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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

_28 酒徒(现代)
他们都很年青,他们的心都还没被世间污浊给填满。所以他们可以轻松地对自己过去的那个傻傻影子笑一笑,充满怜惜。他们以后可能还会犯错,今天做过的事情,日后回过头来看,可能还是一场笑话。但他们真真切切地年青过,无怨无悔。
已经到了仲冬下旬,月亮只剩一个小牙。星斗却愈发明亮。冰冷的星光穿破山谷中的雾气,顺着窗子边缘的缝隙透进来,照亮人的眼睛。
傍晚喝酒时,石怀义的眼神也如星光般明澈。王洵记得当时自己恰好提到了故乡长安,石怀义眼中立刻充满了向往。从没见过比玉门关繁华所在的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东西长达十九里半,南北宽到十七里的巨城,将恢弘成什么样子。亦无法想象,一个人口超过五十万大城市,将会何等的繁荣。最最无法象的是,在这座城市里,楼兰人信仰的火神阿胡拉·玛兹达,天竺人信仰的佛陀和大食人信奉的真主,居然可以同时享受信徒的供奉,并且彼此相安无事。要知道,换了在西域任何一个部落里,如果同时出现了两个神明,结果必然是一场血淋淋的厮杀,直到其中一方的信徒完全死光为止。
当石怀义说起楼兰的故事,王洵也听得两眼放光。这个部族的历史居然可以上推到先秦,曾经被月氏所灭,被匈奴所破,被大汉所败,但却始终没像其他西域部族一样被漫长的岁月所淹没。从汉到唐,数百年间,只要一寻找到机会,楼兰人就会试图建立起自己的国度。即便为了一瞬间的辉煌耗尽了百余年积累的全部力量,也在所不惜。
据石怀义所说,楼兰人最近一次差一点梦想成真的时刻,是一百余年前。当时侯君集领兵伐高昌,楼兰人出兵一千五百为前驱,带领唐军穿越大漠,直抵高昌城下。过后,侯君集**行赏,曾经上奏大唐天子,请朝廷赐予当时的楼兰族长王爵。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赏赐却始终没能落到实处。随后西域的突厥人降而复叛,隔断西域与中原的交通,楼兰人也遭受池鱼之殃,被大唐视作了反复无常的异类。直到现在,也没能重新与朝廷恢复联系。
“想必是因为侯将军杀戮过重吧!所以朝廷驳回了所有赏赐要求!”尽管心里对现在的朝廷很失望,王洵还是本能地替大唐辩解。
“杀戮过重?高昌人发现唐军突然出现在城外,吓得根本没敢抵抗就投了降,怎么可能杀戮过重?”对于王洵的解释,石怀义根本无法相信。
“我说的不是当时,是过后。班师时,侯君集把一百多万高昌俘虏,都活埋在了沙漠当中了!”王洵想了想,大声补充。
“一百多万?”石怀义的鼻子几乎和眉毛拧到了一起,“你听谁瞎说的。如果高昌国有一百万人,还能那么轻松被侯将军给灭掉?”
“这个?”想起当时的尴尬,王洵就觉得脸红。既然要穿过大漠,唐军人数不可能太多。而高昌若是个人口百万的大国,怎么凑也能凑出三、四万守军来。三、四万枕戈待旦的守军对着远道而来,满脸疲惫的敌人会不战而降?好像古往今来都没有过类似先例!
有关杀俘的传说,居然是凭空捏造出来的。躺在毡塌之上,对着西域荒野特有的星光,王洵好生为自己的无知而感到惭愧。他知道这不能完全怪向导老岳信口开河。他自己在长安城时,所听闻到的,有关侯君集的故事,也都与贪婪、残暴、不知进退有关。甚至有传闻说,早在侯君集没当上一方主帅之前,李靖就预料到了此人今后会造反。并且向太宗陛下预警。可惜太宗陛下没有相信李靖的先见之明。(注1)这些荒诞不经的传说到底是怎么来的?如果是在一年之前,王洵肯定会毫不犹豫将责任都归结为“世人无知,以讹传讹”。而现在,他却根据一年来自己亲身所见所闻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很多事情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正所谓风起萍末,很多流言既然能广泛传播,背后肯定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暗中推动。是因为侯君集战功过于显赫,引起了同僚的嫉妒?是因为侯君集在太子之争中站错了队?还是因为侯君集不小心得罪了某个大人物?林林总总,都有可能。反正具王洵所知,侯君集从西域班师之后便稀里糊涂获罪入狱,根本没得到任何赏赐。随后没几年,就因“谋反罪”被杀,彻底身败名裂。(注2)好在当时石怀义也喝多了,没有趁机刨根究底。反而又设身处地地替王洵的前程担忧起来。他认为,有功不赏,没有过错却稀里糊涂要被杀,这样的朝廷,不保也罢。王洵却坚持强调,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既然自己答应了要带弟兄们堂堂正正地回到长安,就一定做到,否则,死后灵魂都不得安生。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星光下,王洵翻了个身,带着几分醉意回味。石怀义能为其部族舍弃一切,自己同样也能做到。身为大唐男儿,无论如何不能被一个楼兰毛孩子比下去。
“可长老们都以为你会留下来!如果你贸然提出要走,他们肯定很震惊!”石怀义当时的话,又回荡在了王洵耳边。这个楼兰少年很单纯,单纯得像阿尔金山上的千年冰峰一样,可以照见人心里的阴影。见王洵坚持选择,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开始替对方考虑如何才能通过部族长老那一关。
“你们部落不是有规矩么?截住商队之后,只留下货物的两成!不伤害人命?”对于如何才能平安脱身,王洵也没有太大把握。索性先在石怀义这里探探底,看看楼兰人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石怀义当时的脸色很有趣,既舍不得已经到手的军械,又不愿让自己的族人因为违背承诺而蒙羞。皱着眉头冥思苦想了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辩解道:“那是对商贩的规矩。你们,你们可是官军!”
“咱们双方当时交手了么?”借着几分醉意,王洵先在石怀义身上演练自己将来面对楼兰族长的说辞。“这批辎重是安西军的。我们只是负责护送。所以不能算做官军。只能算作一群送货的镖师。如果不是相信你们部落的信誉的话,当时我们肯定会抵抗,抵抗到底!”
“当时你们已经没有力气再战了!”
“若不是你们一直等到我们跟河西贼拼得两败俱伤时才露头,我们怎么会没有力气?”
论口才,石怀义无论如何也不是王洵的对手。才辩了几句,便悻悻地败下阵来。知道楼兰人当时的算计已经被王洵看穿,这个直爽的年青人脸上有些挂不住。犹豫了片刻,低声承诺,“你的话,我可以帮你递到康老那。至于族长他答应不答应你带着辎重离开,我可管不了!”
“如果你能在康老面前替我分辨几句,那再好不过了!”虽然喝了很多酒,王洵当时却记得敲砖钉角。“这个人情,做哥哥的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也不用记一辈子。你答应帮我做一件事情就行了!”记忆中,小石头的眼睛里好像又带上了几分伤感。这个多愁善感的小家伙,心智远不及其面孔成熟。
“行!”难得在楼兰部落里攀上这么一个强援,王洵没口子答应。
“一言既出!”石怀义伸出手,用刚刚学会的词语说道。
“驷马难追!”王洵笑着举手相击。在半空中发出一声“啪”的脆响。
“驷马难追!”轻轻重复了一句,借着帘外透进来的星光,王洵再度细看自己的手掌。他知道自己当时利用了小石头的单纯,心里隐约觉得有些愧疚。那小家伙,学会了豪饮,却没学会大人们在酒桌上“做文章”的本事。猛然间,他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小石头今天为什么要拉自己喝酒呢?难道不是为了小洛么?可自己主动宣布要离开了,岂不正合了姓石的那小子的心意?!
奶奶的,我可能是上了那小子的当!
更多的星光从帘外渗进来,照在王洵年青的面孔上。刹那间,笑容涌了满脸。
注1:参见新唐书。唐太宗让李靖教授侯君集兵法,侯君集对太宗说:“靖且反,兵之隐微,不以示臣。”唐太宗又问李靖,李靖说:“方中原无事,臣之所教,足以制四夷,而求尽臣术,此君集欲反耳。”
注2史载,侯君集破高昌,没等班师便被**贪污俘获物,胡乱委派官职等多项罪名。随后入狱。后来虽然被释放,却功过相抵。没有因为灭敌一国而得到赏赐。
第四章 楼兰 (五 上)
第四章楼兰(五上)接下来几天,王洵都在忐忑不安中渡过。
自己无意留下的消息已经透过石怀义的嘴转达给楼兰人的部落长老了。但长老们会不会恼羞成怒还属未知数。毕竟眼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除了指望沙盗们那虚无缥缈的只取货物两成的规矩外,此刻王洵几乎别无所凭。
然而规矩定下来就是为了被践踏的。如果皇帝陛下讲规矩,就不会把自己的儿媳接进皇宫,册封为贵妃。如果贵妃娘娘讲规矩,就不会一边跟皇帝陛下共谱霓裳羽衣之曲,一边跟她的前夫寿王殿下藕断丝连。如果贵妃娘娘的哥哥杨国忠讲规矩,就不会为了保全妹妹的秘密,指使哥舒翰将军杀人灭口。如果哥舒翰大将军讲规矩,就不会命令麾下心腹假扮沙盗,企图将四百多名无辜者悄无声息地消灭于大漠之中。
“礼失而求于野!”上位者们都把规则与法度视作无物了,却指望强盗遵守其传统,这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虽然每次笑起来,王洵身上的伤口都一抽一抽的疼。
等待的日子很难熬。
好在每天还可以见到精灵古怪的小洛。每天还可以跟她东拉西扯,看到她脸上如春花般绽放的笑容。
自从跟石怀义把话挑明了之后,王洵反而彻底放下了心中的障碍。该待之以礼时待之以礼,该嘴巴上大占便宜时就大占便宜。反正小洛姑娘从来也不着恼,气到极处,顶多也就是挥着拳头砸上几下。对于在白马堡中已经把筋骨练得像石块一样结实的王洵来说,这种程度的攻击无异于按摩。砸得越用力,浑身上下越舒服。
在别人眼里,这个变化带来的效果则与王洵的本意截然想反。
他跟石怀义二人拼酒,拼得两败俱伤场景被很多人都看见了。而二人当日说过的话又不可能一遍遍重复给别人听。所以山谷里的年青人们很快就自然而然地分成了两大派。一派以楼兰族的少年为主,对外边来的那个妄想采摘本部族最娇艳雪莲花的家伙同仇敌忾。另外一派则以飞龙禁卫、民壮为主,把王洵能不能最终击败石怀义抱得美人归,视作了大伙整体的荣誉。至于方子陵、康成宗、窟米和清等小洛姑娘的仰慕者,则不分族别地被王洵和石怀义的拥趸者们集体忽略,根本不被认为有入围的希望淘宝网女装 天猫淘宝商城 淘宝网女装冬装外套 www.taobar8.com
对于这股悄然涌起的暗流,起初王洵并没十分在意。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等到自己离开的那一刻,一切必然真相大白。然而,很快他就发现,暗流在迅速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几个有手艺在身的民壮和禁卫如今已经不如先前那般受欢迎了,没事老找借口往大伙宿营地这边跑的楼兰年青人也越来越少。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误会,几个年青的飞龙禁卫竟然还和居住在营地附近的楼兰人打了一架。虽然冲突迅速就被双方的长者制止,但宾主之间先前那种融融洽洽的氛围却明显不复存在。
除非你放老子走,否则老子肯定想办法将此地搅个底朝天。正当王洵一边下着狠心,偷偷火上浇油。一边仔细计算着惹事的分寸,以免楼兰长老们狗急跳墙之际,石怀义终于送来了一个好消息,族长康老于百忙之中抽出了一点儿时间,准备在明天下午未时整,请校尉大人前去山谷中央的金帐饮茶。
“长者赐,不敢辞!”冲着石怀义挤挤眼睛,王洵文绉绉掉了一句书袋。到现在为止,他依旧无法确定前几天在酒桌上,自己是否上了对方的一个大当。不过一切已经都不重要了,部落内肆意奔涌的暗流,足够令楼兰族的那些长老们仔细考虑一下,继续强行留客将会造成什么后果。
也不知道到底听明白了没有,石怀义笑了笑,转身跳上了原本属于王洵的坐骑。“康老一直很看重你!”离开之前,他微笑着补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年青人!他汉话说得很好,估计你的意思他全懂!”
‘懂就好!’王洵心中腹诽。光脚不怕穿鞋的。已经一无所有了,就不怕再失去什么。大不了老子孑然一身离开,只要活着到达疏勒,周老虎他们自然能想办法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
人心中一旦存了豁出去的心思,便很容易做到不卑不亢。第二天下午,王洵刻意换上一身相对整齐的武官常服,将去年因为参与剿灭王鉷父子谋反一案而获得的鱼袋挂在腰间,施施然走向了座落于山谷正中央的金帐。
所谓金帐,只是西域各部族对于议事厅的习惯称谓,并非帐篷顶以黄金装饰,也非一个单独的金黄色帐篷。它其实是由几个独立毡帐组成的帐篷群,被一圈木栅栏围在中间。远远看去,就像一堆雨后拱出草地的大蘑菇!而在帐篷群的内部,则又根据每个帐篷的方位和大小,被划分出各种独立的功能。中央最大的一个,用于点兵、发布长老们的决议、当众处理涉及到全族生死存亡的重大事件等。旁边几个小帐篷,是长老们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处理日常公务之用。而在帐篷群的西北角,则为族长大人“皇宫”,寻常人轻易不可入内打扰。
楼兰人对长老很尊敬,但在金帐周围执勤的武士却寥寥无几。如果随身携带着那把怪异的链子锤,王洵甚至相信自己可以直接闯进去,抢在楼兰人没做出正确反应之前,把金帐中的几大长老一锅端掉。当然,这只是他在心中临时涌起的一个臆想,不到万不得已,并不打算付诸行动。
在栅栏门口,有个脸上长着红疙瘩的年青部族武士迎了上来,将他直接引向帐篷群中最尊贵的那个位置,“康老在里边等你。他耳朵不太好,你说话的声音尽量高一些!”
“知道了!”王洵理了一下思路,举步入内。帐篷里的味道很怪异,好像皮革发了霉,又像有人三伏天连续半个月没有洗澡。这让曾经锦衣玉食的王洵很难适应,强忍了好半天,才抑制住了转身退出帐外的冲动。当被熏出来的眼泪擦干净后,他于一堆羊皮卷之后找到了一个顶着花白头发的脑袋,很乱,盖在头发下的面孔皱得像块干橘子皮。
“坐吧!”花白头发向面前的狼皮褥子上指了指,低声命令。
“见过族长。晚辈王洵,代麾下兄弟多谢族长这些天来的收留之恩!”王洵笑着拱了拱手,然后缓缓坐了下去。
鼻孔和眼睛的感觉愈发难受,显然,所有怪味都来自花白头发面前的那堆羊皮卷。可此间主人却浑然不觉,眼睛兀自盯着其中一块展开的陈年老羊皮,信口命令:“在你左手边上有个茶壶,里边是新烧的奶茶。茶碗在你右手旁边的架子上。自己倒,我忙完了手头的事情就招呼你!”
“嗯!”王洵答应了一声,强迫着自己去适应。奶茶的味道依旧很冲,此外,铜制茶碗好像洗得也不怎么干净。在摆放茶碗的木架边缘,拴着一根黑漆漆看不出什么材料搓成的绳子,另一端系着块油汪汪的鹿皮。估计平素用以充当擦茶碗的抹布,同样脏得几乎看不出原本颜色来。
不想一句话还没谈,就给此间主人留下坏印象。他只好忍住心头烦恶,给自己倒了一盏奶茶。一边慢慢往嘴唇上蹭,一边抬头四下打量帐篷里的陈设。
很简单,简单到了几乎寒酸的地步。除了挂在帐壁上的两把横刀,和摆在客位附近的一把铜制茶壶、几个茶碗之外,几乎再找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即便王洵家喂马的杂役,屋子中陈设都比这奢华。可此间主人丝毫没有丢脸的觉悟,居然一边看着羊皮卷,一边笑嘻嘻地炫耀:“茶还不错吧。是我特意让他们从库房里找出来的上等砖。卖到白衣大食那边,能值半盒珠子呢!”(注1)半盒珠子?王洵下意思地看了眼碗里的茶汤。虽然加了很多奶,茶汤依旧呈现黑褐色。显然,这不是上等茶叶应有的颜色。在王洵记忆里,即便长安街头最便宜的茶馆,恐怕都不会熬出这种茶汤待客。就这种质地的东西也能换半盒珠子?那长安人富贵人家日常所饮之物,岂不都是价值连城?!
仿佛为了迎合他的想法,花白头发笑了笑,继续说道:“当然,如果在长安,这种货色恐怕只能用来饮驴!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当地人弃之若弊履,千里之外却可能视之为奇珍。这世道本来就如此。你说,是不是?”
注1:古书上有“白衣大食”、“黑衣大食”和“绿衣大食”之称。具体将建都伊拉克以黑旗为标志的巴格达哈里国家发称做“黑衣大食”;将在突尼斯一带建立的哈里发国家称为“绿衣大食”;将建都叙利亚的以白旗为标志的瓦哈里发国家称“白衣大食”。
第四章 楼兰 (五 下)
第四章 楼兰 (五 下)
王洵心中陡然一凛。老家伙话里有话,很明显是在提醒,自己麾下这伙人也就在楼兰部落里“物以稀为贵”,若是执意回到大唐,肯定还是一伙弃子。
这些道理,王洵也曾想过。但是他无法放弃作为一个唐人的荣耀。虽然在这支队伍离开长安的那一瞬间,已经被高官们像扔垃圾一样抛弃了。但一代又一代,祖辈父辈已经将“大唐”二字深切地刻入了他的灵魂,纵然漂泊致死,面孔也要执拗地转向故乡。
老郑、小赵,还有一个个他记不住名字的飞龙禁卫,在那个血与火之夜,最后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转头,用身体内最后一丝力气将头转向长安。人回不去了,魂魄也要飘回去。
每当想起这一幕,王洵的身体就开始抖。尽量缓和了一下情绪,他笑了笑,低声回应:“族长大人之言,乍听的确很有道理。但茶叶这东西在西域之所以贵,就是因为它只能长在中原。若是因为想喝新茶,就把茶树强行移到西域来。即便是种在温泉旁,施最好的肥,日日用甘露浇灌它,恐怕也无法令它成活!”
“嗯?”花白头从羊皮纸上抬起头,快看了王洵,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道理很简单。天生万物,早就给它安排好了存活之地。”王洵笑着颔,目光与对方的目光相接,眼睛里充满了坦诚,“根本非人力所能勉强。西域的良马,眠沙卧雪,冬天里只能啃食草根,却不会生病。若是运到长江以南去繁衍,那里倒四季如春,有的是新鲜嫩草可以吃,反而没几天就病死了!还不如就让它们无拘无束在大漠上跑着!”
“哦?”花白头眼里的惊奇之意更盛。“这些话你都是从哪听来的?老夫怎么没听人说过!”
你分明是故意装傻!王洵暗自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平和的笑容,“族长大人每天要处理一大堆的公务,自然无暇涉猎这些琐事。而晚辈的家中,恰恰开了几个铺子。东南西北的货物,每样几乎都能走一部分。晚辈在旁边看着,天长日久,也就多少了解到一些!”
“噢!”花白头点点头,毫不客气地顺着王洵铺好的坡往下滑,“怪不得你说起来头头是道。可你不是世袭的子爵么?怎么也操起了贱役!”
这明显是在转移话题,王洵听得出来,却无法硬往回扭。大度地笑了笑,低声回应,“京师乃世间最繁华所在,天下人无不向往之。因此什么东西都贵。如果晚辈家中不做些生意的话,光凭着祖上挣下的那些田产,早就要入不敷出了!”
“那你还对长安恋恋不舍!”花白头迅在王洵的话里抓到了一个破绽,大笑着追问。
因为早就有所准备,王洵的回应非常迅,“故土难离,乃人之常情。如果我邀请小石头离开部落到长安去住,即便给他大房子,让他天天都锦衣玉食,恐怕他也舍不得离开这儿吧!”
“倒也是!”花白头再度被王洵给挤兑住了,咧了咧嘴,喃喃地回应。
“所以晚辈不敢继续叨扰楼兰朋友,准备尽早带着弟兄们离开。相救之恩,晚辈没齿难忘,日后若是有机会.......”抓住这个难得的好时机,王洵将早就在心里演练过了一千遍的说辞娓娓道来。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花白头又将头扎进了羊皮堆中,对王洵的侃侃而谈充耳不闻。
“族长大人!”见对方根本不听自己说什么,王洵只好主动停了下来,提高了声音抗议。
“怎么了?你看,你看,我这老糊涂,总是想一心二用,总是什么都干不好!”花白头抬起头,满脸无辜,“刚才咱们说到哪了?对了,生意,你家里开着很多铺子。做着茶叶和战马的大买卖!那可是最赚钱的勾当!”
“嗯!”王洵被气得差点直接晕倒。什么人老糊涂,分明是找借口胡搅蛮缠!好吧,既然你胡搅蛮缠,我也不客气了。笑了笑,他顺着对方的话头回应,“族长大人记性不错。晚辈家里的确开了很多铺子。所以晚辈从小到大,听了不少生意经。不知道族长大人对此感不感兴趣?!”
“说说!”只要不提离开的话头,花白头就有的是精神继续交谈。
“做生意呢,无论大小,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两个字!”王洵清了清嗓子,唯恐对方耳朵背一般,将话里的要点咬得极重。“讲究一个童叟无欺。你不能因为客人年龄小,就故意提价。也不能因为客人衣着寒酸,就对他爱搭不理。否则,暂时也许能赚到一点儿小便宜,久而久之,损害的却是自家信誉。倘若做砸了招牌,日后没有客人登门了。铺子也就黄了,最后只会落得血本无归!”
“嗯,有道理。的确有道理!”花白头脸皮绝对够厚,明知道王洵在指桑骂槐,却依旧频频点头。
王洵淡然一笑,继续大谈生意经,“中原有句古话,秤杆端头三颗星,曰福,曰寿,曰禄。缺一为折福,减二为损寿,若是欺负客人实力弱,短给三分,就是把福气、寿命、财气全折了进去。早晚必要遭到天谴。”(注1)
“是么?”花白头难得把身体坐直了一回,仰着橘皮般的老脸继续问道:“商人的信条是诚信!但是在中原古话里,强盗得信条是什么?”
他本想引诱王洵说出‘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谁料王洵根本不上当,略作迟疑,笑着回答:“盗亦有道。打仗时冲在最前,为勇。回撤时为同伴殿后,为义。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为智。取得财物能给大伙均分,为仁。劫富济贫,不畏邪恶,为圣。如果只是一味地倚强凌弱,见财起意的话,就连盗都算不上。顶多是群禽兽。而禽兽之群,最大不过千许头。对外只懂得弱肉强食,对内也是以力逼服,杀戮不断,谁牙齿尖利谁有理,永远不可能建立起秩序!至于建国封疆,更是想都不要想!”(注2)
前半段话篡改自《庄子》,后半段话却完全是他借题挥。虽然有些不伦不类,却恰恰击中了花白头心中的痛处。楞了楞,老狐狸终于收起了笑容,沉声问道:“你是在指责我不守规矩么?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站在什么地方!”
“规矩之所以为规矩,便不会因为我站立的地方而改变。”王洵笑了笑,语气里没有丝毫畏惧,“至于族长大人的行为有没有可以被指责的地方,想必在火神眼里,看得比你我都清楚!”
“你是玛兹达大人的子民么?我记得中原还有句话,叫临时抱佛脚!”花白头扬起头,胡子一翘一翘的,显然被王洵气得不轻。
“火神眼里,只有光明和黑暗,善良与邪恶的区别。不会因人而异!”这些天来,在楼兰人信奉的宗教上,王洵很是下了一番功夫。因此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花白胡子再度被挤兑住了,苦笑连连。好一阵儿,才终于想起了一句有力的反击,“规矩的确是有。楼兰人在玛兹达大人面前下的誓言,永不会反悔。可你带的是商队么?”
这是王洵与沙盗交涉时,最大的破绽所在。前几天跟石怀义争论,已经被对方抓到过一次。因此在事后曾费尽心思弥补。此刻听花白头提起,立刻笑着给出准备好的说辞,“不算商队,晚辈顶多算一伙负责押运货物的镖师。但晚辈也非被族长大人所擒,一伙禽兽冒沙盗之名拦路打劫,被晚辈和族长大人联手击败了。所以,此刻我等只能算族长请来的客人。”
“客人?”花白头大怒,用手直拍桌案,“老夫吃饱了撑的,才请你来做客。信不信,老夫立刻调遣兵马,将你等全部拿下。记得你们中原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敬酒不吃,却吃罚酒。对,就是这句!”
“楼兰人有在家中劫杀客人的规矩么?还是火神的教诲里,有如此待客之道?”反正已经豁出去了,王洵唇枪舌剑,针锋相对。
在自家帐篷前杀死宾客,是拜火教里边无法被宽恕的几大恶行之一。身为族长,花白头当然不能真的带头违反教规。见拿狠话吓不住王洵,立刻又开始转换话题。“若非当日我部武士及时赶到,你已经死在沙漠里了!哪还有机会跟我胡搅蛮缠?!客人也好,俘虏也罢,没有人听说过,吃到肚子里的东西还能吐出来!”
“族长大人尊重规则,晚辈自然也尊重规则。除了陌刀之外,其他所有辎重,楼兰部可以留下两成!”
“两成?”花白头看了王洵一眼,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
“陌刀乃步战利器。而楼兰族却是在马背上来去如风。留下陌刀根本没用。况且整个楼兰族,也凑不出一千名合适的陌刀手。”王洵不怕对方耍横,却被花白头的脸上突然浮现的笑容弄得心里毛,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跟对方讨价还价。
花白头不肯搭腔,继续涅斜着眼睛看他。
王洵被逼无奈,只好继续让步,“我带的弟兄,倘若有谁愿意留下,也可以留下。但不愿留下的,族长大人不能勉强。他们都有一技之长,相信可以为贵部带来不少好处。此外,那批伏波弩,族长如果用得顺手,也可以留下一半儿。如果族长大人还嫌不够本的话,我记得几个练兵成之法,可以默写下来,留给贵部,以备不时之需?”
“那敢情好。还有么?”花白头依旧不满足,涅斜着眼睛继续追问。
“没了!”王洵长长吸了一口气,沉声答应,“还有,顶多就是晚辈个人的感激。如果族长大人真的看中在下的话。晚辈保证,日后必有回报!”
说罢,他把眼睛看向花白头,静静地等待对方的答复。如果老家伙还想得寸进尺,他就只能铤而走险了。迅扑上去,劫持其为人质,逼楼兰人放大伙离开。那是最后一招,不到万不得已,王洵不愿付诸行动。
谁料,花白头却突然大笑了起来,本来就不算大的两只眼睛眯缝着,笑得像一只偷鸡得手的狐狸。“小子,这可是你主动答应的!我可以留下两成辎重。一半儿伏波弩。并且你在走之前,需要给老夫默写一份练兵成秘方。你们中原有句古话,一言既出,什么马难追?”
“驷马难追!”敏锐地感觉到有些地方不对劲儿,王洵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答应,“除了陌刀之外,所有辎重的两成。一半儿伏波弩。一份练兵成秘方!”
“那老夫可是要多谢谢王校尉了!”花白头迅站了起来,走上前,与王洵重重击掌。“你回去默写秘方吧,接你的人已经到焉耆了。老夫明天就派人送你走!”
“接我的人?”王洵大吃一惊,满脸茫然。
“是啊。有两个人先后托老夫保护你平安通过此处。老夫不愿意干,却得罪不起他们。只好接下了这笔赔本买卖。好在你小子够朋友,没让老夫血本无归!”花毛老狐狸向后跳开数尺,笑得心满意足。
上当了!王洵瞬间便醒悟了过来。怪不得楼兰人对大伙如此客气,原来是受了别人的托付。不用问,其中一个是封常清封四叔!只有他,安西四镇节度使,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才能调得动眼前这头杂毛老狐狸。
还有一个人是谁?
王洵眼前迅闪过高适那人畜无害的笑脸。“小子,把手从刀柄上放下来吧。高某虽然称不上什么惜名如羽,出卖朋友的事情,却是不敢做的!”
这一刻,他顾不上再跟老狐狸拼命,心中充满了温暖。
注1:古代的秤是十六进制,秤杆上的星记按照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上福、寿、禄三星。
注2:原文大部分出自《庄子》。此处被王洵篡改了一部分。
第五章 紫袍 (一 上)
第五章 紫袍 (一 上)
第二天中午,楼兰部众长老在山谷中摆开酒宴,为长安来的客人们践行。随后,族长康忠信亲自带领五百部族武士,护送客人前往安西四镇最靠东方一镇,焉耆。
按照王洵和老狐狸康忠信双方昨天达成的协议,楼兰人留下了辎重的两成作为救命之恩的酬谢。而王洵连夜默写的练兵纪要,也被老狐狸郑重地收了起来,像宝贝一般供在了火神塑像前。
为了表示自家族长言而有信,楼兰部只留下了二十七名飞龙禁卫中重伤未愈的两人。一个在那晚的血战中永远失去了右臂,另外一个被战马踏碎了小腿胫骨。二人这辈子都不可能重新走上战场了。所以自愿接受楼兰部的聘请,充任部落里的练兵教头。
幸存下来的一百三十四名民壮,楼兰部也只接纳了其中手艺最精湛的四人。将另外一百三十人,及其余二十五名禁卫一道还给了王洵。压根儿没征询这些人有没有留下的意愿。
送行的队伍绵延长达数里。
争执的源头消失之后。楼兰牧人对在这段时间内曾经给自己留下无数惊喜的长安贵客们依依不舍。
而那些已经禁卫和民壮有了肌肤之亲的楼兰少女,则更是扯住情郎的衣角,哭得肝肠寸断。
被生生从温柔乡里扯出来的民壮和禁卫们,一个个也都红了眼睛。看向王洵的目光之中,难免带上了一缕敌意。
偏偏王洵根本没法解释,自己曾经准备把有留下打算的人全部留下。因为如果他当众宣布了这个决定,整个辎重队估计会立刻散架。在楼兰少女的眼泪攻势下,还肯继续跟着他去疏勒搏命的弟兄,不会过三分之一。
关键时刻,又是老狐狸跑出来向大伙许诺,一旦王校尉带领弟兄们在安西有了固定的落脚点。只要送封信回楼兰部,他就立刻派人把这些天来已经跟禁卫们有了夫妻之恩的楼兰少女们送去团聚。无论届时双方相距有多远,楼兰人的承诺不会做任何更改。此言落地成誓,接受火神阿胡拉·玛兹达大人的监督。如有违背,死后无法通过裁判之桥,永坠黑暗。
关于老狐狸信守承诺的方式,王洵昨天已经领教过了。因此心中警觉顿生。“你不是又想借机敲诈我一笔吧!我可事先告诉你,像我这样的校尉,安西军中一抓一大把。根本不可能再给你任何好处!”
“看你这话说的。太伤人了不是?!你以为老夫也像你,没事儿就喜欢棒打鸳鸯么?”老狐狸笑着眯缝起眼睛,花白的胡子随着笑声上下颤动。“老夫是不忍看着年青人们辜负了大好姻缘。所以才愿意成全他们。你等若肯念老夫一份人情,待日后达了,对楼兰部多看顾一二便是。”
“我就知道你从不吃亏!”王洵气得手拉锤柄,恨不能立刻照着老狐狸的脑门来上一下子。对方这招叫遍地下夹子,无论大小,夹上一个算一个。以老狐狸心机,根据最近一段时间从大伙口中套到的情报,肯定不难推算出来,在短时间内,无论飞龙禁卫还是民壮,想要活命,都只能老老实实地留在安西军中效力。而军中最容易出人投地,一百五十五名禁卫和民壮,只要日后有一个能在封常清面前站稳脚跟,就等于替楼兰部与安西大都护府核心阶层搭上了一条连线。
大唐对待西域地区各游牧部族的策略很宽松。只要求各部向中枢表达恭顺之意,却不从各部族收取任何赋税。每逢大的喜庆来临,如新皇登基,册立太子,对外战争获取决定性胜利等,还另有丝绸、茶叶等珍贵物品赐下。而万一各游牧部族之间生了争斗,大唐朝廷也不偏不倚,很少公然照顾冲突中任何一方。
但由于西域距离长安过于遥远,各部族之间的争斗又是年年不断。所以大部分争斗,过程和结果都传不到朝廷耳朵里。即便少数争斗因为规模巨大,引起了朝廷的关注。往往朝廷派出的调节特使没到,两个部族之间已经决出了胜负。胜者吞并了失败一方的草场、牲畜、乃至大部分人口。败者或是自动消亡,或者远走他乡投奔同族。朝廷特使即便对弱者心中充满同情,为了地方的安宁,也只能默认获胜者的利益。
然而,朝廷不易插手。不等于地方节度使会对治下各部落的行为听之任之。根据各人喜好,节度使们总是会或明或暗地扶植一批部落,打压另外一批部落。最明显的例子就在河西,自从哥舒翰取代王忠嗣出任河西节度使之后,突厥各部就在与铁勒、回纥各部的争斗中,大占上风。而在此之前,却是铁勒和回纥人一直压得突厥各部无法翻身。
于是,在西域各地就有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凡是与军镇关系和睦的部落,在与其他部族的草场和水源的争夺战中,都稳稳居于上风。各地节度使无需亲自出面,只要暗中资助一些西域各部自己制造不了的军械,如这回被楼兰部截留的骑兵专用弩,就可以令早已明确的战局瞬间翻盘。
想到这儿,先前楼兰人的诸般动作,对王洵来说就更一目了然了。他们之所以将飞龙禁卫和民壮们待为上宾,不仅仅是因为禁卫和民壮们表现出来的能力令人刮目相看,更多的是冲着他们背后的安西都护府。而楼兰长老之所以任凭自己由着性子胡折腾,却不闻不问,也非因为他们公务繁忙,而是冲着站在自己背后的两个人,封常清和高适!
仿佛看出了王洵眼中的郁闷,老狐狸康忠信又笑了笑,低声说道:“朋友之间交往,谁吃亏,谁占便宜,一时怎能算得清楚呢?承蒙您做主留下了那么多骑弩,老夫心中不胜感谢。为了不让你对上头无法交代,我们几个长老连夜凑了份礼物给你。瞧!”
说罢,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好像真的一宿没合眼般。早有在一旁伺候的楼兰牧人上前,双手呈给王洵一个缠着红绳的羊皮卷。在方子陵等人好奇的目光中,王洵信手将羊皮外的红绳拆下,一份由烙铁烫在羊皮上的礼单,立刻展示在大伙面前。
一千三百一十二匹骏马,两千头羊,还有四十匹白毛骆驼。纵使知道牲口在西域远不像其在京畿附近那样值钱,王洵还是被礼单上的大唐文字吓了一跳。“白毛骆驼和其中一千匹战马,算作那两成兵器和骑弩的折价。你将它们交上去,肯定不会有人再责怪你没有尽到保护辎重的责任。至于剩下的马和羊,算是我们楼兰人给女儿的嫁妆吧。”老狐狸擦了擦胡须上的哈喇子,笑嘻嘻地补充,“当然了,聘礼也是一文不能少的。就按照你们中原的规矩,娘家出一份,婆家给双倍!”
“我呸!”王洵重重地向地上啐了一口,眼中的失落却完全被笑意给融化。无论老狐狸心里打着什么算计,至少,到目前为止,大伙都切切实实感到了他的善意。也许这就是楼兰人几百年来所秉承的生存之道吧,利用一切可以自我壮大的机会,精打细算到锱铢必较。与此同时,又不吝对自己认可的贵客倾尽所有。
“走了走了,女婿们,赶紧骑着马滚蛋。再不走,就把老丈人家吃断顿了!”老狐狸笑着将头转开,扯开嗓子冲依依惜别的情侣们大喊。
伤感的氛围瞬间被善意的哄笑声所打碎。一对对年青男女红着脸,松开相执双手,慢慢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三步一回头。
“行了,行了。真是女大留不得!还不赶紧回去织毯子?难道日后到夫家,你们就空着手,什么都不带么?”老狐狸又笑嘻嘻地喊了一嗓子,声音里充满了长者的慈爱。
少女们立刻羞得转身逃开,七彩面纱在阳光下飞舞。此地距疏勒不过一千**百里,对两颗相许的心来说,无论如何都不算太远。
禁卫和民壮们也纷纷跳上了坐骑。霎那间,每个人眼中都充满了微笑。有个曾经同生共死过的好上司,有充足的安家费用,还有背后一道不离不弃的目光,西域边陲,也许不算荒凉。
“走了,走了!”康老大笑着催动胯下坐骑,一边前行,一边给麾下的武士们分派任务,“安摩诃,你带八十个人,负责四下警戒。每人三匹马,前后左右都撒出去十五里,两里一拨,互相之间随时用角声联络。何黑子,你带人一百人前面探路。胡小丑,你带一百人护在队伍最后。其他人,跟长安来的弟兄们一道护住马车。把眼睛放亮,刀子磨快,随时准备应付不测!”
“不测?”王洵被老狐狸半真半假的表情吓了一跳。“您老不是说,安西军的接应人马,已经到达焉耆了么?”
“是啊!”老狐狸眯缝起眼睛,鼻孔在空气里四下抽*动,“可我又闻到的一股血腥味儿。而焉耆,距这儿还有六百多里。这一路上,说不定会有哪家小贼不长眼睛!”
第五章 紫袍 (一 下)
第五章 紫袍 (一 下)
事实还真的被老狐狸的大嘴巴说中了。大队人马才离开山谷两天不到,已经有身穿黑色罩袍的游骑苍蝇般的缀了上来。
起初只是零星几个,一天之后便成群结队。他们不敢主动与散在队伍外围的楼兰部斥候交手,被现后,却也不肯离去。每当安摩诃试图带人将他们全歼,便“哄”地一声,四散奔逃。待楼兰斥候放弃了对他们的追杀,这些阴魂不散的家伙又缓缓从沙漠之中折回,不远不近地坠在了大队人马的侧后方。
由于携带着大量辎重,王洵等人根本不可能走得更快。而受困于周围恶劣的自然环境,大伙也不可能轻易改变行军路线。沙漠里走路,最重要的就是水源。连人喝带牲口饮,随身牛皮水囊中的所有储存,根本不可能坚持太长时间。因此季节河与地下暗河的河道,就成了所有人的唯一选择。只要沿着河道走,肯定不愁没有淡水补充。但与此同时,只要沿着河道追,也肯定不会将目标追丢。
“那些人是什么来头?”战却战不得,赶又赶不走,甩亦甩不掉,王洵的耐心一天天被消耗干净。趁着大伙在路上宿营的机会,低声像老狐狸询问。
“铁勒人,具体一点,应该是铁勒族纥骨部。只有他们,才喜欢用黑衣服把浑身上下遮盖起来!”老狐狸眯缝起眼睛,盯着面前取暖用的火堆回应。
“铁勒纥骨部?”王洵弄不清西域这些杂七杂八的部族名,也没心思分辨,“这条路,不是你们,你们楼兰人那个,那个什么的么?怎么他们好像压根儿不买您的帐?”
“难道在你们中原绿林,就从没有捞过界一说么?”听出王洵语气中的不逊,老狐狸笑嘻嘻地反击。“更何况在楼兰古道上财的,从来就不止是我一家!要怪,只能怪你这次携带的货物太值钱。一柄陌刀送过雪山那边,就能换到二十锭银子,五头牦牛,外加一片牧场。啧啧,这价格,连老夫听了,都难免心有所动!”
“那你为什么不把陌刀全扣下?!我带着还嫌沉呢!”王洵撇了撇嘴,对老狐狸的威胁不屑一顾。几天相处下来,他现对方虽然说话时有些为老不尊,但心肠其实还是满不错的。至少在这一路上,禁卫和民壮们没少受到他的照顾。
“不行啊。吐蕃女人从不洗澡。老夫闻到她们身上的味道,就立刻痛不欲生!”老狐狸康忠信眯缝起眼睛,开始找信口开河。
“您老好像也很久没洗过澡了吧!”王洵耸耸肩,毫不客气地揭露。
老狐狸康忠信笑了笑,没有回应。有些话,只能烂在他自己心里。作为一个总人口不三万的小部族,楼兰人早晚需要托庇于影响西域几大势力其中之一麾下。但具体如何选择,部落中的诸位长老却始终达不成统一意见。他本人和另外三位陈姓、石姓、张姓长老力主向大唐靠拢。而其他四位长老却更倾向于吐蕃或者刚刚崛起的回纥。双方已经争论了好几次,但谁也无法说服谁。包括这次收留王洵等人,另外四位长老也曾提议楼兰部干脆将货物一口吞下,然后借机交好吐蕃。但一则耐于部落的族规,二来由于陈姓、张姓和石姓三位长老反对态度坚决,导致长老会迟迟下不了狠心。随后,封常清就把麾下心腹大将周啸风派到了焉耆......
眼看被人将刀子顶到了脖颈上,长老们只好收起了对军械的窥探之心。继续履行先前对安西大都护府的承诺。但是,想把辎重队悄悄送到焉耆已经不可能了,家贼难防,这几天四下里出现的黑衣游骑兵,已经充分证明了隐藏于楼兰族内部的危机。
见对方突然变得沉默,王洵心里隐约有点儿后悔。事实上,他并不想真的让老狐狸感到难堪。四下看了看,他又开始寻找新的话题,“您这次出来,把本部族的精锐武士,至少抽调了一多半儿吧?”
“嗯!”康老点点头,回答得有些心不在焉。究竟是谁把消息泄露出去的?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有可能给部族带来灭顶之灾么?几个长老的面孔一一在他眼前轮替,每个人都不太像,但每个人都有一点儿嫌疑。
“那些家伙,会不会趁着您老不在,打山谷的主意!”用手扯了扯康老肩头的皮袍子,王洵好心地提醒。
“不会!”老狐狸信口答应。随后,便立刻把游荡在天边的心思收了回来。“那个山谷很难找,并且只有一个入口。陈长老又参照你们中原人的法子,在谷口险要处修了几处堡垒。除非敌人抬着石炮来,否则,即便驱使十万大军进攻,也难进入谷口半步!”(注1)
“哦!看来是我多嘴了!”笑了笑,王洵自我解嘲。自从后突厥灭亡那一刻起,草原上就再没有哪个部族拥有过石炮。而聚集十万大军攻打楼兰人所藏身的山谷,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且不说大唐安西都护府无法容忍治下出现这种规模的军事行动。光是人和牲畜的食物饮水,也足足把进攻组织者活活耗死。
谁料,这回老狐狸却突然严肃了起来。犹豫了一下,正色回应,“不是,你提醒得对。多做一手准备总是没错。否则,没等把你们平安送到焉耆,老夫的老窝却被人给端了。岂不是鸡飞蛋打?!”
停顿了片刻,他从侍卫手中接过一个铜钎子,放到了面前取暖用的篝火上。然后又取来一张薄薄的羊皮,用被烧红的火钎子在上面烫了数行字。随即,将羊皮卷入一个竹筒中,以蜜蜡封口,盖上自己的印章。再三确认没有任何疏漏后,将竹筒交给了身边一名心腹武士,“米屯,你带二十名弟兄,每人三匹骏马,立刻赶回山谷。通知陈长老,命他严守谷口。在我回来之前,不准任何外人进入!”
“是!”米屯躬身施礼,收好竹筒,跳上坐骑。
“带足饮水。每人带一把骑兵弩,沿途遇到拦截,不准纠缠。直接闯过去。无论如何在明天日落前,将我的信送到陈长老手中!”抢在米屯策动战马之前,老狐狸大声命令。
“来几个人,把自己的水袋给他挂在马鞍上!”站在老狐狸身边的石怀义大声补充了一句。
分散在火堆附近的楼兰武士迅行动了起来。或者按照米屯的命令,跳上马背跟他一道去送信。或者将自家的水袋挂在信使们的马鞍后。转眼间,一队骑兵就冲出了宿营地,在大漠中留下数道烟尘。
“要不要咱们立刻折回去?大都护那边,过后我自己去解释!”见周围的楼兰人个个满脸凝重,王洵主动提议。
那个山谷的得失对于楼兰人来说,就是生与死的差别。绿洲上物产不丰盛,光凭劫掠商队,也无法给部族积累起足够的物资储备。所以,全凭着山谷中的几个巨大的温泉,才使得楼兰部族能熬过一个又一个冬天。如果突然间,那个四季常绿的山谷被外人夺走,至少一半楼兰老弱要死于迁徙的路上。
“不必!”康老笑了笑,谢绝了王洵的好意。“雄鹿只要五脏没毛病,就不会被野狼追上。相信在火神面前,一切阴暗都将无所遁形。倒是你,今后可能要加点儿小心了。老虎虽然凶残,可每年死在老虎嘴里的人,还不及死在毒蛇嘴下的一成!”
“您老是说.......”被老狐狸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弄得晕头转向,王洵皱着眉头询问。
“小子,要吃多少生羊肉,你才会记得膻腥气!”对王洵的木讷非常不满,老狐狸气哼哼地捶了他一拳。“挺机灵的人,怎么就在这里不开窍呢?脚下这块沙漠是谁的地盘?在他的地盘上,打他的辎重主意?若是没人在背后支持,纥骨部那些家伙岂能有这么大胆子?离这四十里就是石城堡,出前我就将消息送了过去,到现在,却都没看见石城堡那边派半个人前来接应!莫非在石城堡守将眼中,你们手中这几十大车辎重,连个屁钱都不值么?”
我到底又得罪谁了?登时,王洵眼前漆黑一片。安西的地形他不熟悉,安西的各部族势力所在位置,组成结构,他也不熟悉。如今,连交情颇深的周老虎、苏慎行、赵怀旭等人的形象,也跟着模糊了起来。
所有人仿佛都在背后藏着另外一幅面孔。所有人转过身去,好像都会拔出刀。而只有他,兀自懵懵懂懂地继续往西,往西,,根本不清楚前方等待着自己的究竟是什么。
也许这次离开长安,真的是一个错误决定。迷迷糊糊中,他忍不住悲哀地想。耳畔却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号角声,顷刻间打断了所有思绪。
“呜呜——呜呜,呜呜呜——”角声由远及近,一声比一声凄厉。隐藏在大漠中的劫掠者,终于出手了!
注1:石炮,即投石车。
注2:对突厥人之外,其他突厥化的西域民族泛称。按史料记载,铁勒族分布,从辽东一直到咸海。从哈密到焉耆北天山附近有契苾﹑乌护﹑纥骨等。
第五章 紫袍 (二 上)
第五章 紫袍 (二 上)
“全体禁卫,抄陌刀,结阵。民壮弟兄躲到马车后边去!”听到角声,王洵立刻抛下纷乱的思绪,跳将起来,凭借本能做出部署。
民壮们在上一次搏杀时的表现,直到此刻他还记忆犹新。跟精挑细选并且受过系统训练的飞龙禁卫们相比,前者的战斗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勉强把他们拉上战场的话,等同于蓄意谋杀。已经向阎王殿送了那么多冤死鬼,王洵不想再造更多的孽。
这番好意,却没换来应有的理解。闻听号令,飞龙禁卫们固然每人迅从马车上抄下一把陌刀,以他为核心结成了一个三角阵。那些刚刚经历过一次生死考验的民壮们,居然也从马车上抄下了长短不齐的家伙,乱哄哄地挤在了三角阵之后。
“别添乱,赶紧躲马车后边去。”王洵大急。扯开嗓子冲着民壮们吼了一句。“对面全是骑兵,你们根本帮不上忙!”
没有人理睬他。民壮们以沉默作为抗议。“赶紧卸车,组车墙,傻了啊,你们!”王洵又急又气,连连躲脚。有一个沙哑的声音却从背后响起来,低低的传进他的耳朵。“楼兰人在旁边看着呢!咱们可丢不起那个脸!”
“老魏?!”王洵回过头,恰巧看见民壮头目魏风那刚毅的笑容。什么话也不用再说了,在部族武士们眼里,此刻,他们都是中原人。根本没有天子禁卫和普通民壮的区别。
“那大伙就跟紧了我!给强盗点儿颜色看看!”王洵红着眼睛吼了一句。转正头颅,狠狠手中陌刀戳在了沙地上。
“咚!”烟尘四溅。其余一百五十五把陌刀的刀柄同时戳立于地,将脚下沙漠戳得隐隐一阵晃动。
烟尘中,楼兰武士也跳上坐骑,在康老和石怀义两个的组织下,缓缓结成了两个三角。一左一右,与陌刀阵比肩而立。
三个铁三角。
两大一小,在纷乱的号角声和滚滚而来的烟尘面前,巍然不动。
风将远方马蹄击打地面的声音传过来,清晰地送入大伙的耳朵。没有人惊慌,也没有人左顾右盼。他们只是静静地站着,或为徒步,或跨在马上。静得仿佛阿尔金山上的万年冰川般,在冬日下凛然生寒。
仿佛感觉到了这种肃穆的寒意,远处烟尘的逼近度明显慢了下来。角声越来越缓,越来越低沉,突然又像狂风乍起般爆了一次,然后又噶然而止。
几个楼兰族斥候就在此刻从烟尘最前端钻出,气喘吁吁冲到康老的旗帜对面,“纥骨人、处木昆人,还有赤牙人。前锋骑兵八百,后续还有两个大队,无法靠近,看不清到底有多少!”
“入列!”战场上的老狐狸又是另外一番形象,点点头,脸上的表情波澜不惊。
斥候绕过本阵,补充进队伍的末尾。三角阵再度静止,向三颗定海神针,牢牢地稳住了万里瀚海。
沙尘慢慢落下,将来袭的敌人一排排露了出来。有的与先前出现的盯梢者一样,全身上下皆用黑葛布包裹,只在眼睛位置,露出一个脏兮兮的大窟窿。有的则全身上下皆呈现沙土的黄色,离得只要稍远些,就很容易跟沙漠融在一起。还有一伙人,头上没有任何遮挡,披散的髻上缀满各类石子和铃铛。一边调整队形,一边张着大嘴嗷嗷怪叫。嘴唇处,红艳艳的染料混着口水,不停地往下淌。
也许是因为远来疲惫,也许是因为彼此之间还未协调好出战次序。三伙来自不同部族的强盗抵达战场之后,并没有立刻起进攻。而是在距离王洵等人结阵之处三百步外停住了脚步。少顷,有一名全身包裹在黑袍里的家伙越阵而出,手举一面顶端装饰着白色马尾的旗帜,冲着康老所在方位大喊了几句。随即,在康老身边也有一名部族武士出列,手举白色马尾大旗,跟对方走了个脸对脸。
双方在两军阵前,将旗杆互相碰触。接着,便用一种王洵根本无法听懂的语言叽里咕噜地说了起来。片刻之后,二人再度分开,各自回归本阵。随后,强盗阵中响起一阵轻柔的号角。“呜——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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