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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间道

李牧童 (现代)
《无间道》
作者:李牧童
序言

庄澄
昨天是《无间道Ⅱ》上映第一天,票房收入超越了《无间道》的单日票房最高纪录。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另一半则要看艺术和创作上的成就。
香港及欧美不少影评人大赞《无间道》及《无间道Ⅱ》的构思与布局,认为是一时佳作。《无间道Ⅱ》亦成为港产片史上罕有的成功续集。
《无间道》系列创造了多个人物、几段时空和一个独特的“无间”世界。首集《无间道》的剧本特点在于着笔留白,《无间道Ⅱ》则经营“补白”,《无间道Ⅲ终极无间》将会是真相大白。
以“锋芒崭露的岁月,命运交错的里程”为《无间道Ⅱ》海报点题,其实“锋芒崭露”所指的不只是少年陈永仁和刘建明,还有编剧麦兆辉和庄文强。他俩的创作才华加上刘伟强的神来之笔,催生了一个电影传奇。艺术上《无间道》的“留白”造就了不少创作空间。李牧童把《无间道》Ⅰ及Ⅱ写成小说,用自己的想法把两集别出心裁地融合及延展,效果甚佳。看罢这本小说后,说不定你也可以尝试建造你自己的“无间”世界。
二○○三年十月二曰

刘伟强
这可能是最好的时代,
这也可能是最坏的时代……
这是我们电影的革命年代。
《无间道》的成功是香港电影制作的一个革命。以往,未及剧本齐备,有些电影就已开拍,片场上靠口述、靠“递纸条”拍摄,这是种文化。《无间道》开镜,剧本是第五稿,制作费、卡士都到了某个水平。凭一个概念便开戏的日子似乎正在转变。
然而,这革命是否成功?我们不肯定,这仍然有待商榷。但可以肯定,我们对拍电影的热诚正与日俱长,这份热忱在我们心底里燃烧;我们坚信大家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期望香港电影的路远比以往走过的都光明;
期望香港电影人远比以往都振奋。
二○○三年十月八日

麦兆辉
拍电影有两个很大的难题。它是一个群体性的工作,你要和很多不同的人配合,协调很多不同的意见,你的工作才会顺利开展。结果时好时坏,关键在你面对的人能否或会否配合你。但也是这个工作内最多变和有机性的动力,整个创作过程就在这种动力下形成了生命。第二是篇幅的问题,你总不能拍一部五个小时的电影,老板一定会杀了你。但在这九十到一百二十分钟的框框内却有无尽的容量,你可细微到描写主角眉毛的跳动,你也可以用一分钟约略带过他的一生,方法是你怎样讲这个故事。这就是我喜爱这个工作的原因。它总有一些东西是你意料之外,而最有神彩的。
从来觉得最完美的讲故事方法一定是小说,它没有这两个难题,你可用文字尽情去配合你自己,可用篇幅去横越五千年,只要你的文字有足够的力量。对不起,我没有,暂时没有,很久之后可能有。所以还是拜托李牧童执笔。很多谢李牧童在这有限的时间内,只和我们会面过数次便能写成一个这样有质量的小说。我相信很多看过《无间道》后的疑问,在书中自会一一拆解。大家不必担心迷路,自有牧童指引。
小说出版的时候,《无间道Ⅲ》的拍摄工作应已完成,我总觉得这个三部曲会成为香港电影的一个历史,作为创作人我问心无愧。希望李牧童继续努力完成《无间道Ⅲ小说》的工作,最后我想借用庄文强的一句说话,拍电影和写小说一样,从来都不保证是赚钱的工作,但得到的满足和回报确不是金钱可代替。如果想赚大钱,请向寰亚林建岳先生取经。
二○○三年十月十日

庄文强
世界不应该这样,做人不应该这样。
我很记得第一次出版电影小说,当时是二○○三年二月,《无间道》电影获得空前成功之后,有出版商来找我和麦兆辉商谈出版《无间道》电影小说。当时,我俩为了筹备《无间道Ⅱ》,忙得天昏地暗,脑袋哪有空间思考,麦兆辉便草草答应。我是编剧,导演说出什么,我都要出。谁知当小说初稿送到面前,看了几眼,便觉淡而无味,味同嚼蜡,蜡要沿着我的嘴流了出来……
因为小说版只是将剧本转成小说体裁,要知道《无间道》剧本与我相对一年有多,我从来都是贪新厌旧的人,《无间道》上映第二日,我便讨厌这电影。当再看一次小说初稿,我很后悔……
“我觉得世界不应该这样,做人不应该这样”,但当时出版程序如箭在弦,像是没有“HOLD住”的余地。幸亏佛祖保佑,小说版权合约出现问题,一切出版事宜要从头来过,当时我吁一口气,然后我跟自己说,在创作上,我要做个好人!
四月,《无间道Ⅱ》剧本顺利完成,正开始《无间道Ⅲ》剧本创作,那时小说合约终有定案,出版商又再找我们商谈。我第一次和李牧童见面,一个“整天不专心好好做事,但却很专心看着你”的人,任何人都知道写小说“四个人不行,就会耍赖”!我们和李牧童倾谈了片刻村上春树,我们都知他就是“果只牌”。跟着我便将《无间道Ⅲ》的创作意念告诉李牧童,没错,是《无间道Ⅲ》……
一分钟后,我们决定以《无间道Ⅲ》的创作意念,将《无间道》和《无间道Ⅱ》的故事结合,写成小说!
《无间道》是《喋血双雄》、《英雄本色》、《龙虎风云》、《暗花》、《暗战》、《英雄好汉》、吴宇森、杜琪峰、林岭东、周润发、刘德华、梁朝伟对我影响之下的剧本。
《无间道Ⅱ》是《教父》、《疤面杀星》、《MEANSTREET》、《GOODFELLAS》、《INSIDER》、《TRAFFIC》、《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一一》、《悲情成市》、《天国与地狱》、《恶汉甜梦》、哥普拉、马田史高西斯、黑泽明、杨德昌、候孝贤、北野武、村上春树、昆德拉、希腊悲剧对我影响之下的剧本。
现在将两者合二为一,有一种完满的感觉,像总结一样。毕竟电影的容量,总不及小说,希望读者能看到更多,看得更快乐。
做创作人的,只要观众快乐,“我做什么都愿意。”
多谢《星岛出版》与我们接洽的众位美女同事,尤其是我老友陈婉贞姑娘,一直含辛茹苦,等我们一改再改,三改四改,三催四请,但是不打紧吧……
“做女人,只要男人好,做什么都愿意!”
二○○三年十月九日
第一章
一九七四年
阿琛
这是四月一个烈日当空的下午,放学后我直奔回家,在新发村对面的小贩档买了两串鱼蛋,Mary说过,她喜欢吃这摊子的辣鱼蛋。
走到1座大堂,看一眼楼层显示灯,升降机正向上升,我没耐性,冲到梯间。
爬了七层楼梯,我气喘如牛,全身的赘肉上下摇晃,我发誓从这个暑假开始,要积极减肥。
我在走廊迫不及待叫喊Mary的名字,掀起挂在铁闸上的红布探头看,Mary正坐在厅中央看电视,她回眸笑着望我。今天Mary身穿白色碎花背心蓝色短波裤,束起马尾,梨涡浅笑,煞是好看。
我与Mary从小就认识,新墟村拆迁,我们两家人一起搬进新发村,佛祖显灵,刚好编排了Mary住在我隔壁。
不知从何时开始……大概是在两年前我十五岁那年吧,每次看见Mary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我的心就会砰砰乱跳。
没错,我爱上了Mary。
Mary
门外的阿琛汗流如雨,晃动着手中的褐色纸袋灿烂地笑。我抱着小明到门边打开铁闸,他蓦地凝住了笑容,瞅一眼正在我怀里睡的小明。
“这个小子,又借故来亲近你。”阿琛满脸醋意。
我嗤笑一声:“发傻,他只有三岁。”
“就是啰,三岁还要人抱?在我三岁时,已经懂得下河打鱼啦。”他扬声说。阿琛的声音,不知为什么调子会这么高,有时听上去比女孩的还要刺耳。
“是辣鱼蛋吗?”我问。
“嗯,六婆那个摊。”说罢阿琛斜了小明一眼,“不要给我说中,只要将鱼蛋一解开,这个小滑头就会醒过来。”
我们进屋,阿琛缓缓拉上铁闸,踮着脚走,深怕会把小明吵醒。他从纸袋中抽出两串鱼蛋,递一串给我,香浓的咖喱味扑鼻而至。
果然,小明揉揉眼睛,醒过来。
阿琛用鄙视的眼神瞪他:“相信了吧,相信了吧!我就说这小子滑头,故意装睡要你抱。看!一有东西吃,便装不下去。”
我没好气,低头问小明:“要吃吗?”
小明大力点头,我正要把鱼蛋递到小明嘴边,被阿琛喝止:“不!我特意买给你吃的,至少由你先吃,然后才轮到这小滑头。”说罢他直眼瞪着小明。
阿琛的外表,从小巧的五官到浑圆的身形都是有趣的类型,可是,每当他动怒,面容就会散发出一种慑人的寒意,这点我从小便察觉到,也骂过他别把眼睛睁瞪得圆鼓鼓的,然而他只一脸无辜地搔短发,反问我真的很凶吗?
小明不堪惊吓,扁扁嘴巴放声哭起来。
“阿琛!”我用责备的眼神望着他,他不高兴地跺一下脚,坐下。
瞬间,小明不哭了,有滋有味地吃着鱼蛋。
“装哭!根本就没有泪水……”阿琛歪着嘴巴喃喃自语,把鱼蛋从竹签撕下,大口大口地咀嚼。
望着孩子气的阿琛,我哭笑不得。
“志诚呢?”我轻声问。
“他?唔……被老师罚留堂!”他说。
“是吗?”我继续逗阿琛说话,“喂,一粒也不留给你弟弟吗?”
他低头望一眼竹签上仅余的鱼蛋,再望望小明:“小孩子吃什么辣鱼蛋?对身体不好呀……”
良久,他站起来,无精打采地说:“我过去找阿包。”
阿包就是阿琛的弟弟,他拿着一粒鱼蛋走到门前,我叫他,他回过头来。
“阿琛,辣鱼蛋很好吃,谢谢。”我笑着说。
阿琛听到我的道谢,破颜为笑,兴高采烈地冲出门口:“我很快回来!”
志诚
我从学校赶到Mary的家,她与阿琛正在看《铁甲万能侠》卡通片。
阿琛家里只有黑白电视,Mary这部是彩色的,但屏幕很小。
半年前,在每天放学后,阿琛与Mary总喜欢跑到我家看电视,我家其实就在附近,从新乐村步行几分钟就到,只是,自从我与阿琛进入冷战后,他就不肯再到我家玩。
Mary过来开门,她盯着我手中的辣鱼蛋,讶异地笑说:“哈,今天是什么日子?”
“在六婆那摊买的。”我柔声地说。
她点头:“这么迟才放学,被老师罚留堂吗?”
“不,只是补课。”听我说罢,Mary回望阿琛,他对她挤了个笑脸,我不解。
进屋,阿琛不怀好意地瞄我,嘴角带轻佻:“辣鱼蛋吗?Mary早吃过了。”
我望一眼Mary,她微笑:“不要紧,我还想吃。”
我从纸袋中掏出三串辣鱼蛋,Mary拿了两串,把一串递给阿琛。
“Hold住!”我突然想起地说,定眼问阿琛,“阿琛你刚才买了辣鱼蛋是吧?”
“是啊,比你快一步。”他得意洋洋地说。
“我那串呢?”我问。
阿琛一怔,结结巴巴说:“我哪知道你什么时放学,辣鱼蛋凉了就不好吃嘛……”
我瞪他:“啊!我就给你买,你却当我不存在。”我气愤,垂头望向小明,“小明,你要不要吃?”
小明点头。
我来不及行动,阿琛已一手从Mary手中夺去鱼蛋,快速地把整串鱼蛋塞进嘴里,双腮鼓胀地对我挤眉弄眼。
“韩琛!你给我全部吐出来!”我喝道,上前作势打他,他赶忙窜到Mary身后。Mary的个子比阿琛足足高一个头,我拿他没法子。
阿琛
我与志诚从小学便认识,我这个朋友重感情,有义气,不嫌我穷……他几乎什么都好,就是在处理与Mary的关系上大错特错。
他竟然和我争Mary!
Mary是我介绍给他认识的,再说,我和Mary青梅竹马,而他们不过相识了三、四年,他竟然想抢夺兄弟的女人?简直天理不容。
我知道他比我高大英俊,中英混血儿嘛,自然身材比较高大,轮廓比较分明,眼睫毛比较长,但是,断不能因为你眼睫毛比我长,那么世上所有女人都要给你霸占吧?正正因为黄志诚你够英俊,那便更不该打兄弟的主意,我就只有一个Mary,你呢?你在外头大可纵横四海呀!何必和我争?太过份!
Mary
我知道阿琛和志诚同样喜欢我,我对阿琛并非没有好感,只是志诚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指在外表上。然而,志诚也有不足之处。
我清楚知道,我是一个需要虚荣感的女人,这想法或许是受到父亲的影响。我的父亲性格柔弱,因为不成大器,在家里经常被母亲责骂。我不愿意将来的丈夫像我父亲那般窝囊,父亲是个好好先生没错,但除了心地好,我需要更多。
我喜欢志诚的外表,但有时他那近乎愚昧的固执,实在教我吃不消。
譬如说,有一次我们三人在家楼下公园散步,阿琛发现地上有个钱包,他环视一下四周,跟我打了个眼色,蹲下身把钱包拾起,然后快步往花丛那边走去,志诚一直走在后面,不知道我们干什么。
我们藏匿在树后,打开钱包一看,内里有二百多元,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志诚得知后,一脸严肃地要阿琛把钱包交到警署。
阿琛跟他争辩,说那人遗失钱包是他自己犯错,就算谁拾到都会把钱据为己有呢。
“钱包里有不少证件,损人不利己的事我不干……”阿琛理直气壮,“这样吧,我们把钱拿走,钱包交到警署,说在拾到时内里已经没有分文。”
志诚当然不妥协,争拗良久,最后他指着阿琛说:“你胆敢把钱拿走的话,我便举报你。”
我一直没有作声,两人问我意见,我也不表态。
我的心底话是:假如由我作主,我会把钱掏光,不假思索便将钱包扔进垃圾箱里去。
志诚
很多东西我都可以容让阿琛,但Mary我不能,正确地说,这根本不存在相让的考虑,一切只取决于Mary的选择。
我也曾经忍不住跟Mary表白,但她没有给我答复,我也明了,这件事对Mary来说,很难作出抉择。
一旦她作出抉择,我与阿琛十年的交情很可能便要结束,这是我们三人都不愿意看见的,因此,自那次冲口而出后,我再没有追逼Mary。
可是,这样的关系根本无法长此下去,我打算待阿琛考完这年的升学考试后,跟他好好谈谈。
今年已是阿琛第三年读中三,何况我也要参加高等程度会考,在这期间,我不希望我和他的心情有太大跌荡。
阿琛
今天在新墟碰见两个旧同学,两年前他们跟我一样读不上中四,不同的是,他们在两年前便决定出来工作。
我注意到两人颈上的金链,手腕上的钢表,他们打扮得十分光鲜,现在在酒楼茶馆替人停车,收入远超我的想像。
我根本不是读书的材料,并非说我智商有什么问题,问题出在集中力——对于不感兴趣的事,我从来就提不起劲,要我像别的学生那样把书本硬生生地塞进脑袋,然后到考场没头没脑地默写一次,我不屑。
我快要十七岁了,不想再虚耗光阴,我决定辍学。
家人对我这决定只会赞成不会反对,至于志诚,早料到他会苦口婆心地劝阻我,也罢!他这个书呆子怎会明白我的想法?惟一令我疑虑的是Mary会如何反应……她会因此而看不起我吗?
出乎意料,Mary竟然赞成。
“我相信读书不是惟一出路,在香港,有钱的英国人全部是大学生,但有钱的香港人没几个读到中学毕业。阿琛,我知道你的能力不会下于別人,我觉得你的毛病只是太过贪玩,只要你能够找紧方向,拼搏一些,不愁沒有出头天呀。”Mary说。
这肯定是我在十七年来听过的最动人的一番話,我登时激动得哭了出来,不是偷泣,而是嚎哭,我抱着Mary嚎啕大哭。
深夜,我的思绪仍然亢奋,彻夜难眠,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出走廊对天发誓:我韩琛不要做一个藉藉无名的人,在四十岁前,我一定要出人头地!
小明
夜晚,我尿急,爬起身上厕所,我看到一只毛茸茸、深褐色的蝴蝶伏在厕所门上,我伸手去捉它,它向铁闸飞去。隔着铁闸,我看見那个叫阿琛的肥哥哥一个人站在走廊,肥哥哥望着天空在讲話,我听不到他说什么,不过,他好像在流眼泪。
“建明,半夜三更你站在门前干吗?”
被妈妈发现我了,我要回房间睡觉。
第二章
一九八六年
永仁
我在一个单亲家庭中长大,一九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出生,跟母亲姓陈,没有兄弟姐妹。
关于父亲的事,从小母亲就不准我问,这么多年来,她只跟我说过父亲是个粤剧导师,因为一次交通意外,父亲在我出世前死了。
在我六岁那年,我偷偷搜过母亲的抽屉,发现了一张发黄的照片,照片中母亲化了个大家闺秀的花旦妆,站在她身旁的那个男人同样脸上涂彩,是在扮演文武生吧,男人比母亲高许多,母亲把身体向男人靠倚,头几乎贴近他的胸膛,笑容出奇地灿烂。
我知道母亲曾经是个粤剧迷,但与粤剧相关的照片,居然只有这一张。
我想,那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
这个猜测在我心里萦绕了十年,在今天,终于水落石出。
今天,我在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报道说“警方就前天在尖沙咀星辉大厦住宅单位内搜出的大批海洛因展开追查,昨晨兵分五路,把多位涉嫌为油尖旺黑社会核心人物的男子带返警署协助调查,其中包括涉嫌为帮会掌航人的五十一岁男子倪坤……”
报纸登出了倪坤坐在车厢内的照片,他木无表情地望向记者,容貌和那个与母亲合照的男人,有点相似。
母亲马上就要下班回来,我赶忙从抽屉掏出照片,把两副面容并列对照。两者的五官轮廓,那双仁慈中蕴藏杀气的眼眸……难道他们是同一个人?我感到头晕目眩,我怎可能是一个黑社会老大的儿子?!
母亲回来,我忍不住问她,她呆住了,略一沉吟后,否认,然后把自己关进房间。
我没有再追问母亲,因为她的反应已给了我答案。
黄Sir
倪坤这家伙越来越离谱,他的手下竟然在大街小巷贩卖毒品,目无王法,这次非要给他一点颜色看。
记得我第一个拘捕的犯人,就是倪坤的手下。
十年前我仍是一个巡警,在河内道接报位于新世界商场前的空地有事发生,我和一个师兄赶至现场,只见几十人正在殴斗,十六、七个流氓倒地呻吟,地上血渍斑斑,在我脚边是一只仍紧握水果刀的断手。
我从没见过这种场面,师兄叫我掏枪,我便伸手去掏,岂料枪袋还未打开,持枪的师兄已倒在我面前,一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小子,用铁管捅进了师兄腹部。
鲜血从喉管涌出,直喷我身,我被恐惧冲昏头脑,狂扣扳机,待我定下神来,只见我伸直双手,食指仍不断在扣枪的扳机,发出空洞的卡刷响声,小子满身鲜血倒卧地上,奄奄一息。
两天后我重见师兄,地点在殓房,师兄一家四口默然无语,临走时,上司叫我准备几天后上法庭,因为那小子并没死去。
结果那小子被判入狱多久?我已记不起……我只知道师兄死了,但那小子仍然活着。
韩琛
“琛哥,倪坤被警方拘捕了!”我的弟弟阿包大惊小怪地说,兄弟们帮他取了个花名,叫“挣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哦,不如我们冲出屯门,趁机夺取倪坤的江山,好吗?”我挤眉弄眼地说。挣爆大力点头:“好啊!尖沙咀这么多夜总会,每晚去免费插插,爽死啦。”
我笑着拍打挣爆的头壳:“你傻得真够可爱。”
挣爆居然一脸茫然,低头看一眼T恤上的米奇老鼠漫画:“为什么不成呀?和路迪斯尼不是说过‘如果你能想到,你就能做到’的吗?是你这样跟兄弟们说的呀。”
我凑近他耳边轻声道:“骗人的。”我补充,“还有,我的好弟弟,倪坤不会有事的,没有人敢动他分毫,包括警方。”
挣爆傻笑一下,握筷子夹起两粒烧卖,往口里送,一会儿,他又皱起眉头:“但是这次拘捕行动,你的老友不是也参加了吗?他会放过倪坤?”
我抿嘴一笑,吸一口烟:“志诚和我一样,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头目吧。”
黄Sir
十一年前,我与阿琛走上了对立的道路。
我的高等程度会考成绩考得很好,可以顺利进入中文大学,但我放弃了,因为,我迫不及待要加入警队。
爸妈大力反对,解释说并非反对我当警察,但是要加入警队,可以等到大学毕业后才投考督察,这样路不是更容易走吗?爸爸其实说得对,但我不愿意再等了。
原因……我想我是要早日和阿琛一较高下吧!
我顺利通过为期半年的训练,在尖沙咀区开展我的白道;而阿琛,他早在辍学后就加入了黑道。十年间他在屯门逐鹿,从一个无名小卒跃升为一个黑帮小头目。
为了取得今天的地位,我知道阿琛付出不少。我已记不起从Mary口中听过多少次噩耗,不是说阿琛被拉了去坐牢,就是说他受了重伤命悬一线。
在最初几年,每次听见阿琛入院,我都不能成眠,内心挣扎着是否应该去探望他,但每次到了最后,我都把念头打消。
因为我要阿琛知道,他一日仍是黑社会,我就一日不屑有他这个朋友,他坐牢也好横尸街头也好,全是自作自受。
然而在这几年,我的想法有所转变。
或许因为人年纪大了,或许是我对黑白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了解深了,我开始把阿琛接受下来。
黑白必须并存——这是我当警察十年的体会。
我这样说,并非要向黑道让步,黑白誓不两立,我对这定律坚信不移,一生也不会改变。我想说的是,在现实世界里,白道也需要利用黑道中人来维持黑道的秩序。
曾经有一个新入行的警员问我,为何我们不把那些众所周知的黑帮老大拘捕?
最体面的答案是:法律讲求证据,我们没有足够证据拘捕他们。
很多时候,这其实并非真相,真相是:因为要把黑道驱逐出地球是不可能的事,因此,白道也需要利用他们以夷制夷,来维持黑道中的秩序。
原因很简单,把一个地区的黑帮除去后,另一批便会随之冒起,群雄割据只会令地区陷入更混乱的局面,腥风血雨。
黑白必须并存,就是这个意思。
就像捉黑白棋,白方的责任是要防止黑方势力扩张,假若社会可以接受的比例是九比一,那么白方就要竭力维持这个九比一的比例,当黑方企图超越十分之一这个限额,便把它压制回去,加以警告,倘若黑方还是冥顽不宁,白方才会大举拘捕。这,就是游戏规则。
我不希望我的好朋友加入黑方,但想深一层,这是他的个人选择,假若他企图打乱黑白的秩序,我会秉公办理,但在私底下,我或许需要尊重他的个人选择,我现在是这样想。
令我不无欣慰的是,从屯门区的高级督察鲁Sir口中听说,阿琛是个守秩序的黑分子,他所以能够冒起,就因为盗亦有道,不滥杀无辜。鲁Sir还说,阿琛采用了现代管理学来运作帮会事宜。[奇书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我和阿琛恢复见面,不经常,但总算有。我、阿琛、Mary,三个人有时会到酒吧喝一杯。
有时喝多了,难免会谈到一些工作上的问题,这是一九八六年四月某个夜晚,我被倪坤在尖沙咀区的势力扩张弄得头昏脑胀,我向阿琛与Mary抱怨了两句,还打趣说假如尖沙咀区有一天由阿琛“主政”,或许会比较好办。
阿琛呷一口啤酒,笑了笑:“别客气了黄Sir,尖沙咀区这么复杂,不适合我。”
Mary用棒子搅着杯中的伏特加,瞟了阿琛一眼:“胸无大志。”
“谁说我胸无大志?”阿琛转头看我,“黄Sir,知不知道屯门最兴旺的酒楼是哪一家?”
“不清楚,我已经很久没去过屯门。”我说。
阿琛灿烂地笑:“大兴村对面的皇宫大酒楼,我和兄弟们的停车位下星期在那里开张大吉,到时记得来喝一杯。”
我笑着白他一眼:“要我带些手足来越区祝贺你吗?”
“不用客气喽。”阿琛举起瓶装啤酒。
我们相视而笑,碰一下瓶。
韩琛
最令人开心的事,大概就是失而复得吧。曾经以为我已失去志诚这个朋友,岂料……世事果然难料。
正如Mary,我从来没想过她会放弃志诚,选择跟我。呵呵,现在的我彷佛拥有一切,这感觉很爽,下星期停车位开张,我的事业将更上一层楼。
我生肖属鸡,七月二十一日出生,相士帮我算命,说我命里有霸气,适合做偏门生意,看来,我是选对了路。
Mary
当年我选择阿琛,因为我知道他愿意为我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十一年前的那个晚上,我们三个人去看午夜场,志诚与阿琛去买票,我在小巷买吃的。突然,四个流氓过来骚扰我,阿琛与志诚赶上来,[奇·书·网-整.理'提.供]流氓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更变本加厉,对我毛手毛脚。志诚走到旁边的电话亭,拿起听筒扬言要报警,两个流氓追上去,把他擒着拖倒到地上,朝他肚皮猛踢,志诚捧腹呻吟,阿琛被吓得发呆。
踩了志诚两脚的长发流氓,回来轻蔑地拍打一下阿琛的头壳,然后露出狰狞的笑容向我走来,我惊慌尖叫,嘴巴随即就被一只手从后面掩住,长发流氓伸出舌头舔我的面颊,其余两人在旁边拍手大笑。
突然,阿琛不顾一切扑向长发流氓,他的体重不轻,把长发流氓撞飞开,与他双双倒地,其余三人见状旋即围拢阿琛,拳打脚踢。
阿琛血流满面,长发流氓怒意不消,骑在他身上掴打,志诚企图上前援救,却被其余两名流氓拦住。
阿琛奄奄一息,长发流氓在他脸上吐一口唾液,然后再把矛头指向我。他搂抱我,企图强吻我。
一声呼天抢地的嘶叫声响起,流氓愣住了回头望去。
阿琛不知什么时候站了起来,发疯似地怒吼,众流氓见状害怕,不敢轻举妄动,阿琛目不转睛地瞪着长发流氓,眼神中充满戾气,看上去就像要与流氓同归于尽。
长发流氓仍然紧贴着我,我可以感到他的身躯在颤抖,他身形高大,肩膀如树干般粗大,但他显然被阿琛吓怕了。
流氓们装作意兴阑珊的样子离开,阿琛再也撑不住,虚脱晕倒在地。
那晚以后,我知道我该如何选择。
我终于明白阿琛那令人望而生畏的眼神代表什么。
或许黄志诚可以让我生活无忧,但韩琛,他将会是一个非比寻常的人物。
黄Sir
当年Mary决定选择阿琛,我无言以对。经过那晚,我知道阿琛比我更爱Mary,为了Mary他甚至可以付出生命,而我……我不能。
没想到停车位会弄到这个地步,开张半个月,天天给警察扫荡,一个兄弟死了。高辉这兔崽子,天天来我的车位闹事,目的就是让警方死盯着我的场。
我找荃老大救助,他好像置若罔闻,一定是有谁在背后给高辉撑腰,是谁呢?
Mary
给高辉在背后撑腰的,肯定就是荃老大,我跟阿琛说,他死也不相信。
阿琛的死结就是太重情义,经常将心比心,唉!
荃老大所以不满阿琛,因为他看中了我。
记得在一年多前,一个晚上在夜总会,荃老大借醉向阿琛提出要求,要我陪他一晚,阿琛以为他在说笑,其实他对我心怀不轨已久,每次看我的眼神都淫贱猥亵,前几天他还借故打电话给我,問我阿琛的事有什么可以帮忙。
为了阿琛,我不惜牺牲,我惟一做错的是把事情拿出来和阿琛商量。
阿琛听罢给了我一巴掌,这是他第一次向我动手,但我沒有怪责阿琛,我只怪自己愚笨。
我想,我和阿琛在屯门再熬不了多久了。
第三章
一九八九年
黄Sir
今天Mary找过我,问我到哪里可以找到倪坤,起初我不肯说,在知道她的用意后,我叫她星期天早上到陆羽酒楼碰碰运气。
这两年,阿琛在屯门陷入了困境……Mary的能耐,比我想像中还要厉害。
Mary
停车位开了一年,阿琛死了六个兄弟,更糟的是,荃老大在年前被暗杀了,高辉取代了他的位置,现在,阿琛是高辉的手下,高辉自然把他投闲置散。
我从没见过阿琛这般落寞,我知道并非他力有不逮斗不过高辉,而是众兄弟之死磨灭了他的战意。
阿琛在心底里认为,是自己连累了兄弟。太重情义,是阿琛的死穴。
从志诚口中获悉,最近倪坤死了一个“重臣”——倪坤喜欢用这字眼来称呼自己的得力手下——我思前想后,决定去碰碰运气。
今天傍晚,一部金色的劳斯莱斯驶到皇宫大酒楼门口,司机指名道姓说要找我。
后座的深褐色玻璃窗徐徐落下,坐在车厢中的人,竟然是倪坤!他叫我上车。
倪坤单刀直入,说有兴趣进来屯门玩玩,想找个人帮手。
我呆了,低头思索片刻:“倪生,晚辈自小在屯门长大,从第一天吃这行饭就是跟随颜生,转眼十四年,坐井观天,认识的朋友全部都是颜生的人,我想我帮不了你,抱歉。”
“十四年吗?”倪坤一笑,“廿多年前阿荃(他指荃老大)在油麻地打滚时,我和他也有一点交情,现在你是跟随那个……”
坐在助手席的黑衣男人机警地说:“倪生,那个人叫高辉。”
倪坤抽一口雪茄:“高辉待你不薄吧?”
我笑着点头:“颜生待我们都不薄,倪生你有心。”
倪坤定眼看我,看了很久,像在审视我,我故作镇定,其实心跳得厉害。
“最近我失去了一个人,你有兴趣离开屯门,出尖沙咀闯闯吗?”倪坤说。
蓦地,我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
要我欺师灭祖我办不到,但有机会给我另辟天地,当然求之不得。
“多谢倪生。”我向倪坤鞠了个九十度的躬。
Mary
没错,我陪倪坤上床了。
在上床前,我跟倪坤说得清清楚楚,只此一次,而且我要倪坤应承我,这是我和他之间的秘密,他爽快答应。
我相信他,其实也不由得我不相信,我最好相信。
今天,阿琛兴高采烈地跟我说倪坤找他,我早已预习好该如何反应。
对着镜子,我预习了好多遍。要在最熟悉你的人面前演戏实在太难,况且,阿琛对倪坤突然来找他满腹疑团,假若我稍有差池,后果不堪设想。
“我真的百思不得其解,为何倪坤会来找我?”在床上,阿琛定眼望着我问。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睁大双眼翘起嘴角说。
“什么意思?”阿琛把眼睛眯缝成线。
“你为人重情重义,办事有条不紊,或许很多人觉得你不合时宜,但总会有人懂得慧眼识英雄吧。”我一脸骄傲地说。
阿琛吃吃大笑:“方天梅,我韩琛不能够没有你,一天也不能。”
其实我所说的不假,倪坤在之前已跟我说得很清楚,他说我只能够为阿琛争取到一个见面的机会,至于他会不会招揽阿琛,完全要看阿琛的表现。
阿琛能够受倪坤的青睐,是他自己的本事,与我无关。
建明
听Mary说,韩琛要出尖沙咀大展拳脚,她问我有没有兴趣跟随他。
他这样问我,因为我今年刚刚中五毕业,成绩考得一团糟,正需要为前程作打算。
我知道韩琛是个黑社会,虽然我没有斩过鸡头,烧过黄纸,但自小在校内就跟黑社会分子混在一起,加入黑社会,只不过是多一个仪式罢了。
这阵子,我的家人正在搞移民,住在加拿大的外公刚在上月去逝,留下了一笔遗产与物业给妈妈,妈妈是外公的独生女,二十年来没有来往,现在是一九八九年六月,香港人对前景人心惶惶,爸妈决定带着我的两个姐姐与弟弟移民,至于我,他们早已认定我是黑社会分子,为了不影响全家人的申请,没打算带我过去。
这样更好,我根本不想走,走了,我便再也看不见Mary。
加入黑社会我无所谓,我只是不想跟随韩琛。然而,想深一层,假若跟随了韩琛,在以后我便有更多机会接触Mary……
就按照Mary的意思去做吧。
永仁
一九九○年,妈妈病危入院。
二十年来,妈妈独力把我养大,既要打工赚钱又要照顾我,积劳成疾,患上严重高血压,这几年身体每况愈下,我已跟她谈过许多次,要辍学出来找工作,她死也不肯,说一定要供我读完大学。
在医院,我碰见倪坤,我一眼便把他认出来。
他头发花白,面容有点憔悴。与他同行的那个少年,年龄比我大不了多少,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头发熨贴,身穿笔挺西装,文质彬彬,像个书生。
当我到达时,倪坤正弯下身站在床边,妈妈看见我大为紧张,一张苍白的脸不住地抽搐,她竭力挥手叫倪坤离开,倪坤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对妈妈的话仿若充耳不闻,我蓦然无名火起。
“走呀!我妈妈叫你走呀!”我攥紧拳头吼道。
倪坤魂不守舍地眨了几下眼睛,低头看一眼妈妈,然后叫了少年的名字,举步离开。
少年的名字叫永孝。
在与我擦肩而过的一刹那,倪坤略略放慢了脚步,嘴唇半开,像想跟我说些什幺,我睁大眼睛狠狠地瞪他,他识趣地挪开视线,离开。
一星期后,妈妈去世。
在妈妈临终前,她握紧我的手,叮嘱我不要憎恨父亲。
我哭着点头,不情不愿地叫妈妈放心。
隔了数天后,那个叫永孝的少年,与一个身高六尺、发长及肩的大块头来我家,永孝自我介绍,说他是倪坤的二子,说爸爸一直希望可以照顾我,然后他从恤衫袋中掏出一张支票,眼神闪缩地把支票递给我。
我怒不可遏,把支票搓成纸团,向永孝迎面掷去,站在他旁边的大块头拧眉瞪眼,伸手推我:“小子,你活得不耐烦了!”
“罗鸡!”永孝喝止他。
两人离去后,我从抽屉中拿出妈妈与倪坤的合照,正想把照片一撕两半,又及时把自己制止,我走进橱房,划了一根火柴,把相片点燃。
看着相片变成灰烬,一阵酸溜溜的感觉涌上喉头,我大哭了一场。
傍晚,打开电视,看见一段警员招募的宣传片……
该如何去走接下来的人生路,我想我想通了。
第四章
佛教相信生死轮回,轮回转生。而轮回,共分为六道: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及地狱道。
在世界上许多讲述地狱的宗教中,要算是佛教把地狱描写得最详尽。
地狱道,梵文Naraka,巴利文Niraya,西藏语dmyalba。
所谓《涅槃经》,是佛祖释迦牟尼在涅槃之前最后的遗教,经中有述,地狱可分为八热地狱:等活地狱、黑绳地狱、众合地狱、号叫地狱、大号叫地狱、炎热地狱、大热地狱,以及最叫人心惊胆颤的阿鼻地狱(Avici)。
阿者言无,鼻者名间,为无时间,为无空间,为无量受业报之界,故阿鼻地狱亦称为“无间地狱”。
根据我们在生前所犯罪孽的轻重,带罪的灵魂将被打落其中一层,受不同程度之苦。
譬如说在第一层的等活地狱,众生饱受砍、刺、磨、捣之苦,被打至皮开肉绽,待血肉经冷风吹干,伤口愈合复生后,酷刑再次重施,直到业报受尽才能脱离苦海。
第一层地狱的刑罚已如此骇人听闻,第八层无间地狱的苦况可想而知。
最深最重最可怕的无间地狱,距离地面足有二万由旬,若以现代的度量标准计算,一由旬如果等于十五公里,即距离地壳表面三十万公里。
佛曰:“无间有三,时无间,空无间,受业无间。”众生在此受苦,死了又活,活了再死,周而复始,永无间断。
到底我们要犯上多严重的罪行,才会被打入无间地狱?
贪赃枉法、走私贩毒、杀人放火是大罪,但未必就到进入无间地狱的地步。
但倘若有人做尽了以上种种恶行,且还出卖朋友、出卖团体呢?
在佛经中,清楚说明了哪种人死后将被打落无间地狱,佛曰:“犯五逆罪者永堕此界,尽受无间。”
我们常听见父母骂子女五逆,所说的五逆就是指“五逆罪”。
到底“五逆罪”指的是什么?看看下面所说,你就会明白大部分父母都言重了。
五逆者,一:杀父,二:杀母,三:杀阿罗汉,四:出佛身血,五:破和合之僧。次序以罪行轻重排列,杀父最轻,破和合之僧最重,其中任犯一种,即堕无间地狱。
杀阿罗汉,意指杀死修行达至阿罗汉境界的僧人。
出佛身血,意指把佛祖伤害至流血。
破和合僧,就是说在一个修行道场或团体中散布谣言,挑拨是非、造成纷争,终使道场或团体分崩离析。
严格说来,在五逆罪中,除了杀父杀母两项,其余三项罪行均与佛门有关。
不过,从广义的角度看,从现代的角度来看呢?
佛教是一种信仰,道亦然。
我们把正义之道称为白道,邪恶之道称为黑道。在白道上存在警方这个团体,在黑道上,有黑帮。
假如有人被安插进警方或黑帮,在团体中散播谣言,泄漏机密,企图令团体进入混乱或土崩瓦解,这些人,会算是犯了五逆罪吗?
常言道,盗亦有道,就算是一丘之貉,也不会自相残杀,不会反咬对自己有恩的人——无论恩人是名垂千古的大侠,还是恶贯满盈的大贼。
偏偏,这世上有这样一种人,或者说,有这样一种职业:他们被委派到敌方的巢穴,费尽心机去赚取同僚的感情,去搏取领导人的信任,然后,当时机成熟,当同僚仍被蒙在鼓里时,他们会大开杀戒,而且,杀人不见血。
我们称这职业为卧底,或者更地道的说法,叫“二五仔”。
或许你会感到惊讶,卧底不是警方派入黑社会窃取情报的吗?他们命悬一线,为公众服务,工作很神圣啊!为何说他们要下地狱?不是应该上天堂吗?
没错,本来警方卧底是正道中人,有真神圣的动机,可是,当一混入黑社会,情况就变得不一样。
为了说服同党,作奸犯科的事他不得不干,更有甚者,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老大赏识,做坏事,他要比谁都做得卖力,做得心狠手辣,老大叫我杀一个,我帮他杀一双。好心做坏事,与坏心做坏事,对受害者来说有什幺分别?
当然,对阎王来说,或许是有分别的。
所以,像陈永仁这样的一个警方卧底会有什么下场,难以肯定。
但对于刘建明,似乎厄运难逃。
刘建明,是个黑社会卧底。
你没听错,刘建明是由黑社会派入警局,负责窃取警方情报的臥底。他与陈永仁差不多同时加入警队,同样机智聪明,同获上司赏识,同样是臥底,可是,遭遇却迥然不同。
两人在死后是否要入无间地狱受罪?无人知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在人间道已饱受无间的煎熬。
第五章
一九九一年
一个烈日当空的中午,在青松观大殿上,一帮人正在进行某种仪式。
钟声响彻寺庙,三门殿两旁排列着数个面目狰狞的金刚神像,有的手持金刚杵,有的横展双臂,在努力扮演拥护佛法的角色。
一个中年男人正诚心站在祭坛前,双手合十,高举过头,对着放在神枱上六个刻有名字的骨灰盅跪拜。男人年约四十,身高只有五尺二寸,挺着一个大肚子,看上去与在公园结伙下棋的百姓没有差别,但只要看认真一点,一接触到他的眼神,谁都会从心底产生一股莫名的畏惧。他叫韩琛,现在仍是尖沙咀区一个黑帮小头目。
站在韩琛背后的,除了平日惯常跟他出入的几个彪型大汉外,还有七个稚气未消的少年,他们一字排开,默默在等候老大说话。
韩琛慢慢张开双眼,回头扫视身后的七个少年,微笑,然后从裤袋掏出一张支票,递到亲弟挣爆手上。挣爆接过支票,恭敬地交给一个和尚。韩琛一生笃信佛学命理,同时深信命运在自己掌握之中,每次来到青松观,他都会毫不吝啬地给寺院一笔可观的香油钱。
韩琛缓缓走近少年,少年们不期然紧张起来,把本来已挺得高耸的胸膛再往前倾一点。
韩琛用平静的语气说:“五年前,屯门大兴村,皇宫大酒楼门口的停车位开张大吉,我和一班兄弟雄心壮志,岂料开张不到半个月,平均每天给扫摊一点三次,一年内死了六个兄弟。”虽说语调平静,但韩琛的声音有着不怒而威的压迫力。
这是少年们首次在这么近的距离听老大讲话,脸上难掩紧张神色,韩琛用摄人的眼神由左至右横扫,最终停留在刘建明的脸上,因为他的眼神,比谁都摇摆不定。
十九岁的刘建明,在新发村长大,随后搬往大兴村,他与韩琛早有渊源,在韩琛加入黑社会前他们已见过面,当时刘建明只有三岁,乳名小明。两人之间没有感情,但刘建明与韩琛的女人Mary却关系密切,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暧昧,当然,韩琛对此并不为意,毕竟在他眼中,刘建明只是个黄毛小子。
韩琛转身向坛上的佛祖叩拜,大声说道:“佛祖保佑!”然后回身向着少年字字铿锵地吐出他的命格:“我这条命称作一将功成万骨枯!”说罢韩琛摇动食指,“可是我不同意。”他顿一顿,继续说,“我认为出来行走江湖的,是生是死,该由自己决定。”
韩琛把声线稍微放柔:“你们跟随我的日子最短,身家最清白,以后的路怎样走,由你们自己决定。”
听到这里,刘建明偷偷看一眼神枱上的六个骨灰盅,这就是韩琛口中六个葬生停车位的兄弟吧,刘建明显得更为犹豫。
刘建明在一年多前开始跟随韩琛,动机与其他六个少年大相径庭,其他人是为了求名逐利,而他,只是为了争取留在心上人身边。
韩琛再次瞪着刘建明,视线在他脸上逡巡,他从来没好好看过刘建明的脸,顿感到有点诧异。
这人就是当年在新发村的黄毛小子吗?韩琛在心里盘算,现在的刘建明长得气宇轩昂,虽说表现得胆怯,但从刘建明的眼眸中,他清楚看见几分邪气,以及一股隐隐透着的野心,韩琛相信,这正是他要找的材料。
韩琛抿嘴满意地笑,挣爆随即捧出几杯功夫茶,分配给各人。
“好!祝你们在警察部一帆风顺!”韩琛向众少年举杯,“干杯!各位阿Sir。”
刘建明拿着茶杯,心里忐忑不安,但他明白已是骑虎难下,惟有狠狠举杯,把茶一饮而尽。
同日,在黄竹坑警察训练学校的操场上,一班学警正以三行八列的排阵整齐地操练。
操场旁建筑物的楼底下站着两个人,穿制服的是警校校长叶Sir,在他旁边,身材魁梧、穿白恤衫灰色西裤的,是重案组高级督察黄Sir。
“中排第三行的就是陈永仁?”黄Sir望着正在操练、袖章上打着27149号码牌的学警问。
“不愧是黄Sir,看一眼档案上的照片就认出他。”叶Sir答道。
“往年你总会提供四、五个学警给我拣选,为什么今年只有他一人?”黄Sir目不转睛地眺望陈永仁。
“因为这小伙子的成绩太出众,是近几年学校罕见的,而且他的条件非常符合你的要求,实在不需作他人之想。”叶Sir展露肯定的笑容。
黄Sir望望他,半信半疑。
一小时后,在校长室内,两人正等候陈永仁前来面试。
陈永仁立正行礼,叶Sir正在打出一个电话,用手势示意他稍等。
“没问题啦,十五号晚,到时见……呀,给我你家的电话号码。”叶Sir一边对着电话筒说话,一边在活页夹上写下号码,挂线,望着陈永仁。
“27149,你进校多久了?”叶Sir问。
“二十个星期,Sir!”陈永仁朗声答道。
“可以了,你先到外面待着。”叶Sir垂下头说。
陈永仁一脸愕然,心想叶Sir召见他,就是为了问这个无聊问题吗?他敬礼后走出校长室。
十分钟后,他再次被召见。
“27149,还有七个星期你就毕业,告诉我在这段期间你学了什么?”叶Sir问。
“学做一个好警察,Sir。”陈永仁高声答道,坐在一旁的黄Sir听罢不禁皱了皱眉。
“27149,十分钟前你进来,在我桌上放了多少个活页夹?”叶Sir问。
“六个!四个米色放左边,一个红色与一个白色放右边,Sir!”
“刚才我讲电话,你听到什么?”
陈永仁的眼珠子转了一圈,手指在腿侧轻敲,动作就像在按电话键盘,陈永仁想说什么,又停住了。
“是否听不清楚我的问题,是否要阿Sir重复一次?”叶Sir的声音如雷贯耳,似乎有点动怒。
陈永仁赶忙答道,面容像有点为难:“刚才那个应该是私人电话,谈话内容是个人隐私,Sir!”
“回答我!”
“叶Sir你在十五号晚有约会,地点不详,你写下的电话号码是8357146。”
叶Sir听见陈永仁巨细无遗的答案,非常满意。
“还有,叶Sir打出的电话号码应该是3392051。”
叶Sir不禁愕然,回头与黄Sir交换一个眼神,陈永仁的观察力,比他想像中还要强好多倍。
这次轮到黄Sir开口:“咳!……你觉得我为人怎样?”这是个引导性的问题,黄Sir的目的,是要看看在缺乏资料的情况下,陈永仁会不会作出一厢情愿的揣测,这点对负责提供线报的卧底来说,尤其重要。
被黄Sir这突如其来的一问,陈永仁不明所以,因为这才是他与黄Sir首次见面:“Sorry Sir!不太清楚,可是阿Sir你今天出门应该很匆忙,因为你穿错了鸳鸯袜。”
黄Sir尴尬地望望自己的袜管,迅速把跷起的二郎腿放下,望望叶Sir。
叶Sir听罢忍俊不禁,对陈永仁的表现非常满意:“哈哈……,27149,你先出去。”
“Yes Sir!”陈永仁敬礼后离开房间。
“怎么样?还需要见其他学员吗?”叶Sir趾高气扬地笑着说,摊开右手,“五百元,多谢!”叶Sir与黄Sir打赌,说陈永仁可以看出他穿错鸳鸯袜。
“行了行了,下个月发工资再给你!”黄Sir无奈地脱袜,把事前与叶Sir交换的一只袜丢回给叶Sir。
第二天,黄Sir约了一个老朋友吃饭。
在偌大的重案组会议室中,黄Sir轻轻噎了口气,他刚刚吃饱,在抽饭后烟。坐在他对面穿着短袖花恤衫的老朋友,仍在狼吞虎咽。
黄Sir看着眼前一幕,不无感慨地说:“我还记得我第一个拘捕的犯人,那年是……”
“喂,又说这个故事?你烦不烦人?”韩琛把黄Sir的话打住。
“这个故事我跟你说过了吗?”黄Sir半信半疑。
韩琛嗤笑一声,把口中剩余的食物咽下,没好气地说:“不止一次。”
“不,这个故事还有下集,你听我说。”黄Sir顿一顿,“我的师兄死了,那小子被判监,两年前,我再遇见他,在富豪酒店。他再不是当年蓬头垢面的臭小子,他穿一套笔挺的西装,手戴金表,好不光鲜,跟他同桌的,全是倪坤的手下。”
黄Sir吸一口烟:“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说罢把香烟用力戳灭,“我已不太记得师兄的模样,我只是后悔当年没把那六发子弹瞄准小子的头发射。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做人不应该是这样。”
韩琛没有答话,继续埋头咀嚼。
“阿琛,你来了尖沙咀多久?”
“快两年了。”
“两年来我都没有拘捕过你,知道为什么吗?”
韩琛抬头笑了笑:“我长得够英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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