那想要它是快乐经验的灵魂而言,没错,永远是。
  好吧,如果灵魂那么想要脱离肉体,为什么它不脱离就算了呢?为什么它还缠绕不去?
  我没有说灵魂“想要脱离肉体”,我说灵魂在脱离肉体时是欢喜的。这是两码子事。
  你可以做一件事时高兴,做另一件也高兴。可是你做第二件时高兴,并不意谓你做第一件时不高兴。。
  灵魂与肉体同在时并非不快乐。正好相反,灵魂很喜欢以你现在的形相做你。但这不排除它在跟此肉体分离时并不是同样喜欢。
  关于死,很显然我有许多是不懂的。
  没错,而这是因为你不喜欢去想关于死的事。然而,在你对生命的任何片刻做觉察的时候,若不对死亡有所沉思,则你将不能觉察生命的全部,只能觉察它的一半。
  每一刻都结束于它的开始之际。如果你不能明白这一点,你就不能明白它内涵的奥妙,你会称它为平凡无奇。
  每种相互作用都在它“开始开始”之际“开始结束”,只有在对此做过真正沉思及获得真正领会后,每一时刻——以及整个生命——之宝藏才会向你敞开。
  如果你不了解死,生命是不会将它自己给与你的。你不仅必须了解死。你还必须爱它,甚至像你爱生命一样。
  如果你跟任何人相处都把它视为最后一次,则你跟他的相处都将有光辉。任何一刻如果你视为最后一刻,你对这一刻的体验都将丰沛。你拒绝沉思自己的死亡,会导致你拒绝沉思自己的生命。
  你没有照它的样子来看它。你错失了那时刻,以及它为你所含藏的一切。你是错看过了它,而不是看透了它。
  当你深深的看,你是看透。当你深深沉思,你是看透。这样,幻想就不再存在。那时你所看到的就是事物的真正样子。只有这样,你才能真的享受(enjoy)它——也就是,把喜悦置于它之内。(en-joy就是把joy(喜悦)放进去(en-),也就是使某件事物变得令人喜悦。)
  这样,即使是幻想,你都可以享受。因为那时你将知道那是幻想,而这本身又叫你觉得享受!你的一切痛苦都是因为你把它当作真的。
  任何事物,当你了解它不是真的时,它就不致让你痛苦。让我再说一遍:
  任何事物,当你了解它不是真的时,它就不致让你痛苦。
  就像是一部电影,一场戏,在你的心灵舞台上上演。际遇是你创造的,角色是你创造的。剧本是你写的。
  当你了解没有东西是真的时,就没有东西让你痛苦。
  生是如果,死也是如此。
  当你了解了死也是幻想,则你就可以说:“哦,死啊,你的刺在何处?”
  你甚至可以享受死!你甚至可以享受别人的死。
  听起来奇怪吗?说这种话奇怪吗?
  只有在你不了解死——与生——时,才觉得奇怪。
  死,从来就不是结束,却永远都是开始。死,是打开门,而不是关起来。
  当你了解生命是永恒的,你就了解死是你的幻想,是为了让你非常关切你的肉体,因而帮助你相信你是你是肉体。然而你不是你的肉体,因此,肉体的毁灭对你没有关系。
  死应该教你的是,生命才是真的;而生命应当教你的是,不可避免的不是死,而是无常(impermanence)。
  无常,是唯一的真理。
  没有东西是恒常的。一切都在变动中。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
  如果有东西是恒常的,则它将不能存在(be)。因为即使是“恒常”这“概念”,也要依无常才能具有意义。因此,就连恒常也是无常。要深深的看入这一点。沉思这一真理。领会它,你就能领会神。
  这是法,这是佛。这是佛法。这是教诲,是老师。这是课程,是师父。这是对象,是观察者,卷起合而为一了。
  它们从来就不异于一。是你们把它们展开了。以便生活可以在你们面前展开。
  然而,在你们看到自己的生活在面前展开时,不要让你们自己散开来。要让自己凝聚!看出那幻想来!享受它!但不要变成它!
  你不是那幻想,而是它的创造者。
  你身在此世,但不属此世。
  所以,运用你对死亡的幻相吧!运用它!用它来做为你开向更多生命之轮。
  看花而认为花将死,你会悲哀的看花。然而如果你把花视为正在改变的树的一部分,即将结果,你就会看到花真正的美。当你看花而知道花开花谢正是树将结果的讯息,你就真正了解了生命。
  细心的这样看,你将看出生命本身就是它自己的隐喻。
  要永远记得,你不是花,甚至也不是果。你是树,你的根很深,深深的扎在我里面。我是你生长的土地,你的花、你的果,都将回归于我,创造更肥沃的土地。如此,生命产生生命,生生不息,而从不知有死亡的事。
  这真是美。如此、如此的美。谢谢你。现在你可以跟我谈谈那困扰了我许久的事吗?我想谈的是自杀。对于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禁忌?
  是吗,为什么?
  你是说,自杀没什么错?
  这问题我无法给你满意的回答,因为这问题本身含有两个虚假的概念;它是以两个虚假的假定为基础;它含有两点谬误。
  第一个虚假的假定是它认为有“对”与“错”这么一回事。第二个虚假的假定是认为“杀死”是可能的。因此,当你的问题一旦被分解,它就瓦解了。
  “对”与“错”是人类价值系中的哲学对立点,在最终的实相中,它们却是不存在的——这一点,在这本对话中已经一说再说。更且,就是在你们自己的体系中,它们也不是恒常的,而总是时时在变动。
  你们一直在做改变,一直对价值观改变主意,以适合你们(这本就应该,因为你们是在演化中的生物),然而却又在每一步改变中坚持认为你们没有改变,坚持认为是未曾改变的价值构成你们社会的核心。因此你们就将你们的社会建立在一个奇诡上:你们一直在改变你们的价值体系,却又一直宣称你们重视的是……恩,不变的价值。
  这种奇诡所呈现出的问题,并不能以在沙滩上泼冷水想使它凝结成水泥来回答,而应欢庆沙滩的变动。当沙滩维持着你们城堡的形相时,欢庆它的美;但当潮水冲来,改变了它的形相时,也应同样欢庆。
  当沙滩变为一座新的山岳,让你们可以樊爬在其顶上,建立新的城堡时,要为它欢庆。但要明白,这些山岳与城堡就是纪念变迁的纪念碑,而非纪念恒常的。
  为你们今天的样了而欢呼雀跃,但不要谴责你们昨日的样子,也不要妨碍你们明天将可能会变成的样子。
  要明白,“对”与“错”是你想像的产品,而“好”与“不好”也仅仅表明你们最近的喜好与看法而已。
  比如,以结束自己的生命而言,目前在你们星球上大部分的流行看法是“不好”。
  同样,你们仍有许多人坚决认为帮那想结束生命的人结束生命是不当的。
  这两种情况你们都说是会“违背法律”。你们之所以达成这种结论,应当是因为这样做很快就会结束生命。如果要花更长的时间才结束生命,虽然结果相同,你们却不认为是违法的。
  比如,在你们社会中,如果有人举枪自尽,他的家人就会领不到保险金。但如果他是用香烟自杀,就可以领到。
  如果医生帮助人自杀,就称为杀人,而烟草公司这样做,则称为“生意”。
  在你们看来,那似乎只是时间的问题。自我毁灭的“合法性”——也就是“对”与“错”——似乎只跟它的快与慢有关,也只跟是谁在做有关。死得越快,似乎越“错”。死得慢,就越为“得当”。
  有趣的是,这跟真正人道的社会所下的结论正好相反。不论你们给“人道”下的定义是什么,都可以据此定义来说死得越快越好。然而你们的社会却惩罚那些做人道之事的人,报偿那些行疯狂之事的人。
  以为神要求无尽的痛苦,以为快速而人道的结束痛苦是“错的”,这是疯狂。
  “惩罚人道,而报偿疯狂。”
  这就是领会力十分局限的社会才可能持有的座右铭。
  因此你们以吸入致癌物来毒害自己的身体,以吃下经过化学处理的食物来毒害自己的身体,到最后终致将自己杀害;你们吸入持续污染的空气来毒害自己的身体。你们在千万个时刻以千百种方式毒害你们的身体,并明知这些东西对你们不好。但由于这些东西要用比较长的时间才能杀害你们,你们便这样自杀,但却无罪。
  如果你们是用效用比较快的方式来自杀,你们就被认为是违法。
  现在,我告诉你们:快一点杀害自己并不比慢一点杀害自己更为不道德。
  那么,一个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并不会被神惩罚?
  我不惩罚,我爱。
  当听人说,那以自杀来“逃避”困境或结束困境的人,死后却会发现正面着同样的困境,因此什么也未能逃避或结束——这又怎么说呢?
  在进入你们所谓的死后时,你们所经历的是当时意识之反映。不过,你们一向是意志自由的存在体,任何时候只要你们选择改变你们的经历,就可以改变。
  所以我们所爱的人在结束自己的肉体生命后是很好的?
  对。他们很好。
  关于这个题材,安妮·波意尔(Anne Puryear)写了一本书,名叫《史蒂芬仍活着》(Stephen Lives)。是关于她儿子的。后者在十几岁的时候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一本好书,许多人可从中得到帮助。
  安妮·波意尔是一个很好的使者。她的儿子也是。
  那么你推荐这本书?
  这是一本重要的书。关于我们刚才所谈的事,它谈得比我们在此谈得更多,而那些因所爱的人结束自己生命而深感伤痛的人,或为此事而梦寐难安的人,可以借由这本书找到治愈的途径。
  让我们这般伤痛或梦寐难安已经是令人哀伤了,可是我认为这大部分是社会“加诸”自杀的想法所造成的结果。
  在你们的社会中,你们往往并没看出自己道德结构的矛盾。有些事你们明明十分清楚会缩短你们的生命,但只因为过程比较慢,你们就认为可以做;至于那比较快缩短生命的,你们却认为不可;这种矛盾无疑是人类经验里最为明显的。
  听你这样说,确实至为明显。可是我们自己却为什么没有看出真相来呢?
  因为如果你们看出真相来,你们就必须采取措施。这是你们所不愿意的。因此,你们除了视而不见以外,别无选择。
  但假设我们看到真相,又为什么不愿采取措施呢?
  因为你们认为采取措施就会终止乐趣。而终止乐趣,却是你们所不愿的。
  大部分使你们慢慢致死的事是带给你们乐趣的事,或由此而导致乐趣的事。而大部分带给人们乐趣的事是满足你们肉体的事。你们的生活主要是以寻求和体验肉体的乐趣而建构的。
  当然,一切处所、一切生物都想要体验乐趣。这并无原始之处。事实上,那是生物的天性。社会与社会之所以不同,社会中生命与生命之所以不同,在于什么是他们的乐趣。一个以肉体乐趣为主而建构的社会,和以灵魂的乐趣为主而建构的社会,是在不同的层次运作的。
  但必须了解,这并不表示你们的清教徒是对的,而肉体的一切乐趣都须被否定。它意谓着,在一个高度演化的社会,肉体的乐趣并非他们所享受的乐趣中为数最多的乐趣。肉体的乐趣不是主要的焦点。
  一个社会或一个生命,越是高层的,其乐趣也就越是高层。
  等一等!这听起来好像是价值判断。我以为你——神——是不做价值判断的。
  说埃弗勒斯峰(Mt.Everest,世界最高峰)比麦金利山(Mt.McKinley,北美洲最高山)高,是价值判断吗?
  说张婆婆比她的侄儿年纪大,是价值判断吗?
  这些是价值判断还是观察?
  我并没有说一个人的意识层次比较高是“比较好”的。事实上,并不比较好。正如小学四年级并不比一年级好。
  我只是在观察四年级是什么样子。
  而我们在这地球上还不是四年级。我们是一年级。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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